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制度管理制度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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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制度管理制度

員工制度管理制度范文1

[關鍵詞]企業;人力資源管理;激勵管理;對策

中圖分類號:D62.4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9-914X(2016)29-0114-02

企業建立員工激勵管理是以員工的工作動作為目的,進行一系列具有獎勵性質的方法,促使員工能夠為盡職盡責的完成企業任務,推動企業更好的發展。員工是企業在市場競爭中存在的靈魂,企業對員工的管理是否合理是決定著企業成敗的重要因素,隨著人力資源管理在經濟市場上得到廣泛的運用后,員工激勵管理作為企業時代的產物,是企業建立人性化工作環境的基礎要求,也是企業挽留人才和使用人才的前提。因此企業必須加強員工激勵管理的實施,不斷的完善激勵管理制度,促使其在人力資源管理制度下得到較好的體現,提高員工的工作效率,從而帶動企業的發展。

一、企業員工激勵策略在人力資源管理中存在的必要性

激勵并不等于懲罰和獎勵。大多數企業認為激勵員工就是給員工加薪酬,員工獲得了物質上的補償才有動力去工作,雖然這種激勵方式在企業中被廣泛的的采用著,但根據現代管理學中研究的激勵理論學來看,員工激勵方式不僅包含物質上的激勵,還包括精神上的激勵、競爭上的激勵、正反方向的激勵等多樣化的激勵方式,倘若企業長期使用單一的激勵方式對員工工作的動力也起著一定程度上的阻礙作用,因此企業必須將這些激勵方式轉變到企業內部員工管理上,促使激勵方式符合人力資源管理的制度,從而最大化的調動員工工作的積極性。就目前來說,企業管理中建立合理的激勵管理不僅能促使員工自主的提高工作效率,還能為企業創造豐厚的價值,其次,企業設計有效的激勵方式可以滿足員工對自身所從事單位的需求,促使員工的心思是放在企業工作上的,同時還能促使員工在工作中不斷的提高自身的價值,促使企業在市場上得到競爭優勢,從而吸引更多的人才參與到企業經營管理中,最后,企業要想自身得到穩定、快速的發展,就必須讓員工能夠自愿的參與到經營作業中,利用員工激勵策略,充分發揮員工的才能,促使企業在市場中競爭優勢得到增強。

二、激勵管理在企業人力資源管理中應用存在的問題

合理的員工激勵管理是需要在時間的推進中得到不斷的改進。就目前來說,員工激勵管理在企業人力資源管理中的應用仍舊存在較多的問題,促使激勵效果達不到預期效果,企業的發展也停滯不前。

(一)員工激勵的方式過于單一

根據當前企業普遍存在的一種以薪酬補貼的激勵方式的實行效果來看,雖然它在一定程度上能夠提高員工的工作效率,但員工是否將心思放在企業經營工作中,這個問題,我們不得而知。雖然物質上的激勵方式對于那些將職業發展定位在“滿足生活需求”的員工身上起著較大的作用[1],但對于那些高級員工來說,他們的職業發展是指在企業工作中創造出自身的價值,得到自我實現的途徑,而企業制定的薪酬補貼激勵方式難以滿足他們心靈上的需求,促使這一類的員工在企業工作中難以得到提升自我的空間,甚至導致優秀員工在企業管理制度下的流失。

(二)員工激勵管理不符合企業人力資源管理的制度要求

企業人力資源管理制度要求的是企業在管理員工時必須將“以人為本”的管理思想落實到實際工作中去,促使企業員工得到自身的發展空間,從而推動企業的發展,促使員工樹立“員工是企業的靈魂”這一職業意識。但在實際激勵工作中,企業常用的物質激勵方式主要體現在金錢利益上,由于這種激勵方式與“以人為本”的人力資源管理思想難以融合,導致企業員工激勵管理與企業管理的基本思想(即企業文化)的內容難以產生聯系。

