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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保障范文1
安全保障義務,是指社會主體基于某種特殊關系的存在而負有的在一定范圍內保障相對特定的社會主體的人身、財產不受自己和第三人侵害的行為規則。違反安全保障義務分為四種類型:一、裝備設施未盡安全保障義務。即提供服務的場所,設置的硬件沒有達到安全保障的要求,存在缺陷或瑕疵,造成他人損害的。二、工作人員未盡安全保障義務。經營者的工作人員未盡安全保障義務,一般稱為服務軟件上的瑕疵或缺陷,造成他人損害的。三、防范制止第三人侵害的未盡安全保障義務。對于第三人負有安全保障義務的經營者在防范和制止第三人侵害方面未盡安全保障義務,造成他人損害的。四、違反因先行行為而產生的安全保障義務。因實施某種在先行為而對他人負有某種保護義務的情況,如果違反這種保護義務,造成他人損害的。
違反安全保障義務的責任承擔:一、直接賠償責任。不作為的違法行為是導致受害人遭受損害唯一原因的時候,違反安全保障義務的經營者或管理者、組織者對受害人承擔直接賠償責任,賠償受害人的全部經濟損害損失。二、補充賠償責任。經營者或管理者、組織者未盡安全保障義務,由于第三人侵權造成他人損害的,經營者或管理者、組織者應當承擔補充賠償責任。
我國現行的有關法律對安全保障義務也有明確的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七條規定:“消費者在購買商品和接受服務時享有人身、財產不受損害的權利。”“消費者有權要求經營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務,符合保障人身、財產安全的要求?!钡谑粭l規定:“消費者因購買、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務受到人身、財產損害的,享有依法獲得賠償的權利?!钡谑藯l規定:“經營者應當保證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務符合保障人身安全、財產安全的要求。對可能危及人身、財產安全的商品和服務,應當向消費者作出真實的說明和明確的警示,并說明和標明正確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務的方法以及防止危害發生的方法?!钡谒氖臈l規定:“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造成消費者財產損失的,應當按著消費者的要求,以修理、重作、更換、退貨、補足商品數量、退還貨款和服務費用或者賠償損失等方式承擔民事責任。消費者與經營者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履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鐵路法》第十條規定:“鐵路企業應當保證旅客和貨物運輸的安全,……”第四十三條規定“鐵路公安機關和地方公安機關分工負責,共同維護鐵路治安秩序。車站和列車內的秩序,由鐵路公安機關負責維護;鐵路沿線的治安秩序,由地方公安機關和鐵路公安機關共同維護,以地方公安機關為主”。
《中華人民共和國航空法》第一百二十四條規定:“因發生在民用航空器上或者在旅客上、下民用航空器過程中的事件,造成旅客人身傷亡的,承運人應當承擔責任,但是完全是由于旅客本人的健康原因造成的,承運人不承擔責任。”第一百二十五條規定:“因發生在民用航空器上或者在旅客上、下民用航空器過程中的事件,造成旅客隨身攜帶物品毀滅或者損害的,承運人應當承擔責任?!?/p>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第四十三條第二款規定:“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門應當認真履行職責,依法做好公路保護工作,并努力采用科學的管理方法和先進的技術手段,提高公路的管理水平,逐步完善公路設施,保障公路的完好、安全和暢通?!?/p>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六十條規定:“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全面履行自己的義務。當事人應當遵循誠實信用原則,根據合同的性質、目的和交易習貫履行通知、協助、保密等義務。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六條規定:“從事住宿、餐飲、娛樂等經營活動或者其他社會活動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組織,未盡合理限度范圍內的安全保障義務致使他人遭受人身損害賠,賠償權利人請求其承擔相應賠償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因第三人侵權導致損害結果發生的,由實施侵權行為的第三人承擔賠償責任。安全保障義務人有過錯的,應當在其能夠防止或者制止損害的造成他人損害的范圍內承擔相應的補充賠償責任。安全保障義務人承擔責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償。賠償權利人起訴安全保障義務人的,應當將第三人作為共同被告,但第三人不能確定的除外。
