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與環境保護論文范例6篇

前言:中文期刊網精心挑選了環境與環境保護論文范文供你參考和學習,希望我們的參考范文能激發你的文章創作靈感,歡迎閱讀。

環境與環境保護論文

環境與環境保護論文范文1

關鍵詞:海洋環境污染海洋災害

海洋工程與海洋環境相互作用隨著沿海經濟的迅猛發展,近海海域遭到越來越嚴重的污染,使海域環境質量明顯下降,生態環境日趨惡化,并對生物資源和人體健康產生有害影響。近海水域的污染已成為世界各國,特別是象我國這樣具有相當長的海岸線和眾多海灣的國家所共同關心的環境問題。海洋經濟的發展還面臨嚴酷的海洋自然環境,海洋災害直接影響著海洋經濟的發展規模、速度和效益,精確預報海洋災害的發生、發展和應該采取何種防災、抗災和減災工程措施,也成為嚴重關注的環境問題。為了開發海洋中的空間、礦產、漁業、能源等物質資源,需要在海上進行各類工程建設,在目前科技日益發展的情況下,工程建設的規模日益巨大,這些大規模的工程建設和海洋環境之間的相互作用也將是開發海洋中的一個應引起特別關注的重要問題。為了適應我國海洋經濟的快速發展,海洋環境的日益惡化,海洋災害的頻發和海洋工程向大型化發展,近海石油氣田的開發,以及海岸帶開發過程中的后效問題的研究需要,針對我國重大海洋環境與保護問題開展研究是十分必要和迫切的。

在這方面,重點需要開展的研究課題大體上有三類。第一類課題是海洋環境特征對各類污染物作用的機理和規律研究,第二類課題是海洋工程設施防災、抗災和減災研究,第三類課題是海洋工程及海洋環境工程與海洋環境的相互作用吸防治措施與對策。

一、海洋環境特征

對各類污染物的作用機理和規律研究以海洋流體動力對各類污染物遷移、擴散、轉化規律的研究為基礎,考慮各種自然環境因素(浪、流、風、光、溫度、濕度)、物理因素(擴散、揮發、沉降、吸附、釋放)、化學因素、生物因素的作用,揭示污染物在海洋復雜條件下的運動及演變規律,并建立海洋水質預測預報模型。此外,近年來,在我國沿海海域,赤潮頻發嚴重。因此,除了加強赤潮的監測和預報外,也應加強在建立赤潮生長機理和發展規律方面的研究工作。

此項研究應通過現場觀測、物理模型實驗和數學模擬研究相結合的方法來進行。由于現場觀測工作耗資巨大,且受到許多客觀條件的限制,所獲得的數據往往有許多綜合因素的共同作用,很難將其中的單因素影響分離出來,因此,往往只能用它來作為對某一水質預測預報模型進行檢驗其可行性和精度的一個實例。

用數學模擬方法來建立海洋水質預測預報模型是一個較為有效的方法。目前,在這方面國內外已有不少水質預測預報模型,這些水質預測預報模型大體上都基于以下幾方面的模型:水流數學模型;波浪數學模型;液流相互作用模型;近海海域污染物遷移轉化數學模型。

在水流數學模型研究方面,對于較大范圍的海域,通??刹捎蒙疃绕骄某绷鹘虒W模型,對于紊動影響不顯著的海域,可不考慮湍流影響,而對于湍流效應顯著的區域,如排污口近區,則應考慮湍流效應。此外,采用坐標變換,可建立一種能夠考慮復雜地形和套流效應的三維潮流數學模型,這樣才能夠較好地重現實際海域的三維潮流特征。在較小范圍的水域,水流數學模型可以以N-S方程和通用的k-(湍流模型為基礎,針對水溫和鹽度分層流的流動特性,考慮浮力對紊動的影響,建立用于模擬同時存在溫度和鹽度梯度這一類密度分層流的k-(單流體數學模型。也可以基于多流體模型的基本概念,分別對兩相本身的湍流輸運規律以及相間相互作用規律進行模擬,建立兩相湍浮力分層流的雙流體數學模型。

在波浪數學模型研究方面,可應用BI—CGSTAB法求解由橢圓型緩坡方程離散得到的代數方程組,以提高求解效率。從水波發展方程出發,可導出一種用于大區域波浪變形問題的數學模型。通過引入弱非線性波色散關系,可使雙曲型緩坡方程能夠有效地考慮波浪的非線性效應。對高階Boussinesq方程的進一步研究,可使方程的色激性從入水到深水都達到很高精度,并提高方程的非線性精度,可以更精確的計算較深水域波浪的非線性特征。

針對帶自由表面的波浪場問題,通過把能有效模擬自由面形態的N—S方程和波能平衡方程的結合,可導出一個能考慮破波能量損失的拋物型緩坡療程,用這個方程可模擬規則波和不規則波破碎引起的波高變化。建立沿岸流數學模型,可模擬海岸上波高變化和破碎波波高、波浪增減水和沿岸流。

在波流相互作用模型的研究方面,對于弱流情形,可采用一種考慮流影響的修正的合流緩坡模型;對于強流情形,可采用在Botssinesq方程中考慮流影響的模型??梢詫⑤椛鋺Φ挠嬎愎脚c拋物型緩坡方程中的待求變量聯系起來,建立一種輻射應力計算的新方法,用該方法可對較大區域均勻斜坡地形上的波浪輻射應力進行數值模擬。

在近海海域污染物遷移轉化數學模型研究方面,基于N一S方程所建立的深度平均的二維應力一通量代數全場模型,可對非對稱潮流作用下的側向岸邊排放問題過分數值模擬。以研究近海海域污染物遷移轉化的三維預報系統作為目標,在分析近海環境中各種物理、化學和生物現象的基礎上,針對近海海域水污染的特點,從三維湍流模型出發,在動量方程中引入表面風應力、底部切應力以及柯氏力的作用;在輸運方程中引入反映物理、化學、生物等作用的源、匯項,可建立一個統一考慮物理、化學和生物等過程綜合作用的近海海域污染物遷移轉化的三維預報模型,它可為環境評價、水質規劃、污染控制以及水域排污工程設計等提供重要的科學依據;同時對確定水域環境容量,從而制定水域環境保護策略,也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論價值和應用前景。

應該指出,在海洋水質預測預報模型研究方面,數學模擬無疑是一種十分有效的手段,但不論是何種數學模型,其模型中所需的必要參數和邊界條件的處理是研究水質模型的技術關鍵,直接影響到水質模型的科學性和預測能力。而這些必要的數據是無法從數學模型本身來取得的,有些可以通過現場觀測來得到,但其中一些最基本的卷數是要通過基本機理的研究才能得到,在這方面物理模型實驗研究將是一個有效的手段。

