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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招生工作方案范文1
一、指導思想
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省義務教育條例》和省市教育部門關于做好中小學招生工作相關要求,嚴格保障學生入學權利,認真做好中小學招生入學工作。
二、初中、小學招生
(一)招生入學原則
對縣內的小學畢業生按監護人住址“相對就近”劃入初中學校就讀;小學堅持“劃片招生、免試入學、小班就讀”和公開、公平、公正原則,確保適齡兒童全部入學。
(二)招生入學對象
1.縣直屬學校和各教管中心正式在冊有學籍的畢業生。
2.外地回本縣就讀初中的小學畢業生。
3.小學招收年滿6周歲(2014年8月31日以前出生)的適齡兒童。
(三)招生入學細則
1.農村學校招生范圍、辦法
農村中小學原則上按行政區域和招生責任范圍招生。農村中小學按家長意愿及相對就近入學原則,接收轄區內的適齡兒童,對轄區內適齡兒童不按時入學的要配合當地政府部門督促其家長送子女入學,小學適齡兒童因病因殘需免學或緩學的,應督促其家長辦理免學或緩學手續,其他正常適齡兒童的入學率必須達到100%,農村所有六年級畢業生升入本鄉鎮初級中學就讀。九年一貫制學校的小學畢業生直接升入本校初中就讀。
2.城區學校招生范圍、辦法
(1)城區小學畢業生家庭在縣內有固定住房的,按照“相對就近”原則進行劃片。具體分為兩種情況:
一是學生本人或父母在縣內有固定住房的(有房產證,且必須是第一產權人),按照學生本人或父母名下的房產地址進行劃片,就近入學。(需要提供房產證,戶口簿和出生醫學證明)。
二是學生及父母的戶口與祖父母同在一起,且學生父母在城區無固定住房的情況,按祖父母名下的房產地址劃片,需要提供祖父母名下的房產證,縣房產管理部門出具其父母無房證明(證明父母雙方名下均沒有房產)及戶口簿(證明三代人的關系)。
持有公證書的,可于6月底前辦理產權證,并以產權證為準登記相關信息。
(2)縣城戶籍的小學畢業生,其父母或者本人在縣城內無固定住房(暫住證、居住證、租房合同以及私下購房合同等情況均視為無固定住房)的,按其暫住證地址,可根據“相對就近”的原則,在就近學校的學位有空缺的情況下進行適度調劑。
(3)非縣城戶籍的小學畢業生,且學生本人或父母在縣城無固定住房的,在主城區相關學校學位已滿的情況下,調劑到六中和八中兩所公辦學校就讀,學生可根據臨時居住地址,交通等情況自主選擇其中一所學校就讀。
(4)對現役軍人子女,按照相關文件精神,由學生家長提出申請,提供相關證明,結合劃片實際予以照顧。
(5)對外地回的小學畢業生或者進城務工人員子女需在我縣初中起始年級就讀的,由家長持學生小學畢業生檔案、學籍檔案、學生戶口簿及家庭住址證明材料(房產證或居住證等)到縣教育局辦理登記,分類統計,安排入學,登記時間為7月10日前。
(6)對外來務工、經商等人員隨遷子女需在我縣小學起始年級就讀的,由家長持學生戶口簿及相關證明材料(經商人員要有合法穩定經營場所和住所,取得工商營業執照且依法經營滿1年,按規定通過驗定或年檢;外來務工人員要有與用工單位簽訂的經人社局確認并參加社會保險滿1年的勞動合同或就業證明)到招生片區學校登記。學校按照先片內學生、再手續齊全的外來學生的順序依次接收,對外來生源過多難以容納的,學??梢园才诺接锌疹~的聯盟學?;虿扇∵m當提高入學條件、電腦派位、隨機抽簽等辦法招收。最終未被招收的及時到教育局登記,由教育局統籌安排到八中等有空額學位的學校就讀。
3.適齡兒童應足齡入學
根據全國中小學學籍管理相關規定及兒童身心發育的特點和規律,兒童應年滿六周歲后再入學。各小學要引導家長從兒童的長遠發展著眼,防止揠苗助長。針對少部分與規定入學日期相差較小的兒童家長的入學要求,各小學要進行耐心地解釋和說明后果(無法注冊學籍),取得家長的理解和認同。一年級新生注冊時家長需提供兒童的戶口簿及出生醫學證明等材料。
各小學嚴禁招收2014年8月31日以后出生的兒童。
(四)招生限額
1.農村及城區中小學可根據轄區內適齡兒童少年總數和學校容量自主設置班級,班額不超過限額(小學45人,初中50人)。
2.將城區外來務工、經商等人員隨遷子女納入招生計劃,在招生計劃限額內招生。
(五)轉學和新生學籍管理
