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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總價合同范文1
關鍵詞:總價合同 風險分析
以總價作為標的工程的報酬,且價格不因環境的變化和工程量增減而變化的工程承發包合同,我們稱這為固定總價合同。在這類合同中承包方承擔了所有的工程量和價格風險。除了設計有重大變更,一般不允許調整合同價格。
一、簽訂固定總價合同必須考慮
工程范圍,報價的工程量應準確而不是估計數字。對此承包方必須認真復核,工程投標期相對寬裕,承包方可以作詳細的現場調查、復核工程量、分析招標文件、擬定計劃,合同條件完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十分清楚。
二、簽訂固定總價合同必須根據不同的情況考慮它的計價形式
招標文件中有工程量表,發包方為了方便承包方投標,給出工程量表,但發包方對工程量表中的數量不承擔責任,承包方也必須復核。承包方報出每一個分項工程的固定總價,它們之和即為整個工程的價格;招標文件中沒有給出工程量清單,承包方制定。合同價款總額由每一個分項工程的包干價款構成。承包方必須自己根據工程信息計算工程量。如果承包方分項工程量有漏項或計算不正確,則被認為包括在整個合同總價中。
三、由于現行通用的工程量計算規則適用于發包方提供全部設計文件的單價合同,采用這種合同類型時要注意應對工程量計算規則作出詳細說明、修改或用專門的計量方法
(1)承包方的工程責任范圍擴大,通用規則的劃分難以包容。例如由承包方承擔大量的設計,在投標時承包方無法計算工程量,工程量清單的編制應考慮到這些的情況。(2)通常合同采用階段付款。如果工程分項在工程量表中已經被定義,只有在該工程分項完成后承包方才能得到相應付款,則工程量表的劃分應與工程的施工階段相對應,必須與施工進度一致,否則會帶來付款的困難。
四、固定總價合同和單價合同有時在形式上很相似
固定總價合同是總價優先,承包方報總價,雙方商討并確定合同總價,最終按總價結算。通常只有設計變更,或符合合同規定的調價條件(例如法律變化),才允許調整合同價格。固定總價合同在招標投標中就與單價合同的處理有區別。對于固定總價合同,承包方要承擔兩個方面的風險:
1. 價格風險:報價計算錯誤,漏報項目。
2. 工程量風險:工程量計算的錯誤,工程量漏計算的項目。對固定總價合同,發包方有時也給工程量清單,有時僅給圖紙、規范讓承包方報價。承包方必須對工程量作認真復核和計算。如果工程量有錯誤,或者由于工程范圍不確定及預算時工程項目未列全造成的損失,均由承包方負責。對固定總價合同,如果發包方用初步設計文件招標,讓承包方計算工程量報價,或盡管施工圖設計已經完成,但做標期太短,承包方無法詳細核算,通常只有按經驗或統計資料估算工程量。這時承包方處于兩難的境地:工程量算高了,報價沒有競爭力,不易中標;算低了,自己要承擔風險和虧損。在實際工程中,這是一個采用固定總價合同帶來的普遍性的問題,在這方面承包方損失常常很大。
案例:
某建筑工程,建筑規模約9500平方米,投資約1200萬元人民幣,采用邀請招標方式。業主在招標文件中要求:項目在21個月內完成;采用固定總價合同,實行圖紙大包干;無調價條款。
承包商根據招標文件的要求,全力投入到投標文件的編制中。
根據圖紙及招標文件要求,計算工程量。在計算過程中,分工計算裝飾裝修工程量的人員,漏算了地板磚的工程量,該項造價約為600000元,而在報價時只計算了樓地面水泥砂漿的工程量。
根據圖紙及招標文件要求,按招標文件的要求,分項目進行計價。但在計價過程中,門窗工程計價時只計算安裝價格,漏計了材料制作價格,該項造價約為350000元。
雙方充分預計了工程建筑過程中的風險,簽訂的總包合同。