能模擬海洋動力因素的先進實驗設備,現代化的量測儀器和測試系統是開展物理模型實驗研究的必備條件。進一步完善PIV和LIF的濃度場、速度場同步測量系統,可研究非破碎波浪、破碎波浪及波流相互作用下水流的垂直結構,獲得流場中水質點速度的空間分布和時間過程;并同步獲得波浪及波流相互作用下濃度場的空間及時間變化過程,可用以分析定量污染物團在波浪及波流相互作用下擴散的基本特征和擴散系數。

二、海洋災害的精確預報及海洋工程設施防災、抗災和減災的研究海洋災害主要包括風暴潮、海浪、海冰、海嘯、赤潮及海岸侵蝕等。

90年代以來,我國海洋災害所造成的損失每年達上百億元人民幣,是世界上海洋災害最嚴重的國家之一。海洋工程結構的投資費用很高,一旦發生破壞,將會造成重大的人員傷亡和巨額財產損失(如1969年渤海冰推倒“海二井”平臺,1989年風暴潮損失超6億元,1991年DB29銷管船在南海通臺風翻沉等)。當前我國海洋能源開發與海洋空間利用的絕大部分活動是在近海和極淺海海域。為了保證在這些海域所建造的工程設施能夠安全服役免遭破壞,面臨的首要問題是弄清這一海域中嚴酷和復雜多變的環境因素。我國東臨西北太平洋,每年出現的臺風數目占全球的38%,其中對我國可能造成災害的臺風每年有7—8個。每當臺風在我國登陸或接近我國沿海通過時,都會在沿岸局部地區產生風暴潮,形成風暴潮災害。

在我國北方海域(渤海和北黃海),冬季由于受寒潮影響,沿岸地區每年都有結冰現象,結冰嚴重的年份則出現冰害。若對這些海洋災害估計不足將會帶來巨大的損失。渤海重疊冰與堆積冰的形成,不但可給結構物以強大的冰壓力,而且由于冰激引起的振動作用,也會給海洋平臺的使用和安全帶來巨大的損害。而冰區溢油的遷移規律及預防和清理技術,至今尚未進行過深入的研究。對近岸大面積冰排和海上浮冰,在波浪、潮汐作用下都會引起海冰的斷裂,斷裂后冰塊的尺度直接影響其對結構物的作用。在渤海海域建造的海洋平臺,為了抵抗冰害,往往建成正、倒錐體的結構型式,冰排對錐體結構的冰荷載及與其的動力相互作用,也是目前尚未解決的課題。在海冰力學的研究中,除進行理論分析和數值模擬外,實驗研究也是一個重要的手段。在實驗研究中,模型冰可采用凍結模型冰和非凍結模型冰來進行,它們各有其優缺點,發展這兩種技術是海冰力學研究中的一個課題。

我國是一個多地震的國家,海域中時有地震發生。強烈的地震將有可能是海上工程設施的主要破壞荷載。如果一旦在地震中結構物(海洋平臺、鉆井船、人工島、輸油及輸氣管道等)發生破壞,除其直接經濟損失極大外,其次生災害——火災、環境污染等的后果也不堪設想。

近年環太平洋地區地震的頻度和強度都在上升,造成重大災害。大型海上工程在地震作用下的安全性,特別是抗震防災的基本原理和減震技術措施需要認真研究。海域中的大型海上水工建筑物在地震作用下的響應和振動破壞機理更有待深入研究。日本阪神地震記錄資料表明,地震及由此引發的巨浪共同作用對水中和岸邊建筑物造成的破壞十分嚴重。水工建筑物的這類破壞機理,至今國內外對此都很少研究,且由于試驗條件的限制,國內外對此方面的試驗研究工作開展極少。這是海上水工建筑物抗震研究中的一個新領域。

以下的一些研究內容將是為解決海洋工程設施抗震措施中的關鍵技術所必需考慮的,如近海環境地震危險性分析,設計地震動參數和頻譜特性,強震海底多維地震動及其空間分布規律,地震波傳播特性及地震動輸入機理;海域中大型海上水工建筑物在地震作用下,考慮周圍水介質影響的結構振動破壞機理、振動控制、地震動時頗聯合分析模型和輸入機制、非線性動力分析和動力破壞試驗;核電站海域工程建筑物抗地震性能,海洋采油平臺及地下輸油管線與地基土動力相互作用,碼頭及護岸建筑物地震穩定性;海域中水工建筑物的性能設計和地震設防標準等。

海上水工建筑物在長期運行過程中健康狀況逐漸惡化,其損傷主要來自兩個方面:其一是結構的老化、疲勞、超載、內部損傷(裂縫)、地基沉降變形以及環境的物理化學損傷(低溫、凍融、大氣侵蝕)等;其二是設計不周或設計標準偏低,施工質量差,原材料不合格,管理維護不善等。大型海上水工建筑物的損傷和事故都將對國民經濟的發展造成重大的影響。

因此,發展以下的一些技術和方法將是十分重要的。如在考慮海洋環境荷載在幅值。時間及方向上的隨機性所導致結構安全的不確定性情況下,對現役海洋工程結構進行健康診斷和評估剩余可靠度的理論;結構健康狀態及損傷檢測的新技術和新方法;結構病害治理用的新材料、新技術和新方法;海洋工程結構在多種復雜海洋環境條件下(風、浪、流、冰、地震等)的可靠度和優化理論研究,設計與建造新型抗災工程結構;研究和設計使海洋工程結構物在設計使用期限內有足夠的安全度,而在退役之后又便于拆除的各種工程措施。

為了及時掌握海洋環境的風云變幻和災害的可能來臨,發展海洋環境及災害的預報技術是非常必要的。為此需要建立以下一些系統,如建立由近海到遠海的海洋環境及災害觀測網絡、預報與預警系統、沿岸防災準備和各類應急處理系統;以主要海域和海岸帶區域經濟發展為背景,進行重點研究,建立數字化的海洋環境信息系統模型與結構;以及建立海岸和近海工程設施防災減災數字信息系統,將海岸和近海工程與網絡技術人算機技術、遙感技術、地理信息系統、全球定位系統相結合,建立數學物理模型,通過多媒體技術,形象化地描述災害成因、發生機理、傳播規律、模擬災害破壞的過程,建成智能化的防災、抗災和減災決策支持系統。

三、海洋工程及海洋環境工程與海洋環境的相互作用及防治措施與對策為了充分利用海洋空間,現代海洋空間利用除傳統的港口和海洋運輸外,正在向海上人造城市、發電站、海洋公園、海上機場、海底隧道和海底倉儲的方向發展。

