終極控制權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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終極控制權范文1

【關鍵詞】 終極控制權; 配置要素; 治理

中圖分類號:F271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4-5937(2014)36-0031-05

在世界范圍內,多數公司的控制權集中于控股股東,并最終由巨富家族或國家控制(La Porta et al.,1999),這些終極控制人往往通過現金流權與控制權的分離實現以較少的資本控制更多資本。這種控制權配置模式,不僅導致控制性股東對中小股東利益的剝奪,而且會影響一個國家的資本市場效率,進而影響一個國家的創新速度和經濟增長(Morck et al.,2005;Eklund & Desai,2013)。因此,終極控制權的配置已成為公司治理研究的重點。已有研究揭示終極控制權配置具有多維特征,為了全面認識終極控制權配置的特征以及終極控制權各項特征之間的關系,進而實現對終極控制權的治理,就需要對現有文獻進行綜合分析。

一、終極控制權配置的理論要素

終極控制權是一種股東控制權,是企業內配置資源的重要機制,主要包括剩余索取權和剩余控制權,二者的對應是控制權配置的關鍵,如果公司的剩余索取權與剩余控制權不對應,那么剩余控制權就是一種“廉價的投票權”。剩余索取權是終極控制人依據股權比例對所控制企業凈利潤的要求權,也稱“現金流權”,而剩余控制權是終極控制人依據股權投資在其所控制企業中形成的“投票權”,是對公司所有可供支配和利用資源的“控制權”,因此剩余索取權與剩余控制權的對應也表現為現金流權與投票權或控制權的對應??刂茩喑霈F金流權是終極控制權的一個重要特征。因此,終極控制權配置的理論要素首先表現為現金流權和控制權及其二者的分離程度。

終極控制權中的兩權分離是通過“控制權的強化機制”實現的,超權股、金字塔結構和交叉持股是最為常見的強化機制。此外,剩余控制權因信息分布問題需要向企業經營者分權,因此委派內部人在所控制企業出任高管也是保證終極控制權不會因為委托而弱化的一種控制權強化機制。所以,控制權的強化機制是終極控制權配置的第二個理論要素。

終極控制人是配置現金流權和控制權并通過控制權的強化機制實現兩權分離的主體,不同產權性質的終極控制人在控制動機、控制權的強化機制選擇運用和委托等問題上均有不同。所以,終極控制人性質不同會導致終極控制權配置出現差異。這構成終極控制權配置的第三個理論要素。

終極控制權配置在國家之間和一國之內都表現出較大的差異性,解釋差異的一個理論基礎是控制權配置具有狀態依存性(Aghion & Bolton,1992)。終極控制權配置會依據所控制企業的業績和風險等特征作出不同安排,并與法律制度、市場競爭環境和信譽機制密切相關。因此,終極控制權的狀態依存性是終極控制權配置的第四個理論要素。下面圍繞這些基本理論要素回顧和評述近期國內外研究文獻。

二、國內外研究綜述

(一)現金流權、控制權及其分離程度

La Porta et al.(1999)對終極控制人的現金流權、控制權及其分離度作了開創性研究,依據股權控制鏈并向上追溯,以10%的控制權閾值界定了終極控制人,確立了以股權比例計算終極控制人現金流權和控制權及兩權分離程度的基本方法。在他們隨后的研究中又分析了終極控制人的現金流權及兩權分離度對所控制公司的影響,認為終極控制人的現金流權越高,越能提升其所控制公司的價值,而現金流權與控制權的分離度越大,終極控制人的利益侵占效應越明顯,其所控制公司的價值越低。這一理論分析結論被Claessens et al.(2002)和Yeh(2005)的研究證實。為此,兩權分離度成為終極控制人利益侵占程度的替代變量(Yeh & Woidtke,2005;Lin et al.,2011)。我國學者劉星等(2010)和馮旭南等(2011)研究了終極控制權的兩權分離度對我國上市公司價值的影響,結論同上面基本一致。

(二)控制權的強化機制

終極控制的目標是通過兩權分離實現控制權私人收益最大化,而兩權分離通過控制權強化機制實現。Morck et al.(2005)指出,按照在世界范圍內使用的廣泛程度分析,金字塔結構是最主要的控制權強化機制,交叉持股、超權股和委派家族成員出任下層企業高管是控制權強化的次要機制。隨后文獻在以下方面有所拓展。

1.對金字塔內部層級和控制鏈條數的分析

金字塔結構是終極控制人通過多層級股權安排控制眾多公司而無須等額出資的控制權放大機制。早期研究側重于分析終級控制人是否采用金字塔結構及其對兩權分離的影響,隨后的研究開始深入分析金字塔的內部結構。Fan et al.(2012)認為金字塔層級與終極控制人分權傾向有關,他們通過對中國國有上市公司IPO的數據研究,發現政府分權傾向越高則金字塔層級越長。陳紅和楊凌霄(2012)則認為金字塔控制鏈層級和數量越多,終極控制人利益侵占行為越隱秘,通過對2008―2010年我國發生大宗股權轉讓事件的上市公司研究,發現金字塔層級和金字塔控制鏈條數量對控制權私利均有正向影響,而控制鏈條數量的影響更顯著。

2.非股權安排方式的控制權強化機制納入研究視野

終極控制人傾向于利用一國法律制度所允許的各種機制強化其控制權,除了金字塔結構、超權股和交叉持股等股權安排機制之外還包括股東協議和董事會席位超額控制等非股權安排機制。Belot(2010)認為股東協議代表大股東間實際的合謀行為,既是控制權的強化機制,也能成為一種有效的合作協調機制。Yeh & Woidtke(2005)以臺灣家族控制上市公司為樣本,發現在兩權分離程度越高的上市公司中,第一大股東集團控制的董事會席位比例也越高。Villalonga & Amit(2009)同時分析了股東協議和董事會席位超額控制在美國家族控制公司中的應用情況,發現董事會席位超額控制是美國家族控制公司中最主要的控制權強化機制。我國學者高闖和關鑫(2008)指出,僅研究股權安排方式的控制權強化機制屬于“股權控制鏈”分析范式,低估了終極股東對上市公司的實際控制程度,還應該采用“社會資本鏈”分析范式研究終極控制人利用社會資本在股東層、董事層和經理層強化控制權的行為。

3.不同控制權強化機制的經濟后果不同

超權股和董事會席位超額控制作為純粹的控制權強化機制對所控制公司的價值具有明確的負面影響(Villalonga & Amit,2009;Cheung et al.,2013),而金字塔結構在增強終極控制人控制權的同時還具有組建內部資本市場的作用,因而對所控制公司價值的影響具有二重性,Masulis et al.(2011)通過對歐洲大量家族控制企業集團研究后發現,金字塔結構具有融資優勢,有助于提升金字塔底層公司的價值。我國學者的研究也表明金字塔結構在我國具有正面作用,李增泉等(2008)發現金字塔結構對于債務融資約束較大的民營企業有緩解融資約束的作用;程仲鳴等(2008)發現,在國有上市公司中金字塔結構作為法律保護的替代機制,可以保護公司行為免受政府干預。

(三)終極控制人性質

終極控制人的產權性質在終極控制權配置中處于主導地位,不同產權性質的終極控制人的控制動機和控制行為存在差異。家族和國家是世界范圍內兩類典型的終極控制人。

1.家族控制

Morck et al.(2005)指出,巨富家族作為終極控制人在世界范圍內較為普遍,他們不僅在微觀上表現出較強的控制權私利攫取動機,而且在宏觀上通過其放大的財富影響力妨害資本市場資源配置和經濟增長,進行經濟設防。后續研究發現,家族性質終極控制人現金流權與控制權的分離度更高(Bhaumik & Gregoriou,2010),創始人及其家族控制與非創始人家族控制的經濟后果存在差異。Villalonga & Amit(2010)研究發現,創始人及其家族控制能夠增加公司的競爭優勢而有利于全體股東,但非創始人家族攫取控制權私利動機更強,因而會降低所控制公司的價值,這說明對家族終極控制人需要細分。

