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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識產權保護范文1
“創新是一個民族進步的靈魂,是國家興旺發達的不竭動力?!币粋€企業,只有不斷強化技術創新和技術進步,才能獲得生機,才能長盛不衰。而知識產權則是技術創新成果,是一個企業賴以長足發展的資本。
“創新是一個民族進步的靈魂,是國家興旺發達的不竭動力?!币粋€企業,只有不斷強化技術創新和技術進步,才能獲得生機,才能長盛不衰。而知識產權則是技術創新成果,是一個企業賴以長足發展的資本,同時也是對創新成果的重要保障。我國加入WTO后,知識產權作為世界貿易組織的重要內容之一,對我國各行各業的影響日益突出。因此,加強技術創新與進步,熟悉知識產權規則,增加知識產權保護意識,已成為我們醫藥企業當前一項十分重要而緊迫的工作。
目前,我國醫藥企業知識產權保護工作普遍比較薄弱,經營者自我保護意識差,知識和經驗不足,措施乏力,致使自己的知識產權得不到保護。有些企業只重視科研,只求有成果,能獲獎,卻很少考慮將此成果申請專利,真正成為自己的東西,從而,使科研成果潛在的價值大打折扣。有的企業費了九牛二虎之力獲得的創新成果,倏忽間不翼而飛,成了別人的東西。有些企業埋頭生產,急功近利,只關心怎樣有更多的利潤,而沒有認識到知識產權的重要作用和長遠利益,往往因為信息不靈,重視不夠,不是無意間侵犯了他人的專利,便是自己的科研成果被別人攫取。特別是在中醫藥方面,知識產權得不到保護的例子更是屢見不鮮,嚴重影響了企業的生存與發展。我們亞寶藥業的“亞寶”商標曾和浙江的一家先行注冊的“雅寶”商標相撞,最后不得不付出沉重的代價買回他人的商標,因此,醫藥企業全面加強知識產權保護勢在必行,迫在眉捷。
對醫藥企業而言,專利權和商標權是我們要格外關注和認真研究的知識產權問題。在這方面,知識產權保護主要包括:行政保護、新藥監測保護、中藥保護、商標保護、發明專利保護、包裝設計專利保護等。一個好的專利,一項好的發明創造,可以為企業帶來巨大的經濟效益,可以使一個企業由衰而盛,不斷發展壯大。我們亞寶藥業的“丁桂兒臍貼”(原名寶寶一貼靈)1993年開發成功后,便向國家專利局申報了發明專利,并獲得了專利證書。十多年來,該產品已為企業贏得了上億元的利潤,成為全國醫藥行業的知名品牌。
同時一個好的商標,也可以為企業帶來可觀的經濟效益,而且其商標本身也可以有極高的開發價值。隨著商標擁有者所生產的商品或提供的服務越來越多地被消費者熟悉和認同,商標就會成為一種品牌。其價值在無形中得到極大的實現。可以說,申報專利,就是申報證據、申報市場、申報保險;注冊商標,也就是注冊資本、注冊品牌、注冊效益。
基于這種認識,2004年我們亞寶藥業在新產品研發上投資了1530多萬元,實行自主開發和聯合開發相結合、高新技術產品研發和市場前景好的仿制產品相結合并注重專利產品的申報,取得了顯著成果。去年公司共獲得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生產批文12個,獲得臨床批件4個。全年共申請藥品商標條碼98個,其中申請注冊商品條碼30個,申請注冊商標60個,取回商標注冊證書3個;申請專利30個,其中發明專利7個,外觀設計專利23個,并領取專利證書7個。
醫藥知識產權首先保護的是技術和產品的發明權,其中包括未來產品和尚未開發但有可能開發的技術。那么,如何才能做到重視和加強知識產權保護呢?我認為應采取如下幾項措施:
一是加強學習,盡快熟悉和掌握知識產權方面的各種知識和規則,懂得知識產權保護的重要性。對于大多數國內醫藥企業而言,一個非常緊迫的任務就是要趕快深入而系統地學習有關知識和經驗,迅速成為內行,而不能總是當門外漢,等問題來了又手足無措。
二是要進一步加大技術創新力度,不斷地獲得能促進迅猛發展的知識和技術元素,并把這種元素轉化為自己的知識產權,這是我們保護知識產權的前提,是提高自己核心競爭力、永遠立于不敗之地的根本所在。醫藥企業要充分利用自身的優勢,不斷研發新產品,研究新技術,要靠新的技術成果來發展自己,壯大自己,形成自己獨有的知識產權。同時,對已有的名牌產品和優勢產品,通過加大投入,不斷提高質量,擴大影響,使名牌更亮,使名品更多。
三是有條件的企業要在企業內部設立專門的知識產權機構,設置專門人員,專門從事知識產權工作,確保企業在經營活動和創新活動中,始終處于主動地位,產生了有價值的成果,就要立即申報專利,使自己的創新成果及時得到保護,申報專利要遵循“先申報原則”,誰先申請,專利權歸誰,只要樹立專利申請的搶先意識,就有可能擁有專利權。同時,也要有專利群戰略,即圍繞一個或一組核心技術連續不斷地申報眾多專利,以涵蓋廣泛的權利的要求。在市場競爭中,我們要靈活運用專利戰略,也可以通過改變性能、改變劑型、增加功能等方式和途徑來獲得專利。