此外,相關法律法規還對住宿和交易場所(賓館、飯店、旅館、招待所、車馬店、咖啡館、酒吧、茶座),凈身和美容場所(公共浴室、理發店、美容店)、文化娛樂場所(電影院、錄相廳室、游藝廳室、舞廳、音樂廳),體育和游樂場所(體育場館、游泳場館、公園),文化交流場所(展覽館、博物館、美術館、圖書館),商業活動場所(商場、商店、書店),就診和交通場所(候診室,候車、船、機室,公共交通工具內部空間)等場所接待顧客或者向公眾開放的部分之安全保障義務問題做出了直接或者間接的規定。
安全保障義務人的免責事由
1、受害人過錯
受害人過錯作為一種免責事由在我國的民事立法有明確規定,但其適用需要一個前提:經營者在合理限度內盡到了安全保障義務或相對于受害人的過錯,經營者的過錯對損害結果的發生十分輕微。民法通則第131條規定:“受害人對于損害的發生也有過錯的,可以減輕侵害人的民事責任”。在此類案件中,受害人的過錯行為往往是造成損害結果發生的原因或者部分原因。受害人不聽勸阻或者無視警示,或者故意、重大過失違反安全要求,往往是造成損害的直接原因。如醉酒者不聽勸阻強行進入桑拿房,屬于嚴重過錯行為,對造成的損害應當承擔主要部分。因自己的過錯使自己暫時喪失辨別能力的人(典型的是醉酒者、吸毒者)對自己行為造成的損害要承擔完全的侵權責任,因此而使自己造成損害的,也應當對后果自己負責。即使是經營者沒有能夠有效勸阻醉酒者進入桑拿房,經營者的過錯也是十分輕微的,因為他不可能象警察或者司法人員那樣具有強制的權力。這被各國的民事立法所公認。心臟病患者、高血壓患者隱瞞疾病情況而參與劇烈運動(如蹦極跳),造成損害的,也應當由受害人自己承擔全部或者主要損害后果,因為每個人都應當對自己安全、生命、健康等盡到最高的注意。
2、受害人同意
受害人同意作為一種免責事由,是指由于受害人事先明確表示自己愿意承擔某種損害后果,侵權人在其所表示的自愿承擔的損害后果的范圍內對其實施侵害,安全保障義務人不承擔民事責任。與正當防衛的抗辯不同,受害人同意并未被各國民法或侵權行為法確認為一種具有普遍效力的抗辯。在法國法系國家,受害人同意不構成一種抗辯;在英美侵權行為法中,不存在統一的“受害人同意”的抗辯,于過失侵權情形,適用“風險自負”的規則,原告事先同意解除被告針對原告的行為所生的義務,承擔因原告的作為或者不作為的行為而導致的對原告的已知的風險。原告的同意包括:(1)明示的協議;(2)對風險的默示承擔;(3)對風險的知曉;(4)自愿承擔。但是如果被告的行為違反法律,即使原告事先已經同意,也不適用風險自負理論。我國目前立法并沒有對受害人同意作為一種正當理由的抗辯作出作出明確規定。但是為了解決實際生活中涉及受害人同意的損害賠償案件,謹慎地承認這種正當理由的抗辯是必要的。消費者進入某些服務場所,比如到娛樂場所參加拳擊比賽,或者冰上運動,就應當預料到可能發生一定程度的碰撞和摔打,可以認為消費者進入這些服務場所就應當了解其危險性。在這種情況下,如果消費者受到合理范圍內的傷害,而經營者又沒有故意或者重大過失,就應當解釋為“受害人同意”,經營者不需承擔民事賠償責任。
安全保障范文2
廣東省糧食安全保障條例全文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保障糧食安全,滿足人民生活需要,維護社會穩定,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 本條例適用于本省行政區域內從事糧食生產、經營、儲備以及調控、應急等糧食安全保障的活動。
本條例所稱糧食安全保障是指保證糧食供求基本平衡,市場糧食價格基本穩定,居民生活和社會生產對糧食的需求得到基本滿足,糧食質量安全符合國家規定。
本條例所稱糧食,是指稻谷、小麥、玉米、雜糧及其成品糧。
糧食的質量安全,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
第三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負責本行政區域糧食安全保障工作。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糧食行政管理部門主管本行政區域糧食安全保障的行政管理工作。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財政、國土、農業、價格、工商、質量監督等行政管理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做好糧食安全保障的相關工作。
