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機關督察條例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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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機關督察條例

公安機關督察條例范文1

一、我縣巡警工作現狀及巡警體制中存在的問題

從全國來看,由80年代中期至今,各大、中城市都把推行和深化巡警體制作為掌控社會治安局面,打壓犯罪空間的一項重要舉措。然而,直到1997年我縣才通過公開考錄的形式,面向社會招錄了20名警員,正式組建了 “110”直屬大隊,主要承擔“110”指令出警并兼有城區巡邏任務。20__年5月,在“110”出警隊的基礎上成立巡特警大隊,在編民警19人,協警員20人,首次確定了巡邏主業的地位。至此,我縣才建立第一支真正意義上的巡警隊伍。從我縣社會治安管控實際的結果來看,巡警體制確實給治安管理帶來了生機和活力,諸如:發案率低了,破案率高了,特別是抓現行的機會多了,甚至由于巡警的出現改變了人民警察在人民群眾中的形象,“有困難找巡警”已經成為婦孺皆知的事情。然而,在十年的巡警工作中也遇到了諸多實際問題,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巡警體制的建立并沒有實現以巡警為依托,把大部分警力擺放在街面上的最初設想。西方發達國家通常是少則60%的警力參與街面的巡邏,多則90%的警力參與街面巡邏,只有這樣,才能保證警察在街面上相對高的見警率,才能真正形成有效的治安巡防網絡,達到降低犯罪概率的目的。我縣20__年建立專業巡邏警種以來,在編民警才25人,將其散落到全縣大街、小巷,很難保證有較高的見警率,加之我縣除交通警察在街頭采用守望勤務方式外,其他警種很少從事街頭勤務。因此,深化巡警體制改革是一種必然趨勢。為達到對社會治安局勢有效管控的目的,打壓犯罪空間,各地公安機關都積極采取措施強化街面治安防控網絡建設,就我縣而言,縣局每年都要在夏季組織一定規模的城區街面巡防行動,主要是抽調機關各警種在重點時段、重點路段巡邏設卡,由110指揮中心統一調度,以追堵的方式打擊現行,防范犯罪,以起到威懾的作用,實際操作中收到了良好的效果。但即便是這種集中行動,撒向街面的警力也只是全局警力的10%,且參與巡防的人員大都是從局機關抽調,人員結構復雜,各單位之間缺乏協同作戰意識,加之沒有可操作性的獎懲機制作保障,消極怠工,甚至不出勤的情況時有發生。很顯然,這種行之有效的防控措施缺乏長效機制的保障,其生命力大大被削弱。

(二)警務運行機制的不合理、警力擺布的不平衡,造成了警力的部分浪費。同樣是街頭,巡警與交警同時出現,同樣是社區,巡警與派出所民警同時出現,在城區一個普通的案件現場,甚至同時有三個不同警種的民警出現。如:發生在縣城的一起入室盜竊現場,巡警在第一時間趕到,接著趕到的是轄區派出所民警和刑警。一個簡單的現場出現三個警種至少6名警察,動用三臺警車,大大增加了出警成本,警力和財力的浪費是不言而喻的。這種不合理的警務運行方式以及警種間的互不干涉“內政”在現有警力緊張的情況下,既造成警力運用上的浪費,客觀上也造成了各警種之間“遇利想爭,遇責推諉”,這就是各地公安機關紛紛實行“交巡合一”、“巡警駐所”等警力布置模式的一個重要原因。

(三)巡警定位在“先行處置的角色”,很大程度上制約了該警種職能的發揮,影響了巡警執法水平的提升。目前,各警種主要是依據國家和政府制定的法規、條例所規定的職責,各司其職,各負其責,而巡警是根據《城市人民警察巡邏工作規定》履行自己的專門職責,其角色定位是對各類治安案件和刑事案件實行先行處置,維護現場秩序。從巡警的作用上看,很大程度上制約了該警種潛能的發揮。此外,我縣巡警辦理的案件僅僅局限在抓獲的現行案件上,在執法執勤環節中,缺乏主動進攻意識,許多案件在處置完現場后就直接移交派出所或刑警隊,一“交”了之,這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巡警“查案”能力的普遍缺失和懶惰情緒的滋長,不少民警在做了幾年巡警后,在辦案上仍是一個新手。

(四)對巡邏勤務的安排尚缺乏科學性,監督不到位。各國警界十分重視對警察巡邏勤務進行科學安排,有的甚至把科學的巡邏勤務當成整個警察工作科學化的標志,警學理論界也對警察巡邏勤務進行專門的研究,其核心內容是合理安排警力的問題。我國巡邏警力雖然人數較少,無法進行全時空的科學安排,但合理的分班制度,科學的警區劃分也是必要的。我縣目前的狀況是,大部分的巡邏警力主要被用來應付“110”的出警,而少數巡邏警力走進街道、社區,也由于缺乏必要的監督,而作用有限,西方國家的督察制度主要是用來監督巡邏勤務的,是巡警體制中的一個重要環節,與此相比較,我國公安機關中的督察部門在這方面監督力度不夠。

(五)現行的巡警體制不能適應新形勢下公安工作發展的要求。多年來,公安機關始終堅持嚴打方針,對各類刑事犯罪活動進行嚴厲打擊和懲處,但是這種做法不能從根本上解決社會治安時好時壞的老大難問題。應該說,公安機關對打防關系早就有了比較清醒的認識,并提出了“打防結合,標本兼治,以防為主”的思想,而今天提出建立社會治安防控機制意義則在于如何將思想變為現實,即是要在操作性上下工夫,特別是要建立一種機制,使社會治安問題得到長久性的防控。很顯然,這套防控機制就是要建立警察對社會面的防控網絡。近兩年來,我縣圍繞“三基”工程建設,大打防控品牌,針對城區和農村的不同特點,密織防控網絡,在城區防控上收效良好。然而由于巡警警力有限,無法將巡邏勤務有效延伸到農村,造成農村巡邏力量以社會治安力量為主,巡邏主體不具備專業素養,巡邏防控成效并不明顯。總之,我縣巡警體制中存在的問題大都是新時期巡警體制發展中遇到的普遍問題,也是必須克服和改革的問題。

二、對縣級巡警體制建設的幾點建議

嚴格地說,巡警體制的主要作用就是圍繞“少發案、控制住已發案件并及時破案”,建立科學的社會治安防控運行機制這個目標而開展工作,而這一運行機制的核心是以公安機關警力為主體,輔之以社會治安力量對社會面及有可能發生治安問題的地方進行全時空控制。要達到這個目的,基本的做法是將社會面劃分成若干個小的警區,以責任到人的模式,以巡邏作為最基本的工作方法方能達成。由此就需要將大部分警力放到街面上,真正實現警察的辦公室就在街面的警務理念。因此,要想形成真正動態的社會治安防范機制,就必須對我縣現行的警察組織結構、業務分工、警種構成以及工作方式等等方面作相應地調整,尤其是對分工過細、職能交叉重疊以及內勤過多,街面警力過少的局面進行調整,國務院出臺的《公安機關組織管理條例》和公安部出臺的《公安部關于規范縣級公安機關機構設置的指導性意見》為我

