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區消防工作計劃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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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區消防工作計劃

社區消防工作計劃范文1

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黨的精神為指導,以《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省消防條例》和《市消防條例》等法律法規為依據,充分發揮群眾消防自治組織的作用,初步形成“政府部門組織領導,有關方面齊抓共管,居民群眾積極參與”的社區消防工作新格局,初步建立社區消防管理、教育、服務的工作新體制,最大限度地減少火災事故的發生,營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環境。

二、組織領導

成立社區消防建設試點工作領導小組,由分管副區長任組長,公安分局副局長任副組長,區安全生產監督局、區民政局及各街道辦事處主要負責人為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地點在公安分局消防大隊,主要負責日常工作的指導和信息收集工作。

三、工作步驟

㈠確定試點、考察學習

按照“因地制宜、以點帶面、逐步擴展、逐步完善”的原則,積極探索社區消防工作的運行模式。根據我區實際情況,確定路歷史街區和華陽小區為試點社區。同時近期將組織有關人員前往滄浪葑門街道覓渡社區學習,豐富我區社區消防工作的內容。

㈡健全網絡、完善制度

要進一步建立健全社區消防工作組織機構,形成自上而下的社區消防工作網絡。各街道辦事處要成立由街道辦事處主要領導同志負責,公安派出所、社區居委會、社區有關單位負責人和居民代表共同組成的社區消防安全委員會,具體負責籌劃和組織開展社區消防工作。社區居民委員會要成立消防安全工作小組,負責社區消防安全巡查、居民家庭和單位的防火檢查等具體工作的落實。社區居委會可以通過招聘專兼職消防工作人員,充實社區消防管理力量,使社區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有人組織、有人負責、有人落實。公安消防部門要按照《消防法》的要求,指導街道辦事處、社區居委會,做好轄區內的消防工作。一是要加強社區消防制度建設,建立和落實社區消防安全委員會的工作制度、宣傳教育培訓制度、消防檢查巡查制度和警示制度等。二是要通過層層簽訂消防安全責任書等形式,推動社區消防安全責任制的落實,形成以街道辦事處為主導,以居委會為依托,社區單位、待業部門、廣大群眾共同參與的社區消防工作運行機制。三是要建立健全各項基礎檔案臺帳,包括社區居委會消防基本情況、防火檢查記錄、社區消防組織、社區消防器材配備登記表、歷次火災登記、社區消防宣傳教育記錄、社區消防培訓情況記錄。

社區消防工作計劃范文2

第一條為切實加強我縣鄉鎮(街道)消防安全工作,有效預防和減少大火災危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省消防條例》、《縣構筑社會消防安全防火墻工程實施方案》(安政辦發〔2010〕53號)和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規范。

第二條縣域內的鄉鎮(街道)、村(社區)的消防安全工作,應當遵守本規范。

第三條消防安全工作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堅持誰主管、誰負責原則,實行防火安全責任制。

第四條消防安全工作在縣人民政府的統一領導下,由鄉鎮(街道)、村(社區)組織實施。

第五條農村(社區)消防安全工作納入鄉鎮(街道)年度目標責任制考核。

第六條社會公民有維護消防安全、保護消防設施、預防火災、報告火警、撲救初起火災的權利和義務。

第二章工作制度

第七條鄉鎮(街道)應當建立消防工作會議制度和消防安全考核制度,定期召開會議,研究部署消防工作。消防工作會議一般每季度召開1次。

第八條鄉鎮(街道)應當設立防火安全領導機構或消防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組織、開展轄區內消防安全工作,其職責是:

(一)貫徹上級有關消防工作的指示,研究本地區消防工作和火災情況,制定消防工作計劃,督促火險隱患整改;

(二)根據不同季節組織開展防火安全檢查;

(三)組織開展防火宣傳教育,普及消防安全知識;

(四)負責編制消防專項規劃并組織落實,加強多種形式消防隊伍建設;

(五)負責制定消防安全公約。

(六)負責制定完善消防應急預案并定期開展演練。

第九條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應當規范消防工作站的工作,設立專(兼)職防火安全員。消防工作站在鄉鎮政府(街道辦)的領導下開展工作,負責本轄區內日常消防安全工作,并結合轄區內實際與各級組織和企事業單位簽訂消防安全責任書,明確消防工作責任。其主要職責是:

1.指導村(社區)開展消防工作,組織開展村(社區)的消防安全檢查或業務指導,每季度不少于1次;

2.檢查村(社區)和本轄區企事業單位、個體工商戶、出租房的消防安全工作,每月檢查單位不得少于總數的20%,每季度對轄區內的火災形勢和消防安全狀況進行分析,并向鄉鎮黨委、政府(街道辦)做好書面匯報;

3.負責消防宣傳工作,切實提高全民消防意識和抗御火災的能力,重大節日、重點季節利用多種形式開展大規模宣傳,深入村(社區)、企事業單位開展消防安全宣傳,每季度至少1次;

4.積極組織開展消防培訓工作,全年組織轄區內企事業單位集中消防安全培訓不少于1期;

5.積極當好鄉鎮(街道)參謀,指導村(社區)抓好消防規劃,強化消防基礎設施建設;

6.指導轄區內企事業單位做好防火墻工程“四個能力”建設。

7.積極開展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組織開展“三合一”、“二合一”、出租房等有針對性的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工作;

8.積極配合協助火災事故調查,認真完成上級部署的其他工作任務。

9.抓好鄉鎮(街道)消防工作檔案建設;

10.做好其他有關消防工作。

第十條行政村(社區)成立防火安全領導小組,設立消防安全員,健全工作制度,開展消防安全宣傳和消防安全檢查、巡查,及時消除火災隱患,組織火災撲救,建立消防工作檔案。主要職責是:

(一)按照鄉鎮(街道)的統一部署,維護本轄區的消防安全環境;

