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金融風險論文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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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金融風險論文

農村金融風險論文范文1

[論文關鍵詞]農村金融風險控制

[論文摘要]中國是一個具有典型的“二元經濟”特征的發展中農業大國,農村經濟在國民經濟中占有舉足輕重的地位,農村經濟作為整個經濟體系的組成部分,其發展離不開金融的有效支持。本文分析了農村金融風險的特征及成因,并簡要的從內部和外部兩個角度對規避風險的對策進行了探討。

在農村經濟運行中,科學、合理的農村金融安排,一方面能減少農業生產者的借貸成本,為其提供資金支持;另一方面能夠為其分散存在于生產和經營過程中的自然風險和市場風險,以增進其農村經濟活動的可預見性,從而促進農業生產和農村經濟發展。然而,近幾年來,農村金融基于制度的、歷史的以及自身的諸多因素的影響,金融風險加速積聚。本文就農村金融風險問題進行簡要的分析。

一、農村金融風險及其特征

農村金融風險是指在某一特定的農村地區因某個或某些農村金融機構或農村金融活動主體由于經營失敗或違法經營等原因而導致其資金、財產、信譽等力一面損失所引起的支付危機和信用危機,進而影響當地農村其他金融機構的支付安全,以致發生農村金融擠兌事件,造成農村金融支付秩序混亂的可能性。

總體來看,農村金融風險具有以下特征:首先,從地域上來看,農村金融有以上三個層面的風險形式,且存在依次遞進的關系。其次,從金融風險主體來看,農村金融領域可能存在金融風險的機構包括中國農業銀行、中國農業發展銀行、郵政儲蓄機構等國有金融機構在農村中的分支機構,農村信用社以及其他民間金融組織等。第三,農村金融風險的高發部位是農村信用社和農村民間非法金融活動。

二、農村金融風險的成因

我們認為,農村金融風險的成因有這樣幾個方面:

(一)農村金融機構經營過程中存在內生性缺陷。一般來說,農村金融機構正常運作需要具備兩個條件:一是資金提供者不擠兌,二是農村金融機構對資金的使用是有效的。但在我國農村,這兩個條件極易遭到破壞。一方面,農村金融機構的脆弱性源于其特有的業務活動,作為金融中介機構,農村金融機構的重要功能是吸收存款,發放貸款。一般來說,只要存款基礎穩定,農村金融機構便可在保持足夠的流動性以應付日常提款的前提下,將其一定比例的資金投資于流動性不高但收益率較高的資產上。但如果一旦發生重大意外事件,使儲戶對農村金融機構失去信心時,就會出現擠兌現象,這時,農村金融機構便表現出相當的脆弱性。擠兌規模越大,所積聚的金融風險越大,金融脆弱性就越明顯。

(二)農村金融機構制度安排不合理。我國農村金融機構主要包括農村信用社、農業銀行、農業發展銀行、農村郵政儲蓄機構及其他民間金融機構。政府主導的農村金融處于絕對主導地位,但卻沒有很好發揮作用。民間金融處于被管制的從屬地位,運作極不規范,問題較多。農業銀行從1996年開始走商業化道路后,不愿在經濟條件薄弱的農村開展業務,不斷收縮基層營業網點,逐漸退出農村金融市場。目前,農業貸款僅占農業銀行貸款余額的10%。同時,農業銀行貸款權也收縮,使大量農村儲蓄流出農村。農業發展銀行的主要任務是承擔國家規定的政策性金融業務并財政性支農資金的撥付,隨著農村改革的不斷深入,農業發展銀行的支農作用正在虛置。據統計,目前農業新增貸款85%以上都來自農村信用社。但由于各種原因,使勢單力薄的農村信用社難以單獨支撐整個農村金融市場,無法滿足“三農”對金融服務的需求。目前,民間金融仍處于初級發育階段,無法進一步擴展規模和經營網絡。

(三)農村金融機構信用環境不完善,缺乏有效的失信懲罰機制。我國農村征信系統建設嚴重滯后,社會信用觀念和信用意識淡漠,信用文化薄弱,社會信用服務的市場化程度較低,中介服務極不規范,提供虛假資信證明甚至協同貸款欺詐、惡意逃廢債務的現象時有發生。更有甚者,與保證人串通騙取金融機構貸款,嚴重破壞了農村金融的信用環境。同時,缺乏有效的失信懲罰機制,“有法不依、執法不嚴”的現象相當普遍,對逃廢債務人無強有力的威懾手段,導致金融債權得不到有效保護,必然損害債權人的合法權益,加大了農村金融機構的風險。

(四)農村金融機構沒有完善的風險預警體系和風險防范機制。一方面,沒有建立與農村金融自身特點相適應的科學的風險監測、預警指標體系,難以及時發現、預警農村金融機構面臨的金融風險。另一方面,缺乏存款的風險分散和轉移機制,由于我國還沒有建立存款保險保障制度,一旦農村金融機構經營惡化,出現嚴重的信用危機和支付危機,由于缺乏風險轉移機制,將會加大金融風險,加劇農村金融的脆弱性。三、如何有效防范和化解農村金融風險

農村金融機構作為整個市場經濟體系中的一個有機組成部分,在其日常經營活動中不可避免地會遭受到一定的風險損失,這也是其在追逐利潤的過程中所必須付出的成本。但是,風險損失不能無限累積,否則農村金融機構必然會走向破產倒閉。因此,加強農村金融風險的防范與化解,特別是要加強縣級人民銀行的監管顯得十分必要。我們認為,應該從內部和外部兩個角度入手:

首先是加強農村金融機構內部控制。由于中國農業發展銀行資金大部分來源于中央銀行提供的再貸款,然后以信用貸款的力一式向糧棉油收購企業發放貸款,而各級糧食部門再以財政補貼資金償還貸款利息,在這種特殊的銀企關系下,必然導致一力一面糧棉油收購企業片面強調承擔國家政策性任務,資金需求全部由農業發展銀行承擔,信用意識淡??;另一力一面,農業發展銀行即使存在大量的高風險資產,但因為收息率能保持較高水平,容易淡化其風險意識。因此,農業發展銀行應該按照國際慣例和現代金融企業制度的要求,創建一套新的適應農業經濟和政策性銀行發展的規章制度,建立新的信貸管理制度。農業發展銀行必須要辦成“真正的銀行”。為此,要制定強有力的措施督促借貸單位??顚S茫磿r還本付息;對所有使用農業政策性貸款的借款主體,都要進行評估,確定其信用等級;在增加政策性信貸投入的同時,必須講究信貸資金的流動性和安全性,加強信貸資金的風險管理,嚴格審查貸款項目,確保各項政策和宏觀目標的實現。

其次,在外部環境上,需要盡快出臺相應的農村金融法律法規。充分發揮法律法規的保障監督作用,通過一系列法律法規的建立,如:《農村合作金融法》、《農業保險法》等,確保農業銀行、農業發展銀行、農村信用社、民間金融等共同為農村經濟提供服務,為農村金融機構免于不合理的行政干預提供法律保護,盡量減少對發展農村金融業務的限制,健全對農村金融企業的處罰制度和市場退出機制。同時也對農村金融機構進行法律約束,避免農村金融機構出現偏離支持農業和農村經濟的問題,為中國人民銀行等金融監管機構的監管提供依據。