四是我們的各級政府有關部門也要運用行政手段,設置有關機構,加大宣傳和教育力度,竭力提高企業和全社會的知識產權保護意識,為企業提供強有力的服務和支持。目前,我國醫藥知識產權制度已經建立,但對知識產權保護的意識和措施還遠遠不夠,因此,我們的政府部門、專業機構和企業要充分認識和運用相關制度,認真做好各方面的工作,實現真正意義上的知識產權保護。
相關鏈接亞寶成為山西師大實踐教育基地
3月11日上午,由山西師范大學經濟管理學院與山西亞寶藥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共同創建的“山西師大實踐教育基地”在亞寶集團總部芮城正式揭牌。山西師范大學經濟管理學院聘任亞寶集團董事長任武賢為該院兼職教授,并頒發聘任證書。
知識產權保護范文2
[關鍵詞]船廠 知識產權保護 對策
中圖分類號:DF523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9-914X(2014)27-0272-01
1 引言
專利是給予發明人對其發明的產品或服務的合法壟斷權.專利保護加快了企業的智力開發,成為企業技術創新和進步的催化劑.企業專利保護是在市場環境下獲取競爭優勢的最重要手段,無數的企業就是在專利保護的激勵下大力開展技術創新活動,從而贏得技術競爭和市場競爭優勢的目前中國已經穩居世界第三造船大國,但船舶行業與發達國家同行業相比,無論是專利意識還是專利申請數量和質量都存在比較大的差距。本文在對我國知識產權保護現狀和入世后我國知識產權保護取得的成果進行分析的基礎上,著重分析船廠在知識產權保護方面存在的問題,并對這些問題產生的原因進行了深入剖析并給出對策。
2 我國在知識產權方面的問題
雖然我國的知識產權制度目前已形成了包括專利(包括發明、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著作權(含計算機軟件著作權)、商標、商業秘密、植物新品種、集成電路布圖設計在內的完整的法律體系,并且與國際保護標準相一致,符合WTO規則的要求,但是,我國在知識產權的管理和保護方面還存在著需要完善的方面:
2.1我國企業引進國外先進技術的成本上升
由于擁有自主知識產權的東西較少,因而我國企業引進國外先進技術的成本上升,從而限制了企業的發展。《與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協定》(TRIPS)規定,各成員國在實施知識產權保護方面將執行最惠國待遇原則,并將知識產權保護的國民待遇擴大到了世貿組織的所有成員國。這意味著,中國企業在國際市場競爭中,傳統的“超國民待遇”將要被破除。由于科學技術的供應源主要來自西方發達國家,因此,如果在全球范圍內強化知識產權保護,那么勢必加強跨國公司在技術供應方面的自然壟斷地位,而這種技術的獨占將自然而然地轉化為市場的壟斷權。在此情形下,技術的轉移將會出現更多的限制性的商業做法,從而迫使中國企業不得不付出更為高昂的成本以獲取外國的先進技術,進而失去價格上的競爭優勢。
2. 2缺乏對知識產權濫用必要的、完善的限制措施
“權利濫用”系源自英美法中平衡法的觀念。當權利人以不公平、不適當的方式行使其權利(其實質是擴張其所享有的權利)時,即構成“權利濫用”。為防止權利的濫用,任何權利都要受到一定的限制。由于知識產權是一種民事權利,因此知識產權的濫用也就是民事權利濫用的一種情形。TRIPS協議第8條第2款規定了如下原則:“為了防止權利所有人濫用知識產權,或者采用不合理的限制貿易或對技術的國際轉讓有不利影響的做法,可以采取適當的措施,但以這些措施符合本協議的規定為限?!边@是在知識產權法內部來解決知識產權的濫用問題。有專家分析:“在與TRIPS協議中有關強化知識產權保護的規定相比,我國知識產權法律還存在不少差距;與TRIPS協議中有關對限制競爭的行為進行控制的規定相比,我國的法律法規也存在著差距。這兩種差距的不同之處在于:對于前一種差距,如果我們不設法彌補,就會導致發達國家的指責,有可能因此而產生糾紛,遭受報復;對于后一種差距,即使我們沒有制定有關法律法規,外國人也不會有什么意見。例如,在我國與美國政府進行的知識產權談判中,美國從來不指責我國沒有進行反壟斷控制。因此,無論出于維護國內的自由公平的競爭秩序還是為在國際經濟交往中維護我國的利益考慮,我們都要盡快制定反壟斷法,并且相應地建立起與知識產權有關的反壟斷法律制度。