人們現已在建造或設計海上生產、工作、生活用的各種大型人工島、超大型浮式海洋結構和海底工程,估計到21世紀,可能出現能容納10萬人的海上人造城市。我國澳門和日本已經在海上建成了人工島海上機場。為緩解緊張的陸地資源及減少城市噪音等,日本已經于99年8月在東京灣用6塊380米長,60米寬的矩形漂浮鋼板拼裝海上漂浮機場。

由此可見,隨著海洋資源與空間的開發利用,各類海上工程建筑物數量不斷增多、規模日益復雜和龐大,保證這些海上工程設施的安全運行及采取海洋工程防災減災措施將越來越重要。海岸帶和近岸海域是各種動力因素最復雜的地區,但同時又是經濟活動最為發達的地區,海上工程建設如果考慮不當將會在一定程度上引發環境災害。工程設施可能破壞原有海岸帶的動態平衡,影響岸灘的沖淤變化。海上回填和疏浚會改變海岸的形態,破壞某些海洋生物賴以生存的棲息地,若對含有污染物的疏浚污泥傾拋處理不當則會造成二次污染。海上石油生產中的溢油事故將對海洋環境造成極其嚴重的污染。日益增多的海上退役工程設施如果不及時處理也將會逐漸成為海上障礙物以致引起公害。海洋工程抗災減災的任務是一方面要保證最大限度地減少自然界海洋災害帶來的報失,另一方面又要避免人為造成的海洋環境災害。

隨著人類對海洋資源的不斷開發和利用,海洋環境保護與人類生產實踐活動協調發展日顯重要。如港口開發中的環境問題,主要內容包括:航道、港池開挖、疏浚引起的泥沙輸運及其疏浚物拋放對海洋環境的影響,深水港口水工建筑物、大型人工島、超大型浮式結構的環境和生態影響;破波帶及其附近水域沿岸流對物質輸運擴散規律研究;大型海岸工程、岸灘保護和整治工程引起的海域環境的變遷和海岸演變;海岸演變、防護及開發利用新概念的原則與理論,如由于工程措施所引起的海岸動力學、生態學、社會經濟學及與環境關系的綜合分析與協調。

隨著沿海大、中型城市經濟建設的快速發展,城平建設中的污水深海排放技術,感潮水域污水多點排放漂移擴散研究,天然海灣、人工湖及人工運河的水質交換能力,人工沙灘的保護措施,灘涂圍墾對水域環境的影響等,都將是需要認真解決的問題。

環境與環境保護論文范文2

環境是國際貿易的基礎,是開展國際貿易的前提。無論是傳統的初級產品、半成品、制成品等貨物的國際貿易,還是服務、技術、信息等各種新型國際貿易形式,都直接或間接地來自于環境,也都與環境質量密切相關。對于大多數發展中國家而言,他們大多是食品、原材料、礦物和燃料的凈出口國,這些初級產品占其國際貿易的絕大部分,而此類產品無不與自然環境息息相關。

二、國際貿易對環境的影響

(一)正面影響國際之間的貿易行為可導致競爭,而環境的保護以及產品指標的要求導致各國之間更為嚴厲的環境保護措施,這就促使各國的企業在環境保護中有以下三種效果:

1.生產效果:該效果可改善環境。國際貿易的競爭有利于環境產品貿易的增加,比如,能源節省機械設備、低含硫煤炭等,也引起環境商品和技術貿易增長,比如,水質控制設備、垃圾控制和空氣質量監測設備;

2.技術效果:技術效果主要依賴技術利用產品的變化。可引起單位生產的污染量減少。如果收入水平規模效果增加時,一般為增加福利,需求更清潔的環境。他們開始需求清潔技術、更嚴格的環境污染標準、建設更強力的環境規則;3.規模效果存在于經濟活動或者宏觀經濟效果的整個階段,導致更高的經濟增長和財經利益水平,尤其是適當的環境政策可為人類的長遠發展奠定基礎,有利于環境保護的發展。

(二)負面影響

1.利用自由貿易,轉移污染企業據有關資料統計,日本企業為了避免承擔環保成本,將60%以上的高污染產業轉移到東南亞地區和拉丁美洲;美國也有39%的“骯臟產業”轉移到發展中國家。例如,1984年12月,印度博帕爾農藥廠的毒氣泄漏事件,導致50萬人中毒,20萬人受到嚴重傷害,2500多人被毒氣奪取了生命。這是一起典型的跨國公司實施雙重環境安全標準造成的公害事件。博帕爾農藥廠是1969年美國聯合碳化物公司在印度開設的一家專門生產農藥和殺蟲劑的分廠。

2.轉移污染產業發達國家對有毒農藥、殺蟲劑產品的態度是嫁禍于人。例如美國法規早就禁止在國內使用有機殺蟲劑、阿爾德林燈油殺蟲劑。但是,按照美國法規規定,企業生產和出口這些有毒產品是合法的。1991-1994年,美國向10個國家(主要是發展中國家)出口2600萬噸有毒殺蟲劑。有些物質在美國和其他50個國家都被禁止使用,但洛杉磯一家瓦爾西科公司,照樣生產并向熱帶地區發展中國家出口。其原因在于,美國政府允許企業追求合法的高額利益,但限制污染本國環境。而污染轉移到發展中國家后有毒農藥的生產和使用都變成了合法行為。

3.轉移有害廢棄物據聯合國環境署統計,工業發達國家產生的有害廢棄物占全球產生量的95%,1986-1988年,共有350萬噸有害廢棄物運往非洲、亞洲和拉丁美洲。美國是世界上最大的有毒廢料輸出國,每年向境外傾倒200萬噸以上的危險廢物。英國一家你法略格技術集團向塞拉利昂提供2500萬美金,換取了把有毒廢物運到該國處理的權利。1993年以來,中國海關分別在南京、珠海、廈門、上海、海口等省、市相繼查獲以加工廢塑料名義進口的“洋垃圾”。僅1995年6~8月,中國海關就查處各種“洋垃圾”達1850噸。

