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建設合同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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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建設合同

施工建設合同范文1

建設部工程施工合同書模板一

甲方:

乙方:

受 (以下簡稱甲方)的委派, (以下簡稱乙方)全面負責該項目的施工組織和經營管理工作,為明確甲、乙雙方的責、權、利關系,經甲、乙雙方充協商,特制訂以下條款,供雙方共同遵守履行。

一、項目經理部主要負責人:

二、經營承包主要內容

1、乙方上繳公司綜合管理費為項目總造價的%(不含稅)。

2、各項流轉稅及附加包括:印花稅、營業稅等稅金乙方有義務按稅務部門和有關部門的規定依法(規)繳納。

3、管理費繳納方法:綜合管理費在項目批復的首期工程款中(款到賬后一周內)按項目中標價的 %由甲方扣繳,待業主最后一筆結算款到賬后再作內部結算。

4、本項目履約擔保中的現金部分由乙方支付。履約保函(中標合同價的5%)由甲方辦理,乙方須向甲方支付保函總額20%的銀行現金質押金和承擔1%的銀行手續費,保函返還后無息退還保函質押金。 如需甲方辦理預付款保函,乙方需支付保函總額的20%的銀行質押金(現金)和1%的銀行手續費,預付款到項目賬戶后由甲方根據乙方完成項目施工實物工作量(現場評估)控制支付。保函返還后無息退還預付款保函質押金。

5、項目部應嚴肅印章、賬號的管理(甲方派駐人員管理),在使用項目章時應嚴格遵守甲方印章管理的規定,簽訂本項目有關的材料采購或專業分包合同時須甲方經營部備案。項目部公章不允許辦理本項目部以外的經營性合同,否則視為違約并追究相關責任。

三、甲、乙雙方責任

(一)甲方責任

1、甲方應不定期對乙方項目施工管理和經營性活動進行檢查、監督、指導,協助乙方解決管理中人、財、物的需求和其他實際問題。

2、甲方應對乙方的人事管理、資金使用、財務賬目、工程質量、安全生產、施工進度等方面進行全面監督管理,定期或不定期對項目各方面管理進行全面檢查,以使工程順利完成。

3、甲方應盡可能對乙方提供人、財、物等方面的便利。乙方所需材料、設備應按公司《設備、材料管理辦法》和公司裝備部簽訂租賃合同。

(二)乙方責任

1、乙方應全面履行甲方與建設單位簽訂的工程施工合同書、承諾書及其他合同相關文件的全部條款,并對其安全、質量、工期、環保及其風險全面承擔責任,按業主最終確定的完工期限完成全部工程內容(項目部承包責任期為全部工程款及工程質保金到賬、項目內外部往來賬清算完成后止)。

2、乙方必須服從甲方的管理,積極配合甲方各職能部門認真做好工程施工管理工作;乙方在施工中應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項管理規章制度,嚴格執行甲方制訂的《安全管理責任制和安全管理細則》,確保工程質量和安全生產,做到文明施工。

在本項目施工期間有義務配合甲方對執行制度情況所進行的不定期的常規檢查和不少于兩次的安全生產大檢查。為強化施工資料管理,甲方在工程款支付過程中將逐步預留資料歸檔保證金累計至伍萬元,待工程竣工驗收資料遞交合格后歸還乙方。

3、乙方有義務維護甲方的社會信譽,如因工程進度、質量或其它問題在用戶造成惡劣影響,或發生召甲方法人代表訓話受罰等情況,除賠償用戶的損失外,甲方可視影響程度對乙方處以每次伍萬元以內的罰款并在當期工程款中扣除。

4、乙方在施工中應全面執行國家的《環境保護法》、《水污染防治法》、《水利保護條例》、《礦產資源法》等法律和法規,做好環境保護工作,避免由于施工引起的水利、農田、通訊等管線的破壞,避免由于施工引起不良后果。

5、凡工程驗收核實為不合格的工程或分項工程,上級管理部門罰款由乙方承擔,甲方將再增加10000元/次的罰款。乙方應無條件返工、重建、維修直至工程合格并交付建設單位使用為止。

四、工程款項的使用和管理

1、項目工程款實行??顚S茫魏我环蕉疾坏蒙米耘灿?。工程款進入甲、乙方雙控賬戶后,甲方按上述方式扣留管理費及稅金、規費。工程款的使用須報請甲方同意批復后才能支付。

2、項目如需甲方開具外經證,所需費用由項目承擔。項目工程款的使用應嚴格按現行施工企業財務制度要求建賬管理,乙方所購的材料發票或分包項目的財務賬目都應符合財務報賬和發票管理的規定,如沒有上述正規材料發票報賬,甲方有權按規定稅率扣留稅款。

項目結束后應將項目財務賬簿交公司歸檔,經公司財務對項目財務檢查驗收后方能簽訂支付本項目的質量保證金。

3、項目部應按國家對農民工工資管理的有關規定按月造表并由農民工本人簽領(附領取本人身份證)發放民工工資,如甲方檢查無發放資料,則項目戶頭的資金應優先發放民工工資并處壹萬元以內數額的罰金。

4、乙方必須嚴格遵守甲方資金的管理和使用規定,對擅自挪用工程款應視為違紀行為,甲方有權追究其違紀責任。

五、項目經理部甲方委派人員基本工資標準

1、甲方委派技術、管理人員人,基本工資按人均/月(含有關規費如社保金、住房公積金、醫療保險費、職工待崗生活保證金等)有項目部承擔(乙方支付委派人員工資采取季度預交公司財務方式),工資由公司人事部門造表發放;委派人員的差旅、通訊等辦公費用根據工作崗位需要由乙方按實報銷。以上費用從宣布開工人員進場起計算,至工程結束甲方人員離開工地不再返回為止。

2、項目部如需公司其他人員到工地處理有關事務,所發生的費用由項目部承擔。

六、對項目經理部及項目責任人的獎罰和違約處理。

1、實現上繳部分達到承包指標并且上繳款交清后,項目結余部分(稅后)由項目承包責任人處置,但項目財務應明晰。

2、項目部第一責任人實行風險承包,第一責任人應提供風險承包的擔保承諾書,如第一責任人不能履約所造成的經濟損失,其擔保人負連帶賠償責任,擔保有效期為項目保修期結束為止。

七、其他事項

1、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可協商簽訂補充條款。

2、如發生爭議,雙方不能協調解決,可向甲方工商注冊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3、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經雙方簽字后生效,至項目承包期結束、項目缺陷期后自行終止。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附身份證及項目經理證等復印件)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建設部工程施工合同書模板二

甲方:向翔

乙方:程峰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國家建筑施工規范》及相關條例,本著互惠互利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協商,甲方確定把興安縣世紀冰川旅游區賓館工程承包給乙方施工管理。為進一步明確雙方的責任和權利特簽訂如下協議: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興安縣世紀冰川靈佛旅游賓館樓工程

2、工程地點:興安縣嚴關鎮仙橋村委會樂施堂村。

3、建筑結構:(框架結構)壹棟約26000㎡。

4、承包內容及施工范圍:土建水電工程按建筑施工圖,結構施工圖水電施工圖及設計說明。酒店裝修另合同簽署。

5、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6、工程造價暫定3000萬元。

二、付款方式與結算:

1、本合同范圍內的工程項目依據甲方提供的設計圖紙文件。及乙方實際完成的工程量計價標準。土建、水電安裝按XX年《廣西壯族自治區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額》計價,下浮6%后結算給乙方。

2、工程范圍內所用材料按施工期間桂林市建設工程造價管理站的興安縣造價信息進行調價。興安沒有列入的材料則按桂林市相應當期的造價信息進行調整。信息價沒有的,雙方按市場價友好協商確定,按實際發生的工程量計價結算。

三、工期:

1、本工程有效工期為240天。

2、開工時間:20xx年6月20日前(以甲方進場通知為準)。

3、竣工時間:(按實際開工日計算)

四、質量及材料要求:

1、質量要求按國家建設質量標準規范,等級為合格。

2、乙方每完成一個分項,必須及時報請甲方代表、監理、技術負責人,質檢人員進行驗收。并根據驗收意見整理簽字后方能進入下一道工序。

3、甲方在接到乙方書面申請時必須在48小時內組織有關人員到位驗收,否則按已驗收合格,在乙方進行施工后甲方必須給以簽字認可。

4、材料必須保質保量。所有進場材料必須要有出廠合格證,國家有規定要求復檢的材料必須到質檢站檢測合格方能使用。

五、工程款支付方法:

1、本工程由乙方墊資工程款:從基礎土方開挖墊資到 00地面(現澆完畢)

2、在乙方墊資到位時,甲方按實際完成的工程量結付工程進度款的80%給乙方。以后,每完成一層,結付一次進度款,以此類推。

3、在乙方負責墊資期間內如因乙方資金原因造成停工20天以上,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

4、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乙方資料合格后及結算單報請甲方審核,甲方必須在接到申報資料30個工作日內審核完成,如有爭議,可共同委托相關造價事務所審核。結算經甲方審核批準后,除留質保金3%外,三個月內一次性付清,不得拖欠。

5、如甲方不按合同付款,每一天必須按拖欠款金額總數的3賠付給乙方,以此類推。

6、本工程所有工程款必須轉賬到乙方開戶單位:

開戶銀行:銀行: 的帳戶上。

六、工程竣工驗收及交付:

1、在工程交付前,乙方必須做好交付前的細節整改、衛生清理、安全保衛、工程保管等相關工作。自檢合格后書面申報甲方和監理工程師復檢,簽字確認復檢合格后,方可進行工程交付,否則因此產生的損失由承包方負責。

