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籌劃基本思路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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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籌劃基本思路

稅務籌劃基本思路范文1

關鍵詞:稅務籌劃 基本途徑 核心環節 風險防范

企業稅務籌劃的含義

企業要在激烈的市場競爭中生存、發展、獲利,方法多種多樣,其中創造成本優勢便是基本手法之一。而稅收負擔的輕重是直接影響其成本高低的一個重要因素。因此,企業就必須在考慮其生產經營戰略的同時,綜合考慮稅收這一成本因素。隨著全球經濟一體化 ,在宏觀調控的影響以及競爭日趨公平和激烈的市場環境下,通過稅務籌劃的手段達到企業稅收負擔最小化,從而降低成本,增加經濟效益,打造企業的競爭優勢,是目前企業增強核心競爭力的有效方法之一。這就對企業開展稅務籌劃提出了新的要求。

稅務籌劃(tax planning或tax saving),是納稅人在國家稅收法規、政策允許的范圍內,通過對籌資、投資、收入分配、組織形式、經營等事項的事先安排、選擇和策劃,以期達到合理減少稅收支出、降低經營成本、獲取稅收利益為目的的經營活動。稅務籌劃的主要內容是:采用合法的手段進行節稅籌劃;采用非違法手段進行避稅籌劃;采用經濟手段,特別是價格手段進行稅收轉嫁籌劃。簡單地說,如果將個人或企業增加收入、利潤等稱為“開源”,那么稅務籌劃就是進行“節流”。由于稅務籌劃所取得的是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所以它是納稅人的一項基本權利,是企業的一種財務活動。

企業稅務籌劃的基本途徑與核心環節

(一)企業在創建過程中的稅務籌劃

通過選擇不同的產業領域進行稅務籌劃。國家根據不同時期的社會發展規劃及產業導向,對不同產業制定了差別稅收政策。投資者根據國家產業政策和稅收優惠差別規定,通過對投資產業的選擇即可達到減輕稅負的目的,同時又體現政府產業政策的導向。通過選擇不同的企業組織形式進行稅務籌劃。許多國家對股份有限公司和合伙企業實行不同的納稅規定。公司的營業利潤在企業納稅環節課征公司稅,稅后利潤作為股息分配給投資者,投資者還要繳納一次個人所得稅。而個人合伙企業則不作為公司看待,營業利潤不交公司所得稅,只對個人分得收益征收個人所得稅。通過選擇不同的注冊地進行稅務籌劃。為實現整體經濟發展戰略,往往制定出一系列針對不同地區的稅收優惠政策,這就給納稅人提供了一個極好的稅務籌劃機會。比如我國對經濟特區的優惠,對沿海開放城市的優惠,對經濟技術開發區的優惠,對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的優惠和對西部開發的優惠等等。投資者可以通過選擇上述具有優惠政策的地方進行投資,就會達到節省稅金支出的目的。通過選擇不同的融資方式進行稅務籌劃。企業融資渠道主要有權益融資和債務融資。權益融資需要支付股息,股息要從稅后利潤中支付,成本較高;債務融資要支付利息,利息可納入管理費在稅前支付可以起到抵稅的作用。當稅率較高時,債務融資的抵稅功能就更為明顯,但債務融資存在較高風險,因此,企業根據不同需要來選擇更加適合自己的融資方式也是稅務籌劃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

(二)企業在發展過程中稅務籌劃的核心環節

對于任何一個納稅人來說,其實際應繳納稅款的計算方法為:

應納稅額=計稅依據×稅率

實際應繳納稅款=應納稅額-應抵扣稅額

這里所說的應抵扣稅額是指直接減少納稅人應繳納稅款的各種抵扣項目,包括稅額扣除、退稅額、免稅額、盈虧互抵、減稅額等。在稅率既定的條件下,減少計稅依據就意味著減少納稅人的應納稅額,從而減少了實際繳納的稅款;在計稅依據既定的條件下,降低適用稅率也意味著減少納稅人的應納稅額,從而減少了實際繳納的稅款;在應納稅額既定的條件下,增加抵扣稅額就意味著減少了納稅人實際繳納的稅款。除此之外,從相對節稅的角度考慮,推遲稅款的繳納也意味著節稅。因此,節稅從基本方案看,分為四種:

第一,減少計稅依據。計稅依據,或者稱為稅基,是指計算納稅人應納稅額的依據。在稅率既定的情況下,減少計稅依據就意味著減少納稅人的應納稅額。減少計稅依據是節稅的最基本方案。不同的稅種,其計稅依據各不相同,因此應當根據各稅種計稅依據的具體情況通過各種方法減少計稅依據,從而減輕納稅人的稅收負擔。而減少計稅依據最常用、最普遍的方法是扣除法。扣除法是指在確定稅額時,將按照稅法規定能從中扣除的項目予以扣除,從而減少實際應繳納稅額的方法。采用扣除法進行稅務籌劃的基本要領歸結為兩點:一是完全,即凡是稅法規定的準予扣除的項目都予以扣除;二是充分,即按照稅法規定的最高標準充分地予以扣除。 這就要求稅務籌劃人員要充分了解和掌握稅法中關于準予扣除項目及其標準。

第二,降低適用稅率。降低適用稅率是指在同一稅種存在不同稅率的情況下,通過各種籌劃方法,適用相對較低的稅率,從而減少應納稅額的方法。采用降低適用稅率方法,其基本思路是通過合理的安排,在計算企業應納稅額時選擇較低的稅率,以減少企業應納稅額,從而降低企業的稅收負擔。其具體思路包括:

納稅人選擇。由于不同的納稅人適用不同的稅率,因此稅務策劃時,只要可能,就應當通過比較分析,選擇稅負較低的納稅人身份,從而降低企業的適用稅率。這又有兩種情況:一種是消極的身份選擇,另一種是積極的身份選擇,從而降低企業的適用稅率。計稅方法的選擇。在有些稅種中,稅法規定可以采用不同的計稅方法,而不同的計稅方法的實際稅負往往是不同的,因此企業可以根據具體情況本著稅負最小化原則進行選擇。征稅項目的轉換。同一稅種的不同征稅項目,往往適用不同的稅率;即使稅率相同,由于存在多種稅費,其實際稅負也不相同。分劈技術。將收入分劈成若干次、若干時期或若干份,從而達到降低適用稅率,減輕稅收負擔。比如按照稅法規定,獎金收入屬于工資薪金所得,按照超額累進稅率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對于一次獎金收入較高的,可以通過分劈技術分劈成若干次收入計入工資,這樣就可以降低適用稅率。轉移技術。將同一利益集團內的一個企業的收入、成本、 費用和利潤以及財產、行為轉移到其他企業,以降低實際稅率,從而減輕整個利益集團的稅收負擔。轉移技術的前提是同一利益集團的不同企業的適用稅率存在差異。轉移技術的核心或者要點是將計稅依據從稅率較高的企業轉移到稅率較低的企業,降低整個利益集團的整體稅收負擔,從而絕對地節稅。

第三,增加應抵扣稅額。主要包括:稅額扣除。稅法規定納稅人在計算繳納稅款時,對于以前環節繳納的稅款準予扣除。稅額扣除可以避免重復征稅,減輕納稅人的稅收負擔,并對納稅人的某些經濟行為加以鼓勵和照顧。盈虧互抵。稅法規定納稅人在計算繳納所得稅時,準許納稅人在某一年度發生的虧損,以以后年度的盈利去彌補,從而減少以后年度的應付稅款。稅收饒讓。企業所得稅法規定,納稅人來源于境外的所得,其在境外已經繳納的稅款,準予在合并納稅人時予以扣除,這就叫稅收饒讓,在具體扣除時可以采用兩種方法:一種是分國不分項抵扣;另一種是定率抵扣,即企業可以通過計算分析,確定采用哪一種方法抵扣的金額大則采用哪一種方法。 跨國經營企業在合并納稅時應當充分考慮稅收饒讓因素,以減輕其稅收負擔。