在工程的建設過程中,承包商發現以上兩個大項在報價時沒有報價,雖然招標用的圖紙與實際施工圖存在一定的差距,但是這兩大項還是一致的,于是與發包方展開了漫長的索賠談判。但在整個過程中,發包方始終以招標文件為依據,堅持以圖紙大包干的形式進行總價包干結算,酌情補給承包方小部分的價款,承包方幾乎承擔了所有的風險。
對本案的幾點分析:
(1) 承包方保留條款,發包方可以在招標文件,或合同條件中規定不接受任何保留條款,則承包方保留說明無效。否則發包方應在定標前與承包方就投標書中的保留條款進行具體商談,作出確認或否認,不然會引起合同執行過程中的爭執。
(2) 對單位合同,發包方是可以對報價單中數字計算的錯誤進行修正的,而且在招標文件中應規定發包方的修正權,并要求承包方認可修正后的價格。但對固定總價合同,一般不能修正,因為總價優先,發包方是確認總價。
固定總價合同范文2
【關鍵詞】固定總價合同、施工總價合同、施工單價合同、價差調整、量差調整、調整范圍、調整方法工程量計算
中圖分類號: TU723 文獻標識碼: A
某**項目從籌建到機械竣工歷經五年時間,特別是在2008年這一年,全球鋼材價格漲幅讓人難以預測,更讓承發包雙方難以承受,根據《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范》規定,施工期間,因人工、材料和工程設備、施工機械臺班價格波動影響合同價格時,人工、機械使用費按照國家或省、自治區、直轄市建設行政管理部門、行業建設管理部門或授權的工程造價管理機構的人工成本信息、機械臺班單價或機械使用系數進行調整;需要進行價格調整的材料,其單價和采購數量應由發包人復核,發包人確認需要調整的材料單價及數量,作為調整合同價款差額的依據。結合國家相關政策,某**公司響應國家相關政策,對EPC總承包合同、施工固定總價合同及施工固定單價合同,進行工程量差、價差調整。
(一)、價差調整范圍及方法。
1、材料價格調整范圍為EPC總承包合同、施工固定總價合同及施工固定單價合同中施工單位自行采購的材料。根據《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范》相關規定,承包人采購材料和工程設備的,應在合同中約定主要材料、工程設備價格變化的范圍或幅度,當合同沒有約定的,且材料、工程設備單價變化超過5%時,可按照價格指數調整價格差額或按造價信息調整價格差額。由于2008年是該項目的建設高峰期,施工單位大部分材料都在這一年采購,材料價格的漲幅已遠超過合同規定的幅度。為使項目建設順利進行,公司決定對施工單位所采購的材料進行價差調整,以補償承包單位部分損失??烧{整的材料范圍為:(一)建筑工程中承包單位采購的的鋼材(含彩鋼板)及商品混凝土;(二)安裝工程中承包單位采購的管材、管件、非標設備用鋼材。
2、價差調整方法為:材料價差等于施工當期材料市場價減去基數(基數取投標價、投標當期市場價兩者的高值)。施工當期材料市場價格計取順序為:《**工程造價》信息價;施工當期業主限價和采購價;《全國統一安裝預算定額**單位估價表主材價格信息》價;中國石油化工集團公司設計概預算技術中心站《工程經濟信息》價;商品混凝土按當地文件規定價格執行。材料數量的取定:(1)固定總價合同(EPC)的材料數量為投標文件中材料數量和材料進場報驗單中材料數量兩者相比取小者;(2)施工總價合同、施工單價合同的材料數量根據竣工圖據實統計。
(二)、量差調整范圍及方法。
