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房改造申請書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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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房改造申請書范文1

在社會不斷進步的今天,申請書在現實生活中使用廣泛,我們可以將自己的愿望和請求寫進申請書里。寫申請書時理由總是不夠充分?為了方便大家,共同閱讀吧!下面給大家分享關于城鎮單位舊房改造申請書,歡迎閱讀!

城鎮單位舊房改造申請書1尊敬的上級領導:

本人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是_________村_______屯,第______生產隊村民,現有家庭人口______人,家庭內部現有住房(含家庭所有成員所擁有的商品房或者是自建住房)______處約_________平方米,現因位于貴港市中心城區________的住房存在__________的問題,且該住房為本戶唯一的住房,現申請將該住房進行拆除重建,以解決住宿實際問題。本人保證以上所述均為事實,如有隱瞞按雙違建筑處置,請有關部門對本人情況進行核查、審批。

申請人(簽字按手印):

申請時間:

城鎮單位舊房改造申請書2__村民委員會:

我是縣__鎮__村__組村民___,我家住房為原生產隊倉庫近40平方米木質結構瓦房,乞今已有60余年歷史。目前全家5口人全部擠著居住在近40平方米木房。由于建造時期資金短缺,房屋質量欠佳,年長月久房屋損壞更加嚴重,現在房子即將倒塌,木質墻體本身經歷風雨,也已百孔千瘡,岌岌可危不敢住人,以至三個20余歲孩子們打工回來只好寄宿舍在鄰居家中。

由于經濟困難,暫時無法重新建房。現欣聞政府有關惠民政策,及保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懇請村委及鎮政府及時核查危房險情,幫助向上級申請給予危房改造救助資金為盼。

特此申請!

申請人:___

20__年_月__日

城鎮單位舊房改造申請書3__鎮人民政府:

我系__鎮__村__組村民,全家(幾)人,現有泥磚房_間,約__平方米,其中一間廚房,一間房間。自建房至今,已有_年,加上年久失修及連續幾年遭遇風雨災害。自(年份)年起,房屋出現了許多裂縫,房頂上瓦片經常出現漏水現象。

目前房屋已經搖搖欲墜,險象環生,危及全家生命安全。我全家_人屬低保戶,由于經濟困難,暫時無法重新建房;現欣聞政府有關惠民政策,及保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懇請村委及鎮政府及時核查危房險情,幫助向上級申請給予危房改造救助資金為盼。特此申請。

此致

敬禮

申請人:___

20__年_月__日

城鎮單位舊房改造申請書4尊敬的領導:

我家位于水江至魚泉路段旁,于__年修建平房三間〔石頭墻〕,面積約140平米〔包括豬圈〕。因家庭困難,房屋年久失修,部分墻體開始下陷和裂縫,屋頂漏水,居住危險。另一方面由于人口增加至七口,我家的平房已經完全住不下。故于20x_x_10月向水江規劃部門提交了舊房改建的.申請,希望將危房部分重新修繕和在平房的基礎升建一層。但遲遲得不到主管部門的許可和批準。

多次找到規劃部門的工作人員和領導,得到的答復是還要領導同意,或者領導不在,說他們不是領導,現申請已拖了一個多月了,真不知什么時候才能得到辦理。而另一方面我家的周圍在不斷地拆建樓房,問說是領導同意了。經過了解說他們才符合規劃政策。

所以我和家人都非常無助和困惑?

一,這樣的申請到底需要多少個工作日,我們合理的申請為什么拖著不予辦理?

二,如果說幾個人合伙建房才叫符合政策,我們老百姓的實際困難就不應該解決嗎?

三,是不是有錢有關系的人才能建房,而像我們這樣貧困的百姓就不予解決住房問題?難道說我們的領導只講政績,就不管老百姓的疾苦嗎?

故真誠的懇請上級領導,百忙之中關心一下像我們這樣的貧困的弱勢群體和老百姓,幫助解決一下民生問題!

此致

敬禮!

城鎮單位舊房改造申請書5鎮人民政府:

我是__村__組村民,全家_口人,全部擠著居住在近__平方米的一座木房,該房屋建于八十年代,幾經修繕仍能維持居祝但____年__月的一場暴雨,使我房屋背坡塌方,泥石均擠壓到我的房屋,暫時出外居住,且背坡上仍有裂隙,隨時都有再次塌方的危險。

今年雨季,背坡再次出現塌方,泥石再次擠壓我的房屋,危危在及,存在嚴重的安全隱患,已不敢居?,F向人民政府申請,希望將我戶納入危房改造項目,以得到政府的支持,我戶好將房屋遷建到安全地帶。目前,我戶已經自備了部分建房材料,并平整了新的地基,望上級給予盡快批準為謝!

特此申請!

