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中文期刊網精心挑選了年味調查報告范文供你參考和學習,希望我們的參考范文能激發你的文章創作靈感,歡迎閱讀。
年味調查報告范文1
青少年互聯網普及率持續攀升,向低齡群體滲透加大
手機成為青少年最重要的上網終端,使用比例高于整體網民
青少年網民對互聯網的使用深度不斷加深
除電子商務類應用,青少年網民在各類互聯網應用上的使用率均高于總體網民。其中,網絡娛樂類應用是青少年群體最重要的互聯網應用,網絡音樂和網絡游戲在青少年各個群體中的占比均高于全國水平。雖然商務交易類應用在青少年群體中的使用率低于總體網民,但大學生網民對商務交易類應用使用率顯著高于全國平均水平,是商務交易類應用的活躍群體。
調查顯示,原有的導航網站功能單一不能滿足當前青少年的使用需求;除了國內的網站和軟件,更多的青少年希望能瀏覽到國外網站、使用國外的軟件,所以全球導航網站一路撈深得青少年喜愛。
年味調查報告范文2
1、您經常出來購物嗎?
2、您出來購物的原因是什么?
3、您購物完時會發現買了一些不需要的東西嗎?
4、您一次購物花費多長時間?
5、您會因為商場搞活動而特地出來購物嗎?
6、您會貨比三家嗎?
經調查發現,在被調查者中男性有一半的人數不經常出來購物,而經常出來購物的人中也大多是陪其他人出來,他們出來購物的原因一般是家中缺少了這部分物品,他們只買自己需要的,買好就離開,大部分男性一次購物的時間在3小時之內,而他們對商場活動并不是很關注,,他們除了買大件商品是會貨比三家,其余的則很少。而女性消費者與男性消費者有很大不同,她們經常出來購物,購物的原因各種各樣,有的是因為商場打折促銷,有的因為家中缺少了這部分物品,還有的只是出來逛逛,看到想要的或便宜的就想買,有些女性會買一些自己不需要的物品,一次購物時間也在3小時以上,并且有些女性會因為商場的大力促銷而出來購物,她們購買商品是會與同樣商品在其它地方的價格進行對比。
根據上述調查結果表明,男性消費者的消費行為有以下幾個特點:
1、購買行為有明確的目的性和理智型
與女性相比,男性常常是在感覺到缺什么的時候再去購買商品,所以他們購買的目的性很強。另外男性比女性更善于控制自己的情緒,更具有理智性,不會因為商場打折促銷而大量購物。
2、購買動機形成的迅速性和被動型
男性消費者在認識到了某種需求之后,會很快的轉化為購買動機,并進行購買行為。同時男性消費者的購買動機也很被動,其形成的原因往往是因為外界影響造成的,如家里物品缺乏,或者是朋友的委托。
3、購買過程的獨立性和缺乏耐心
在對熟悉的商品,男性消費者在購買時很少貨比三家,在購買過程中不愿意討價還價,對商品挑選不仔細。這體現了男性消費者在購買過程中的獨立性和缺乏耐心。
而女性消費者的消費行為有以下幾個特點:
1、購買行為的主動性與購買目標的模糊性
與男性消費者購買動機的被動性相比,女性消費者的購買行為具有較大的主動性。一般來說,女性比較喜歡“逛”,女性大多的消費行為是在逛商場的時候產生的,即使事先并不打算購物,但在逛的時候看到合適的商品或者是打折商品,就會順便買一些回來,她們常常為自己的“豐收”而產生一定的成就感,相對于男性對購買目標的目的性,女性就顯得比較模糊。
2、購買行為受環境因素的影響較大
由于女性有較強的自我意識和敏感性,她們在選購商品時就很容易受到外界環境的影響。比如:商場環境、購買氛圍以及營業員的推銷等。在這些環境因素的影響之下,女性消費者容易出現從眾行為。從這方面講,女性比男性更容易出現沖動購買。
3、注重商品的具體利益
年味調查報告范文3
關于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問卷調查報告