參考文獻[1]何春聯,農村金融風險及其防范探討[J],鄉鎮經濟,2006,(5)

[2]曾立潔,農村信用社風險防范與金融審計[J],審計與理財,2006,(6)

農村金融風險論文范文2

論文摘要:商業銀行中的農業銀行,政策性銀行中的農業發展銀行,農村合作金融機構中的農村信用社、農村商業銀行和農村合作銀行,以及郵政儲蓄機構組成了我國農村銀行類機構。新農村金融機構需要一個功能完善、分工合理、產權明晰、監管有力的農村金融體系。各類商業銀行需要滿足新農村建設在資金上和金融服務上的需要。

金融資源的匱乏影響貧困地區農業生產結構的調整,影響農業先進技術的引進以及農村發展所必需的基礎設施建設,農民增產增收的難度將加大,提升各類商業銀行在金融機構服務新農村建設的能力迫在眉睫。

一、農村金融機構的現狀

目前,我國農村銀行類機構主要有四類六種,分別是商業銀行中的農業銀行,政策性銀行中的農業發展銀行,農村合作金融機構中的農村信用社、農村商業銀行和農村合作銀行,以及郵政儲蓄機構。農村銀行類機構的基本情況是:從機構網點布局看,這幾類機構共有124 255個網點,其中104 671分布在縣市以下地區,占網點總數的84.2%。從資產負債看,2007年末,農村銀行類機構的資產總額占金融機構資產總額的28.8%;負債總額占金融機構負債總額的29.4%。從信貸支農情況看。對“三農”發放貸款的機構主要是農業銀行、農業發展銀行和農村合作金融機構。2007年末,這三類機構涉農貸款(包括農村信用社各類貸款、農業發展銀行收購貸款和農業銀行用于農村龍頭企業、扶貧、鄉鎮企業、電網改造、基礎設施貸款等)占全部金融機構貸款總額的19%,但大大低于全國的總體增長水平。這一方面說明我國城鄉金融市場發展的不平衡,另一方面也說明了我國農村金融市場發展的巨大潛力。在上述支農貸款中,農村合作金融機構發揮了重大的作用。

二、農村金融機構改革與當前問題

1 中國農業銀行與農村信用社

中國農業銀行與農村信用社在農村形成了由政策性金融、商業性金融和合作性金融構成的比較完備的農村金融體系。但是,這一體系從建立之初就存在著很大的問題。中國農業發展銀行是我國農村唯一的政策性金融機構,但由于機構不完備,建立初期承擔的農業開發及扶貧貸款也于1998年3月劃歸農業銀行管理,目前的職責僅限于對糧棉油收購提供政策性貸款,與為農業發展提供政策性融資的要求相差甚遠。近幾年,農村金融領域主要由農村信用社一家機構維持,農村信用社成了農村金融的主力軍,但它在2003年改革前由于存在產權不清、法人治理結構不完善、管理體制不明確、服務方式和服務手段落后等重大問題,以及歷史上積累了大量的不良信貸資產,因而出現了大面積的虧損,有的年份全行業資不抵債,削弱了其支農能力。

2 農村資金的流出

農村資金通過郵政儲蓄和國有商業銀行資金的上存大量流向城市,使資金本來就短缺的農村經濟發展遇上阻礙。農村郵政儲蓄存款余額在過去10年中增加了10倍,其中大部分來自農村。農村郵政儲蓄只存不貸,吸收的存款全部存入中國人民銀行。從整體上看,在新農村建設中經濟存在“財政投入不足、金融支持不夠、民間投資不繼”等三大金融資源流失問題。

3 農村保險問題

農村保險問題一直沒有解決辦法,也沒有建立一個保險體系?,F在的基本模式是:政府組織引導,農民自愿參加;個人繳費為主,集體補助為輔,國家政策扶持;基金以縣為單位獨立核算、自主管理,主要通過儲蓄、國債等渠道,實現保值增值。這一模式在運行過程中存在一些問題,如制度設計上不具備“社會保險”的性質和特點;管理體制上存在缺陷;存在潛在兌付危機;農村養老保險給付水平偏低。

盡管如此,農村信用社的改革在近幾年中步伐還是有所加快。如資本充足率大幅提高,抗風險能力有了質的變化。根據2002年末的監管數據,資本充足率為-8.45%,截至2005年6月末,全國農信社資本充足率達5.89%。不良貸款率下降,資產質量明顯改善。2005年6月末,不良貸款率17.5%,比2002年末的37%下降19.5個百分點。結束連續10年虧損,經營效益顯著好轉。2005年上半年,實現軋差盈余93.36億元,同比增盈80.7億元。資產規模不斷壯大,支農服務功能增強。2005年6月末,全國農信社各項存款達30694億元,比2002年末增加10 769億元,增幅為54%;各項貸款21968億元,比2002年末增加8 028億元,增幅為57.6%。總之,農村信用社改革已在全國大部分省份開展起來,并且在試點地區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三、各類商業銀行在金融機構中的作用

1 發揮中國農業銀行在新農村改革的作用

中國農業銀行是我國傳統的從事農村金融業務的商業銀行,但商業化的過程中,迅速進入城市并從20世紀90年代末起開始撤銷了大量的農村基層營業網點,其支農能力大大下降。今后,農業銀行在農村的業務重點應放在支持農村產業化過程中的龍頭企業上,通過支持龍頭企業發展,帶動整個農村經濟的發展,實現農業銀行在農村金融中的作用。為適應農村各經濟主體對商業性金融的需求,應加快組建新的農村商業銀行可由個人和企業等出資組建。但我國銀行業不對個人開放,雖然農村信用社改組成農村商業銀行時允許個人入股,但不允許個人出資組建商業銀行,這必將阻礙農村商業銀行的發展。事實上,鼓勵私人資本進入金融領域,可使產權關系達到最大明晰化,優化商業銀行的治理結構。在已允許外資銀行設立的情況下,國內銀行業應適當對個人開放,而農村則是較好的實驗點。

2 充分發揮政策性銀行的作用

中國農業發展銀行是我國農村唯一的政策性金融機構,其業務范圍主要是辦理農副產品國家專項儲備和收購貸款,辦理扶貧貸款和農業綜合開發貸款。為支持新農村建設,農業發展銀行應拓展資產運用領域,提高政策性貸款質量,完善整體服務功能。由于糧食企業不景氣,農業發展銀行貸款質量低下,若以虧損的方式長期經營必定難以為繼。應對糧食企業進行現代企業制度改革,增加其自有資本,并提高其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的能力。對于政策性虧損,要由財政部門予以補貼,補貼資金直接全額劃轉給農業發展銀行。扶貧貸款和農業綜合開發貸款屬于政策性貸款,在農業發展銀行機構基本健全的情況下,農業銀行應將這一業務返還農業發展銀行。這樣做可以完善農業發展銀行的服務功能,同時又不浪費金融資源。目前,農業發展銀行的資金來源渠道單一,只有中國人民銀行的再貸款。要積極探索新的資金來源渠道,如將一部分郵政儲蓄、社會保障資金等轉存入農業發展銀行。同時,應鼓勵國家開發性金融參與新農村建設使開發性金融更多地參與農村道路、電力等基礎設施建設和農業產業化、農業資源開發項目的投資。