(三)激勵管理的實行效果較弱

企業在實行激勵制度時只有加大了激勵的程度,充分的發揮激勵制度的作用,才能促使整個企業員工呈現一種積極向上的工作心態,但在實際激勵工作中,部分企業的員工在激勵工作中并沒有得到較大的改變,工作態度仍舊散漫,導致激勵工作的實行效果難以達到預期效果,嚴重阻礙了企業的發展。

三、企業人力資源管理制度下員工激勵管理有效實施的對策

結合上文提到關于員工激勵管理在企業人力資源管理制度中的必要性,以及對當前企業激勵工作實行中存在問題的分析,企業要想最大程度上的發揮激勵管理工作的作用,就必須將激勵管理制度進行有效的改進和完善,促使員工工作的積極性在激勵管理的制度下得到較好的體現。

(一)創新多樣化的激勵方式

通常情況下,人們在得到物質需求上的滿足后會對精神層面上再次展現其的需求。企業人力資源管理在創新員工激勵方式上必須加強對員工的物質和精神等兩個層面上需求的重視,制定能夠滿足員工兩方面需求的激勵方式,促使員工的積極心態得到激勵,在工作中能夠不斷的挖掘自身的潛能和價值。但倘若企業在激勵方式上過于偏重其中一面,如員工激勵形式較多的偏向于物質獎勵,企業雖然在一定程度上能夠提高員工的工作效率,但長期下來,容易導致員工是為了金錢利益而工作,促使員工自身的價值得不到體現,員工之間也容易存在著金錢利益的關系,導致企業內部員工的不團結現象加重,因此企業在實施精神與物質激勵制度時必須將兩者有效的結合起來,促使員工心靈與生活都能夠得到滿足,才能將心思完全的放到企業工作中去。其次,企業還可以設計一些競爭性、目標性的激勵方式,例如,企業可以就一個工作崗位對內部員工進行公開式的競爭,以此來激發員工的工作積極性和職業責任感,對于能力突出的員工給予合理的激勵行為,對于不能勝任該競爭崗位的員工給予一定的工作指導和鼓勵,保證每一個員工的公平性,促使員工在競爭過程中不斷的自我調整、自我完善,逐漸成為優秀的員工。

企業在創新多樣化的激勵方式時必須意識到員工團隊合作的作用,利用團隊合作對企業發展有著推進作用的這一點上,對員工進行團隊意識的培養,促使員工本身能認識到團隊合作的重要性,企業在實行激勵工作時才能較好的調動員工的合作意識和工作積極性。

(二)合理的調整企業員工激勵管理制度

企業要想最大化的提高員工工作的積極性和效率,就必須對企業員工激勵管理制度進行合理的調整,促使其在實施過程中能夠較大的發揮出激勵的作用。首先企業必須明確的指出人力資源管理的基本思想,促使其思想能夠使企業員工管理變得更加規范,員工制度也變得更加清晰,激勵管理制度也能更加符合實際的工作情況,其次,企業在調整員工激勵管理制度時還需要建立一系列的規章制度,促使企業在實行激勵管理制度時能夠較好的發揮激勵的作用,從而達到預期的效果,最后,企業文化作為企業管理的基本思想[2],企業必須使每一個員工都能意識到企業管理對企業發展的作用,從而對企業制定的激勵制度報以支持的態度,促使激勵制度在實際工作中能夠最大化調動員工的工作積極性,推動企業經營工作的階段性的進步。

(三)注重“以人為本”的激勵管理方式

在今人人平等的社會中,企業要想促使員工激勵管理與人力資源管理的思想能夠相互的融合,就需要在激勵管理制度中引入“以人為本”的管理思想,尊重每一個員工的工作,信任每一個員工的工作能力,給予員工寬容和理解,才能促使員工自愿的參與到企業經營工作中,竭盡所能的發揮自身的能力和價值。企業在實行激勵制度時,面對那些工作中出差錯的員工時應當盡量避免對其說出刺激性的話語,促使員工心理上受到傷害,導致在日后的工作中企業難以再調動其工作的積極性,而對于那么日常工作中非常努力但難以達到企業領導期望的員工,企業領導需要對其工作進行指導,指出其工作中的不足之處,才能促使員工不斷的提高自己的工作能力。由此可見,企業在日常工作中必須要與員工進行人性化的互動和交流,對員工工作上的付出給予充分的肯定與支持,從而促使員工保持熱情的工作態度,企業在激勵管理中注入“以人為本”的管理思想不僅能夠為員工提供熱情、舒適的工作環境,同時還能將這種管理思想帶來的員工創造力轉化為企業在市場上的競爭優勢,促使企業得到穩定的發展條件。