2.國家控制

另一類典型的終極控制人是國家,這在轉軌經濟國家更為普遍。國家作為終極控制人不會像私人家族那樣有明確的轉移資源而攫取控制權私利的動機,但是他們在經濟目標之外還具有眾多的社會和政治目標,如就業率和社會公平等。由于國有性質的終極控制人在控制動機方面的特殊性,在轉軌經濟國家對投資者保護較弱的環境下,國家擁有部分終極控制權可能更加有效,因為國家股東會限制私人股東獲取過多的控制權私利,而私人股東又會抑制國家股東攝取過多的政治與社會利益(Chernykh,2008)。

國有性質終極控制人控制國內多數大中型公司是我國的制度特色,我國學者研究發現,國有終極控制人攫取控制權私利的動機和強度較弱(Jiang et al.,2010;鄧德強,2011)。鄭國堅和魏明海(2006)進一步指出,地方政府的目標函數相對于中央政府可能更復雜,因為當地國有企業或集團公司的上市構成地方政府利益函數的重要組成部分,地方領導的個人晉升和尋租機會都可能通過該途徑得以實現。這說明對國有性質終極控制人需要細分。對我國國有企業的研究還為國有終極控制人采用金字塔結構的動因提出新的解釋。家族控制采用金字塔結構的動因主要有控制權私利、融資約束與制度替代,而Fan et al.(2012)從政府分權的視角分析了國有終極控制人選擇金字塔結構的動機,研究發現當國有資產管理部門有意愿對國有上市公司放權讓利時,會增加控制的金字塔層級,而且隨著金字塔層級的增加,國有上市公司的管理層職業化水平和公司業績都會有所提高。鐘海燕等(2012)也認為政府放松對國企的管制是國有企業選擇金字塔結構的根源,政府放權程度越大,國有企業金字塔層級也就越長;而地方政府財政赤字與就業壓力增大時,會縮短金字塔層級以加強控制。

(四)終極控制權配置的狀態依存性

終極控制權配置的具體特征在不同國家具有差異,并隨著制度環境變革進行動態調整,終極控制權配置具有狀態依存性。

1.終極控制權配置狀態依存于所控制公司的特征

終極控制權配置會影響所控制公司的價值,但是一些研究也指出終極控制權配置狀態也會依存于所控制公司的特征。首先,終極控制人選擇金字塔結構還是直接持股?Almeida et al.(2011)以韓國財團為樣本研究企業集團控制權結構的選擇性安排時發現,當控制家族建立盈利能力低且資本需求大的新公司時,會采用金字塔結構;而建立盈利能力強且資本需求低的新公司時會采用水平結構。Bena & Ortiz-Molina(2013)以歐洲19個國家眾多新成立的非上市新工業企業為樣本,發現如果新企業投資需求大并且可承兌現金流低就更可能通過金字塔結構創建,以利用內部資金彌補外部籌資不足。其次,終極控制人又如何確定公司在金字塔結構中的層級?Attig et

al.(2004)研究發現,規模大、風險高、自由現金流量充足和有其他控制權強化機制的公司更易被終極控制人置于金字塔底層。Masulis et al.(2011)通過對比45個國家眾多家族企業集團終極控制權配置特征后發現,成立年限短、風險大和資本密集型公司通常被置于金字塔底層。

2.終極控制權的配置與外部法律環境、市場競爭程度和制度變革密切相關

Riyanto & Toolsema(2008)通過理論模型推導和多國數據比較后發現,金字塔結構普遍存在的程度與法律保護投資者利益的程度之間呈倒U型關系,若法律保護非常完善,金字塔結構低成本轉移資金的優勢也不存在,金字塔結構普遍性不高;若法律保護薄弱,終極控制人有過度利益侵占動機,中小投資者因理性預期而不愿投資,所以金字塔結構也不會普遍存在;只有在法律保護適度情況下金字塔股權控制結構才會普遍產生。Masulis et al.(2011)在對比45個國家的家族企業集團后發現,金字塔結構在金融系統提供資金較多的國家就不那么廣泛,反之亦然。Hughes(2009)橫向對比了歐洲12國的公司數據后發現,在法律對投資者保護更弱的國家,控制人有意調低兩權分離度,以抵消由此導致的公司價值減損。而在時間序列動態分析的證據上,Carney & Child(2013)對比2008年和1996年東亞大公司的終極控制權配置后發現,終極控制權配置在發生政治變革的國家表現出較大變化,如印尼和泰國的民主化改革使大公司中持股更加分散、家族控制比例下降,香港地區回歸后大公司中國家終極控制的比例則明顯上升。Cuomo et al.(2013)使用意大利上市公司的長期數據檢驗了制度變革對控制權結構的影響,發現隨著投資者權益保護的增強,公司對控制權強化機制的使用有所下降,兩權分離度變低。Intrisano(2012)研究了1999―2007年意大利投資者保護制度變遷對控制權強化機制運用的不同影響,發現制度變遷導致超權股的應用下降、股東協議的應用穩中有升、金字塔結構應用出現層級縮短和鏈條數減少的簡化趨勢。Byun et al.(2012)同樣以韓國企業集團為例,研究發現產品市場競爭程度提高了終極控制家族在其下層公司的直接持股比例,降低了兩權分離度。

我國學者對此問題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兩個方面,一是結合我國經濟發展區域的不平衡特點研究不同市場環境對終極控制權配置的影響(李增泉等,2008)和不同政府管制水平對終極控制權配置的影響(鐘海燕等,2012),發現地區融資約束越強則當地企業集團的金字塔結構層級越多,而地方政府干預較少也會增大其控制公司的金字塔層級;二是股權分置改革后終極控制權的動態調整,如李偉和于洋(2012)對比2010年和2004年數據后發現我國私人終極控制人在上市公司的控制權有所增強而兩權分離度顯著下降,國家終極控制人則表現出放松對上市公司控制的趨勢。

三、研究結論與未來研究展望

(一)研究結論

終極控制權配置具有多維特征,控制權與現金流權的分離程度、控制權強化機制、終極控制人性質和狀態依存性構成了終極控制權的配置要素。按照這些要素本文總結了近期國內外研究文獻,得到結論如下。

1.終極控制權配置的核心特征是終極控制人在所控制公司的現金流權和控制權及其分離程度

較高的現金流權可以協調終極控制人和中小股東的利益,對所控制公司的價值具有正向促進作用,而較高的現金流權和控制權的分離度會加劇終極控制人利益侵占而有損于所控制公司的價值。

2.終極控制人可以通過多種控制權強化機制實現兩權分離,控制權的強化機制包括股權控制方式和社會資本控制方式

股權控制方式包括金字塔結構、持有超權股和交叉持股等;社會資本控制方式包括股東協議、董事會席位控制和委派內部人出任高管等。不同的控制權強化機制在被控制公司產生的經濟后果不盡相同。

3.終極控制人的性質是導致終極控制權配置差異的重要因素

國外的研究以家族控制為主,巨富家族通過控制權的強化機制不僅在微觀層面攫取控制權私利,而且在宏觀層面也影響資本市場效率和經濟增長,創始性家族與非創始性家族終極控制人終極控制權配置的經濟后果不同。此外,學者研究發現國有性質終極控制人攫取控制權私利的動機不強,但是會追求經濟目標之外的社會和政治目標,增加所控制企業的政治成本;同時,還發現金字塔控制是國有性質的終極控制人向國有企業放權讓利的方式。

4.終極控制權配置狀態依存于公司特征和投資者保護制度

從橫截面的對比分析和時間序列的動態分析,均表明終極控制人會依據所控制公司的業績和風險等特征選擇控制權結構和控制層級。而隨著外部投資者保護制度的不斷完善,終極控制人會降低兩權分離度,減少使用負面影響較為強烈的控制權強化機制。