1、起始年級未在本片區就讀,中途要求轉回的,可憑房產證、戶口簿、轉學證明等到片區內學校提出申請,在片區學校班級未達到班額上限的前提下,可安排入學,若已滿額,則到相對較近的其他未滿額的學校就讀。各學校、特別是城區學校校長必須對本校學籍學生總數及平均班額數做到心中有數,
2、非起始年級外來務工、經商等人員隨遷子女攜帶有關證明資料到相關就讀學校申請就讀,學校根據班額實際情況,在不超額的情況下予以審定接受。
3、嚴格學籍管理,禁止出現“人籍分離”“空掛學籍”等現象,即學生學籍與就讀的學校分離、與就讀年級分離。
三、工作要求
(一)積極做好政策方案制定和宣傳
各教管中心和學校要根據本方案制定學校招生工作方案,對招生的時間、范圍、條件、工作流程、責任分解、審核監督等予以明確。學校招生方案和招生公告應及時向社會公開,同時公開招生咨詢電話、監督電話,安排專門人員認真、耐心解答學生家長的咨詢和投訴,讓廣大學生家長知曉招生政策,確保所有片內適齡兒童都能按時報名入學。農村小學要采取各種有效措施,積極宣傳動員,穩定生源。
(二)妥善做好入學動員和服務
學校要對片區內適齡兒童進行認真摸排,對未按時入學的要依法動員入學,如學校動員有困難的,要及時向鄉鎮人民政府、教育局報告,依法強制動員,保證適齡兒童少年100%入學。各教管中心和學校要增強服務意識,提高服務水平,熱情接待家長和學生。對不符合本校入學條件的,要耐心細致地做好家長的溝通和疏導工作。
(三)嚴格執行招生限令
各學校要嚴格控制班額,小學不超過45人,初中不超過50人。城區各小學應嚴格按照所劃招生區域招生,不得擅自招收不屬于招生轄區內的兒童或未適齡兒童。
(四)嚴格把好登記審查關
城區學校要組織政治素質好、招生業務熟的人員做好登記報名和材料把關、審驗工作,對申請人提供的戶口、房產等信息要仔細、認真進行核實,對有爭議的要通過上門明察、周邊暗訪等形式予以核實。初審結束后將申請人信息登記造冊,符合條件的予以接收登記入學,對確有爭議的交由校務監督委員會審核議定。同時組織由行風監督員、責任督學及紀檢監察等人員參加的監督隊伍,對招生過程進行嚴格監督檢查。
(五)嚴格規范辦學行為
所有義務教育段學校嚴禁分重點班、快慢班、層次班等,嚴禁舉辦所謂“實驗班”、“重點班”等。要陽光分班,均衡編班,均衡配置師資,要將進城務工人員子女與城區學生一視同仁,統一管理、統一編班、統一收費,保障學生平等受教育權利。
(六)嚴肅招生工作紀律
各義務教育段學校要精心組織、規范操作,嚴格執行招生政策,切實維護招生秩序,熱心服務人民群眾,自覺接受社會監督。對通過偽造房屋產權、戶籍等虛假材料或其他違規方式進入的學生,一經查實立即予以清退,并追究相關人員的法律責任。
(七)材征訂
各義務教育段學校必須嚴格按照省教育廳核定的教材及教輔目錄,通過新華書店主渠道進行征訂,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推薦或搭售省定目錄以外的任何教輔材料,各學校嚴禁統一代購、指定或變相強制學生購買省定目錄之外任何品種的教輔材料或讀本,對違反管理規定的要嚴肅追究有關單位和人員的責任。
(八)強化輿論監督和招生入學工作的檢查
學校招生工作方案范文2
1、堅持公平、公正、公開原則。上派學區中心校招生方案將通過*報向社會公布;城關各校(園)要將招生計劃、學區范圍示意圖(含文字說明)、工作日程安排、咨詢電話等,在學區范圍及學校醒目位置張貼,向社會公布;嚴格按上派學區中心校招生方案招生,確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
2、堅持“兩個統一”原則。適齡兒童少年戶籍與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戶籍在一起并單獨立戶;適齡兒童少年戶籍與實際居住地一致。符合“兩個統一”的適齡兒童少年在實際居住地的學校入學。其他情況造成戶籍與居住地(有房產證的)不一致的適齡兒童少年,在居住地學校招生計劃(符合“兩個統一”的適齡兒童人數)未完成的情況下,在居住地學校就近入學,如居住地學校招生計劃(符合“兩個統一”的適齡兒童人數)已完成,上派學區中心校負責將這些適齡兒童安排到相對就近的學校入學。
3、堅持“劃片,就近,免試”原則。小學適齡兒童和小學畢業生憑相關證明材料,按學區就近入學。所有義務教育階段招生學校不得采取書面考試、面試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測試等變相考試的辦法錄取新生。