們進行組織機構的調整提供了依據。設置巡警的目的明確了,現行巡警體制的缺陷找到了,如何改革已是不言自明。筆者在認真調研的基礎上,認為可以從解決以下三個方面入手。 (一)解決基層警力保障問題

一是要堅持“警力跟著警情走、保障跟著基層走”的原則,充實基層警力,就要精簡公安機關內設機構,把警力最大限度地沉到基層一線,確?;鶎雍鸵痪€實戰單位實有警力達到總警力的85%以上。固始縣公安局在推動警力下沉上可以說是不遺余力,現在有占全局89.2%的警力在基層一線。二是要解放警力,就是要通過建立鄉鎮(街道)糾紛排查調處中心,把有限的警力從繁重的糾紛調處和大量非警務活動中解放出來。同時,要借好外力,積極探索建立“文職雇員”制度,對公安機關的后勤、科技等非保密、非執法崗位,可大膽借用社會資源。三是在各警種熟悉巡邏和各自業務的基礎上,經過長時間的磨合,逐步走向警種大一統的道路。筆者認為,縣級公安機關最終的格局應該是除必要的便衣警察(刑事警察)和少量的技術等專業警察外,大部分警力都是從事巡邏的制服警察,巡警部門應該是警察部門中最大且最重要的部門。在我國警學屆有的學者甚至提出:只有巡警部門不能解決問題時才有建立其它部門的必要。

(二)解決警力優化配置問題

將縣級公安機關大部分著制服的警察(不分警種)推向街面,使他們把巡邏作為最基本的工作方法,在巡邏中完成防范和打擊犯罪以及服務群眾的工作,以保持街面警力較高的能見度。積極整合警力,就是要根據當地的治安、人口、地理、環境等綜合因素,將交警、巡警、派出所民警有效整合起來,合理劃分巡區,科學配置警力,以避免警力的交叉重疊。比如在一個街區配置6名警察,以2警3班交替巡邏的方式就可以實現對該街區社會治安全方位、全天侯的動態管理和控制。確保處置好或先期處置好該街區所有能通過巡邏勤務完成的案件現場和事故現場。

公安機關督察條例范文2

尊敬的局領導,各位同事,大家好!

2018年市森林公安局在市林業局黨組、市公安局和省森林公安局的領導和指導下,對照 “××杯”考核指標和市林業局下達的2018年33項工作要點,認真履行職責,轄區內全年沒有發生重特大涉林刑事和治安案件、沒有發生重大以上森林火災和因森林火災導致的人員傷亡事故、沒有發生重大涉森林民警的負面輿情,圓滿地完成了各項工作任務,取得了較好的工作成績。現匯報如下:

一、森林公安工作

今年全市森林公安機關共受理接處警××起,立各類涉林案件××起,其中刑事案件××起,刑事拘留××人,移送起訴××起××人;查處治安案件××起,查處林業行政案件××起,林業行政罰款××萬元。市本級受理接處警××起,立案××起,其中刑事案件××起,采取刑事強制措施××人;查處治安案件××起、林業行政案件××起,治安處罰××人、林業行政處罰××人。比去年同期除治安案件外均有較大幅度的提升,特別是刑事案件是去年的兩倍多(去年××起)。我們主要做了以下幾方面的工作:一是加強林區防控。做到有警必接,接警必查,同時不定期對重點部位、場所,野生動植物集散地、候鳥遷徙地、特色餐館等進行巡查,對城區周邊的“××”區域堅持每月組織巡查2次,基本遏制了亂取土亂用火亂捕獵的現象,把涉林違法犯罪控制在萌芽狀態。二是開展專項行動。今年以我局為主開展了“春雷2018”、 “綠劍2018”專項打擊行動和“天劍行動”,配合林業局有關單位開展了綠盾2018保護地檢查、秋季候鳥保護、森林督查衛片清理、涉林采砂取土清理、打擊犀牛和虎制品非法貿易等行動,參與了地虧公安機關開展的緝槍治爆、禁毒鏟毒、易制毒原料摸排、掃黑除惡、“百日會戰”等專項行動,行動期間共辦理刑事案件××86起、林業行政案件××39起,在省里專項筒報中報導8次,在央視、央視網等國家媒體報導12篇次,受到了省林業廳、省森林公安局的表彰,市森林公安局被省森林公安局集體嘉獎一次。三是參與指導專案偵辦,去年底省森林公安局將“12.29”專案偵查任務交給我市石門縣森林公安局承辦,明確要求我局參與指導偵辦,我局選派了5名骨干民警參加專案組。專案組發揚不怕苦、不怕累的精神,連續奮戰10個多月,先后12次到××、19次下××、10次奔××,查清了一個由境外走私到××,由××偷運至××,再向各地分銷的穿山甲非法交易犯罪團伙的犯罪事實,成功摧毀交易網絡。目前該專案已立刑事案件××件××人,抓獲涉案人員××人,網上追逃××人。查獲涉案穿山甲活體××只,凍體××件(只),穿山甲鱗片××公斤。是目前為止全國森林公安機關抓獲人員最多、查證非法交易穿山甲數量最大的案件,受到了公安部、國家森林公安局的充分肯定。四是加強執法監督。所有案件實行執法辦案系統網上流轉,證據材料全部上傳網上,落實重大案件集體討論,案件終身負責制,全年進行了四次執法評查,執法質量有所提高。

