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制設計論文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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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制設計論文

稅制設計論文范文1

有的學者認為要大幅度提高個人所得稅的比重,以便建立以個人所得稅為主體的稅制結構,發揮所得稅“自動穩定器”等宏觀調節作用,使稅制改革與市場經濟體制相適應。這是似是而非的論調。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是經濟改革的目標,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還有漫長的道路要走,我國在整體上還沒有建立起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我國還處在社會主義初級階段,這是最基本的國情。

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首要特征是生產力落后,人均國民生產總值仍居世界后列,就平均而言我國還只是基本解決了溫飽問題。加上由于收入分配嚴重兩極分化,一部分地區、一部分人口的收入水平和社會水準已日益接近西方發達國家的水平,但絕大部分地區、絕大部分人民生活水平較低,貧困人口占很大比重。大多數人口或家庭所獲得的收入還只能維持最基本的生活需要,并無能力繳納個人所得稅。更何況我國推行以流轉稅為主體的稅制結構,稅含價中,國家的大多數稅款是居民在購物或消費時無感覺地支付給了國家。這種情況表明,不能以所謂收入向個人傾斜、個人儲蓄存款增加作為理由說明個人所得稅可以成為主體稅種,因為收入向個人傾斜主要是向少數人傾斜,個人儲蓄存款增加也主要是少數人儲蓄存款的增加。在這種情況下個人所得稅主要應針對具有較高收入的人口群,而不是普遍地對大部分個人或家庭征收。因此,在整個社會主義初級階段,個人所得稅不可能成為對大多數個人或家庭普遍征收的稅種,個人所得稅在執行稅收的財政職能中不可能起主要作用。

還有人主張可通過調整稅制結構,即在總收人不變的情況不,通過減少流轉稅比例的辦法來提高個人所得稅的比重,從而使個人所得稅成為主體稅種(徐鎮慶等,1998),這也是似是而非的觀點。且不說沒有必要,即使有必要也沒有可能。流轉稅是可轉嫁稅,流轉稅的負擔落向何處,取決于多數因素,如所課征商品的需求價格彈性和供求價格彈性。流轉稅的減少,并不意味著個人收入就會相應增加,流轉稅減稅直接影響課稅商品的需求和供給。即使假定流轉稅總體的減稅幅度與個人收入總體增加幅度相同,具體到每一個人時,其獲得的收入增加是不均等的,在這種情況下無法進行稅制轉換的設計。再退一步說,稅制的轉換可以實施,但由于在征管上要從面對相對少數的企業納稅人(特別是納稅大戶)轉變為面對眾多的個人納稅人,要么征稅成本會劇增,要么稅款要大量流失,要保證財政收入不變,就必然要提高稅率。流轉稅稅含價中,負稅人實際支付了稅收卻沒有負擔感覺,而轉變為個人所得稅,稅收直接從收入中扣除,就會產生負擔感覺,稅率越高這種感覺越明顯。在目前的社會環境下,這種改革缺乏可承受的社會心理。個人所得稅比重的提高根本上取決于人均收入水平的提高,當人均收入水平較低時,個人所得稅不可能充當主體稅種。

在我國社會主義初級階段,個人所得稅不可能成為主體稅種。但也不可否認隨著我國經濟的快速增長和人均收入水平的提高,稅收征管的加強,個人所得稅占財政收入的比重會有所提高。而且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建立和發展的要求,個人所得稅在收入分配的調節上將起重要作用。

個人所得稅可作為一個重要的經濟手段,加入到對收入分配不公進行適當調節的杠桿體系中,與遺產稅、贈予稅、社會保險稅等其它稅收手段和稅收以外的其它法律的、經濟的手段一起對收入分配特別是生產資料個人占有引起的過高的收入差別進行適當調節,以維護社會主義制度的健康發展,實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改革目標。但,我國目前收入分配不公,主要表現在工資外收入的差距,而目前我國個人所得稅中,工薪階層繳納的比例為52.7%,個體戶繳納的比例為29%,兩項合計超過80%.加上來源于個人所得稅的收入進入預算一般項目,用于政府開支,個人所得稅對收入分配的調節功能幾乎沒有,需要通過制度改革來加以改變。

個人所得稅屬直接稅,納稅人如果不清楚其用途或清楚被用于與納稅人的整體利益相悖的領域,即使稅收負擔不重,也會有被迫感、痛惜感,直至產生被剝奪感。這與間接稅不同,在間接稅情況下,納稅人與負稅人不一定一致,負稅人沒有間接稅的感受。個人所得稅只有讓納稅人通過某種方式清楚其正當用途并能有效知情、監督時才能長期存在。在目前我國個人所得稅不是主體稅收的情況下,可通過設計稅收收入與專項預算支出(讓人民得到實惠的看得見的項目)掛鉤的辦法來實現上述要求。

二、個人所得稅稅制設計原則

引入一項現代的制度只是一個開端,而要培育起使該現代制度有效運作的社會文化,是一項更為艱難的任務。在還不存在西方模式個人所得稅得以有效運行的社會文化的前提下,完善個人所得稅的方向不是所謂國際接軌,而是著眼于稅法規定與實際執行相一致,在最小征收成本條件下完整實行。要做到這一點,在制度設計時,必須遵循下列原則:

1.國情原則。

這是完善所有稅收制度也是完善個人所得稅的第一原則。稅制改革完善,不能簡單地學習西方做法。即使是公認科學合理的管理辦法,也要根據我國國情進行改造。結合國情的創新是解決問題的根本途徑。國情這個概念包括生產力水平、經濟政治制度,還包括文化特點和由其決定的人與人關系處理規則、政治家的行為、基層征收人員的行為、納稅人的行為。行為表明人們對稅法規則的態度,是采取遵守的態度、部分遵守的態度還是漠視的態度。態度又取決于負擔水平和違法被處罰預期成本之間的權衡。如果負擔水平不高,人們交納稅收不感到十分心疼,同時又能知曉稅款的用途時,遵守稅法的態度就會占上風。如果負擔很重,偷漏稅的利益很大,被處罰的預期成本不大,人們就愿意選擇違反稅法。因此適應國情的對策是低負擔、寬稅基和受益明確相結合。