四、結語

綜上所述,企業員工激勵管理制度要想在企業人力資源管理制度下得到較大的效果,企業就必須結合實際工作情況,制定一系列激勵方式,采用物質與精神雙層面上的滿足方式,促使員工在具有競爭性的激勵模式中逐步提高自己、改進自己,從而提高工作效率。此外,企業還需要對激勵管理制度進行合理的調整,將“以人為本”的管理思想引入到激勵工作中去,最大程度上的調動員工熱情的工作態度,促使企業在市場競爭中得到穩定的競爭優勢。

參考文獻

員工制度管理制度范文2

1、上班時間上午8:00—11:30,下午2:30—4:30,值班時間中午11:30—2:30,夜間4:30—次日8:00。不得遲到早退,不得離崗,不得在上班和值班時間打撲克麻將。不得在院內公共場所喝酒、打撲克麻將。

2、臨床科室(醫生、護士、婦產科)、藥房、收費處應保證24小時有人上班,輔助科室在臨床科室有需要時隨叫隨到。

3、醫生、婦產科、護理組設副班,在下班時間有必要時到衛生院協助工作。院方安排總值,由院長、副院長輪流,在有重大特殊情況時到場處理。科室安排二值,由組長、副組長輪流,下班時間遇有危重、疑難病人時應呼二值到場會診,共同解決問題。

4、婦產科順產接生應有二位醫生到場,遇有危重產婦時,應呼婦產科組長會診。新生兒遇有危重情時,應請臨床醫生會診,臨床醫生應予配合。護理組應隨時配合搶救等各項工作。

5、遇有危重搶救病人時,各科室人員應全力以赴,積極參與搶救工作。

6、嚴格執行勞動紀律。各科組要如實填寫考勤登記表,不準弄虛作假。每月各組長要于當月最后一天將本組考勤情況上報院長辦公室。

二、假期制度:

1、每位職工每月六天假期,不得積假。

2、科室成員休假前一天應向組長請假,經組長同意方可休假。休假超過三天者應告知院長。組長休假時,應在休假前一天向院長請假,組長休假期間組內事務由副組長負責。

3、請假未經批準或未請假擅自休假者,按曠工論處。

4、請假人員在休假期間應保持通訊通暢,如衛生院有特殊重大任務,應在接到通知后趕回衛生院參加工作。

5、院內工作人員一般不得請長假,遇有特殊情況,在不影響衛生院工作開展的情況下,方準予請長假。

6、職工休假時如有在院外發揮業務專長,引起不良后果或造成醫療事故,一切后果自負。

三、收費制度:

1、杜絕亂收費現象,所有收費均按收費標準及院方規定收取,不得擅自提高或降低收費。

2、所有收費均應交收費處,杜絕科室、個人自行收費和故意不收費行為。

3、本院在職職工需要在本院診治的,免收檢查費、住院費、治療費,藥費和材料費按實收取。

4、職工的直系親屬在本院診治,可有如下優惠:輔助檢查及住院治療費按30%收取,藥費和材料費按實收取。非直系親屬一律按收費標準收取。

5、各項收費優惠措施的執行須經院長審核同意。

四、服務制度:準時上班,堅守崗位,方便群眾看病和辦事。改善服務態度,提高服務質量,提高辦事效率。

1、實行首問負責制,即群眾來院看病或辦事時,詢問院內人員時,被詢問者應清楚告知情況,并幫忙找到有關人員。

2、每位職工應按組內安排,做好份內工作。如遇工作較忙,組內其他人員無條件協助,不得推委。

3、群眾辦事時,如手續完備,應予辦理,不得拖延。

4、病人呼叫時,反應迅速,問清情況后,及時進行處理。

5、詳細診療病人,合理用藥,規范操作,對病人認真負責,杜絕差錯事故,確保醫療安全。

6、醫務人員應多與病家溝通,使病家及時了解病情和醫學處理情況。與病家溝通時力求不亢不卑,柔聲細氣,耐心解釋。不得無故頂撞指責病家,不得與病家爭吵。

五、獎罰制度:

1、上班時間不在崗位,造成群眾看病辦事不方便,每次扣10元;

2、輔助科室、藥房值班人員不到位每次扣30元;

3、醫生、護士、婦產科、收費處人員離崗每次扣30元;

4、有曠工行為者,每次扣50元,曠工累計超過三次者予停崗處理;

5、科室收現金者,每次扣當事人100元,所收金額交公。累計三次以上,予停崗處理,并報告衛生局;收費處多收費和科室故意不收費者按收現金處理;

6、自行提高或降低收費標準者,處當事人雙倍罰款;

7、群眾辦事看病時,相關人員有故意刁難拖延推委行為,每次扣30元;

8、與病人或家屬爭吵,或被投訴服務態度差,每次扣50元,向院方做書面檢查,并向病家說明情況;

9、違反診療原則,以致出現不良后果,停發當月勞務費;引起糾紛者,停發當月的所有工資福利;造成醫院損失者,當事人按一定比例分擔;

10、出現差錯現象,每次扣50元,造成損失按實賠償。

六、財務管理制度:

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的財經方針、政策,加強財務監督,嚴格財經紀律,建立健全財務崗位責任制,財會人員要以身作則,奉公守法。

2.根據工作計劃,正確編制年度和季度的財務計劃,辦理會計業務,按照規定上報會計月報、季報和年報表。加強經濟管理,做好經濟核算管理工作。會計人員要及時清理債務和債權,防止拖欠,避免呆賬。

3.醫院對外所有開支均應取得合法的原始憑證(如發票、賬單、收據等)。一切空白紙條,不能作為正式憑據。出差或因公借款,須經院長批準,任務完成后及時辦理結賬報銷手續。

4.財務人員應和其它有關科室密切配合,管好本院一切財產。

5.收入的現金要及時送存銀行,編制日報表。收款收據存根及時復核,并簽章。現金庫存不得超過規定限額。

員工制度管理制度范文3

1、目的

1.1 建立良好的績效文化,促進員工能力不斷成長,提高員工的滿意度和成就感,實現公司目標、個人發展目標的高度結合,促進公司總體績效全面、持續提升;

1.2 使績效管理成為各級管理者有效激勵員工、進行精細化管理的工具。

2、適用范圍

公司全體正式編制員工。

3、職責

3.1 績效管理委員會

組成人員為控股公司領導層,負責控股公司績效管理戰略規劃、績效管理體系決策等工作。

3.2 人力資源中心

1)控股公司績效管理體系建設;

2)審核下屬單位的考核方案、操作細則;

3)對各單位進行考核工作的培訓與指導;

4)組織控股公司總部員工及各下屬單位董事長、總裁、總經理(以下簡稱第一負責人)以及副總/總助人員的考核工作,并對下屬單位考核執行情況進行監督;

5)控股公司全體人員績效檔案管理;

6)處理績效考核的復議和申訴。

3.3 下屬公司綜合部/人力資源部門

1)按照控股公司績效管理制度要求,制定本公司績效考核方案及操作細則,報人力資源中心審核,并在執行過程中接受人力資源中心監督檢查;

2)對本公司各部門進行考核工作的培訓與指導;

3)組織本公司的績效考核工作,推動考核制度的實施;

4)對本公司各部門考核過程進行監督與檢查;

5)對考核過程中不規范行為進行糾正、指導;

6)協調、處理本公司員工的考核申訴;

