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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保比對工作總結范文1
一、組織領導
(一)責任落實方面。為全面推進社會保障扶貧專項工作落實,市民政局充分發揮牽頭單位作用,協調責任部門建立完善了工作機制,明確了責任股室,落實專人負責日常工作;2020年,責任單位主要領導均能堅持每季度專題分析研究1次扶貧專項工作,牽頭單位召集相關責任單位專題研究協調扶貧專項工作共2次,牽頭、責任部門(單位)主要領導均做到全年下基層開展專題調研、檢查指導達2次以上,其他領導全年下基層檢查指導扶貧專項工作達6人次以上,全年開展各類檢查指導累計共53人次;同時,市民政局每季度銜接匯總1次責任單位工作進度,確保了脫貧攻堅工作銜接有序、配合順暢、運轉有效。
(二)政策落實方面。制定《市社會保障扶貧專項2020年實施方案》,明確年度目標、重點工作任務、資金籌措和保障措施并建立了扶貧專項到戶工作臺賬,全面落實社會保障扶貧專項各項政策。2020年,我市農村低保障標準由每人每月38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430元,該標準從2020年7月1日執行;嚴格落實川人社辦發〔2017〕984號文件規定,未縮小代繳人員范圍,低保、特困、未標注脫貧的建檔立卡貧困人口都實現應保盡保,每人每年代繳金額為100元,未降低代繳標準,代繳資金按規定實時計入個人賬戶,在個人參保信息均可查詢;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標準提高到每人每月100元;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標準,一級為80元/人/月,二級為50元/人/月;向符合條件的建檔立卡殘疾人扶貧對象發放殘疾人扶貧對象生活費補貼,發放標準以2020年國定貧困線與該對象年收入的差額為準。
二、年度目標完成情況
(一)項目完成情況。全年計劃實施項目3個,已完成項目3個,完成率100%。
(二)開展培訓情況。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市殘聯全年開展3類系統培訓共11班(次),培訓人數達126人次。
三、取得工作成效
(一)取得了哪些成效
1.低保兜底保障一批。一是提高農村低保標準。2020年,我市農村低保標準由每人每月380元提高到430元,該標準從7月1日起執行。截至11月,累計發放農村低保救助金1721.64萬元,惠及57659戶次88395人次(本月已將建檔立卡貧困戶2621戶3826人納入農村低保,累計發放低保金797.17萬元,覆蓋率占農村低??側丝?005人的48%)。二是價格補貼“應補盡補”。啟動社會救助和保障標準與物價上漲掛鉤聯動機制,根據CPI及食品價格同比增長,截至8月,累計為農村低保對象發放臨時價格補貼共405.52萬元,惠及群眾6.23萬人次,累計每人補助514元。
2.養老保險代繳一批。截止11月,市人社局按每人每年100元的標準,落實政府為困難群眾代繳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費政策,已完成省局下發的社會保障扶貧任務,共為4616名16-59周歲的貧困人口(建檔立卡未標注脫貧的貧困人口、低保對象、特困人員)代繳46.16萬元,代繳完成率達100%。