第四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建立、健全糧食安全保障和監督管理責任制。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制定糧食生產、流通、儲備的發展規劃,維護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糧食市場。
第五條 對為糧食安全保障做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應當給予獎勵。
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權對糧食安全保障監督管理工作提出意見和建議,對危害糧食安全保障的行為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第二章 生產與經營
第六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嚴格執行耕地保護制度,加強農田基礎設施建設,對基本農田依法實行特殊保護,確保糧食生產的播種面積達到省人民政府下達的指標,促進糧食生產穩定發展。
第七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采取信息、調控儲備和給予種糧者種糧補貼等方式,引導和鼓勵糧食生產??赡馨l生糧食嚴重緊缺情形時,經省人民政府批準,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可以依法將當期生產其他經濟作物的基本農田用于恢復糧食生產,并組織落實種子、肥料等生產資料。
第八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加大對糧食生產、儲存、加工的科技投入,鼓勵研究和推廣應用先進的科學技術,提高糧食產量,提升糧食儲存、加工品質。
第九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采取多種形式,鼓勵社會資金投資建設糧食生產和流通基礎設施。
鼓勵糧食經營者到外地投資建設糧食生產基地,與糧食產區建立長期糧食產銷合作關系,發展糧食產業化經營。
第十條 從事糧食收購、加工、運輸、儲存、銷售的經營者,應當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登記手續。
從事糧食收購的經營者,應當依法申請取得糧食收購資格許可。
第十一條 從事糧食收購、加工、銷售的經營者,其糧食庫存量應當符合國家和省的有關規定。
第十二條 從事糧食收購、加工、運輸、儲存、銷售的經營者,應當嚴格執行國家有關糧食價格、質量安全等規定。
第十三條 從事糧食收購、加工、儲存、銷售的糧食經營者,應當建立糧食經營臺賬,如實記錄糧食的名稱、規格、數量、質量、流向、供貨商及其聯系方式、進貨時間等內容。糧食經營者保留糧食經營臺賬的期限不得少于三年。
第十四條 從事糧食儲存的經營者,應當遵守以下規定:
(一)執行國家和省的糧食儲存管理制度、標準和技術規范;
(二)對政府委托儲存的糧食實行專倉儲存、專人保管、專
賬記載,確保儲存糧食數量真實、質量良好、儲存安全;
(三)超過國家和省規定正常儲存年限的糧食,出庫前應當經有資質的糧食質量檢驗機構進行質量鑒定。
第三章 儲備與管理
第十五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實行分級負責的政府糧食儲備制度。
政府儲備糧的收儲、輪換、動用,實行計劃管理。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糧食行政管理部門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及時下達政府儲備糧的收儲、輪換、動用計劃。
第十六條 根據國務院有關規定和本省糧食市場調控的實際需要,省人民政府核定省和市(不含縣級市,下同)人民政府的政府儲備糧規模,市人民政府核定縣級人民政府的政府儲備糧規模。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按照核定規模,組織落實本級政府的政府儲備糧儲備,并根據政府儲備糧儲存年限規定和品質變化情況按時或者定期進行輪換更新。
第十七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的政府儲備糧,由本級人民政府直屬糧庫儲存,需要委托其他具備條件的糧食企業承儲的,應當通過招標的方式確定。
承儲政府儲備糧的企業,應當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一)倉庫容量達到國家和省規定的標準;
(二)具有糧食保管、通風、進出倉、蟲害防治等倉儲設施,
