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兩委換屆匯報材料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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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兩委換屆匯報材料

村兩委換屆匯報材料范文1

一、高度重視,精心部署。為認真落實好上級要求,扎實搞好王格莊鎮黨建材料造假問題的專項治理,鎮黨委分別召集機關支部、鎮直支部相關負責人及全鎮各村黨支部書記3個層面召開了專題會議進行了部署,要求各支部負責人在5月15日前對其黨建材料進行認真理順,全面開展治理及整改工作。

二、點面兼顧,嚴查嚴治。各支部針對省委巡視“回頭看”反饋問題、區巡察辦反饋問題、第一季度基層黨務大督查反饋問題等開展了拉網式排查治理工作。

(一)、自查自糾。經過前期各支部的嚴格自查自糾工作,沒有發現黨建材料造假問題。但是在排查過程中發現農村黨建工作存在個別村黨支部黨建材料不規范、不齊全的現象,有些村支委并沒有起到好的引導和帶動作用,致使其黨建材料缺乏條理性。之所以出現這種情況,一是村兩委換屆后,新上任村支書對于黨建材料相關事項不了解;二是各別村干部責任意識淡薄,日常工作中對黨建材料相關工作不過問;三是各別村在“村兩委”換屆后,工作銜接不到位,換屆前有些工作沒有落實到位的,沒有做好相關總結和統計,致使換屆后新任干部一頭抹黑,理順不清。

村兩委換屆匯報材料范文2

一、上半年黨建主要工作

上半年,我鎮在縣委的正確領導和組織部門的指導下,始終堅持以黨建工作統纜全局,把農村基層組織建設放在首要位置來抓,堅持每月專題研究基層組織建設和黨建工作。年初成立了由組織、紀檢、宣傳、共青團、婦聯、武裝等干部組成的黨建工作隊,明確了黨建工作隊職責,重新確定了黨政領導黨建聯系點和黨建工作指導員、聯絡員,夯實了黨建工作責任,明確了黨建目標任務;堅持每季度黨建工作有計劃、有小結,主題活動有安排、有措施、有總結,實現了黨建工作面上有人管、點上有人抓、層層抓落實的齊抓共管新格局。下面,我就半年來黨建主要工作匯報如下:

一是狠抓了黨員干部教育。逐步規范了“”制度,堅持每月召開黨員大會,由黨委統一內容,規范組織生活。在全鎮建立了四個農家書屋,發展圖書1萬余冊,農村黨員干部群眾可免費借閱學習黨的理論知識、科技實用技術及其它文學、人物傳記等書籍,增長知識,同時還組織黨員干群參加各類教育培訓5次,組織鎮村兩級干部赴云南參觀學習,解放思想,開拓干部視野,增強黨員干部發展**經濟的決心和信心。

二是抓黨員管理和活動開展不放松。全面開展了無職黨員設崗定責活動,全鎮223名黨員設崗223個,深化了黨員承諾制活動,314名黨員、89名干部、33名入黨積極分子、47名致富能手分別就20xx年工作做出承諾,加強了流動黨員管理,全鎮備案流動黨員58名。

三是深入開展“強基固本、強村富民”活動。制定了“雙強”行動實施方案,成立了**鎮“雙強服務部”,創建了**、西賈、南李三個村級“雙強服務基地”,制定了鎮“雙強服務部”和村“雙強服務基地”制度,明確了“雙強”行動的職責和任務,規范了活動各項工作。

四是加大基層組織建設力度。針對在20xx年村兩委班子換屆選舉后,個別新任村兩委會干部磨合中出現的問題,鎮黨建工作隊及時吃透情況,對木趙、王化等村干部進行了思想整建,化解了矛盾,并組織兩委會干部參加法律法規知識學習,強化干部業務知識培訓,增強基層干部駕馭農村工作的能力。同時,著手對廟張中學黨支部、糧站黨支部、供銷社黨支部進行撤并。

五是抓黨員發展不放松。截止目前,全鎮已納新黨員15名,按期轉正30名。

六是做好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活動的前期準備工作。通過調查,掌握了全鎮黨員隊伍現狀,了解了黨員科技示范戶、經濟能人、流動黨員等基本情況,規范了村級黨員活動室。

七是規范農村黨員干部現代遠程教育工作。對全鎮**、大華、渠家、南李、木趙、王化、東堯、鎮機關等8個遠程教育站點進行了統一規范,制定了三薄一冊和管理制度,解決了部分站點在收看時存在的問題,增加了一個黨員干部群眾接受教育的新平臺。

八是加強黨員活動陣地建設。投資3萬多元,對渠家村活動陣地廣場進行了綠化美化,現工程已基本完成;投資4萬余元,粉刷了大華村活動活動室、新了建籃球場。同時,對未建活動陣地的9個村,積極爭取上級組織部門第三、四批陣地建設項目。

九是加強精神文明建設。各村黨支部利用農閑時間,積極組織各村黨員干部群眾開展豐富多彩的文化娛樂活動,組織鑼鼓隊、腰鼓隊,成立籃球隊,豐富群眾文化生活,弘揚健康向上的主旋律。在“七一”前夕,利用6月29日全天時間,組織開展了建黨88周年暨建國60周年系列活動,舉辦了籃球、乒乓球、象棋比賽,活躍了廣大黨員干部群眾文化生活。

二、下半年黨建工作重點。

一是深入開展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活動,加強黨員教育管理。

二是扎實開展“雙強”行動,推進全鎮各黨支部“升級晉檔”和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

三是組織開展民主評議黨員和處置不合格黨員活動;

四是抓好黨員科技示范基地和黨員科技示范戶工作;

五是全面抓好農村黨員干部現代遠程教育站點建設工作,全面發揮站點作用,強化黨員教育;

六是認真抓好基層黨建工作規范化管理,使基層黨建逐步規范化、制度化、程序化。

村兩委換屆匯報材料范文3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財務活動的管理與監督,規范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財務行為,增加財務工作透明度,加強廉政建設,促進我鎮農村集體經濟和社會持續、穩定、協調、健康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村民委員會組織法》、《村集體經濟組織會計制度》、《**省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管理規定》、《**市村組集體資產管理實施辦法》等有關規定,結合本鎮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于本鎮按村或村民小組設置的社區性集體經濟組織(以下簡稱集體經濟組織),代行村集體經濟組織職能的村民委員會執行本制度。

第三條集體經濟組織的經濟活動應堅持實行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民主監督、勤儉節約和科學預算的原則,遵守國家有關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保障成員(股東)的知情權、決策權、參與權和監督權。

第二章預(決)算制度

第四條集體經濟組織必須按照量入為出、高度節約的原則,根據本單位當年的實際,按照全年總體的工作目標、工作計劃和各項具體工作任務,在新一會計年度前,科學合理安排本集體經濟組織全年的財務收支預算,具體包括:經營收入、發包及上交收入、其他收入,經營管理運作費用、福利費用、固定資產購置、工程(含裝修、水電安裝等)和基礎設施建設、土地資源開發使用、收益分配、籌資或投資等各項財務收支。

第五條集體經濟組織在制定財務預算前,必須廣泛征詢意見和充分論證,由村兩委會制定初步方案,經黨員及成員(股東)代表會議討論通過后,向成員(股東)公布,報鎮農村集體經濟管理部門(農辦)備案后實施,并由監事會監督執行。預算一經通過,應嚴格控制,不得隨意追加、修改或超預算開支。如在實施過程中確實需要修改或追加,超出本制度規定限額的,應按照“一事一議”的決策制度,提交給成員(股東)代表會議討論通過,并向鎮農村集體經濟管理部門(農辦)書面報告,說明原因。

第六條年終決算時,集體經濟組織要結合年初的預算進行比較,查找節支、超支或計劃外開支的原因。特別是對超支較大的開支項目要進行深入的分析,找出造成超支的主客觀原因,總結經驗或追究責任,并在年終黨員及成員(股東)代表會議上作決算匯報時逐項解釋。

收支預算方案及決算結果向成員(股東)公布。

第三章投資決策制度

第七條對于集體土地規劃開發利用,工程建設(含裝修、水電安裝等)和基礎設施投入,集體資產轉讓、租賃、農業承包、借款等發展經濟和行政性、公益福利事業性的投資或籌資計劃,事前必須要認真調查研究,作出書面的可行性分析,在充分進行績效比較評估和論證后制訂方案,并根據有關部門的要求進行立項。

第八條凡在集體用地規劃開發,工程建設和基礎設施投入,集體資產的購置、轉讓、出租、農業承包、貸款、借款,以集體資產賠償或補償等發展經濟和行政、公益性事項的民主決策活動中,不能由個別成員擅自決策。涉及集體經濟組織重大經濟事項的決策,必須提交有關方案,經黨員和成員(股東)代表聯席會議表決通過后方能實施。操作中若有違反投資決策活動管理規定的行為,造成集體經濟損失的,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第九條屬福利性投資的,不準舉債投入。屬經營性投資,需要籌集資金的,必須由理事會提出方案,經村兩委會同意后,由黨員及成員(股東)代表會議表決通過才予實施。

