模擬法庭實訓總結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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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擬法庭實訓總結

模擬法庭實訓總結范文1

【關鍵詞】模擬法庭 課程設計 自主性和積極性 實踐教學模式

【中圖分類號】G642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2095-3089(2013)01-0004-03

美國法學家霍姆斯在《普通法》開篇即言:“法律的生命不在于邏輯,而在于經驗。”眾所周知,英美法系國家極為重視對法學專業學生進行職業訓練,培養職業技能、提升職業倫理。而我國傳統的法學教育比較偏重對法學理論的傳授,實踐教學環節相對薄弱,法學專業理論和司法實踐存在脫節現象,導致法學專業學生在法學專業理論與司法素養能力不對稱?!胺▽W碩士、博士不會辦案”現象時有出現。法學專業作為一門實踐性與應用性的學科,是培養學生如何運用既有的法律知識調整人與人之間、人與社會之間的關系,促進社會的公平正義。因此法學教育不應該僅僅是單純的知識傳授和學術培養,還應該訓練學生作為法律職業者必備的技能和素質。[1]我國高等法學教育經過多年的改革和探索,模擬法庭以其靈活性、直觀性、實用性及實踐效果顯著等特點被廣大法學院系作為開展實踐教學的主要方式之一,但由于各高校法學院系對模擬法庭實踐課程的設計等問題的認識尚未統一,致使該課程在法學專業實踐教學中的作用未能充分有效發揮出來。本文擬對這一問題作一探討。

一、模擬法庭實踐課程的內涵

自19世紀50年代開始,法律職業被視為一種博學的職業[2],這需要我國高等法學教育特別是法學實踐教學作出諸多探索和努力。

所謂模擬法庭實踐課程就是在教師的指導下,學生根據精選的典型案例分別擔任不同的法庭訴訟角色,以法庭開庭審理為參照來模擬審判,培養學生綜合運用實體法、程序法知識,熟悉文書制作、辯論技巧,以及運用相關知識解決個案的實踐能力,以達到理論和實踐相統一的教育目的的教學活動。模擬法庭既是范例教學理論在法學教育教學中的應用,同時也是法學教育發展的必然產物。模擬法庭實踐課程不同于傳統的法學教育,傳統法學教育注重理論知識的灌輸,忽略學生的實踐能力、創造性思維能力的培養,而模擬法庭實踐課程具注重學生實踐能力的培養。一般而言,模擬法庭包括以下環節:

1.模擬書記員核對當事人情況;2.模擬書記員宣布起立,模擬法官入場;3.模擬法官介紹案件基本情況(合議庭組成,原被告,案由等);4.模擬原告宣讀書; 5.模擬被告宣讀答辯意見;6.模擬法官提問,歸納辯論要點;7.模擬法庭調查,證據交換:原告出示第一組證據,說明證明內容,傳遞給被告質證,被告發表質證意見(一般從證據真實性和證明內容兩方面說,比如真實性無異議,但所證明內容有異議之類的)。原告出示第二組證據等;被告出示第一組證據,說明證明內容,傳遞給原告質證,原告發表質證意見。被告出示第二組證據等。8.模擬法庭辯論,原告陳述觀點,被告反駁。主要就有爭議的事實進行辯論說明。9.模擬法官詢問雙方是否需要調解,雙方或一方不同意調解法庭即宣布判決。

總體上看,通過模擬法庭的現場感和直觀感,能夠進一步加深參與者對法律知識和司法程序的理解,更好的提高模擬當事人雙方和模擬法官對法條的運用和把握。模擬法庭是現代法學教育的重要形式,對實現法學專業實踐教學模式的創新具有重要意義。

二、我國高校模擬法庭實踐課程的現狀

(一)模擬法庭實踐課程課時偏少

法學的學術性和實踐性特點決定了我國法學教育應分為兩大階段,前一階段為通識理論教育,注重對法學基本理念、法學理論知識體系和相關學科知識的認知;后一階段為職業教育,注重對法律思維能力、職業道德、職業技巧等的訓練。從1999年起教育部依據“寬口徑、厚基礎、高素質、重應用”的原則,在只設一個法學專業的基礎上,將法學專業的課程劃分為公共課、專業基礎課和專業課等三部分,其中專業課部分又分核心課、必修課與選修課。以法理學等十四門核心課程為基礎形成了中國法學教育統一的課程設置。這一課程模塊設置從整體上來說是偏重法學基礎理論以及部門法課程,而大量的實踐性課程卻被排拒在外。課時偏少和課程設置不合理是目前我國高校模擬法庭實踐課程需要解決的一大難題。

(二)課程價值定位不夠明確

分析眾多高校法學院系不重視模擬法庭實踐課程原因,很大程度是因為對模擬法庭實踐課程的價值定位不明確所致。

人們常以為模擬法庭實踐課程的價值目標就是使學生熟悉法庭審理的程序,熟悉各種法律文書格式等等,這種認知不但模糊不清晰,而且與法學教育的目標相脫節。更有甚者,如果模擬法庭是僅限于程序的告知、法條的普及或法案的宣傳,而沒有其他的靈性之光,那么它就不具有可持續的生命力[3]。