2、甲方在接到乙方合格資料及書面申報書10天內必須組織有關人員到場進行竣工驗收、簽證,否則,視為以驗收合格。

3、在雙方未驗收簽證交付使用前甲方不得自行占用,否則視為驗收合格以交付甲方使用。

七、甲、乙雙方權責

1、甲方必須在施工前提供準確的地質地下管線資料,確保各項保護用品不受損失,并保證在乙方進場前三天做好三通一平。

2、甲方配合乙方辦理好施工噪音和環境衛生管理等手續。

4、提供標準的水準點和詳細的坐標控制點,并在現場指導乙方進行施工。在施工期間甲方必須協商好,周邊的一切社會關系。確保施工順利進行。

5、甲方在支付工程進不能以任何理由及借口拖延支付時間。

6、乙方必須嚴格按圖紙的設計要求和施工規范施工,甲方管理人員發現施工質量達不到設計和施工規范要求時,有權要求乙方停工整改,并進行相應處罰。

7、防水材料、鋁合金窗所用材料必須按圖紙設計規定,經甲方同意方可使用。

8、在施工期間,乙方必須做好安全教育工作。做到安全生產,文明施工,如因乙方原因出現一切安全事故,全部責任由乙方承擔與甲方無關。

八、違約

1、本協議條款雙方共同遵守,甲方必須協調建設方處理好周邊的一切社會關系,如有村民和其它人員進行無理取鬧和阻礙施工而造成項目停工時一切損失由甲方承擔(除乙方自身原因外)。

2、乙方嚴格按合同工期施工,不得拖延工期和無故停工,如違反合同約定,甲方有權終止該工程合同,一切損失由乙方自負。

3、乙方在此合同又方簽字生效時,必須向甲方交納工程質保金叁拾萬元整。此款在乙方墊資期滿一次性返還給乙方。

4、此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雙方簽字時即時生效,雙方必須共同遵守執行,同時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電話號碼: 電話號碼: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建設部工程施工合同書模板三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與建設單位簽訂的《 建設施工合同》和公司有關管理制度,現將該工程進行內部發包,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如下施工合同:

一、工程概況

1、 工程名稱:

2、承包范圍:

3、承包形式:

二、工程期限: 年 月 日至 月 日,工期:

三、工程質量:乙方應認真按照施工規范,技術標準和設計圖紙要求施工,接受監理單位的監督,保證質量合格。工程完工后,乙方按國家有關規定保修。

四、合同價款:乙方承擔與施工相關的一切直接費和現場行政收費,承包價:按總價提取管理費 %,稅金由乙方承擔。

五、安全責任:乙方應按現行安全操作規定,采取嚴格

的安全防護措施,全體施工人員應參保,如發生安全事故,承擔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

六、文明施工:乙方應搞好現場文明施工,建立健全的各項工地管理制度,隨時接受發包方、甲方、質檢、監理及有關管理部門的指導和檢查。

七、獎懲辦法:

八、付款辦法:按發包方付款進度支付乙方工程款,甲方提留款在竣工結算前分批收清,工程尾款甲方配合乙方收回。在甲方未付款之前,乙方全額帶資完成該工程。

九、其它:

1、在簽訂合同時,乙方須按工程總造價的2 %交納工程保證金,待工程竣工結算后,按合同結算。

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簽字后生效。

施工建設合同范文2

乙方: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和《建筑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的原則,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第1條 工程概況

1.1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工程內容:

承包范圍:

1.2開工日期:

竣工日期:

總日歷日期:

1.3質量等級:

1.4合同價款:

第2條 合同文件及解釋順序

第3條 合同文件使用的語言文字、標準和適用法律

3.1合同語言:

3.2適用法律法規:

3.3適用標準、規范:

第4條 圖紙

4.1圖紙提供日期:

4.2圖紙提供套數:

4.3圖紙特殊保密要求和費用:

第5條 甲方駐工地代表

5.1甲方駐工地代表及委派人員名單:

5.2實行社會監理的總監理工程師姓名及其被授權范圍(如果有):

第6條 乙方駐工地代表

第7條 甲方工作

7.1施工場地具備開工條件和完成時間的要求:

7.2水、電、電訊等施工管線進入施工場地的時間、地點和供應要求:

7.3施工場地內主要交通干道及其與公共道路的開通時間和起止地點:

7.4工程地質和地下管網線路資料的提供時間:

7.5辦理證件、批件的名稱和完成時間:

7.6水準點與座標控制點位置提供和交驗要求:

7.7會審圖紙和設計交底的時間:

7.8施工場地周圍建筑物和地下管線的保護要求:

第8條 乙方工作

8.1施工圖和配套設計名稱、完成時間及要求:

8.2提供計劃、報表的名稱、時間和份數:

8.3施工防護工作的要求:

8.4向甲方代表提供辦公和生活設施的要求:

8.5對施工現場交通和噪音的要求:

8.6成品保護的要求:

8.7施工場地周圍建筑物和地下管線的保護要求:

8.8施工場地整潔衛生的要求:

第9條 進度計劃

9.1乙方提供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和進度計劃的時間:

9.2甲方代表批準的時間

第10條 延期開工

第11條 暫停施工

第12條 工期延誤

第13條 工期提前

第14條 檢查和返工

第15條 工程質量等級

15.1工程質量等級要求的經濟支出:

15.2質量評定仲裁部門名稱:

第16條 隱蔽工程、中間驗收

16.1中間驗收部位和時間:

第17條 試車

第18條 驗收和重新檢驗

第19條 合同價款及調整

19.1調整的條件:

19.2調整的方式:

第20條 工程預付款

20.1預付工程款總金額:

20.2預付時間和比例:

20.3扣回時間和比例:

20.4甲方不按時付款應承擔的違約責任:

第21條 工程量的核實確認

21.1乙方提交工程量報告的時間和要求:

第22條 工程款支付

22.1工程款支付方式:

22.2工程款支付金額和時間:

22.3甲方違約的責任:

第23條 甲方供應材料設備

23.1甲方供應材料、設備的要求(附清單):

第24條 乙方采購材料設備

第25條 設計變更

第26條 確定變更價款

第27條 竣工驗收

27.1乙方提交竣工資料和驗收報告的時間:

27.2乙方提交竣工圖的時間和份數:

第28條 竣工結算

28.1結算方式:

28.2乙方提交結算報告的時間:

28.3甲方批準結算報告的時間:

28.4甲方將撥款通知送達經辦銀行的時間:

28.5甲方違約的責任:

第29條 保修

29.1保修內容、范圍;

29.2保修期限:

29.3保修金額和支付方法:

29.4保修金利率:

第30條 爭議

30.1爭議的解決程序:

30.2爭議解決方式:

第31條 違約

31.1違約的處理:

31.2違約金的數額:

31.3損失的計算方法:

31.4甲方不按時付款的利息率:

第32條 索賠

第33條 安全施工

第34條 專利技術、特殊工藝和合理化建設

第35條 地下障礙和文物

第36條 工程分包

36.1分包單位和分包工程內容:

36.2分包工程價款的結算辦法:

第37條 不可抗力

37.1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認定標準:

第38條 保險

第39條 工程停建或緩建

第40條 合同生效與終止

40.1合同生效日期:

第41條 合同份數:

41.1合同副本份數:

41.2合同副本的分送責任:

41.3合同書制定費用:

合同訂立時間: 年 月 日

發包方(章): 承包方(章):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人: 委托人:

電話: 電話:

電掛: 電掛: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帳號: 帳號: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鑒(公)證意見:

經辦人:

鑒(公)證機關(章)

年 月 日

附件一:《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條件》和《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協議條款》的使用說明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條件》(以下簡稱《合同條件》)和《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協議條款》(以下簡稱《協議條款》)組成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以下簡稱《示范文本》)。

《合同條件》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建筑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對承發包雙方權利義務作出的規定,除雙方協商一致對其中的某些條款作出修改、補充或取消外,都必須嚴格履行。

由于合同標的--建設工程的內容各不相同,工期造價也就隨之變動,承發包雙方的自身條件、能力、施工現場的環境和條件也都各異,雙方的權力、義務也就各有特性。因此,《合同條件》也就不可能完全適用于每個具體工程,需要進行必要的修改、補充,即配之以《協議條款》。《協議條款》是按《合同條件》的順序擬定的,主要是為《合同條件》的修改補充提供一個協議的格式,承發包雙方針對工程的實際情況,把對《合同條件》的修改補充和不予采用的一致意見按《協議條款》的格式形成協議,《合同條件》和《協議條款》就是雙方統一意愿的體現,成為合同文件的組成部分。這了使承發包雙方在簽訂合同時能更好地使用《合同條件》,對施工中可能出現的問題盡量事先達成協議或確立解決的原則,并使協議盡可能準確、嚴密,以減少扯皮,保證施的工順利進行。我們編制了這個《使用說明》,供承發包雙方在簽訂合同時參考。

采用招標發包的工程,《合同條件》應是招標書的組成部分,發包方對其修改、補充或不予采用的意見,要在招標書中說明。承包方對招標書的說明是否同意及本身對《合同條件》的修改、補充和不予采用的意見,也要在投標書中一一列出。中標后,雙方將協商一致的意見寫入《協議條款》。不采用招標發包的工程,在要約和承諾時,都要把對《合同條件》的修改、補充和不予采用的意見一一提出,將取得一致的意見寫入《協議條款》。

下面對《協議條款》的使用加以說明:

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可以是具備法人資格的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國營企業、集體企業、私營企業、經濟聯合體和社會團體,也可以是依法登記的個人合伙、個體經營戶或個人,即一切以協議、法院判決或其它合法完備手續取得甲方的資格,承認全部合同文件,能夠而且愿意,履行合同規定義務的單位和人員。上列單位的名稱和個人的姓名,應準確地寫在《協議條款》甲方位置內,不得簡稱。與甲方合并的單位、兼并甲方的單位,購買甲方合同和接受甲方出讓的單位和人員, 均可成為甲方,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享有合同規定的權利。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應是具備與工程相應資質和法人資格的國營企業、集體企業、私營企業,上述單位的名稱應準確地寫在《協議條款》承包方位置內,不得簡稱。但乙方不能將工程轉包或出讓,如按《合同條件》第36條進行分包,應在合同簽訂前提出并征得甲方同意。

第1條

1.1本款內應準確寫出工程的名稱;詳細的地址;工程內容,主要包括建筑規模和結構特征;承包的范圍,主要指是否包括土建、設備安裝、裝飾裝修等工作。

1.2本款內應寫明雙方商定的開工日期,也可以將此規定為甲方代表開工令的日期;雙方商定的乙方提交竣工報告的日期,包括星期日和法定假日在內的總日歷工期天數。

1.3寫明雙方商定的工程應達到的質量等級(即合格還是優良)。

1.4應寫明工程價款的金額和承包方式。

工程為群體或小區工程時,以上各項應按附表格式將單位工程列表說明,作為《協議條款》的附件。如:

XXX工程項目一覽表

單位工

程名稱 建筑面積

(平方米) 結

構 層

數 高

(米) 跨

(米) 設備

安裝

內容 工程

造價

(元) 開公日期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2條 本條應寫明組成合同文件的名稱和順序。

實行社會監理的應寫明總監理工程師在雙方對合同文件解釋不一致時,是否有作出解釋的權力。

第3條

3.1肩合同文件使用少數民族語言,本款應規定語言的名稱,寫明使用的《合同條件》和法律法規、標準規范翻譯文本的名稱,由誰提供和提供時間。

3.2原則上國家、部門和地方的法規都應適用于合同文件,但對同一問題要求不一致時,應在本款內寫明適用的地方或部門的法規名稱。如由甲方提供,還應寫明提供時間。如由乙方自備,應寫明費用及由誰承擔。

3.3國家有統一的標

準規范時,施工中必須使用。國家沒有統一標準規范時,可以使用地方或專業的標準規范,地方和專業的標準規范不相一致時,應在此條寫明使用的標準規范的名稱。并按照工程的部位和項目分別填寫適用標準規范的名稱和編號,例如:

一、建筑工程:

1.土方工程 土方與爆破工程施工及驗收規范(GBT201-83)

2.砌 磚 磚石工程施工及驗收規范(GBT203-83)

3.砼澆筑 鋼筋混凝土工程施工及驗收規范(GBT204-83)

4.抹 灰 裝飾工程施工及驗收規范(GBT210-83)

二、安裝工程

1.暖氣安裝 采暖與衛生施工及驗收規范(GBT242-83)

2.

3.

如乙方要求甲方提供標準規范,應在編號后寫明,并注明提供的時間、份數和費用由誰承擔。

甲方提出超過標準規范的要求,征得乙方同意后,可以作為驗收和施工的要求寫入本款,并明確規定產生的費用的承擔。

由乙方提出施工工藝的,應在本款寫明施工工藝的名稱,使用的工程部位,制定的時間、要求和費用的承擔。

第4條 不同的工程對圖紙的需要情況各不相同的。本條應寫明甲方提供的份數(必須包括竣工圖和現場存放的份數)、圖紙的深度、比例尺及提供的時間。

甲方對圖紙有保密要求的,應在本條寫明要求的內容、保密費用及由誰承擔。

乙方要求增加圖紙份數的,應寫明圖紙的名稱、份數、提供的時間和費用。

甲方不能在開工前提供全套圖紙,應將不能按時提供的圖紙名稱和提供的時間在本條寫明的。

第5條

5.1本條寫明甲方代表姓名,甲方代表委派具體管理人員的姓名和職責。如前期工作、施工組織設計和進度計劃審批、圖紙的提供、質量的檢查驗收、工程量的核實等工作的具體責任、權限。

5.2實行監理的工程,要寫明總監理工程師的姓名,對行使合同中甲方代表職權的總監理工程師的授權有何限制。如總監理工程師簽字支付后是否要經甲方審查;是否能批準對施工進度的更改或對工期給予延續;是否有權批準對設計的變更等。有種類限制的要寫明種類,有數量限制的要寫明數量。

第6條 本條按具體工程和實際情況,逐款列出各項工作的名稱、內容、完成時間和要求,實際存要而《合同條件》未列入的,要對條款或內容予以補充。雙方協議將本條中甲方工作部分或全部交乙方完成時,應寫明對《合同條件》的修改內容,甲方應支付費用的金額和計算方法。還應寫明甲方不能按《協議條款》要求完成有關工作時,應支付的費用金額和賠償乙方損失的范圍及計算方法。

6.1本款應寫明使場地具備開工條件的各項工作的名稱、內容,要求和完成的時間。如土地的征用應寫明征用的面積,批準的手續;房屋的搬遷和墳地的遷移應寫明搬遷和遷移的數量,搬遷后的拆除、遷移后的回填及清理;各種障礙,應寫明名稱、數量、清除的距離等具體內容。要寫明施工場地的面積和應達到的平整程度等要求。寫明拆除和遷移的當事人事后提出異議或要求賠償,施工中發現有本條約定的障礙尚未清除等情況時應由誰處理,費用如何承擔。

6.2本款應寫明水、電、電訊等管線應接至的地點,接通的時間和要求。如上、下水管應在何時接至何處,每天應保證供應的數量,水的標準,不能全天供應的要寫明供應的時間;供電線路應在何時接至何處,供電的電壓,是否需要安裝變壓器及變壓器的規格、數量,不能保證連續供應的,應寫明供應的日期和時間。

6.3本款應寫明甲方負責開通的道路的起止地點、開通的時間,路面的規格和要求、維護工作的內容,不能保證全天通行的,要寫明通行的時間。

6.4本款應寫明甲方提供的工程地質和地下管網線路等資料的時間、資料的名稱和要求,如水文資料的年代、地質資料,深度等。

6.5本款應寫明由甲方辦理的各種證件、批件和其它需要批準的事項及完成的時間,其時間可以是絕對的年、月、日,也可以是相對的時間,如在某項工作開始幾天之前完成。

6.6本款應寫明甲方提供水準點和座標控制點的時間和要求。

6.7本款應寫明甲方組織圖紙會審的時間,如不能確定準確時間,應寫明相對時間,如甲方開工令前多少天。

6.8本款應寫明對施工場地周圍需要保護的建筑物和地下管線保護費用的金額。

第7條 本條按具體工程和實際情況,逐款列出各項工作的名稱、內容、完成時間和要求,實際需要而《合同條件》未列的,要對條款和內容予以補充。本條工作甲方未在簽訂《協議條款》時寫明,但在施工中提出要求,征得乙方同意后雙方訂立協議,可作為《協議條款》的補充,本條還應寫明乙方不能按合同要求完成有關工作應賠償甲方損失的范圍和計算方法。

7.1甲方如委托乙方完成工程施工圖及配套設計,應在本款寫明設計的名稱、內容、要求、完成時間和設計費用計算方法。

7.2本款應寫明乙方提供的計劃、報告、報表的名稱、格式,要求和提供的時間。

7.3甲方要求乙方提供的合同價款之外的照明、警衛、看守等工作,應在此款寫明。

7.4寫明乙方應為甲方代表提供的現場辦公生活用房的間數、面積、規格要求,各種設施的名稱、數量、規格型號及提供的時間和要求,發生費用的金額及由誰承擔。

7.5本款應寫明地方政府、有關部門和甲方對本款內容的具體要求,如在什么時間、什么地段、哪種型號的車輛不能行駛或行駛的規定,在什么時間不能進行哪些施工,施工噪音不得超過多少分貝。

7.6本款應寫明工程完成后應由乙方采取特殊措施保護的單位工程或部位的要求,所需費用及由誰承擔。

7.7本款應寫明施工場地周圍需要保護的建筑物和地下管線的名稱和保護的具體要求。

7.8本款應寫明對施工現場布置、機械材料的放置、施工垃圾處理等場容衛生的具體要求,交工前對建筑物的清潔和施工現場清理的要求。

第8條 本條應寫明乙方提交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和進度計劃的要求及時間;寫明甲方批準以上文件的時間;寫明乙方違約應負的違約責任和違約金金額。

第9條 本條應對以下內容予以說明:

1.對延誤的定義,如哪些工作延誤多長時間才算延誤;

2.對可調整因素的限制,如工程量增減多少才可調整;

3.需補充的其它造成工期調整的因素;

4.雙方議定乙方延期竣工應支付的違約金額,應在本條寫明違約金數額和計算方法,如每延遲一天乙方應支付多少。

第10條 甲方在簽訂《協議條款》時提出提前竣工的要求,應在本條寫明以下事項:

1.要求提前的時間;

2.乙方應采取的措施;

3.甲方應提供的便利條件;

4.趕工措施費用的計算和分擔;

5.收益的分享比例和計算方法,此項也可按傳方法寫成每提前竣工一天甲方應向乙方支付多少。

第11條 本條應寫明雙方對質量評定意見不一致時仲裁部門的名稱。甲方對工程質量提出合格以上要求的,應在本條寫明相應的經濟支出及計算方法。

第12條 本條應寫明需進行中間驗收的單項工程和部位的名稱、驗收的時間和要求,以及甲方應提供的便利條件。

第13條 目前我國合同價款調整的形式很多,應按照具體情況予以說明,如:

1.一般工期較短的工程采用固定價格,但因甲方原因致使工期延長時,合同價款是否作出調整應在本條說明。

2.甲方對施工期間可能出現的價格變動采取一次性付給乙方一筆風險補償費用辦法的,應寫明補償的

金額和比例,寫明補償后是全部不予調整還是部分不予調整,及可以調整項目的名稱。

3.采用可調價格的應寫明調整的范圍,除材料費外是否包括機械費、人工費;調整的條件,對《合同條件》中所列出的項目是否還有補充,如對工程量增減和工程變更的數量有限制的,還應寫明限制的數量;調整的依據,是哪一級工程造價管理部門公布的價格調整文件;調整的方法、程序,乙方提出調價通知的時間,甲方代表批準和支付的時間等。

第14條 工程款的預付應根據當地主管部門的規定,雙方協商確定后把預付的時間、金額、方法和扣回的時間、金額、方法在本條寫明。例如“在合同簽訂后, 甲方應將合同價款的 %,計人民幣( )元,于( )月( )日和( )月( )日……分( )次支付給乙方,作為預付工程款。在完成合同總造價 %(以甲方代表簽字確認的工程量報告為準)后的( )個月里,每月扣回預付工程款的 %,在完成合同總造價的 %時扣完”。