3 問題原因分析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逐步建立起了比較完整的知識產權保護體系和管理工作體系,知識產權管理和保護工作取得了明顯進步。我們僅用30年的時間,完成了西方國家幾百年走過的歷程,得到了國際社會的公認。但是,由于我國的知識產權制度建設起步較晚,在制度和管理體制方面還不夠完善,主要原因是:
3.1知識產權權屬政策缺乏系統性,制度建設滯后
我國知識產權權屬政策的主要問題:一是職務發明權屬政策重雇主輕發明人,過多強調雇主利益,對職務發明人的地位和作用重視不夠,獎勵報酬得不到落實。特別是國有企事業單位分配制度上的平均主義,導致大部分職務發明人難以獲得應有的報酬,員工的創新積極性不高。二是公共資源的知識產權管理重保護輕擴散。政府科技計劃項目的責權利不清,知識產權名義上歸國家所有,事實上由承擔單位所有,成果利用和轉化無人負責。三是在對政府資助形成的知識產權的放權過程中,強調了承擔單位的利益,忽視了公共技術資源的擴散責任和監督管理。
3.2保護經費不足,適用人才短缺
知識產權執法和行政管理部門都存在人、財、物不足的問題。僅就知識產權局系統管轄的專利行政執法來說,專利申請和專利保護經費收支兩條線,專利申請和維持費上交中央財政,行政執法經費實際上由地方財政支出。而大部分地方把知識產權部門當作普通的行政機構,只撥行政費或事業費,沒有行政執法專項費用。少數重視知識產權保護工作的地區從地方財政中劃撥一部分資金作為專利行政執法經費,但都是臨時性措施,沒有制度化和專項化。
4 船廠在知識產權保護的對策
在目前需求旺盛的船舶產品市場中,處于主導地位的公司應當采取申請專利的策略來保護自己,雖然申請專利可能非常昂貴并且不能阻止競爭對手的進入,但是專利可以用來防止競爭對手的產品定位與自己靠得太近,因而增大市場份額.由于進行訴訟存在著較高的法律費用,處于主導地位的公司不一定要對潛在的任何威脅進行.事實上,在給定競爭者定位的合理選擇下,有些的威脅根本不可信.船舶產品可以采用多種專利同時進行保護,由于發明、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保護的對象各有側重,因而一項產品的技術方案可以采取申請發明或實用新型的保護形式;產品結構的外觀采取外觀設計加以保護.這必然加大保護力度.因為仿制者要同時繞開多種專利難度是較大的.采用多種專利同時進行保護的力度肯定比采用單一專利的力度大得 .另外,船舶產品還可以采取標準策略來進行保護.一個技術標準實際上就是一套專利組合拳.船舶產品設計者可以考慮通過船舶產品標準化途徑將技術上升為標準.通過參與標準制定、規劃專利組合,船舶產品可以在未來的競爭環境中有更大的發展空間 .
參考文獻
[1] 易海鷗,賴強.船舶產品的專利策略研究[J].船舶工程,2006,28(4):71-74.DOI:10.3969/j.issn.1000-6982.2006.04.020.
知識產權保護范文3
乙方:
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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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鑒于甲乙雙方簽訂了相應設備采購合同,為保證雙方的長期合作,維護甲、乙雙方的合法權益,經雙方協商一致,就知識產權保護達成如下協議:
一 乙方對甲方知識產權的權限:
1. 根據雙方所簽合作協議,乙方視情況可使用甲方擁有的或有權使用的以下知識產權的一種或數種:
1.1. 專利權:包括發明、實用新型、外觀設計;
1.2. 商業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專有技術):技術方案、工程設計、電路設計、制造方法、配方、工藝流程、技術指標、計算機軟件、數據庫、研究開發記錄、技術報告、檢測報告、實驗資料、試驗結果、圖紙、樣品、樣機、模型、模具、操作手冊、技術文檔、相關的函電等等。
二 乙方對甲方知識產權的保護履行下列義務:
1. 乙方擁有甲方所提供的產品設計數據,乙方有權按產品設計數據進行生產加工,但產品只能是銷售給甲方。
2. 主合同期滿,乙方無權再使用產品數據進行生產、銷售,并應銷毀原有合同專用的模具、樣板、圖文、數據等生產工具(費用由乙方承擔)。
3. 乙方不得仿制、假冒甲方產品;不得將甲方提供的或具有甲方知識產權的任何模具、工裝、圖文、數據等轉讓、出借或以其他方式給他人使用;不得將相應的產品包括正品、副品及利用上述模具、工裝生產的零配件轉售他人。