(二)研究展望

在股權集中的環境中,終極控制權配置事關公司大股東行為治理和資本市場效率。眾多研究取得了豐碩的成果,同時也為未來研究奠定了基礎,以下方面還需要深入研究。

1.不同控制權強化機制下的兩權分離度計量研究

終極控制人可以采取不同控制權強化機制實現兩權分離,但目前關于控制權強化機制的研究主要集中于金字塔結構及金字塔結構下的兩權分離度計量,對于同時運用多種控制權強化機制下的兩權分離度的計量還需深入探討。同時,我國學者創造性提出的社會資本控制鏈分析還停留在理論層面,具體的量化方法和實證分析還需要研究。

2.終極控制權配置狀態依存與動態調整研究

現有研究多是基于某一時點的終極控制權配置狀態的“快照”式靜態分析,只有少數文獻涉及終極控制權配置的動態調整,而終極控制權配置的動態調整更能說明控制權的狀態依存性,能夠更好地發現終極控制權配置的影響要素,因而對保護投資者利益和加強公司治理更為重要。我國的股權分置改革和投資者保護相關法律制度的逐漸完善為此提供了研究契機。

3.終極控制權配置的經濟后果研究

已有研究更多關注于終極控制權配置對底層被控制公司財務行為和績效的影響,尤其是對上市公司的影響。但終極控制權配置對整個企業集團、資本市場乃至宏觀經濟的影響還有待深入研究。同時,現有研究發現同一種控制權強化機制對被控制公司會產生正負兩方面影響,終極控制人在不同環境下如何權衡選擇以產生正向的影響是優化和引導終極控制權配置的重要問題,也需要深入研究。

4.國有終極控制權配置特色理論研究

國外的研究更多關注家族終極控制,而我國獨特的國情,可以在同一制度環境下比較研究家族控制與國有終極控制權配置的差異,國有性質終極控制人還運用除金字塔結構之外哪些控制權強化機制及不同層級的國有性質終極控制的配置對地方經濟的發展影響都需要進一步研究。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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終極控制權范文2

關鍵詞:控制權防守;利益侵占;終極股東;資本結構

中圖分類號:F275.4文獻標識碼:A文章編號:1001-8409(2013)09-0038-05

一、引言

資本結構決策一直是公司財務領域研究的主要問題之一。Llsv[1]提出的終極所有權概念為研究資本結構決策問題提供了新視角。一些學者對終極股東控制下的公司資本結構決策進行了研究,但得到的結果卻存在較大差異。其中,Du和Dai、孫健以及Bany-Ariffin等研究發現終極股東控制權和現金流權偏離度與資本結構正相關[2~4];而肖作平的研究卻發現終極股東的現金流權和控制權分離度與債務水平顯著負相關[5]。不僅如此,雖然Du和Dai、孫健以及Bany-Ariffin等得到基本一致的研究結果,但他們給出的分析也不盡相同,Du和Dai[2]、Bany-Ariffin等[4]主要從終極股東維系控制地位的角度出發解釋公司的高負債率,Filatotchev和Mickiewicz、Faccio,Lang和Young以及孫健主要從利益侵占角度進行解釋[5,6,3]。由此可見,關于終極股東的資本結構決策研究尚缺少系統深入的研究。

本文把終極股東資本結構決策動機分為控制權防守和利益侵占兩種,并分別根據兩種動機提出研究假設,特別是本文考慮了控制權防守和利益侵占兩種動機交互作用對終極股東資本結構決策的影響。本文的貢獻是將控制權防守和利益侵占動機結合起來分析終極股東的資本結構決策,揭示出控制權防守和利益侵占兩種動機對終極股東資本結構決策的交互影響。

二、文獻回顧與假設提出

1.控制權防守動機對終極股東資本結構決策的影響

Du和Dai(2005)對東亞9個國家和地區的上市公司終極股東控制與資本結構關系進行了研究,發現終極股東現金流權與控制權偏離程度與上市公司負債比率正相關,他們認為終極股東對上市公司資本結構的選擇主要是考慮債務融資不會稀釋控制地位,從而選擇有利于維護自身控制權的資本結構[2];Bany-Ariffin等以2001~2004年馬來西亞上市公司樣本進行實證研究,發現終極股東控制下的上市公司具有高負債的特征,認為產生高負債的主要原因是終極股東為了保持對上市公司的有效控制[4]。以上研究體現了終極股東在進行資本結構決策時的控制權防守動機。為此,從終極股東控制權防守動機出發提出假設1:終極股東控制權與資本結構負相關。

2.利益侵占動機對終極股東資本結構決策的影響

Filatotchev和Mickiewicz發現大股東控制下的公司,債務融資規模往往會大于實際需要量,他們認為產生這一結果的原因是控制性大股東試圖通過擴大債務融資獲得更高的控制權私有收益[5];Faccio、Lang和Young發現在資本市場制度相對較差的亞洲一些國家和地區,如菲律賓、馬來西亞等,被終極股東控制的公司具有較高的負債率,負債作為一種治理機制在這些國家和地區并沒有發揮應有的作用,相反,這種高負債有助于終極股東對負債資源進行利益侵占[6];孫健也認為終極股東選擇債務融資的目的主要是想通過各種途徑掏空上市公司獲得的債務資源[3]。因此,從利益侵占動機分析,提出假設2:終極股東控制權和現金流權偏離程度與資本結構正相關。

三、研究設計

1.模型及變量界定

為檢驗以上假設,構建如下計量模型:

式(1)中,根據假設1和假設2,預測β1的符號為負,β2的符號為正。模型所涉及變量的具體界定見表1。表1變量界定

變量分組變量名稱代碼變量解釋被解釋變量資本結構LevM有息負債總額/(負債賬面價值+權益市場價值)LevB有息負債總額/(負債賬面價值+權益賬面價值)解釋變量終極股東控制權Vote采用終極股東投票權衡量,投票權用終極股東控制鏈中最低持股比例表示,如有多條控制鏈,則將各條控制鏈最小持股比例加總控制權與現金流權偏離度DevD終極股東控制權/現金流權。其中,終極股東控制權計算同上;終極股東現金流權是通過將控制鏈中每個鏈條的持股比例相乘得到,如有多條控制鏈,則將各條控制鏈計算得到的現金流權加總DevS終極股東控制權-現金流權控制變量股東制衡Con上市公司第二至第五大股東持股比例之和/終極股東控制權董事會獨立性Inde獨立董事人數/董事會人數投資者保護Law采用樊綱、王小魯等編制的《中國市場化指數——各地區市場化相對進程2009年報告》法律制度環境指數公司規模Size總資產的自然對數盈利能力Profit息稅折舊攤銷前利潤/總資產,公司息稅折舊攤銷前利潤=凈利潤+所得稅+利息+折舊+攤銷成長性Grow托賓Q值,(負債賬面價值+權益市場價值)/總資產賬面價值有形資產Tang(固定資產+存貨)/總資產非債務稅盾Shield固定資產折舊/總資產所屬行業Indu樣本共包括21個行業(其中把制造業C按二級代碼劃分),以A農、林、牧、漁業為基準,引入20個啞變量,屬于某一個行業取1,否則取0年度Year以2002年為基準,引入7個啞變量,屬于某一年取1,否則取0(1)被解釋變量

資本結構作為被解釋變量,衡量方法有很多,如總負債/總資產、長期負債/總資產等。Rajan和Zingales注意到采用不同的指標來衡量資本結構會得到差異很大的實證結果[7]。因此,本文在選擇衡量資本結構指標時主要參照國內外學者近期普遍采用的主流衡量方法(Cook和Tang[8]、姜付秀等[9]),即有息負債總額/(負債賬面價值+權益市場價值)和有息負債總額/(負債賬面價值+權益賬面價值)兩種方法衡量資本結構。其中,有息負債總額=短期借款+應付票據+一年內到期的非流動負債+應付短期債券+長期借款+應付債券,權益市場價值=年末流通股數×流通股的年底收盤價+限制性流通股股數×年末每股凈資產。

(2)解釋變量

終極股東控制權采用終極股東投票權衡量,投票權用終極股東控制鏈中最低持股比例表示,如有多條控制鏈,則將各條控制鏈最小持股比例加總;控制權與現金流權偏離度一般采用控制權/現金流權、控制權—現金流權和控制權與現金流權比較的啞變量等來反映,本文主要采用前兩種方法。