二、森林防火工作

今年以來,我市共發生森林火災××起,過火面積約××公頃,受害森林面積××公頃,森林火災受害率為×׉,比2017年分別下降了57%、330%、169%、300%,未發生××10公頃以上的森林火災,無人員傷亡,無較大以上遲報、漏報、瞞報等情況,取得了較好的成績,在“××杯”、省政府績效考核中沒有扣分點,是近20年來森林防火取得的最好成績。我們主要做了以下幾方面的工作:一是抓責任落實。年初我們制定下發了《常德市森林防火目標管理考核評分細則》,平時就按細則要求不定期的對區縣進行考評,各區縣市對重點林區鄉鎮村組也制定了相應的考核辦法,層層簽訂《森林防火責任書》,把“五包”責任制落到了實處,真正形成“黨委統一領導,政府負總責,相關部門具體抓”的領導和工作機制。二是抓督導檢查。今年市縣兩級共組織開展了50余次隱患排查和督導檢查活動,僅2月15日(除夕)上午市里和各區縣就派出了27個督導組到重點區域重點地段進行檢查督導。在重點時期,××市長、××局長及區縣市領導親自帶隊進行督導,把林區鄉鎮村組的“五包”責任人壓實到森林防火的第一線,確保了2018年春節、清明節我市森林防火工作的安寧。三是抓宣傳防范。除通過電視臺、電臺、報紙、和農村“村村響”等進行傳統的宣傳外,我們還組織開展了“森林防火進校園”“小手拉大手”宣傳活動,采取上森林防火知識課,開展森林防火知識競賽,發放了印有森林防火宣傳標語的書包等方式培養林區中小學生的森林防火意識,我們還組織志愿者開展森林防火宣傳,利用農村趕集開展宣傳,極大地提高了全民的森林防火意識,有效預防了森林火災的發生。四是抓火源管控。嚴格落實用火審批和分級包保制度,及時清除火災易發、多發區域可燃物,緊要時期在林區要道、入山路口設立森林防火臨時檢查站,做到“進山有登記,下山有詢查”;對重點部位加強巡護,森林防火責任單位工作人員、護林員全部進入林區山頭、路口、墳頭值守。鼎城區、臨澧縣、津市市等對防火隔離帶、墓區的可燃物進行清理,消除火災隱患。五是抓應急準備。在森林防火期堅持24小時值班制,緊要時期實行雙人雙崗坐班值守。全市130支各類森林消防隊伍近5000人在春節、清明節等緊要時期全部相對集中備勤,隨時可調度參與森林火災撲救。同時,還加大培訓演練力度,做好“防大火、撲大火”的準備,市本級舉辦了一期140人參加的市直森林消防隊員和“××”區域護林員培訓班,區縣市共進行了20批次培訓、演練活動,培訓人數達1240人次,提高了應急撲救能力。

此外今年還基本完成了森林防火二期項目建設任務,只等項目財務決算和審計完成就可申請竣工驗收。

三、森林公安隊伍建設

主要做了以下工作:一是加強思想教育,狠抓作風紀律建設。以推進“兩學一做”常態化為重點,加強黨的建設向縱深發展,認真開展支部“”制度和組織生活會制度,不斷加強對支部黨員的教育管理。認真落實黨風廉政建設,堅持從嚴治警,開展紀律作風專項檢查,狠抓全市森林公安隊伍紀律作風建設,繼續開展“糾、治陋習”專項整治活動。不斷提高全體黨員民警的政治素養,不斷樹牢“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二是加強制度建設。年初就制定并下發了《隊伍建設目標管理考核評分細則》等七個考核辦法和制度并進行嚴格考評,通過制度進行規范化管理。三是加強警務督察。按照《公安機關督察條例》進行警務督察,今年開展了督查活動3次,查糾了澧縣、津市、漢壽、××森林公安局民警值班脫崗、接處警不規范、辦案程序不合規等問題,均給予了糾正和限期整改處理。

四、局黨組交辦的其他工作

積極參加局的創“國際濕地城市”、“創文”和中央環保督查問題的整改工作,積報參與志愿者活動和局里組織的各項中心工作,完成局里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沒有出現差錯。

今年的工作雖然取得了很大成績,但與領導和上級的要求還有差距。在明年工作中,我們將繼續努力,為維護林區穩定,保護我市森林和野生動物資源安全做出新的貢獻。

謝謝大家。

公安機關督察條例范文3

關鍵詞:公安隊伍;正規化;正規化建設

中圖分類號:C913 文獻標志碼:A 文章編號:1002-2589(2014)22-0146-02

近年來,我國各級公安機關加大了隊伍正規化建設的力度,在國家法律制度的嚴格要求和政策合理引導下已取得初步成效,但從當前現實情況來看,仍存在不少問題,這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公安隊伍的整體形象,降低了黨和政府的公信力。因此,需要正確認識當前公安隊伍建設中存在的問題。

一、我國公安隊伍正規化建設存在的問題

(一)部分民警素質低下,影響執法規范化建設

當前,在我國公安隊伍正規化建設的過程中,涌現出了一大批文明執法、愛崗敬業的好警察,體現出了公安機關的優良作風和良好形象,公安隊伍的整體素質也處于不斷上升的狀態。但受價值觀念和文化水平的影響,在當前的公安隊伍中也存在少數民警法治觀念淡薄、宗旨意識不強、職業道德觀念差和業務素質低下等問題,這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當前我國公安隊伍的正規化建設。比如,個別民警對法律的認識程度不夠,在執法過程中不能嚴格依照法律程序和內容辦案,導致執法不規范和不公正的現象時有發生,出現辦人情案、關系案或不作為等問題;個別民警因為宗旨意識不強或職業道德觀念較差,在日常的工作過程中不能很好地處理與群眾之間的關系,時常會出現“冷、硬、橫”等問題。

(二)管理工作缺乏力度,正規化建設水平低

我國各級公安機關開展正規化建設以來,雖然在各個方面已取得顯著成效,但從正規化建設的過程和各級公安機關開展的實踐來看,地方各級公安機關的正規化建設缺乏主動性,部分民警的參與熱情和積極性不高,有些地區公安機關的正規化建設流于形式,未能建立長效機制。此外,由于工作考核職責以及外在監督的缺失,公安隊伍正規化建設沒有科學的衡量標準,部分公安機關的正規化建設僅是處于低水平的重復性建設,遠未達到正規化建設的實質要求。這些現象的出現都是當前我國公安隊伍正規化建設管理工作缺乏力度和缺乏執行力的具體體現。

(三)執法保障不力,影響公安隊伍正規化建設的進程

首先,在辦案經費和工資福利方面,我國地方公安機關的費用開支一般是地方財政來撥付,基層公安機關一般由所屬市(縣)級財政機關撥付,這就會造成地區經濟發展水平先進的地方公安機關辦案經費相對富足,而經濟發展水平落后的地區公安機關辦案經費相對少的現象。其次,在裝備保障方面,雖然近幾年中央財政增加了對落后地區公安機關裝備更新的財政投入力度,但在武器、器械、交通工具和專業技術設備等方面仍不能滿足現實的需要。第三,在權益保障方面,存在民警權益保障機制不健全的問題。網絡輿論自身難以監督和規制的特性時常會侵犯到規范執法過程中的民警的合法權益,而現實中由于缺少救濟渠道和保障機制往往會使民警受到傷害,進而降低民警規范執法的積極性,影響公安隊伍的正規化建設。

二、我國公安隊伍正規化建設中存在問題的原因分析

(一)正規化建設意識薄弱,認識不到位

在當前我國公安隊伍的正規化建設過程中,存在著三個認識層面上的問題:第一,沒有清醒地認識到正規化建設的實質內涵,將“正規化”簡單等同于“民警執法執勤和內務管理規范化”。正規化建設的內容主要包括組織機構、內務管理、教育訓練、執法執勤、警務保障和監督制約六方面,執法執勤和內務管理的規范統一只是正規化建設的部分內容,而有些單位卻錯誤地認為正規化建設就是搞內務管理和執法規范化建設。第二,沒有真正認識到正規化建設的意義和重要性。正規化建設是樹立和塑造警察良好形象的重要路徑,但這不是公安機關開展正規化建設的最終目標。公安隊伍正規化建設的目標取決于公安工作的本質屬性,服務于國家和人民的利益。第三,沒有清晰地認識到正規化建設的政策可行性。主要體現在當前地方公安機關在正規化建設過程中重視宏觀層面的政策制定而缺乏微觀層面的政策執行,在具體操作時卻往往忽視自身的實際情況,導致許多政策在表面上看是好的,而在執行過程中卻收效甚微。