7)本公司員工績效檔案管理。

3.4 各級考核人:負責對下級進行考核評估并提供相應的指導、支持。

3.5 各級被考核人:參與績效考核過程中的指標制定、自我評估工作,不斷改善和提升個人績效。

4、原則

4.1 一致性原則:員工績效指標與部門目標計劃、本崗位職責保持一致;

4.2 相結合原則:素質能力、行為考核與工作業績考核相結合;

4.3 引導性原則:以績效管理為正向引導,加強績效管理計劃、實施、評價、溝通和反饋等循環過程的控制;

4.4 公正、公平、公開的原則。

5、考核類型及考核周期

5.1 月度考核:月度考核非例行考核,可由各單位根據具體經營情況,自行擬定考核方案及操作細則,報人力資源中心批準后執行;

5.2 季度考核:季度考核為控股公司組織的例行考核,每季度末進行,由人力資源中心組織,各單位人力資源部門協助完成;

5.3 年度考核:年度考核為控股公司組織的例行考核,次年一月份進行,由人力資源中心組織,各單位人力資源部門協助完成;

6、績效考核對應關系

員工的考核人原則上為直接上級或授權考核人。各部門內部工作職責,管理結構的變動要及時報人力資源部門考核負責人備案,由人力資源部門考核負責人調整相應考核對應關系,并及時知會相關人員。

7、相關名詞解釋

1)年薪制人員薪酬結構:年薪=月固定工資+季度績效工資+年底績效工資+年終獎金

2)普通員工薪酬結構:年現金薪酬=月固定工資+季度績效工資+年底13薪+年終獎金

3)傭金制員工薪酬結構:年現金薪酬=月固定工資(底薪)+傭金+年終獎金

4)固浮比:

年薪制人員固浮比:集團總裁助理、城市公司董事長/總裁(含)以上人員固浮比為4:6

集團中心總監、城市公司副總裁/總裁助理、項目公司總經理固浮比為5:5

集團中心副總監/總監助理、項目公司副總經理/總經理助理固浮比為6:4

普通員工經理級(含)以上月固浮比為75:25

普通員工經理級以下月固浮比為85:15

5)年終獎金包:是指完成一定年度業績目標后全員可以享受的額外激勵總額,具體是以銷售額為計算基數,以當年度回款額為提取基數。

8、績效考核指標及評分方式

8.1 績效考核指標制定依據:按照所在單位及部門考核指標/重點工作,結合各崗位職責,進行層層分解;

8.2 績效考核指標評分標準

所有績效考評均為百分制,管理層以組織績效考核成績為主,普通員工以季度工作計劃內容的考核為主。按不同級別和崗位性質,根據表1所示進行考核:

表1:考核指標制定標準

考核類型

各單位第一負責人

各單位副總/

總助級人員

普通員工

月度考核

/

/

各單位按需自行制定

季度考核

即組織績效成績,參見《組織績效管理制度》

組織績效中相應副總分管內容的運營成績60% + 個人季度工作計劃40%(由各項目總經理/集團條線分管副總裁評分)

個人季度工作計劃

年度考核

即組織績效成績,參見《組織績效管理制度》

季度平均績效成績80% + 年終資質評價指標20%(由項目總經理/集團條線分管副總裁評分)

季度平均績效成績80% + 年終資質評價指標20%

8.3 無分管內容的副總/總助季度績效成績的60%參考所在組織的運營成績,40%個人季度工作計劃評分由項目總經理評;

8.4 各單位副總/總助級人員個人季度工作計劃和年終資質評價指標由所在項目公司總經理和集團條線分管副總裁分別打分,并按照條線管理員工考核成績計算的辦法來計算權重。

9、績效考核等級

9.1 參與考核員工的得分明確后,各單位人力資源部需根據員工的考核得分來進一步確定員工的考核等級和等級系數。其中:

1)對于各單位第一負責人(含以上)、項目公司副總/總助級人員、總部各中心副總監/總監助理級人員,其考核等級和系數參照《組織績效管理制度》中第6條規定予以確定;