并符合國家和省規定的技術規范;
(三)具備符合國家和省規定的糧食質量檢測能力和對糧食儲存溫度、水分、蟲害狀況等監測條件;
(四)有取得相應資格證書的糧食保管、質量檢驗、蟲害防治等管理技術人員;
(五)經營管理和信譽良好,沒有違法違規經營記錄。
第十八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的政府儲備糧收儲和輪換應當由同級糧食行政管理部門會同有關部門采取公開招標、競價方式進行,招標、競價底價由同級價格主管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制定;采取其他方式的,應當報同級人民政府批準。
第十九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的政府儲備糧未經本級人民政府批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動用,但上級人民政府根據糧食市場調控與應急的需要調用下級人民政府儲備糧的除外。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動用政府儲備糧:
(一)本行政區域市場糧食供給明顯緊張,或者市場糧食價格出現異常波動;
(二)發生重大自然災害或者其他突發公共事件,需要動用政府儲備糧應急的;
(三)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認為需要動用政府儲備糧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條 需要動用政府儲備糧,采取縣、市、省逐級動用原則。市、縣人民政府需要動用上一級人民政府儲備糧的,應當向上一級人民政府申請,經批準后實施。
第二十一條 承儲政府儲備糧的企業應當健全財務制度,
按照規定使用財政資金,保證財務數據真實、準確、完整,并接受政府儲備糧所屬人民政府財政部門的監督。
第二十二條 承儲政府儲備糧的企業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虛報、瞞報政府儲備糧數量的;
(二)在政府儲備糧中摻雜使假、以次充好的;
(三)擅自變換政府儲備糧品種、變更政府儲備糧儲存地點的;
(四)違規銷售政府儲備糧的;
(五)延誤輪換、管理不善或者其他原因造成政府儲備糧霉壞、變質的;
(六)利用政府儲備糧及其貸款資金從事與政府儲備糧業務無關的經營活動的;
(七)擅自更改儲備糧入庫成本的;
(八)以政府儲備糧對外擔保或者抵償債務的;
(九)其他對政府儲備糧數量、質量和儲存安全造成影響的。
第二十三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糧食行政管理部門應當加強對政府儲備糧的數量、質量以及收儲、輪換、動用的監督檢查,確保政府儲備糧規模落實、數量真實、質量良好和儲存安全。
第二十四條 政府儲備糧因不可抗力造成損失的,由所屬人民政府按規定予以核銷。
第二十五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根據社會發展和糧食安全保障的需要,每年安排專項資金用于政府直屬儲備糧庫及其配套設施的建設和維修。
第四章 調控與應急
第二十六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糧食行政管理部門應當會同價格等有關部門對本行政區域糧食市場形勢進行監測、分析和預警,及時提出糧食市場調控和應急保障措施,報本級人民政府批準后組織實施。
第二十七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采取動用政府儲備糧等有效手段調節市場糧食供求。
第二十八條 省人民政府應當根據市場糧食價格波動情況,依法采取價格干預措施,穩定市場糧食價格,保護糧食生產者、經營者、消費者的利益。
第二十九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實行糧食風險基金制度,糧食風險基金列入本級財政預算。
省糧食風險基金規模按照國務院有關規定落實,市、縣糧食風險基金規模由上一級人民政府核定??h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按照核定的規模落實資金,制定本級政府糧食風險基金管理辦法,加強對糧食風險基金的監督管理,防止擠占、截留、挪用。
糧食風險基金按規定用于種糧直接補貼、政府儲備糧利息費用開支和輪換差價補貼、糧食政策性掛賬核銷等。
第三十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糧食行政管理部門應當會同有
關部門制定本行政區域的糧食應急預案,報本級人民政府批準,并報上一級人民政府備案。
發生重大自然災害、突發公共事件或者其他因素引發糧食市場異常波動和供求失衡時,糧食行政管理部門應當及時向本級人民政府報告,按規定提請啟動糧食應急預案。
