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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法實施條例范文1
一、在全縣深入開展城鄉三年綠化行動,以實施綠色城市、綠色屏障、綠色村鎮、綠色通道“四綠”工程為重點,切實強化定目標、定任務、定設計、定責任、定管理、定獎罰等“六定”措施,城鄉聯動,整體發展,全面加強和提升城鄉綠色水平。
二、各鄉鎮、縣直部門單位是各轄區產權所有宜林地造林綠化的責任主體,負責本轄區、單位(含延伸機構)造林綠化的組織實施工作,縣直部門單位負責完成縣定方案確定的義務植樹任務。
三、全縣涉建項目均要配套建設綠化工程,配套綠化工程方案按基本建設程序審批。新建工程項目的綠地率不得低于用地總面積的35%,擴建、改建工程項目的綠地率不得低于用地總面積的25%。配套綠化工程要與主體工程同步規劃,同步建設,同步驗收。所有建設項目須在配套綠化工程經縣綠化委員會驗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房產銷售須經縣綠化委員會認可蓋章后方可發放銷售許可證。
四、鼓勵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機關干部及個體私營戶按照“誰造誰有,合造共有”的原則,承包租賃土地投資造林。鼓勵民營企業、私營業主和個人認建認養林木綠地,建設“冠名林”、“紀念林”。
五、嚴格實行林地使用限額管理制度,需要征占用林地或臨時占用林地的,須經縣林業局審核同意,依法辦理林地使用手續,按規定繳納森林植被恢復費。征占用林地未經縣林業局審核同意的,土地主管部門不得受理建設用地申請。
六、嚴禁亂砍濫伐林木、亂占濫用林地、亂挖濫采野生植物、移植古樹名木。重點生態公益林和飲用水源地實行禁伐、禁牧、禁建。凡違反以上禁止事項,致使森林、林木受到損毀的,由縣林業局按照《森林法》、《森林法實施條例》的有關規定進行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森林法實施條例范文2
第二條縣級以上林業主管部門依法履行林權登記職責。林權登記包括初始、變更和注銷登記。
第三條林權權利人是指森林、林木和林地的所有權或者使用權的擁有者。
第四條林權權利人為個人的,由本人或者其法定人、委托的人提出林權登記申請;林權權利人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由其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者委托的人提出林權登記申請。
第五條林權權利人應當根據森林法及其實施條例的規定提出登記申請,并提交以下文件:
(一)林權登記申請表;
(二)個人身份證明、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資格證明、法定代表人或者負責人的身份證明、法定人或者委托人的身份證明和載明委托事項和委托權限的委托書;
(三)申請登記的森林、林木和林地權屬證明文件;
(四)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林業主管部門規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有關文件。
第六條林權發生變更的,林權權利人應當到初始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第七條林地被依法征用、占用或者由于其他原因造成林地滅失的,原林權權利人應當到初始登記機關申請辦理注銷登記。
第八條林權權利人申請辦理變更登記或者注銷登記時,應當提交下列文件:
(一)林權登記申請表;
(二)林權證;
(三)林權依法變更或者滅失的有關證明文件。