(3)控制變量

根據國內外資本結構決定因素研究(Titman和Wessels[10]、Wu和Yue[11]、孫錚等[12]、肖作平和廖理[13]、戴亦一等[14]、沈藝峰等[15]、王躍堂等[16]),本文運用了公司治理結構、公司規模、盈利能力、成長性、資產有形性、非債務稅盾、行業特征以及投資者法律保護等因素。

2.樣本選擇

根據CCER民營上市公司數據庫提供的統計資料,選擇2002~2009年在滬、深主板上市的民營上市公司為樣本。樣本篩選經過以下步驟:①剔除金融類上市公司;②剔除控制權低于20%的上市公司;③剔除同時發行B股或H股的上市公司;④剔除交易狀態為ST、PT的上市公司;⑤剔除資產重組、退市或相關數據缺失的上市公司。最后,得到共計1720個民營上市公司混合橫截面數據(Pooled Cross Section)。這些樣本的年度分布是:2002年131家、2003年178家、2004年220家、2005年235家、2006年242家、2007年240家、2008年237家、2009年237家。

3.數據來源

本文采用的終極股東控制權、現金流權、主要財務數據等來自CCER民營上市公司數據庫、上市公司治理結構數據庫和一般上市公司財務數據庫。反映投資者保護程度的法律制度指數來自樊綱等(2010)編制的《中國市場化指數——各地區市場化相對進程2009年度報告》[17]。樣本公司2002~2006年的固定資產折舊、攤銷等數據通過深圳證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上市公司財務分析數據及定期報告匯編》光盤獲得;有關2007~2009年樣本公司的固定資產折舊、攤銷等數據通過手工查詢各公司年報現金流量表補充資料獲得。其他數據利用巨潮資訊網提供的公司年報資料補充獲得。

四、實證結果與分析

1.主要變量分組描述性統計

按照控制權、控制權和現金流權兩權偏離度的中位數對研究樣本進行分組,把控制權大于中位數的樣本歸為高控制權組,低于中位數的歸為低控制權組;把控制權和現金流權偏離度大于中位數的樣本歸為高偏離度組,低于中位數的歸為低偏離度組(H、L分別表示組高、組低)。根據樣本分組情況對資本結構、控制權、控制權與現金流權偏離度基本特征進行描述性統計,結果見表2。

制權組中小于低控制權組,在高偏離度組中大于低偏離度組,初步表明控制權與資本結構可能存在負相關關系,兩權偏離程度與資本結構可能存在正相關關系。由表2還發現:衡量控制權的Vote在高偏離度組中小于低偏離度組,衡量兩權偏離程度的DevD在高控制權組中小于低控制權組,DevS在高控制權組中大于低控制權組,這些結果初步表明控制權高低與兩權偏離度高低存在不一致性,控制權防守和利益侵占動機的交互作用如何影響資本結構就成為一個有趣的問題。

2.控制權防守、利益侵占對終極股東資本結構決策的單重影響

控制權防守、利益侵占動機對終極股東資本結構決策影響的回歸結果見表3。

由表3可知,終極股東控制權Vote與衡量資本結構的LevM、LevB在1%水平上顯著負相關,假設1得到證實。這表明,終極股東控制權越小,終極股東控制權防守動機越強,在資本結構的選擇上,終極股東偏好債務融資。同樣,終極股東控制權越大,牢固的控制地位降低了權益融資對其地位的撼動。因此,在資本結構決策中可以采取權益融資。

衡量終極股東控制權與現金流權偏離的DevD和DevS兩個指標均與資本結構在1%的水平上顯著正相關,假設2得到證實。這表明,終極股東控制權和現金流權偏離度越大,終極股東利益侵占動機越強。因此,終極股東傾向通過負債融資擴大控制資源,為進行資源轉移做好準備。

另外,方程中反映公司治理結構的股權制衡Con、董事會獨立性Inde與資本結構正相關,投資者法律保護程度Law與資本結構顯著負相關,與沈藝峰等(2009)的研究結果一致。

3.控制權防守、利益侵占動機對終極股東資本結構決策的交互影響

為進一步考察控制權防守、利益侵占動機對終極股東資本結構決策的交互影響,構建如下兩個回歸方程。

LevM or LevB=β0+β1Vote+β2Vote×DevG+β3Con+β4Inde+β5Law+β6Size+β7Profit+β8Grow+β9Tang+β10Shield+20j=1+β10+jInduj+7k=1β30+k+ε (2)

LevM or LevB=β0+β1DevD+β2DevD×VoteG+β3Con+β4Inde+β5Law+β6Size+β7Profit+β8Grow+β9Tang+β10Shield+20j=1β10+jInduj+7k=1β30+k+ε(3)

式(2)考察兩權偏離度對控制權與資本結構敏感性的影響,DevG為啞變量,等于1代表高偏離度組,等于0代表低偏離度組;式(3)考察控制權對兩權偏離度與資本結構敏感性的影響,VoteG為啞變量,等于1代表高控制權組,等于0代表低控制權組。兩個方程的回歸結果見表4。

4.穩健性檢驗

在穩健性檢驗中,本文根據DevS中位數對兩權偏離程度進行分組,檢驗結果與前文一致,選擇控制權比例至少達到30%的樣本進行檢驗,結果也與前文一致。篇幅所限,因此不再報告具體檢驗結果。穩健性檢驗顯示,主要結果無明顯的變化,因而結果是穩健的。

五、結論

本文以2002~2009年我國民營上市公司1720個觀測值為樣本,通過實證研究檢驗控制權防守和利益侵占動機對終極股東資本結構決策的單重影響和雙重交互影響,結果發現:高控制權減弱了兩權偏離度與資本結構的敏感性,低控制權下兩權偏離度與資本結構更敏感;高偏離度減弱了控制權與資本結構的敏感性,低偏離度下控制權與資本結構更敏感。這表明:終極股東控制權防守和利益轉移動機對終極股東資本結構決策產生交互影響。本文進一步揭示了終極股東控制下的上市公司資本結構決策機制,提高了包括投資者在內的公司利益相關者對終極股東控制下的資本結構選擇行為的認識,豐富了公司治理與資本結構關系的實證研究。未來的研究可以圍繞利益侵占動機,進一步提供終極股東負債資源轉移行為的經驗證據,也可以進一步探討終極股東控制權防守和利益侵占動機對資本結構動態調整的影響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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終極控制權范文3

關鍵詞:金字塔層級;會計穩健性;產權性質;現金流量權

基金項目:國家自然科學基金(71272140); 四川理工學院學科建設項目(2013)

作者簡介:梁利輝(1974-),女,四川自貢人,四川理工學院副教授,西南交通大學博士研究生,主要從事公司治理與公司財務研究;蘭芬(1978-),女,浙江蒼南人,四川理工學院講師,碩士研究生,主要從事經濟法研究;張雪華(1983-),女,山東萊蕪人,西南交通大學博士研究生,主要從事公司治理與公司財務研究。

中圖分類號:F275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6-1096(2014)02-0101-07收稿日期:2013-05-03