第四,推遲稅款繳納時間。推遲稅款繳納是相對節稅的方法,由于稅收的重點是流轉稅和所得稅,流轉稅的計稅依據是應稅收入,所得稅的計稅依據是應納稅所得額,它是納稅人的收入減去費用后的余額。推遲稅款繳納的方法盡管有很多,但基本思路可以歸結為兩種:

一是推遲收入的確認。收入既涉及流轉稅,又涉及所得稅,所以從納稅的角度看,收入確認總是越晚越好。首先,企業可以通過對其生產經營活動的合理安排,如合理地安排交貨時間、結算時間、銷售方式等,從而推遲營業收入實現的時間,從而推遲稅收的繳納。其次,企業可以通過合理的財務安排來推遲收入的確認。這主要是指在會計上通過合理安排確認營業收入實現的時間來推遲稅款的繳納,或者說合理安排營業收入的入賬時間以推遲稅款的繳納。二是費用應當盡早確認。費用不涉及流轉稅,只涉及所得稅,所以從納稅的角度看,費用確認的基本原則是宜早不宜晚。具體而言,對于費用確認,應當遵循如下原則:凡是直接能進營業成本、期間費用和損失的不進生產成本;凡是能進成本的不進資產;能預提的不待攤,能多提的就多提,能快攤的就快攤。

企業稅務籌劃風險及其防范

所謂稅務籌劃風險,是指稅務籌劃活動因各種原因(如稅收政策調整和預期經濟活動的變化)失敗而付出的代價。企業如果無視這些風險的存在而進行盲目的稅務籌劃,其結果可能事與愿違。

(一)企業稅務籌劃風險

首先是投資扭曲風險。投資扭曲風險是指企業單純為了達到節稅目的,選擇次優而放棄最優投資方案給企業帶來的機會損失的可能性。建立現代稅制的一項主要原則就是稅收的中立性,即中性原則,納稅人不應因國家征稅而放棄或改變其既定的投資方向。如果納稅人因稅收因素而放棄最優投資方案而改為次優投資方案,就會面臨投資扭曲風險。因此,稅收非中立性越強,投資扭曲風險程度越大,相應的扭曲成本也就越高。

其次是忽視成本風險。企業進行稅務籌劃是有成本的,并非是毫無付出的。很多稅務籌劃方案,理論上雖可以少繳納或降低部分稅款,但往往不能達到理想的預期效果,這與稅務籌劃中忽視成本有關。稅務籌劃成本是指由于采用籌劃方案而增加的成本,包括潛在成本和顯性成本。潛在成本是指稅務籌劃失敗時的罰款;顯性成本,即人工成本,是一種物化勞動成本,是向注冊會計師、注冊稅務師進行稅務籌劃咨詢或委托進行稅務籌劃時所支付的報酬和費用。

第三是經營損益風險。政府課稅(尤指所得稅)體現為對企業既得利益的分享,而并未承擔相應比例經營損失風險的責任。盡管稅法規定企業在一定期限內可以用以后實現的利潤(稅前利潤)補償前期發生的經營虧損,但這種“風險”是以企業在以后限定期間內擁有充分獲利能力為假定前提,否則一切風險損失將完全由企業自己承擔(以稅后利潤彌補虧損)。由于彌補虧損的來源并非來自企業以前年度盈利時已繳納稅款的返還,而是企業以后年度實現的利潤,這意味著稅款是預繳,企業稅負的相對加重。這就是企業進行稅務籌劃時的經營損益風險。

第四是稅款支付風險。納稅作為企業對政府負債的償還,具有單向、強制、完全現金(會計上定義的狹義現金)支付的外性約束。比如,其他債務償還具有非完全現金支出的特點,有時可不動用現金卻可結清所欠債務,如雙方互為債權債務關系,新舊債務調換等。而企業所負擔的稅收債務,不可能采取與政府間債權債務互抵的途徑予以結清,企業必須無條件履行納稅義務,按期申報,繳納稅款,不經特別批準,不得延期繳納,即使對已經獲取延期納稅申報的企業,也必須按照稅務機構核定的額度預繳稅款,各項稅款的支付必須全部以現金繳付。企業一旦現金不足而無法融通時,不但要接受稅務機關的經濟懲罰,而且要承擔因企業信譽降低而可能導致其市場價值潛在的有形、無形損失。如果納稅人對稅收政策的把握程度不高,稅務籌劃很有可能失敗,很有可能因涉嫌偷稅,觸犯刑律。這些風險的存在,都會給企業經營帶來巨大損失。

(二)企業稅務籌劃風險的防范

堅持合法性。依法納稅是每個公民應盡的義務,而進行稅務籌劃也是納稅人享有的權利。但是稅務籌劃應該合法,這是稅務籌劃賴以生存的前提條件。稅務籌劃的合法性,既包括稅務籌劃必須符合國家稅收的引導趨勢,使得企業在享受有關稅收優惠政策的同時,也順應國家宏觀調控經濟的意圖;同時還包括稅務籌劃在操作過程中注意度的把握,劃清稅務籌劃與偷稅、漏稅等其他減稅方法之間的界限,堅持合法籌劃,防止違法減稅、節稅。

力求綜合性。從根本上說,企業的稅務籌劃歸結于企業財務管理的范疇,他的目標是由企業財務管理的目標(實現企業財富的最大化)決定的,企業開展稅務籌劃也應當符合這一總體目標。稅務籌劃首先應當著眼于整體稅負的降低,而不是個別稅負稅種的減少。這是由于各稅種的稅基相互關聯,具有此消彼長的關系,某種稅稅基的縮減可能會致使其他稅種稅基的擴大。因此,稅務籌劃既要考慮帶來的直接利益,也要考慮減少或免除處罰帶來的間接收益;既要考慮某一稅種的節稅利益,也要考慮多種稅種之間利益抵消關系。另外,稅務籌劃利益雖然是企業的一項重要的經濟利益,但他并不是企業的全部經濟利益。投資項目稅收的減少并不等于企業整體利益的增加。如果有多種投資方案可以選擇,最優的方案應是整體利益最大的方案。而并不是稅負最輕的方案。從整體利益最大化出發,這樣就避免了投資扭曲風險。

堅持成本收益原則。稅務籌劃可以使企業獲得一定的利益,但是無論是由企業內部設立專門部門進行稅務籌劃,還是由企業聘請外部專門從事稅務籌劃工作的人員來完成,都要耗費一定的人力、物力和財力。要解決企業忽視成本的風險,企業進行稅務籌劃時還應當遵循成本收益原則。既要考慮稅務籌劃的直接成本,同時還要將稅務籌劃方案選擇比較中所放棄的方案的可能收益作為機會成本來加以考慮。只有當稅務籌劃方案的收益大于支出時,該項稅務籌劃才是正確的、成功的。對于稅務籌劃成本中顯性成本,企業可以與中介機構進行反復磋商,降低費用、成本。只有當費低于稅務籌劃節約的稅負時,這項稅務籌劃方案才是可行的。

爭取當地稅務機關的支持。稅收是國家收入的主要來源,企業稅務籌劃的目的是節稅,即減少向國家納稅的數額,這與政府增加國家收入的目的是互相矛盾的。因此,企業要想進行稅務籌劃,必須取得當地稅務機關的支持,以確保合法性。企業稅務進行籌劃的許多活動是在法律的邊界上運作的,稅務籌劃人員很難準確把握其確切的界限,有些問題在概念的界定上本來就很模糊,況且各地稅務機關具體的稅收征管方式也是不一樣的,稅收執法部門擁有較大的自由裁量權。這就要求進行稅務籌劃的企業在正確理解稅收政策的同時,還要隨時關注當地稅務機關稅收征管的特點和具體方式。進行稅務籌劃的企業只有從當地稅務機關那里及時取得最新的稅收政策信息,才可以對經營策略、稅務籌劃等進行適當的調整,以確保企業經營和稅務籌劃的正確運行,最大限度的增加經營收益,降低經營損失,才可以使經營損益風險降到最低。

