金融監管學范例

前言:一篇好的文章需要精心雕琢,小編精選了8篇金融監管學范例,供您參考,期待您的閱讀。

金融監管學

金融監管體系問題

一、我國金融監管體制存在的問題

從金融監管方式來看,我國的金融監管主要是外部監管,即現場監管和事后監管,這樣的監管方式對苗頭性、傾向性問題缺乏預警的效能,造成一定的監管滯后性。從金融監管手段來看,我國長期實行自上而下的行政管理,金融監管以計劃、行政命令和適當的經濟處罰等手段來進行。基本金融法律與實際工作的要求相差較遠,缺少具體的實施細則,監管難以通過法律手段得到保障。

二、完善我國金融監管體制的對策建議

(一)改進和完善現行金融監管體系

1、建立統一的金融監管體系

近年來,我國金融業發展迅速,與國際接軌的步伐加快,我國分業監管的體制也越來越暴露出很多弊端,而建立統一集中的金融監管體系是當今的世界趨勢,也是歷史的必然。我國“一行三會”的分業監管體系,存在職責不清、重復監管、監管漏洞、監管效率低等問題,應該建立一個統一的監管體系,進一步加強金融監管的協調機制,能夠更好地協調各監管機構之間的矛盾,使各機構可以加強溝通,實現信息共享,對監管工作中的重疊部分進行明確分工,從而提高監管效率,減少資源的浪費;對工作中的真空和盲點進行彌補,對金融活動實行無縫隙覆蓋監管。

2、完善金融監管操作過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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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監管模式選擇探討

提要

伴隨著全球金融一體化的進程,金融業競爭尤為激烈,混業經營已經是國際大趨勢,混業經營是我國金融業發展的最終目標。與此同時,尚未完善的金融監管領域問題頻發,金融監管模式的不確定性是我國金融業發展的一大障礙。本文提出當下我國金融監管模式的選擇和具體做法,為我國金融監管提出可行性建議。

關鍵詞:

混業經營;監管模式

一、文獻綜述

國內目前在混業經營下金融監管問題的研究有很多。其中,郭亮(2013)在對國際金融監管的發展模式進行探究的基礎上,結合我國金融監管的實踐,研究混業經營趨勢下的金融監管制度。曹鳳岐(2009)在改革和完善中國金融監管體系中提出改革目標是建立一個統一的金融監管機構,也提出分三個階段進行改革的建議。吳利軍、方慶(2012)指出我國現行監管體系的弊端,并據此提出中國金融監管體制變革的改進型路徑。高田甜、陳晨(2013)對危機過后的英美兩國金融監管體制的改革作出介紹和評價,提出應妥善處理監管和消費者保護之間的沖突,加強宏觀微觀審慎監管之間的協調配合。

二、金融監管模式的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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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金融監管現狀探析

一、我國金融監管的現狀

我國的金融監管模式經歷了:全面計劃控制階段、資源控制階段和在保持一定的政府控制下向市場化轉化的階段等三個階段的發展,已逐漸形成了以銀行法為核心、以分業經營,分業管理為原則的監管模式。具體的表現為:建立了分業監管的金融管理體制,保證了銀監會,證監會和保監會等三會的明確分工和相互協調;逐步建立了以《中國人民銀行法》為核心的金融法制體系,保證了金融監管的公開、公平和公正;構建了金融安全網,通過存款風險制度等措施能切實防范金融風險,保障金融市場的秩序;在監管內容上,強化了對合規性等方面的監管;在具體的監管業務上,長期依據強制性行政命令進行監管。

二、存在的問題及對策

盡管,隨著改革開放的深入,我國的金融監管體制取得了很大的發展,逐步實現了現代化、市場化和國際化,化和國際化,成績斐然。但是,仍然存在很多問題需要我們進行研究,如:

1、金融監管的相應法規還不完善雖然,我國已有不少與金融監管相關的法律法規,但在實際的實施過程中,還是缺乏規范性和靈活性,相應的透明度也不高,仍需要進一步的完善。

2、缺乏對金融風險的監管目前我國金融監管的主要內容是監管銀行審批和經營的合規性,而對銀行日常經營中的風險監督卻不規范,相應的管理辦法也不夠完善,通常會忽視對銀行的經營能力、盈利能力等指標的考核。

3、監管方式過于單一銀行通常只注重重點監管和非現場監管,而不重視日常監管和現場監管。但是,非現場監管只對數據、資料的收集和匯總,缺乏深入的分析,并不能得到對實際情況的深刻認識;重點監管只有以日常監管為基礎才有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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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科技監管質量分析3篇