第十條凡由集體經濟組織支付的各種賠償、補償、捐獻、贊助、無償支付等或各種減免款,涉及總標的金額在1萬元以下的,由村兩委會研究決定;涉及總標的金額在1萬元以上的,由理事會提出方案,由成員(股東)代表會議討論通過才予實施。涉及到利息賠(補)付的,按同期銀行貸款利率計算。

第四章建設工程項目招投標及結算管理制度

第十一條村組集體經濟組織的大小建設工程項目按規定實行公開招標,個別特殊工程確需實行邀請招標的,報請相關部門同意后方可實施。

村成立“招標”領導小組,村書記和村主任任正副組長,成員由村兩委成員、村民小組長及村務公開監督小組、民主理財小組代表等組成,負責建設工程項目和土地發包、物業出租等經營活動的招投標工作。

工程招投標信息要在投標前向群眾公布,采用押標金進行投標,工程10萬元以下押標金壹仟元,每超10萬元增加壹仟元,棄標沒收押標金。中標后由雙方及時簽定施工合同,明確有關工程施工造價、期限、質量、安全和文明施工等指標要求,投標結果要張榜公布。

承建單位應具有符合相關規定的承建資質。

第十二條集體經濟組織的各項建設工程項目合同造價在10萬元以下的,由村兩委會研究決定后,按照規定辦理相關程序后方能實施招投標。

合同造價在10萬元以上(含10萬元)的建設工程項目,必須由理事會提出方案,經村兩委會同意,由成員(股東)代表會議討論表決通過,并按照規定以書面形式向有關部門申請立項審批后方可實施招投標。

50萬元以下(不含50萬元)的建設工程項目,由村委會自行組織,投標前15天在鎮內通過電視媒體或公布欄公開招標信息,并由鎮招投標管理辦公室指導招標工作和監督招標過程,工程招標資料必須含有建設工程報建所需資料;50萬元以上(含50萬元)的建設工程項目,必須報鎮招投標管理辦公室,由鎮招投標管理辦公室組織進行招投標。嚴禁分拆工程規避招投標。

評標辦法:建筑工程項目采用次低價中標,其他工程項目采用最低價中標。

第十三條所有建設工程必須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各級政府關于建設工程的管理規定,并推選3-5名與施工方無利益關系或密切關系的人員負責施工中的質量監督和驗收工作。工程合同、驗收結果必須張榜公布,接受群眾監督。

第十四條支付建設工程項目的進度款時,必須依據工程合同、招投標會議資料、工程預算表及監理單位的確認等手續,按工程進度,憑施工單位開具的發票進行支付,進度款不能超過工程總價的80%。

竣工時,要組織質監部門、村兩委會成員、監事會、工程監理等進行驗收,由承建單位開出結算發票,驗收人、審批人簽名,并附上工程結算驗收報告和以上有關資料進行結算。驗收前,支付工程款不能超過總工程款的80%。

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可結算支付總工程款為95%,余下5%作為工程的保修金(依據《建設工程質量保證金管理暫行辦法》),待工程保修期滿后(依據《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方可支付。

所有招投標的工程,無竣工驗收報告書及工程結算書的,不得結算工程款。

第十五條建設工程項目的其它有關要求及程序按照《**鎮非招標建設工程管理辦法》及省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五章現金銀行存款管理制度

第十六條根據財政部頒發的《現金管理條例》規定,集體經濟組織支出的各種款項中可用現金支付的有以下內容:工資、津貼;個人勞務報酬;根據國家規定頒發給個人的科學技術、文化藝術、體育等各種獎金;各種勞保、福利費用以及國家規定的對個人的其他支出;向個人收購農副產品和其他物資的款項;出差人員必需隨身攜帶的差旅費;結算起點(1000元人民幣)以下的零星支出;中國人民銀行確定需要支付現金的其他支出。

屬于上述范圍內的支出,集體經濟組織可根據需要,從開戶銀行或信用社提取現金支付,不屬于上述結算現金結算范圍內的其他款項的支出,集體經濟組織應通過銀行或信用社轉賬結算。

第十七條庫存現金的限額。嚴格遵守庫存現金制度,庫存現金不準超過規定限額,收入現金須于當日送存開戶銀行,出納人員允許留存現金(過夜庫存現金)的最高限額不得超過2000元人民幣。

第十八條集體經濟組織嚴格執行帳款分開管理制度。配備出納員,負責辦理庫存現金和銀行存款的收支和保管工作,并建立崗位責任制,出納員不得保管或暫時保管會計資料、財務專用章。新開立帳戶及原有帳戶的銷戶須經鎮主管部門及財政部門審核。一切現金收付必須由出納負責辦理,做到日清月結,帳款相符,每月定期與會計核對現金及銀行存款帳,并登記好核對清冊。

銀行帳戶管理必須嚴格按照《銀行帳戶管理辦法》的規定開設和使用,一般只能選擇一家銀行的一個營業機構開立一個基本存款帳戶。銀行帳戶只供本單位經營業務收支結算使用,嚴禁出借帳戶供外單位或個人使用,嚴禁為外單位或個人代收代支、轉帳套現。銀行帳戶的帳號必須保密,非因業務需要不準外泄。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將集體經濟組織的資金以個人名義開立帳戶存儲。

第十九條集體經濟組織的財務章及空白支票由會計負責保管,并辦理領用登記。私人印章由個人自行妥善保管,嚴禁由一個人保管簽發有效支票的全部印章。村級集體經濟組織銀行印鑒卡必須“三章”齊全,即財務公章、出納私章、村主任(或財經支委)私章,組級集體經濟組織銀行印鑒卡可增加村民小組長私章。

第二十條集體經濟組織向單位和成員(股東)收取現金、銀行存款時,手續要完備,及時入帳,統一使用“農村經營管理單據系統”電子版進行核算;所有業務發生的收支單據必須使用“農村經營管理單據系統”進行開單,開單員打單后,由出納負責收付;只有經打單系統開具的單據方能入帳,不打單不能入帳。所有業務發生的收支單據統一使用正式發票或由市級以上財政、農業部門監制的收付款票據,其他均為無效票據,不準以白條抵庫,不準坐支,不準挪用,不準公款私存,不準以白單入帳?,F金支出必須取得內容真實完整、審批手續完備的原始憑證才可以支付。出納要嚴格做到“四不付款”,即:用途不明不付款,手續不全不付款、開支不符不付款、審批越權不付款。

第二十一條集體經濟組織要加強對銀行存款的管理,支票、存折和印鑒分別妥善保管,出納員每隔10天應當與銀行或信用社核對帳目,填制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每月5日前將上個月發生的各種單據、報廢單據和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上交會計,由會計員核算無誤后接管。

第六章財務收支審批制度

第二十二條集體經濟組織實行經濟獨立核算,保持“三權不變”的原則,即集體資產所有權不變、資金審批使用權不變、收益分配權不變。集體經濟組織必須建立健全開支審批制度,完善開支審批手續。一切財務收支必須取得符合法定的原始收付憑證及相關資料的原件,所有經濟開支實行分級限額審批制度,嚴格控制開支,杜絕不合理開支,切實執行“四有”制度,即:有支付用途、有經手人、有證明人、有審批人(村書記或村主任)。對手續不完備的開支,出納員不得付款,會計不予核銷入帳;對不合理的開支,經辦人有權向上級主管部門反映。

收入(款)業務必須根據相關經濟合同或其他依據,按照權責發生制原則進行核算,統一用上級規定的票據進行收取,并要有經手人、收款人、村書記或村主任簽名。

第二十三條非經營性開支審批制度:

1、村級集體經濟組織1000元以下開支由村書記或村主任審批;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開支由村主任審核后,報村書記審批(若村書記和村主任為同一人,則由副書記或副主任審核后,報村書記審批);5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開支由村兩委會集體討論決定,50000元以上開支必須由成員(股東)代表會議討論通過,形成集體簽名的書面決議,由村書記審批。

2、組級集體經濟組織所有開支必須按以下規定進行審批:

1000元以下開支由村民小組長審批;1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開支由成員(股東)代表會議集體討論決定,由成員(股東)代表聯合審批;10000元以上開支必須召開成員(股東)大會集體討論決定。

3、業務費的使用。業務費是集體經濟組織用于經濟活動及公務的費用,列入管理費用??刂茦藴剩嚎傤~不超過上年度村集體純收入的5%,年初將業務費總額列入財務收支預算。業務費的使用實行年度結算,往年節余部分轉入公積公益金。若費用超支,需作書面報告,經鎮農村集體經濟管理部門(農辦)審批,才能開支。