籌劃方案應具有實用性。稅務籌劃的方法必須符合企業生產經營的客觀要求,具有可行性。作為企業的財務決策者應當能夠在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中完成稅務籌劃過程,不能因為稅務籌劃而破壞了企業正常的生產經營流程。稅務籌劃的一個基本原則是盡量合法地推遲納稅,據此有人提出企業所需的原材料等外購貨物應當盡早購進,這樣企業在早期就可以多發生一些進項稅額,少納增值稅,盡管企業后期的外購貨物會減少,進項稅額下降,從而企業要多納一些稅,但企業仍可以從上述推遲納稅中得到利益。這種稅務籌劃辦法確實可以給企業帶來稅收上的好處,但由于稅法對進項稅額抵扣的時限有明確的規定,所以通過上述辦法進行增值稅的籌劃很可能給企業帶來其他方面的問題。例如,稅法規定:“工業企業購進貨物必須在購進的貨物已經驗收入庫后才能申報抵扣進項稅額;商業企業購進貨物必須在購進的貨物付款后才能申報抵扣進項稅額(在分期付款購進貨物的情況下,必須在所有款項支付完畢后才能申報抵扣)”。由于有上述規定,企業如果想用盡早購貨的辦法推遲增值稅的納稅義務,就可能面臨庫房緊缺、存貨占壓大量資金、管理費增加等一系列問題,從而使這種稅務籌劃辦法的可操作性大打折扣。

不能照搬國外的經驗。稅務籌劃雖然有一些普遍原則,但因各國的稅法不盡相同,所以,照搬國外企業稅務籌劃的方法在我國是往往行不通的。例如,許多國家的稅法允許企業實行加速折舊,因此,在這些國家,企業進行所得稅籌劃的一個很普遍的做法就是利用加速折舊的辦法來推遲所得的實現。因為在加速折舊的情況下,企業在一定時期內應繳納的所得稅總額雖然不會減少,但由于企業前期計入成本費用的折舊額較大,應稅所得額較小,稅款主要被推遲到后期繳納,所以各年繳納稅款之和的現值會有所降低。但我國稅法規定:企業固定資產的折舊方法一般為直線法;對促進科技進步、環境保護和國家鼓勵投資的關鍵設備,以及常年處于震動、超強度使用或受酸堿等強烈腐蝕狀態的機器設備,確需縮短折舊年限或采取加速折舊方法的,須由納稅人提出申請,經當地主管稅務機關審核后,逐級報國家稅務總局批準后方可實行。可見,在我國,企業如果要實行加速折舊,最終要由國家稅務總局批準,這就決定了利用加速折舊手段進行稅務籌劃在我國一般不具有可行性。

結論

總之,無論是理論上還是現實的案例都可以說明,合理稅務籌劃能顯著地提高企業經濟效益,有助于企業價值或股東財富最大化戰略目標的實現,這同時也有利于企業進一步投資、擴大生產規模。對國家來說,雖然暫時的稅收減少了,但從長遠看,企業得以發展壯大后,能為國家帶來更多的稅收收入。從這個意義上講,稅務籌劃對企業、國家經濟的發展都是有利的。但為了正確地應用稅務籌劃為企業生產經營服務,避免出現稅收風險和稅收濫用,有必要明確有關稅務籌劃的風險及其防范措施,使稅務籌劃這一有效方法在我國得以健康推廣與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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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籌劃基本思路范文2

關鍵詞:個人所得稅;稅務籌劃;稅法

中圖分類號:D9文獻標識碼:A文章編號:1672-3198(2013)08-0148-02

1個人所得稅稅務籌劃理解

個人所得稅的稅務籌劃是指在稅法規定的范圍內,在納稅行為發生之前,通過對應納個人所得稅的主體的工資薪金或投資行為等涉稅事項做出事先籌劃,以達到少繳稅或遞延納稅目標的一系列謀劃活動。在生活中很多人認為稅務籌劃是一種不正當或違法的行為,因此不敢運用稅務籌劃,從而讓自己浪費了許多可以節稅的機會。

2個人所得稅稅務籌劃的意義

(1)個人所得稅稅務籌劃有利于個人節稅并減少偷、漏稅。個人所得稅是從個人的工資收入中提取的,所以有很多人就會有所不解,為什么自己辛苦掙的工資還要納稅,對于現在的社會經濟的飛速發展,房價上漲,人們微薄的工資想要在大城市生活是非常難。所以,很多人就會想著去偷稅、逃稅,這樣既沒有達到多得收入,而且還觸犯了法律,得不償失。

(2)個人所得稅的稅務籌劃有利于稅務機關的工作。人們能合理的進行稅務籌劃,覺得自己得到便宜,就有利于人們誠實自覺的納稅,能夠減少稅務機關的工作,更有利于社會和諧。

(3)個人所得稅的稅務籌劃有利于企事業單位的節稅。個人所得稅的減少,同時就會減少企事業單位的稅負,因為個人所得稅就是企事業單位的職工薪酬和社會福利等,這是一筆很大的費用支出,因此職工個人能夠合理的稅務籌劃,也正是為企事業單位節稅,增加企業的利益。

3個人所得稅稅務籌劃的基本思路

(1)轉換納稅人。個人所得稅的納稅人分為居民納稅人和非居民納稅,可以從時間上進行轉換,從而達到節稅的目地。

(2)征稅范圍的轉換。在不同的征稅范圍下會有不同的計稅方法,有不同的稅率,如果可以很好的轉換納稅范圍,如個體工商戶收入轉換為個人所得收入,那么所計算的稅率和方法就大所不同,通過詳細的計算和籌劃,讓納稅也能活用進來。

(3)計稅依據的籌劃。由于個人所得稅的計稅依據不同,應稅項目也不同,那么就有不同的扣除標準,合理的選擇對應的項目,是稅務籌劃的關鍵。

(4)優惠政策的合理運用。在個人所得稅法律中,有些稅目下特殊的項目是可以免稅、減稅的,可以通過這一點好好的利用,在納稅前進行行為決策,有利于更好的節稅。

4個人所得稅稅務籌劃的方法和案例

(1)工資薪金籌劃。根據《個人所得稅法》規定:“工資、薪金納稅,從2011年9月1日起都按七級超額累進稅率計算,起征點為3500元,稅率為3%-45%?!钡恳患壍亩惒钍呛艽蟮模貏e是收入高的人,也就有很大的負稅壓力。為此就要采取高福利,降低名義收入的節稅方法,如:提供住房、就餐、免費醫療、交通工具等,這樣既保證了個人的福利沒有減少,而且企業也可以節稅,是一件兩全其美的事情。個人可以在與企業簽訂合同時就做好這方面的要求,因為稅務籌劃特點就是在納稅發生前做出事先的籌劃,所以事前性是為完成稅務籌劃所必要的條件。

案例1:2012年10月,某企業聘用30名員工,單位給每個員工簽訂月工資為3400元,外加每人發放600元的交通補貼。

直接發放交通補貼計算:應納個人所得稅:(3400+600-3500)×3%=15(元)

如果單位有專車接送,就不用直接支付交通補貼,可以不納稅,因為應納所得稅額為3400元,小于起征點3500元。這是運用采取實際福利,降低名義收入的節稅方法,這是比較簡單且實用的籌劃方法。

案例2:肖某在一家小企業做維修工作,工作時間很靈活,有需要時才工作,公司規定給他40000元每年。

按勞務報酬計算:應納個人所得稅:(40000/12-800)×20%=506.67(元)

按工資計算應納個人所得稅則可以不納稅,因為40000/12=3333.33(元),小于起征點。因此,用這兩種方法在計算此筆收入時,明顯是第二種方法更好。從而分析出,在簽訂勞務合同還是雇傭合同時,要看是小金額收入還是大金額收入,不同的選擇會有不同的稅負差異,但特殊情況也要特別計算,綜合全面的計算后,在進行實際操作。

(2)年終獎的籌劃。根據《通知》規定:“從2005年1月1日起,納稅人取得的全年一次性獎金,單獨作為1個月的工資,薪金計算所得稅,但起征時,應先將取得的全年一次性獎金,除以12個月,按其商數確定稅率和速算扣除數?!币驗槟杲K獎的計算方法特點,年終獎的所得稅就會隨年終獎的數額增加而增加,所以,應注意盡量不要發放季度獎和半年獎,注意年終獎數額的大少,有時在臨界點上會出現“倒流”的現象,在工資、薪金不大的基礎上,可以把年終獎分配到每個月與工資薪金合并計算。