第九條登記機關應當對林權權利人提交的申請登記材料進行初步審查。登記機關認為林權權利人提交的申請材料符合森林法及其實施條例以及本辦法規定的,應當予以受理;認為不符合規定的,應當說明不受理的理由或者要求林權權利人補充材料。
第十條登記機關對已經受理的登記申請,應當自受理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在森林、林木和林地所在地進行公告。公告期為30天。
第十一條對經審查符合下列全部條件的登記申請,登記機關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個月內予以登記:
(一)申請登記的森林、林木和林地位置、四至界限、林種、面積或者株數等數據準確;
(二)林權證明材料合法有效;
(三)無權屬爭議;
(四)附圖中標明的界樁、明顯地物標志與實地相符合。
第十二條對經審查不符合本辦法第十一條規定的登記條件的登記申請,登記機關應當不予登記。在公告期內,有關利害關系人如對登記申請提出異議,登記機關應當對其所提出的異議進行調查核實。有關利害關系人提出的異議主張確實合法有效的,登記機關對登記申請應當不予登記。
第十三條對不予登記的申請,登記機關應當以書面形式向提出登記申請的林權權利人告知不予登記的理由。
第十四條對于經過登記機關審查準予登記的申請,應當及時核發林權證。
第十五條按照森林法及其實施條例的規定,由國務院林業主管部門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以及設區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核發林權證的,登記機關應當將核發林權證的情況通知有關地方人民政府。
第十六條國務院林業主管部門統一規定林權證式樣,并指定廠家印制。
第十七條發現林權證錯、漏登記的或者遺失、損壞的,有關林權權利人可以到原林權登記機關申請更正或者補辦。
第十八條登記機關應當配備專(兼)職人員和必要的設施,建立林權登記檔案。
第十九條登記檔案應當包括下列主要材料:
(一)本辦法第五條規定的申請材料;
(二)林權登記臺帳;
(三)本辦法第十二條第二款涉及的異議材料和登記機關的調查材料和審查意見;
(四)其他有關圖表、數據資料等文件。
第二十條登記機關應當公開登記檔案,并接受公眾查詢。
第二十一條省級林業主管部門登記機關應當將當年林權證核發、換發、變更等登記情況統計匯總,并于次年1月份報國務院林業主管部門。
森林法實施條例范文3
有賴于森林資源客觀存在著的稀缺性,加之構建綠色低碳型社會進程的日益推進,森林資源在國家發展和社會建設中越來越凸顯其生態意義,加強對森林資源的合理利用與保護已愈加重要。
( 一) 我國森林資源稟賦狀況
根據國家林業局2 月25 日的全國第八次森林資源清查結果顯示,當前我國森林覆蓋率為21. 63%,全國森林面積2. 08 億公頃。與此同時,不容忽視的是,我國的森林覆蓋率遠低于全球31%的平均水平,人均森林面積僅為世界人均水平的1 /4,人均森林蓄積只有世界人均水平的1 /7。森林資源的稀缺性不可避免,僅靠市場的自我調控難以實現對于森林資源的合理永續利用。
( 二) 森林于生態環境之重要性
森林資源較之于其他自然資源而言,其最突出的特點在于,森林資源的生態價值遠高于其經濟價值,林業的發展對于生態建設與環境保護發揮著積極的作用。
1. 維護生態系統,彰顯生態績效發展林業不僅僅意味著挖坑種樹,提供林副產品。森林資源不同于純粹的市場產品,其具有獨特的生態價值,主要表現在保障三個系統一個多樣性的生態功效。林業部門是發展森林生態系統、濕地生態系統、荒漠生態系統以及維護生物多樣性的重要部門。由此可見,森林資源在維護生態平衡和加強環境保護方面凸顯生態功能。
2. 完善能源結構,助推低碳經濟就全世界范圍而言,木材、鋼材、水泥是傳統意義上最主要的三大原材料。較之于鋼材、水泥,木材明顯具有清潔、無污染、環保之重要特性,可謂是對環境污染與破壞最小的原材料之一。近些年來,森林資源也愈發成為繼煤炭、石油、天然氣之后第四大世界性戰略能源,這對于改善能源利用現狀,調整和完善能源結構至關重要。