4、集體經濟組織召開會議應本著節儉的原則,一般情況下,不發放會議費。如確須發放會議費的,村組集體經濟組織會議費發放標準最高不能超過50元/人·天。

5、除市鎮規定外,不得用集體資金為村兩委成員、管理人員及其他工作人員辦理其他私人福利。

第二十四條村兩委干部的工資、補貼標準嚴格按照《**鎮關于規范村級干部工作報酬的實施辦法(試行)》(**府[20**]61號)規定執行,不得以任何形式和借口巧立名目擅自發放獎金和提取其他報酬收入。集體經濟組織其他工作人員或管理人員的待遇和有關補貼由村兩委會或理事會提出方案,交成員(股東)代表會議討論通過,并報鎮農村集體經濟管理部門(農辦)備案后實施。其他工作人員或管理人員的待遇及補貼不得高于村兩委成員。凡村兩委成員及管理或其他工作人員的工資待遇,必須經會計復核簽名確認才予支付。

第二十五條經營性開支的審批制度:

(一)村級集體經濟組織用于發展經濟、興辦公益福利事業、土地開發經營的投資,按以下規定進行審批:

1、發展經濟投資在30萬元以下的,由村兩委會集體討論決定;投資在30萬元以上(含30萬元)的,必須召開成員(股東)代表會議討論決定,并報鎮經貿辦立項,審批同意后方可實施,立項審批情況須報鎮農村集體經濟管理部門(農辦)備案。

2、興辦公益福利事業投資在30萬元以下的,由村兩委會集體討論決定;投資在30萬元以上(含30萬元)的,必須召開成員(股東)代表會議討論決定,并報鎮農村集體經濟管理部門(農辦)立項,審批同意后方可實施。

3、土地開發經營的投資在30萬元以下的,由村兩委會集體討論決定;投資在30萬元以上(含30萬元)的,必須召開成員(股東)代表會議討論決定。土地開發經營的投資不論金額多少,均必須報鎮規劃建設部門立項,審批同意后方可實施,立項審批情況須報鎮農村集體經濟管理部門(農辦)備案。

(二)組級集體經濟組織用于發展經濟、興辦公益福利事業、土地開發經營的所有投資,必須先請示村委會審核同意后,再按以下規定進行審批:

1、發展經濟、興辦公益福利事業的投資在2000元以下(含2000元)的,由村民小組長審批;2000元-10000元(含10000元)的,由成員(股東)代表會議集體討論決定,由成員(股東)代表聯合審批;投資在1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的,必須召開成員(股東)大會集體討論決定;投資在30萬元以上(含30萬元)的,除須執行1萬元-30萬元投資的審批手續外,還須由村委會報鎮政府相關部門按本條(一)款的第1、第2小款規定立項,審批同意后方可實施。

2、土地開發經營的投資不論金額多少,必須召開成員(股東)大會討論決定,也須報鎮規劃建設部門立項,審批同意后方可實施,立項審批情況須報鎮農村集體經濟管理部門(農辦)備案。

(三)集體經濟組織的各項投資必須要充分調研,擬出可行性報告,有預算,有實施方案,并按制度討論審批后方可實施,不得盲目投資。

第二十六條集體經濟組織需要借貸款的,必須擬出借貸款方案,內容應包括債權人(單位)、金額、用途、利率、還款計劃等,并按以下程序審批:

1、村級集體經濟組織借貸款的,必須召開村兩委會、成員(股東)代表會議討論決定,并根據借貸款用途(發展經濟、興辦公益福利事業、土地開發經營)報鎮政府相關職能部門立項,審核批準后方可實施。

2、組級集體經濟組織借貸款的,必須召開成員(股東)大會討論決定,并報村委會審核批準后方可實施。

第二十七條壞帳核銷審批制度:

對債務單位撤消,確實無法追還,或債務人死亡,既無遺產可以清償,又無義務承擔人,確實無法收回的款項,或債務人逾期未履行償債義務超過三年,經核查確實無法收回的應收款,應按以下規定程序進行核銷,并計入其它支出。

1、村級集體經濟組織確實無法收回的款項,應書面詳細說明情況,并附相關原始資料(復印件),由村兩委會及成員(股東)代表會議集體討論決定,并報鎮財政所、審計辦、農辦等部門審核批準后方可執行。

2、組級集體經濟組織確實無法收回的款項,應書面詳細說明情況,并附相關原始資料(復印件),由成員(股東)大會討論決定,并報村委會、鎮財政所、審計辦、農辦等部門審核批準后方可執行。

第七章固定資產管理制度

第二十八條集體經濟組織現存和新購置的(含捐贈物資)單位價值在500元以上,使用期限一年以上屬本單位所有的物品,都應列入固定資產管理和核算。

第二十九條下列固定資產應當計提折舊:房屋和建筑物;在用的機械、機器設備、運輸車輛、工具器具;季節性停用、大修理停用的固定資產;融資租入和以經營租賃方式出租的固定資產。

第三十條下列固定資產不計提折舊:房屋、建筑物以外的未使用、不需用的固定資產;以經營租賃方式租入的固定資產;已提足折舊繼續使用的固定資產;國家規定不提折舊的其他固定資產。

第三十一條固定資產的購置必須納入年初的財務收支預算計劃,防止盲目購買。集體經濟組織凡預算外購置價值在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非經營性固定資產,由村兩委會討論決定;集體經濟組織凡預算外購置價值在5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的經營性固定資產,由理事會討論提出方案,村兩委會審批。超出以上限額的預算外固定資產購置按照第二章第五條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二條購置資產時,應當成立采購小組,參照鎮采購實施辦法的有關規定,采取公開招標、邀請招標、競爭性談判和詢價等方式進行采購,簽訂采購合同,并保留有關采購資料。不準公款為個人購置通訊設備、摩托車(治安執勤用具除外)、小汽車或公務車。

第三十三條固定資產必須由專人管理,要設立專帳及臺帳,??ǖ怯洠凑沼嘘P規定,分不同性質采用不同的方法計價入帳。定期對固定資產盤點清查,做到帳實相符,年度終了前必須進行一次全面盤點清查,并向成員(股東)張榜公布,遺失的要查明原因,作出處理意見,如人為因素造成固定資產損壞或遺失的,要追究相關人員責任。屬基建工程的,完工時要及時驗收,并把驗收手續齊全和依據齊全的會計原始資料交由財會人員作帳務處理,并在一個月內轉入固定資產帳。凡已投入使用的在建工程,必須轉入固定資產,未驗收的要及時補辦完工驗收手續。

第三十四條集體的工商業用地(含外購的)和房產(物業)應于購置或建成的一年內及時辦理土地證和房產證。對歷史遺留無產權證件的土地物業,應逐步理順,完善證件,明晰產權。

第三十五條集體土地和房產物業的出租必須設專人管理,及時追收租金。并按照物業名稱、地理位置、租賃人、合同期、租賃面積、單價、年(月)租金、押金、租金交付情況等進行動態登記。集體物業要經常檢查、維護,防止人為損壞。

第三十六條固定資產的清理、變賣和報廢處理,必須經成員(股東)代表會議表決通過后執行。

第三十七條固定資產(特別是非經營性固定資產)必須專人保管,責任到人。保管人員退休或工作變動前應及時辦好移交手續;損失、損壞的應查明原因,作出處理。

第三十八條固定資產必須按規定提取折舊,并采用“年限平均法”提取。

第八章借款及應收款管理制度

第三十九條集體經濟組織的資金嚴禁借給私營企業或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以外的私人使用,嚴禁把集體的土地使用證和房產所有權證借給私人或私營企業作抵押。

第四十條嚴禁干部、工作人員因私借款。凡因公暫借款必須填寫借款單,經主要領導審批后才能借取。借款2000元以下,經主管財經領導(村主任)審批后才能借取;借款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須經兩位主要領導(村書記和村主任或副書記或副主任,下同)審批;借款10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由村兩委集體審批;借款50000元以上,經成員(股東)代表會議表決通過。借用期限一般不得超過2個月。

第四十一條凡因公借款,業務終結后要及時清還款項,最遲不能超過10天,有特殊情況的,必須辦理審批手續,但不得超過2個月。

第四十二條集體資金原則上不得借給非本集體經濟組織的單位、個人。對于以往的外借款應及時補辦有關抵押手續,到期的必須要全部歸還,不得續期。

第四十三條集體經濟組織每季度進行一次債權債務的全面清理和財務自查。積極追收債權,對逾期未收的應收款應組織專人追討,追收無效的必須通過法律途徑予以追索。對逾期兩年以上、已通過上列追收途徑后,確實難以收回的應收款,應經村兩委會、監事會、成員(股東)代表會議表決通過才予沖帳;若屬違規或失職而造成集體應收帳款損失的,要追究直接責任人和主要負責人的經濟和法律責任。