第三十一條 糧食應急預案啟動后,所有糧食經營者必須
按要求承擔應急任務,服從政府的統一安排和調度,保證應急工作的需要。
第三十二條 有關單位和糧食生產、經營者因承擔糧食應急任務遭受損失的,下達糧食應急任務的人民政府應當依法給予補償。
第三十三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建立低收入群體和受災
居(村)民糧食供應救濟制度,保障其基本的糧食需要。
第五章 法律責任
第三十四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未按照本條例規定落實糧食安全保障責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上級人民政府通報批評,對政府主要負責人、負有責任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未采取措施保護基本農田,致使糧食播種面積未達到當年省人民政府下達的指標的;
(二)糧食儲備和糧食風險基金未達到上級人民政府核定規模的;
(三)擠占、截留、挪用糧食風險基金的;
(四)出現糧食緊急情況時沒有及時采取有效措施,造成糧食價格異常波動、糧食搶購等社會不穩定事件的;
(五)未按照規定核銷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政府儲備糧損失超過半年以上,給承儲政府儲備糧的企業增加經濟負擔的;
(六)玩忽職守、濫用職權等瀆職行為的。
第三十五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糧食行政管理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及其工作人員違反本條例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本級人民政府或者上級人民政府有關部門視情節輕重,責令改正,通報批評,并對主要負責人、負有責任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未按照本條例規定履行監督檢查職責,對違法行為不及時制止和處理的;
(二)委托不具備條件的企業承儲政府儲備糧的;
(三)未按照規定及時下達政府儲備糧收儲計劃,造成政府糧食儲備規模不落實的;
(四)未按照規定及時下達政府儲備糧輪換計劃,造成政府儲備糧霉壞、變質的;
(五)未按照規定及時落實糧食市場調控措施或者糧食價格干預措施,造成糧食市場和社會不穩定的;
(六)擠占、截留、挪用糧食風險基金的;
(七)玩忽職守、濫用職權等瀆職行為的。
第三十六條 承儲政府儲備糧的企業違反本條例第二十一條規定,未健全財務制度,或者未按照規定使用財政資金的,由政府儲備糧所屬人民政府財政部門責令其限期改正;有違法所得的,依法予以沒收,并處以五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三十七條 承儲政府儲備糧的企業違反本條例第二十二條
規定的,由政府儲備糧所屬人民政府糧食行政管理部門責令其限期改正;有違法所得的,依法予以沒收。對違規銷售政府儲備糧的,視情節輕重并處以出庫糧食價值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對其他違法行為,并處以五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三十八條 糧食經營者違反本條例第三十一條規定,無正
當理由拒不承擔或者拖延承擔糧食應急任務,情節較輕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糧食行政管理部門給予警告并責令改正;情節嚴重的,可以并處五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六章 附 則
第三十九條 本條例自20xx年7月1日起施行。
糧食安全解決措施第一,提高全球性耕地的資本投入。資料顯示,目前世界一些主要糧食生產國提高產量仍有很大潛力,比如有糧倉之稱的烏克蘭,目前的糧食單產還不到美國的一半,擁有大量耕地的俄羅斯糧食單產甚至更低,而巴西還有4億多公頃可耕地尚未開發。
營造公平合理的國際農產品貿易秩序
第二,營造公平合理的國際農產品貿易秩序。圍繞著農業問題所進行的多哈回合談判必須盡管結束,發達國家和發展中國家都應該在協調各方利益的基礎上做出相對的讓步。主要是:以美國為代表的農產品出口國凱恩斯集團應當大幅削減對農產品的出口補貼,以歐盟、日本、韓國等為代表的農產品自給國集團必須大量削讓關稅和配額限制,而二十國集團也應當盡可能地降低市場準入的門檻。
創建協調性與聯動性的國際機制
第三,創建協調性與聯動性的國際機制。
(1)聯合國可建立一個全球性糧庫,履行世界糧食銀行職能,并制定特別借糧權,幫助最不發達國家應對糧食危機,同時,世界糧食銀行可以以優惠條件向出現短期糧荒的國家借糧。