(二)教育訓練制度落實不到位,培訓機制不完善

教育培訓機制不完善是導致當前公安民警素質低的一個重要因素,因此,要通過多種方式對民警進行嚴格的業務知識培訓和實戰技能訓練是提高公安機關整體戰斗力的重要途徑。目前,對公安民警的教育培訓存在的主要問題是教育訓練制度落實不到位和教育培訓機制不健全,主要表現為警校學員的教育培訓力度不夠和對在職民警的教育培訓沒有形成長效機制。教育訓練制度落實不到位,一方面是由于在公安高等教育過程中缺乏統一和規范的正規化建設教材,造成正規化建設難以形成統一規范的標準。另一方面是由于正規化教育在公安高等教育的過程中并沒有引起足夠的重視。在對在職民警的教育培訓機制方面,我國并沒有形成長效的機制,往往是上級機關組織或要求時,地方公安民警才參與到教育和培訓的過程中,這樣就形成不了長效的機制,達不到通過科學的教育培訓途徑來培養民警具備正規化建設的意識和素質的目標,公安隊伍正規化建設就難以取得理想成效。

(三)法規制度不完善,落實不力

依法治警是公安隊伍正規化建設的本質體現,而當前法律法規的不完善是影響我國正規化建設的重要原因。從提出公安隊伍正規化建設至今,我國相關部門曾多次從法律意義上做出加強公安隊伍正規化建設的措施,相繼出臺了一系列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如《人民警察法》、《訓練條令》、《內務條令》、《獎勵條令》、《公安機關組織管理條例》和《公安機關執法細則》等。各地方公安機關也根據法律法規制定了規章和制度。但從現實執法需求來看,這些法規體現出嚴重的滯后性和不完善性,在許多基本方面仍缺少明確的法律規范,沒有真正體現出公安隊伍和人民警察的特點和適用的法律制度。同時規范公安系統的機構設置、編制經費、職務序列、教育管理、監督制約和工資撫恤等方面的法律制度體系仍未能完全建立起來。

三、加強我國公安隊伍正規化建設的具體措施

(一)加強教育培訓,強化公安隊伍正規化建設意識

強化公安隊伍教育培訓包括兩點內容:一是加強思想政治教育;二是建立長效機制。公安隊伍的思想政治教育是確保公安隊伍建設沿著正確的方向前行的保障,只有加強公安隊伍的思想政治教育才能確保為人民服務的宗旨得到落實。建立長效機制需要做到以下兩方面:一方面,要加強公安高等教育對預備警員的正規化知識教育,從公安實際工作需要的角度出發來培養預備警員的素質,這就需要公安院校進一步完善教育訓練的內容、程序等制度建設;另一方面,圍繞“三個必訓”打造學習型公安隊伍,建立起能夠長期發揮效用的教育培訓機制。對公安民警的教育和培訓,要堅持集中培訓與個人自學、崗位練兵相結合,堅持教育訓練與業務工作相結合,堅持戰訓相結合,確保民警在整個職業生涯中都處在不斷學習的狀態,進而培養出能適應時代需求的高素質民警。

(二)完善配套制度建設,加強公安隊伍正規化建設制度保障

第一,嚴格落實民警招錄制度,從源頭保證公安隊伍的素質。“二十公”會議已經將民警統一招錄體制改革放在公安隊伍正規化建設的重要位置,但在具體的招錄過程中仍存在諸多問題,影響了公安隊伍正規化建設,究其原因就在于民警招錄制度的落實不力。第二,完善內部管理制度,從基礎上夯實正規化建設的根基。一方面,要加強內部日常管理,從考勤執行、請假制度落實、環境衛生清理到警容風紀管理等要進行規范,并考慮進一步完善內部日常管理的內容和程序,從民警的日常行為規范來促進隊伍正規化建設。另一方面,建立健全責任落實機制。明確民警的崗位職責和責任后果,健全對民警從決策到執行環節的監督和責任追究機制,通過對民警崗位責任的明確和落實來規范和約束民警的行為。第三,建立績效考評和獎勵制度,認同民警的工作價值。建立科學的考評制度,將民警正規化建設的具體工作進行細化和量化,通過定期考評,評價單位和民警的工作價值,激發他們繼續工作的熱情。

(三)加強執法監督,增強公安隊伍正規化建設約束力

在內部監督方面,要圍繞相關法律法規和內部規章制度建立對公安民警作風和執法行為的監督機制,重點發揮各級政工、紀檢、督察、法治、考核與控申部門的監督職責,建立起部門間的聯動監督機制,形成監督合力。要想使外部監督發揮效用,必須做到三個方面:首先,警務信息公開。外部監督的前提是信息公開,與群眾息息相關的戶口管理、出入境管理、消防管理、交通管理等方面的信息公安機關應做到讓群眾了解政策,會用政策,讓群眾盡可能多地了解公安民警的工作程序和行為規范標準,以便進行監督。其次,暢通和完善監督渠道。暢通監督渠道主要反映監督信息向上傳達并發揮作用的過程,目前公安機關應重點完善制度、警務評議制度、特邀監督員制度,讓外部監督主體能夠發揮監督實效。第三,公眾參與。強化外部監督必須加強社會公眾對監督過程的參與,公安機關要做到主動接受社會公眾的監督。

(四)全警務保障體系,強化公安隊伍正規化建設基礎

一是加強基礎資源保障,合理調配資源。要加強基層機關的基礎設施建設,重點解決基層所對技術裝備方面存在的問題,整合和提升科技裝備的功能,通過科技強警來促進隊伍的正規化建設。二是提高民警待遇,建立職務級別工資制。鑒于公安工作的特殊性和當前公安民警待遇低的問題,應盡快建立起有別于公務員職級工資制的公安民警職務級別工資制度,從薪酬上提高對公安民警的待遇,減輕公安民警的生活壓力,提高其工作的積極性和主動性。三是加強經費保障。在研究制定公安機關經費開支定額標準的基礎上,充分利用各方資源,加強中央和地方財政對公安機關的支持力度,對于中西部地區縣級公安機關,要通過財政轉移支付予以適當補助,并建立激勵機制調動地方財政的配套支持力度。

參考文獻:

[1].為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創造和諧穩定的社會環境和公正高效的法制環境[J].求是,2005(5).

