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發公共事件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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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發公共事件

突發公共事件范文1

1.1編制目的

有效應對水路交通突發公共事件,迅速控制事態發展,最大程度地減少人員傷亡、環境影響和財產損失,保障水路交通安全,維護社會穩定。

1.2編制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港口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航道管理條例》、交通部《水路交通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湖南省水路交通管理條例》、《湖南省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

1.3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本縣行政區域港口和航道發生的涉及人身安全、通過能力、環境資源、重要財產等方面的突發公共事件的預警預防和應急處置。

1.4工作原則

(1)水路交通應急工作由政府統一領導,交通主管部門具體

負責,相關部門(單位)分工協作,實施以塊為主、以條為輔、條塊結合、分級負責的原則。

(2)根據相關部門(單位)的現有職責明確其應急任務的分工和具體職責,保障應急工作機制和應急響應程序規范有序。針對水路交通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準備與支持保障、預警預防、應急響應和善后處置等應急全過程,建立結構完整、功能全面的應急體系。

(3)充分發揮各部門(單位)和社會公眾的應急支持作用,在預警預防和應急指揮協調中將各相關部門(單位)的人力物力資源加以整合,實現信息共享。

(4)做好應對水路交通突發公共事件的日常思想準備、預案準備和工作準備,加強宣傳、培訓和演練,采用先進的預測、預警、預防和應急處置技術,提高應急科技水平,確保預警預防和應急處置反應靈敏、運轉高效。

2.應急指揮體系及職責

縣、鄉鎮人民政府設立水路交通突發公共事件應急指揮機構,負責本行政區域水路交通應急工作。

2.1應急組織機構

成立株洲縣水路交通突發公共事件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縣水路交通應急指揮部),由縣人民政府分管副縣長任指揮長,縣人民政府辦公室主任,縣交通局局長(書記)、縣地方海事處處長任副指揮長,縣水利局、縣公安局、縣安監局、縣財政局、縣公安消防大隊、縣電信局、縣衛生局、縣人武部、縣武警中隊、縣環保局、縣農業局、縣公路局等單位為成員單位。

縣水路交通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設在縣地方海事處,由縣地方海事處處長兼任辦公室主任。

2.2應急組織機構職責

2.2.1縣水路交通應急指揮部

領導、組織全縣水路交通應急工作,傳達貫徹省、市人民政府對水路交通應急工作的指示;擬訂全縣水路交通應急工作政策、制度和規定,組織制訂縣水路交通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決定啟動與終止全縣水路交通應急預警狀態和應急救援行動;指揮重大、特別重大水路交通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處置;指揮、協調鄉鎮水路交通應急工作;組織后期處置與恢復、事件調查處理與獎懲。

2.2.2縣水路交通應急指揮部辦公室

承辦縣水路交通應急指揮部的日常工作,組織制定、落實預防預警和應急處置水路交通突發公共事件的政策、措施并貫徹實施;組織制定、修訂和實施縣水路交通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并指導全縣水路交通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的編制和實施;具體組織水路交通應急培訓和演練;編制年度應急工作經費預算草案;負責搜集、分析、核實和處理港口、航道突發公共事件的信息,及時上報。

2.2.3縣水路交通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

縣交通局負責水路交通突發公共事件的行業管理、組織縣水路交通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和有關部門(單位)擬訂全縣水路交通突發公共事件應急反應機構方案;參與應急處置組織、指揮和協調并提供必要的應急保障資源和技術支持。

縣水利局做好相關水利水電樞紐的運行調度工作,為水路交通突發公共事件預防和應急救援提供便利條件。

縣公安局負責水路交通突發公共事件現場治安秩序維護、爆炸險情控制、危險品清除、協助遇難人員的營救,以及必要的公眾隔離、保障交通暢通等。

縣安監局負責水路交通應急處置中的安全督促檢查,督促落實安全措施。

縣財政局負責審批縣水路交通突發公共事件應急處置的資金預算,并監督使用。

縣公安消防大隊負責水路交通突發公共事件現場的火災撲救。

縣電信局根據港口、航道應急工作的需要,提供有效的通信保障。

縣衛生局組織醫療救護隊伍,及時對傷病人員進行救護。

縣人武部負責組織、協調駐湘部隊和民兵、預備役部隊參與水路交通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

縣武警中隊根據省水路交通應急指揮部的要求,組織人員及救生器材參與救援。

縣環保局負責事發地上下游流域和周邊區域的環境監測工作,提出污染防控和處置建議,協助核實污染損害情況。

縣農業局負責核查和報告可能受到事故影響的農業用水水源保護區,通知所屬管理部門采取應急措施,防止受到直接污染和廢棄物的間接污染。

縣地方海事處承擔水路交通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響應的日常組織、指揮和協調工作;負責調動專業和社會水路運輸資源參與應急行動;負責水上交通監控管制、水上危險物和污染物清除、水上救助與打撈清障,以及提供水路交通運輸應急保障等。

縣公路局負責協調解決普通公路物資應急運輸保障工作。

2.3水路交通應急體系主要應急任務

水運事故災難事件:如航道中斷、港口癱瘓受損、港口危險品事故、核幅射超標事故、港口環境污染損害、水運建設事故等。主要應急任務包括:保障并恢復水路交通能力、預警預防水運事故災難的發生、應急處置水運事故災難事件等。

水路交通突發社會安全事件:如恐怖襲擊、暴力犯罪、集團犯罪、、破壞港口設施、破壞航道設施等。主要應急任務包括:降低各類社會安全事件的風險、保障航運設施和水路交通安全、維護社會治安和水路交通秩序等。

自然災害事件:如氣象災害、地震災害、地質災害、森林火災等。主要應急任務包括:提供水路交通運輸保障、保護航運設施和水路交通安全、維護社會治安和水路交通秩序等。

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如重大傳染病疫情、群體性不明疾病、重大食物中毒、重大動物疫情、重大職業中毒等。主要應急任務包括:保障水路交通能力和運輸暢通、提供應急救援物資運輸支持、阻斷疫情傳播和救助傷病員等。

3.預防預警機制

3.1預警信息

3.11信息內容:主要包括港口和航道突發公共事件風險源、誘發風險因素、突發公共事件影響、預警預防與應急對策以及其他內容等。

3.1.2信息來源:公眾信息相關部門(水利、氣象、地震、國土資源、衛生、公安等)提供自然災害、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社會安全事件等誘發風險因素的政府公布信息、專業實測和預報信息、秘密情報信息;交通系統相關部門(港口、航道及通航建筑物運行管理部門)提供事發地港、航道、通航設施、危險貨物運輸、進出港船舶、水運基礎設施建設、港口航道安全和社會安全信息等可能誘發港口和航道突發公共事件的風險源信息;其它有關機構及公眾或提眾有關的監視、監測、分析信息。