一、調查目的、內容和范圍:
為了創建文明衛生城市,提高廣大市民的文明素養,深入了解未成年人的思想道德狀況,探索新形勢下加強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的新思路,我校對全體學生調查,調查主要采取問卷調查的方式進行。調查對象包括全校
名學生,進行當場問卷調查。共收到有效答卷份,內容涉及
“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
,“
是否到本地愛國主義基地和公益性設施參觀學習”,“是否到青少年校外活動場所參觀學習”等方面?,F將調研情況報告如下:
二、調查結果,
調查結果表明,學生對創文知識熟記成誦,高年級學生到本地的青少年校外活動場所參觀學習過,學校帶領學生去過愛國主義教育基地和公益性設施參觀學習過等等。
三、調查中存在的問題
在調查中發現,低年級學生中有小部分學生對創文知識記憶不牢固,需要加強,低年級學生因為年齡少,考慮到學生的安全問題,沒有帶領他們參加青少年校外活動,
四、改進方向
1、繼續加強學生對創文知識的理解和記憶,對學生進行各類傳統文化的教育。
年味調查報告范文4
【關鍵詞】社會調查;證據性;鑒定意見
近年來,我國未成年人刑事審判已將社會調查報告制度納入其中。但在司法實踐中還存在調查主體多樣、關聯性較弱、內容專業性不強、相關訴訟程序不規范等問題。為此,應在肯認該制度價值的前提下,明確社會調查報告的證據屬性,提升其證明力,以訴訟證據程序規范運作。
一、社會調查報告存在的問題
《刑事訴訟法》第268條規定倡導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審前調查工作制度。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也對該項工作進行了類似的相應規定。[1]不過,當前的該制度規定較為粗糙,缺乏可操作性。
(一)調查主體問題
根據相關規定,公、檢、法都可以成為社會調查主體,但控、辯、審任何一方都難以保證相關事實及分析評價的全面性和客觀性??胤街缚胤缸锏穆毮芎芸赡苡绊懻{查報告內容的客觀中立性。尤其對自訴案件而言,問題更為明顯。法院過多介入調查既做“裁判員”又做“運動員”,被置于利益博弈的一極。辯護方能控制的社會資源相對有限,能否順利地開展社會調查存在一定障礙。
(二)報告內容問題
以重慶市沙坪壩區人民法院制作的社會調查報告為例[2],調查報告分為涉案人基本情況、家庭情況、平時表現、涉罪后表現以及管教條件及措施五大部分。內容包含了對未成年被告人有利和不利的內容,不同內容對犯罪事實認定、量刑判斷具有不同影響。報告內容主要由未成年被告人的近親屬、社區組織人員等提供,缺乏人身危險性因素的專業性評價,不符合量刑的規范化目標。
(三)訴訟程序問題
現行相關規定僅為缺少可操作性的倡導性規定,對調查報告的采信、質證等核心制度處于真空狀態。更重要的是,相關規定未將調查報告列為法定證據,容易令其成為法官恣意的工具。
二、社會調查報告的證據性分析
案件審理時,一般僅將調查報告作為參考依據。而事實上,其作用有所超越,這不僅存在于量刑階段,甚至在定罪階段。有鑒于此,筆者認為益將其作為證據之一種在審判程序中予以規范。
(一)證據關聯性分析
