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原則價值理念下經濟法論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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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原則價值理念下經濟法論文

一、經濟法的價值理念

(一)法律的理念與價值

價值與理念的含義非常相近,但在一定程度上仍可分別而論。當理念被界定為某類價值的最終指向時,法律理念就是一種與正義有關的信仰與理想,即正義就是法律的理念,而法律價值則是對理念的具體解釋,盡管解釋因歷史、文化、地域與宗教的不同存在一定的差異,但人類對法律正義的解釋均為自由、公正與秩序。由于公平符合人性的基本愿望,因此是法律正義的第一要義,在法律上主要表現為基本利益的平等分配與基本權利的平等配置,但法律這種公平價值并不是絕對的,而是相對的,局限于“法律視為同等的人,均應以法律確定的方式來對待”。同樣的,自由也來源于人的本性,而法律則始終對肯定性自由進行保護,而對限制性自由進行否定。法律秩序是人類相互博弈后進行的價值選擇,最終將滿足人類對效率與安全的需求,在法律價值中,與公平和自由相比,秩序更加理性與客觀,更有可能在人類社會獲得實現??偟恼f來,法律正義理念應與社會以及人類對價值的普遍認定與接受標準相符合,對于各個部門來說都必須體現法律的理念與價值。

(二)經濟法的公平、自由與秩序價值

經濟法的價值不能脫離法律的基本價值范疇,加上經濟法還具備社會法性質,這就決定了經濟法價值觀的獨特性,從而特有的實現實質公平、理性自由與整體秩序等價值。第一,實質公平價值。實質公平價值是對法律公平價值的解釋,經濟法的公平觀屬于和諧社會公平觀,強調分配的公平、結果的公平與代際的公平,同時經濟法強調對勞動者、消費者以及被限制自由競爭經營者的人格保護,這種實質公平價值是與現代倫理哲學所主張的正義標準是完全相符合的。第二,自由價值。經濟法強調的自由屬于理性的自由、規則的自由以及秩序的自由,經濟法的自由價值觀即是對理性自由秩序的一種維護,并對個體的自由發展進行限制。例如競爭法對壟斷行為與不正當競爭的規制。第三,秩序價值。秩序是經濟法的重要價值,在市場秩序的規制與宏觀調控中,都體現了經濟法在對社會經濟秩序進行維護的功能,同時經濟法的秩序價值本身也體現了社會整體的安全與效率??偟恼f來,經濟法的公平、自由與秩序價值顯示了經濟法的理想性與現代性。

二、經濟法的基本原則

經濟法屬于獨立的部門法,有著其特有的調整原則,經濟法的基本原則貫穿于經濟法的全部過程,對經濟法的立法、執法,守法與司法有著普遍的約束力。目前,對經濟法基本原則的研究比較多元,意見也不盡相同。法的原則是法的一種要素,由法所確立,在對一定社會關系進行調整時,普遍適用的基本準則,而經濟法的原則即是由經濟法確立,在對特定社會關系進行調整時所遵循的準則。經濟法原則包括經濟法的基本原則與局部性原則,其中基本原則涵蓋整個經濟法部門,并貫穿于該部門所有法律規范制定到實施的整個過程。筆者對我國經濟法進行了一定的梳理,認為經濟法的基本原則可從四個方面進行表示,即公共利益原則、合理競爭原則、國家適度干預原則,以及弱者保護原則。

(一)公共利益原則

社會利益體系包括了個人、集團、國家與社會的利益,各種利益間相互沖突,相互依存。在個人利益與國家利益間,社會公共利益起著調節與校正的作用,經濟法的公共利益原則主要表現在三個方面:首先,經濟法對特定人格的保護、限定與社會公共利益目的完全相符,例如反壟斷法對被限制經營者群體的保護等。其次,經濟法對社會公共利益的全局性與公共性進行調整,例如宏觀調控達到社會公共利益的目的等。最后,經濟法能夠對市場秩序進行規制,其目的就在于維護市場秩序中的公平競爭,維護個人及社會的安全與效率。

(二)合理競爭原則

市場經濟發展的原動力在于競爭,經濟法合理競爭原則包括了有序的競爭、有效的競爭和平等的競爭。其中有序競爭能夠對各種不正當的競爭行為進行防范,包括商業賄賂、假冒商品名稱等。有效競爭則是有效的對規模經濟與競爭活力進行協調,使競爭格局長期處于均衡狀態。而平等競爭在強調市場主體準入平等的同時防止強勢主體濫用市場支配地位,例如低價傾銷等;此外,平等競爭還對非市場因素滲透和介入市場經濟主體活動進行阻止,如行政壟斷等。

(三)國家適度干預原則

國家適度干預原則是經濟法對自由價值的回應與體現。國家介入社會生活都屬于國家干預,而經濟法的國家干預屬于狹義的干預,是試圖對自由市場某些規律的校正與否定,與其他法律相比具有更強和更直接的主管能動性。經濟法的國家適度干預原則主要包含了兩個方面的內容,一是國家干預下,任何經濟行為都受到法律限制;二是適度干預強調了干預的局限性,表現為干預前提、范圍和限度的限制。當市場能夠進行有效地運行時這種干預則是不必要的。

(四)弱者保護原則

經濟法的弱者保護原則即是對弱者上進行利益傾斜,從而達到實質的公平。該原則是對實質公平價值最直觀的一種解釋。這里的弱者主要是指社會資源份額占有較少的個人和組織等,如消費關系中的消費者、壟斷關系中的小經營者、殘疾者與失業者等。由于弱者的社會資源份額占有較少,對其基本生存可能造成影響,進而影響社會的秩序與公正形象,為此經濟法對經濟利益關系不平衡的調整是一項重要的內容。盡管該原則屬于社會法的基本原則,但事實上對弱者的保護除了在社會分配法中體現,同時也體現在市場規制法律中,如反壟斷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等。

三、經濟法的價值理念與基本原則的關系

法的基本原則屬于法價值的承擔著,與法價值的抽象性相比,基本原則更加明確和具體,部門法的基本原則都必須對其法價值的精神予以體現,而經濟法的價值與基本原則也同樣有著十分密切的關系。經濟法的價值對其基本原則有著指導作用,人們對經濟法的希望以及經濟法給予人們的希望構成了經濟法的價值。經濟法的價值在于解決經濟法的目的與方向問題,從而實現對經濟法基本原則的指導,使經濟法的具體規范圍繞其價值進行制定。而經濟法的基本原則則是其價值的體現與保障,基本原則始終貫穿于整個法律的制定與實施。

四、結語

本文在詳細探討經濟法的理念、價值與基本原則的基礎上,對經濟法的價值理念與基本原則進行了研究。研究發現,經濟法的價值理念集中體現在自由價值、實質公平價值與秩序價值上,而經濟法的基本原則則包括公共利益原則、合理競爭原則、國家適度干預原則,以及弱者保護原則四個方面。通過對經濟法價值理念與基本原則的關系梳理則發現,經濟法的價值對其基本原則有著指導作用,而基本原則則是價值的體現與保障,并始終貫穿于整個法律的制定與實施。

作者:王子瀟 單位:華中農業大學文法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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