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庫安全管理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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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庫安全管理范文1

第一章總則

第一節編制目的

*鎮水庫安全管理應急預案是針對因突發事件導致水庫面臨重大險情威脅,影響水庫大壩以及下游人民生命財產安全而制定的具有較強操作性的搶險救災應急預案。為有效防止和減輕災害的損失,有計劃、有步驟、有準備地防御洪水,迅速、及時和有效地控制險情,動員全社會的力量,群策群力通力合作,保證水庫安全和做好水庫下游人民生命財產的轉移。

第二節編制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水庫大壩安全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汛條例》、《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預案》及《水庫大壩安全管理應急預案編制導則(試行)》等有關法律、法規、條例和其他文件精神,制訂《*鎮水庫安全管理應急預案》。

第三節編制原則

認真遵循“安全第一,常備不懈,預防為主,全力搶險的工作方針,貫徹執行行政首長負責制,防洪工作分級部門負責制、水位分級負責制、工程技術人員技術負責制,調動全社會力量投入防洪、抗洪工作,做到防洪有組織,預防有措施,搶險有能力。實行全面部署,保證重點,統一指揮,統一調度,服從大局,團結抗洪,立足于防大汛、搶大險、抗大災的思想準備工作。

第四節適用條件

根據*鎮水庫工程的具體情況,以及不可預知的其它自然災害,需啟動本預案。

預案適用于水庫出現如下險情:

1、泄水建筑物:如緊急泄洪時放水管涵啟閉設備失靈,側墻倒塌,底部嚴重沖刷等危及大壩安全的險情,輸水管涵嚴重斷裂或堵塞,大量漏水渾濁,啟閉設備失靈等可能危及大壩安全的險情。

2、如水庫庫區內發生超過設計校核標準的洪水,危及水庫大壩的安全。

3、其它可能危及大壩安全的自然災害和重大突發事件。

第二章工程概況

第一節水庫流域概況

*鎮水庫位于**鎮*鎮村,距**鎮約1Km,西鄰*鎮水廠。*鎮水庫東、南、西三面環山,北部有一寬約100m的山口,水庫范圍內無河流、小溪,水庫集雨面積0.145Km2,庫區山坡大部分種植菠蘿,其它植被分布較少。

水庫地處南亞熱帶季風氣候區,但由于水庫集雨面積小,水庫來水主要靠*鎮水廠取水泵從**江**門水道抽水以及降雨匯流。

第二節水庫工程基本情況

*鎮水庫以滿足*鎮水廠防咸供水為主。總庫容39萬m3,有效庫容30.9萬m3,為一座?。?)型水庫,五等工程。防洪標準:設計洪水為30年一遇,校核洪水為300年一遇。有主壩一座和副壩一座,主壩壩型為粘土心墻壩,壩頂高程13.5米,防浪墻頂高程14.5米,最大壩高14.5米,壩頂長度152米;副壩壩型為均質土壩,最大壩高6米,壩頂長度12米;放水涵管管直徑400mm,管長62米,最大流量0.4m3/s;供水涵管管直徑1000mm,管長113.58米,最大流量1m3/s。

現階段正對水庫主壩進行灌漿加固和放水涵管的修復工程。*鎮水庫工程特征表

集雨面積0.145Km2

總庫容39萬m3

設計洪水位12.5m

校核洪水位12.9m

多年平均降雨量1900mm

正常水位11.7m

水庫特征---壩基防滲型式,粘土截水槽

主、副壩高程14.5m

主壩頂長度152m

副壩頂長度12m

放水涵管最大流量0.4m3/s

第三節水情水工監測及預報調度

水庫大壩設有管理站一座,負責觀測及記錄水庫水位,隨時掌握水庫降雨和水位變化情況,要求水文工作人員認真做好觀測,預測及分析工作,嚴格按照水庫水情匯報規范執行,不得無故停止匯報,同時,及時向有關部門了解影響水庫水情的氣象時間和程度以及做好水庫調度,更好地做好防洪的準備工作。

第三章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

依照《水庫大壩安全管理條例》及〈國家突發公共案件總體預案》規定,防洪搶險必須實行行政首長負責,根據分級分部門負責的原則,成立*鎮水庫防洪應急指揮部,指揮部成員由鎮直屬各單位、**村的主要負責人組成。具體負責水庫防洪搶險、防災減災及災后恢復工作的統一領導和指揮,在保障工作全面、有序開展的同時,各領導成員按照職責必須負責具體的工作。

第一節**鎮人民政府*鎮水庫安全管理應急指揮部領導小組

總指揮:鎮長

副總指揮:分管三防工作的副鎮長

成員:黨政辦主任、農辦主任、武裝部副部長、規劃建設辦主任、水利所所長、民政辦主任、醫院院長、宣傳文化中心主任、財政所副所長、公安分局副局長、電信公司經理、供電公司經理、安監分局分局長、教辦主任、經貿辦主任、交警中隊中隊長、**村書記。

第二節各單位的主要職責

(1)黨政辦:負責搶險物資運輸車輛調度落實工作,負責人員調度落實,信息收集以及上報。

(2)農辦:負責農業搶險救災和災后恢復生產技術指導,提供農情和災情,提出農業救災補救措施。

(3)武裝部:負責組織鎮預備役部隊和民兵參加搶險、組織受災群眾的轉移,參加重要工程和重大險情的搶險工作。

(4)規劃建設辦:對鎮的排水、排洪系統組織力量疏浚,確保鎮排水、排洪暢通;做好市政公用基礎設施災后恢復建設的統籌工作。

(5)水利所:負責水工程安全的監督管理;及時提供水情預報;負責洪水、水資源的調度工作;提出搶險方案,組織指導搶險工作和水毀防洪工程的修復,當好鎮政府搶險工作參謀;負責有關搶險物資、設備、器材的組織儲備、調動和供應,以及負責協調搶險物資的供需關系。貫徹執行有關搶險工作的法律、法規、方針、政策和上級救災的指示、命令;編制完善搶險預案;協調部門、上下之間的工作,檢查督促各有關部門做好搶險工作;組織開展搶險檢查,督促有關部門、單位及時處理影響搶險安全的有關問題;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督促或組織河道清障工作;組織災后處置,并做好有關協調工作;完善搶險指揮自動化系統,不斷提高決策指揮水平,逐步實現搶險規范化、現代化。