3 完善郵政儲蓄,建立農村資金回流制度

目前中國人民銀行已降低了支付給郵政儲蓄的利率,現在的關鍵是建立對農村的“輸血”機制,使郵政儲蓄資金回流農業和農村,實現“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良性循環。郵政儲蓄轉存人民銀行的資金可按一定比例留給當地人民銀行調度使用,通過再貸款形式由農村信用社放貸給農業企業和農戶;或者允許郵政儲蓄與農信社簽訂協議存款,將資金交由農村信用社投入農業和農村地區。也可通過購買投入農業農村的國債、政策性金融債券或其他農村金融債券,使資金回流農村。

4 穩妥推進商業性可持續小額貸款公司的發展

在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中,小額信貸對農村金融改革具有關鍵意義。除了繼續辦好農村信用社現有的小額貸款業務之外,應當鼓勵和培育農村小額信貸組織,大力發展非政府專業小額貸款機構。小額貸款組織應遵循商業可持續原則,按照市場化方式,明確戰略目標,完善業務體系,強化人力資源建設。

5 大力發展農業保險

農業作為風險相對較高的行業,在缺乏必要的風險管理下,將加大農村金融風險,阻礙農村金融市場的發展,進一步弱化農產品獲得金融支持的能力,加劇其不平等收入。農業保險具有極強的公共性和外部性,建立政策性農業保險制度,可以提高農業經營主體的信用地位,引導農業金融資本流入,分散目前由農村信用社獨立承擔的農業系統風險和社會成本。維護農村金融體系的穩定。隨著農業產業化水平的提高,農業生產經營主體對保險需求的不斷增加,政府應加大政策性保險的投入,并鼓勵和扶持商業保險進入農業產業化、種養業等領域,大力開發與天氣指數、期貨指數等相關的農業保險新產品,促進農業產業化進程。

6 建立農村信用擔保制度

農民和農村中、小企業作為特殊的信貸群體,難以提供可用于抵押或為他人擔保的財產,且收入不穩定,缺乏顯示自己信用的衡量標準。農村信用擔保制度的缺位阻礙信貸資金流向“三農”。政府在繼續鼓勵農戶自愿互助擔保的同時。應通過制度安排,財力扶持,催生一批專業性的農村信用擔保機構,多渠道籌集擔?;?,解決農民和農村中小企業大額貸款擔保難的問題。

農村金融風險論文范文3

論文摘要:隨著農村經濟發展的需要,我國農村金融機構體系已形成,但各類農村金融機構在農村金融服務中的情況有所不同。通過對農村金融機構體系構成的總結,重點分別對傳統正規農村金融機構、創新型農村金融機構及非正式農村金融機構在農村金融服務中的情況進行分析。

一、我國農村金融機構體系簡介

改革開放至今,我國農村金融市場不斷發展,并積極活躍起來,形成了包括政策性、商業性、合作性金融機構在內的,以傳統正規金融為主導、以農村信用合作社為核心、以創新型農村金融機構及非正式金融機構為補充的農村金融機構體系。傳統正規農村金融機構主要有中國農業銀行、中國農業發展銀行及農村信用社;創新型正規農村金融機構主要有郵政儲蓄銀行、村鎮銀行、農村商業銀行及小額貸款公司;非正式金融機構主要有私人錢莊、當鋪、私人借貸、高利貸、合會等。

二、傳統正規農村金融機構在農村金融服務中的情況分析

1996年以前,農村金融正式安排的主要形式是中國農業銀行、中國農業發展銀行和農村信用社。自1996年中國農業銀行與農村信用社行社分離、國有銀行逐漸退出農村金融市場以來,農村正式金融安排的農業貸款和鄉鎮企業貸款呈現萎縮趨勢。為“三農”提供金融服務的重擔落在農村信用社身上。但實際運行時,農村信用社并沒有真正擔起這個重擔,它在經營過程中,更多地是以追求利潤為目的,偏離了為社員服務的合作宗旨,農村資金缺口不但沒有減少,反而呈現擴大趨勢。為了解決“三農”資金支持,國家加大政策調整力度:中國農業發展銀行在制定政策時,要更多地考慮到“三農”;中國農業銀行轉向商業化的同時,政策方針首要還是面向三農;農村信用社繼續發揮在“三農”中的核心作用。

(一)中國農業發展銀行在農村金融服務中的情況分析

中國農業發展銀行是以政策為導向的國有農業信貸機構,其業務范圍主要是辦理農副產品國家專項儲備和收購貸款,辦理扶貧貸款和農業綜合開發貸款。但中國農業發展銀行并不與農民直接發生信貸業務關系,這使它無法直接延伸到最基層去顧及農戶的基本金融需要。目前,農業發展銀行的資金來源渠道單一,只有中國人民銀行的再貸款。為了更好地發揮中國農業發展銀行在農村金融中的服務作用,我們應積極探索新的資金來源渠道??蓪⒁徊糠粥]政儲蓄、社會保障資金等轉存入農業發展銀行;鼓勵國家開發性金融參與新農村建設,使開發性金融更多地參與農村道路、電力等基礎設施建設和農業產業化、農業資源開發項目的投資。

(二)中國農業銀行在農村金融服務中的情況分析

中國農業銀行的業務主要放在籌措資金保證支付和清算票據上,近年來,其經營重心明確向商業化方向轉變,業務范圍也由廣大農村向城市及經濟發達地區傾斜。目前,農業銀行在農村的業務重點主要放在支持農村產業化過程中的龍頭企業上,通過支持龍頭企業發展,帶動整個農村經濟的發展,實現農業銀行在農村金融中的作用。

(三)農村信用社在農村金融服務中的情況分析

農村信用社的建立與自然經濟、小商品經濟發展直接相關。農村信用社服務對象主要是農業生產者和小商品生產者。主要是因為農業生產者和小商品生產者對資金需要存在季節性、零散、小數額、小規模的特點,使得小生產者和農民很難得到銀行貸款的支持,但客觀上生產和流通的發展又必須解決資本不足的困難,農村信用社這時就能起到很好的金融服務作用。隨著國家清理整頓農村“兩會一部”、國有商業銀行部分機構從農村市場退出,農村信用社一段時間內在農村金融服務中起到近乎壟斷的作用。但農業經濟的風險相對比較大,農信社不良貸款也不斷增多,農信社要想更好服務三農的同時,又能實現利潤最大化,還需多多努力。

傳統的農村金融機構的功能主要是為農村建設提供政策指定范圍內的資金支持,而市場經濟體制促使金融機構追求利益,所以,僅僅以行政命令或者建立以完成農貸資金任務為評價指數的績效制度是不足以支持新農村建設的。政府應給予農貸行為一個成熟的金融環境并制定相關扶持政策,以此激發正規農村金融機構在合適條件下主動尋找農貸機會,并最終解決農村金融供求失衡問題。

