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中文期刊網精心挑選了藥品價格管理范文供你參考和學習,希望我們的參考范文能激發你的文章創作靈感,歡迎閱讀。
藥品價格管理范文1
doi:10.3969/j.issn.1673 - 0194.2016.06.142
[中圖分類號]F726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673-0194(2016)06-0-01
藥品價格管理中出現的價格虛高問題一直是社會探討的熱點內容之一,國家針對這一問題也多次出臺相關規定以調整藥品價格,但效果并不明顯,人民群眾并沒有獲得真正的實惠,因此我國政府應對藥品生產企業提供更大的支持,促進藥品的創新發展及企業的重組,藥品監管機構則需要加強審查工作的開展,盡快健全價格管理體系,真正解決藥價管理中的各種問題。
1 藥品價格管理中存在的問題
1.1 藥品定價方法不完善
藥品一般按照社會平均成本制定價格,所有制企業成本組成存在差別,跨國公司參與投資或單獨投資的企業,產品開發與市場開發費用在成本中占比較大,固定資產投資也較大。國有企業在經營中進行GMP改造及環保方面的工作有時會存在欠賬情況,其所擁有的科研與市場開發資金比較少,在計算社會平均成本時比較困難。在藥品價格制定時沒有充分考慮高新技術應用的附加值,新藥品的開發有周期長、風險大、成本高的特性。國外新藥的研發會享受到相應優惠,但是在我國新藥利潤只包含各種材料成本,沒有將技術成本計算在內,從而影響新藥開發后其價格的制定。另外,藥品生產具有較強的專業性,容易出現企業與政府間成本信息不相符的情況,從而導致生產企業虛報成本。這使得很多企業都加入藥品流通環節中,形成一種無序競爭與過度競爭的狀態,對藥品行業的正常經營發展形成阻礙。
1.2 藥品價格監督、審批難度大
從全國范圍來看,藥品生產企業約已經達到7 000個,藥品的生產種類則達到了幾十萬種,其中“三證”齊全的藥品批發企業大約有1.65萬家,在藥品價格管理中醫藥管理機構按照成本加成法對藥品流通的各個環節以及每種藥品的價格進行核算,難度非常大?,F階段,物價管理工作的開展主要將藥品價格管理的重點放在了生產企業、批發企業及醫療機構中,對藥品零售界的價格管理力度則相對較弱。每年國家對新藥的開發達到1 000多項,但其中能獲得專利認證的只有20項左右,在當前市場中銷售的各種新型藥品大部分都是仿制藥品或者更換劑類型的藥品,但其出售價格卻是原有價格的幾倍或者幾十倍。由于對新型藥品的審批工作還不完善,藥品生產企業為得到更多利潤,就會加入到藥品仿制的行列中,進而造成了藥品價格與其實際質量不相等的情況。
2 完善藥品價格管理的具體措施
2.1 建立合理的藥品定價體系
建立并完善藥品價格監測體系,利用藥品電子交易平臺,高效、準確地掌握藥品市場供求、價格動態,為政府價格決策提供客觀依據。對藥品經營企業的成本管理工作,進行信息化技術全程實時的監督、管理,形成企業生產的成本監測機制以及制造成本的審核制度,使企業藥品從原材料到加工成成品的整個過程都有明確的成本核算。改善藥品企業原有的成本結構,同時結合相應的政府價格管理審核模式,以企業經營信息控制為中心,開展嚴格的成本監控工作,防止出現企業實際成本與政府所得到的信息不相符的狀況。科學確認社會藥品生產的平均成本,在定價中優先考慮社會平均發展水平,完善藥品價格結構,降低企業的生產成本。在藥品價格的制定中要對這一工作的復雜性與重要性有一個清晰的認知,結合藥學、制造學、醫學等各學科知識,建立政府組織、專家參與的政府定價系統,使藥品價格管理可以獲得合理、科學的進步。
2.2 加強藥品價格的監督與管理
在政府主管部門指導下,建立由企業代表、消費者代表、專業性消費者協會代表等一起參與的價格聽政制度,這有利于相互制衡的約束制度與信息溝通制度的形成。在藥品價格管理工作的不斷發展中,還可以利用行業協會的管理職能加強藥品行業的自身約束力,在監督工作開展中讓熟悉藥品行業運作的人員參與其中,在監督中要將生產、提品、銷售等各個環節都加入管理范疇內,監管藥品價格的總體發展,實時關注與公布市場動態。規范藥品相關廣告的制作與傳播,避免出現虛假廣告,造成消費者被錯誤引導的問題。此外,還應逐漸形成藥品價格制定的審計體系,使藥品價格監管與新藥審批部門一體化發展,加強藥品價格審計,以使藥品定價監督管理工作更加嚴謹。
3 結 語
藥品的價格管理與生產企業、醫院及經銷商、消費者等多方面的切身利益有關系,也是社會各界所關注的重點內容之一,當前在藥品價格管理中存在很多不足之處,需要盡快解決,可通過學習國外先進的藥品價格管理經驗完善我國的藥品價格管理機制,改善定價方式,加強對藥品價格管理的監督。
主要參考文獻
[1]趙瑩華,楊青.我國藥品價格管理的現存問題及其完善建議[J].價格理論與實踐,2006(9):41-42.
