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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資產管理辦法范文1
第一條為貫徹落實財政部《關于印發〈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處置管理實施辦法〉的通知》(國資事發[*]106號)、《天河區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暫行辦法》(穗天委[*]56號)文件精神,提高行政事業單位固定資產的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率,根據《行政單位財務規則》(*年財政部令第9號)、《行政單位會計制度》(財預字[*]49號)、《事業單位財務規則》(*年財政部令第8號)、《事業單位會計制度》(財預字[*]288號),結合我區的具體情況,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行政事業單位固定資產管理的基本任務是:正確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有關政令法規,堅持勤儉節約的方針,對行政事業單位固定資產的添置(興建)、驗收、使用、管理、調劑直至報廢的全過程進行綜合管理,保障固定資產的安全和完整,達到固定資產使用壽命長、維護費用低、綜合效能高的目標。
第三條行政事業單位固定資產的管理和使用必須貫徹“單位統一管理,合理調配,供、管、用相結合,發揮物盡其用”的原則。各級領導都要重視固定資產的管理工作,各單位要有一位負責人分工負責這項工作,要明確專職固定資產管理的部門,做到責任明確,管理到位。
第四條根據管、用結合的原則,各單位固定資產管理部門的任務是:
(一)認真做好固定資產的日常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單位內部各項固定資產管理制度,將固定資產管理的責任落實到有關部門和個人。
(二)建立固定資產賬、卡,定期清查,做到家底清楚、賬賬相符、賬卡相符、賬實相符,防止流失。
(三)重點做好精密、貴重儀器、大型設備及房屋建筑物的使用和管理工作,努力提高固定資產完好率。對損壞的資產要積極維修,不隨意報廢固定資產。
(四)審核申報本單位固定資產的調撥、租賃、遺失、報損、報廢、出售等變動事宜。組織固定資產的盈余調劑,報廢回收處理工作。
第二章固定資產的范圍、分類與作價
第五條固定資產是指一般設備單位價值在500元以上、專用設備單位價值在8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在使用過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質形態的資產。單位價值雖未達到規定標準,但耐用時間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類物資,作為固定資產管理。
第六條凡是自制、自建、單位捐贈(含個人捐贈)或無償調入的財產及作為科研成果留用的儀器,經驗收合格的,符合第五條規定的都要計價(估價)列入固定資產。
第七條符合第五條、第六條規定的各類資產,不論其經費來源屬何種渠道,都要列入固定資產管理范圍。
第八條固定資產一般分為六類:房屋及建筑物、一般設備、專用設備、圖書、文物及陳列品、其他固定資產。主管部門可以根據本系統具體情況制定各類固定資產明細目錄。
第九條固定資產按下列規定作價記賬:
(一)購建、調入的固定資產,按實際支付的買價或實際開支的工料費、調撥價、運雜費、安裝費等記賬。購建固定資產的借款利息和有關費用,以及外幣借款匯兌差額,在資產辦理竣工決算之前發生的,計入固定資產價值;在竣工決算之后發生的,計入當期支出或費用。購置車輛按規定支付的車輛購置附加費計入購價之內。
(二)改(擴)建的固定資產,按改(擴)建發生的支出減去改(擴)建過程中變價收入后的凈增加值,增記固定資產。
(三)租賃租入的固定資產,按租賃協議確定的設備價款、運雜費、安裝費等記賬。
(四)接受捐贈的固定資產,按照同類固定資產的市場價格或根據所提供的有關憑據記賬。接受固定資產時發生的相關費用,計入固定資產價值。
(五)盤盈的固定資產,按重置完全價值入賬。
(六)已投入使用但尚未辦理移交手續的固定資產,可先按估計價值入賬,待確定實際價值后,再進行調整。
(七)固定資產的大修、修繕和維護所開支的費用,購置過程中發生的差旅費均不增加固定資產的原值。
第三章固定資產的增添和驗收
第十條增添固定資產,應當根據業務工作和發展規劃的需要以及單位經濟的可能,根據合理、節約、有效的原則,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進行配置,按第九條規定及時作價入賬和交付資產管理部門登記管理。
第十一條在購建、改(擴)建、調入、融資租入固定資產時,必須組織驗收,由經辦人員按財產類別填寫財產驗收單并分別在發票上和驗收單上簽章,再交資產管理部門、財會部門(或庫房保管員)驗收。對大型、貴重儀器設備,有主管單位的,主管單位(下同)還應會同申請購建的單位共同驗收簽章。財務部門、資產管理部門應及時登記入賬。
第四章固定資產的管理和使用
第十二條各單位應當建立、健全固定資產管理制度,并按固定資產類別、品名,由財務部門統一建賬、核算,由資產管理部門統一登記、統一建卡進行管理。按照“堅持制度,責任到人”的原則,明確財務部門、資產管理部門以及使用部門的責任,定期或不定期進行清查盤點,保證賬實相符,賬卡相符。年度終了,應當進行全面清查盤點。
第十三條為了加強固定資產的技術管理,各單位應制定必要的技術管理制度。主管單位應組織專門技術小組負責定期或不定期的技術檢查,校驗、維修及解決維護固定資產的必要條件,經常保持固定資產的完好和可使用狀態。
對于房屋建筑物、汽車和10萬元以上的精密貴重儀器及大型設備等,要建立技術檔案,有專人保管。