危房改造申請書范文2

公證復查申請書一:公證復查申請書

申請人:陳志忠,男,漢族,20XX年11月9日生,芒市華僑農場一分場退休工人,住芒市勐煥街道辦事處城西社區居委會第二組。

申請人:李美英,女,漢族,20XX年6月4日生,芒市華僑農場一分場退休工人,住芒市勐煥街道辦事處城西社區居委會第二組。

申請人:陳衛東,男,漢族,20XX年7月10日生,個體戶,住芒市勐煥街道辦事處城西社區居委會第二組。

申請事項:請求撤銷(20XX)云德民宇證字第1461號公證書

事實與理由:20XX年初,芒市華僑農場進行職工住房危房改造,農場退休職工陳志忠、李美英及其兒子陳衛東共同劃得宅基地一宗,該地位于芒市華僑農場城西二隊,面積為158.2 .陳志忠、李美英年事已高,且身患疾病,對危房改造相關政策不了解,兒子陳衛東又遠在廣東佛山工作,有關危房改造的土地、建房等手續都由女兒陳衛軍出面幫助辦理。20XX年12月18日,陳衛軍到其父母家陳志忠、李美英里家里說"辦理土地手續需要辦理公證,現在到公證處去辦理公證。"陳衛軍隨即用車子將兩位老人陳志忠、李美英拉到德宏州公證處,誘騙陳志忠、李美英辦理了《土地使用權了贈與合同書》并作了公證。其內容是陳志忠、李美英將位于芒市華僑農場城西二隊,面積為158.2 的土地使用權贈與陳衛軍所有,公證書字號為(20XX)云德民宇證字第1461號。該《土地使用權了贈與合同書》公證存在以下違法情形:

第一、陳志忠、李美英無權贈與,贈與合同無效,公證違法。

《合同法》第185條規定:"贈與合同書是贈與人將自己的財產無償給予受贈人,受贈人表示接受贈與的合同。"根據該規定,贈與合同書中贈與人贈與的財產必須是自己的財產。(20XX)云德民宇證字第1461號公證書的贈與合同的標的物是贈與人依《土地出讓合同》約定取得的位于芒市華僑農場城西二隊面積為158.2 的土地使用權?!段餀喾ā返?4條規定:"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依照法律規定應當登記的,自記載于不動產登記簿時發生效力。"根據法律規定,土地使用權必須登記才有法律效力。贈與人陳志忠、李美英贈與的土地使用權尚未進行登記,還沒有取得該土地的使用權,無權對該土地的使用權進行處分。該土地使用權贈與因違反法律強制性規定而無效?!豆C程序規則》第18條第1款規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申請辦理公證,應當提交下列材料:"該條第2款第(4)項規定:"申請公證的事項的證明材料,涉及財產關系的須提交有關財產權利證明。"作為土地使用權的法定證明材料有且只有《土地使用權證》。而(20XX)云德民宇證字第1461號公證書,當事人沒有向公證機構提交該土地使用權證?!豆C程序規則》第48條第1款規定:"公證事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證機構應當不予辦理公證:"該條第2款第(6)項規定:"當事人提供的證明材料不充分又無法補充,或者拒絕補充證明材料的。顯然,作為"贈與人"的陳志忠、李美英沒有提交、也無法提交其土地使用證。州公證處依法應當不予辦理公證。事實上辦理了,當然也違反法律的規定。

第二、土地使用權贈與合同和公證是陳衛軍采用欺騙手段騙取陳志忠、李美英和公證處辦理的,并非贈與人的真實意思表示。

陳衛軍得知農場職工住房危房改造和芒市農墾路東段改擴建相關政策后,于20XX年2月9日,借陳衛東回芒市家過春節之機,即召開家庭會,議題主要是:陳志忠、李美英將危房改造所得的158.2 宅基地、農墾路延長線120 老宅基地政府拆遷補償安排的新宅基地、搬遷補償費都歸給陳衛軍所有,危房改造地由陳志忠、李美英和陳衛軍共買,房子由雙方共同建蓋。土地和房子產權都歸陳衛軍所有,陳衛軍負責陳志忠、李美英的養老等。因父母、女兒和兒子三方對前述的土地及房子建蓋、產權歸屬、老人贍養等問題意見分歧很大,未達成協議。之后陳衛東即回廣東佛山,陳衛軍就將家庭會所談的事項寫成兩份《關于家庭財產協議》,拿到陳志忠家里,叫陳志忠、李美英在協議上簽字。李美英說:"家庭會沒有開成(功),現在陳衛東又不在家,協議寫的是什么,我沒有文化曉不得,你叫我們簽字我不簽。"陳衛軍就叫陳志忠代李美英簽了字。然后,陳衛軍又叫陳志忠、李美英在協議書上按手印,因家里沒有印泥,陳衛軍說:"手印我去按,你們認著。"李美英說:"你要按是你的事,我們是不認。"陳衛軍按了手印后,連同另一份協議寄到廣東佛山給陳衛東,電話告訴陳衛東說:"父母已經同意并在協議上簽了字,按了手印。"陳衛東看了后,認為協議內容既然是父母的意思,他尊重父母的意見,即在協議上簽了字,將協議寄回芒市給陳衛軍。在兩份《家庭財產協議》中,一份協議當事人甲方為陳志忠、李美英,乙方為陳衛東。另一份協議當事人甲方為陳衛軍,乙方為陳衛東。兩份協議內容不是當事人真實意思表示姑且不論,協議都涉及陳志忠、李美英,陳衛軍和陳衛東三方的權利義務,而兩份協議都只有兩方當事人簽字,協議無效。另外,根據合同相對性原理,陳衛軍和陳志忠、李美英之間沒有協議關系,協議的內容對陳衛軍和陳志忠、李美英都沒有約束力,陳衛軍依協議無需承擔"約定"的贍養責任,也不能得到所"約定"的財產。再說,贍養父母是兒女的法定義務,陳衛軍說:她負責父母養老,父母把所得的兩塊土地使用權給她,這不能作為條件。