2.低負擔原則。

在違法被處罰的預期成本不高的情況下,應當采取低稅率、低負擔、寬稅基、嚴管理、易征收的辦法,盡量減少對偷漏稅的利益誘惑,使偷漏稅意義不大,繳稅也不心疼。在違法被處罰的預期成本不高的情況下,高稅率必然誘惑偷稅;越自動的機制(如憑發票就得到稅額抵扣或退稅)必然導致越嚴重的騙稅、欺詐;越細致的差別政策、越嚴格的審批制度必然產生越多的尋租行為和越嚴重的腐敗,從而使政策越偏離初衷。相當多的人認為,稅率低了,就達不到調節的目的。這種說法看起來有道理,但具體結合我國的情況,就不一定正確。調節作用不能只停留在制度設計上,最關鍵的是要能執行,稅率定得高,且不說影響效率,首先是偷漏稅的誘惑大,在我國偷漏稅被處罰的預期成本很低的情況下,結果不僅不能按高稅率征稅,就連基本的稅收也收不到,何談調節作用。這里有征管上的問題,但也有制度設計上的問題。

3.有效運行原則。

稅法規定要明確具體,規則要詳細,避免含糊不清。我們自己創造的在基層行之有效的管理辦法要充分吸收,使之具有法律依據,這也是中國式個人所得稅的應有之意。

我國經濟發展地區差別已十分嚴重,全國一刀切的辦法不可能有效運行,個人所得稅應當在基本原則(如范圍、稅基、居民身份、負擔水平)上實行全國統一,扣除標準實行相對數和絕對數相結合,并且可選擇。征收方式上應當實行規范征收與簡易征收相結合,管理辦法可因地制宜、內外應當區別對待(有協定的貫徹國民待遇原則)。管理上著眼于個人收入信息的適時跟蹤、科學整理、妥善保存、及時更新。引入財產和收入評估制度。個人所得稅管理要與企業稅收、社會保險稅、銀行業務聯動。個人所得稅和企業所得稅制度應當合并設計,以避免重復規定。

三、個人所得稅的模式選擇

1.納稅人規則。

我國要堅持居民稅收管轄權和收入來源地稅收管轄權并行應用原則。在我國擁有永久住所,或沒有永久住所但在我國連續五年每年逗留183天以上者從第六年開始,確定為永久居民,就其來源于境內外一切應稅所得(不論是否匯入我國)承擔無限納稅責任。在中國境內沒有永久住所,但在一個納稅年度內在中國境內連續或累計逗留183天以上者為中國居民,也必須就其從中國境內外所得承擔納稅責任,但境外所得以匯入原則征稅,即匯到中國的部分才要納稅,沒有匯入的部分不納稅。在中國境內沒有永久住所且在一個納稅年度內在中國境內逗留不到183天者為非居民,只就其來源于中國境內所得承擔納稅責任。

2.征稅范圍和稅基。

個人所得稅應是個人非營利所得稅。非營利事業所得,包括獨立個人勞務所得(包括合伙企業的合伙人收入)、非獨立個人勞務所得(主要工資薪金)、被動投資所得(股息、利息、特許權使用費)、不動產所得、財產轉讓所得(資本利得)、其他所得。征稅所得范圍應限定在工資薪金所得、各種勞務所得、投資所得(包括利息、股息、特許權使用費所得等)、財產租賃和轉讓所得等非營利性質的所得,也就是將合伙企業、個體工商業戶的所得稅并入企業所得稅或營利事業所得稅中,這可使個人所得稅法律簡明,避免用大量的篇幅規定有關成本費用(包括存貨計價、折舊計算、財務費用和管理費用攤銷等)的規則,避免與企業所得稅的內容重復,也避免個人所得稅和企業所得稅對同一筆所得的重復征稅。為了解決這一問題也可以將個人所得稅法和企業所得稅法合并立法。

為了保證我國的個人所得稅易于征管,目前列入征稅所得范圍的應主要是規則性、周期性、以貨幣表現(包括有價證券)的所得,某些原可以用貨幣表現的實物收入要折算為貨幣所得。對推算所得、偶然所得一般不列入征稅所得范圍。對可以轉化為現金的福利性收入要列入征稅所得范圍。對多數與職務或所在單位有關的“待遇”性實際所得,應著眼于深化市場取向改革,逐步將“暗補”即隱性收入轉化為“明補”即顯性、賬面收入,如取消福利性分房、專車制度改為車費補貼制度等,改革以后,這些所得也屬于規則性所得應列入征稅所得范圍。應摒棄只能將合法性所得納入征稅所得范圍和征了稅的收入即為合法收入的舊觀念,在確定征稅所得范圍上應遵循所得稅法獨立原則,不管所得是否合法(在進入法律訴訟程序并做出判決前,有時很難確知一項所得來源合法與否),凡能增加一個人負擔能力的所得都可以是應稅所得,只要其符合稅法規定。隨著股份公司的發展,為避免對公司分配利潤的雙重征稅,對個人獲得的股息應采取“歸集抵免制”,準予抵免在公司階段已納稅收。

盡量縮小免稅范圍。建議免稅范圍:由財政預算開支的政府獎金和特殊津貼、撫恤費、救濟金,外交代表收入。不包括保險賠款、軍人轉業或復員費、安家費、退職費、國債和國家發行的金融債券利息等。退休金可減半征收或免稅。