3.殘疾補助扶持一批。截至11月,我市按照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每人每月100元的標準,累計發放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322.73萬元,惠及群眾32273人次;按照重度殘疾一級每人每月80元、二級每人每月50元的標準,發放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共255.89萬元,惠及群眾4.23萬余人次;市殘聯按政策已為165名建檔立卡貧困戶中的殘疾人發放2020年殘疾人扶貧對象生活補貼共9.03萬元。
(二)特色亮點
1.加強部門聯動,提升兜底合力。充分發揮牽頭部門作用,密切聯系市財政局、市人社局、市扶貧局、市殘聯相關責任單位,建立經常性銜接溝通機制,深化思想認識,集中優勢資源,多方聯動、資源互享、發揮整體力量,形成了強大幫扶合力。
2.督戰兜底保障,實現“應保盡?!?。完成脫貧攻堅普查過錄數據專項清洗工作,比對2019年底建檔立卡貧困人口信息數據12273人,核實建檔立卡貧困人口享受低保4207人,享受特困供養1114人;采取查閱資料、聽取匯報、入戶抽查等方式,完成對10個鎮(街道)脫貧攻堅兜底保障掛牌督戰工作,通過掛牌督戰,對標現行政策,逐戶研判救助資格條件,嚴格排查識別,避免“漏保、錯保、一兜了之”情況的發生,實現了“應保盡保”。
3.做好特殊困難群體救助關愛工作。疫情防控期間,我市積極推行社會救助在線申請服務,讓困難群眾足不出戶申請最低生活保障、臨時救助、特困人員救助,實現群眾辦事“零跑腿”、申請救助“不見面”,審核審批全流程網上辦理。同時,結合疫情防控,積極開展“守初心戰疫情,走基層暖民心”活動,市民政局重點對城鄉低保對象、特困供養人員、留守兒童、孤兒和事實無人撫養兒童、重度殘疾人等對象、因疫情滯留我市在住宿、飲食等方面出現臨時困難的人員進行了走訪救助,共走訪救助20人,發放資金10000元。
四、存在問題
(一)信息比對互通還不夠。低保工作是一項需要部門協作,上下配合,信息共享,才能實現動態管理。我市和鎮(街道)建立了社會救助信息核對機制,鎮(街道)社事辦還需加強與縱向溝通協調,與橫向密切配合,做到信息互通、政策互享、上下聯動,及時落實相關救助政策。
(二)完善參保資料有難度。在收集三類人員基礎資料做參保登記,由于本人外出務工未在家,參保資料無法完善;三類扶貧人員身份動態,若身份取消后,本人即無法享受代繳政策,對以后繼續參保意愿會造成影響。
五、下步工作打算
(一)抓政策落實。充分發揮牽頭部門職責,加強溝通,定期會商,研究解決存在的問題,協調相關部門,綜合實施社會救助和扶貧等政策。
低保比對工作總結范文2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和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以對工作重要講話重要指示精神為統領,全面落實中央和省、州委經濟工作、農村工作會議部署,準確把握新發展階段,深入貫徹新發展理念,加快構建新發展格局,牢固樹立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堅持省負總責、州縣鄉抓落實的工作機制,把防止返貧監測和幫扶工作作為當前的一項重要任務,圍繞“兩不愁、三保障”、飲水安全和收入等方面,跟蹤變化情況、著力促增收、強兜底、救急難,做到及時發現、分類幫扶、動態清零,防止出現規模性返貧,鞏固脫貧攻堅成果,確保鄉村振興戰略落實落地。
二、基本原則
堅持事前預防與事后幫扶相結合。提前發現并將符合條件的農戶納入監測范圍,協同做好低保、特困供養等農村低收入人口的監測,及時制定計劃,采取有效幫扶,防止返貧致貧發生。
堅持政府主導與社會參與相結合。充分發揮政府主導作用,強化政府責任,引導市場、社會協同發力,共同做好防止返貧監測和幫扶工作,有效形成防止返貧的合力。
堅持開發式幫扶和保障性措施相結合。因人因戶,分類施策。對有勞動能力的監測對象,采取產業、就業等開發式幫扶,通過勞動增收致富,對無勞動能力的監測對象,進一步強化綜合性社會保障措施。