(二)確定消防安全管理人,制定村民(社區)防火公約,進行防火安全檢查,組織開展群眾性的消防工作;

(三)協助鄉鎮(街道)、有關部門、公安機關消防機構進行防火安全檢查,及時報告火災隱患;

(四)協助有關部門、公安機關消防機構開展火災撲救、火災現場保護和火災事故處理等工作;

(五)對村民(居民)住宅及村民(居民)用火、用電、用氣等進行消防安全提示,發現隱患及時督促整改;

(六)開展消防安全教育,定期向村民(居民)家庭發放消防宣傳資料,為老、弱、病、殘和孤寡老人提供消防安全服務;

(七)制定村(社區)消防專項規劃,并抓好落實;

(八)村(社區)應當建立消防工作檔案;

(九)做好其他有關消防工作。

第三章消防檢查

第十一條全縣各公安派出所應當對本轄區內公民和各級組織遵守消防法律、法規情況和有關消防安全重點部位進行監督檢查,發現火災隱患,及時通知有關組織和人員采取有效措施,限期改正,消除隱患。

第十二條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消防工作站要開展經常性的消防安全檢查,檢查的主要內容是:

一、消防工作落實

1.鄉鎮(街道)消防專項規劃制定和落實情況;

2.消防工作站職責落實情況;

3.轄區內消防基礎設施落實情況;

4.義務消防隊(志愿消防隊)工作開展情況;

5.上級政府和有關部門部署的消防工作開展情況;

6.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部署的消防工作工作落實情況,

7.村(社區)消防工作開展情況。

二、企事業單位檢查

1.消防設施、器材、消防安全標志配置、設置是否符合標準;

2.消防設施、器材、消防安全標志是否保持完好有效;

3.是否損壞或挪用消防設施、器材;

4.是否擅自停用或拆除消防設施、器材;

5.是否占用、堵塞或封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

6.其他妨礙安全疏散行為:

7.是否埋壓、圈占、遮擋消火栓;

8.是否占用防火間距情況;

9.違章搭建、占用、堵塞、封閉消防車通道情況;

10.人員密集場所門窗上設置影響逃生、滅火救援的障礙物情況;

11.消防規章制度建立和日常消防安全檢查情況;

12.檢查“出租房”的消防安全情況和轄區內是否存在“三合一”和經營、住宿合一的“二合一”場所;

12.其他火災隱患。

第十三條村(社區)和村(社區)消防安全工作小組每日應對村民住宅區進行防火巡查,包括以下內容:

1.室外消火栓、滅火器(每家每戶配備)等設施器材是否完好有效,有無損壞、失效、遮擋、埋壓、圈占情況;消防水池取水口是否被遮擋,水位是否正常;

2.消防安全標志、消防宣傳標語和標牌是否完好;

3.消防車通道是否暢通;

4.每家每戶的電氣線路是否配套到位,對用火用電的地方進行重點檢查;

5.對鰥、寡、孤、獨人員是否登記造冊,援助措施是否落實;

6.對配備的裝備器材每日進行檢查是否隨時能投入執勤戰備,每周進行一次試車試泵,對檢查和試車試泵情況登記造冊;

7.檢查“出租房”的消防安全情況和轄區內是否存在“三合一”和經營、住宿合一的“二合一”場所;

8.其他消防安全情況。

第四章檔案建設

第十四條建立健全消防工作檔案,全面規范消防管理工作。

第十五條鄉鎮政府(街道辦)消防工作檔案,由消防工作站管理,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1.成立消防領導組織的文件,有關消防工作的文件、消防工作會議記錄、工作計劃、總結等;

2.消防專項規劃;

3.轄區內消防管理網絡體系名冊、“保消合一”專職消防隊、村(社區)義務(志愿)消防隊人員名冊;

4.消防應急預案;

5.轄區企事業單位、人員密集場所、出租房、“三合一”和“二合”場所名冊;

6.消防工作目標管理責任書;

7.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材料;

8.消防宣傳、培訓和滅火和疏散演練記錄;

9.消防檢查意見書、責令改正通知書、復查意見書和相關火災隱患排查統計表等;

10.其他有關消防工作材料。

第十六條村(居委會)有關消防工作檔案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一)駐本村(社區)企事業單位名冊;

(二)消防安全檢查人員基本情況表;

(三)消防安全檢查記錄(包括檢查記錄表、整改通知書、復查意見書);

(四)村民(社區)防火公約;

(五)消防宣傳、培訓、演練活動記錄;

(六)消防安全工作會議、計劃及總結;

(七)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八)村(社區)義務消防隊員名冊;

(九)村(社區)消防工作管理網絡體系人員名冊;

(十)村(社區)消防規劃及其他有關消防工作的材料。

第五章火災預防

第十七條全面加強消防基礎設施建設和多種形式消防隊伍建設,切實提高抗御火災的能力。

第十八條建立鄉鎮(街道)“保消合一”消防隊,配備必要的消防器材和裝備,保障“保消合一”消防隊工作經費。

第十九條村(社區)要建立義務(志愿)消防隊,并配備必要的消防器材,定期開展演練,落實消防器材和裝備的維護保養。

第二十條編制鄉鎮(街道)、村(社區)消防專項規劃,并抓好規劃的落實。

第二十一條完善公共消防設施建設并加強維護保養。新建、改建自來水管網和道路建設時,應當按照規定配置消火栓。已有自來水管網但未配置消火栓的,對管網進行改造,并按照規定配置消火栓。加強對天然水源的保護,充分利用天然水源設置取水設施。

第二十二條每個村(社區)要設置公共消防器材配置點,配齊配足滅火器材,保證撲救初起火災的需要。將農村公共消防設施納入美麗鄉村建設總體規劃,與農村公共基礎設施同步規劃、同步建設。對木結構建筑集中、連片的村莊整治和人居環境改造進行治理,提高耐火等級,打通消防通道,拓寬防火間距,消除火災隱患。