(6)民政辦:負責組織敬老院內人員撤離和轉移,特別是要注意做好搶險期間人員的安全工作;協助武裝部組織受災群眾的轉移,協調因災害的救助、救濟和救災工作,管理、分配上級部門救災款物并監督檢查其使用情況;組織指導和開展救災捐款等工作;及時負責接收、撥放救災捐贈款物,安排好災民生活。

(7)醫院:負責災區疾病預防控制、衛生監督和醫療救護工作;及時向上級部門提供災區疫情與防治意見,組織醫務人員趕赴災區開展防病治??;預防、控制疫病的發生和流行。

(8)宣傳文化中心:組織電視、廣播、報刊等單位,根據指揮部提供的災情,及時向公眾災情信息,做好防災搶險工作的宣傳和災情的攝錄及防汛抗臺先進事例的報道。

(9)財政所:負責救災資金的籌集,及時下撥搶險抗災經費并監督使用。

(10)公安分局:維護社會治安秩序,依法打擊盜竊、哄搶救災物資和破壞水利工程設施的違法犯罪行為;負責處理破壞搶險救災設施案件和災區的治安工作,隨時掌握并向鎮防指提供道路通行情況,為領導和搶險救災車輛引路,并確保暢通,同時要加強對外來人員和流動人員的教育和管理;在搶險救災緊急期間,協助組織群眾撤離和轉移。

(11)電信公司:保障水情、險情、災情信息和應急指揮通訊的暢通,確保政府機關、鎮防指、黨政辦、公安、電臺、電視臺等重要單位的通訊暢通。

(12)供電局:負責搶險救災、排澇用電的供應;及時調度解決搶險救災電力,搶修災損電力設施。同時,要確保政府機關及相關單位以及重要水利工程設施的正常用電;提供電力系統災害的損失情況。

(13)安監局:負責災區重點化工企業在搶險期間的安全生產工作及搶險工作,對違反有關安全生產規定的單位責令暫時停產停業或者停止使用,并對有關人員進行行政處罰。

(14)教辦:負責學校的搶險救災后恢復、負責組織校內人員撤離和轉移,特別是要注意做好搶險期間師生的安全工作;指導學校開展防災知識教育,提高師生防災意識和自救能力。

(15)經貿辦:負責協調鎮各企業的搶險救災和災后恢復生產。

(16)交警中隊:交通運輸部門保障搶險人員、救災物資運輸和車輛調配。(17)**村委會:負責行政區域內的搶險救災工作,并根據本預案制定適合當地實際情況的應急預案,嚴格落實責任制,積極做好轄區內群眾的撤離疏散工作,明確撤離地點和撤離路線,確保人民生命財產安全。

水庫應急指揮部成員,要參與水庫防洪工作的組織、指導及救災抗災工作。

第三節領導小組辦公室

一、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水利所

聯系人:水利所所長聯系電話:*************

辦公室人員組成

主任:水利所所長

副主任:水利所副所長

成員:水利所職工

二、辦公室職責

(1)貫徹執行上級政府和防指的政策與指令,擬訂搶險救災工作的政策、法規及管理制度、辦法等。

(2)組織有關部門和單位編制搶險救災工作中的長期規劃和計劃。

(3)組織搶險救災大檢查,督查搶險救災工程措施和非工程措施落實情況。

(4)掌握搶險救災動態,協調聯絡有關成員單位,督促檢查有關部門、單位做好搶險救災工作。

(5)負責搶險救災值班,掌握水情、雨情、工情,為鎮三防指揮部領導決策提供依據。

(6)負責水庫、河道洪水的調度工作。

(7)組織指導搶險救災物資的儲備和調度。做好搶險救災責任制、技術措施、搶險物資和搶險隊伍的落實工作。

(8)承辦指揮部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第四章應急組織和保障

第一節信息的傳遞和報告

在防汛期間,水庫值班人員必須及時到崗,嚴陣以待堅守崗位,盡職盡責,實行全天監視汛情,及時準確作出洪水預報,報告有關水庫的入庫洪峰、洪量、歷時水位等水情變化,發現情況利用有線電話、移動電話和簡報、快報、電報等多種形式,及時向上級部門匯報,遇災害性天氣預報和洪水預報,應立即向主管部門領導匯報,若發生險情時以最快的時間通過電視臺、廣播、宣傳車等形式向水庫下游群眾及社會有關水庫發展情況公布,爭取抗洪工作的主動權。

第二節決策的制定與執行

水庫大壩出現裂縫、滑坡、涵管破裂等以及超標準洪水達到危險水位時,可能出現洪水漫過壩頂并有可能潰壩,水庫應急指揮部視具體情況隨時召開緊急會議,布置各項搶險救災抗洪事宜,制定抗洪搶險措施,并及時向上一級搶險救災部門報告,指揮領導成員單位各司其職,密切配合,全力做好各自工作,宣布抗洪搶險斗爭進入臨戰狀態,在抗洪搶險中把人民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努力把洪災損失減少到最低程度。

第三節應急保障

一、通信與信息保障

(1)電信、移動等通信運營部門負責保障搶險救災中政府機關、鎮三防指揮部、公安、新聞媒體等重要單位的通訊暢通。在緊急情況下,充分利用手機短信等手段信息,通知群眾快速撤離,確保人民群眾生命安全。

(2)出現突發事件后,通信部門應啟動應急通信保障預案,迅速調集力量搶修損壞的通信設施,保證搶險救災通信暢通。必要時,調度應急通信設備,為搶險救災通信和現場指揮提供通信保障。

(3)水利、水文部門做好水情采集系統、水情、雨情、風情和報汛信息實時顯示預報系統的記錄、備份工作。

二、應急隊伍保障

(1)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依法參加搶險救災的義務。在抗洪搶險期間,鎮政府和鎮三防指揮部應組織動員社會公眾力量投入搶險救災工作。