3.1.3信息報送:交通系統相關部門提供的風險源信息實行逐級上報,具體報送程序按國務院頒布實施的《突發事件信息處理辦法》、《重大突發事件信息報送標準》辦理;公眾信息、相關部門及其他有關機構掌握的信息由縣水路交通突發公共事件應急指揮機構辦公室收集辦理。

3.2預防預警行動

縣水路交通突發公共事件應急指揮機構辦公室:根據對各方面信息的搜集、分析和核實情況,及時確定和所轄區域水路交通突發公共事件的預警級別,指導和協調各有關方面開展預警預防工作。

海事部門:針對港口和航道各種突發公共事件的風險,及時通報信息、編制應急預案,實行專用救撈船

舶和全天候動態待命和救助值班制度,隨時執行救助打撈等救援搶險任務。

3.3預警支持系統

由水路交通突發公共事件應急指揮機構負責組織水路交通預警決策支持系統的建設、維護、更新與共享工作,建立相關信息庫和預報分析模型庫,對事發態勢及其影響進行綜合分析預測,提供科學的預警預防與應急反應對策措施建設,全縣水路交通突發公共事件預警預防信息。

3.4預警級別及

3.4.1預警級別確定

水路交通突發公共事件預警級別分為一般(Ⅳ級)、較重(Ⅲ級)、嚴重(Ⅱ級)和特別嚴重(Ⅰ級)四級,顏色依次為藍色、黃色、橙色、紅色表示。預警級別主要依據已經發生或潛在的自然災害、水運事故災難、社會安全事件、公共衛生事件、重要物資短缺事件,可能造成港口和航道突發公共事件的緊急程度、危害程度和影響范圍等確定。

3.4.2預警信息確認

各級水路交通突發公共事件應急指揮機構辦公室值班人員在接到報警信息后,對報警信息加以記錄和核實,初步判定預警級別,及時報告相關領導確認預警級別,并及時向相關的下級應急指揮機構、可能受到損害或影響的單位、應急救援機構等相關部門預警信息。接到預警信息的單位和人員應立即采取預警預防行動。各級應急指揮機構在確定和各自管轄區域內預警信息的同時,應立即向上一級應急指揮機構報告。嚴重、特別嚴重預警應報省路交通應急指揮部;較重預警應報市水路交通突發公共事件應急指揮機構。一般預警由縣水路交通突發公共事件應急指揮機構確定,較重預警報市州水路交通突發公共事件應急指揮機構確定,嚴重、特別嚴重預警報省水路交通應急指揮部確定。

3.5預警預報解除

當確定水路交通突發公共事件不會發生時,預警預報的水路交通突發公共事件應急指揮機構應立即宣布解除預警預報;已宣布進入預警期的,應立即宣布終止預警期,解除已采取的有關措施。

4.應急響應

4.1應急響應級別

水路交通突發公共事件根據其可控性、嚴重程度影響范圍,分為一般水路交通突發公共事件((Ⅳ級)、較大水路交通突發公共事件(Ⅲ級)、重大水路交通突發公共事件(Ⅱ級)、特別重大水路交通突發公共事件(Ⅰ級)四級。

4.1.1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為Ⅳ級:一般港口局部遭受嚴重損失的;造成3級及以上航道發生斷航或嚴重堵塞2小時以上、6小時以內的;造成5—6級航道發生較嚴重堵塞或7級及以下航道斷航的;造成一般人員傷亡,死亡失蹤3人以下或危及10人以下生命安全的;造成一般生態環境災害或公共衛生危害的;調用當地資源能夠控制的;對當地社會、經濟產生重大影響的事件。

4.1.2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為Ⅲ級:重要港口局部遭受嚴重損失,一般港口遭受嚴重損失的;造成3級及以上航道發生斷航或嚴重堵塞6小時以上、12小時以內的;4有以上航道發生較嚴重堵塞,其他5—6級航道發生斷航或嚴重堵塞的;造成較大人員傷亡,死亡失蹤3人以上、10人以下或危及10—30人生命安全的;造成較重生態環境災害或公共衛生危害的;調用本市資源能夠控制的;對本市社會、經濟產生重大影響的事件。

4.1.3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為Ⅱ級:重要港口遭受損失,一般港口癱瘓或遭受災難性損失的;造成3級及以上航道發生斷航或嚴懲堵塞12小時以上24小時以內的;造成4級及以上航道發生斷航或嚴重堵塞的;造成重大人員傷亡,死亡失蹤10人以上、20人以下或危及30—50人生命安全的;造成

重大生態環境災害或公共衛生危害的;調用本省和交通系統資源能夠控制的;對本省社會、經濟產生重大影響的事件。

4.1.4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為Ⅰ級:重要港口癱瘓或遭受災難性損失的;造成3級及以上航道發生斷航或嚴重堵塞24小時以上;造成特大人員傷亡,死亡失蹤20人以上或危及50人以上生命安全的;造成特大生態環境災害或公共衛生危害,對全省的社會、經濟、政治等產生重大影響的事件。

4.2應急響應行動

4.2.1Ⅳ級響應

當轄區內發生一般水路交通突發公共事件后,縣市區水路交通突發公共事件應急指揮機構立即啟動應急預案并組織實施,同時將事件發展情況及時上報市州水路交通突發公共事件應急指揮機構。

4.2.2Ⅲ級響應

當轄區內發生較大水路交通突發公共事件后,報州水路交通突發公共事件應急指揮機構立即啟動應急預案并組織實施,并將事件發展情況及時上報省水路交通應急指揮部。

4.2.3Ⅱ級響應

當轄區內發生重大水路交通突發公共事件后,報水中路交通應急指揮部立即啟動應急預案,由指揮長或副指揮長指定現場指揮趕赴事發現場,省水路交通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按預案規定職責開展應急行動。省水路交通應急指揮部將事件發展情況及時上報省人民政府和交通部。

4.2.4Ⅰ級響應

當轄區內發生特別重大水路交通突發公共事件后,報水路交通應急指揮立即啟動應急預案并組織實施,及時向省人民政府和交通部報告相關情況,貫徹落實上級各項指示,最大程度地減少人民群眾生命財產損失。

4.3信息報送和處理

4.3.1信息采集

水路交通突發公共事件的現場信息主要來源于港口、航道管理部門和企業、海事部門和其他相關部門。信息傳輸的主要方式是電話、傳真及其他通信手段。需重點采集的信息包括:

(1)事發現場位置、事件性質、事發原因、時間及發展態勢,事發港口和航道的名稱、設施及裝卸儲運情況和聯系方式。

(2)事件造成的破壞、損失、人員傷亡等情況。

(3)是否有危險品、是否可能發生起火爆炸、泄漏等潛在危險及已采取的措施;

(4)到達現場進行處置的單位、人員及組織情況;已采取的措施、效果,已發出的援助要求和已開展救援行動的時間、設備、聯系人等。

(5)現場環境情況及近期動態預報,包括風向風力、涌浪大小、冰情、能見度、水流流速和流向等。

4.3.2信息分析和報送

縣、鄉鎮水路交通突發公共事件應急指揮機構負責水路交通突發公共事件信息分析工作,追蹤事件進展,及時掌握最新動態,將分析結果報送上級主管部門、當地人民政府,并通報有關單位,實現信息共享。

4.4通信

應急通信的信息網絡系統主要由交通專業通信網絡和公共通信系統組成。通信方式采用語音電話、電報、傳真、數據通信等,在有條件的地方,通過計算機通信網絡實現應急通信信息資源的交互與共享。

4.5指揮和協調

4.5.1本縣轄區內水上交通突發公共事件現場指揮遵循屬地為主的原則,由當地人民政府和水路交通突發公共事件應急指揮機構決定現場指揮部的組成,統一領導、協調水路交通突發公共事件應急處置工作。

4.5.2水路交通突發公共事件發生后,當地水路交通突發公共事件應急指揮機構應立即啟動應急預案,及時搜集、掌握相關信息,上報事件發展變化情況。

4.5.

3當地水路交通突發公共事件應急指揮機構負責人應迅速上崗到位,分析事件性質,預測事態發展趨勢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并按規定的處置程序,組織指揮有關部門(單位)按職責分工,迅速采取處置措施,控制事態發展。

4.5.4發生重大水路交通突發公共事件后,應及時上報省市水路交通應急指揮部。

4.5.5社會力量動員與參與

依據法律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發現水路交通突發公共事件或有關隱患,應向有關部門(單位)或各級人民政府報告,相關單位和個人應在有關部門(單位)的統一指揮下,參與應急行動。

在接報并確認事件等級后,各級水路交通突發公共事件應急指揮機構應根據事件等級向有關人民政府報告,組織動員駐軍和社會力量參與應急處置。社會力量到達應急搶救現場,由現場指揮部統一指揮和協調。

4.6應急處置4.6.1處置措施落實

各級水路交通突發公共事件應急指揮機構根據本地區可能發生突發公共事件制定應急預案,落實相應的處置措施。

(1)水運事故災難

聯系航道管理機構疏通礙航、堵航物件,聯系有關港口建設、疏浚和航標維護部門恢復港口或航道技術條件,聯系水利等相關部門給予通航便利條件;緊急分析、監控、減輕和消除斷航和壓港的誘因,注意控制危險貨物泄漏源,采取防火防爆措施,搶救遇險及中毒人員,疏散受危害人群;對事故區域采取交通管制措施,防止事態進一步擴大,加強對事故及其危害的監視監控;調動應急隊伍、應急車輛及船舶、應急設備與器材及必要的后勤支援,組織協調相關部門投入應急響應行動。

(2)水運交通突發社會安全事件

海事、港航管理機構會同當地公安機關迅速展開處置工作;疏散車、船及重要設備、危險物資,對現場周邊地區及水域實施交通管制,維持秩序,有效控制局勢。

(3)突發公共衛生事件

當本縣境內或與本縣有固定水運交通往來的其它地區出現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后,協助當地衛生行政主管部門做好港口和對來自疫情流行地區的船舶衛生防疫工作。

(4)自然災害

嚴格遵守有關防災減災規定,在預警預防階段加強對港口和航道設施設備的保養檢查;及時收聽天氣預報和做好記錄,注意災害動向,及早充分估計對港口和航道的影響并做好防港準備;加強對水文情報的收聽和記錄,加強對淺段和急流段的標識。

4.6.3專用設備、器械、物資、藥品調用程序

縣水路交通突發公共事件應急指揮機構應掌握本轄區內的救生、消防及防護設備和器械及其他應急資源的分布情況及管理狀況。在具有較高水路交通突發公共事件風險的港口和航道附近區域,適當配置應急響應設備庫,并確保設施設備的數量、質量和性能。

縣水路交通突發公共事件應急指揮機構對本轄區應急物資、設備和器械有緊急調配權。港口和航道的搶險、消防、救援、重建恢復等工作所需的船舶等在縣內運輸的,由縣水路交通應急指揮部統一調度;屬于軍隊和武警系統的,由縣人民政府協調調用。

4.7應急人員和群眾的安全防護

4.7.1應急人員安全防護

各類應急工作、搶險救援人員應配備必要的救生、防護裝備。

(1)進入有危險的現場:應急人員應采取防護措施,經現場指揮批準;掌握作業時間,隨時監控現場作業人員的安全狀況、行動;一旦情況發生變化,有可能危及應急救援人員安全,立即啟動備用方案。

(2)進入危險化學品事故現場:搶救人員在進入受災區域前必須做好充分的防護準備,防止接觸有毒有害物質,如果未判明有毒有害物質的特性,應對毒性作最壞的假定;在進入污染區域時應佩戴依靠壓力的自給式呼吸器和全套防護衣;未經允許,不得進入封閉處所;在接近有潛在危險的區域時應有足夠的防護;對從危險區離開的所有人員進行檢查和清污;現場應急作業人員撤離現場后,按照規定進行醫學檢測和觀察。

4.7.2群眾安全防護

受到突發公共事件及其衍生危險威脅的人員應盡快組織疏散,撤離到安全地帶。現場指揮部應密切監視險情,及時上報,并做好疏散、防護、安置工作,或向上級指揮部提出意見、請示。如危險已減輕,則允許撤離人員重新進入現場;如險情加劇,危及現場人員和附近居民,應進行局部疏散。

如需大規模疏散居民,應由縣人民政府負責擬定撤離計劃,確定撤離路徑、備用路線及交通工具、車流量控制、疏散目的接納條件、通知撤離方式,告訴有關人員自身保護的注意事項或預防措施,及時公開相關信息,保持社會秩序及公眾情緒穩定。

