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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風險論文范文1
稅務風險評估可以從稅務風險發生的可能性和影響程度兩個方面進行。稅務風險發生的可能性是指某一稅務風險導致企業損失的可能性,而影響程度則是指稅務風險的發生將給企業帶來多大的損失。發生損失的可能性越大,稅務風險就越高??梢杂酶怕驶蛘哳l率來衡量稅務風險發生的可能性,即是否經常給企業造成損失。例如:某項銷售業務導致企業在一年內被稅務機關處罰的概率為20%,就可以認為這項銷售業務每五年就會造成一次損失。影響程度是指發生的損失有多大,以及稅務風險的嚴重性。COSO報告中指出,管理者對發生可能性低且潛在影響小的風險一般毋庸多慮,而對發生的可能性高且潛在影響重大的稅務風險則需要相當關注,介于這兩種極端情況之間的則一般需要仔細判斷。因此,對企業來說,一項損失不大但是經常發生的稅務風險,比一項損失較大但不經常發生的稅務風險具有更大的威脅性。最大的稅務風險是那種經常發生并且損失巨大的稅務風險,即發生概率最高同時影響程度也最大的稅務風險。
參照COSO對企業風險評估的要求,企業可以采用定性和定量相結合的辦法來評估稅務風險。根據各種稅務風險發生的可能性及其影響程度的評估,將已經識別出來的稅務風險進行排序,從而為確定重點和優先控制的稅務風險提供依據。需要注意的是,不論是采用定性方法還是定量方法,其本身都有一定的適用范圍,有些稅務風險評估能夠采用定量的方法,有些稅務風險評估則只能采用定性的方法。因此,比較現實的做法是在進行稅務風險評估過程中,將定性和定量的方法相結合。另外,企業在進行稅務風險評估時,應當由稅務風險管理員或財務部門委派專人,組成稅務風險專業評估團隊,按照嚴格規范的程序進行評估,以確保稅務風險評估結果的準確性。
(一)定性評估法
定性評估是指直接對某種稅務風險發生可能性的高低以及可能造成損失程度的大小進行文字描述,是一種比較簡單實用的風險評估方法。一般來說,這種方法用于評估無法或不要求量化的稅務風險。當對某種稅務風險進行評估時,由于所需的數據無法取得、數據不充分或者獲取和評估數據的成本效益性比較低,企業可以采用定性評估的方法。用此種方法評估的稅務風險通常是企業外部的稅務風險,包括稅法變化、稅收征管帶來的稅收風險。較為常用的定性評估方法有小組討論、專家咨詢、問卷調查以及標桿評估等,這里重點介紹小組討論和問卷調查兩種方法。定性評估一般是用文字進行描述,對稅務風險發生可能性的評估結果一般有“不太可能”、“略有可能”、“比較可能”、“非??赡堋?、“幾乎確定的”等情況。對稅務風險可能產生影響的評估結果等級,可以按照稅務風險的性質劃分為“不重要”、“次要”、“中等”、“嚴重”、“很嚴重”。定性評估法的質量,主要取決于參與稅務風險評估者的知識、判斷能力、對潛在稅務風險的了解程度以及對企業生產經營流程的熟悉程度等。
1.小組討論
小組討論可以集合管理層、普通員工和行業稅務專家的知識和經驗。一般來說,小組討論由稅務風險管理員或財務部門負責人發起,針對某項業務所涉及的稅務風險來組織小組討論。小組討論可以集中利用每個參與人員的知識和經驗來評估潛在的稅務風險。
2.問卷調查
調查問卷是一種定性評估的數據收集手段,是針對某一具體事項提出參與者需要考慮的一系列問題,并通過對這些問題的評估,確定稅務風險發生的可能性及嚴重程度。問題取決于目的,在調查過程中,可以采用自由回答式或限制式的問題。將需要回答的問題打印在問卷上或編制成書面的問題表格,由調查對象進行填寫,最后收回問卷,整理并進行評估,從而得出調查結論。按照調查對象,可以分為內部調查、外部調查,內部調查通常屬于廣泛的調查,需要收集企業內部所有相關人員對調查問題的反饋信息。外部調查則是針對特定目標的調查,調查對象可能是一個或少數幾個人,主要用于對特定的消費者、供應商或其他外部團體進行調查。通過上述兩種方法對稅務風險進行定性評估,參照表3、表4,得出每一項需要進行定性分析評估稅務風險的最終結論,并進行排序(如表5所示),為制訂此類稅務風險的應對策略提供依據。
(二)定量評估法
定量評估是指用數量方法描述稅務風險發生可能性的高低以及造成損失程度的大小,大多數評估建立在數學模型的基礎上。定量評估中對稅務風險發生的可能性用概率來表示,而對造成損失程度的大小則用損失金額來衡量。一般來說,如果可以獲取充分的信息及數據來估計稅務風險的可能性或造成的損失,并且具備成本效益性時,就可以采用定量評估的方法。定量評估通常具有更高的精確度,因此往往應用于比較和選擇風險的活動中,也可作為定性評估的有效補充。用此種方法評估的稅務風險通常是企業內部稅務風險,包括交易與行為、財務核算產生的稅務風險。比較常用的定量評估的方法主要有AHP層次評估法、稅務風險指標法、計算機模擬(蒙特卡羅方法)、成本—效益評估法等。在進行稅務風險定量評估時,首先要制訂各種稅務風險的度量單位以及度量模型,并通過測試確保定量評估模型的假設前提、數據來源、各項參數和評估程序的準確性、合理性。同時,要根據實際經營環境的變化,定期對定量評估模型的假設前提及參數進行修改和完善,并將實際效果與定量評估模型的估算結果進行比對,據此對有關模型進行調整和改進。本文以蒙特卡羅方法為例來說明如何進行定量評估。