工程量差調整范圍為施工固定總價合同、施工單價合同涉及的工程量的變化。根據《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范》規定,已標價工程量清單中有適用于項目的,應采用該項目的單價;單當工程項目的工程數量發生變化,且工程量偏差超過15%以上時,該項目單價可進行調整;已標價工程量清單中沒有適用但有類似于變化項目的,應由承包人根據變更工程資料、計量規則和計價辦法、工程造價管理機構的信息價格和承包報價浮動率提出變更工程項目的單價,并報發包人確認后調整。已標價工程工程量清單中沒有適用也沒有類似于變更工程項目,且工程造價管理機構的信息價格缺價的,應由承包人根據變更資料、計量規則、計價辦法和通過市場調查等取得有合法依據的市場價格提出變更工程項目的單價,并應報發包人確認后調整。由于編制招標文件時,設計深度有限,導致招標工程量與實際工程量相差太大,實際造價與投標報價相差懸殊,超過了施工單位承受范圍,所以對工程量變化進行量差調整,可調整的工程量范圍為:(一)建筑工程:基礎(含設備基礎)、主體工程、地坪;投標時以建構筑物面積或體積報價的,工程量據實調整,單價執行投標報價;(二)安裝工程:設備、工藝管道、電氣、儀表的安裝工程;設備、管道防腐保溫工程;鋼結構制作、安裝工程(含梯子、平臺、欄桿、鋼格板)。建筑工程的水、暖、電、消防不進行工程量差調整(廠房的水、暖、電、消防除外)。
(1)工程量量差以最新版本的竣工圖、設計變更、圖紙會審紀要、工程洽商、工程相關會議紀要、施工過程中發承包雙方已確認的工程量、承包方提交送審的材料限價單及甲轉乙材料價格確認單、業主批準的施工組織設計及專項施工方案、乙供材料進場材料報驗單、業主監理承包方三方現場實測量部分工程量、影像圖片、現場簽證的工程量減去投標文件中的工程量進行。(2)工程量增加部分費用計算按實際發生的量差套用投標報價選用定額子目,取費執行中表費率,人工和機械分別執行相應的調整文件,材料價格執行施工當期信息價;(3)工程量減少部分費用按中標價進行核減。(4)原投標文件中沒有的部分,工程量按竣工圖或施工圖、設計變更等據實計算,按招標文件中要求的相關定額、計價標準、計價方法、有關規定等計取費用,取費標準執行中標費率,材料價格執行施工當期信息價。
通過量差、價差的調整,發承包雙方合理的分擔了合同風險,使項目的竣工決算順利完成。
參考文獻
固定總價合同范文3
【關 鍵 詞】:清單計價固定總價合同工程量確認
中圖分類號:TU723.1文獻標識碼: A 文章編號:
0 引言
目前工程量清單計價已在招標中廣泛使用,由此而訂立的合同主要是以固定單價合同為主,固定總價合同較少。隨著工程量清單廣泛應用后,現在越來越多的業主提出采用固定總價合同,而固定總價合同相對固定單價合同有它一定的優越性:工程造價明確,對于業主而言在施工前能較準確地了解實際造價,有利于控制投資;對于施工方而言能在施工前了解工程成本,測算利潤,便于材料、人工、機械的適時地組織調配。固定總價合同也有著造價明確、辦理竣工決算時簡便快捷、投標方和招標方爭議小的優點。
1 對工程量清單的認可是簽訂總價合同的關鍵
1.1明確設計圖紙,統一對圖紙的認識
目前大量圖紙設計雖詳盡地標注了尺寸,明確了施工方法,但對某些細部構造和裝飾方面的描述還比較模糊。對于這類問題,應及時與設計單位聯系予以明確,如果時間有限,清單編制人可在清單編制說明中暫定做法,防止因圖紙內容模糊而對清單的工程量產生歧義,以便于投標方報價,工程決算時再根據竣工圖的內容進行調整。
1.2明確項目的劃分,統一對分項工程量的理解
在清單工程量編制時,經常覺得某些做法和構件似乎歸結到若干個項目編碼中都可以,也難以套用定額。對此情況,我們可以補充項目編碼,根據造型和做法的不同,把它們單列出來,用項目特征欄,對它們進行具體描述,這樣做便于投標方復核工程量,避免因理解不同,將某些工程量歸結到不同的項目編碼中而導致工程量出現差異。與此同時當雙方存在爭議時,應由招標人組織,對不明確或需要補充說明的地方,應形成書面的協議,放入招標文件中。例如:某市政工程投標時,土方開挖清單描述時通常把場內運輸考慮在項目特征中,但綜合現場的實際情況出發,承包商提出在單價組價中不考慮場內運輸,應該單獨列項說明,這樣一方面把子目分開,一方面分散項目來組價,有效增加承包商的工程效益。
1.3 明確計算公式,統一計算思路