案例1:某企業,李某年終獎為54000元,江某年終獎為53000元,假定這兩個人當月的工資都超過起征點。

計算李某的工資:由年終獎除12得出每個月為4500元,適用稅率為20%,速算扣除數為555元。應納個人所得稅:54000×20%-555=10245(元),稅后凈收入:54000-10245=43755(元)。

計算江某的工資:由年終獎除12得到每個月為4416.67元,適用稅率為10%,速算扣除數為105元。應納個人所得稅:53000×10%-105=5195(元),稅后凈收入:53000-5195=47805(元)。李某與江某年終獎凈額比:43755-47805=-4050(元)。由此可知,李某比江某的年終獎多1000元,但最后得到的稅后凈收入卻少了4050元。這就是因為在年終獎的臨界點上,基數差額不大,看是年終獎得的多一點,但實際稅后凈收入卻少很多。在這種情況上,應該按實際的情況合理的調節年終獎的基數,采用一定的方法,例如,發放實物獎,物品福利獎等。

案例2:某單位銷售人員月基本工資為3500元,2012年7月,發放季度獎為12000元。

直接計算應納個人所得稅:(12000+35000-3500)×25%-1005=1995(元)

如果把季度獎平均分配到下個季度,即分為三個月發放,則應納個人所得稅為[(4000+3500-3500)×10%-105]×3=885(元),兩種方法之差為1995-885=1110(元),由此可知,在工資金額不大時,把獎金平均分配到與工資薪金計算可以減少個人所得稅,同時由時間帶來的資金流轉,也使企業更好的運用。

(3)勞務報酬、稿酬的稅務籌劃。勞務報酬所得,是指個人與單位非雇傭關系,而從事的安裝、設計、會計、翻譯、經濟服務等其他勞務而取得的收入。稿酬收入是指個人作品被出版、發表而取得的收入。都可以運用增加次數、增加人員的方法,還有費用相抵的方法,來進行稅務籌劃。

案例1:某單位的一名設計師,取得設計收入6000元,這項設計也有他妻子的輔助工作。

如果只算一個人的收入,則應納個人所得稅:6000×(1-20%)×20%=960(元)

如果算成兩個人的收入,每人各得3000元,則應納個人所得稅:(3000-800)×20%×2=880(元),由此可以少納稅960-880=80(元)。如果有更多的人來平分這筆收入,就會更加節稅,這就是從增加人員,平分收入的方法來進行稅務籌劃的。

案例2:某考查員是從事國家研究的專業人員,他去邊遠地區考察花費40000元,經與出版社合談,可以有兩種方法支付稿酬;一是支付稿酬費用80000元;二是支付40000元稿酬,另報銷40000元考察費。

第一種方法應納個人所得稅:80000×(1-20%)×20%×(1-30%)=8960(元),稅后凈收入:80000-40000-8960=31040(元)

第二種方法納個人所得稅為40000×(1-20%)×20%×(1-30%)=4480(元),稅后凈收入:40000-4480=35520(元),兩種方法凈收入之差為31040-35520=-4480(元)。這就是采用費用相抵法,進行的稅務籌劃。

(4)稅收優惠政策的稅務籌劃。稅收優惠政策主要有免稅和減稅項目,是國家通過對某些個人所得稅項目規定用特殊的計算方法,為的是保護特殊的人群或意外事故、以及無法預見的自然災害的納稅對象。在實際的稅務籌劃中,就應該注意這一方面的考慮,因為這是一個比較大的稅務籌劃綠區,能夠讓納稅對象符合其中的項目,如:保險、福利、公積金等,就能夠很好的運用相應的優惠政策,進行節稅計算。

案例1:某單位助理,扣除保險和公積金后為8000元,原扣除的公積金為600元。

應納個人所得稅:(8000-3500)×20%-555=345(元)

如果公積金加扣500元,則應納個人所得稅:(8000-500-3500)×10%-105=295(元)

籌劃前后的差額:345-295=50(元),這樣少了納稅額又可以得到公積金額外的利息收入,可謂一石二鳥。

案例2:某銷售企業的外籍員工,本月基本工資和提成和為8000元,回家探親花路費為1000元。

不考慮探親費應納個人所得稅:(8000-3500)×20%-555=345(元)

考慮探親費應納個人所得稅:(8000-1000-3500)×10%-105=245(元)

兩種方法之差:345-245=100(元),這樣計算不僅僅可以讓自己的探親費用可以得到報銷,而且可以減少個人所得稅,這只是生活中發生的實際優惠項目,當然有些項目也可以轉換為納稅優惠的項目,這樣就可以很好的運用到稅務籌劃中,為納個人所得稅帶來優惠。

5總結

一個經濟實用的個人所得稅籌劃,應該具備合法、合理、符合實際的才行。還有要綜合全面的考慮所需的其他費用和手續,金錢是可以計算的,但是時間也是金錢,如果所籌劃的所得金額小于實際花費的時間價值,那么就得不償失了。所以,根據個人的需要,根據法律的規定,合法的稅務籌劃,既保護了自己的利益,也保護了國家的利益。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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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王紅寧.稅務會計[M].沈陽:東北經濟大學出版社,2011,(1).

稅務籌劃基本思路范文3

關鍵詞:電力企業;納稅籌劃;稅務管理

中圖分類號:F407.61 文章標識碼:A文章編號:

引言

國內一些電力企業對于稅務管理的重視程度一般,因為我國國內企業在開展經營活動時,并未將稅務籌劃作為企業經營活動的一部分;同時缺乏合理的納稅籌劃人員及其方案。一般來說,電力企業稅務籌劃管理的目的與其它企業相同,主要是為了合理避稅和減少納稅風險。但對于電力企業來說,由于規模大與專業技術性強,電力企業財務稅收人員很難做到充分的利用稅收政策,有些還給電力企業的納稅帶來一定的納稅風險。

1 電力企業納稅籌劃管理的必要性

電力體制改革旨在通過打破壟斷引人競爭從而提高效益,近年來,我國稅務部門通過從嚴治稅與加快稅收信息化建設等手段,有效地堵塞了稅收漏洞。依法治稅的推進(如稽查案件加大機選力度、減少人為因素),與稅務局搞好關系不再是企業履試不爽的“節稅”法寶,納稅籌劃將是其必然的選擇。同時,依法治稅的進一步發展也使得納稅籌劃成為可能。有人會說對企業效益產生影響的關鍵要素在于電價的確定, 而不是稅收成本,即稅制改革如何,對電力企業的震動并不大。對于某些增值稅稅負很重的水電廠,只要允許其每度售電小幅加價, 原先的高稅負就可能消于無形。同理,若電價下調,即使將此類水電廠的增值稅稅負大幅下調, 對其也未必有實質性利好。這實際上涉及到電價與稅收成本的聯動問題。這里暫不考慮電價的調整,那么降低稅收成本獲取稅收利益, 使企業稅后利益最大化則應是企業追求的目標。

2 電力企業稅務籌劃管理的基本原則

電力企業的主要產品是電力,以銷售為主,由于增值稅是按銷售額的大小課征,而且稅款可以轉嫁到價格中去由購買者負擔,所以納稅籌劃一般都不涉及增值稅。對于企業來說,企業所得稅的納稅義務直接取決于其應稅所得額的大小。所以納稅籌劃的目的就在合法的前提下,通過恰當的手段使企業當期應納稅所得額減少。對一個企業來說,所得稅納稅籌劃應遵循以下原則:

2.1 避免應稅所得的實現

電力企業的主營業務收入是通過銷售電量來實現的,采用避免應稅所得并不是說要避免企業的經濟所得,而是要讓企圖通過減少電量來降低收入的可能性不大,避免應稅所得就是要合法的取得不被稅法認定為是應稅所得的收入。例如,企業購買國家重點建設債券和金融債券應按規定納稅,但企業購買國債的利息收入不屬于應納稅所得額。所以,企業財務人員可以根據這一政策,合理避稅,當國債利息率高于重點建設債券時就可以購買國債。