蒙特卡羅方法是一種以概率和統計理論方法為基礎的隨機模擬數學方法,將所要求解的問題與一定的概率模型相聯系,并利用電子計算機來進行統計抽樣或模擬,以此求得問題的近似解。具體操作步驟如下:第一步,收集歷史相關數據,分析需要進行量化評估的稅務風險,確定稅務風險變量,并明確度量單位。第二步,利用合適的建模方法,建立描述該稅務風險變量變化的概率模型,并將標準化的數據代入模型,生成稅務風險變量初步的概率分布結果。第三步,對稅務風險變量初步的概率分布結果進行評估,并驗證模型的正確性,同時進行修正。第四步,利用該模型進行稅務風險評估。應用蒙特卡羅方法可以直接對每一個稅務風險因素的不確定性進行處理,但是要求每一個稅務風險因素必須是獨立的。因此這種方法的計算量通常很大,需要借助計算機來完成。下面通過一個簡單的實例說明該稅務風險評估模型的應用。
稅務風險論文范文2
關鍵詞:集團公司、稅務風險、防范、控制
一、前言
稅務風險是每個企業在經營過程中都必然需要面對的,無論公司規模如何、從事何種行業,其經營過程中都會面臨稅務風險。而集團公司由于其規模較大,分支機構較多,有時候甚至跨多個地域和行業從事經營活動,因此其稅務風險的來源就更為復雜。并且由于集團公司在財務體系上的聯系性,一旦某一分支機構發生稅務問題,就會波及整個集團,從而帶來巨大的經濟損失和名譽損失等。因此,做好集團公司的稅務風險防控工作就顯得十分必要和迫切。本文將針對集團公司稅務風險現狀展開風險,以期能夠對集團企業的稅務風險規避和控制工作有所裨益。
二、集團公司稅務風險成因分析
所謂稅務風險,通常包括兩個方面的內容。一方面,企業納稅行為不符合相關法律法規規定,應納稅而未納稅或者少納稅。這種情況通常會面臨補稅、罰款、加收滯納金、刑罰處罰以及聲譽損害等風險。另一方面,企業在進行稅收籌劃時,沒有充分利用相關優惠政策,而導致企業多繳稅款,從而增加了企業的稅收負擔。對于集團企業來講,其中第一種情況是企業必須要避免的,而后一種情況則可以通過采取一系列措施進行有效防控,而要采取有針對性的防范和控制措施,必須首先明確當前集團公司稅務風險的成因,以便對癥下藥,做到有的放矢。從稅務風險的成因來看,大體分為內部原因和外部原因兩個方面,而內外部原因又是由多種要素綜合構成的。
1、集團公司稅務風險的內部原因
(1)缺乏系統有效的管理制度
目前,我國大型集團公司普遍缺乏完整的內部管理制度。一套系統的管理制度,應涉及企業內部各個方面的問題,對于集團公司而已,由于其由多個分支機構組成,其各部分能否良好的運轉,主要在于制度控制??梢哉f,企業制度的完整性和有效性在很大程度上決定了企業防范稅務風險的能力。但是,從目前情況來看,我國大多數集團公司,特別是有些上市公司在管理體系上存在很大的問題,普遍缺乏完整的稅務風險防控系統,一旦集團公司中的某一個部門活環節出現稅務風險,整個集團都將面臨巨大的經濟風險,并可能由此陷入信譽危機,影響其在證券市場上的形象,而企業帶來難以彌補的重大損失。
(2)人員素質難以滿足風險防控要求
目前,大多數集團公司都設置了風險控制崗,有些還設置了專人對涉稅風險進行評估和預測。但是,由于從體系上對稅務風險的認知存在偏差,很多稅務風險評估人員對稅收和相關財務法規缺乏深入理解,在具體流程的操作上也缺乏規范性,很多工作都是做表面功夫,難以從根本上防控住稅務風險。
2、集團公司稅務風險的外部原因
(1)國家政策調整引發稅務風險
由于我們目前尚處于經濟轉型期,在政策上相對缺乏穩定性,稅收政策調整十分頻繁。稅收作為國家宏觀調控的重要手段,總是隨著國內外經濟環境的變化而作出相應調整,而稅收政策的調整將給企業帶來潛在的稅務風險。一旦企業稅務人員沒有及時掌握稅收政策變動情況,極易在運用中發生偏差,從而給企業帶來稅務風險。
(2)稅法與其他法律之間存在沖突
我國目前有海關、財政、國稅、地稅等多個稅務執法主體,彼此之間在執法上存在很多重疊和沖突之處。如在收入確認上,稅收、會計準則和合同法三者的分別有不同的規定。按照不同的標準來進行核算,納稅義務的發生時間、當期納稅金額等指標都會有所不同。企業一旦遇到這類問題,如果不能及時做出正確的涉稅業務調整,極易違反某一法規的規定,從而引發稅務風險。
三、集團公司稅收風險防控的基本思路
1、規范稅務風險評估流程