4. 如知悉第三方侵害甲方專利權及商業秘密的行為,乙方有義務提供線索并配合甲方進行調查取證,協助工商、司法機關查處侵權行為。
三 不侵權保證
1. 乙方應該保證,所有甲方提供的設計數據、工裝夾治具、圖文、模具;乙方不得透漏給第三方(包含其母公司或子公司)。
2. 乙方應該保證,所有甲方數據及圖文在未經得甲方同意的情況,不進行復制與拷貝。
四 違約責任:
1. 乙方為甲方提供的技術或設計、制造的產品及所采用的設計方案、外觀、技術如侵犯任何第三人的商標權、專利權、著作權、商業秘密等知識產權,乙方應對此負責,并對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負賠償責任。
2. 協議期滿或提前終止時,乙方未及時將含甲方指定內容商業秘密的相關載體(含復印件)如數交還甲方的,應向甲方支付10萬元的違約金,并仍須履行甲方限期交還上述資料的義務。
3. 乙方運用甲方提供的技術、商業秘密等知識產權為自己或他人生產、銷售產品(包括許諾銷售)的,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30萬元,如違約金不足補償損失的,還應賠償損失,此損失分為直接損失及間接損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失去的利潤、市場份額的喪失、品牌損失、重新開拓市場的費用等。
五 對專利權的保護:
1. 對于甲方提供的技術(含外觀),未經甲方許可,乙方不得自行將其申請專利;對乙方提供的技術(含外觀),為防止第三方將該技術申請專利,甲方有權督促乙方盡快將其申請專利,乙方不答復的或不能在指定期限內提出有效申請的,視為乙方放棄該專利的申請權給甲方,甲方有權直接申請,但對于取得的專利權,乙方將有償使用,如轉讓,乙方有優先的受讓權。
2. 未經約定或甲方許可,乙方不得將甲方專利號印在為自己或他人生產、使用、銷售的產品上。
知識產權保護范文4
論文關鍵詞:域名知識產權客體法律保護
隨著網絡時代的不斷發展,法律一直以來側重于保護商標等商業性標記的體制應該需要進行一定的變更。域名作為具有全球唯一性的網絡識別標志,本身蘊涵著巨大的經濟利益,法律未作出相應反應的情況下,一些域名所有人和商家已經注意到這一信息。于是在域名所有人和其他商家之間便開始了域名搶奪戰。本文介紹了域名侵害的一些種類,在此基礎上分析了各種域名保護模式的利弊,最終提出將域名作為獨立的知識產權客體進行保護。
一、域名的價值
域名是”互聯網上的電子地址”①,是一種為了便利用戶記憶、實現對聯網計算機進行簡便定位的技術目的而存在的互聯網絡地址的表現形式。
域名本身既不是商標,也不是現實企業的名稱。但是,域名在全世界具有惟一性,域名作為進入網站或虛擬企業的惟一路徑,一個域名已注冊,其他任何機構就不能再注冊相同的域名,這樣,就使域名實際上與商標、企業標識物有了相類似的意義。也因此有人把域名喻為”網絡商標”,它不再僅僅是個”門牌號碼”。隨著域名注冊的普及,在網絡的無數站點中擁有一個好聽、易記、個性化的、識別性強的域名就成為吸引人們注意力,在競爭中取得勝利的手段。于是,域名便具有了巨大的商業價值,成為了信息社會的新型無形財產。
二、侵犯域名的種類
在法律本身未做出反應的情況下,一些域名所有人及其他商家卻都已深切感受到了有影響的網絡域名潛在的巨大商業價值。于是乎,將公眾熟知而屬于他人所有的域名、或與之相似的文字、或其音譯文本當做普通商標、商號或企業名稱使用就成了某些商家借以利用的生財之道。域名所有人則認為這種做法損害了自己的利益,就此提出爭議。
(一)將他人域名注冊為商標的行為
與將他人的商標搶注為域名相反,知名的域名本身也可能遭搶注。在相當多的域名糾紛中,商標注冊人將一些具有顯著性的域名注冊為服務性商標,以推銷自己的商品或服務。雖然域名與商標在技術特征上有所不同,但只要申請的域名符合商標注冊審查規則,就應當能夠獲得注冊。
(二)將他人的域名注冊為商號或企業名稱
域名和商號都具有一定的商業標識功能。由于域名與商號等其他標識性權利所遵循的授予、維持、管理及保護規則存在較大差異,該等差異造成不同的規則體系之間存在重復與沖突的可能,導致商號等傳統知識產權人侵奪他人依法注冊的知名域名。②在商號或企業名稱中使用他人的域名(包括使用域名的翻譯文字的情形),顯然會使社會公眾發生誤認、混淆,從而會侵害域名所有人和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三)反向域名侵奪