第二十三條加強防火安全宣傳教育,與轄區各村(社區)、規模企業簽訂消防安全責任書,各村(社區)與駐村企業簽訂消防安全責任書,適時組織防火安全檢查,及時消除火災隱患。每年對各村(社區)落實消防工作情況進行考核。

第二十四條全面加強對出租房的消防安全管理,組織開展出租房火災隱患排查整治工作,督促各出租房配備滅火器、應急照明燈、逃生繩(三層以上配備)、逃生面罩。

建立出租房屋臺帳,做到情況清,底數明。督促出租人(單位)和承租人(單位)簽訂房屋出租消防安全協議書,明確雙方消防安全責任。

第二十五條開展“三合一”企業的排查整治,嚴禁各企業在人員住宿與生產、倉儲合用。人員住宿與生產、倉儲確需合用的,應進行物理分割,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第二十六條儲存和使用易燃、易爆化學危險品的單位必須按照國務院的《化學危險物品安全管理條例》規定,設置相對獨立的安全地帶,易燃易爆危險品應當設置在合理的位置,并符合防火、防爆要求。

第二十七條鄉鎮(街道)、村(社區)新建、改建、擴建工程,應按照國家工程建設消防技術標準需要進行規劃和設計,并將建筑工程的消防設計圖紙及資料送當地公安消防機構審核(備案),經審核(備案)的建筑工程消防設計在施工中不得擅自更改,未經審核(備案)或者經審核不合格的,不得施工。

第二十八條按照國家工程建筑消防技術標準進行消防設計的建筑工程竣工時,必須經當地公安消防機構進行消防竣工驗收(備案),未經驗收(備案)或者驗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

第二十九條鄉鎮(街道)、村(社區)舉辦大型集會、焰火晚會、燈會、慶祝會、聯歡會、文藝晚會等群眾性活動,具有火災危險的,主辦單位應當制定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落實消防安全措施,并向公安治安大隊申報,經現場檢查合格后,方可舉辦。

第三十條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破壞或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設施、器材,不得圈占消火栓,不得占用防火間距,不得堵塞消防通道。

第三十一條因新建、改建、擴建工程以及停電、停水、截斷通信線路時,有可能影響消防隊滅火救援的,必須事先在公安消防機構的指導下落實消防安全措施和消防通道。

第三十二條民宅及企業的安全布局、消防通道、消防水源建設納入鄉鎮(街道)總體規劃和村莊(社區)建設規劃之中。

第三十三條中小學校有對學生進行消防安全教育的責任,應將消防知識納入到教學大綱之中。

第六章滅火救援

第三十四條單位和個人在發現火災時,有義務立即向公安消防隊報警,任何單位和個人應當無償為報警提供方便。

第三十五條各村(社區)要建立義務(志愿)消防隊,鄉鎮(街道)建立“保消合一”專職消防隊。劃分工作職責,制定培訓、訓練計劃,確定聯絡指揮方式。

發生火災后,村(社區)必須立即組織義務(志愿)消防隊迅速趕赴現場,救助遇險人員,排除險情、撲滅火災。

第三十六條火災撲滅后,鄉鎮政府(街道辦)應協助公安消防機構根據需要封閉火災現場,查明火災事故原因、責任,核實火災損失。廣大村民(居民)應如實提供火災事實的情況,接受事故調查。

第三十七條對參加撲救火災有功者可以給予表彰和獎勵。因參加撲救火災受傷、致殘或死亡的人員,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醫療、撫恤。

第七章獎懲

第三十八條公安派出所受公安消防機構的委托,對違反消防法律法規的單位和個人,有權下達火災隱患整改通知書,責令限期改正,對逾期不改正的單位和個人,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或《省消防條例》的規定給予處罰。

第三十九條違反本制度,除依據相關法律法規給予處罰外,對負責人和直接責任人,視情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報請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四十條各級防火人員有權制止違反消防法律法規的行為,并應及時向公安消防機構和派出所報告。對、的,追究責任給予處分;對構成犯罪的,報請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四十一條鄉鎮政府(街道辦)對工作中做出顯著成績的單位和個人給予獎勵。

第八章附則

第四十二條各鄉鎮(街道)可按本規范結合實際制定具體消防工作制度,有關規范性檢查意見書由消防部門統一。

社區消防工作計劃范文3

深入貫徹《消防法》和《省消防條例》等法律法規,全面落實“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工作方針和“政府統一領導,部門依法監管,單位全面負責,公民積極參與”的消防工作原則,完善消防工作機制,深化消防工作責任,加強公共消防基礎設施建設,全面貫徹《全民消防宣傳教育綱要》,切實提高全民消防安全意識,努力提升全社會本質安全度,有效預防和杜絕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傷惡性火災事故,為我市率先基本實現現代化創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環境。

二、健全各級消防安全責任體系

(一)加強對消防工作的組織領導。市、鎮(街道)兩級成立消防安全委員會,協調解決消防安全重大問題。各鎮(街道)安監所負責轄區內消防安全工作,增掛“消防工作辦公室”的牌子,作為鎮(街道)消防安全委員會的常設機構,并根據工作需要配備1—2名專兼職消防工作人員,所需辦公場所、人員編制和相關經費由各鎮、街道協調解決,日常工作受市公安消防大隊業務指導。

(二)加強部門依法監管聯動執法。健全并落實各有關部門消防安全定期會商、聯動執法、隱患抄告、信息共享等制度,形成消防監管合力。各行業主管部門要將消防安全作為行業管理的重要內容納入考核評議和日常監管范疇,組織開展消防安全檢查,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