三、創新型農村金融供給機構在農村金融服務中的情況分析

傳統正規農村金融機構雖然在“三農”服務中起主導作用,但這些傳統正規農村金融機構商業化傾向越來越明顯,一定程度上阻礙了新農村建設。因此,國家有針對性地創新農村金融機構,即允許一些社會資金進入農村金融市場,以完善農村金融市場競爭機制,并解決我國農村建設資金供給總量不足的問題。從2006年開始,我國已逐步讓郵政儲蓄銀行、村鎮銀行及小額貸款公司進入農村金融市場,在資金供給上已解決部分問題。

(一)郵政儲蓄銀行在農村金融服務中的情況分析

2006年12月31日,經國務院同意,中國銀監會正式批準中國郵政儲蓄銀行成立。2007年3月6日,經中國政府批準,中國郵政儲蓄銀行有限責任公司依法成立。2007年3

月20日,中國郵政儲蓄銀行成立儀式在北京舉行。郵政儲蓄銀行充分依托和發揮網絡優勢,完善城鄉金融服務功能,以零售業務和中間業務為主,為城市社區和廣大農村地區居民提供基礎金融服務。主要是基于郵政儲蓄有2/3的網點分布在縣及縣以下農村地區,特別是在一些偏遠地區,郵政儲蓄是當地居民唯一可獲得的金融服務,因此,從滿足廣大農村群眾日益增長的基礎金融需求,完善農村金融服務角度出發,郵政儲蓄銀行的農村網點主要是從服務“三農”的大局出發,加大郵儲資金支農力度,擴大農村基礎金融服務的覆蓋面和滿足度。目前,中國人民銀行已降低了支付給郵政儲蓄的利率,現在的關鍵是建立對農村的“輸血”機制,使郵政儲蓄資金回流農業和農村,實現“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良性循環。

(二)村鎮銀行在農村金融中的金融服務情況分析

村鎮銀行的設立是我國銀行業市場準入政策的重大突破,也是農村金融組織模式的一次重要改革,一方面增加了我國農村金融供給的新渠道,另一方面也有利于競爭性農村金融市場的構建。但村鎮銀行的發展過程中還存在一些制約因素:(1)村鎮銀行的數量近年來雖不斷增多,發揮的作用也不斷增大,一定程度上滿足了部分農戶及農業的資金需求,但和我國眾多的農村人口及需要資金的鄉鎮企業和農戶個人比,它們所起的作用是微不足道的;(2)村鎮銀行多數設立在經濟發展比較好的區域,部分鄉鎮只有一家,多數比較偏僻及經濟發展不好的鄉鎮根本就沒有,同時,這些偏僻的鄉鎮多數是沒有任何金融機構的,即使有其他金融機構,多數也只有一家,故這個地區“三農”對資金的需要是很難得到解決的;(3)村鎮銀行作為新興力量,多數人并不認可它,對它也不是很了解,導致它發展過程還存在一些困難。村鎮銀行存在吸儲難、利潤低、風險高等問題,另外,村鎮銀行的結算渠道、現金供應問題及存款準備金率等問題至今也還沒有得到有效解決。故要想讓村鎮銀行更好地為農村金融服務,還需作出很多努力。 ?。ㄈ┺r村商業銀行在農村金融服務中的情況分析

經中國人民銀行批準,2001年11月28日,國內首家農村商業銀行——張家港市農村商業銀行正式掛牌營業。農村商業銀行是農村金融的主力軍,在解決“三農”問題,推進城鄉統籌中,具有重要作用。為適應農村各經濟主體對商業性金融的需求,應加快組建新的農村商業銀行,一定程度上可由個人和企業等出資組建。但我國銀行業不對個人開放,農村信用社改組成農村商業銀行時雖然允許個人入股,但不允許個人出資組建商業銀行,這必將阻礙農村商業銀行的發展。

(四)小額貸款公司在農村金融服務中的情況分析

小額貸款公司是由自然人、企業法人與其他社會組織投資設立,不吸收公眾存款,經營小額貸款業務的有限責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小額貸款公司的出現在滿足農村金融供給方面起到一定的作用,這部分作用主要是基于部分農戶或企業在傳統正規農村金融機構那貸不到款,只好選擇小額貸款公司。小額貸款公司的資金來源主要靠自然人或法人及其他社會組織投資,不能吸收存款,它的貸款利率是比較高的。小額貸款公司獲得高利率的同時,風險也伴隨高利率產生了,加上我國金融機構的存款保險制度還沒有建立,故小額信貸公司如不能調整好風險與收益的問題,是非常容易退出市場的,這將會帶來一系列相關問題。國家的監管機構應做好政策支持和監管,讓小額信貸公司真正為農村金融做一些服務。

四、非正式金融供給機構在農村金融服務中的情況分析

非正式金融機構主要包括:私人錢莊、當鋪、私人借貸、高利貸、合會等。在農村經濟不斷發展的過程中,農村金融體制改革滯后,農村正規金融機構不能滿足農村居民和鄉鎮企業日益增長的金融需求,非正式金融機構因此得以迅速發展。非正式金融機構為農戶和鄉鎮企業融資起到了一定的積極作用,但也存在著大量的不規范市場交易,表現在:非正式金融機構在經濟利益的驅使下,往往從事違法活動和高風險投機甚至是金融欺詐活動,存在著極大的金融風險。風險雖然比較大,但非正式金融機構至今還存在的原因主要是基于農村金融供求的現實客觀性:從資金供給方面看,是因為民間借貸的利率遠高于銀行存款,到金融機構存款不方便;從資金需求方面來看,主要是正規的金融機構信貸手續繁瑣、服務態度欠佳,而民間借貸迅速、便捷且多不需擔保等。

從上面的分析,可以看出建國以來,我國農村金融供給方式,即農村金融機構數量不斷增加,農村金融組織體系不斷重構。但事實上還是沒有解決我國農村金融供給不足問題。要想真正解決農村金融供給不足的問題,還需更好地發展現有的這些農村金融供給方式的作用,讓它們實現服務“三農”價值最大化。

參考文獻:

農村金融風險論文范文4

[論文摘要]本文從我國農村非正規金融的發展背景和發展現狀出發,對其在發展中存在的問題進行深入分析,探討了引導我國農村非正規金融良性發展的政策建議。

一、我國農村非正規金融的發展背景

(一)正規金融供給不足

在我國農村地區,正規金融供給不足是非正規金融蓬勃發展的外在原因。其中,金融機構網點覆蓋率低、金融服務不充分等問題普遍存在,資金供需缺口不斷擴大。隨著四大國有商業銀行大量撤并縣以下金融機構,農業發展銀行僅在農產品收購方面發揮政策金融的作用,農村郵政儲蓄只存不貸,農村信用社成了唯一能向農戶提供資金借貸的正規金融機構。而農村信用社由于規模不大、不良貸款率高、虧損嚴重,為三農融資能力有限,遠遠無法滿足農戶的融資需求。據全國農村固定觀察點系統調查資料顯示,2003年20842個樣本戶中,農戶貸款總額為2947.92萬元,其中銀行、信用社貸款為769.16萬元,僅占26.09%。