反向域名侵奪,是指惡意使用《統一域名爭議解決辦法(UDRP)》的有關規定,以企圖剝奪已經注冊的域名持有人的域名的行為。某些商標權人沒有將自己的商標注冊為域名,待到要將商標注冊為域名時,才發現別人已先行注冊了該域名;或商標權人已經使用其它名稱注冊域名,發現別人注冊的域名更有價值或更適合自己,為奪取該域名而在先的合法域名注冊人,迫使其轉讓或放棄與其商標相同或近似的域名,達到自己使用該域名的目的。③這種行為完全損害了域名所有人的利益,而商標權人的利益則憑空增加了。法律在規則域名所有搶注他人商標的同時,卻助長了這種更為不正當行為。法律在反對域名所有人不正當競爭行為時,似乎更應該維護正常的競爭。
三、域名保護的制度選擇
(一)現有法律保護的缺陷
1999年,ICANN通過的《統一域名爭議解決規則(UDRP)》是目前解決域名爭議的最重要法律手段之一,該規則是從”域名為獨立的知識產權客體”這一前提出發的。美國對域名的保護政策基本上是主張將其視為一種新的知識產權客體,主要是商標權的客體予以保護。我國對域名保護的主要依據是《商標法》、《反不正當競爭法》以及《關于審理涉及計算機網絡域名民事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等法律。
但是基于商標與域名的差異性,域名無法在現有的知識產權框架內,作為商標權的客體,它與傳統商標所具有的時間性、地域性格格不入。此外,并非所有的域名侵權行為都可以視為不正當競爭關系,進而納入《反不正當競爭法》進行調整。因此,無論是將域名作為商標權客體加以保護還是納入《反不正當競爭法》進行保護,都是無法協調現有法律的規定與域名自身具有的特性。
(二)作為獨立的知識產權客體進行保護
域名可否作為一項獨立的知識產權客體,通過賦予域名所有人域名權,以此來保護域名所有的利益呢?有學者對此提出了反對意見他提到,在目前條件下域名不能成為知識產權保護的獨立客體,因為但是考慮到域名具有識別性、唯一性、與商標和商號的密切關聯性以及能給商家帶來經濟利益,應當將域名看作是依附于知識產權法律保護的客體,應受相關法律的調整。④還有學者也認為不不能將域名作為知識產權的客體,他指出,域名不宜作為知識產權客體,應當是民事權利中的名稱權。⑤總之,這些學者們都認識到域名保護的必要性,但均反對將域名納入知識產權法的保護范圍。
然而,目前不論學術界還是實務界,大都傾向于將域名視為知識產權客體的一種。域名顯然具備知識產權的基本屬性即無形性。⑥我們認為域名理應作為知識產權的客體,通過賦予域名所有人排他性的權利,以保護其自身的域名利益。首先,域名具有無性性,具備知識產權客體的基本屬性;其次,域名同樣是一種智力成果,域名是經過人的構思、選擇以及創造性的勞動產生的。即使僅反映公司或個人名稱的縮寫字母同樣具有特別含義。再次,域名同樣具有可識別性。是網絡空間行為的標識,并且是唯一的,具有很強的專有性,一旦被注冊成功,域名所有人在網絡上即具有絕對唯一的所有權,符合知識產權的專有性。最后域名也具有可復制性,別人可以把網上域名用作現實世界企業的商號或商標,以借用其商譽進行不正當的競爭。因此,有顯著性的域名與商標、商號等識別性標記具有相同的本質,也需要知識產權法賦予一定限制的獨占權和一定范圍的排他權。
知識產權保護范文5
高等學校是社會中知識產權成果相對集中的生產基地,從科學發明、發現、科技成果、專利技術到科技專著、論文、計算機軟件、高新技術產品的商標,幾乎涉及知識產權的所有領域。高等學校的科學研究與技術開發是科技工作的一個重要方面,特別是在原創性研究方面,有其特有的優勢。高等學校既是科學創新的重要基地,也是知識產權最大產出者之一。從某種意義上講,高等學校是知識產權這個無形資產的最大擁有者。
知識產權保護的世界潮流,與我國高校普遍存在的知識產權保護意識淡薄,知識成果流失嚴重形成反差,高校知識產權被侵害的事情時有發生,擾亂了高校的科研秩序,損害了學校的合法權益,挫傷了廣大教師和科技人員的積極性。通過對浙江省高校知識產權保護現狀進行調研的基礎上,本文就浙江省高校知識產權保護的對策,進行一些探討。
浙江省高校知識產權保護的基本情況
在浙江省教育廳和省有關高校的大力支持下,浙江工業大學對本省高校知識產權保護的現狀進行了一些調查。本次調查采用了問卷、查閱高等學校科技統計資料和走訪調研相結合的形式,調查結果統計如下:
浙江省高校承擔科研任務情況(2000~2004年)。據統計資料顯示,浙江省高等學校,教師和科研人員年均21922人,五年間共承擔研究與發展課題47830項,成果應用和科技服務項目9832項。(見表一)
浙江省高校鑒定和獲獎成果情況(2000~2004年)。五年間,浙江省高等學校共取得鑒定成果1833項,省部級以上獲獎成果920項,其中國家級獲獎成果68項,省部級獲獎成果852項。(見表二)