(2應急隊伍調動:一是鎮三防指揮部管理的應急搶險隊伍,由鎮三防指揮部負責調動;二是管理區應急搶險隊伍,由各管理區負責調動。

三、物資保障

搶險救災物資儲備工作實行“分級儲備和管理、統一調配、合理負擔”的原則。

四、治安保障

公安部門主要負責做好災區和受災群眾轉移后的治安管理工作,依法嚴厲打擊破壞搶險救災行動和工程設施安全的行為,保證搶險救災工作的順利進行,維護災區的社會治安秩序。

五、電力保障

電力部門負責搶險救災、搶排漬澇等方面的供電需要和應急救援現場的臨時供電。

六、交通運輸保障

交通運輸部門保障搶險救災人員、搶險救災物資運輸和車輛調配。

七、醫療衛生保障

衛生部門負責災區衛生防疫和醫療救護,預防疾病流行。做好人畜疾病的免疫和公眾場所消毒工作。

八、后勤保障

災害發生時,各職能部門負責搶險救災物資、交通工具、食品、飲用水、醫療、藥品等后勤保障。

九、撤退路線

*鎮水庫北面為我鎮行政中心區,水庫的設計洪水標準為30年一遇洪水設計,300年一遇洪水校核,如遇超標準洪水或其他自然災害造成水庫工程的危險,將對水庫下游鎮行政中心區造成危險,影響面積1.1平方公里,撤退3000人,同時影響我鎮行政中心區學校、醫院、工廠企業及行政機關單位,尤其對我鎮養老院和中心小學影響最大,使我鎮正常生產生活秩序不能進行。出現險情時,由總指揮組織相關人員把鎮養老院老人及當地村民撤離到**村民處安置。中心小學停課及組織老師帶學生回家,撤離方向是*鎮水庫經主干道路撤離到**村委會一帶。

第五章善后工作

一、救災

災害發生后,鎮人民政府組織有關部門做好災區生活供給、衛生防疫、救災物資供應、治安管理、學校復課、水毀修復、恢復生產和重建家園等善后工作。

二、水毀工程修復

(1)農業(水利)相關單位對影響當年防洪安全和城鄉供水安全的水毀工程,應盡快修復。防洪工程力爭在最短時間內,做到恢復主體功能;供水工程盡快恢復功能。新晨

(2)遭到毀壞的交通、電力、通信等設施,盡快組織修復,恢復功能。

三、救濟救助

民政局負責受災群眾生活救濟補助。及時調配救災物資,組織安置受災群眾,做好受災群眾臨時生活安排,保證災民有糧吃、有衣穿、有房住,切實解決受災群眾的基本生活問題。

四、醫療救治與衛生防疫

衛生局負責調配醫務技術力量,搶救因災傷病人員,對污染源進行消毒處理,對災區重大疫情、病情實施緊急處理,防止疫病的傳播、蔓延。

五、搶險救災物料補充

針對當年搶險救災物料消耗情況,按照分級籌措和常規防汛要求,及時補充到位。

六、災后重建

水庫安全管理范文2

第一條為加強水庫大壩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和社會主義建設的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本條例適用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壩高十五米以上或者庫容一百萬立方米以上的水庫大壩(以下簡稱大壩)。大壩包括永久性擋水建筑物以及與其配合運用的泄洪、輸水和過船建筑物等。

壩高十五米以下、十米以上或者庫容一百萬立方米以下、十萬立方米以上,對重要城鎮、交通干線、重要軍事設施、工礦區安全有潛在危險的大壩,其安全管理參照本條例執行。

第三條國務院水行政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有關主管部門對全國的大壩安全實施監督。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門會同有關主管部門對本行政區域內的大壩安全實施監督。

各級水利、能源、建設、交通、農業等有關部門,是其所管轄的大壩的主管部門。

第四條各級人民政府及其大壩主管部門對其所管轄的大壩的安全實行行政領導負責制。

第五條大壩的建設和管理應當貫徹安全第一的方針。

第六條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保護大壩安全的義務。

第二章大壩建設

第七條興建大壩必須符合由國務院水行政主管部門會同有關大壩主管部門制定的大壩安全技術標準。

第八條興建大壩必須進行工程設計。大壩的工程設計必須由具有相應資格證書的單位承擔。

大壩的工程設計應當包括工程觀測、通信、動力、照明、交通、消防等管理設施的設計。

第九條大壩施工必須由具有相應資格證書的單位承擔。大壩施工單位必須按照施工承包合同規定的設計文件、圖紙要求和有關技術標準進行施工。

建設單位和設計單位應當派駐代表,對施工質量進行監督檢查。質量不符合設計要求的,必須返工或者采取補救措施。

第十條興建大壩時,建設單位應當按照批準的設計,提請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依照國家規定劃定管理和保護范圍,樹立標志。

已建大壩尚未劃定管理和保護范圍的,大壩主管部門應當根據安全管理的需要,提請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劃定。

第十一條大壩開工后,大壩主管部門應當組建大壩管理單位,由其按照工程基本建設驗收規程參與質量檢查以及大壩分部、分項驗收和蓄水驗收工作。

大壩竣工后,建設單位應當申請大壩主管部門組織驗收。

第三章大壩管理

第十二條大壩及其設施受國家保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占、毀壞。大壩管理單位應當加強大壩的安全保衛工作。

第十三條禁止在大壩管理和保護范圍內進行爆破、打井、采石、采礦、挖沙、取土、修墳等危害大壩安全的活動。

第十四條非大壩管理人員不得操作大壩的泄洪閘門、輸水閘門以及其他設施,大壩管理人員操作時應當遵守有關的規章制度。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干擾大壩的正常管理工作。

第十五條禁止在大壩的集水區域內亂伐林木、陡坡開荒等導致水庫淤積的活動。禁止在庫區內圍墾和進行采石、取土等危及山體的活動。

第十六條大壩壩頂確需兼做公路的,須經科學論證和大壩主管部門批準,并采取相應的安全維護措施。

第十七條禁止在壩體修建碼頭、渠道、堆放雜物、晾曬糧草。在大壩管理和保護范圍內修建碼頭、魚塘的,須經大壩主管部門批準,并與壩腳和泄水、輸水建筑物保持一定距離,不得影響大壩安全、工程管理和搶險工作。