甲方不預付工程款,在合同價款中應考慮乙方墊付工程費用的補償。

第15條 本條應寫明乙方提交已完工程量報告的時間和要求。

第16條 工程款的支付應按當地建設主管部門的規定,雙方根據工程實際情況協商確定,把支付的時間、金額和支付方法在本條寫明。例如按月支付的,應寫明“乙方應在每月的第 天前,根據甲方核實確認的工程量、工程單價和取費標準,計算已完工程價值,編制‘工程價款結算單’送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收到后,應在第 天之前審核完畢,并通知經辦銀行付款”。

第17條 甲方供應材料設備的種類、規格、數量、單價、質量等級和提供時間、地點應按附表的格式填寫,作為《協議條款》的附件。

XXX工程甲方供應材料設備一覽表

號 材料和設備

名 稱 規格

型號 單

位 數

量 單位供應時間 送達地址 備 注

年 月 日

第18條 乙方采購材料設備的幾種特殊情況應在本條作出說明:

1.由甲方提供三材指標,乙方進行采購的,應寫明指標名稱、內容、價格、數量、提供的時間和甲方不能按規定提供應承擔的違約責任;

2.甲方不提供指標,由乙方采購三材的,應寫明材料名稱、數量、規格、質量等級和價格。

3.甲方指定廠家由乙方采購材料設備的,應寫明如產品價格高于乙方預算價格時價差由誰承擔,以及由于制造廠家的原因造成產品的質量等級、規格型號和交貨時間達不到合同要求,造成損失的責任和產生的費用由誰承擔。

第19條 本條應寫明變更發生后,乙方提交變更價款的時間及金額。

第20條 本條應寫明乙方提交竣工圖的時間、份數和要求;甲方收到竣工報告后應在多長時間內組織驗收,參加驗收的部門和人員。

第21條 如雙方不再簽訂保修合同,本條應寫明保修的項目、內容、范圍、期限、保修金額和保修金的預留與支付方法,以及保修金的利率。另簽保修合同的應將以上內容寫入保修合同。

第22條 雙方協商后,對爭議的解決方法和程序作出以下說明:

如:雙方發生爭議,首先請工程所在地建設主管部門調解,在一方提出調解要求后10天內,雙方應保證合同的繼續執行。建設主管部門10天內不能作出調解,任何一方可在10天內不能作出調解,任何一方可在10天后提請工程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機關進行仲裁。

雙方接受調解結果,應在調解作出后7天內執行

對調解的結果不能接受,或由于一方不執行調解結果等原因使調解結果無法施行,任何一方可在調解作出7天后提請工程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機關進行仲裁。在實際工程中雙方可以協議進行一次或幾次調解,這些調解都要按上述例子一一寫明;也可以協議直接申請仲裁或要求法院判決,仲裁和法院判決的程序、時間按有關

規定執行。

第23條 甲方違約應負的違約責任應按以下各項分別作出說明:

1.承擔因違約發生的費用,應寫明費用的種類,如工程的損壞及因此發生的拆除、修復等費用支出,乙方因此發生的人工、材料、機械和管理等費用支出;

2.支付違約金,要寫明違約金的數額或計算方法、支付的時間;

3.賠償損失、違約金的數額不足以賠償乙方的損失時應將不足部分支付給乙方,作為賠償。并寫明損失的范圍和計算方法,如損失的性質是直接損失還是間接損失,損失的內容是否包括乙方窩工的人工費、機械費和管理費,是否包括窩工期間乙方本應獲得的利潤。

第24條 乙方對工程的分包應詳細寫入本條。主要包括分包工程的名稱、內容、分包單位的名稱和承包范圍。

如甲方要求乙方將部分工程分包給其指定的分包人,除以上各項外,還應寫明分包工程的價款,開工竣工的時間,應達到的質量等級。寫明分包方不能按上述規定完成工程或不能按照乙方派駐的監督管理人員的指令工作,造成工期延誤和其它損失時,責任和費用由誰承擔。

第25條 本條應根據當地的地理氣候情況和工程的要求,對造成工期延誤和工程破壞的不可抗力自然災害作出規定,可采用以下形式:

1.X級以上的地震;

2.X級以上持續X天的大風;

3.Xmm以上持續X天的大雨;

4.X年以上未發生過,持續X天的高溫天氣;

5.X年以上未發生過,持續X天的嚴寒天氣。

施工建設合同范文3

【題目】建設工程施工合同

【頒布單位】國家工商管理局經濟合同司

【注】GF-91-0201

一、詞語涵義及合同文件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條件

第1條詞語涵義。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文本,由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條件(以下簡稱合同條件)和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協議條款(以下簡稱協議條款)組成。其用詞用語除協議條款另有約定外,應具有本條所賦予的涵義:

1.發包方(簡稱甲方):協議條款約定的、具有發包主體資格和支付工程價款能力的當事人。

2.甲方駐工地代表(簡稱甲方代表):甲方在協議條款中指定的代表人。

3.承包方(簡稱乙方):協議條款約定的、具有承包主體資格并被發包方接受的當事人。

4.乙方駐工地代表(簡稱乙方代表):乙方在協議條款中指定的代表人。

5.社會監理:甲方委托具備法定資格的工程監理單位或人員對工程進行的監理。

6.總監理工程師:工程監理單位委派的監理總負責人。

7.設計單位:甲方委托的具備相應資質等級的設計單位。

8.工程造價管理部門:國務院各有關部門、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其授權的工程造價管理部門。

9.工程質量監督部門:國務院各有關部門、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其授權的工程質量監督機構。

10.工程:協議條款約定具體內容的永久工程。

11.合同價款:按有關規定或協議條款約定的各種取費標準計算的,用以支付乙方按照合同要求完成工程內容的價款總額。

12.經濟支出:在施工中已經發生,經甲方確認后以增加預算形式支付的合同價款。

13.費用:甲方在合同價款之外,需要直接支付的開支和乙方應負擔的開支。

14.工期:協議條款約定的合同工期。

15.開工日期:協議條款約定的工程開工日期。

16.竣工日期:協議條款約定的工程竣工日期。

17.圖紙:由甲方提供或乙方提供經甲方代表批準,乙方用以施工的所有圖紙(包括配套說明和有關資料)。

18.施工場地:經甲方批準的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中施工現場總平面圖規定的場地。

19.書面形式:根據合同發生的手寫、打字、復寫、印刷的各種通知、任命、委托、證書、簽證、備忘錄、會議紀要、函件及經過確認的電報、電傳等。

20.不可抗力:指因戰爭、動亂、空中飛行物體墜落或其它非甲乙方責任造成的爆炸、火災,以及協議條款約定等級以上的風、雨、雪、震等對工程造成損害的自然災害。

21.協議條款:結合具體工程,甲、乙方協商后簽訂的書面協議。

第2條合同文件及解釋順序。合同文件應能互相解釋,互為說明。除合同另有約定外,其組成和解釋順序如下:

1.協議條款;

2.合同條件;

3.洽商、變更等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的紀要、協議;

4.招標承包工程的中標通知書、投標書和招標文件;

5.工程量清單或確定工程造價的工程預算書和圖紙;

6.標準、規范和其它有關技術資料、技術要求。

當合同文件出現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時,在不影響工程進度的情況下,由雙方協商解決(實行社會監理的,可先由總監理工程師作出解釋);雙方意見仍不能一致的,按第30條約定的辦法解決。

第3條合同文件使用的語言文字、標準和適用法律。合同文件使用漢語或協議條款約定的少數民族語言書寫和解釋、說明。

適用于合同文件的法律是國家的法律、法規,及協議條款約定的部門規章或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法規。

施工中必須使用協議條款約定的國家標準、規范;國家沒有相應標準、規范時,可使用協議條款約定的行業或工程所在地地方的標準、規范。甲方應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向乙方提供一式兩份約定的標準、規范。

國內沒有相應標準、規范時,乙方應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藝,經甲方代表批準后執行;甲方要求使用國外標準、規范的,應負責提供中文譯本。本條所發生購買、翻譯和制定標準、規范的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第4條圖紙。甲方在開工日期15天之前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日期和份數,向乙方提供完整的施工圖紙,乙方按協議條款要求做好圖紙保密工作。需要特殊保密的措施費用由甲方承擔。乙方需要增加圖紙份數,甲方應代為復制,復制費用由乙方承擔。

二、雙方一般責任

第5條甲方代表。甲方任命駐施工現場的代表,按照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約定的權利,履行合同約定的職責:

1.甲方代表可委派有關具體管理人員,承擔自己部分權利和職責,并可在任何時候撤回這種委派。委派和撤回均應提前5天通知乙方。

2.甲方代表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簽字后,以書面形式交給乙方代表,乙方代表在回執上簽署姓名和收到時間后生效。確有必要時,甲方代表可發出口頭指令,并在48小時內給予書面確認,乙方對甲方代表的指令應予執行。甲方代表不能及時給予書面確認,乙方應于甲方代表發出

口頭指令后3天內提出書面確認要求,甲方代表在乙方提出確認要求后3天內不予答復,應視為乙方要求已被確認。乙方認為甲方代表指令不合理,應在收到指令后24小時內提出書面申告,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申告后24小時內作出修改指令或繼續執行原指令的決定,以書面形式通知乙

方。緊急情況下,甲方代表要求乙方立即執行的指令或乙方雖有異議,但甲方代表決定仍繼續執行的指令,乙方應予執行。因指令錯誤發生的費用和給乙方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3.甲方代表按合同約定,及時向乙方提供所需指令、批準、圖紙并履行其它約定的義務,否則乙方在約定時間后24小時內將具體要求、需要的理由和遲誤的后果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收到通知后48小時內不予答復,應承擔由此造成的經濟支出,順延因此延誤的工期,賠償乙方

有關損失。

實行社會監理的工程,甲方委托的總監理工程師按協議條款的約定,部分或全部行使合同中甲方代表的權利,履行甲方代表的職責,但無權解除合同中乙方的義務。

甲方代表和總監理工程師易人,甲方應提前7天通知乙方,后任繼續承擔前任應負的責任(合同文件約定的義務和其職權內的承諾)。

第6條乙方駐工地代表。乙方任命駐工地負責人,按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約定的權利,履行合同約定的職責:

1.乙方的要求、請求和通知,以書面形式由乙方代表簽字后送交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回執上簽署姓名和收到時間后生效;