金融科技監管質量篇1

摘要:金融科技的運用能夠降低金融交易成本,進而提高金融服務效率,但同時也使服務方式虛擬化、業務邊界模糊化,給現有的金融監管體系帶來了一定的難度和挑戰。在迫切需要加強金融科技監管這一背景下,監管方的嚴格力度、金融科技企業的遵守情況以及監管技術的創新是金融科技監管能否提高監管質量的關鍵因素,本文從監管的多個案例分析,探究我國金融科技監管的實行情況,提出可行性建議。

關鍵詞:金融科技;監管創新;監管質量

一、引言

金融科技是指通過利用相關科技手段使得金融行業所提供的產品和服務從傳統走向創新,能夠有效降低運營成本,提高運營效率。經過十余年的發展,金融科技現已成為推動我國金融轉型升級的不可或缺的工具。金融科技的不斷創新值得贊嘆,但其同時在不斷觸碰著現有監管體制的界限,引人深思。因此監管部門現如今所面臨的最主要的問題是如何實現及時有效的監管,如何加強對金融科技的管控。我國不斷改革金融科技監管制度來應對不停創新的金融科技所造成的問題。從一開始比較重視對商業銀行網絡支付業務的監管,再到對金融科技機構網絡借貸、支付業務的監管,我國監管部門逐步推出了一系列法律法規,同時結合大數據、區塊鏈等技術,實現了監管成本的降低和監管效率的提升。然監金融科技監管需要全方位實施,不僅需要監管部門的嚴格執行,還需要金融科技嚴格遵守監管制度,其監管技術也需要不斷地創新,跟上時代變革的步伐。本文從嚴格監管、嚴格遵守監管制度、監管技術創新三個方面出發,對金融科技監管進行多案例分析,這為提高金融科技監管質量提供了一定的參考和借鑒。

二、相關文獻綜述

科技給金融業帶來巨大變革,金融環境也都發生著改變,金融結構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影響。傳統的金融監管體系比較滯后,監管能力與發展的情況不匹配,金融科技的快速發展倒逼金融監管體系改革的現象越來越顯著。國內外學者都認為金融科技監管的相關問題頗有研究價值,對其進行了許多探討分析,并取得了豐碩的成果。現階段,國內外學術界對金融科技發展階段的認識基本達成一致,從互聯網(IT)技術對金融行業的促進和轉型角度可分為三個階段,Amer(2015)指出1866—1986年是起始階段,該階段由于通信技術的萌芽使得金融業出現全球化現象:1987—2008年為發展期,該階段互聯網技術被各個金融機構廣泛應用于辦公,在很大程度上提高了服務效率:2009年至今,該階段進入繁榮期,在上一階段的基礎上,移動通信技術的出現使得金融服務和交易更加靈活、便捷,國內學者孫娜(2018)也指出,金融科技發展的初始階段是金融IT階段,該階段金融機構使用互聯網技術來實現線上辦公和處理業務,第二階段為互聯網金融階段,該階段改變了金融服務渠道,消費者可以實時享受金融機構提供的線上服務,而金融機構也可以利用搜集到的消費者數據實現精準營銷和信息共享,第三階段是金融科技階段,在該階段科技與金融相輔相成。本文基于前人的成果,主要從金融科技風險、國內金融監管現狀、金融科技監管發展路徑等三個方面進行綜述。從當前的研究成果來看,監管方的嚴格力度、監管技術的創新以及金融科技企業能否遵守法律法規制度是金融科技監管能否提高監管質量的關鍵因素。相較于金融科技新業態的飛速發展,我國對金融科技業務的金融監管總體較為寬松,或將對金融穩定帶來一定風險(陳鴿,2020)。而國內監管理念滯后、監管體系尚不完善是我國金融科技監管發展中存在的問題(李樺,2020)。金融科技公司的入局為我國金融參與主體提供了更多選擇,展現出獨特的實踐特征,但與此同時也加大了風險暴露頭寸(尹若晗、陳向陽,2021)。金融科技行業需要密切關注和防范欺詐風險、宏觀經濟風險、惡性競爭風險、隱私泄露風險和技術風險等風險以實行行業的持續健康發展(吳圣金、葉國安,2021)。金融科技監管基于區塊鏈與人工智能技術能夠防范金融風險,保障金融業有效發展。然而現行金融科技監管隨著科技發展的壓力出現“真空”現象(郭曉春,2021)。區塊鏈技術可以說是金融科技的核心技術和重點技術,許多發達國家用“區塊鏈+監管”的思想構建“法鏈”監管模式,通過創建新的金融監管體系,以此達到完善金融監管目標的目的(王海波、馬金偉,2019)。關于沙箱監管的運行機理,吳凌翔(2017)認為,沙箱監管形象地描繪了在一個寬松的實驗環境內,通過簡化市場準入條件提升監管彈性,從而加速金融科技產業的運營與發展。楊志超(2020)研究發現:沙箱監管所創設的“安全空間”能夠讓金融科技企業豁免法律規制的同時,獲得監管者的指導,這將有益于金融科技服務創新與監管策略創新。在我國是否有必要引入沙箱監管這一問題上,學者們大多給出肯定答案。柴瑞娟(2017)認為,科技安全風險與傳統金融風險疊加的金融科技,對我國現行監管模式造成了嚴峻挑戰,亟待借鑒沙箱監管的有益措施。黃震、張夏明(2017)強調,沙箱監管雖不足以顛覆傳統的監管體系,但政府仍需在技術層面進行監管賦能。岳彩申、陳秋竹(2019)指出:當前交互性、動態性、試驗性的金融科技監管趨勢十分明顯,引入沙箱監管的政策考量正當其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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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聯網金融監管現狀及體系構建