對于集團公司而言,稅務風險防控的關鍵在于對風險的識別和分析,評估過程的有效性直接影響到最終的風險控制效果。因此,集團公司稅務風險防控應密切做好流程管理,對集團內部的各涉稅環節和具體事項進行嚴格準確的評估,充分利用各類定性定量分析方法,力求全面、系統的掌握稅務風險的動態發展情況,提高企業風險評估水平。
2、完善稅務風險管理制度
首先,應在現有制度基礎上,細化和強化與稅務風險相關的制度和規范,以便使得企業內部相關人員有章可循。其次,要提高風險管理制度的執行力度,落實各項權利和責任,實現對稅務風險的全過程控制。
3、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
前文我們已經分析過,稅務風險防控涉及企業內外部多種因素,因此要進行有效的風險防控,必須獲取大量的相關信息,這里就有必要引入先進的信息技術手段來獲取相關信息。通過計算機系統和網絡技術,能夠大大提高風險控制人員收集各類信息的效率和效果,從而提高風險評估的準確性,更有效的防范和控制稅務風險。
4、強化對稅務風險的監督
稅務風險防范的另一個關鍵在于有效的監督。由于稅務風險具有較大的不確定性,其很難被充分預計到,風險控制部門的工作難免會遺漏一些要素,這就需要有效的監督機制來跟進。具體到實踐中,可以在企業內部建立定期檢查制度,對稅務風險防控體系的各個環節進行密切監控,以便更有效的防范和控制稅務風險。
四、集團企業稅收防控的對策和措施
1、提高集團公司稅務風險評估水平
首先,要立足企業內外部環境,對各類影響要素進行準確細致的評估,以便有效的識別各類潛在風險,確保企業經營過程的安全性。其次,企業在某些特殊經營區間內,要有針對性的進行稅務風險評估,如企業在新領域進行發展的時候,應就該領域所處的經濟環境和其所涉及的政策環境進行綜合分析,以便明晰企業在這一發展過程中所可能遇到的稅務風險,并對這些風險的影響因素進行分析,從而妥善的規避稅務風險,確保企業經營活動的穩定性。再次,企業在進行稅務風險評估的過程中,應多層次全方位的對風險要素進行評估。如企業高級管理人員要從企業所處的政策稅收環境、行業競爭情況等方面入手,提取宏觀和戰略層面上的稅務風險影響要素。而企業基層負責人則應從具體的工作流程和業務方面來識別和評估稅務風險。通過這種多層次的風險評估和識別方法,能夠使企業最大限度的獲取相關風險信息,以便從整體上提高自身的風險防控能力。此外,對于集團公司的重大戰略規劃、經營決策和項目施行,相關部門應同步跟蹤防控風險。企業管理層、財務部門以及專門的風險管理機構要同時做好對重大事項的動態實時監控、以便及時發現問題,并提出有針對性的建議,避免企業在重大決策上的失誤,避免企業遭受重大經濟和名譽損失。
2、建立健全稅務風險預警制度
對于集團公司而言,稅務風險一旦轉行為現實危機,往往會給企業帶來經濟損失、名譽損失、股價下跌等嚴重影響,因此,有必要在集團內部建立一整套風險預警制度。企業財務部門和各個分支機構的相關涉稅部門應定期根據自身業務情況指定相應的風險預警報告,以便集團公司能夠全面掌握自身目前面臨的稅務風險,并從整體戰略和決策上及時的規避和化解重大稅務風險,以維護集團運營的穩定性。在預警報告的時間上,可以根據整體經濟環境和政策環境予以區別,在政策變動較大的時期,可以一個月或者每季度出具相關的預警報告,而在政策和經濟環境相對穩定的時期,則可以每季度或半年出具一次預警報告。在有重大經濟環境變化或重大政策出臺的情況下,各個機構和部門要有針對性的就該事件或政策變動做出相關風險預期。通過建立一套完整系統的風險預警制度,能夠使企業對現有經營狀況和未來可能遇到的風險做出充分的準備,以便及時作出有效的稅務風險管理和控制決策,降低集團公司的稅務風險。
3、完善稅務風險應急措施
由于稅負風險的不確定性客觀存在且無法消除,因此完備的風險控制制度和先進的控制手段無法從根本上防范和控制集團公司的稅務風險。一旦企業遭遇稅務風險,最為需要的還是一些切實可行的應急措施。因此,集團公司有必要針對稅務風險的特性和可能帶來的影響,制定出一些具體的應急措施。如某次稅務檢查發現企業因會計核算失誤造成偷稅事實,企業就不得繳納罰款和滯納金,而如果偷稅事實本身較為嚴重,已經達到了需承擔刑事責任的程度,企業就有必要采用公關手段說服稅務機關相信企業偷稅行為是處于過失,而非主觀故意,從而降低企業的商譽損失,保全其聲譽和維持其股票在證券市場上的相對穩定。
4、借助專業機構進行稅務籌劃和風險管理