模擬法庭越來越濃厚的表演性質使得模擬法庭在法學教育中逐漸失去了可持續的生命力。在模擬法庭過程中,案件中的當事人、法官、律師、證人等角色都是由學生擔任的,而學生僅僅是在身份上進行模擬表演,一些地方高校的法學院系為了提高其在學校的知名度和影響力,邀請學校領導和其他學院的學生觀看庭審,過于注重表演性,如:盡可能地選擇一些通過人為加工的典型案件,預先反復演練,走過場式的表演。這樣做雖然提高了模擬法庭的觀賞性,但是容易導致理論與實踐相脫節,偏離模擬法庭實踐課程的目的。另外由于模擬法庭角色的特定化,每次模擬法庭只有一小部分的同學能夠擔任法官、律師等較為重要的角色,邊緣角色較多,這樣導致參與度不夠,學生的積極性不高。

(三)專職實踐教學師資力量不夠

模擬法庭實踐課程具有強烈的實踐性,其教學內容和方式與法學理論課程教學活動存在著顯著的差別,而指導教師在整個模擬法庭實踐課程中始終處于主導地位,整個教學過程離不開指導教師的微觀指導,這就要求教師具有比較豐富的司法實踐經驗。同時,模擬法庭實踐課程的過程中既涉及到實體法問題,也涉及到程序法問題。學生既要學會運用法學原理和法律規范深入分析案件,也要學會按照不同性質的案件(民事、刑事、行政)和三大訴訟法的規定進行程序上的設計。因此,擔任模擬法庭實踐課程教學的教師必須兼備程序法和實體法知識,并能夠熟練將兩者結合起來。既具有豐富的司法實踐經驗,又具有將實體法和程序法知識結合起來的教師,在各地高校中實不多見。大部分的高校由講授程序法的教師兼任模擬法庭實踐課程的指導教師,殊不知,長期以往,模擬法庭實踐課程多半成了講授程序法的課堂,其實踐和思辨能力培養功能很難體現。

(四)制度建設亟待加強

模擬法庭實踐課程的制度建設也是一大需要解決的難題,常見的一個現象就是模擬法庭結束之后,指導教師根據庭審過程對各個角色做一下象征性的分析和評價了事。而關于模擬法庭的案卷歸檔、設備的保管、場地的使用等沒有制度上的保障。這樣不僅對于模擬法庭的開展缺乏規范管理,同時也不利于模擬法庭實踐課程的持續開展。模擬法庭實踐課程評價方法和內容亟待創新,諸如《模擬法庭實踐教學規程》、《模擬法庭管理辦法》、《模擬法庭指導教師規范》等制度亟待建立。

三、模擬法庭實踐課程的設計和組織實施的完善

(一)明確課程的目標、設置時間和教學方式

模擬法庭實踐課程的目標不僅限于對書本知識的強化和運用,還應包括認知目標和能力目標兩個方面。模擬法庭實踐課程可以檢驗學生對課堂所學的法學理論知識是否真正理解和掌握,能否運用相關法學原理分析案情、正確理解法律法規,達到鞏固所學知識之目的。同時,通過親身親歷參與模擬法庭實踐課程,可以培養和鍛煉學生發現問題、分析問題和解決問題的能力,提高學生的應變能力、口頭表達能力及法律文書制作能力等。

在明確課程目標的前提下,應當對模擬法庭實踐課程的時間設置做科學安排。鑒于模擬法庭需要結實的法學理論做基礎和鋪墊,模擬法庭實踐課程應當安排在學生已經掌握了三大訴訟法和主要實體法之后,考慮到法學專業大四的學生忙于司法考試、研究生考試、公務員考試以及求職等,模擬法庭實踐課程宜安排在大二兩個學期以及大三的第一學期。

模擬法庭實踐課程的教學方式不僅應該多樣,而且還要致力于發揮學生的自主性和創新性。目前大部分高校在開展模擬法庭實踐課程時往往將教師的作用發揮到極致,即教師主導型的教學方式。從案例的選擇、角色的分配到模擬庭審程序的把握以及事后的總結評價都是教師統籌,學生只是機械的表演,很難談得上創新。為了適應現代法學教育的需要,模擬法庭實踐課程的教學方式應當由教師主導型向學生自主型轉變或者是向教師指導型轉變,將模擬法庭課堂交給學生,讓學生自由發揮,自主演練。

(二)注重案例的選擇

為突出法學實踐性的特點,高校的模擬法庭實踐課程應當以真實的案件作為背景材料,而真實的案件主要來源三個渠道。其一是法學院系教師統一收集的司法案卷中的案例,其二是教師參與的真實案例,其三是近期媒體報道過的典型熱點案例。這三種案例,無論如何都會縮小對案例的距離感,讓學生們體會到即將模擬的案件就發生在自己身邊。這樣學生的興趣較高,體現了“在行動中學習”的教學理念。同時對于上述三個渠道收集到的案例,也要注意選擇案卷材料比較豐富,證據比較齊全,相對于根據相關案情偽造的“模擬證據”更接近現實,這更能激發學生的實踐興趣。

(三)注意角色分配及其平衡

根據具體的案件情況,指導教師和學生一起確定模擬法庭的參與人員,對學生進行分組,可將參與人員分為審判組、原告組、被告組、證人鑒定人組及其他訴訟參與人組。由于每次模擬法庭的參與人數有限,因此在角色分配的時候應當注意相鄰兩次的模擬法庭盡量避免出現重復的人員,這樣一方面可以使更多的同學得到實訓,另一方面也可以提高學生參與的積極性。在分配角色的時候,應當注意每個學生的特點和知識構成,比如審判人員在整個模擬法庭審理過程中處于主導地位,發揮著關鍵作用,關系到本次模擬法庭是否能夠順利進行以及是否能夠獲得顯著的實訓效果。因此審判人員必須對庭審規則、訴訟程序、法庭用語以及實體法規范有較為深刻的理解,且具備依照法律規定和法律知識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