2.乙方代表按甲方代表批準的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和依據合同發出的指令、要求組織施工。在情況緊急且無法與甲方代表聯系的情況下,可采取保證工程和人員生命、財產安全的緊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24小時內向甲方代表送交報告。責任在甲方,由甲方承擔由此發生

的經濟支出,相應順延工期;責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擔費用。

乙方代表易人應提前7天通知甲方,后任繼續承擔前任應負的責任(合同文件約定的義務和其職權內的承諾)。

第7條甲方工作。甲方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和要求,一次或分階段完成以下工作:

1.辦理土地征用、青苗樹木賠償、房屋拆遷、清除地面、架空和地下障礙等工作,使施工場地具備施工條件,并在開工后繼續負責解決以上事項遺留問題;

2.將施工所需水、電、電訊線路從施工場地外部接至協議條款約定地點,并保證施工期間的需要;

3.開通施工場地與城鄉公共道路的通道,以及協議條款約定的施工場地內的主要交通干道,滿足施工運輸的需要,保證施工期間的暢通;

4.向乙方提供施工場地的工程地質和地下管網線路資料,保證數據真實準確;

5.辦理施工所需各種證件、批件和臨時用地、占道及鐵路專用線的申報批準手續(證明乙方自身資質的證件除外);

6.將水準點與座標控制點以書面形式交給乙方,并進行現場交驗;

7.組織乙方和設計單位進行圖紙會審,向乙方進行設計交底;

8.協調處理施工現場周圍地下管線和鄰近建筑物、構筑物的保護,并承擔有關費用。

甲方不按合同約定完成以上工作造成延誤,承擔由此造成的經濟支出,賠償乙方有關損失,工期相應順延。

第8條乙方工作。乙方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和要求做好以下工作:

1.在其設計資格證書允許的范圍內,按甲方代表的要求完成施工圖設計或與工程配套的設計,經甲方代表批準后使用。

2.向甲方代表提供年、季、月工程進度計劃及相應進度統計報表和工程事故報告。

3.按工程需要提供和維修非夜間施工使用的照明、看守、圍欄和警衛等。如乙方未履行上述義務造成工程、財產和人身傷害,由乙方承擔責任及所發生的費用。

4.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數量和要求,向甲方代表提供在施工現場辦公和生活的房屋及設施,發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5.遵守地方政府和有關部門對施工場地交通和施工噪音等管理規定,經甲方同意后辦理有關手續,甲方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因乙方責任造成的罰款除外。

6.已竣工程未交付甲方之前,乙方按協議條款約定負責已完工程的成品保護工作,保護期間發生損壞,乙方自費予以修復。要求乙方采取特殊措施保護的單位工程的部位和相應經濟支出,在協議條款內約定。甲方提前使用后發生損壞的修理費用,由甲方承擔。

7.按合同的要求做好施工現場地下管線和鄰近建筑物、構筑物的保護工作。

8.保證施工現場清潔符合有關規定。交工前清理現場達到合同文件的要求,承擔因違反有關規定造成的損失和罰款(合同簽訂后頒發的規定和非乙方原因造成的損失和罰款除外)。

乙方不履行上述各項義務,造成工期延誤和工程損失,應對甲方的損失給予賠償。

三、施工組織設計和工期

第9條進度計劃。乙方應在協議條款約定的日期,將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和進度計劃提交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應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予以批準或提出修改意見,逾期不批復,可視為該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和進度計劃已經批準。

乙方必須按批準的進度計劃組織施工,接受甲方代表對進度的檢查、監督。工程實際進展與進度計劃不符時,乙方應按甲方代表的要求提出改進措施,報甲方代表批準后執行。

第10條延期開工。乙方按協議條款約定的開工日期開始施工。乙方不能按時開工,應在協議條款約定的開工日期5天之前,向甲方代表提出延期開工的理由和要求。甲方代表在3天內答復乙方。甲方代表同意延期要求或3天內不予答復,可視為已同意乙方要求,工期相應順延。甲

方代表不同意延期要求或乙方未在規定時間內提出延期開工要求,竣工日期不予順延。

甲方征得乙方同意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后可推遲開工日期,承擔乙方因此造成的經濟支出,相應順延工期。

第11條暫停施工。甲方代表在確有必要時,可要求乙方暫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時內提出處理意見。乙方按甲方要求停止施工,妥善保護已完工程,實施甲方代表處理意見后向其提出復工要求,甲方代表批準后繼續施工。甲方代表未能在規定時間內提出處理意見,或收到

乙方復工要求后48小時內未予答復,乙方可自行復工。停工責任在甲方,由甲方承擔經濟支出,相應順延工期;停工責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擔發生的費用。因甲方代表不及時作出答復,施工無法進行,乙方可認為甲方已部分或全部取消合同,由甲方承擔違約責任。

第12條工期延誤。對以下造成竣工日期推遲的延誤,經甲方代表確認,工期相應順延。

1.工程量變化和設計變更;

2.一周內,非乙方原因停水、停電、停氣造成停工累計超過8小時;

3.不可抗力;

4.合同中約定或甲方代表同意給予順延的其它情況。

乙方在以上情況發生后5天內,就延誤的內容和因此發生的經濟支出向甲方代表提出報告,甲方代表在收到報告后5天內予以確認、答復,逾期不予答復,乙方即可視為延期要求已被確認。

非上述原因,工程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第13條工期提前。施工中如需提前竣工,雙方協商一致后簽訂提前竣工協議,合同竣工日期可以提前。乙方按此修訂進度計劃,報甲方批準。甲方應在5天內給予批準,并為趕工提供方便條件。提前竣工協議包括以下主要內容:

1.提前的時間;

2.乙方采取的趕工措施;

3.甲方為趕工提供的條件;

4.趕工措施的經濟支出和承擔;

5.提前竣工收益(如果有)的分享。

四、質量與驗收

第14條檢查和返工。乙方應認真按照標準、規范和設計的要求以及甲方代表依據合同發出的指令施工,隨時接受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員的檢查檢驗,為檢查檢驗提供便利條件,并按甲方代表及委派人員的要求返工、修改,承擔由自身原因導致返工、修改的費用。因甲方不正確糾正

或其它非乙方原因引起的經濟支出,由甲方承擔。

以上檢查檢驗合格后,又發現由乙方原因引起的質量問題,仍由乙方承擔責任和發生的費用,賠償甲方的有關損失,工期相應順延。

以上檢查檢驗不應影響施工正常進行,如影響施工正常進行,檢查檢驗不合格,影響正常施工的費用由乙方承擔。除此之外影響正常施工的經濟支出由甲方承擔,相應順延工期。

第15條工程質量等級。工程質量應達到國家或專業的質量檢驗評定標準的合格條件。甲方要求部分或全部工程質量達到優良標準,應支付由此增加的經濟支出,對工期有影響的應給予相應順延。

達不到約定條件的部分,甲方代表一經發現,可要求乙方返工,乙方應按甲方代表要求的時間返工,直到符合約定條件。因乙方原因達不到約定條件,由乙方承擔返工費用,工期不予順延。返工后仍不能達到約定條件,乙方承擔違約責任。因甲方原因達不到約定條件,由甲方承擔返工

的經濟支出,工期相應順延。

雙方對工程質量有爭議,請協議條款約定的質量監督部門仲裁,仲裁費用及因此造成的損失,由敗訴一方承擔。

第16條隱蔽工程和中間驗收。工程具備覆蓋、掩蓋條件或達到協議條款約定的中間驗收部位,乙方自檢合格后在隱蔽和中間驗收48小時前通知甲方代表參加。通知包括乙方自檢記錄、隱蔽和中間驗收的內容、驗收時間和地點。乙方準備驗收記錄。驗收合格,甲方代表在驗收記錄

上簽字后,方可進行隱蔽和繼續施工。驗收不合格,乙方在限定時間內修改后重新驗收。

工程質量符合規范要求,驗收24小時后,甲方代表不在驗收記錄簽字,可視為甲方代表已經批準,乙方可進行隱蔽或繼續施工。

第17條試車。設備安裝工程具備單機無負荷試車條件,乙方組織試車,并在試車48小時前通知甲方代表,通知包括試車內容、時間、地點。乙方準備試車記錄。甲方為試車提供必要條件。試車通過,甲方代表在試車記錄上簽字。

設備安裝工程具備聯動無負荷試車條件,甲方組織試車,并在試車48小時前通知乙方,通知包括試車內容、時間、地點和對乙方應作準備工作的要求。乙方按要求做好準備工作和試車記錄。試車通過,雙方在試車記錄上簽字后,方可進行竣工驗收。

由于設計原因試車達不到驗收要求,甲方負責修改設計,乙方按修改后設計重新安裝。甲方承擔修改設計費用、拆除及重新安裝的經濟支出,工期相應順延。

由于設備制造原因試車達不到驗收要求,由該設備采購一方負責重新購置或修理,乙方負責拆除和重新安裝。設備為乙方采購,由乙方承擔修理或重新購置、拆除及重新安裝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設備由甲方采購,甲方承擔上述各項經濟支出,工期相應順延。

由于乙方施工原因試車達不到驗收要求,甲方代表在試車后24小時內提出修改意見。乙方修改后重新試車,承擔修改和重新試車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

試車費用除已包括在合同價款之內或協議條款另有約定的,均由甲方承擔。

甲方代表未在規定時間提出修改意見,或試車合格不在試車記錄上簽字,試車結束24小時后,記錄自行生效,乙方可繼續施工或辦理竣工手續。

第18條驗收和重新檢驗。甲方代表不能按時參加驗收或試車,須在開始驗收或試車24小時之前向乙方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過兩天。甲方代表未能按以上時間提出延期要求,不參加驗收或試車,乙方可自行組織驗收或試車,甲方應承認驗收或試車記錄。

無論甲方代表是否參加驗收,當其提出對已經隱蔽工程重新檢驗的要求時,乙方應按要求進行剝露,并在檢驗后重新進行覆蓋或修復。檢驗合格,甲方承擔由此發生的經濟支出,賠償乙方損失并相應順延工期。檢驗不合格,乙方承擔發生的費用,工期也予順延。

五、合同價款與支付

第19條合同價款及調整。合同價款在協議條款內約定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變。協議條款另有約定或發生下列情況之一的可作調整。