二、招生工作
(一)幼兒園招生
1、2009年上派學區將進一步加強對上派鎮幼兒園及村小幼兒園(班)的建設,強化對民辦幼兒園的管理,加大幼兒教育宣傳力度。幼兒園招生要確保學前三年幼兒入園(班)率98%以上,學前一年幼兒入園(班)率100%,積極實施0-3周歲嬰幼兒早期教育,以滿足家長入托(園)的需求。上派學區民辦幼兒園經教育主管部門已批準的有:小天使幼兒園、新年余幼兒園、上派鎮橋北幼兒園、上派鎮小紅星幼兒園、上派鎮欣欣幼兒園、上派鎮樂天幼兒園、上派鎮光明幼兒園、上派鎮新星幼兒園、上派鎮巢湖路幼兒園、上派鎮小明星幼兒園、上派鎮琛龍幼兒園、上派鎮陽光幼兒園、上派鎮萬龍幼兒園、上派鎮愛心幼兒園、上派鎮創新幼兒園、上派鎮啟航幼兒園、上派鎮小太陽幼兒園。適齡幼兒(2002年8月31日后出生),家長帶領孩子并持戶口簿、幼兒出生醫學證明、免疫接種卡到所選幼兒園報名,未經教育主管部門批準,沒有辦學資質的幼兒園一律不準招生。
2、各公辦、民辦幼兒園自主招生,招生時間為:2009年8月20日—8月31日。
(二)小學招生
1、凡戶籍或居?。ū仨氂蟹慨a證的)在上派學區范圍,年滿6周歲(2003年8月31日以前出生)有學習能力的適齡兒童,不分性別、民族,100%進入小學一年級學習,不足齡兒童小學不予接收。
2、要遵循教育規律,關心兒童的身心健康,嚴格控制班額,小學招生每班學額控制在46人以內(實驗小學、上派二小、上派新五小不得突破50人)。
3、招生計劃:2009年秋季上派學區小學計劃招生1270人,28個班(實驗小學10個班、上派二小2個班、上派新五小6個班、館驛學校2個班、肥光小學2個班、其他村小各1個班,不含涼亭村和中心村)。
4、小學報名由各小學設報名點,報名統一時間為:2009年8月20日—8月25日,各小學不得提前或推遲招生。
5、上派新五小招生地點在新校址,上派新五小位置在四十埠安置點和書香雅苑之間。
6、城區小學招生學區范圍簡要說明:(詳見學區范圍圖)實驗小學招生學區范圍不變,上派二小招生學區不變,上派新五小招生學區為:原上派三小學區和原上派五小學區,其他村小以行政村為招生范圍。
7、因其他情況造成戶籍與居住地(有房產證的)不一致的適齡兒童,于2009年8月25日持證到居住地小學先報名登記,由中心校辦公室依據招生原則第2條給予安排。
8、小學適齡兒童辦理入學報名手續須出具以下材料:
①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身份證
②戶口簿
③與適齡兒童戶口相對的法定監護人住房證明材料,即在學校招生學區內的房產證;因縣城統一規劃建設的拆遷戶要提供拆遷通知書和房屋安置協議
④兒童出生醫學證明
⑤兒童預防接種證(須經疫苗接種地點醫院查驗蓋章)
⑥學前教育報告單。
(三)初中招生
1、初中計劃招生2600人,招生班級52個,其中:上派初級中學22個班、館驛學校4個班、*二中6個班、合肥大地學校16個班、宏圖中學2個班(寄宿制)、長江中學2個班(寄宿制)
2、公辦學校招生
公辦學校按原來劃定的學區招生,即:館驛學校小學部、五十埠小學、明德小學、方崗小學、謝塘小學、中心集小學、涼亭小學畢業生錄取到館驛學校初中部就讀,現上派三小、上派五小、實驗小學部分畢業生按居住地就近錄取到館驛學校初中部就讀,上派二小、肥光小學畢業生錄取到*二中、實驗小學部分畢業生按居住地就近錄取到*二中;實驗小學、現上派三小、上派五小、愛旗小學、同心小學大部分畢業生按居住地就近錄取到上派初級中學。肥光中學初中今年停止招生。
3、民辦學校招生
參與上派學區義務教育階段招生的民辦學校,必須是經縣級以上教育行政部門批準設定的學校。
合肥大地學校、合肥長江中學(寄宿制)、宏圖中學(寄宿制)面向全縣及周邊縣區實行自主招生,招生辦法、招生廣告及招生簡章必須經*縣教育局批準后向社會公布實施。各民辦學校要認真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和各級教育行政部門的有關規定,自覺維護招生秩序,嚴明招生工作紀律。各民辦學校招生不得舉行與入學掛鉤的測試和面試,嚴格執行教育局審定的招生計劃,當自愿報名的小學畢業生人數超過計劃時,應采取電腦排位的方式錄取新生。及時公布新生錄取名單,各民辦學校于2009年8月2日將已錄取的新生中,屬于上派學區中心校范圍內的新生名單應及時反饋,以便公辦學校錄取工作有序進行。
