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大學畢業論文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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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大學畢業論文

法律大學畢業論文范文1

一、我院物流管理專業畢業論文中存在的問題

(一)論文選題問題

高職學生在論文選題方面主要表現為缺乏特點。呼倫貝爾職業技術學院要求是結合自己頂崗實習期間的情況,從實習過程中發現問題利用自己所學知識為所實習的企業解決問題,從而得出論文。而學生在選題方面過于空乏,題目過大,沒有落實到具體某個問題上。還有學生實習的單位是集團旗下的子公司,并未從子公司入手,而是從集團比較出名的公司來寫,例如有個學生以“北京蘇寧有限公司客服管理”命題,而該學生實際實習的單位是天津蘇寧有限公司,這樣沒有達到我校畢業論文命題原則。有的學生為追求創新、創意,選題過于冷僻,與所學知識牽扯甚少,增加了論文完成的難度,例如有學生以“試論我國物流法律法規的立法現狀與發展”為題。

(二)時間設置問題

我院高職學生畢業論文安排在第五學期,這學期學生要完成論文選題、提綱撰寫、初稿撰寫的工作,第六學期完成所有的定稿工作。而我院高職學生實行“2+1”模式,學生在畢業論文寫作上的時間和精力很少,畢業論文安排時間與學生頂崗實習和就業時間有沖突,嚴重影響了指導教師對學生的指導,從而使學生論文質量大打折扣。

(三)格式規范問題

在我校物流管理專業中抽查的12份論文中,論文的格式方面存在相當多的問題,主要表現在以下兩個方面:一是表現在論文排版方面。學生在論文排版中普遍存在目錄不會自動生成、無法自動對齊,字體不統一,段落間距不統一,字體大小不一等問題。這些問題反映出了學生對論文的排版方面投入的精力不多,做得不夠細致,同時,學生也反映自己對word軟件的操作應用能力不夠。

二是表現在論文的參考文獻格式標識方面。抽查的12份論文當中,只有一份論文參考文獻標識標準,在論文當中都有體現,其他很少甚至沒有在論文當中有文獻標識,只是在論文最后列出參考文獻。

(四)指導教師問題

畢業論文對指導教師的要求至少是講師以上,師資的缺乏和教師職稱水平較低勢必影響我院物流管理專業學生畢業論文的指導工作,加上我校教師基本上都是大學畢業直接參加工作的,在企業的實踐經驗很少或者幾乎沒有,這就影響了對實踐環節的指導質量。

二、解決論文的對策和建議

(一)認真負責地做好選題工作

畢業論文開始前,教師可以用講座的形式有針對性地耐心講解選題的途徑、步驟和方法,并根據專業特色進行選題訓練。在12份抽查的論文中,得分排在第一的學生論文的題目是“對天津瑞鑫源貨運有限公司物流經營模式的分析”,這個選題既能夠解決實際問題又符合時代特色,這個學生就是在頂崗實際中充分思考、湊集大量資料的基礎上提出來的。

(二)改革畢業論文的寫作時間

我校物流管理專業畢業論文的啟動時間最好可以安排在第四學期,在開學初就啟動畢業論文撰寫工作,經過第三學期四周的教學實習,積累經驗之后,學生發現問題,提出問題,再經指導教師的指導,可以讓學生在上課期間,通過課堂討論等方式確定畢業論文的題目。題目確定后,學生帶著題目去頂崗實習單位實習,在實踐工作中發現問題、解決問題,這不僅能夠提高論文的寫作水平也可以提高學生在頂剛實習中的工作質量。

(三)加強論文格式的指導檢查

指導論文格式時可以采用集中指導的方法,指導教師將其指導的學生歸為一組,小組學生之間可以進行閱讀檢查,這樣可以最大限度的檢查他人論文當中存在的問題,也能起到提醒自己的作用。教師可以選出選組中格式最為標準的一人為組長,讓該組長負責論文格式的指導,最后由指導教師進行總體指導,節省精力。

(四)努力提高我校的師資力量鼓勵并幫助青年教師進行職稱晉升,提供校外實踐學習的機會,鼓勵教師多去企業參加調研、學術交流,提高教學水平和實踐能力。另一方面,應與實習合作單位進行更深層次的合作,聘請企業一線專家來我院進行畢業論文的指導和監督檢查工作。

三、結語

法律大學畢業論文范文2

[關鍵詞]法學專業 法律文化節 優質就業

[中圖分類號] G641 [文獻標識碼] A [文章編號] 2095-3437(2013)012-0142-02

當前培養應用型、復合型、創新型法律人才已經成為我國提高法學教育質量、提升法學應屆畢業生就業能力的方向和重點。根據教育界對創新型人才培養文化環境作用的研究,重視大學校園文化的功能,對于培養應用型、復合型、創新型的法律人才至關重要。由于大學就業文化往往不是當代大學校園文化中的主流,所以就業文化往往不受高校重視。其實,加強校園就業文化建設,創新就業文化形式,是推動我國法學教育發展、提高法學教育質量、提升法科學生就業能力的重要途徑。

一、校園就業文化的內涵

校園就業文化是高校大學生在校園文化熏陶下形成的積極追尋自身價值、正確進行職業生涯規劃的校園就業理念總和。就業文化是大學校園文化的重要組成部分。

校園就業文化作為大學校園文化的重要組成部分,是溝通高校和社會的一座橋梁,對大學生就業和擇業有著潛移默化的導向作用。高品位的校園就業文化體現著一種尊重科學、追求真知的進取精神和創造精神,在這種精神的長期感染和熏陶下,校園就業文化能夠使大學應屆畢業生淡泊名利,響應國家“先就業、后擇業”的政策。高校校園文化還具有導向功能,可以引導大學生主動接受一定的價值觀和行為準則,使在校大學生向著社會所期望的方向發展,使之符合學校所確定的目標。因此,推動高校就業文化建設,是提升大學生就業能力的有效途徑,是形成科學的職業價值觀,發揮就業導向作用的重要載體,是促進高校應屆畢業生與社會良性互動的有效形式。