一個具有關聯性的證據材料,應具備實質性和邏輯上的證明力。[3]判斷證據是否具有關聯性,需要三個連續的推論:一是從證據性事實(證據提出者主張的證據事實)得出推斷性事實(依據證據事實進行推斷得出的事實)。二是提煉出要素性事實。三是符合法定要件事實。[4]未成年人刑事審判價值定位在于堅持教育為主、懲罰為輔的原則,對未成年犯實現教育、感化、挽救。確有必要對其家庭環境、平時表現等情況(證據性事實)進行全面調查,據此得出關于犯罪原因、人身危害性以及社會危害性的意見(推斷性事實),進而提煉出符合法律規定的要素性事實,為從輕或減輕處罰提供依據。由此可見,調查報告與案件具有關聯性。
(二)社會調查報告的科學專業性分析
對報告的認定可分為三個層次。首先,將對未成年人生活環境、社會活動等各方面事實的考察,作為判斷未成年人人身危害性等因素的第一層次。然后,專業人士運用心理學知識或其他類似的方法,對未成年人心理進行診斷,做出未成年人人身、社會危害性的專業性評價。最后,由法官從報告中提煉出符合法律規定要件事實的相關要素。
而司法中往往將上述有機統一的完整體系予以割裂,一種傾向于用社會學的方法進行調查;一種傾向于運用醫學、心理學等知識,弄清楚未成年被告人犯罪行為與生理精神狀況之間的因果關系。[5]實踐中,往往將前者用于對過往經歷的調查,而將后者用于對未來行為的影響。社會調查與心理干預兩種制度被人為區分,不符合事物發展的客觀規律,不利于對調查報告法律屬性的定位。融入心理干預能提高調查報告的專業性,可將調查報告歸為“鑒定意見”這一證據類型。
三、社會調查報告在審判中的程序完善
由于調查報告內容大多涉及個人品格,容易對他人產生暈輪效應,影響裁判公正。所以規范調查主體和質證程序既能降低司法成本,又能防止不公。
(一)規范報告制作和評判兩個方面。制作方面,公、檢、法應限于報告制作發起人的身份,由社會團體組織或社區基層組織具體負責形成報告中的事實主體部分。評判方面,不宜由審判機關直接進行法律評價。應整合心理干預制度[6],引入專家評價,增強調查報告的證明力。
(二)消除影響公正裁判的“暈輪效應”。一是區別對待報告內容。因報告內容涉及個人品格、性格特征等不具有直接證明力的事實,采納該類證據易產生偏見,特別是針對被告人的不利證據。因此可通過以下方法修正:(1)用以證明犯罪的不利證據,如僅以被告人的個人品格、性格特征等不具有直接證明力的事實為內容,則不得采信。(2)差別對待有利和不利證據的證明標準。如良好的品格證據,證明標準只要達到“優勢證據”即可,而不利的品格證據,則應達到“排除合理懷疑”的程度。[7](3)限制調查報告中對未成年被告人不利證據的提出時間。將其嚴格限制在量刑階段提出。相反,放寬反映未成年被告人品格良好內容的提出時間,在定罪、量刑兩個階段均可提出。
(三)完善庭審質證和證據采信程序。量刑階段,可由得出報告結論的專業人員宣讀社會調查報告,雙方對報告進行質證。證據采信上,若其證明會導致不公正偏見、混淆爭議時,則法官應不采信該證據。
四、結語
未成年審判中引入社會調查報告制度,實質上是在量刑時考慮罪犯的品格,幫助法官準確認識罪犯的人身危險性,從而對罪犯科以合適的刑罰。司法實踐中已有運用之實,但規范籠統難以確保該制度的功能發揮。當務之急在于盡快明確調查報告的證據性,通過規范證據程序來將該項制度導入正途。
參考文獻:
[1]參加《人民檢察院辦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規定》第16條、《公安機關辦理未成年人違法犯罪案件的規定》第10條.
[2]重慶市沙坪壩區人民法院率先在未成年刑事審判中探索社會調查制度的運用,在全國范圍內具有較大影響,受到社會各界的廣泛關注.
[3]【美】喬恩?R?華爾茲著:《刑事證據大全》(第二版),何家弘等譯,中國人民公安大學出版社,第19頁.
[4]【美】羅納德?艾倫等著:《證據法:文本、問題和案例》,張保生、王進喜、趙瀅等譯,高等教育出版社2006年版,第146-158頁.