藥品價格管理范文2
關鍵詞:政府;藥品;價格管理
1 藥品的特殊性
1.1 藥品的專屬性
藥品不同于一般商品,是專門用于治病救人的,患者要在醫生的指導下,患什么病,用什么藥。針對不同疾病的藥品彼此之間不以互相替代,藥品也不能當作補品長期食用,藥品濫用很可能造成中毒或產生“藥源性疾病”。
藥品的專屬性表現在對癥治療,患什么病用什么藥。處方藥必須在醫生的檢查、診斷、指導下合理使用。非處方藥必須根據病情,患者自我診斷、自我治療,合理選擇藥品,按照藥品說明書、標簽使用。
1.2 藥品的兩重性
藥品用的得當,就可以治病;如使用不當,則有可能危害健康,甚至致命。例如,鹽酸嗎啡,使用合理是鎮痛良藥;管理不善,濫用又是成癮的。
1.3 藥品用于治病救人
只有符合法定質量標準的藥品才能保證療效。國家制定了《藥品管理法》,對藥品嚴格監督管理,并制訂和頒布了國家和地方兩級藥品標準,規定了嚴格的檢驗制度,以保證藥品的質量。
1.4 藥品的限時性
藥品儲存有嚴格的時限期。過期藥,藥效改變,不得再用。時限性還表現在搶救病人急需用藥時,一旦需要,必須保證藥品的及時供應。尤其在解毒、急救、災情、疫情、戰爭等緊急情況需要藥品時,用藥的及時關系到一個人甚至成千上萬人的生死存亡。所以藥品生產、經營部門平時就應有適當儲備。只能藥等病,不能病等藥。有時藥品雖然需用量少,效期短,寧可到期報廢,也要有所儲備;有些藥品即使無利可圖,也必須保證生產供應。
2 公民的基本權利要求政府有所作為
憲法作為規定國家最根本、最重要問題的國家根本法,要將國家的政治、經濟、文化和社會生活等各方面的基本制度確認下來,將統治階級在各方面的意志集中表現為國家意志。憲法的作用亦稱憲法的功能,是指憲法對國家機關、社會組織和公民個人的行為,以及社會現實生活的能動影響,是國家意志實現的具體表現。憲法在保障公民權利方面起著重要作用,創制憲法的目的是為了最大限度地保障和實現全體公民的共同利益,增進共同的幸福。憲法為了實現這個最終目的,主要基于三個原則來進行:一是國家利益、集體利益和個人利益三者相互協調的原則;二是保障公民的基本權利原則,其中最重要的是基本人權;三是權利和義務相一致原則。這些原則既是對全體公民的要求,同時也是對國家機關依照憲法的規定行使國家權利的要求。
我國藥品流通現狀混亂,最終導致藥品費用虛高,很多病人看不起病,不敢去看病,這些都無疑踐踏了公民的基本權利。公民有基本的生存權,如果公民的基本權利都無法保障,肯定是政府的失職。根據我國現在看病難、看病貴等一系列問題的凸顯,政府應該有所作為。
我們知道,醫藥屬于特殊行業,其進入成本太高,很容易形成壟斷性供應者,其競爭的優越性將無法體現,并會出現剝削消費者的潛在可能性,這就要求采取政府行動。雖然全球的發展趨勢是把醫藥行業市場化,但又必須接受政府某種形式的管制,即價格管理。
3 從信息不對稱理論看藥品價格管理
所謂信息不對稱,是指市場交易的各方所擁有的信息不對等,買賣雙方所掌握的商品或服務的價格、質量等信息不相同,即一方比另一方占有較多的相關信息,處于信息優勢地位,而另一方則處于信息劣勢地位。在各種交易市場上,都不同程度地存在著信息不對稱問題。 正常情況下,盡管存在信息不對稱,但根據通常所擁有的市場信息也足以保證產品和服務的生產與銷售有效進行;在另一些情況下,信息不對稱卻導致市場失靈,在這種情況下,可能需要政府進入市場。信息不足或“信息不對稱”是市場失靈的表現之一。市場的趨利性使商品的提供者之間傾向于互相保密。同時市場的廣闊性和復雜性,使個別的商品生產者無法知曉所有的相關信息,必然導致盲目性,政府全面信息的提供和服務顯然是有必要的。另一方面消費者的信息也是不完全的,為了保護消費者的利益,政府的管制也是不可缺少的。
3.1 生產廠家與醫院之間
在醫藥生產廠家與醫院之間,他們二者所掌握的藥品的成本信息不對等,生產廠家比醫院占有更多的成本信息,處于信息優勢地位,而醫院則處于信息劣勢地位。處于信息劣勢的醫院不能對處于信息優勢的生產廠家的成本進行控制。所以,醫院這一方對生產廠家存在戒備心理,會很謹慎做出自己的決策。
3.2 醫院與患者之間
同理,在醫院與患者之間也存在著信息不對稱問題,人們生病就必須看醫生,也必須吃藥,而且患者吃什么藥、吃多少必須在醫生的建議和指導下進行,患者沒有能力對藥品進行選擇和比較,屬于弱勢群體。醫院在這個環節處于信息優勢地位,在藥品終端銷售中處于主導地位,在絕大部分藥品有醫生處方消費的情況下,醫院成為藥品銷售的主渠道,而醫療機構之間缺乏有效競爭,從而會嚴重損害患者的利益。
3.3 生產廠家與患者
由于這二者之間并沒有直接的聯系,而是通過以上兩對信息不對稱中推導出來,患者對生產廠家生產的藥品質量、價格、功效等信息不是很了解,在很多同種功效的藥品中,由于處于信息的劣勢,往往得不到最好效用。這就需要醫院這個橋梁來給患者提供透明的信息、完整的信息,使患者得到最大的實惠。
通過上面分析,我們已知道生產廠家與醫院之間,醫院與患者之間,生產廠家與患者之間都存在著信息不對稱問題。要想使生產廠家與患者之間信息對稱,就需要醫院來公開信息,但是醫院又與患者以及生產廠家之間存在信息不對稱,他們之間不可能自行解決問題,必然要借助外部力量進行協調和解決,那么這個外部力量就是政府干預。
信息具有公共產品的特征,即具有非競爭性和非排他性,會出現“搭便車”的現象,從而導致沒有人進行信息的收集。醫藥流通中的信息也是這樣,所以政府應介入解決信息問題,即對藥品實行價格管理。