2.2 推遲應稅所得的實現

納稅的推遲可以通過推遲應稅所得的方式得以實現來實現,推遲納稅不單可以讓納稅人占用這筆資金,還可以讓納稅人從中獲得利率進行貼現的好處,以此減少將來應稅款的現值。

2.3 控制企業的資本結構

股本籌資、負債籌資是企業對外籌資最基本的兩種方式。這兩種方式都可以為企業籌措到資金,但這兩種籌資方式在稅收處理上不盡相同,所以企業在進行稅務籌劃時就應當對籌資方式加以慎重考慮。企業會計做帳時,股息不能計入成本,支付利息能計入成本,企業的兩種籌資方式都需要給投資者回報,所以我們從稅務角度看,借債比股本籌資有利的多。

3 電力企業稅務籌劃管理的一些辦法

現今,在我國企業在納稅籌劃中,減輕稅收負擔是一個十分重要的方面。以下就簡要的對我國電力企業情況的幾種籌劃方法進行分析。

3.1 稅基籌劃

要減輕稅務負擔可以他通過縮小稅基的方式來來完成。在我國,稅基是計稅的依據,在適用一定稅率的條件下,稅額的大小和稅基的大小有著密切的關系,稅基越小,企業的納稅義務越輕,它們成正比,所以企業可以通過對稅基的籌劃來實現納稅最小化。例如,企業可以在所得稅前扣除允許的范圍內列足工資成本,或者對稅基實現進行時間安排,在遞延納稅和適用稅率減免稅等方面建設稅基獲得稅收收益。另外,通過調整費用成本的攤銷時間和金額可以遞延納稅;通過個人所得稅稅基在各納稅期之間的均衡分配和減免稅期間稅基合法提前來實現邊際稅率的最小化和減免稅最大化。要實現以上這些方面需要企業的財務人員不但要通曉相應的稅收法規而且要能熟練運用企業會計準則及制度,這對企業的財務人員提出了相當大的挑戰。

3.2 稅率籌劃

降低適用稅率也是企業減輕稅務負擔時的一種有效方法。其中,個人所得稅適用稅率的籌劃是最常見的一種。我國的電力企業是職工個人收入較高的行業之一,特別是領導層每年的獎金,如一次性發放過多就會適用比較高的稅率,造成納稅成本激增。例如,上海某電力企業高級管理人員2月份收入薪金2500元,當月又一次性獲得獎金9000元,按規定,他工資部分應納稅額為(2500-2000)×10%=50(元);獎金部分應納稅額為9000×20%-375=1425(元);這個月共應納稅為50+1425=1475(元)。到2008年3月份,他還得繳納50元的稅款, 2月、3月份共應納稅1475+50=1525(元)。如果將獎金分為2次下發,即2、3月每月平均發放4500元,則這兩個月其應納稅額各為(2500+4500-2000)×15%-125=625(元),這2個月共應納稅625×2=1250元,這樣就可以少繳納稅款1525-1250=275元。個人所得稅所適用的超額稅率,同期收入水平越高其納稅額就越大。另外,企業還可以爭取適用國家對特定地區的行政優惠政策來降低稅率計稅。例如,企業可以利用國家對西部大開發的優惠政策,在西部省份投資建電廠,或者在貧困地區投資建廠,從而享受國家對貧困地區的優惠稅收政策等,達到降低稅率,減輕稅負的目的。

3.3稅額籌劃

企業在符合國家法規的前提下利用稅收優惠政策中的全部征免或者減半征收等優惠政策來直接減少應稅額來減少稅務負擔或者直接解除納稅義務。其中電力企業涉及到的是“三廢”產品的開發,電力企業可以通過利用“三廢”產品來享受減免稅政策。例如,經過稅務機關的批準,電力企業利用粉煤灰生產的產品、利用電廠熱水發展養殖業等可以享受減免稅優惠政策。除此之外,由于電力企業的資金流量大導致每月的繳稅額比較大,所以如若財務人員能合理的利用稅法中的繳稅期限,適當推后繳稅時間,相當于為企業得到一筆無息貸款,帶來一筆存款利息流入。比如,某上海某電力企業,本月應繳納企業所得稅2億元,起征期為1日15日,企業15日去繳納就比1日去繳納多占用了14天,按照當天銀行活期利率0.72計算,利息收入為5.6萬元。總之,企業納稅籌劃的方法是多種多樣的,它們分別融入企業經營管理的整個過程中,電力企業作為納稅大戶,其納稅籌劃的方法值得我們研究,其籌劃空間很大。在遵守國家法律的前提下,企業應該合理的籌劃納稅方法,從而力爭提高經濟效益,增強企業的核心競爭力。

4 結論

市場經濟是競爭性的經濟,它一方面為廣大企業提供了廣闊的施展才華的空間;另一方面也使得各類企業面臨著殘酷的優勝劣汰競爭法則的檢驗。電力行業雖然在現階段仍是國家控制的壟斷性行業,但是電力企業作為市場經濟的一支生力軍,只有不斷提高生產效率、降低內部成本,努力壓縮外部稅收成本,才能在激烈的市場競爭中立于不敗之地。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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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劉文華.WTO與中國稅收法律制度的沖突與規避[M],中國城市出版社,2001

[3] 趙艷.企業面臨的主要稅務風險與防范措施[J].時代金融,2006,11:21-22.

稅務籌劃基本思路范文4

[關鍵詞]“營改增”;房地產企業;稅收籌劃

1引言

經濟日趨復雜化,傳統納稅體制已不適應現在經濟發展水平狀況,我國稅制改革也在不斷推進。稅收籌劃是企業財務管理活動之一,關系著企業財務目標的實現,但現階段由于企業稅收籌劃的意識不強、籌劃方案不完善等,因此有必要進行稅收籌劃的研究。房地產企業發展迅速,其稅收在國家財政收入中占有很大份額。但由于房地產企業前期投入資金大,開發周期長,涉及業務繁雜,理解難度大,稅收情況更為復雜,相較其他行業具有更高的涉稅風險?;诖耍恼乱约{稅籌劃為切入點,在稅法允許的范圍內對房地產企業提供稅收籌劃思路,實現企業利益最大化的目標。

2理論基礎

2.1稅收籌劃目標

稅收具有強制性,稅收的無償性說明納稅是企業資源的凈流出,企業以利潤最大化為目標的前提下,總是想減少稅費繳納。稅收籌劃策略正是在這種經濟利益的驅動下產生。稅收籌劃可以理解為在眾多備選稅收方案中選擇最佳方案,實現稅后利潤最大。稅收籌劃得當,企業取得了節稅經濟利益,在涉稅零風險情況下,減輕企業稅收負擔,獲取資金時間價值,提高自身經濟利益,增強企業市場競爭力。

2.2政策依據

稅收籌劃必須符合不違背稅收法律規定的原則,這就需要充分理解稅收政策。具體來說,稅收籌劃主要利用差別化稅收政策、稅收政策的特殊規定以及優惠政策。稅收政策的差別化為企業納稅籌劃提供了空間,全面“營改增”作為時間節點將房地產分成了新老項目,老項目由于不能抵扣進項稅,因此適應選擇簡易計稅,相較之下新項目選用一般計稅方法下抵扣進項稅,稅負會明顯降低。利用稅收政策的特殊規定是指不同稅種的計稅依據和抵扣范圍不同,比如企業開發過程中發生的開發費用在計算土地增值稅時不能直接扣除,而要按照土地成本和開發成本之和的一定比例扣除。在這種規定下,企業可以在符合規定下擴大開發成本總額。稅收優惠政策體現了國家在一定時期對特定項目的鼓勵和支持,為稅收籌劃提供了一定的空間和思路。

