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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預算體制要想從根本上完善財政體制改革,就必須要選擇完善預算體制改革,而要完善預算體制的改革,最關鍵的一個方向就是加強對預算的監管力度。通過實現單一賬戶與收支兩條線的管理方法,才能從根本上加強效率建設,完善對改革的促進作用,加大規范力度。國有資本預算制度是經濟社會發展的關鍵指標,從這方面促進預算體制改革才能更好地將預算體制上升到一個更加良好的平臺,對社會主義稅收制度提供了強有力的支持。
2.稅制轉型實現稅制轉型主要通過四個方面體現。首先,要想不斷規范中央與地方政府,增強管理財務的主動性,加強管理各級政府的財務分配,發揮主要的財政職能,就需要采取建立分稅制度的辦法。其次,通過采取抬高補助額等舉措來完善財政的轉移支付制度,緩解了部分地區被迫增長經濟卻又沒有足夠的經濟實力支持去促進其持續發展經濟。此外,統一所得稅制度,將所有的企業按規則展開公平競爭,可以平衡各種資源的最優配置。最后,把增值稅作為主體,將消費稅與營業稅作為補充,建立新型的流轉稅制度,將計劃經濟稅制轉變為市場經濟稅制,一方面增加了財政收入,另一方面又能確保我國稅收制度的正常實施。
二、財政稅收體制改革中出現的問題
1.財政稅收制度存在不足我國當前的財政稅收體制仍然留有局限性,使得財政不能均勻分配,影響了宏觀調控,主要原因第一是由于財政收支沒有合理分配,呈過度集中的態勢,第二是由于非稅收收入很長一段時間沒有歸納在政府的財政收入管理體系之內,第三是由于某些重要的稅種不在征收稅負的范圍之內。
2.預算體制改革存在不足如今國內所施行的財政預算制度由于涵蓋范圍面窄且地方政府預算體制不夠先進,導致出現了嚴重的資金問題。這樣的預算體制實在是不適合國家進行宏觀調控,也與整體發展規劃格格不入。同時沒有嚴格的監管部門對財政預算進行規范的監督指導,使得某些實際問題沒有得到進展。
3.財務管理存在不足在不斷深化體制改革的過程中,由于部分地方政府通過采取精簡結構、精簡人員的方法來節約成本,這樣的做法缺失了部分甚至全部專業的管理財政稅收的人員,讓財政稅收在管理方面暴露出很大的漏洞,不能積極推進各項工作的開展。此外,正處于轉型期的財政管理隊伍難免出現能力參差不齊的人員,容易發生事故,不能有效地管理財政稅收工作。
4.轉移支付存在不足各個地區經濟發展不平衡可以通過中央的財政支出來調節差異。由于各地區轉移支付類型的選擇重點不同,以及缺乏監管部門強有力的監督,在轉移支付中就容易出現官員腐敗或者效率低下等不良現象,會增大不同地區的收益差別,不利于國內經濟社會的穩定。
三、財政稅收體制改革的創新性建議
1.建立財政管理體系要想建立既高效又精簡的財政管理體系,首先應該逐漸實現征收稅收機構的統一化,此外建立省、市、縣甚至鄉鎮的財政管理機制,然后建立地方政府的債務解決辦法。這樣的上下一體化管理同時配以嚴格的監管力度,能夠以很高效地的工作效率進行財政管理工作,最終達到規范化。
2.建立健全預算管理體系擴大預算涵蓋范圍的同時健全包括經常性、資本性等預算的復式預算體系,最大程度地將財政收支加入到預算管理的范圍之中,從而達到大范圍多元化的預算管理,最大限度地惠及民生。
3.建立合理的轉移支付體系建立健全轉移支付體系,就要將一般性轉移支付與專項轉移支付相整合,首先增加前者作為支付手段的比例,將后者作為補充相結合,合理安排二者的結構比值。其次,將資金分配公開化、透明化,對轉移支付支配辦法進行改革。
4.建立健全稅收制度稅收制度的設立應該以促進科學平衡發展為基本目標,建立公平的稅收結構,合理調控宏觀稅負水平。首先不應給納稅人造成太重的負擔,確立適中的稅負水平,而在減輕納稅人稅外負擔的基礎上進行適當地提升。此外,可根據我國具體情況改變稅收結構,將營業稅或物業稅作為主要稅種,同樣也可以重置直接稅與間接稅兩者的比重,也可以選擇及時加收環境稅來合理分配資源。
5.建立健全財政體制財政體制的建立應該緊密結合我國的具體實情與發展需求,統籌兼顧,最大可能地實現財政收入與支出的穩定與平衡。要做到這樣就應該讓中央政府將部分實際權力下移至地方政府,使得地方政府能自主行使部分權力,此外在中央財政收入穩定的基礎上將其余地方政府合理分配,然后在二者財政支出比率保持合理穩定的前提下,讓中央對部分支出直接管理,緩解地方壓力。
四、總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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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財政稅收 深化改革 市場經濟 建議
在近些年來,我國經濟呈現出蓬勃發展的態勢,同時政府為了更好地建設社會經濟,在財政稅收方面制定了一系列政策,有效解除了限制我國財政稅收工作體系發展的各種不利因素。財政稅收對于政府在進行公共服務、改善民生方面起著基礎作用,是政府進行這些活動的經濟后盾。強化財政稅收工作可以使得各種資源有效實現優化配置,保證社會能夠更加公平、合理,消除貧富差距,提高人民的綜合生活水平。就之前財政稅收制度改革方面所作出的成績與效果來看,深化財政稅收改革,推動財政稅收體制創新,可以有效促進我國的財政稅收體制進行轉型,使得財政稅收能夠更好地為人民服務,改善人民的生活水平。盡管我國政府在財政稅收制度創新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績,但綜合來看我國的財政稅收體制依然存在著諸多不足,有待于進一步改進,推動財政稅收工作深化改革也有著非常突出的現實意義。
一、我國財政稅收工作中存在的問題
(一)財政稅收結構不夠健全合理
財政稅收在政府調節市場經濟時充當著主要的經濟手段,但是目前我國的財政稅收在調節市場經濟中有著一些不足與矛盾,對調節效果會產生一定的反面作用?,F在我國的人均生活水平依然有著很大的上升空間,因此財政稅收在調節過程中也會出現一些社會矛盾,阻礙著調節工作的有序進行。分析這些不足與矛盾,其主要原因在于我國的財政稅收結構不夠健全、合理,導致稅制結構不夠合理,財政支出結構出現問題,諸如增值稅與營業稅在征收時會出現重復征收的情況,財政支出在轉移性支出中有著不合理之處等,這些情況都需要采取相應的措施加以解決。
(二)財政稅收預算有著諸多不足
在進行財政稅收預算管理時,缺少比較全面、合理、完善的預算管理體系,導致許多稅收工作在實施時都缺少相對明確的目標。我國在進入市場經濟以來,有許多工作都剛剛起步,同時財政稅收方面的很多法規、制度都有所轉變,相關稅收部門在進行稅收預算時,都沒有科學合理的掌控范圍,從而致使預算范圍過小,無法全面有效地作出稅收管理決策。
(三)財政稅收工作人員整體素質有待提高
在財政稅收部門作為我國經濟建設的后盾力量,其工作是否能夠有序開展在很大程度上決定著我國的社會經濟建設。而我國財政稅收部門有很多工作人員由于自身專業素養低下,缺乏足夠的實踐能力,因此無法有效完成財政稅收中各項繁瑣的工作,嚴重降低了我國財政稅收的工作質量與效率。同時由于財政部門管理者對于工作人員重視程度不夠,監管不嚴,使得財政稅收部門很多工作人員在工作中散漫、隨意,工作態度極其不認真,嚴重影響到稅收工作效率。如果工作人員不按照相應的規定進行工作,那么這種工作氛圍必然會影響到周圍的同事,在部門中形成一種消極的氣氛,非常不利于財政稅收工作的健康發展。