解決醫藥流通中信息不對稱的問題,政府必須介入其中是因為:一是收集信息是需要成本的,一般企業不愿進行信息的收集;二是在某種程度上,非政府在收集信息時的力量有局限性。所以政府可以利用自身的優勢,進行醫藥流通,集中招標,價格方面的信息收集,然后,使信息公開化、透明化。醫藥行業屬于特殊行業,具有壟斷性質,只有利用政府的強制性才能使藥品壟斷者公開信息,以緩解信息不對稱所帶來的問題。
4 從委托理論看藥品價格管理
委托、的概念來自法律范疇。從信息經濟學角度,不同利益目標的雙方從有意簽署合作協議開始就形成了委托關系,我們稱擁有私人信息優勢的一方為人(agent),另外一方為委托人(principal),信息不對稱是問題的核心。
委托理論的主要觀點認為,委托關系是隨著生產力大發展和規?;笊a的出現而產生的。其原因一方面是生產力發展使得分工進一步細化,權利的所有者由于知識、能力和精力的原因不能行使所有的權利;另一方面專業化分工產生了一大批具有專業知識的人,他們有精力、有能力行使好被委托的權利。但在委托的關系當中,由于委托人與人的效用函數不一樣,委托人追求的是自己的財富更大,而人追求自己的工資津貼收入、奢侈消費和閑暇時間最大化,這必然導致兩者的利益沖突。在沒有有效的制度安排下,人的行為很可能最終損害委托人的利益。而現實世界中普遍存在著委托關系,如股東與經理、經理與員工、選民與人民代表、原(被)告與律師、甚至債權人與債務人的關系都可以歸結為委托人與人的關系。
筆者認為公民、政府及醫院(本文特指公立醫院)三者之間存在雙重委托關系。
4.1 公民與政府之間
如前所述,藥品具有特殊屬性,政府應該保障公民的基本權利。公民委托政府使用醫療保險基金,為公民提供便利的醫療服務。在此公民為委托方,而政府為方,政府公民的醫療保障,利用醫療保險基金,為公民提供質優價廉的醫療衛生保障,實現公民的基本權利。由于政府部門繁多,人浮于事,行政效率低下,而且政府有自己特定的利益,所以作為委托人的公民應對社會醫療保險基金的使用情況進行監督,保證醫療保險基金的??顚S?從而實現委托人的利益。
4.2 政府與醫院之間
在政府與醫院之間,政府變為委托人,而醫院則為人,政府通過公民的委托,掌握財政資金,而政府通過把一部分財政資金委托給醫院,使醫院能夠正常的運轉,從而為公民提供醫療服務。而醫院接受政府的財政撥款成為人,由于醫院作為一個獨立的法人實體,有自己的利益,如醫院的正常開支、醫務人員的福利待遇等等,勢必使醫院為了追求自身最大的利益,而與政府的目標有所偏離,不可能與政府保障公民基本權利這個目標相一致。所以,為了防止醫院與政府的利益相沖突,政府應該對醫院進行監督,對藥品價格進行監督,從而實現政府的公共管理職能。
基于以上理論,政府有必要對藥品價格進行管理。只有政府介入藥品流通市場,才能更好地保護和實現公民的利益。同時,政府在干預時一定要強調政府行為的合法性和透明性。
參考文獻
[1]陳文玲.藥品價格居高不下究竟原因何在[N].中國經濟時報,2005-1-10.
藥品價格管理范文3
【關鍵詞】藥品價格 三方博弈 靜態博弈 動態博弈
藥品是一種特殊商品,由于其特殊性質和功能――壟斷性與福利性,導致對于藥品價格的管理非常重要,備受政府、企業和國民的關注。目前,我國藥品價格管理的現有模式主要有三種:市場調控、政府調控、政府調控和市場調控相結合的調控。
然而,盡管如此,我國目前的藥品價格市場依然存在定價不合理、看不起病、買不起藥的情況。針對這些問題,本文從藥品價格市場的關鍵利益方――政府、醫院(由于醫院與制藥企業都處于價格的初始決定環節,而鑒于醫院在初始決定中的強勢地位,價格的初始決定基本上可以由醫院來說明,因此這里的醫院不僅包括醫院,還包括制藥企業)、消費者出發,構造出三方博弈模型,來分析藥品市場的價格問題。
一、博弈模型的建立及各參與者的收益結構分析
在博弈中,各個參與者的的行為不是單一的,而是有一定的選擇的。假定醫院有兩個決策(這兩個決策都是靜態的,醫院自身知道,但消費者不知道,政府通過價格審查后可能知道):價格虛高(Hh)及價格正常(Nh)。對于醫院來說,它沒有把價格降低的激勵,因為價格降低在處方一定的情況下利潤會減少。而消費者也有兩個決策(這兩個決策表面上看是靜態的,但由于能容易地轉化為動態決策,因而實質上是動態決策):認為價格虛高(Hc)及認為價格正常(Nc)。如果消費者認為價格虛高,其必然會通過一定渠道使政府(包括藥監局、醫療保險機構、代表消費者利益的協會等為代表)對藥品價格進行審查;如果消費者認為價格正常,則會接受價格。政府有兩類決策,一類是審查決策:審查(E)及放棄(G),即政府可能通過一些機構對藥品價格進行審查,當然也有可能放棄審查;另一類是政府決定審查后的客觀決策:查出價高(E+)及未查出價高(E0)。需要注意的是在價格正常狀態下政府是查不出價格虛高的,即此時P(E+)=0,P(E0)=1?,F將各種情況分別做分析(需要說明的是文中的各方收益是以正常價格為基準的)。
1、第一種情況。如果價格確實過高,即醫院在零售價格中為圖私利而人為使價格虛高,此時,若消費者也認為價格虛高,且政府著手進行審查,如果查出價高,各收益情況如下:醫院因原來價格非正常高而產生的額外收益變成0,同時由于政府審查的成功,政府會對其施以一定的罰金F,因此醫院的凈收益為-F;消費者由于價格得以控制需要額外支付的成本變成0,但由于消費者維護自己的權利需要對政府及其機構進行活動,因而需要支付一定的成本,用交易成本來表示,記為CS,因而消費者的凈收益變成-CS;政府審查的成本用稽查成本CC表示,同時獲得罰款F,則政府的凈收益為F-CC。