[5]羅芳芳:《的證據學分析》,“證據科學與理論”國際研討會論文.
年味調查報告范文5
為了拓展自身的知識面,擴大與社會的接觸面,增加個人在社會競爭中的經驗,鍛煉和提高自己的能力,以便在以后畢業后能真正真正走入社會,并且能夠在生活和工作中很好地處理各方面的問題,我們懷著同樣的夢想參加了這次的社會活動,在活動中我們體會快樂,在活動中我們汲取更多的知識;在活動中我們深入民心!我們深入農村,了解民情。參加暑期“三下鄉”,我真的感到很榮幸。雖然是短短的十幾天,卻是截然不同的體會。
這次我們去的是秦安縣西川鎮王灣村,在這里開始了我這個假期的社會實踐。實踐,一方面,就是把我們在學校所學的理論知識,運用到客觀實際中去,使自己所學的理論知識有用武之地,只學不實踐,那么所學的就等于零。另一方面,實踐可為以后找工作打基礎。通過這段時間的實習,學到一些在學校里學不到的東西。因為環境的不同,接觸的人與事不同,從中所學的東西自然就不一樣了。要學會從實踐中學習,從學習中實踐。
調查報告2.實踐內容
三下鄉已經結束已經一個月,回顧那段難忘的日子,我感慨良多,留給我們的不僅是感動,還有成長。對比以前,感覺自己成長了不少,變得更加成熟、勇敢、自信。生活對我如此慷慨,讓我在付出一點點的時候卻讓我收獲了很多,學會了很多為人處事的道理。而這些都是我人生不可缺少的財富。為了讓我們“三下鄉”這個品牌活動更出色,這次活動我們做了充分的準備,主要內容涉及以下六個方面:
2.1、“法制下鄉、法律宣傳”
我們結合自己所學的專業,發揮我們的特色,根據農村法律普及率低的情況做一些法律宣傳。我們可以通過彩頁宣傳,傳單宣傳,走訪宣傳等。
2.2、法律調研
利用我們所學的專業知識,結合國家制定的有關政策法律法規,深入實際的調查該地的農民對“保護自己合法權益”的認識。調研主要有三個大的課題:
(一)留守兒童合法權益的保護;
(二)農民工打工難;
(三)農民的維權途徑;
2.3、模擬審判
在農村可能審判案子可能大多適用“簡易程序”,即我們現在所說的“炕頭審案”,所準備的“模擬審判”項目可以讓村民了解真正的審判程序,認識法律的威嚴性。為此我們準備了兩個案子,一個民事案子,一個刑事案子。
2.4、支教
在支教方面,我們結合自身的特長,給初中孩子們進行授課,內容有,首先,我們講述我們的大學生活,讓他們更好的了解大學校園,促進他們的求知欲。其次,我們將自己成功和學習的的經驗傳授給他們,幫助他們提高學習效率。
2.5、文藝演出
將我們將為為村民準備兩臺臺晚會節目有印度舞、話劇、獨唱等,以進一步滿足廣大農民群眾對文化的需求。
2.6、支農
在業余時間,我們將深入基層,幫助農民干農活,真正的走進農民,了解他們的心聲,了解他們的生活狀況,同時也是實踐與知識的一個結合過程,是我們的“第二課堂”。
2.7、支持環保,低碳宣傳
當今社會環境問題越來越嚴重,環保意識也逐漸在人們頭腦中淡化,加之我們實際行動的破壞,整個地球的環境問題不能忽視,熱愛我們的地球,熱愛我們的家,就讓我們獻出自己微笑的一點點力量,所以我們設計了這次活動。
2.8、電影法律宣傳
通過農村題材維權電影的放映,提高農民的法律意識,增強農民的法制觀念是農村社會可持續發展的精神因素,更是農村法制建設的艱巨任務,農民的法律意識將直接影響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進程。
支教、法律宣傳、低碳宣傳、趣味心理游戲、文娛匯演?、模擬審判……這過程的點點滴滴,我仍然歷歷在目,卻無法用筆一一記錄。每次,當我想起大伙在例會上激烈討論的情景,我滿腔熱情;當我想起在每次活動中大伙忙碌的身影時,我滿懷感動;當我想起學生淳樸的笑容時,我滿盈開心……成長看似是一瞬間的事情,但我知道,我是在經歷中體會成長。這種成長,何其珍貴!