三、我國貿易與環境的關系

(一)國際貿易對中國生態環境的正面作用

加入世貿組織,使我國經濟快速增長,同時使我國環境與貿易的關系也日益密切。表現在:第一,促進了環境與貿易相結合。世界貿易組織和聯合國環境署分別成立了“貿易與環境委員會”,簽署了雙方合作的諒解備忘錄,兩個委員會有合署辦公的趨勢,這無疑對促進環境與貿易的結合起到了積極的作用。第二,使不同屬的環境與貿易法律體系聯系越來越多。如貿易規則中規定了很多保護環境的條款,力圖通過對貿易體制和貿易措施的改進,使貿易活動和由此引發的經濟活動減輕對環境的不利影響;WTO的規則允許其成員以保護人體健康、動植物、環境和自然資源為由,限制對環境不利的貿易活動。第三,綠色環保成為影響國際貿易發展的重要因素。隨著貿易自由化的發展、多邊環境協議的實施和消費者環保意識的不斷提高,綠色環保產品成為影響購買力的重要趨向。特別是發達國家,為適應消費者環保、健康的要求,實行環境標志制度,擴大環保友好型產品的市場,尋求“綠色手段”成為擴大貿易的另一個有效途徑。第四,環境與貿易的直接結合體“綠色貿易壁壘”對全球環境的改善起到積極有益的作用。為沖破“綠色壁壘”的限制,我國在生產產品時注意了各國對產品綠色標準要求和對環境的影響,這樣對我國環境的改善無疑起到積極的作用。

(二)外貿發展對中國生態環境的壓力

第一,有關貿易與環境的規定,可能已經成為各國設置與環境有關的“綠色貿易壁壘”的契機,從而使烏拉圭回合規范貿易及其非關稅壁壘的效用遞減甚至化為烏有“,綠色貿易壁壘”越來越成為令人擔憂的對自由貿易的障礙。特別是其綠色關稅制度、綠色技術標準制度、生態環境標志認證制度、綠色包裝制度等缺乏透明度,但是目前WTO規則對此尚無有效規定。第二,相關國際貿易的有關環保條款,過于傾向于發達國家的利益,對于處于發展中國家的中國不公平。一是現有環保條款涉及的領域都是發達國家向發展中國家要價較高的領域,而發展中國家關心的領域,如在國內被禁止或嚴格限制的商品的出口問題、危險廢物及垃圾的跨國轉移問題、污染產業向發展中國家轉移問題等則不予限制;二是由于發展水平不同,發達國家的環境管制和環境標準遠比發展中國家復雜嚴格,這就嚴重地限制了發展中國家對發達國家的市場準入;三是世貿組織對各國制訂自己的環保措施和標準未形成實質性的約束,也未對發達國家和發展中國家區別對待,僅建議各國的環保措施和標準應以國際標準為依據,如《衛生與動植物檢疫措施協議》(SPS)甚至允許成員國在沒有科學依據的情況下臨時采取高于國際標準的措施,這就為發達國家利用其技術優勢限制發展中國家的出口開了綠燈。第三,在國際標準的制定過程中發達國家也起著主導作用。發展中國家因技術、人才的缺乏不能有效地參與國際標準的制定,結果國際標準主要考慮發達國家利益,發展中國家的企業大多難以達標。第四,改革開放以來,我國對外貿易發展勢頭迅猛,一些具有出口優勢的行業在出口額上升的同時,廢棄物的排放量也相應地增加,對環境的污染程度較高。同時,外貿規模的擴大加大了對外貿易產品及其生產所需原材料的需求,導致了資源的過度開發,破壞了生態平衡。因此,面對諸多不利條件,我國必須從自身做起認真分析當前存在的問題,并把握好WTO大形勢下的貿易與環境的方向,以促進對外貿易的可持續發展。

四、實現國際貿易與環境協調發展的途徑

通過對我國國際貿易與環境的現狀進行分析,可以看出國際貿易的發展給我國環境帶來一定的負面影響。為了協調國際貿易發展和環境保護的關系,必須實施一系列以實現可持續發展為目標的“綠色”政策措施,在享受國際貿易帶來的收益增加的同時消除其對生態環境的不利影響。

(一)完善中國國際貿易環境標準提高和調整我國貿易產品的污染物排放標準和環境質量標準,將我國現行的環境質量標準和排放標準與發達國家的標準進行認真的比較,制定出與我國經濟發展相適應的環境標準。對向環境排放大氣污染物和噪聲的重點工業產品,制定防治環境污染的環境技術法規,并將環境技術法規拓展到有關產品的加工方法和工藝要求,以及產品標識、標簽、包裝、回收要求等。不僅需要制定產品使用過程排放要求,而且還須從產品的制造源頭、即原材料構成、包裝、分類、標識方面規范產品環境行為,為產品廢棄處理與處置創造條件,或迫使產品生產者承擔難以或無法處理廢舊產品的回收責任,減輕環境污染。

(二)進一步優化進出口產品結構通過對我國國際貿易與環境現狀的分析可以看出,我國的出口商品結構已發生了較大變化,對生態環境污染程度嚴重的商品占總出口額的比重下降,清潔產品的比重上升。然而,某些對生態環境負面影響較大的行業的商品出口仍然占據較高的比例。調整和優化進出口產業和產品結構,使國內外經濟互接互補,不僅是提高外貿經濟效益的必然選擇,而且也是可持續發展和環境保護的客觀要求。雖然加入世貿組織對我國的產業和產品結構調整帶來了機遇,但我國的出口商品結構中,對生態與環境影響較大的初級產品還占較大比重。

(三)加快發展環保產業隨著環保時代的到來,全球將會出現一個由環保產品、環保技術、環保服務等構成的龐大的環保市場,據統計,1997年全球環保市場的規模已達4200多億美元(其中西方發達國家占90%以上的份額),2000年達到6000億美元,環保市場將成為世界貿易結構調整后的四大市場之一。因此,解決環境問題重要措施是大力發展環保產業,為污染防治提供先進的技術、裝備、產品和服務。目前我國環保產業雖然有了較快的發展,但總體而言,尚不能完全適應經濟發展與環境保護的需要。為配合我國環境污染治理力度的加大及環保設施需求量的增大,必須加快發展我國的環保產業,進一步優化產業結構,擴大產業領域,提高技術水平,為治理污染、改善生態環境提供堅實的技術支持和物質基礎。要逐步建立環保補償機制,實行污染者付費,做到有效的資源使用。發展以環境物品與服務為內容的貿易活動。