二、推動財政稅收工作深化改革的相應建議
(一)合理調節財政稅收支出的結構體系
在財政稅收工作中,財政支出結構不夠科學合理是拉低稅收工作質量的主要因素,所以必須要完善財政支出結構,健全政府支付體系。政府需要更加完善轉移支付所占比例與結構,要根據不同地方的發展水平來合理分配轉移支付資金比重,使得轉移支付盡可能地合理。同時,政府還需要優化轉移支付,讓轉移支付資金來源盡量穩定,提高其利用效率,增大一般性轉移支付所占的比重。在財政支出方面,政府要加大在民生建設方面的資金投入力度,加大對于農村經濟、教育、衛生、社會保障方面的扶持力度,提高政府稅收工作效率。
(二)建立起完善的財政預算機制
在我國,財政稅收改革工作正處于關鍵時期,因此建立起一套科學合理的財政預算體系是極其重要的,甚至會關系到稅收改革工作的成敗。在建立科學合理的財政預算體系時,主要可以從以下兩個方面入手:第一,適當增加財政預算范圍,確保財政稅收部門可以對于所有企業的財政都預算到;第二,政府需要就我國財政稅收工作制定出長遠的計劃,為財政稅收工作深化改革奠定扎實的基礎。
(三)提高財政稅收工作人員的整體素質
在財政稅收工作深化改革進程中,稅收工作人員是主體,因此要提高工作人員的整體素質。一是財政部門在招聘員工時要嚴格依照相關標準進行招聘,保證招聘到的工作人員具備扎實的專業知識與職業素養;二是要對財政稅收部門的工作人員定期進行培訓,以提高他們的專業知識水平,培養起良好的職業道德觀與責任感,使其在工作中能夠做到恪盡職守、精神飽滿。
三、結束語
總而言之,推動我國財政稅收工作深化改革有著極其重要的現實意義,同時也是加強我國國民經濟建設、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的重要舉措,因此對于其在深化改革歷程中出現的問題一定要認真分析并加以解決。我們需要健全財政稅收制度、完善財政預算體系、提高財政工作人員的整體素質,而這些措施也要真正落到實處,保證我國財政稅收工作質量能夠從根本上得到提升。
參考文獻:
[1]]常紅.深化財政稅收體制改革的具體措施[J].經濟技術協作信息,2016
[2]王晶.財政稅收工作深化改革思考[J].現代商貿工業,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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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作者簡介及文獻誕生的背景
(一)作者簡介夏克爾福特于1980年獲得北卡羅來納大學工商管理理學學士學位,1990年獲得密歇根大學工商管理博士學位。夏克爾福特現為北卡羅來納大學凱南-弗拉格勒商業學院著名稅務教授、教務部主任及稅務研究中心主任。夏克爾福特主要致力于稅收與商業的教學與研究,在會計、經濟及金融雜志上發表了大量文章。謝富林于1976年獲得澳大利亞墨爾本大學學士學位,1981年獲得澳大利亞莫納什大學經濟學碩士學位,主修會計與財務,1986年獲得斯坦福大學商業研究生院博士學位。謝富林現為華盛頓大學德萊特-塔奇講座的會計學教授,一直致力于財務會計、稅收與商業決策、實證研究方法方面的研究與教學。他三次在美國會計協會博士聯盟就稅收研究發言,并從1996年至1999年,擔任《美國稅收協會期刊》編輯。
(二)文獻誕生背景經濟學與財務學對稅收的研究開始較早,但會計學術界接受稅收成為一個研究領域的過程較緩慢。20世紀80年代中期前,會計學家所做的稅收研究被分為法律和政策研究兩個部分,但論文極少發表在會計學雜志上。1992年,財務學教授邁倫?斯科爾斯(Myron S.Scholes)與會計學教授馬克?沃爾夫森(Mark A.Wolfson)合作,結合微觀經濟學與稅收法律知識來分析稅收環境,圍繞三個中心主題一交易各方、所有稅收和所有成本(all parries,all taxes,and all costs)展開,為現階段的會計稅收實證研究提供了框架(下稱“SW框架”)。稅收實證研究論文早先大多建立在SW框架之上,直至最近幾年,出現了三個新分支,即稅與非稅因素均衡;稅收與資產價格;多邊管轄權稅收。在此背景下,《研究》追述了SW框架的起源與發展,評價了十五年來其對會計中稅收實證研究的影響。
二、《研究》的基本結構與概要
(一)《研究》基本結構文章開頭闡述了該綜述以SW框架為基礎,對SW框架追根溯源并評介其十五年來對基于檔案、微觀經濟基礎的會計中實證稅收研究的影響。這不僅為學習專業的人員與其他對此感興趣的人員提供了入門知識,還為該領域許多重要未決問題提供指南。如圖1所示,《研究》一文基本結構主要包括引言、稅與非稅因素均衡、稅收與資產價格、多邊管轄權稅收研究、研究方法問題以及結論六個部分。
(二)《研究》概要文章引言部分主要描述了SW框架產生的環境、三個主題、不足之處及對會計中稅收實證研究的影響,引出該領域新的研究趨勢及論文寫作特點;論文第二部分主要關注交易的所有成本,分析企業如何在稅與非稅成本間進行權衡;第三部分主要考慮交易參與各方的稅負狀態,從多方契約視角出發考查了稅收對資產價格的影響;第四部分研究多邊管轄權間的貿易,包括跨州與跨國管轄權;第五部分討論該領域實證研究中涉及的幾個方法問題;第六部分為總結。
三、《研究》的三大領域與研究結論
(一)稅與非稅的權衡稅與非稅權衡研究論文多數集中于解釋稅負最小化不可能是最優經濟戰略的原因。相關文獻可分為財務報告與稅收因素相互作用;檢驗稅收最小化成本效果。
一是財務報告因素。財務報告成本是真實的、可感知的、與報告低收益或股東權益相關的成本。由于企業許多財務契約均以會計數字為基礎,從而影響了管理層報告低收益的愿望;同時,企業很多行為選擇要在低應稅收益與高賬面利潤間進行權衡。存貨會計方面的文獻主要針對的問題是:股票價格變化對采用后進先出法(LIFO)信息披露的反應有效還是遲鈍;管理層是選擇還是回避后進先出法?,F有實證研究結果對股票價格變化的問題沒有定論。研究者發現極少有證據說明在初次披露后進先出法采用時存在正的平均超額股票回報。例如,Lanen和hosmpson(1988)指出如果投資者理性預期自愿會計變化,那么在宣布日股票價格變化與公司特定特征(計量量化的預期現金流量影響)之間的相關信號是很難預測的,而Kang(1993)認為后進先出法的采用應伴隨著負的股票回報、管理層的選擇問題,許多研究從采用后進先出法、存貨層清算、以及放棄后進先出法角度出發進行研究,得出稅收是存貨計價中考慮的主要因素的結論。補償是同時受稅收和財務報告激勵影響的另一項經營成本?,F有研究主要集中于:稅收在公司選擇發行獎勵性股票期權(ISOs)還是無條件票期權(NQOs)中的作用;顧主在公司補償減少的稅收利益與交易成本引起低收益的財務報告成本間的權衡;補償形式。其主要結論包括:稅收在ISOs和NQOs選擇中作用的證據有些混淆;財務報告限制少的公司不合格處置更為普遍;稅收是公司交納決策和養老金終止決策的一個重要決定因素;Seholes等(1992)發現大公司更熱衷于收入轉移,他們指出財務報告因素很可能是向未來期間轉移收入的障礙因素;Guenther(1994a)證實大公司轉移更多,但高財務杠桿率的公司更不愿意報告低收益;Lopez等(1998)提出收入轉移主要集中在那些具有大量前期稅收的公司;Maydew(1997)發現財務報告成本因素對限制轉移有實質影響。