[2]許新源.我國公安機關和人民警察組織結構發展50年回顧[J].公安大學學報,1994(4).

公安機關督察條例范文4

關鍵詞 石油企業;治保會;改進加強

中圖分類號:F407.22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7-7316-(2014)01-

石油企業基層治保會作為油田綜治保衛工作的先鋒,它是由公安機關及油田保衛部門共同發展建設,是落實治安綜合治理群防群治措施的重要實施基地。如何加強對石油企業基層治保會工作的順利進行,并能夠發揮應有的作用,很大程度上取決于企業保衛部門對基層治保會的有效管理和建設。

目前,許多石油企業基層治保會工作存在一些問題。例如,相當多的治保人員缺乏法律和治保業務的基礎知識,工作方法簡單,工作效果不佳,往往一遇到糾紛,不認真履行調解職責,而是急于找派出所處理;治保工作制度還不完善。當前治保會的工作職責和制度還停留在“掛在墻上,說在嘴上”。治保會工作運行機制缺乏創新,獎懲激勵機制落不到實處,工作難以規范等問題。本文就目前石油企業基層治保會工作的現狀提出相關的加強改進措施。

一、進一步完善治保會組織機構,加強現場管理

進一步重組完善治保會的組織結構、領導關系以及性質、任務和職權,保障治保組織的法律地位和治保工作的合法性,使治保會由“虛”變“實”,真正成為維護治安的有效載體,重組治保會的內部結構,就是對治保會實行治保委員和治保員雙層結構制。

保衛處(科)要主動幫助治保會建立健全各種規章制度,落實治保責任制,建立治保人員功績檔案,對成績顯著的要及時給予表彰獎勵;對不負責任、違犯紀律的,要嚴肅批評,施以經濟處罰,甚至調整;要定期召開治保主任聯席會,分析治安形勢,提出安保工作要求,發揮好治保會的橋梁、紐帶作用,夯實群眾基礎;要規范治保會的工作業務,治保會不得涉及治安執法事務,保衛處(科)也不得變相指派治保會從事超越治保權限的工作;對不起作用的治保會,保衛部門要切實配合單位黨政組織進行教育、管理和整頓。對不稱職的治保人員,該撤換的撤換,該調整的調整。改善治保人員結構,對年齡偏大、身體偏弱、難以擔負治保重任的要及時給予調整,要扶持治保會大膽開展工作,履行治保之責。

保證生產安全,現場管理是關鍵。再完善的安全條例,只有落實到生產現場才有效,否則就只能是紙上談兵。所以所有在石油工作基地的人員在生產中要聽從指揮,加大現場督察力度,隨時關注安全生產情況,及時糾正生產現場中的不安全行為,制定相關的工作規范章程,讓職工時時刻刻操作都有章可循、有法可依,杜絕了違章操作。

對于重點崗位和重點人員,采取嚴防死守的措施。對于車隊的重點崗位―油庫,二十四小時有人看護。車隊的所有職工在任何時間見到油庫周圍有閑雜人員逗留、接聽電話以及抽煙行為,都要上前及時制止。特別是在今年黨的十期間這一特殊時期,為了確保“十”期間的安全生產,更是加強油庫管理,實行職工“巡視簽到”制度,確保重點崗位油庫的安全。

二、抓好對治保會工作的指導,定期對治保會人員培訓

石油企業應該嚴格按照國務院第421號令《企事業單位內部治安保衛條例》的要求,發動組織群眾搞好內部安全保衛工作,使治保會真正成為單位內部一支重要的群眾治保力量。抓好治保主任的選任,配齊配強治保會班子。治保會能不能發揮作用關鍵是要有一個好的治保帶頭人。治保會不起作用與治保主任不稱職有關。治保主任必須具備四個條件,一是有職有權的主要領導,說了不算等于虛設,是起不到真正作用的。二是必須熱心治保事業,有正義感、責任感的領導。三是必須知法守法,會做群眾工作,與群眾打成一片。四是必須在年齡和身體上適應治保工作的要求,并提倡知識化、專職化。五是必須報經保衛處(科)審核批準。除了選好治保主任外,還必須配齊配強治保會委員班子。班子成員在班長的帶領下能擰成一股繩,齊心協力做好治保工作。治保委員可比照治保主任的條件進行選配。

除此之外,石油企業的保衛處要定期舉辦治保會人員的培訓,實行治保會人員培訓上崗制度。通過培訓逐步使每個治保人員都具有一定的治保業務和法律常識,懂得識別和監控違法犯罪嫌疑人員,懂得基本的報警和臨場處置等,增強治保工作的業務能力。培訓治保人員要因地制宜,形式多樣。對治保主任的培訓應與治保人員區別對待,培訓要求也應更嚴一些。培訓要與考核相結合,注重考察治保人員的實際防范應用能力,檢驗培訓效果,改進培訓方法,大幅度提高治保人員的業務素質。