環境與環境保護論文范文3

公路建設環保是在公路的設計、建設中應該重點考慮的問題,與自然環境相融合是公路建設施工的最高境界。公路建設環保就是在公路建設項目整個周期里,通過科學選擇綜合運用各種施工技術措施,保護自然環境不受道路建設的破壞與污染,保證車輛在道路上行駛安全舒適、景觀完整和諧的線性或區域交通生態系統的完整和不受污染。城鄉一體化建設推行以來,引發了公路大規模發展,道路征地及施工中導致生態負效應越來越嚴重,發生了諸如氣候熱島、環境污染、景觀割裂、生物物種減少、廊道效應等環境破壞的情況。究其原因是道路施工中,由于其線性特點,沿線地形復雜,大量的挖填,使原始的地質及生態環境遭到破壞;對東路沿途地形的過多切割和阻礙,使原有的水文條件也遭到破壞;同時新建道路對于植被和地表土的破壞,使恢復成為極大的難題。如果任其發展下去,自然環境的未來發展及其可怕。我們早已知道公路建設在一定程度上加劇了資源、環境和人口之間的矛盾,所以一些專家和學者不斷地探討,公路建設中生態環境保護的問題。地球是我們唯一賴以生存的星球,實現人類社會的不斷進步,是需要環境老支持的,人類與自然環境之間應該協調發展。不計后果的破壞和對自然的索取,都將導致巨大的惡果,最終有人類自己承擔。所以,保護環境,特別是加強道路建設中的生態保護問題,是對后代子孫的高度負責,實現社會的可持續發展,促進公路建設與社會經濟發展的重要保障。

2.道路設計階段的生態保護

道路建設與運輸給周圍地區造成多方面的生態學影響已經被越來越多的公路建設者所重視,人們開始關注道路建設中的生態環境問題。采取的措施就是從道路規劃、建設和管理過程中,采取一系列的措施和辦法,尊重生態學原理,以環境保護評估為依據,努力建設“生態道路”。力求使道路建設達到經濟效益、生態效益和社會效益全面提高的目標。這要求項目立項過程中的規劃要充分考慮道路沿線地質地貌條件、水文條件、氣候以及社會經濟條件等因素,是否利于環保和生態平衡。道路設計選址時,要做好充分的探勘,掌握沿途翔實的地質水文資料,道路選址時要盡量避開滑坡、泥石流、懸崖、多年凍土、巖溶等地段,如果實在不能規避,那么就要采取相應的施工保護措施,保證不破壞沿途的地質環境。設計規劃部門要對道路寬度、曲度、密度及空間結構進行科學合理的設計和規劃,保證質量及經濟效益的同時,力求不造成大的生態破壞。公路環境問題的根源是建設目的的單一性,只是為了追求經濟效益,環保評估工作做得不夠。避免道路穿越城市、景區、良田,使公路走向與醫院和學校保持一定的距離。對道路沿線的水、山、田、林進行統籌規劃和設計,使道路建設與周圍環境保持和諧共生。必須的行道樹、防護林、綠地建設是“綠色走廊”形成的基礎條件。道路沿線中適當配置一些敏感指示植物,為環境保護起到監測的作用,還可為環境監測服務。注意沿途樹木栽植的高度和密度;保證道路兩側排水的順暢,完善道路功能。自然植被的恢復十分困難,一旦遭到破壞,后果嚴重。

3.道路環保工程施工

道路施工階段的環保重要性是僅次于設計階段,這是污染環境的一個集中發生階段,做好環保過程施工意義重大。

3.1嚴格控制紅線內砍伐森林植被,保護沿途的植被不被破壞,對于沿途的珍稀植物宜采取移植措施,以便保護物種不滅絕。

3.2保證道路建設的環保工程與主體工程同時招標。在施工合同、監理合同中,必須納入環保工作條款,根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表)中的內容、標準等要求,施工單位還要制定具體的環保方案。

3.3在招標的施工組織設計中,施工單位要明確環保工程施工要求,制定符合環保質量和標準的工藝設計。對項目沿線深挖高填地段以及邊坡防護等做好環保工程。

3.3強化施工人員的環保意識,開工前應進行環保意識教育,在一些涉及環保項目工程施工前要進行技術交底,建立項目建設環保管理工作制度,指派專人負責該項工作。對主體工程防護區、取土場防護區、棄碴場防護區等進行防水土流失的保護措施,對周圍水環境、防揚塵污染等進行動態監控,充分做好環保工作。

3.4混凝土拌合期間,做好拌和站的空氣、噪音污染的防護工作。做好環保工程施工質量自檢與監理質量控制,并及時做好記錄,保持與主體工程等同的質量要求,由建設單位進行工程款項的支付。

環境與環境保護論文范文4

論文關鍵詞:國際貿易 環境保護

一、國際貿易與環境保護的沖突

為了經濟發展要追求最大限度的貿易自由,為了可持續發展的環保目標要限制或禁止某些國際貿易,兩者之間存在沖突。亞歷山大o基斯說:”在國際貿易與環境保護的關系中存在著兩個對立的趨勢:一方面是為了環境保護控制某些國際貿易的愿望,另一方面是為了自由貿易取消所有貿易障礙的愿望?!彼?,國際貿易與環境保護的沖突表現為下面兩種具體的形式:

(一)國際貿易對環境保護的限制影響

當代世界各國都在努力尋求貿易自由,減少各種各樣的貿易障礙,以提高人類的生活水平和根據可持續發展的目標最佳地利用世界資源。貿易自由化可以促進世界經濟的發展,貿易自由化要力求掃清各種貿易障礙。但貿易自由化的放任自流則會造成生態資源的過度開發,使生態環境遭受嚴重的破壞。其主要表現是:

首先,發達國家利用大國優勝和不合理的國際經濟舊秩序,推行環境殖民主義,發展中國家出口以初級產品為主,這是建立在對其國內資源的高強度開發甚至掠奪性開發的基礎上,是用生態破壞和環境污染作高昂代價換來的,而發達國家卻以低于實際資源價格的(即沒有考慮環境資源價值)的市場價格購買初級產品。

其次,新一輪環境侵略將使環境安全面臨新的威脅,長期以來,一些發達國家向發展中國家轉移污染和危害環境的工業,設備,產品和有害廢物,進行環境侵略(也稱生態侵略,生態殖民)。隨著國際貿易自由化和經濟全球化,發展中國家遭受環境侵略的可能性大大增加。

(二)環境保護對國際貿易的制約

正是由于貿易自由帶來了新的環境問題,所以整個國際社會都試圖在貿易中考慮環境保護,來協調好貿易自由與環境保護的關系。具體來講,是在貿易規則中考慮相關環境因素,在環境規則中對與環境有關的貿易進行規定、限制,甚至禁止一定的國際貿易。這樣,環保措施在實現其環境保護目的的同時,對國際貿易必然構成一定的障礙,其主要障礙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環境保護對國際貿易構成的法律障礙

首先是國際法中與環境有關的貿易規則。這類條約以促進貿易自由化為目的,在規定貿易規則的同時考慮了相關環境因素。最為典型的是gatt第20條。其次是國際法中與貿易有關的環境規則。這類規則以保護環境為目的,規定了影響環境的有關貿易規則。