4.8信息

水路交通突發公共事件信息遵循實事求是,及時準確的原則。

縣交通局會同按照《湖南省突發公共事件新聞應急預案》的有關規定,做好水路交通突發公共事件信息工作。

4.9應急結束

4.9.1應急結束條件

(1)事件已得到控制。

(2)港口通過能力、航道通航能力已經恢復。

(3)應急運輸任務已完成。

(4)現場搶救活動(包括人員搜救、火災爆炸危險或危險隱患的排除等)已經結束。

(5)危害已經消除。

(6)對周邊地區構成的威脅已經得到排除;

(7)被緊急疏散的人員已經得到妥善安置或已經安全返回原居住地。

4.9.2應急結束宣布

水路交通突發公共事件應急指揮機構根據應急響應進展情況按照有關程序宣布應急結束。

5.善后工作

5.1善后處置

5.1.1人員安置、物資征用與補償

水路交通突發公共事件的人員安置和物資征用由縣人民政府負責,并按國家規定進行補償、賠償。

5.1.2災后重建

因突發公共事件嚴重受損的水路交通基礎設施,其恢復經費應納入縣救災專項財政預算。

5.1.3社會救助

因突發公共事件造成生活困難需要社會救助的人員,由縣人民政府按國家有關規定負責救助。

5.2調總結與評估

應急結束后,縣有關部門(單位)組成調查小組對水路交通突發公共事件進行調查、處理、監測和后果評估,參加應急救援行動的有關部門(單位),積極協助調查小組工作,認真答復與事件有關的詢問,真實地提供各種記錄。

鄉鎮水路交通突發公共事件應急指揮機構負責編寫調查報告與總結,對應急經驗教訓加以總結,提出改進建議,并組織對水路交通突發公共事件進行調查、處理、監測和后果評估,提出損失賠償、災后恢復及重建等方面建議。

6.應急保障

6.1通信保障

配備必要的通信保障設施,采取各種通信方式確保救災搶險現場指揮通信暢通。在依托和利用公共互聯網的基礎上,加強緊急處置專用通信網的建設。重要通信設施、線路和裝備應加強管護,建立備份和緊急保障措施。在整合水路交通各應急職能部門專業通信網的基礎上,建立跨部門、多手段、多路由,有線和無線相結合、微波和衛星相結合的通信保障體系。

6.2資源保障

縣、鄉鎮水路交通突發公共事件應急指揮機構應建立必要的應急資源保障機制,配備必要的設施裝備,了解掌握有關應急資源,包括現場救援和工程搶險保障、應急隊伍保障、交通運輸保障、醫療衛生保障、治安保障和物資保障等。

6.3經費保障

水路交通應急資金根據《湖南省財政應急保障預案》的有關規定,由縣財政按照分級負擔原則予以承擔和保障。

7.監督管理

7.1宣傳、培訓和演練

7.1.1縣水路交通突發公共事件應急指揮機構應采用多種方式,加強對相關法律法規、應急預案和自救、互救、避災等知識的宣傳工作。

7.1.2縣水路交通突發公共事件應急指揮機構應組織領導干部、應急管理和救援人員的上崗前培訓、常規性培訓。

7.1.3縣水路交通突發公共事件應急指揮機構應根據實際情況,組織定期或不定期的水路交通突發公共事件應急演練,提高實戰能力。

7.2獎勵與責任

對在水路交通突發公共事件應急處置工作中作出突出貢獻的集體和個人予以表彰獎勵。對不認真履行職責、且造成重大損失的,有關部門(單位)要依法給予責任人行政處分,違反法律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7.3縣交通局、縣應急管理辦公室會同縣有關部門(單位)對預案實施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確保應急措施到位。

8.附則

8.1名詞術語解釋

水路交通突發公共事件:指在本縣行政區域內港口、江河、湖泊及其它通航水域內突然發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傷亡、重大財產損失和重大社會影響,危及公共安全的事件。

8.2預案管理與更新

縣交通局根據情況變化,對預案進行修訂和完善。

8.3預案解釋部門

本預案經縣人民政府批準后實施,由縣交通局印發并負責解釋

突發公共事件范文2

一、為在突發公共事件中明確權責、相互協作,逐步實現人員、物資、信息等資源的共享和有效配置,進一步提高我局處置突發公共事件的效率和水平,確保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和局系統正常的工作秩序,根據國家和省、市有關規定,結合我單位實際情況,制定本預案。

二、本預案適用于在局系統內的突發公共事件。突發公共事件是指突然發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員傷亡、重大財產損失、重大生態環境破壞,影響和威脅本地區甚至全國經濟社會穩定和政治安定局面的,有重大社會影響的涉及公共安全的緊急事件。突發公共事件主要分為以下四類:

(一)自然災害。主要包括水旱災害、冰雹、雪、沙塵暴、地震、雷電、火災和重大生物災害等。

(二)事故災難。主要包括民航、鐵路、公路、水運等重大交通運輸事故,建設工程、公共場所及機關、事業單位發生的各類重大安全事故,造成重大影響和損失的供水、供電、供氣等事故,以及通訊、信息網絡、特種設備等安全事故,重大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事故等。

(三)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主要包括突然發生,造成或可能造成社會公眾健康嚴重損害的如鼠疫、霍亂、肺炭疽、傳染性非典型肺炎等重大傳染病疫情,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中毒,重大動物疫情,以及其他嚴重影響公眾健康的事件。

(四)突發社會安全事件。主要包括重大刑事案件、涉外突發事件、恐怖襲擊事件、經濟安全事件以及規模較大的群體性事件等。

第二章 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

一、成立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領導小組。組長由局長擔任,副組長由各分管副局長擔任。小組成員由辦公室、計財處、社發處、農村處、交流處、監察室、信息所、交流中心、生產力促進中心負責人組成,聯系人為辦公室主任,備用聯系人為辦公室副主任。同時成立搶修搶救、服務、保障、技術、安全等專業組進行應急預案的具體實施。

二、領導小組職責

1、負責全局系統突發公共事件的響應與善后處理工作,檢查指導局屬各部門突發公共事件響應與善后處理工作,以及組織物資、人員、資金的落實。

2、根據市政府預報、通報,依據突發公共事件的可控性、嚴重程度和影響范圍,研究本系統預案啟動級別和條件,及時向上級報告突發公共事件的發生、發展并向群眾傳達突發公共事件情況,保證上通下達,作好預防工作。

3、確保通信暢通,依照突發公共事件情況實行領導帶班,24小時值班制度,向群眾公布24小時通信電話。

白天電話:8888888(早8:00-晚6:00)

夜間電話:666666(晚6:00-次日早8:00)

4、突發公共事件發生后,制訂突發公共事件處置技術方案,負責搶救國家財產和人民生命財產不受損壞,組織搶修單位和居民區電、水、氣、通信等,安置受災職工吃、住,確保機關和系統職工家屬工作日常生活不受重大影響。