第九章土地基金管理制度

第四十四條凡國家征用征收土地、集體土地轉讓或鎮批準同意開發使用土地,必須按照市、鎮文件規定執行。征用土地的補償款或集體土地轉讓收入必須要根據征用或轉讓土地的合同(或協議)進行掛帳,不得以土地款未收到為借口而不予掛帳。征用或轉讓土地合同(或協議)必須標明征用或轉讓土地的位置、面積、單價和總金額、付款限期以及付款方式等。征地補償款應當作出分項使用管理方案,必須經成員(股東)大會或成員(股東)代表會議討論通過,并報村委會審核,鎮業務主管部門批準后執行,分配方案和執行情況要在公布欄上公布。還要對征地補償款的使用管理情況進行造冊登記。

第四十五條集體經濟組織對于征用土地的補償費或土地轉讓收入,應當進行合理分配使用,按市鎮有關文件規定執行。

第四十六條開投出租工業(或商業)用地的使用權,所收取的使用權費在扣除前期土地開發費用后,計入土地基金;一次性收取多年工業(或商業)的集體用地租金的按年限逐年分攤計入當年租金收益;一次性收取長租(5年以上)集體用地租金的,在扣減前期土地開發費用后,計入土地基金。

第四十七條集體經濟組織可將土地基金投入到生產性固定資產投資或開發性支出等,確保保值增值。具體參照本制度的第三、第四章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十八條不準弄虛作假、變換手法處理土地基金,嚴禁將土地基金用光花光。否則按違反財經紀律處理,追究經辦人員及主要負責人的責任。

第十章收益分配制度

第四十九條集體經濟組織在年終進行收益分配前,要準確核算全年的收支,清理財產和債權、債務,搞好各項經濟合同的結算,積極追收各種應收款項,在當年會計年度內未收到的應收款,不列入當年收益分配。

第五十條集體經濟組織必須在每年的收益中提留10-20%的公積公益金,用于發展生產,包括轉增資本和彌補虧損,也可用于集體福利等公益設施建設。

第五十一條集體經濟組織公積公益金的審批手續和程序參照“經營性開支審批制度”的規定執行。

第五十二條村干部報酬必須嚴格按照鎮有關文件規定執行。組級干部報酬方案必須在組級干部換屆選舉前確定,由各村委會根據鎮有關文件精神及各村實際制定方案,經成員(股東)大會討論通過后執行。

第五十三條收益分配必須按成本會計核算、量入而出為原則,不準互相攀比,主觀定斷。由理事會制訂分配方案,經村兩委會討論,以及上報鎮農村集體經濟管理部門(農辦)審核后才可進行分配。集體經濟組織的收益按照“大部分用于生產發展、小部分用于集體福利”的原則,按下列順序進行分配:1、彌補虧損;2、提取公積公益金;3、提取福利費;4、農戶分配。福利費要堅持先提后用的原則,福利費用于集體福利、文教、衛生及公益事業建設等方面的支出,用于成員(股東)社會保障支出,也可以適當補助村民生活、補貼老人、學生學費和特殊困難戶等。各項收益分配方案,必須經成員(股東)代表會議討論通過,并報村委會審核,鎮農村集體經濟管理部門(農辦)批準后執行,分配方案和執行情況要在公布欄上公布。

第十一章土地承包及合同管理制度

第五十四條農村土地承包管理按照《農村土地承包法》、《**市農村集體土地承包經營管理暫行辦法》(*府[20**]123號文)、《**鎮畜禽養殖管理規定》(**府[20**]101號文)以及省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五十五條集體經濟組織土地(含魚塘)發包、土地及物業出租等經營活動應實行公開招標發包(或出租)。

土地(含魚塘)發包經營期限一般不超過5年(納入鎮近期建設規劃用地范圍的不能超過1年),且不能超過家庭承包經營期限或家庭承包經營期限的調整期,發包的土地必須用于種植短期農作物,不得用于種植苗圃、林木、果樹等生長周期長的植物。

經濟項目發包和合同簽訂的程序是:由合同發包方(或出租方)提出項目發包(或出租)的方案,經村兩委會同意,由成員(股東)代表會議討論表決通過。嚴禁村組干部和工作人員未經村兩委集體決定和成員(股東)代表會議通過私自發包集體經濟項目和簽訂(含續簽)經濟合同。公開招投標的具體工作由“招標”領導小組主持,鎮農村集體經濟管理部門(農辦)派人監督招投標工作。在投標前15天張榜公布發包信息(包括發包項目的地理位置、面積、期限、底價以及允許經營范圍等等),采用押標金進行公開投標,任何人不得以權壓價和壟斷承包。中標后發包方(出租方)和承包方(承租方)必須以書面形式簽訂合同。評標辦法采用最高價中標。

所有經濟合同簽訂后必須在三天內交一份復印件到鎮農村會計服務中心,會計員要按合同內容記帳,并對經濟合同進行編號造冊,歸檔管理。

第五十六條農業承包合同可以到鎮農村承包合同管理部門(鎮農業服務中心)辦理鑒證手續,也可以到司法部門辦理見證手續。農業承包合同統一使用農村承包合同管理部門制作的條款齊全、格式規范的承包合同書或示范文本,承包合同應具有以下主要條款:①合同的名稱、雙方當事人的單位、姓名和住所;②承包項目的名稱、面積、數量、質量等級和坐落(位置);③承包項目的期限和起止日期;④承包土地的用途;⑤發包方和承包方的權利和義務;⑥承包款的數額及支付方式;⑦違約責任;⑧解決爭議的方式;⑨履約保證金;⑩雙方約定的其他條款。

承包合同鑒證的程序是:①由合同發包方(或當事人)提供合同文本和有關資料(包括村兩委會會議決議、成員或股東代表會議書面表決決議、承包方的資格證明和身份證明以及其他有效證明材料);②由承包合同管理部門對所提供的合同文本和有關資料進行審查,詢問當事人,必要時對承包項目進行實地勘查;③對已審查符合規定和要求的合同文本提供給鎮建設規劃部門進行審核;④審核通過后,承包合同管理部門對符合鑒證條件和要求的承包合同出具鑒證證明,并按規定收取鑒證費。

所有經濟合同以及鑒證書或見證書必須及時在村務公布欄上公布。

第五十七條健全集體經濟組織的合同管理責任制度,設合同專管人員,職責是:及時將合同送達會計員,協同會計員處理相關業務,確保對所簽訂合同及時掛帳;對本單位的合同分類造冊,建立完整檔案,進行統一規范的管理,具體要求和有關規定按《**鎮檔案綜合管理辦法》中<土地管理文件材料立卷歸檔制度>執行;每月檢查合同的履行情況,定期公布,接受群眾監督。

第五十八條健全建筑工程和經營發包制度,集體經濟組織應就各種項目公平公開向社會招標,并將中標書復印件交會計員存檔,作為記帳憑證附件。

第五十九條有下列情況之一者,視該項目發包無效:①按規定必須簽訂經濟合同而沒有簽訂的;②經濟合同簽訂過程中,因負責人失職、瀆職或其他行為導致沒有執行本管理制度的;③沒有依法辦理有關手續的;④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況的。

有以上情形之一造成經濟損失的,追究直接責任人的經濟責任以及相關其他責任。

第六十條經濟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糾紛時,應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向鎮司法所申請調解或向人民法院。

第十二章會計機構和財會人員管理制度

第六十一條鎮設立農村會計服務中心,配備專職會計員;村應配備村報帳員(開單員)和出納員、組會計員和出納員,村報帳員(開單員)和組會計員可兼任,村出納員和組出納員也可兼任。

第六十二條村級集體經濟組織實行會計委托制,委托鎮農村會計服務中心記帳、核算。

第六十三條農村會計服務中心職責是:組織、協調和指導村組集體經濟組織的財務管理;負責村級集體經濟組織的會計核算;做好村級核算單位合同的監管工作;開展對村組核算單位的財務檢查、分析和評估;做好對村組財務人員的業務培訓、崗位職責測評和考核;村組財務人員的其它管理工作。

第六十四條村組負責人擔任財經主管,負責管理本集體經濟組織及下屬單位的財經工作,對本組織的會計工作和會計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合法性和規范性負責。

第六十五條會計員職責:認真做好會計核算和監督,保證會計核算的真實性、完整性、合法性和規范性;落實崗位責任制;負責集體經濟組織的收益分配統計和會計信息的上傳下達;負責集體經濟組織的會計資料管理和合同管理;負責做好系統軟件和數據的維護管理,做好本中心電算化硬件設備保養;做好系統的數據備份和保密工作,負責保管計算機的移動硬盤、磁盤、光盤等磁性介質檔案,并按有關規定辦理;嚴格執行《會計檔案管理辦法》的各項規定,負責辦理會計檔案的整理、保管、查閱等具體工作;及時做好民主理財和財務公開檢查工作。

第六十六條報帳員(開單員)工作職責:負責本單位收支單據的開單工作;負責本單位各項收支報帳工作,每月或每半個月報帳一次;負責申領、保管本單位的收付專用憑證等票據和保管本單位財務專用章;負責將本單位每月所開立的各項收支報銷單據明細,月底與農村會計服務中心核對;負責集體經濟組織的收益分配統計和會計信息的上傳下達;負責集體經濟組織的資料管理和合同管理。