2、第二種情況。如果價格事實上偏高,消費者認為價格亦偏高,且政府對價格進行審查,但是審查未查出價格高,各收益情況如下:醫院獲得價格非正常高產生的額外收益R,但R中的一部分tR會以稅收的形式上繳給政府,其額外凈收益為(1-t)R,凈收益也為(1-t)R;而消費者由于審查失敗使價格并未改變,必須支付價格過高帶來的額外成本R,但由于醫療保險機構的存在,這部分成本并不是全部承擔,而只會承擔(1-?茲)R,?茲表示政府醫療分擔系數,同時消費者要支付交易成本CS,因而其凈收益為-(1-?茲)R-CS;政府一方面會獲得醫院向政府繳納的藥品稅收tR,但同時會因為社會醫療保險的存在承擔?茲R的額外成本,同時還為審查付出稽查成本CC,因而凈收益為tR-?茲R
-CC。
3、第三種情況。如果價格事實上偏高,消費者認為價格亦偏高,但政府不對價格進行審查,此時,各參與者收益情況如下:醫院的收益同情形(2),其凈收益為(1-t)R;消費者由于采取了努力但努力失敗,結果對于消費者來說與說服政府并且政府審查失敗一樣,其凈收益為-(1-?茲)R-CS;但對于政府來說兩種情況是不一樣的,因為政府不需要支付審查過程中產生的稽查成本CC,其凈收益為tR-?茲R。
4、第四種情況。如果價格事實上偏高,但消費者認為價格正常,此時,各參與者收益情況如下:醫院的收益與情形(2)、(3)同,凈收益為(1-t)R;由于消費者不試圖去說服政府,因此無需支付交易成本CS,因而其凈收益為-(1-?茲)R;而政府的凈收益與情形(3)同。
5、第五種情況。如果價格事實上是正常的,即醫院未就私利而謀取額外收益,且消費者信為藥品價格是正常的,此時,各參與者收益情況如下:由于價格正常醫院并無價格偏高帶來的利潤,因而其凈收益為0;同樣消費者與政府也未因此而付出成本,因而消費者與政府的凈收益皆為0。事實上這個狀態是一個市場出清的狀態,各市場參與者達到了均衡。
6、第六種情況。如果價格事實上是正常的,但是消費者認為價格存在著虛高的狀況,但政府不對價格進行審查,此時,各參與者收益情況如下:醫院在這個過程中未得到任何額外收益,也未支付任何額外成本,其凈收益為0;而消費者由于主觀上的價格認識會對政府施加影響而造成交易成本CS,其凈收益也為-CS;對于政府來說不發生其他成本與收益,其凈收益為0。
7、第七種情況。如果價格事實上是正常的,但是消費者認為價格存在著虛高的狀況,且政府對價格進行審查,但在這種情況下,審查的結果肯定是未查出高價。此時,各參與者收益情況如下:醫院的凈收益為0;消費者付出了交易成本CS,其凈收益為-CS;政府付出了稽查成本CC,其凈收益為-CC。三方博弈構成的博弈矩陣可以用表1表示。
對于博弈來說,其分析一般從兩個方面進行,其一就是靜態博弈,即進行一次博弈得出均衡結果,這種博弈結果可能有多種;其二是動態博弈,即進行多次博弈得出的結構,這種博弈有可能有多個解,有可能一個解,也有可能無解。
二、靜態博弈結果分析
1、醫院博弈行為分析。醫院的博弈行為是根據政府與消費者的行為具體做出的,要找出其博弈行為的均衡概率,就必須相應地對政府的行為進行分析。
首先分析消費者的行為。消費者的選擇在于主觀的想法(這些想法能夠產生實際行動)對自己收益的影響,當其想法對收益無影響時,則達到了均衡。
消費者認為價格虛高給消費者帶來的期望收益為:
Пc1=PHh?{PE?[PE+?(-CS)+PE0?(-(1-?茲)R-CS)]+PG?(-(1-?茲)R-CS)}+PNh?[PE?(-CS)+PG?(-CS)]
消費者認為價格正常帶來的期望收益為:
Пc1=PHh?(-(1-?茲)R)+ + PNh?0
當兩種想法帶來的期望收益相同時,可解出醫院的均衡概率(此概率為醫院通過人為途徑使價格上升的概率,即價格虛高概率):
從Пc1=Пc1得:
PHh?鄢=(2CS)/{PE?[(1-?茲)?R?PE+-CS]}
再來分析政府的行為對醫院的影響。在對政府進行分析的時候,只需要對政府的審查決策進行分析,因為審查成功的概率與政府的客觀行為能力、管理水平、經濟水平有很大關系,這個概率基本上是客觀概率,非人為決定,因而不做分析。
政府認為審查所帶來的期望收益為:
Пg1=PHh?{PHc?[PE+?(F-CC)+PE0?(tR-?茲R-CC)]+PNh?(-CC)}
政府認為不審查即放棄的期望收益為:
Пg2= PHh?(t-?茲)R
令Пg1=Пg2,然而從數學上來說這個方程有無窮多個解,找不出一個均衡的解,因此,這是一個非博弈均衡。
2、消費者博弈行為分析。與對醫院的分析類似,消費者的行為與政府以及醫院的行為有十分密切的關系。現將兩個參與者的行為進行分析。
首先分析醫院的行為。醫院價格虛高(即醫院人為的價格提高)期望收益為:
Пh1=PHc?{PE?{PE+?(-F)+PE0?[(1-t)R]}+PG?(1-t)R}+PNc?(1-t)R
醫院對價格不做改變(即價格正常)的期望收益為:
Пh2=0
醫院對決策漠然之時,即兩種決策對于醫院來說都無差別之時,可得消費者決策的一個均衡概率。令Пh1=Пh2,解出:
PHc?鄢=[(1-t)R]/{PE?PE+?[F+(1-t)R]}
再分析政府的行為。政府認為審查所帶來的期望收益為:
Пg1'=PHh?{PHc?[PE+?(F-CC)+PE0?(tR-?茲R-CC)]}+PNh?PHc?(-CC)
政府認為不審查即放棄的期望收益為:
Пg2'= PHh?PHc?(t-?茲)R
對于政府來說,審查與不審查只有當兩者的期望收益相等時才會無差別。令Пg1'=Пg2',在計算中發現數學上這個方程存在無窮多解,找不出一個均衡解,因而在這種情況下不存在博弈均衡,而是一個非博弈均衡。
