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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高校財務績效評價的內涵表述
(一)國外高校財務績效評價
績效,英文單詞為Performance,也可譯為業績、效績??冃切?、效益和效果的集中體現。英國大學撥款委員會對績效指標的定義是:“以提供部分比較性指標的數據為主,特別是提供部分和學校實際支出有關的數據,以及與辦學評價相關的能完善學校績效方面的諸多信息”,并將績效指標按輸入、過程、輸出三類指標歸類。輸入指標是指能供高校投入使用的人力、經費與資源,代表高校的實力和辦學條件;過程指標主要指高校運行過程中的管理、組織能力及相關資源的使用率情況;輸出指標是指高校利用教學、科研服務等活動,取得的效果、產出及成績。對此進行補充的有“3E”指標,即經濟(Economy)指標、效率(Efficieney)指標和效益(Effectiveness)指標。經濟指標將實際輸入與計劃輸入進行比較,考核支出節約比率;效率指標側重資源使用成本的最低化或收益最高化,考核投入產出效果;效益指標衡量目標的完成及有效,考核目標達到程度。以上三指標要求綜合評價,經濟、效率、效益分別與學校辦學的資源輸入、過程和輸出相對應。
(二)高校財務績效評價的內涵
由于高校在人才培養和社會發展上承擔的特殊使命,高校的財務績效就需體現出財務效率、財務效益和財務效果在經濟效益與社會效益上的高度統一。高校財務績效評價則是通過各種能體現財務管理活動績效的指標,對高校在一定時期內(一個會計年度)的財務行為過程以及結果進行綜合評價,反映投入的教育資金所產生的財務效率、效益和效果。財務效率,即高校教育資源投入與產出之間的比率,包括人力資源的使用效率、資金的使用效率、資產的使用效率。財務效益,即資金使用后預計目標的實現程度與經濟利益的實現情況,包括教學效益、對外服務效益、產業及投資效益。財務效果,即承擔特殊使命過程中所獲得的最終有用成果,包含了人才培養、科研成果、對外服務所取得的數量和質量。
(三)高校財務績效評價的特征
1.高校財務績效評價的主體多元化。
高校規模的快速發展和資金來源的多元化,促使財務績效評價主體更趨多元化。政府主管部門關注財政投入的支出績效,民間投資人關注教學科研產出能力和可持續發展能力,高校管理層關注規模發展和辦學水平的提升,銀行關注貸款還本付息能力,社會大眾關注品牌和排名影響力。作為國家財政投入為主體的高校,政府是評價的主體,其次才是各利益相關者。高校對財務績效評價的目的就是通過對與資源投入和使用效益相關的財務指標及非財務指標的分析,明確運行管理中的重點和存在問題,向利益相關者提供投入資源的使用效率方面的信息,實現合理調配教育資源的目的。
2.高校財務績效評價的指標復雜化。
高校財務績效評價主要體現在評價指標的選取上。企業財務績效評價多選取財務指標,如:資產周轉率、成本利潤率、資產負債率等,主要反映企業的資金運行狀況、盈利能力和企業償債能力等方面的內容。高校的財務績效評價卻難以用這些量化的財務指標來全面反映,必須輔以非財務指標,如生師比、專任教師比率、儀器設備利用率等體現人才培養成果和教學科研產出能力的指標。
3.高校財務績效產出的成果不確定性。
企業的經營成果主要體現在利潤指標上,其經濟收益在會計報表中體現出來,再結合其它指標,分析比較同行業企業的各項指標,可評價該企業的經營成果狀況。高校的經營成果以非經濟收益為主,主要體現在文化的提升、人才的培養、科技成果的創新等,包含各項收入的經濟收益,非經濟收益的產出不確定性強,由于缺乏量化指標,評估標準尤難確定,財務成果評價難度更高。
二、高校財務績效評價的現狀及存在問題
(一)政府主管部門未建立完整的高校財務績效評價制度及指標