第六十七條出納員職責:辦理現金收付和銀行結算業務;不簽發空頭支票,不得出租出借銀行帳號,管理好銀行帳戶,嚴格執行銀行結算制度;審核收付款原始憑證,登記現金和銀行存款日記帳;保管庫存現金和各種有價證券;保管空白支票;每月與會計盤點清查現金和銀行存款。

第六十八條會計(報帳員)、出納分別由不同人員擔任,不得兼任。村兩委干部不能兼任會計、出納,村干部直系親屬不能在同一組織擔任財務人員。

第六十九條會計(報帳員)、出納必須持有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并有農村集體經濟管理部門(農辦)考核合格的上崗證書。

第七十條會計人員因工作調動或離職時,必須提前一個月申請。會計人員辦理交接手續,必須先向鎮農村集體經濟管理部門(農辦)報告,由鎮農村集體經濟管理部門(農辦)派人監交。

第七十一條村組會計人員的任免、調整、處分必須報鎮農村集體經濟管理部門批準后執行。

第七十二條鎮農村會計服務中心每年組織對村組會計人員考核一次,也可根據需要作不定期考核,考核結果作為村組會計人員的連任、解聘、調崗、獎勵和處分的條件之一。

第七十三條鎮農村會計服務中心聘請的會計人員的任免、調整、處分、工作考核和報酬按照鎮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三章會計檔案管理制度

第七十四條集體經濟組織應建立會計檔案的立卷、歸檔、保管、查閱和銷毀等管理制度。嚴格按照《**鎮檔案綜合管理辦法》中<會計文件材料立卷歸檔制度>以及省、市有關規定執行,加強對會計檔案的管理。保證會計檔案的妥善保管、有序存放、方便查閱,嚴防毀損、散失和泄密。集體經濟組織的會計檔案包括農業承包合同及其它經濟合同或協議,各項財務計劃及收益分配方案,各種會計憑證、會計帳簿和會計報表、會計人員交接清單、會計檔案銷毀清單等材料。會計檔案不得借出。不接受個人或外單位的查閱或復制。但如有特殊需要,經有關負責人批準后,可以提供查閱或復制,并辦理登記手續。

第七十五條集體經濟組織每年形成的會計檔案,由農村會計服務中心負責整理暫時保管。當年會計檔案,在會計年度終了后,可暫由農村會計服務中心保管一年。期滿之后,由農村會計服務中心編造清冊移交村檔案室,由村檔案管理人員按照歸檔有關規定和要求立卷歸檔保管。采用移動硬盤、光盤保存的會計檔案,由村系統管理員保管,其中光盤保存的會計檔案須一式二份,分別存放在不同的地點。

第七十六條會計人員調離崗位,須辦理會計檔案移交手續。移交人先制好移交清冊,列明應當移交的會計檔案名稱卷號、冊數、起止年度和檔案編號、應保管期限、已保管期限等內容,由接收人逐項清點無誤后,移交人、接收人和監督移交人三方簽名或蓋章后生效。

第七十七條會計檔案資料保管期限按<**鎮會計檔案保管期限表>的規定執行,會計檔案的保管期限從會計年度終了后的第一天算起。

第七十八條保管期滿的會計檔案,可以按下列程序進行銷毀:

1、由會計或檔案主管機構提出銷毀意見,編制會計檔案銷毀清冊,列明銷毀會計檔案的名稱、卷號、冊數、起止年度和檔案編號、應保管期限、銷毀時間等內容。

2、保管期限已滿但未結清的債權債務原始憑證和涉及其他未了事項的原始憑證,不得銷毀,應當單獨抽出立卷,保管到未了事項完結為止。單獨抽出立卷的會計檔案,應當在會計檔案銷毀清冊和會計檔案保管清冊中列明。

3、單位負責人在會計檔案銷毀清冊上簽署意見。

4、銷毀會計檔案時,應由會計機構會同審計機構共同監銷。

5、銷毀檔案的其它有關要求及程序按照《**鎮檔案綜合管理辦法》中<檔案鑒定銷毀制度>執行。

第十四章監事會工作制度

第七十九條集體經濟組織應成立監事會(民主理財監督小組,下同)。監事會由3-7人組成,負責民主理財及村務財務公開監督工作。監事會每三年改選一次,與村民委員會換屆同步進行,可連選連任。監事會成員應在黨員、成員(股東)代表中推薦,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具有一定的文化水平,懂基本的財會知識。

2、非村、組主要領導干部及其直系親屬。

3、有群眾威信、秉公辦事、作風正派。

監事會必須由成員(股東)大會或成員(股東)代表會議選舉產生,并報鎮農村集體經濟管理部門(農辦)備案。監事會成員的報酬,采用誤工補助的辦法,補助標準由各村、組確定,按實際參加工作天數計發,不得巧立名目擅自發補貼,報鎮農村集體經濟管理部門(農辦)備案。

第八十條監事會成員的工作是代表成員(股東)參與集體經濟組織的有關經濟事務,村兩委成員或理事會要積極支持和配合,如實解答監事會提出的問題,在理財過程中發現的問題,監事會有權督促理事會(村委會)成員及時糾正。

第八十一條每月的1-5日(遇節假日順延)為民主理財活動日,監事會審查財務收支憑證及出納帳,收支憑證經審查后才能交由會計入帳。每月10日-15日為財務公布日,公布的財務報表必須有監事會成員簽名。集體經濟組織指定會議召集人,開展民主理財活動,做好會議記錄,內容包括時間、地點、參加人員、理財監督的主要內容、結果。記錄條理要清晰,表達要明確,會計、出納必須參加,全體人員簽名,并妥善保管好會議記錄。此外,監事會還有如下權利和職責:

1、有權對財務收支的原始憑證及有關資料、實物進行逐單、逐項審核、簽字。

2、有權對財務公開、財務制度、經濟合同、財務預算、決算的執行情況進行定期檢查、監督。

3、有權對庫存現金、銀行存款、物資、固定資產存量等進行不定期的盤查、核實。

4、有權監督張榜公布的財務、資產內容是否及時、真實、完整。未經民主理財監督機構審核蓋章或成員共同簽字的財務公布表不得上墻公布。

5、有權要求集體經濟組織糾正審核中發現或財務公開中發現的問題,并向上級主管部門反映有關財務管理中存在的問題和提出處理建議。

6、自覺接受上級主管部門的指導和村黨支部的領導,處理事情公平、公正。聽取和反映成員(股東)對集體財務及會計工作的意見和建議,按時開展民主理財活動,定期向成員(股東)匯報民主理財工作及集體經濟情況。

7、依照第四章、第八章的有關規定參與工程投標、驗收。

8、參與土地轉讓底價的確定、土地面積的丈量。

9、參與監督本組織的土地基金開支使用。

10、參與本組織投資項目的研究和重大經濟活動。

第八十二條因監事會成員沒有履行職責等失職行為造成財務收支憑證、財務公布資料等沒有監事會成員簽字的,由村兩委會以書面形式說明情況,允許入帳及張榜公布。監事會成員連續三次不參加民主理財活動的,其監事會成員資格自動撤消,并由村委會重新組織補選或根據當屆監事會成員選舉得票情況由高至低順序確定新任監事會成員,變更監事會成員的原因、程序、結果等情況要張榜公布。

第八十三條集體經濟組織要設立財務公布欄及意見箱,接受群眾監督。財務公布要做到“公布地點公眾化、公布形式專欄化、公布內容通俗化、熱點問題專項化”。并通過公布欄、各類型會議等形式向成員(股東)公布。

第八十四條財務公開的格式、內容和要求按市鎮有關規定執行,統一使用農村財務公開軟件的公布表格和內容。財務公布的主要內容包括財務計劃、損益性收支、非損益性收支、債權債務、集體資產、收益分配等。財務公布時間要求每月10-15日前公布上月的財務資料,每年年度終了后15-20日內公布上年度財務資料及當年的財務計劃。其它需及時公布的項目如工程建設、征地補償、救災救濟等要及時公布。

第十五章罰則

第八十五條村組干部、財務人員及有關人員違反本財務管理制度,視其情節輕重及造成危害的大小,給予以下處罰:

1、情節較輕,沒有造成村組集體經濟損失的,由村委會及鎮農村集體經濟管理部門(農辦)給予批評教育,責令改正;