3. 應對氣候變化,履行國際責任森林是最大的碳儲存庫,加強營林造林,發展林業碳匯項目有助于減少二氧化碳的產生和排放,能有效地緩解全球氣候變化。目前我國是世界范圍內碳排放量最多的國家之一,雖然沒有《京都議定書》的減排任務,但作為一個負責任的大國,我國理應肩負起應對氣候變化、減緩全球變暖的重任,切實履行國際公約義務,展現大國責任形象。
二、關于森林資源的國內法規定
我國雖未建立起系統完整的自然資源立法體系,但在森林、草原、土地等資源品種方面已有專屬的行業法律法規,并確立了相關的法律原則和制度。在森林資源立法方面我國已有諸多嘗試。
( 一) 涉及森林資源的立法體系
我國確立了上至憲法下至地方條例一整套的法律法規體系,關于森林資源的開發、利用、管理等事項已有相對完備的法律制度。《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以下簡稱《憲法》) 從根本法之地位確立了森林資源的所有權制度,《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規定了森林資源作為一般物所應具有的權利屬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主要列舉了涉及森林資源開發利用的幾類犯罪,《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法》從大體范圍層面界定了自然資源的監督管理等事項。作為林業基本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 以下簡稱《森林法》) 則從森林經營管理、森林保護、植樹造林、森林采伐、法律責任等層面對森林資源加以界定。作為《森林法》的實施細則,《森林法實施條例》針對《森林法》所確立的框架進行了細化的列舉式規定。《森林防火條例》《森林病蟲害防治條例》《森林資源檔案管理辦法》則就森林資源利用與保護中的某一具體事項進行了專門性的規定。
( 二) 現行立法確認的相關制度
關于森林資源的開發、利用、管理、保護、法律救濟等具體內容,現行法均有不同的規定并創設了相關的法律制度。
1. 森林資源權屬制度《憲法》確立了森林資源國家所有和集體所有的制度,《森林法》第十五條在此基礎上進一步明確了森林資源的權屬流轉,用材林、經濟林、薪炭林或其林地使用權、采伐跡地、火燒跡地的林地使用權,國務院規定的其他森林、林木和其他林地使用權可以依法轉讓,也可以依法作價入股或者作為合資、合作造林、經營林木的出資、合作條件,但不得將林地改為非林地。
2. 森林資源經營管理制度森林資源的清查是指在一定時期內對某一地區的各類森林資源分布情況和森林質量等因子進行調查和核查。森林資源建檔是在森林資源清查的基礎上,將清查結果加以分類、整理、匯總、保存的制度。準確的森林資源清查結果是森林資源建檔的數據來源和基礎,而完備的森林資源建檔能夠有效地反映森林經營的實際成效。林業規劃是就我國的森林資源開發利用指導思想、基本原則、戰略目標等事項的綱領性計劃,在林業規劃的指導下,應科學地編制森林資源利用管理的具體方案,即森林經營方案。應當說,林業規劃和森林經營方案在很大程度上決定了森林資源的永續利用與合理監管。森林植被恢復費制度運用在勘查、開采礦藏和各項建設工程占用或征用林地等情況下,用以彌補因上述行為導致的林地面積銳減、森林破壞等負面影響。森林植被恢復費??顚S茫闪謽I部門主管并同意安排植樹造林。在市場經濟體制下,森林資源的開發利用也不可避免地會遭受破壞,外部經濟性難以克服,但森林植被恢復費制度的建立有助于增加環境違法成本,從而更好地實現對于森林資源的保護和合理利用。
3. 森林資源保護制度《森林法》以及《森林法實施條例》對森林采伐進行了明確的規定,包括采伐的原則、采伐審批程序、采伐方式和期限等,并特別明確了限額采伐制度。對于荒山荒地、幼林地等生態脆弱的林地環境,國家加強區域監管,設定封山育林制度,在封山育林區和封山育林期內禁止或者限制砍柴放牧,以實現對于特殊林區和森林的有效保護。與此同時,現行立法還規定了開展全民義務植樹并確立了地方政府和林業部門的相關責任制。緣于森林防火和森林病蟲害防治工作的專業性、特殊性,為更好地應對森林火災和森林病蟲害的侵襲,國家專門制定了《森林防火條例》和《森林病蟲害防治條例》,對森林火災和病蟲害的監測、預警、治理等事項進行了詳細的規定。