堅持日常監測與定期動態調整相結合。日常開展動態監測預警,實時更新監測臺賬信息,做到發現及時、響應迅速,幫扶到位。定期組織監測對象動態調整和數據共享,提升監測準確性,確保有針對性的幫扶,實現“動態清零”。
三、監測方法
(一)監測對象和范圍。一是建檔立卡已脫貧戶;二是已消除風險的脫貧不穩定戶、邊緣易致貧戶。三是因病因災因意外事故導致等剛性支出較大或收入大幅縮減導致基本生活出現嚴重困難的戶;四是農村低保對象、特困人員等農村低收入人口;五是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2020年底國家扶貧標準1.5倍左右的農戶。由市扶貧辦分析研判是否存在返貧(致貧)風險,存在風險的認定為監測對象,開展有針對性的幫扶。
(責任單位:各鄉(鎮)、近海街道、市扶貧辦、民政局等按職責分工落實)
監測內容。持續跟蹤收入支出情況,監測是否收入大幅縮減或剛性支出較大;“兩不愁三保障”、飲水安全是否存在隱患;因罹患重病、受自然災害、出現意外事故導致基本生活出現困難等。
(責任單位:各鄉(鎮)、近海街道、市扶貧辦、教育局、住建局、衛健局、醫保局、水利局、民政局等)
(三)監測程序。通過農戶申報、鄉(鎮)街道干部走訪排查、相關行業部門篩查預警、數據比對等途徑,由市扶貧辦確定監測對象,錄入全國扶貧開發信息系統,定期進行風險消除評估,實行動態管理。
1.農戶申報。農戶申報材料由村“兩委”、駐村干部等核實,由鄉(鎮)街道確認后報市扶貧辦核定,每半個月報送一次。
”、飲水安全存在隱患和因病因災因意外事故出現生活困難情況,定期開展回訪核查,每半個月報送一次預警人員名單,由市扶貧辦核定。
3.行業部門篩查預警。教育、住建、衛健、醫保、水利、民政、農業農村、殘聯等部門組織系統工作人員,通過入戶或其他手段進行篩查,及時報送存在返貧致貧風險的農戶的預警信息,由市扶貧辦確認匯總,定期開展數據共享和對接,行業部門每2個月至少與市扶貧辦進行一次數據交換。
4.監測對象確定及管理。村“兩委”、鄉(鎮)街道和行業部門上報的預警人員名單,經市扶貧辦核實確認為監測對象后,及時反饋相關部門和鄉村,并由鄉(鎮)街道、村兩級按照名單錄入全國扶貧開發信息系統。
監測對象實行線下臺賬和信息系統同步管理。鄉(鎮)街道和行業部門分級建立監測臺賬,準確記錄農戶基礎信息、篩查走訪、風險種類和預警等級、采取的幫扶措施、風險消除情況等內容,所有臺賬都要實時動態更新。民政部門監測的農村低保對象、農村特困人員由民政部門專項管理,定期交換數據。市扶貧辦每2個月組織開展一次風險消除評估和動態管理,及時將新納入的監測對象信息錄入全國扶貧開發信息系統,已消除風險的在系統中進行標記,實現“動態清零”。監測對象的家庭成員自然變更可即時動態調整。
(責任單位:各鄉(鎮)、近海街道、市扶貧辦、教育局、衛健局、醫保局、住建局、水利局、民政局、農業農村局、殘聯、人社局等)
(四)分級預警。對納入監測范圍的農戶根據風險種類、收入水平與結構、家庭成員勞動能力等因素,繼續實行分級預警。監測對象預警級別按照從高到低分為“Ⅰ、Ⅱ、Ⅲ”三個等級,分別用“紅、黃、藍”三種顏色標示。Ⅰ級紅色預警,即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因病因殘因意外事故等剛性支出較大或收入大幅縮減,導致基本生活出現困難或家庭收入低于國家扶貧標準1.5倍左右的瀕臨返貧致貧戶。Ⅱ級黃色預警,即無勞動力、無創業能力、收入僅靠資金幫扶、產業分紅等方式帶動,出現返貧(致貧)風險因素,導致基本生活出現困難的極易返貧致貧戶。Ⅲ級藍色預警,即因病因殘等部分喪失勞動力、收入水平不夠穩定、自主發展動力不足,主要依靠產業項目和幫扶帶動,出現返貧(致貧)風險因素,導致基本生活出現困難的容易返貧致貧戶。
返貧(致貧)風險因素,主要有因大病、因學、因殘、因災、因突發事件、因產業失敗、因就業不穩定等種類,監測對象確定預警等級后,分類實施幫扶,并根據風險變化情況實時調整預警級別。對評估已消除風險的,在保持監測的基礎上,標記消除風險,取消預警級別。