(三)加強村(社區)消防管理工作。根據國家有關要求,全面開展《農村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標準》、《社區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標準》達標活動,全市40%以上的鎮(街道)和60%以上的城市社區(行政村)達標;全市鎮(街道)和城市社區(行政村)全部達標,積極創建“零亡人火災鄉鎮(街道)”和“零火災社區(行政村)”。

三、著力整治消防安全薄弱環節

(四)深入推進“清剿火患”戰役。以人員密集場所、高層民用建筑、工業廠房、建筑工地、商業“三合一”和小旅館、小商店、小餐館、小網吧等“九小場所”,以及山林防火為重點,建立網格化火災隱患排查機制,深入開展“清剿火患”戰役,全力整治消防安全問題突出的區域和行業,達到一般火災隱患整改率100%。對嚴重威脅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災隱患,政府掛牌督辦整改率100%。建立健全錯時檢查、跟蹤復查、督察督導、協查聯動、倒查問責等長效管理機制。

(五)加大高層建筑消防管理力度。注重高層建筑消防管理工作,特別是要加強高層建筑消防設施和內部裝飾材料、外墻保溫材料管理,切實提高高層建筑自身的火災防控能力。強化業主(居民)、物業服務企業的消防安全責任,落實業主(居民)的住宅消防安全責任,依法履行維護消防安全、保護消防設施、預防火災、報告火警的義務,積極參與消防疏散演練。物業服務企業要履行消防服務管理責任,維護和保養共用消防設施,保障疏散通道和消防車道暢通、消防設施完好;各鎮、街道和居(村)委會要組織轄區物業服務企業和居民,開展經常性消防宣傳和消防疏散演練。房管部門要加強對物業服務企業的履行消防職責監督管理,對物業服務企業落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情況定期進行考核并納入企業誠信檔案。

(六)加大消防宣傳教育工作力度。認真貫徹落實、公安部、民政部、教育部等八部門聯合下發的《全民消防宣傳教育綱要》,市宣傳、公安、教育、民政、文化、衛生、廣電和安監等部門要依法履行消防宣傳工作職責,著力加強消防宣傳教育隊伍建設、設施建設,突出重點場所、重點人群的宣傳教育,扎實推進全民消防安全宣傳教育活動。各鎮(街道)要因地制宜推進消防宣傳陣地建設,設立公益消防廣告牌,督促所屬行政村和社區建立消防宣傳角,組建消防志愿服務隊,定期組織開展形式多樣的消防宣傳教育活動。

(七)加大社會單位消防管理力度。全市各企事業單位要依法履行消防工作責任和職責,明確消防安全管理人和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員,落實特殊崗位持證上崗、消防設施日常維護和專業檢測制度,開展全員消防安全培訓教育,切實提高社會單位消防安全“四個能力”。賓館飯店、公共娛樂場所、商場市場、醫院、學校等五類場所要全面實施消防安全標準化管理。

(八)加大社會消防創新管理力度。要把消防安全管理作為社會管理創新的重要內容,加快城市火災遠程報警監控系統建設和應用,逐步把設有自動消防設施的高層住宅小區和重點單位接入城市火災遠程監控系統。在全市70歲以上獨居老人家庭免費安裝家庭火災智能救助系統。積極推動火災公眾責任保險參保工作。加強對建筑消防設施的監管和消防檢測技術服務企業的管理,提高建筑消防設施完好率和中介服務企業服務質量,確保建筑消防設施在火災預防和初期火災撲救中發揮應有的作用。

四、切實加強滅火救援體系建設

(九)強化公共消防設施建設。按照《市消防總體規劃》要求,加快已規劃消防站建設,完善配置用于撲救高層建筑、石油化工、大跨度建筑等特殊火災和處置各類應急救援事故的特種消防裝備和個人防護裝備。各鎮、街道要及時修訂城鎮消防規劃,制訂年度實施計劃分步落實公共消防設施建設任務,加強消防水源和道路建設,提高消防應急供水和消防車應急通行能力。

(十)強化多種形式隊伍建設。鞏固發展多種形式消防隊伍,在政府專職消防隊試點推廣職業化運行模式,把正在建設的利港消防中隊建成一支石油化工類消防專業救援隊伍,全力構建完善以現役消防中隊為龍頭、政府專職消防中隊為骨干、派出所和企業專職消防隊為補充的三級滅火救援網絡體系。

(十一)強化滅火救援能力建設。消防大隊要加強對高層建筑、地下空間、石油化工、大跨度建筑等特殊復雜火災的滅火技戰術研究,完善各類滅火救援預案,強化復雜惡劣環境適應能力和先進裝備應用能力的特訓,努力打造一支“攻無不克,戰無不勝”的消防鐵軍,確保關鍵時刻發揮作用。加強應急救援力量和裝備建設,完善應急救援指揮體系和聯動機制,不斷提高全市綜合應急救援水平。

(十二)強化消防保障能力建設。將消防事業經費、宣傳教育經費、裝備器材購置經費和應急救援經費列入政府年度財政預算,并隨經濟發展保持適度增長。根據火災撲救和應急救援需要,加快消防戰勤保障庫室建設,強化消防戰勤物資儲備,確保滿足各類突發事故應急需要。建立合同制消防員經費逐年增長保障機制,確保合同制消防隊伍健康穩定發展。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認識,形成監管合力。各地各部門要充分認識消防工作的重要性,加強對消防工作組織領導,層層簽訂消防工作責任狀,定期分析研判消防工作形勢,協調解決消防重大問題,努力形成消防監管合力。

社區消防工作計劃范文4

關鍵詞:社區 消防管理 重要性 展開模式

可以說,社區是一個城市的基本單元,城市社區往往人口密集,財產集中,因而強化對社區的各方面管理是提高城市管理水平的有效措施。社區管理水平直接體現著一個城市的精神文明建設的水平,社區消防管理也逐漸成為了城市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近年來,隨著社會的不斷發展和我國公共管理水平的不斷提高,社區的各項管理工作尤其是消防管理工作得到了進一步的完善,但到目前為止,我國很大一部分社區中還存在不同程度的火災隱患,因而進一步推進社區消防管理工作,提高其管理成效是十分有必要的。推進社區消防管理工作,不但能有效減少城市消防安全隱患,提高城市消防安全管理水平,也能進一步提高社區的整體管理水平。