調查報告3.實踐感想
從活動進入最后的籌備開始,我就深深感受到了大家團結的力量。我們齊心合力的備課,我們認真的排練,我們激勵的討論。這一切都是“我們”,而不是“我”,團隊凝聚力、團隊合作精神就應該是這樣的。十八名隊員在陌生的地方,面對陌生的人群,總有眾多挑戰和艱難,但是,當十八個人的智慧融合在一起,任何問題都可以迎刃而解。團結互助,挑戰艱難,這是本次活動的主旋律。
在實踐的這段時間內,我們穿街走戶接觸各種各樣的人和事,這些都是在學校里無法感受到的,在學校里也許有老師分配說今天做些什么,明天做些什么,但在這里,不會有人會告訴你這些,你必須要知道做什么,要自己地去做,而且要盡自已的努力做到最好。
在學校,只有學習的氛圍,畢竟學校是學習的場所,每一個學生都在為取得更高的成績而努力。無論是學習還是工作,都存在著競爭,在競爭中就要不斷學習別人先進的地方,也要不斷學習別人怎樣做人,以提高自已的能力!記得老師曾經說過大學是一個小社會,但我總覺得校園里總少不了那份純真,那份真誠,盡管是大學高校,學生還終歸保持著學生的身份。接觸那些剛剛畢業的學長學姐,他們總是隊我說要好好珍惜在學校的時間。在這次實踐中,我感受很深的一點是,在學校,理論的學習很多,而且是多方面的,幾乎是面面俱到;而在實際工作中,可能會遇到書本上沒學到的,又可能是書本上的知識一點都用不上的情況。
回想這次社會實踐活動,我學到了很多,從我接觸的每個人身上學到了很多社會經驗,自己的能力也得到了提高,而這些在學校里是學不到的。在社會上要善于與別人溝通是需要長期的練習。以前沒有工作的機會,使我與別人對話時不會應變,會使談話時有冷場,這是很尷尬的。人在社會中都會融入社會這個團體中,人與人之間合力去做事,使其做事的過程中更加融洽,事半功倍。別人給你的意見,你要聽取、耐心、虛心地接受。在工作上還要有自信。自信不是麻木的自夸,而是對自己的能力做出肯定。社會經驗缺乏,學歷不足等種種原因會使自己缺乏自信。其實有誰一生下來句什么都會的,只要有自信,就能克服心理障礙,那一切就變得容易解決了。知識的積累也是非常重要的。知識猶如人的血液。人缺少了血液,身體就會衰弱,人缺少了知識,頭腦就要枯竭。這次接觸的釀造業,對我來說很陌生,要想把工作做好,就必須了解這方面的知識,對其各方面都有深入的了解,才能更好地應用于工作中。
近現代史社會實踐調查報告
大學生2018寒假社會實踐調查報告
2016年毛概社會實踐調查報告范文3000字
大學寒假社會實踐調查報告
2016年大學生毛概社會實踐調查報告
2016年7月毛概社會實踐調查報告
2016年空巢老人社會實踐調查報告
2016年大學生社會實踐調查報告
社會實踐電腦市場調查問卷
大學生關愛留守兒服務社會實踐調查報告
暑期農村社會實踐調查報告
關于社會實踐調查報告范文
關心老年人社會實踐調查報告
年味調查報告范文6
摘要:未成年人社會調查主體是未成年人社會調查方面的重要部分,主體的能力大小與資格適格在調查過程中影響著調查報告的質量問題。本文將從調查主體的具體規定、權限范圍、調查啟動權等問題進行相關探討,并提出相關的建議來完善調查主體規定的不足。
關鍵詞:未成年人;社會調查;調查主體;問題建議
一、未成年人社會調查制度主體的認識
(一)未成年人社會調查制度主體的法律規定
2013年新《刑事訴訟法》第168條規定中首次將未成年人社會調查制度的合法地位正式確立并明確規定了社會調查的主體范圍。明確規定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辦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根據情況可以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成長經歷、犯罪原因、監護教育等情況進行調查。相關司法解釋中又進一步具體規定了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和人民法院關于未成年人社會調查制度方面的權利。因此可知,我國當前關于未成年人社會調查主體主要包括公安機關、檢察機關、人民法院。但是過多的社會調查主體,使得調查操作中出現了各種問題,因此,有必要分析和完善未成年人社會調查主體問題。