引言

穩健的財務報告對提高會計信息質量和保護外部投資者利益起著重要作用(Fan et al, 2002)。會計穩健性因其重要的公司治理作用在會計實踐中長期存在(Basu, 1997),并成為當前會計理論和實踐研究的熱點話題。大量研究發現,股權結構是影響會計穩健性的重要因素,股權集中度與會計穩健性負相關(Watts, 2003a; Villalonga et al, 2006;修宗峰, 2008)。金字塔持股是終極控制股東集中股權的一種間接形式。世界各國金字塔持股形式普遍存在。La Porta 等(1999)在研究世界27個發達國家和地區上市公司所有權結構時發現,在擁有終極控制股東的上市公司中有26%通過金字塔持股控制。Faccio 等(2002)研究發現,西歐擁有終極控制股東的公司中超過19%通過金字塔控制。我國金字塔持股公司廣泛存在且發展迅速(Fan et al,2012;葉長兵 等,2010)。金字塔持股通過調整金字塔層級可以分離終極控制股東的現金流量權和控制權(即“兩權”分離)。但是,終極控制股東如何安排金字塔層級決定于公司的股權安排動機。國有和非國有終極控制上市公司的治理結構、治理效率和業績不同,對公司和股東行為影響也不一樣。終極控制股東產權性質對公司股權結構和公司行為的影響在公司會計政策選擇和信息披露上得以體現。金字塔層級是分析控制股東會計行為的一個重要視角。當前學界就終極控制股東“兩權”及其分離度與會計穩健性的關系進行了有益的探索,但是,終極控制股東產權性質,金字塔層級對會計穩健性的作用機理和影響還鮮為人知。本文以我國上市公司為樣本,首次研究金字塔層級對會計穩健性的作用機理,同時探尋終極控制股東產權性質是否影響以及如何影響金字塔層級與會計穩健性的關系。本研究有助于深入分析和全面理解金字塔股權結構對會計穩健性的影響,為監管部門和公司治理提供理論支持和經驗證據。

一、文獻回顧與研究假設

大量研究發現,金字塔層級安排有助于控制股東集中股權,世界上眾多國家和地區股權通過金字塔持股集中在家族和政府手中(La Porta et al,1999; Becht et al,1999;Claessens et al,2000; Faccio et al, 2002;Atting et al,2003; Fan et al,2012)。Shleifer 等(1997)指出,在經濟欠發達、產權界定不清和法律保護較弱的國家,股權更集中;集中的股權為控制股東帶來更大的好處。當股權集中到大股東能有效控制公司時,由于和信息不對稱問題,控制股東與外部投資者(即債權人/小股東)之間的矛盾成為公司治理的主要矛盾。小股東雖然被賦予現金流量權,但是面臨控制股東剝奪其權利的可能性。集中的股權結構為控制股東“掏空”公司行為提供了動機和可能。控制股東為了逃避法律制裁和社會監督,往往通過金字塔持股、交叉持股等間接的股權安排隱匿身份,操縱財務報告和信息披露政策(Fan et al, 2002),甚至制造信息“阻滯”,降低會計信息穩健性。會計穩健性的國際差異部分由所有權結構差異所致。在法律制度相同的國家中,當控制股東權力不變,會計穩健性差異來自公司報告動機。Watts(2003a; 2003b)進一步對股權結構影響會計穩健性的原因進行研究,發現集中的股權結構一方面減少了公司外部籌資,從而降低了外部投資者(小股東/債權人)對會計穩健性的需求。另一方面,集中的股權結構導致內部人控制,增加了控制股東與經理層信息共享動機,控制股東更多地通過私下溝通渠道(private communication channels)而非公開披露獲取公司信息,從而降低了大股東對會計穩健性的需求。

金字塔層級安排是終極控制股東股權安排形式之一,也是實現控制目的的重要措施??刂乒蓶|調整金字塔層級可以調整其現金流量權、控制權和二者的分離度。Fan等研究發現,當“兩權”未分離時,達到有效控制后的現金流量權的增加同時增加協同效應和壕溝效應;當“兩權”分離時,終極控制股東以較少的現金流量就能獲得有效控制,現金流量帶來壕溝效應而非協同效應?!皟蓹唷狈蛛x度越大,控制股東剝削其他股東的誘因也越大。終極控制股東為了謀取控制私利,常通過增加金字塔層級分離控制權和現金流量權。由于信息不對稱性,終極控制股東可以通過提前確認收益,延遲確認損失,增加會計利潤以掩蓋真實的公司業績?,F金流量權是終極控制股東最長控制鏈上投票權乘積之和。在其他條件不變的情況下,金字塔層級增加,現金流量權減少,終極控制股東操縱財務報告和會計政策的動機降低,會計穩健性可能提高。楊克智等(2010)以2003年~2009年滬深A股上市公司為樣本研究發現,我國金字塔股權結構中, 終極控股股東持股比率(即現金流量權)與會計穩健性負相關。另一方面,金字塔層級增加導致“兩權”分離度提高,終極控制股東以更少的現金流就能控制投資組合企業,由于控制權所獲得的轉移公司資源利益大于由于現金流量權所帶來的損失,因此,當金字塔層級增加時,“兩權”分離度的提高增加了控制股東的掠奪動機和能力,會計穩健性可能降低。

產權性質決定國有和非國有上市公司金字塔股權安排動機(Fan et al, 2005),影響國有和非國有上市公司治理結構、治理效率和公司業績。我國上市公司按終極控制股東產權屬性可以分為國有和非國有兩類,二者受不同產權約束。與其他國家相比較,國有上市公司占我國上市公司比重更大,對我國經濟發展和資本市場有重要影響。金字塔股權結構提高了國有上市公司經營業績,降低了政府干預成本(Fan et al,2007;Fan et al,2012),對我國國有上市公司產生了正面影響(劉運國 等, 2009)。并且,國有上市公司存在特殊的委托鏈,即全民股東高度分散,所有者缺位,官員代替國家行使控制權。政府對國有上市公司的監管力度更大,官員通過金字塔層級操縱會計信息的政治風險和成本更高。因此,從金字塔股權結構安排的動因來看,國有上市公司金字塔股權結構安排掠奪行為的激勵相對更小,對及時穩健會計信息的需求更高。

但是,與國有上市公司不同,融資難是我國非國有上市公司普遍存在的問題。金字塔股權結構使得終極控制股東以更少的現金流量控制投資組合企業,而且能夠通過金字塔層層控制產生內部資本市場,使資本在金字塔內傳輸更方便。金字塔股權結構能夠舒緩外部融資約束,解決融資難問題。劉運國等的研究發現,我國自然人對上市公司的金字層級控制越多,“兩權”分離度越大,控股股東對上市公司的“掏空”行為越嚴重;在中央政府控制的上市公司中,金字塔控制層級越少,控股股東的“掏空”行為越嚴重。終極控制股東獲得完全的剩余索取利益。會計信息越可能被用來實現終極控制股東謀取私利的工具。控制股東可以通過延遲確認損失、提前確認收益,減少掠奪行為被發現的可能性??傊?,受產權性質制約,國有和非國有上市公司的金字塔股權安排對公司決策和公司行為帶來不同效應和激勵。終極控制股東為國有的上市公司對穩健會計信息的需求更高,控制股東操縱會計信息的風險和成本更大,會計相對穩健。根據上述分析,筆者提出假設

H1:在其他條件不變的情況下,我國金字塔層級增加可能提高會計穩健性。

H2:在其他條件不變的情況下,我國上市公司終極控制股東產權性質(即國有和非國有)對金字塔層級與會計穩健性關系的影響存在顯著差異,與非國有終極控制上市公司相比,國有終極控制上市公司會計穩健性可能更高。

公司法、證券法以及會計準則對規范資本市場和公司活動提供了法律制度保障,對終極控制股東控制權起到重要的監督作用,在一定程度上制約了會計操縱行為,有利于中小股東利益保護。因此,筆者提出假設

H3:在其他條件不變的情況下,金字塔層級和終極控制股東產權對會計穩健性的影響在2007年后得到提高。

二、研究設計

1.研究變量設定

本文研究的關鍵變量是應計項、經營現金流量、金字塔層級和公司終極控制股東產權性質。筆者參照劉運國等(2009)和Fan 等(2012)的方法確定金字塔層級,即金字塔層級為終極控制股東控股中最長控制鏈的層級數,當終極控制股東通過一家中間公司控制樣本公司時,金字塔層級為1;當終極控制股東通過兩家中間公司控制樣本公司時,金字塔層級為2;以此類推。為了詳細檢驗本文提出的假設,筆者對影響會計穩健性的其他公司特征及公司治理因素加以控制,除金字塔層級和終極控制股東產權性質外,假設會計穩健性還受債務風險、公司規模、成長性、董事會規模、第一大股東持股比例的影響。為了研究宏觀經濟因素對會計穩健性的影響,本文添加了YEAR虛擬變量。變量定義見表1。