(四)做好庭前準備工作

在分配好模擬法庭各個角色之后,各小組的成員應當就自己的角色著手準備出庭資料。在這個過程,學生通過搜集、整理資料,分析案情,書寫法律文書,進行庭前的證據交換等工作,無形中鍛煉了各自的法律實踐能力,而其他未參與出庭的學生,通過協助擔任角色的學生準備出庭資料,為下次自己親自擔任出庭角色提前做準備。在準備資料的過程中,各小組成員不應當各自為陣,不僅要向同組的其他同學交流溝通,還應當及時就遇到的問題和困難向指導教師咨詢,但為了保證模擬法庭的真實性,不應當與其他組的成員討論案情、協助辦案。相對的,指導教師也應當主動的向各小組了解準備情況,但注意在指導時不應涉及具體的處理,要充分發揮學生的主觀能動性。

(五)嚴格開庭審判流程

開庭審判是模擬法庭實踐課程最核心最關鍵的環節。為了更好的還原法庭本色和讓學生更好的進入到角色中去,有條件的高校應當建立專門的模擬法庭教室,配備相應的法庭設施,比如法官服、法槌、原被告席位,這樣有利于嚴肅正式的法庭氣氛的形成。對于開庭審判的各個環節,即使是遇到突發性情況,不同小組的成員也應當自主配合完成,指導教師切忌干涉。最為關鍵的是,開庭審判的程序應當規范,避免機械性的走過場,忽視法庭調查、法庭辯論等中心環節。常見的不足是,在很多高校法學院系的模擬法庭中法官的判決在開庭前就已經準備完畢,一旦開庭環節出現了預料之外的情況,主審法官就難以及時對判決書作修改,甚至導致鬧劇的產生。

(六)重視庭后評價

庭后評價是檢驗模擬法庭實踐效果的重要方法。庭后評價可以采取學生自我評價、學生相互評價以及指導教師評價等評價方式系。學生自我評價是指擔任法庭角色的人員就自己在整個的模擬法庭階段的表現做出一個評價,包括庭前準備和開庭審理兩個重要環節,學生相互評價,可以由同組的其他成員進行也可以由其他組的成員來完成,它相對于學生自我評價可能會客觀中立一些,但是由于其他成員在模擬法庭的準備過程中往往會出現過于關注自己忽視他人的現象,導致其評價片面、不中肯。指導教師評價的前提是模擬法庭的指導教師應當是既熟諳實體法和程序法知識,又具有豐富的法庭實踐經驗,并且關注整個模擬法庭的準備過程,教師的評價不僅要關注學生的精彩之處,還應當針對學生在模擬法庭過程中表現出的知識、能力和素質方面的不足,提出切實有效的改進措施。

(七)加強歸檔和制度建設

模擬法庭結束后,對擔任模擬法庭角色的成員手中的資料以及旁聽人員撰寫的觀后總結、甚至是庭審過程中的拍照和錄影都應當進行歸檔成冊,以供后續模擬法庭甚至是低年級的學生查閱和參考。歸檔應由專人負責管理,并建立相應的制度規范。

模擬法庭實踐課程自身的特點,決定了在法學實踐教學中必須有能夠保障模擬法庭實踐課程教學的制度設計(如《模擬法庭管理辦法》、《模擬法庭課程教學實驗規程》、《模擬法庭指導要求》等)和比較完善的硬件設施。同時,模擬法庭活動的組織與有效開展,需要每一個人的努力,更要注重每一個環節,從案件的挑選、庭前的準備、角色的分配到庭審過程中的真實演繹,每一步必須扎穩根基,步步為營,最終打造以模擬法庭實踐活動為典型的品牌實踐環節[4]。正如“羅馬不是一天建成的”,模擬法庭實踐課程的規范和有效開展也不是一朝一夕能夠在大范圍內形成氣候的,需要各高校法學院系根據自身的實際情況,逐漸探索出一條既符合本校法學院系實情,又能實現法學人才培養目標的新路子。

參考文獻:

1.于曉麗,高云鵬.《“模擬法庭”課程設置分析》,載《青島大學師范學院學報》2008年第4期

2.參見羅伯特?斯蒂文斯.《法學院:19世紀50年代到20世紀80年代的美國法學教育》,閻亞林等譯,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2003年版,第9頁

3.蔡宗廷,江保國.《模擬法庭教學的文化功能探究》載《法制與社會》2011年第4期

模擬法庭實訓總結范文2

關鍵詞:情景模擬 法律 實踐 教學

近些年,我國大力發展高職高專院校建設,其目的是為了培養能夠適應社會發展需求的實用型人才,基于此種目的,我們更應勇于探索,善于創新,在改革現有教學模式的基礎上,提供相應的理論支持,把教學工作中的不足逐漸完善。通過筆者的長期觀察與研究,情景模擬教學法在法律專業教學中對提高學生學習主動性,培養學生創新能力、表達能力、語言組織能力等方面均有良好地促進作用,因此,有必要對情景模擬教學法在法律專業教學中的運用進行深入探討。

一、情景教學法與高職法律教育

(一)情景模擬教學法的涵義

什么是情景模擬教學法?情景模擬教學法是指通過假設模擬一種事物“真實”的發展過程,使學生通過在虛擬情景中發現問題,解決問題,從而加深教學內容和提高解決問題能力的教學方法。和其它教學方法相比,情景模擬教學法具有較高的娛樂性,很容易引導學生主動參與。比如在一個模擬的法庭審判中,學生可以根據自身情況進行律師、審判長、辯護人等角色扮演,從而調動學生學習積極性,增加教學趣味性,加深學生對新知識的理解與運用。