(二)非正規金融的優勢

把中國農村社會稱為鄉土社會,即以族緣、地緣、血緣為基礎形成的社會結構。非正規金融交易正是建立在族緣、地緣、血緣關系基礎上,人們有著大致相同的生活體驗,面臨著大致相同的現實社會問題。他們相互熟悉,因而相互欺騙的概論極低,從而有效避免了正規金融機構信息不對稱的問題,降低了貸款中的道德風險。

二、我國農村非正規金融的發展現狀

(一)發展規模

改革開放之初,非正規金融在我國農村經濟發展中的作用并不明顯。從1986年,非正規金融的規模開始超過正規金融的規模,1999年農村合作基金會關閉后,農村非正規金融更加活躍。

農業部農業經濟研究中心農村固定觀察點系統對全國31個省市自治區20294個農戶的常規調查表明,2000年農戶貸款來源中,有68.4%來自私人借貸。2002年,這一比例上升到72.3%。從地區分布看,越是經濟欠發達地區,農戶從非正規金融借貸的比重越高;從融資用途看,經濟欠發達地區的非正規金融主要用于非生產方面,而東部較發達地區則主要用于生產和經營活動。

(二)趨勢特征

近年來,隨著新農村建設的推進和社會環境的變化,我國非正規金融的發展呈現出一些新的趨勢,主要表現在:

1.公開化

在改革開放初期,由于政府對非正規金融活動的打擊措施比較嚴厲,處于萌芽期的非正規金融活動較為隱蔽,但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具有盈利性質的非正規金融活動逐漸被人們接受。一些地方基層政府開始認識到農村民間借貸對地方經濟的積極作用,并逐漸放松對民間借貸的打壓措施,使得農村非正規金融由隱蔽逐步轉向一定程度的公開。

2.組織化

過去,農村非正規金融借貸的主體絕大多數是個人,現在一些村鎮集體和企業也參與到非正規金融的借貸活動中。農村非正規金融的借貸主體由傳統的個人行為向組織結構發展。

3.規范化

以往的農村非正規金融多以口頭信用約定為主,符合人們文化水平較低的現實?,F在,隨著人們風險意識的加強,出現了以存單、債券、房地產等抵押、質押的情況。農村非正規金融交易活動逐步規范化。

三、我國農村非正規金融存在的問題

我國農村非正規金融雖然在彌補正規金融不足和促進金融機構改革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但由于其自身內在缺陷的存在,使得它存在諸多問題。

(一)規模和范圍上存在劣勢

農村非正規金融只能在一個較小的范圍內才有效率,這導致了農村非正規金融在規模和范圍上的劣勢。農村非正規金融在活動范圍和規模上的劣勢導致了一系列的問題:首先,范圍和規模的狹小使得小范圍內的經濟主體面臨的風險無法通過多樣化進行有效分散,導致了較高的關聯風險;其次,農村非正規金融活動范圍狹小,資金的轉移只能在小范圍內實現,不利于資金在更廣闊的空間進行有效配置,造成了效率的損失;再次,金融是一個特別追求規模效益的行業,然而農村非正規金融的小規模經營會使得單筆金融業務的運作成本無法通過規模的擴大進行分攤。

(二)內部經營管理混亂,經營風險較大

由于農村非正規金融組織制度不規范,內部經營管理較為混亂,大部分非正規金融機構沒有建立規范的內部控制制度,沒有嚴格的財務管理及審計稽核制度,其籌資、征信、信用審核、授信、風險承擔等能力低下。同時,由于大多不提取存款準備金和呆帳準備金以抵御風險,經營風險較大。

(三)影響農村社會穩定

由于農村非正規金融是一種自發、盲目、分散的信貸活動,交易方式相對簡單,借款手續不規范,極易引起債權債務糾紛和集資欺詐等問題,嚴重時甚至引起暴力犯罪。在欠債不還的情況下,不少債權人通過暴力收回借款,民間也因此出現一些帶有黑社會性質的追債公司,直接影響農村社會穩定。

(四)不利于國家對農村經濟的宏觀調控

農村非正規金融分流了農村正規金融機構吸收存款的能力,從而削弱了正規金融貸款的能力,進而影響金融的宏觀調控效果。一些不符合農村經濟宏觀政策的項目由非正規金融為其融資,結果造成重復建設、資源浪費、環境污染等問題,不利于農村經濟的健康發展。

四、引導我國農村非正規金融良性發展的政策建議

(一)明確農村非正規金融的地位

從經濟學角度看,農村非正規金融的存在是由于正規金融供給不足造成的,我們可以在加強引導、監督并納入法制管理的前提下,適當給予發展空間,發揮其在農村金融體系中的補充和輔助作用。此外,應積極推進利率市場化改革,使早已利率市場化的非正規融不再有違法之嫌。

(二)實施分類監管

對于農村非正規金融,我們應采取分清類別、區別對待的原則,對其進行分類監管。一些運作相對規范,資本實力較強的農村非正規金融組織應加以引導和發展,條件成熟時可將其改組為正規金融機構,逐步納入國家正規金融制度安排中,加強監管,避免因其金融供給不規范而誘發金融風險,對整個金融體系產生沖擊。

那些暫不具備轉化為正規金融機構的非正規金融,政府應加強監管,鼓勵其向著規范化方向發展。其中對經濟生活有害的非正規金融活動則要堅決取締。如地下經濟活動以高利率為誘餌的非法集資、金融詐騙活動,進行洗錢活動的地下錢莊和地下外匯兌付店等。

(三)完善相關法規

為引導農村非正規金融健康發展,國家可以針對農村非正規金融形式制定相關法規,以法律形式明確借貸雙方的權利義務、交易方式、契約要件等交易規則,從而降低交易成本。完善相關法規并不是將農村非正規金融全部納入政府監管范圍,而是給其提供一個合法的活動平臺,減少它對農村社會穩定和經濟發展的消極影響。

參考文獻

[1]周麗莉:我國農村非正規金融的現狀及對策研究[J]金融與經濟,2006(9):79-80

[2]卓凱:非正規金融契約治理的微觀理論[J]財經研究,2006(8):112-113

農村金融風險論文范文5

關鍵詞:農村金融 城鎮化 向量自回歸模型

我國正處于快速城鎮化的歷史時期,城鎮化已經成為拉動我國經濟增長的重要引擎,并且對世界經濟的發展產生著巨大影響。2011年我國城鎮人口占總人口比重達到51.27%,首度超過農村人口。而金融作為現代經濟的核心,在資金籌集、資源配置等方面發揮著極其重要的作用。農業人口向非農業人口的轉變是實現城鎮化的重要方面,這一過程不僅需要城市經濟的發展,吸引大量的農村人口,更需要農村自身經濟的發展,改變原有的生活模式,從而通過發展把原有的農村人口轉化為城鎮人口。

