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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治維穩述職報告范文1
2007年是我縣建設“三個金溪”,謀求跨越爭先進位的重要一年、關鍵一年。一年來,作為全縣維護社會穩定的第一責任人,我一直堅持高舉特色社會主義理論旗幟,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認真貫徹科學發展觀,抓好落實黨的十六屆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精神,注重謀求綜治工作六大力量,實現了社會“六個未發生”的良好形勢,即未發生重大,未發生重大惡性刑事案件和重大治安問題,未發生“×××”人員進京赴省和本地聚集滋事事件,未發生地下天主教非法集會,未發生重特大治安災害、安全生產、交通、火災事故,未發生重大涉法涉訴案件。
一、責任機制落實上重問責力
社會治安綜合治理,關鍵在領導,責任也在領導。嚴肅有力的問責體系是責任機制落實的重要保障。我主要是著重三個機制的落實。
一是黨政干部抓綜治工作責任機制。年初縣委、縣政府與各地、各部門簽訂了綜治目標管理責任書,各地、各部門也嚴格按照規定建立了縱向到底、橫向到邊的責任網絡,層層分解量化到各級責任單位及責任個人綜治各項任務。縣、鄉兩級都建立了定期研究綜治工作制度??h委常委會每月聽取至少一次以上綜治工作報告;鄉鎮、縣直單位每月召開至少一次以上的綜治工作例會。
二是綜治工作責任追究機制。今年以來共對2個單位發出黃牌警告,對5個單位下達限期整改,對1個單位予以一票否決。在強有力的機制約束下,以上單位均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取得了良好的成效。
三是綜治督查考評機制。我結合金溪實際,全新實行了“每月一例會、每季一督查、半年一檢查、年終一考評”的工作運行機制,督查考評較以往力度加大許多,做到了隨時發現問題、隨地追究問題、隨時解決問題,有效促進了綜治各項工作在基層的有效落實。
二、創建活動成效上重顯著力
和諧平安建設是新形勢下加強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新舉措,今年我按照市里的部署,狠抓了以農村平安建設為重點的“和諧平安十創”活動。
一是通過加大宣傳力度濃厚創建氛圍。我縣今年綜治宣傳力度可謂空前,各種宣傳活動應接不暇。重要路口建有巨型宣傳牌,鄉鎮村委建有宣傳走廊;電視宣傳開設“平安金溪”專欄,報紙宣傳開設政法綜治專版;民間宣傳活動有老年腰鼓隊和巡防隊員,組織宣傳活動有和諧平安專題歌舞晚會和和諧平安專題演講比賽。通過宣傳,創建活動人人皆知,創建意識人人共有,創建氛圍日益濃厚。
二是通過抓龍頭、抓覆蓋、抓試點方法全面開展創建。抓龍頭,主要是成立專門創建工作領導小組和辦事機構;抓覆蓋,重要是拓寬創建范圍,深入開展和諧平安單位、和諧平安科室、和諧平安社區(村委)、和諧平安家庭、和諧平安企業、和諧平安車間、和諧平安班組、和諧平安學校、和諧平安班級等和諧平安細胞工程;抓試點,主要是落實指導單位、掛點責任人和掛點領導,并規定每個縣級領導和縣綜治委成員單位抓1—3個示范點,以此由點帶面,充分發揮典型樣板的示范作用。
三是通過啟動三個“123”模式確保農村創建成功。第一是“123”責任捆綁模式,即“村村至少一個縣、鄉領導掛點,二個鄉鎮干部(干警)駐村,三個村干部抓創建”,創建活動納入考核內容,責任共擔;第二是“123”組織共建模式,即“村村建立健全一個理事會、二個工作室(綜治室、警務室、三個組織(治保、調解、婦女)”,充分發揮與村組織的創建合力;第三是“123”考核獎懲模式,即考評時實行“一套標準,二辦(綜治辦、新村辦)考核,三級(縣、鄉、村)把關”。
三、社會穩定保障上重防范力
今年是我黨十七大勝利召開的一年,再加上我縣歷史遺留問題較多、較復雜,維護社會整治持續穩定意義非凡、尤顯重要。為此,我縣制定了“四個四”方針維護社會穩定。