三、進一步完善基層治保會的群防群治網絡,發揮其主導作用

公安機關督察條例范文5

鎮社區戒毒康復工作方案

鎮社區戒毒康復工作方案各村(社區)委會、鎮屬各單位:為全面配合《中華人民共和國禁毒法》的實施,建立“社區戒毒”的模式和工作機制,根據縣禁毒委員會辦公室《轉發**市禁毒委員會辦公室關于開展社區戒毒(康復)工作具體事項的通知》(沙禁毒辦200*1號)文件要求,經研究,結合實際,制定**鎮社區戒毒工作方案:一、組織領導成立**鎮社區戒毒(康復)指導委員會,由以下人員組成:主任:。。(鎮長、鎮禁毒委主任)副主任:。。(綜治副書記、鎮禁毒委副主任)。。(副鎮長)成員:。。(派出所所長)。。(綜治辦主任)。。(司法所所長)。。(衛生院院長)。。(社會事務辦主任)。。(財政所所長)。。(團委書記)。。(沙縣二中校長)。。(婦聯負責人)。。(派出所禁毒民警)28個村(社區)黨支部書記社區戒毒(康復)指導委員會下設辦公室在鎮禁毒辦,由洪華湘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肖賢武兼任辦公室副主任,辦公室工作人員由相關部門抽調人員組成。負責對社區戒毒(康復)工作的指導,建立和發展社區戒毒(康復)專業隊伍,制定社區戒毒工作規范,組織社區戒毒(康復)專職人員進行培訓。二、時間及范圍(一)時間:200*年6月1日開始,對具備條件的初次吸毒成癮人員實行社區戒毒(康復)措施。(二)范圍:從6月中旬開始,全鎮28個村(社區)全面鋪開。三、目標任務(一)建立健全“社區戒毒(康復)”工作領導體制、工作機制和經費保障制度。(二)組織協調轄區派出所、衛生、教育、民政、勞動和社會保障等部門對社區戒毒(康復)人員在就醫、就業、就學、入組社區藥物維持治療、生活保障等方面予以幫助和支持。(三)在鎮人民政府的統一領導下,由各村組織實施社區戒毒(康復)工作,以村為基礎、以村戒毒專職人員為主干、以吸毒成癮人員個人及家庭為主要工作對象,幫助和監督吸毒成癮人員戒除毒癮。四、工作措施1、健全網絡。社區戒毒(康復)指導委員會成員單位、各村(居)必須建立社區戒毒(康復)領導小組,按照縣禁毒委員會辦公室《轉發**市禁毒委員會辦公室關于開展社區戒毒(康復)工作具體事項的通知》(沙禁毒辦200*1號)文件要求,,我鎮需招錄社區戒毒專職人員,按適合社區戒毒(康復)吸毒人員每20名配置1名社區專職人員的比例配置,社區戒毒監護小組由社區戒毒專職人員、治保主任、社區醫生、社會工作者、禁毒志愿者和戒毒人員的監護人和家庭成員及其所在單位的代表共同組成,招錄社區戒毒專職人員工作完成后,由鎮黨委、政府同意分配到各村(社區)與監護小組一道開展戒毒(康復)工作,并承擔社區主要負責人職責,與社區戒毒(康復)人員簽訂社區戒毒(康復)協議,結合實際,制定社區戒毒工作計劃,成立社區戒毒監護小組。2、明確職責,根據相關法律法規,明確指導委員會成員單位職責如下:派出所職責:一是組織人員對轄區內吸毒人員的情況進行摸底排查,并及時與戒毒場所聯系,掌握即將出場出所吸毒人員,并及時下達責令社區戒毒(康復)決定書,并將轄區內適用社區戒毒(康復)的吸毒人員底數情況,及時向社區進行轉介,防止符合社區戒毒(康復)條件的吸毒人員漏管失控。二是對參加社區戒毒(康復)的吸毒人員的身份情況、健康狀況、固定住所、家庭情況、技能情況、經濟狀況和現實表現等進行嚴格調查、核實,對符合條件的,下達《責令社區戒毒通知書》,配合社區制定并落實戒毒(康復)措施,對不符合條件的吸毒人員,及時采取有針對性的管控措施。三是加大對社區群眾《禁毒法》、《戒毒條例》等禁毒法律法規的宣傳力度,組織動員群眾參加社區戒毒工作。四是對轄區內的吸毒人員實行嚴密管控、動態管控,隨時隨地掌握行蹤,防止漏管失控。加強流動人口管理,全力查找下落不明吸毒人員。五是按規定對社區戒毒(康復)人員嚴格實行“6、4、2”尿檢,即第一年至少每兩月一次,第二年至少每季度一次,第三年至少每半年一次,對重點人員經常尿檢,對可疑人員進行尿檢,及時發現戒毒(康復)人員偷(復)吸,及時發現和控制新增吸毒人員、流竄吸毒人員。六是對社區戒毒(康復)人員落實幫扶措施,實行真情關愛,盡力幫助他們解決生活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七是對及時發現拒絕接受、嚴重違反社區戒毒協議和在社區戒毒期間吸食、注射等符合強制隔離戒毒的吸毒人員,收集證據,依法將其送強制隔離戒毒。八是及時對本轄區的毒情進行分析,發動群眾對吸販毒犯罪進行舉報,及時發現掌握涉毒違法犯罪線

 