3.負擔政策選擇和扣除及稅率制度設計。

負擔政策首先體現在稅率,稅率的確定不僅涉及稅負高低這一稅收制度設計的核心問題,而且對稅制運行情況有著關鍵性的影響。如果稅率定得過高,會使納稅人感到犧牲過大而且很不公平,往往會促使他們選擇收入隱性化(如不要求過高工資而要求較高的實際福利)或者在契約中要求稅后凈收入。在當前的社會中,能獲得高的賬面貨幣收入的人一般具有一技之長,在市場交易中處于“賣方市場”的地位,將個人所得稅轉嫁于雇主往往成功。這種情況的出現,意味著高稅率特別是高的邊際稅率對高收入進行調節的政策目標難以達到。傳統觀點認為,個人所得稅要承擔調節收入分配的職責,就必然要求實行高稅率、多檔次的累進稅率制。實踐證明這種觀點不一定正確。高稅率、多檔次稅率制往往難以行之到位,難以行之到位的稅制就無法實現其既定調節目標。

個人所得稅的負擔政策和稅率制度確定還涉及申報單位、費用和生計扣除、稅率級距等問題?,F行個人所得稅實行個人申報制,即以有應稅收入的個人為單位進行費用和生計扣除并按稅率表計征稅收,不考慮家庭贍養人口的數量和經濟狀況。這種辦法不能顧及家庭的稅收負擔能力的不同,有違公平原則。由于家庭仍是社會的經濟基本單位,家庭總收入對比個人收入更能全面反映納稅能力。因此,有必要將以個人為申報單位征收改為以家庭為單位申報征收,在稅率檔次較少的情況下易于解決家庭申報制存在的通過分家降低適用稅率的問題。個人所得稅是對純收入征收的稅種,費用和生計扣除是個人所得稅制度的基本要素之一。為了征管簡便,以及不將營利事業所得納入個人所得稅的情況,我國個人所得稅可堅持不分生計和費用而采取綜合定額扣除的辦法。由于我國的個人所得稅主要職責是調節收入分配,主要針對高收入家庭特別是最高收入家庭,因此,綜合扣除定額根據收入水平中等偏上家庭年實際收入額確定并實行指數化調整,使扣除額不受通貨膨脹的影響。據國家統計局抽樣調查,1999年收入水平中等偏上家庭年人均全部收入為6942元(國家統計局,2001)。據此可確定當年個人的費用和生計扣除額為7000元(以后每年按當年綜合物價指數調整公布),這是對所有家庭成員每人的扣除額,如四口之家年扣除總額為28000元(取整數為30000元),根據我國的人口政策,可考慮扣除額隨撫養孩子人數的增加而遞減。為了照顧我國各地區經濟發展的不平衡,可規定各地的稅率可在此基礎上上下浮動20%.如果納稅人不愿意申報,可準予實行簡易的征稅辦法,在實行簡易的征稅辦法的情況下,可實行定率扣除的辦法。

4.征收方式和可選擇的最低限度稅制度。

個人所得稅按其征收方式可分為分類所得稅、綜合所得稅和分類綜合所得稅(有的著作中又稱為二元稅制或混合稅制)三種類型,其中分類綜合所得稅又可分為交叉型和并立型兩種。我國現行個人所得稅嚴格意義上屬于分類所得稅類型。我國今后個人所得稅的征收方式,也應當是中國式的,以源泉扣繳為主,模式既非分類也非綜合,也不是傳統意義上的混合制。大多數納稅人適用不分類課征,源泉扣繳。實際上就是目前實際中運行的征收方式的改進和法定化??紤]到我國經濟發展的不平衡,應當允許多元征收方式的存在,規范征收方式和簡易征收方式并存。要對基層實際征收方式進行認真研究,按去粗存精的原則,將其合理有效的內核吸收到稅法規定中來,不能一概地貶斥它們為非規范做法并加以取締。不過稅法要明確各種方法的適用條件。例如,較發達地方個人所得稅征收可與社會保險支付聯動。第一種辦法,對已由企業代扣代繳的員工個人所得稅和社會保險稅的工資才能在成本列支,取消標準工資扣除辦法。第二種辦法,社會保險利益的享受不僅與社會保險稅掛鉤,而且與個人所得稅交納情況掛鉤,單位源泉扣繳時也要向納稅人開出稅單,并按個人社會保險賬戶號碼,在其賬戶中記錄個人所得稅交納情況。原則上個人所得稅交納越多其享受的保險利益也越多。其它不發達地區可實行定率或定額扣除辦法或其它在實踐中總結出來的更有效的辦法。

為了解決對工薪收入者以外的高收入者(如明星、商人、政府官員、知名教授)等征管困難問題,筆者建議推行一種具有中國特色的最低限度稅制度或管理辦法。就是按一定的標準,如私營企業家按其全年營業額或支付的職工工資額或流動資本數量,并根據行業盈利情況,分地區確定最低限度稅稅基;演員、運動員等按抽樣調查的年收入劃分等級,確定不同最低限度稅稅基,他們選擇納稅后,向社會公布,一等的演員,如果選擇二等以下的納稅等級,就會自我貶值,這會形成約束;政府官員可按級別,綜合考慮工資收入和為官的福利收入,確定最低限度稅稅基;知名教授和其它社會名流同樣通過抽樣調查其全部收入,確定若干稅基等級。等級確定后由其自行選擇,按5%的最低稅率征收。如果納稅人覺得按此辦法納稅多于按申報的規范辦法,可選擇申報辦法,多繳的稅收可予退還。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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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楊斌,1999a,《治稅的效率和公平》,經濟科學出版社,第365-366頁。

稅制設計論文范文2

關鍵詞:建筑結構安全性分析

引言

結構安全性是結構防止破壞倒塌的能力,是結構工程最重要的質量指標。結構工程的安全性主要決定于結構的設計與施工水準,也與結構的正確使用(維護、檢測)有關,而這些又與土建工程法規和技術標準(規范、規程、條例等)的合理設置及運用相關聯。

一、我國結構設計規范的安全設置水準

對結構工程的設計來說,結構的安全性主要體現在結構構件承載能力的安全性、結構的整體牢固性與結構的耐久性等幾個方面。我國建筑物和橋梁等土建結構的設計規范在這些方面的安全設置水準,總體上要比國外同類規范低得多。