(責任單位:各鄉(鎮)、近海街道、市扶貧辦、民政局等)
四、幫扶措施
采取分層分類的方式組織實施幫扶。根據“省負總責、州市鄉抓落實”工作機制,認真落實省級相關部門關于幫扶機制和政策措施的要求,州級層面指導縣市根據監測對象實際制定幫扶計劃、督促落實幫扶措施。市級層面,制定針對性幫扶計劃、落實具體措施;各鄉(鎮)街道按照計劃實施幫扶,對各項幫扶措施成效進行密切跟蹤。對納入防止返貧監測的對象,采取下列措施分類施策。
(一)產業幫扶。對具備發展產業條件且有產業發展意愿的監測對象,加強生產經營技能培訓,動員龍頭企業、專業合作社、創業致富帶頭人等帶動其發展生產。
(二)就業幫扶。對勞動能力的監測對象,根據培訓意愿,組織開展就業技能培訓和農村實用技術培訓。對有外出務工意愿的,通過有組織勞務輸出幫助實現異地就業;對難以外出務工的,動員當地用人單位優先吸納,幫助實現就地就近就業;對就業困難的人員,通過鄉村公益性崗位進行安置就業。鼓勵監測對象參與農村項目建設,多渠道就業。
(三)綜合保障。對無勞動能力的監測對象,進一步強化低保、醫療、養老保險、特困人員救助供養和臨時救助等綜合性社會保障措施,確?;旧畈怀鰡栴}。對因遭遇突發事件、意外傷害、重大疾病、自然災害等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農戶及時給予急難社會救助和受災人員救助。
(四)扶志扶智。引導監測對象通過生產和就業增收致富,對自強不息、穩定脫貧致富的監測對象,探索給予物質獎勵和精神激勵。積極開展鄉風文明建設,發揮村規民約作用,倡導贍養老人、扶養殘疾人。
(五)社會幫扶。多渠道籌措社會幫扶資金,為監測對象購買保險,及時化解生活生產風險。廣泛動員社會力量參與幫扶,有效利用“中國社會扶貧網”、“社會眾籌”等平臺,積極爭取公益團體、愛心人士、慈善基金等公益資源支持。
(責任單位:各鄉(鎮)、近海街道、市扶貧辦、教育局、衛健局、醫保局、住建局、水利局、民政局、農業農村局、殘聯、人社局等)
五、實施步驟
開展防止返貧監測與幫扶工作主要分為四個階段,具體完成時限可根據省、州統一部署進行適當調整。
安排部署(3月30日前完成)。制定實施方案,并召開專題會議,全面安排部署防止返貧監測和幫扶工作。
督促推進(5月30日前完成)。市扶貧辦指導鄉(鎮)街道、村兩級組織開展脫貧不穩定戶和邊緣易致貧戶的對象認定、分類監測和精準施策等工作,相關部門按照職責要求推進防止返貧監測和幫扶工作。扶貧辦會同有關部門適時對工作落實情況進行調研指導,確保按時完成工作任務。
階段總結(6月21日前完成)。各鄉(鎮)、街道扶貧辦對防止返貧監測和幫扶工作進行階段性工作總結,提出意見建議,進一步健全完善工作機制,并將相關情況報市扶貧辦。
常態開展(長期堅持)。5年過渡期內,市扶貧辦根據防止返貧監測和幫扶工作需要,定期、不定期開展防止返貧監測和幫扶工作,及時發現問題,有效化解返貧風險。
六、工作要求
(一)落實落細責任。市扶貧辦要落實主體責任,做好監測對象認定、組織實施分類幫扶、風險評估、動態管理等工作,教育、民政、農業農村、住建、水利、人社、衛健、醫保、殘聯等相關部門要加強數據共享與比對分析,及時通報出現教育、醫療、住房和飲水安全隱患、支出驟增或收入驟減家庭的預警信息、制定和落實幫扶措施;鄉(鎮)街道、村做好日常監測預警、定期開展走訪摸排,按時上報預警人員名單,實施具體幫扶。
(二)強化工作保障。強化資金保障,合理安排財政投入規模,努力撬動金融資本、社會資金投入,保障防止返貧監測和幫扶機制有效運行。強化人員保障,各級要加強防止返貧監測和幫扶工作隊伍建設,政府和部門主要領導要親自抓,安排專人負責防止返貧監測和幫扶工作,鄉(鎮)街道要依托村“兩委”、駐村干部,指派民政助理、鄉村振興相關工作人員等做好具體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