4、各公辦、民辦學校初中招生每班學額控制在50人以內。
5、各民辦學校招生截止時間為2009年8月1日。
6、2009年8月2日后公辦學校開始錄取新生。
(四)殘疾兒童少年入學
為切實保障盲、聾、啞、弱智等殘疾適齡兒童接受義務教育權利,對聾啞兒童我們將安排到縣聾人學校就讀,智障兒童按學區就近隨班就讀,任何學校不得拒收。
(五)進城務工農民子女入學
積極做好在城關地區務工就業農民子女接受義務教育工作。就讀初中的,上派學區中心校按居住情況安排到上派初級中學、館驛學校初中部、*二中讀書;就讀小學的,上派學區中心校按居住情況安排到館驛學校小學部、上派二小讀書。但必須提供以下材料:
①在城關地區經商或務工證明:經商辦企業人員出示工商執照、務工人員出示與用人單位簽訂的、勞動部門認可的勞動合同,并在城關經商或務工1年以上(含1年);
②適齡兒童父母或法定監護人戶口簿和身份證。
三、幾點要求
1、嚴格控制班學額。各中、小學(含民辦學校)在招生工作中,要認真遵照本方案,嚴格按照批準的招生計劃招生,嚴格控制班學額,突破班額按不規范辦學論處,實行教育教學質量評價一票否決。
2、嚴格控制跨學區(行政區)招生。各公辦中小學要嚴格禁止跨行政區招生,嚴格控制跨學區招生,不準拒收本學區學生,凡要求擇校的小學畢業生可引導其到民辦學校就讀。對控制跨學區招生將實行責任追究制,以進一步鞏固城區義務教育均衡發展成果。
學校招生工作方案范文3
一、堅持職普比例大體相當
為深入落實職普比例大體相當的要求,科學制訂普通高中與中等職業學校的招生計劃并嚴格實施,推進高中階段職普協調發展。我縣以應屆初中畢業生總數為基數,按照職普比不低于4:6的比例調控中等職業學校招生與普通高中招生的規模,統籌安排高中階段學校招生計劃。中等職業學校要積極拓寬生源渠道,廣泛招收往屆初高中畢業未升學學生、城鄉勞動者、退役軍人、退役運動員、下崗職工、返鄉農民工等。
二、規范中職考試招生行為
中等職業學校未經教育主管部門同意,不得在異地設立分校、辦學點。嚴禁在招生過程中進行生源封鎖和地方保護;嚴禁初中學校教師干預或代替學生填報志愿;嚴禁初中學?;蚪處熢谡猩^程中向中等職業學校索要、收受任何名義的經費或實物;嚴禁中等職業學校在招生中進行虛假宣傳、欺騙招生。中職學校要進一步完善招生信息公開制度,在相關網站向社會明確公布招生政策、招生學校資質、招生計劃、錄取結果等信息,接受考生、學校和社會監督,為考生和學校提供公平選擇機會和有序招生環境。要以零容忍態度嚴懲招生過程中的違規違法行為,做到“發現一起、查處一起、曝光一起”,依紀依規追責問責。
對高職院校在本地“五年一貫制”的招生給予支持,不進行生源封鎖和地方保護。
按上級要求通過統一的招生錄取平臺公布招生計劃、填報志愿、組織錄取。
三、嚴格中職學校學生學籍管理
中職學校要嚴格按照《省中等職業學校學生學籍管理暫行辦法》相關要求,做到專人負責、管理和操作。在學生入學的當月在《全國中等職業學校學生管理信息系統》上完成新生注冊信息的填報和審核,在規定的時限內完成在校學籍異動、信息變更填報、審核。
四、加強招生宣傳和服務
加大綜合宣傳力度,充分利用網絡、電視、廣播和新媒體等形式,結合職業教育宣傳月、職業教育活動周、校園開放日、政策咨詢會、宣講會等活動,開展形式多樣的招生宣傳,讓廣大學生和家長充分了解職業教育招生、免學費、助學金、就學個稅減免和就業等政策。充分利用高職擴招、普通高等學校專升本擴招等有力政策,積極引導學生接受中等職業教育。
具體措施:
1.建立“縣中職招生工作群”開展招生工作。
2.成立教育局中職招生宣講組。宣講組重點以什么是普通高考、高職分類考試、對口升學、單招、貫通培養、中職聯合辦學、中職收費等為主要宣講內容。
3.宣講組深入各初中學校宣講,各校要積極配合。
4.提倡中職學校開展春秋兩季招生。
五、招生對象
1.應往屆初中畢業生。
2.具有同等學歷的社會青年。
3.普通高中分流學生。
4.其它符合招生條件的人員。
六、工作安排
1.4月份,下發招生工作方案。
2.5月份,宣傳組入校做招生宣傳工作。
3.6月份,縣教育局成立中職招生督查組,對2021年全縣中職招生工作進行監督考核。
4.6月中旬,召開中職招生調度會。各校匯報招生進度和交流中職招生經驗等。
5.8月底各校按要求,將普高錄取線以下學生分班填寫畢業生去向登記表,班主任和學校校長簽字蓋章后上報教育局職成科。
6.12月底對2021年各生源學校中職招生工作表現突出者給予表彰,納入學??己撕托iL績效考核。