3、政府博弈行為分析。由于不需要對審查成功的概率作何分析,因而基本上審查成功概率是一個已知數。政府的博弈行為分析主要是求出其進行審查與否的決策概率。與醫院和消費者的行為分析相同,采用等收益分析。
首先分析消費者的決策。消費者在選擇對價格進行否定的時候,其期望收益為:
Пc1'=PHh?{PE?[PE+?(-Cs)+PE0?(-Cs-R+?茲R)]+PG?(-Cs-R+?茲R)}+PNh?[PE?(-Cs)+PG?(-Cs)]
消費者認為價格正常帶來的期望收益為:
Пc2'=-PHh?(1-?茲)R
取Пc1'=Пc2',則有:
PE?鄢1=(2CS)/{PHh?[(1-?茲)?R?PE+-CS]}
再次分析醫院的決策對政府的影響。醫院做出導致價格虛高的期望收益為:
Пh1'=PHc?{PE?[PE+?(-F)+PE0?(1-t)R]+PG?(1-t)R}+PNc?(1-t)R
醫院不對價格做出改變的期望效用為:
Пh2'=0
令Пh1'=Пh2',則有:
PE2=[(1-PHc)?(1-t)?R]/[PHc?PE+?(F+R-tR)]
4、靜態博弈結果總結。從分析中可以看出,任何一個博弈參與者的行為都與其他參與者的行為分不開。而從結果上來看,靜態博弈有兩種結果,而在每一種結果中,在靜態博弈的范圍內都達到了均衡。那么這幾種結果的結構如下:
(PHh?鄢,PHc?鄢,PE?鄢1)
(PHh?鄢,PHc?鄢,PE?鄢2)
三、動態博弈結果分析
動態博弈與靜態博弈不同在于,博弈過程基本上不會在第一次結束,各方會依次改變博弈決策,并且這個博弈決策會參考博弈中已知的參數。在這種情況下,這基本上已經是一個混合博弈的過程,其均衡不單是找出期望收益的交錯點,而是在收益最大化的條件下尋求最優解。
因此,在求解中,首先要找出各參與者的期望收益而不是在各個決策下的期望收益,而這個期望收益是與其他參與者的決策概率有關,因而這個期望收益實際上與其他參與者的期望收益有關,構建完期望收益后,就要進行交叉求解。
首先對醫院進行分析。醫院的期望收益可表示為:
?茲h=PHh?{PHc?{PE?[PE+?(-F)+PE0?(1-t)R]+PG?(1-t)R}+PNc?(1-t)R}+0
再求消費者的期望收益:
?茲c=PHc?{PHh?{PE?[PE+?(-Cs)+PE0?(-Cs-R+?茲R)]+PG?(-Cs-R+?茲R)}+PNh?[PE?(-Cs)+PG?(-Cs)]}+PNc?PHh?(t-?茲)R
而政府的期望收益為:
?茲g=PE?{PHh?{PHc?[PE+?(F-CC)+PE0?(tR-?茲R-CC)]}+PNh?PHc?(-CC)}+PG?PHh?PHc?(t-?茲)R
動態博弈在數學上的主要目的就是看是否有均衡解,有幾個解。而三個參與者能夠決策的只能是自己的行為,因而為了使自己的期望收益達到最大,參與者選擇自己的決策都是非常有效率的。但這個效率是經過多次博弈而產生的。現就三個期望收益分別對PHh、PHc、PE求導,得:
d?茲h/dPHh=PHc?{PE?[PE+?(-F)+PE0?(1-t)R]+PG?(1-t)R}+PNc?(1-t)R
d?茲c/dPHc= PHC?PHh?{PE?[PE+?(-Cs)+PE0?(-Cs-R+?茲R)]+PG(-Cs-R+?茲R)}+PHC?PNh?[PE?(-Cs)+PG?(-Cs)]- PHh?(1-?茲)R
d?茲g/dPE= PE?PHh?{PHc?[PE+?(F-CC)+PE0?(tR-?茲R-CC)]}+PNh?PHc?(-CC)- PG?[ PHh?PHc?(t-?茲)R]
令三個導數等于0,即為三個參與者的期望收益最大化的一階條件,則構成一個線性方程組:
解這個方程組,得:
PHh?鄢=Cc/[PE+?(F-Cc)]
四、結論
從結果上來看,動態博弈只有一組均衡解,這與靜態博弈的結果不同,且這個解與靜態博弈在形式上也大不相同,這個解并不與其他參與者的先驗概率有關,只與在博弈中的已知參數有關。從解的性質來看,醫院使價格虛高的概率是與消費者的交易成本Cc成正向辯證關系的,與稽查成功的概率以及政府查出價格過高后對醫院的罰款成反比。由于政府在博弈中的主要行為是對醫院進行稽查,因而其主要看其對醫院構成影響的方式。由博弈結果可以得到:提高消費者的申訴效率,降低交易成本,同時提高政府效率使稽查成功的概率增大,并且適當提高政府對違規醫院的處罰力度,可以有效地控制價格上漲行為。
【參考文獻】
藥品價格管理范文4
【關鍵詞】藥品規格;藥品包裝;藥品生產;藥品信息
【中圖分類號】F426.72【文獻標識碼】B【文章編號】1044-5511(2011)11-0199-01
【Abstract】OBJECTIVE: To realize standardization management of drug production specifications. Method: Collect information about drug information to analysis. Result: Find a kind of drug to be packed existences universally. At most, there are dozens of special packing. Discussion: Formulate the drug specifications and packing sciencely and specifically according to the drug information, is the key of normative drug market.