二、未成年人社會調查制度主體規定中存在的問題
(一)啟動調查主體未具體規定
刑事訴訟法中雖然明確規定了公檢法三機關可以作為未成年人社會調查的主體,但是,社會調查工作既包括調查權的啟動與調查權的具體實施,二者之間都需要有主體來開展此項工作,那么公檢法三機關是作為調查權的統一的主體,還是啟動主體與調查主體相分離,法律并未作出明確的界定,如果公檢法既可以是調查權的啟動主體也可以是具體調查主體,也就是啟動主體與調查主體為同一主體時,調查權與啟動權完全有公檢法來進行,不利于社會調查工作的有效開展。
(二)調查主體權限范圍規定不明確
1、公安機關。在偵查過程中,公安機關可以對可能影響未成年人犯罪的相關原因進行調查。公安機關在偵查過程中對導致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可能實施犯罪行為的各方面因素進行的一個較全面的調查,在一定情況下能夠很大程度的影響公安機關的相關決定。比如,調查材料的影響程度高時,公安機關在做出立案以及批捕申請等方面的決定時,會充分考慮調查材料的內容。但是由于擁有偵查權的公安機關是最先接觸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在偵查過程中往往受到有罪思維的影響,在偵查之前就已經先入為主的認為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是有罪的,在這種思維模式的影響下,偵查機關在偵查過程中往往忽視對犯罪嫌疑人無罪證據的調查和收集,不利于犯罪嫌疑人無罪或最輕的定罪量刑。由公安機關在偵查階段對其進行社會調查,不僅加重了公安機關的工作量,也不能夠完全保證公安機關調查工作的質量。公安機關應注重案件本身的偵查,對未成年人的社會調查可由其他機構專門負責。
2、檢察機關。檢察機關的具體權限范圍在法律上的規定不全面,社會調查是適用于檢察機關的全部工作范圍內還是就某一程序范圍內。比如,在批準逮捕階段中對未成年犯罪人開展的社會調查,法律規定檢察機關必須在7天內做出批捕決定,這就意味著,檢察機關需要在這短短7天內,除了研究案情來決定是否批捕外,還得抽出時間來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來進行社會調查,如此倉促的調查過程,可想而知,調查結果往往不夠全面和正確,對未成年犯罪案件的與否,大大降低了其應有的參考價值。
3、法院。人民法院在審理未成年刑事案件過程中,對社會調查的重視以及社會調查報告材料的引用,對未成年犯罪人的判決結果有著一定的影響作用,但是法院是一個中立的審判機關,在法庭上聽取控辯雙方的辯論后,依法作出相關判決的。法院成為未成年人社會調查主體,會不可避免的依據自身所進行的調查報告內容來進行定罪量刑,使得法官脫離了中立思想的存在,不利于審判中立原則的貫徹和實施,也不利于未成年犯罪案件的公正審判。同樣法院審理案件工作量大,所以對未成年人社會調查工作這方面就不能做到全面正確的調查,有損未成年人的正當利益。所以為了防止法院的權力濫用問題出現,法律上應明確規定法院的主體調查范圍,過于原則性的法律規定,并不能解決操作性強的社會調查工作,制作未成年人社會調查報告必須具有明確的調查主體才能夠保證調查報告的正確性與公正性。不然可能影響社會調查報告的中立性,侵犯未成年人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合法權益。比如法律規定人民法院有社會調查權,但是法院同時還是審判機關,法院在審理案件時,受先入為主觀念的影響,認為未成年人已實施犯罪或構成犯罪,因此法院在對未成年人進行社會調查報告時,可能導致調查資料的不全面,需要規定由辦案機關或者辦案人員之外的主體來實施社會調查。當前立法對這方面規定較為模糊,不利于辦案機關進行規范有序的調查工作開展。