索。九是依法嚴厲打擊轄區違法犯罪活動,凈化社區戒毒(康復)環境。鎮衛生院職責:一是組織社區醫生按照《禁毒法》、《戒毒條例》和《**市禁毒委員會辦公室關于開展社區戒毒(康復)工作具體事項》的規定,參加社區戒毒(康復)監護小組。二是安排社區醫生及時為社區戒毒(康復)人員進行身體健康檢查,掌握健康狀況、患病情況。三是對患病的社區戒毒人員進行力所能及的治療,患病嚴重或傳染性疾病的吸毒人員,及時報告上級衛生行政主管部門及有關機構,采取應對措施。四是大力宣傳、動員,組織社區戒毒人員進行社區藥物維持治療和到有資質的醫療機構進行戒毒治療,并將情況及時向公安機關等部門通報。五是對社區戒毒人員進行有針對性的生理、心理治療和身體康復訓練。六是配合公安民警對社區戒毒人員進行尿檢,鑒定其毒癮脫癮程度。鎮社會保障所職責:一是將全鎮社區戒毒專職人員納入公益性崗位管理,提供就業保障金。二是組織對社區戒毒(康復)人員進行勞動技能培訓,使之具有一定的勞動技能。三是在同等條件下優先推薦或安排社區戒毒(康復)人員就業。四是將符合社會保障條件的社區戒毒(康復)人員納入社會保障范疇。鎮教育系統職責:一是做好禁毒預防教育工作,教育學生識毒、拒毒、防毒,教育社區戒毒(康復)人員的在校入學子女積極配合社區戒毒監護小組的工作,幫助其父母完成社區戒毒(康復)。二是不歧視社區戒毒(康復)人員的上學子女,對其入學接受教育提供便利。三是對社區戒毒人員家庭困難,其子女在義務教育階段入學的,按規定給予其減免相關費用。四是出現在校生染毒的情況,要積極配合有關部門做好對其的社區戒毒工作,及時將其挽救回來。鎮團委職責:一是組織開展“社區青少年遠離”等活動,加大教育宣傳力度。二是加強青少年法制宣傳教育工作,在青少年中普及禁毒法律知識,增強青少年拒毒防毒意識。三是組織鎮、村二級志愿者隊伍,積極參加社區戒毒(康復)工作。鎮婦聯職責:一是加大宣傳教育力度.以《中華人民共和國禁毒法》頒布實施為契機,積極參加鎮禁毒委員會組織的宣傳活動。二是組建鎮、村二級巾幗禁毒志愿者隊伍,開展“不讓進我家”、創建“無毒家庭”等活動,讓遠離家庭、遠離子女,積極參加社區戒毒組織,參與社區戒毒(康復)工作。鎮社會事務辦職責:一是加大教育宣傳力度。以《中華人民共和國禁毒法》頒布實施為契機,積極參加鎮禁毒委員會組織的宣傳活動。二是救濟符合社會救濟條件、家庭人均收入低于當地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社區戒毒人員及其家屬。三是為參與社區戒毒(康復)的人員按照規定提供生活救助。鎮司法所職責:一是加大教育宣傳力度,將禁毒工作納入普法教育。以《中華人民共和國禁毒法》頒布實施為契機,積極參加鎮禁毒委員會組織的宣傳活動,將禁毒法制宣傳教育納入普法教育規劃。二是做好刑釋和解教吸毒人員的接茬和轉介工作,確保符合社區康復條件的人員及時納入社區戒毒(康復),防止漏管失控。三是組織司法工作人員積極參加社區戒毒組織,參與社區戒毒(康復)工作。3、搞好保障。社區戒毒(康復)指導委員會成員單位、各村(社區)要保障經費的投入,提供基本工作條件,并明確專人具體負責該項工作,按照農村適合社區戒毒(康復)每10名吸毒人員配備1名社區戒毒專職人員的比例,配齊社區戒毒專職人員,確保社區戒毒(康復)工作取得實效。4、建章立制。一是建立派出所、村居戒毒(康復)協作機制。派出所查獲吸毒成癮人員、吸毒成癮人員從拘留所刑釋戒毒或吸毒成癮人眼自動申請以后,責任民警與社區戒毒(康復)專干一道對吸毒人員的家庭情況、身體情況、生活狀況、心里狀況進行調查,對具備社區戒毒(康復)條件的與相關部門聯系,及時下達《責令社區戒毒(康復)決定書》,以便村(社區)能及時成立相應組織,制定相關措施開展社區戒毒(康復)工作。對不具備社區戒毒(康復)條件的,要及時送戒毒(康復)場所。社區戒毒(康復)過程中,不履行戒毒(康復)協議,經鎮、村社區戒毒(康復)指導小組告誡后,拒不改正的,公安機關依法要進行強制隔離戒毒,社區戒毒(康復)結束后,村(社區)、鎮要依法在村(社區)接受戒毒(康復)的人員作出綜合評定,符合條件的,要呈報公安機關作出《解除社區戒毒(康復)決定書》,對社區戒毒(康復)人員撤管。二是建立社區戒毒(康復)動態管控機制。由鎮社區戒毒(康復)指導委員會每月組織各村、派出所、司法、衛生、民政、人事勞動、教育等部門,分析社區戒毒(康復)人員的健康狀況、生活狀況、培訓就業、戒毒情況,針對存在問題,制定切實有效的措施加以解決。三是建立社區戒毒(康復)督察機制,鎮社區戒毒(康復)指導委員會辦公室加大對社區戒毒(康復)工作的督察力度,定期或不定期抽查成員單位、村居戒毒(康復)開展情況,確保社區戒毒(康復)取得實質性進展;四是建立社區戒毒(康復)責任追究制,對不履行或履行不好社區戒毒(康復)職責的部門、村居,由鎮社區戒毒(康復)指導委員會辦公室下達督促整改通知書,拒不整改的,報鎮黨委、鎮政府按禁毒工作責任追究制進行責任追究,依法對相關責任人進行行政處分。5、搞好宣傳。鎮轄派出所、司法所、鎮衛生院、社會事務辦、婦聯、團委等,結合自身職責,開展多種形式的宣傳教育活動,加大對《禁毒法》的宣傳教育力度,為社區戒毒(康復)人員就學、就業、法律咨詢援助、就醫、低保等方面給予必要的服務。五、工作要求1、提高認識,加強領導。社區戒毒(康復)工作是戒毒方式的重大改革,是我國禁毒工作以人為本的具體體現,是幫助吸毒成癮人員階段性戒除毒癮的一項重要措施,社區戒毒(康復)指導委員會成員單位,各村一定要深刻認識到開展社區戒毒(康復)工作的重要性,以對黨和人民高度負責的態度,由主要領導親自抓,負總責,分管領導具體抓,負實責,切實承擔起組織、領導社區戒毒(康復)工作的重任。2、規范程序、嚴格執法。各級組織及個人必須按照社區戒毒(康復)法律法規的規定,按鎮社區戒毒(康復)人員工作流程開展社區戒毒(康復)工作,對參與社區戒毒(康復)的吸毒人員進行監護,開展社區戒毒(康復)工作,違反規定的,對相關責任的追究相關單位和個人依法進行責任追究。

 

公安機關督察條例范文6

關鍵詞:部隊管理 精細化 消防

精細化管理是現代管理理論中最具代表性的一種管理思想,不僅廣泛運用于現代企業管理、公共管理,而且對軍事管理活動也產生了深遠影響。公安部消防局把精細化管理試點作為2011年的工作要點之一。部隊精細化管理模式的“精”,即高質量、高標準,精益求精;“細”,即細致入微,一絲不茍。通過精細化管理使人人都在紀律約束中,時時有人管,事事有人控,處處有人抓,以“精”求深入,以“細”求深化,以精細化管理模式展現消防部隊官兵新精神、新形象。

1 消防部隊精細化管理的重要意義

所謂精細化,就是在標準上體現為“精”,在方法上體現“細”,以實現管理效益最佳為基本目標,在公安消防部隊正規化管理中具有重要現實意義。

1.1 精細化管理是實現公安消防部隊穩步發展的現實要求

部隊要發展,離不開和諧穩定的內外環境。多年來,重大事故、案件、嚴重違紀在消防部隊居高不下,嚴重干擾和影響了部隊正常工作開展,損害了公安消防部隊形象。隨著社會環境的復雜化、職能任務的多樣化和官兵成份的多元化,部隊安全管理面臨許多新的沖擊和挑戰,管理能力和方法不適應、管理標準不高、管不過來、管不到位的問題日益突出。必須將精細化管理貫穿到部隊正規化管理的全過程,培育各級部隊養成“精、準、細、實”的作風,在高標準、嚴要求中狠抓各項安全管理措施的落實,堅決扭轉部隊安全管理問題多發的被動局面。

1.2 精細化管理是完成日益艱巨繁重的任務的目標所系

消防部隊正規化管理是為防火滅火和搶險救援中心工作服務的,也是貫穿在各項中心工作中的。在日常訓練中,要更加注重人和裝備的最佳結合,實行科學訓練,提升實戰水平;在滅火行動中,要抓住火場的主要方面,對滅火救援的目標、程序、方法實行精確管理,實現滅火救援效能最大化;在消防監督執法中,要對執法依據、執法程序、執法文書、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等進行嚴密掌控,確保社會和諧穩定。公安消防部隊擔負的職能任務在整個社會分工中,日益呈現精細化的特點,決定了部隊管理教育的精細化要求。

1.3 精細化管理是轉變領導作風和提高工作效能的關鍵途徑

客觀地說,公安消防部隊或多或少地存在作風不實、基礎不牢、效能不高的問題。特別是在各級機關,對基層情況若明若暗,決策部署簡單隨意,決策力不高導致執行力不足,削弱了部隊正規化管理的條件和基礎。這既是公安消防部隊在固有體制下的多重領導和大機關、小基層特點所決定的,也是長期以來實行粗放式管理,重形式輕內容、重過程輕結果、重機關輕基層的結果。實施精細化管理,就是要用具體、一流的工作績效來檢驗消防工作和部隊建設成效,就要求各級領導思想要特別敏銳,作風要特別務實,落實要特別到位,真正做到情況到一線發現,問題到一線解決,政績到一線體現,形象到一線樹立。