二是成本。成本(道德風險和逆向選擇)是另一個導致稅收最小化不等同于有效稅收籌劃的原因。針對1993年法規不允許扣除超過100萬美元非經營補償的規定,很多文獻從不同角度對該法規進行檢驗發現,多數公司保留了扣除,大多數公司通過計劃予以合格化,保留增加了稅收利益(即超額補償與公司邊際稅率的積),并且股東關心公司補償計劃和合同成本的減少;成本影響保留決策;100萬美元的限制降低了那些補償不足100萬美元公司的隱性合約成本,低于該限制額度的公司增加了現金補償,而且低于限制額越多的公司增加得越多。1986年稅法改革前對其避稅進行了嚴格限制,有限合伙企業能使避稅者將扣除轉移給高稅率有限合伙人。Shevlin(1987)檢驗和比較了在內部或是通過有限合伙進行R&D,并得出結論認為稅收和表外融資都刺激了R&D有限合伙;Beatty等(1995a)提出交易成本高的公司將同時犧牲稅收和財務報告利益;Guenther比較了與公司和業主有限合伙企業相關的稅與非稅成本后得出,非稅成本是阻礙從公司形式轉向業主合伙企業的原因;Shelley等(1998)討論了稅與非稅成本和企業重組成為公開上市合伙企業的好處,并發現重組宣告
期的回報與這些因素指標相關。
(二)稅收與資產價格 稅收是影響價格決定的因素之一,調查其是否影響定價是會計中稅收研究的第二大領域。稅收對價格的影響涉及并購、資本結構、隱性稅及股票價格等四個方面。
一是兼并與收購。兼并與收購論文主要檢驗并購結構與價格是否能反映公司和投資者的稅負。收購從目標公司股東角度分為免稅和應稅,雖然稅收問題會因目標公司而異,許多現有的研究均集中于獨立C公司收購。主要研究結論是,稅收處理對資產(交易)價格和交易結構(資產與股份收購分配)有影響。在組織并購時,公司極少需要在稅收與財務會計因素間進行權衡。例如,Hayn(1989)發現。目標公司與出價人公告期間異常收益與目標公司稅收特征有關;Eriekson(1998)運用“交易各方”方法,分析了并購方、目標公司及其股東的稅收與非稅收因索作用后發現。邊際稅率高及舉債能力強的并購方。更傾向于進行應稅的交易,并通過負債融資;Henning與Shaw(2000)對允許商譽攤銷抵稅的立法修訂研究后發現。該項稅收抵扣導致產生商譽的收購價格上漲,收購方也會與出售方分享其稅收利益,增加了收購價中分配給可抵稅商譽的比例;Weaver(2000)認為稅法修訂增加了應稅交易的構建,這類交易目標資產稅基遞升并能獲得商譽抵扣。她還指出稅基遞增可能會提高并購公司的邊際稅率;Eriekson與Wang(2000)檢驗了1994至1998年間在應稅股票出售中被剝離出去的200家子公司,他們發現,交易結構影響其價格,剝離母公司的異?;貓笈c選擇的稅收利益正相關。
二是資本結構。資本結構選擇是財務中稅收研究最為成熟的領域。早期資本結構中稅收問題研究最有影響的是莫迪格里尼和米勒(Modigliani與Miller,1958,1963)兩篇有關資本結構的財務論文。MM(1958)提出,在不存在稅收(及完善與完整的資本市場)的前提下,公司價值與資本結構(及股利政策)無關。MM(1963)又提出,如果利息可抵扣,股利不能抵扣,最優資本結構是解決負債問題的基礎。后繼研究者中,Miller(1977)在杠桿學說中加入了個人稅收因素(“所有主體”方法),提出了股利追隨者理論,Miller的見解構成了SW框架中“所有稅收”主題的基礎,也是現在會計稅收研究中股票價格與稅收結合的基礎。許多研究都證明了股利追隨者的存在(Miller與Scholes(1978)、Dhaliwal等(1999))。DeAngelo與Masulis(1980)拓寬了米勒的假設,假定所有公司均面對高稅率,他們認為有多種稅盾可選擇的公司,其杠桿比率較低(負債替代假設)。近期有關資本結構的研究也表明稅收對資本結構存在著影響。例如,Scholes等(1990)指出,有抵后凈營業損失的銀行傾向于通過股票籌集資金,其紅利不可抵減,而不通過其利息可抵扣的資本票據籌資;Graham(1996a)指出公司的邊際稅率與籌集新債有正相關關系。
三是隱性稅收。SW(1992)定義隱性稅為持有稅收優惠投資而減少的收益率,市政債券較低的稅前報酬率是隱性稅收的一個經典例子。Miller(1977)指出,假設不存在市場摩擦與政府管制,但以風險為條件,所有資產稅后報酬率趨于一致;Shackelford(1991)研究了杠桿職工持股計劃(ESOP)的利息率,是會計中研究隱性稅收較早的論文,ESOP貸款提供了兩個利息率,隱性稅的概念暗示著,兩個不同利息率會給貸款方帶來相同的稅后報酬;Shackelford發現稅后報酬率是相近的,但并不相等,大約75%的免稅利益會以低的利息率的形式傳遞給借款人;Eriekson與Maydew(EM,1998)指出,1995年減少對收到股利的抵扣導致優先股價格下降,而不是普通股。與公司股利抵扣關系密切的隱性稅對優先股的影響大過普通股。
四是股票價格和投資者稅收。稅收資本化研究對投資者稅收的價值相關性提出了挑戰。研究股票價格與投資者稅收間的關系的文獻表明,股利稅影響股票價格。例如,Harris與Kemsley(1999)、Harris等(2001)及Collins與Kemsley(2000)運用Ohlson(1995)的剩余收益定價模型來調查股利稅資本化,三篇論文推斷出權益會因股利稅而被低估。又如Collins與Kemaley(CK.2000)觀測了從1975至1997年中的68283個公司,以股東權益、收入、股利和股利與資本利得稅相互作用對公司平均股票價格進行回歸后表明,股票價格完全是股利稅以個人最高法定聯邦稅率的資本化。同樣,檢測股票價格與資本利得稅間關系的實證論文發現,股票價格反映持股人預期出售時將支付的資本利得稅,即股東稅收與股票價格相關。例如,Lang與Shackelford(LS,2000)為考查資本利得稅如何影響均衡價格建立了一個初始模型,他們認為二手交易和股票回購加速了應稅收入或虧損的確認。資本利得稅資本化中的價格壓力研究也發現資本利得稅刺激交易量,而增加的交易量改變了股票價格。例如,Landsman與Shackelford(1995)考查了股東對長期資本利得稅的加速提出補償,他們發現在公司的杠桿收購中,雷諾茲一納貝斯克公司的股東被迫清算其股票,股票價格同時上漲以補償股東長期資本利得稅損失,而資本利得稅正是其設法持有到最后以遞延與避免的。Blouin,Raedy和Shackelford(BRS,2000c)發現,指數基金對個人投資者持有的上漲股票進行補償,以刺激其滿足長期條件前出售股票,這種補償造成了指數公布時的暫時價格壓力。
(三)多邊管轄權研究近年來由于多邊管轄權研究成本的降低,跨國或者跨州研究成為會計中稅收研究最活躍領域之一。