2.數據來源和樣本選取

本文檢驗所用的上市公司金字塔層級及終極控制股東產權性質根據巨潮資訊網提供的公司年報披露的實際控制人關系圖以及實際控制人詳細介紹整理而得,其他數據信息來自國泰安數據庫(CSMAR,2013)。本文的樣本遵循以下原則:(1)不考慮金融類上市公司,因金融類公司自身特性而被剔除;(2)剔除了含B股或H股的上市公司, 因為境內外雙重監管環境可能使這些公司與其他公司不同;(3)剔除了數據不全的公司。筆者參照La Porta 等(1999)對終極控制股東的定義,以終極控制鏈上控制權大于或等于20%的公司確定為存在終極控制股東的公司列入樣本。同時,筆者參照葉長兵等(2010)對我國金字塔持股的定義,只要終極控制股東利用中間公司控制樣本公司即視為金字塔持股結構。為此,筆者選取了在深滬上市的非金融A股金字塔股權結構公司2004年~2010①年的數據(共3840個觀察值)為樣本,實證檢驗金字塔層級與會計穩健性的關系以及這一關系是否以及如何受終極控制股東產權性質的影響。

3.實證模型設定

筆者以應計――現金流模型為基礎度量我國的會計穩健性。

ACCit=β0+β1Dit+β2CFOit+β3Dit×CFOit+ εit(1)

其中,β0為截距;β1、β2、β3為回歸系數;β2和β2+β3分別反映會計穩健性對“好消息”和“壞消息”的敏感度; β3是度量會計穩健性的關鍵系數。如果β3>0,表明會計確認“壞消息”比“好消息”更及時,會計具有穩健性;否則,會計不穩健。εit 為隨機誤差項。各變量詳見變量定義表1。

應計――現金流模型的優點是可在其基本模型中代入變量與現金流量的交互項即可反映該變量對會計穩健性的影響。為了檢驗金字塔層級對會計穩健性的影響,筆者對模型1作了如下拓展:

四、小結

金字塔股權結構是世界各國廣泛采用的股權安排形式。我國有眾多公司通過金字塔持股被控制。金字塔層級在金字塔股權安排中起著重要作用。終極控股股東通過調整金字塔層級可以有效地調整其現金流量權、控制權和“兩權”分離度。金字塔股權結構受終極控制股東產權性質的約束。不同性質的終極控制股東股權結構安排的動因不同,金字塔層級設置也不同,對財務報告穩健性的影響各異。與非國有金字塔股權結構公司相比,我國國有金字塔股權結構公司的控制層級總體更多,金字塔層級增加了國有上市公司會計穩健性,這一影響在2007年后更顯著,在一定程度上體現了我國法制完善和國有企業改革及市場化運作提高會計質量的成效。本研究得到以下啟示:(1)金字塔層級安排影響財務報告穩健性,能夠揭示終極控制股東行為。(2)產權性質是金字塔股權結構安排的動因,考慮金字塔股權結構的產權性質有利于提高政府監管和公司治理效率。(3)我國國有上市公司金字塔層級的增加提高了公司會計穩健性,有利于公司經營;非國有公司金字塔層級的增加更多地反映了終極控制股東的“隧道”行為,降低了會計穩健性。對公司的監管和治理應區別國有和非國有上市公司金字塔股權安排和充分考慮終極控制股東產權性質的影響。

終極控制權范文4

近年來裝飾裝修材料帶來的室內空氣污染越來越受到人們的關注,其中關注度最高的是空氣中的甲醛。裝飾裝修過程中一旦采用了劣質材料,作為人們健康的潛在“殺手”--甲醛的釋放將是持續的、長期的。所以如何控制居住環境中的甲醛就成為我們關注的焦點之一。

一、甲醛的危害

甲醛(CH4)的釋放主要來自裝修材料如膠合板、細木工材、中密度纖維板和刨花板等木質人造板材,這些人造板材在加工生產過程中使用的脲醛樹脂和酚醛樹脂等膠黏劑中含有未參與反應的殘留甲醛,能夠向周圍環境不斷釋放并造成室內空氣污染。甲醛對人體健康的影響主要表現在能夠導致人的嗅覺異常、肺功能異常、肝功能異常、免疫功能異常、過敏等方面。

二、甲醛的控制

最基本的控制室內環境污染的方法就是購買優質板材的家具,盡量減小污染源。但是如果室內擺放板材較多,即使是合格板材,少量的甲醛也會產生積累效應,危害人們的健康。盡管控制室內空氣中甲醛含量的方法有很多種,但由于室內環境不同,人們往往不知道采用哪種方法更為有效。為此,我們首先介紹各種控制方法,然后探討其有效性。

1、加強通風。美國職業安全與衛生研究所對政府及商業辦公樓、學校、衛生設施進行的調查表明,室內空氣污染對健康危害構成的比例,“通風不良”占了一半[1]。確定新風量,常根據二氧化碳的濃度來計算。一個房間中,要使二氧化碳的濃度限制在0.1%以下,必須要有30立方米的新鮮空氣,也就是說,在空間為30立方米的房子中,就算僅有一人,每小時也要換氣一次。

2、吸附法:利用活性炭、硅膠或分子篩的方法吸附甲醛。由于活性炭、硅膠等吸附劑含有較大的比表面積,所以很多家庭凈化水裝置多用活性炭作為必不可少的中間過濾裝置。此外,活性炭、硅膠等吸附劑還可以吸附空氣中的污染物,尤其對甲醛的吸附能力尤佳。比如利用吸附法吸收室內污染物可收到較好的效果,且可以通過加熱的方式解吸附,以還原部分活,使得活性炭可以重復利用,但是,由于加熱只能解析出表面吸附的污染物,所以加熱后的吸附效果會明顯降低。另外我們可以采用化學吸附的方法來進行空氣凈化,做法是以活性炭、硅膠、分子篩、氧化鋁等為擔體,浸漬一些活性化學物質,或者與這些活性物質混合,經適當處理制備成復合凈化材料。其優點是可以同時對多種空氣污染物起到催化氧化、中和吸附作用,去除效果更加顯著。

3、過濾凈化法:甲醛易溶于水,因此我們可以將室內空氣抽到水中再釋放出來,使空氣中的甲醛溶到水里,剩余氣體則經過水洗后重新回到室內,以稀釋室內甲醛。

4、甲醛捕捉劑法:凡是能與甲醛發化學反應的物質統稱甲醛捕捉劑,其主要特點是在一定條件下能與甲醛產生化學反應生成另一種穩定的新物質或吸收甲醛。因此我們可以利用化學方面的甲醛捕捉劑如三聚氰胺、苯酚、氨水等與甲醛發生化學反應以減少甲醛濃度。

5、控制溫濕度:由于甲醛易揮發、易溶于水,溫濕度對甲醛影響很大,一般情況下,空氣溫度越高,濕度越大,則空氣中甲醛含量越高;反之空氣中甲醛含量就低。因此我們可以通過控制室內的溫濕度來降低空氣中甲醛濃度。

6、催化法:采用催化劑分解室內空氣中的污染物來降低室內空氣中甲醛的含量。常用重金屬氧化物二氧化鈦(光觸媒),在特定波長光照下所具有的氧化性分解空氣中的甲醛。該方法對光照環境要求苛刻,雖然有較好的發展前景,卻不易實現。

7、植物法:通過植物的光合作用和吸附作用,分解空氣中少量甲醛。由于植物是被動吸收甲醛,因此對控制甲醛濃度的作用較小。郝輝芳等[2]研究了皺葉薄荷、吊蘭、蟹爪蘭3種室內觀賞植物對甲醛的響應,研究表明,皺葉薄荷對甲醛響應更靈敏,更適合監測室內空氣中甲醛。

三、幾種控制甲醛方法的比較

本實驗室采用1立方米的環境試驗艙中,放置一塊500*500*12(mm)的中密度纖維板,設置溫度為20℃,換氣率為1次/小時,經平衡24小時,艙內甲醛含量穩定后,用酚試劑分光光度法[3]分別測定其空氣中的甲醛含量,再選取幾種降低甲醛的處理方法處理1小時后再測定此時空氣中甲醛含量,來判斷方法的有效性。測定結果見下圖。