浙江省高??萍汲晒蔂顩r(2000~2004年)。五年間,浙江省高等學校共申請專利2603項,其中申請發明專利1638項,申請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專利965項;授權專利1068項,其中授權發明專利416項,授權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專利652項。(見表三)
浙江省高校專利實施效益情況(2000~2004年)。五年間,浙江省高等學校承擔技術轉讓項目2243項,合同金額41670.4萬元,實際到款28048.8萬元;其中,簽訂專利許可實施合同468項,合同金額12073.3萬元,實際到款7788.8萬元。(見表四)
浙江省高校知識產權流失。關于知識產權流失問題,其流失形式分為隨人員調離(下海),化公為私(即將職務發明化為非職務發明成果私自轉讓),合同違約。調查數據顯示,對46所高校知識產權流失問題進行問卷調查時,有25%的學?;卮饑乐兀?5%的學?;卮鸩粐乐?,有50%的學?;卮鸹緵]有。從調查提供的材料分析,回答知識產權流失基本沒有的高校中的2/3高校沒有申請一項專利,因而知識產權流失問題不明顯或沒有明顯感覺到。但是,對科技成果較多,申請專利較多的高校調查,所反應的知識產權流失問題均為嚴重。其流失的主要形式依次分別為隨人員調離,化公為私,合同違約的知識產權流失,其中隨人員調離占46.2%,化公為私占38.4%,合同違約的知識產權流失形式占15.4%。我們對一些高校進行較為深入的調查時,反映出高校知識產權流失比較嚴重,尤其是科技成果多、申請專利較多的高校,所反映的知識產權流失嚴重。
浙江省高校知識產權管理機構與管理制度。調查顯示,浙江省多數高校缺少相應的知識產權管理部門和人員。據對46所高校的調查,只有 4.3%的高校設立了知識產權管理部門并配備了專職人員;有50%的高校配備了兼職人員管理知識產權(專利)工作,但沒有設立知識產權管理部門;有45.7%的高校對知識產權的管理既沒有明確相應的管理部門又處于無人管理的狀態。4.3%的高校制定了較完善的知識產權管理制度,50%的高校制定了知識產權管理制度,但不完善也不夠規范; 45.7%的高校沒有制定這方面的管理制度。
浙江省高校職務發明專利申請費資助。浙江省54.3%的高等院校,相繼設立了專利申請基金,并制定有關用于資助專利申請費用的管理辦法,用于資助學校職務發明專利申請的費用,專利申請資助1000~5000元不等,45.7%的高校沒有設立用于資助專利申請的基金。
浙江省高校職務發明授權專利獎勵。浙江省54.3%的高等院校,相繼設立了專利獎勵基金,并制定有關用于獎勵授權職務發明專利的管理辦法,用于獎勵學校授權職務發明專利的發明人,授權專利獎勵500~15000元不等;45.7%的高校沒有設立用于獎勵授權職務發明專利發明人的基金。
浙江省高校知識產權教學機構和教學形式。浙江省多數高校沒有開設知識產權管理課程。在省高校中,僅有4.3%的學校設有面對學生的知識產權教學機構,有13.0%的高校僅有個別教師負責擔任知識產權教學工作;其余高校既缺乏知識產權教學機構,也沒有教師從事這個方面的教學工作。在教學課程設置上,有6.5%的高校開設了必修課和講座,有13.0%的高校開設了選修課;其他學校均沒有開設相應的教學課程。
浙江省高校知識產權糾紛調處。63.0%的高校反映沒有發生有關知識產權糾紛調處案,而37.0%的高校反映發生過有關知識產權糾紛調處案件,但數量較少。而實際情況卻相反,近五年,高校申請專利為數不少,授權專利量、專利實施量較大,在專利申請和實施過程中發生了為數不少的專利糾紛(包括專利侵權糾紛)的案件,但由于目前專利糾紛案件處理中,現行法律法規對侵權人打擊不力,起不到保護發明人合法權益的作用,不少人放棄訴訟的權利,或者不了了之,這也是高校知識產權流失的一個主要方面。
浙江省高等學校知識產權保護的分析評估
根據問卷調查統計,查閱有關科技資料和對少數高校進行較為深入的調查,我們對帶有普遍性和傾向性現象歸納出以下幾個問題,進行初步的剖析和探討。
知識資產的流失是高校普遍存在的問題。隨著我國市場經濟體制的建立和發展,尤其是近年來科技人員“下海”潮流的沖擊 。有的教師和科技人員帶著多年研究出的職務發明成果跳槽,有的把職務發明成果變成非職務發明成果,以低廉的價格轉讓給外單位,有的研究生連同導師開發的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新材料給“分配”走了。在調查中我們還發現,當前高校中有相當比例的教師和科技人員實際上是在“半脫產搞公司”,所經營的為數不少是學校職務發明成果,這些現象的發生,使高校處于防不勝防的境地。加之高校內部科技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缺乏行之有效的措施,造成當前高校知識產權流失嚴重。