一是跨國管轄權。Collins和Shackelford(CS,1992)發現,隨著86年美國公司稅率的降低和國外稅收抵免的限制,美國跨國公司從國內稅收籌劃轉向全球稅收籌劃。Smith(1997)等證明了美國跨國公司可以通過國外子公司來進行貸款的做法。跨國管轄權研究的另一領域是收益轉移,最近的收益轉移研究超越早期研究描述性質,通過機密的稅收申報表和其他所有權信息建立了更有力的檢驗。例如,Harris(1993)和Jacob(1996)認為,跨國公司在收益轉移能力上存在差異;Collins等(1998)利用資本市場方法檢驗了報告收益是否反映了收益的轉移;Mills和Newberry(2000)發現,國外公司支付給美國的稅收金額因為很多因素存在差異,包括美國稅率與國外稅率相比較、全球企業的財務業績和無形資產可靠性、財務業績和美國經營的財務杠桿。除了收益轉移,一些文章還檢驗了稅收對生產地址選擇的影響。
二是跨州管轄權。跨州管轄權的稅收研究為避免稅收體系的差異因素之外的其他形式的國際差異(如通貨、法律體系、資金市
場和經濟發展水平)導致的計量誤差研究提供了方便。此外,各州間不同規定使得對稅收是否影響企業活動的檢驗有更多選擇,從而使跨州的稅收研究成為另一個不斷增加的稅收籌劃領域。Klassen與Shackelford(1998)發現美國各州和加拿大各省的報告收益與其公司所得稅率之間的反向關系。
四、研究方法中的相關問題
(一)估計邊際稅率邊際稅率是企業決策中一個重要數據,SW對邊際稅率的定義是,在本納稅期間內,每增加1美元應稅收入所應支付給(或取回)稅收當局的現金流量變化。應稅收入在當期納稅,而應稅損失可向前(2年)或向前(20年)抵減應稅收入。因此,管理層決策時,要考慮稅率所反映的過去或預期的稅負狀況。如果考慮存在凈營業損失,邊際稅率可表述為:mtr=(($1×strs)/(1+r)s),mtr(the marginal tax rate)為邊際稅率,strs(the expected statutory taxrate)為第s期預計法定稅率,s為第s年為現在的1美元額外應稅收入的最終交稅,r表示公司稅后折現率?,F有文獻中,邊際稅率變量包括抵后凈營業損失是否存在的絕對變量,應稅所得的絕對變量,有效或平均稅率及最高法定稅率,而這些變量的計量方法都存在缺點。許多研究者都試圖對邊際稅率的計量進行優化(Manzon(1994)等),但討論管理者在決策時是選用以應稅收人為基礎的簡單計量方法還是較為復雜的計量方法仍是一個重要課題。
(二)自我選擇偏誤 稅收研究通常采用如下的估計模型:yi=βXi+δTi+εi;(1),其中I為表示群組身份的分類變量。如Beatty與Harris(1999)及Mikhail(1999)在對稅收、收益、監督管理的檢驗中,對兩個群組進行了對比,上市公司與私營公司。稅收研究論文均采用普通最小二乘法來估計形如等式(1)的回歸模型,因此每篇論文都需要面對自我選擇問題,自我選擇會導致δ的有偏估計。有兩種情況會引起普通最小二乘產生δ的有偏估計:一是非隨機選擇確定群組構成,二是小組行列式與X變量相關。如果兩種情況同時存在,可以通過加入逆米爾比率作為另外的回歸元,來解決這個相關變量缺省問題。實際上,如果結果并沒因加入逆米爾比率而改變,那么便可排除自選擇偏誤的存在。Himmelberg等(1999)提出了另外一種解決方法,在第一階段回歸中對群組選擇建模,假設可觀測變量是可取得的(其中一些并不在第二階段回歸之中)。在某種程度上,變量是不可觀測或不能取得的,公司的固定效應模型可控制(或減輕)任何自選擇偏誤,自選擇問題的嚴重性并未得到足夠認識,研究者應做一個穩健的檢驗,比較一階段最小二乘回歸與加入逆米爾比率作為額外回歸元的二階段檢驗的結果。
(三)模型優化稅收研究中均采用與(2)類似的模型:Y=β0+p?x-+p 2x2+8(2),其中Y表示選擇,為一個分類變量,0,l,公司進行選擇則為1;Xl表示稅收利益與成本,0,1,0(1)表示低(高)稅收;X2表示非稅收成本與利益,0,I,0(1)表示低(高)非稅收成本。假設非稅收成本為財務報告因素,重要系數p-(p z)為稅收(財務報告)影響選擇提供了證據。然而,所有變量的重要系數也被認為是公司決策中平衡稅收與財務報告的證據。對以上解釋的疑問是,x-重要的正回歸系數表示在控制模型中其他變量影響后,公司稅收狀態對選擇有積極影響,即回歸系數是公司稅收狀態對選擇的增量效果。如果研究者期望進一步解釋公司在稅及非稅成本與利益間的權衡,則建議在模型中加入包括稅收與非稅收因素相互作用因子,例如,Y=β0+β1X1+β2X2+β3(X1×X2)+ε(3)。如Beatty與Harris(1999)及Mikhail(1999),引入所有權與稅收、非稅收成本相互作用的指標變量,用以檢驗其效果是否會隨著公司的所有權性質(公開或私有)而改變。需要注意的是,任何拓展的模型均要以估計為基礎,這取決于具體的研究問題。
(四)變化與平面在對公司邊際稅率與新債券發行關系的研究中,變化方法(即非平面方法)對負債與稅收的檢驗更為有力。考查新債券的發行而不是未償外債,便可避開困擾平面研究的兩個難題。首先,公司的資本結構反映的是過去的決策,這些決策以一定期望為基礎,因為一些不可預期的結果的期望至今可能仍沒實現。因此,即使決策時以稅收刺激為基礎,后來的結果也可能與預期相反。因為重構資本結構成本高,截面的水平研究可能會得出錯誤的結論,即稅收不會影響資本結構決策。其次,如果選擇影響稅率,研究者比較事后選擇與事后邊際稅率時,回歸系數會產生向下的偏誤。例如,理論預測高稅率公司將通過增加負債、增加利息抵扣來降低稅額與邊際稅率,因此,通過平衡所有公司的邊際稅率會趨為一致。當高稅率公司通過增加負債水平來積累稅收避護時,便不能觀測到事后負債水平與事后邊際稅率間的關系。
(五)隱性稅計量隱性稅的來源包括加速折舊、抵稅額、某些投資的費用化及行業的特別稅收待遇,但多數研究都忽略了隱性稅,隱性稅的缺失會導致錯誤的推論和政策建議。Callihan與White(1999)嘗試著運用公開可得的財務報告數據來估計隱性稅,其估計隱性稅為(PTI-CTE),(1-str)-PTI,其中,PTI為公司的稅前收入;CTE為當前所得稅費用,等于(PTI-X)str,其中X表示由暫時性與永久性差異及稅收抵減引起的應稅收入與會計收入的差額;str為最高法定稅率,由此可得,隱性稅收等于X str/(1-str)。因此,隱性稅收的估計量為稅收優惠乘以最高法定稅率,該法等同于由Wilkie與Limberg(1993)設計的稅收補償金方法,這些隱性稅估計技術的發展將是稅收研究的一個重要進步。
(六)秘密數據該領域其中一些論文運用了所得稅申報表等非公開可得的數據,這些秘密數據通常只能通過員工、咨詢機構或美國國內稅收署的特別安排取得。對于運用秘密數據的研究,shackelford與Shevlin的意見是應予以鼓勵,但一個合作作者的經歷證明,即使面對高昂的取得及使用成本,因此秘密數據能顯著地提高研究的質量。
五、《研究》對我國會計科學理論研究的啟示
(一)提高會計中稅收研究重要性的認識稅收研究試圖解決三個學術及政策利益問題:稅收重要與否、不重要的原因及其重要程度。從微觀主體角度來講,企業稅收狀況是否對其會計政策選擇及債務政策等產生重大影響的研究為數不多,其中影響最大的是
莫迪格里尼和米勒兩篇有關資本結構的財務論文。雖然稅收研究在財務、稅收籌劃和稅務會計從業人士中有較長歷史,但會計學術界還沒有接受將此作為一個重要的研究領域,稅收規則可以影響投資和融資的稅前收益率。因此,作為微觀經濟主體的公司,其內部投資戰略和融資政策自始至終都與稅收相聯系。這里的投資不僅指企業積極管理的、用來經營其業務的資產,還包括像債券、股票和對其他經濟實體直接投資類似的消極資產。企業從事的投資取決于該投資的融資渠道、比例及成本,而融資決策又取決于該投資項目。