雖然我國社區消防管理工作在近年來得到了逐步的完善,但從其工作成效來看,社區消防管理工作還有待于進一步改進,其成果也有待于進一步提升。由于城市人口越來越密集,各種活動越來越頻繁,近年來我國社區火災事故頻頻發生,據調查,在一些大型和中型的城市當中,居民家庭火災數量已經達到了城市火災總數量的60%甚至更多,而其中,社區火災事故不占少數。

一、社區消防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分析

社區消防管理工作,不但對于社區消防安全具有重要意義,也對城市建設、城市消防管理等具有重要的意義,具體來說,其重要性可歸納為如下幾點:

1.是改善社區居民生活環境、維護社區安全的必然要求

安全是社區居民日常生活最基本的訴求,同時也是社區居民對社區管理工作提出的最基本也是最重要的要求。其中,消防安全與社區居民的日常生活、工作等息息相關,只有穩定、安全的社區消防情況,才能為社區居民提供良好的居住環境,因而消防安全管理無疑是社區安全維護工作的重要內容。因此,建立和完善社區消防管理機制,進一步提高社區消防管理工作成效,對于改善社區居民生活環境,提高社區安全管理水平具有重要的意義。

2.是提高城市消防管理水平的必然要求

隨著城市人口的不斷增加,城市社區的數量與日俱增,我們可以看到,社區已經成為城市居民與城市、社會乃至整個國家聯系在一起的紐帶,因而提高社區各方面管理水平對于提高城市整體管理水平有著重要的意義,而消防管理工作也不例外。社區是城市人口聚集的主要形式之一,因而加強社區的消防安全管理,及時消除社區消防安全隱患,提高其消防安全水平,對于維護整個城市的消防安全來說是十分重要的。

3.是適應消防工作發展趨勢的必然要求

近年來,世界各國的消防管理工作呈現出社會化的發展趨勢,也就是說,消防管理工作不再僅僅局限于防火、救災,而是把消防管理工作的重心越來越多的轉移到消防知識的宣傳、消防設備和消防工具的普及以及消防手段和消防技術的改進和創新上。在很多消防管理水平較高的國家,如日本,不僅十分注重對消防系統、消防設備和器材的不斷更新和完善,還有計劃地定期地舉行消防演習、消防知識宣傳活動等等,而這些活動大多在社區中舉行,這無疑吸引了廣大社區居民的注意,使大量的城市居民參與到了火災防范活動中來。這種做法不但適應了世界消防管理工作社會化的發展趨勢,也切實地提高了城市人口火災防范意識和城市消防安全管理水平。由此可見,建立和完善社區消防管理系統,是適應世界消防管理工作社會化發展趨勢的必然要求。

二、當前我國社區消防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問題

1.消防管理意識和管理人員專業性的缺失

長久以來,城市消防管理部門往往把主要消防力量集中于公共場所、城市企事業單位、軍隊駐地以及政府機關等場所,而社區消防管理成為了常常被忽視的一項工作。但是,由于社區人口數量較為聚集,其火災隱患并不比上述場所小,消防管理意識的缺失成為了制約我國社區消防管理水平發展乃至我國城市消防管理水平提高的一個重要因素。

除此之外我們發現,在我國很大一部分社區消防管理工作人員不具備良好的專業素質,他們基本了解常見滅火器材的使用方法,但不具備向公眾宣傳消防安全知識,對社區居民進行消防安全培訓的能力,還有一些人不具備排查社區消防安全隱患的能力。對社區居民的消防安全培訓必須做到科學、準確,只有這樣才能盡可能的降低安全事故帶來的傷害和損失;另一方面,隨著時代的發展,居民家庭用火用電的情況增多,火災荷載增大,導致火災發生的危險性也在增加。消防設施需要定期檢查,滅火器等容易過期的消防設施需要及時的更換,以便消防設施在火災發生時起到初步滅火的作用,因而對社區內消防隱患的排查必須是有組織的、定期的,只有這樣才能真正起到消防管理作用。而社區消防管理人員專業性的缺失是他們無法達到這些工作要求。

2.消防設備和器材不完備

消防通道,消防水泵,消防水源和消防器材,報警系統等都是社區消防設施的必要組成部分。這些設備同時工作時,可以起到初步滅火的作用。然而,由于對消防管理意識的缺失,一些社區往往不注重消防設備和消防器材的配備及保養。這使得我國社區消防設備和器材普遍落后,甚至一些消防設備和器材已經成為一種擺設,無法正常使用,喪失了消防器材和消防設備及時發現火災,撲滅火災的功能,這無疑成為社區消防安全的一大隱患。

3.社區消防管理不規范,管理制度不健全

在我國,一些社區并沒有制定明確有效的消防管理規章制度和運行機制,這使得社區消防管理工作不能有計劃地、規范地、持久地展開,另外,賞罰制度的缺失降低了社區消防管理工作人員的責任心和工作熱情,這些都嚴重阻礙了社區消防管理工作效率的提高。

目前,我國城市社區的主要組織機構有街道辦事處(簡稱街道辦),社區居民委員會(簡稱居委會),物業管理部門(簡稱物業)等。街道辦是政治性社區組織,肩負著總協調管理指揮職責。居委會是群眾性自治組織,物業管理部門是商業組織,二者是防火和滅火管理工作的主要執行機構。而有調查結果顯示,在實際的消防管理工作中,部分街道辦事處將其總協調管理指揮的職能部門分配給了居委會以及物業,致使街道辦在社區消防設施檢查,人員配備和防火演習等問題上不作為。而居委會和物業需要全權代其執行,部分管理機構職能紊亂導致安全管理方面問題層出不窮。由此可見,我國社區消防管理工作還存在規范化和制度化等方面的缺失。