1.甲方代表確認的工程量增減;

2.甲方代表確認的設計變更或工程洽商;

3.工程造價管理部門公布的價格調整;

4.一周內非乙方原因造成停水、停電、停氣累計超過8小時;

5.合同約定的其它增減或調整。

乙方應在上述情況發生后10天內,將調整的原因、金額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批準后通知經辦銀行的乙方。甲方代表收到乙方通知后10天內不作答復,視為已經批準。

第20條工程款預付。甲方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和數額,向乙方預付工程款,開工后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和比例逐次扣回。甲方不按協議預付,乙方在約定預付時間10天后向甲方發出要求預付的通知,甲方收到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預付,乙方可在發出通知5天后停止施工,甲

方從應付之日起向乙方支付應付款的利息并承擔違約責任。

第21條工程量的核實確認。乙方按協議條款約定時間,向甲方代表提交乙完工程量的報告。甲方代表接到報告后3天內按設計圖紙核實已完工程數量(以下簡稱計量),并在計量24小時前通知乙方。乙方為計量提供便利條件并派人參加。乙方無正當理由不參加計量,甲方自行進

行,計量結果視為有效,作為工程價款支付的依據。甲方代表收到乙方報告后3天內未進行計量,從第4天起,乙方報告中開列的工程量即視為已被確認,作為工程價款支付的依據。甲方代表不按約定時間通知乙方,使乙方不能參加計量,計量結果無效。

甲方代表對乙方超出設計圖紙要求增加的工程量和因自身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不予計量。

第22條工程款支付。甲方根據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方式和甲方代表確認的工程量,按構成合同價款相應項目的單價和取費標準計算,支付工程價款。甲方在其代表計量簽字后10天內不予支付,乙方可向甲方發出要求付款的通知,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支付,乙方

可在發出通知5天后停止施工,甲方承擔違約責任。

經乙方同意并簽訂協議,甲方可延期支付工程價款。協議須明確約定付款日期和從甲方計量簽字后第11天起計算應付工程價款的利息率。

六、材料設備供應

第23條甲方供應材料設備。甲方按照協議條款約定的材料設備種類、規格、數量、單價、質量等級和提供時間、地點的清單,向乙方提供材料設備及其產品合格證明。甲方代表在所供材料設備驗收24小時前將通知送達乙方,乙方派人與甲方一起驗收。無論乙方是否派人參加驗收

,驗收后由乙方妥善保管,發生損壞丟失,由乙方負責賠償,甲方支付相應保管費用。甲方不按規定通知乙方驗收,乙方不負責材料設備的保管,損壞丟失由甲方負責。

甲方供應的材料、設備與清單不符,按以下情況分別處理:

1.材料設備單價與清單不符,由甲方承擔所有價差。

2.材料設備的種類、規格、質量等級與清單不符,乙方可拒絕接收保管,由甲方運出施工現場并重新采購。設備到貨時如不能開箱檢驗,可只驗收箱子數量。乙方開箱時須請甲方到場,出現缺件或質量等級、規格與清單不符,由甲方負責補足缺件或重新采購。

3.甲方供應材料與清單規格型號不符,乙方可代為調劑串換,甲方承擔相應經濟支出。

4.到貨地點與清單不符,甲方負責倒運至清單指定地點。

5.供應數量少于清單約定數量時,甲方將數量補齊。多于清單約定數量時,甲方負責將多余部分運出施工現場。

6.供應時間早于清單約定日期,甲方承擔因此發生的保管費用。

因以上原因或遲于清單約定供應時間,由甲方承擔相應的經濟支出。發生延誤,相應順延工期,甲方賠償由此造成乙方的損失。

經乙方檢驗通過之后發現有與清單的規格、質量等級不符的情況,甲方仍應承擔重新采購及拆除和重建的經濟支出,并相應順延工期。

第24條乙方采購材料設備。乙方根據協議條款約定,按照設計和規范的要求采購工程需要的材料設備,并提品合格證明。在材料設備到貨24小時前通知甲方代表驗收。對與設計和規范要求不符的產品,甲方代表拒絕驗收,由乙方按甲方代表要求的時間運出施工現場,重新采

購符合要求的產品,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甲方不能按時到場驗收,驗收后發現材料設備不符合規范和設計要求,仍由乙方修復或拆除及重新采購,并承擔發生的費用,賠償甲方的損失。由此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根據工程需要,經甲方代表批準,乙方可使用代用材料。因甲方原因使用時,由甲方承擔發生的經濟支出;因乙方原因使用時,由乙方承擔發生的費用。

七、設計變更

第25條設計變更。乙方對原設計進行變更,須經甲方代表同意,并由甲方取得以下批準:

1.超過原設計標準和規模時,須經原設計和規劃審查部門批準,取得相應追加投資和材料指標;

2.送原設計單位審查,取得相應圖紙和說明。

施工中甲方對原設計進行變更,在取得上述兩項批準后,向乙方發出變更通知,乙方按通知進行變更,否則,乙方有權拒絕變更。

雙方辦理變更、洽商后,乙方按甲方代表要求,進行下列變更:

1.增減合同中約定的工程數量;

2.更改有關工程的性質、質量、規格;

3.更改有關部分的標高、基線、位置和尺寸;

4.增加工程需要的附加工作;

5.改變有關工程的施工時間和順序。

因以上變更導致的經濟支出和乙方損失,由甲方承擔,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第26條確定變更價款。發生第25條規定的變更后,在雙方協商的時間內,乙方按下列方法提出變更價格,報甲方代表批準后調整合同價款和竣工日期:

1.合同中已有適用于變更工程的價格,按合同已有的價格計算、變更合同價款;

2.合同中只有類似于變更情況的價格,可以此作為基礎確定變更價格,變更合同價款;

3.合同中沒有類似和適用的價格,由乙方提出適當的變更價格,送甲方代表批準執行。

甲方代表不能同意乙方提出的變更價格,在乙方提出后10天內通知乙方提請工程造價管理部門裁定(實行社會監理的,由總監理工程師暫定,事后提請工程造價管理部門裁定),對裁定仍有異議,按第30條約定的方法解決。

八、竣工與結算

第27條竣工驗收。工程具備竣工驗收條件,乙方按國家工程竣工有關規定,向甲方代表提供完整竣工資料和竣工驗收報告。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日期和份數向甲方提交竣工圖。甲方代表收到竣工驗收報告后,在協議條款約定時間內組織有關部門驗收,并在驗收后5天內給予批準或提

出修改意見。乙方按要求修改,并承擔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費用。

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送交的竣工驗收報告后10天內無正當理由不組織驗收,或驗收后5天內不予批準且不能提出修改意見,可視為竣工驗收報告已被批準,即可辦理結算手續。

竣工日期為乙方送交竣工驗收報告的日期,需修改后才能達到竣工要求的,應為乙方修改后提請甲方驗收的日期。

甲方不能按協議條款約定日期組織驗收,應從約定期限最后一天的次日起承擔工程保管費用。

因特殊原因,部份單位工程和部位須甩項竣工時,雙方訂立甩項竣工協議,明確各方責任。

第28條竣工結算??⒐蟾媾鷾屎螅曳綉磭矣嘘P規定和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方式向甲方代表提出結算報告,辦理竣工結算。甲方代表收到結算報告后應及時給予批準或提出修改意見,在協議條款約定時間內將撥款通知送經辦銀行,并將副本送乙方。銀行審核后向乙方支付

工程款。乙方收到工程款后15天內將竣工工程交付甲方。

由于甲方違反有關規定和約定,經辦銀行不能支付工程款,乙方可留置部分或全部工程,并予以妥善保護,由甲方承擔保護費用。

甲方無正當理由收到竣工報告后30天內不辦理結算,從第31天起按施工企業向銀行計劃外貸款的利率支付拖欠工程款的利息,并承擔違約責任。

第29條保修。乙方按國家有關規定和協議條款約定的保修項目、內容、范圍、期限及保修金額和支付辦法,進行保修并支付保修金。

保修期從甲方代表在最終驗收記錄上簽字之日算起。分單項驗收的工程,按單項工程分別計算保修期。

保修期間,乙方應在接到修理通知之日后10天內派人修理,否則,甲方可委托其它單位或人員修理。因乙方原因造成返修的費用,甲方在保修金內扣除,不足部份,由乙方交付。因乙方之外原因造成返修的經濟支出,由甲方承擔。

采取按合同價款一定比率,在甲方應付乙方工程款內預留保修金辦法的,甲方應在保修期滿后20天內結算,將剩余保修金和按協議條款約定利率計算的利息一起退還乙方,不足部份由乙方交付。

九、爭議、違約和索賠

第30條爭議。甲乙雙方因合同發生爭議,要求調解、仲裁、的,可按協議條款的約定,采用以下一種或幾種方式解決:

1.向協議條款約定的單位或人員要求調解;

2.向有管轄權的仲裁機關申請仲裁;

3.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

發生爭議后,除出現下列情況的,雙方都應繼續履行合同,保持施工連續,保護好已完工程:

1.合同確已無法履行;

2.雙方協議停止施工;

3.調解要求停止施工,且為雙方接受;

4.仲裁機關要求停止施工;

5.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第31條違約。甲方代表不能及時給出必要指令、確認、批準,不按合同約定履行自己的各項義務、支付款項及發生其它使合同無法履行的行為,應承擔違約責任(包括支付因其違約導致乙方增加的經濟支出和從應支付之日起計算的應支付款項的利息等),相應順延工期;按協議條

款約定支付違約金和賠償因其違約給乙方造成的窩工等損失。

乙方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施工質量達不到設計和規范的要求,或發生其它使合同無法履行的行為,甲方代表可通知乙方,按協議條款約定支付違約金,賠償因其違約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除非雙方協議將合同終止,或因一方違約使合同無法履行,違約方承擔上述違約責任后仍應繼續履行合同。

因一方違約使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欲中止或解除全部合同,應提前10天通知違約方后,方可中止或解除合同,由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

第32條索賠。甲方未能按合同約定支付各種費用、順延工期、賠償損失,乙方可按以下規定向甲方索賠:

1.有正當索賠理由,且有索賠事件發生時的有關證據;

2.索賠事件發生后20天內,向甲方發出要求索賠的通知;

3.甲方在接到索賠通知后10天內給予批準,或要求乙方進一步補充索賠理由和證據,甲方在10天內未予答復,應視為該項索賠已經批準。

十、其它

第33條安全施工。乙方按有關規定,采取嚴格的安全防護措施,承擔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非乙方責任造成的傷亡事故,由責任方承擔責任和有關費用。

發生重大傷亡事故,乙方應按有關規定立即上報有關部門并通知甲方代表。同時按政府有關部門要求處理。甲方為搶救提供必要條件。發生的費用由事故責任方承擔。

乙方在動力設備、高電壓線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車間、易燃易爆地段以及臨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前,應向甲方代表提出安全保護措施,經甲方代表批準后實施。由甲方承擔防護措施費用。

在有毒有害環境中施工,甲方應按有關規定提供相應的防護措施,并承擔有關的經濟支出。

第34條專利技術、特殊工藝和合理化建議。甲方要求采用專利技術和特殊工藝,須負責辦理相應的申報、審批手續,承擔申報、試驗等費用。乙方按甲方要求使用,并負責試驗等有關工作。乙方提出使用專利技術和特殊工藝,報甲方代表批準后按以上約定辦理。

乙方提出合理化建議涉及到對圖紙、設計和施工組織設計的更改及對原定材料、設備的換用,必須經甲方代表批準。

以上發生的費用和獲得的收益,雙方按協議分攤或分享。

第35條地下障礙和文物。乙方在施工中發現文物、古墓、古建筑基礎和結構、化石、錢幣等有考古、地質研究等價值的物品或其它影響施工的地下障礙物時,應在4小時內通知甲方代表,并報告有關管理部門和采取有效保護措施。甲方代表應在收到通知后12小時內對乙方采取的

措施給予批準或提出處理意見。甲方承擔保護措施的費用,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第36條工程分包。乙方可按投標書和協議條款約定分包部分工程。

乙方與分包單位簽訂分包合同后,將副本送甲方代表。分包合同與本合同發生抵觸,以本合同為準。

分包合同不能解除乙方任何義務與責任。乙方應在分包場地派駐相應監督管理人員,保證合同的履行。分包單位的任何違約或疏忽,均視為乙方的違約或疏忽。

施工建設合同范文4

建設工程是個很重要的項目,那么工程施工合同怎么寫呢?下面是小編給大家帶來的2020年新建設工程施工合同范文,希望大家喜歡!

發包人(全稱):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全稱):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有關法律規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工程施工及有關事項協商一致,共同達成如下協議: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立項批準文號:__________________。

4.資金來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工程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群體工程應附《承包人承攬工程項目一覽表》(附件1)。

6.工程承包范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合同工期

計劃開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計劃竣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工期總日歷天數:_________天。工期總日歷天數與根據前述計劃開竣工日期計算的工期天數不一致的,以工期總日歷天數為準。

三、質量標準

工程質量符合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標準。

四、簽約合同價與合同價格形式

1.簽約合同價為:

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元);

其中:

(1)安全文明施工費:

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元);

(2)材料和工程設備暫估價金額:

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元);

(3)專業工程暫估價金額:

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元);

(4)暫列金額:

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元);

2.合同價格形式:__________________。

五、項目經理

承包人項目經理:__________________。

六、合同文件構成

本協議書與下列文件一起構成合同文件:

(1)中標通知書(如果有);

(2)投標函及其附錄(如果有);

(3)專用合同條款及其附件;

(4)通用合同條款;

(5)技術標準和要求;

(6)圖紙;

(7)已標價工程量清單或預算書;

(8)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同訂立及履行過程中形成的與合同有關的文件均構成合同文件組成部分。

上述各項合同文件包括合同當事人就該項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補充和修改,屬于同一類內容的文件,應以最新簽署的為準。專用合同條款及其附件須經合同當事人簽字或蓋章。

七、承諾

1.發包人承諾按照法律規定履行項目審批手續、籌集工程建設資金并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價款。

2.承包人承諾按照法律規定及合同約定組織完成工程施工,確保工程質量和安全,不進行轉包及違法分包,并在缺陷責任期及保修期內承擔相應的工程維修責任。

3.發包人和承包人通過招投標形式簽訂合同的,雙方理解并承諾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簽訂與合同實質性內容相背離的協議。

八、詞語含義

本協議書中詞語含義與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條款中賦予的含義相同。

九、簽訂時間

本合同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簽訂。

十、簽訂地點

本合同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簽訂。

十一、補充協議

合同未盡事宜,合同當事人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是合同的組成部分。

十二、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_________生效。

十三、合同份數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發包人執_________份,承包人執_________份。

發包人:_________________(公章) 承包人:_______________(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簽字) ______________________(簽字)

組織機構代碼:________________ 組織機構代碼: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

電 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 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 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 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

施工建設合同范文5

關鍵詞:建設工程 合同談判簽訂合同

由于建設工程規模大、金額高、履行時間長、涉及面廣,合同條款如果不夠完備嚴密,會給今后合同履行及結算工作帶來很大困難。因此,發包人通常在發出中標通知后會與承包人進行正式的合同談判,最終敲定合同條款后再簽訂合同。合同談判對雙方都很重要,為維護自己的合法利益,要做好合同談判,應注意以下幾個方面的問題:

一、合同談判的目的

1、發包人的談判目的。

(1)通過談判進一步確信承包人在技術、經驗以及人力、物力資源和管理能力等方面確有實力,能圓滿實施承包合同所規定的工作。

(2)完善合同條款。招標文件中往往存在缺陷和漏洞,如工程范圍含糊不清;合同條款較抽象,可操作性不強;合同中出現錯誤、矛盾等。為保證工程順利實施,必須通過合同談判完善合同條款。

(3) 討論并共同確定某些局部變更,包括設計的局部變更,技術條件或合同條件的變更等??赡芟氩捎弥袠顺邪说慕ㄗh方案,或發包人有意改變一些商務和技術條款,這樣可能導致合同價格、質量標準和工期的變動,為此有必要與承包人通過談判達成一致。

(4)將過去雙方業已達成的協議進一步確認和具體化。

2、承包人的談判目的。

承包人在投標階段由于市場競爭激烈,對招標時提出的苛刻條件只能被動應付,或運用投標技巧伏筆于投標報價中。進入合同談判階段,由于被動地位有所改變,承包人往往利用這一機會與發包人討價還價,力爭改善自己的不利處境,以維護自己的合法利益。

(1)澄清標書中某些含糊不清的條款,并說明自己對該條款的理解和自己的報價基礎,力爭使發包人接受對自己有利的解釋并予以確認。

(2) 爭取改善合同條件,謀求公正合理的權益,使承包人的權利與義務達到平衡。

(3) 對項目實施中可能遇到的操作性問題提出要求,力爭將其寫入合同條款,避免或減少今后實施中的風險。

(4)利用發包人的某些變更需求進行討價還價,爭取更為有利的合同價格。

從雙方的目的來看既一致又有矛盾。雙方都明白,一旦簽訂了合同,對雙方都構成了事實上的法律約束。因此,雙方在談判的過程中都很慎重,都不希望輕易使談判失敗,都希望談判成功。因此,雙方既斗爭又相互妥協。

招標文件是雙方合同談判的基礎,任何一方均有理由拒絕另一方提出的超出原招標條件的要求。承包人在合同談判中主要目的應是在一定條件下盡可能改善合同條件,防止產生意外損失,而不能寄希望于通過合同談判解決所有問題。

二、合同談判的準備

鑒于合同談判的重要性,發包人和承包人都要做好合同談判的各項準備工作。這里從承包人角度簡要講述合同談判的準備。

1、組建談判小組。談判小組應由參加了該項目投標文件編制的技術人員、商務人員,以及熟悉建設工程合同條款的企業法律顧問等人員組成。

小組負責人即首席談判代表是決定合同談判能否成功的關鍵人物,應認真選定。該負責人應具有合同談判經驗,良好的協調能力和社交經驗,具有一定的口才以及良好的心理素質和執著的性格,了解業務,熟悉合同文本。

2、事先了解談判對手。不同的發包人由于背景不同,價值觀念不同,思維方式不同,在談判中采取的方法也不盡相同。事先了解這些背景情況和對方的習慣做法等,對取得較好的談判結果是有利的。

3、做好合同評審。在合同談判之前,承包人應認真研究招標文件,審查合同條款, 談判時才會有針對性和側重點。

4、認真準備提交的文件。一般情況下,如果發包人首先提出了談判要點,承包人應就此準備一份書面材料進行答復。

5、談判的心理準備。除上述實質性準備外,對合同談判還要有足夠的心理準備,尤其是對于缺乏經驗的談判者。

(1)合同談判是一個艱苦的過程,不會是一帆風順的。對此一定要有充分的心理準備。

(2)樹立談判勇氣,敢于談判。既然是談判,就要是對等的,自己要按照“有理、有利、有節”的原則,通過解釋自己的理由,說服談判對手,不能企圖強壓對手;反之,當對方采取強壓方式時候,又要敢于拒絕,婉言提醒對方,按公平合理原則辦事。

(3)怕談判失敗而失去簽約機會的想法是不必要的。應當看到,發包人只有當他認為無論在價格上還是在其他方面這個投標人是比較理想的,他才會確定授標并進行合同談判的,因此這一點承包人應該是處于有利地位的。一般來說,發包人的談判代表并不愿意使談判真正陷入僵局或失敗,因為談判一旦失敗,發包人也會浪費時間和金錢而造成被動。

三、合同談判的主要內容

1、工作范圍

承包人所承擔的工作范圍,包括施工,材料和設備供應等。工作范圍是制定合同價格的基礎,因此工作范圍是合同談判中一項極其重要的問題。招標文件中往往有一些不夠明確的條款,如施工界面劃分不細,材料設備供應范圍、規格、型號、質量要求表達不清等條款,因工作范圍和內容規定不明確,承包人可能發生報價漏項、少算工程量等問題,故有必要通過談判進一步明確工作范圍,進而通過談判進行合同價格調整,避免在實施過程中產生糾紛。