二、“法律文化節”的功能分析

(一)“法律文化節”有利于法科學生提高綜合素質

法律職業從某種程度上說屬于“精英職業”。因此,需要高等院校法學院系培養出高素質的精英式法律人才。但是,在實際的教學和培養過程中,重智商、輕德育,重知識傳授、輕能力與素質培養的現象始終沒有得到改變。高等院校中法學院系淪為國家統一司法考試的“培訓班”,絕大多數高校和教育主管部門將本科生的司法考試通過率作為判斷高校法學專業辦學質量的重要指標。在追求司法考試通過率的當代,法科學生的綜合素質被普遍忽視。事實上,法律專業的學生在校期間必須努力提升自身的綜合素質。只有全面提高法科學生的綜合素質,法學專業應屆畢業生的就業率才會提升。

“法律文化節”作為提高學生專業技能、展示學生才華的重要校園文化活動,對法學專業學生的綜合素質起到極大的促進作用。通過“法律文化節”等校園文化活動,不僅可以豐富法科學生的課余生活,而且還可以培養法科學生良好的職業素養和道德修養,使他們積極投身社會實踐,努力成為具有過硬法律知識和技能背景的應用型、復合型高級法律人才。

(二)“法律文化節”有利于法科學生形成職業價值觀

正確的職業價值觀是法學專業學生在大學期間就應當形成和確立的。因此,引導法學專業學生樹立符合時代要求的正確職業價值觀,就成為高校法學院系就業指導過程中一項十分重要的任務。作為就業指導重要載體的“法律文化節”活動,在完成這一任務的過程中有著重要作用。

從文化價值的導向來看,“法律文化節”是指通過舉辦一些帶有法律職業因素的節目和活動使高校法學院系的法科學生無形中在思想觀念、心理素質、行動方式、價值取向等各方面對自己將來從事法律職業產生一種認同,進而實現對法科學生的精神、心靈和性格全面塑造的目的。因此,構建良好的法律職業文化氛圍,對法科學生進行潛移默化的影響,可以使他們在大學期間就能理智地確立自己的職業價值觀。

(三)“法律文化節”有利于法科學生增強就業信心

法學專業本科應屆畢業生就業率低已經是不爭的事實,而充足的就業信心則是法科學生順利就業的重要前提。作為就業指導的重要載體,“法律文化節”可以在增強學生就業信心方面起到重要的促進作用。校園文化具有滲透性強、影響持久、形象生動、直觀易懂等特點,能活化就業指導的內容,使就業指導的形式更加生動活潑,就業指導更有活力,更有吸引力,更易為人們所接受,使人們在不知不覺中受到熏陶和教育,從而收到更好的效果。

通過“法律文化節”這一校園文化活動,可以讓法科學生在踏上工作崗位之前就能提前體驗法律職業,讓學生感受到法官、檢察官和律師的魅力,從而使他們盡早做好從事法律職業的準備。從某種意義上來說,“法律文化節”讓法科學生對未來的法律職業有了更加深刻的認識,同時還激發了他們為這一職業奮斗的熱情,從而增強了他們從事法律職業的信心。

三、“法律文化節”的內容構建

本文認為“法律文化節”的內容構建應當從以下幾個方面入手。

(一)模擬法庭審判賽

通過模擬法庭審判活動,可以讓法科學生在未進入社會從事法律職業之前,就能用法律人的思維來解決社會問題,使法科學生能深刻體會到理論和實踐之間的關系所在。通過模擬法庭審判活動,法科學生可以較為清楚地認識到法官、檢察官和律師職業的職業性質。

具體而言,高校法學院系的模擬法庭審判賽可以選擇程序較為完善的刑事案件進行模擬審判。模擬法庭審判賽可以是某個法學院中幾個班級之間的模擬法庭審判比賽,也可以是多個法學院法科學生之間的模擬法庭審判比賽。

(二)法科學生演講賽

卓越的法科學生應當具有一流的口才,而演講比賽是培養法科學生口才能力的最佳途徑?!胺晌幕潯钡膬热葜校瑧敯茖W生的演講比賽。通過演講比賽,可以培養和鍛煉一批具有較高水平的演講能力的法科學生,通過演講比賽,可以為法科學生畢業以后從事律師工作打下扎實基礎。

法科學生演講賽的形式可以是采取課堂教學過程中的比賽形式,也可以是法學專業的學生與同一高校中其他院系學生之間的比賽。培養法科學生演講的才能,不僅應當鼓勵法科學生參加不同高校法學院系之間的演講比賽,而且應當鼓勵學生參與英語類演講比賽。因為,卓越的法律人才必須具備國際視野和熟練掌握英語聽說讀寫的能力,所以“法律文化節”演講比賽中可以設置法科學生的英語類演講比賽。

(三)法科學生辯論賽

2007年,麥可思研究院在《中國企事業對大學畢業生職業技能需求報告》中將“有效的口頭溝通”排在畢業生五大能力之首。因此,大學生口才能力的培養關系到他們對未來的把握和職業發展。善辯是優秀律師必須具備的能力。自古以來,律師就有“訟師”名號。在現代社會,律師行業也有“鐵嘴銅牙”的職業形象?!胺晌幕潯敝袘斢修q論賽這一活動內容。

一般而言,法科學生辯論賽應該以社會中的熱點法律問題為辯題。辯論賽可以采取法科學生對賽法科學生模式,也可以采取法科學生對賽非法科學生模式。為了促進地區高校之間法學院系學生之間的交流,也可以采取大學高教園區內法學院系之間的法科學生辯論賽模式。

(四)法學論文寫作賽

想要成為一名卓越的法律人才,除了具備演講和辯論能力之外,還應當具備較好的寫作能力。目前,很多法學應屆本科畢業生(甚至是研究生)的寫作水平不高,因此很多應屆畢業生在求職應聘時往往失去較好的工作機會。

為了培養法科學生的寫作能力,“法律文化節”的內容中應當包含法學論文寫作比賽。在文化節舉辦期間,可以由法學專業老師擔任評委,對學生提交的論文進行評獎。法科學生在校期間,通過文化節期間的論文比賽以及學年論文、畢業論文和課程論文的訓練,在他們畢業時就掌握了較好的寫作能力。通過論文寫作經驗的積累,法科學生在參加各類企事業招聘時就能從容應對。

[ 參 考 文 獻 ]

[1] 鄭文堂,李諫,孫宗瑞.大學生就業文化探析[J].北方工業大學學報,2004,(6):75.