(二)構建我國會計中稅收研究的框架Myers(1984,P.588)指出沒有研究能表明公司的稅收狀況對其財務政策有重大影響,直到1992年,Scholes與Wolfson從微觀主體角度分析認為稅收很可能是重要的(SW框架),SW框架并沒有提出新的理論和方法。它既不關注傳統的法律細節問題也不關注政策建議,采取實證的方法解釋稅收在組織中的作用,從對公司財務和公共經濟的描述出發,將微觀經濟主體和稅法這兩個截然不同的知識主體結合在一起。該框架是西方現行會計中稅收實證研究的中心,在公共經濟方面有重要意義,對公司財務也有重大影響。該概念框架圍繞三個中心主題建立,交易各方的例子是當建立補償時同時考慮雇主和雇員雙方的利益;所有稅收的例子是免稅債券,其由于利息免稅而利率低;所有成本的一個例子是會計政策選擇要在公司財務報告成本與納稅目標之間進行權衡。三大主題為實現組織目標提供了非常好的稅收管理框架,這些主題表明稅負最小化并不是有效稅收籌劃的必要目標,相反,有效的稅收籌劃必須從有效的組織設計和契約觀來進行評估。因此,迫切需要有開創性的研究結合我國稅法及企業經營環境實際,從而構建出適合我國的會計中稅收研究的框架體系。
個體稅收論文范文4
[論文關鍵詞]稅務管理個體稅收管理發票管理以票管稅
近年來,不少地方的稅務機關非常重視個體稅收的“以票管稅”工作,認為這是加強稅收管理的一個好辦法?!耙云惫芏悺痹趯嵤┏跗诖_實收到了一定的效果,但是隨著“以票管稅”的進一步實施,出現了納稅人想盡一切辦法拒絕提供發票的現象,消費者索取發票難的問題日益突出?!耙云惫芏悺钡淖龇ú粌H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以下簡稱《征管法》)關于核定征收稅款的規定,而且影響了個體稅收的征管工作,給納稅人以可乘之機,致使個體稅收收入出現了一定程度的下降。僅以虞城縣地方稅務局所管理的飲食業、旅店業個體稅收為例,2007年入該局庫個體飲食業、旅店業稅收收入為97萬元,2008年下降到83萬元。通過調查筆者認為,造成這種現象的原因在于“以票管稅”走入了“唯票定稅”的誤區,使發票的功能發生了異化,也嚴重偏離了對個體稅收實行核定征收的軌道。
一、個體稅收“以票管稅”的現狀
多年來,為了規范稅收管理,促進稅收公平,稅務部門在加強個體稅收征管方面進行了有益探索,采取了多種方法,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為了使個體稅收征管實現查賬征收,多年來稅務部門一直在推行個體戶的建賬工作。但是,由于納稅人規模、從業人員素質、稅務機關征管手段等諸多方面的原因,大部分個體工商業戶沒有建立賬簿。對這類納稅人,稅務機關征收稅款時按照《征管法》及其實施細則的規定,實行核定征收的方式。當然,稅務機關所核定的計稅依據越接近納稅人實際的生產經營額(營業額)越合理。但是,由于按照《征管法》的要求核定稅款,其工作量很大,稅務部門對具體納稅人核定稅款時往往難以取得確鑿、直接的依據,核定的稅款也往往缺乏準確性。在這種情況下,有些基層稅務機關在稅收征管中發現,一些規模較大的賓館、酒店等公務消費較為集中、消費者索要發票比重較大的服務行業,其發票的使用量與營業額規模較為接近,便以發票載明的金額作為計稅依據,提出了“以票管稅”的辦法(后來又針對實踐中存在少數消費者不要發票的情況提出了核定不開票率等措施)。經過不斷總結、推廣,到目前,稅務部門已經在多種行業、多數納稅人中推行了“以票管稅”辦法。
實施“以票管稅”的初期,稅務部門把發票作為核定稅款的一個參考工具和輔助手段,起到了積極的作用,提高了稅款核定的準確性,促進了稅收的規范化管理和稅收收入的穩定增長。但是,隨著該辦法的全面推行,一些稅務機關在核定稅款時采取了只靠發票管稅的極端做法,“以票管稅”已經步入了“唯票管稅”的誤區,嚴重背離了《征管法》關于核定稅款的要求。
二、“以票管稅”的弊端
嚴重背離了《征管法》關于核定稅款的具體要求?!吨腥A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實施細則》第37條規定了如下幾種個體工商業戶應納稅額的核定方法:“參照當地同類行業或者類似行業中經營規模和收入水平相近的納稅人的收入額和利潤率核定;按照成本加合理的費用和利潤核定;按照耗用的原材料、燃料、動力等推算或者測算核定;按照其他合理的方法核定。采用前款所列一種方法不足以正確核定應納稅額時,可以同時采用兩種以上的方法核定?!碑斍?,基層稅務機關征管力量薄弱,加之個體工商業戶的稅源零星分散,難以管理,更是增加了核定納稅人應納稅額的難度。因此,部分稅務機關為了減少核定稅款的難度和核定稅款的工作量,就對那些沒有建賬的個體工商業戶的應納稅額采取了“唯票管稅”的核定方法。這種核定稅款的做法嚴重背離了《征管法》關于核定稅款的具體要求,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稅款的流失,也給納稅人偷稅以可乘之機。
發票用票戶數急劇減少。部分稅務機關對那些沒有建賬的個體工商業戶的應納稅額采取了“唯票管稅”的核定方法,直接造成了發票用票戶數的急劇減少。依據商丘市地方稅務局的資料統計,2004年全面推行“以票管稅”前,全市使用地稅發票的納稅人有4500戶,而2007年8月只有2987戶,減少了30%以上。2006年商丘市地方稅務局在全市范圍內開展了漏征漏管戶的清查和稅源普查工作,共清理出漏征漏管個體工商業戶4365戶,這些戶數基本上是沒有使用發票的業戶。
消費者索要發票難。實行“以票管稅”之前,納稅人很少有拒開發票的行為,所以發票的使用量對于核實納稅人的實際生產經營額的確具有很高的參考價值。但是在稅務部門以發票為主要的征稅參考的情況下,納稅人盡量少開發票、不開發票甚至使用假發票,也就成了他們少繳稅款的直接選擇。納稅人常常以各種借口拒絕向消費者開具發票,或者以打折、贈物等為誘餌不給消費者開具發票。這也導致稅務機關利用納稅人的發票使用量來核實納稅人的實際生產經營額的做法失去了它應有的參考價值。
假發票增多。實施“以票管稅”,稅務機關按納稅人實際繳納的稅額供應發票,發票金額的稅負達到了6%~10%。以面額100元的定額發票為例,納稅人到稅務部門申購一本發票要繳納600元一1000元的稅,而假發票一般每本不足100元就可買到,使用假發票可以節省一筆不小的開支。與巨大的收益相比,使用假發票的風險成本卻不高。一方面,普通發票對印刷的技術設備水平要求較低,制假分子能夠很輕易地印制出足以亂真的假發票,使消費者和稅務機關無法直觀地鑒別出真假;另一方面,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規定,販賣假發票者,要被處以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使用假發票者,僅被處以1萬元以下的罰款。使用假發票的風險成本較低造成了假發票的泛濫。這嚴重擾亂稅收征管秩序,造成了稅款流失。
發票違章舉報查處難。隨著納稅人拒開發票、使用假發票等違章行為的增多,稅務機關對發票違章的查處卻顯得力不從心。在一些基層單位看來,查處發票違法違章既費時又費力,處罰難,實際執行更難,也不會增加多少稅收。在這種錯誤認識主導下,這些基層單位對舉報的案件和其他違法違章行為查處不力,使群眾舉報的積極性嚴重受挫,造成拒開發票、使用假發票等違章行為有愈演愈烈之勢。