第十四條管理人員對所管理的固定資產負有全部責任,任何人未經管理人員同意,不準擅自使用、移動、修理、拆改、調換、借出、變賣等。
對于調出本單位的人員要令其及時清點個人使用的公共財產,并歸還所占用的公有財產,且待資產管理部門核實后,人事部門方可辦理調動手續;經領導批準,允許物隨人走的,應及時到區財政局辦理固定資產劃轉手續。
第十五條行政事業單位要優化固定資產配置,做到物盡其用,發揮固定資產的最大使用效益。對于長期閑置不用的固定資產,區財政局有權予以調劑。拒絕調劑處置的,區財政局可對其緩撥或停撥有關經費。
第五章固定資產的變動
第十六條固定資產的對外調撥(含系統內調撥)、丟失、報損、報廢、變賣等變動,都必須填報《天河區國有資產處置申報表》,經過單位主管領導審核、上級主管部門同意,并報區財政局批準后方能辦理。單位財務部門和資產管理部門憑區財政局批準的處置表及時調整登記。
第十七條固定資產由于人為或自然災害等原因造成毀損喪失效能的,按報損處理;由于長期使用確已喪失效能的,按報廢處理。報損、報廢的固定資產必須經技術部門鑒定,按第十六條程序呈報審批后方可報損、報廢。
(一)汽車、摩托車提前報廢的,必須憑汽車檢測站或公務汽車定點維修廠(有二級資質以上)出具的技術“簽定書”辦理審批手續。
(二)房屋因毀損、報廢需拆除的,必須提供技術鑒定部門的“簽定書”或區政府的批準文件,辦理審批手續。
(三)大型專業設備、儀器等毀損、報廢,須提供本單位技術部門鑒定材料或行業技術相關部門出具的技術“簽定書”辦理審批手續。
(四)電腦、打印機、掃描儀等報廢,必須提供天河區信息中心出具的技術“簽定書”辦理審批手續。
(五)對遺失或失竊及責任人意外事故(包括自然災害)造成的資產損失,必須提供公安局等相關單位處理報告書,提供對責任人處理的材料或有關理賠單據。
第十八條經批準處置的固定資產殘值變價收入、轉讓收入等,按規定統一上繳區財政局。
第六章非經營性資產轉經營性資產
第十九條非經營性資產轉經營性資產(以下簡稱:“非轉經”)是指行政事業單位在保證完成本單位正常工作前提下,按照國家有關政策規定,將非經營性資產轉作經營使用的一種經濟行為。行政事業單位固定資產“非轉經”的方式主要包括對外投資、聯營、合資合作、出租、出借、內部經營等,以及經區財政局認可的其他方式。
第二十條行政事業單位將非經營性固定資產轉作經營,必須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必須不影響本單位的正常工作,同時必須辦理申報手續,填報《非經營性資產轉經營性資產申報審批表》,按規定程序報區財政局審批后才能轉作經營。
第二十一條根據我區對行政事業單位經營性資產管理的有關文件規定,區屬各單位的經營性物業統一移交區財政局集中管理。單位固定資產經批準轉作經營后,應當同區財政局辦理經營性資產移交手續,單位財務部門和資產管理部門依據資產移交協議及時調整登記。
第七章責任
第二十二條行政事業單位的固定資產是國有資產的重要組成部分。各固定資產管理部門、使用單位及工作人員,要加強對各單位固定資產的管理和監督,履行管好用好固定資產的義務和責任,依法維護其安全和完整。
第二十三條國有資產管理部門(區財政局)在行政事業固定資產管理中,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同級政府責令改正,并對主管領導和直接責任人員由所在單位追究責任:
(一)未按規定履行其職責、對固定資產造成嚴重流失或損失浪費不反映、不提出建議,不采取相應管理措施的;
(二)在產權管理工作中,未按有關法律、法規辦事,,造成嚴重后果的。
第二十四條主管部門在行政事業固定資產管理中,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國有資產管理部門有權責令其改正,并建議追究主管領導和直接責任人員的責任;
(一)未按其職責要求,放松固定資產管理,造成嚴重后果的;
(二)不按規定權限,擅自批準產權變動的;
(三)對所管轄的資產造成流失不反映、不報告、不采取相應管理措施的。
第二十五條行政事業固定資產的占有、使用單位,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國有資產管理部門和主管部門有權責令其改正,并按管理權限,由主管部門或所在單位追究主管領導和直接責任人員的責任:
(一)未按其職責要求,固定資產管理不善,造成重大流失的;
(二)擅自轉讓、處置固定資產和用于經營投資的;
(三)弄虛作假,以各種名目侵占固定資產和利用職權謀取私利的;
固定資產管理辦法范文2
《貸款通則》得到完善
《辦法》吸收了國內外商業銀行在固定資產貸款業務風險管理實踐中的良好做法,在內容上較《貸款通則》至少在以下六大方面做了較大的改進和完善,具體而言:
擴大了固定資產貸款業務的適用主體范圍
與《貸款通則》第二條規定的貸款人為“在中國境內依法設立的經營貸款業務的中資金融機構”相比,《辦法》第二條將貸款人的范圍擴大到“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經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批準設立的金融機構”。即只要在中國境內從事固定資產貸款業務,無論是國有商業銀行,還是股份制商業銀行、城市商業銀行等,甚至外國銀行在華分支機構,只要有權開展固定資產貸款業務,均應接受《辦法》的約束。
在1996年中國人民銀行制訂《貸款通則》時,尚沒有外資金融機構進入中國境內?!掇k法》將固定資產貸款的適用主體范圍擴大到包括外資金融機構,充分考慮了我國金融業對外開放的事實,適應了新的形勢變化。
增加了固定資產貸款合同中的保證條款
與《貸款通則》中有關借款人義務的規定相比,《辦法》第十九條不但進一步補充和細化借款人的義務,而且特別強調了借款人的承諾義務,也就是通常所說的固定資產貸款合同保證條款,即“貸款人應要求借款人在合同中對與貸款相關的重要內容作出承諾”,而且承諾內容應包括貸款項目及其借款事項符合法律法規的要求;及時向貸款人提供完整、真實、有效的材料;配合貸款人對貸款的相關檢查;發生影響其償債能力的重大不利事項及時通知貸款人;進行合并、分立、股權轉讓、對外投資、實質性增加債務融資等重大事項前征得貸款人同意等。