[2] 蔣毅.高校校園文化和大學生就業[J].理論月刊,2005,(12):180.

[3] 鄭純,凌輝劍.加強就業文化建設 提升就業競爭力[J].思想政治教育研究,2002,(1):116.

法律大學畢業論文范文3

關鍵詞:創新創業;法學人才培養模式;高等教育法

中圖分類號:G64 文獻標志碼:A 文章編號:1673-291X(2016)02-0090-02

一、問題的提出

“任何社會實踐活動都有預期的目的,教育作為培養人的社會實踐活動,其目的指明了在一定社會中要把受教育者培養成什么樣的人的根本問題,是一切教育活動的出發點和歸宿?!盵1]高等學校法學教育就是為社會、國家培養法律人才。隨著歷史的發展和社會的進步,特別是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建立和不斷趨于完善,改革開放的深化與依法治國方略的推行與實施,社會對法學人才的需求會更多。大眾創業、萬眾創新背景下社會對法學人才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僅會適用法律是不夠的,還要具備創新的能力。創新創業背景下對法學人才的需求和《高等教育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如出一轍。我國《高等教育法》第5條明確規定,高等教育的任務之一是培養具有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的高級專門人才。第16條第2款又規定:“本科教育應當使學生比較系統地掌握本學科、專業必需的基礎理論、基本知識,掌握本專業必要的基本技能、方法和相關知識,具有從事本專業實際工作和研究工作的初步能力?!苯逃吭凇镀胀ǜ叩葘W校本科專業目錄和專業介紹》中明確提出了法學專業的培養目標,即強調素質教育和能力培養。法學作為一門實踐性較強的學科,在人才培養模式上理應有自己的特色和創新。當前,我國傳統法學人才的培養仍專注于書本和課堂理論知識的傳授,忽略系統培養學生的實踐能力,特別是法學應用型人才培養模式還存在一些問題需要引起重視。法學是實用性較強的學科,適于創業創新,但傳統的教學方法不適宜創新創業人才的培養。

二、創新創業背景下法學人才培養模式改革原則

我國現行的法學人才培養模式,基本上是沿襲了前蘇聯所謂的“對口教育”、“專才教育”模式。這種模式及其教育觀念的根本缺陷在于專業口徑過窄,嚴重阻礙了學生綜合素質的發展,不符合創新創業對法學人才的需求。創新創業背景下法學人才的培養模式需要堅持以下原則。

(一)必須服務于創新創業人才的培養

傳統的人才培養模式根據學校的發展定位一般分為兩類:一類是研究型高校;另一類是應用技術型人才。兩種不同的定位類型的人才培養模式,培養出來的人才往往呈“啞鈴型”形。研究型學校過于注重理論教學,實踐教學不足;應用型高校實用主義過于強烈,忽略了法學理論學習。因此,以往的法學人才要么掌握大量的法學基本原理等理論,但是不能解決實際問題;要么是對照法條,生搬硬套解決問題,但不知為什么這樣解決,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我國著名普通民辦通高等學校黃河科技學院的“本科學歷教育+職業技能教育”相結合的人才培養模式,非常契合創新創業對法學人才的需求。

(二)法學必須服務于社會發展的需要

法學是實踐性比較強的學科,高校內所學的知識都要付諸于實踐,解決現實中的問題。經濟社會發展所需要的法學人才一般以下幾種類型,培養每類人員所適用的教學方法是不同的。一是推動國家的法制建設、法學學科發展人才。這部分人才要求最高,需要具有深厚的理論基礎,向前能深刻理解法學發展歷史,向后能預測法學的發展方向,橫向能了解國外的法制現狀,發現國內法學的不足,提出新的問題。這部分人多數在高等學院或者研究機構中。二是肩負著法學人才培養任務的高校教師。這部分人不僅要掌握法學的理論及技能,更重要的要掌握教育方法和教學技巧。三是用自己的法學理論知識直接服務于經濟技術發展的廣大司法戰線一線人員,如法官、檢察官、公安人員、律師、法律顧問、公證人員以及其他法律服務人員。

(三)創新法學人才與創業法學人才的論述

如果把創新創業分開來看,創新法學人才應是上述的第一類,能推動國家法制建設和法學學科發展的人才,創新人才更像是律師或者法律顧問等法律服務人員。但是,把兩者合起來并非如此,法學的創新創業人才是要求并非是進行重大理論創新的學術大家,也不是只會生搬硬套法條的法律工人,創新創業背景需要的法學人才是大學畢業生或者在校學生,能科學地進行職業發展規劃,能根據國家法律規定的經濟組織形式,用自己的技能為社會發展服務,同時在利用自己的技能服務于經濟社會發展的同時,對法學內容或者服務方式有所改變或創新??梢?,創新創業背景下法學人才培養問題和原來并無矛盾,創新創業適合于各位類型的學校。

另外,應適當考慮學生的個體差異。從小學到大學,我國的學生是在應試教學的大背景下成長起來的,具有很多的共性,例如創新能力不足、動手能力不強等等。但是,這些大學生由于天生的性格不同,生長環境的差異還是表現出來很多個性的差異。有些孩子天生喜歡鉆研,進行理論研究;有些喜歡動,實踐能力強。教學方法要結合這些孩子的個體差異,因材施教。

三、創新創業背景下法學人才培養模式改革

我們通常把高校根據人才培養定位的不同分為研究性大學和應用型大學。從另外一個角度講上講,研究型大學和應用型大學分類并不準確。從根本上講,不管那一類大學,培養的人才都要參加工作,把所學的法學知識付諸于實踐,都要應用。不同的是工作的性質不同,有的是為了解決現實司法實務問題,有的是解決法學的理論問題,從這個角度說都是應用型的。因此基于這個角度本文把大學分為法學理論應用人才培養,法學實務應用型人才的培養。在其他學科有高層應用型技術人才和一般應用型技術人才,其實人才沒有高低之分,僅是分工不同,因此筆者把我國高校法學教育分為理論型應用人才的培養和實踐性應用人才培養。解決理論問題和解決實踐問題。