摘要:本文針對我國互聯網金融監管現狀展開了詳細研究,最終結果發現互聯網金融監管存在著較多問題,需及時提出合理性防治措施,便于實現互聯網金融最佳監管成效。

關鍵詞:互聯網金融;監管現狀;構建體系

城市化進程不斷深入推進背景下,互聯網技術也得到了創新優化,逐漸應用到各行業中,其中以金融行業最具代表性,徹底打破了傳統金融模式局限,不單單能借助第三方軟件完成支付業務,如網絡借貸、網絡籌資等,還能借助互聯網技術創新研發出一些新的金融產品,為人們日常生活提供極大便利性幫助。但就目前現狀來說,互聯網金融監管過程中仍存在較多問題,如監管水平較低致使現金交易風險隱患較大。為有效解決這一問題,要求社會大眾能不斷提高對互聯網金融的重視程度,積極構建相對健全互聯網金融監管體系,便于有效保障互聯網金融運行安全性。

一、關于互聯網金融的實質概述

據實踐調查了解到,互聯網金融主要就是指將金融行業與互聯網技術結合在一起的一種新型化移動通信技術,進而能借助互聯網金融手段達到資金流通的一個過程。與以往傳統融資手段相比較,互聯網金融不但能最大限度節省投資成本,還能大大提高融資效率,并且還具備簡便性優勢。隨著社會經濟水平的不斷提高,互聯網金融的使用人數也越來越多,一些新型化金融產業也逐漸應運而生,如支付寶、微信及余額寶等,在我國金融行業得到了廣泛應用,對我國整體發展有著極大促進作用。

二、現階段互聯網金融監管存在的問題

(一)安全體系建設不夠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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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監管框架改革思考

摘要:在互聯網金融背景和混業經營趨勢下,我國“一行三會”分業監管制度弊端盡顯,僅僅通過“加強監管”,很難有效防止金融風險的發生。文章通過文獻研究法,回顧中國金融監管制度的發展歷程及其現狀,分析其與現代混業經營趨勢之間不可調和的矛盾。認為:分業監管難以適應當前業態發展,統一監管已成趨勢。“一行三會”的監管格局勢必要改革,改革最終的方向是在“三會”的基礎上建立中國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形成一個統一監管、分工明確、協調合作的現代化金融監管結構。

關鍵詞:金融監管;混業經營;中國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一、前言

金融發展經歷了混業經營到分業經營,再到混業經營的發展歷程。一方面,混業經營使得單一業務多元化;另一方面,可以增加金融機構收入。隨著我國金融創新發展,以衍生品市場為標志的多層次金融市場形成,金融控股公司成為金融機構的主要組織形式,分業監管模式已難適應需求,金融監管改革勢在必行。本文擬從宏觀上分析以混業經營與金融創新為實質,以金融控股公司與互聯網金融為形式,導致的金融監管重復、監管空白問題,并對以后的金融發展趨勢提出針對性意見,提出新的金融監管框架構建思路,在不撤銷三會的基礎上,通過過渡,最終形成以中國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為主,以中國人民銀行為輔的“雙峰型”監管機構。