第十八條大壩主管部門應當配備具有相應業務水平的大壩安全管理人員。

大壩管理單位應當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規章制度。

第十九條大壩管理單位必須按照有關技術標準,對大壩進行安全監測和檢查;對監測資料應當及時整理分析,隨時掌握大壩運行狀況。發現異?,F象和不安全因素時,大壩管理單位應當立即報告大壩主管部門,及時采取措施。

第二十條大壩管理單位必須做好大壩的養護修理工作,保證大壩和閘門啟閉設備完好。

第二十一條大壩的運行,必須在保證安全的前提下,發揮綜合效益。大壩管理單位應當根據批準的計劃和大壩主管部門的指令進行水庫的調度運用。

在汛期,綜合利用的水庫,其調度運用必須服從防汛指揮機構的統一指揮;以發電為主的水庫,其汛限水位以上的防洪庫容及其洪水調度運用,必須服從防汛指揮機構的統一指揮。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非法干預水庫的調度運用。

第二十二條大壩主管部門應當建立大壩定期安全檢查、鑒定制度。

汛前、汛后,以及暴風、暴雨、特大洪水或者強烈地震發生后,大壩主管部門應當組織對其所管轄的大壩的安全進行檢查。

第二十三條大壩主管部門對其所管轄的大壩應當按期注冊登記,建立技術檔案。大壩注冊登記辦法由國務院水行政主管部門會同有關主管部門制定。

第二十四條大壩管理單位和有關部門應當做好防汛搶險物料的準備和氣象水情預報,并保證水情傳遞、報警以及大壩管理單位與大壩主管部門、上級防汛指揮機構之間聯系通暢。

第二十五條大壩出現險情征兆時,大壩管理單位應當立即報告大壩主管部門和上級防汛指揮機構,并采取搶救措施;有垮壩危險時,應當采取一切措施向預計的垮壩淹沒地區發出警報,做好轉移工作。

第四章險壩處理

第二十六條對尚未達到設計洪水標準、抗震設防標準或者有嚴重質量缺陷的險壩,大壩主管部門應當組織有關單位進行分類,采取除險加固等措施,或者廢棄重建。

在險壩加固前,大壩管理單位應當制定保壩應急措施;經論證必須改變原設計運行方式的,應當報請大壩主管部門審批。

第二十七條大壩主管部門應當對其所管轄的需要加固的險壩制定加固計劃,限期消除危險;有關人民政府應當優先安排所需資金和物料。

險壩加固必須由具有相應設計資格證書的單位作出加固設計,經審批后組織實施。險壩加固竣工后,由大壩主管部門組織驗收。

第二十八條大壩主管部門應當組織有關單位,對險壩可能出現的垮壩方式、淹沒范圍作出預估,并制定應急方案,報防汛指揮機構批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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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罰則

第二十九條違反本條例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大壩主管部門責令其停止違法行為,賠償損失,采取補救措施,可以并處罰款;應當給予治安管理處罰的,由公安機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的規定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毀壞大壩或者其觀測、通信、動力、照明、交通、消防等管理設施的;

(二)在大壩管理和保護范圍內進行爆破、打井、采石、采礦、取土、挖沙、修墳等危害大壩安全活動的;

(三)擅自操作大壩的泄洪閘門、輸水閘門以及其他設施,破壞大壩正常運行的;(四)在庫區內圍墾的;

(五)在壩體修建碼頭、渠道或者堆放雜物、晾曬糧草的;

(六)擅自在大壩管理和保護范圍內修建碼頭、魚塘的。

第三十條盜竊或者搶奪大壩工程設施、器材的,依照刑法規定追究刑事責任。

第三十一條由于勘測設計失誤、施工質量低劣、調度運用不當以及,,導致大壩事故的,由其所在單位或者上級主管機關對責任人員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三十二條當事人對行政處罰決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處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作出處罰決定機關的上一級機關申請復議;對復議決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復議決定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當事人也可以在接到處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內,直接向人民法院。當事人逾期不申請復議或者不向人民法院又不履行處罰決定的,由作出處罰決定的機關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對治安管理處罰不服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的規定辦理。

第六章附則

水庫安全管理范文3

 

一、行政責任人職責

1.對水庫大壩安全管理和水庫防汛工作負總責,協調有關部門、單位做好水庫大壩安全運行和防汛保安工作。熟悉大壩安全管理(防汛)應急預案主要內容;負責組織水庫大壩搶險,現場坐鎮指揮;負責應急預案的啟動,確定緊急搶救措施等重大決策;負責調動人力、物力、財力有效投入搶險,組織下游群眾轉移等。

2.根據水庫的雨水工情,及時做出工作部署,堅決貫徹執行上級的調度命令和水量調度命令。重大情況及時向上級報告。

3.熟悉水庫基本情況、存在的主要安全隱患和應對措施。督促、組織做好責任水庫汛前檢查、汛中防守、汛后修復等工作。督促檢查水庫主管部門責任人、技術責任人、管理單位責任人(巡查責任人)履職盡責情況。

4.根據水庫工程病險情況,籌集落實資金,整治安全隱患。負責督促保障水庫溢洪道及下游泄洪通道暢通。

二、主管部門責任人職責

1.向屬地行政首長負責,報告水庫安全管理和防汛抗洪工作,督促嚴格執行調度指令,協調督促管理單位執行防洪調度計劃,為水庫安全管理和防汛抗洪搶險提供技術支撐等工作。

2.組織開展水庫汛前檢查和防汛檢查,分析水庫安全管理和防汛抗洪搶險形勢,建立健全水庫安全管理和防汛工作制度。

3.組織分析水庫工程安全狀況,組織編制水庫調度運用方案(計劃)和大壩安全管理(防汛)應急預案,組織制定完善病險水庫、在建水庫安全度汛方案,督促落實水情工情觀測報告制度,指導編制防汛搶險方案。