2、情節較重,并給村組集體造成經濟損失的,由村委會及鎮農村集體經濟管理部門(農辦)酌情給予警告、嚴重警告、留用察看、開除的處分,并追究當事人的直接經濟責任。

3、情節嚴重,構成違法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其法律責任。

第十六章附則

第八十六條社區居民委員會和居民小組的集體經濟組織適用本制度。

村兩委換屆匯報材料范文4

一、加強領導,健全督查工作的組織體系。

建立健全督查工作的組織體系是我們多年來加強組織部門督查工作的切入點。為此,我們首先深化認識。始終立足于組織工作的全局來強化對督查工作的重要性認識,堅持把督查工作與業務工作同要求,同部署,同檢查,同獎懲,既做到思想上重視,又做到工作上有位置。各級組織部門領導對督查工作主動關心,積極支持,經常對督查工作提要求,對督辦事項作批示,鼓勵督查人員大膽工作。其次是健全組織。我部專門成立了由部長親自掛帥,其他部領導和各科室主要負責人參加的督查工作領導組,部長為督查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其他成員為直接責任人。督查領導組負責制訂年度督查工作計劃,審定督查工作的具體內容,確定重點事項的督查方案,確定相關科室具體承辦督辦任務。第三是加強指導。在具體的督查工作中,部領導堅持做到“四個經常”,即經常過問,通過多種方式經常關注督查工作開展情況和任務完成情況;經常部署,定期或不定期專門研究督查工作,給督查人員出題目,提線索,交辦法,讓督查人員及時了解督查工作重點;經常檢查,對重要事項的督查,嚴把質量關,定期檢查,有針對性地研究和解決工作中存在的問題;經常協調,對督查過程中涉及的相關單位和科室,主動出面協調,為督查工作創造良好的環境。

二、突出重點,確保督查工作高效運轉。

督查工作有其內在規律性,必須突出重點,把握關鍵,才能確保高效運轉。為此,我們一是突出重點對象。近年來,我們在督查省、市委組織部長會議精神貫徹落實情況時將縣市區委組織部作為重點對象;在督查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情況時將縣市區委作為重點對象;在督查基層干部工作作風時將鄉鎮黨委、政府作為重點對象。同時,根據不同時期的工作要求,確定階段性的重點督查對象,如去年底“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學習教育期間活動,把村級組織、鄉鎮站所列于我們重點督查對象。二是突出重點內容。重點督查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在本地的貫徹執行情況;中央、省、市委關于組織工作的重大部署落實情況;本部關于黨的建設和組織工作的重點工作的進展情況;上級組織部門列入必須督查的工作,以及部督查工作領導組認為有必要進行督查的事項。從去年開始,每年省、市委組織部長會議召開之后,我們都列出全年組工督點內容,并根據工作需要及時調整充實。三是把握重點環節。在督查工作中,我們緊緊抓住督查事項的確定、組織實施和結果反饋三個重點環節,并采取聽匯報、查資料、實地察看、訪談、召開座談會等多種督查形式,了解基層真實情況。為提高督查工作效率,我們明確規定,對上級部門和上級交辦的督查事項,必須在督查結束后兩天內形成專項材料上報。

三、注重結合,發揮督查工作綜合效應。

實踐證明,開展督查工作不能就督查抓督查,必須與其他相關工作有機結合,才能發揮綜合效應。為此,我們堅持做到“三個結合”。一是與部署工作相結合。每年省、市組織部長會議召開之后,將全年組織工作重點任務分解成若干督查事項,明確時間進度、責任科室和牽頭領導,以督查為抓手推動業務工作深入開展。二是與調查研究相結合。幾年來,每年我們都對領導關注、群眾反映強烈的熱點、難點問題,組織開展3-5次組工督查調研活動。對帶有普遍性、傾向性問題,進行及時研究,制定相應的對策;對存在的困難和問題,主動采取措施幫助解決。如今年4月中下旬,部領導分別帶隊,抽調部機關精干力量深入縣市區開展“三級聯創”、“三個代表”回訪復查、選派干部以及村兩委換屆選舉督查調研,既檢驗了上述工作面上進展情況,又發現了上述工作在實際執行中亟需解決的問題。三是與檢查評比相結合。檢查評比是抓好督查工作重要手段之一。特別是近年來我們在縣(市、區)委組織工作目標管理考評中,注重發揮督查工作的作用。確定工作位次時,既重視專項督查了解的情況,又充分運用平時督查了解的情況,有效地克服了年底一評定先進的不合理現象。日常組工檢查評比中,我們也堅持做到督查事項中有檢查內容,檢查內容中有督查事項,此舉較好地解決了組織工作檢查評比中被檢查對象的投機和應付心理。

四、完善制度,推動督查工作規范化。

村兩委換屆匯報材料范文5

一、2012年主要做法和取得的成績

(一)社會救助水平持續提高。一是城鄉低保標準在2011年的基礎上提高了10%,提標后,城市低保標準達到209元/月,人均月補差達到110.5元。農村低保標準由728元/年提高到850元/年,月人均補助由52元提高到65元。全區共保障城鄉低保對象25442戶70770人,共發放低保金和物價補貼10460.378萬元;二是全面落實低保“調、減、免”政策措施,嚴格按相關要求對低保對象重新劃分了類別,重新測定補助標準。按照鄉鎮區域特點及貧困程度,增加農村低保保障人數16905人,使全區的農村低??側藬颠_到省上核定的57177人,占農業人口的7.33%;三是農村五保供養政策全面落實,集中供養人數達到706人,供養標準為每人每年1700元,全年發放供養資金577.958萬元;四是制定出臺了《區城鄉居民醫療救助實施細則》,拓寬了救助范圍,取消了起付線,提高了救助標準。共救助城鄉患病困難群眾14276人,發放救助金1287.09萬元;五是制定出臺了《區城鄉居民臨時救助實施細則》,共救助6345人,發放救助金596.7萬元,及時有效地解決了城鄉居民突發性、臨時性生活困難。

(二)雙擁優撫安置工作成效顯著。一是積極開展了雙擁創建工作,以爭創全省“雙擁模范城”八連冠為目標,進一步濃厚了雙擁氛圍,夯實了雙擁基礎。在區內各公路主干線上制作大型雙擁宣傳標牌19塊,配合市上在城區繁華地段及重點鄉鎮街區制作大型雙擁標牌22塊、燈箱廣告牌50余塊,“舉辦了軍地雙擁文藝匯演。制作了反映我區近年來雙擁創建成果的專題片,匯編了雙擁典型經驗材料集,對雙擁成果展室進行了更新布展,精心打造了國防教育基地、軍民共建和諧社區、共建新農村等雙擁工作示范點7個;二是嚴格落實優撫補助政策,認真執行國家撫恤補助標準,發放各類優撫補助資金956萬元。2011年冬季入伍農村義務兵家庭優待金達到4380元。制定出臺了《區優撫對象醫療保障辦法實施細則》,為1-6級傷殘軍人辦理了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為全區重點優撫對象辦理了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為全區2766名重點優撫對象每人給予了300元的醫療、生活補助。為2600名重點優撫對象發放了1000元、800元、300元不等的醫療補助資金共90萬元;三是不斷加大城鎮退役士兵和轉業士官自謀職業安置力度,安置上崗45人,實行自謀職業安置46人,發放自謀職業金120萬元。組織80多名退役人員到職業技術學校進行了技能培訓。

(三)災害救助及時高效。2012年受特殊氣候和惡劣天氣影響,我區境內先后發生了嚴重的干旱和較大規模的風暴、沙塵暴、雪災。面對災情,我們及時查災、核災、報災,積極上報爭取救災資金。全年共下撥救災資金965.8萬元,對受災群眾的生產生活進行了妥善安排。

4月14日青海玉樹地震和8月8日舟曲泥石流災害發生后,我們積極響應省市號召,動員全區各界向災區捐款捐物,并組織車輛把救災物資運往災區,有力支援了災區救災和重建工作。

(四)居家養老服務試點全面啟動,敬老院建設和管理工作步伐加快。2012年我區被省上列為居家養老服務試點縣區,為有效推進我區居家養老服務試點工作的順利開展,我們制定下發了《區居家養老服務試點工作實施方案》,確定14個社區和村為試點單位,并針對試點社區和村的不同特點,經過認真分析研究,找準了工作的結合點和切入點,因地制宜,分類指導,取得了較好成效,試點工作得到了省市的好評。

為了加強全區敬老院的管理工作,我們結合全區實際,制定出臺了《農村敬老院管理暫行辦法》和《關于進一步加強敬老院管理的通知》,在全區開展了“模范敬老院”創建活動,進一步規范了農村敬老院人、財、物和日常管理。完成了張義、金塔中心敬老院的擴建和黃羊中心敬老院的修建工作,各敬老院新入住五保老人160人;區中心敬老院已開工建設,建成后可入住五保老人300人以上。積極籌措資金,為集中供養的五保對象統一購置了保暖內衣、床單、被套、電視機、洗衣機、冰柜、廚具等生活用品,提升了敬老院的整體生活水平。組織區委宣傳部、區衛生局、區文聯等部門,開展了送文化到敬老院活動,營造了敬老院濃厚的文化氛圍。