一是四大機制化解社會矛盾。以縣委、縣政府名義出臺了《金溪縣關于建立化解社會矛盾長效機制的意見》,建立健全了訴求表達機制、矛盾糾紛排查調處機制、群眾利益協調機制和權益保障機制四大機制,使得社會矛盾能夠在訴求表達、利益協調、矛盾調處和權益保障四個重要環節,事前、事中和事后三個重要階段得到及時化解。
二是四定責任機制化解不穩定因素。在今年3月、8月市委統一部署的“百日維穩”行動中,把排查出的矛盾糾紛按照性質和領導分管范圍包案給領導,實行定責任領導、定責任單位、定責任人員、定辦結時限,結合重大疑難矛盾糾紛聽證制工作方法,及時化解調處了217起各類矛盾糾紛,為全國兩會和黨的十七大勝利召開創造了良好的社會環境。
尤其是在今年8月20日至11月30日我縣的“百日攻堅”中,特別把維護社會穩定作為全縣三大“百日攻堅”任務中一大重點任務,舉全縣之力進行大排查、大整治、大調處、大防控,百日內沒有出現一起因矛盾糾紛引發的上訪事件。
三是四聯機制防范處理工作。將和諧平安創建與防范處理工作有機結合,實行“領導責任聯抓、組織部署聯動、基層網絡聯建、督查考核聯評”機制,實現了“五個不發生”目標,即無×××人員當地聚集鬧事、無×××人員進京赴省滋事、無×××人員非法插播事件、無重大惡性宣傳事件、無×××極端事件。
四是四方力量聯合集中處理涉法涉訴上訪問題。每當遇有涉法涉訴上訪,必由政法部門牽頭,匯集縣級領導、政法部門、部門、屬地領導四方力量處理問題,解決了一大批疑難積案。在全國“兩會”、國慶和黨的十七大期間,對涉法涉訴上訪人員派專人逐人逐案穩控,防止了進京赴省涉法涉訴上訪案件的發生。
四、治安秩序管理上重打擊力
按照上級部署,我縣先后開展了打黑除惡專項斗爭、治理自行車被盜專項行動??词厮苓叞踩[患百日整治行動、刑釋解教人員調查摸底專項行動、“三電”(廣電、供電、電信)經營治安秩序專項整治工作、集中整治娛樂場所經營秩序專項行動、農村治安混亂地區排查整治專項行動、核查糾正監外執行罪犯脫管專項行動、肇事肇禍精神病收治管理專項活動等專項整治。圍繞組織部署、責任落實、宣傳發動、查處打擊、管理防范、長效機制六個方面制定可行方案,強化行動舉措,保證專項整治活動的實效,保持了對違法犯罪的高壓態勢。今年以來,全縣共發生刑事案件630起,同比上升了0.8%,共破獲302起,與去年持平。
在堅持打的同時,我縣也不忘防控體系建設。今年投入巨資53萬元建好55個監控點,新建、更新電子監控設備13個,防控體系已經延伸到單位、企業、學校、小區、市場、農村,發展壯大群防群治“六支隊伍”建設,切實增強了群眾的安全感。
五、基層基礎建設上重聚合力
沒有牢固的基礎,猶如戰斗中的單兵游勇,形成不了綜治維穩工作的合力。在基層基礎工作上,我主要是從兩個方面選好切入點。
一是建好鄉鎮綜治維穩中心,強化了從上到下的力量。首先完善制度,做到有章辦事,由縣統一編制印發鄉鎮綜治維穩中心、村級和縣直單位不同的工作臺帳;其次配強干部,做到有人辦事,對綜治維穩中心人員實行定人、定崗、定責“三定”;再次保障經費,做到有力辦事,將綜治維穩中心工作經費列入財政預算,添置現代化辦公設備,改善了辦公條件,提高了工作效率。目前,我縣鄉鎮綜治維穩中心成為鄉鎮最好最新的辦公場所,也發揮出強大作用,今年全縣鄉鎮綜治維穩中心共接待上訪群眾312人,調處矛盾糾紛98起。
二是鞏固完善三項基本制度,疏通了由下到上的渠道。主要是改進例會的內容,嚴格信息報送的制度,強化矛盾調處的時限,為縣一級有效掌握全縣穩定情況提供了主動權。
另外,我還設立加強流動人口治安管理,刑釋解教人員安置幫教,預防青少年違法犯罪,學校及周邊治安環境整治四個專項工作小組,有力地推進了這四項的進展并取得了理想的成果。
六、干部隊伍素質上重戰斗力
隊伍建設是政法綜治工作的根本性工程,一支素質較高、戰斗有力,執法為民,平常時候能沉得下去;除暴安良,關鍵時刻能沖得上去;率先垂范,領導干部能挺得起的政法綜治干部隊伍則是這一工程好與差的衡量標準。我本著這一標準,對全縣政法干部進行了調整,全面加強了我縣政法綜治干部隊伍建設。
一是培育出一批干部。本著“大穩定、小調整、補缺額”,“重實績、重公認、重能力”,“講程序、講條例、講實效”原則,今年共交流提拔了53位政法干部,其中調整交流20位,提拔33位,有效提高了政法隊伍的戰斗力。