由于集團企業在人員專業素質上有所欠缺,因此很難做出較高水平的稅務籌劃計劃和相關風險管理方案。針對這一問題,集團公司可以更多的借助一些專業的稅務籌劃機構。專業稅務機構的從業人員不但具有更高的專業水平,而且對法律法規有更深刻的了解,借助他們來進行稅務籌劃可以有效的提高企業納稅籌劃水平,減低企業所面臨的稅收風險。一方面,專業的稅收籌劃機構能夠作為外部監控人對企業稅務風險管理進行綜合全面的縫隙和評價,另一方面,專業稅收籌劃機構能夠行使企業內部審計部門的部分職責,更有針對性的、對企業涉稅事項進行監督,并在發現稅收風險后為企業提供及時有效的解決方案。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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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風險論文范文3
(一)認定機構要復核的風險
按照《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的規定,企業被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后,每年要向科技部門提交自查表;要向稅務局提交減免稅備案資料和研發費用加計扣除備案資料;每月要向統計局填報高新企業統計表。企業如果在提供資料前不仔細核對,同一財務指標如營收收入相互不一致或者故意提供虛假資料則可能被科技部門、稅務局、統計局要求進行情況說明。
(二)認定機構要復審的風險
企業獲得高新技術企業資格證書后每隔三年要接受高新復審,高新技術企業復審仍需要重新提交研發費用等各項資料,如果研發費用占管理費用比重的指標和毛利率指標不符合高新技術企業認定要求。高新技術企業資格證書將被取消,企業就不能享有稅收優惠政策。
(三)會計核算不規范的風險
1.不遵守會計準則。高新技術企業的稅務風險有相當一部分是由于收入費用核算不準確造成的。而收入費用核算不準確的原因主要是因為企業財務部門人員責任不強或者業務素質低。一些企業為了節約成本,廉價招聘不具備會計資格的人員擔任會計核算,以至于企業每次被稅務部門作為納稅檢查的重點對像。
2.研發費用占管理費用比重不合理。《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第九條規定,企業取得高新技術企業資格后,減免稅條件發生變化的,不能享受減免優惠,應按規定繳納企業所得稅?!镀髽I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九十三條規定,高新技術企業的條件包括研究開發費用占銷售收入的比例不低于規定比例。一些企業將屬于研發過程的部分費用歸集為制造費用,造成低估研發費用,一些企業將不屬于研發過程的部分費用歸集研發費用,這兩種方式都會造成研發費用占管理費用比重不合理,都有可能引起稅務機關的關注,一旦被認定不滿足高新技術企業條件的,則不能享受減免優惠。
3.毛利率不合理。高新技術產品毛利率一般較高,但是由于企業核算不準確使得處于成長期和繁榮期的企業的毛利率與同行相比偏低,而處于衰退期的企業的毛利率與同行相比偏高。所以企業要注意分析毛利率不合理的具體原因,以免引起稅務機關的高度關注,一旦被認定不滿足高新技術企業條件的,企業就不能享受減免優惠。
二、如何做好稅務風險防范管理
(一)加強后續管理
1.成立專門的企劃部門負責跟蹤落實高新認定的標準,保證每年都滿足認定條件;另外企劃部也要負責研發活動、研發費用制度化的跟蹤和落實。企業在日常管理中就按有關高新認定的要求做,以防患于未然。
2.在提交復核復審資料的前,企劃部應該仔細的比對往年的備案資料,除了有合理理由外企業不能隨意調整已經備案的資料,如果必須調整已經備案的資料,企業應在未進行備案的年度進行調整,保證復審提交的資料與往年備案的資料在數據上保持一致。企劃部在提交復核復審資料前要由財務主管審核,財務經理二次審核,財務總監最后把關。3.最后企劃部對提交的資料(如研發費需要合同、協議、成果報告、鑒定意見書)要建立臺帳進行專門的歸檔和保管。另外企劃部在工作中遇到了困難,應向公司領導溝通尋找解決問題的辦法,防止稅務風險的發生。
(二)加強內部審計與自查
企業要注重稅收風險管理的內部監督,要做好稅務、財務審計和稅務自查,為企業合理納稅提供保障,規避稅務風險。具體來說,在日常工作中,企業應該做好會計核算,定期對涉稅業務進行審計與自查,如果發現問題要立即查明原因并改正。對于在高新技術申報過程中,企業可聘請稅務專家來公司進行輔導培訓或申報,也可聘請精通稅務的專業律師長駐公司提供稅務咨詢或顧問服務。對于專題復審復核報告,企業可采用專項審計等方式,也可聘請專業稅務機構來指導稅務審計。
(三)建立業務能力過硬,責任心強的稅務人才隊伍
企業穩定和發展離不開人才,同樣稅務風險管理工作要做好也離不開專業人才。企業管理層要重視高素質的會計核算和稅務管理人才,因此企業要吸收和挽留高素質的會計核算和稅務管理人才,企業要給予他們優越的工作環境、好的激勵機制和及時的培訓機會,讓他們能感覺到作為企業的一員應該為企業創造出最大的價值。