3稅收籌劃基本思路

3.1增值稅

在我國流轉稅與所得稅并重情況下,增值稅是流轉稅的主要稅種,“營改增”的實施對房地產企業來說避免了重復征稅問題,籌劃得當能降低企業稅負。

3.1.1加強增值稅專用發票管理全面“營改增”之后,房地產企業購進環節取得的進項稅可以憑票抵扣,是否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對房地產企業的稅負水平有重大影響。一般來說,結算方式選擇上,企業在購買物料時盡可能采用分期付款的結算方式,這樣取得的發票能實現及時抵扣進項稅額的目的,而采用預付或賒購結算方式,只要貨款尚未完全付清,房地產企業不可能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無法實現抵扣進項稅的目的。采購方式上,盡量選用集中采購,不僅能取得價格優勢,還能確保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另外,房地產企業還應注重加強對虛假發票的識別和防范,相關部門人員在接受發票時應仔細辨別真假,確保抵扣進行稅額時發票合規。

3.1.2合理選擇上游納稅人上游提供貨物和勞務的企業納稅人身份是影響進項稅抵扣的關鍵點。在報價相同情況下,房地產企業在選擇供應商或者建筑企業時,最大限度選擇具有一般納稅人資格的企業。如果貨物和勞務的提供方為一般納稅人,房地產企業可以取得13%、9%或6%三檔稅率的增值稅專用發票;當貨物和勞務的提供方為小規模納稅人時,其申請代開成功后,房地產企業才可適用3%的抵扣率。小規模納稅人征收率遠低于一般納稅人的抵扣稅率,并且部分小規模納稅人由稅務機關為其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增加了委托代開環節,推遲了房地產企業取得利用增值稅專用發票進行進項稅額抵扣的時間,會增加企業資金占用成本。這種按抵扣率來選擇上游企業并不是唯一因素,在實際工作中還應考慮凈利潤,如果向小規模納稅人采購后,企業獲得的額外凈利潤大于無法抵扣的進項稅額的損失,那么應當選擇與小規模納稅人的合作。除此之外,房地產企業將上游建筑業務獨立分離出去,單獨成立新的建筑公司,由建筑公司從事建筑服務。這樣終端房地產銷售公司以購入方式取得的建筑公司的勞務可以進行進項稅額的抵扣,房地產企業整體上減少了繳納的增值稅稅額。

3.1.3利用進項稅抵扣額“營改增”之前,企業繳納營業稅,開發精裝房所產生的直接材料以及人工費用等全部計入房屋成本,銷售時不能抵扣進項稅?!盃I改增”后,開發精裝房的材料費用和人工成本,在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后,可以用來抵扣進項稅。具體來說,精裝房中可以進行裝飾、配置家具家電,購買時按13%的基本稅率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抵扣進項稅,銷售精裝房時,將裝飾費用以及配置的家具家電款等合計計入房價銷售額,按銷售不動產9%計算銷項稅,這樣房地產企業在精裝房環節可能獲得4%的額外抵扣率。目前絕大多數中小房地產企業受融資約束的影響,開發多為毛坯房,這些企業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擴大精裝修房的比例,使企業少繳納增值稅,還能提升品牌影響力。

3.2土地增值稅

開發建造階段,土地增值稅在開發成本中占據很大比重,房地產企業資金回收慢、開發周期長等特點使企業面臨較大的資金使用壓力,因此有必要對土地增值稅進行納稅籌劃。

3.2.1合理利用征稅范圍在二級市場上未發生產權轉讓行為不屬于土地增值稅的征稅范圍,土地增值稅征稅范圍具有“轉讓”特征。房地產企業建房方式主要分為自己購置的土地使用權建造房屋、代建和合作建房三種情況。第一種情況下,房地產企業自建房屋對外銷售,不動產權屬發生轉移,需要繳納土地增值稅和增值稅,稅負較重。代建房屋是在委托方的土地使用權上建造房產,房屋建成后房屋產權仍歸委托方所有,建造過程中收取的代建費用屬于提供勞務服務收入,不動產產權未發生轉移,這項行為也不必繳納土地增值稅,但采用代建行為需要提前確定買房客戶。合作建房是指合作雙方共同建造房屋,一方提供資金,另一方提供土地使用權,建成后,按比例分房自用。其中一方是土地的持有方,免除了先轉讓土地再去購買房產這一環節,由此不僅減少了土地增值稅和增值稅,還有印花稅、契稅等多項稅收。如果房地產企業能尋找到這樣的合作方,雙方均可實現節稅和獲利的收益。

3.2.2充分利用稅收優惠政策《土地增值稅暫行條例》規定,建造普通標準住宅出售,增值額未超過扣除項目金額20%的,免征土地增值稅。這為納稅籌劃提供了另一條思路。房地產企業在開發商品時,需要提前對房屋建筑類型做出合理區分,分別計算其土地增值稅。首先,房地產企業需要對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做出明確的區分,分開核算各自的銷售額,這樣對增值率低于20%的普通標準住房才符合稅收優惠的范圍。其次,納稅人可將住宅的售價控制在合理的范圍內,在確保自身利益的前提下控制好產品的價格,此時需要納稅人計算不同售價的備選方案企業凈利潤情況,這樣將土地增值率控制在20%內,以此來達到免稅的效果。除此之外,房地產企業可以考慮擴大普通標準住房的建筑面積,充分享受免稅的優惠政策。

3.2.3利用稅收政策特殊規定土地增值稅采取超率累進稅率,土地增值稅與增值率成正比,增值率是增值額與扣除項目金額之間的比例,增值額是用收入總額減除扣除項目的金額,因此降低增值稅要從降低增值率入手,需要合理籌劃收入和扣除項目。對于收入,房地產開發企業可以適當降低銷售價格,但降低售價會影響企業利潤,所以納稅人需要比較減少的收入和少繳納的稅金。目前大部分房地產開發公司都是經過簡單裝修后對房屋進行出售,納稅人可將最終售價拆分,分成出售合同和裝修合同,獨立核算房屋原價和裝修費用,這樣裝修合同對應的收入屬于提供勞務取得的收入,只需繳納增值稅,不并入到銷售房屋的價格中,因此計算土地增值稅的收入不包含裝修費用,大大減少了企業繳納土地增值稅。對于扣除項目,房地產開發費用是按一定標準抵扣,不是按實際支出扣除。當房地產企業開發費用中的財務利息支出能夠合理確定時,可以扣除的開發費用為開發成本、土地價款和利息合計的5%以內;當開發費用中的財務利息支出不能確定時,開發費用扣除限額為土地價款和開發成本合計的10%。企業籌資一般選取負債籌資或權益籌資。稅法規定,合理的利息支出可以在所得稅前扣除,利息屬于開發費用的一部分也可以扣除,從扣除項目來看,房地產企業可以適當增加負債籌資的比例。土地增值稅扣除項目中的利息費用在不同情況下有不同扣除方式,加大了土地增值稅籌劃空間。如果房地產企業利息支出大于地價款和開發成本合計的5%,這時應當選擇第一種開發費用扣除方式;否則,房地產企業主要依靠權益籌資方式,選擇第二種開發費用扣除方式。除上述單獨降低售價或加大扣除項目金額外,企業也可采用綜合方法降低增值率。如企業可以加大開發小區的公共配套設施的投入,一方面滿足用戶高質量需求,而這部分投入資金的成本可以從提高售價中得以補償;另一方面增加了扣除項目的金額,從而降低增值率。

稅務籌劃基本思路范文5

[關鍵詞]企業并購;會計及稅務處理;稅務籌劃

中圖分類號:F275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9-914X(2015)40-0084-01