七、嚴明招生紀律
1.各初中學校校長、中職學校校長為中職招生第一責任人,必須全方位履行職責。
2.嚴格執行招生工作“陽光工程”,中職學校不得違反國家有關規定,亂招生、亂收費、亂辦學。
3.各初中學校不得參與任何中介機構和個人組織運作的非法招生活動,尤其是初中學校班主任、教師等人員不得私自安排域外招生人員入校、入班或以其他形式做招生宣傳工作。嚴禁通過招生工作牟取利益。
違反以上紀律一經發現依規嚴肅處理。
八、組織領導
1.教育局成立中職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組織開展招生工作。
學校招生工作方案范文4
工作方案
根據《貴陽市教育局關于高中階段學??荚囌猩贫染C合改革試點工作的實施意見》(筑教發〔2018〕161號)要求,為進一步加大高中階段學??荚囌猩ぷ鹘y籌力度,從2021年起,在云巖區、南明區、觀山湖區、花溪區、烏當區、白云區6個區推進普通高中招生有條件統籌(以下簡稱“六區統籌”),并根據實施情況逐步推進普通高中招生全市統籌。按照《貴陽市2021年高中階段學校招生錄取辦法》,結合全市實際,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目的意義
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堅持立德樹人的根本任務。遵循教育規律和學生成長規律,回應人民群眾對“享有公平而有質量的教育”的需求,充分發揮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導向作用,進一步引導義務教育學校規范辦學行為,激發各普通高中學校辦學活力,促進普通高中學校健康多元發展。
二、統籌范圍
2021年,在云巖區、南明區、觀山湖區、花溪區、白云區和烏當區范圍內進行有條件的“六區統籌”。具體招生區域劃分為南明、云巖、觀山湖及原小河地區(以下簡稱“三區一地”)為一個招生區域,花溪區、烏當區和白云區分別為三個招生區域。
四個招生區域內承擔有配額生招生計劃的學校,部分統招生計劃在四個招生區域內統籌。
三、統籌比例
花溪區、烏當區、白云區各區屬公辦省級示范性普通高中學校將統招生招生計劃的30%,面向本招生區域以外的“三區一地”和另兩個招生區域招生;“三區一地”有配額生招生計劃的普通高中學校和另兩個招生區域內的公辦省級示范性普通高中劃出等額的招生計劃面向該區招生。
四、“六區統籌”計劃計算方式
(一)花溪區、白云區和烏當區內區屬公辦省級示范性普通高中學校統招生計劃中用于面向另外三個招生區域的“六區統籌”計劃,計算公式為:
該校“六區統籌”招生計劃數=該校統招生計劃×30%;
該校“六區統籌”的招生計劃數在另外三個招生區域內遵循志愿、擇優錄取。
(二)另外三個招生區域內承擔有配額生招生計劃的普通高中學校劃出等額招生計劃給該校所在區:
1.計算另外三個招生區域內承擔有配額生招生計劃的普通高中學校面向該校所在區的“六區統籌”招生比例,計算公式為:
面向該校所在區的“六區統籌”招生比例=
2.計算另外三個招生區域內承擔有配額生招生計劃的普通高中學校每校面向該校所在區的“六區統籌”招生計劃數,計算公式為:
每校面向該校所在區的“六區統籌”招生計劃數=另外三個招生區域內承擔有配額生招生計劃的普通高中學校每校統招生計劃數×面向該校所在區的“六區統籌”招生比例。
“六區統籌”招生計劃數計算結果出現小數時四舍五入。
五、工作要求
市教育局負責制定“六區統籌”工作方案,并做好政策解釋相關工作,負責統籌協調“六區統籌”過程中的相關事項,做好“六區統籌”的相關宣傳引導,確保2021年“六區統籌”招生工作順利開展。
學校招生工作方案范文5
一、招生計劃
(一)普通高中招生計劃
2017年公辦優質普通高中實行名額分配招生與中考統一招生相結合,名額分配招生是按照省教育廳要求,結合隨州實際,將優質普通高中一定比例的招生計劃按應屆初中畢業生人數平均分配到招生區域內各初中學校,在劃定的招生錄取分數線內按分配的名額錄取,初中學校未完成的名額分配生計劃轉為統一招生錄取計劃。其它普通高中實行統一招生。普通高中學校招生計劃和“名額分配” 招生實施方案另文下達。
(二)中職學校招生計劃
根據各學校發展規劃和辦學條件自主確定招生計劃。
二、招生范圍
(一)普通高中招生
市直屬普通高中學校面向全市招生;各縣(市、區)所屬普通高中在本縣(市、區)范圍內招生。