(二)情景模擬教學法與高職院校教學目標一致

由于社會對于法律人才的需求是多元的,因此,需要的法律人才也有不同層次。高職院校的法律培養目標在于培養一些能夠從事針對性及實踐性較強工作的特殊人才。根據這一教學理念,情景模擬教學法具有教學方式靈活,趣味性強,知識理解透徹,注重實踐等優勢,從而實現了和高職院校法律教學方向和目標一致。

二、情景模擬教學法在高職法律專業教學中的運用

在高職法律專業教學中,如果要想通過情景模擬教學法充分發揮作用,據必須對教學內容和課堂設計制定出合理計劃。

(一)觀摩庭審

對于刑法學課程來說,采用情景模擬教學模擬法庭審理中的法庭辯論階段,應當先組織學生到法院觀摩刑事案件的庭審過程,讓學生親身感受刑事訴訟的整個過程,認真觀摩控辯雙方如何圍繞被告人的定罪和量刑問題展開法庭辯論,了解法庭辯論的事實和法律根據、辯論的方法技巧以及審判庭如何主持案件的審理和依法作出判決,從而使學生感受法庭審理的規范性、權威性和法律適用的嚴肅性。另外,為了使學生進一步熟悉庭審過程,學習法庭辯論的方法技巧,教師也可以利用現代多媒體教學的條件,組織學生觀摩法庭審理的錄像資料,組織學生進行討論,為情景模擬教學的開展做好準備。

(二)選擇案例

刑法主要研究犯罪與刑罰的問題。通過該課程的學習讓學生掌握什么是犯罪、犯罪的構成要件及以及構成犯罪應承擔何種刑事責任。對于一個具體的案件來說,往往會涉及被告人行為罪與非罪的判斷、此罪與彼罪的區分及對被告人的刑罰裁量。由于該教學方法強調情景的逼真、角色的互動和過程的可操作性,因此在案例的選擇和設計中應突出情景模式教學的仿真性,這是情景模擬教學法是否能實現其教學目的的關鍵所在。教師可以根據教學的需要,選擇設計一些在定罪和量刑方面有一定爭議性、探討性的案例,讓學生能夠運用自己所學的知識加以分析解決,形成辯論的焦點,增加對抗性。

(三)情景模擬

刑法學的情景模擬教學主要是模擬法庭辯論階段,為了取得情景模擬教學的良好效果,該階段的場地最好選擇在模擬法庭實訓場地舉行。沒有模擬法庭實訓場所的,也可以在普通教室進行,但應按照審判庭的格局布置好審判席、公訴席和辯護席、書記員席和旁聽席。模擬庭審開始,由學生擔任的書記員、公訴人、辯護人和審判員入席,其余同學在旁聽席旁聽。由于只是模擬法庭辯論,模擬庭審可以從審判長宣布開庭開始,作為法庭辯論準備階段,先簡化進行法庭調查,由審判長宣布進入法庭調查,由公訴人宣讀書。完畢后,審判長發問:辯護人對書中所指控的被告人的犯罪事實部分有無異議?辯護人回答:沒有異議。接著由審判長宣布庭審進入法庭辯論階段。先由公訴人一方宣讀公訴詞,再由辯護人發表辯護詞。然后在審判長的主持下由控辯雙方就案件所提供的事實材料依據法律對被告人的行為構成何罪及應受到何種刑事處罰展開辯論。

在整個法庭辯論的過程中,老師可以適時地對學生加以啟發、引導,使法庭辯論圍繞著被告人的定罪和量刑展開,將論辯進行得更為深入。同時在辯論中控辯雙方各自應進行團隊合作,協同履行相應的訴訟職能,這樣培養學生的合作精神。學生在此過程中鍛煉了自己的語言表達能力、法律思維和論辯能力、臨場應變能力和運用法律專業知識分析解決問題的能力,這些是法科學生所不可缺少的職業能力。在庭審結束,旁聽的學生可以就案件的相關問題向控辯的任何一方提問,由他們進行解答。旁聽的學生也可以就案件的相關問題發表自己的看法,使相關問題的討論更加深入。

(四)分析總結

情景模擬教學活動結束后,教師應對整個案例講評。即對被告人的行為是否構成犯罪、構成何種罪及定罪量刑的情節及被告人應承擔的刑事責任進行分析。然后指出控辯雙方在模擬庭審過程中的表現從操作程序的規范性、犯罪構成理論的運用、刑事責任的確定、法律論辯的方法、語言表達及團隊合作的情況等方面進行點評,以提升教學效果。

三、結語

在本文中,情景模擬教學法利用的資源多為校內資源,其目的是為了培養學生獨立解決問題的能力和提高實踐能力,卻無法代替社會實踐的作用,建議高職院校多和司法部門建立學生實習專門合作機制,使校內和校外的實踐功能相結合,促進學校法律專業教學的完善,為社會培養出合格的實用型法律專業人才。

參考文獻:

[1]尹子民等.情景模擬教學法的初探 [J].遼寧工業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09(第II卷 3):91.