前言

企業并購包括兼并和收購兩層含義、兩種方式。國際上習慣將兼并和收購合在一起使用,統稱為企業并購,在我國稱為并購。即企業之間的兼并與收購行為,是企業法人在平等自愿、等價有償基礎上,以一定的經濟方式取得其他法人產權的行為,是企業進行資本運作和經營的一種主要形式。企業并購主要包括公司合并、資產收購、股權收購三種形式。并購的實質是在企業控制權運動過程中,各權利主體依據企業產權作出的制度安排而進行的一種權利讓渡行為。并購活動是在一定的財產權利制度和企業制度條件下進行的,在并購過程中,某一或某一部分權利主體通過出讓所擁有的對企業的控制權而獲得相應的受益,另一個部分權利主體則通過付出一定代價而獲取這部分控制權。企業并購的過程實質上是企業權利主體不斷變換的過程。企業并購的動因很多,可以是為了追求規模經濟,可以是為了實現多樣化經營,也可以是企業并購為了獲得先進技術和管理經驗等,但其目標只有一個,即追求企業利潤的最大化。而稅收問題直接影響到企業利潤的實現,如果在并購前沒有準確審查企業的納稅情況,則會使并購后的企業承擔不必要的風險。因此,企業并購過程中,財務問題是并購各方應該重視的問題。

一、企業并購中的會計處理

2006年新會計準則《企業會計準則20號―企業合并》按照控制對象,將企業合并分為同一控制下的企業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的企業合并。以下的介紹就將從同一控制下的企業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的企業合并兩方面展開。

1、同一控制下的企業合并

同一控制下的企業合并是指在同一方控制下,一個企業獲得另一個或多個企業的股權或凈資產的行為。其主要特征是參與合并的各方,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控制,并且不是暫時性的。如母公司將全資子公司的凈資產轉移至母公司并注銷子公司;母公司將其擁有的對一個子公司的權益轉移至另一子公司等。一般情況下,同一企業集團內部各子公司之間、母子公司之間的合并屬于同一控制下的企業合采同一控制下的企業合并總體原則―采用類似權益聯合法的處理方法:即對于被合并方的資產、負債按照原賬面價值確認,不按公允價值進行調整,不形成商譽,合并對價與合并中取得的凈資產份額的差額調整權益項目,合并方為進行企業合并發生的各項直接相關費用于發生時計入當期損益。

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業合并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業合并是指參與合并的各方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終控制。非同一控制下的企業合并,實際是一種購買行為!在購買日取得對其他參與合并企業控制權的一方為購買方,參與合并的其他企業為被購買方。采取購買法的會計處理方法。購買方的購買成本與取得被購買方的各項資產負債均按公允價值計量。購買方支付對價的公允價值與賬面價值的差異計入當期損益。合并成本與取得被合并方凈資產公允價值的差異分兩種情況處理,前者大于后者時確認為商譽,前者小于后者時確認為當期損益。

二、企業并購中的稅務處理

“財稅59號文”對企業合并的所得稅處理做了明確規定,稅務處理區分不同條件分別適用一般性稅務處理規定和特殊性稅務處理規定。一般性稅務處理就是“應稅合并”;特殊性稅務處理即為“免稅合并”。

1、一般性稅務處理

一般性稅務處理就是指應稅合并的稅務處理,應稅合并的基本思路是:對被并企業轉移的整體資產視作銷售而計算應納稅所得額,合并企業并入該部分資產的計稅成本可以其公允價值為基礎確定。這種處理方式類似于會計處理上的購買法。其稅務處理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被并企業的稅務處理

計稅時要求對被并企業計算財產轉讓所得,就是以合并企業為合并而支付的現金及其他代價減去被并企業合并基準日凈資產的計稅成本,并將該財產轉讓所得計入當期應納稅所得額。如果被并企業合并前存在尚未彌補的虧損,可以該財產轉讓所得抵補,余額應繳納企業所得稅,不足彌補的虧損不得結轉到合并企業彌補。

(2)被并企業股東的稅務處理

被并企業股東取得合并收購價款和其他利益后,應視為對原股權的清算分配,計算其股權投資所得和股權投資轉讓所得或損失。

(3)合并企業的稅務處理

合并企業支付的合并價款中如果包含非現金資產,則應對這部分非現金資產視同銷售計繳所得稅,除此之外,不發生所得稅納稅義務。同時,合并企業接受被并企業的有關資產,計稅時可按經評估確認的價值確定成本。

2、特殊性稅務處理

(1)被并企業的稅務處理

被并企業不計算確認全部資產的轉讓所得或損失,其合并以前的全部企業所得稅納稅事項由合并企業承擔,未彌補完的以前年度虧損可由合并企業繼續彌補。③可由合并企業彌補的被合并企業虧損的限額=被合并企業凈資產公允價值×截至合并業務發生當年年末國家發行的最長期限的國債利率。

(2)被并企業股東的稅務處理

被并企業股東的換股行為不被視同銷售處理,不繳所得稅,被并企業股東換得新股的成本,須以其所持舊股的成本為基礎確定。但未交換新股的被并企業的股東取得的全部非股權支付額,以及采取換股形式的股東在獲取合并企業股權的同時取得的少數非股權支付額,都應視為其持有的全部或對應比例的舊股的轉讓收入,按規定計算財產轉讓所得或損失,依法繳納所得稅。

(3)合并企業的稅務處理

合并企業除需對其少數非貨幣性質的非股權支付額按照視同銷售計繳所得稅外,基本上無須納稅。合并企業接受被并企業全部資產的計稅成本,須以被并企業原賬面凈值為基礎確定,實際上應當等于這些資產在被并企業的原計稅成本。

三、稅務籌劃

而稅收作為宏觀經濟中影響任何一個微觀企業的重要經濟因素,是企業在并購的決策及實施中不可忽視的重要規劃對象。合理的稅務籌劃可以降低企業并購成本,實現并購的最大效益。筆者試圖尋找企業并購行為中可能作出稅務籌劃的環節及籌劃原則,以實現企業并購的最大經濟效益。2008年的新稅法統一了內外資企業所得稅制;統一并降低了所得稅稅率;統一并規范了稅前扣除標準及范圍;統一并規范了所得稅優惠政策。新稅法的實施使企業并購的所得稅稅務籌劃的基礎發生了根本性的改變。新稅法弱化了企業并購時利用地域優惠進行稅務籌劃的方式;使納稅人利用外資企業身份進行并購稅務籌劃不再可行;企業所得稅的稅率總體有較大幅度的降低,減輕了企業并購中的所得稅負擔,增加了企業并購的熱情,體現了鼓勵企業進行稅務籌劃的趨向;新企業所得稅法首次引入了反避稅的條款,對企業并購中所得稅稅務籌劃的合理與合法性有了更高的要求。

四、結語

企業合并必然伴隨著資產的轉移,同時也涉及營業稅、增值稅等稅費的繳納問題。企業在合并過程中,伴隨而來的問題很多,但從市場競爭、企業的發展、社會的繁榮的角度來看企業合并對市場經濟有著重要的作用。如何出了好合并中純在的問題對實現企業利益最大化以及企業、行業的長久發展有著深刻的意義。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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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籌劃基本思路范文6

關鍵詞:集團公司、稅務風險、防范、控制

一、前言

稅務風險是每個企業在經營過程中都必然需要面對的,無論公司規模如何、從事何種行業,其經營過程中都會面臨稅務風險。而集團公司由于其規模較大,分支機構較多,有時候甚至跨多個地域和行業從事經營活動,因此其稅務風險的來源就更為復雜。并且由于集團公司在財務體系上的聯系性,一旦某一分支機構發生稅務問題,就會波及整個集團,從而帶來巨大的經濟損失和名譽損失等。因此,做好集團公司的稅務風險防控工作就顯得十分必要和迫切。本文將針對集團公司稅務風險現狀展開風險,以期能夠對集團企業的稅務風險規避和控制工作有所裨益。

二、集團公司稅務風險成因分析

所謂稅務風險,通常包括兩個方面的內容。一方面,企業納稅行為不符合相關法律法規規定,應納稅而未納稅或者少納稅。這種情況通常會面臨補稅、罰款、加收滯納金、刑罰處罰以及聲譽損害等風險。另一方面,企業在進行稅收籌劃時,沒有充分利用相關優惠政策,而導致企業多繳稅款,從而增加了企業的稅收負擔。對于集團企業來講,其中第一種情況是企業必須要避免的,而后一種情況則可以通過采取一系列措施進行有效防控,而要采取有針對性的防范和控制措施,必須首先明確當前集團公司稅務風險的成因,以便對癥下藥,做到有的放矢。從稅務風險的成因來看,大體分為內部原因和外部原因兩個方面,而內外部原因又是由多種要素綜合構成的。