(2)世界貿易組織可以獲得撤銷相關國家糧食貿易限制性規定的職權,即使一些國家需要設立新的限制規定,必須提前通報世界貿易組織進行協商。
安全保障范文3
圍繞公司三大發展戰略,堅持公交優先、力創公交優秀總體思路,按照“九優”工作理念,積極推動營運秩序創優、安全保障創優、文明服務創優,加快公交營運發展,力促經營效益明顯提高、營運指標明顯提高、安全保障水平明顯提高、營運智能化應用水平明顯提高。
二、加快“四個推進”
1、推進線網優化。結合全市道路新建,大型客運樞紐改造、擴建,合理完善公交線路布局,擴大邊遠城區營運,搶占新的客運市場,積極培育新的經濟增長點。
力爭完成:**天河機場擴建,航空公交線路調整建設方案;**新火車站公交線路配套、銜接方案;軌道1號、2號、4路公交線路的銜接方案;后湖地區、**新區、東西湖臺商投資區等地區,及市區一批空白、新增道路銜接方案;中南路立交橋等大型工程建設公套方案;**南部地區公交線路改造方案;中心城區至**、**前川地區的公交線路建設方案;**花園等地區公交線路配套調整方案。
2、推進營運發展。根據我市經濟發展,及市區客流變化,按照穩定中心城區、發展新區、拓展偏遠城區的思路,合理確定總體運營規模,推動營運發展。
3、推進營運智能化系統應用。堅持“科技興交”思路,按照公司發展戰略構想,積極利用高新技術,改建傳統的公共交通系統,加快營運智能系統運用,推動營運管理由傳統管理到信息化管理的轉變,提高城市公交科技含量,建立現代化的智能城市公共交通。一是加快GPS營運調度系統的應用,在前期部分線路試點運行的基礎上,擴大應用范圍;二是推進月票電子化;三是加快智能防偽投幣箱改造;四是建立IC卡數據寬帶傳輸和查詢系統;五是建立服務投訴三級聯網平臺,提高工作效率。
4、推進安全服務創優。堅持公交優先,力創公交優秀的指導思想,著力推進安全文明服務工作,著力打造安全型公交、和諧公交,力創公交優秀。全年結合文明創建工作,認真抓好“三優”建設,即建一個優秀部室,帶一支素質優秀的員工隊伍,建一個良好的安全文明服務工作機制,形成優質安全文明服務氛圍。
按照文明創建要求,狠抓安全管理,開展好三個活動,即百日安全競賽、市“安全生產年”活動、公交行車、停車秩序整治活動。落實“兩個規范”,鞏固精細化調研成果。堅持安全工作的源頭管理,加強員工安全教育,做好降違章、降事故、降事故費用工作,確保全年安全指標達標。要重點加強對違章率高的人員處理,對違章高的人員要進行日教育,月清查,嚴重的給予解除合同,真正突出“違章是隱患,違章是事故”的觀念,使各級領導,一線管理人員切實把抓安全、降事故擺到重要工作日程。按照普及、提高的思路,深入推進文明創建活動,推進文明服務創優,做到“五個不斷線”,即文明創建不斷線,優質服務不斷線,規范管理不斷線,創優競賽活動不斷線,安全教育檢查工作不斷線。結合文明創建工作,加大創建文明線路的普及力度,不斷完善考核機制,完善公交服務熱線信息管理,提高文明創建質量和水平。
三、實施“兩個加強”
圍繞構建和諧公交的目標,要著力加強精細化管理,加強基礎管理,促進營運工作上臺階,努力使營運管理工作適應公司發展的要求。
安全保障范文4
(一)違反安全保障義務侵權行為是否適用無過錯責任原則
對于違反安全保障義務侵權行為是否適用無過錯責任原則,學界均持否定態度。目前,我們還沒有發現在此類案件中必須使用嚴格責任或者危險責任的必要性有多大,況且嚴格責任與危險責任需要制定法的明確規定,司法解釋顯然不具有這樣的權力。因此,違反安全保障義務的侵權行為不適用無過錯責任原則。
(二)違反安全保障義務侵權行為適用過錯責任原則還是過錯推定原則
確定違反安全保障義務侵權行為責任,行為人必須具有過錯即未盡合理范圍內的注意義務,這一點是沒有爭議的。但是,過錯的證明究竟由誰承擔舉證責任,卻有不同的意見。這就涉及到是適用過錯責任原則還是過錯推定原則的問題。多數人認為,違反安全保障義務發生受害人人身、財產損害的,經營者僅在自己有過錯的情況下承擔侵權責任,沒有過錯則不承擔責任。 因此,違反安保義務侵權行為仍應由受害人一方來承擔安保人具有過錯的舉證責任,除非法律、法規有明確規定,否則不能適用過錯推定的嚴格責任。
筆者認為,對于違反安全保障義務侵權行為的過錯認定,應當采用過錯推定原則。在實務上,應按照最高院《關于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第7條的規定,確定由安全保障義務人對其不存在過錯承擔舉證責任。如果否認自己的過錯,則過錯的舉證責任由違反安全保障義務的行為人自己承擔,由他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事實。如果他能夠證明自己沒有過錯,則免除其侵權責任;如果不能證明其沒有過錯,或者證明不足,則過錯推定成立,應當承擔侵權責任。理由如下:
第一,推定行為人有過錯具有客觀事實的依據。推定違反安全保障義務的行為人有過錯的依據,是行為人違反安全保障義務的客觀行為。既然行為人已經違反了安全保障義務,那么他在主觀上應當有過錯,推定其有過錯是合理的。