模擬法庭實訓總結范文3

我國傳統的法學教育過分地注重法學知識的講述和法律規范的注釋,采用“填鴨式”的教學方式,使得學生的動手能力、實際解決問題的能力極差,不符合社會的需要;同時,學生走入社會后也感覺在學校學的東西無用,法學教育和法學實踐嚴重脫節。實踐教學是法學教育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貫穿、滲透于法學教學的整個過程。實踐教學既可以檢驗和鞏固學生的專業知識和理論體系,同時又有利于訓練法學專業思維、強化法律職業倫理修養,更有利于提高和鍛煉法律專業應用能力,是培養高素質應用型法律人才的有效方式。從這種意義上說,法學實踐教學的質量決定了法學本科教育的質量,實踐性課程開展和實施的好壞成為衡量法學教育質量的重要指標。法學教育界也意識到了這一問題。很多法學院系進行教學改革,采用了案例教學法、法律診所式教學、辯論教學法、模擬法庭等方法或者手段加強實踐教學環節。河北農業大學也不另外。在河北農業大學新修訂的法學專業實踐能力培養方案中明確強調:本專業實踐能力培養目標是能運用所學專業知識和理論,分析和解決司法實踐和工作領域的法律問題,具有勝任司法、法律服務和各種社會法律工作的能力。法學專業實踐能力培養方式具體包括:課堂訓練、實驗室訓練、角色扮演、模擬審判、綜合實訓、教學實習、專題討論、法院旁聽、專家報告、畢業實習、法律社會調查等方式。目前,已經采用的實踐教學方式有在課堂上采用案例教學法,在教學實習環節采用模擬法庭、法院旁聽、專題討論、專家報告、畢業實習等方式。同時,修訂了新的教學計劃,2009級的法學教學實習環節在第7學期增加了法律社會調查。

法學專業實踐教學存在的不足

在采用案例教學、模擬法庭等方式加強實踐教學環節時,暴露出了一些問題:

(一)案例教學發揮的作用有限

案例教學法的核心在于圍繞案例進行分析,其基本要素包括案例和分析兩部分。該教學方法依賴于研究上訴法院意見,將普通法看作是法律原則和規則的淵源,把案例視為一種能在其中引導出法律原則的經過歸納推理的經驗性資料,通過一系列判例分析和師生之間的討論問答,讓學生理解法律的概念和原則。案例教學法把抽象的法律思維與具體的法律事務緊密聯系在一起,改變了傳統的教學中教師占主導地位的局面,有利于形成師生之間的互動。但是,在采用案例教學時,教師過分強調案例的陳述,分析案例的部分較弱,甚至不分析案例,不能通過案例帶動學生分析問題、思考問題和培養學生的法律思維能力,案例只是成為了課堂教學的輔助工具,從而導致學生只是在乎案例是否動聽,而忽視案例教學的真正意義。

(二)模擬法庭不能發揮真正的作用

模擬法庭是美國法學院中通常設置的“mootcourt”課程,從20世紀30年代起,我國將其譯為“模擬法庭”[2]。模擬法庭是指教師組織學生對訴訟過程的庭審環節進行仿真式的模擬,學生通過角色扮演來實現專業知識的學習和專業技能的培養[3]。學生通過參與模擬法庭活動,能夠親身體會訴訟參加人的法律情境,將所學專業知識運用于實務問題的解決,提高實務能力。模擬法庭一直以來都受到法學專業教學的肯定。河北農業大學引進模擬法庭也有一段時間了,但在實施的過程中出現了只是注重表演、忽視總結等問題,致使學生積極性不高。這些問題值得反思。模擬法庭一般在大二下學期和大三上學期舉行,結合正在講授的刑事訴訟法和民事訴訟法進行為期一周的教學實習。在這一周中,學生要進行角色的訓練、表演的訓練、文書制作、證據的準備、案卷的查閱、卷宗的整理等很多內容的學習。由于時間倉促,為了節約時間,很多學生直接從網上尋找法院已經審結的案子,照著法院的審理程序走一下形式,只是“照劇本走”,認真的同學背背“劇本”,不認真的同學照著“劇本”念,只是重視了表演過程,并不能真正學到知識。這樣,當學生發現實際的模擬法庭只是一個表演時,到大三上學期就幾乎沒有學習熱情了。同時,由于模擬法庭角色的有限,只有部分同學參與其中,也很難調動所有同學的參與熱情。模擬法庭結束后要進行一個總結。模擬法庭總結可以幫助學生發現存在的問題,同時展開討論,加強對理論知識的理解。由于時間的原因,學生只是自己寫一個書面總結就草草了事,很多同學抱著應付老師的態度并沒有認真對待,使得這個環節流于形式,并沒有發揮真正的作用。

(三)學術報告少

通過學術報告,了解學術研究動態和實務現狀,可以拓展學生的視野,增加學生的知識面。像中國政法大學、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法學院、北京大學法學院等法學院校每年都會邀請不同院校的專家、學者給在校的廣大師生作報告。報告涉及法學的各個領域,給廣大的學子一個交流的機會和平臺,了解法學的研究動態。這樣,可以調動學子的研究熱情和學習的積極性。但是,由于受到專業、地域、資金等的限制,河北農業大學法學系只能在教學實習周為學生舉行2場學術報告,報告的內容僅限于訴訟方面。聘請的報告人多是兄弟院校的教師或者法院、檢察院、律師事務所的工作人員。教師一般會了解學生的需求,作報告時有所傾向和針對性,但是報告內容一般為訴訟法的修訂,學生的關注度不高。而法院、檢察院、律師事務所工作人員的報告內容實務性很強,但是對學生的需求不是很明了,針對性不強,學生的積極性也不高,造成系里花費了很大的精力為學生準備學術報告,學生反而不愿意參與的尷尬局面。總之,學術報告太少,學術報告涉及的內容單一,導致學生的興趣不高,積極性差,交流面窄,影響學生進一步了解學術動態和接觸實務現狀。