保證條款是各國合同法中的一項重要調整對象,根據我國合同法的相關規定,借款人如果違反了保證條款,貸款人可以推定借款人構成實質性違約,在此情形下,貸款人可以采取加收罰息、停止發放貸款、立即或限期提前收回已發放的貸款甚至解除合同等救濟措施。
事實上,在實踐中使用的固定資產貸款合同一般也訂有保證條款。例如,一般外匯固定資產貸款合同保證條款往往這樣規定:(1)借方保證向貸方提交的所有材料或文件都是合法、真實、有效的。(2)借方保證本合同項下的貸款??顚S?不挪作它用。(3)借方保證按時向貸方提交使用貸款的有關材料(包括技改項目或工程建設進度的材料、設備進口或購置方面的材料、設備投入運行或工程完工后企業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情況資料等等),接受貸方的監督和檢查。(4)借方由于變更、改制、承包或經主管部門批準實行關、停、并、轉時,借方保證最遲于上述事件發生之前一個月以前通知貸方,并立即清償與貸方之間的所有債務。經貸方同意,借方可將債務轉移給接收單位或新設單位(在債務轉移的過程中,借方應向貸方出示并送交其主管部門或發包方的發文或有關文件),但接收債務的單位必須與貸方重新簽訂貸款合同,合同簽字以前,貸方隨時有向借方或借方接收人追償債務的權利。
上述保證條款從表面看似乎比較全面、具體,但與《辦法》的規定相比,在很多方面還是沒有涉及。例如,貸款項目與其借款事項符合法律法規的要求以及實質性增加債務融資等重大
事項,而且《辦法》使用的語言更為精練、簡潔,體現出了高度的立法技術。
特別規定了貸款人受托支付
在貸款合同履行方面,與《貸款通則》規定的“借款人自主支付”單一方式相比,《辦法》在強調風險控制理念的基礎上,對“單筆金額超過項目總投資5%或超過500萬元人民幣的貸款資金”特別規定了受托支付方式,即“貸款人受托支付是指貸款人根據借款人的提款申請和支付委托,將貸款資金直接支付給符合合同約定用途的借款人交易對象?!辈⒁幎讼鄳牟僮饕巹t。
“貸款人受托支付”是《辦法》的最大特色,是在新的信貸形式下采取的一項金融創新,是對《貸款規則》中規定的貸款發放形式的完善與補充,有利于減少固定資產貸款被挪用的風險,有利地堵塞了信貸管理環節的漏洞。
完善了借款人的提款條件
與《貸款通則》相比,《辦法》對借款人的提款條件做出了更詳盡的規定。例如,《辦法》第二十一條規定“貸款人在發放貸款前應確認借款人滿足合同約定的提款條件”;第二十五條規定“采用貸款人受托支付的,貸款人應在貸款資金發放及支付前審核借款人相關交易資料是否符合約定條件”;第二十七條規定“固定資產貸款發放和支付過程中,貸款人應確認與擬發放貸款同比例的項目資本金足額到位”。
借款人滿足或實現提款條件是貸款人履行放款義務的前提,根據我國合同法的相關規定,若貸款人在進行貸款發放與支付審核過程中發現借款人不符合上述提款條件,可視為借款人構成預期違約。在此情形下,貸款人有權按照合同法規定或合同約定,行使不安抗辯權。例如,拒絕支付相應的貸款,甚至采取解除合同等救濟措施。
擴展了貸款人貸款的評估范圍
與《貸款通則》規定的對借款人資信狀況的評估相比,即“應當根據借款人的領導者素質、經濟實力、資金結構、履約情況、經營效益和發展前景等因素,評定借款人的信用等級。評級可由貸款人獨立進行,內部掌握,也可由有權部門批準的評估機構進行。”《辦法》不但強調對借款人自身資信的評估,還將評估范圍擴展到了對項目本身的評估,即第十二條規定“貸款人應落實具體的責任部門和崗位,對固定資產貸款進行全面的風險評價,并形成風險評價報告”。
相比《貸款通則》,《辦法》對今后提升金融機構風險管理水平,促進金融機構科學、合理地配置信貸資源,保障貸款資金的安全,防范未來銀行體系的系統性風險更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
細化了貸款人貸后審查制度
在貸后監管方面,《貸款通則》在第三十一條規定了貸后審查制度,即“貸款發放后,貸款人應當對借款人執行借款合同情況及借款人的經營情況進行追蹤調查和檢查。”與《貸款通則》相比,《辦法》針對《貸款通則》在貸后監管的不足做出了補充規定,明確提出了貸款人應建立貸款質量監控制度和貸款風險預警體系?!掇k法》特別要求貸款人應定期對借款人和項目發起人的履約情況及信用狀況、項目的建設和運營情況、宏觀經濟變化和市場波動情況、貸款擔保的變動情況等內容進行檢查與分析,建立貸款質量監控制度和貸款風險預警體系。 要求貸款人建立完善的貸款質量監控制度和貸款風險預警體系,體現了《辦法》充分考慮了固定資產貸款符合項目貸款的一般特征,是提升金融機構風險控制能力的一大進步。尤其目前國內經濟受國際金融危機沖擊背景下,《辦法》的相關規定有助于金融機構科學、合理地配置信貸資源,為拉動內需的投資項目保駕護航。
最大亮點
與《貸款通則》第三條規定的“效益性、安全性和流動性原則”和第四條規定 “借款人與貸款人的借貸活動應當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的信貸原則相比,《辦法》第四條在總結各國商業銀行穩健經營的成功經驗基礎上,大膽吸收了《巴塞爾協議II》的立法宗旨,明確而簡明地規定了兩項新的基本信貸原則,即“依法合規、審慎經營”原則。更令人驚喜的是,“依法合規、審慎經營”原則始終貫穿于《辦法》的全文,在一定程度上實現了以往立法所沒有達到的高度。具體而言:
《辦法》明確了貸款人對固定資產貸款實行全程監管的具體要求?!掇k法》明確規定貸款人內部應將貸款過程中各個環節,即受理與調查、風險評價與審批、合同簽訂、發放與支付、貸后管理等進行分解,按照有效制衡的原則,將各個環節職責落實到具體的部門和崗位,并建立明確的問責機制。