森林法實施條例范文4
一、__木竹檢查站的設置及主要職責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第三十七條,“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準在林區設立的木材檢查站,負責檢查木材運輸”。__木竹檢查站是經省人民政府依法批準設置的,并持有編制部門頒發的事業單位法人登記證,為基層林業行政執法單位,承擔著對木材、竹材、野生動植物運輸以及森林植物檢疫證的監督檢查。其主要職責是:
(一)宣傳、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和國家、省及其他有關木竹運輸檢查監督的法規、政策;
(二)依法查驗木材運輸證件,檢查珍貴、稀有陸生野生動植物及其制品,制止、暫扣違法運輸的木材。
(三)根據縣級以上林業主管部門依法委托,履行相應的職責。
二、木竹憑證運輸范圍
根據國家林業局林資通字[1998]86號《關于進一步規范木材憑證運輸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規定,木材憑證運輸的范圍是:
1、國家標準、行業標準所列的全部木材。
2、各類人造板(包括膠合板、纖維板、刨花板、竹膠板、細木工板等)。
3、大宗木竹制成品:本省產小型木材制成品超出自用合理數量的,如鍋蓋、木椅、木箱、木桶、農具4件(含4件)以上的;本省產大型木材制成品,如大衣柜、桌子、犁、耙等,折合木材0.5立方米以上的;竹材制品20公斤以上的;[本文轉載自文秘站網-找文章,到文秘站網]
4、竹材:包括毛竹、元竹等。
5、木材、竹材加工的半成品。
三、違法運輸木材的法律責任
凡被列入上述木材憑證運輸范圍的,但沒有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第三十七條關于木材運輸管理規定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實施條例》第四十四條之規定,將受到以下行政處罰:
I、無木材運輸證運輸木材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林業主管部門沒收非法運輸的木材,對貨主可以并處非法運輸木材價款30以下罰款。
2、運輸的木材數量超出木材運輸證所準運的運輸數量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林業主管部門沒收超出部分的木材;運輸的木材樹種、材種、規格與木材運輸證規定不符又無正當理由的,沒收其不相符部分的木材。
3、使用偽造、涂改的木材運輸證運輸木材的,由縣級以上林業主管部門沒收非法運輸的木材,并處沒收木材價款10至50的罰款。
4、承運無木材運輸證的木材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林業主管部門沒收運費,并處運費1倍至3倍的罰款。
四、事情調查核實情況
根據樓主反映的情況,應當屬于木材憑證運輸范圍第2項、第5項所規定的內容,必須開據省內木材運輸證和森林植物檢疫證,在途經木材檢查站時,要主動接受檢查。對于所提500元辛苦錢問題,我委派員前往__木竹檢查站進行調查,并調閱了案件卷宗,掌握的情況如下:
違法事實和證據:當事人(姓名略)于20__年3月10日下午1時45分用“皖R01740”號小貨車,無木材運輸證運輸規格為“2-3米*2-3厘米*4-9厘米”杉木半成品貳立方米,及杉木細木工板叁拾塊,由貴池運往銅陵,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第三十七條之規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實施條例》第四十四條第一款之規定,由__木竹檢查站(市農委委托)依法現場告知并作出了沒收非法運輸木材的決定(《林業行政處罰決定書》省統一編號:0127865、市編號為銅木檢林罰書字[20__]015號;《林業行政處罰罰沒實物收據》省統一編號:N0:0019414、市編號為銅木檢林罰沒字[20__]015號)。
根據貨主的實際情況及要求,__木竹檢查站依據《安徽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辦法》第二十條“對依法沒收的樹木、木材及其制品應當妥善處理,其變價款納入育林資金管理”之規定,作出了現場變價500元的處理,開據了由省財政廳統一印制的《安徽省林業基金征收統一憑證》(通字N0:99348256號)。
因此,整個檢查處罰過程是符合“事實清楚、證據確鑿、定性準確、依據正確、程序合法、處罰適當”的行政處罰管理要求的。盡管如此,我們也再次要求__木竹檢查站必須要依法對木材、竹材、野生動植物運輸以及森林植物檢疫證實施監督檢查,只允許檢查《木材運輸證》和《森林植物檢疫證》,對證件齊全、貨證相符的一律即查即放,不得私自增加檢查項目與內容,不得出現亂查亂罰現象。同時,也提醒廣大市民、網友,在購買、經營木材及其制品過程中,凡屬被列入木材憑證運輸范圍的,要依法做到憑證運輸、一車一證、貨證相符,避免造成不必要的經濟損失。
森林法實施條例范文5
關鍵詞:林地;保護利用;現狀;保障措施;遂昌縣
收稿日期:2011-05-24
作者簡介:廖建偉(1970―),男,浙江遂昌人,助理工程師,主要從事林業技術推廣工作。
中圖分類號:S7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674-9944(2011)06-0108-02
1 引言
遂昌縣位于浙江省西南部,總面積2 539km 。2005年遂昌縣森林資源二類調查成果顯示,全縣林業用地面積221 332hm 占全縣土地總面積的87.0%,與1994年的調查結果相比,林業用地面積增加2 868hm 有林地面積增加6 957hm 其林地利用結構及動態變化情況變好。這主要得益于近年來的生態退耕造林工程的實施,以及隨著經濟的發展,農民對偏遠山谷的梯田荒于耕種,經過多年的天然更新,現已發展為林地。另外政府對林地的使用加強了管理,林業主管部門完善了征占用林地的審核審批辦法,控制了林地的非法占用,有效地保護了林地。
2 林地資源保護利用現狀與評價
2.1 林地面積按地類劃分
林地面積中,有林地199 628hm 占90.2%;灌木林地11 776hm 占5.3%;未成林造林地5 594hm 占2.5%;無立木林地2 373hm 占1.1%;疏林地1 513hm 占0.7%;宜林地439hm 占0.2%;苗圃地和輔助生產用地計10hm 。
2.2 有林地面積按類型劃分
有林地面積中,喬木林面積182 058hm 占91.2%;竹林面積17 570hm 占8.8%。喬木林地面積中,純林77 191hm 占42.4%;混交林104 868hm 占57.6%。
2.3 林地面積按分類經營體系劃分
按森林分類經營體系劃分為生態公益林地和商品林地。遂昌縣共有生態公益林地130 066hm 占全縣林地面積的58.7%。商品林地91 512hm 占全縣林地面積的41.3%。
2.4 林種結構分布
現有防護林面積50 124hm 占納入林種范圍面積的23.5%;特用林面積5 709hm 占2.7%;經濟林面積15 475hm 占7.3%;用材林面積14 0439hm 占66.0%;薪炭林面積1171hm 占0.5%。
3 林地保護利用特點分析
3.1 森林覆蓋率高
遂昌縣林地面積占土地總面積的87.0%,森林覆蓋率達82.3%,林地利用率為94.6%,是林地面積極為豐富的林區縣。林地面積中,生態公益林地占全縣林地面積的58.7%,是浙江省生態公益林面積最大的縣。竹林地16 715hm 占10.1%,竹產業總產值5.12億元,占全縣總產值的17.9%。因此,森林覆蓋率高,林地利用率高,生態公益林和竹林地面積大,是遂昌縣林地資源的一大特色。
