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流金融法理學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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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流金融法理學研究

摘要:隨著我國近些年的電子商務迅速發展,對物流行業發展也起到了促進推動作用,物流金融的發展從法律上加強保障就比較關鍵。此次的研究從物流金融概念以及法律風險加以闡述,然后就物流金融的法律主體和實踐模式進行探究。

關鍵詞:物流金融;法理學;實踐模式

物流金融的發展需要法律的保護,尤其是處在當前的法治社會就更要完善物流金融法律體系。從法理學的角度對物流金融分析,就能進一步的了解物流金融的發展本質,從理論上能為其未來發展提供思路。

一、物流金融概念以及法律風險

(一)物流金融概念

物流金融的發展是現代物流進步的必然,當前我國的法治建設正逐步的完善,通過法律層面加強物流金融的管理保護,就能促進這一金融形式的健康發展。物流金融的服務是在第三方物流的發展中產生的,是金融產品創新發展的體現[1]。物流金融從廣義角度來說比較注重供應鏈,物流企業通過對物流以及資金和信息的整合來對資金的利用效率進行有效提高,從而能最大化的實現物流價值。物流金融的發展在當前已經逐步的規范化,并在法律上有著保護。

(二)物流金融法律風險體現

物流金融的發展過程中,需要有豐富成熟的經驗,而就我國的物流金融的發展而言,由于發展的時間并不是很長,這就使得在法律的保護過程中存在著諸多的風險,其中法律風險就是比較突出的。西方國家的物流金融發展的時間較長,并且在相對完善的法律支持下,使得物流金融的法律風險比較低,都能夠保障物流金融的規范化操作。但是我國的法律體系建設還需要進一步的完善,物流金融的法律風險也比較突出,法律制度的建設中缺少統一的物流法規,這對我國的物流金融的創新發展就有著很大的阻礙[2]。當前我國只有擔保法以及合同法等作為法律依據來保障物流金融的發展,缺少專門性的物流金融法規,這就很難降低法律風險,債權人的利益在缺少專門性的法規保障下就就會存在風險。

二、物流金融的法律主體和實踐模式

(一)物流金融的法律主體

物流金融法律的主體有不同的組成,物流金融是供應鏈在發展的過程中形成的結果,也是第三方物流的服務創新體現,所以在法律的主體方面不僅要有商行和融資企業,還多了第三方物流企業。也就是說物流金融的法律主體就是金融機構和融資企業以及第三方物流企業幾個。不同的時期其發展的結果也是有所不同的,金融機構在傳統的物流金融發展中發揮著關鍵作用,是為融資企業進行提供資金的后盾。金融機構為能最大化的降低金融風險,就要求融資企業提供相應的產品來進行質押,可以是物質場所,也可以是物流技術,所以為了方便質押物儲存監管的,就要和第三方物流企業來進行合作形成完整物流金融服務體系。再者,對于物流金融法律主體當中的融資企業也是比較重要的,主要是中小型的企業占有主要的比例,其以動產質押等方式從銀行獲得貸款。而融資企業由于發展規模以及模式等因素的影響,比較容易出現風險問題,這就需要物流融資服務方面的支持,對資金鏈短缺的問題能有效解決,所以第三方物流企業就在這一過程中起到了金融機構和融資企業中間人的作用。另外,物流金融法律主體中的第三方物流企業能夠提供多種服務,這就使得第三方物流企業在物流金融的發展中起到了重要作用,成為高價值增值服務,自身的競爭力也在發展中不斷的提升。

(二)物流金融的法律實踐模式

物流金融的法律實踐模式是多樣化的,常見的有墊付貨款的模式,這是供應商和買方之間進行簽訂合同后發送貨物到物流倉庫。物流企業就會向供應商簽發轉移貨權憑證,并把相應信息發給銀行,方便銀行依照信息來向供應商墊付貨款[3]。之后的買方再向銀行履行支付義務,銀行開具單據融資企業提貨,這樣就完成了整個貨物所有權的轉移。另外,物流金融法律實踐模式中的代收貨款的模式也是比較常見的,具體的模式應用中是物流企業和賣方企業簽訂協議,通過物流公司來向買方進行收取現款,并提供運輸倉儲等相應的服務。這是比較初級層次的應用模式,能為雙方帶來便捷服務。物流金融的法律實踐模式中保兌倉模式是重要模式內容,這是倉單質押模式的進一步發展,主要是通過幾個部分所組成的,涉及到融資企業以及物流企業和金融機構以及生產商[4]。這一法律實踐模式是銀行信用的表現,能對生產商的回籠資金進行有效保護,也對經銷商的融資提供便利打下了堅實基礎,對購貨資金的難題也能得到有效的解決。除此之外,物流金融法律實踐模式還有倉單質押的模式內容,這些都是在法律實踐下所產生的模式。

三、結語

綜上,我國的物流金融法律體系建設工作正在如火如荼的進行,當前的物流金融發展中的問題需要從法律角度進行分析考慮,為保障我國的物流金融的法制化進程良好進行打下基礎。在物流金融的法律保護工作方面的加強是未來發展的必然趨勢,這也是和我國的依法治國的方針相契合的,希望未來我國的物流金融的法治化體系能進一步的完善。

[參考文獻]

[1]沈魏峰.物流金融可行性[J].經營管理者,2015(17).

[2]周芳.物流金融業務模式研究綜述[J].經營管理者,2016(07).

[3]王艷萍.中小企業物流金融實踐中的法律問題探究[J].遼寧公安司法管理干部學院學報,2016(04).

[4]王鵬.中國物流法立法問題的分析[J].市場周刊(理論研究),2015(07).

作者:楊天嬌 單位:四川大學錦城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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