4.組織、指導編制水庫應急除險和防汛調度、工情水情測報、通訊預警、白蟻防治等設施建設及維修方案。

5.科學調度水庫,配合實施大壩安全管理(防汛)應急預案;遇超標準洪水或工程險情,及時掌握預警信息,指導保壩安全方案編制。

三、技術責任人職責

1.負責組織指導水庫工程安全管理和防汛的檢查、觀測、洪水預報及調度運用等工作;組織指導水庫完善安全管理和防汛工作機制和相關預案等技術工作。

2.精通業務知識,了解責任水庫歷史,熟悉責任水庫現狀。充分發揮技術專長,實時跟蹤責任水庫水雨工情和白蟻危害情況,及時提出決策建議,主動當好參謀,服務決策;指導檢查管理單位責任人(巡查責任人)安全管理和巡查等具體工作。

3.主動參與汛前檢查、汛中防守、汛后修復等工作,對發現的問題及時提出技術指導意見。

4.汛期深入一線,根據水庫雨水情變化,分析水庫度汛可能發生的險情,組織擬定搶險技術方案和措施,指導抗洪搶險。

四、管理單位責任人(巡查責任人)職責

1.了解水庫安全管理有關法律法規知識及相關業務知識,掌握當地氣象預報和水庫水雨情、工程存在的安全隱患,熟悉水庫調度運用方案(計劃)、大壩安全管理(防汛)應急預案和巡查報汛制度。

2.嚴格執行水庫度汛方案和防汛調度命令,認真執行水庫報汛規定,準確及時記錄并上報水雨工情和險情。

3.加強工程維護,經常清除壩面灌木雜草,保持壩面整潔,對壩坡的雨淋溝進行修整,護坡平整,實時觀察水庫安全運行和白蟻危害情況。及時清理溢洪道子埂或圍網,保證泄洪通道正常通暢。

4.按照有關規定堅持巡查制度,準確及時填寫工作記錄。非汛期每周至少巡查 1 次。汛期每周至少巡查 2 次;在庫水位接近汛限水位(或正常蓄水位)時,每天至少巡查 1 次,病險水庫每天至少巡查 2 次;當預報有暴雨洪水、水庫發生險情或庫水位驟升驟降等情況時,應加密巡查次數,至少每天 2 次,緊急情況時,根據需要 24 小時駐壩值守,根據需要隨時加密檢查。

5.每年汛前、汛中、汛末和白蟻活動期要對水庫進行全面檢查,重點檢查水庫大壩、溢洪道、輸水涵管等水庫建筑物的安全狀況,將檢查結果做好記錄并及時報告。當工程出現險情時,必須在第一時間向主管部門報告,并盡可能采取切實可行的措施,確保水庫安全。遇緊急情況要第一時間向水庫行政責任報告。

6.嚴格執行報汛制度。凡遇降雨或庫水位在汛限水位(或正常水位)以上時,必須每日上午 8 時向主管單位或上級部門報告降雨量、水位和水庫運行情況,發生暴雨時加密報告。其它情況時,汛期每 2 天、非汛期每周向主管單位報告水庫運行情況一次。

7.定期對閘門及啟閉機等設施進行維護保養,嚴禁非專管員啟閉輸水閘門。維護管理好監測預警設備。

水庫安全管理范文4

[關鍵詞]水庫安全;運行管理;維護 對策

中圖分類號:TU714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9-914X(2017)12-0016-01

1 當前水庫工程運行過程中所存在的問題

目前水資源處于嚴重短缺的狀態下,而且人口和工農業的發展勢頭呈不斷上升的趨勢,這樣就更加劇了水資源供需的矛盾。在這種情況下,加強水利工程的管理工作是勢在必行的,只有不斷提高水利工程的管理水平,才能有效的發現工程中存在的問題和隱患,從而使水利工程的效益得到充分的發揮出來。盡管當前我國水庫工程處于快速興建的情況,但在其興建及運行過程中還存在著一些問題需要解決。這些問題大致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其一,庫區內的泥沙出現了明顯的淤積情況;其二,土壤開始向鹽堿化的趨勢發展;其三,在水庫工程興建后,其周邊各種地質災害發生的較為頻繁,這在很大程度上使水庫工程運行的質量和安全性受到了影響;其四,大面積的水庫工程,由于其水面積較大,在水持續性蒸發下水質中的化學殘留物明顯增加,使庫區的水質有惡化的傾向。所以通過對加強水庫工程的管理,使其科學合理的進行運行,有效的解決水庫工程現存的問題,確保水庫工程實現效益的最大化。

2 水庫工程運行管理分析

2.1 水庫工程控制運用分析

簡單來說,控制運用主要是指依照水庫工程項目建設現狀及設計標準,結合水煒馇水情實際,針對水庫工程運行狀態下的最優化調度方案以合理選取,在此基礎之上針對水庫工程運行狀態下的興利除害關系作出合理統籌與安排。從這一角度上來說,水庫工程控制運用的關鍵在于:在確保水庫工程運行安全的基礎之上,實現對水庫庫區水力資源的合理應用,確保水庫工程運行經濟效益及社會效益的穩定發揮。

相關實踐研究結果表明:一項水庫工程建設項目只要確??刂七\用合理且得當,就能夠確保水庫調蓄能力得到充分發揮與應用,實現對水庫調蓄庫容的重復性使用,在確保蓄水多、棄水少的基礎之上合理實施控制運用關鍵目的。在當前技術條件支持下,水庫工程控制運用的實時原則在于:防洪兼顧于興利,興利服從于防洪,在實現水庫工程運行災害最可靠性控制的基礎之上確保水庫工程各方效益的最大化。其所涉及到的控制運用內容較多,基本包括水庫工程運行現狀、來水情況、降雨情況、水庫防洪能力以及下游洪水承受能力等指標在內。安排專人針對水庫工程運行狀態下的來水量指標、出庫量指標以及排洪指標予以合理計算。在汛期來臨之前,水庫工程調度則需要做好庫容的處理工作,在這一期間加大灌溉處理工作,確保在雨季來臨之前有效的將庫區內的容量騰空,而且在通常情況下,水庫工程調度需要嚴格依據預定的防限水位標準來進行蓄水計劃,避免庫內內的水量存在任何形式的超蓄問題存在。