《辦法》特別強調貸款人對固定資產貸款合同或協議的有效管理,《辦法》要求貸款人在合同或協議中應對控制貸款風險有重要作用的內容與借款人進行充分協商后做出具體約定。例如,《辦法》第二十條規定:“貸款人應在合同中與借款人約定,借款人出現未按約定用途使用貸款、未按約定方式支用貸款資金、未遵守承諾事項、申貸文件信息失真、突破約定的財務指標約束等情形時借款人應承擔的違約責任和貸款人可采取的措施?!?/p>
《辦法》要求貸款人完善貸后風險控制和預警機制,著重強調動態監測的特色。為了克服金融機構普遍存在因不合理績效考核導向所造成的“重貸前、輕貸后”的現象,《辦法》第二十九條規定:“貸款人應定期對借款人和項目發起人的履約情況及信用狀況、項目的建設和運營情況、宏觀經濟變化和市場波動情況、貸款擔保的變動情況等內容進行檢查與分析,建立貸款質量監控制度和貸款風險預警體系。出現可能影響貸款安全的不利情形時,貸款人應對貸款風險進行重新評價并及時與借款人協商補充相應放貸條件和管理措施。”
總之,“依法合規、審慎經營”原則是《辦法》的最大亮點,是對近些年我國金融資產顯著增長、信貸資產規模迅速擴大狀況的有力回應,這對保障貸款資金的安全,有效防范信用風險具有終極價值。
尚待明確的問題
總體而言,雖然《辦法》較《貸款通則》做了大量的補充與改進,有利于保障商業銀行信貸資金的有效供給,加大金融對經濟增長的支持力度,但《辦法》在對一些問題的規定上仍然不很明確,而且,在復雜多變的信貸市場中,銀行業監管部門今后有可能面臨更復雜的監管挑戰。
《辦法》的適用對象尚存疑問
《辦法》雖然明確規定適用于所有的固定資產貸款業務,但《辦法》第二條并沒有規定貸款資金的具體來源,也就是說,《辦法》的適用對象雖然是固定資產貸款,但是否完全屬于《貸款通則》中規定的自營貸款尚存在疑問。而且,如果固定資產貸款可以采取委托貸款、特定貸款甚至信托貸款的形式,則信托機構發放的信托貸款是否也應遵守《辦法》。因此,需要進一步明確固定資產貸款可否采取除自營貸款以外的委托貸款、信托貸款或特定貸款形式。
此外,根據《辦法》第四十條的規定,《辦法》同樣適用于房地產開發貸款,但《辦法》沒有明確界定出房地產開發貸款究竟采取廣義概念,還是采取狹義概念,即是指商業性房地產開發貸款,還是包括了諸如一些非商業性的廉租房、圖書館、藝術館、博物館等由政府出資或支持的公共產品或者公益設施的開發與建設。
《貸款通則》關于借款人權利的規定能否并入《辦法》并不明確
在借款人與貸款人的權利與義務方面,《辦法》出于“規范金融業固定資產貸款業務經營行為,加強固定資產貸款審慎經營管理”立法目的的考慮,主要規定了貸款人的義務,而在借款人權利方面幾乎沒有做出任何規定。 相比《辦法》,《貸款通則》的第四章、第五章對借款人資格、借款人的權利與義務以及貸款人的權利做出詳盡的規定。因此,今后如果固定資產貸款合同對借款人的權利沒有做出約定,此等情形下,能否適用《貸款通則》的相關規定,也需要有關部門對此做出明確的反應。
“分級蠕變”可能是銀行監督管理機構今后需要密切監管的重點
《辦法》規定的復雜信貸環節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金融機構的業務成本,為簡化貸款審批手續、減少信貸成本,借款人與貸款人在今后固定資產貸款實踐中可能出現同謀行為,即有可能采取“分級蠕變”的手段,通過將項目分割成小項目或分批進行項目申報的方式,規避“受托支付”的強制性規定。具體而言,將單筆金額超過項目總投資5%的貸款資金分解為兩筆貸款資金,或2%和3%;或1%和4%。也可以將一個超過500萬元人民幣貸款資金的完整項目分解成小于500萬元人民幣貸款資金的兩個或多個項目。因此,“分級蠕變”可能是銀行監督管理機構今后密切關注的規避行為。如果對“分級蠕變”不能實施有效的監管,則《辦法》就很難實現預期效果。
《辦法》與《貸款通則》在適用上需要進一步協調
《貸款通則》是由人民銀行制訂的,而《辦法》是由銀監會制訂的,從法律性質而言,二者都屬于部門規章。因此,在具體實施過程中,難免存在規章的適用效力問題。例如,《辦法》第八條規定:“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依照本《辦法》對貸款人固定資產貸款業務實施監督管理?!北砻鞴潭ㄙY產貸款合同今后應接受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的審查。而《貸款通則》第十一條規定:“自營貸款期限最長一般不得超過10年,超過10年應當報中國人民銀行備案?!边@里有可能出現這樣的情況:一個固定資產貸款合同如果既符合《辦法》規定的條件,又符合《貸款通則》規定的超過10年的自營貸款,此等情形下,貸款人究竟是去中國人民銀行備案,還是去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備案,甚至需要到這兩個部門辦理備案。此外,如果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與人民銀行對上述固定資產貸款合同的處理意見不一致時,究竟如何解決它們的意見沖突等,這些問題尚需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與人民銀行進一步協商解決。
金融機構應做的工作
根據《辦法》第四十三條,“本辦法自之日起六個月后施行”。因此,金融機構當務之急是要嚴格遵守《辦法》的具體規定,積極配合金融監管機構的監管要求,從防范銀行業系統風險的高度出發,在固定資產貸款業務方面注意做好以下三個方面的具體工作:
重新修訂固定資產貸款合同
為配合國家宏觀調空政策的實際需要,保障信貸資金流向實體經濟和國計民生的重要項目中,金融機構在今后簽訂固定資產貸款合同時應遵守《辦法》的具體規定,尤其應將《辦法》規定的承諾條款并入固定資產貸款合同中。否則,不但可能影響到貸款人的權利,而且還可能影響到固定資產貸款合同的自身效力,甚至還有可能遭受到銀行監督管理機構的行政制裁或經濟制裁等行政處罰。
建立固定資產貸款業務的操作流程
金融機構應遵守《辦法》對固定資產貸款業務操作流程的具體規定,熟悉并掌握固定資產貸款業務的操作流程,尤其是對有關信貸人員,應特別加強培養并提高他們在項目風險方面的評估知識與能力。