三、未成年人社會調查制度主體的完善與建議
(一)具體規定啟動程序的調查主體問題
盡管刑訴法中確立了公檢法對于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社會調查權,但是法律規定內容還不完善,尤其是對調查主體的規定方面缺乏具體的規定內容。對于該權利何時啟動也就是何時行使,以及啟動權與調查權的主體是否都有同一主體來進行都未作出明確規定。法律法規應明確規定啟動未成年社會調查權的程序問題,比如啟動調查的時間規定應具體確定下來,以便于調查主體之間避免不必要的調查沖突,影響辦案效率。所以需要明確公檢法各自的調查啟動時間,避免司法資源的浪費,保證調查報告的正確性與嚴謹性。
(二)確定調查主體的調查權限
調查主體的調查權限方面主要是針對調查工作的調查內容來講的,法律應具體規定未成年人社會調查的調查內容,排除不必要的調查內容,確定調查主體的調查權限內容,促進調查效率的提高,節省司法資源。區分調查內容與辦案機關對有關事實依法查明的不同之處。其次,調查內容中也應避免與定罪有關的一些事實問題,只涉及到影響其犯罪的重要原因。調查報告作為量刑情節在調查工作中應與法律早已規定的法定量刑情節和酌定量刑情節區分開來,防止調查資料的反復收集,節約司法資源,也不利于調查與搜集真正有利于未成年人的資料。因而,對于未成年社會調查報告方面,應主要針對導致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身危險性的發生,引發其犯罪產生的原因,并且在現有的訴訟程序中又不會關注的這些因素中來進行有關調查。
1、公安機關。進一步的確定公安機關在對未成年人進行社會調查時的調查權限與調查范圍,具體規定出公安機關應該在哪一階段或者可以在哪一階段針對未成年人的犯罪案件進行社會調查。比如,在立案階段作出相應規定,公安機關在立案之前是否就應對未成年進行立案調查,或是在立案之后的哪一階段或是任何階段都應考慮對其進行社會調查。
2、檢察院。檢察機關的調查權限同樣需要引起重視,尤其是檢察機關在批捕、審查階段,開展社會調查工作的必要與否,社會調查報告內容的合法與否,對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有著重要的影響作用,因此,對這兩個階段,法律應作出一個更為完善的補充,明確檢察機關的調查權限范圍和具體的調查內容,進一步的保證監察機關的調查主體地位,確保檢察機關調查工作的順利開展。
3、法院。法官在審判過程中,對于是否采納社會調查報告的情形,應明確體現在判決書上,并且應使其法定化,并且是法官必須履行的而非是可以履行的義務。使未成年人社會調查報告切實成為對未成年犯罪人定罪量刑的一個重要依據。(作者單位:河北經貿大學法學院)
參考文獻:
[1]李蘭英、程瑩:“新刑訴法關于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社會調查規定之評析”,載《青少年犯罪問題》,2012年第6期。
[2]陳立毅:“我國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社會調查制度研究”,載《中國刑事法雜志》2012年第6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