(一)法學理論應用型人才培養模式

我國法學高校在學生中間通常有這種“四大天王、五大政法”之說。四大天王指北京大學法學院、人民大學法學院、武漢大學法學院、吉林大學法學院;五大政法是指中國政法大學、西北政法大學、西南政法大學、中南政法大學、華東政法大學。如果從辦學的綜合實力來講,這類院校更有可能培養法學理論應用型人才。如果從不同的學習階段來說,研究生教育階段,包括碩士和博士研究生更適合法學研究型人才的培養。用所學的法律知識解決法律理論問題和司法實務問題,所需要具備的理論知識是不同的,解決問題的思維方式也是不同的,因此培養解決理論問題人才所用的教學方法應有所區別。這類學生大學畢業后主要以繼續學習,考研究生為主。

1.教師的選用。教師要具備以下能力,一是在縱向上,具有深厚的法律理論功底,對于法學的基本理論以及原理精通掌握,法學研究方法等都要掌握;二是在橫向上不要你掌握過多的不同的部門法,但是就本部門法你要涉略群書,國內外該部門法的歷史、當前的研究狀況以及未來的發展趨勢,該部門法的不同的流派等等;三是這部分教師還要具備一種特殊的能力,能發現司法實務問題背后存在理論問題,上升到理論高度進行研究,具有較強的創新能力。

2.教材的選用。該人才培養模式對教材要求較高,法學基礎理論課的教材要具有權威性,具有深度。專業課教材在具有一定深度的同時,要具有廣泛性,能涉及不同學派的觀點??梢酝扑]一些專著作為選修教材,如刑法學中貝卡利亞著的《犯罪與刑罰》。這本書200年前撰寫的,現在該專著中的很多理論、觀點仍是新穎,有些觀點再過200年也不落后。

3.課程的設置。由于理論應用型人才解決理論問題,因此該種人才培養模式在課程設計時理論課時應該更多一些,實踐課時相對少一些。對于這類學生應把畢業論為主要課程,嚴格要求。畢業論文是高等學校人才培養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學生在畢業前進行總結性、研究性的學習階段,是學生創新精神、實踐能力和全面素質的綜合訓練。

4.教學方法。對于這類人才的培養可以講授法為主,多加研討。例如,新生研討課是以小組方式與開課教授就某一專題共同開展研究,在教授指導下開展小組討論,進行口頭辯論和寫作訓練。①這種教學方法不僅能使學生對法學難點、疑點經過研討學習的更為透徹,而且在研討中還能形成自己的想法,形成自己的觀點。

(二)應用技術型法學人才的培養方法

1.教師的選用。教師需要具備諸多條件,尤其是專業課需要的“雙師型”教師,既要具有教師資格證,又要有律師執業資格證。這類教師不僅要掌握豐富的理論知識,還要具有一定的司法實踐經驗,對于司法實務上的訴訟或者非訴業務都要熟悉。同時,要具有一個能把法律和法律問題相結合,能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

2.教材的選用。該人才培養模式下的教材,應結合中國當前的實際,要緊密結合國家司法部指定的司法考試用書。由于從事法官、檢察官、律師等法律實務工作必須通過國家司法考試。也就是說法律學的再好,如果不通過國家司法考試,是沒有資格從事法律實務的。

3.課程的設置。相對于理論應用人才培養模式,該培養模式課程設置實踐課要占相當大的比重,在課時安排上,實踐課時要占到30%―40%。畢業論文以設計為主,解決司法中實際問題。畢業設計能培養學生綜合運用所學理論、知識和技能,解決復雜問題的能力,使學生深化對所學法律知識,提高其從事本專業實際工作和研究工作的基本能力。

4.教學方法。教學方法要以案例教學為主,可以借鑒美國的“法律診所”人才培養的模式。所謂法律診所式教育,是20世紀60年代在美國法學院普遍興起的一種法律實踐性課程,顧名思義,其特點在于仿效醫學院利用診所實習培養醫生的形式,通過診所教師指導學生參與法律實際應用的過程,培養學生的法律實際應用能力,促進學生對法律的深人理解,培養學生的法律職業意識觀念。這種診所式的人才培養模式,既是培養法學應用技術人才培養的一種模式,也是法律服務的一種模式,能在學習中實現解決真實的法律問題。

總之,創新創業背景下法學人才培養模式改革要堅持服務于社會發展對法學人才的需求,從師資力量配備、教材選用、理論課時與實踐課時的安排、教學方法等著手,積極探索和實踐,才能促進法學教學改革的不斷深入,培養更多的、適合于創新創業的法律人才。

參考文獻:

法律大學畢業論文范文4

1.1課程結構過于專和窄,即專業主干課方向偏專,專業選修課過窄。

在專業主干課方面,大多數高校專業主干課基本為國際貿易、國際經濟學、國際貿易實務、跨國經營與投資等課程,專業課程過分偏重于國際貿易領域,國際經濟領域的課程偏少;在專業選修課方面,專業選修課的面過窄,選修課程不僅數量少,而且涉及的課程也主要涉及國際貿易領域,缺乏區域性研究課程,也缺乏培養學生語言表達和溝通、人際交往與中外文化風俗知識等方面的課程。學生可以選擇的余地小,縮小了學生的知識視角,削弱了該專業畢業生未來的工作適應能力。除此之外,專業主干課與專業選修課之間的內容交叉現象也較嚴重,大大影響了教學效果。

1.2課程設置“重理論、輕實務”。

過于偏重理論課程,忽視實務課程,一些重要的實務性專業課程開設不足,造成學生知識結構不完善。通過對用人單位實際調查顯示,具備扎實的專業技能,并能熟練操作業務,在從事進出口業務中處于極為重要的地位。尤其對于剛剛走出大學校門的應屆畢業生來說,良好的專業能力素質不僅能有效縮短與用人單位的“磨合期”,較快進入角色,而且能提高工作的自信心,降低工作壓力,真正做到愛崗敬業。目前用人單位普遍反映應屆大學畢業生動手能力差,很多人由于業務素質達不到企業的要求而感到工作壓力太大、難以適應而頻繁“跳槽”換崗。這說明我們的專業課程設置過多注重理論知識教學,而在專業深度開發課程和實戰操作課程上還相對薄弱,需要根據社會需求在課程內容、時間安排、教學方式等環節作進一步調整和完善。