3.2 林地綠化率高
通過20個世紀90年代大規模的荒山造林,遂昌縣現有的無林地面積已所剩不多,全縣林業用地綠化率高達95.5%,較全省平均高出2.7%。無立木林地與宜林地2 811hm 僅占林地面積的1.3%,低于全省平均3.5%。因此,通過無林地綠化增加森林覆蓋率的潛力已很小。
3.3 林地地域分異明顯
遂昌縣以九龍山、白馬山、牛頭山為主的山體形成的全縣地貌的總體格局,使得全縣林地類型的地域分異情況十分明顯。用材林地主要分布于南部中山區和東北部的低山區;防護林地主要分布于湖山水庫周邊,九龍山、白馬山、神龍谷和北部的丘陵區;經濟林地主要分布于北部低山丘陵區和中部低山丘陵盆地區的金竹、湖山、大柘、妙高、石練5個鄉鎮,占全縣經濟林總面積的63.1%;竹林地也多分布在北部低山丘陵區和中部低山丘陵盆地區的鄉鎮,口、妙高、三仁、高坪、應村5個鄉鎮的竹林面積占全縣竹林總面積的54.7%。
4 林地保護利用存在的問題
4.1 林種結構不盡合理
林種結構不僅是林分結構的問題,更反映了林地的利用結構。遂昌縣按要求于2008年完成了重點公益林區劃擴面界定的調整工作,現有的生態林和商品林兩大體系結構總體上是合理的,但二級林種結構失衡情況明顯存在,突出表現在風景林與短輪伐期工業原料林比例偏低。遂昌縣風景旅游資源豐富,根據《遂昌縣旅游發展總體規劃》遂昌縣現有遂昌國家森林公園等旅游景區,規劃建設神龍谷環線旅游帶、桂洋林場森林度假組團、湖山度假組團、白馬山度假組團和其他旅游線路,但全縣現有風景林僅58hm 兩者極不相稱。用材林中,短輪伐期工業原料林面積為23hm 也是微乎其微。
4.2 林地保護與利用的矛盾日趨突出
遂昌縣屬于浙江省經濟欠發達地區,從地區生產總值看,處于工業化初期階段,從產業結構看,處于由初期向中期加速推進時期,從城鄉結構看,人口聚集程度呈現工業化早期特征,各項建設仍處于起步、發展階段,工業園區、城鎮、社區、道路、電力、水利等建設項目用地將在短期內保持較大的需求,但由于遂昌縣地處山區,耕地資源十分有限,無論是哪種建設項目用地,幾乎都必須使用到林地。即使有時建設項目直接使用的是耕地,也因為受到耕地保有量的嚴格限制,需要使用林地開發耕地,使全縣的耕地保有量保持平衡。遂昌林地既要承擔滿足人們日益增長的生態需求的任務,又要承擔滿足經濟社會快速發展對建設用地需求的任務,使林地保護與利用的矛盾日趨突出,甚至個別地方亂占林地的情況也時有發生。
4.3 林地保護利用管理缺乏科學依據
雖然《森林法》、《森林法實施條例》明確規定了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對林地保護利用規劃的職責,但一直以來沒有得到實行,林地管理無法做到統籌規劃、限量使用、科學管理,更加無法做到突出重點、分類使用、強化管理,林地保護利用的科學依據不足。事實上,由于林業經營的長周期性,一旦失誤造成的損失將在長時間內難以挽回,更需要一個統一的規劃加以規范管理。
5 實施規劃的保障措施
5.1 深入宣傳,提高思想認識
要利用多種宣傳媒體,大力宣傳《森林法》及《實施條例》、《土管法》及《實施條例》,《浙江省森林管理條例》和《浙江省林地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深入開展國土、生態、環境、資源等基本國情和國策教育,提高全社會對林地保護利用重要性的認識,使大家認識到保護森林和林地就是保護人類自己的生存環境。正確處理好保護林地與發展經濟的關系,保護林地與保護耕地的關系,眼前利益與長遠利益、局部利益與整體利益的關系;增強全民對林地的憂患意識、保護意識和監督意識,提高當地居民抵制違法、違章使用林地的自覺性,為順利實施林地保護利用規劃創造良好的社會氛圍。
5.2 加強領導,強化規劃管理