國內外研究現狀

國外學者關注到金融發展能夠滿足城鎮化過程中基礎設施建設等方面的大量資金需求。Stopher(1993)認為城鎮化進程中,金融發展能促進土地的使用。Kyung Hwan Kim(1997)指出城鎮化需要良好的金融環境。國內學者重點研究了金融發展與城鎮化的關系。理論研究一方面著眼于金融對城鎮化建設中的基礎設施提供資金支持。范川(2003)探討了城鎮化過程中存在資金需求遠遠大于資金供給的矛盾。陳愛莉(2004)城鎮化對于巨額資金的需求,能夠為商業銀行發展創造巨大的空間和廣闊的市場。倪鳳 (2007)認為只有通過銀行貸款獲得資金才能滿足城鎮基礎設施建設、產業調整等方面產生的大量資金需求,這將為銀行的發展提供無限機會。范立夫(2010)論述了金融在支持城鎮化進城建設中的巨大作用,并且指出金融在支持城鎮化建設中存在的問題給出了相應的對策和建議。

另一方面,部分學者指出了金融在支持城鎮化進程中存在的不足和問題。如匡國建(2007)通過對珠三角地區金融狀況的研究,認為要解決存在的問題應建立健全金融服務體系。實證研究方面,國內學者主要驗證了金融發展與城鎮化的因果關系。鄭長德(2005)的研究表明我國城鎮化水平與金融發展水平存在高度的正相關關系,經濟貨幣化程度的提高是影響城鎮化水平的重要因素,同時,城鎮化水平的提高促進了我國金融中介的發展。許麗英(2007)通過實證檢驗認為我國金融發展水平對城市化的作用在不同地區顯現了不同的作用程度。劉芳(2008)實證結果證明我國的金融發展水平與城鎮化水平在長期內呈正相關,并且指出隨著城鎮化的發展金融深化程度會逐漸加深。

以往學者的理論研究多集中于以下問題:金融為城鎮化過程中基礎設施建設提供大量資金支持和目前金融體系存在的不足之處,實證分析基本驗證了金融發展與城鎮化建設的因果關系。但是忽略了城鎮化進程中的一個重要方面—農村城鎮化,也較少關注到農村金融的發展對于農村城鎮化的作用及程度,這是本文著重解決的問題。

我國農村金融發展對農村城鎮建設作用的實證分析

(一)指標的選取和數據來源

為了研究中國農村金融發展對農村城鎮化建設的作用,擬采用兩組指標。一組反映農村金融發展水平,一組反映農村城鎮化水平。綜合作用于農村城鎮化建設的因素,反映農村金融發展水平的指標包括:

農村金融規模指標。結合我國農村金融的實際情況,居于壟斷地位的機構依然是銀行,金融活動主要是存款和貸款。一般都用金融資產規模相對于國民財富的擴展衡量金融發展水平,借鑒戈爾史密斯的金融相關率,通過農村金融機構的存貸款之和與農村GDP的比率作為農村金融發展規模的指標。該指標簡記為RF。

農村金融結構指標。金融結構是反映金融發展水平的指標之一,也是作用于城鎮化的重要因素,貸款是城鎮化建設資金的主要來源,農村金融結構很大程度上體現在貸款結構。鄉鎮企業是農村經濟發展的主力,本文設計鄉鎮企業貸款余額與農村貸款余額之比,衡量農村金融結構。該指標簡記為RL。

農村金融效率指標。反映金融效率的一個重要的指標就是投資轉化率。投資轉化率是指金融機構將儲蓄轉化為貸款的效率。本文采用農村存款余額與農村貸款余額之比表示,該指標簡記為RD。

農村城鎮化即是城鎮化過程很重要的部分,本文選用城鎮化率來衡量農村城鎮化的程度。即非農業人口占總人口的比重,簡記為UR。

農村存款余額為農戶儲蓄存款余額和農業存款余額之和,農村貸款余額為鄉鎮企業貸款余額與農業貸款余額之和,數據來源于《中國金融統計年鑒》1986-2011。由于各類統計數據中缺少對農村GDP的直接數據,因此,本文中農村GDP為我國GDP乘以農村GDP占我國GDP的比重,其中,我國名義GDP來源于《中國統計年鑒》2011,1985-1992年農村GDP取值來自《中國農村統計年鑒》“全國農村社會總產值”包括第一產業及農村二三產業產值, 1993-2008年農村GDP占GDP比重來自《中國農村經濟綠皮書》。城鎮化率指標來源于國家統計局網站《中國統計年鑒》2011。

本文選取的數據都是農村金融發展和城鎮化的時間序列數據,但是由于時間序列對數據長度有嚴格的要求,并且綜合數據的可獲得性,取1985至2010年26年的數據。為避免數據的劇烈波動,消除可能存在的異方差,將各指標序列取對數。新序列分別記為LUR、LRF、LRL、LRD。

(二)序列平穩性檢驗

通過Eviews5.1軟件,運用ADF 法檢驗各變量對數序列的平穩性。檢驗結果整理如表1所示。

在表1中,所選指標的對數序列LUR、LRL的ADF 統計值均小于置信度為95%的臨界值,拒絕序列存在單位根的原假設,說明序列在置信度95%的水平上是平穩的。對數序列LRF和LRD的ADF 統計值均大于置信度為99%、95%、90%的臨界值,故而不能拒絕序列存在單位根的原假設,說明序列都是非平穩的。對一階差分后的序列DLRF和DLRD再進行單位根檢驗,可以看出ADF 統計值可以在99%的置信水平下拒絕原假設,即對數序列LRF、LRD為一階單整。

(三)向量自回歸模型的構建

由以上分析可知,LUR、DLRF、LRL、DLRD均為平穩時間序列,符合VAR模型建立對數據平穩性的要求。因此,運用序列LUR、DLRF、LRL、DLRD的數據建立VAR模型,DLRF、DLRD解釋為農村金融發展規模、效率的增長率。經過初步判斷VAR模型的滯后階數,按照LR、FPE、AIC、HQ準則值均選擇3為滯后階數,并且在充分考慮方程及其變量的顯著性水平的基礎上反復試驗,確定模型的滯后階數為3,建立VAR(3)模型。

回歸方程如下:

(1)

方程(1)各系數下方括號內為T統計量檢驗值,個別T值不顯著,按照VAR模型的構建原則,參數是否顯著并不是模型最關注的,只要VAR模型是穩定的即可。方程(1)總體的顯著性水平和擬合程度也是能夠解釋問題的。接下來檢驗VAR(3)模型系統結構的平穩性。模型穩定的充分必要條件是模型所有根模的倒數小于1。根據穩定性檢驗結果,AR根圖顯示模型的全部根均落在單位圓以內,因此,可以說明VAR(3)模型是穩定的,根據其得出的脈沖響應函數的結果是穩健和可靠的。

(四)格蘭杰因果關系確認

對序列LUR、DLRF、LRL、DLRD進行Granger因果檢驗,驗證變量間是否為Granger因果關系,置信水平為95%,最佳滯后期為5,檢驗結果如表2所示。