三、走出“以票管稅”的誤區,回歸發票憑證功能。切實加強個體工商業戶的稅收征收管理工作
切實加強個體工商業戶的稅收征收管理工作,就必須走出“唯票管稅”的誤區。而走出該誤區的關鍵在于回歸發票的憑證功能,嚴格按照《征管法》及其實施細則的有關規定,對非建賬個體工商業戶進行核定征收。強化對非建賬個體工商業戶的核定征收工作應該從以下幾個方面人手。
回歸發票憑證功能,根據納稅人實際生產經營需要足量供應發票。《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明確規定,發票是在購銷商品、提供或接受服務以及從事其他經營活動中開具、收取的收付款憑證??梢姡l票作為我國經濟交往中基本的商事憑證,是記錄經營活動的一種書面證明,其主要的功能是在經濟活動中發揮憑證作用。既然是商事憑證,就有使用的普遍性。如果作為“以票管稅”的依據,則只能管住一部分應稅收入。因為許多應稅收入和支出都用不著發票。人們離開發票,購銷行為照樣能夠實現。納稅人少繳稅,可采取不開發票、開具假發票等方法來達到目的?!耙云惫芏悺崩硐牖卦噲D用發票鏈原理去安排社會的經濟生活和人們的行為,人為設計發票“天網”意境。這種主觀推理實際上難以達到管稅的目標。大量不開發票、真票假開、開具假發票等行為的發生不僅嚴重擾亂了稅收征管秩序,使發票失去了作為核定個體工商業戶應納稅款的主要參考依據的意義,也嚴重擾亂了國家的經濟秩序。因此,稅務機關要正確理解發票在經濟活動中的憑證作用,走出“唯票管稅”的誤區,切實加強個體工商業的稅收征收管理工作。
加強發票管理,嚴厲打擊各種發票違法犯罪活動。針對發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問題,稅務機關應堅持日常發票管理與發票檢查相結合,管理與檢查并重。要通過發票檢查來整頓和規范經濟秩序,進一步堵塞發票管理的漏洞。對在檢查中發現的問題,要嚴格按照《征管法》和發票管理辦法的規定進行處罰,嚴厲打擊利用發票偷稅的違法犯罪行為,以維護稅法的尊嚴。稅務機關應與財政、審計、監察等有關部門加強聯系,嚴格控制違規票據的入賬;要與司法機關搞好協作,加大執法力度,嚴厲打擊發票違法犯罪行為,凈化用票環境,以整頓和規范稅收征管秩序。
嚴格按照《征管法》及其實施細則的要求,進一步加強對個體工商業戶的稅款核定征收工作。應按照《征管法》的規定對未建賬業戶使用適當的方法核定稅款,而不是僅憑用票量確定征稅數額。發票使用量可以作為核定稅款的直觀參考,但不應該成為核定稅款的唯一依據,特別是納稅人不開發票、少開發票、開具假發票等現象的出現,使發票使用量已經失去了其作為核定納稅人稅款的直接參考意義?!墩鞴芊ā穼硕ǘ惪畹姆椒ㄗ隽嗣鞔_詳細的規定,長期以來,稅務部門在核定納稅人稅款方法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開展了有益的探索,也積累了大量關于核定稅款的好的做法。例如,深入納稅戶的具體生產經營場所蹲點守候,按照納稅人的成本、費用和國家規定的利潤率核定稅款,與納稅人座談以了解納稅人的生產經營狀況,開展典型調查、行業民主評議等。稅務機關和稅務人員要增強責任意識,不怕麻煩、不怕辛苦,開展大量的調查研究工作,在核定稅款時嚴格按照《征管法》的要求,采取適當的方法足額核定納稅人的應納稅款,堵塞跑、冒、滴、漏,做到應收盡收。如果能做到足額核定稅款,應收盡收,納稅人的發票也就應該能夠滿足其需要。也只有這樣,才能夠有效杜絕納稅人不開發票、少開發票、開具假發票等現象的發生,才能夠使發票回歸它作為記載納稅人經營活動的憑證功能。
采用現代化的稅源監控手段,加快推廣使用稅控收款機。稅控收款機是記載納稅人生產經營活動的有效載體,更是稅源管理的重要手段。全面推廣應用稅控收款機以后,消費者在餐飲、商場等消費場所付款后,無論是否索取發票,稅控收款機都會自動打印出發票,便于稅務部門進行有效監控,堵塞稅收征管漏洞。同時,可以通過配套開展有獎發票活動,維護國家稅收利益和消費者合法權益,促進平等競爭。
個體稅收論文范文5
【關鍵詞】納稅策劃企業
為了減輕稅負,企業的管理者們可謂絞盡腦汁,有的甚至不惜以身試法,采取做幾套賬、少列收入、多列成本、虛開增值稅發票等等手段。其實只要認真研究稅法,進行充分、有效的納稅策劃,在不違法的前提下也可以少納稅。
一、納稅籌劃
納稅策劃是納稅人通過非違法的避稅方法和合法的節稅方法以及稅負轉嫁方法達到盡可能減少納稅的行為。納稅籌劃形成較為完整的理論與實務體系的標志應該是1959年歐洲成立的稅務聯合會,其成員遍布美、法、德、意等22個國家,由從事稅務咨詢的專業人士和團體組成,明確提出以稅務咨詢為中心開展稅務服務,而納稅籌劃就是其服務的主要內容。
納稅籌劃應包括三個內容:一是采用合法的手段進行的節稅籌劃,換句話說這是將節稅與納稅籌劃等同的觀點;二是采用非違法的手段進行的避稅籌劃,將納稅籌劃外延延伸到各種類型的少繳稅、不繳稅的行為,甚至將逃稅策劃、欠稅策劃都包括在納稅籌劃的概念中;三是采用經濟手段,特別是價格手段進行的稅收轉嫁籌劃。納稅籌劃是指納稅人在國家現行稅法及相關法規允許的范圍內,依據稅法中的“允許”、“不允許”以及“非不允許”的項目和內容等,采用一切合法和不違法的手段,通過對企業籌資、投資、經營等活動涉稅事項的安排,以實現納稅人財富最大化和涉稅風險最小化的財務管理活動。納稅籌劃的核心是規范納稅,最終目標是既不多繳稅,也不少繳稅。
二、稅收籌劃的基本條件
(一)了解企業法定代表人的情況
對企業法定代表人的了解不能夠涉及私人領域,但對其文化水平、政策水平、開拓精神、風險態度等方面的了解,可以知曉企業今后的發展方向以及市場占有等方面的情況,這對企業稅收籌劃很有必要。此外,對企業法定代表人的了解也有助于對其籌劃個人所得稅方面的事宜。
(二)了解納稅人對稅收籌劃的要求
納稅人對稅收籌劃的要求應是在不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前提下,通過對投資、經營管理、企業清算等事先籌劃和安排,減輕稅負,取得節稅收益。在籌劃節稅這一點上,不同納稅人的要求可能有所不同、這也是必須了解的。
(三)收簿劃人員
稅收簿劃人員必須具備豐富的專業知識和良好的職業道德。收籌劃主要靠籌劃人員去實現,而籌劃人員必須要了解稅法、會計法、審計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等專業知識,也要了解國際慣例。要有嫻熟的會計處理技巧和豐富的稅務經驗,懂得如何用好用活稅收政策。稅務籌劃人員進行稅收籌劃時,必須遵紀守法、誠信自律、任何違反法律的行為都會受到相應的懲罰或制裁。因此,稅務籌劃人員必須在遵守國家法律、法規的前提下,全心全意地為企業提供完整的稅收籌劃服務。只有這樣,稅收籌劃的面才會越來越大。
三、施稅收籌劃應關注的幾個問題
(一)納稅籌劃,實現稅負的減輕