1.1構件承載能力的安全設置水準與結構構件安全水準關系最大的二個因素是:①規范規定結構需要承受多大的荷載(荷載標準值)。②規范規定的荷載分項系數與材料強度分項系數的大小,前者是計算確定荷載對結構構件的作用時,將荷載標準值加以放大的一個系數,后者是計算確定結構構件固有的承載能力時,將構件材料的強度標準值加以縮小的一個系數。這些用量值表示的系數體現了結構構件在給定標準荷載作用下的安全度,在安全系數設計方法(如我國的公路橋涵結構設計規范)中稱為安全系數,體現了安全儲備的需要;而在可靠度設計方法(如我國的建筑結構設計規范)中稱為分項系數,體現了一定的名義失效概率或可靠指標。安全系數或分項系數越大,表明安全度越高。

公路橋梁結構的情況也與房屋建筑結構類似,除車載標準外,荷載分項安全系數(我國規范對車載取1.4,比國際著名的美國AASHTO規范的1.75約低25%)與材料強度分項安全系數均規定較低。

盡管我國設計規范所設定的安全貯備較低,但是某些工程的材料用量反而有高于國外同類工程的,這里的問題主要在于設計墨守陳規,在結構方案、材料選用、分析計算、結構構造上缺乏創新。

1.2結構的整體牢固性除了結構構件要有足夠承載能力外,結構物還要有整體牢固性。結構的整體牢固性是結構出現某處的局部破壞不至于導致大范圍連續破壞倒塌的能力,或者說是結構不應出現與其原因不相稱的破壞后果。結構的整體牢固性主要依靠結構能有良好的延性和必要的冗余度,用來對付地震、爆炸等災害荷載或因人為差錯導致的災難后果,可以減輕災害損失。唐山地震造成的巨大傷亡與當地房屋結構缺乏整體牢固性有很大關系。

1.3結構的耐久安全性我國土建結構的設計與施工規范,重點放在各種荷載作用下的結構強度要求,而對環境因素作用(如干濕、凍融等大氣侵蝕以及工程周圍水、土中有害化學介質侵蝕)下的耐久性要求則相對考慮較少?;炷两Y構因鋼筋銹蝕或混凝土腐蝕導致的結構安全事故,其嚴重程度已遠過于因結構構件承載力安全水準設置偏低所帶來的危害,所以這個問題必須引起格外重視。我國規范規定的與耐久性有關的一些要求,如保護鋼筋免遭銹蝕的混凝土保護層最小厚度和混凝土的最低強度等級,都顯著低于國外規范。損害結構承載力的安全性只是耐久性不足的后果之一;提高結構構件承載能力的安全設置水準,在一些情況下也有利于結構的耐久性與結構使用壽命。

二、調整結構安全設置水準的不同見解

國內近幾年來已對建筑結構安全度的設置水準組織過幾次討論,在如何調整的問題上存在較大的意見分歧,這次科技論壇上同樣反映了這些不同的見解:

2.1認為我國現行規范的安全設置水準是足夠的,并已為長期實踐所證明,而國外就沒有這種經驗。我國取得的這一成功經驗決不能輕易丟掉,在安全度上不能跟著英美的高標準走;安全度高了是浪費,除個別需調整外,總體上不必變動。

2.2認為我國規范的安全度設置水準盡管不高,但在全面遵守標準規范有關規定,即在正常設計、正常施工和正常使用的“三正?!睏l件下,據此建成的上百億平米的建筑物絕大多數至今仍在安全使用,表明這些規范規定的水準仍然適用;但是理想的“三正?!焙茈y做到,同時為了縮小與先進國際標準的差距以及鑒于可持續發展和提高耐久性的需要,在物質供應條件業已改善的市場經濟條件下,結構的安全設置水準應適當提高。這種提高只能適度,因為我國目前尚屬發展中國家。

2.3認為我國規范的安全設置水準應該大體與國際水準接近,需要大幅度提高。這是由于隨著我國經濟發展和生活水平不斷提高,土建工程特別是重大基礎設施工程出現事故所造成的風險損失后果將愈益嚴重,而為了提高工程安全程度所需要的經費投入在整個工程(特別是建筑工程)造價中所占的比重現在已愈來愈低,材料供應也十分充裕。過去的低安全水準只是適應了以往短缺型計劃經濟年代的需要,但決不是沒有風險,如果規范的安全水準較高,曾經發生過的有些安全事故本來是可以避免的,而規范的這一缺陷在一定程度上為“三正?!钡奶岱ㄋ谏w。在建的工程要為將來的現代化社會服務,安全性上一定要有高標準。低的安全質量標準在參與將來的國際競爭中也難以被承認,即使結構設計的安全設置水準能夠提高到與發達國家一樣,由于我們的施工質量總體較差,結構的安全性依然會有差距。:

三、結構設計規范的概率可靠度設計方法

稅制設計論文范文3

關鍵詞:水文地質;巖土工程;勘察設計

中圖分類號: S611 文獻標識碼: A

一、地下水對巖土工程的主要危害

地下水引起的巖土工程危害,主要是由于地下水位升降變化和地下水動水壓力作用兩個方面的原因造成的。

(1)地下水升降變化引起的巖土工程危害。地下水位變化可由天然因素或人為因素引起,但不管什么原因,當地下水位的變化達到一定程度時,都會對巖土工程造成危害,地下水位變化引起危害又可分為三種方式。

水位上升引起的巖土工程危害。潛水位上升的原因是多種多樣的,其主要受地質因素如含水層結構、總體巖性產狀;水文氣象因素如降雨量、氣溫等及人為因素如灌溉、施工等的影響,有時往往是幾種因素的綜合結果。

由于潛水面上升對巖土工程可能造成:土壤沼澤化、鹽漬化,巖土及地下水對建筑物腐蝕性增強;斜坡、河岸等巖土體巖產生滑移、崩塌等不良地質現象;一些具特殊性的巖土體結構破壞、強度降低、軟化;引起粉細砂及粉土飽和液化、出現流砂、管涌等現象;地下洞室充水淹沒,基礎上浮,建筑物失穩。