2.2 水庫工程防汛搶險分析

水庫工程興建的目的這一即是實現防洪抗澇的功能,但水庫在運行過程中其狀態會處于不斷變化的情況下,如各設施處于長期的運行情況下,這就難免處于疲勞狀態,同時遇到洪水來襲時,其洪水的超出了水庫設計的標準,這二點都會賣到水庫工程運行的安全性受到影響,所以水庫工程在進行防訊搶險作業時,會對水庫工程的安全性和穩定性帶來一定的影響,因此在水庫工程運行管理工作中,需要做好防大洪、抗大災的管理意識,做好防洪抗災工作,而且還要將其具體落實到實處,從而確保水庫工程運行質量的提升。

2.3 水庫工程設施安全管理

水庫工程設施對于水庫的安全運行極其重要,禁止任何人和單位對其進行蓄意破壞或是進行以下一些危害其安全的活動:(1)侵占或是損毀水庫的主壩、輸水管、輸變電設施、副壩、涵閘、變電站等工程設施。(2)破壞水庫的觀測設施、交通、輸變電、水文、通信、測量標志等設備。(3)在輸水設施、壩體或是溢洪道上建設房屋、開挖水渠、修筑碼頭或堆放雜物等。(4)在水庫保護范圍內開礦、埋墳、爆破、挖沙、采石、取土、挖坑道、打井等。(5)在水庫內部肆意筑壩攔汊,對水面進行分割,或是對部分水庫進行填占,導致庫容縮小。這些活動都是被明令禁止的,一旦發現這類現象必須要進行嚴格的處理,以此保證水庫工程設施的安全。管理單位必須要安排專門的管理人員定期巡查水壩以及水庫周圍,確保不會出現這類活動。

3 加強水庫維護管理的對策

3.1 水庫檢查工作

巡視人員應按照規定的巡視時間、線路、內容、順序和要求對水庫進行日常巡視檢查。每月進行一次日常巡視檢查。在汛期高水位時,應增加為每星期一次。對建筑物各部位進行經常性檢查觀測由專職人員負責;2.定期檢查一:每年的汛前汛后、用水期前后、冰凍較嚴重地區的冰凍期和冰融期,對建筑物各部位應進行全而專門的檢查;3.特別檢查:當遇到特別情況(如暴雨、大洪水、有感地震、強風暴、庫水位驟升驟降或持續高水位等)、發生比較嚴重的破壞現象.或者出現其他危險跡象時,及時組織人員檢查。

3.2 水庫檢查的內容

主壩:應按從左至右,從上至下,先內坡、后外坡、最后排水棱體。具體內容包括:有無縱橫裂縫、塌坑、滑坡及隆起現象;有無蟲害,迎水坡有無風浪沖刷,背水坡有無散侵及集中滲漏;有無繞壩滲漏,壩址有無管涌跡象,排水棱體有無沉陷崩塌;

混凝土建筑物及金屬結構:注意有無裂縫、滲漏、剝蝕、沖刷、磨損、氣蝕等現象,伸縮縫有無損壞,閘門止部是否完整,啟閉機運轉是否靈活,螺桿有無彎曲、銹蝕;

進水口:注意進口段水流是否平順,欄污柵前漂浮物有無壅水或堵塞。

3.3 大壩的養護

水庫養護的范圍包括:壩頂的養護、壩體及護坡養護、溢洪道的養護、閘門及啟閉設備的養護修理;不得在壩而種植樹木和農作物,不得在壩頂、壩坡上大量堆放物料,不得任意挖坑、建魚池、打井、爆破或進行其他危害工程的活動;水壩養護工作人員要對壩體各部的損壞進行小修大補,維護大壩的完整。

必須經常進行水庫建筑保護與修復,實行“維護保養,任何維護修理都是最重要的”方法,所以在任何時候保持完整的水庫建筑在良好的工作狀態,保證工程的安全運行。

3.4 輸水涵洞(管)、溢洪道的養護維修

如出現分縫滲漏、內外力所引起的各種裂縫時,應及時采取措施進行處理。管道在縱斷面突變處以及閘(閥)門因振動出現氣蝕破壞時,必須及時用抗氣蝕性能較好的材料進行填補加固,并盡可能改善和消除產生氣蝕原因。

輸水涵洞(管)和溢洪道應保持整潔暢通,如有石塊、竹木和漂浮物。必須清除。泄水渠和消力池的底板、飼墻或邊坡如出現裂縫、崩塌等損壞時,應及時進行搶修。

輸水涵洞(管)的閘門。必須及時作防銹、防老化的養護。遇有因擅擊、振動、結構變形等造成損壞時。應及時修補加固;啟閉設備要定期清洗、加油養護;部件及閘門止水損壞要及時更換、啟閉機的電器部分須注意做好防潮和防雷霆等安全措施。

3.5 加強水庫閘門的檢查維護

水庫閘門是水庫工程中極其重要的設施,其質量的好壞直接影響著水庫的安全。因此,管理部門必須要高度重視對閘門的檢查和維護。水庫閘門檢查的主要內容是檢查其動力是否充足、轉動是否良好、是否正常、制動是否可靠、操作是否靈活和啟閉是否操作自如等。要定期對閘門上附著的水生物以及閘門附近水上的漂浮物進行清理,同時還要及時的清理腹板槽內的積水和雜草等。確保閘門不會被腐蝕,保持閘門的清潔美觀,能夠靈活的運行。

水庫安全管理范文5

關鍵詞: 水庫,安全管理,對策

1引言

水庫的安全管理工作是我國政府關注的重點問題之一。我國目前已初步形成了以《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為基礎,以《中華人民共和國水庫大壩安全管理條例》為核心,以一系列規章和技術標準為輔助的有中國特色的水庫管理法律體系,為我國水庫管理事業的規范化、法制化打下了堅實的基礎。我國現有各類水庫85849座,壩高15 m以上的大壩約1.8萬座,水庫總庫容約5842億立方米,它們在防洪減災中發揮著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我國水庫建設跨過了不同的時代,工程質量參差不齊,安全問題突出。據統計,全國有接近37%水庫屬于病險水庫,這些病險水庫嚴重影響了所在地區的經濟發展,威脅著下游人民生命財產的安全。