(四)提高核算的準確性
稅務風險論文范文4
近年來,自治區地稅以風險管理為導向,以信息管稅為依托,以分類分級為基礎的稅收專業化征管新體系的建立,進一步明確了“征、管、評、查”各環節的工作職能,建立起納稅服務、風險監控、風險應對的稅源管理新格局??梢钥闯?,在新體系中,風險管理所擔當的角色十分重要,風險管理的好壞,直接影響到征管改革是否成功,影響到稅收任務的完成。稅收風險管理績效評價體系的建立,是風險管理規范高效運行的保證?;鶎佣悇站志腿绾谓⒍愂诊L險管理績效評價體系作初步的探討。
稅收風險管理是將現代風險管理理念引入稅收征管工作,最大限度地防范稅收流失,規避稅收執法風險,實施積極主動管理,最大限度地降低征收成本,創造穩定有序的征管環境,提升稅收征收管理質量和效率的稅收管理模式。而稅收風險管理績效評價體系則是按照稅源專業化管理要求,在風險管理的全過程,科學評價各單位各部門各工作環節的工作績效,對風險管理的制度建設和體系建設,起發揮引領和導向作用,是風險管理績效的保證。
一是稅源管理的需要。要把潛在的稅源轉化為稅收,在稅源風險識別源頭環節上,必須結合社會環境、經濟發展程度、經營者素質、企業效益等因素綜合評價確定稅源風險點。建立起有效的,與實際情況差別不大的風險識別模型是關鍵,風險模型建設的成效如何,針對性是否較強,風險識別的準確如何,均需要通過考核體系來評估,以便不斷進行優化和改進。二是風險管理的需要。風險管理是由“信息采集-信息核實-風險識別-風險應對-績效評價”等環節組成。風險管理工作本身,既是對征管質量的再次檢查,也是對稅收執法過程的重新評定。因此,風險管理自身的工作,必須納入監控之中,如果風險管理存在無計劃性、無目的性、無責任性,則風險管理就失去了其生存的基礎。稅收風險管理績效評價體系就是來保障風險管理的正常秩序的開展,使風險管理形成完整的閉合運行環鏈。三是納稅人遵從度的需要。促進提升納稅人遵從度,是風險管理的目標。通過風險管理的一整套工作流程,最終達到消除風險的目的,這種風險的消除,對于某一對象而言,是一次依法納稅的教育,是一次提高納稅意識的過程,可以說是一次性的,如果能達到同一問題而不再次發生,則對納稅人遵從度的提升起到了應有的成效。因此,風險管理的社會責任重大,必需要依靠稅收風險管理績效評價體系,來對風險管理工作進一步改進和督查。
風險管理的績效評價體系必須要符合其規律,符合風險管理的工作實際,適應風險管理的需要,貫穿于風險管理的全過程。風險計劃環節考評。此類考評的對象是風險計劃的制定、下發和落實,要對其內容的合理性、完整性和時效性進行考核,對未按要求的進行扣分。如:未及時編制年度風險計劃等的情況。風險識別環節考評。一是數據信息的準備?;A數據來源于大集中系統和第三方,基礎數據必須符合其固有的基本屬性,風險識別對此應提出標準和要求。二是模型建立。依照稅收政策和相關征收管理的規定,建立起規范的、可操作的、有針對性的數據模型,是風險識別的基礎和條件。風險等級排序及推送環節考評。風險監控部門首先要負責依據風險識別結果對稅源管理影響的大小,分別計算風險點的得分,按納稅人歸集風險積分,實行積分制排序。其次,對臨時突發性并有跡象表明可能產生重大稅收流失等問題的稅收風險點,及時調整相應風險指標的權重系數。排序結果確定后,不得隨意更改。第三,根據按戶綜合排序結果將納稅人風險等級分為高度風險、中度風險和低度風險三個等級。第四,按已確定的風險應對任務,及時將高等風險推送稽查部門、中等風險推送稅源管理機構、低等風險推送納稅服務部門,并明確應對期限及反饋要求。第五,及時收集風險應對的反饋結果,并對反饋結果進行初步分析,為風險應對復審工作提供依據,為監督、評價和考核提供依據。風險應對環節考評。高等風險的應對主體的各級稅務稽查部門,考評的重點是是否嚴格按照《稅務稽查工作規程》進行風險應對,并以稽查考核質量標準進行流程控制。中等風險應對的主體是稅源管理部門。其應對的主要方法是納稅評估,應按納稅評估的工作規范進行考評,重點考評評估過程的合規,時效性準確、應對指標是否達標、應對結果的成效等。低等風險的應對的主體是納稅服務部門,一般情況下的風險應對在日常的服務中完成,可以結合征管質量指標對其進行考評。風險應對復審環節考評。風險應對的復審是對應對的最后的監督和檢查。對應對的復審也有具體的標準和要求,如每年復審數量應不低于該級風險完成應對總量的1%,其中應對過程未發現問題的不低于3%等,這一系列的指標,是根據實際情況及時進行調整,是我們進行評價的抓手。