目前,納稅人稅費負擔過于沉重,通過納稅籌劃,實現稅負的減輕,是企業的唯一選擇。我國納稅人的稅費負擔較重,而現行的稅收法律體系在短時間內又不可能有所改變的情況下,納稅人只有三條路可以選擇:(1)逃稅(偷稅),即通過違法行為實現規避稅負的目的。逃稅的違法性、注定7這種行為只能是一條“死胡同”。(2)納稅人產生逆向選擇行為,消極對待高稅負。如壓縮經濟活動規模,這種做法最終會被市場競爭所淘汰。(3)進行稅收籌劃,實現成輕稅負,是企業的唯一選擇。這才是企業迎接市場挑戰,依法納稅的必由之路,是順應目前國家政策法規的明智之舉。納稅籌劃需要有廣泛的理論知識,和堅實的實務基礎,在對企業納稅籌劃項目進行分析的基礎上,通過相關的會計知識,征管知識和中介知識的深理解和把握,應用納稅籌劃相關平臺和技術手段,才能對企業和創立、融資、投資、采購和銷售等階段以及各具體稅種進行成功的納稅籌劃。實踐證明,良好的納稅籌劃方案不僅會為企業帶來很大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也會提高企業的社會信譽和商譽。
(二)加入WTO納稅籌劃變得更為意義重大
中國加入WTO后,企業競爭國際化的趨勢,使得納稅籌劃變得更為意義重大。中國人世后,中外企業將在一個更加開放、公平的環境下競爭,取勝的關鍵就在于能否降低企業的成本支出,增加盈利。國外企業的財務機制已經較為成熟穩健,可以通過各種納稅籌劃方法使企業整體稅負水平降低,從而相當于增加了盈利水平。在目前市場競爭日益激烈,企業通過“開源”,即營銷手段來擴大市場份額已經相當困難的情況下,中國企業要想與國外企業同臺競爭,就應該把策略重點放在企業財務成本的控制上,即企業內部財務成本的控制上。作為財務成本很大一塊的稅收支出,過稅收籌劃予以控制,對企業來說就顯得相當關鍵。
(三)實施稅收籌劃是企業產權明晰化的要求
長期以來,我國一些企業在納稅上往往想走“關系稅”、“人情稅”之路,逃稅之風盛行。在當前國內企業市場化改革、股份制改造深化和參與國際競爭的大背景下,我國企業一旦作為獨立的個體,就必然要構造明晰的產權機制和強大的動力機制,參與市場競爭。企業市場化改革、股份制改造深化,中國加人WTO參與國際競爭的大背景下,中國的企業一旦作為獨立的個體,就必然要構造明晰的產權機制與強大動力機制,參與市場競爭。由于上繳國家的稅收屬企業的成本支出,因此企業需要通過深入研究稅收籌劃予以控制。只有這樣,企業才能在競爭中處于優勢地位。
(四)現代企業的財務機制
企業在資本運營過程中,由于受企業內外部財務環境變化的影響,不可避免地會出現各種各樣的偏差,需要發揮財務調節的功能對出現的偏差進行調整和糾正,就要建立資本運營調節機制。財務調節機制主要包括財務戰略調整、資本運營計劃調整和經營管理調節等。企業制定的發展戰略,諸如擴大經營戰略、資本市場籌資戰略、資本投資戰略、利用外資戰略等。由于客觀形勢的不斷變化,原有戰略方針已不能適應新的競爭和發展要求,企業需要作出財務戰略調整,以避免企業出現戰略上的失誤,造成不可挽回的重大損失。要通過財務管理調節的功能,調節企業資本經營系統的運行質量,加強資本運營全過程的管理,達到最佳的運營效果。
結論
總之、稅收籌劃不是單純的一個用計算方法術解決的課題、而是一個綜合課題,僅有專業知識(書本知識)是不夠的。重要的是如何發現企業的籌劃需求(或發現籌劃業務空間)。關鍵是籌劃的成果如何被稅務機關認可。當前稅務要從勞務性的服務向高智能服務轉變,就必須向稅收籌劃、稅務查證、稅務鑒證、納稅信用評估、所得稅匯算等方面發展。這就給稅務提出了更高要求。稅務人員應努力挖掘并解決企業需求,從而達到為企業提供最優服務的境界。
參考文獻:(1)王永剛-巧轉思維合理納稅策劃-[期刊論文]《甘肅農業》-2006.10
個體稅收論文范文6
關鍵詞:高校教師;納稅管理;個人所得稅;代扣代繳
隨著知識經濟時代的到來,中國知識分子越來越受到尊重,社會地位得到不斷提升,作為中國知識分子最典型代表的高校教師,其個人收入也得到了明顯提高,社會輿論對于部分收入畸高教師個稅納稅問題的關注程度、稅務部門和高校財務部門對于教師個稅征管工作的難度,也伴隨高校教師收入和個稅納稅額快速增長而不斷提高。本文將就這一問題進行深入的分析和探討。
一、我國高校教師個人收入的現狀及特點
近10年來,我國高校教師的收入呈現顯著增長的態勢。有統計顯示,2003年全國高等學校教師年平均工資超過2.33萬元,在總體收入提高的大前提下,我國高校教師在個人收入上也體現出一些重要的特點。
(一)、收入的個體差異顯著,呈現兩級分化的特點
高校教師的工資性收入主要來自工資和崗位津貼。就此而言,也明顯具有拉開不同技術級別之間收入差距的傾向。以國內某211工程高校為例,最年輕的教師與老資格的在崗教授之間的最大工資差距約在3.3倍之內,學術地位最高的在崗教授的校內津貼與剛剛碩士研究生畢業任助教的校內津貼相比,級差達16.7倍。將制度性工資與校內津貼兩項相加,學術地位最高的老教授與新助教之間的收入差距拉大到7.7倍。因此校內津貼制度的政策傾向也是在拉大不同級別的專業技術人員的收入差距。
教師從享有的社會資源中所獲經濟收入,也明顯地呈現出 "馬太效應"。即越是已獲得較多社會資源的人,越能獲得更多社會資源,獲得的社會資源越多,則越能從中獲得更多的經濟收入。而獲得社會資源的多少,主要取決于每個人所擁有的權力資本和經濟收入之后,他們就同時從總體上成為追求社會穩定發展的社會階層學術資本、社會關系資本,而且這三種資本又是相輔相成的。所以,高校教師中由于每個人享有的綜合資本的拉大,導致各自獲得的社會資源量相差越來越大,進而導致經濟收入的差距也越拉越大。
(二)、收入來源廣泛,工資性收入比例不斷降低
市場經濟體制的深入,高校與社會的聯系程度逐漸提高。高校教師已經不再僅僅局限于“象牙塔”內的有限區域。一些與社會和市場直接需求關系密切的應用性學科的教師,往往能得到更高的經濟收入。有些社會地位和學術聲譽比較高的教師,還參與到社會經濟的其他領域。此外,還有一部分教師通過各種形式獲得工資以外的各種收入,如自辦公司收入、稿費、咨詢費、評審費等等。 隨著 收入來源的多元化,要求稅收監管及代收代繳部門在監管方法上也更為合理、科學,避免稅款的流失。
(三)、存在一定程度的隱形收入和灰色收入
在合理正當的個人收入之外,一些高校教師還存在一定程度的隱形收入。普遍存在的是,部分教師將本屬于個人消費的支出,通過開具與科研投入有關的發票,納入到科研經費進行報銷。例如,報銷在某大型購物商場一次性購買十余個打印機硒鼓的發票;研究基礎學科的教師到海南、桂林等旅游勝地進行調研等等。由于財務制度的不健全、監管力度的不足,導致了這些不正?,F象的出現。
二、當前高校教師個稅征繳管理中存在的問題
(一)、個人自行申報比率較低
在我國目前的個稅征管體系下,個人所得稅采取以單位代扣代繳為主,個人申報為輔的繳納方式。用這種方式征收能有效地降低稅務部門的征收成本,提高辦事效率,這也是國際上大多數國家所采用的征收辦法。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的規定,我國年收入12萬元以上的人群,適用于自行申報納稅的方式。實踐中,這種方式的成功需要依賴于大家納稅意識的提高。以天津市為例,2007年自行申報納稅的納稅人僅有3.5萬人,與稅務部門掌握的應申報人群的數字相差較大。由于高校教師收入的特點,部分高收入教師的收入多數屬于應自行申報的非工資性收入,其實際的申報效果則不得而至。
(二)、高校財務部門作為扣繳義務人,其代扣個人所得稅工作量大、扣繳難度大
以國內某著名大學為例,全校教職工超過4000人,全部的工資性收入、津貼以及其他補貼收入都通過校財務部門統一發放,而該校的直接從事個稅扣繳的財務工作人員僅10余人,其每月的個稅扣繳工作量應該是相當大的。另一方面,由于學校的科研經費、培訓收入等試行二級學院自行收支,而二級學院相關會計人員在個稅扣繳問題上往往不夠重視,導致扣繳工作難度增大。