1、集團公司稅務風險的內部原因

(1)缺乏系統有效的管理制度

目前,我國大型集團公司普遍缺乏完整的內部管理制度。一套系統的管理制度,應涉及企業內部各個方面的問題,對于集團公司而已,由于其由多個分支機構組成,其各部分能否良好的運轉,主要在于制度控制。可以說,企業制度的完整性和有效性在很大程度上決定了企業防范稅務風險的能力。但是,從目前情況來看,我國大多數集團公司,特別是有些上市公司在管理體系上存在很大的問題,普遍缺乏完整的稅務風險防控系統,一旦集團公司中的某一個部門活環節出現稅務風險,整個集團都將面臨巨大的經濟風險,并可能由此陷入信譽危機,影響其在證券市場上的形象,而企業帶來難以彌補的重大損失。

(2)人員素質難以滿足風險防控要求

目前,大多數集團公司都設置了風險控制崗,有些還設置了專人對涉稅風險進行評估和預測。但是,由于從體系上對稅務風險的認知存在偏差,很多稅務風險評估人員對稅收和相關財務法規缺乏深入理解,在具體流程的操作上也缺乏規范性,很多工作都是做表面功夫,難以從根本上防控住稅務風險。

2、集團公司稅務風險的外部原因

(1)國家政策調整引發稅務風險

由于我們目前尚處于經濟轉型期,在政策上相對缺乏穩定性,稅收政策調整十分頻繁。稅收作為國家宏觀調控的重要手段,總是隨著國內外經濟環境的變化而作出相應調整,而稅收政策的調整將給企業帶來潛在的稅務風險。一旦企業稅務人員沒有及時掌握稅收政策變動情況,極易在運用中發生偏差,從而給企業帶來稅務風險。

(2)稅法與其他法律之間存在沖突

我國目前有海關、財政、國稅、地稅等多個稅務執法主體,彼此之間在執法上存在很多重疊和沖突之處。如在收入確認上,稅收、會計準則和合同法三者的分別有不同的規定。按照不同的標準來進行核算,納稅義務的發生時間、當期納稅金額等指標都會有所不同。企業一旦遇到這類問題,如果不能及時做出正確的涉稅業務調整,極易違反某一法規的規定,從而引發稅務風險。

三、集團公司稅收風險防控的基本思路

1、規范稅務風險評估流程

對于集團公司而言,稅務風險防控的關鍵在于對風險的識別和分析,評估過程的有效性直接影響到最終的風險控制效果。因此,集團公司稅務風險防控應密切做好流程管理,對集團內部的各涉稅環節和具體事項進行嚴格準確的評估,充分利用各類定性定量分析方法,力求全面、系統的掌握稅務風險的動態發展情況,提高企業風險評估水平。

2、完善稅務風險管理制度

首先,應在現有制度基礎上,細化和強化與稅務風險相關的制度和規范,以便使得企業內部相關人員有章可循。其次,要提高風險管理制度的執行力度,落實各項權利和責任,實現對稅務風險的全過程控制。

3、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

前文我們已經分析過,稅務風險防控涉及企業內外部多種因素,因此要進行有效的風險防控,必須獲取大量的相關信息,這里就有必要引入先進的信息技術手段來獲取相關信息。通過計算機系統和網絡技術,能夠大大提高風險控制人員收集各類信息的效率和效果,從而提高風險評估的準確性,更有效的防范和控制稅務風險。

4、強化對稅務風險的監督

稅務風險防范的另一個關鍵在于有效的監督。由于稅務風險具有較大的不確定性,其很難被充分預計到,風險控制部門的工作難免會遺漏一些要素,這就需要有效的監督機制來跟進。具體到實踐中,可以在企業內部建立定期檢查制度,對稅務風險防控體系的各個環節進行密切監控,以便更有效的防范和控制稅務風險。

四、集團企業稅收防控的對策和措施

1、提高集團公司稅務風險評估水平

首先,要立足企業內外部環境,對各類影響要素進行準確細致的評估,以便有效的識別各類潛在風險,確保企業經營過程的安全性。其次,企業在某些特殊經營區間內,要有針對性的進行稅務風險評估,如企業在新領域進行發展的時候,應就該領域所處的經濟環境和其所涉及的政策環境進行綜合分析,以便明晰企業在這一發展過程中所可能遇到的稅務風險,并對這些風險的影響因素進行分析,從而妥善的規避稅務風險,確保企業經營活動的穩定性。再次,企業在進行稅務風險評估的過程中,應多層次全方位的對風險要素進行評估。如企業高級管理人員要從企業所處的政策稅收環境、行業競爭情況等方面入手,提取宏觀和戰略層面上的稅務風險影響要素。而企業基層負責人則應從具體的工作流程和業務方面來識別和評估稅務風險。通過這種多層次的風險評估和識別方法,能夠使企業最大限度的獲取相關風險信息,以便從整體上提高自身的風險防控能力。此外,對于集團公司的重大戰略規劃、經營決策和項目施行,相關部門應同步跟蹤防控風險。企業管理層、財務部門以及專門的風險管理機構要同時做好對重大事項的動態實時監控、以便及時發現問題,并提出有針對性的建議,避免企業在重大決策上的失誤,避免企業遭受重大經濟和名譽損失。

2、建立健全稅務風險預警制度

對于集團公司而言,稅務風險一旦轉行為現實危機,往往會給企業帶來經濟損失、名譽損失、股價下跌等嚴重影響,因此,有必要在集團內部建立一整套風險預警制度。企業財務部門和各個分支機構的相關涉稅部門應定期根據自身業務情況指定相應的風險預警報告,以便集團公司能夠全面掌握自身目前面臨的稅務風險,并從整體戰略和決策上及時的規避和化解重大稅務風險,以維護集團運營的穩定性。在預警報告的時間上,可以根據整體經濟環境和政策環境予以區別,在政策變動較大的時期,可以一個月或者每季度出具相關的預警報告,而在政策和經濟環境相對穩定的時期,則可以每季度或半年出具一次預警報告。在有重大經濟環境變化或重大政策出臺的情況下,各個機構和部門要有針對性的就該事件或政策變動做出相關風險預期。通過建立一套完整系統的風險預警制度,能夠使企業對現有經營狀況和未來可能遇到的風險做出充分的準備,以便及時作出有效的稅務風險管理和控制決策,降低集團公司的稅務風險。

3、完善稅務風險應急措施

由于稅負風險的不確定性客觀存在且無法消除,因此完備的風險控制制度和先進的控制手段無法從根本上防范和控制集團公司的稅務風險。一旦企業遭遇稅務風險,最為需要的還是一些切實可行的應急措施。因此,集團公司有必要針對稅務風險的特性和可能帶來的影響,制定出一些具體的應急措施。如某次稅務檢查發現企業因會計核算失誤造成偷稅事實,企業就不得繳納罰款和滯納金,而如果偷稅事實本身較為嚴重,已經達到了需承擔刑事責任的程度,企業就有必要采用公關手段說服稅務機關相信企業偷稅行為是處于過失,而非主觀故意,從而降低企業的商譽損失,保全其聲譽和維持其股票在證券市場上的相對穩定。

4、借助專業機構進行稅務籌劃和風險管理

由于集團企業在人員專業素質上有所欠缺,因此很難做出較高水平的稅務籌劃計劃和相關風險管理方案。針對這一問題,集團公司可以更多的借助一些專業的稅務籌劃機構。專業稅務機構的從業人員不但具有更高的專業水平,而且對法律法規有更深刻的了解,借助他們來進行稅務籌劃可以有效的提高企業納稅籌劃水平,減低企業所面臨的稅收風險。一方面,專業的稅收籌劃機構能夠作為外部監控人對企業稅務風險管理進行綜合全面的縫隙和評價,另一方面,專業稅收籌劃機構能夠行使企業內部審計部門的部分職責,更有針對性的、對企業涉稅事項進行監督,并在發現稅收風險后為企業提供及時有效的解決方案。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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