地下水位下降引起的巖土工程危害。地下水位的降低多是由于人為因素造成的,如集中大量抽取地下水,采礦活動中的礦床疏干以及上游筑壩,修建水庫截奪下游地下水的補給等。地下水的過大下降,常常誘發地裂、地面沉降、地面塌陷等地質災害以及地下水源枯竭、水質惡化等環境問題,對巖土體、建筑物的穩定性和人類自身的居住環境造成很大威脅。

地下水頻繁升降對巖土工程造成的危害。地下水的升降變化能引起膨脹性巖土產生不均勻的脹縮變形,當地下水升降頻繁時,不僅使巖土的膨脹收縮變形往復,而且會導致巖土的膨脹收縮幅度不斷加大,進而形成地裂引起建筑物特別是輕型建筑物的破壞。地下水升降變動帶內由于地下水的積極交替,會將土層中的膠結物鐵、鋁成分流失,土層失去膠結物將造成土質變松、含水量孔隙比增大,壓縮模量、承載力降低,給巖土工程基礎選擇、處理帶來較大的麻煩。

(2)地下水動壓力作用引起巖土工程危害。地下水在天然狀態下動水壓力作用比較微弱,一般不會造成什么危害,但在人為工程活動中由于改變地下水天然動力平衡條件,在移動的動水壓力作用下,往往會引起一些嚴重的巖土工程危害,如流砂、管涌、基坑突涌等。流砂、管涌、基坑突涌的形成條件和防治措施在有關的工程地質文獻已有較詳細的論述,這里不再重復。

二、巖土工程勘察中水文地質問題的評價

根據以往的巖土工程勘察報告顯示,人們在勘察過程中只是關注勘測出來的巖土類型及其工程地質性質、結構的研究,卻在水文地質參數的利用方面很少涉足,水文地質問題往往被忽略或是只作為象征性的工作,在勘察報告中只對天然狀態下的水文地質條件作出簡單的評價。在基礎設計和施工方面,由于缺乏評價水文地質對巖土工程帶來的作用和危害,因水文地質問題早場工程基礎下沉、導致建筑物損壞的事故比比皆是。對巖土工程造成影響的水文地質因素有:地下水的類型與變動幅度的大小、含水層和隔水層的厚度及其分布組合關系、土層和巖層的滲透性強弱情況與滲透系數、承壓含水層以及水頭特征等。為了達到提高工程地質勘查質量的目的,應加強對水文地質問題的關注。在工程地質勘察過程中,一方面要求明與確巖土工程相關的水文地質問題,并根據地下水可能對巖土工程和建筑工程造成的作用及其影響作出正確的評價;另一方面,更要提出預防與治理措施的建議,為工程設計和施工過程提供必要的水文地質依據,以此來消除減少水文地質問題對工程建設帶來的危害及影響。巖土工程勘察過程中,應該將研究地下水對巖土體和建筑帶來的影響和作用方面作出重點評價,同時根據實際情況預測出可能對工程帶來的危害,以此提出相應的防護措施,做到及時發現、及時治理、及時補救??辈爝^程中應當與建筑物地基的基礎類型的需要密切結合,查出與此相關的水文地質問題,根據選型提供可靠的水文地質資料。

不同模式對建筑物造成的適應能力相差很大,導致工程地質問題也相差甚遠。例如山區、平原區、深雪峽谷區等都具有符合自身特點的模式。同時工程勘察中不但要明確地下水的天然條件下地下水的賦存狀態,還要查明天然狀態下地下水的變化規律。此外,還需要對人為工程活動后地下水的變化情況進行分析和預測,同時也要考慮地下水對巖土體和建筑物帶來的不良影響。此外低下水位高低的不同也會對建筑物造成影響,在分析工程地質問題的同時,要將地下水位以上和水位以下給予不同對待。從工程角度出發,在工程勘察中的水文地質條件評價內容中,根據地下水對建筑過程的不同作用與影響,作出相關的地質問題的評價。

三、水文地質勘察設計

(一)勘察目標與任務

水文地質勘察的目標就是為了查明地下水的形成、分布規律,在此基礎上做出對地下水情況的評價,評價內容包括水量與水質,不同的工程建設所要解決的水文地質問題各不相同,因此對工程勘察工作要求具有明確的目的性。

(二)設計與任務

根據一般的工程地質勘察工作,一般可劃分為勘察規劃、可行性研究、初步設計和技術實施設計四個階段,現重點介紹初步設計階段和技施設計連個重要階段,簡單介紹規劃勘察與可行新研究勘察兩階段:(1)規劃勘察與可行性研究。規劃勘察的整體目標是為工程選點提供初步的工程地質資料。該階段的主要任務是搜集整合區域水文地質資料,對于水利水電工程的規劃勘察內容包括:合流、河段與地質構造、地層巖土性質以及地震等??尚行匝芯渴窃谝巹澾x定方案的基礎上進行勘察工作,其目的是為建筑工程設置施工方案進行地質論證,對于該階段的主要任務是對該區域的構造穩定性進行精確確認,并作出評價。(2)設計勘察。該階段的主要任務是查明水文地質條件、工程地質問題以及預測蓄水后的情況變化。對地下水實行動態監測和巖土移監測,需要提出地質工程問題一級處理建議;引水隧洞工程地質條件分段特征,圍巖工程地質分類等問題做出評價和建議。

四、地下水位對巖土物理力學性質的影響

地下水的升降變化能引起膨脹性巖土產生不均勻的脹縮變形,嚴重者形成地裂,引起建筑物特別是低層或輕型建筑物的破壞。當地下水升降頻繁時或變化幅度大時,不僅使巖土的膨脹收縮變形往復,而且會導致巖土的膨脹收縮幅度加大。因此,在膨脹性巖土地區進行工程勘察時應特別注意對場地水文地質條件的研究,特別是地下水往往升降變化中高度和變化規律對地基基礎深度的選擇(宜選在地下水位以上或地下水位以下,不宜選在地下水位變動帶內)有主要的參考價值。