陳衛軍在辦理土地相關手續時曾對陳志忠和李美英說:"土地手續我來幫你們辦、房子我來幫你們蓋,叫你們簽字就簽字,按手印就按手印,其他的事你們不要管。"20XX年12月18日,陳衛軍到陳志忠、李美英家里,對其父母親說:"辦理土地手續需要辦理公證,現在到公證處辦理手續。"隨即用車子將我們兩位老人拉到德宏州公證處,誘騙陳志忠、李美英辦理了《土地使用權了贈與合同書》并作了公證,公證書字號(20XX)云德民宇證字第1461號。陳衛軍拿著土地贈與合同書和公證書,假借陳志忠之名向芒市國土資源局申請土地登記,將該土地使用權登記在其名下,土地使用權證號為潞國用(20XX)第0000176號。

20XX年陳衛東回芒市家過春節,談到蓋房子的事,陳志忠、李美英才知道陳衛軍把自己危房改造和拆遷補償所得的兩宗土地和房產都登記在她名下了,陳衛東也才知道陳衛軍寄到廣東要他簽字的協議,協議的內容父母并沒有同意過,協議書上簽字、手印有假。陳志忠、李美英要求土地和房子的產權證一定要辦成他們的名字,陳衛軍不同意,由此引起矛盾和糾紛。

陳衛軍為達到占有申請人土地和房產的目的,在20XX年2月9日主動召開家庭會,其目的和動機不言自明,家庭會沒有達到其目的,之后又私自寫了兩份《關于家庭財產協議》,欺騙申請人陳志忠、李美英簽字,又將協議寄到廣東佛山騙取陳衛東簽字,直到最終把申請人的土地和房產變成她個人的財產。申請人從始至終都沒有將自己的土地使用權贈與陳衛軍的意思,(20XX)云德民宇證字第1461號公證書是陳衛軍以欺騙手段騙取申請人和公證處辦理的。

危房改造申請書范文3

一、總體要求

全縣農村危房改造工程驗收的總體要求是:完成上級部門下達的848戶危房改造任務,D級危房拆除、農戶搬遷入住、水電路基本到位。具體做法是:核查檔案資料,清點建房(維修房屋)數量,檢查五項內容。在年12月29日以前完成驗收工作,做好迎接省級驗收的準備工作。

二、驗收內容

按照總體要求,農村危房改造工程驗收分資料檢查、現場檢查兩個部分,具體內容有:

(一)資料檢查:

1、查驗并收取各鄉(鎮)危改辦機構成立的相關資料。

①各鄉(鎮)成立本鄉(鎮)危房改造工作領導小組情況,并專門進行發文,有公文材料;

②各鄉(鎮)有專門危改小組的成員名單,并配備了危改專職工作人員(在公文材料中有體現);

2、查驗危房改造農戶檔案資料:

①是否填寫《縣二OO九年度農村危房改造戶花名冊》。要求:有鄉鎮公章,填表人、負責人簽名;

②農村危房改造補助對象是否公示。公示內容要求:1、房主姓名、家庭人口、家庭收入情況、家庭住房情況、危房危險程度,鄉(鎮)主要領導電話和縣農村危房改造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監督電話,公示期為一周;2、公示相片清晰度要達到能看清監督電話并在8月20日前已張榜公示;

③是否完成農村危房改造“三年規劃”鑒定材料。要求:每戶的鑒定報告書、危房情況統計表、危房情況匯總表三份材料齊全;

④是否提交整體驗收申請書。要求:填寫數據真實,有據可查;

⑤所有危房改造補助對象的檔案是否做到一戶一檔。存檔資料是否齊全,要求:一式三份,資料規范、三張相片齊全、印章和簽字等情況俱全,證明材料與收入情況相符,時間相符,面積符合規定,無明顯錯誤;每戶現場驗收時,填寫《省農村危房改造建房(維修)戶驗收表》(見附件),要求:驗收人員現場簽字,鄉鎮出具驗收意見及加蓋公章;

⑥集中建房點是否辦妥用地手續。如手續正在辦理中,須提供相關文件材料復印件;

⑦所有危房改造補助對象的檔案信息是否錄入互聯網。要求:錄入完整,特別是三張相片要齊全,且無明顯錯誤,面積符合規定。

(二)實地核實、查看補助對象建房情況:

1、清點建房數量:

清點建房數量是這次驗收的主要工作。根據各鄉(鎮)提供的《農村危房改造戶花名冊》,逐戶清點建房(維修)房屋數量,核查建房竣工(房屋封頂,門窗安裝完成)和維修房屋竣工的總數與農村危房改造計劃數是否一致;核查有無以舊代新,以非農村危房改造建設(維修)的房屋抵農村危房改造建設(維修)房屋的情況。

2、核實維修對象:

隨機抽查10%的農村危房改造維修戶,對照花名冊、戶口或身份證,詢問住戶,核定是否屬于農村危房改造補助對象。

3、檢查五項內容

(1)現場驗收:

在清點房屋數量的同時,對每戶建房戶根據《縣農村危房改造工程竣工驗收標準》要求進行現場驗收,填寫《省農村危房改造建房(維修)戶驗收表》(見附件),并安裝“政府資助援建”標識牌。要求:驗收人員現場簽字,鄉鎮出具驗收意見及加蓋公章;標識牌應在補助對象住房的顯著位置進行懸掛,做到每戶必掛。

(2)規劃執行情況:

①新建房屋選扯科學,是否遵循村莊規劃要求;

②是否做到“四避開”,即:一避,就是避開山體滑坡、泥石流、土質松軟地段;二避開水道、風道;三避開高坡、高地、高臺上建房;四避開高壓電線,地震斷裂帶;