經過測試發現,用活性炭法、加大0.5倍新風量法和溫度控制法較為有效,其中活性炭法能夠吸附50%左右的甲醛,具有較好效果。溫度對甲醛釋放量影響很大,環境溫度從20℃降低到15℃,空氣中甲醛釋放量能夠降低近三分之一。采用加大新風量法由于稀釋作用因此對空氣中甲醛含量影響很大。而植物法由于在箱體中缺乏光合作用,對甲醛吸收效果很差;在艙體中放置50g二氧化鈦后1小時監測結果也沒有變化,說明未經過活化的金屬氧化物對空氣中甲醛沒有催化分解作用。

四、總結

甲醛作為目前裝修材料的主要原材料之一,不可避免的在我們的生活環境中出現,如何降低室內空氣污染仍然是社會研究的熱點,本文介紹了目前7種主要控制方法,并選取部分方法進行對比,發現活性炭法、控制溫度法和加大新風量法效果最好,可作為人們日??刂剖覂瓤諝饧兹┪廴镜氖走x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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終極控制權范文5

[關鍵詞]航空空中管制;安全危機;管理

中圖分類號:V355.1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9-914X(2014)30-0134-01

一、影響到民用航空空中管理安全的一些因素

有很多的因素都會影響到空中交通管制,因為空中交通管制行業具有較高的風險,并且有著較廣的風險來源,一方面是員工操作的遵章守紀程度,另一種是組織設置防護機制的有效程度。

主要安全因素:主要安全因素指的是最可能導致發生事故的原因,也就是導致事故發生的最大因素,主要包括這些方面的內容:

一是人為因素,導致事故發生的原因可能是出現了錯誤的操作、沒有協調的配合以及進行了錯誤的指揮,或者沒有合理的設置工作流程等等,出現這種情況,可能是因為操作人員非常的疲勞,或者是情緒出現了起伏,還有可能是自身的專業水平不足等等。

二是環境因素,航運路線的結構,以及民用航空機場的布局以及空中交通的繁忙程度,都是重要的影響因素。

三是飛機性能因素,飛機性能因素指的是可能有一些質量問題存在機的某些部件方面;據相關的調查研究發現,人們認為空中交通管制的第二大安全因素就是飛行機組因素,也就是配合ATC的情況,僅次于人為因素,因此就需要引起人們足夠的重視。

四是客觀天氣因素,如果天氣十分的惡劣,比如雷電、冰雹等等,那么就很可能導致出現飛機機械故障等問題,還會對通信導航產生重要的影響。

五是其他因素,比如恐怖襲擊、撞鳥以及暴力事故等等,都會在很大程度上威脅到航空安全。

二、加強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制中的安全危機管理的有效措施

2.1 環境風險解決措施

對于環境風險因素的解決措施主要從兩方面進行把握,一方面是指工作環境,在空中管制工作環境布置過程中應充分考慮桌子椅子的擺放及光線控制等因素,這些因素的設計要符合生物學及人體工效學,使這些因素處于最佳組合狀態,只有這樣才能給空中管制工作人員提供一個良好的辦公環境,有助于提高空中管制班組的戰斗力與凝聚力。另一方面是指技能培訓,航空企業應全面強化空中管制的管制能力,對空中管制人員進行全方位的基本理論知識及基本技能技巧的培訓,這一做法實施的好,能夠大大提高空中管制人員的能力,對空中管制工作具有一定的積極作用。

2.2 樹立安全意識

首先需要進行思想教育,讓管制人員認識到安全的重要性,改變過去那種錯誤的工作習慣,保證管理工作的質量;管制人員需要從思想層面上來重視安全管理,然后通過一系列的方式,比如思想教育等等,來讓公司的全體人員都認識到空中交通管制安全管理的重要性,對這份工作產生足夠的重視,樹立足夠的安全意識;還需要進行危機管理意識,要想最大限度的降低甚至是消除事故所帶來的影響和損失,就需要定期經常的采取一系列的活動,來為危機情景進行規劃和決策,樹立安全防范意識,同時,加大對員工的培訓力度;通過實踐研究表明,如果企業能夠將危機管理落實下去,就可以增強員工的危機感,降低發生危機的次數,對發生的企業危機進行化解,降低風險所帶來的影響和損失。

2.3 加強管制員工的培訓

根據相關的資料調查表明,有70%以上的空運安全事故都是由人為因素所造成的,那么就需要對人為因素產生足夠程度的重視,只有這樣,才能夠降低空運安全事故的發生幾率。在人為因素方面,其中最直接中關鍵的就是管制員工,管制員工作為空運管理的主體,也是空運管理的具體實施者,就需要對管制員進行定期經常的培訓,不僅需要提高空中交通管制員的專業技術水平,還需要增強交通管制人員的心理素質,同時,對于交通管制人員的空間形象和思維能力也有著較高的要求。具體來講,在培訓方面,主要從三個方面來進行,一是管制人員預見安全技能的提升;二是避免出現安全問題的技能;三是提升解決問題的技能。

2.4 善待出差錯的管制人員

人都不是完美的,每個人都會有出現錯誤的時候,航空空中管制人員亦是如此,在工作中出現差錯給航空空中管制人員帶來巨大的心理壓力,事件調查、學習整頓等也會帶來不曉得壓力。要盡可能寬容地對待他們所犯的錯誤,注重讓全體人員從錯誤中發現問題,總結提高,從而創造更好的工作環境。并且從另一方面來講,錯誤處理得當的話對于管制員的未來發展十分有利,進行正確分析處理后,不僅可以消除工作人員心理壓力,還可以做到避免犯錯點,預防犯錯者本身以及其他尚未犯錯者的錯誤產生。

2.5 合理釋放心理壓力

現代人都有著十分大的心理壓力,管制員因為從事的是非常特殊的工作,在長期的工作中,難免會積聚很大的心理壓力。針對這個問題,空管公司就需要經常組織一些多樣化的活動,鼓勵空中管制員加入進來,讓管制員將心理的想法大膽的在活動中說出來,不必拘泥于形式,也不必拘泥于對錯,訴說的目的就在于保證心中無所留,無所牽掛。同時,還要鼓勵管制員自己去尋找適合自己釋放壓力的方法,從而減小心理壓力。具體來講,主要包括兩個方面的內容,一是鼓勵管制員大聲的宣泄出來壓抑在心里的苦惱,積極的與人溝通和交流,向朋友進行傾訴,獲得別人的理解和支持;如果一個人有不良的情緒,卻不能及時的宣泄出來,就會增大壓力,對工作產生影響。二是鼓勵管制員積極的參加一些活動,這樣就可以將壓力緩解掉。

2.6 技術與非技術風險解決措施

空中管制技術與航空安全兩者緊密相關,精湛的空中管制技術,能夠為航空飛行員提供一個穩定的環境??罩泄苤迫藛T擁有良好的通訊、調配及決策能力則可以積極應對航空運行中存在的問題,對于一些突發事件的發生更需要具備精湛技術及處理危機能力的空中管制人員。非技術因素重點是指人的主觀意識,可以說人的主觀意識影響人的行為意識,因此為了提高空中管制人員的管制能力及工作水平,應引導管制人員樹立積極的主觀意識,用主觀意識來引導空中管制人員的工作行為。

三、結語

隨著時代的發展,我國民用航空事業發展迅速;在給人們的生活和工作帶來極大便利的同時,也出現了大量的空中交通安全事故,嚴重威脅到了人們的生命財產安全,對于社會的和諧發展也有著一定的影響,因此,就需要引起人們足夠的重視。在民航領域方面,空管安全管理一直都是重要的研究課題,航空空中交通管制安全管理并不是一項簡單的工作,它涉及到了十分廣泛和復雜的內容,有很多的因素都會影響到飛機的安全。民用航空空中管制工作本身具有一定的特殊性,要確保其安全操作具有一定的難度,然而空中管制又是確保航空飛行安全的重要手段,因此為了避免航空事故的發生,對空中管制工作的人為風險因素進行合理控制十分重要,對民用航空企業的發展具有重要意義。

參考文獻

[1] 高偉,丁泓鈞,徐肖豪,劉馨憶.空中交通管制員的人為差錯與航空安全[J].交通與計算機,2008,04:144-147.