投標人在拿到工程量清單后應及時和招標機構溝通,明確計算工程量的整體思路,當清單工程量有異議時,應針對招標機構計算底稿提出看法。招標機構有責任對投標人的疑問進行解釋并配合投標人看懂計算底稿。這樣做的目的是為了統一計算思路,讓所有投標人針對同一底稿進行復核,既縮短了招標的周期,也確保了工程量清單的準確性。
2注意招標文件中合同條款的描述
固定總價合同中招標人一般都會把合同通、專用條款、合同協議書寫入招標文件中,這就要求投標人仔細閱讀合同條款,注意一些對投標方不利的條款,防止造成不必要的經濟效益流失。例如:某市政工程合同中在對于工程進度款支付的表述中提到“鑒于發包人無法控制資金貸款銀行的審批、撥付程序,發包人按期向承包人出示上報資金貸款銀行的撥款申請手續,即應認為發包人已按合同履行工程款支付義務”類似如此條款實際上就存在一定的風險,一般情況下如果對業主的資金情況不是很了解,投此類標的話應慎重考慮,防止由于工程款不到位依據合同條款又無法索賠所導致的一切經濟損失。
固定總價合同中業主在合同總價中一般會列出一部分專業分包項目、待定項目或是獨立發包項目,一般正常投標時投標人均會對此類項目計取一定比率的配合管理費,這時候有條件的話最好和業主及時溝通,大概確認下業主是如何分配此類費用的。例如:某市政工程投標時,業主預留專業分包1000萬元,獨立發包500萬元,待定項目600萬元,共計2100萬元。另外預留金項目為800萬元。投標人對前三項費用記取了1%的管理費,即21萬元并記入了其投標總價中。在簽訂合同時,業主提出要進行清標,即在總價不變的情況下,調整個別不合理的報價,并根據招標文件中“根據工程實施進展情況,對于在招標過程中確定的專業分包工程、獨立發包工程以及待定項目,發包人保留再合并、拆分和重新歸類的權力,承包人應予以配合”這一條款要求中標人把對待定項目所計取的1%管理費劃入到預留金內,這樣雖然總價不變,但是在自有施工部分還是損失了6萬元。若是能夠提早預知業主對此部分費用的劃分,就可以把其他的單價調高,所以說在實行固定總價合同時,對于此部分業主預留金的考慮應該結合業主的實際情況,盡可能的給予考慮充分,避免不必要的損失。
固定總價合同是在一定條件下固定的,無條件下固定總價合同是不存在的,所以承包商在簽訂固定總價合同時,要對市場環境、生產要素、價格變化、成本核算等諸多因素系統、全面的考慮。合同價款支付方式是合同中最核心的條款,2008新清單計價規范4.19條中也明確了在合同中應明確風險內容及其范圍(幅度),不得采用無限風險。由此可見承發包雙方在簽訂合同時一定要對風險內容作出詳細的約定,以避免日后糾紛。
3固定總價合同下的變更索賠
在合資項目中,業主喜歡采用固定總價合同,采用這種合同形式,工程竣工結算時雙方結算方式較為簡單,比較省事。合同的執行中,承包商的變更、索賠機會也較少,承擔的風險也較大。要尋求變更、索賠,增加合同價款一般主要體現在以下幾方面的內容:
3.1 材料價格變動的調整
一般工程本身需要大量的物資、材料、在如今開放的市場經濟下,在整個工程的建設期內,物資、材料的市場價格一成不變幾乎是不可能的,而固定總價是價款不變的合同,所以必須在合同條款中明確調整物資、材料的種類、價格標準以及調整的幅度。例如某房建項目就在合同中明確對于鋼筋的調整原則:“若施工采購期間《XX工程造價信息》中公布的鋼材超出或低于本項目投標報價《XX工程造價信息》該材料價格的5%以內,(含5%),鋼材價格不予調整,若施工采購期《XX工程造價信息》中鋼材價格超出投標報價《XX工程造價信息》該材料價格的5%,價格給予調整,但調整僅限于上述兩個時段鋼材主材價差的80%及相應稅金”,本工程施工期間正好在奧運期間,材料大幅度漲價,雖然合同條款中明確了鋼材的調整原則,但是承包商還是要承擔5%幅度以內,以及超過5%以外的20%的價格損失,其他材料的漲價均要自行承擔。所以說在編制投標報價中一定要根據實際情況適當考慮風險費用,千萬不能一味的低價中標,而導致施工過程中產生糾紛,另外在簽訂合同時應該積極和業主溝通,本著對業主負責,對本企業負責的態度,盡量考慮一定的風險系數,如果在組價中不能考慮,那么也應該在預計可能漲價的材料單價上考慮一定的費用。