此外,由于高校教師收入中的勞務費、稿酬等在界定上存在一定的模糊性,因此在使用稅率上也往往難以把握。導致部分教師的各類隱形收入和灰色收入在監管上更加困難。
三、高校教師個人所得稅代扣代繳問題的對策思考及解決方法
(一)、高校財務管理部門作為個稅代扣代繳的責任人,須嚴格執行稅法規定
高校財務管理部門是國家法定的個稅代扣代繳的責任人,為了提高個稅代扣代繳工作的效率,可以由稅務部門定期對高校財務人員進行培訓。同時明確代扣代繳義務人的法律責任,以加強對代扣代繳義務人的法律約束,高校財務部門自身也需要對個稅扣繳工作提高認識,強化自身的使命感,明確個稅代扣代繳工作對于國家稅收和財政的重要性。
(二)、高校財務管理部門須加強與教師的溝通,加大稅收政策的宣傳力度
高校個稅代扣代繳工作的順利進行,很大程度上依賴于廣大納稅人的納稅意識的提高。因此,需要高校財務部門及代扣代繳責任人深人稅法知識宣傳,提高廣大教師的納稅意識,降低工作的難度,一方面向高校教師進行稅法知識的宣傳,更重要的是對自身扣繳工作的重要性進行宣傳,避免將財務部門與教師群體對立起來。對于積極進行個稅納稅的納稅人,可以樹立典型,加大宣傳力度,力爭在高校內形成依法納稅光榮的輿論導向。建立個人所得稅遵守情況評價體系,將其與職位的升遷、先進的評選、執照的申領與年檢掛鉤,以此約束個人納稅行為、督促其依法納稅。
(三)、高校財務管理部門須進一步完善稅收征繳的硬件和軟件
稅務部門在完善自身信息化建設的同時,可以幫助完善扣繳義務人扣繳系統的建設,進而實現稅務部門、扣繳義務人、銀行系統、個人信用系統的聯網,能完成對稅源的有效監控,達到收入一-申報一-繳納一-監控一體化,實現數據、資料的共享與動態處理。
(四)、高校財務管理部門應劃分個稅監管重點,減少個稅監管的盲目性,加大涉稅違法行為的懲罰力度
對于個稅的監管而言,實際上需要重點進行監管的人群并非高校教師的全部。占高校教師相當大比例的青年教師,包括助教和講師,其收入相對不高,構成了高校教師群體收入的金字塔底端,而占比例較少的教授、特別是知名教授則應該成為個稅監管的重點。有針對性的區別個稅的監管對象,有助于集中有限的人力資源,減少個稅監管的盲目性。
四、高校財務管理部門應通過納稅籌劃進行個人所得稅
代扣代繳,合理合法地調整高校教師的稅收負擔
(一)、設計合理的薪酬體系,降低高校教師稅負
根據高校不同的基本薪酬體系,現在假設:
條件一,在240課時下,高校甲采用基本收入加課酬制,并規定副教授的基本工資為2400元,每課時的課酬為50元,按每月實際完成的課時量計發課酬;高校乙采用業績津貼制,規定副教授的基本工資與津貼為3400元,每年需完成240課時的工作量,未完成標準課時的按照每課時50 元的標準扣發津貼,超課時部分按每課時50元支付酬金,學年末與當年的獎金、年底雙薪等一次性支付。除課酬外年底雙薪與獎金數額合計為7000元,在12月份發放。在下表中我們列示了兩種不同薪酬體系下教師每月的收入和應納個人所得稅情況。
條件二,在360課時下,高校甲采用基本收入加課酬制,并規定副教授的基本工資為2400元,每課時的課酬為50元,按每月實際完成的課時量計發課酬;高校乙采用業績津貼制,規定副教授的基本工資與津貼為3400元,每年需完成360課時的工作量,未完成標準課時的按照每課時50元的標準扣發津貼,超課時部分按每課時50元支付酬金,學年末與當年的獎金、年底雙薪等一次性支付。除課酬外高校甲年底雙薪與獎金數額合計為7000元,高校乙年底雙薪與獎金數額合計為13000元,在12月份發放。在下表中我們列示了兩種不同薪酬體系下教師每月的收入和應納個人所得稅情況。
從表中我們可以看到,由于每位教師在一個學期或一個學年內課程時間的安排不均衡,因此在全年總收入相同的情況下,每月實際收入不同,由此造成這兩種薪酬體系的稅收負擔不同,業績津貼制的稅負要低一些。之所以如此,是因為在業績津貼制下,各月的收入比較平均,年終所發放的超課時津貼可以和全年一次獎金合并在一起按照國稅發[ 2005 ]9 號文件納稅;而采用基本收入加課酬制,由于高校在寒暑假期間以及學期末的課程很少,大部分課程集中安排在3 月~6 月以及9 月~12 月,再加上有些課程需要集中上課,以及指導學生論文的酬金集中在六月份支付(雖然教師于每年的3 月~6月份指導論文,但指導論文的酬金往往是在指導論文結束后一次性發放) 等因素,使得教師各月的收入不均衡,從而增加教師的稅收負擔。
為此,從降低稅負角度來說,建議高校采用業績津貼制。采用這種薪酬體系至少有兩個優點: (1) 從總體上降低高校教師的稅收負擔; (2) 從管理上來說,業績津貼制易于操作,而且更易于理解。如果高校不具備采用業績津貼制的條件,或者教職工不愿意采用這種薪酬體系,可以采用一種介于業績津貼制和基本收入加課酬制之間的薪酬體系―――即按照每學期的總課時(含指導論文等折合工作量) 除以6 (如果寒暑假有假期津貼的話,則除以5) 確定每個月的課時量,以該課時量乘以標準課酬確定每個月的課酬收入(即一個學期內每個月的課酬收入相同) ,然后加計基本收入確定每月收入總額,學期末再按照實際完成工作量與計劃工作量之間的差異進行調整,多退少補。此處需要說明的是,由于五一勞動節、十一國慶節、元旦節等法定假日所耽擱的課程不調減實際工作量。
(二)、將部分工資、薪金適當福利化
一般來說,教師的工資、薪金收入超過2000 元就要繳納個人所得稅。而在實際運作過程中,高校通??梢圆捎靡韵聨追N方式降低計稅工資、薪金所得,提高教師的福利待遇: (1) 提供交通便利。如開通班車、免費接送教職工上下班,或者每月報銷一定額度的交通費用。(2) 根據國家教委制定的教師居房計劃,盡力解決教師住房問題。(3) 為教職工購房提供一定期限的貸款,之后每月從其工資額中扣除部分款項,用于歸還貸款,這樣可以減輕教師的貸款利息負擔。(4) 為新調入教職工提供周轉房。(5) 提高教職工的辦公條件,為其配備辦公設施及用品,比如為教職工配備筆記本電腦及電腦耗材等,但在操作中要注意辦公設施及用品的所有權屬于學校,列入學校的固定資產,教職工擁有使用權,教職工調出學校時要將相應的物品歸還學校。如果所購置的辦公用品所有權歸個人,則相當于對教職工進行了實物性質的分配,要按照物品的價值計算征收個人所得稅。(6) 每年為教師報銷一定額度的圖書資料費用。
(三)、利用稅收優惠進行納稅籌劃
在稅法中規定了有關的稅收優惠,進行納稅籌劃時,財務部門的相關人員要通曉稅法,注意相關規定的最新變化,以期最大程度地利用相關稅收優惠減輕教師的稅收負擔。
結束語
高校財務部門是稅務機關和高校教師中間的橋梁,既要嚴格扣繳,又要熱情服務。通過對個人所得稅代扣代繳進行稅收籌劃,一方面,有助于提高納稅人的納稅意識,抑制偷漏稅行為,降低稅收成本,實現納稅人財務利益最大化;另一方面,納稅籌劃改變了國民收入的分配格局,有利于發揮國家稅收的調節經濟杠桿的作用,促使國家稅法及國家稅收政策不斷改進和完善,從長遠來看最終增加了國家的稅收收入總量。搞好高校個人所得稅的征管工作已指日可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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