(二)中職學校招生范圍
面向市內外招生。
三、志愿填報
(一)填報普通高中志愿
符合中考報名條件的考生,按以下要求填報志愿。
1. 網上填報普通高中志愿。
填報志愿工作在各地教育行政部門的領導下,由各地招生考試機構具體組織實施。填報志愿以初中統一組織為主,原則上要集中組織考生進行網上填報志愿??忌顖笾驹冈凇逗笔「咧须A段學校招生管理信息系統》上進行,填報志愿網址與報名網址相同。
考生在法定監護人的監護下,考生在就讀學?;蛟诳忌抑凶灾魈顖?、修改志愿。網上填報志愿前,各縣(市、區)招考辦向考生下發初始用戶名和密碼??忌贸跏济艽a登錄后,必須修改密碼方能進行填報志愿操作??忌顖笾驹笗r,要依據本人意愿選擇填報的批次、學校,考生所填志愿在網上提交后方能生效,為確保志愿生效,考生應在提交志愿后,對所填志愿進行檢查核對。
填報志愿前,考生及其監護人應充分了解高中階段學校招生政策、招生學校情況及相關注意事項,慎重選擇,妥善填報,要保管好自己的填報志愿密碼。因考生及其監護人原因,造成志愿錯填或漏填,由考生本人承擔責任。
2. 在考生填報志愿前,要組織網上填報志愿的培訓和演練,使考生熟悉網上填報志愿流程。市招考辦向社會公布全市中考成績、學校分批、招生計劃及錄取批次資格線等相關信息。
3. 學生可以填報2個批次的志愿,各批次設2個志愿。已被“名額分配生”錄取的學生不再填中考志愿。
4. 對招錄不足的學校,在該校所在批次錄取結束后,由學校在批次線上征集志愿,在下一批次錄取前,報市招考辦批準、錄取。
(二)填報中職學校志愿
考生在填報普通高中志愿的同時填報中職志愿。填報志愿在“湖北省高中階段學校招生管理信息系統”上進行。直接填報中職志愿,而沒有填報普通高中志愿的考生,將優先錄取。參加中考的應屆考生具備填報“五年制”學校(專業)志愿資格。
四、中考成績呈現方式
將考生總成績劃分為高分段(A)、中分段(分數)和低分段(C)方式呈現。A等考生報考“招生范圍”內的任何一所學校,都將被錄取。
五、劃線
根據全市中考成績水平和招生計劃,按一定比例對各批次確定錄取新生的最低成績標準,即批次資格線。
六、錄取
(一)普通高中招生錄取
1. 遵循考生志愿和依批次順序錄取。
2. 普通高中只能錄取應屆初中畢業生。
學生憑市招考辦核準、學校發的《隨州市普通高中錄取通知書》和中考準考證到錄取學校報名就讀,普通高中學校和學生按省教育廳規定在省學籍管理網上確認注冊學籍。
凡逾期不到校辦理入學手續者,學校違規招收的學生,按《湖北省中小生學籍管理實施細則(暫行)》處理,概由違規學?;蜻`規學生及其家長承擔一切法律后果。
3. 普通高中錄取批次。
(1)提前批:優質普通高中名額分配生等。
(2)第一批次:隨州市一中、隨州市二中、隨縣一中、廣水市一中、曾都區一中。
(3)第二批次:隨州市歐陽修中學、隨州市漢東中學、隨州市實驗中學、隨州市白云高中、隨縣二中、廣水市實驗高中、廣水市二中、廣水市四中、廣水市三中、廣水市育才高中、廣水市益眾高中、廣水市文華高中、曾都區二中。
4. 錄取日程安排。
7月2日前,市招考辦向各縣(市、區)下發考生網絡填報志愿的初始用戶名和密碼。
7月5日前,市招考辦公布考生成績、批次資格線和“名額分配生”。
7月7日-9日,填報志愿。市招考辦負責監控網報志愿信息,適時反饋給縣(市、區)招考機構查漏、糾錯、督辦到位。
7月12日-13日,報送網報志愿信息盤,市招考辦確認網報志愿信息。
7月15日,提前批錄取。
7月15日-16日,辦理第一批次學校錄取手續。
7月19日-20日,辦理第二批次學校錄取手續。
(二)中職學校錄取
參加中考的考生以及未參加中考的應、往屆初、高中學生具備錄取到中職學校的資格。中職學校招生在省中考招生平臺上錄取。中職學校錄取可以分兩段,集中錄取時間與普通高中學校錄取時間同步,補錄截止時間為10月上旬。禁止在普通高中就讀注冊中職學籍。
七、收費
各校要嚴格執行省定收費項目和標準,務必在招生前通過學校公示欄或新聞媒體向社會公布本學校收費標準。
八、特長生招生
學校招收體育和藝術特長生必須事先向市教育局申報,按照市教育局批準意見,制定招考方案和組織專業測試。市教育考試中心在考試期間派人到招生學校巡視指導招生工作,具體招錄辦法另文下發。申報招收特長生計劃控制在該校的招生總計劃的3%以內。第一批次學校招收特長生分數控制在批次線下50分以內,第二批次學校招收特長生分數不得低于中考招生最低控制線。
九、優錄