3.2 工程內容、范圍發生變化導致的變更、洽商
“固定總價合同”的固定價格是建立在工程合同承包范圍和內容固定基礎上的,若發生合同承包范圍外的工程則可以追加合同價款。所以在固定總價下提出設計變更或工程洽商一定要注意以下幾個方面:
固定總價合同范文4
施工計價方式
1Z206031
單價合同(掌握)
1Z206032
總價合同(掌握)
1Z1206033
成本加酬金合同的運用(掌握)
【經典習題】
1.當建設工程施工承包合同的計價方式采用變動單價時,合同中可以約定合同單價調整的情況有()。
A.工程量發生比較大的變化
B.承包商自身成本發生比較大的變化
C.業主資金不到位
D.通貨膨脹達到一定水平
E.國家相關政策發生變化
【答案】ADE
【解析】當采用變動單價合同時,合同雙方可以約定一個估計的工程量,當實際工程量發生較大變化時可以對單價進行調整,同時還應該約定如何對單價進行調整;當然也可以約定,當通貨膨脹達到一定水平或者國家政策發生變化時,可以對哪些工程內容的單價進行調整以及如何調整等。因此,承包商的風險就相對較小。
2.對應采用單價合同招標的工程,如投標書中有明顯的數字計算錯誤,業主有權先做修改再評標。當總價和單價的計算結果不一致時,正確的做法是()。
A.按市場價調整單價
B.分別調整單價和總價
C.以總價為準調整單價
D.以單價為準調整總價
【答案】D
【解析】單價合同的特點是單價優先,例如FIDIC土木工程施工合同中,業主給出的工程量清單表中的數字是參考數字,而實際工程款則按實際完成的工程量和合同中確定的單計算。雖然在投標報價、評標以及簽訂合同中,人們常常注重總價格,但在工程款結算中單價優先,對于投標書中明顯的數字計算錯誤,業主有權力先作修改再評標,當總價和單價的計算結果不一致時,以單價為準調整總價。
3.在下列合同形式中,承包人承擔風險最大的合同類型是()。
A.固定總價合同
B.固定單價合同
C.成本加固定費用合同
D.最大成本加費用合同
【答案】A
【解析】固定總價合同不因為環境的變化和工程量的增減而變化。這類合同中,在雙方都無法預測的風險條件下和可能有工程變更的情況下,承包商承擔了全部的工作量和價格的風險。因此所有的合同中固定總價合同是承包商承擔風險最大的。
4.在固定總價合同模式下,承包人承擔的風險是()。
A.全部工程量的風險,不包括通貨膨脹的風險
B.全部工程量和通貨膨脹的風險
C.工程變更的風險,不包括工程量和通貨膨脹的風險
D.通貨膨脹的風險,不包括工程量的風險
【答案】B
【解析】固定總價合同的價格計算是以圖紙及規定、規范為基礎,工程任務和內容明確,業主的要求和條件清楚,合同總價一次包死,固定不變,即不再因為環境的變化和工程量的增減而變化。在這類合同中,承包商承擔了全部的工作量和價格的風險。
5.一般而言,采用固定總價合同時,承包商的投標報價較高的原因是()。
A.承包商喪失了今后一切的索賠權力
B.業主因今后工程款結算的工作量減少而給予承包商的費用補償
C.業主今后可以增加工程范圍和內容而不給予承包商另外的費用補償
D.承包商會將工程量及一切不可預見因素的風險補償加到投標報價之中
【答案】D
【解析】固定總價合同的價格計算是以圖紙及規定、規范為基礎,工程任務和內容明確,業主的要求和條件清楚,合同總價一次包死,固定不變,即不再因為環境的變化和工程量的增減而變化。在這類合同中,承包商承擔了全部的工作量和價格的風險。因此,承包商在報價時應對一切費用的價格變動因素以及不可預見因素都做充分的估計,并將其包含在合同價格之中。
6.當工程項目實行施工總承包管理模式時,業主與施工總承包管理單位的合同一般采用()。
A.單價合同
B.固定總價合同
C.成本加酬金合同
D.變動總價合同
【答案】C