③集中建房點是否按規劃進行建設,是否辦理用地審批手續、土地確權資料;

④新建住房面積是否符合規定。

(3)基礎設施建設情況:

①水到家,解決建房戶生活飲水用水;

②電入戶,裝配規范,無亂搭亂接現象;

③道路平整,排水順暢;

④檢查附屬用房,即豬牛欄、禽舍與住房是否分離。

(4)工程質量情況。

現場入戶查驗:檢查農戶新建住房是否符合國家建設部門頒布的質量標準,是否存在基礎下沉、墻體裂縫、屋面漏水等質量情況。

(5)拆舊還基情況。

現場查驗舊房拆除情況:查驗D級危房是否全部拆除;異地建房戶的舊房宅基地是否交回;集中建房點是否辦妥用地手續(如手續正在辦理中,須提供相關文件材料復印件)。

三、驗收辦法

驗收按《縣農村危房改造工程驗收評分表》,對各鄉(鎮)農村危房改造工程進行打分。評價結果分為合格、不合格兩類。按百分制計,得分在90分(不含90分)以上的為合格,得分在90分以下的為不合格?!犊h農村危房改造工程驗收評分表》中檔案資料情況占30分;建房數量完成情況占20分;檢查其他五項完成情況(補助對象、規劃執行、水電路、建房質量、拆舊還基)占50分。

對驗收不合格的鄉鎮,要限期整改,并進行補驗;驗收合格的,原則上不進行補驗。

四、方法步驟

(一)驗收由縣農村危房改造工作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負責。原則上成員單位掛點哪個鄉(鎮),就負責哪個鄉(鎮)的驗收工作。具體任務安排見附件。各驗收檢查組組長由縣農村危房改造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的分管領導擔任。

(二)驗收組到達各鄉(鎮)后,先聽取各鄉(鎮)關于本鄉(鎮)農村危房改造任務完成情況的匯報,后查閱文件、檔案資料、有關表格等,并深入村、組逐戶清點建房(維修房屋)情況,對建房(維修)農房進行驗收。

(三)各組完成驗收工作后,由負責該鄉(鎮)驗收檢查的單位將有關材料(含匯報材料、檔案資料及相關資料、評分表等)匯總,報送縣農村危房改造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五、時間安排

全縣農村危房改造工程驗收安排在年12月24日開始至12月29日結束。具體安排為:

(一)各鄉(鎮)按照本實施方案的要求于12月23日以前完成驗收資料、檔案資料準備和自查自驗工作,并于12月23日以前將本鄉(鎮)的《二OO九年度農村危房改造戶花名冊》等材料報縣農村危房改造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二)年12月24日開始,各驗收組人員將分赴各鄉(鎮)進行農村危房改造工程的驗收。具體驗收時間由組長單位與受檢鄉(鎮)商定,但必須在12月29日以前結束驗收工作。

(三)各成員單位完成農村危房改造工程的驗收情況報告,于年12月30日前報送縣農村危房改造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六、工作要求

此次縣農村危房改造工程驗收,是對全縣農村危房改造工作的一個總檢驗,具有政策性強、任務重大等特點,各鄉(鎮)和各參加驗收的單位及人員,必須從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的高度,重視此項事關黨和政府形象、事關困難群眾切身利益的重大工作,受檢和驗收的單位務必相互配合、協調,本著對黨、對國家、對人民高度負責的態度,認真、細致、嚴格地做好驗收的各項工作。

(一)對受檢鄉(鎮)的要求

1、各鄉(鎮)要對照驗收的內容先進行自查和總結,并完整、真實地提供本鄉(鎮)的驗收檔案資料和工作總結;

2、為驗收工作組配備相應的能到達各農村危房改造現場的交通工具;

3、嚴格按照縣驗收方案要求及縣績效考核標準進行考評,數據要求準確無誤,不得弄虛作假,若出現數據失真,將按照誤差率翻倍的原則扣除該鄉(鎮)工作考核分,并在全縣通報批評;

4、對在驗收工作中弄虛作假、違法違紀的,將視情況追究有關領導和相關人員的責任。

(二)對驗收工作人員的要求

1、各成員單位和鄉(鎮)要選派政治素質好、業務能力強、有責任心的同志參加驗收工作;

2、要充分認識驗收工作的重要性,不怕艱苦,不厭其煩,實事求是地進行驗收檢查;

3、驗收實行驗收組組長和組員共同簽字負責制,對核點的建房(維修)數量、拆舊還基和其他驗收事實負責;

4、要廉潔自律,不得接受超標準接待和任何禮品,做到嚴格公正,嚴格按照縣驗收方案要求和縣績效考核標準進行考評。對因、馬虎了事或不實事求是而造成情況不實的,將視情況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并在全縣通報批評。

5、往返各鄉(鎮)的交通工具由各成員單位自行安排。

危房改造申請書范文4

(一)規劃引導,控制規模。掛鉤試點項目實行統一規劃、統一申報、統一實施。建新地塊總面積必須小于拆舊地塊總面積。項目應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建新地塊選址應避開地質災害等危險點,并與城鄉規劃、鄉村規劃、新農村建設規劃等相關規劃協調,確保項目區建設用地總量不增加,耕地面積不減少,質量不降低。

(二)集約利用,優化布局。堅持節約集約利用土地,提高土地利用率,優化城鄉用地結構和布局,促進土地資源可持續利用。

(三)群眾自愿,先建后拆。掛鉤項目要充分尊重群眾意愿,做到依法報批,先建后拆,維護農村集體和農民的合法權益。項目實施過程中,農民意愿發生變化的,按照復墾多少驗收多少的原則,相應核減城鎮建新區使用的掛鉤周轉指標,不搞大拆大建和強拆強建,切實做到項目實施前農民自愿、實施中農民同意、實施后農民滿意。