管理失控是造成知識產權流失的主要原因。在調查中發現,雖然各校都有科技成果的管理機構,但多數高校都沒有設立專門的專利和知識產權管理機構,也有一些制度的規定,但都各行其是,相互脫節,管成果的不管推廣,管推廣的不負責成果出處,管專利的不管轉讓,管人事的不知道本單位的教師和科技人員有什么成果。這種成果管理、專利管理、成果轉讓、人事管理互相脫節,互不協調的運行機制,造成了管理上的混亂和漏洞,為知識產權的流失造成了“暗道”。
法制意識淡薄是造成知識產權流失的重要原因。從總體上看,知識產權意識比較淡薄。多數高校對知識產權(專利)工作缺乏應有的重視。除少數高校外,知識產權(專利)工作沒有列入高校管理層和決策層的題中之議,一些管理者不了解也不熟悉知識產權常識,缺乏相應的法制觀念。不少高校教師和科技人員不了解知識產權內涵,不清楚知識產權的法律法規和政策,知識產權成了科技工作,教學工作中被忽視的領域。
浙江省高等學校知識產權保護的對策和措施思考
根據知識產權保護的法律措施及其在高校自身發展中的重要性,并針對當前高校普遍存在的問題,特提出如下對策和措施的設想。
提高高校領導對知識產權工作的認識。加強高校知識產權工作,首先要提高高校領導對知識產權工作的認識。建議采用適當會議和培訓形式,對高校領導成員進行專題宣講培訓。教育主管部門應將知識產權指標列入高校領導科技教學工作的評估體系之中,也應將知識產權工作列入高校領導班子業績考核之中。不僅要使高校領導者成為知識產權工作的明白人,而且應使高校領導者成為知識產權工作的積極倡導人和保護人。
建立健全高校知識產權管理機構。管理機構可以是單獨設立,也可以明確由校的科研(技)管理部門承擔。就目前實際情況而言,由??蒲校迹┎块T承擔知識產權的管理職能,更合適些。應當配備與知識產權工作量相適應的專職人員,負責相關工作。從組織措施上,切實保障機構人員的落實。
建立專利專項資金,認真落實“一獎兩酬”。教育部《高等學校知識產權保護管理規定》中指出:“高等學校應撥出??罨驈募夹g實施收益中提出一定比例,設立知識產權專項基金,用于支持補貼專利申請,維持知識產權保護方面的費用?!备鞲咝斣O立專利專項資金,用于鼓勵支持教師、科技人員將具有創新水平的項目及時申請職務專利,以確保高校無形資產不被流失。要認真落實“一獎兩酬”制度,對技術水平高、經濟社會效益突出,實現產業化的專利技術和產品的擁有人和實施人給予獎勵,對突出貢獻的管理工作者也要實行獎勵。
要加強對人才流動中的知識產權成果管理。知識分子作為知識的載體,決定了知識是隨著人員的流動而轉移。要把知識產權保護好,就必須把知識產權成果的管理與人才流動管理有機結合起來。應建立完善的知識產權管理制度,并落實到教師、科技人員等教職員工的動態管理的全過程,使之既調動廣大教師、科技人員的工作積極性,又防止知識產權職務成果的流失。
完善高?,F有的業績考評體系 增強專利成果的認可度。在現有的科研、教學估評指標體系中,要增加專利成果的評價比重??陀^評價各類知識產權職務成果,合理設定知識產權職務成果的考評權重,使之與不同等次的論文,獲獎成果等有一個相對應的評價,形成正確的業績引導體制。
注重對高校學生的知識產權課程教學。知識產權知識應當列入高校學生的教學內容,使之在學校期間,就受到知識產權知識的基本教育。通過知識產權教學的一般課程,使之高校學生受到知識產權知識的普及教育;通過知識產權教學的專門課程,培養一批能夠勝任知識產權事務的管理者;在有條件的高校,還可以通過知識產權教學的科研課程,培養一些能夠勝任知識產權領域開拓的研究者。
知識產權保護范文6
(一)
知識產權的這個名詞來源于18世紀的德國,著名比利時法學家皮卡弟將一切來自知識活動的權利概括為知識產權,這一學說后來被廣泛傳播,得到許多國家以及國際組織的承認。對我國來說,知識產權這一名詞是對英文INTELLECTUALPROPERTY的一種翻譯。
對于知識產權的定義,大陸法系和英美法系有所區別,各個國家對其的理解也有所不同,筆者對知識產權這一名詞的定義比較傾向于認為知識產權是民事主體所享有的支配創造性智力成果、商業標志以及其他具有商業價值的信息、并排斥他人干涉的權利,原因在于知識產權注重的是民事行為人對其知識活動所獲得成果以及此成果所相連的利益的排他性的占有。知識產權的客體是民事主體的創造性智力成果、商業標識以及其他具有商業價值的信息。傳統民族文化是一個民族在長期的生產和生活中產生和發展起來的具有本民族特色的文化,使該民族智慧的結晶,使該民族智力勞動的成果。因此傳統民族文化也應該成為知識產權的客體,成為知識產權法律和各種知識產權條約保護的對象,是不被其他國家侵犯掠奪的寶貴的知識財富。