4.消防宣傳工作不到位,不能定期開展消防演習

有效的消防安全宣傳活動,不但能普及消防安全知識,使社區居民認識到身邊的消防安全隱患并積極主動地對其采取措施,讓社區居民在遭遇火災時能鎮定自若并及時采取合理的撲救措施和自救措施,也能激勵社區消防管理工作人員保持對社區消防管理工作的熱情,并引導社區居民積極參與到社區消防管理工作中來。根據《社會消防安全教育培訓規定》第一章第二條規定,機關、團體、企業、事業等單位、社區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依照本規定開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工作。而目前,一些社區僅僅通過標語、燈箱、海報、警示語等形式進行消防安全宣傳,這些往往只能對社區居民起到暫時的提醒作用,而起不到長期有效的宣傳作用,不能真正讓社區居民了解應有的消防安全知識,對社區消防安全宣傳工作來說是遠遠不夠的。

另一方面,定期的消防演習對于社區消防機構管理能力和消防能力的自我檢測,以及對社區居民消防安全意識的提高有著重要的意義。一般情況下,社區消防應急組織機構的工作人員能夠使用和檢測社區消防應急預案的機會非常少,往往只能通過消防演習的方式來檢查消防應急預案并挖掘其中的漏洞,然后進行必要的改進、修正和強化,只有這樣才能不斷地完善社區消防應急預案,不斷提高其科學性和有效性,使其在突發事故面前起到更顯著的作用。除此之外,消防安全演習還可以讓社區居民熟悉一些必要的火災逃生知識和自救知識,并通過消防演習中的適當緊張感和恐懼感,提高其在日常生活中的消防安全意識,以此進一步提高社區消防管理工作成效,避免火災事故的發生。

三、社區消防管理工作展開模式的探討

結合我國社區消防管理工作的的現狀及其中存在的問題,筆者認為今后社區消防管理工作的展開應分以下幾個步驟進行:

1.明確規章制度

首先,要想提高社區管理人員消防意識以及消防管理工作人員的責任心和工作熱情,就必須制定科學的、有效的、明確的社區消防管理規章制度。制度的確立首先要滿足國家、城市消防管理機關對社區消防管理工作提出的要求,其次要充分結合社區自身特點。另外,社區消防管理制度中應包含明確、合理的賞罰制度,這對于維持社區消防管理工作的持久性是十分必要的。具體來說,社區應結合其自身特點,在社區居委會等組織的幫助下,建立和不斷健全其社區消防安全管理組織,并制定科學合理的責任書和工作職能明細,包括制定必要的獎懲措施,以此來明確社區管理人員的職責和監督其消防管理工作。

2.完善消防資源配置

社區消防資源配置的完善應包含兩個方面:一是,消防器材、消防設備等物質資源的配置,這要求社區消防管理部門對社區內現有的消防資源進行整合,并注意對必要消防設備進行配備,安排專人對社區消防設備進行保養和維護,確保這些設備能夠正常運轉,;二是,消防人力資源的配置,要根據社區消防工作人員的專業素質進行合理的崗位分配,吸納專業安全人員進入,多招收消防專業或安全工程專業及其相關專業的高校畢業生,并對社區消防管理人員進行定期的有計劃的專業配需和職業道德培訓,以此來不斷提高社區消防管理人員的整體素質,優化社區安全管理部門的工作成效。

3.加強消防法制宣傳和消防安全知識宣傳

社區管理人員要認真貫徹《國家消防法》等有關消防法律法規,組織、領導、協調開展社區消防工作;將社區消防工作納入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主要內容;制定社區消防工作計劃;定期召開社區消防工作會議。

除此之外,應對社區居民開展定期有計劃的消防安全宣傳和培訓活動,提高全民消防意識,以便在日常生活中及時發現和消除消防安全隱患,這一方面降低了社區消防管理工作難度,一方面也能夠切實地避免火災事故的發生。

4.加強監督管理和績效評價

為了使社區消防管理工作能夠長期、有效的展開,要使用必要的監督管理手段,和績效評價手段,于此同時,這兩項工作應該與賞罰機制掛鉤,以此對社區消防工作起到有效的監督,并對社區消防管理水平的不斷提高起到促進作用。監督工作和績效評價工作應當依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如《國家消防法》、《社會消防安全教育培訓規定》以及社區管理工作條例和社區安全管理的相關責任合同和責任明細等,監督和評價工作力求公正有效,對社區安全管理部門起到真正的監督和激勵作用。

總而言之,社區消防安全關系著城市居民的人身安全、財產安全與其日常工作和生活有著緊密的聯系,如今,社區消防管理工作已經成為完善城市消防管理,改善城市居民生活水平,以及適應世界消防工作發展趨勢的必然要求,而社區消防管理工作又是一項系統性、社會性的工作,涉及到人力資源、設備器材、財務、公關和管理等方方面面。由此可見社區消防管理工作即有著終歸要的現實意義,又存在一定的難度和復雜性,因而社區消防管理工作應根據社區消防需求,從各個方面入手進行不斷的改進和完善,使社區消防工作能夠有組織、有計劃、科學、高效地展開。

參考文獻:

[1]王盛.論社區消防安全工作存在的問題及對策.[J].科技信息.2010(17):380.

[2]高峰、劉洋.關于加強社區消防管理工作的幾點思考.[J].安全.2010(6):45.

[3]王鐵石.對加強社區消防工作的思考.[J].經濟技術協作信息.2010(24):107.

[4]彭柱.淺談如何做好社區消防安全工作.[J].科學之友.2009(5):81.

