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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雙軌制弊端
1.1違背公平與效率原則
實行機關事業單位和企業退休金的不同軌,直接導致了兩者之間待遇的云泥之別。企業退休的職工,其所能領取的退休金由在職時個人和單位的繳費額確定,一般為退休時工資的三分之一左右。公務員或事業單位的退休人員的退休金甚至達90%,且其在職期間無需繳納保險費。雙軌制在統籌方法、支付渠道和標準方面的差異違背了社會保障的公平原則,反映了同一勞動下收入再分配的差異,不利于養老保險社會化管理,阻礙了養老保險制度的長遠發展。
1.2將養老保險對象劃分為不同群體,妨礙勞動力自由流動
現行的養老保險體系將退休金劃分為三六九等,不同群體的養老保險制度不同,退休金待遇懸殊。數據顯示,事業單位的養老保險每個月平均是企業退休職工的1.8倍左右,機關是2.1倍左右。不同的養老保險制度導致兩者之間待遇平衡銜接難以實現,若一個職工從企業進入機關事業單位工作,那么他之前在企業工作期間繳納的養老保險費相當于白交;若從機關事業單位進入企業工作,他之前沒有繳納過養老保險費,退休金領取成問題。如此,給崗位間勞動力的自由流動造成很大障礙,不利于市場經濟的健康發展。
1.3違背社會保險互助共濟原則
互助共濟原則在社會保險基金方面的作用尤為突出。例如所有投保人都按同一比例繳納養老保險費,高收入者多繳費,低收入者少繳費,構成了統一的養老保險基金,大家共同享有養老保險金帶來的福利,體現了互助共濟原則。雙軌制體制下,企業及其職工按規定繳納養老保險費,領取養老金。機關事業單位人員無需繳納養老保險費,卻領取比企業職工更多的養老金。這不利于互助共濟原則的踐行和養老金缺口問題的解決。
2并軌困難和阻礙
2.1我國養老保險立法工作不完善
隨著現代化進程和社會經濟的發展,我國現有的養老金雙軌制模式受到了挑戰,養老保險相關立法不完善問題也凸顯出來。由于缺乏全國統一的法律規范,養老保險制度難以制定、實施和調整,養老金并軌過程中出現的各種問題因為沒有完善的法律約束難以得到很好解決。
2.2并軌前后機關企事業單位待遇平衡銜接問題
雙軌制的長期存在引發了社會矛盾,不利于促進社會公平。從我國國情出發,解決“雙軌制”問題為重中之重。現今存在的不同的養老金制度,由于各自的繳費標準、配套基金、領取標準不統一,實現并軌困難重重。并軌后如何將職工過渡到新的養老金制度體制下,如何實現前后退休金待遇平衡銜接,是一大難題。
2.3機關事業單位并軌后利益受損,主觀抵制改革
在雙軌制下,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在職時不用繳納養老保險費,退休后養老金由國家財政支付,退休金水平接近在職工資,福利待遇相當之高。并軌后,機關事業單位養老金制度向企業靠攏,福利待遇將不如從前,機關事業單位人員難免產生抵觸情緒。有關部分執行并軌改革相關法律政策、方案制定實施和政策調整等相關工作時,若人員主觀抵制,則不利于改革的順利進行。
3借鑒國際經驗
我國現行的養老金雙軌制下,公務員有專門的退休金制度。人口老齡化加劇,財政壓力加大?,F行制度阻礙勞動力的自由流動,不利于促進社會公平,引發社會矛盾。因此,養老金并軌乃大勢所趨,至于如何并軌,效仿國際慣例,與國際接軌對我國養老制度的改革有重大的借鑒意義。我國可借鑒國際經驗,把養老金分成“基礎養老金”和“職業年金”兩部分。基礎養老金由國家按同一標準統一籌集、統一支付;職業年金則由個人繳費,與職業掛鉤。例如日本,在基本養老金方面統一,在職業年金方面獨立。20世紀50年代,日本養老保險體系由公共部門的共濟養老保險和私營部門的厚生養老保險組成,20世紀60年代建立覆蓋弱勢群體的國民養老保險,形成了名副其實的三軌制。20世紀70年代多軌制的弊端顯露出來,國民抱怨養老金制度不公平,財政陷入困窘局面,80年代日本政府實行了養老金制度改革。原來覆蓋弱勢群體的國民養老保險逐漸演變為國民普遍年金,海運、鐵路、電信三大行業歸入厚生養老保險,形成了國民年金、收入關聯金、職業年金三足鼎立的格局。這種部分獨立、部分統一的制度不僅體現了公平性,還能體現職業差異性。