2 消防部隊精細化管理的基本內涵

推進部隊精細化管理,要從建章立制入手,從管理目標、管理標準和管理過程三個環節入手,用規范化促進精細化。

2.1 正確理解管理本質

部隊正規化管理是為了人、依靠人的工作,實施精細化管理,必須體現和落實“以人為本”這個核心。要把官兵的成長進步作為正規化管理的根本,克服消極的管控思想。要掌握和尊重官兵的基本權益需求,不僅從物質層面,更要從精神層面多關愛、多幫扶,加強經常性思想政治工作、管理教育工作和心理輔導工作。要著力培養和提高基層骨干的精細化管理能力,強化責任心,增強能力素質,傳授方式方法。針對當前地方院校畢業生在基層部隊比例大、管理教育能力相對不適應的問題,要加大崗前培訓力度,注重培訓效果,著力提升一線帶兵人的精細化管理能力。

2.2 科學定位管理目標

消防部隊精細化管理工作首先要明確定位,找準目標。要始終圍繞“兩個穩定”的要求,把各項管理工作置于火災形勢和隊伍管理“兩個穩定”的要求下去謀劃、安排和落實。在監督日益透明、任務日益繁重的情況下,要堅持高標準、嚴要求,防止工作標準一般化,把戰斗力作為管理目標的核心,只要有利于戰斗力提升的事,都要大膽嘗試、敢于堅持、嚴格落實。要著力實行量化管理,對個人、專項任務等,根據管理目標的基本要素,實施量化考評實現管理目標模塊化、管理內容系統化、管理標準數量化、管理程序具體化、管理評估規范化,把無形的管理變成“看得見、摸得著”的有形管理。

2.3 規范統一管理標準

建立統一的標準規范體系,是實現精細化管理的基礎。要處理好部隊條令條例、地方黨委政府及公安機關管理規定的關系,對管理規定有沖突的,要根據管理對象、管理行為的基本情況,科學界定,合理取舍。在部隊安全穩定方面,要根據消防部隊管理和執勤訓練任務的特點,針對執勤、訓練、行車三個關鍵環節,進一步清理、規范各項管理職責、制度、秩序,完善配套的管理標準體系和嚴格規范的管理監督體系,著力解決職責不清、標準不明、監督不力的問題;在維護社會和諧穩定方面,要以“警民親”活動為契機,深化執法、執勤兩個規范化建設,完善制度設計,努力維護社會公平正義。

2.4 精確控制管理過程

結果需要過程作保證,完美的過程要靠科學的制度和程序來規范。必須把改進機制流程作為精細化的重要一環,防止官兵做錯誤的事,指導官兵做正確的事和正確地做事。要從日常業務工作入手,進一步完善內部管理教育、監督檢查、教育培訓等內控機制,改進工作流程,促進規范合理,實現復雜工作簡單化、簡單工作流程化、工作效果最優化的目標。要貫徹注重實效、持續改進的原則,適應新形勢新任務新變化,不斷總結評估管理程序標準、制度機制的有效性,及時修正完善程序、標準和規則,逐步建立起目標具體化、行為規范化、工程程序化、責任明晰化的管理模式。當前,全省公安消防部隊正在開展“五型機關”創建活動,一個重要的著力點就是完善內控機制,促進機關的規范化運行。

3 用好精細化管理的方法推進消防部隊的建設

公安消防部隊推進精細化管理將是一個逐步探索完善的過程。要實現管理的精細、精準化,必須遵循管理工作的客觀規律,科學推進。

3.1 嚴格層級管理

工作秩序規范化才能保證部隊建設正規化。近年來,隨著信息化建設的推進,信息高度發達,信息傳遞快捷高效,部隊決策機制、貫徹機制和執行機制都較以前發生了很大的變化,一個顯著的表現就是層級管理被打亂。最高的決策部署,可以直接通過現代信息手段直接傳達到基層一線中隊,造成很多復雜部署、多頭部署和政出多門或朝令夕改。如果基層長期“疲于應付”,精細化管理是不可能推動和實現的。公安消防部隊要實現精細化管理的目標,必須堅決克服和糾正這類問題,嚴格按職責、層級、程序開展工作,形成一級抓一級、一級帶一級、一級對一級負責的有序局面。

3.2 激發基層官兵的積極性

精細化管理,不是把人管死,而是要把人管活?;鶎邮枪蚕啦筷牭幕A細胞,是維護“兩個穩定”的關鍵元素,能不能實現和保證精細化,最終要落實到基層消防部隊的生機、活力上。要通過明確、細化的獎懲機制,明確相應的獎懲措施,形成精細、鮮明的工作導向,使廣大官兵自覺按相關標準和要求養成精細化工作、學習、生活的良好習慣。在涉及官兵成長進步的重大事項上,要公道正派、取信于基層官兵,要注重民主管理的作用,強化官兵參與管理的意識,讓廣大官兵參與管理決策、參與管理監督,做到問題及時發現,矛盾及時化解、隱患及時整改的良好局面。

3.3 加強信息技術的應用

精細化管理是信息化的產物,信息化的最大好處就是縮小時空距離,節省人力物力。以公安消防部隊“三遠”工程建設為例,遠程監控系統的建成,總隊可以隨時對各基層中隊實施監控,是上級對下級督察機制的一大革新。近年來,公安消防信息化建設取得了長足進步,但將其有效運用在部隊管理方面還有很大差距。在管理手段上,我們還習慣于用傳統的管理辦法,而不習慣于用現代信息通訊手段。為此,要進一步加大應用功能的開發,改善硬軟件條件,整合社會資源,加大使用推廣,將現代信息科技手段更多更好地應用于部隊正規化建設工作。

3.4 完善責任體系

管理不到位、不精細的問題,很大程度上是責任不明確、不到位的問題。要嚴格按照“一崗雙責”的要求,細化每個崗位的職責、清楚自己承擔的任務,切實掌握“應該干什么、到底怎么干、誰是負責人、責任如何究”等問題,著力構建上下關聯、環環相扣、緊密相連的責任網。要堅持權責一致的原則,科學配置部隊正規化管理中的責任、權利和義務,完善責任與權利相一致的責任倒查機制。要根據消防部隊勤務以營區外為主,部隊規模小分布散的特點,從時間、空間上延伸部隊管理教育工作的責任鏈條,既要將責任落實到人頭,也要充分利用現代科學技術手段,切實將營區內外、工作生活納入全域、全程控制。

當前實施精細化管理,要充分認識和理解部隊“精細化”管理內涵,努力形成與貫徹落實條令條例相結合、正規化建設相結合、消防部隊中心工作相結合、與人性化管理相結合,突出中心工作在精細化管理中的主導地位,牢固樹立“以人為本”的思想,調動官兵的工作熱情與積極性,最終確保部隊建設發展不偏離正確的方向和軌道,更好的充分發揮公安消防部隊的職能作用。

參考書目:

[1]孫念懷.精細化管理Ⅲ:操作方法與策略[M].新華出版社,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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