(四)畢業實習流于形式

畢業實習設置在大學四年級的下學期,這是每個學校法學專業不可缺少的一個環節。但這個環節往往流于形式。大學四年級的學生為就業所困擾,忙于參加各種考試,奔波于各個求職會場,考試、找工作成為了四年級學生的中心,他們根本無暇顧及實習。學校一般要求四年級的學生在第2學期必須實習,實習單位自己聯系。四年級學生有的往往拿著學校開出的證明文件在實習單位報到后就走了,很多只是在實習鑒定表上蓋上一個單位的公章就草草了事,并未真正進行畢業實習訓練、培養自己的實踐能力。畢業實習就成為了一個過場。學生并沒有真正經過職業訓練,走上工作崗位后其實際的動手能力當然可想而知了。

(五)法院旁聽越來越困難

河北農業大學每年在教學實習周時都會組織學生參加法院旁聽。這是學校設置法學專業以來的一個實踐環節。但是,現在這個環節越來越難,原因如下:一是,學校的教學時間與法院的庭審時間不同步;二是,很多時候基層法院的案件開庭時一般都沒有特別大的庭供學生旁聽;三是,現在很多刑事案件為了安全起見會在看守所開庭,進入看守所要證件審核,而且地方很小,不可能讓那么多學生去旁聽。同時,教師在聯系旁聽事宜時一般是憑借私人關系,這樣一次兩次還可以,時間長了,就很難操作了,帶學生去法院旁聽越來越困難。

法學專業實踐教學方式之完善

(一)凸顯模擬法庭的地位

目前,從模擬法庭的設置來看,模擬法庭只是輔助程序法教學的一種手段。學校應該改變現有的這種模式,從以下幾方面著手:第一,在課程設置上,加設模擬法庭課。學校可以把模擬法庭作為一門必修課程來設置。一般來說放在大學三年級開設,因為在三年級時學生們基本上已經將基本的實體法和程序法學完。有了一個理論平臺,就可以將這些理論知識運用于實務。第二,建立有效的管理機制。把模擬法庭作為必修課程設置后,還需要有制度的配合。法學系要制定模擬法庭教學計劃,編寫模擬法庭教案,試著編制模擬法庭的教材。為了培養學生的動手能力、分析問題的能力和解決問題的能力,在這門課程的結課方式上可以靈活一些,把整個學分分配到模擬法庭的各個具體環節。模擬法庭一般可以分為角色訓練階段、案卷評閱階段、開庭審理階段、案卷裝訂階段、終結階段。這樣,每個階段都對學生實行打分,最后給出學生的總評成績作為期末成績。在師生比的設置上不得大于1∶30,采取小課堂授課。第三,引入競爭機制。教師可以引進競爭機制,如組織模擬法庭大賽,讓所有法學學生組成團隊參加,以公告的方式吸引全校師生關注和參加旁聽,由旁聽者和法學系的老師組成評委團給每個團隊打分,作為學生這門課期末成績的一個參考值。這樣就促使學生認真對待,提高他們學習法律知識的積極性,鍛煉他們的法庭實踐能力。第四,加強教師隊伍的培養。目前,法學系教師中理論水平高、實務經驗豐富的人并不多。很多老師只是注重理論知識的研究,缺乏實務經驗,這樣去指導學生的模擬法庭是不夠的??梢詮男M馄刚埥涷炟S富的檢察官、法官、律師作為客座教授,指導學生進行模擬法庭。這樣既豐富了教師隊伍,也增加了學生了解實務的機會。

(二)增設案例演習課

法學系現有的課程體系中沒有案例演習的課程。這個課程應設置在大學三年級,因為學習這門課程需要一定的理論基礎。在這個課堂上教師的作用非常重要。教師要認真篩選案例,并且這些案例要有一定的爭議性和理論模糊性,最好是選擇現實生活中已經審理的案件,引導學生從實務和理論的角度思考問題。一個學生選擇一個案例,在開學第一周就將案例發給學生,讓每個學生自己組織發言稿。在授課方式上,采用辯論式教學,一個學生在講臺上發言,其他學生和教師作為聽眾,隨時對發言者提出問題進行辯論。這種實踐教學方式的特點在于教師和學生之間要進行很多面對面的直接交流,這樣師生比就不得大于1∶30,因而就只能進行小班授課。所以,在案例演習課題上就要進行一定的傾斜,在制度上保障小班授課,否則,這項措施將無法進行。

(三)改善案例教學

案例教學是近代法學教育中興起的一種教學方法,在英美法系國家的法學教育中十分流行[4]。在各部門法的講授過程中,教師要通過案例幫助學生理解和把握某個法律原理或法律規范,培養學生的職業技能。教師在引進案例教學時應注意以下問題:首先要做到對案例的精選。在挑選案例時,一定要挑選那些具有代表性的案例,最好是有一定的理論爭議和深度的案例。其次,在陳述案例的時候要做到精簡。再次,注重案例的分析。引進案例教學的目的是為了提高學生的分析問題能力,培養他們的法律思維能力,所以教師一定要把案例所涉及的理論問題分析透徹,盡可能往理論深處做文章,打開學生的視野,加強法律思維方式的培養。在教學方式上,從教師講授案例轉向學生自己研究并討論案例。最后,通過案例教學授學生以“漁”,而不是授學生以“魚”,也就是要把分析問題的方法通過案例教學法傳授給學生。