二、實施模式

按照“政府引導、群眾自愿、統一規劃、統一設計、統一建設、統一安置”原則,村、組充分征求群眾意愿,確定建新區地址,實行統規統建。由鄉人民政府和項目涉及村兩委負責組織完成新區住房建設和拆舊復墾工作。農戶根據家庭人員情況按《省<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辦法》第五十二條自行選擇戶型,并提交自愿參與掛鉤項目申請書、簽訂統規統建協議書。

由群眾推薦群眾代表組成村建房委員會,在充分尊重群眾意愿和保護群眾合法權益的情況下,采取委托方式,由有成功經驗的投資建設單位為群眾代建。農戶與委托代建單位簽訂房建合同,農戶繳納拆舊復墾保證金和按建房進度繳納一定比例的建房款至村建房委員會并委托鄉財政所代管(比例由代建單位、村建房委員會、農戶集體協商)。

房建價格由代建單位、村建房委員會共同協商,并明確代建單位和農戶的有關權利義務(形成書面材料交鄉人民政府政府)。項目所有手續完善后,鄉人民政府和村兩委組織代建單位按照批準的項目規劃和基本建設程序,完成房建和附屬設施建設工作。

三、用地政策

(一)拆舊復墾。申請參與掛鉤項目的農戶必須全部拆除舊宅一切建筑物并復墾。

(二)拆遷補償。凡農戶原有舊房在規定的時間范圍內,按要求拆除復墾后,政府將按照相關政策給予適當補助。對建新區被占地農戶涉及的房屋、土地、青苗及其附作物鄉人民政府按照現行國家征地政策進行補償補助。

(三)建房用地。在項目調查摸底階段,要積極引導農戶節約集約用地,集中修建住房。農戶拆舊建新用地面積根據《省<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辦法》規定,按照農村家庭戶籍人口計算,人均建房用地面積不超過30平方米,人均綜合用地(含配套的農村基礎設施、公益設施用地)面積不超過70平方米的標準核定。

四、資金來源

增減掛鉤項目農戶房屋建設和拆舊復墾資金由農戶自籌和相關政策補助解決。鄉人民政府根據縣上相關文件,待農戶拆舊復墾驗收完畢后根據農戶拆舊建新置換的土地增量給予一定補助(具體政策以相關文件為準)。

對符合條件的農戶還可以享受相關政策補助:屬于地質災害搬遷安置對象的,按規定給予地災搬遷補助;屬于異地扶貧安置對象的,按規定給予異地扶貧安置補助;屬于危房改造安置或新農村風貌整治對象的,按規定給予危房改造或風貌整治補助;屬于民政優撫對象或殘疾人的,按相關規定給予補助。

相關補助資金由鄉財政部門負責統籌整合,掛鉤項目經省國土資源廳驗收后,鄉人民政府按規定程序兌現給符合條件的農戶。

五、實施程序

項目經批準后,由鄉人民政府和項目村兩委組織代建單位按照批準的規劃設計方案實施。實施過程中不得擅自變更規劃,因特殊原因確需變更的,須按程序報原批準機關批準。項目實施完成后,按照國家相關規定進行驗收,經省國土資源廳批復后依法使用掛鉤結余指標。

六、工作職責及機制

鄉人民政府建立“政府主導、國土搭臺、部門聯動、統籌規劃、整合資金、整體推進”的總體工作機制,并成立領導小組和十個工作組(附件1、2)。如遇人員變動,換人不換崗。

危房改造申請書范文5

一、規劃先行,城市框架不斷拉大。

近年來,我縣堅持規劃在城市建設中的“龍頭”地位不動搖。2009年,我們聘請省城鄉規劃研究院完成了《縣縣城總體規劃》(2010-2030)的編制,著眼完善城鄉規劃體系,切實發揮規劃的引領性、前瞻性和科學性,在總規的指導下,先后完成了《縣城鄉基礎設施完善十二五規劃》,《縣域村莊布局規劃》、《重點街區街景規劃》以及全縣所有鎮和部分村的新農村建設規劃,《縣城鄉一體化規劃》、《縣新區控制性詳細規劃》等相關配套規劃目前正在編制之中。隨著以上各類規劃的相繼實施,我縣城鄉規劃體系逐步完善,縣城規劃區面積由8平方公里擴大到15平方公里,工業區、商務區、行政區、生活區等城市功能劃分更加明確,城鎮規劃更加符合實際,更加科學合理。2011年,我們結合我縣關天經濟區三級節點城市的新定位、縣域工業快速發展的新形勢以及干部群眾對城鎮建設的新期待,及時聘請專家對我縣總體規劃進行了修編完善,目前新的總體規劃正在報批之中。