2、權利和責任

合同應公平合理地分配雙方的責任和權益,責權利應平衡。因此,對合同條款中規定的某些發包人權利,應提出對該項權力的制約,或發包人不當使用該權利應承擔什么責任,避免發包人濫用權利對承包人產生不利影響。例如合同中規定“發包人有權將承包人工作范圍內的全部或部分工程交由第三方完成”條款,應補充為“當承包人無法滿足合同規定的施工要求時,發包人有權將承包人工作范圍內的全部或部分工程交由第三方完成”。

3、工期

合同在規定承包人必須按期竣工的同時,對發包人應當提供什么條件,承擔什么義務,如圖紙、設備的到位時間,以及因發包人原因而不能按期竣工時發包人應承擔什么責任等,也應通過談判在合同中進行明確。

4、工程質量

主要對工程檢驗、驗收程序及期限,材料設備的標準及驗收程序,工程質量瑕疵責任的承擔方式,工程保修期限及保修責任等進行談判。

5、價格與付款

(1)合同價格

對于工期較長的建設工程,容易遭受貨幣貶值或通貨膨脹等很多因素的影響,可能給承包人造成較大損失。價格調整條款可以比較公正地解決這一承包人無法控制的風險損失。無論是單價合同還是總價合同,都可以確定價格調整條款,即是否調整以及如何調整等。可以說,合同計價方式以及價格調整方式直接影響著承包人的經濟利益。在建設工程實踐中,由于各種原因導致費用增加的幾率遠遠大于費用減少的幾率,有時最終會產生巨額的合同價格調整,因此承包人在合同談判階段務必對合同的價格調整條款予以充分的重視。

(2)工程款支付

承包人應盡量通過談判爭取適度額度的預付款,同時對預付款的支付時間及扣還方式盡量優化。進度款支付比例也要力爭提高,避免不合理的工程款支付造成承包人施工過程中墊付大量資金,也避免工程接近竣工了仍有大量工程款未支付現象。盡可能降低保留金額度,縮短保留金的退還時間。可協商以維修保函代替質量保證金,對于分批交工的工程,可分批退還保留金。

6、此外,在合同談判時,還必須注意合同中關于保險、擔保、變更、索賠及合同的解除等條款的約定是否公平合理。

四、談判技巧

合同談判和其他談判一樣是一種綜合藝術,需要經驗和講求技巧。談判中,既要注意自己的談判策略和技巧,也要時刻注意對方的動向。下面介紹一些簡單的常用談判技巧:

(1) 反復強調自己的優勢及特長使對方對自己建立信心。

(2) 在價格談判中根據對手的態度,心理狀態,自己的價位和對方的價格底牌等,采用多種方式,例如對等讓步、分項談判等,進行討價還價,在征得對方的讓步后,掌握火候,選擇適當價位或適當降價而成交。

(3) 在心理上削弱對方。從一開始就堅持不讓步,讓對方產生畏難心理,進而使對方放寬條件。

施工建設合同范文6

【關鍵詞】合同;進度管理;質量管理;成本控制

整個合同管理過程是一個動態的、不斷變化的過程。在施工過程中,承包商如何依據合同條款,轉化各種風險,最大限度地維護自己的權益,是一項較復雜、多學科的綜合技能。而事實上,許多承包商只注重工程的施工,而忽視合同管理在項目管理中的重要性。在施工過程中,承包商往往把合同放在一邊,在建設方的“領導”下進行工程的施工,不重視工程合同,到工程竣工結算時才發現合同管理中的許多遺漏,從而帶來了巨大的經濟損失。

1 合同對施工進度管理的影響

1.1 進度計劃

要求分包按照《施工組織設計》的總進度計劃編制每月(必要時每周)的施工進度計劃,并按計劃組織施工,確保施工進度滿足合同要求。因工地實際情況不能按計劃施工或因天氣不好不能施工需要調整施工進度時,分包單位應以“工程聯系單”等書面形式上報總包單位認可。

1.2 開工及延期開工

承包人應當按照協議書約定的開工日期開工。承包人不能按時開工,應當不遲于協議書約定的開工日期前7天,以書面形式向工程師提出延期開工的理由和要求。工程師應當在接到延期開工申請后的48小時內以書面形式答復承包人。工程師在接到延期開工申請后48小時內不答復,視為同意承包人要求,工期相應順延。工程師不同意延期要求或承包人未在規定時間內提出延期開工要求,工期不予順延。因發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協議書約定的開工日期開工,工程師應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推遲開工日期。發包人賠償承包人因延期開工造成的損失,并相應順延工期。

1.3 暫停施工

工程師認為確有必要暫停施工時,應當以書面形式要求承包人暫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時內提出書面處理意見。承包人應當按工程師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護已完工程。承包人實施工程師作出的處理意見后,可以書面形式提出復工要求,工程師應當在48小時內給予答復。工程師未能在規定時間內提出處理憊見,或收到承包人復工要求后48小時內未予答復,承包人可自行復工。因發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發包人承擔所發生的追加合同價款,賠償承包人由此造成的損失,相應順延工期;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承包人承擔發生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

2 合同對的施工質量管理的影響

2.1 工程質量

工程質量應當達到協議書約定的質量標準,質量標準的評定以國家或行業的質量檢驗評定標準為依據。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質量達不到約定的質量標準,承包人承擔違約責任。雙方對工程質量有爭議,由雙方同意的工程質量檢測機構鑒定,所需費用及因此造成的損失,由責任方承擔。雙方均有貴任,由雙方根據其責任分別承擔。

2.2 對施工工序質量的監督檢查

總包單位的質檢人員應對工程施工中的工序質量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監督檢查,主要檢查施工工序是否按圖施工、是否滿足經審批的分包工程《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要求,施工工序質量是否滿足現行標準和法律法規要求;對重要的關鍵工序,如樁基礎和混凝土澆灌過程等,總包單位還應派人進行全過程的監控。對需要隱蔽的部位,在隱蔽前總包單位的質檢人員應參與隱蔽驗收,并督促分包單位及時辦理驗收簽證手續。

材料、半成品、設備的質量是工程質量的基礎,其質量不符合要求或選用不當,會直接影響工程質量甚至造成質量事故。所以,要求選擇信譽良好可靠的供應商,選用有產品合格證、社會信譽好的產品,對國家有要求復檢的,應進行見證取樣送檢。

2.3 工程竣工驗收

分包工程完工后,總包單位應對分包工程實物質量和技術資料進行檢查驗收。

當分包單位完成分包合同規定的全部內容后,總包單位應要求其進行自檢,自檢合格后,填寫《工程竣工報告》,上報總包單位。由他們組織對分包工程實物質量檢查驗收,同時應檢查是否按圖施工、是否滿足經審批的分包工程《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要求等。對驗收中發現的問題,及時整改,直到復檢合格。按有關規范要求和工程所在地檔案館要求的內容整理分包工程技術資料、竣工資料和檔案,并移交給總包單位。總包單位技術人員應對其進行審查、核對,若發現技術資料不全或不真實的,應要求分包單位補充齊全或按真實情況填寫。

2.4 重新檢驗

無論工程師是否進行驗收,當其要求對已經隱蔽的工程重新檢驗時,承包人應按要求進行剝離或開孔,并在檢驗后重新班蓋或修復。檢驗合格,發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全部追加合同價款,賠償承包人損失,并相應順延工期。檢驗不合格,承包人承擔發生的全部費用,工期不予順延。

3 合同對施工成本的影響

3.1 施工成本

合同施工成本控制標準是以施工承包合同中的施工成本作為項目實際施工成本的控制標準。由于控制標準以合同為基礎,適用性較強,在很多項目管理中被使用。合同價作為限制成本價的依據,基本按工序進行分解,以工序單價為各施工隊和部門的承包指標。這種方法將施工成本控制在一個“封閉”的范圍內,迫使各核算主體都自覺地采取適當的手段降低單位施工成本。但由于市場惡性競爭或施工企業投標中熟練使用一些技巧(如不平衡報價),使整個合同中或某些單價的施工成本低于施工企業相應的實際施工成本,造成核算主體在施工和管理方面雖然付出極大的努力,可承包指標卻是一個無法降到的目標。這種情況下合同施工成本作為標準發揮的作用將極其有限。為此,施工企業在中標后即對施工承包合同進行綜合評價和單價平衡,以調整后的可行價作為實際施工成本控制的標準。

3.2 預算定額

預算定額控制標準是代表國家或地方政府頒布實施的統一預算定額作為項目實際施工成本的控制標準。由于它反映的是本行業的平均水平,即使施工企業在投標和項目管理時對其做出一定調整,也不能準確地反映具體單位的施工技術和管理水平。一般來講,市場競爭價大大低于預算定額編制價,按照預算定額水平作為標準進行施工成本控制的實際意義并不大。預算定額是國家對工程造價合理與否判斷的重要依據,一些施工企業在預算定額的基礎上予以調整,以調整后的實物消耗量作為控制標準。在一定程度上工程造價管理體制的客觀情況,隨著我國工程造價管理體制的不斷發展。

3.3 企業實物消耗

企業實物消耗控制標準是以施工企業自身的施工技術和管理水平編制出的實物量消耗定額作為項目實際施工成本的控制標準。企業中標后,根據工程的實際情況和企業實物量定額對合同價進行調整,并以此標準對項目總的盈虧情況和單價盈虧情況予以評價。

3.4 編制適用的使用定額

以定額來進行成本控制,是工程造價管理體制和投標市場競爭對施工企業的客觀要求。企業實物量消耗定額是企業定額的最重要組成部分,它是企業在自身的水平上充分考慮了人的積極因素,在施工強度、質量以及人工、材料、施工機械等方面規定所能達到的標準。編制先進而又可行的工時(工日)、材料單位耗量、臺時(臺班)等項消耗定額,是成本計劃,考核、分析施工消耗水平的重要依據。才能據以審核各項消耗是否合理,是否節約,借以控制不必要的施工消耗。

總之,合同工作已成為工程項目管理的主要內容,做好合同管理將對工程項目管理的成功和取得較好的社會和經濟效益起到事半功倍的作用。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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