【解析】當實行施工總承包管理模式或CM模式時,業主與施工總承包管理單位或CM單位的合同一般采用成本加酬金合同。
7.某工程由于圖紙、規范等準備不充分,招標方僅能制訂一個估算指標,則在招標時宜采用成本加酬金合同形式中的()。
A.成本加固定費用合同
B.成本加獎金合同
C.成本加固定比例費用合同
D.最大成本加費用合同
【答案】B
【解析】在招標時,當圖紙、規范等準備不充分,不能據以確定合同價格,而僅能制定一個估算指標時可采用成本加獎金合同。
8.關于成本加酬金合同的特點和應用,下列說法正確的是()。
A.采用該計價方式不利于業主方的投資控制
B.采用該計價方式不利于業主方的進度控制
C.該計價方式不宜用于項目管理合同
D.該計價方式不宜用于施工總承包管理合同
【答案】A
【解析】采用成本加酬金合同,承包商不承擔任何價格變化或工程量變化的風險,這些風險主要由業主承擔,對業主的投資控制很不利。
本節小結:
1.區分三種不同計價方式的適用情況
(1)單價合同:工程量不確定、單價優先,風險共同承擔;
(2)總價合同:工期短、工程量小、技術簡單、圖紙詳細
固定總價合同:承包商承擔全部風險
(3)成本加酬金合同:搶險、救災、技術復雜,業主承擔全部風險
2.成本價固定費用:工程量變化不大
3.成本價固定比例費用:無法按常規編制招標文件
4.成本加獎金合同:一個估算指標;
固定總價合同范文5
關鍵詞:合同價格;工程造價;側重點
目前工程項目承包合同按照不同的計價方法劃分,主要類型有固定價格合同、可調合同價格合同和成本加酬金合同。不同的合同類型有不同的特點,不同的特點對工程造價確定與控制的影響也不相同。為了做好工程造價工作,我們需要在開展工程造價工作的時候認真研讀合同的各個條款,尤其是有關合同價格的條款需要仔細研讀,并針對不同的合同價格類型擬定工程造價工作的側重點,且將之在工程造價工作中落到實處。下面首先從合同價格的類型及其特點進行論述,再談談怎樣針對不同的合同價格類型合理安排工程造價工作的側重點。
一、工程項目合同價格類型
目前的工程項目合同價格類型概括起來主要有固定價格合同、可調合同價格合同和成本加酬金合同三種大類型。
1、固定價格合同
固定價格合同是指在約定的風險范圍內價款不再調整的合同。雙方需在專用條款內約定合同價款包含的風險范圍、風險費用的計算方法以及承包風險范圍以外的合同價款調整方法。根據價格的內容不同,固定價格合同又分為固定單價合同和固定總價合同。
(1)固定單價合同
固定單價合同。這也是經常采用的合同形式。一般是在設計或其他建設條件(如地質條件)還不太明確、工期緊的情況下,在工程施工過程中可能會調整工程量,但是工程技術比較成熟、工期較短時可以采用固定單價合同。這種合同類型在工程結算時,根據實際完成的工程量和合同約定的固定單價進行結算,在工程全部完成時以竣工圖的工程量和合同約定的固定單價最終結算工程總價款。
(2)固定總價合同
有些工程項目的圖紙設計詳細、工程所處的地質條件、社會條件、政策條件、技術條件等都較好,工程的工期較短、規模不大,這種情況下,往往會采用固定總價合同。即合同的價格計算是以圖紙及相關規定、規范為基礎,工程任務和內容明確,業主的要求和條件清楚,合同總價一次包死,在工程結算的時候按照雙方簽訂的合同價格進行。即不再因為環境的變化和工程量的增減而變化的合同。在這類合同中,承包商承擔了全部的工作量和價格的風險。當然承包商根據自身所承擔的風險,在合同價格報價的時候應對項目未來的風險給予充分的考慮。
2、可調價格合同
可調價格合同是以圖紙及規定、規范為基礎,按照時價進行計算,得到包括全部工程任務和內容的暫定合同價格。
(1)可調單價合同
可調單價合同,一般是在合同中簽訂的單價,根據合同約定的單價調整的條款,如在工程實施過程中物價發生變化的幅度超過合同約定的幅度、政策調整、不可抗力事件出現等情況下可作調整。有的工程項目在招標或簽約時,因某些不確定因素而在合同中暫定某些分部分項工程的單價,在工程結算時,再根據實際情況和合同約定合同單價進行調整,確定實際結算單價。