二、中國金融監管體制的發展與現狀分析

(一)中國金融監管體制的發展歷程

1.金融監管的初始萌芽階段。1949~1978年,計劃經濟體制下,我國金融市場發展程度較低,只有一家銀行———中國人民銀行,央行同時具有宏觀調控與金融監管職能。人民銀行的工作重心是信貸資金管理與宏觀調控,其金融監管作用并不明顯。1992年之前,我國始終實行集中統一管理,央行是我國金融市場的監管主體。2.1993~1994年,分業經營界限被打破,我國進入整頓式監管階段。混業經營的收入來源更廣,幾大國有商業銀行在利益機制驅動下,開始向證券、保險等領域拓展,打破分工界限,造成實際意義上的“混業經營”,導致了當時的金融泡沫,造成金融監管的混亂。央行提出嚴格治理,各地人民銀行分行加強金融合規監管,處理了大批擅自調整利率、越權批設金融機構等商業銀行問題。3.1995~1997年,我國金融監管進入有法可依階段。經過兩年多的整頓式監管,國有商業銀行和其他商業銀行基本上不再進行證券、信托、房地產等投資。由于之前商業銀行違規混業經營造成的混亂局面,我國于1994~1995年之間頒布了多條金融監管法規,對金融市場和金融行為進行監管。人民代表大會討論并通過了《中國人民銀行法》,我國金融監管從此有法可依。4.1997~2003年,“一行三會”分業監管體制逐漸形成。1997年,東南亞金融危機暴露出國家銀行統一監管體制的弊端,中國證監會、保監會應運而生。2003年3月,第十屆全國人大會議,經決議,成立中國銀監會,負責監管商業銀行和存款類金融機構,而中國人民銀行的監管職能僅限于監管貨幣、外匯市場。我國由集中統一管理體制最終發展成“一行三會”的分業監管體制。5.2003至今,分業監管體制繼續深化階段。我國在“一行三會”分業監管體制形成之后,一方面實行分業經營、分業監管,另一方面,又學習國外經驗,開展部分混業經營試點,這就造成了分業監管體制與混業經營現狀共存的局面。為加強金融監管,控制風險,“三會”在2004年共同簽署了《備忘錄》,并由央行牽頭建立了“監管聯席會議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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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監管國際合作制度雙邊模式探討

各國通過金融監管國際合作制度為金融市場提供的金融穩定這一全球公共物品,制度模式表現出多元化的特點。監管合作既有雙邊模式、區域模式也有多邊模式。這三種模式在合作基礎、運作方式等方面均有所不同。本文主要對金融監管國際合作制度的雙邊模式展開研究分析。

雙邊合作模式的合作基礎

(一)金融監管雙邊合作的兩種博弈類型

雙邊合作作為國家間交往的一種重要模式,應用領域非常廣泛,從投資、貿易、科技、文化到軍事防務、爭端解決,幾乎涵蓋國家交往中的所有領域。雙邊合作所表現出的廣泛性,主要是由于在這一交往模式中,參與方數量少且固定,合作程度的可選擇空間非常大,從對雙方具有完全約束性的正式雙邊條約(bilateraltrea?ty),到不具有約束效力的諒解備忘錄(memo?randaofunderstanding)、聯合公告(jointpressre?leases),參與方可以根據議題的領域、談判的時間、國內的政治情況自主決定最終進行合作的方式。雙邊關系的本質是典型的雙人博弈過程,在這一博弈過程中,會因為議題的不同而呈現出不同的博弈類型。在金融監管的雙邊合作關系中,國家其實面臨著兩類博弈情境。首先,國家與他國,特別是在全球金融市場中與本國金融市場相比,具有較弱競爭力的國家,在金融監管合作領域中呈現出典型的囚徒困境的博弈模式。盡管二者都明白在金融監管領域進行合作,對兩國而言將獲得更高的絕對收益。但同時,對于具有較強金融市場競爭力的國家而言,如果在金融監管領域展開合作,特別是就集中性較強的證券市場準入問題展開合作,會加大本國企業在證券市場上的融資壓力。因此,對于處在這種金融關系中的兩國,所具有的合作意愿是不同的,對于占有金融市場競爭優勢的國家而言,并不具有強烈的合作激勵。其次,金融交易技術手段的創新與便捷,使得巨額資本可以在很短的時間內完成跨境轉移,從而給一國的資本市場與外匯市場帶來巨大波動;與此同時,現代金融交易技術與金融交易工具的創新,也給金融犯罪帶來了更多的機會空間。就維護兩國金融市場穩定,保護消費者利益與打擊金融跨境犯罪而言,兩國的合作關系又體現出了“性別之爭”[1]107型的博弈模式①。即兩國對于在維護金融市場穩定與打擊金融跨境犯罪領域應當進行合作是具有共識的。但是,鑒于相關的金融利益集團在每個國家中的政治地位與影響力有所不同,兩國會在合作的范圍與方式等具體執行問題中存有分歧。