(五)基層民主政治和社區建設成效顯著。一是指導開展了第七次村民委員會換屆選舉工作,截至目前,村兩委換屆工作已全面完成;二是開展了“難點村”治理工作,針對全區4個“難點村”村干部能力不強、村務不公開、管理不民主、經濟和社會發展長期落后等問題,采取一系列治理措施,基本上已達到了根本治理和徹底好轉的一類治理標準;三是開展了城鄉示范社區創建活動,西大街靶場社區村被省民政廳授予“示范社區”榮譽稱號;四是積極開展社區服務項目建設,西大街完成了“四站一中心”項目建設任務,完成了東大街、西關街建設項目的上報工作;五是在充分調研和廣泛論證的基礎上,在火車站街道辦事處轄區新建成的廉租房、經濟適用房小區,設立了惠民社區居委會。

(六)殯葬改革穩步推進。制定了《區殯葬管理實施細則》、《殯葬事業“十二五”發展規劃》和《農村區域性公墓建設規劃》。經過充分調查論證和實地勘察,規劃農村公益性公墓8處,這些公益性公墓建成后,可覆蓋全區80%以上的自然村,有效遏制我區亂葬亂埋和墳墓占用耕地的現象。結合工業園區、新能源裝備制造產業園區和金武公路建設,下撥墳墓搬遷款420萬元,對規劃用地范圍內的墳墓進行了搬遷,促進了項目建設順利進行。

(七)專項社會事務管理工作規范高效,地名公共服務工程全面啟動。一是指導新社會組織開展了創先爭優活動,進一步加強了新社會組織的管理,促進了新社會組織健康發展。開展了社會團體“小金庫”治理工作;二是努力提高婚姻登記服務的科學化、規范化、人性化,共辦理結婚登記6100對,離婚登記450對,收養登記6件,登記合格率達100%;三是認真開展了地名數據庫錄入和地名公共服務工程的調查摸底工作。完成了全區3230條地名信息的錄入。對武南、黃羊、謝河及兩個工業園區的地名設標工作進行了調查摸底和地名命名認定;四是與民勤縣、古浪縣、天??h和金昌市永昌縣開展了邊界聯檢工作,有效維護了邊界地區和諧穩定。

(八)爭取項目資金力度不斷加大。經過積極努力,2012年共爭取各類專項資金和項目資金2.48億元,較往年大幅度增加,這些資金的爭取,為確保全區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保障社會困難群體的基本生活,促進社會公平、緩解社會矛盾和構建和諧做出了積極的貢獻。

二、工作中呈現的亮點

一年來,全區民政工作者立足區情、牢記宗旨、開拓創新,各項工作呈現出了良好發展的態勢,多項工作富有特色并取得重大突破,受到了上級和群眾的好評,呈現七大亮點。

亮點一:圍繞民政心系廣大貧困群眾,拓展性地用心做好民政工作,我們搶抓機遇,積極向省市民政部門匯報爭取,從全省國扶縣農村低保指標中,給區調劑解決了1.69萬人,使全區享受省級財政補助的比例從原來的5%提高到目前的7.33%,給特困群眾每年又增加近1000萬元的生活補助金,切實為困難群眾辦了實事。

亮點二:為妥善解決部分對越作戰人員上訪問題,我們組織人員對所有參戰退役人員進行了調查摸底,并逐一進行座談,了解他們的實際困難,提出了符合實際、切實可行的解決方案,對越參戰的264名下崗失業退役人員進行公益性崗位安置和靈活就業等就業援助,幫助其加入了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上訪問題得到圓滿解決,得到了市區領導的肯定和好評,為全市解決參戰退役人員相關問題積累了經驗。

亮點三:為認真貫徹區委、區政府“工業強區”和新能源開發戰略的實施,確保新能源裝備制造產業園和金武高速公路建設,我們民政人創先爭優,晝夜奮戰,集中人力、物力、財力,精心規劃,在短短一個月內打造了比較規范的農村殯葬改革和公益性公墓示范區,得到了省、市、區領導的充分肯定。

亮點四:社區是社會的“細胞”,是居民生活的“家園”。為了加快社區建設進程,拓展社區服務領域,針對近年來社區建設中辦公用房欠賬較多、面積較小甚至無處辦公、社區工作經費短缺、服務設施較差等問題,我們開展了廣泛深入的調研,對存在的問題進行了梳理歸類,并多次向區上有關領導匯報,引起了區委、區政府高度重視。12月中旬,張區長主持召開了社區建設現場辦公會議,多年來困擾社區發展的四大難點問題得到有效解決。①由區財政出資105.1萬元解決9個社區辦公用房的欠款和維修、改建問題;②采取無償劃撥的方式解決4個社區的辦公用房;③社區辦公經費提高到每年2萬元;④社區居委會副主任的工資報酬提高到每人每月1000元,同時為社區副主任辦理基本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保險;解決社區工作人員培訓費用10萬元。近期,區上還要召開社區建設工作會,安排部署今后一個階段社區建設工作。這兩個會議的召開,必將推動我區社區建設工作邁上新臺階。

亮點五:為了規范全區城鄉低保工作,增強工作透明度,我們投入大量人力財力,對城鄉低保檔案進行了分類整理,組建了高標準低保檔案室,成立了低保投訴中心,開通了專用投訴電話,建立健全了一套比較完整的舉報、投訴和查處制度,進一步敞開了投訴渠道,深化了陽光低保工作內涵。

亮點六:我區被列為全省居家養老服務試點縣區后,我們創新工作思路,因地制宜,分類指導,強化措施,使全區居家養老服務工作步入法制化、規范化軌道。在全省基層老齡工作現場會上我區作了典型交流發言,西關街被評為全國老齡工作先進單位。

村兩委換屆匯報材料范文6

首先,我代表*縣司法局全體司法行政干警對各位領導親臨我縣檢查指導表示歡迎和感謝!下面我就*近年來的司法行政工作開展情況作一個簡要的情況匯報,請各位領導提出寶貴意見。

一、認真履行司法行政職能,維護社會穩定保障功能顯著發揮。

(一)抓實基層,打牢基礎,創新機制,狠抓社會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

近年來,*縣始終把人民調解工作作為鞏固和維護社會穩定的保障措施來抓,在建立健全調解組織、落實辦公場所、選優配強調解人員的基礎上,按照“預防為主、調解結合、教育并重”的工作思路開展工作。一是遵循因地制宜,經濟適用的原則,切實加強基層調解室建設,做到了有房子、有牌子、有印鑒、有桌椅,調解制度、程序、紀律規范上墻,在調解室醒目位置設立溫馨提示語,卷宗文書格式化、規范化,卷宗檔案實行一案一卷,相關材料完整,手續完備,臺賬表冊齊全,各村調委會制作的卷宗檔案報鄉(鎮)人民調委會審查把關后統一管理統一存查;二是因地制宜,健全完善社會矛盾糾紛排查調處長效機制,重點圍繞“調”字作文章,在“防”字上下功夫,健立健全矛盾糾紛集中統一排查、信息聯絡反饋、領導接待、疑難復雜糾紛聯合調處、已調矛盾糾紛回訪反饋和責任追究等六個方面的長效機制;三是抓死基層一線情報信息掌控工作,依托和發揮當地村組干部、調解人員人緣地緣和情況熟悉的優勢,摸排清查各地矛盾糾紛發生規律及其特點,注意隨時發現新情況,掌握新動向,對排查梳理出來的矛盾糾紛信息情報,按照及時準確、客觀真實的原則,提出相應的預防控制措施,為預見、預防和化解消除各類矛盾糾紛提供了可靠的信息資源;四是采取散發資料、廣播標語、法制講座、咨詢解答、進村入戶講法等多種形式開展全民普法和法制宣傳教育,教育引導群眾依法維權,依法合理表達利益訴求,從根本上減少了矛盾糾紛的發生;五是創新人民調解激勵機制,20*年對全縣人民調解組織實行“以案定補”把解決調解員報酬與調處矛盾糾紛案件結合起來,按照“誰調解補償誰”的原則,打破吃大鍋飯思想,調解員的工作積極性得以充分調動,標準為簡易糾紛每件定補5元,疑難復雜糾紛每件定補50元,熱點糾紛每件100元,重大熱點糾紛每件定補200元,特別重大熱點糾紛每件定補300元的標準進行以案定補,“以案定補”的落實兌現,激活了人民調解工作,調解案件數量大幅上升,20*年與20*年相比上幅近70%,人民調解員報酬從根本上得到落實,人民群眾對人民調解工作的滿意度上升;六是挖掘人民調解文化,把法制宣傳與人民調解結合起來,在群眾中采取通俗易懂、寓教于樂的形式把人民調解融于法制宣傳當中,通過多種形式的民間法制文藝節目使群眾在陶冶情操的同時自覺學法知法用法守法,從人們的思想意識當中預防遏制各種不穩定因素的發生。七是依托基層調解組織、開展部門聯合行動、加強接邊銜接溝通、開辟法律濟困通道,狠抓各類社會矛盾糾紛的預防排查和調處工作,20*年,全縣各級調解組織受理調處矛盾糾紛4700余件,調處成功4580件,調處成功率達97.4%,最大限度發揮了“第一道防線”維穩保障功能,基本達到了為黨委政府分憂、為分流、為公安減壓、為法院減負、為群眾解愁的工作目的。