第二,違反安全保障義務侵權行為是特殊侵權行為,而不是一般侵權行為。特殊侵權行為與一般侵權行為的基本區別在于,首先就是歸責原則的不同,前者適用過錯推定原則,后者適用過錯責任原則。其次是舉證責任不同。再次,是侵權責任形態不同,前者是替代責任,后者是為自己負責的直接責任。這些區別,在《法國民法典》第1382條與1384條中已經明確。
第三,適用過錯推定原則有利于保護受害人的合法權益。由于義務人一般為經營者,受害人為消費者,兩者之間存在著信息的不對等性,受害人遭受侵害,能夠證明行為人違反安全保障義務已屬不易,再令其舉證證明行為人的過錯,實在是強人所難,有可能使受害人的賠償權利無法實現。適用過錯推定原則,能夠使受害人的權益得到較好的保護。
第四,適用過錯推定原則并未增加賠償義務人的責任,賠償義務人只需證明自己盡到了相應的作為義務,這一點對于場所的經營管理者而言,并非難事。
安全保障范文5
1 循證公共衛生原則
為什么需要在公共衛生安全保障體系中強調循證公共衛生理念?這是因為公共衛生安全保障事關國家安全大局,涉及社會上每個人的健康安全利益。公共衛生安全保障體系中的每個項目的確立和決策的正確與否都關系到幾十萬、幾百萬、幾千萬甚至數億人口的健康安全。希波克拉底曾經說過:“事實上有兩種東西:科學和看法?!笨茖W帶來知識,而看法只能帶來無知。盡管在現實生活中許多決策是根據政府官員或部分專家的看法決定的,但事實上用上述方法做決策是欠缺合理性的。而用科學證據來支持體系建設的決策,指導和執行有關項目,可以提高公共衛生項目和決策的質量,避免浪費有限的公共衛生資源,預防決策失誤帶來的危害。
整個循證公共衛生的決策過程可分為六個階段。第一階段,對需要解決的公共衛生安全問題作出明確的可操作性的界定,并要注意在何種社會政治背景下,以及政府、衛生部門等利益集團的情況。第二階段,通過文獻檢索了解當前的研究進展,并獲取最佳證據,即檢索當前最新的文獻,并收集有關的專題會議討論報告,同時收集定性的證據(軟證據)。此外,還要對證據進行科學性評估(有效性、可靠性)、系統綜述評價(meta分析等)、風險評估、經濟學評估或專家組討論和咨詢論證,從而得到最佳證據。第三階段,對擬解決的問題量化,如描述性研究中的健康狀態指標(如期望壽命)、疾病負擔指標(發病率、死亡率、daly)等,分析性研究中的or(優勢比)、rr(相對危險度)、par(人群歸因危險度)等,社區干預試驗中的陰轉率、有效率等。第四階段,通過比較和評價,確定擬實施的政策或項目,即比較和評價擬實施的項目或方案,包括評價研究證據的有效性(內部有效性和外部有效性)、可靠性(或重復性),并考慮背景因素,如政治時事、法規、經濟價值、社會、人口學特征和技術水平等。第五階段,形成項目或政策的具體方案,這里要注意可操作的項目內容、適宜的時間安排、明確的實施目的和有關指標等。第六階段,項目或政策實施后的評價及反饋,結合定性和定量研究,可采用過程評估、目標評估、經濟效益評估等多種形式。
目前,公共衛生安全的形勢不容樂觀,在推行公共衛生安全戰略過程中,任何不適宜的政策都可能對公共衛生危機的產生起到推波助瀾的作用。公共衛生安全保障體系的建設和完善是長期、龐大的系統工程,事關全民健康、國家安全大局,絕不允許公共衛生建設中出現“豆腐渣”工程。循證公共衛生決策不但可以避免不必要的錯誤,還有利于提高公共衛生體系的服務水平。然而,在目前的現實生活中,公共衛生安全的保障戰略往往缺乏效率,公共衛生政策制訂和項目執行有時缺乏科學性與合理性。原因很多,其中很重要的一方面是因為公共衛生決策常常圍繞危機、熱點問題和利益集團的關注點而制定,缺乏長遠的眼光。
因此,要將循證公共衛生原則作為公共衛生安全戰略所應遵循的第一原則,在循證公共衛生原則的指導下,開展公共衛生安全保障的策略制定、項目安排與實施以及效果評估等。
2 公共衛生倫理學原則
公共衛生安全保障的過程是服務公眾、服務國家安全的過程。公共服務需要規范,這些規范不僅包括法律法規,還包括公共衛生倫理。公共衛生倫理是有關在人群中促進健康、預防疾病和傷害的行動規范,對我們在人群中促進健康、預防疾病和傷害的行動起指導和規范行為的作用。公共衛生倫理和醫學倫理不同。醫學倫理往往強調病人個人利益,尤其是知情同意、自主選擇、隱私等的重要性,并不強調伙伴關系、公民的權利和義務、社區等重要的價值。公共衛生以人群為基礎的視角與醫學以病人為中心的視角有所不同,公共衛生倫理不僅要關注個體利益,更重要的是關注公眾利益,在某些條件下個人利益應服從于公眾或集體利益。
公共衛生領域中涉及許多倫理問題,如:傳染病防治、保密、對研究對象的保護,衛生保健資源的配置,遺傳學,免疫政策,兒童保健與保護,供水系統安全,食品和藥物安全,公共場所禁煙,精神衛生等多方面的問題。
其中,在傳染性疾病的處理上,公共衛生倫理尤其重要,譬如保密問題。對于一些法定要求報告的且具有強傳染性的傳染病,為了保護公眾的健康,就必須及時發現傳染源(病人)、隔離患病者。事實上,這泄露了個人患病的“隱私”信息,更限制了個人的行動自由。但從公共衛生倫理上講,這種做法是合理的。因為當一種疾病有較高的傳染性,并威脅著特定人群的生命健康安全時,報告上級衛生機構并及時處理是非常必要的,否則會為了保護個體的利益而傷害大多數人的利益。另外一個涉及公共衛生倫理的是干預個人自由的問題。sars暴發之后,中國廣大地區對sars疑似病人和接觸者采取了隔離的措施,這個策略就涉及行政干預是否妥當這么一個問題,因為在采取隔離的同時,個人的自由行動權也就受到了限制。