二是培訓了一批干部。年中,按照建設和諧平安社會新形勢、新任務、新要求對全縣綜治維穩干部進行了一次大規模培訓,規范了維穩信息督查員、綜治專干兩支隊伍,使綜治維穩兩支隊伍“分工不分家”,協調有序。今年8月16日,我還力導舉辦了一期全縣政法中層領導干部培訓班,并親自作了專題講座,加深了干部隊伍依法執政的理念。
綜治維穩述職報告范文2
領導干部接待群眾來訪盡可能在規定時間和地點進行,做到規范有序、方便群眾。
(一)為迎接區四套班子領導成員每兩個月到各鄉鎮(街道)輪流接訪群眾制度,街道要深入了解轄區內的社情民意,做好信息預測預報和排查工作,對群眾反映的難點、熱點問題進行及時跟蹤,并反饋給區局,由區局綜合匯總反饋情況,并報區委辦、區政府辦。
(二)根據《2012年區黨政領導接訪群眾時間安排表》,街道黨政領導原則上根據區委區政府分管領導接訪日到區局接訪,如遇重要活動無法參加,經街道主要領導同意,可以合理安排相互替換。(見附件1)
(三)街道每周一輪流安排一位黨政主要領導或黨(工)委副書記在綜治維穩中心接訪群眾。(見附件2)街道黨政領導干部參照帶班、值班制度,值班當日負責接訪群眾,接訪形式可以采取定點接訪,也可以采取重點約訪、專題接訪、上門走訪等形式。街道黨政辦要結合領導帶班、值班制度,安排好領導接待群眾來訪工作,每季度要將領導接待群眾來訪安排表提前抄報區聯席辦、區局,并抄送街道綜治維穩中心。街道黨政領導如遇重要活動無法在規定時間接待群眾來訪的,可以合理安排相互替換,改日接待的時間須在原定接待之日前公示,方便群眾了解。
(四)街道黨政領導干部要根據上級相關的要求,結合工作職責和包片、掛村(社區)工作機制,積極推行領導干部下基層接待等“四下基層”工作制度。
二、接訪形式
領導干部接待群眾來訪,主要采取如下方式:
(一)定點接訪。在規定時間和固定接待場所面對面接待來訪群眾。每季度第一個月的5日前,要將參加接訪的領導干部姓名、職務、分管工作以及接訪的時間、地點等信息進行公示。
(二)重點約訪。對責任主體不明確、協調難度大、反復上訪的疑難復雜問題以及重點人員,有針對性地進行預約接訪。對約訪的事項,要明確責任主體,限期化解。
(三)專題接訪。對一個階段、一個方面、一個領域的突出問題進行專門集中接待。對確定接訪的專題,要提前通過社區居委會向群眾公示,便于群眾提出相應訴求。
(四)帶案下訪。選擇具有典型性、代表性的事項深入到問題發生地現場接待群眾,核實了解相關情況,明確責任主體和化解時限。
(五)領導包案。對接訪中當場不能解決的疑難復雜事項和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要確定包案領導,落實包掌握情況、包思想教育、包解決化解、包息訴息訪的“四包”責任制。
三、接訪重點
對所有的事項,首先要立足于調解,調解不成的,應分清性質、明確管轄,根據法定職責和“三定”方案,由職能部門依法依規處理。街道領導干部接訪要突出以下重點:
專題接訪的重點是:本地區一個階段、一個方面、一個領域的突出問題,特別是重大決策、重大項目實施過程中出現的上訪問題。
包案的重點是:涉及面廣、社會關注度高的重大疑難復雜事項和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以及靠單一部門或一般干部無法解決的問題。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街道各部門要高度重視領導干部接訪工作,黨政主要領導要親自抓,分管領導要具體抓。要建立抓預防、抓排查、抓化解、抓查處、抓問責的“五抓”長效機制,認真實施事項“路線圖”,落實“四個到位”工作要求,做到部門分清性質、明確管轄、轉辦督查到位,職能部門依法依規按政策調解處理到位,紀檢監察機關對工作中失職瀆職、的公務人員依紀依規問責到位。制定領導干部接訪群眾安排表,認真做好“公示、接訪、包案、落實”等環節的工作。
(二)實行逐級報告。街道領導干部要按規定填寫《領導干部接待來訪登記表》,于每月30日前向黨政辦報告,并納入個人年度述職報告。街道要在每季度首月3日前,向上級黨委、政府報送上季度各級領導干部接訪情況,并抄送區聯席辦、區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