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尋找寫作靈感?中文期刊網用心挑選的中職學校經濟法課程教學方法,希望能為您的閱讀和創作帶來靈感,歡迎大家閱讀并分享。
摘要:推進中職經濟法教學改革,提高該課程的教學質量,最為關鍵的因素是探索符合中職教育教學規律、適應中職學生學習習慣、具有自身特色的教學模式和教學方法。本文結合筆者教學實踐和自身感受,對中職學校經濟法的教學方法進行了有益嘗試和研究探索。
關鍵詞:中職經濟法;教學方法;研究
推進中職經濟法教學改革,提高該課程的教學質量,最為關鍵的因素是探索符合中等職業教育規律、適應中職學生學習習慣、具有自身特色的教學模式和教學方法。由于經濟法體系龐大、涉及面廣、內容繁雜、強調記憶,該學科教學要想取得預期效果,必須在課程教學方法上科學選擇。筆者在教學實踐過程中,堅持對教學內容理解、識記與運用相結合的教學原則,在經濟法課程教學方法上進行了有益嘗試和探索研究,收到了良好的教學效果。
1公式法
所謂公式法,是指對于經濟法中的有關概念、基本原理、重點內容,采取列舉公式形式予以標注。其優點是形式新穎別致、能夠簡化記憶、學生印象深刻,容易對所學知識達到瀏覽成誦、過目不忘的效果。比如:在《公司法》部分教學過程中,讓學生牢固記憶和深刻理解公司的概念,是幫助學生正確認識公司與合伙企業、個人獨資企業等企業法律形態特征的關鍵。在我國,公司是由股東以營利為目的依法設立的,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指有限責任公司)或者認購的股份(指股份有限公司)為限對公司全部債務承擔責任,公司以其全部法人獨立財產對其債務承擔責任的社團法人。這一概念文字較長,讀起來非常拗口,若采用公式標注法,則可以將公司概念表述為:公司=法人+社團性+營利性。再如:我國《公司法》分別在第28條、第30條和第35條規定了公司設立時的股東出資不足法律責任、股東出資不實法律責任和公司成立后股東抽逃出資的法律責任。這三個概念在文字描述上非常雷同,有的甚至僅有一字之差,但其發生的時間、適用的情形、承擔法律責任的形式卻迥異。由于上述三項法律責任形式在《公司法》中的描述非常繁瑣復雜,不但學生感覺法律條文艱澀難懂,而且容易使學生在記憶上產生混淆。而運用公式則可以非常簡單地表述為:股東出資不足責任=出資+違約+連帶,股東出資不實責任=補足+連帶,股東抽逃出資責任=返還+連帶。在此不難看出,運用公式法描述這三個法律條文,表述簡潔明快、區別一目了然、學生易記易懂、做題游刃有余,不但容易調動學生學習的積極性和主動性,便于學生舉一反三、知識遷移,實現能力轉化和素質提升,還利于教師拓展知識范圍,挖掘法條背后的深意,圍繞法律原理對法律規范展開詳細講解。
2口訣法
筆者的課堂教學實踐表明,對于表述內容繁瑣復雜、文字描述過長的法律條文,如果不編制記憶口訣,而單純地照本宣科,不但教師自己在課堂上感覺力不從心,很難達到教學效果;學生也會因為法律條文過長、內涵過于豐富,而提不起精神,甚至產生厭學心理。比如:我國《公司法》第151條具體描述了公司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執行公司職務時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公司章程的規定,給公司造成損失的,公司的股東為了公司利益應如何提起訴訟的問題。該條文共分為兩款,第一款規定了股東提起訴訟的前置程序,第二款規定了股東直接提起訴訟的具體程序。該法條共計350余字,是我國《公司法》中最長的條文之一,而且規定的情形異常復雜,學生記憶非常困難。而采取“董高害公司,請求監事(會)告;監事害公司,請求董事(會)告,被拒、三十、急,原告是自己”這樣的記憶口訣,學生則會非常輕松地掌握該法條內容。再如:我國《企業破產法》中關于債權人申請債務人破產時間做了非常詳細周密的規定,由于該法條所涉及的時間節點較多,而這些時間規定又毫無規律可循,學生很難準確記憶,而運用口訣“5通7異10裁定,正常、特延雙15”來記憶就顯得非常簡單,學生不但不會出現記憶上的差錯,而且朗朗上口的記憶口訣,還能夠很好地調動學生的學習熱情,有效激發學生的學習興趣。
3圖表法
經濟法是調整在國家協調或者調節本國經濟運行過程中所發生的經濟關系的法律規范的總稱。經濟法就其本質而言屬于社會本位法,就其作用而言屬于平衡協調法,就其構成體系而言屬于以公法為主、公私兼顧的法。因而,經濟法具有經濟性、專業性、政策性、政府主導性以及綜合性等特征,這也是經濟法難教、難學的瓶頸所在。經濟法教材中有相當多的知識內容區別不明顯,導致學生無法做出區分、正確辨別,需要教師必須講清講透,并引起學生注意。如同屬有限責任公司的一人有限公司與普通有限公司同為我國《公司法》所調整的有限公司的形態,二者之間有很多相同之處,如:股東有限責任、公司內部治理機構設置和股東、董事、經理職責規定等。但二者畢竟屬于同一類型公司的兩種形態,其間的細微差別容易為教師和學生所忽視,以至于學生在學完相關內容后,對二者間的區別毫無印象。而采用圖表對比法清晰明了、對比鮮明,可以很輕松地解決這一問題。
4簡稱法
筆者在教學過程中,對于一些教學內容采取簡稱的方式,方便學生即時記憶、課后回憶、知識聯想和加深理解。如:在講解合伙企業的概念時,是指由各合伙人訂立合伙協議,共同出資,共同經營,共享有收益,共擔風險,并對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的營利性組織。而筆者將其簡稱為“四共、無限”。再如《合伙企業法》同時規定:國有獨資公司、國有企業、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不得成為普通合伙人。筆者在教學時將“國有公司、國有獨資企業、上市公司、公益性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簡稱為“紅五類”,而將該法律條文描述為“紅五類不得撲(普)火(伙)”。比如:《公司法》第198條、第199條和第200條分別規定了股東出資不足、出資不實和抽逃出資的行政責任。從上述三個法條規定的具體內容可以看出,公司股東的三種違法出資行為共同的行政責任都是處以5%-15%的罰款。同時,我國刑法也相應規定,對于股東出資不足、出資不實和抽逃出資行為,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處以5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或單處2%-10%的罰金。這些法律規定,不但涉及到行政處罰的罰款問題,還涉及觸犯刑法中的刑事罰金問題。如果讓學生強行記憶如此復雜的法律條文,不但學生苦不堪言,而且教學效果也可想而知,但是若用“三五香煙二十根”這種膾炙人口的簡稱記憶法則迎刃而解。
5結語
經濟法就其本質而言屬于社會本位法,就其作用而言屬于平衡協調法,就其構成體系而言屬于公法為主、公私兼顧的法。經濟法所具有的經濟性、專業性、政策性、政府主導性、綜合性等特征,與學生的社會經驗和實際生活相去甚遠。再加之教材知識枯燥乏味、法律條文冗長復雜,這也正是中職學生深感經濟法課程難懂、難記、理解難、運用難的根本原因。而采用公式法、口訣法、圖表法、簡稱法等教學方法,不但使教師的講解舉重若輕、容易達到藝術化的境界,而且能增強學生對經濟法律法規的認知能力、理解能力和應用能力。
作者:閆朝輝 劉翌博 單位:河北省石家莊市高級技工學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