2.環境保護對國際貿易設置的經濟障礙

第一,課征環境進口附加稅。進口國以保護環境為理由,對某項產品的出口,除征收一般進口關稅外,還另外加征稅款。第二,綠色壁壘。它是進口國以保護國內的環境,人民和動植物的健康和安全為目的而采取的各種措施,這些根據wto,gatt的相關規定的條款制定的措施在一定程度上成了限制和約束國際貿易的隱蔽壁壘。第三,環境貿易制裁。即一國針對另一國違反國際條約而采取的強制性貿易制裁措施。

3.各國環境保護對國際貿易形成的行政障礙

各國為保護本國環境會制定一系列環境管制措施,環境管制是指為環保目的而采取的貿易限制措施。各個國家實施環境管制的主要措施包括:第一,以保護環境為名,征收環境進口附加稅。第二,采用強制性措施,限制或禁止進口,其依據是進口產品的生產制造方法不符合本國的環境要求。第三,推行國際標準,即對未達到國際組織制定的環境標準的產品禁止或限制進出口。第四,政府環境補貼。即政府以政治原因或經濟原因(如因經濟困難商無力支付污染防治費用)而對廠商進行環境補貼。因此,國際組織和各個國家制定的環境法規和貿易規則構成了環境管制的法律基礎和依據。隨著環境貿易政策的增多,環境管制措施日趨多樣化,由此引發的貿易問題也日益增多,從而對國際貿易的發展提出了挑戰。

二、國際貿易與環境保護沖突的實質

(一)利益的沖突

環境保護與貿易自由化的目的不能同時達到是一種表面上的沖突,更深層的沖突是南北國家之問的沖突;是南北之間在經濟發展水平、環保水平上的差異所造成的沖突;是發達國家與發展中國家在經濟利益、環境利益上的沖突。發展中國家尚處于工業化的過程中,希望擴大對外貿易特別是出口貿易以推動本國經濟的發展。盡管過量開發自然資源可能破壞環境,但這些國家迫于貧困很難為了保護自然環境而放棄出口收入。另外,它們對環境保護的意識還很淡薄,環境法規極不健全,環境標準相對低下,且無力支付改善環境狀況的高昂費用。發達國家已完成工業化過程,環境污染的一度加劇,公眾環境意識的提高,迫使這些國家逐步完善其環境法規,在產品的生產、加工、運輸、銷售的各個環節都有相關的環境標準和環境措施。所以,環境與貿易之問的沖突其實是不同的經濟發展水平、不同環境意識基礎上的不同利益的沖突。

(二)規則的沖突

國際上環境與貿易爭端日益成為焦點,案例之多,種類之多,是空前的。這里還有一一個重要的原因,便是打規則仗,各種各樣的規則為爭論的各方所援引。而規則的模糊性、規則的不協調正是造成沖突的重要原因。發展中國家和發達國家各自的環境標準截然不同(其中發達國家的環境標準相對嚴格),難以協調,從而導致發達圍家與發展中國家在追求環境保護與追求貿易自由上矛盾更趨尖銳復雜。問題的復雜性還在于,保護環境是目前國際社會的人趨勢,將環保措施納入到周際貿易的目標和規則中,發達國家的這一行為似乎代表了歷史發展的大趨勢,但發達國家同時又運用各種規則中的例外規定來為自己辯解,規則的原則性、模糊性為其援用提供了一定的便利。這就需要國際社會從全局考慮問題,綜合考慮問題的各個方面,以求規則的協調統,減少因規則不協調引起的糾紛,加強規則的可操作性和明確性。

三、國際貿易與環境保護沖突的協調

㈠國際貿易與環境保護沖突的法律協調途徑:

1.不斷完善國際法

首先,賦予發達國家更多的國際義務。根據圈際環境法上共同但有區別責任原則,賦予發達國家在環境保護上更多的義務和責任。各國負有保護全球環境的共同責任,但存各國之間,豐要是發展中國家與發達國家之間,這個責任的分擔不是平均的。一方面,發達國家要對一些對環境有重大影響物質的生產、排放進行控制,率先采取相關措施,列出時間表,而適當給予發展中國家一定的寬限期。另一方面,發達國家應當在技術、資金上給予發展中國家額外的資助。所幸的是,這些已經在一些國際性的條約、協定中有所體現,也引起了同際社會的共同關注。

其次,標準的協調。我們應當尋求產品標準的協調。產品標準的高低表明一國在制度選擇上是環保優先還是貿易優先。環保優先會阻礙貿易,貿易優先會降低某些國家的環保水平,所以,在全球范圍內,產品標準的協調也顯得尤為重要。

2.國內法與國際法協調發展,在協調環境與貿易關系上,除了國際法的完善,各國尤其是發展中國家的國內法也應作相應調整,把國際法、多邊協議的內容以國內法的形式規定下來,履行國際義務。保護環境不能以經濟”零增長”為代價,應當在參與經濟全球化的過程中實現發展與環保的雙重目標,所以要完善環境貿易法規,在環境立法中積極考慮外貿行為,在外貿立法中考慮環境管理;推廣”清潔生產”工藝和技術,開發綠色產品,發展環保產業;推廣實施iso 14000國際標準;制定和完善外商投資法規:等等。通過這‘系列措施協調好環境保護和國際貿易的關系,達到環保水平和貿易自由的共同提高。

3.完善解決爭端機制,環境與貿易的沖突源于發達國家與發展中國家利益的沖突,且這種沖突短時期內不會消失。環境保護與貿易自由表面目的的不一致和根本目的的一致性,環境與貿易之間不可分割的聯系決定了這兩者必然會發生交叉和沖突,并最終協調融為一體,但這個協調過程也是漫長的。所以,現階段,一旦發生沖突,還是要有相對完備的救濟機制,妥善解決環境.貿易糾紛與爭端,促使兩者走上良性循環,在發展經濟的同時保護好地球環境,實現全球的共同繁榮和可持續發展。

(二)國際貿易與環境保護沖突的經濟協調途徑:

首先,廣大發展中國家要立足于本國,加強彼此之間的團結合作,積極開發環境無害技術,環保工業產品,實行傾斜扶持政策,發展綠色經濟,以科學技術為推動力,應用清潔生產技術,資源節約技術等等,來協調經濟發展與環境保護的關系;同時要抓住機遇,加強與發達國家繁榮交流合作,借鑒吸收其先進技術與經驗,爭取早日達到發達國家的水平。

其次,改變舊的、不平等的國際經濟秩序,建立新的,平等的國際經濟秩序。只有本著建立新的,平等的國際經濟秩序和新的,全球伙伴關系的思想,各國共同努力,調整現行多邊國際貿易制度與多邊環境條約之間的關系,貿易與環境保護的協調和人類社會的可持續發展才能實現,因此發達國家應從技術,資金,人力等方面伸出援助之手,使發展中國家在內外因素的雙重作用,迅速走出生存經濟狀態,提高其參與國際競爭的能力。發展中國家要積極參加國際社會有關貿易與環境問題的會議,爭取與發達國家一起制定公平合理的環境貿易政策,措施,保證其透明度,以免形成新的貿易壁壘,或不利于其本國的環境保護。