5、組織后期處理工作,本著實事求是的精神,向市政府報告單位突發公共事件情況,組織善后處理工作,開展突發公共事件調查總結工作。

三、專業組組成與職責

局系統成立5個專業組開展應急預案實施工作,每個專業組除組成人員外,另設后備組成成員,各處室和直屬事業單位應根據專業組性質,明確具體參與人員。

1、搶修搶救組,由辦公室水電、氣暖專業工人和負責此項工作的管理人員及機關處室人員共10人組成,職責為搶救國家財產,消防滅火,搶修因自然災害或事故災害造成的斷電、停水、停氣,搭建臨時防護設施總負責:分管辦公室工作的副局長,辦公室主任和局物業服務中心負責日常。

2、服務組,由辦公室和直屬事業單位組織10人的服務隊伍,主要任務在發生災情時疏導群眾撤離,組織救助老弱病殘人員和有困難家庭群眾,負責對災情有傷人員醫療服務工作??傌撠煟悍止苋耸鹿ぷ鞯母本珠L,人事處處長、機關黨委副書記負責日常工作。

3、保障組,由局機關辦公室、計財處和機關物業服()務中心組織10人的后勤保障隊伍,負責救災物資供應,保證每年在行政預算中留有1萬元儲備金,保證突發公共事件物資儲備量,確保突發公共事件發生后,人民群眾生活不受影響,保證工作車輛使用;總負責:分管財務工作的副局長,辦公室副主任負責日常工作。

4、技術組,由社發處、交流處、農村處、信息所組織10人的技術保障隊伍,負責突發事件處置的宣傳工作、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后的疾病預防、防治科學知識的教育工作及通訊、信息網絡安全事件后的設備軟硬件恢復工作??傌撠煟悍止苄麄鞴ぷ鞯母本珠L,計劃處處長負責日常工作。

5、安全組,由監察室及機關處室組織10人的安全保衛隊伍,在發生公共安全事件后,負責機關大院和家屬院的安全保衛工作??傌撠煟壕旨o檢組長,監察室主任負責日常工作。

局突發公共事件應急工作組織機構圖:

第三章 應急行動方案

依據市政府預警或突發公共事件的等級,我局應分級響應實施行動預案,由局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領導小組按照市政府的要求,有步驟地開展各專業組的工作,同時,積極服從市上對人員、設備、物資的統一調配。

一、緊急避難場所的確定,根據我局實際情況,局系統的緊急避難場所為機關大院籃球場和機關食堂前的空地。

二、對預警事件的處置

1、依據市政府預警等級,根據要求,確定是否需要進行出差人員、外出車輛的召回。

2、組織局系統職工學習有關知識,領導帶班24小時值班。技術組開展通訊、信息網絡安全隱患的檢查工作,保障組開展經費、物資準備工作,其他三個專業組人員到位,并開展值班工作。

三、對外部突發公共事件的處置

1、突發公共事件對局系統已造成影響的,由各專業組依據職責,開展應急預案工作。

2、突發公共事件尚未對局系統造成影響,但可能帶來影響的,則根據事件的性質,由相應的專業組開展檢查、預防工作。

3、突發公共事件對局系統沒有影響的,則對應開展各項教育工作,避免局系統可能出現類似事件。

四、對局系統內部突發事件的預警與處置

1、重大交通、房屋安全事故

由搶修搶救組、服務組、保障組按各自職責開展工作,局公共事件應急領導小組聯系人負責及時向市上相關部門匯報具體人員和財產情況、開展措施情況。

2、通訊、信息網絡安全事故

由技術組負責與市通訊、信息網絡供應部門取得聯系,組織相關人員開展設備的自檢和軟硬件的恢復工作。局公共事件應急領導小組聯系人負責及時向市上相關部門匯報通訊、信息網絡的恢復情況。

3、公共衛生事件

由技術組負責對與市衛生行政部門及時報告情況,需要隔離的,則在局物業中心設立隔離室對相關人員進行隔離,保障組迅速采購隔離人員后勤用品,服務組負責隔離人員的看護、協助家屬解決家庭困難。

4、突發安全事件

安全組、服務組、保障組按各自職責開展工作,局公共事()件應急領導小組聯系人負責及時向市上相關部門匯報具體人員和財產情況、開展措施情況。

第四章 后期處置

突發公共事件范文3

突發衛生公共事件一級響應是:指突然發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會公眾健康嚴重損害的重大傳染病疫情、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職業中毒以及其他嚴重影響公眾健康的事件。

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一級響應是針對特別重大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所采取的緊急應對措施,一級響應是最高級別的應對措施。

根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性質、危害程度、涉及范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劃分為特別重大(Ⅰ級)、重大(Ⅱ級)、較大(Ⅲ級)和一般(Ⅳ級)四級。

(來源:文章屋網 )

突發公共事件范文4

關鍵詞:突發;公共事件;應急

一、突發公共事件應急決策的含義

公共決策可以分為常規決策和應急決策,而應對突發公共事件的決策應歸類于應急決策。相比于一般事件,突發公共事件具有突發性、公共性、不確定性和危害性等特點,這也就意味著突發公共事件的決策絕不同于一般的常規決策,由于問題的發生和發展具有突然性,可供決策者利用的信息、時間等資源非常有限,需要決策者當機立斷,而且決策的后果往往難以預料。但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決策與常規決策也并非是兩種截然不同的決策,它的來源在于常規決策的效果不盡如人意,如常規決策中不公正、不民主和不及時的問題并沒有解決引發了突發公共事件。另一方面突發公共事件應急決策可以為完善常規決策提供經驗與教訓。因此,在日常的公共決策中,應以常規決策為主,以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決策為輔,但也要重視應急決策,要不斷修正和調整常規決策,在應急的非常規決策中制定有的放矢、行之有效的危機事件應對計劃。