二、加大投資,城市功能不斷完善。

近年來,我縣累計投入8億余元用于城鄉基礎設施建設。2009年,我縣投資1.23億元建成了朝陽大街、創業一路、創業二路、創業三路等幾條新區主干道,綠化、亮化、美化、通訊、排污等相關配套項目同步實施,同時,建成了“淺水塬大戰”雕塑,“三縱四橫”的新區路網搭設完成,“一城兩區”的城市框架初步形成。目前,標準化高中、縣醫院、明珠賓館、商業步行街、房地產開發等一大批重點項目已相繼在縣城新區落戶建設,使我縣建成區面積由3.5平方公里擴大到8平方公里。在建設新城區的同時,我們不斷加大資金投入,完善老城區基礎設施,先后建成了占地60余畝集休閑、運動、競技、應急避難為一體的文體廣場、日處理污水能力6000立方米的縣城污水處理廠、日處理垃圾100噸的垃圾填埋場和垃圾中轉站,對老城區幾條主街道先后進行了綜合改造,實施了縣城綠化、亮化、美化工程及沿街門頭牌匾更換以及城區夜景裝飾項目。隨著以上項目的相繼實施,截至2012年底,我縣城區主要街道實現了亮化全覆蓋,城區生活垃圾達到了日產日清,無害化處理的標準要求,人均擁有綠地面積達到4.38平方米,人均擁有道路面積達到21.08平方米,城區燃氣普及率達到31.76%。

三、完善制度,城市管理更加規范。

近年來,我們借鑒外地城市管理的先進經驗,結合我縣實際,不斷探索新時期城市管理的新路子,通過不斷探索與實踐,先后頒布實施了《縣縣城規劃和建設管理辦法》、《縣城區市容環境衛生監督管理辦法》等規范性文件,使城市管理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我縣城市管理逐步邁入了規范化管理的道路。在規劃管理方面,我們及時成立了縣城建監察大隊,加大對規劃區內違規建筑行為的查處力度。同時,通過組裝宣傳車、上街宣傳等手段加大對《規劃法》的宣傳力度,全力維護規劃的嚴肅性和權威性。在市容衛生管理方面,我們及時與沿街各門店、住戶及單位簽訂了門前“四自一包”責任書,明確了各自職責。調整充實了縣環衛人員隊伍,購置了灑水車、道路清掃車等現代化清掃工具,堅持一日三掃,全天保潔。同時,實行縣級領導包抓路段制,每季度由縣級領導帶隊、部門牽頭、機關干部全員參與對各自包抓路段進行一次徹底整治。經過多年的努力,解決了一批群眾關心的熱點難點問題,市容市貌明顯改善,綜合環境衛生水平達到了《省級衛生縣城標準》要求,2010年我縣順利通過了省級衛生縣城驗收。

四、加強引導,房地產業蓬勃發展。

由于我縣前幾年經濟結構較為單一,干部群眾收入較低,因此我縣房地產開發起步較晚。近年來,隨著我縣工業經濟的快速崛起和農業現代化程度的不斷提高,我們充分認識到房地產業在帶動經濟發展、加快城市化進程中的重要作用,不斷加強政策扶持與引導,使房地產開發由過去的零星開發向小區化、規?;较虬l展,由居住適用型向布局合理、功能齊全、居住舒適性轉變。2010年,針對我縣房地產開發建設及交易過程中出現的質量、房價以及后期物業等方面的問題,我們及時研究出臺了《縣房地產管理暫行辦法》,及時糾正了行業亂象,保障了房地產行業的健康穩步發展。從2005年到2012年底,全縣共建成規?;≌^16個,建成交付使用的各類住宅(商品房、單位集資建房、保障性安居工程)4691套41.4萬平方米,累計投資5.18億余元。目前,正在建設的各類住宅15543套107萬平方米,累計投資40.6億余元。這些項目的建成,使我縣城鄉居民的居住條件得到顯著改善,滿足了我縣不同層次群眾的居住需求。

五、著眼民生,保障性住房建設成績斐然。

近年來,我縣堅持把保障性住房建設作為切實改善民生、造福人民群眾、促進社會和諧的一項重要內容,采取“一次規劃,分年實施”的辦法,建立健全保障性住房建設與管理制度,加大項目資金的投入力度,全面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設步伐。2009年,我們在認真調查摸底、全面掌握干部群眾現有住房情況及各類人員住房需求的基礎上,組織相關部門科學制定了《縣“十二五”期間保障性住房建設規劃》,徹底解決全縣城鎮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問題。截止2012年底,我縣已累計投入資金6.02億元,建成各類保障性住房3057套23.4萬平方米。其中,廉租房628套31800平方米;公共租賃房915套51141平方米;經濟適用房440套35847平方米;限價商品房582套63518平方米;棚戶區改造492戶52000平方米。今年,市上下達我縣保障性住房建設任務970套,我縣新開工建設1084套9.1萬平方米,占市上下達任務的111.8%。在保障性住房配租過程中,我們嚴格按照“三審三公示”的方式確定保障對象。首先,由申請保障性住房的家庭戶主持申請書、戶口薄、身分證、婚姻證明、收入證明、住房情況證明等相關資料到所在鄉鎮(社區)報名,由鄉鎮(社區)進行一審,一審符合條件的進行公示。經一審合格并張榜公示無異議的家庭,由鄉鎮(社區)報縣房管部門進行二審,二審合格的進行二次公示。經二次審核公示無異議的家庭,由縣房管部門報縣保障性住房建設工作領導小組進行三審,審核后再次進行公示。公示期間如有舉報投訴的,暫緩待查;公示無異議或舉報不成立的家庭,最終確定為保障對象。通過“三審三公示”程序,確保了保障對象的準確無誤。同時,我們積極實施農村危房改造項目,截至目前已改造農村危房4222戶,累計發放補貼資金3728萬元,解決了農村貧困群眾的住房問題。

危房改造申請書范文6

廣東省農村扶貧開發條例全文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規范農村扶貧開發,加快農村貧困地區和貧困人口脫貧致富,促進區域協調發展,推進統籌城鄉發展和社會和諧,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 本條例適用于本省行政區域內的農村扶貧開發。