隨著中國高等教育規模的擴大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高等教育已經由原來的精英教育逐步演變為目前的大眾化教育。除了極少數國家重點高校外,其它高校培養的都是具有一定專業技能的應用型人才,從事的是實踐性很強的具體工作,即使有部分學生繼續攻讀學位,但今后能夠真正從事科研工作的人也非常少。然而很多高校忽視這一事實,在確定學生培養目標時,不從學校自身的辦學條件、教師隊伍結構、學生素質出發,目標貪大、求高,培養方案照抄、照搬重點高校。其結果是課程體系中,理論課程比重過大、實踐課程比重小。片面強調專業理論的傳授,而忽視專業技能的訓練。

1.3課程設置中對創新能力重視不夠,培養形式相對單一而缺乏個性,不利于學生創造性思維的形成和創新潛力的發揮。

創造性能力素質培養,在課程設置中主要通過實踐性教學環節的學習和訓練來實現。具體包括專業實習、學年論文、學期大作業、畢業實習、畢業論文、課外創新實踐等。實踐教學為學生創造了開放的空間,動態的場景和發展變化的社會背景,是學生掌握課堂知識的重要載體,更是激勵和引導學生自主創新的動力和源泉。

通過調查顯示,目前國際經濟與貿易專業人才創新能力主要體現在四個方面,即職業適應能力、業務拓展能力、知識更新能力和組織協調能力,其中業務拓展能力是核心和關鍵。要在大學四年學習期間使學生形成上述創新能力,僅靠課堂教學是遠遠不夠的,必須加強社會實踐,加強實際業務操作訓練并從中探索其規律性。這就需要在改革與創新實踐教學環節上下功夫,從實踐教學目標、教學模式、教學內容、考試方法等環節入手,創造性地培養學生的動手能力。國際經濟與貿易專業人才培養,不僅需要有豐富教學經驗和科研能力的教授,更需要有實戰經驗的教練。但實際上很多高校由于建立課外實習學生到對口外貿企業實習困難比較大,因此在培養計劃中千方百計地壓縮、減少甚至取消校外實習,有些學校則完全用課堂模擬代替校外實習,而缺乏實戰訓練,嚴重影響和制約了學生創新能力的培養和提高。[論-文-網]

2.適應市場需要,重構國際經濟與貿易專業課程體系。

2.1調整課程體系,形成符合不同人才培育目標要求的課程結構。

不僅要強調“基本經濟理論+國際貿易理論+國際貿易實務”三位一體,而且每一版快中的每門課程均要根據其在專業培養目標中的地位、作用進行整合,強調各門課的相互協調,加強課程內容的有機結合,體現課程之間的主次關系、層次關系及內在聯系,以實現課程體系的整體優化。課程體系的優化需要體現在廣和深兩方面。廣的方面,要做到課程涵蓋的內容能夠滿足國際貿易發展對經貿人才的要求,學生不僅要掌握基本的經濟貿易知識,而且要了解外部商業環境和投資環境的相關知識(其中包括相應的法律、政治環境)。比如,可開設“國際貿易文化”、“國際商務環境”等課程。深的方面,要做到不僅使學生能夠較為深入地掌握國際經濟與貿易理論的由來與演變,跟蹤國際經濟與貿易理論的最新發展,了解國際經濟與貿易的最新發展趨勢,掌握國際經濟與貿易法律與規則的最新變化,而且要注重針對性的深度的區域研究。如,關于美國這一區域的研究,應了解美國經濟、政治,美國文學,美國建筑等。因為要在經濟全球化的市場中獲勝,必須熟悉他國的政治、經濟、文化、藝術等各方面情況。

2.2重新設計課程體系,提高實務性專業課課程比重,突出專業特色。

在長期過分強調“厚基礎”的培養目標指導下,多數高等院校的實務性專業課開設嚴重不足。認為學生只要有經濟學理論方面的基礎,專業課特別是操作性較強的實務課便可有可無,學生走上工作崗位后通過“干中學”就可以厚積薄發,發揮后發優勢。殊不知,在競爭激烈的現代社會,高效的企業要求學生能迅速“上手”進入角色,發揮科班畢業生的特長,而根本不會負擔畢業生長期適應和在職培訓的高額成本。由于目前的課程體系中,財經類各專業所開設的經濟學基礎課相差寥寥,專業基礎課也區別甚微,而惟一能區別學生專業特色的實務性專業課嚴重不足,必然導致各個專業都沒有明顯的“專業”特色。其直接后果就是畢業生擇業困難,或在工作中由于專業方面的“短腿”

而影響職業發展。因此,在國際經濟與貿易專業的課程體系中,除要有完善的經濟學理論基礎和專業基礎課程外,還必須有一定數量體現專業特色的實務性專業課程。作為應用性較強的實務課必須緊跟社會經濟發展實踐和就業形勢的需要。就目前國際經濟貿易實踐發展和外向型企業的人才需求來看,國際經濟與貿易專業必需開設的實務課程有國際貿易實務、外貿英文函電、國際結算、進出口單證實務、進出口報關實務、國際物流、電子商務、國際運輸與保險、進出口商品包裝、國際商務談判、商務禮儀等。合理的課程結構應該是經濟學基礎課、專業基礎課和實務性專業課三者之間的比例為1:1:1的關系,而不是過去那種3:2:1的關系。

2.3加大對創新能力素質的培養力度,改變創新能力素質的培養方式,走出課堂,面向社會,開闊視野,對實踐教學理念、教學模式、教學內容和考核方式進行改革創新2.3.1積極改進和完善進出口模擬操作訓練,配備具有豐富實戰經驗的青年教師指導學生模擬訓練,讓學生在仿真國際貿易環境中體會貿易全過程,促進知識向能力的轉化,這是培養學生創新能力的基本前提2.3.2完善并強化國貿專業的專業實習、畢業實習的組織和執行力度,鞏固課外專業實習基地,保障學生能按照教學計劃進入對口涉外企事業單位實習和訓練,通過實習單位指導老師的傳、幫、帶,積累相應的工作經驗,這是培養學生創新能力的實踐要求2.3.3科學設置學期大作業、學年論文、畢業論文、社會調查等創新實踐環節。