(二)合作的基礎

前文闡述了金融監管雙邊合作中的博弈類型,說明了兩個國家面對金融監管的不同問題,具有不同的合作激勵。除了合作激勵以外,雙邊金融監管合作制度的建立,還需要具備以下四個方面的條件。第一,兩國具有較高的交易頻率。威廉姆森將交易頻率分為一次、數次和經常三種類型[2]35。交易頻率的高低在一定程度上決定著兩國間關系的聯系程度。較高的交易頻率意味著兩國之間的聯系度較高,有著較強的相互依賴關系。特別的兩國在金融領域具有較高交易頻率,就意味著由此產生的較強相互依賴關系,將給兩國帶來較高的監管合作激勵,進而提升兩國進行金融監管雙邊合作的意愿。第二,兩國具有較高的同質性。國家的同質性主要表現在兩個方面,國家的經濟類型與政治制度。兩國如果同屬市場經濟型國家,且具有較為相近的政治制度,那么,兩國就具有較高的同質性。金融是社會經濟領域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兩個具有不同經濟類型的國家,在經濟發展與管理理念中會表現出一定的差異性,而這種差異性也會反映在金融監管領域,包括金融監管的目標、金融監管的水平和監管部門的實際執行能力。這種差異性越高,意味著金融監管雙邊合作制度中的交易費用就越大,而過高的交易費用很可能使得雙方對監管合作望而卻步。如果兩國政府能夠克服經濟類型的差異性,而決定開展金融監管合作,但如果兩國的政治制度存在較大的差異性,則會使得政府間達成的合作方案,在不同政治制度下最終獲得通過的概率有所不同,而這將直接影響金融監管合作制度的順利執行。第三,兩國之間的了解程度。兩國之間的了解程度主要是指各自對對方金融監管領域中的法律制度與監管模式的了解程度。兩國之間的了解程度與交易頻率有關,兩國在金融領域的交往頻率越高,勢必對彼此的監管法律制度與監管模式了解的就越多。基歐漢與奈在關于世界政治的復合相互依賴理論中,對復合相互依賴的三個特征做出了詳細的描述。其中,第一個特征就是強調社會之間的多渠道聯系。這種多渠道聯系包括國家間聯系、跨政府聯系和跨國聯系三個層面①??鐕y行與跨國公司構成了跨國聯系的主力。兩國在金融領域中較高的交易頻率,表明了兩國跨國金融企業往來密切??鐕鹑谄髽I通過具體實踐可以更多的、更為具體的了解對方的金融監管法律制度與監管模式,進而幫助本國政府在實踐層面而非原則層面了解對方的監管法律制度與模式。第四,兩國之間的政治關系。兩國之間的政治關系是決定兩國能否在金融監管領域開展雙邊合作關系的一個前提性因素。如果兩國存在根本政治分歧,甚至處于嚴重政治對立狀態,即使已經具備了前三項雙邊合作條件,兩國也絕對不可能在對國家具有重要戰略意義的金融領域展開雙邊合作,甚至會單方面終止已經存在的雙邊合作關系。由此可知,兩國間的政治關系直接決定了金融監管雙邊合作的存續。

金融監管國際合作制度雙邊模式的兩個模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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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市場監管與金融風險思考

一、金融風險控制與監管的相關理論

(一)金融風險控制理論

金融風險控制有狹義與廣義之分,狹義上是指運用一定的手段對風險進行處理,為了防止進一步的損失;金融風險控制廣義包括風險識別,預測,評估和預防的每一個環節,治理風險,減少損失為目標,是金融風險管理的一部分。在本文中,金融風險控制的理論是在詞的最廣泛意義上的金融風險控制的理論。預測和評估金融風險是金融風險控制,市場風險,信用風險,流動性風險和操作風險的前提條件是其主要控制對象,防止風險,實施全面風險管理的最終目的。

(二)金融風險控制的一般原則

金融風險控制的一般原理就是以最低的成本,最高的效率,保證利潤。

1.最低成本的原則。

主要包括金融風險控制的交易成本,執行成本,機會成本和風險成本的費用。在金融風險控制的實現都應該先考慮如何以最小的成本,以達到最佳的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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