(二)圍繞中心,突出重點,深入開展全民普法教育。

一是以訓促學,以考促學,抓好國家公職人員普法教育??h委普法辦牽頭,從行政執法機關抽調業務精、能力強、素質高,在法律法規的熟知和應用上有相當水平的同志組建普法宣傳講師團,每年分層次有針對性地對全縣各級領導干部進行相關專業知識和新近頒布以及經常適用的法律法規組織開展講座。以全國“五五”普法統編教材《干部法律知識讀本》為主教材,組織全縣副科以上領導干部對讀本中的法律法規進行專題輔導講座。對新提拔錄用和招考錄用的鄉科級干部實行任前普法學習考試。規范統一實施國家在職在編工作人員年度普法考試。二是以教促學,抓好青少年法制教育。按照國家教學大綱的規定,在全縣28所中小學校按計劃開設法制課,并做到計劃、教材、課時、師資“四落實”,每年從政法各部門抽調業務骨干組建講師團在每個學期開學期間分赴各鄉(鎮)、各學校舉辦法制巡回講座。同時推行法制副校長制度,主動與政法部門和教育部門聯系,從政法部門選派和聘請了28名法制副校長到中小學校任職,協助學校抓好法制課教育,每學期組織青少年學生作法制報告、上法制課等“法律進校園”和編印法律法規資料開展“學生帶法回家”活動。三是以宣促學,抓好農村群眾法制宣傳教育。結合村兩委換屆,“兩校進村”和調解人員集中培訓學習,開展法律知識培訓和法制宣傳講座,把法制宣傳中心戶建設作為農村群眾學法的窗口,以查閱相關資料、請法律專業人員講課、組織村民講解法律知識等形式組織村民開展學法活動。與相關職能部門溝通協調,采取“聯合互助”的方式下鄉進村與群眾面對面開展培訓講座、以案釋法、印發資料、解答群眾提出的法律問題,教育引導群眾依法維權,通過合法正規途徑反映利益訴求。四是以進促學,送法進單位入社區,以巡回授課、集中學習輔導、組織演講、辦培訓班等形式,加強對專業法部門法的宣傳普及和提高。五是以幫促學,多形式多渠道加強對農村外出務工人員的法制宣傳教育。抓住外出務工人員返鄉時機,集中組織開展法律知識培訓教育,與公安、勞動社會保障、工商、人口計生等部門聯動配合,建立健全外來人員普法講師團、流動法制學校等組織,到外來人員比較集中的建筑工地、工礦企業、大型超市等單位上門舉辦法制講座,利用鄉村集市,以發放宣傳資料、流動廣播,咨詢解答等形式送法到基層,送法到外來務工人員手中,同時開通外出和外來務工人員維權綠色通道,對一些情況特殊經濟比較困難的社會弱勢群體,法律援助中心及時為他們提供法律方面的幫助。六是以送促學,提高企業依法生產經營和維護企業職工合法權益的能力。緊緊圍繞資源開采與環境保護、安全生產、企業廠礦生產經營、廠礦職工合法權益保障等方面的法律法規,根據企業廠礦的不同情況采取舉辦講座、散發法制宣傳資料、流動巡回廣播、送法律法規小冊子、召開職工會議講法、咨詢解答等多種形式,開展送法進企業進廠礦活動。七是以講促學,加強對企業管理人員和個體工商戶的法律知識培訓學習和法制講座,提高了他們依法經營、誠信經營的意識和水平。八是創新載體,突出重點,深入扎實開展法制宣傳“進鄉村入農戶、進單位入社區、進學校入課堂、進企業入車間、進礦山入班組、進林場入林區”為主要載體的“六進六入”活動。通過全方位多形式加大法制宣傳教育和普法工作力度,全縣每年受教育人數達20多萬人次。

(三)關心關注社會弱勢群體,落實法律援助工作措施,認真開展法律援助工作。

在加強業務學習、注重人員培訓、提高隊伍素質的基礎上,認真貫徹執行《法律援助條例》和《云南省法律援助辦法》,認真落實《曲靖市辦理法律援助案件程序規則》,嚴格執行案件受理、案件審批、案件指派、質量跟蹤反饋等各項規章制度,在全縣8個鄉(鎮)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開通農民工維權“綠色通道”和殘疾人法律援助無障礙通道,在勞動保障、民政、殘聯、老齡、工會成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站,切實為老、弱、病、殘、貧和農民工等社會弱勢群體提供法律援助,使社會弱勢群體不因經濟困難等原因而無法享有法律服務的權利。20*年以來,*縣法律援助機構共為殘疾人、未成年人和經濟困難家庭以及其他援助對象辦理法律援助案件368件,為384名弱勢群體提供了法律方面的幫助,接聽電話咨詢解答2000多人次,為社會弱勢群體依法維權提供了法律服務保障。

(四)創新載體,搞好服務,切實加強刑釋解教人員安置幫教和社區矯正工作。

我縣始終把安置幫教作為維護社會穩定的大事來抓,積極爭取上級重視支持,做好與相關部門的協調配合,對刑釋解教人員和服刑勞教人員開展“五個接觸”幫教工程。即:與刑釋解教人員相接觸,開展經常性回訪教育和走訪談心,掌握其思想動態和活動情況,防止刑釋解教人員思想滑坡,行為走樣;與服刑人員相接觸,把幫教工作延伸進監獄、勞教所,對*籍服刑人員開展送法律、送書籍、送文藝、上法律課形式多樣的幫教活動;與監獄、勞教警察相接觸,聽取監管人員對服刑人員改造情況的意見反饋,溝通了解服刑人員情況,預防服刑人員走極端出現脫逃脫管的現象;與刑釋解教人員家屬相接觸,溝通掌握刑釋解教人員思想狀況和生活情況,實施親情感化幫教;與有關部門和社會各界相接觸,積極爭取各級各部門的支持,尋求各方面對幫教工作的理解和幫助,幫助刑釋解教人員解決生產生活和勞動就業方面存在的問題。20*年以來,我縣共接受刑釋解教人員230人,230人都與相關部門協調進行了妥善安置,沒有發生刑釋解教人員重新犯罪、重新勞教和脫管的情況。

在社區矯正工作中,對矯正對象進行了摸底調查,目前我縣有矯正對象259人,該項工作在我縣已全面展開。

(五)立足基層,面向群眾,認真抓好法律服務維權工作。

加強公證律師和基層法律服務隊伍法律法規和理論業務學習,從執業執法、辦證辦案、服務群眾等方面理順和規范執業執法行為,進一步整合法律服務資源,扎實抓好維權工作。20*年以來,公證處辦理各類公證862件,律師事務所辦理案件386件,基層法律服務組織辦理民事和刑事自訴案件1036件,調解復雜疑難糾紛826件,協辦公證36件,辦理見證189件,寫作法律文書1796份,解答法律咨詢7000余人次,避免和挽回經濟損失800多萬元。

二、以改善基層辦公條件為保障,抓實基層基礎設施建設。

在抓好隊伍建設、履行維護社會穩定職能的基礎上,想方設法改善基層基礎設施和辦公條件,積極爭取各級各部門的重視支持和幫助,積極向縣委政府和市司法局請求匯報,主動與鄉(鎮)黨委政府、計劃、財政、土地、城建等部門協調溝通,做到了8個司法所的建設用地均由鄉(鎮)黨委政府無償劃撥提供,土地房產手續在嚴格執行政策的前提下簡化程序辦理,縣級建設配套資金按每建1個所配套4萬元的標準進行配套,全縣8個司法所建設全面竣工并投入使用。

三、完善制度,強化管理,隊伍整體活力充分凝聚和調動。

一是以公開欄的形式對司法行政職能、工作職責和辦事程序進行公開,明確各自崗位目標和工作職責,避免工作中相互推諉、扯皮和不負責任的情況發生,同時簽訂年度工作目標管理責任書,一級對一級負責,放手放權發揮司法行政干警的主觀能動作用,最大限度調動科室人員的工作積極性;二是堅持民主集中制原則,重大事項和重點工作事前廣泛征求意見,集體研究決定,民主科學決策;三是在全縣司法行政系統制定和落實《*縣司法行政人員行為守則》等十四項內部管理制度和司法行政隊伍三項暫行管理規定;四是為從源頭上遏制司法行政干警在公務和執法活動中違法違紀,制定了*縣司法行政隊伍黨風廉政建設“五個實行”“六個禁止”;五是強化對制度的檢查和落實,注重對隊伍的管理和約束,司法行政工作逐步走上了制度化、規范化的管理軌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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