2009年財政部在《財政支出績效評價管理暫行辦法》中,對績效評價指標、評價標準和方法作了具體規定,但主要適用于財政、預算部門,對高校實用性不強。教育主管部門對高校財務績效評價重視不足,沒有制訂相關的規定、辦法,目前各高校尚未建立一套完整的財務績效評價指標,只能在評價標準上采用本校的歷史標準和計劃標準作縱向比較,無法與其他同類高校進行綜合比較?!陡叩葘W校財務制度》只對11項財務分析指標的計算公式和反映內容作了說明,且只側重于會計報表分析指標,缺乏對財務績效評價極重要的非財務信息指標,不能滿足評價指標要求。而現行評價指標往往側重于學生培養、科研狀況等指標,對人力資源、資金及資產的使用效率等財務效率指標,及教學效益、投資效益、對外服務效益等效益指標重視不足。
(二)高校管理層對財務績效評價的重要性認識不足
近年來,高校的辦學規模不斷擴大,資金投入也不斷增加,但高校在重視爭取各項資金投入的同時,忽視了資金的使用效果。尤其是高校普遍缺乏財務績效評價制度,在認識上存在“重投入、輕產出”、“重使用、輕效益”、“重分配、輕監督”等現象,造成高校教育資源配置的不合理,資金使用效益低下,部分項目資金浪費現象嚴重。高校普遍缺乏財務績效評價的積極性和主動性,即使開展財務績效評價的也不夠深入和透徹,使得財務績效評價工作收效甚微。
(三)缺乏規范統一的財務績效評價標準
實施新高校會計制度后,高校的賬務處理和財務報表體系有根本的改變,如固定資產提取折舊、無形資產及攤銷、基建賬戶并入財務的推出,改變了原有的會計核算模式,大部分財務績效評價指標沒有了歷史可比性。由于各高校的規模、管理模式等差異性較大,用于財務績效評價的基礎數據不一致,評價的基礎數據是校內各級部門逐級上報的,難免存在誤差;評價人員依靠個人經驗和職業判斷主觀選定評價標準,有較大隨意性和不確定性,各責任單位選定評價標準時往往著重于本單位的利益,評價標準值的確定比較單一。這些情況的存在導致了財務績效評價標準的不規范不統一。
(四)評價指標監督機制缺失
有些高校花了不少精力搞財務績效評價,但在評價結果出來后,管理決策層并沒有高度重視、總結深化,不充分利用,使得評價成了擺設、走過場,不能發揮應有的效用。在評價指標構建過程中,沒有同時建立起健全的監督機制,不能及時反饋、糾正評價結果,也不能保障評價結果的真實有效,從而導致了教育資源配置的浪費,降低了資金的使用效率,直接制約了財務績效水平的提高。
三、新會計制度下加強高校財務績效評價的措施
(一)制訂完善的財務績效評價制度,客觀反映高校財務績效狀況
新高校會計制度的實施,為建立完善的財務績效評價基礎數據提供了有力的保障,教育主管部門應據此通過廣泛深入的調查研究,總結經驗,在遵循科學、兼顧總體、優化整體、有可比性和可行性、動態完善的原則基礎上,制訂起一整套適用性強、完善的高校財務績效評價制度及評價指標,其具體目標要體現在:評價資金籌措能力、評價資金運用效率、評價資金運行績效、評價財務發展潛力。通過這個評價指標體系,對高校進行財務績效評價,使高校的財務績效狀況能得到客觀反映,以獲得評價結果,再在評價結果的基礎上結合考核獎懲制度,促使高校主動查找影響績效水平的薄弱指標及資金運行環節,不斷加以整改修正,達到全面提高高校財務管理水平的目標。
(二)規范統一財務績效評價標準,設立科學適用的高校財務績效評價指標
規范統一的財務績效評價標準,必須以科學適用的評價指標來體現,這些指標的高低,不僅反映出高校綜合實力,還能通過指標對比發現同類高校間存在的差距及發展特色,其評價結果可為各高校利益相關者提供詳實的數據和資料。綜合教育部和中央教育科學研究院曾對教育部直屬的69所高校進行績效評價的指標,根據新會計制度變化,結合高校實際情況,設立以下評價指標:
1.評價資金籌措能力指標:
自籌經費收入占總收入的比重、附屬單位上繳款占自籌收入比重、自籌基建經費占基建經費的比重、自籌經費年增長率、經費總收入增長率。這些指標越高,學校的可持續發展能力就越強,因而這些指標都是學校管理決策層重點關注的。
2.評價資金運用效率指標:
生師比、專任教師比率、教職工人均教育事業支出、教育事業支出占事業支出比率、科研事業支出占事業支出比率、人員經費占事業支出比率、生均凈固定資產占用額、生均成本。這些指標反映教學實力和科研能力、人員經費利用程度及投入的硬件設施水平,是管理層和師生員工最為關注的。此外,針對目前高校建設中債務負擔重的問題,設立評價償債能力指標:凈資產比率、利息保障倍數、凈資產負債率、資產負債率、現金比率、流動比率、速動比率。
3.評價資金運行績效指標:
教職工人均財政補助收入、教職工人均科研事業收入、長(短)期借款占銀行存款余額比率、長(短)期投資收益率、儀器設備利用率、教師人均發表(三大索引)論文數、畢業生總體就業率、科研成果收益率、校辦產業資產負債率。這些指標反映高校運用資金滿足教學科研的需要,培養人才、提供科學成果、服務社會的效果和質量。
4.評價財務發展潛力指標:
總資產增長率、總支出占總收入比率、年末存款凈余額占總支出比率、財政補助收入增長率、教育事業收入增長率、科研事業收入增長率、凈固定資產增長率、捐贈收入增長率、經營性資產保值增值率。這些大都是成長性指標,反映資產、資金的安全性和增長性,是否把主要資金投入長期發展規劃,用于提高辦學水平、科研開發能力上。
(三)高度重視財務績效評價,提高教育資源利用率
高校管理層應高度重視,積極推動財務績效評價制度的建立。近年來會計人員素質的普遍提高及財務信息系統的健全也為財務績效評價提供了必需的人力支持和技術保障。財務部門要利用先進的校園網絡系統,做好財務績效評價的宣傳工作,使教職員工樹立成本管理理念,重視提高資金的利用效率。通過財務績效評價,可將資金運行情況、預算執行效果、各種資源利用效率、發展潛力等全面系統的反饋給高校管理決策層。因此管理層應充分利用評價結果,強化成本效益意識,規范資金管理,統籌兼顧全面發展要求,提高教育資源利用率,提升綜合管理水平。只有高校真正重視評價結果,才能達到財務績效評價對高校的建設發展決策發揮政策導向作用的目的。
(四)建立財務績效評價激勵、約束和監督機制,實行績效目標追蹤管理
為確保財務績效評價取得實際效果,高校應建立學院(系)績效目標管理責任制,結合激勵和約束機制,實行績效目標追蹤管理,提出學院(系)年度工作任務、發展計劃和考核績效指標目標,簽訂年度績效目標管理責任制任務書。學院(系)在遵循學校教育資源統籌調配原則的同時,提高辦學質量和科研水平,在績效目標管理任務范圍內管好用好教育資源,并承擔起相應的責任。高校要建立財務績效評價監督機制,建立起由財務、人事、審計部門為主,資產、教務、科研管理等部門配合的財務績效評價監督機構,對績效評價指標執行情況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監督檢查,并將檢查結果作為對學院(系)年度工作考核的依據。要與個人績效工資掛鉤,對執行績效目標管理責任制優秀的學院(系)進行獎勵,對執行不力的則給予相應的處罰,促使學院(系)重視財務績效評價結果。審計部門可將財務績效評價與學院(系)負責人經濟責任審計相結合,將其作為任職期間業績的主要參考指標,促使學院(系)更加重視財務績效評價。高校財務績效評價制度及評價指標,是財政支出績效評價管理體制的重要組成部分,只有在財政、教育主管部門的重視和主持下,組織專家,通過廣泛調查研究,總結經驗,利用新會計制度實施的有利時機,結合高校實際情況,制訂科學規范統一的財務績效評價標準,經各類代表性高校試用并取得成效后,才能在全國高校推廣實施。
作者:俞海剛 單位:浙江工業大學計劃財務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