【Keywords】 Drug specifications; Drug packing; Drug production; Drug information
藥品規格是根據藥品信息即藥品適應癥、藥品劑量和用法用量制定的。而藥品包裝是根據藥品適應癥的特征、治療疾病的療程等制定的。我國藥品生產企業自改革開放以來得到了迅猛的發展,為提高人民生活質量及戰勝疾病作出了貢獻,同時有些藥品規格也有長足發展,就其原因較為復雜。筆者根據掌握的藥品信息資料進行整理分析,發現一種藥品有幾種規格,一個規格多種包裝,甚至有幾十種包裝,必然就造成一種藥品幾十個價格也就屬正?,F象,如注射用還原型谷胱苷從0.3―2.0g盡有7個規格、阿莫西林膠囊規格為250mg的有9種包裝等等,這樣給藥品審批、藥品注冊、藥品成本核算、價格制定、臨床使用、藥品市場、藥品招標等帶來諸多困難和問題是顯而易見的。
1、 資料與方法
1.1資料來源: 國家基本藥物零售指導價格表(化學藥品和生物制品部分)。
1.2方法: 對常用的抗感染藥物阿莫西林及有關口服制劑規格進行整理統計。
2、 結果
根據國家基本藥物零售指導價格表(化學藥品和生物制品部分)所示有關204種基本藥物,規格120個,平均每個藥物有5.89個規格,其中阿莫西林膠囊劑規格有18個,阿莫西林片劑規格有12個,阿莫西林分散片規格有8個,共有38個規格,見表一。阿莫西林克拉維酸鉀片規格有22個,阿莫西林克拉維酸鉀膠囊規格有3個,阿莫西林克拉維酸鉀分散片規格有5個,共有22個規格,見表二。有關阿莫西林口服制劑共有60個規格。
3、 討論
3.1 一種藥品多規格,多種包裝是造成百姓長期認為“黃金有價藥無價”錯誤意識延續的原因之一;是造成藥品價混亂不可忽視的重要原因之一;可能也是打藥品招標“球”方法之一。
3.2 應根據藥品屬性及臨床需要等科學制定藥品規格、包裝,有些藥品規格、包裝是否有存在的必要性,例如阿莫西林膠囊規格250mg就有9種包裝;阿莫西林克拉維酸鉀片規格250mg/125mg僅在3粒―12粒之間就有6種包裝。
3.3 應根據病種來制定藥品包裝,減少藥品浪費。例如臨時用藥解熱鎮痛藥安乃近片應采取單片鋁鉑包裝,便于使用和保存;而高血壓、糠尿病等慢性病大多需長期用藥,口服制劑應生產大包裝,從而降低藥品生產成本,達到降低藥品價格目的。
藥品價格管理范文5
為全面貫徹落實*省物價局關于開展“價格服務進萬家”工作意見,堅持以服務為義務,以規范為目的,加強醫療服務價格管理,增強社會監督力度,提高執法管理水平,保障患者對醫療收費的知情權、經濟利益受侵害時的投訴權,進一步推動我市醫療服務收費的規范化,我市決定全面開展價格服務進醫院活動?,F提出以下實施意見:
一、“價格服務進醫院”的工作目標
通過開展價格服務進醫院活動,保障價格法律法規以及醫院服務、藥品價格政策的貫徹實施,指導醫院建立健全內部價格管理制度,推進價格誠信建設,及時查處醫療服務價格投訴,維護醫院和患者的雙方的合法權益,提高醫院的醫療服務價格管理水平,促進我市醫療事業的健康發展。
二、“價格服務進醫院”的組織領導
由市物價局、衛生局共同成立*市“價格服務進醫院”工作小組。組長:*,副組長:*、*,成員:*。市物價局聯系科室為價格收費管理科(聯系電話:8*)、物價檢查所(聯系電話:*),衛生局聯系科室為財務審計科(聯系電話:*)。
三、“價格服務進醫院”的工作內容
(一)建立與醫院的聯系溝通制度,深入醫院了解醫院價格執行情況,指導醫院加強內部管理,加強價格自律。
1、指導醫院正確執行醫療服務、藥品價格管理政策。
2、指導醫院建立健全內部價格管理制度。包括落實醫院配備專職價格管理人員制定醫藥收費責任制和收費人員掛牌亮證制度。
3、宣傳價格法律、法規以及醫療服務、藥品價格管理政策,加強醫院醫藥價格管理人員以及收費人員的價格政策培訓教育。
4、了解醫院在執行價格管理政策中遇到的問題,聽取醫院對改進和完善醫療服務、藥品價格管理政策的意見和建議,并及時予以解決。
(二)指導醫院落實醫療、藥品價格明碼標價制度。
1、指導并督促醫院將主要的醫療服務價格項目名稱、服務內容、服務價格,以及主要藥品的名稱、規格、價格等在顯眼的位置予以公示,實行明碼標價。
2、進一步完善門診病人、住院病人費用每日清單制度,各醫院要按照規定填寫病人的費用情況,制發住院病人價格服務提示單向病人或家屬提供。
3、建立明碼標價長效機制,定期或不定期組織人員到醫院了解明碼標價工作的開展情況,對發生價格變動的醫療服務或藥品價格情況,要及時變更。
(三)指導醫院推進價格誠信建設,開展價格誠信單位評選活動。
1、推進價格誠信醫院建設,指導醫院建立醫療價格誠信信息登記制度,登記醫院執行價格政策、明碼標價達標率以及價格投訴等情況,通過登記信息反映醫院的價格行為是否存在違反價格法律、法規的規定。
2、指導醫院制定并公布服務價格誠信服務承諾,通過消費者評價等方式開展價格誠信單位評選活動和明碼標價示范單位。
四、“價格服務進醫院”的工作步驟
(一)進一步建立健全醫療服務收費公示制度。