在建筑工程的地基內,當地下水位在基礎底面以下壓縮層范圍內發生變化時,就能直接影響建筑物的穩定性。若水位在壓縮層范圍內上升時,軟化地基土,使其強度降低、壓縮性增大,建筑物可能產生較大的沉降變形。若水位在壓縮層范圍下降時,巖土的自重應力增加,可能引起地基基礎的附加沉降,如果土質不均勻或地下水位的突然下降也可能使建筑物發生變形破壞。

結語

為提高工程勘察質量,在勘察中加強水文地質問題的研究是十分必要的,在工程勘察中不僅要求查明與巖土工程有關的水文地質問題,評價地下水對巖土體和建筑物的作用及其影響,更要提出預防及治理措施的建議,為設計和施工提供必要的水文地質資料,以消除或減少地下水對巖土工程的危害。

參考文獻

[1]魯喜超.水文地質勘察在工程地質勘察中的應用研究[J].黑龍江科學.2014(04)

稅制設計論文范文4

甘溪三級水電站位于浙江省臨安市甘溪中游,是甘溪梯級開發的第三級水電站,屬典型的中水頭引水式電站。工程樞紐主要由渠首樞紐、無壓輸水隧洞、前池、高壓管道、發電廠房和尾水渠組成。電站裝機容量2×400kW,設計水頭34.6m,單機最大過流量1.5m3/s。多年平均發電量223萬kW·h,年利用小時數2788h。電站出線T接至10kV甘溪線并網,輸電線路長度為500m。

甘溪是天目溪的一條支流,上游建有甘溪一級水電站和甘溪二級水電站。甘溪一級水電站裝機容量2×160kW,壩址控制流域面積19.6km2,水庫總庫容214萬m3。甘溪二級水電站裝機容量3×500kW,利用集雨面積33.5km2。甘溪流域內雨量充沛,多年平均降雨量1625mm。多年平均氣溫15.6℃,極端最高氣溫41.6℃,極端最低氣溫-13.2℃。

甘溪三級水電站渠首樞紐位于甘溪二級水電站尾水出口下游20m處,壩址控制流域面積40.3km2,區間引水集雨面積2km2。多年平均流量1.18m3/s,年徑流量3721萬m3。壩址設計洪水流量386m3/s(P=10%),校核洪水流量522m3/s(P=3.33%)。工程區地質條件簡單,出露基巖為奧陶系上統於潛組頁巖和砂巖,河床處砂礫石覆蓋層厚1~3m,山坡處覆蓋層厚0.5~2m,兩岸臺地覆蓋層較厚。河道中水質清澈,泥沙含量很少。

2方案選擇

2.1壩址選擇

甘溪三級水電站是甘溪二級水電站的下一個梯級電站,壩址選擇的原則為:1)滿足與上級電站尾水位的銜接;2)滿足進水閘和溢流堰的布置要求;3)不淹沒耕地和房屋;4)使渠首樞紐工程造價最低。根據地形地質條件,壩址選定在甘溪二級水電站尾水出口下游20m處,該段河床寬約35m,壩型采用漿砌石溢流壩。

2.2廠址選擇

廠址位于潘家村烏浪口,電站尾水排入支流烏浪溪中。設計中對上廠址方案和下廠址方案進行比選,下廠址方案與上廠址方案相比,水頭增加3.6m,電能增加23萬kW·h,效益增加9萬元,投資增加25.2萬元,差額投資經濟內部收益率35.5%,故選用下廠址方案。

2.3無壓輸水系統方案選擇

無壓輸水系統有隧洞方案和明渠結合隧洞方案兩種布置形式,兩方案的軸線長度基本相同。明渠結合隧洞方案是進水閘后接長度為425m的漿砌石明渠,其后仍為隧洞。經過比較,隧洞方案較明渠結合隧洞方案減少投資6.2萬元,隧洞方案日常維護工作量少,且不占林地,故無壓輸水系統選用隧洞方案。

3主要建筑物

3.1渠首樞紐

渠首樞紐由攔河堰、進水閘和攔沙坎組成。攔河堰為折線型漿砌塊石實用堰,溢流段長31.1m,堰頂高程224.63m,最大堰高2.23m,堰頂寬1.5m,上游面垂直,下游面坡度1∶2。堰體采用M7.5漿砌塊石砌筑,外包30cm厚C20混凝土。由于上下游水位差小,溢流堰僅設置4m長的漿砌塊石護坦來消能,堰體防滲采用混凝土防滲墻。

進水閘位于甘溪的左岸,緊鄰甘溪二級水電站的進廠公路,采用側向引水,引水角15°。設置1孔寬2m的閘孔,閘底板高程223.35m,后接無壓隧洞。進水閘為胸墻式結構,閘室長4.46m,設1道攔污柵和1扇鑄鐵工作閘門,手動螺桿啟閉機啟閉,啟閉機平臺高程227.70m。由于河道中泥沙很少,且大部分淤積在上游的水庫中,渠首樞紐不設置排沙設施,進水閘前設有攔沙坎,攔沙坎前考慮人工定期清沙。

3.2無壓輸水隧洞

進水閘至前池之間為無壓隧洞段,長2354.947m。根據地形條件及施工要求,無壓隧洞段由1號隧洞、2號隧洞、3號隧洞和1號鋼筋混凝土埋管、2號鋼筋混凝土埋管組成,1號隧洞長124.100m,2號隧洞長855.485m,3號隧洞長1315.362m。1號隧洞、2號隧洞、3號隧洞之間由鋼筋混凝土埋管連接,1號鋼筋混凝土埋管長50m,2號鋼筋混凝土埋管長10m。隧洞沿線分布的巖性為奧陶系上統於潛組砂巖、頁巖互層,上覆巖體厚度30~90m,整體性較好,屬Ⅱ~Ⅲ類圍巖。隧洞斷面采用城門洞型,開挖斷面寬2.4m,高2.65m(其中直墻高1.45m,矢高1.2m,半徑1.2m),縱坡為1?2000,洞底采用10cm厚的C15素混凝土找平。隧洞進出口及斷層地段采用鋼筋混凝土襯砌,襯砌厚度30cm。連接段鋼筋混凝土埋管采用箱型結構,凈寬1.8m,高2.05m,壁厚0.3m。