固定資產管理辦法范文3
[關鍵詞]行政事業單位固定資產;管理體制;管理對策
1行政事業單位固定資產管理存在問題
1.1固定資產管理方面存在的問題
第一,行政事業單位資產管理不規范,固定資產沒有固定的盤點時間,不能做到賬實完全相符。一是購買貨物記入固定資產方面,會計核算中固定資產科目記載的固定資產數值不能完整及時地反映固定資產的實際購買、報廢狀況,往往是固定資產購買人、使用人、入賬人溝通不暢,有賬無物或有物無賬的情況時有發生,導致賬目無法與實際固定資產數量、金額相符;二是自行建造的房屋記入固定資產方面,由于財務竣工決算滯后或數據不準確,造成固定資產長期掛在“在建工程”和往來賬戶中,或錄入信息不準確;三是其他單位調撥的貨物記入固定資產方面,由于調撥手續不健全,無法記入固定資產,造成賬外資產長期存在。第二,行政事業單位財務核算制度限制多,使固定資產價值長期虛高,法律規定行政事業不提折舊,固定資產按照原值記入固定資產,每年不能按照其正常的資產凈值計提累計折舊,不能真實地反映行政事業單位固定資產價值的實際變化情況,無法真實的體現固定資產的實際使用狀況,無法正確判斷固定資產的實際使用價值,固定資產價值虛高的情況長期存在,無法正確估計單位實際資產價值,對行政事業單位固定資產按時報廢造成不利影響。第三,行政事業單位固定資產管理不正規,處置不規范。首先,固定資產的重建和維修工程界限不清,為了規避增加固定資產,一些大型的資產主體重建改造分多形式進行,將大的工程項目分解成小的,視同維修工程,不做資產的增加。其次,有些行政事業單位不按照規定程序向上級主管部門履行固定資產的盤虧、報廢程序,擅自出售、轉讓、變賣固定資產,管理部門和財務部門脫節,導致了部分固定資產流失。第四,一些行政單位的固定資產購買和修建沒有預算和計劃性,固定資產重復購置,分配不合理的現象眾多。使得一些單位固定資產大量閑置,造成了固定資產的大量浪費,降低了固定資產的使用效率,使單位資金也造成支出壓力。
1.2固定資產管理體制存在的問題
第一,一些行政事業單位領導重業務輕管理,認為財務工作主要是財務收支制度是重要的,固定資產可管可不管,固定資產購置回來放在單位,不丟失就算管理,“重財輕物,重購置輕管理”的思想長期存在,對資產的管理沒有形成嚴格的監督約束機制。第二,沒有完善的固定資產管理制度。固定資產管理工作是由使用部門和辦公室、財務管理等部門進行相互配合完成的,業務科室是固定資產的使用者,辦公室是固定資產的實物管理者,財務部門是固定資產數量、金額的掌控者,部門之間缺乏有效的溝通、配合和相互的制約與監督,造成本單位的固定資產管理工作缺乏制約系統和監督管理機制。業務科室使用固定資產不細心,丟失、損壞、管理人員更換不通知辦公室,辦公室不能及時掌握固定資產的狀態,無法將盤虧、報廢的固定資產數量、金額告知財務,固定資產的管理就將陷入管理混亂的狀態。第三,行政事業單位無專門的固定資產管理人員。行政事業單位的固定資產管理人員多為兼職,人員還不能固定,缺乏相關的業務知識培訓,缺乏對固定資產管理的責任心,沒有績效考核的要求,所以對固定資產工作不重視,無法做到真正對固定資產認真負責的管理。
2行政事業單位固定資產管理存在問題原因
2.1忽視固定資產管理的重要性
由于行政事業單位多是為社會公共利益服務的公益性的單位,固定資產有很多是上級部門無償調撥的,上下級固定資產調撥手續不能及時履行,上級單位認為固定資產調撥下去任務就結束,下級單位認為固定資產是上級單位調撥的,我們沒有投入資金,只是使用,不用對固定資產管理投入過多精力。致使這部分固定資產長期處于有人用,無人管理的狀態,容易造成國有資產的流失。
2.2管理機構設置不健全
行政事業單位應該設置專門的固定資產管理部門,指定專門的人員,對固定資產進行管理,嚴格執行管理制度。但是在實際中,常是辦公室或財務科設置“兼職”人員管理著固定資產。很難明確各個部門職責權限,造成固定資產管理混亂。
2.3管理執法不夠嚴格
對于行政事業單位擅自出售、轉讓、變賣固定資產的,數量金額不夠《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規定了國有資產流失罪包含的罪名的,沒有明確的處罰規定,現實中也很少有人受到處罰。沒有起到預期的警示作用,應該加強法制宣傳力度。
2.4固定資產管理制度不完善
由于行政事業單位對于固定資產管理不夠重視,相應的固定資產管理辦法也不夠完善,不能將管理制度納入年末績效考核中去,不能得到足夠的重視。
2.5會計賬目與固定資產實物管理脫軌
行政事業單位會計核算中只記載固定資產原始價值,無明細實物數量、規格型號、使用部門、使用年限等詳細信息,固定資產卻由單位業務部門購置、使用和保管。由于固定資產使用部門與核算部門不一致,相互溝通銜接不夠通暢,導致固定資產的使用不規范、保管不妥當、清查不及時,報廢程序不合法,賬實不符的現象時有發生。
3加強行政事業單位固定資產管理的方法
3.1完善資產管理機制建設
行政事業單位應該制定適應本單位實際情況的固定資產管理辦法,并嚴格執行本單位制定的固定資產管理辦法的規定,同時建立健全的固定資產內部控制制定,明確固定資產管理崗位責任,認真做到“誰使用、誰管理”的原則,遵守固定資產分級管理的規定、做到“責任到人、物盡其用”。有明確的資產使用人、管理人、監督人,在固定資產使用過程中各盡其責,互相監督、互相配合,做到資產使用回復,保管得當,清查及時,報廢合法。努力構建一個職責明晰的管理責任制,這樣有利于資產的使用管理。
3.2落實資產管理制度
隨著社會的發展,固定資產的種類也日益增加,固定資產的保管方法和保管期限也各有不同,事業單位要制定適合本單位的固定資產管理辦法,并要將固定資產管理制度落到實處。努力糾正在固定資產管理中存在的管理不嚴、管理不規范的問題,要用健全的制度管理固定資產。
3.3固定資產盤虧、報廢制度要規范