緊緊抓住風險管理績效評價核心。要緊緊抓住風險管理的核心風險點:一是抓住稅源管理風險點。二是抓住稅收執法風險點。嚴格控制風險管理績效評價過程。一是要完善風險管理績效評價方法,形成縱橫交錯、相互制約的績效評價體系。二是要評價到崗到人。以個人的風險管理績效推進單位的風險管理績效。三是要嚴格獎懲。風險管理績效評價結果要與榮譽相掛鉤,成為促進稅收工作的有力抓手。深入營造風險管理績效評價氛圍。一是在評價指標建立過程中,要充分聽取廣大干部的意見和建議,形成全體干部的共同奮斗目標,逐步形成習慣、養成氛圍,并長期堅持。二是要不斷適應新形勢、新任務的要求,進一步改進風險管理績效評價指標,完善風險管理績效評價措施,促進風險管理績效評價發揮更大作用。三是加大宣傳力度,特別是對納稅人的宣傳,幫助他們知曉稅源專業化改革的意義和風險管理中的做法,營造更為融洽的征納關系。
稅務風險論文范文5
[論文摘要]在我國的稅收實踐中,雖然納稅人是導致稅收流失最主要的方面,但由于征稅人方面的原因而導致的稅收流失也不客忽視。運用預期效用理論,對稅務人員的違規行為進行建模分析的結果表明,應加強對稅務人員的管理,以防止和減少因稅務人員的違規所導致的稅收流失。
稅收流失是指各類稅收行為主體,以違反現行稅法或違背現行稅法的立法精神的手段,導致實際征收入庫的稅收收入少于按照稅法規定的標準計算的應征稅收額的各種現象和行為。在我國的稅收實踐中,雖然納稅人是導致稅收流失最主要的原因,但由于征稅人方面的原因而導致的稅收流失也不容忽視。征稅人是相對于納稅人而言的,它是指代表國家行使征稅權的各級稅務機關以及稅務人員,本文所關注的是稅務人員的行為。
一、對一個簡單的稅務人員違規行為模型的簡要述評
在分析稅務人員違規行為對稅收流失的影響方面,我國已有學者在借鑒國外研究成果的基礎上建立了一個比較簡單的稅務人員違規的模型。該模型為(s+B)(1一P)+(s—M)P>S,其中:S表示稅務人員的薪金收入;B表示違規收益,即稅務人員由于違規行為所獲得的收益;M表示稅務人員違規行為被查獲后受到的處罰,包括罰金、行政處罰或刑事處罰等形式;P表示稅務人員違規被查獲的概率。該模型簡單給出了稅務人員違規的前提條件為B(1/p一1)>M,而制止稅務人員違規行為發生的前提條件則為B(1/p—1)<M。同時得出,稅務人員是否實施違規行為取決于違規收益、對違規行為的查獲概率和對違規行為的處罰程度。梁朋在《稅收流失經濟分析》的專著中對這一模型進行了更為詳細地探討,并對稅務人員違規如何導致稅收流失的機制在A-S模型的基礎上進行了分析。
上述關于稅務人員違規行為的簡單化的模型是建立在一系列的假設前提下:(1)稅務人員是風險中性的,其效用與收入之間是線性關系;(2)稅務人員的效用只取決于收入的多少;(3)稅務人員是不作道德判斷的完全理性人,只是追求其效用的最大化;(4)稅務人員是獨立作出行為決策的,只關心自身效用的最大化,其行為不受周圍環境(其他稅務人員的行為)的影響;(5)稅務人員違規所受處罰與違規收益的大小無關;(6)稅務人員的決策只涉及一個時期。
二、利用預期效用理論建立基本模型
本文擬對上述簡單化的模型作一些改進:(1)以“預期效用理論”作為模型的理論基礎;(2)借鑒國外學者對納稅人逃稅行為進行分析的A—s模型,將其建模方法應用于稅務人員的違規行為分析;(3)基本承接上述簡單模型的假設前提,但作一些必要的改進。以期更接近現實。這里首先將上述假設前提(1)和(5)分別修改為:稅務人員為風險規避者;稅務人員違規所受處罰與違規收益的大小成比例,其他假設暫時不變。根據這一思路,建立基本模型如下:
假定稅務人員的薪金收入為s,稅務人員實施違規行為所得到的違規收益為B,違規行為被查獲的概率為P,違規行為被查獲后稅務人員所受到的處罰(包括罰金、行政處罰或刑事處罰等形式,將各種形式的處罰一律轉化為可計量的貨幣單位)與違規收益B成比例,即所受處罰為kB。則如果稅務人員的違規行為未被查獲,其凈收人為W=S+B;如果其違規行為被查獲,其凈收人為Z=S—kB。U(x)為稅務人員的效用函數,x表示收入,由于假設稅務人員為風險規避的,則有U>0,U”<0。稅務人員的預期效用是在可能發生的兩種狀態(即違規行為被查獲與否)下其效用的加權平均值,其權數分別是P和1一P,
即:EU=(1一P)U(W)+P(U)(z)(2—1)
如果稅務人員不實施違規行為,即B=O,此時其預期效用為u(s)。顯然,稅務人員選擇實施違規行為的前提條件為:EU=(1一p)U(w)+pu(z)>U(s)(2—2)
Ep:p<[U(w)一u(s)]/[U(w)一u(z)](2—3)
[論文關鍵詞]預期效用理論 稅收行為 稅收流失 稅收管理
[論文摘要]在我國的稅收實踐中,雖然納稅人是導致稅收流失最主要的方面,但由于征稅人方面的原因而導致的稅收流失也不客忽視。運用預期效用理論,對稅務人員的違規行為進行建模分析的結果表明,應加強對稅務人員的管理,以防止和減少因稅務人員的違規所導致的稅收流失。