(2)可調總價合同
有些工程項目因受建設的露天環境、周期長、規模大等因素影響較大時,為了合理分配工程建設的風險、鼓勵承包商的建設積極性,采用可調總價合同的形式。合同價格是以圖紙及相關規定、規范為基礎計算,按照市場價格進行計算,得到暫定合同價格。在項目建設過程中進行工程結算時,由于通貨膨脹、設計變更、工程量變化和其他工程條件變化所引起的費用變化等原因導致所使用的工、料成本變化時,可以按照合同約定對合同總價格進行相應的調整。
3、成本加酬金合同
面對有些需要立即開展的項目、新型的工程項目或者風險很大的項目,當采用單價合同或者總價合同無法吸引承包商進行承包時,這個時候就可以采用成本加酬金的合同形式以吸引承包商承攬工程項目。這種合同形式是由業主向承包單位支付工程項目的實際成本,并按事先約定的某一種方式支付酬金的合同類型。這類合同中,業主承擔項目實際發生的一切費用,因此也就承擔了項目的全部風險。但是承包單位由于無風險,其報酬也就較低了。這類合同的缺點是業主對工程造價不易控制,承包上也就往往不注意降低項目的成本。
二、面對不同的合同價格形式工程造價工作的側重點
1、固定價格合同的工程造價工作的側重點
面對固定價格合同,無論是固定單價還是固定總價,價格存在著固定性的特點。但是固定單價和固定總價因為存在固定范圍存在差異,我們分開進行論述。固定單價合同主要強調單價固定,結算時工程量是實報實銷,所以無論是甲方還是乙方的工程造價工作對單價的控制應該放在造價工作的第一位。對于固定總價合同來說,由于總價是由單價和工程量的乘積得到的,所以不僅要把項目的單價控制好,項目的工程量同樣要控制好,而且對于項目未來的風險也要給予充分的考慮,否則很保證在固定總價的前提下實現項目的建設效益。
2、可調價格合同的工程造價造價工作的側重點
可調價格合同因為價格的可調性特點,相對于固定價格合同來說,合同通過可調價格將甲方和乙方的風險給予了相對合理的分擔,無論是甲方還是乙方的造價工作的在價格方面的壓力要小一些。不過為了實現工程項目的建設效益,甲乙雙方對工程成本的控制應放在造價工作的首位。甲方要加強工程項目設計變更、現場簽證等方面的管理,乙方則要加強人工、材料、機械等的合理安排,做到人工不窩工、材料不浪費、施工機械合理利用。
3、成本加酬金合同的工程造價造價工作的側重點
固定總價合同范文6
施工承包合同決定了工程結算的方式。根據施工承包的方式不同,工程承包合同可分為固定價款合同、可調價款合同兩種,除此之外,還包括成本加酬金合同。目前較為常用的是固定價款合同和可調價款合同,成本加酬金合同在國內應用非常少。在工程量清單計價模式下,固定工程總價和固定單價的方式較為常用。固定總價的承包合同一般稱為“總價包干合同”,合同價格計算是以規范和設計圖紙為基礎,工程承包的雙方依據工程項目協商一個固定的工程總價,之后由工程承包方依據合同造價來實施,不能發生造價變化。固定總價的合同除非發生設計變更或工程變更,需要變更合同造價外,其他情況不能發生工程總價變化。固定單價合同主要依靠固定綜合單價來進行結算,尤其是在《2013建筑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范》頒布的新清單模式下更為常見,結算時工程量主要依靠工程變更單、施工圖、現場簽證等實際完成的量來計算。計算綜合單價主要包括人工費、材料費、施工機械使用費、企業管理費和利潤以及一定范圍內的風險費用,各項費用的確定都是由投標人依據企業自身情況,考慮各種風險因素來自行確定,在合同履行期間,綜合單價的價格風險按合同約定的風險范圍承擔,沒有約定的按照法定規定的范圍承擔。施工承包合同一旦簽訂,分部分項的綜合單價同時隨之確定。需要造價管理與合同管理相統一,提高了合同各方的風險分擔的強制性,讓合同管理在工程造價的控制過程中上升到一個更為重要的位置。