配備有豐富教學和科研經驗的教師指導學生收集整理文獻資料、設計研究方案、掌握研究手段和調研方法,加強學生的多學科理論知識和技能的綜合運用能力的訓練,這是培養學生獨立完成課題研究和啟發創新思維的重要環節。

2.3.4細化實踐教學環節全過程,做到分段實施,循序漸進。

使教學模擬性實驗、專業實戰性實踐和專業綜合性實訓三個環節能環環相扣、有機結合,這是培養學生創新能力的有效保障。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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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楊新房。國際經濟與貿易專業課程體系和培養模式創新探討[J].黑龍江對外經貿,2007,(12)。

[3]胡列曲。論全球化及知識經濟背景下國際經濟與貿易專業人才培養模式[J].云南財貿學院學報,2004,(6)。

[4]王娟涓,朱宇。中美國際經濟與貿易專業本科課程之比較[J].西華師范大學學報(哲社版),2004,(5)。

本文關鍵詞:課程體系創新能力專業特色

法律大學畢業論文范文5

一、企業兼并與規制

企業兼并(Merger)是指企業間的吸收合并,也就是在兩個或兩個以上企業合并中,一個企業因吸收了其他企業而成為存續企業的合并形式,它是通過有償轉讓企業的資產從而取得被吸收企業的產權的經濟法律行為。在各國法律中,一般把企業合并分成吸收合并(即企業兼并)和新設合并兩種形式,企業兼并是其中的一種。

企業兼并從經濟方面來看,有以下幾個特征:(1)企業兼并的自主性,即在企業兼并的過程中,兼并是兼并方自主選擇的行為。(2)企業兼并的流動性。企業兼并的過程,其實質就是生產要素的社會流動過程,在企業兼并中,企業的全部或主要的生產要素將發生整體的流動。(3)企業兼并的有償性,即優勢企業通過出資購買或承擔債務等方式取得劣勢企業的產權及其他相應的權利。(4)企業兼并的互補性,企業兼并通過對被兼并企業的改組,實現生產要素的優化組合。西方的規制理論研究的是市場失靈時政府如何干預經濟,它屬于產業組織經濟學的一部分,是近二三十年來比較活躍的一個領域,其研究成果在西方規制實踐中得到了廣泛的應用。西方的規制理論及其實踐對我國市場經濟的形成及其規范化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所謂規制(Regulation)是指政府依據一定的規則對特定社會的個人和構成特定經濟的經濟主體的活動進行限制的行為。①也就是政府利用法規對市場進行的制約,它是政府干預市場的手段之一。規制分直接規制和間接規制,間接規制指反壟斷政策,由司法部門實施。直接規制指由行政部門直接實施的干預,它又可分為經濟規制和社會規制兩種。經濟規制是對特定行業(與自然壟斷有關的行業)的管制,社會規制是不分行業的管制。運用西方的規制理論來分析我國的企業兼并行為具有重大的現實意義。②

二、規制企業兼并的理由

企業兼并對社會經濟的發展具有重大的推動作用,它是企業成長的重要途徑和方法,企業兼并行為在微觀和宏觀層面上具有不同的經濟效果,其對經濟生活的積極或消極影響也存在很大的不同,正因為如此,我們需要對企業兼并行為進行規制,充分發揮其積極的作用,遏制其消極的作用。

一般來說,企業兼并的積極作用主要有:企業兼并有利于促進生產要素的合理流動,優化資源配置,提高全社會資源利用的效率,改善投資的結構;企業兼并有利于促進產業結構的合理調整;企業兼并有利于實現規模經濟效益;企業兼并有利于使科技成果迅速地轉化為生產力;企業兼并有利于迅速地擴大企業,增強企業的競爭實力。

與此相對應,企業兼并在發揮其積極作用的同時,其消極的社會影響也十分明顯。具體表現在:企業兼并如果超過了必要的限度就容易形成壟斷,從而破壞市場秩序,損害有效競爭;由于企業兼并的資金需求量大,中間環節比較復雜,從而為投機商牟取暴利提供了方便;由于企業兼并與證券市場的關系十分密切,在兼并中發行的債券較多,容易引起證券市場的動蕩。

從世界各國企業的發展史來看,企業兼并是企業成長的主要方式,它是企業競爭的重要手段之一,對社會生活將產生重大的經濟和社會效益。但是,一旦超過了必要的限度,就會走向反面,產生負面影響,會阻礙市場競爭,破壞社會生產力的發展。因此,世界各國一般都通過立法對企業兼并行為進行規制,支持正當的企業兼并行為,禁止不正當的企業兼并行為,確保企業兼并能最大限度地發揮其社會功效。

三、西方國家規制企業兼并的方法

西方國家在規制企業兼并時一般是通過立法實現。具體來說就是:(1)反壟斷法的規制。規制的界限是企業兼并是否會導致壟斷。(2)公司法的規制。包括兩方面:一是公司種類的規制。如有的國家立法規定,兼并只能在股份有限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與有限責任公司之間進行。二是兼并內容方面的限制。如禁止有可能侵害到公司股東和雇員利益的兼并。(3)特殊行業的規制。如果是關系重大的兼并,必須事先得到有關部門的批準。

從具體的規制方法來看,一般從實體和程序兩個方面來進行。

1、規制的實質要件企業兼并先后經歷了橫向兼并、縱向兼并、混合兼并三個階段,并且具有這三種經濟形式。世界各國在規制兼并時一般是根據不同的經濟形式分別對企業的兼并行為進行規制的。美國對企業兼并的規制方法起源于美國1968年的《合并準則》。這種規制方法對于具體判斷兼并行為是否損害有效競爭提供了一套較有操作性的標準。具體來說:

(1)橫向兼并(HorizontalMerger)。橫向兼并是指同一經營環節上的相關企業的兼并。橫向兼并的主要經濟目的是消除或減少競爭,并因此增加兼并企業的市場份額。根據美國1992年的《橫向合并準則》的規定,反托拉斯法應對企業的橫向兼并行為從以下幾個方面進行考察和評判:合并是否明顯地導致市場集中化;合并的潛在反競爭效果如何;合并對市場進入的影響程度;合并對效率的影響;合并是否是企業避免破產的唯一途徑。③