[5]王瑞、張羽、宋越、鄭大銳、周悅、趙云.社區消防安全現狀的調查與分析.[J].中國科技信息.2010(23):285.

社區消防工作計劃范文5

一、消防安全網格劃分和工作目標

(一)網格劃分:以區行政區域為單元,劃分大網格;以鎮(處)行政轄區為單元,劃分中網格;以社區(行政村)為單元劃分小網格;以民居樓院、村民小組、小區物業、社會單位等為單元,劃分單元格,構建“全覆蓋、無盲區”的消防安全管理網絡。

(二)工作目標:今年100%的鎮(處)要推行消防安全網格化管理,30%的社區(行政村)的消防安全網格化管理組織和工作機制要實現“責任明晰、機制健全、運行高效”的目標。2013年、2014年和2015年分別要有60%、80%和100%的社區(行政村)的消防安全網格化管理組織和工作機制實現上述目標。

二、工作任務

(一)成立消防組織。大網格:區管委會主要負責人為大網格消防工作第一責任人,要推動防火安全委員會更名為消防安全委員會,調整成員單位和領導,成立消防安全委員會辦公室,負責大網格消防工作的組織實施。中網格:各鎮政府(管理處)主要負責人是中網格消防安全管理的第一責任人,要推動成立以綜治辦、司法所、民政辦、城建辦、農林辦、安監站、房管所、財政所、工商分局、公安派出所等有關負責人為成員的消防安全委員會,明確1名政府負責人為主任,設立消防辦公室并確定2-3名專兼職消防管理人員,負責中網格消防工作的組織實施。小網格:社區居(行政村)委會主任是小網格消防安全管理的第一責任人,每個社區、行政村都要明確1-2名專兼職消防管理人員,負責小網格消防工作的組織實施。單元格:村民小組負責人、樓(院)長、物業和社會單位的負責人是單元格消防安全管理的負責人,負責在單元格內建立群眾性消防安全自治組織,開展群眾性消防工作。

(二)加強消防力量。大網格:加強多種形式消防隊伍建設,出臺相應保障措施,建立長效機制。中網格:鎮(處)要建立政府專職消防隊;充分發揮巡防、保安隊伍作用,加強對保安員的消防培訓,每個鎮(處)要建立一支10-30人的兼職消防安全巡防隊伍。小網格:要積極發展社區消防督導員、小區消防管理員、高層建筑消防宣傳員等消防專員,擴大基層消防力量覆蓋面。單元格:要積極開展“村企聯防、企企聯防、鄰里守望”等活動,廣泛調動群眾參與消防工作。

(三)落實消防檢查。大網格:定期組織開展消防安全大檢查,重大節日、活動組織各部門開展針對性的聯合檢查和專項整治。中網格:要結合轄區消防安全形勢和季節特點,深入開展消防安全集中排查整治和各類專項治理行動,消除火災隱患,懲治消防違法違規行為。小網格:要定期對居民樓院(小區)、村組和沿街門店、小單位、小場所等開展消防安全排查。單元格:要每天開展以安全疏散設施、消防設施、滅火器具、用火、用電、用油、用氣等為重點的消防安全巡查。

(四)開展消防宣傳。大網格:制定消防宣傳計劃和工作方案,指導中、小網格開展消防安全宣傳培訓工作。中網格:要進一步深化消防宣傳“五進”活動,廣泛動員各基層組織和消防志愿者開展消防宣傳教育,普及消防常識。小網格:要在社區、行政村、居民樓院、單位和場所設置消防宣傳櫥窗(標牌),通過互聯網建立防火宣傳QQ群,利用戶外視頻、樓宇電視播放消防公益廣告,有條件的要依托社區服務中心、農村文化室,建設消防教育體驗活動室,定期組織各單元格內的群眾參加消防教育和體驗。每個單元格每年要組織一次全民疏散逃生演練。

(五)完善消防設施。各鎮(處)要按照《<省專職消防隊和志愿消防隊建設管理辦法>實施細則》的規定,為專職消防隊和志愿消防隊配備消防車輛裝備和滅火救援器材。鎮(處)要為消防安全巡防隊伍配備電動消防巡邏車、消防電動自行車。鎮(處)和居(村)委會要配備必要的消防設施器材以及小喇叭、視頻教學等防火宣傳器材。各級網格要加強對消防設施和裝備器材的管理,維護保養好各類消防設施和裝備器材;要在網格和單位的重點部位設置消防器材集中存放點,定期維護保養和更新,確保完整好用。

(六)建立消防檔案。鎮(處)要設立消防辦公室,社區(村)要設立“保消合一”巡防室,配備必須的辦公用品,制定各項消防安全工作職責、制度,分級建立消防安全網格化管理臺帳,全面、詳細、動態地記錄轄區消防安全基本情況以及消防安全巡防、隱患整治、宣傳培訓、滅火演練、應急疏散等網格化管理工作情況。

(七)分級推動落實。區消防大隊和公安派出所要積極推動創新消防安全網格化管理,分級檢查、督導消防安全網格化管理工作的落實。區公安消防部門要推動大網格和中網格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公安派出所要在公安消防部門的指導下,推動小網格(含單元格)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消防監督干部和社區民警要經常深入轄區網格,指導、推動消防安全網格化管理工作深入開展。

三、實施步驟

2012年全區消防安全網格化管理工作結合公安派出所消防試點,分三階段進行:

(一)部署動員階段(2012年6月27日至7月1日)。各單位要結合實際制定具體實施方案或工作計劃,在全面部署消防安全網格化管理的基礎上,確定試點單位(包括鎮(處)、居委會、村委會),同時確定2012、2013、2014和2015年消防安全網格化管理擬達標的鎮(處)、居委會、村委會,層層召開會議進行動員。