稅收流失是指各類稅收行為主體,以違反現行稅法或違背現行稅法的立法精神的手段,導致實際征收入庫的稅收收入少于按照稅法規定的標準計算的應征稅收額的各種現象和行為。在我國的稅收實踐中,雖然納稅人是導致稅收流失最主要的原因,但由于征稅人方面的原因而導致的稅收流失也不容忽視。征稅人是相對于納稅人而言的,它是指代表國家行使征稅權的各級稅務機關以及稅務人員,本文所關注的是稅務人員的行為。
一、對一個簡單的稅務人員違規行為模型的簡要述評
稅務風險論文范文6
[論文摘要]在我國的稅收實踐中,雖然納稅人是導致稅收流失最主要的方面,但由于征稅人方面的原因而導致的稅收流失也不客忽視。運用預期效用理論,對稅務人員的違規行為進行建模分析的結果表明,應加強對稅務人員的管理,以防止和減少因稅務人員的違規所導致的稅收流失。
稅收流失是指各類稅收行為主體,以違反現行稅法或違背現行稅法的立法精神的手段,導致實際征收入庫的稅收收入少于按照稅法規定的標準 計算 的應征稅收額的各種現象和行為。在我國的稅收實踐中,雖然納稅人是導致稅收流失最主要的原因,但由于征稅人方面的原因而導致的稅收流失也不容忽視。征稅人是相對于納稅人而言的,它是指代表國家行使征稅權的各級稅務機關以及稅務人員,本文所關注的是稅務人員的行為。
一、對一個簡單的稅務人員違規行為模型的簡要述評
在分析稅務人員違規行為對稅收流失的影響方面,我國已有學者在借鑒國外研究成果的基礎上建立了一個比較簡單的稅務人員違規的模型。該模型為(s+b)(1一p)+(s—m)p>s,其中:s表示稅務人員的薪金收入;b表示違規收益,即稅務人員由于違規行為所獲得的收益;m表示稅務人員違規行為被查獲后受到的處罰,包括罰金、行政處罰或刑事處罰等形式;p表示稅務人員違規被查獲的概率。該模型簡單給出了稅務人員違規的前提條件為b(1/p一1)>m,而制止稅務人員違規行為發生的前提條件則為b(1/p—1)<m。同時得出,稅務人員是否實施違規行為取決于違規收益、對違規行為的查獲概率和對違規行為的處罰程度。梁朋在《稅收流失 經濟 分析》的專著中對這一模型進行了更為詳細地探討,并對稅務人員違規如何導致稅收流失的機制在a-s模型的基礎上進行了分析。
上述關于稅務人員違規行為的簡單化的模型是建立在一系列的假設前提下:(1)稅務人員是風險中性的,其效用與收入之間是線性關系;(2)稅務人員的效用只取決于收入的多少;(3)稅務人員是不作道德判斷的完全理性人,只是追求其效用的最大化;(4)稅務人員是獨立作出行為決策的,只關心自身效用的最大化,其行為不受周圍環境(其他稅務人員的行為)的影響;(5)稅務人員違規所受處罰與違規收益的大小無關;(6)稅務人員的決策只涉及一個時期。
二、利用預期效用理論建立基本模型
本文擬對上述簡單化的模型作一些改進:(1)以“預期效用理論”作為模型的理論基礎;(2)借鑒國外學者對納稅人逃稅行為進行分析的a—s模型,將其建模方法應用于稅務人員的違規行為分析;(3)基本承接上述簡單模型的假設前提,但作一些必要的改進。以期更接近現實。這里首先將上述假設前提(1)和(5)分別修改為:稅務人員為風險規避者;稅務人員違規所受處罰與違規收益的大小成比例,其他假設暫時不變。根據這一思路,建立基本模型如下:
假定稅務人員的薪金收入為s,稅務人員實施違規行為所得到的違規收益為b,違規行為被查獲的概率為p,違規行為被查獲后稅務人員所受到的處罰(包括罰金、行政處罰或刑事處罰等形式,將各種形式的處罰一律轉化為可計量的貨幣單位)與違規收益b成比例,即所受處罰為kb。則如果稅務人員的違規行為未被查獲,其凈收人為w=s+b;如果其違規行為被查獲,其凈收人為z=s—kb。u(x)為稅務人員的效用函數,x表示收入,由于假設稅務人員為風險規避的,則有u>0,u”<0。稅務人員的預期效用是在可能發生的兩種狀態(即違規行為被查獲與否)下其效用的加權平均值,其權數分別是p和1一p,
即:eu=(1一p)u(w)+p(u)(z)(2—1)
如果稅務人員不實施違規行為,即b=o,此時其預期效用為u(s)。顯然,稅務人員選擇實施違規行為的前提條件為:eu=(1一p)u(w)+pu(z)>u(s)(2—2)
ep:p<[u(w)一u(s)]/[u(w)一u(z)](2—3)
[論文關鍵詞]預期效用理論 稅收行為 稅收流失 稅收管理
[論文摘要]在我國的稅收實踐中,雖然納稅人是導致稅收流失最主要的方面,但由于征稅人方面的原因而導致的稅收流失也不客忽視。運用預期效用理論,對稅務人員的違規行為進行建模分析的結果表明,應加強對稅務人員的管理,以防止和減少因稅務人員的違規所導致的稅收流失。
稅收流失是指各類稅收行為主體,以違反現行稅法或違背現行稅法的立法精神的手段,導致實際征收入庫的稅收收入少于按照稅法規定的標準計算的應征稅收額的各種現象和行為。在我國的稅收實踐中,雖然納稅人是導致稅收流失最主要的原因,但由于征稅人方面的原因而導致的稅收流失也不容忽視。征稅人是相對于納稅人而言的,它是指代表國家行使征稅權的各級稅務機關以及稅務人員,本文所關注的是稅務人員的行為。