本條例所稱農村扶貧開發,是指國家機關和社會各界通過扶持產業發展,完善基礎設施,改善生產、生活條件和教育、醫療、衛生條件,提高人口素質,開展技能培訓,促進轉移就業等措施,幫助農村貧困地區及貧困人口提高自我發展能力、實現脫貧致富的活動。

第三條 農村扶貧開發應當遵循政府主導、社會參與、自力更生的原則,推進農村地區科學發展。

第四條 各級人民政府統一領導本行政區域的農村扶貧開發工作,并建立工作目標責任制。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扶貧開發主管部門負責統籌協調和組織實施本行政區域的農村扶貧開發工作,其他有關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做好農村扶貧開發工作。

鄉鎮人民政府應當明確農村扶貧開發的工作機構和人員。

第五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把農村扶貧開發納入本行政區域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并制定專項農村扶貧開發規劃。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制定其他專項發展規劃,應當與本行政區域專項農村扶貧開發規劃相銜接。執行上述規劃時,應當優先安排農村貧困地區建設項目。

第六條 每年六月三十日為廣東扶貧濟困日。各級人民政府應當組織開展扶貧濟困活動,鼓勵國家機關、企業、事業單位、社會組織和個人積極支持農村扶貧開發。

第二章 扶貧開發對象

第七條 農村扶貧開發以貧困戶和貧困村為對象。

農村扶貧標準由省人民政府制定,并根據經濟社會發展狀況適時調整。

第八條 農村扶貧開發對象中的貧困戶,是指年人均純收入低于農村扶貧標準、有勞動能力和勞動意愿的農村家庭,包括有勞動能力和勞動意愿的農村低保對象。

第九條 農戶申請為貧困戶的,由村民委員會對申請人的收入等情況進行核實并召開村民大會或者村民代表會議進行評議,經鄉鎮人民政府審核后報縣級人民政府確定,并報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扶貧開發主管部門備案。

評議、審核結果應當在農戶所在地村民委員會和村民小組公示。公示期間,村民提出異議的,村民委員會和鄉鎮人民政府應當進行調查、核實,情況屬實的,應當予以采納。不予采納的,應當公開說明理由。

第十條 貧困村的確定由村民委員會申請,經鄉鎮、縣、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逐級審查后,報省人民政府扶貧開發主管部門批準并向社會公布。

第十一條 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可以按照不低于省貧困戶、貧困村標準,根據經濟社會發展總體水平制定本市貧困戶、貧困村標準。

第十二條 貧困戶經幫扶后年人均純收入超過本行政區域農村扶貧標準且有穩定收入來源,貧困村經幫扶實現幫扶目標任務的,應當認定為脫貧。

第三章 扶貧開發措施

第十三條 實行發達地區、國家機關、國有企業、事業單位、社會組織定點幫扶貧困村、貧困戶制度。

省人民政府扶貧開發主管部門應當統籌提出幫扶方案,報省人民政府批準后組織實施。

承擔定點幫扶任務的發達地區、國有企業等有條件的單位每年安排一定的資金、項目、人力,其他單位每年籌措一定的資金、安排人力,扶持被幫扶貧困地區、貧困村發展經濟和社會事業。

第十四條 實行農村扶貧定點幫扶的,幫扶方和被幫扶方應當訂立幫扶協議,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幫扶方應當制定幫扶計劃,按照計劃完成幫扶任務。被幫扶方應當主動配合完成幫扶計劃。

扶貧開發主管部門應當建立幫扶檔案,實施動態監測管理。

第十五條 鼓勵金融機構擴大扶貧開發專項貸款的發放范圍和貸款規模,探索金融業參與農村扶貧開發的新途徑。

第十六條 鼓勵和支持企業、事業單位、社會組織和個人到貧困地區投資基礎設施建設、興辦工商企業和發展教育、文化、廣播、電視、醫療衛生等事業,以及從事科技推廣、人才引進、人員培訓、勞務輸出等活動。

第十七條 鼓勵和支持社會中介組織開展扶貧項目策劃、貧困人口統計、經濟數據分析、咨詢服務等專業性活動。

第十八條 各級人民政府應當組織開展扶貧濟困宣傳活動,鼓勵國家機關、企業、事業單位、社會組織和個人捐款捐物支持農村扶貧開發。

第十九條 對勤勞思富的貧困戶和貧困村,應當優先予以扶持。

第二十條 鼓勵貧困戶自主創業、貧困村發展集體經濟。對從事工商業經營的,按照國家規定給予稅費等優惠。

第二十一條 實行農村扶貧開發目標責任制和考核評價制度,上級人民政府應當將農村扶貧開發目標任務完成情況作為對下一級人民政府和相關部門及其負責人考核評價的重要內容。

縣及鄉鎮人民政府開展扶貧開發工作措施得力、脫貧率高、成績突出的,由省人民政府給予表彰。

第二十二條 對農村扶貧開發工作做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給予表彰和獎勵。對熱心捐助的單位和個人,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可以授予榮譽稱號。

第二十三條 各級人民政府應當開展勤勞致富光榮宣傳活動,增強貧困戶、貧困村脫貧致富的信心,引導貧困戶、貧困村積極脫貧。

貧困戶和貧困村被認定為脫貧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予以表彰和獎勵,鼓勵貧困戶和貧困村向其學習,通過廣播電視等各種方式宣傳其自力更生的脫貧事跡,弘揚脫貧致富光榮的社會風尚。