2 我國水庫管理模式現狀

2.1水庫管理中相關法規的滯后

我國目前已初步形成了以《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為基礎,以《中華人民共和國水庫大壩安全管理條例》為核心,以一系列規章和技術標準為輔助的有中國特色的水庫管理法律體系,為我國水庫管理事業的規范化、法制化打下了堅實的基礎。水庫安全管理工作隨著經濟的發展技術的進步是個動態變化的概念,我們對其技術、安全含義的理解也在不斷地深化。我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后,水庫安全管理工作還面臨著與世界接軌的問題,因此我們要加快立法進程,并隨著環境的變化適當修正相關法律法規。

2.2政府管理效率低下

傳統模式下我國水庫的安全管理工作全由政府相關部門來負責,這分散了政府的精力和資源,降低了管理效率。同時,一些水庫管理部門為了爭取水庫安全改造資金,刻意對水庫進行正常的安全管理,過不了多久,有些原本正常的水庫就會變成病險水庫。

2.3專業管理人員的數量和質量需要提高

隨著水利科學技術的發展,各類水庫對專業技術人員素質的要求也在不斷提高,大型水庫已經利用計算機和網絡技術建立起了自動監控系統。這就要求水庫管理人員能夠對系統進行簡單的維護,除了要具備先關工程技術經驗外,還要有計算機和網絡技術相關的知識。據統計,大中型水庫一般都配備足夠的專業技術人員,而小型水庫則差很多。

3水庫存在的主要安全問題

3.1工程質量較差

我國大部分中小型水庫都是上世紀80年代由群眾施工建造而成,施工質量水平低下,且基本上沒有施工過程中的質量監督控制。這造成很多水庫出現了質量問題,如壩底清基處理不徹底,有些混凝土結構中沙料為當地不符合標準的土沙等現象,這諸多情況都影響了水庫的正常使用。同時這些小型水庫常常防滲體系不完善,據統計,全國大概有1.8萬座小型水庫存在下不同程度的滲流問題。導致大壩滲漏的原因眾多,這加大了病險水庫改造工作的難度。

3.2病險水庫面廣量大

全國病險小型水庫遍布全國各地,數量巨大。近年來各地陸續對病險水庫進行安全改造,但是由于受資金和技術的制約,往往只是治標而不治本,難以徹底清除隱患。目前,全國尚未進行除險加固安全改造的小型水庫還有數萬座,這說明小型水庫的除險任務仍非常艱巨。可喜的是部分經濟發達地區已經展開了有計劃的除險加固工作,按輕重緩急和險情嚴重程度安排經費,各個擊破,工作效果良好,他們的先進經驗值得向全國推廣。

3.3資金嚴重缺乏、工程設施老化

小型水庫缺乏長效的資金來源,資金的匱乏嚴重影響了防洪安全,也降低了工程效益。一方面是我國各級財政基本上沒有面向小型水庫的定時定量的財政投入機制;另一方面是小水庫可利用的資源相當有限,自身產出難以滿足管理經費的需要。這些造成了工作人員缺乏,重要水工建筑物損壞嚴重,甚至險情發生時也無人知曉。同樣由于資金的缺乏,許多中小型水庫長期處于帶病運行狀態。經過幾十年的運行,絕大部分小水庫工程設施嚴重老化,這些水庫急需資金進行檢查和修理工作。

3.4水庫淤積現象嚴重

我國境內眾多河流含沙量較大,這些河流大部分最后都流入水庫,因此造成了很多水庫存在嚴重淤積問題。據甘肅省水利廳的相關統計資料,甘肅省的水庫預計現象相當嚴重,小型水庫已淤積庫容占總庫容的27%,部分嚴重的水庫甚至一杯淤泥填滿。這并不是特殊的例子,我國其他省份的水庫也存在類似情況。

4對策建議

4.1明確管理主體,落實相關經費

各級水庫需要配備專門管理機構,并實行水務管理部門負責制,縣級以上水利主管部門負責對本區域內的所有水庫安全管理工作。相關管理部門要多方籌措資金,并且在環境允許的情況下合理開發利用水資源。另外,在抓好水庫主要管理工作的同時,可以考慮發展漁業旅游等相關副業,來彌補管理經費的不足。

4.2完善規章制度,推進規范化管理

要建立安全年檢制度,小型水庫管理單位必須定期對水庫關鍵部位進行安全管理檢查,每月至少兩次,汛期或危險情況下時每天都必須檢查。年檢由市級以上政主管部門組織專家進行逐庫檢查,對查出有安全隱患需要整改的水庫必須限期處理。一般小型水庫管理人員必須經專業培訓,相關人員須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水庫崗位培訓合格證書》后才能上崗執行管理工作。

4.3嚴把安全鑒定質量關,加快除險加固工作

各級部門要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水庫大壩安全鑒定辦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水庫大壩安全評價導則》開展水庫安全管理檢查鑒定工作。要按照“突出重點,確保安全,兼顧效益”的指導方針,對本地區病險水庫按風險等級進行排隊,分批進行安全改造工作,加大對病險水庫安全改造的投入力度,建立專項工作經費。

4.4建立健全風險評價制度

我們應該關注國外水庫安全管理技術的發展狀況,對適合我國國情的先進技術加以引進和推廣。目前我國正在進行病險水庫的全面除險加固安全改造工作,正需要風險管理技術來全面提高水庫安全管理水平。風險管理技術不僅考慮水庫工程自身的安全,更重要的是使水庫的潛在風險不超過下游能夠承受的范圍,應用風險管理技術對水庫進行管理是世界各國的一種發展趨勢。