2)對于普通崗位員工,則需按照表2所示比例進行排序,據此確定其考核等級和系數。單位第一負責人需將本單位所有參與排序的員工考核分數進行調整、平衡,消除部門考核人評分標準不同造成的差異,最終確定員工的考核等級(各等級分布遇到小數時按四舍五入取值)。單位第一負責人對考核成績調整幅度較大時,應與員工及其考核人進行溝通。

表2:考核得分等級轉換(其中X為考核得分,N為人數)

考核得分區間

考核等級

等級系數

排序比例

90≤X<100

優秀(S)

1.2

N≤5%

80≤X<90

良好(A)

1.1

N≤ 15%

70≤X<80

合格(B)

1

N ≥70%

X<70

需改進(C)

0.8

N≤10%

9.2委派/條線管理員工的考核

控股公司工程管理、營銷管理、按揭收銀、合規法務、成本管理和財務管理等委派/條線管理員工的考核,應根據實際管理需求實行雙向考核,即:

Ø 控股公司各中心對其所在委派/條線管理的員工進行考核評分,并根據表2的規則排定考核等級和系數;

Ø 城市/項目公司對其所有員工進行考核評分,并根據表2的規則排定考核等級和系數,亦包括了委派/條線管理的員工;

Ø 人力資源中心將以上2個成績根據表3規定的權重計算總成績,并將此成績反饋給城市/項目公司人力資源部門作為當季績效工資計算的依據。

表3:委派/條線管理員工考核成績計算權重

總部條線考核權重

城市/項目公司考核權重

委派/條線管理

70%

30%

10、績效考核面談

10.1 季度績效考核等級為“需改進(C)”的員工,主考人須與員工進行績效考核面談;年度員工績效考核結束后,主考人須與每位下屬員工進行績效面談;

10.2 績效面談的目的:通過坦誠的溝通,讓被考核人了解工作的目標和標準,了解自身工作中存在亮點和不足,消除對考評的誤解。讓考核人了解下屬的需求和困難,以便正確有效地引導員工;

10.3 績效面談的內容:詳見附件“績效面談表”。面談結束后,主考人及考核對象須在“績效面談表”上簽字確認,提交人力資源部門存檔。

11、績效考核結果確認

各單位必須將績效考核結果在第一時間知會員工本人,并由員工確認,知會形式包括但不限于:公示、郵件通知、E-HR系統、紙質文件確認等。通過紙質文件確認的,必須由員工簽字確認;通過公示、郵件通知、E-HR系統等非紙質形式確認考核結果的,員工在5個工作日內無異議,視為員工確認考核結果。

12、績效考核的復議和申訴

員工對績效考核結果或執行過程有異議的,可以在考核結果的五個工作日內,與上級主考人進行溝通,若經溝通仍有異議者,可越級申訴或向人力資源部門申訴。申訴一經確認有效,公司可根據具體情況,調整申訴人的考核結果。

13、績效考核結果應用

13.1 考核結果與薪酬的應用

1)各單位第一負責人(含以上)、副總/總助級人員季度/年度績效考核結果作為其本季度績效獎金/年度剩余年薪發放的重要依據,績效等級系數作為績效獎金計發系數,計算公式為:

季度績效工資=季度績效工資基數*季度績效等級系數

年度績效工資=年度績效工資基數*年度績效等級系數

2)員工季度考核結果作為員工本季度每月績效工資發放的重要依據,員工季度績效等級系數作為本季度每月績效工資計發系數,在下季度首月工資中體現,具體計算公式為:

員工上季度月績效工資按系數1發放

下季度首月績效工資=月度績效工資基數+月度績效工資基數*(季度績效等級系數—1)*3

3)員工年度考核結果作為員工年終獎金包分配的依據(具體分配參照《恒盛地產年終獎金包提取及發放管理辦法》;

13.2 績效考核結果作為員工任用、調動、職位晉升、降職、淘汰等方面的核心參考;