二、應急決策信息的局限性和環境的復雜多樣性

突發公共事件緊急狀態下做出的應急決策,要求決策者在有限的時間內、有限的資源條件下,做出應對危機的具體行動方案,它的水平高低直接影響著應急管理的成敗。任何決策的重要資源都是信息,沒有信息決策就相當于無水之源,而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決策對信息的依賴程度要遠遠高于一般的常規決策。但突發公共事件爆發突然,時間緊迫,信息存在著高度不對稱的特點。突發公共事件出現后涌現出大量的信息,由于突發公共事件事態發展快,信息瞬息萬變,變化迅速,信息傳播、信息傳播渠道不同,并且信息傳遞要經過多個中間環節,信息搜索工具受損,其中還伴隨著各類謠言在社會中進行傳播,造成信息渠道受阻和信息失真、信息畸變、信息不完全。在突發公共事件發生時,應急決策機構不可能第一時間趕到現場,造成應急決策所依賴的相關信息經過“采集-傳遞-到達決策者”等一系列環節的傳遞,使得決策者掌控的信息不僅具有明顯的滯后性,還很難獲得全部正確信息。在突發公共事件中,決策者們要在有限的時間內處理危機,這給決策者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要求決策者們要以最快的速度做出決策,果斷采取措施,適度簡化決策程序,但也正因為危機情境使得決策團體內存在的群體壓力增加,這種壓力會直接影響到決策者對信息的收集、對問題的判斷以及對權變計劃的正確擬定,進而影響到應急決策的質量。常規決策獲取的資源充分,面臨的外界環境較穩定,而突發公共事件應急決策面臨的環境則是復雜多樣、急劇變化的。在突發公共事件中,外部決策環境具有高度的不確實性,危機狀態時刻都在發生著劇烈變化,這給應急決策帶來了極大的不確定性與風險性。從內部環境方面來看,應急決策機構的組成人員是在突發事件發生后臨時組建的,決策者、專業技術人員與技術裝備的磨合需要一個過程,要快速做出準確的決策更是有一定的困難。突發危機事件應急決策內、外環境的復雜多變性與不確定性給決策者們帶來了高巨大的心理壓力,而這種心理壓力又會影響到應急決策的效果。

三、決策程序的非常規性和決策效果的高風險性

常規決策有一套事先制定的決策規則與處理方法,同時正式決策方案實施前,都會有充足時間進行驗證和糾錯。而突發公共事件發生時,不會給決策者留有足夠的時間進行反復認證,需要決策者在有限的時間與高強度的壓力下做出決策,它要求決策機構與人員要在有限的資源條件下完成處置危機的具體規劃和措施,在出現意料之外的緊急情況下打破常規,簡化決策程序與步驟,快速做出決策。這種非常規的決策沒有固定的模式可供遵循,缺乏程序化的方法來指導,需要依靠決策者的智慧、膽識和經驗在最短的時間內做出判斷,采取有效措施來處置突發公共事件。突發公共事件的破壞力很強,在不同程度上對政局的穩定、經濟社會的發展、人民的生產生活秩序及生命安全產生影響。應急決策需要在最短的時間內把事態控制在盡可能小的范圍內,最大限度地減少損失。由于突發公共事件發展的突然性、復雜性和劇變性,決策者很難在巨大的壓力之下做出準確判斷,同時實施決策方案的反饋信息也難以迅速實現,這就決定了實施效果難以準確預料,決策風險很高。危機情境中,由于時間有限、信息不充分,事態不可控以及對資源的需求超出預期等,在緊急的決策環境中,理性思維有限,紛繁復雜的方案、各種各樣的問題,雜亂無章的決策交織在一起,對于決策者而言,會出現決策盲點與群體盲思;決策可能是跳躍式理性思維的集合,決策者更傾向于構建簡單模式而不是復雜模式;很多情況下,決策者會出現各種各樣的失誤。這種情況在突發公共事件應急決策中不可避免的。

四、突發公共事件應急決策團隊應具備的能力

突發危機事件應急決策面臨著問題復雜、因素眾多和涉及領域廣等問題,個人決策者難以同時兼顧多種因素,而群體決策則可以克服這種缺點,提高突發公共事件應急決策者團隊的整體素質,培養決策者的決斷與應變能力。當今信息化時代,社會在朝著開放的態勢發展,決策者在危機面前要保持開放的胸襟,在公開透明的環境中做出決策,鼓勵與包容利益相關者積極參與進來,強調參與者之間的平等交流與互動,實現決策的多贏局面。任何危機都具有“產生—發展——平息”這樣的階段性性質,決策者在突發公共事件面前,要樹立全局觀念和大局意識,面對決策要高瞻遠矚,要站在戰略與全局高度審時度勢,對可能出現的危機做出預判,在危機決策時要充分考慮到事態發展的可能方向,盡可能避免因決策不當而出現的危機擴大問題。決策者最后的決策也與決策者的知識結構、工作背景以及決策經驗等密切相關,不同的突發公共事件所具有的特點各有差異,在應急決策中就需要不同的專業知識去應對。這對參與應急決策的專業團隊所應具有的知識結構提出了要求,要求參與成員要具備不同的專業知識,具有較寬的知識面與豐富經驗,這樣才能成為一個擁有合理知識結構的決策團隊。應急決策涉及的問題錯綜復雜,決策團隊中既需要經驗豐富的年長者,也離不開富有開拓創新精神的年輕人,一個好的應急決策群體在年齡上要老、中、輕搭配合理,這樣才有利于成員優勢的發揮,提高決策質量。另外,決策者的個性、氣質、性格與價值觀的合理組合,也有利于決策團隊成員間的團結與合作。對決策者而言,只有不斷學習,才能不斷進步,增加決策的技術含量,提高決策的效果與水平。

五、結束語

突發公共事件造成的后果嚴重而長久,對它的處理要秉持持續發展的理念,不能只考慮眼前利益,要把長遠、持續的影響考慮進去,對事件的處理需要用系統工程的思想去解決、統籌兼顧,充分發揮社會各方面的力量,提高決策的滿意度。對于突發公共事件來說,需要做的應急決策基本都是帶路決策,要解決這一難題,一方面是要強化應急預案的指導力,需要依靠決策者的智慧、膽識和經驗在最短的時間內做出判斷,當機立斷采取有效措施,還要保證決策的滿意度,即保證決策方案在現有應急環境下的最優決策;另一方面,要不斷創新決策技術,把信息技術、人工智能、系統論和控制論等先進的技術應用于危機情景下的決策中,簡化決策程序,優化決策結果,有利于控制政策活動中的不確定性,減少決策的風險和成本,在最短的時間內把事態控制在盡可能小的范圍內,最大限度地減少損失,提高決策的滿意度。

[參考文獻]

突發公共事件范文5

論文摘要:在介紹突發事件分類及特征的基礎上,從傳送時間、預警區域、預警對象、信息安全等多方面分析預警系統應解決的問題,給出了基于移動通信系統的突發公共事件短信預警系統的結構,分析了相關模塊的功能。