第四章 扶貧開發資金

第二十四條 農村扶貧開發資金包括:

(一)財政專項扶貧資金;

(二)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社會組織定點扶貧資金;

(三)金融機構扶貧開發專項貸款;

(四)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捐贈的扶貧資金;

(五)其他用于農村扶貧開發的資金。

第二十五條 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將農村扶貧開發資金列入年度財政支出預算,并建立與本地區經濟發展水平相適應的財政扶貧資金增長機制。

第二十六條 財政專項扶貧資金和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社會組織定點扶貧資金重點用于改善貧困村、貧困戶的生產和生活條件、發展扶貧產業、開發人力資源、培訓貧困農民勞動技能、移民扶貧。

扶貧開發專項貸款重點用于扶持貧困戶發展生產、扶貧龍頭企業和農民專業合作社連結貧困戶發展生產以及支持貧困戶危房改造和貧困村的基礎設施建設。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捐贈的扶貧資金應當按照捐贈者的意愿使用。

第二十七條 財政專項扶貧資金的分配應當依據貧困地區自然條件、基礎設施狀況、貧困人口數量、農民收入情況、資金使用效益等因素合理安排。對資金使用效益好的地區,可以適當傾斜。

分配方案由扶貧開發主管部門會同財政部門提出,報同級人民政府審定。

第二十八條 財政專項扶貧資金投資的農村扶貧開發項目由村民委員會向鄉鎮人民政府提出申請。申請書應當列明項目對村經濟社會發展的影響、涉及貧困人口的數量、增收效果等內容。鄉鎮人民政府核實后,經縣級人民政府扶貧開發主管部門會同發展改革等部門審查,報同級人民政府批準。

財政專項扶貧資金投資的農村扶貧開發項目經批準后,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變更;確需變更的,應當報原批準機關同意。

第二十九條 定點扶貧資金的使用,由承擔扶貧開發項目的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和社會組織與扶貧開發項目所在地人民政府商定。

第三十條 各級財政部門和農村扶貧項目承擔單位應當設立財政專項扶貧資金專賬,并按照財務管理制度管理。

第三十一條 農村扶貧開發資金應當??顚S?,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截留、挪用或者侵占。

農村扶貧開發資金應當按照扶貧開發項目進度及時撥付,不得以現金形式直接支付給扶貧開發對象。

第三十二條 扶貧開發主管部門應當會同財政等部門,建立健全財政專項扶貧資金績效考核制度,定期對資金使用績效進行考核評價。

第三十三條 農村扶貧開發資金使用計劃和實施情況每年應當公示,接受社會監督,個人大額捐贈資金的使用情況應當向捐贈人反饋。公示內容包括:扶貧開發項目名稱、實施單位及責任人、項目內容、項目地點、投資規模、完成時間及扶貧資金數額等。

扶貧開發主管部門應當公開受理電話和電子信箱,接受社會監督。

第五章 監督管理

第三十四條 縣級人民政府扶貧開發主管部門及其他有關部門應當對農村扶貧開發項目實施監督管理。

第三十五條 扶貧開發主管部門監督檢查扶貧開發項目時,被檢查的單位和個人應當予以配合,并提供有關情況和資料。

第三十六條 財政、審計、監察部門應當依法對農村扶貧開發資金的使用情況進行監督。

第三十七條 農村扶貧開發項目應當實行項目責任制、合同管理制。

項目承擔單位負責農村扶貧開發項目的組織實施,編制項目實施方案,建立項目檔案。

第三十八條 大中型農村扶貧開發工程項目應當建立管護制度,明確工程管護主體和管護責任。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占用、變賣或者毀壞扶貧開發項目的設施、設備和資產。確需處置的,應當由村民大會通過,并經幫扶單位和縣級人民政府扶貧開發主管部門同意。

第三十九條 貧困村村民及其推選的代表有權對本村扶貧資金使用情況及使用效益進行監督。

第四十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有權對違反本條例的行為進行舉報。有關單位應當及時進行調查核實,并依法予以處理。

第六章 法律責任

第四十一條 采取弄虛作假手段,騙取農村扶貧開發優惠待遇的,由有關部門取消其獲取的優惠待遇,獲取經濟利益的,依法予以追回,并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第四十二條 承擔農村扶貧開發工作任務的單位和個人不履行職責,未完成農村扶貧開發任務,造成不良影響的,由上級人民政府扶貧開發主管部門予以批評,責令限期完成,并依照有關規定追究相關責任人員的責任。

第四十三條 違反本條例第三十一條規定,截留、挪用或者侵占農村扶貧開發資金的,由有關部門責令限期改正,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四十四條 違反本條例第三十八條規定,擅自占用、變賣或者毀壞扶貧開發項目的設施、設備和資產的,由有關部門責令限期改正,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四十五條 扶貧開發主管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及其工作人員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的,由其上級機關或者監察機關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七章 附 則

第四十六條 本條例自20xx年1月1日起施行。

農村扶貧開發扶貧是為幫助貧困地區和貧困戶開發經濟、發展生產、擺脫貧困的一種社會工作,旨在扶助貧困戶或貧困地區發展生產,改變窮困面貌。

截至20xx年底,我國還有5630萬農村建檔立卡貧困人口,主要分布在832個國家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集中連片特困地區縣(以下統稱貧困縣)和12.8萬個建檔立卡貧困村,多數西部省份的貧困發生率在10%以上,民族8省區貧困發生率達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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