13.3 年度績效考核等級為“需改進(C)”或在一個自然年內累計兩個季度績效考核等級為“需改進(C)”者,即視為不勝任當前崗位,公司可根據實際情況對其進行轉崗或強化培訓,員工經培訓或轉崗后當季考核等級為“需改進(C)”者,公司將與員工解除勞動合同;

13.4 考核結果作為員工培訓需求、評估日常各類培訓效果的重要依據;

13.5 日??己私Y果由本單位根據報批的考核方案規定,自行進行結果運用,如涉及到薪酬獎懲,要求本單位人力成本不得超過年初控股公司下達的人力成本預算包。

13.6 凡拒不參加績效考核或考核表填寫不達要求,經人力資源部門提醒或通知后仍不改正的,當季考核成績為0,扣除當季全部績效獎金。

14、其他情況考核

14.1 異動人員考核:異動人員原則上異動生效日為每季度第1日,異動后的當季在異動后單位參加員工考核,年度考核成績中的季度考核成績加權取異動前后所在單位的季度考核成績;

14.2 休假人員考核:當季請事假累計超過20天者,如無正當理由,當季考核成績為C;全季病假人員不參加當季考核,不計發當季績效獎金;產假人員在休假期間不參加季度考核,不計發當季績效獎金。

15、附則

15.1 本考核制度由控股公司人力資源中心擬草,績效管理委員會會討論通過,公司總裁簽署;

15.2 本制度自之日起施行,原有相關制度同時廢止,相關事項以本規定為準;

15.3 本制度由控股公司人力資源中心負責最終解釋。

16、附件

1)附表1:員工季度考核表

2)附表2:副總(總助)級員工季度考核表

3)附表3:績效面談表

4)附表4:員工季度考核成績匯總表

17、季度考核流程圖

1)員工季度績效計劃制定流程

員工

城市/項目公司

總部各中心

人力資源中心

非條線

管理

實施 編制附表1,填寫工作計劃

審批通過 負責人審批

報備

條線管理

實施 編制附表1,填寫工作計劃

審批通過 同時報公司和中心審批

中心匯總

報備

2)員工季度績效考核實施流程

員工

城市/項目公司

總部各中心

人力資源中心

非條線

管理

填寫附表1,匯報本季工作完成情況

考核人審核員工考核表并評分,公司負責人進行排序分布,核定考核等級

核定非條線管理員工成績;計算條線管理員工最終成績;報績效管理委員會審批

條線管理

填寫附表1,匯報本季工作完成情況

結果反饋給各公司和中心

員工制度管理制度范文4

2、依據總經理審定的賓館財務計劃,按各部門的不同經營范圍、計劃期的多方面因素和歷史資料,參考部門年初的上報計劃,分攤賓館計劃指標,下達給各業務部門實施。

3、財務計劃分為年度、季度計劃:

(1)每年第三季度進行賓館財務內審,每年第四季度各部門向財務部提交用款計劃,經綜臺平衡后,提出每二年的財務收支計劃,報賓館總經理室和財務部。

(2)賓館財務部按標準的收支計劃,合理安排比例,下達定額指標給各部門。

(3)各業務部門根據上報賓館總經理審批后的季度計劃指標,結合本部門的具體情況,按月分攤季度任務指標作為本部門季內各月指標檢查尺度。

(4)賓館對各業務部門的計劃檢查按季進行,全年清算。

4、財務計劃內容:

(1)財務部應編制:

流動資金計劃、營業計劃、費用計劃、外匯收支計劃和利潤計劃、償還債務計劃及基建計劃、利潤分配計劃等。

(2)各部門應編制:

①銷售部及前臺:客源計劃(包括外聯部分)、 費用計劃、營業計劃和利潤計劃等。

②客房部:備品使用計劃(含耗用品)、費用計劃、設備維修更新及購置計劃等。

③餐飲部:營業計劃、利潤計劃、費用計劃、食品原材料及物品采購計劃、設備維修更新及購置計劃等。

④商場部:銷售計劃(分批發與零售)、商品進貨計劃(分進口商品和出口產品)、利潤計劃、費用計劃、外匯使用計劃、流動資金計劃、商場裝修計劃、設備維修及購置計劃、印刷品付印計劃和費用計劃等;