1 引言

突發事件,是指突然發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嚴重社會危害,需要采取應急處置措施予以應對的自然災害、事故災難、公共衛生事件和社會安全事件。我國正處在突發事件的高發時期。根據中國年鑒統計數據,2007年,我國自然災害嚴重,共造成2325人死亡,農作物受災面積48992.5千公頃,倒塌房屋146.7萬間,造成直接經濟損失2363億元。為了最大可能地避免發生災難事件所造成的傷害,很多專家學者都在對突發公共事件預警方式進行研究。由于手機具有普及面廣、便攜性強、可將預警信息在第一時間傳遞到個人等優勢。所以本文提出建立基于移動通信的突發公共事件短信預警系統,幫助人們預防災難、減輕災害。

2 突發事件分類與特征

2.1分類

根據突發公共事件的發生過程、性質,突發公共事件主要分為自然災害、事故災難、公共衛生事件、社會安全事件四類。

按照各類突發公共事件的性質、嚴重程度、可控性和影響范圍等因素,突發公共事件分為四級,即Ⅰ級(特別重大)、Ⅱ級(重大)、Ⅲ級(較大)和Ⅳ級(一般)。分類分級的目的是為制定應對的方案和資源的需求提供依據。

2.2特征

不同的突發事件由于可預見性、可控制性、擴散速度、影響范圍、損失程度、持續時間等諸多要素具有各自的特點,但也有一些共同的特征。

突發性。人們難以準確的把握突發事件發生的時間、地點、方式以及爆發的程度。

危害的嚴重性。這種損害性不僅體現在人員的傷亡、組織的消失、財產的損失和環境的破壞上,而且還體現在突發事件對社會心理和個人心理所造成的破壞性沖擊。

變化發展的不確定性。事態的變化、發展趨勢以及影響的深度和廣度難以預測。

處置的緊迫性。突發事件發生需緊急采取措施及時有效地處理,否將造成重大損失。

3 系統應解決的問題

為實現系統預期的功能,預警系統應解決一系列的問題,具體如下:

3.1傳送時間短。傳送時間是指從系統發送預警信息開始到被成功傳送至終端的時間。這就要求預警信息的信息量要小。另外由于預警系統是基于移動通信系統的,所以在系統傳送的過程中,應該以比其他信息具有更高的優先權,優先使用信道,進行預警信息的發送。傳送時間的長短決定該系統的成功與否。通過有效的方式及時地對突發事件進行預警可以在很大程度上避免損失。日本的預警系統在2008年6月14日7級地震中,提前10秒在部分區域實現了由電視等媒體的地震預報。距離震中30公里以外的地方在地震搖晃發生之前十多秒就得到了地震預報,距離越遠,效果越明顯,起到了一定的預警作用。而汶川地震,我國距離震中較遠的地方,甚至千公里以外的沿海地區感受到震感時才知道發生了地震。

3.2預警系統應能根據突發事件覆蓋的區域,進行有選擇的通知。不能將信息發送給所有的人,也不能讓處于危險區域的人們接收不到信息。不加選擇的進行預警信息的發送,可能會造成其他區域人們的恐慌,而且占用有限的通信資源、延長數據在通信系統中傳輸的時間,甚至有可能造成信道擁堵導致預警信息發送失敗。這就失去了預警的作用。

3.3信息的安全性和可信度。當前由于虛假和垃圾信息較多,為加強信息的可信性,預警系統應能阻止虛假的預警通知、保護預警通知的完整性。手機用戶對接收到的預警信息可以鑒別信息的來源。提高信息的可信度可設立突發事件預警的特服號碼。目前世界上很多國家都設立了專門的緊急事件特服號碼,如美國的911、英國的999、我國的110等。在預警系統中使用一個易記的、權威的號碼,一有突發事件政府通過特服號碼預警信息。

3.4實現多部門聯動。突發公共事件的應對,不是哪一個部門的事情。預警系統在多個部門之間應該是既是獨立的,又是相關的。在發送預警信息的同時應該能實現各相關部門的聯動,共同解決突發事件。

3.5支持多種協議。主要協議有中國移動的CMPP、中國聯通的SGIP、中國電信的SMGP、中國網通的CNGP、國際通用協議SMPP。至少能支持中國移動、中國聯通的短消息協議。

4 短信預警系統結構

突發事件一般具有突發性、危害嚴重性、應對緊迫性等特征,如地震和海嘯從出現至到達只需幾秒或至多幾分鐘。所以要求預警信息能在最短的時間內發送給可能受到威脅區域的用戶。突發公共事件短信預警系統是指,當某主管部門發現有需要該部門及時的災害預警信息時,能以最快的速度主動將預警信息以手機短信的形式給涉及區域內的用戶。根據通知的目的和緊急性,預警通知分為首要信息和輔助信息兩種。首要信息用于快速向用戶通告即將發生的事件,例如即將發生地震,所以要求有很高的時效性。輔助信息是首要信息的附加信息,是一些具有指導或指引性的語句,指導人們在危險狀態該怎么做或到哪里獲得幫助等。

短信預警系統由信息收集系統、預警中心、通信傳輸系統、接收終端四部分組成。

4.1信息收集系統

預警信息的收集可以通過專門專業的網絡管理系統也可通過互聯網、移動通信網絡進行預警信息的匯報。例如,通過地震臺網可以向預警中心上報地震信息、通過氣象臺網可以將暴雨、冰雹、龍卷等惡劣天氣涉及的區域及發生的時間傳遞給預警中心。通過信息收集人員也可將突發事件信息上報給預警中心。

4.2預警中心

預警中心由信息處理模塊、數據庫服務器及信息處理及發送模塊組成。

信息處理模塊負責將從信息收集系統接收的預警信息進行信息整理、加工,使之適合作為可發送的預警信息,并存儲到數據庫中。雖然一條手機短信的最大長度有70個漢字,但作為預警短信要求短而精。特別是首要信息,要用盡可能少的字清楚的表達預警信息,不能讓用戶看后產生異議。

數據庫服務器用來存儲預警系統運行過程中的所有的信息。為了便于短信信息和用戶信息管理,數據庫中建立若干個有關聯的數據表,包括用戶信息表、待發信息表、發送成功信息表、發送失敗信息表等。

信息管理和發送模塊,信息管理模塊負責對信息發送前的進一步確認并確定預警信息的優先級別、類別。信息發送模塊使用申請的特服號碼實現向手機用戶發送短信的功能。具體應包括發送對象選擇,應能識別并確認在災害發生區域的所有的手機用戶。實現這部分功能應與通信系統中原地位置寄存器和訪問位置寄存器的信息建立連接,以獲取當前區域的手機用戶信息。