最后,尊重各自的國情,區別各國不同的經濟發展狀況,環境保護與自由貿易之間的沖突在許多場合下,其本質上都是發達國家與發展中國家之間的利益沖突關系。作為發達國家,其已經渡過了發展與積累的階段,在經濟上處了二有利地位,因此,在面臨環境危機時,對環境問題有更多的傾向性措施,甚至不惜減慢發展的速度。而在發展中國家,其正在進入艱苦的發展階段,甚至有些國家還在為國民的溫飽問題苦苦掙扎,因此生存才是其第~要事,面對環境問題其往往心有余而力不足。因此,在解決環境保護與自由貿易沖突時,要充分尊重不同國家的實際國情,充分考慮發展中國家的特殊情況。

環境與環境保護論文范文5

1.1要在堅持以“生態平衡”為主導的前提下,建設城市生態園林

生態平衡是一種處于非常穩定狀態下的生態系統,該系統中的內部結構和功能能夠相互的協調,能量的輸入和輸出之間能夠達到相對的平衡,該系統中的整體效益最好。城市生態園林建設的主要目的就是保護城市生態環境,因此,在建設城市生態園林的過程中,要著眼于整個城市生態環境,合理布局,把自然景觀、各種植物、江河湖流、地形地貌等因素協調的組織起來,引入到城市生態園林布局當中,使整個城市既具有生態價值,又具有很高的觀賞價值。例如天津、南京、合肥等地區就已經開始把園林和生態植物、綠地、森林等相結合,建設具有本城市特色的生態園林景觀。

1.2在建設城市生態園林的時候要遵從“生態位”的原則

生態位指的是一個物種在生態系統中的功能、作用,以及它在時間、空間中的地位。生態位體現了物種和物種、物種和環境之間的關系,決定了城市園林綠化植物的選擇和配置,直接關系到城市生態園林系統景觀的審美價值和綜合功能。因此,在建設城市生態園林的時候要遵從“生態位”的原則。在城市生態園林建設的過程中,要首先充分考慮物種的生態位特征,選擇最合適的植物種類,避免植物種類之間互相競爭。結構合理、功能健全的復層群落結構有利于充分的利用環境資源,形成最優美的城市生態園林景觀。要根據不同城市的不同特點,選擇有針對性的植物、樹木,例如對于處在干旱地區的城市,應該選擇抗旱耐寒的植物。一般來說,具有抗污吸污、抗病蟲害、耐粗放管理的植物能夠作為大多數的城市的生態園林種植植物。在城市生態園林建設的過程中,要利用不同物種在空間、時間和營養生態位上的差異來配置植物。例如槭樹可以和杜鵑這樣配置,槭樹的樹干比較高大,可以有效的吸收上層較強的直射陽光以及較深層的土壤肥力,而杜鵑屬于林下灌木,只需要吸收林下較弱的散射光和較淺層土中的礦質養分就能很好的生長。兩類植物在空間、時間和營養生態位上存在很大的差異,因此可以一塊配置,既能保持群落和生態景觀的穩定性,又能提高城市生態景觀的綜合價值。

1.3在建設城市生態園林時要保持物種的多樣性

生物多樣性不僅反映了環境中物種的豐富度、均勻度,還反映了群落的動態和穩定性。因此,在建設城市生態園林的時候,要保持生態園林物種的多樣性。多樣性的物種能夠充分的利用空間資源、生物資源,并且它們彼此之間還能夠相互的補充,使得整個城市生態園林景觀呈現出穩定的形態,從而更好地保護城市生態環境,維持城市生態平衡。

2結語

環境與環境保護論文范文6

【關鍵詞】:環境保護;公眾參與;建議

中圖分類號:D922文獻標識碼: A

引言

近年來,由于制造行業本身飛速發展,導致工業生產廠數量不斷擴大,而相當一部分企業為了能夠擴大利潤,提高生產效率,違規使用廉價工業原料,并且隨意進行排放,使得越來越多的環境污染問題暴露出來。而環境保護工作本身是應當要由公眾共同參與的,但實際情況所呈現出的卻是相關機構管理不當,造成了生產行業與民眾之間的敵對。而這些社會現象的出現,應當要引起深刻的思考和重視。

1、環境保護中的公眾參與問題

1.1、公眾缺乏參與環境保護意識,參與程度低

近年來在相關部門的調查中發現,我國公民參與環境保護的意識是較低的。在調查中發現處在城鎮中的公民有一定的環境保護意識,在農村中的公眾的環境保護意識相對較低。從總體情況來看,我國公眾參與環境保護的意識是較低的。在調查中發現有60%的公眾認為環境保護應該由政府完成,同時大部分的公眾對參與環境保護制度和相關的法律法規了解較少。這些調查充分說明了我國公眾參與環境保護的意識較低,缺乏參與環境保護的主動性。造成這種現象的主要有以下幾方面的原因:

1.1.1我國的環境保護公眾參與開始相對較晚,許多的政策和法律不健全,這些不健全的法律政策體系使得許多的公民參與環境保護制度沒有法律依據,這樣就大大大降低了公眾參與環境保護的積極性。

1.1.2相關部門對公眾參與環境保護制度的宣傳不足。在相關的調查中發現許多的政府部門只是對公眾參與環境報進行相關的宣傳,但是對公眾參與環境保護的具體方法沒有進行詳細、準確的宣傳,從而使許多的公眾對參與環境保護的具體途徑了解甚少,從而造成公眾參與環境保護的意識較低。

1.1.3許多的公眾認為環境保護是政府部門的事情,與自己無關,所以對環境保護沒有意識。同時由于我國的環境保護的法律法規相對較少,當公眾的受到環境污染時缺乏法律武器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從而造成公眾的環境維權意識較低。同時在我國的公眾參與環境保護制度當中缺少公眾參與環境保護的具體方法,從而造成公眾參與環境保護的程度較低,大大影響了公眾參與環境保護的積極性。