固定資產到達使用年限或未到達使用年限存在損失或不能正常使用的情況,要安裝上級單位正常的盤虧、報廢程序處理固定資產。不能私自處理、變賣固定資產。對于安裝正常程序處理后的固定資產存在殘值的,要及時上繳財政,防止國有資產的流失。隨著中國進入了一個嶄新的新時代,國家的各項法律法規逐步完善,固定資產作為國有資產的重要組成部分,認真管理是大勢所趨,民心所向,但是固定資產管理是一項繁雜、瑣碎的工作,單位容易忽略其重要性,只有固定資產管理制度不斷完善,單位領導重視起來,齊抓共管,才能讓固定資產管理制度化、正規化,國有資產才能得到安全的保障,國有資產才不會流失,只要上抓下管,齊抓共管,固定資產管理會早日步入正規,健康發展。
參考文獻:
固定資產管理辦法范文4
關鍵詞:電力企業;固定資產;管理
1 引言
1.1 研究目的
資產是企業賴以生存和發展的物質基礎,是帶給企業預期收益的生產資料??h級供電企業由于資產結構和分類復雜、價值大、分布地域廣、變動頻繁、更新快等特點,給電網資產運行、維護與管理帶來很多困擾。由于近年來財務集約化管理的推進和ERP系統及財務管控的上線,加強對固定資產的標準化、精益化、信息化管理,保證資產安全完整,配置科學合理是我們對資產管理的追求目標。
1.2 固定資產管理的內容
固定資產的管理應包括固定資產目錄和折舊管理;固定資產變動管理;固定資產日常管理;固定資產信息化管理。其中固定資產變動管理是重中之重,固定資產的變動指固定資產的增加和減少。增加包括購建、投資者投入、融資租入、債務重組取得、接受捐贈、無償調入、盤盈及其他途徑增加;減少包括資產的轉讓、出售、以資產對外投資、盤虧、毀損、報廢、無償調撥等。
2 管理現狀
2.1 原始資料不規范、基礎數據不健全
由于傳統的管理觀念較粗放,固定資產管理在財務管理中只注重價值管理,造成在資產卡片的登記上只注重金 額的登記,諸如座落地點、資產規格型號、責任人等基礎信息不完善;部分資產存在“打包入賬”的情況,但在資產清理時對打包資產又難以拆分,對固定資產的管理不能做到一賬、一卡、一物?;A數據不規范、不健全,難以適應ERP系統上線的要求。
2.2 在固定資產目錄和折舊政策上未執行統一標準
集約化管理前,系統內對各縣局固定資產管理沒有硬性要求,各縣局未執行統一的固定資產目錄和折舊政策, 以及歷史時期財務人員更換原因和自身素質問題,對資產分類的理解不一,造成部分資產在分類上比較混亂,折舊年限上出現錯誤,嚴重影響了固定資產的分類管理。
2.3 資產管理意識薄弱,缺少業務流程化管理
受傳統管理觀念的影響,談到資產管理有些部室會認為是財務部門的事情,在對資產管理的理解上側重于價值管理,忽略了對資產的過程管理。當固定資產發生了變動,如一些技改工程的實施會導致舊資產的拆除報廢或再利用等信息并未及時與財務部門溝通,或傳遞信息滯后,導致財務部門對資產處置和資產卡片的變更不及時從而造成賬、卡、物不一致。在固定資產管理的各個環節缺乏相應的審批流程,資產管理大局意識不強。
2.4 農網資產與自有資產界線不明,資產管理混亂
自國網公司實施農網改造以來,除二期農網改造形成的資產歸縣局自有,其他各期的資產所有權都歸省公司所有,但其維護管理權在縣局,造成農網資產所有權與管理權相分離。在對農網資產后續的更新改造中,省公司并未出臺相關的管理辦法和核算辦法。又由于縣局農電管理中一些人員素質偏低,對轄區內的農網資產和自有資產區分不清,造成一些農網資產的更新改造上報于自籌投資的綜合計劃中,從而會使一些農網資產會在縣局自有資產中重復登記。以上原因導致農網資產與自有資產界線不明確,在資產權屬管理上比較混亂。
3 加強固定資產管理的研究對策
通過對以上資產管理現狀的分析,以及為適應ERP系統和財務管控的上線要求,我們認為加強縣級供電企業的固定資產管理迫在眉捷。為了使管理現狀得以改善,建議如下:
3.1 嚴格執行《國家電網公司固定資產目錄》
加強對《國家電網公司固定資產管理辦法》的學習,修訂縣局的固定資產管理辦法,在集約化管理的大前提下,嚴格執行國網公司統一下發的《固定資產目錄》。按網省公司要求,及時調整錯誤的資產分類、折舊年限等信息,使資產分類、資產名稱、折舊年限和凈殘值率等內容與國網公司保持一致。
3.2 措清家底,對現有資產進行評估和清查
為更好地實施固定資產管理,要對現有資產進行統計評估與清查,以此為固定資產管理打下基礎。成立資產清查小組,對現有資產進行徹底清查,將農網資產與自有資產權屬問題理清;將自有資產盤盈盤虧情況進行登記,由中介機構介入對資產狀況出具評估和清查報告,財務部門進行相應的賬務處理;對房屋、土地數量和面積進行盤查,對未辦理權證的積極進行權證辦理;為適應ERP上線要求,對打包入賬的資產積極進行拆分處理,保證固定資產的分類正確無誤,為資產上劃打下良好基礎。
3.3 合理界定各部門的管理職能,明確資產管理各部門的職責分工
縣局應根據實際情況,對單位內部的固定資產管理職能進行合理界定,并配備相應的管理崗位和人員。建立流程與職能相結合的跨部門協作管理模式,提高縣級供電企業管理層面和各個部門對固定資產的重視程度。財務部門可以作為牽頭管理部門,并承擔固定資產的價值管理職能,有關業務部門根據部門職責分工承擔相關固定資產的實物管理職能,固定資產的具體使用、運行、維護、保管部門承擔固定資產的使用保管管理職能,使各部門做到分工協作,目的明確。
3.4 實施流程化管理,加強資產全壽命周期管理
由財務部門牽頭與各業務部室討論制定固定資產的購置、報廢、處置、調撥、轉移等資產變動業務審批流程,對固定資產實施流程化管理。統籌考慮資產的規劃、設計、采購、建設、運行、檢修、技改、報廢的全過程,在滿足安全、效益、效能的前提下追求資產全壽命周期成本最低,提高投資效益,提升專業化管理水平。
3.5 加強對在建工程的會計核算,確保資本性支出的預算執行
由于歷史遺留或人員素質原因,導致一些工程的經營性支出與資本性支出未作嚴格區分,從而影響了工程成本的準確核算,造成轉資資產原值不實。為確保資本性支出核算準確,應將在建工程的核算與全面綜合計劃和全面預算相結合,準確、合理的進行工程成本的核算并按時間節點要求編制工程財務決算,保證工程投資及時轉資產。
3.6 積極推進固定資產信息化管理,盡快適應基于ERP模式的資產管理