在樁號2+139.35處設置溢流支洞,把進入隧洞多余的來水排入支流烏浪溪中。溢流支洞長65m,斷面呈城門洞型,開挖斷面開挖寬2.4m,高2.65m。

3.3前池及壓力管道

前池布置在廠房上游的山坡上,采用鋼筋混凝土結構,總長21.2m。正常運行水位223.2m,最低運行水位221.9m,前池工作容積94.1m3,邊墻頂高程224.7m。前池進水口前設攔污柵和事故鋼閘門。

壓力鋼管布置在山坡中開挖出的管槽內,全長52.68m。因設計引用流量不大,壓力鋼管采用一管二機的供水方式,在廠房外45°卜形分岔成兩支管。選定主管管徑1.2m,鋼板壁厚12mm。支管與蝶閥同直徑,管徑0.8m,鋼板壁厚8mm。壓力鋼管在樁號管0+021.44處設鎮墩,每7米增設支墩,前池壓力墻及鎮墩后各設1個伸縮節。鋼管槽底寬2.6m,左側布置踏步,以便于壓力鋼管的日常維護。

3.4發電廠房

發電廠房位于潘家村山麓下,廠房基礎全部座落在基巖上,根據機電設備的布置,采用地面式廠房。廠房內布置2臺臥式水輪發電機組,機組軸線與廠房縱軸線平行,機組間距7.4m,上游側布置蝴蝶閥和控制保護屏,安裝間位于廠房的右端。發電機層地面高程188.64m,安裝場地面高程189.60m。因發電機層與安裝場之間存在高差,為便于設備的安裝和檢修,廠房內設1臺5t的單軌手動葫蘆,架設于屋面大梁下。廠房采用混凝土排架結構,磚墻圍護,長22.0m,寬8.7m。

稅制設計論文范文5

【關鍵詞】水利工程;施工組織建設;問題與策略

水利工程的建設是一項極大的工程,它融合巨大的物力人力與天然環境因素,是對大自然的一個極限挑戰,不僅需要經歷對河流的規劃、勘測,對工程所占位置的具體設計,對施工組織設計的慎重思考也是相當重要的。設計要考慮到各種環境因素、天氣因素以及人為的原因,必須得有足夠的專業水平才能充當水利工程的設計師。此外,水利工程更是象征著我國一項偉大的工程,不僅內部構造需要達到標準水平結構,外觀也需要代表國家的基本風度,所以水利工程的建設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與作用。

一、水利工程施工組織設計的意義與作用

大型以及中型的水利工程所具備的要求頗多,不僅在專業水平上嚴格要求,而且建設過程較為復雜,大型工程占地面積廣,需要牽動到很多地域的水電供應問題,關系到社會上生產建設的部分過程。水利工程嚴格要求內部結構達標的同時,還要對外觀的結構提出標準,而且地形錯綜復雜,這也直接要求施工組織的設計完全符合內外部環境、結構的要求。

我國的地勢寬廣、幅員遼闊,不同地區的自然條件呈現出很大的差別。秦嶺淮河是我國南北方的劃界線,建造水利工程的施工條件很不相同,自然就形成了各種各樣的施工特征。施工水利工程的時候,工程的進度不僅要受到水文氣象條件的約束,由于季節性原因較為突出,水利工程的實施會受到嚴重影響。此外,各種地形錯綜復雜導致了交通不便,使得水利工程建設的原料和設備難以及時到達施工現場,這就表明了水利工程的施工條件和施工難度都比一般的土木工程難的多。經過多年的計算實踐表明,施工組織的設計的水利工程中關鍵的組成部分,是工程總造價的主要依據,是企業控制方投資的主要一句,是組織工程建設的主要依據,也是管理部門進行監督管理的關鍵依據,這是一份起著核心思想的指導性文件。施工組織設計中包含著工程的選址、大壩的整體布置、優化方案的合理實施,更是水利工程質量的基本保障。此外,施工組織優秀的設計不僅能夠提高水利工程的質量,還是合理縮短工程建設周期、提高工程總體效益的關鍵性文件,這不僅是對水利工程的負責,還是對數以百計的從業人員的尊重和負責,對水利工程的建設具有關鍵性作用。

二、施工組織設計的基本內容及其存在的問題

水利工程施工組織設計可以根據施工組織設計階段的不同分為兩大類:一個是標前設計,另一個則是標后設計。標前設計主要追求工程利益和工程進度的一個關鍵性保障,是投標書編輯的規劃性文件;標后設計主要負責工程效益和工程效率,控制工程的準備工作至驗收工作,是控制性文件。而施工組織設計的基本內容主要包括施工時期的導流工作、創造高效益的工作方法、以及嚴格掌控施工的進度和作業,這種設計是不分標前設計和標后設計的。

(一)施工導流

所謂水利工程,就是在以河流的基礎上進行的一項工程,是河道上的魅力房屋。然而也正是因為工程是在河流上著手建造,相比于一般的土木工程而言,水利工程的建造實為艱難。河水會阻礙工程的建造,甚至會給建筑人員帶來生命威脅。為了解決河水與施工的矛盾問題,相關工作人員需要將部分河水導向另外一個方向,改變其原來的流向,這是一項非常艱巨的任務,同時還要求工程可以適時利用河流的基本優勢,例如發電或者凈化水的來源,還要考慮到河流各方面的條件不被破壞,否則將會帶來嚴重的后果。這是施工導流需要解決的問題。