2合同管理各階段對工程造價的影響分析和防范對策
2.1合同簽訂前的管理對工程造價的影響及對策
工程施工合同一般都是通過招標方式來確定工程承包方,在招標過程中要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做到公開、公平、公正、誠實信用的原則,要經歷招標、投標、開標、定標及簽訂施工合同等過程。工程合同類型的選擇直接影響著工程造價,因此在簽訂工程施工合同時要注意合同類型選擇。如果工程項目規模較小、風險較小、工期較短、施工中不可預見因素較少,則可以采用固定總價合同。對于工程項目的競爭性較強的,為了便于對工程造價進行控制,建設單位要按照固定總價合同、可調總價合同和成本加酬金合同的順序來選擇。工程風險性大、技術要求較高、復雜程度高的工程以及實際工程量和預計工程量存在較大出入的項目,這種情況下承包單位主動權較大,因此要采用可調價格合同。選擇合同類型時,要確保合同各參與方的權利和義務,不能單純為了建設單位利益而忽視其他各方的權益,要綜合考慮項目的各類因素,考慮承包單位的實際能力,來確定雙方都愿意承擔的合同類型,避免在施工中偷工減料而造成工程質量及安全事故,同時也要避免頻繁索賠而提高工程造價給建設單位造成損失。合同簽訂時要預先考慮到可能發生的事情,對可能發生和能夠想到的問題,都要在合同中明確,越仔細越好,避免在施工過程中發生糾紛;合同在語言組織上要嚴密,同一個條款不能作出兩種解釋,在條款中要盡量使用定量條款;合同中要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要明確列出工程索賠的條件和合同價款的調整條件。合同簽訂前,要仔細琢磨,反復推敲,不可盲目簽訂。工程發包單位和承包單位要加強合同溝通,糾正合同中存在的問題,最終目的是確保項目順利開展,而對工程造價進行有效控制。
2.2合同履行過程中的管理對造價的影響及對策
工程施工合同一旦簽訂就會產生法律效力,合同簽訂雙方都要依據合同約定內容來履行相關權利和義務,建設單位要通過加強合同管理,來避免發生違約糾紛造成索賠,導致工程造價提高。在工程造價中,約有60%-70%的部分為材料費用和設備費用,材料和設備費用高低直接影響工程造價大小,同時,材料和設備又是管理中容易出現問題的環節。在目前的工程建設中,廣泛存在人情關系現象,最明顯表現為以次充好來提高價格、同規格和同質量的材料價格高于市場價格、對材料和設備總量控制不嚴格導致材料和設備應用到工程之外的建設中,此類問題的存在直接導致工程造價增加。從而導致用合同管理的形式來約束此類行為變得勢在必行。為了控制工程造價,就必須要對材料和設備進行控制,而材料和設備都應該通過招投標的方式來進行公開采購,避免不正之風的發生。材料和設備供應要根據合同約定的相關要求來提供,并一同提供相關合格證書,按照合同約定的標準和技術規范來進行清點、檢驗、驗收,通過嚴格控制材料和設備價格、質量,來控制工程造價。
2.3合同后期管理對工程造價的影響及對策
在工程竣工階段的合同管理中,主要工作是對工程造價進行分析和總結。合同后期需要完成各類資料的整理及歸檔,對施工單據進行審核,一旦資料出現問題,將造成工程造價失衡,無法確保造價的真實性和準確度。合同后期的管理主要是對整個項目中的前期與中期的材料費用進行統計和清查,為最終的結算打下堅實的基礎。其中主要包含分析竣工圖、技術核定單、工程簽收單等,根據清查的結果做好記錄,對相關的問題需要請示現場負責人的意見。在審察過程中需要對整個項目的工程造價做出評價報告,按照合同簽訂的條款以及質量標準的真實性要求,確認無誤的狀況下,最終進行竣工驗收,尾款支付,完成整個項目的工程造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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