水庫安全管理范文6

關鍵詞:水庫安全;運行管理;壩體建筑物;機電設備;安全意識

中圖分類號:TV697 文獻標識碼:A

一、水庫工程設施安全管理

水庫工程設施對于水庫的安全運行極其重要,禁止任何人和單位對其進行蓄意破壞或是進行以下一些危害其安全的活動:(1)侵占或是損毀水庫的主壩、輸水管、輸變電設施、副壩、涵閘、變電站等工程設施。(2)破壞水庫的觀測設施、交通、輸變電、水文、通信、測量標志等設備。(3)在輸水設施、壩體或是溢洪道上建設房屋、開挖水渠、修筑碼頭或堆放雜物等。(4)在水庫保護范圍內開礦、埋墳、爆破、挖沙、采石、取土、挖坑道、打井等。(5)在水庫內部肆意筑壩攔汊,對水面進行分割,或是對部分水庫進行填占,導致庫容縮小。這些活動都是被明令禁止的,一旦發現這類現象必須要進行嚴格的處理,以此保證水庫工程設施的安全。管理單位必須要安排專門的管理人員定期巡查水壩以及水庫周圍,確保不會出現這類活動。

二、對水庫壩體建筑物的檢查

對水庫壩體建筑物的檢查主要包括對土工建筑物、混凝土建筑物、污工建筑物以及一些附屬建筑的檢查。(1)對于土工建筑物而言,其檢查工作的主要內容是檢查壩身是否存在裂縫、有無隆起、塌坑或是滑坡等現象;壩體有無獸害、蟲害等現象;迎風破有無被風浪沖刷的現象;背水坡有無集中滲漏現象;壩頭岸坡是否出現繞滲現象;壩址是否有流土管涌的現象;排水設施以及減壓工程是否出現失效、堵塞、鋪蓋、被破壞等現象。(2)對于混凝土建筑物以及污工建筑物的檢查而言,應該根據建筑物的不同部位進行易發生問題的檢查。其檢查的主要內容是注意建筑物有無滲漏、沖刷、裂縫、磨損、剝蝕、脫堿等現象;伸縮縫的止水是否良好,伸縮縫中的填充物是否存在流失跡象;廊道是否存在漏水現象;灌漿帷幕有無損壞現象;塔架是否傾斜;壩墩以及基座是否穩定;壩頭岸坡以及壩址有無滲漏跡象等。(3)附屬建筑物主要是指保護照明、交通、動力、通訊等設備的建筑物。其檢查的主要內容是檢查建筑物有無損毀或是被破壞的跡象。

三、對水庫閘門的檢查及維修養護

水庫閘門是水庫工程中極其重要的設施,其質量的好壞直接影響著水庫的安全。因此,管理部門必須要高度重視對閘門的檢查和維護。

(一)水庫閘門的檢查

水庫閘門的主要功能是保證水庫的正常泄水、引水以及供水。水庫閘門檢查的主要內容是檢查其動力是否充足、轉動是否良好、是否正常、制動是否可靠、操作是否靈活、指標是否準確、連接是否緊密、結構是否牢固、門體是否端正、支承是否堅固、埋件耐久度如何、啟閉是否操作自如、止水有無泄漏跡象、門體是否清潔等。

(二)水庫閘門的維護

(1)定期對閘門上附著的水生物以及閘門附近水上的漂浮物進行清理,同時還要及時的清理腹板槽內的積水和雜草等。確保閘門不會被腐蝕,保持閘門的清潔美觀,能夠靈活的運行。(2)每年的汛前汛后都要對閘門板槽內的雜物以及石塊進行清理,確保閘門在啟閉時不會出現卡阻現象。(3)每年汛前汛后都要檢查門葉是否變形、桿件是否彎曲、各部位的銷釘、鉚釘、螺栓有無脫落、松動、腐蝕等現象,確保閘門的端正。(4)每年汛前汛后都要檢查閘門的止水是否處于正常狀態。對于鋼質平板閘門,每隔9~15年就要更換一次止水,并對金屬結構進行防腐處理,以此確保閘門的鋼度、強度不會下降。

四、加強對水庫機電設備的檢查

(1)對電動機軸、抱閘軸輪以及中間軸進行檢查,檢查其是否同心;檢查機電設備的連軸節螺栓有無松動跡象;檢查機電設備在運行的時候是否存在振動現象。(2)檢查啟閉機的操作控制設備是否處于正常狀態:電動機的啟閉機功力裝置狀態檢查,比如閘刀、補償器、磁力開關等設備是否清潔,觸電是否良好,接線頭的連接是否可靠,過載保護裝置以及穩壓裝置是否有效;檢查閘門的高度顯示器是否處于正常狀態;另外,要注意的是如果熔斷器中的保險絲被熔斷了,切忌使用其他金屬絲代替,比如銅絲、鐵絲;除此之外,還要對電流表以及電壓表進行定期檢查,看其顯示狀態是否正確。(3)在汛期開始以前,要對閘門的供電系統進行全面的檢查,如果發現問題必須及時對其進行維護,尤其是要對備用電源進行測試,確保備用電源處于正常的運行狀態。

五、加強水庫工作人員的安全意識培訓

針對水庫工作人員,必須提高其安全意識。而提高安全意識的主要途徑就是對其進行培訓。首先,水庫管理單位必須要定期組織水庫工作人員參與培訓工作,培訓內容以“安全”為主,提高水庫工作人員的安全意識。要提高培訓工作的效率,首先必須要讓工作人員意識到安全管理的重要性,可以通過列舉歷年來水庫管理中的重大安全事故,提高工作人員的警惕。另外,在開展培訓工作的同時,要定期對水庫工作人員進行考核,檢查水庫工作人員對安全知識的掌握程度。其次,要根據國家對水庫安全管理的相關要求以及本水庫的實際情況,制定出切實可行、科學合理的水庫安全管理制度,并且要在工作的過程中嚴格按照該制度執行,對于構成安全威脅的職工進行嚴肅的處理,對于為安全管理做出貢獻的員工進行獎勵。通過激勵方式,激發水庫工作人員的積極性,提高其安全意識。

結語

為了更好的利用水資源,我國一直在大力發展水庫建設。水庫可分大型水庫、中型水庫以及小型水庫三類,水庫的功能基本相同,都具有防洪排洪、水土保持、灌溉、生態補水、發電等功能。水庫雖有大小之分,但是水庫安全運行管理工作的標準卻無高低之分,任何水庫都必須要重視安全運行管理工作,以保證水庫功能的正常發揮,為社會經濟的發展做貢獻。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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