2、縱向兼并(VerticalMerger)。縱向兼并是指同一生產過程中的相關環節的企業兼并??v向兼并的經濟目的是為了保證供應和銷路,免受供應上的壟斷性控制和銷售上的競爭威脅。評判縱向兼并是否給有效競爭帶來消極的影響,主要從合并的對象是否是競爭性的供給者;合并有無圖謀取消市場;合并是否進行了掠奪性的定價;合并是否存在價格歧視;合并是否形成進入壁壘④等幾方面進行。(3)混合兼并(ConglomeralteMerger)?;旌霞娌⑹侵缚缧袠I、跨產品的綜合性的企業兼并,又稱為一體化兼并?;旌霞娌⒃谛再|上分為產品擴張、市場擴張和純粹混合兼并三種,混合兼并屬于多樣化經營的范疇。在混合兼并中規制的主要重點是商業互惠。所謂商業互惠是指兩個企業各有所需,相互之間進行買賣。這種商業互惠因導致不公平的競爭行為而受到法律的規制。與此同時,對混合兼并也可以運用市場結構的方法進行規制。

在上述三種兼并形式中,以橫向兼并損害有效競爭的危險性最大,其次是縱向兼并,混合兼并的損害最小。與之相對應,規制對不同形式的兼并行為采取了不同的規制方法。

2.規制的程序要件

(1)實行事先登記或申報制。實行事先登記或申報制的目的是為了使政府及時了解市場的集中情況,從而對那些可能產生或加強市場支配地位的企業兼并行為進行禁止或干預。同時也可以使公眾、兼并企業的競爭者及時獲得市場信息,調整經營方針,以適應新的競爭環境。

(2)實行事后申報制。根據德國

《反對限制競爭法》第23條的規定:如果合并企業的市場銷售額在合并前的營業年度共同達到了5億馬克,合并后就必須向聯邦卡特爾局進行申報。該條還針對某些市場的特點,對某些合并應當事后申報的標準作了特殊規定。無論是事先還是事后申報,對兼并行為實行審查是西方國家規制兼并行為的共同性做法,許多國家都有類似的規定,如日本的《禁止壟斷法》第15條第1款規定:“國內公司相當于下述行為之一者,不得合并:①因這一合并在一定交易領域實質上限制競爭。②這一合并是用不公正的方法進行。

四、我國規制企業兼并的立法規定及其完善途徑

隨著企業兼并在我國的發展,我國頒布了一系列的關于規制企業兼并的立法,但這些立法一般都散見在一些單行的法律、法規中,目前尚無規制企業兼并的專門系統的立法。在現有的單行立法中,較為主要的有以下兩個:一是1987年2月19日國家體改委、國家計委、財政部、國家國有資產管理局的《關于企業兼并的暫行辦法》。二是1993年12月29日八屆人大五次會議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根據現行的立法規定,我國規制企業兼并的主要內容有:公司合并應當由公司的股東大會作出決議;股份有限公司的合并必須經國務院授權的部門或者省級人民政府批準;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和新設合并兩種形式;公司合并時必須通知債權人并取得債權人的承認,債權人要求清償債務或提供擔保的,公司必須滿足其要求,這是公司合并的必備條件和法定程序;公司合并中,因合并而吸收其他公司的存續公司,應辦理變更登記,被其他公司吸收而解散的公司應辦理注銷登記。公司增加注冊資本的,應當依法辦理變更登記。⑤

從上述立法規定中我們可以看出,對企業的兼并行為我國立法分別從兼并的形式、程序和實體三個方面進行了規制。但是,僅有上述這些立法規定還不夠,遠遠不能滿足我國企業兼并迅速發展的需要。隨著我國市場經濟體制的建立,我國企業兼并將出現一個蓬勃發展的新局面,為了適應企業兼并現實發展的需要,保證企業兼并朝著健康的方向發展,建立一個有序的企業兼并市場機制,規范企業的兼并行為,我國應進一步加強和完善企業兼并方面的立法,建立和健全我國規制企業兼并行為的途徑和方法,以形成較為完備的法律保障體系。具體來說,目前應加強以下幾方面的工作:

第一,在確立我國企業兼并的規制方法時,應注意借鑒和吸收西方國家在規制企業兼并時的一些成功的做法,總結其在發展進程中正反兩個方面的經驗和教訓,探索兼并規制發展的一般規律。與此同時,還應注意從我國的現實國情出發,選擇和確定合于我國的兼并規制方法。

第二、進一步完善我國現行的《公司法》?!豆痉ā肥且幹破髽I兼并行為的直接法律依據,在《公司法》中一般都具體設定企業兼并的法律程序、操作規范及規制方法,而我國目前的《公司法》中對兼并規制的規定還不夠具體,有必要增加一些帶操作性的規范,從立法上具體界定企業兼并的含義。

第三、要加快我國證券立法的步伐。

在企業兼并中,運用證券交易手段實施的企業兼并日趨發展,通過控股實現兼并的越來越多,企業兼并市場與證券市場的關系十分密切,因此,有必要加快我國證券立法的步伐,對證券交易行為進行具體界定。

第四、要加快制定我國的《企業兼并法》和《反壟斷法》?!镀髽I兼并法》應包括兼并主體雙方的關系,兼并方的權、責、利,政府的規制方法,兼并中資產的處理,被兼并企業間人員安置,土地、財政、稅務等部門的協調職能等?!斗磯艛喾ā返牧⒎康氖菫榱巳【唹艛嗪筒徽數母偁幮袨?以維護公平、公正競爭的市場環境。它應當包括總則;具體列舉壟斷和不正當競爭行為的表現;規定除外條款;規定主管機關及其職責、處罰、附則。

注釋:

①[日]植草益:《微觀規制經濟學》,第1頁,中國發展出版社,1992年10月版。

②張帆《規制理論與實踐》,載于北京大學經濟研究中心《經濟學與中國經濟改革》第154—170頁,上海人民出版社,1995年9月版。

③1992年4月2日的《美國企業橫向合并指》,《外國法譯評》1996年第2—3期。

法律大學畢業論文范文6

高中會考之后,亞歷山大?勒克爾發現,“沒有大學文憑就難有所作為?!庇谑牵_始尋找受高等教育的機會。他首先找到霍恩海姆大學,可得到的印象并不好,“理論性太強,太脫離實際,沒有出頭的日子?!贝髮W給他的總體感覺是排他性和沒有人情味。而埃斯林根高等職業學院則給他留下了完全不同的印象。“學院的口碑不錯,和經濟界保持著良好的關系,有著家庭般的氛圍。”勒克爾最后還是選擇了埃斯林根高等職業學院。