(四)增設校外教學基地

河北農業大學也建立了一些校外教學基地,但是這些教學基地要么地方較遠,要么和法學理論知識結合不是非常緊湊。建議以學校為單位和保定市甚至河北省的各基層法院、檢察院、公安局簽訂校外教學基地合同,聘請他們的負責人為學校的客座教授。這樣就可以在暑假的時候由教師帶領學生去各校外教學基地進行實務訓練,培養學生解決實務的能力、分析問題的能力,提高他們的法律思維能力。同時,也減輕了教師自己聯系旁聽事宜的難度,增加學生參與旁聽的機會。

(五)保障法律社會調查

模擬法庭實訓總結范文4

法學理論課的特點是,在法學教育的第一學期就開始開課,往往涉及一些抽象的概念、理論制度,容易使初學者一頭霧水,茫然不知,造成學習的困難,從而產生厭學的心理障礙,這就要求教師在教學過程中要做好初學者的心理疏導,將抽象的字眼以樸實、貼近生活的案例來進一步闡述、解釋。在講授知識過程中,可以參考以下幾種方法

(一)講授教學法

它是我國教育歷史上最悠久的,也是使用最廣泛的教學方法之一。它以某個主題為切入點,進行有組織、有系統的口頭講授,包括講解、講述、講演等三種方式。在具體的教學實踐中,三種方式常?;旌稀⒔惶媸褂?,對于法學學理制度的介紹能更加系統化,使初學者構建起完整的知識結構。法學理論課的教師在使用講授教學法時,應注意三個問題:首先,講授法最忌諱反對知識的泛泛講授,教師在備課期間應整理法理學知識點,列出講授的重點、難點知識和基本范疇。將重點難點作為課堂教學的主要內容,而對于一般自學既可以理解的內容交給學生課堂或者課下自修,這樣也更加符合大學學習的規律。如,法理學的內容可分兩部分:法的內在方面和法的外在方面。前者側重研究法的內部組成要素、各個要素之間的相互關系、法的運行機制等,由于它更具有法理學學科的獨立特質,因而是教師講授的重點;而后者側重研究各種法律活動的社會效果以及它們與其他社會現象的聯系、區別和相互作用,教師則應少講,由學生自學。而法制史課堂上教師和學生應做好充分的課前準備,將歷史故事、社會形態、社會背景融入課堂的介紹,讓學生能夠體會到古代法和現代法的發展趨勢。其次,采取多渠道提供信息、提出推論而不給出結論等方式,鼓勵學生多角度審視、思考問題。講授教學法如使用不當,就會產生“滿堂灌”、“照本宣科”的不利后果,導致課堂氣氛沉悶,學生無學習的積極性。因此教師在授課時可通過推薦課后閱讀資料、介紹前沿理論知識、社會熱點等形式多渠道地向學生提供信息,在講授中適當設置問題情境,鼓勵學生積極聽講和參與教學活動。最后,教師講授時的聲音要清晰,抑揚頓挫,富有情感,切忌語氣平淡。講授的速度要適當,留給學生做筆記的時間。若語速過快,學生缺少思考的時間,不利于對知識的理解消化;過慢,則容易分散注意力,將影響教學效果。

(二)辯論教學法

辯論教學法是教師、學生以某一具體問題為紐帶而展開分析、討論、辯駁及總結,從而使學生獲得真知的教學方法。早在古希臘,蘇格拉底在與他的學生對話或講課時,就總是扮演“魔鬼辯護士”的角色,不斷地向學生提出各種假設性的問題,讓學生處于必須主動擴大且深入思考的位置。在我國古代,教育家孔子、孟子都運用了辯論教學法,培養學生的“思”、“辯”能力,樹國之棟梁。辯論教學法訓練的是學生扎實的法學理論功底,迅捷的應變能力,在法學教學過程中,必不可少,有些院校還專門設置了法律辯論實訓課程,以訓練法律辯論的思維模式,從我校教學過程中考察,法律論辯課程非常受學生的歡迎,很多學生都愿意積極參與,學習的積極性大為增加。辯論教學法可以在老師和學生之間進行,也可以僅在學生之間進行,但前提是要求教師要給學生足夠的準備時間,提前1~2堂課之前就布置辯題,否則學生準備不足,使辯論無法進行,導致此方法失去教學意義。但在法理學課程中使用辯論教學法時,也應注意三個問題:首先,辯題準確。選擇辯題時要和所學的知識緊密結合,可以是綜合性的跨學科的辯題,辯題應具備可辯論性,不能是非此即彼的辯題,最好能具有一定的彈性,使學生在準備辯題時既能掌握實然法,即現有的法律規范,又能從應然法的角度去思考未來法律的走向。其次,教師不能僅僅作為一個旁觀者,在學生準備辯題的期間應引導學生向預計的方向準備,同時為學生創造更多自由發揮的空間。另外,在辯論階段,教師應掌握好辯論的節奏和氛圍,圍繞法學知識進行辯論,對于學生過于偏激的思維要及時予以矯正,從而建立自己的法律邏輯思維。最后,辯論結束,教師要進行總結、點評。點評要客觀、中肯,指出優勢和不足。

(三)設疑開拓法

費爾巴哈有句名言,新知識“是從懷疑中產生,與懷疑一道形成的”。疑是爭之因,是思之始,學之端。疑是深入探究知識的起點,有疑才能產生認知沖突,造成強烈的求知欲望,才能有學習的自覺性、創造性。此法在法學教學過程中經常使用,但設疑法要求教師應在適當的時機、以合理的邏輯關系來設置能展開思考的問題,盡量避免自問自答,設計好問題后,應留有適當的時間思考,并允許學生查找手頭的資料,如法律條文、法學書籍等。當然,對于學生實在無從回答的問題,教師也不應立即公布答案,應先予以引導,從法律關系入手,或從請求權入手等,教會學生法律思維方法,甚至將思考的時間延長到下次課。因課堂教學的時間有限,此法在教學中不易過于頻繁的使用。