尤其是在當代經濟全球化、知識產權華德今天,對包含著無可限量的商業利益的本民族傳統文化的法律保護就顯得更加緊迫。
以最近發生的中韓“端午節”之爭為例,2005年的11月份,韓國駐聯合國教科文組織的代表稱,由18名專家組成的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國際審查委員團21日至24日在巴黎的聯合國教科文組織舉行審查委員會,并在江陵端午祭等64個申報遺產中選定43個為“人類傳說及無形遺產著作”。據悉,“人類傳說及無形遺產著作”宣布制度是在認識到無形遺產在人類歷史上所占價值和保存必要性后,聯合國教科文組織于2001年實行的制度。此次也是聯合國教科文組織第三批宣布無形遺產名單。本是我國為了紀念愛國詩人屈原而形成的節日,卻被他國申報成為他國的文化,這算是我國對自己傳統文化保護不夠的失敗和教訓。這件事剛過沒有多久,韓國一家公司就秘密在互聯網上搶注了“端午節.cn”這一域名,后來一中國商人以24萬將其贖回,但是當初這家韓國公司注冊這一域名只用了280元人民幣。韓國公司利用端午節獲得了豐厚的商業利益。中國在對自身傳統文化的知識產權保護上交了一筆昂貴的學費。這種因為歷史淵源,兩個相鄰國家的文化之爭還遠遠不止韓國“端午節”這一個例子,中國與日本的中藥的歸屬之爭也是一個典型:中國與日本之間的“中藥”與“漢方藥”之爭,是日本的一種文化產權搶占戰略;部分外國、外地廠商趁我國中醫藥、民族醫藥知識產權保護之不足,大量購買中國傳統藥方和療法,分析其成分后,申請專利,反客為主,向我國這個中藥的原創地出口“洋中藥”,使我國損失慘重。因此,對本民族傳統文化的知識產權保護不力,不僅是一個國家“面子”上有損的問題,而且還直接牽涉到該國巨大的經濟利益。
(二)
我國的傳統文化知識產權保護還處于起步的階段,面臨著許多實際的困難和問題。首先,我國傳統文化包含地區廣闊,名目眾多,數量驚人,要每一樣都申報知識產權,常常顧得了這個就顧不了那個,難度可想而知。尤其是一些文化遺產申報組織對每個國家的文化產權申報有著時間斷的限制,如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對無形遺產申報的要求是每個國家每兩年才能申報一項,向我國這種無形遺產眾多的國家很容易就被其他國家搶先注冊,韓國的“端午節”就是一個例證。其次,我國的知識產權相關法律法規還不夠完善,從1994年我國首次發表知識產權保護白皮書至今,我國雖然相繼出臺了《商標法》、《專利法》等一系列關于知識產權保護的法律法規,同時也經過多年實踐案例經驗的累積,相關法律法規越來越正規和完善,但是法律條文中復雜的內容、繁瑣的申報和審批程序,使一般民眾不僅需要熟悉大量法律專業知識,而且更需要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財力。一些申報單位過低的工作效率,也使我國的知識產權保護在法律上的普及和發展受到了巨大的阻礙。并且,我國法律對知識產權的侵權行為處罰的力度不夠,雖然我國1997年刑法規定了7個侵犯知識產權犯罪罪名,但是由于條文和具體操作相沖突等原因,用刑罰打擊侵犯知識產權的不法行為上并沒有達到立法時所預期的效果。法律在知識產權保護方面的威懾力還相對低下。最后,也是最重要的就是,廣大民眾雖然已經漸漸形成了知識產權的意識,但是對于通過法律手段對知識產權保護的意識還不夠,尤其是對本民族傳統文化的知識產權保護就更加陌生,甚至是根本就沒有這個意識,受傳統觀念的影響,再加上國家對于知識產權法律的普及工作沒有能夠及時跟上,人們對于通過法律手段保護自己的傳統文化還處于啟蒙階段。
(三)
幸好,由于經濟的發展和中國加入世貿組織之后來自外國知識產權意識的沖擊,中國從國家到普通老百姓都漸漸認識都知識產權保護的重要性,漸漸形成了對自身文化各方面知識產權保護的意識。比如國務院下發了《關于加強文化遺產保護工作的通知》,要求進一步加強文化遺產保護,決定從2006年起,每年6月的第二個星期六為我國的“文化遺產日”。在《關于加強文化遺產保護工作的通知中》提到文化遺產包括物質文化遺產和非物質文化遺產,這些文化遺產都蘊含著中華民族特有的精神價值、思維方式、想象力,體現著中華民族的生命力和創造力,是各民族智慧的結晶,也是全人類文明的瑰寶。保護文化遺產,保持民族文化的傳承,是連結民族情感紐帶、增進民族團結和維護國家統一及社會穩定的重要文化基礎,也是維護世界文化多樣性和創造性,促進人類共同發展的前提。
要從各個方面認真細致地做工作,徹底的保護好中華民族幾千年傳承下來的寶貴的文化遺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