按照省市公司信息化建設的統一部署和要求,根據本單位資產構成、業務流程和生產經營特點等實際情況,將固定資產管理統籌納入企業信息化系統開發、建設和應用。利用條碼技術與軟件相結合的方式能夠很好地解決縣級供電企業固定資產數量多、變動大、部門泛、價值高、使用周期長、管理難度大等問題,制定統一的固定資產代碼體系,明確固定資產價值管理的細度標準,統一物資分類代碼、生產設備分類代碼與固定資產代碼之間的緊密對應關系等,實現固定資產的信息化管理以適應ERP系統的上線要求。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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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資產管理辦法范文5
關鍵詞:事業單位會計制度;固定資產管理;影響;措施
一、概述
(一)新制度下固定資產定義。新制度規定,事業單位固定資產是指所擁有的單位價值在一千元以上且使用年限超過一年的實物資產,此外,單位價值雖未達到價值標準,但使用期限超過一年的大批量實物資產也應該劃分為固定資產進行管理。
(二)為真實反映事業單位固定資產、無形資產賬面價值,新制度規定事業單位固定資產與無形資產應按照資產使用年限計提折舊或攤銷,將財務報表中應反映資產原值與折舊額。同時,新制度也對資產折舊所涉及的會計科目進行了詳細規定。
二、新制度對事業單位固定資產管理的影響
(一)新制度對事業單位固定資產采購入賬管理的影響。新制度為了真實反映事業單位固定資產購入初始價值,規定當捐贈、投資所增加的固定資產如無相關合同、發票證明其原始價值時,應使用該固定資產在同類市場的價格作為會計入賬價值,以便事業單位可以真實反映單位資產價值總額,保證國有資產的安全、完整。同時,新制度也規定新購入固定資產應在剔除預計殘值的基礎上,根據資產預計使用年限計提固定資產折舊。
(二)新制度對事業單位固定資產會計核算科目使用的影響。新制度為使事業單位會計科目與企業會計準則相銜接,便于報表使用者使用事業單位會計數據,在固定資產、無形資產科目下設置“累計折舊”、“累計攤銷”兩個資產備抵科目,以反映事業單位資產折舊價值。同時,新制度下固定資產相關會計科目使事業單位財務部門可以更加科學、系統地設置固定資產會計賬簿,為固定資產管理部門對本單位資產進行盤點、保管、對賬提供方便。
(三)新制度對事業單位固定資產管理績效考核的影響。新制度要求事業單位應在規范固定資產管理的基礎上,對固定資產管理工作進行績效考核,通過建立獎懲機制,以促使事業單位各科室及全體工作人員形成良好的固定資產管理觀念。固定資產績效考核還包括固定資產處置后損益金額,以評價事業單位固定資產管理及使用部門對資產的日常管護成果,促使其養成保護國有資產的良好習慣。
三、目前我國事業單位固定資產管理中存在的不足
(一)固定資產管理部門職責劃分不清。目前,我國多數事業單位缺少固定資產管理部門或工作人員對資產進行日常保管、統計、報廢處置及回收管理,導致財務部門掌握的固定資產賬簿記錄與實物數量不一致。例如,個別單位在對辦公電腦或筆記本電腦進行更新后,未能及時將更換的舊電腦或筆記本電腦進行回收、統一處置,造成國有資產流失。由于事業單位未設立資產管理部門對固定資產進行專門管理,促使事業單位未能完全摸清本單位固定資產家底,極易造成資產重復采購或個別工作人員侵占資產現象的發現,無法保證事業單位資產安全、完整。
(二)忽視固定資產賬面價值。在傳統事業單位會計制度下,事業單位只重視固定資產采購申請及入賬價值的確定,賬簿只登記固定資產原值,未能根據固定資產的物理及內在損耗計提折舊,導致財務報表中反映的固定資產金額與其實際價值嚴重脫節,降低了事業單位會計信息質量。例如,個別事業單位固定資產賬簿登記辦公電腦若干臺,但由于該批電腦已使用5年以上且由于資產管理不善,已無實際使用價值,導致該事業單位未及時對報廢資產進行清理,虛增固定資產價值。
(三)固定資產用途轉換界線不清。由于國家對政府機關及事業單位國有資產在產權登記、權屬劃轉等方面有嚴格的規定,事業單位應嚴格區分經營性與非經營性固定資產,以適應不同性質資產所應遵循的法律規定。但由于個別事業單位固定資產管理混亂及工作人員的工作疏忽,使得事業單位固定資產未嚴格區別經營與非經營性質,在辦理產權登記、Y產權屬轉移等過程中未能選擇正確的法律條文,極易導致事業單位國有資產被惡意侵占,同時也給事業單位增加法律風險。
(四)固定資產管理沒有使用現代的固定資產管理軟件。新制度規定:事業單位購入的不構成相關硬件不可缺少組成部分的應用軟件,應當作為無形資產核算。隨著計算機技術的飛速發展,對于固定資產管理,應該使用更加先進的資產管理軟件。但由于某些單位管理技術手段更新緩慢,固定資產管理系統沒有設置無形資產,而財務部門根據新制度作為無形資產核算,這樣造成兩部門對同一資產做出不同的分類,限于固定資產管理涉及部門的復雜性,相關的關系部門不夠協調統一,固定資產的財和物兩套管理系統各自孤立,各類別的固定資產存在差異,加上管理中存在數據處理不及時,造成固定資產賬和實物賬無法核對。
四、完善新制度下事業單位固定資產管理的措施
(一)提升固定資產管理人員綜合業務水平。一是建議事業單位聘請大學教授、財政部門工作人員就新事業單位會計制度及固定資產管理等內容進行培訓,并通過考試、競答等方式鞏固財務人員及資產管理人員學習成果。二是通過建立固定資產管理業績考核機制,給予資產管理人員精神與物質方面的獎勵,以鼓勵其嚴格按照新制度下固定資產管理工作規范。三是督促事業單位各部門積極配合財務或資產管理部門工作,將固定資產購置、存放地點、報廢等情況及時與財務部門實現信息共享,以保證固定資產賬實相符。
(二)強化固定資產管理意識。在事業單位的固定資產管理中,要強化管理者對固定資產管理意識,要充分認識到固定資產管理工作對公共服務工作的保障和積極的推動作用,管理者要起到良好的示范作用,在思想和意識上高度重視事業單位固定資產管理工作,并落實到行動上,依據事業單位實際發展狀況,建立和健全有關固定資產管理的相關制度規章,以此推動事業單位的固定資產得到良好的管理。