按《市教育局關于做好2017年中考招生優錄材料報送和審核工作的通知》(隨教文〔2017〕22號)執行。
十、工作要求
中考招生考試涉及千家萬戶,關系到學生的切身利益,關系到教育發展,關系到教育公平和社會穩定,必須要有嚴密的組織和制度作保證,確保各項工作有序進行。
(一)加強組織領導
各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要成立中考招生考試工作領導小組,組建工作專班,切實加強對高中階段學校招生考試工作的領導。各招考機構要加強統籌協調,切實做好高中階段學校招生考試的具體實施工作。各初中學校要成立中考工作領導小組和專班,負責領導和組織學生參加中考、“名額分配”招生推薦申報等工作。各普通高中應成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按照政策規定和程序,組織招生工作。
(二)加大宣傳力度
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各初、高中階段學校要將招生考試改革的內容、方法、程序向學生、家長和社會進行廣泛宣傳,特別是要加強“名額分配”和“體育藝術特長生”招生政策宣傳。各地、各校要規范招生宣傳行為,主動接受社會監督,爭取社會各界的理解與支持,保證招生考試工作公平、公正、透明。
(三)強化制度建設
1. 強化公示制度。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各初中、普通高中要建立嚴格的公示制度。確保2017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有序、高效、陽光運行。公示內容:招生考試工作方案,招生計劃,統一劃定的錄取資格線,招生辦法,特長生招生辦法,“名額分配”招生報名條件、申報推薦程序和推薦名單,優錄加分的學生名單,錄取結果等。各公辦普通高中學校不得以任何名義違規亂收費,對違反規定的單位和個人要追究責任。
2. 強化保密制度。加強考試信息安全管理,未經許可,不得將考生個人信息擅自公開或提供給任何單位和個人。
3. 強化監督制度。紀檢監察、教育督導等部門對考試過程和招生錄取工作進行全程監督。要尊重考生的意愿,維護考生的合法權益,嚴禁強迫考生填報志愿或更改志愿,嚴禁代填、代改志愿。初中畢業生學校不得限制或強迫初中畢業生選報志愿,不得更改學生上網密碼,不得扣壓學生的學校錄取通知書;招生學校不得進行有償招生、不得擅自向考生許愿搶拉生源、不得虛假宣傳誤導考生搞惡性競爭,不得招收已被他校錄取的學生。
學校招生工作方案范文6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國家、自治區《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和《鄂爾多斯市教育事業“十二五”發展規劃》精神,在總結我市近年來特別是2011年初中畢業生學業考試與高中招生制度改革工作經驗的基礎上,結合初中課程改革推進和高中教育發展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與工作原則
堅持把初中畢業升學考試與高中招生制度改革作為全面實施素質教育的重要手段,遵循基礎教育課程改革的目標和要求,不斷強化新課程理念的落實與鞏固,大力培養學生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努力提高學生綜合素質,推動基礎教育持續健康發展。初中畢業升學考試依據各科課程標準命題,科學、合理評價學生基礎性發展和學科性發展水平,同時為學生升學和高中招生提供可靠依據。中考改革全面體現課程改革理念,順應課程改革發展要求,真實反映課程改革成果,有效引導課程改革實施,注重科學、系統的質量分析,積極指導教育教學工作。
二、組織領導與分工
成立鄂爾多斯市初中畢業升學考試與高中招生制度改革工作領導小組(名單見附件1),按照“統一領導,分工負責”的原則開展工作,協調和解決有關問題。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設在市教育局基礎教育科),具體協調初中畢業升學考試與高中階段學校招生工作中的日常事務。有關分工如下:
市教育局基礎教育科負責全市初中畢業升學考試與高中招生制度改革的政策制定,組織實施,協調服務,學籍認定,網絡錄取和開發、維護網絡報名、錄取系統,考生填報志愿培訓,招生信息等工作。
市考試中心負責組織實施考生網絡報名及報名培訓、考務、收費和中專、高職的招生宣傳、錄取工作。
市教育局辦公室負責聯系各類新聞媒體和電信公司開展中考政策、措施宣傳和中考期間的會務、后勤、聯絡和安全保衛等工作。
市教育局民族教育科負責制定蒙語授課普通高中錄取工作方案。
市教育局職業與成人教育科負責中等職業學校招生宣傳和錄取工作。
市教育局學校體育衛生與藝術教育科負責體育測試,音樂、美術考查和各地、各校的特長生專業測試監督檢查工作。
市電化教育館負責物理、化學實驗操作考試,信息技術考試;負責中考報名、錄取期間的網絡暢通、硬件設備正常運轉、網絡安全等工作。
市教育教學研究室負責命題、網絡評卷和試題質量評估工作。
市教育局監察審計室負責中考期間全程督查。
各旗區教育局要嚴格貫徹落實政策、明確工作職責、細化工作措施,制定本地區綜合素質評價操作辦法,組織實施考試、考查工作,嚴格認定考生資格。
三、評價內容
中考實行評價內容“多元化”,以課程標準為依據,以學生基礎性、學科性發展目標為基本內容,從學業考試、結業考試、綜合考查、綜合素質評價四方面進行評價。
(一)學業考試和綜合考查科目、時間、分值見附件2。
(二)生物、地理學科考試。
2012屆中考考生生物、地理學科結業考試成績以等級劃分,等級劃分以旗區為單位,優秀(A)占20%、良好(B)占30%、及格(C)占40%、不及格(D)占10%。
2012年初中二年級生物、地理學科學業考試成績以分數制計入學生中考成績中。
(三)初中畢業生綜合素質與綜合實踐活動能力評價的具體辦法、內容按照《鄂爾多斯市2010年初中畢業升學考試與高中招生制度改革工作方案》(鄂教發〔2010〕12號)中相關規定執行。
四、報名和普通高中錄取
(一)報名。
1.報名方式:從2012年起,我市中考實行網絡報名,報名辦法另行發文。
2.報名時間:4月12日至4月25日。
3.報名資格:
(1)普通高中:具備以下條件之一即可報考。
①具有我市電子學籍的2012年應屆初中畢業生。該部分考生由其就讀學校組織報名。
②具有我市戶籍的市外應屆初中畢業生。該部分考生到戶籍所在旗區招生辦(考試中心)報名。
(2)中等職業學校:具有我市學籍的初中應屆畢業生或具有我市戶籍的同等學歷適齡社會青年。
(3)五年制高等職業院校:按照《教育招生考試中心關于印發〈2012年五年制高職(3+2)招生工作實施辦法〉的通知》(內蒙教招考中發〔2012〕1號)規定執行。
4.具有我市戶籍的初中復讀生和往屆生可參加我市中考,但只可報考中等職業學校,不得報考普通高中,該部分考生到戶籍所在旗區招生辦(考試中心)報名。未畢業的初中生、高中階段在校生和無我市戶籍的社會考生均無中考報名資格。
(二)普通高中錄取。
1. 為全面推進我市“陽光中考”,確保工作科學實施,按照“公平競爭、公正選拔、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2012年我市普通高中錄取實行成績公布后網絡填報志愿實時錄取的方式,錄取辦法另行發文。
2. 2012年我市自治區示范性普通高中和自治區優質普通高中繼續實行將50%的招生計劃合理分配到所在地初中校的招生政策。為促進我市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均衡發展,進一步規范初中校招生行為,2012年,凡“人籍分離”、學籍在畢業學校不足1年和中考報名結束前(截止日期為2012年4月25日)戶籍未遷入我市的考生,不享受我市分招政策。從2013年起學籍在畢業學校不足2年的考生不享受分招政策。
(三)特長生招生。
1.計劃招收藝體類特長生的普通高中,需制定本校藝體類特長生招生簡章及測試辦法,并于4月1日前報送所屬教育局,經所屬教育局審核同意后方可執行。
2.特長生的專業課測試由招生學校組織實施,所屬教育局要選派專人進行巡視、監督。專業課測試須于4月底全部完成。各普通高中學校要于5月10日前將參加本校專業課測試合格的考生名單紙質稿和電子版各一份報送市教育局基礎教育科,紙質稿須加蓋學校公章、所屬教育局公章并經相關負責人簽字后送交,電子版發電子郵件至ordoslyh@sina.com,超過規定時間報送的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