[2] 陳園園.民航空中管制的安全文化建設的重要性與有效措施[J].科技創業家,2014,01:225.

[3] 郭萬兵,黃柳.航空管制員工作壓力分析[J].產業與科技論壇,2013,13:126-127.

終極控制權范文6

關鍵詞 機械制造;安全控制系統;設備特點;安全繼電器;PLC;安全總線

0 引言

機械的安全性就是機械安全使用說明書規定的預定使用條件下執行其功能和在運輸、安裝、調整、拆卸和處理時不產生傷害或危害健康的能力。任何一臺機械都有風險,會導致危險。這些風險和危險都會導致事故的發生、對人員造成傷害。當我們能夠關注機械本身的安全性能的時候,其安全功能應該由安全自動化控制系統來實現。安全控制系統的正確設計會影響到機械的安全性能。安全控制系統的可靠性是衡量該臺機械是否符合安全要求的重要依據[1],本文對于機械制造中的安全控制系統相關問題進行分析。

1 安全控制系統

所謂的安全(控制)系統,是在開車、停車、出現工藝擾動以及正常維護、操作期間對生產裝置提供安全保護。一旦當工廠裝置本身出現危險,或由于人為原因而導致危險時,系統立即做出反應并輸出正確信號,使裝置安全停車,以阻止危險的發生或事故的擴散。它包括了現場的安全信號,如緊急停止信號、安全進入信號、閥反饋信號、液位信號等,邏輯控制單元和輸出控制單元[2]。無論在機械制造領域還是在流程化工領域,安全控制系統是整個系統運轉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從安全控制系統的結構圖我們可以看出,安全控制鏈由輸入(如傳感器)、邏輯(如控制器)、輸出(如觸發裝置)構成。從邏輯上來說,對于安全信號的控制功能可以采用普通繼電器、普通PLC、標準現場總線或DCS 等邏輯控制元器件,從表面上達到我們所需要的邏輯輸出。但是,我們可以注意到,普通繼電器、普通PLC、標準現場總線或DCS 不屬于安全相關元器件或系統。它們在進行安全相關控制的時候可能會出現以下安全隱患:處理器不規則、輸入/輸出卡件硬件故障、輸入回路故障(比如短路、觸點融焊)、輸出元器件故障(如觸點融焊)、輸出回路故障(如短路、斷路)、通訊錯誤等。這些安全隱患,都會導致安全功能失效,從而導致事故的發生。所以,安全控制系統就是要求能夠可靠的控制安全輸入信號,一旦當安全輸入信號變化或安全控制系統中出現任何故障,立即做出反應并輸出正確信號,使機器安全停車,以阻止危險的發生或事故的擴散。

安全控制系統的硬件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來達到安全要求:1)采用冗余性控制;2) 采用多樣性控制;3)頻繁、可靠的檢測(對硬件、軟件、通訊);4) 程序CRC 校驗;5) 安全認證功能塊。

常見的安全輸入設備包括由緊急停止設備、安全進入裝置(安全門開關或聯鎖裝置)、安全光電設備(安全光幕、安全光柵、安全掃描儀)。安全邏輯部分常采用安全繼電器、安全PLC 和安全總線系統。

2 安全邏輯控制設備

邏輯控制設備是整個安全控制系統中最重要的一部分。它需要接收安全信號,進行邏輯分析,可靠的進行安全輸出控制?,F代自動化安全控制領域中,安全系統的控制元器件有安全繼電器、安全PLC 和安全總線控制系統。

2.1 安全繼電器

安全繼電器,或者稱為安全繼電器模塊,是最簡單的安全邏輯控制元器件。其特點是采用了冗余的輸出控制和自我檢測的功能,實現了對輸出負載的可靠控制。

該模塊的存在2 個安全輸出觸點,這兩個安全輸出觸點在內部是由來自2個不同的特殊繼電器K1 和K2 的常開觸點串連而組成。當K1 出現故障的時候,K2 依然可以實現安全觸點斷開的功能。同時,安全繼電器模塊可以通過內部電路進行自檢,檢測出外部接線故障和內部元器件的故障。

2.2 安全可編程控制器

安全可編程控制器采用了多套中央處理器進行控制,并且這些處理器來自不同的生產商。這樣的控制方式符合了冗余、多樣性控制的要求。這是安全PLC 與普通PLC最根本的區別。當一定數量的處理器出現故障后,完好的處理器依然執行安全功能,切斷所有安全輸出使系統停機。導致系統停機的處理器的故障數量取決于不同的系統。如,1oo2 系統(2 取1 的系統),一旦一個處理器出現故障,系統立刻進入故障安全狀態;又如,2oo3 系統(3 取2 的系統),當一個處理器出現故障,系統并不會停機。系統只有在2個處理器同時出現故障的情況下才會導致系統停機。前者我們通常成為2 重冗余系統,安全可靠性較高、可用性較低;后者我們通常成為3 重冗余系統,其安全可靠性和可用性較高,但相比前者成本高。

對于信號的采集、處理和輸出的過程,安全PLC 都采用了冗余控制的方式。當信號進入PLC 后,分別進入多個輸入寄存器,再通過對應的多個中央處理器的處理,最后進入多個輸出寄存器。這樣,安全PLC 就構成了多個冗余的通道。整個過程之中,信號狀態、處理結果等可以通過安全PLC 內部的暫存裝置進行相互比較,如果出現不一致,則可以根據不同的系統特性,進入故障安全狀態或將故障檢測出來。

輸入回路可以采用雙通道的方式,通過2 條物理接線進入安全PLC。安全PLC也可以提供安全測試脈沖,用以檢測輸入通道中的故障。安全PLC 的輸出內部電路也采用了冗余、多樣性的方式,對一個輸出節點進行安全可靠控制。安全PLC 可以通過2 種不同的手段,即切斷基極信號和切斷集電極電源兩種不同的方式,將輸出信號由1 轉變為0。無論那種方式出現故障,另外一種方式依然完好的執行安全功能。同時,安全PLC 提供了內部檢測脈沖,以檢測內部故障。

安全PLC 的掃描時間要求為每千條指令1ms 以下。快速的中央處理功能不僅可以達到緊急停車的要求,同時能夠以較短的時間完成整套系統的安全功能自檢。

在軟件方面,安全PLC 必須有可靠的編程環境、校驗手段,以保證安全。這主要可以通過規范安全功能編程來實現。如Pilz 的安全PLC,提供了通過認證的MBS 安全標準功能塊,以幫助編程人員進行合理的、安全的編程。這些安全功能塊經過加密,不能夠修改。我們只需要在功能塊的輸入和輸出部分填入相應的地址、參數和中間變量,即可以完成對安全功能的編程。這些MBS 功能塊涵蓋了機械制造領域及流程化工領域的安全功能控制。

2.3 安全總線控制系統

安全現場總線系統是以安全PLC、安全輸入輸出模塊、安全總線構成一套離散式控制系統。硬件和通訊的安全可靠是安全總線控制系統的可靠性判斷依據。在硬件上,安全總線系統的模塊都采用了冗余、高速的可靠元器件。

3 結論

安全控制系統是一個靜態的系統,其監控系統中的安全相關的參數。在系統正常運行期間,安全控制系統不作出任何響應。但是當系統出現異常、或安全相關信號被觸發,安全控制系統立刻奪去系統的控制權,根據其內部邏輯,對輸出設備進行安全控制,從而保證了整個系統的安全。安全控制系統中的邏輯控制元器件是決定整個安全控制系統安全等級、設計成本、運行質量的重要因素之一。在安全自動化領域,常用的安全邏輯控制元器件包括有安全繼電器模塊、安全可編程控制系統和安全總線系統。針對不同的應用場合,這些安全邏輯元器件可以配置成合適的安全解決方案。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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