二、實體法教學中的教學方法分析

(一)發散思維訓練法

用討論法訓練學生思維的流暢性。思維的流暢性是指產生大量意念的能力,即反應迅速而眾多,思維暢通少阻,靈敏迅速,能在短時間表達較多的概念。只要不離開問題,發散量越大越好,這是發散思維的指標。葉圣陶曾指出,閱讀方法“最要緊的還是多比較、多歸納”。在知識爆炸的時代,善于總結、歸納、比較能在較短的時間掌握更加準確的法律知識,知識的學習切記死記硬背,知識點之間應融會貫通,如民法的物權與債權的共同性和差異性;刑法中詐騙罪和招搖撞騙罪的差異性等,通過圖表、列圖等方式將知識點形象化、具體化,便于知識的掌握,做到知識掌握的整體性、系統性。

(二)案例教學法

案例法是國外較為流行的教學方式,尤其是美國哈佛大學管理學課程,幾乎全是案例分析。案例法是依照法律工作中立案辦法把教學內容編成案例形式來進行教學的方法。這主要是因為案例法變注重知識為注重能力,變單向信息傳遞為雙向交流,變學生被動接受為主動學習,因而受到世界各地教育部門的普遍歡迎。表面上,法學專業的學生學習的是現有的法律規范,但并非如此,教師更應當教會學生學習法律的方法,通過學習、研究大量的判例來掌握法律的立法精神和基本原則,掌握法的本旨,這樣才能更深刻地體會立法的目的,找到現行立法的不足。在實體法教學中,案例法最為常用,但教師在使用案例教學法時,應注意三個問題:首先,案例要精準。案例要與所授課程內容吻合;盡量選擇“最高人民法院案例選”中的真實判例,這種判例往往具有權威性、代表性,從中也會考察出法律的變化方向,很多都是社會的熱點或法律難點。切記隨意編寫案例,既喪失真實性,又很難具有代表性。其次,案例教學法不是傳統的舉例說明,案例教學法的教學模式是:案例———理論———案例,案例既是教學活動的出發點,又是落腳點,研究、討論案例需要運用理論知識,而運用理論知識的目的是為了解決案例;而傳統的舉例說明的教學模式是:理論———案例———理論,理論既是教學活動的出發點,又是落腳點,案例起到了掌握理論的媒介作用,掌握理論需要分析案例,案例分析是為了掌握理論。再次,案例選擇上,不能過多,一兩個即可。同樣,教師應掌握辯論的節奏和方向,避免學生出現過于偏激的言論,做到教書、育人兩不誤。當然,同一案例,在不同的法律指引下,可能會帶來不同的結論,要引導學生正確對待,不能喪失對法律的公正性的判斷力。

三、在程序法教學中的教學方法分析

法學教學方法的改革還必須利用法院、檢察院、律師事務所等處所,為學生提供經常性的實習場所,按制定的教學計劃進行定期固定的各項法律業務的專業實習,即學生在法律援助中心、法律事務所進行義務法律咨詢,在校外實習基地法院、檢察院參加具體辦案,使學生在學習過程中就能夠有親自處理各種法律事務的機會,使學生既增強對法律的感性認識又鍛煉處理法律實務的能力,以培養他們的社會責任感,因此,在法學教學方法的改革中應增加實踐性課程的比重。

(一)雙師制教學法

“雙師制”是指在學校學習過程中,學校要配置本校的教師進行基本理論知識的傳授,同時盡量聘請法院、檢察院的法官、檢察官作為學生的實踐指導教師。法學知識的掌握、法律人的專業素養、實踐操作能力、邏輯思維的訓練,僅僅靠課堂的三尺講臺是難以完成的,必須將教學與實踐緊密結合,可以將法官、檢查官“請進”校園,定期開展社會熱點案例的介紹、實踐操作技能的講座,同時要把學生“送進”法院、檢察院、律師事務所、法律服務所,通過旁聽真實案件審理、到各個部門實習,使抽象的法律知識具體化、形象化,便于對知識的靈活掌握和運用,增強實踐操作能力,避免“學”與“用”的脫節。

(二)多媒體教學法

隨著現代科學技術的迅猛發展,多媒體已成為當今教學領域的熱點。很多院校也都開展了多媒體教學方法。多媒體教學法是以各種電教媒體如:計算機、電視、錄像、投影、幻燈等為標志,以傳統的教學媒體如:黑板、掛圖、實驗、模型等為基礎的多種媒體有機結合的教學方法。多媒體教學法因信息容量大,生動形象,調用方便自如,圖文并茂,效率高,教學效果好等優點,被高校學生和教師普遍接受,但由于設施條件有限,還無法做到普及化。教師在運用多媒體教學法時,應注意兩個問題:首先,教師在制作課件時要掌握多種手段,不能僅僅將授課大綱寫在課件中,應該將授課需要的案例,甚至是一段與教學有關的新聞、法學界爭議的熱點問題以視頻或音頻的方式做入課件中,對于重點、難點知識應用不同顏色的字體表示,課件制作要統一化,標準化。當然多媒體教學是教學手段,教師和學生才是教學的主體,所以不能以課件完全替代教師的作用。其次,要正確選擇與教學內容匹配的多媒體技術,實現教學手段與教學內容的有機結合,克服形式和內容“兩層皮”的傾向。

(三)模擬法庭實訓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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