由表2中的P值可以看出,農村金融規模、效率的增長率是農村城鎮化的Granger原因,即存在單向因果關系,說明我國農村金融規模、效率的增長能引起農村城鎮化率的變動。農村金融結構因素不是農村城鎮化的Granger原因,但后者是前者的Granger原因,說明我國農村城鎮化建設一定程度上引起了農村金融結構的變化,但金融結構的變化不能顯著引起城鎮化率的反應。

(五)脈沖響應函數模擬

對于VAR模型,它研究的一個重要方面是系統的動態特征,即每個內生變量的變動或者沖擊對它自己以及所有其他內生變量產生的影響作用,這可以通過脈沖響應函數加以刻畫。為了分析農村城鎮化進程LUR對農村金融規模增長率DLRF、農村金融結構LRL和農村金融效率增長率DLRD一單位標準差沖擊的反應,本文在上述已經建立的VAR(3) 模型的基礎上,模擬脈沖響應函數。為了更充分的觀察響應程度和趨勢,本文將脈沖響應時間設定為100期,用Cholesky分解法來模擬VEC 模型的脈沖響應函數曲線,圖1為基于VAR(3)模型的脈沖響應函數曲線。其中,橫軸代表響應函數追蹤期數,縱軸代表LUR對DLRF、LRL、DLRD一個標準差信息的響應。

如圖1所示,城鎮化率對來自農村金融發展規模、結構和效率因素的標準差信息在第一期都沒有反應,在第2期開始有明顯響應。首先,本文考察我國農村城鎮化建設對農村金融發展規模增長的響應程度和趨勢。由圖1(1)顯示,響應在第4期達到峰值,隨后響應程度逐步縮小,并且一直呈現了微弱的負向響應。表明,我國農村金融發展規模的擴大對農村的城鎮化建設并不具有預期的正向拉動效應。其次,考察我國農村城鎮化建設對農村金融發展結構的響應程度和趨勢。由圖1(2)顯示,響應在第10期達到峰值,隨后響應曲線逐步收縮,呈現了微弱的正向響應,并且響應程度最小。表明,我國農村金融發展結構對農村的城鎮化建設并沒有起到大幅度的拉動效應。再次,考察我國農村城鎮化建設對農村金融發展效率提高的響應程度和趨勢。由圖1(3)顯示,對金融發展效率提高的響應程度最大,呈現了顯著的正向響應,在第10期達到峰值,隨后逐步減弱。表明,我國農村金融發展的效率提高對農村城鎮化建設起到了正向拉動效應。

(六)方差分解

方差分解是通過分析每一個結構沖擊對內生變量變化(通常用方差來度量)的貢獻度,進一步評價不同結構沖擊的重要性。通過系統中各變量沖擊所作的貢獻,從而了解到各信息對模型內生變量的相對重要性。為了更好地描述來自農村金融發展規模、結構和效率的一個標準差結構沖擊在城鎮化的動態變化中的相對重要性,本文對城鎮化率(LUR)進行方差分解,結果見表3。

由表3可知,城鎮化率的波動在第一期只受到自身波動的影響,農村金融發展規模、結構和效率因素的波動在第二期才對城鎮化率的波動產生效果,并且沖擊程度較為微弱,只有2.86%、0.06%、5.16%。隨后,在城鎮化率的波動中,農村金融規模因素波動的沖擊程度呈現先擴大后縮小的趨勢,第4期貢獻度達到10%,第10期又縮小至5.34%;農村金融結構因素波動的沖擊程度呈現小幅平緩上升趨勢,第10期升至2.37%,沖擊程度較??;農村金融效率因素波動的貢獻率逐步迅速增大,到第10期,貢獻度達到41.23%。說明從效應大小分析,農村金融效率的波動沖擊對城鎮化率的波動影響較大,而規模和結構因素的擾動效用較小。

(七)基本結論

本文通過對農村城鎮化率和農村金融發展規模、結構、效率指標建立向量自回歸模型,運用格蘭杰因果檢驗確認變量間的格蘭杰因果關系,利用脈沖響應函數和方差分解考察我國1985年到2010年農村城鎮化建設對農村金融發展規模擴大、結構調整、效率提升的響應程度及三種因素對這種響應的貢獻度??梢缘玫揭韵陆Y論:

我國農村金融發展規模的擴大對農村城鎮化建設的影響較小,并且呈現了負向效應,說明目前農村金融發展規模的擴大無法有效推動農村城鎮化建設,沒有起到應有的作用。目前我國農村金融規模的擴大依然多集中在銀行等正規金融機構,嚴格監管農村民間金融市場,缺乏完善的金融市場競爭機制。一方面,由于缺乏抵押品,正規金融機構開展農村信貸業務的風險增大,提高利率可以降低風險,但監管機構嚴格的信貸利率政策使正規金融機構喪失了開展農村信貸業務的積極性,迫使城鎮化建設的大量資金需求轉向高風險的民間金融市場,而目前我國農村民間金融市場一直處于非法化的狀態。另一方面,由于長期以來國家政策的扶持,農村信用合作社、農業銀行等正規金融機構一致居于農村金融市場的壟斷地位,缺乏競爭機制導致了金融供給不足。我國農村金融規模擴大的模式不能滿足農村城鎮化建設需求,甚至起到了阻礙作用。

我國農村金融發展結構變化對農村城鎮化建設的影響最小,呈現了微弱的正向效應,說明我國農村金融發展結構對農村城鎮化建設的作用微弱。農村金融結構的調整仍然不能充分發揮金融資源在不同產業的配置調節作用,促進農村地區產業結構優化的作用不顯著。我國農村金融發展效率的提升對農村城鎮化建設發揮著主要作用。

相關對策建議

首先,建立健全農村地區信貸業務的抵押擔保機制,放松對農村信貸利率的管制。農村地區由于經濟發展水平和制度制約,嚴重缺乏抵押擔保物。農民最大的財富住房和土地,均因無產權證明或屬于集體所有而無法用于擔保,應該完善土地金融制度,比如可以允許農民用合法取得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做抵押。金融監管機構采取相關手段,激發金融機構對農村信貸業務的興趣。

其次,逐步放寬對農村民間金融的管制,通過有效的管理,將民間金融納入到正規金融市場中,降低民間金融風險,引入多樣化的金融組織,增強農村金融市場的競爭。通過相對自由的市場,把金融資源引導向有需求的農村部門。

再次,政府要積極進入農村金融市場,完善相關法律制度,同時注意運用政策性金融手段,保護農村金融的發展。根據市場需求,適時適當的調控,保證國家的大量開發投入流入真正有需求的領域。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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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陳愛莉.論城市化建設與商業銀行發展[J].金融理論與實踐,20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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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匡國建.發達地區要率先建立普惠型金融服務體系—珠三角城市化進程中金融發展不平衡問題的思考[J].南方金融,2007 (1)

8.鄭長德.中國金融中介發展與城鎮化關系的實證研究[J].廣東社會科學,200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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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劉芳.我國城鎮化與金融發展研究[D].西南財經大學碩士學位論文,2008