市級醫院全面推行醫療服務和藥品價格計算機管理,設立電子觸摸屏和計算機查詢系統,部分鄉鎮醫院要設立主要醫療及藥品價格收費公示欄,公布服務內容、價格和收費標準、投訴方式等內容供群眾查詢。
(二)在醫院內設立價格服務站,進一步完善醫院物價員管理制度。
1、在各醫院設立價格服務站,指定一名醫院物價員,負責收集就診者對醫院醫療服務價格和相關收費舉報投訴信息,協助價格部門做好宣傳、解釋工作,協調價格矛盾,解決價格糾紛。
2、醫院物價員負責定期與價格主管部門聯系,收集各種價格變動情況;價格主管部門每年對醫院物價員組織一期價格政策培訓,規范醫院收費和價格行為。
(三)在醫院內設立價格咨詢投訴箱,加強12358價格投訴電話的宣傳和影響,接受就診者價格投訴舉報。醫院物價員要每日開啟價格咨詢投訴箱,及時收集整理咨詢投訴問題。
(四)加強新聞宣傳和輿論監督。有步驟、有目的地開展形式多樣的宣傳報道和輿論監督工作,擴大價格服務的社會影響,注重樹立醫院價格誠信單位的成功典范并加以宣傳推廣,使醫院價格工作得以全面順利開展。
藥品價格管理范文6
1改革歷程
1.1計劃經濟體制下政府控制
20世紀80年代前,我國廣大農村有以赤腳醫生為主體,覆蓋面廣的初級醫療保障體系,還有中西醫并重的縣級醫院,以及功能完善的省市級醫院。藥品的價格完全由國家控制和制定。
1.2改革初期價格放開
80年代后,隨著改革開放的逐漸深化、社會生活結構的不斷變化,藥品價格也不可避免的進入了改革階段,從全部由國家控制逐漸變為放開。
1.3政府控制與市場作用相結合
經過十幾年的探索,我國逐漸形成了由政府控制和市場作用相結合的藥品價格管理體系,尤其是2000年以來國家相繼頒布了十幾個文件來促成藥品價格與資本、市場對接,也預示著醫療體制改革進入了實際操作階段。
2管理思路
2.12000年“三項改革”,以低廉的費用提供良好的醫療服務
2000年7月國家在上海召開會議,提出了醫療保障制度、醫藥生產流通體制和醫療機構三項改革同步推進,目的是用低廉的費用提供優質的服務。為了實現此目標,衛生系統又進行了城鎮衛生服務體系改革和醫療機構補償機制改革。
2.2政府調控與市場機制結合
由于藥品的特殊性,必須要有專門的政府機構負責宏觀的藥品經濟管理,包括價格管理。在我國,宏觀的價格管理職能由發展與改革部門以及省級物價部門承擔。但藥品的商品屬性決定它須在一定程度上受市場供求關系影響,保證其生產、批發、零售、招標等環節價格的靈活性、經濟性和合理性。
3管理依據
藥品價格管理的目的是由法律規定的,以下法律法規構成了它的法律依據:(1)《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2)《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實施條例》;(3)《改革藥品價格管理的意見》;(4)《藥品政府定價辦法》;(5)《國家發改委定價藥品目錄》。
4政府定價范圍[1]
4.1列入《國家基本醫療保險和工傷保險藥品目錄》(下稱《醫保目錄》)的西藥,按標明的藥品中文名稱劃分品種,屬于處方藥的劑型,含屬于處方藥但未列入《醫保目錄》的劑型,均納入政府定價范圍。
4.2列入《醫保目錄》的中成藥(不含民族藥),按標明的藥品名稱和劑型劃分品種,屬于處方藥的劑型,納入政府定價范圍。
4.3《醫保目錄》以外的品(包括按品管理的藥品,下同)、一類、按國家指令性計劃生產并由國家統一收購的避孕藥具和計劃免疫藥品、處于中國藥品物質專利保護期內的藥品,均納入政府定價范圍。
4.4《醫保目錄》以外的血液制品(指各種人血漿蛋白制品),納入政府定價范圍。
5定價形式和管理權限[1]
5.1國家發展改革委定價藥品的定價形式和內容
(1)列入國家發展改革委定價目錄的品、一類、避孕藥具、計劃免疫藥品,實行政府定價形式,定價內容為出廠(口岸)價格;(2) 列入國家發展改革委定價目錄的其他藥品實行政府指導價形式,定價內容為零售價格。具體定價形式為最高零售價格,即經營者可以向下浮動價格,幅度不限,上浮幅度為零。
5.2省、自治區、直轄市價格主管部門定價的形式和內容
(1)《醫保目錄》內屬于非處方藥的劑型,以及各地調劑進入地方醫療保險報銷范圍的品種,納入省、自治區、直轄市價格主管部門定價范圍。定價形式為政府指導價,定價內容為零售價格。具體定價形式為最高零售價格。非處方藥劑型以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公布的非處方藥品目錄為準。為便于價格管理,對既可作為非處方藥品又可作處方藥品(“雙跨”)的劑型,以及部分規格屬于非處方藥、部分規格屬于處方藥的劑型,其所有規格品種納入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價格主管部門定價范圍;(2)品、一類的批發價格、零售價格,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價格主管部門按照規定辦法制定公布;(3)醫院制劑、《醫保目錄》所列民族藥和中藥飲片,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價格主管部門根據本地情況確定具體定價權限、形式和內容[2]。