一、對一個簡單的稅務人員違規行為模型的簡要述評
在分析稅務人員違規行為對稅收流失的影響方面,我國已有學者在借鑒國外研究成果的基礎上建立了一個比較簡單的稅務人員違規的模型。該模型為(s+b)(1一p)+(s—m)p>s,其中:s表示稅務人員的薪金收入;b表示違規收益,即稅務人員由于違規行為所獲得的收益;m表示稅務人員違規行為被查獲后受到的處罰,包括罰金、行政處罰或刑事處罰等形式;p表示稅務人員違規被查獲的概率。該模型簡單給出了稅務人員違規的前提條件為b(1/p一1)>m,而制止稅務人員違規行為發生的前提條件則為b(1/p—1)<m。同時得出,稅務人員是否實施違規行為取決于違規收益、對違規行為的查獲概率和對違規行為的處罰程度。梁朋在《稅收流失經濟分析》的專著中對這一模型進行了更為詳細地探討,并對稅務人員違規如何導致稅收流失的機制在a-s模型的基礎上進行了分析。
上述關于稅務人員違規行為的簡單化的模型是建立在一系列的假設前提下:(1)稅務人員是風險中性的,其效用與收入之間是線性關系;(2)稅務人員的效用只取決于收入的多少;(3)稅務人員是不作道德判斷的完全理性人,只是追求其效用的最大化;(4)稅務人員是獨立作出行為決策的,只關心自身效用的最大化,其行為不受周圍環境(其他稅務人員的行為)的影響;(5)稅務人員違規所受處罰與違規收益的大小無關;(6)稅務人員的決策只涉及一個時期。
二、利用預期效用理論建立基本模型
本文擬對上述簡單化的模型作一些改進:(1)以“預期效用理論”作為模型的理論基礎;(2)借鑒國外學者對納稅人逃稅行為進行分析的a—s模型,將其建模方法應用于稅務人員的違規行為分析;(3)基本承接上述簡單模型的假設前提,但作一些必要的改進。以期更接近現實。這里首先將上述假設前提(1)和(5)分別修改為:稅務人員為風險規避者;稅務人員違規所受處罰與違規收益的大小成比例,其他假設暫時不變。根據這一思路,建立基本模型如下:
假定稅務人員的薪金收入為s,稅務人員實施違規行為所得到的違規收益為b,違規行為被查獲的概率為p,違規行為被查獲后稅務人員所受到的處罰(包括罰金、行政處罰或刑事處罰等形式,將各種形式的處罰一律轉化為可計量的貨幣單位)與違規收益b成比例,即所受處罰為kb。則如果稅務人員的違規行為未被查獲,其凈收人為w=s+b;如果其違規行為被查獲,其凈收人為z=s—kb。u(x)為稅務人員的效用函數,x表示收入,由于假設稅務人員為風險規避的,則有u>0,u”<0。稅務人員的預期效用是在可能發生的兩種狀態(即違規行為被查獲與否)下其效用的加權平均值,其權數分別是p和1一p,
即:eu=(1一p)u(w)+p(u)(z)(2—1)
如果稅務人員不實施違規行為,即b=o,此時其預期效用為u(s)。顯然,稅務人員選擇實施違規行為的前提條件為:eu=(1一p)u(w)+pu(z)>u(s)(2—2)
ep:p<[u(w)一u(s)]/[u(w)一u(z)](2—3)
在實際生活中,稅務人員不是生活在真空中,他在作決策的時候,會受到來自周圍環境的影響。更為合理的假設是,稅務人員在決定是否實施違規行為時,會觀察周圍的稅務人員。如果他發現周圍的稅務人員在實施違規行為,他就很有可能選擇實施違規行為。將稅務人員之間的相互影響考慮進模型,就是將其與心理成本聯系起來。由于發現周圍的稅務人員在實施違規行為,他的心理成本會降低,因此可以在考慮稅務人員心理成本的模型中將稅務人員之間的相互影響也考慮進去。用m(n)表示當稅務人員發現周圍的稅務人員在實施違規行為時自己心理成本減少的比例,0<m(n)<1,其中,n為周圍稅務人員實施違規行為的人數。假設m<o,m”>o。則稅務人員的預期效用函數變為:
eu=(1一p)u(w)+pu(z)一m(n)v(b)(4—1)
稅務人員實施違規行為的前提條件變為:
eu=(1一p)u(w)+pu(z)一m(n)v(b)>u(s)(4—2)
即:p<[u(w)一u(s)一m(n)v(b)]/[u(w)一u(z)](4—3)
令p=[u(w)一u(s)一m(n)v(b)]/[u(w)一u(z)]
表示主觀臨界概率值,將式4—3與式2—3、式3—3進行比較可以得出p<<p。即在模型中將稅務人員之間的相互影響考慮進去,主觀臨界概率值處于基本模型和擴展模型一之間。對求關于s、b、k、n和v的微分。 計算 結果為:dp"/ds?,dp"/dk<0,dp"/db?,dp"/dn>0,dp"/dv<o。如果對式4—1的預期效用最大化問題,假設存在內部最優解,則滿足最優解的一階條件:deu/db=(1一p)u(w)+pu(z)(一k)一m(n)v(b)=0(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