11.易丹輝.數據分析與Eviews應用[M].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09

12.高鐵梅.計量經濟分析方法與建模: EViews 應用及實例[M].清華大學出版社,2006

作者簡介:

農村金融風險論文范文6

論文摘要:農村信用社農戶小額信貸在解決貧困農戶貸款難、增加農戶收八及緩解貧困方面發揮著不可替代的作用。然而,在農村信用社農戶小額信貸推行中還存在著不少問題。本文介紹了農戶小額信貸的概念,并重點對農村信用社農戶小額信貸存在問題進行了分析和探討。

1農戶小額信貨概述

小額信貸是指通過向低收入客戶、個體經營者提供金融服務和社會服務等,借以幫助貧困者增加收入、擺脫貧困的活動,其含義具有金融含義和社會含義雙重屬性。國際社會一般將其視為農村金融服務的一種制度創新,主要目的是增加收入、緩解貧困。

農戶小額信貸是指以農戶為貸款對象,基于農戶的信譽,在核定的額度和期限內向農戶發放的不需抵押、擔保的貸款。農戶小額信貸資金來源是農村信用社依法吸收的存款及中央銀行的再貸款,貸款發放及收回的整個過程均由農村信用社辦理,并采取“一次核定,隨用隨貸,余額控制、周轉使用”的辦法。具體如下:首先由農戶向農村信用社提出申請,再由農村信用社對農戶信用進行評定,在信用評定的基礎上,根據不同的等級,對農戶發放不同信用額度的貸款證,持有貸款證的農民,在需要貸款時,可以憑貸款證及有效的身份證件直接到信用社營業網點辦理限額內貸款,無需層層辦理手續。

2我國農村信用社農戶小額信貸存在問題

農戶小額信貸的實施時間雖然不長,但在全國及各省市地區發展迅速,取得了顯著的成就。然而,如果將為低收入人口提供可持續信貸服務作為農戶小額信貸的終極目標,那么中國目前的農村信用社農戶小額信貸項目處于發展初期,存在著一系列問題。

2.1運作機構問題分析

農村信用社產生于中國農村,并伴隨著中國整個金融體系及農村金融體系的建立、健全,其職能、性質都在不斷的發生轉變,幾十年曲折的發展歷程都打下了中國經濟發展的烙印,也留下了許多歷史遺留問題,影響著農村信用社支農的實力和小額信貸的發放。

首先,由于政策性原因,在20世紀80年代中期為了促進鄉鎮企業的發展,農村信用社盲目地將大量的資金貸給鄉鎮企業,而大多數企業又由于經營管理不善、投資失誤等原因形成了不少壞帳。其次,農村信用社產權含混不清。由于產權不夠明晰,法人治理中權力義務責任的嚴重失衡,引發了一系列侵害信用社利益的行為,如經營管理者的道德風險、濫用職務、粗放經營、濫用職工、加重農民負擔、挪用資金、奢華消費等等。最后,業務素質普遍偏低。相對于其他銀行等金融機構,農村信用社的員工的文化程度低、專業技術水平差、且觀念保守、知識老化,加之農村信用社不重視對員工知識、技能的培訓,其業務素質普遍偏低,在眾多金融機構中不具有競爭優勢。

2.2運作流程中的問題

農村信用社農戶小額信貸的運作流程,從為農戶建立信用檔案開始,中間經歷了貸款申請、信用評定、發放貸款證、取款、貸后監督,直到收回貸款并做出記錄,又再次進行信用評定結束,這八個環從環環相扣,并形成了一個有跟蹤反饋并能不斷完善、更新的循環系統。

從實踐上來看,由于受到內部、外部一些因素的制約,農村信用社農戶小額信貸在具體操作過程中,或是某些環節缺位;或是某些環節雖然名義上存在,但實際上形同虛設,或是在執行過程中不夠規范,貸出資金的投放資質量及可回收性均難以保證。

為客戶建立信用檔案環節。很多農村信用社對于建立農戶信用檔案這一基礎性環節十分不重視,有些直接從當地的派出所抄來農戶資料建立農戶經濟檔案,內容也十分簡單,對于一些諸如個人品質、經濟收入、生產經營活動主要內容、經營能力等重要的資信內容基本沒有記錄,不能全面反映農戶真實的情況。雖然有些農村信用社也對農戶進行實地調查,但是很多流于形式,調查的質量不能保證。

對客戶進行信用評定環節。由于某些信貸員對農戶不甚了解,使得評定小組對農戶代表和村組干部有著強烈的依賴性,僅憑他們的一面之詞便予以授信。加上在農村一些工作極易受人情、關系和其他一些外在因素的影響,致使農戶信用等級評定存在較大的主觀盲目性和隨意性,導致農戶小額信貸信用評定失真。除了上述主觀原因以外,由于基層農村信用社外勤工作人員編制普遍較少,但對于農戶進行信用評定工作量很大,很多信貸員雖想盡職盡責,卻力不從心,無意中造成了信用評定的不客觀、不準確。

關于貸后監督環節。在實際操作中,一些農村信用社按農戶貸款證對他們發放了小額信貸,可是貸后檢查、跟蹤管理工作卻沒有及時跟上。尤其是一些信貸員,存在著認識上的誤區,認為款項貸出后,就完成了信貸工作,也不愿意在事后深入農村的田間地頭,了解資金是否按規定使用。對于一些農戶將自身貸款轉借的行為,更是無法察覺。貸后監督環節缺位嚴重,間接降低了信貸資金的可回收性,增加了農戶小額信貸風險。

關于信用等級的再評定環節。這一環節是農戶小額信貸運作流程中的最后一個環節,也是下一輪信用評定的開始,嚴格的講,應該準確地記錄貸款的還款數額、未還數額及到期日,同時將這些信息反饋到農戶信用檔案中,以便下一次進行信用評定,確定新的信用等級。但是一些農村信用社沒有嚴格執行這種制度,沒有根據持證農戶貸款到期償還情況和信用程度適時進行調整,對授信額度該增加的沒有及時增加,該調低的沒有及時調低,該取消持證資格的也沒有取消,大大影響了農戶小額信貸的質量。

除此之外,對于農村信用社有限的資源來說,農戶小額信貸業務量非常大,而大多數農村信用社小額信貸業務都用手工操作完成,即使一些信息化管理條件較好的農村信用社也只是運用電腦進行簡單的記錄與操作,工作效率低,信貸質量也不能保證。至今市場上還沒有一套包羅整個小額信貸運作流程的管理信息系統軟件,幫助小額信貸機構提高資金監控的深度、廣度、提高工作效率,及時全面的獲得信貸資金的運作情況。

2.3保障制度問題分析

(1)法律制度不健全

農村信用社雖然屬于金融機構,但目前還沒有完整意義上的合作金融法律、法規,在法律上沒有明確合作金融機構的地位和權益,使得作為支農主力軍的農村信用社在農村金融改革和發展中常常處于困境之中。也正由于農村信用社的性質、服務宗旨、服務范圍等一系列問題沒有用法律的形式予以明確規范,農村信用社在農戶小額信貸的推廣過程中不能輕松上陣,既背負著沉重的歷史包袱,又受到多方面的制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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