3 公共衛生公平性原則
無論從人類的發展理念出發,還是從人權角度來看,人的健康都是根本的。聯合國《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公約》第十二條做出了規定:健康權是“人人享有可能達到的最高標準的身體健康和精神健康的權利”。每個國家必須保證人人享有相應的健康權:減少死胎率和嬰兒死亡率,并且使兒童得到健康的發育;改善環境衛生和工業衛生等各個方面;預防、治療和控制傳染病、地方病、職業病以及其他疾病;創造保證人人在患病時能得到醫療照顧的條件。健康權是與每一個人密切相關的、實實在在的人權,是人全面發展的基礎。對于人群或者地域來說,健康是人群充滿生機和活力,一個地方蓬勃發展的標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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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網絡安全概述及發展現狀分析
隨著社會經濟的不斷發展,網絡信息技術也在不斷更新完善,這就要求網絡安全工作也必須不斷做出改革和創新。信息安全及系統安全是構成網絡安全管理工作的兩大核心內容,其中前者主要指的是對數據在傳輸和處理過程中的安全保護,尤其是對一些保密性較強的數據進行保護,避免數據被非法盜用,出現修改的狀況,并最大限度的維護數據的可用性,使其能夠在突發意外的情況下也可以正常應用于各項工作,不影響網絡數據信息的使用效果,提高數據信息的安全性;而后者則主要指的是從硬件設施和軟件裝備來提高系統的可靠程度,涉及各個網絡運行元件的安全。就我國當前網絡安全管理工作的現狀來看,我國已經頒布了一系列的政策措施并投入了一定的資金,在網絡安全保障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構建了網絡信息管理安全體系,但仍存在一些問題。惡意篡改、非法侵入數據信息庫、病毒感染、網絡黑客等違法行為,對網絡信息系統安全造成了極大的危害,不利于信息可用性和真實性的保護,是當前信息安全保障工作的重中之重。
2增強信息安全保障體系的措施
2.1落實網絡信息安全基礎保障工作
由于網絡環境的虛擬化、信息傳輸超高速化和區域無界化,網絡信息安全保障工作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其本質可以看作是實時性的安全預防、管理和應對。因此,不僅需要對國家現有的網絡平臺進行鞏固,確?;镜男畔⒐芾碓O備和裝置的合理應用和正常運行,還需要研制重點網絡安全問題的應對機制。同時為了更好地開展信息安全保障工作,應加大網絡安全的宣傳力度,通過不同的途徑和渠道讓廣大民眾認識到信息安全保障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樹立正確的網絡安全意識,從而更好的遵守網絡行為規范。還要打造一支網絡安全意識強、安全管理能力高的專業化團隊,為增強網絡信息安全管理提供堅實的保障。除此之外,職能部門也應制定相應的安全管理計劃方案,通過法律制度和標準,為信息安全管理工作的開展提供更好的政策依據。
2.2政府要加大對信息安全體系的構建力度
根據我國網絡安全的重點問題,政府職能部門必須加強對信息安全的管控。可以采取試驗試點的方式,對多種安全防治措施和方案進行探索和研究。在研發過程中可以從用戶身份識別、信息來源追蹤及用戶對所接受消息的檢測三個角度進行分析。譬如研發一套規范的數字證書驗證體系,對網絡用戶的身份進行實名制認證,實現對用戶信息和權限的系統化管理。這樣,一旦發現問題,便可以立即采取有效的措施進行解決,從而創建一個安全的網絡服務平臺。
2.3構建健全的網絡信息安全保障體系
在網絡信息安全保障體系的構建過程中,除了做好基礎保障工作,還應該不斷地提高網絡管理者的專業技能,完善網絡體系的硬件和軟件,讓體系內的各個組成部分都擁有自身安全管理的機制。同時應明確網絡環境中信息保護的根本目的,圍繞信息安全的各個方面開展工作,提高和改善網絡信息安全系統的監測能力、恢復能力、防御能力、反擊能力、預警能力及應急能力。只有具備了以上六項能力才能做到運籌帷幄,對網絡安全進行全面監控,對入侵行為進行有效的反擊,對突發問題做出快速反應和及時處理,對數據信息進行合理的備份存儲,使網絡安全管理效率得到最大程度的提升。此外,還應制定一套系統自檢測方案,對系統的安全性進行定時檢測,對其中存在的漏洞問題進行處理,完成網絡設備的自主檢測和檢測結果分析匯報。
3結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