(二)組織實施階段(2012年7月2日至9月20日)。各單位要對照消防安全網格化管理實施方案和工作任務,認真抓好試點和轄區消防安全網格化管理各項工作的落實。區、鎮(處)、社區(行政村)三級層層召開試點現場會,全面推廣試點經驗,建立健全網格化管理機制,開展常態化消防安全檢查、經常性消防宣傳和初起火災撲救工作,并重點推進今年擬達標鎮(處)的消防安全網格化建設。

(三)總結驗收階段(2012年9月21日至9月28日)。區消防安全委員會辦公室根據消防安全網格化管理檢查方案和驗收標準,組織對全區消防安全網格化管理工作進行檢查,對消防安全網格化管理達標的鎮(處)、社區(行政村)進行驗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落實領導責任。推行網格化管理是消防安全管理的一項創新舉措,是推進消防工作社會化的一條重要途徑。各單位要高度重視,加強組織領導,落實領導責任,將消防安全網格化管理納入重要議事日程,確?;鶎酉拦ぷ饔薪M織機構、管理人員和專門力量,確保各項工作落到實處并及時上報有關材料。

(二)圍繞中心工作,落實經費保障。各單位要加大消防安全網格化管理工作經費的投入力度,將消防安全網格化管理工作保障性經費納入地方財政預算足額保障,并逐年遞增。要加大消防裝備資金投入,為鎮(處)專職消防隊、志愿消防隊和“保消合一”隊伍配足消防裝備和器材,確保滿足防火巡查和滅火救援工作基本需要。

社區消防工作計劃范文6

一、工作目標

在城區區委、區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充分發揮基層組織作用,按照消防安全網格化管理要求,堅持群防群治,綜合治理,實現社區消防安全規范管理,并逐年推進深化,力爭“十三五”期間社區亡人火災事故明顯下降,居民群眾消防安全滿意度明顯提升。

二、組織領導

為加強對創建工作的組織領導,成立消防安全社區創建工作領導小組:

組 長:

副組長:

成 員:

辦公室主要職責:具體負責創建工作的組織、指導、協調和督促。各單位要根據通知要求,成立相應的組織領導機構,定期召開會議,研究部署社區創建活動。結合社區建設實際,制定年度工作計劃,細化實施方案,廣泛宣傳,積極部署開展創建活動。

義井鎮政府、各街道辦事處要成立工作領導小組,要從講政治、講大局、保穩定的高度,切實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區政府的工作部署上來,充分認識開展創建消防安全社區活動的重要意義,增強工作措施的針對性和實效性,確保各項工作落地見效。主要領導要親自過問、安排部署,分管領導要深入一線,督導落實,務求取得實效。

三、工作內容

(一)規范社區消防安全管理。切實將消防安全納入網格化服務管理工作中,切實將消防安全納入網格化服務管理工作中同步部署、同步開展、同步推進。積極推動開發社區服務管理綜合信息系統,將消防工作模塊納入其中,逐步實現社區消防安全信息化管理。消防部門要指導社區建立完善消防安全管理組織,明確社區居委會主要負責人是本社區的消防安全責任人,對本社區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負責,并確定1至2名專兼職消防管理人員,具體負責本社區消防安全管理日常工作,制定居民防火公約,落實日常防火巡查、檢查、消防宣傳培訓等消防制度。

(二)加強社區消防應急力量。要加強社區微型消防站建設,實現社區微型消防站100%全覆蓋。每個設有管理部門、物業服務的居民住宅區,要建立微型消防站,結合值班安排,明確每班次不少于2名專(兼)職消防隊員在崗在位,保證24小時值班,尤其是要加強夜間防火巡查。確保居民社區、住宅樓消防安全管理單位明確,消防責任落實,日常防火巡查、檢查到位。

(三)夯實社區消防設施基礎。消防部門要指導社區對建筑固定消防設施開展全面系統檢查和維修保養,強化消防設施器材配備。對設有建筑固定消防設施且有物業服務企業的小區,督促物業服務企業負責聘請專業消防檢測機構對固定消防設施開展全面系統檢測,對損壞設施進行維修保養。對無固定消防設施的老舊居民小區,要督促街道辦事處、居民委員會等單位,對居民建筑消防設施進行維修保養。要加大對孤寡老人、留守兒童、殘障人士等重點人群的關愛力度,積極引導社區在此類人群的居住場所安裝獨立式感煙火災探測報警器,配置滅火器或安裝簡易噴淋等消防設施。

(四)普及消防宣傳教育培訓。開展消防宣傳進社區活動,充分發揮社區消防宣傳大使作用,制定完善社區滅火和應急預案,定期組織居民開展滅火疏散逃生等消防演練及消防安全入戶宣傳活動,利用社區宣傳欄、宣傳櫥窗以及樓宇視頻定期宣傳消防安全常識。

(五)開展火災隱患排查整治。消防部門以及公安派出所要督促指導鄉鎮、街道、社區服務中心,組織所轄社區居委會每月至少開展1次火災隱患集中排查整治。要對社區電纜豎井、電氣線路、電器設備開展全面系統檢查和維修整改。要對疏散樓梯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以及消防車道進行排查,確保疏散樓梯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保持暢通、不堆放雜物,消防車道不被占用。要對社區內違規停放電動車以及違規充電行為進行摸排。嚴格依法查處電動車違規停放及充電等行為。發動網格力量加強電動車停放、充電管理。鼓勵在有條件的地方盡快修建電動自行車庫(棚)。要加大對社區內出租屋、三合一、多合一場所的檢查力度,嚴查私拉亂接電線、違規住人、違規儲存易燃易爆等情況。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創建消防安全社區是提高社區居民消防安全意識,提升社區消防安全管理水平的重要手段,對遏制居民住宅“小火亡人”和“小火群死群傷”事故具有重大意義。要本著對人民生命財產高度負責的態度,充分認識開展此次活動的重要意義,周密部署,精心組織,強化措施,認真制定計劃,精心組織部署,抓出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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