6定價原則及程序
我國藥品定價主要考慮成本、供求和企業承受力三方面的因素,藥品定價的原則大致遵循以下幾個方面:(1)彌補合理成本,并獲得合理利潤;(2)反映市場供求;(3)體現藥品質量和療效的差異;(4)保持合理比價;(5)鼓勵新藥的研制開發[2]。
政府定價的程序大致分為5個步驟,(1)成本審核:即對企業上報藥品所用原料藥、儀器成本折舊以及管理費用等的評估審查;(2)市場價格調查:以此作為制定價格的參比價;(3)地區協調:各地區由于經濟水平的參差不齊藥品的價格必定存在差異,協調原則一般是以高就低;(4)專家評審:價格初定后邀請藥學以及經濟學的專家對價格制定中各環節的加價進行評審;(5)價格公示:最后向社會公布藥品價格,由發改委指定的7家媒體定時價格信息。
7價格政策
7.1單獨定價[3]
企業經營生產列入政府定價范圍的藥品,其產品有效性和安全性明顯優于或治療周期和治療費用明顯低于其他企業同種藥品,且不適宜按《政府定價辦法》(計價格[2000]2142號)第六條規定的一般性比價關系定價的,可以申請單獨定價。申請單獨定價的企業須向所在地省級價格主管部門提出報告和有關材料,經初審并轉報國家計委。國家計委在接到藥品單獨定價的申請后,除對少數價格矛盾較為突出、社會各方面意見分歧較大的藥品召開聽證會進行公開審議外,對大多數一般性藥品,主要是參考專家論證的意見確定單獨定價藥品的具體價格水平。
7.2差比價格[4]
《藥品差比價規則》適用于實行政府定價和政府指導價的藥品,藥品定價也要考慮到同質藥品的不同劑型、規格與包裝材料時的價格差或比??蓪⒉畋葍r分為3類:劑型差比價、規格差比價、包裝材料差比價。其中,規格差比價根據規格涵蓋的范圍又可分為含量差比價、裝量或重量差比價、包裝數量差比價、藥品性狀差比價。
7.3招標價格
對實行集中招標采購的藥品,國家依照《集中招標采購藥品價格及收費管理暫行規定》對藥品集中招標采購的流通差價率進行規范管理,并要求各藥品集中招標采購服務機構在確定中標結果后的3個工作日內將中標藥品價格及相關資料報市物價局,最后由組織招標的單位核定藥品價格。
8改革措施
經過相關部門的共同努力,近年來我國共為7 個批次的1 100 種藥品進行合理、科學的定價。降價幅度達到30%,降價的金額達到100億元人民幣。
但我國藥品價格制定的過程中還存在一些問題,“看病貴”的呼聲還是很高。因此,相關部門指出在整頓醫藥市場價格秩序的同時還須加大價格管理力度,繼續進行藥品價格的深化改革。
8.1進一步降低藥品價格
需要對藥品價格進行全面的調整,分類更加細化、清晰。嚴格執行2005年發改委頒發的《藥品差比價規則》。嚴格管理藥品順加差率、參加招標藥品的流通差價率。規范藥品的定價行為,提高藥品定價的科學性和透明度。
8.2核定出廠價
對藥品的出廠價進行核算的管理還處在試行階段,只是針對《國家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中的部分品種,但正在擴大管理的范圍。以后將對所有的藥品品種核定出廠價格,并且同時規定流通加價率。
8.3監管藥品市場價
政府將加強對藥品包裝、標簽、說明書的管理和價格比率的控制;擴大建議零售價的范圍并進一步規范建議零售價的科學性,使藥品的實際價格與建議零售價持平[5];通過對生產企業引制等手段,從源頭抓好藥品市場的監管;同時對藥品價格實行一些干預措施,例如提價申報、調價備案、限制流通差率等。
8.4規范診療和用藥行為
加強藥品的臨床指南,提高藥學信息服務的質量,擴大藥物信息工作的范圍,使藥品價格透明化;切實落實《抗菌藥物臨床應用指導原則》,規范群眾的用藥行為;逐步推行通用名處方制度,提高患者對藥品選擇的自主性;同時取消醫師處方與收入掛鉤的現象,避免出現大處方及保證處方的理性和科學性。
8.5強化醫療保險管理
完善醫療保險制度的結算辦法以及醫保定點單位及藥店的管理,同時完善和規范持卡消費者的購藥政策,提高醫保基金的合理利用度,在保證醫療質量的條件下抑制醫療費用的快速增長,避免資金浪費和對患者的潛在風險。
參考文獻
[1]國家發展改革委. 發改辦價格[2005]1205號. 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印發《國家發展改革委定價藥品目錄》的通知[Z].2005-06-27.
[2]國家發展計劃委. 計價格[2000]2142號. 國家計委關于印發藥品政府定價辦法的通知[Z].2000-11-21.
[3]國家發展計劃委.計價格[2001]13號. 國家計委關于單獨定價藥品價格制定有關問題的通知[Z]. 2001-0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