1.2、法律體系建設缺少公眾參與

在我國的環境保護公眾參與制度當中規定公眾有權利對國家政府制定的環境保護政策和法律法規進行相關的管理和監督,對其中存在的問題進行申訴、控告等。同時在2002年我國制定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對公眾參與環境保護制度作出了更加詳細的規定。但是從整體上看我國公民參加環境保護法律體系建設的程度是相對較低的。我國相關的法律和法規的制定絕大部分都是相關的部門制定完成之后進行實施的,很少有公眾能夠參與環境法律法規的制定,有些地方政府制定了地方性的環境保護法律法規雖然提取了公眾的意見,但是在具體的制定和實施當中卻沒有對公眾的意見進行相關的考慮,施工中參與環境保護法律法規的建設成為一只空文,使得公眾的意見和建議沒有在環境保護的法律法規建設層面上形成良好的體系。這種缺乏公眾參與的環境保護的立法體系建設大大降低了公眾參與環境保護的質量,使得環境保護與傳統的環境保護沒有區別。

1.3、制度不健全

1.3.1環境信息公開制度不健全

實現環境信息公開化,保證公眾對環境的知情權,是公眾參與環境保護的前提和基礎。我國目前有關環境信息公開的制度規范大多零散地分布在各種法律文件中,立法上并未明確規定公民有獲取環境信息等方面的權利,更缺少有效的程序性規定和相關制度保障。有些行政機關甚至以法律制度未明確規定民的環境知情權為由拒絕公開相關環境信息。環境知情權無制度保障,公眾參與環境保護也就失去了前提和基礎。

1.3.2環境決策的民主化和監督制度不完善

從我國環境立法的規定可以看出,當前我國公眾參與環境保護的過程主要是末端參與,即在環境污染、環境破壞行為已經發生,并且危害到自身利益之時,才通過檢舉、訴訟等方式來維護自身的權益。公眾參與環境保護的環節主要集中在對環境違法行為的事后監督上,在環境決策的初期并無公眾參與的環節,所謂環境決策僅僅是政府決策者單方的、片面的決定。這種末端參與的方式不僅低效、滯后,而且在很大程度上架空了群眾參與環境決策的權利。這種環境決策程序很可能導致事后不必要的浪費和損失。

1.3.3環境公益訴訟制度缺失

環境公益訴訟是指當環境作為一種公共利益受到直接或間接損害時,允許公眾作為環境公共利益的代表人對侵權行為人提訟。但在我國現行的訴訟制度中,環境公益訴訟卻寸步難行。原因有二:其一,在實體法層面上,按照“直接厲害關系說”,只有當環境受到的侵害給公眾造成了直接的經濟損失或身體傷害,公眾才具有提訟的資格;其二,在程序法層面上,我國訴訟法對原告“直接利害關系人”的資格限制,導致公眾無法全面地參與環境保護,只能依靠政府。顯然,環境公益訴訟制度在我國處于嚴重缺位狀態。

2、環境保護中公眾參與的完善措施

2.1、進一步提高公眾環保意識

首先,提高公眾環保意識應從提高公眾保護環境的社會責任感做起,政府要主動邀請公眾參與環境決策或者為公眾提供更多的維權渠道,以提高公眾的主人翁意識,激發大家的積極性。其次,要加強環境保護基本國策和可持續發展觀的宣傳,在不同的年齡段、不同的職業領域以不同的方式廣泛而深入地開展環保知識教育,使人們正確地認識和理解環境保護,并掌握和了解解決環境問題的基本技能。同時,應在群眾中廣泛地宣傳“綠色消費”觀念,開展深入的綠色意識、綠色標志、綠色消費行為的教育和倡導工作,號召大家從生活中的小事做起,從維護自身周邊環境做起。最后,要加強公眾的法制觀念,加強維權教育,使公眾在充分了解相關環境法律法規的基礎上,勇于、善于使用法律武器來進行環境維權。

2.2、建立健全相關法規與制度

針對相應的法律責任體系進行持續性的完善,尤其是要對于環保部門、建設單位、規劃部門等不嚴格遵守意見征詢的行為進行規定,落實相應的法律后果和責任。除此之外,在進行環境保護法律完善的過程中,還應當依據實際情況,來對于公眾對于環境方面的訴訟條款加以完善,如此一來,任何沒有經過公眾參與同意項目,公眾便能夠利用法律的武器來保護環境。

2.3、建立健全配套制度

2.3.1建立健全環境信息公開制度

借鑒國際上保障公民環境知情權的法律規定,對環境信息的公開范圍、公開程序、救濟措施及豁免事由等予以詳盡規定。同時拓寬政府的信息公開渠道,充分利用熱線電話、新聞媒體、網絡等媒介,定期向公眾公布環境信息,接受公眾的質詢,傾聽公眾的心聲。除此之外,政府在公布環境信息時應盡量使用通俗易懂的語言,確保公眾對環境信息及環境決策有準確、科學的認識,從而真正發揮其建議和監督的作用。

2.3.2建立環境決策聽證制度

《環境影響評價法》規定了公眾在相關環境規劃審批前有參加聽證的權利,但在實踐中對于權利怎么實現、公眾怎樣參加、參加聽證的程序等均未做出具體規定。首先應明確公眾參與聽證的范圍,允許更多的公眾參與環境決策;其次應明確公眾參與人在聽證會上的權利與義務,確保公眾參與人能真正表達自己的意愿和訴求;最后應完善聽證會意見征集和反饋機制,充分聽取聽證參與人的意見,及時解答聽證參與人的疑惑,并就決策過程中是否采納某些意見做出說明,充分發揮聽證會在環境決策中的作用。

2.3.3建立環境公益訴訟制度

第一,應適當放寬原告資格,突破我國傳統訴訟法上的“直接利害關系說”的限制,賦予公民個體、社會團體或檢察機關提起環境公益訴訟的權利。第二,應取消環境公益訴訟時效的限制,這是由于環境問題不同于其他權利侵害,其所造成的損害后果可能會在環境侵害行為發生之后很久才顯現出來,此時往往已經超過法律規定的訴訟時限。第三,應合理地分配舉證責任、承擔訴訟費用。根據不同的訴訟主體分配不同的舉證責任,檢察機關等具有公權力的訴訟主體應承擔比公民個人訴訟主體更多的舉證責任;在訴訟費用上,當原告敗訴時,完全由其承擔高昂的訴訟費用會挫傷公眾提起公益訴訟的積極性,可考慮由相關各方分攤。

3、結束語

綜上所述,在環境保護工作之中,公眾參與的發展,實際上就是環保措施的科學、民主發展。公眾參與不應當僅僅只是局限在環境影響評估上,更應當適用于涉及到環境的決策、保護工作上。在日前經濟飛速發展的過程中,雖然說我國的環境保護措施已經有了長足進步,但是由于法律本身的局限性和操作主觀性等,導致實際工作呈現出的效果并不離校。因此,要使得我國真正朝著可持續發展的節約型社會發展,就必須要對于環境保護工作中的公眾參與制度進行深入發展。

參考文獻

亚洲精品一二三区-久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