施工導流設計不僅要求選址的問題,還是施工進度及其效益的基本保障,也是施工組織設計的中心環節,施工組織圍繞著導流來設計施工的主要選址,設計各方面的大大小小因素,以便更好地完成工程,這樣看來,施工導流就是施工程序和施工利益的重要因素。任何水利工程都必須與大自然的條件相呼應,不能違背大自然的基本規律,一般的水利工程適應水流規律較改變水流規律容易,因為適應是可以人為改變的,而改變水流規律一旦不能成功,就很難再改變之前的水流規律,甚至給水流帶來嚴重的破壞,所以施工導流成為了施工設計中的主要控制環節。

然而在施工導流的過程,仍然存在很多問題,例如導流的時候前線工作人員與后期處理人員的協調不一致、與當地居民的矛盾摩擦都是導流的時候出現的問題。前線工作人員主要負責對水流方向的勘測與實驗,而后期處理人員負責開發渠道,引出河流的流向,往往在這一過程中,前線工作人員與后期處理人員的意見不一致,嚴重影響工作的進度。而與當地居民的意見不協調更是施工導流中出現的嚴重問題,水流的導向是一項重大且關系到大片區域的生態環境的工作,當地居民容易受到導流帶來的影響,擾亂當地的生活狀態,這是施工組織設計需要注意到的地方。要合理支配好前線工作人員與后期處理人員之間的工作,協調好施工導流與當地居民的矛盾,這才是提高水利工程施工進度的基本保障。

(二)施工方法

施工方法是施工設計的基礎,施工方法的重要性在于加快施工進度和施工效益。在特定的工作環境下,尤其是水上工作這一類較為艱難的工作,施工方法就起到了決定性的作用。然而在許多水利工程的建筑上,工作人員的施工方法仍然繼承傳統的施工方法,即重生產輕安全。許多管理人員在實施施工的時候,首要想到的問題是如何最大限度地加快工程的建造,而忽略了從業人員的基本安全問題。施工方法關系到一項工程的整體進度,關系到工程的基本質量保證,關系到數以百計從業人員的生命安全,這是施工設計中必須要解決的問題。優秀的施工方法可以提高工程的生產效率,也可以更為牢固地保障從業人員的生命安全,創新施工方法是對工程的負責和從業人員的保障,組織者需要創新施工方法,研究到位工程建設的施工安全,保障水利工程的基本質量,滿足信息時代對工程的基本要求。

(三)施工管理與監督

水利工程施工組織的設計不僅要解決外在的施工條件,還要對內在的施工管理進行良好的監督。施工管理方面主要是對管理人員的基本要求,要求管理人員制定適當科學的管理體制,督促從業人員的工作,加強對從業人員基本技能的訓練以及提高其專業水平。施工管理與監督是工程建設進程的重要推動力量,然而盡管這樣仍然存在著許多水利工程的管理人員不投身于工作的現象,以為管理就是偶爾去查看從業人員的工作情況、工程的基本進度,沒能約束自己;領導者缺少隨機性的檢查工作,致使許多工程的建設完全出自于敷衍性的工作。上述的問題都是對人為的基本要求,是對工作人員的基本要求,管理人員與監督人員互相分配好自己的工作,永遠保持對工作嚴謹負責的態度,以自身的良好作風帶動從業人員的兢兢業業,開展訓練營培訓從業人員相關技能和技巧,使得工程的整體風氣達到設計標準。

三、小結

水利工程施工組織設計需要適應科技的發展,在這個信息化的時代,施工組織設計仍然是各個專業中較為薄弱的一項專業。施工組織需要提升自身的專業水平,讓自己的專業水平為自己加分,加強理論化研究,提高標準化的程度,滿足工程建設的發展需要,才能在社會上擁有一席之地,才能將自身的優勢展現在世界。

稅制設計論文范文6

摘要:本文應用尋租的有關理論,通過對我國現階段內外資企業所得稅制差異進行比較,分析我國現行企業所得稅制下所產生的各種尋租支出,從而提出相關對策。

一、尋租(rent seeking)的一般理論

尋租理論是以20世紀60—70年代經濟學家們在討論壟斷、關稅和政府管制所造成的社會損失的過程中形成和發展起來的,其中戈登·塔洛克于1967年寫的《關稅、壟斷和盜竊的福利成本》這篇論文標志著尋租理論的興起。經濟學家們從不同的角度給尋租下定義。無論怎么定義,其引申出的共同點就是:尋租是一種非生產性的活動,從對整個社會福利的貢獻來說是一種非合意的行為,其造成了資源的浪費。租金無處不在,哪里有特權哪里就存在租金,哪里有信息不對稱和流動性不對稱阻礙資源流動,哪里就存在租金。租金存在于私人物品市場、要素市場、資本市場和政治市場之中。只要有租金,就可以預料到,必然有尋租行為和隨之發生的系列尋租活動:抽租(rent extraction)、避租(rent avoidance)、護租(rent protection)、創租(rent creation),這系列的活動都伴隨著資金無謂的損失。改革的任務是,要設計出這樣的制度,它們允許和鼓勵通過創造更多的消費者剩余而創造租金的那些競爭形式,打擊那些致力于獲取和保留現存租金的競爭。

現在,尋租理論被廣泛引用到許多領域。那種利用資源通過政治過程獲得特權,從而構成對他人利益損害大于租金獲得者收益的行為,是經濟學研究的一個主題。

二、現行企業所得稅制差異及其尋租支出分析

我國在1994年稅制改革時,出于穩定和吸引外資的考慮只對內外資企業的流轉稅制進行了合并,但對所得稅仍實行內外有別的兩套稅制。不可否認這種政策對當時的經濟增長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隨著經濟的發展和宏觀政策環境的改變,這種差別待遇的弊端日益突出。其中對于現行企業所得稅制當中存在的問題理論界和實際工作者討論的比較透徹,本文旨在通過分析所得稅征管工作中產生尋租活動的原因,對如何減少企業所得稅征管工作中的尋租支出做一些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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