4.3通信系統

通信傳輸系統采用移動通信的SMS短信平臺。預警系統應跨接多種網關(CMPP、SGIP、SMGP、CNGP、SMPP),以符合不同短信平臺接口協議,滿足不同運營商的接口要求,保證用戶系統在連接不同網關時的穩定性。實現從預警系統到運營商短信平臺的互連互通。在接口中應能識別預警信息,以使預警信息具有較高的優先級,優先在信道中傳輸。

4.4接收終端

接收終端具有基本移動通信服務的手機。其負責接收從預警中心經通信系統發送來的預警信息。

5 結束語

根據國家統計局統計數據顯示,截至2007年12月,我國手機用戶數達到5.47286億戶,手機普及率為41.6%,而且該比例仍在快速增加。其中,2007年,北京、天津、上海、廣東和浙江五省(市)的電話普及率都超過了100部/百人,其中北京的移動電話普及率超過100部/百人。由此看來,利用手機短信進行突發公共事件的預警,既及時又可達到較高的覆蓋面,建設突發公共事件短信預警系統勢在必行。

參考文獻:

[1]李芳.移動通信網的公共預警系統研究[J].北京:通信技術,2008(11):211-213.

[2]馬科.陳和平等.基于移動平臺的火災短信報警系統的設計與實現[J].北京:計算機工程與設計.2008(5):2387-2389.

突發公共事件范文6

【關鍵詞】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基本原則

一、應急管理

應急管理最早是作為核電領域的專業術語引入國內的,直到2003年,國內在突發事件管理中才普遍使用應急管理這一概念,在此之前,應急管理主要用在安全生產、防災減災、疾病預防等多個領域中,之后,應急管理則被解釋為預防、控制、減少突發事件的危害程度,并采取與突發事件相關的行動。就我國現階段的應急管理來看,突發事件的應急管理起步較早,應急管理的各個環節也在不斷完善,但是還存在很多薄弱環節,比如部門與部門之間的協調合作能力不強,應急預案不多等都成為阻礙突發事件應急管理發展的因素。

二、突發事件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將突發事件定義為:“突然發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嚴重的社會危害,需要采取應急處置措施予以應對的自然災害、事故災害、公共衛生事件和社會安全事件,按照社會的危害程度、影響范圍等印因素,自然災害、事故災難、公共衛生事件等又分為特別重大、重大、較大和一般四級?!本C上所述,突發事件一般具有以下幾點特征。其一,突發事件的發生事件、地點、時間等具有緊急突然性、高度不穩定性,人們無法預知災難的具體發生事件和地點,所以只能依靠當事人敏銳的觀察力,以及事件發生后的緊急處理,減少突發事件可能造成的各類損失。

其二,突發事件的危害性一般較為嚴重,并且極易發生擴散,進一步擴大其危害范圍。比如,在一場地震發生之后,除了當地人的人身財產安全受到重大損失之外,全社會人民的生活都會因此受到不同程度的影響,如果事件危害性得不到正確處理,甚至可能引發社會動蕩。

其三,對突發事件的處置都具有緊迫性,也就是說,對待突發性事件必須在第一時間做出處置對策,處置不及時,會嚴重破壞社會公共秩序。

三、突發事件處理的內在機理

任何突發事件都有其內在機理,首先,突發事件處置必然要賦予政府擁有緊急權利。所以在社會發生突發事件時,人們的第一反應是政府應該首先采取禁忌措施以應對可能出現的災難。政府的緊急權利包括三大特性,其一,權利優先,也就是說,政府在動用其緊急權利時是優先的;其二,在政府使用緊急權利去應對突發事件時,政府的任何應急管理決策都屬于非程序化的決策。其三,政府使用緊急權利處理突發事件時還需要全社會的共同配合,以確保突發事件的及時解決。比如,我國頒布的《突發事件財政經濟保障預案》中規定了財政部門應急管的特殊程序,其中包括政府可以根據突發事件的影響程度,快速撥付資金,促使突發事件的資金??顚S?。突發事件的應急管理要求政府必須動用緊急權利以處理時間,但與此同時還必須要依法開展各項處理措施。為此,對于在突發事件處理過程中,因為相關領導干部沒有做好充分準備而導致的人民生命財產受損的問題,必須依法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四、突發公共事件應急處置的基本原則

首先,在突發性危機事件發生之前,必須做好充分危機準備。相關危機處理專家曾指出,我們必須像認識到死亡和納稅是不可避免的一樣,危機也是不可避免的,我們要做的就是必須為之做好一切準備。為此,為了有效的做好突發事件的處置工作,就必須事先做好各項應急準備工作,讓人們在危機來臨之后做到心中有數,忙而不亂。

其次,必須堅持在突發事件處置過程中政府的統一領導,也就是說,當突發事件發生之后,政府部門必須在第一時間作出應急措施,以控制現場情況,避免事態進一步惡化,將各種損失降到最低。在我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規定,突發事件發生之后,當地政府要立即采取相應措施,控制事態發展,組織開展相應應急救援和處置工作,并立即向上級政府報告,必要時也可越級上報。為此,政府在處置各類突發事件的時候,必須堅持依法、科學、有效的目標,在合理評價突發事件的基礎上,迅速做正確、有效的應急處理對策。比如,在汶川地震、玉樹的地震發生之后,政府部門必須立即做好突發事件的應對處理對策,向社會各界傳達正確的信息,以穩定民心,積極救援。

再次,在處理突發性危機事件時必須要堅持以人為本的原則,減少人員危害,堅持生命第一,以充分體現政府的價值目標。為此,在進行突發事件的處置過程中,最重要的是人的根本權益,堅持以人為本,始終將救人作為事件處置的第一任務。近幾年在處置公共突發事件時,政府也時刻都將救人作為第一要務,將其作為應急管理工作的首要任務。

最后,堅持信息公開和信息真實性原則。在突發事件發生之后,各類虛假信息、謠言的傳播為在很大程度上影響社會救援速度,甚至可能會導致更大程度的社會混亂。為此,政府在實施突發事件應急處理時,必須借助新聞媒體向社會大眾公布最新具體的真實信息,以減少流言、謠言的傳播。

五、結語

加強應急管理建設,有效預防和處置突發事件是我國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的必然要求,也是我國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重要舉措,為此,在今天我們要進一步完善應急管理體系,加強突發事件預案演練工作,嚴格規范各項應急工作流程,確保在突發事件發生之后,各項應急救援工作能夠有序、快速實施,盡可能控制、減少突發性事件產生的社會危害。

參考文獻

[1] 吳倩.非常規突發事件應對的集群決策機理研究[D].武漢:武漢理工大學,2012.

[2] 張江華.突發公共事件應急管理研究[D].上海:復旦大學,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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