如今,7個學期過后,即將成為經濟師的勒克爾依認為自己當初的選擇是“完全正確的”。“高等職業學院無可挑剔,簡直是太棒了?!?8歲的他將在2003年上半年參加結業考試。

在德國,越來越多的年輕人在高中會考之后,像勒克爾一樣選擇高等職業學院,而不是選擇普通大學。教學大綱簡單明了,小班上課討論,學生和教授有直接的接觸,教學重視密切聯系實際,學生畢業后有較好的就業機會,這些都是德國高等職業學院所具備的優勢。曾幾何時,德國的高等職業學院一直被當作是與進行學歷教育的普通大學不可同日而語的兩極,被看成是培養不入流的人才的地方。而如今,它卻已經發展成為一種成功的教育模式,也招致了那些人滿為患的普通大學的嫉妒。

德國高等職業教育學院始建于教育需求膨脹的1969年,當時只有3所學院,分別位于石勒蘇益格―荷爾斯泰因州的弗倫斯堡、基爾和盧卑克。如今,德國共有高等職業學院156所,教授13236名,德國大學生總人數190萬人中的451600名學生在此學習。德國的16個聯邦州擁有高等職業學院最多的巴登―符騰堡,有31所,最少的是不萊梅和漢堡,只有2所。在當今德國,半數以上的工程師和三分之一的經濟學家畢業于高等職業學院。

教育理論家約爾根?米特爾斯特拉斯積極呼吁,要將“高等職業學院提升為正規的大學”,并要“擴大其規模,以減輕普通大學的壓力”。德國科學委員會長期以來也一直在做著相同的努力。他們認為,高等職業學院學生的比例應該達到大學生總數的60%。目前,按高等職業學院學生占大學生總人數的比例來看,比例最高的前3名是薩克森―安哈特州、石勒蘇益格―荷爾斯泰茵州和勃蘭登堡州,分別達到38.5%、38%和32%,比例最低的3個州是北萊茵―威斯特法倫、柏林和薩爾,分別為19%、16%和不足15%。

德國普通大學的培養目標依然是要為科學研究提供后繼人才??蓪嶋H上大部分學生上大學的目的只是為了獲得在經濟社會中有所建樹的資本,而并非是要獲得諾貝爾獎。長期以來,高等職業學院培養的是工程師、企業家和社會教育工作者。那么高等職業學院為什么不能增加新的科目,培養其他專業的人才,比如律師、教師、藥劑師、牙醫?這些專業的實踐性非常強,與畢業后的職業聯系非常緊密。

答案非常簡單:普通大學和職業協會不愿將自己的傳統領域拱手相讓。普通大學的教授們為的是他們的收入和聲望,而學生們則是為日后的社會地位考慮。比如經濟法是界于企業管理和法律之間的一個專業,已經有20多所高等職業學院開設了這一專業。雖然高等職業學院這一專業的畢業生深得企業的青睞,但德國律師協會的代表和著名的法學教授卻總是試圖將他們貶作“法律問題的小辦事員”。但大學法律系畢業的法官們找工作卻比他們難得多。

在目前失業率居高不下的情形下,許多高中畢業生應該已經注意到,選擇深造的學校一定要考慮到經濟社會的要求。在埃斯林根高等職業學院,不管是學生還是教師都認為,高校從中型和大型企業聘請兼職教員是一件有百利而無一害的事情。當然,高等職業學院的畢業生當上戴姆勒―克萊斯勒公司的高級領導也是一件平常的事情。這對高等職業學院畢業生的就業也有極大的幫助。如埃斯林根高等職業學院21歲的女學生米莉安?格夫勒雷爾,剛剛走入高等職業學院大門,系主任就把她介紹給博世公司(Bosch)的代表。所以比起在大學學習的朋友們來說,兩年后找工作對她而言一定要容易得多。現在,她得到博世公司的一筆獎學金,并在公司里有了一位輔導教師,師徒差不多每個月要見一次面。她也可能在公司設在斯圖加特的工廠進行一個學期的實習,并與公司合作撰寫她的畢業論文。“考試后,工作是一定會有的,” 米莉安輕松地說。當然有可能是留在博世公司工作。

對戴姆勒-克萊斯勒而言,高等職業學院的學生“具有特別重要的意義,”負責研究和技術的董事克勞斯-迪特爾?弗林格說?!霸诋厴I生正式來公司工作之前,公司通過實習就已經了解他們了?!彼救司驮且晃皇炀毜臋C械制造工人。高等職業學院的畢業生往往不需要太長時間的適應期,而且在相互了解的基礎上安排他們的工作可以少走彎路。所以錄用高等職業學院的畢業生對公司來講是合算的?!案叩嚷殬I學院畢業證和普通大學畢業證有同等的升遷機會,”他說。就連他的上司,公司的大老板約爾根?施倫普也是高等職業學院畢業。

在德國國家職員體系中,等級制度非常嚴格。一般來講只有普通大學畢業生才能獲得較高的職位。對于高等職業學院的畢業生來講,這意味著他們每月的薪金要比普通大學畢業生少幾百歐元。到目前為止,一切試圖改變這種不合理狀況的努力全部都失敗了。各州內政部長的理由大體相同:資金短缺。

對高等職業學院不利的另一種情況是,要想在畢業后攻讀博士學位,就只能到普通大學去申請。為此高等職業學院的學生要補很多課程。有時每周要上30-40節課。

高等職業學院師生有著自己的自信心。高等職業學院的招生數量限制要嚴于普通大學。普通大學的輟學率為30%,而高等職業學院只有20%。

高等職業學院是“土老冒”的說法也已經基本過時了。在埃斯林根高等職業學院,機械制造專業三分之一的學生在學習期間有去國外深造的機會。對于所有的學生來講,英語是必修課。而職業學院自己的語言學院不僅開設了法語、意大利語、西班牙語、葡萄牙語,而且還有漢語和日語。2002年,該學院還有3個研究生專業招收用英語上課的外國留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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