各級政府和領導要有高度的歷史責任感,切實把貫徹實施林地保護利用規劃納入政府工作的重要議事日程,采取有效措施,層層落實,常抓不懈,以確保規劃的順利實施和規劃目標的順利實現。要強化政府對林地的管理職能,樹立規劃的權威,充分發揮林地保護利用規劃的引導和控制作用。林業主管部門要做好政府林地保護利用的參謀和落實工作。
5.3 健全體系,提升管理水平
應嚴格按規劃要求控制林地總量,確保林地減少面積控制在允許范圍。編制使用林地年度定額,建立使用林地公告制度,切實落實規劃的各項指標。建立建設用地使用林地預審制度,嚴格實行林地用途管制。要強化對建設用地和綜合開發的規劃管理,根據規劃嚴格審查用地規模和范圍,搞好公益林地占補平衡工作,并按規定開展使用林地可行性研究工作。
5.4 完善政策,保障順利實施
以《森林法》、《森林法實施條例》等法律法規為依據,從生態公益林地用途管制、森林資源資產化管理和流轉等多個方面制定配套政策,細化規劃的操作性,確保規劃實施有章可循,以逐步建立適應市場經濟體制要求的規劃運作實施體系。要加大監督管理力度,建立經常性的規劃監督管理制度,嚴格禁止違反規劃的土地開發利用活動,嚴肅查處有規不循、有法不依、執法不嚴和以權代法的行為。對違反林地保護利用規劃,破壞林地與森林的違法行為要堅決查處,構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要把林地林權動態管理工作作為一項事關農村穩定、林業發展大局的基礎工作來抓,為穩定山林權屬、保持政策的連續性和穩定性、發揮林權證的法律憑證作用打好基礎。并在林地用途改變,林木采伐,以及森林、林木、林地流轉、抵押、擔保,調處等工作中,都必須以林權證為憑證,切實維護林權證的法律地位。
5.5 依靠科技,及時掌握信息
充分利用計算機技術與“3S技術”,建立林地、森林、林木的所有權和使用權信息管理系統,對林地利用進行動態監測,準確地掌握全縣林地利用動態變化及規劃實施情況,及時發現、糾正和處理違反規劃的行為。以數字影像信息為主要技術手段,建立林地保護利用管理與動態監測為主要內容的面向全社會的管理信息系統,為政府決策提供便捷、有效的服務,接受社會對規劃實施情況的監督,以規劃管理的信息化帶動規劃管理的科學化和服務的社會化。
參考文獻:
[1] 潘 虹.保護林地資源促進可持續發展[J].安徽林業,1998(8):67~68.
森林法實施條例范文6
原納入采伐限額管理的四旁和農田(地)上因調整種植結構而營造的林木,不納入采伐限額,由森林經營者自主經營,對申請采伐的,縣林業主管部門及時予以發放林木采伐許可證。
商品林采伐類型簡化為主伐、撫育采伐和其他采伐,撫育采伐和其他采伐可占用主伐指標。
二、強化采伐公示制度
根據《*省林木采伐公示規范(試行)》精神,各鄉鎮政府林業站要公布采伐限額(含追加和結轉的限額)以及森林采伐管理政策;凡符合采伐條件的森林和經縣林業主管部門審核后的林木采伐計劃,必須在鄉村告示欄公開公示,公示時間為7天。
三、完善森林采伐限額管理辦法
皆伐作業的按照面積控制,對在采伐許可證規定的四至范圍內已采伐林木數量超過采伐許可證核定采伐量的,采伐申請者可在原采伐許可證有效期內提出增加采伐數量的申請,經林業部門審核,按實際采伐量核銷采伐限額指標,并辦理相應數量的林木采伐許可證;根據《*省森林管理條例》的規定,毛竹采伐不再實行限額管理,按縣確定的毛竹采伐年度計劃執行;交通、城建等單位管理和經營的林木,要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等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執行;嚴格管護省級以上重點生態公益林,除林地征占用、自然災害受災木清理和建設生物防火林帶外,不得進行皆伐,只進行撫育采伐和更新采伐。各鄉鎮政府要根據本地的資源及用材情況,將下達的限額指標及時按要求分解到各村,并報縣林業局林政科備案。
簡化采伐管理環節,由縣林業主管部門“伐前撥交、伐中檢查、伐后驗收”的全過程管理,改為森林經營者伐前、伐中和伐后自主管理,林業主管部門提供指導服務和監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