(三)加強事業單位固定資產日常監督。一是事業單位應建立內部會計控制制度,對固定資產采購申請、詢價、審批、報廢處置等流程設置風險控制點,以降低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利用資產管理漏洞侵吞國有資產行為發生的機率。二是加強內部審計,對事業單位內部會計控制制度設計、執行情況進行日常監督,保證事業單位各科室及工作人員能夠嚴格執行內部控制制度及資產管理辦法,以督促事業單位提高資產管理水平,保證資產安全、完整。
(四)建立健全事業單位內部固定資產管理制度。建議事業單位根據固定資產規格、型號及使用情況設計固定資產管理辦法,管理辦法應包括資產購置、使用管理、報廢處置等流程,制定詳細的固定資產盤點制度,督促資產管理部門積極開展定期、不定期資產盤點,保證資產賬實相符。同時,應對固定資產管理、財務及資產使用部門管理職責進行詳細規定,避免各部門因制度漏洞互相推諉。
(五)加快固定資產的信息化管理。隨著信息化時代的發展,事業單位應建立固定資產管理信息化系統,實行網絡化管理,實現資產管理部門、財務部門、使用部門網絡一體化,使各部門實現信息共享,提高固定資產的流動性,避免固定資產重復購置、閑置,從而提高利用效率。為了適應新會計制度的要求,必須加強固定資產管理人員和財務人員的培訓,提高道德水平和業務能力,促使他們盡快轉變思維模式,掌握和熟練新會計制度的內容。同時還要對相關人員進行信息化管理系統的培訓,使其能夠熟練操作信息化管理系統,提高資產管理效率。
固定資產管理辦法范文6
一、當前固定資產管理現狀與特點
據*年底數據顯示,房縣局固定資產賬面原值1292萬元,其中:房屋建筑物類資產總額875萬元,占總資產的67.72%;一般設備類資產總額413萬元,占總資產的31.97%;其他類資產總額4萬元,占總資產的0.31%。
從固定資產使用狀態看:在用資產1140萬元,占總資產的88.24%;閑置資產152萬元,占總資產的11.76%。
從固定資產分布情況看:局機關資產868萬元,占總資產的67.18%;管理一股資產93萬元,占總資產的7.20%;管理二股資產30萬元,占總資產的2.32%;計劃統計股資產113萬元,占總資產的8.75%;稽查局資產36萬元,占總資產的2.79%;撤并4個分局閑置房屋資產152萬元,占總資產的11.76%。
從資產分布特點來看:一是集中性。資產主要集中在城區,而城區占用資產為88%,機構收縮后除房屋外,資產管理相對集中。二是實用性。房屋及建筑物等不動資產與其他資產所占的比例基本符合實際,分別占67.72%和32.28%。三是合理性。局機關資產與其他單位資產基本合理,局機關資產占67%,人均占有資產5.1萬元;其他單位資產占33%,人均占有資產3.5萬元(不含閑置資產152萬元)。
二、固定資產管理的實踐
(一)強化了管理基礎。遵循“統一領導、歸口管理、分級負責、責任到人”的原則,先后制定了《房縣國稅局固定資產管理辦法》、《固定資產管理工作規程》等系列制度,財務部門、管理部門建立健全了固定資產明細賬,對達到標準的物資嚴格依規定作為固定資產管理,未達到標準的辦公用品作為低置易耗品管理,資產購置、變動、處置嚴格按程序執行,杜絕資產漏記、錯記等現象的發生,確保了固定資產數據的真實、完整、及時。保障了固定資產管理工作的有序運行。
(二)監控了資產底數。建立了監察、人事、財務核算等部門監交體系,堅持實行調離崗位手續清,對調出、離退休、外出學習以及崗位變動等各類人員,規定必須到資產管理單位辦理交接手續,同時,定期開展資產清理檢查,通過四次大規模資產清查工作,保證了全局固定資產信息數據的真實性、完整性和準確性,真正做到了賬賬相符、賬實相符、賬卡相符,有效地防止了資產流失。
(三)健全了信息網絡。全系統所有資產全部納入固定資產管理軟件和網絡版財務管理軟件進行核算,還建立固定資產使用單位、使用保管人員、存放地點信息字典庫,在資產的進口環節即購置采購管理、中間環節的資源合理利用與配置管理、出口環節資產的處置報廢等方面嚴格管理,實現了固定資產管理的集中化和網絡化管理,有效解決了統計數據不及時、不準確和資產閑置浪費的問題。
三、固定資產管理存在的問題
(一)資產管理觀念淡簿。個別單位和少數干部存在“重錢輕物,重購輕管,前清后亂”的現象,對資產管理不十分重視,認為固定資產是大宗物品,只要購置了,大家都看得見,摸得著,誰也不敢隨便拿走,且行政單位固定資產不計提折舊,只核算使用價值,不核算經濟價值,這種想法導致思想上忽視固定資產管理。
(二)資產賬目不準不實。有的單位固定資產臺賬不完善,存在賬實不符、時間不清、品名不明、金額不準等問題;對新購置、新調整的資產沒有及時入賬或不入賬;對每年清理中的盤盈盤虧的資產不及時調賬;對報廢、轉讓、借用給其他單位的資產沒有及時報告縣局,造成資產賬目不實。尤其是省、市局對口調撥配置資產,如稽查、計統、財務、信息中心等部門調配或獎勵的專用設備,多數資產調撥單沒有隨同設備傳遞,沒有配備清單,也沒有調撥單,經辦人員領取后未登記就直接使用,很容易造成資產的私占和流失,也容易造成財產調換。
(三)資產增減缺乏監督。有的交接不辦手續,有的增加不入賬,有的處置不銷賬,有的變動不調賬,賬賬不符,賬實不符,心中無數,家底不清。對個人使用和保管的資產,如辦公桌椅、棕床、USB盤等資產,因工作變動而“物隨人走”,部分單位辦理固定資產移交憑印象移交而不進行實物核對,造成事后相互扯皮。
四、規范固定資產管理的建議
針對存在的問題,筆者建議,應當采取多種措施,嚴格執行資產賬物管理規定,促進資產規范化、精細化管理。
(一)樹立“三種觀念”,增強管理意識。固定資產管理工作需要各職能部門工作銜接和配合,不僅是財務部門對價值的核算的控制,它需要各相關職能部門通力合作。為此,要樹立資產就是資金的觀念,克服“只管使用,淡化責任”的錯誤思想,增強大局意識、責任意識和管理意識;要樹立盤活就是增效的觀念,把現有的財產盤活,變“死財產”為“活寶貝”,科學利用閑置資產,增強資產使用效率;要樹立監督就是管理的觀念,推行民主公開的監督管理機制,定期通報資產清查情況,將資產管理好、監督好、使用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