4并軌思路及建議
4.1注重頂層設計
現行養老金制度風險大,不可持續,亟待做好養老金制度改革頂層設計,調整法規政策,優化制度安排,實現養老金制度可持續發展。頂層設計要兼顧全局性、系統性和戰略性。中國社會科學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主任鄭秉文指出頂層設計的方向是“三個聯動”。踐行好“三個聯動”即事業單位和公務員養老制度一起改革,避免機關事業單位人員產生差距心理,互相攀比;事業單位三大類別統一行動,切忌事業單位內部分為三六九等,削弱養老金制度改革效力;兼顧事業單位改革和職業年金的建設,實現機關企事業單位并軌。為保證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減小改革阻力,增設職業年金很有必要。
4.2實行“老人老辦法,中人中辦法,新人新辦法”
為了保證養老金制度改革前后待遇平衡銜接問題,針對不同對象應采取不同的養老金計發辦法。養老金計發對象可分為“老人”“中人”和“新人”,老人是制度改革之前辦理退休手續的人;中人是改革之前參加工作,并軌后退休的人;新人是制度改革后參加工作的人。新舊制度銜接過渡之時,對老人可按舊制度計發養老金;對新人則按新制度計發,分為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中人除按新制度領取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外,還應補助一定的過渡性養老金。
4.3基本養老金和職業年金并行設計
基本養老金由政府主辦,國家強制執行,由財政統一支付;職業年金由財政撥款和個人繳費兩部分組成。基本養老金以社會平均工資和個人指數化工資為基數,工作一年按1%的比例計發,隨著生活費用指數、物價指數等動態指數做相應調整。職業年金一定程度上等同于個人賬戶,個人按比例繳納養老保險費,記入個人賬戶,國家財政予以一定補貼,也計入個人賬戶?;攫B老金體現社會公平和制度平等,對所有勞動者一視同仁。而職業年金以個人繳費為主,財政補貼為輔。職業年金的多少由個人繳費多少和時間決定。兩種制度并行作用,使得養老金平等統一的同時又能體現職業差別性。為保證退休金的穩定,還可采取待遇預定的方法,使退休金有保障,避免個人承擔風險。
4.4養老保險繳費采取累進費率的辦法
累進稅率將征稅對象的收入劃分為不同的等級,不同收入等級實行差別稅率。征稅對象收入越高,等級越高,稅率越高。機關企事業單位養老保險繳費可借鑒此種納稅方式,采取累進費率的辦法。發展論壇的調查報告稱,89.17%的網友認為,養老金并軌的難點在于公務員利益的減少。繳納養老保險費,根據個人收入狀況,制定不同的工資繳費等級,工資高者多繳費,工資少者少繳費。這樣的差別費率可以調節分配收入,促進社會公平,縮小貧富差距,減小低收入者的負擔,很好地體現了社會保障的互助共濟原則。公務員納入社會保險后,不繳費便能享受高額的養老保險金的福利不再,改革必然會受到利益當局者的阻礙,尤其占大多數的基層公務員工資不高,失去福利更使他們產生抵觸情緒。采取累進費率,低收入者少繳費,同時設置改革的過渡養老金,使公務員養老金保持穩定水平,一定程度上能減輕改革阻力。
5結語
“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使老有所養是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F有養老保險制度并不能使退休老人們享有公平的養老保險待遇,因此廣大人民群眾呼吁養老金制度改革,養老金并軌實乃眾望所歸。但并軌之路,道阻且長,改革需要頂層設計更需要改革決心,各級政府同廣大人民群眾應齊心協力,排除萬難,推動養老及并軌又好又快進行,實現社會公平正義。
作者:劉丹霞 單位:安徽大學管理學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