⑤西餐歌舞廳:營業計劃、利潤計劃、利潤計劃、費用計劃、食品原材料及商品采購計劃、耗用品購進計劃和設備養護計劃等;

⑥采購部:物料進貨計劃、工衣工鞋訂做計劃和加工訂貨計劃等;

⑦旅游部:客源計劃、營業計劃、利潤計劃和費用計劃等;

⑧管家部:費用計劃、用品使用計劃、花瓶盆載及用品、用具購置計劃、清潔機具養護及更新計劃、花店經營計劃等;

⑨布草部:費用計劃、布草添置計劃和備品耗用計劃等;

⑩事務部:職工餐廳收支計劃和費用計劃等;

11.工程部:燃料進貨和耗用計劃、水電耗用計劃、設備維修計劃、零配件及工具購置計劃和費用開支計劃等。

員工制度管理制度范文5

1.1 目的

為配合公司的發展目標,提升人力績效,提升員工素質,增強員工對本職工作的能力與對企業文化的了解,并有計劃地充實其知識技能,發揮其潛在能力,建立良好的人際關系,進而發揚本公司的企業精神,特制定《員工培訓管理制度》(以下簡稱本制度),作為各級人員培訓實施與管理的依據。

1.2 適用范圍

公司各層級員工以及各職能部門開展的各類培訓及相關活動均適用于本制度,員工參加或組織相關培訓的情況,將納入部門和個人的績效考核范疇,作為個人薪資及崗位(含職級)調整的依據之一。另人力資源部為本制度實施的協調、監督及管理部門。

第二章培訓需求與實施管理

2.1 培訓需求的確定

2.1.1 公司整體培訓需求的確定

人力資源部根據公司整體經營戰略,經較為充分的培訓需求調研后,擬定公司年度培訓需求分析報告,或將相關內容在年度工作計劃中予以體現,報公司審核確認。

2.1.2 部門培訓需求的確定

各職能部門在制定年度工作計劃中,應根據本部門現狀和未來1~2年內的工作及崗位需求,提出本部門的培訓需求。另對于階段性或臨時性培訓需求,應及時向人力資源部反饋或上報主管部門負責人。

2.2 擬定培訓方案或計劃

2.2.1 年度培訓計劃的擬定

每年1月30日前,人力資源部根據公司整體經營戰略,并結合各職能部門的年度工作計劃,擬定公司年度培訓計劃,計劃中應包括全年擬計劃實施的培訓項目、培訓形式、預計開展時間、培訓經費等相關細則。

2.2.2 季度培訓計劃實施方案的擬定

人力資源部根據年度培訓計劃,結合當期各部門工作實際情況,擬定季度培訓計劃實施方案,在方案中,應體現出本季度擬開展的培訓項目、參訓對象、項目責任人、開展時間、費用預算、培訓目的等相關內容。

2.2.3 月度培訓計劃的實施

人力資源部不單獨擬定公司月度培訓培訓計劃,但在人力資源部經理的月度工作計劃中,應對本月開展和實施的培訓項目進行闡述,并在工作中對相關細節予以落實。

2.3 培訓方案或計劃的審批

2.3.1 年度培訓計劃的審批

人力資源部擬定的年度培訓計劃,須報公司年度經營計劃會議審議通過,公司總經理簽字確認后執行。期間如實際情況發生變化,需要對計劃內容進行調整,則在季度培訓計劃實施方案中予以體現。

2.3.2 季度培訓計劃實施方案的審批

人力資源部擬定的季度培訓計劃實施方案,須報上級主管領導和總經理批準后予以實施,如實施過程中需要對有關內容或項目進行調整,須經上級主管領導同意;如涉及費用超過5000元的調整,須報公司總經理同意后方可執行。

2.4 培訓方案的實施

2.4.1 人力資源部負責的培訓的實施

對于按季度培訓計劃開展、以人力資源部為實施主體的各類培訓,由人力資源部培訓主管填寫《培訓項目審批表》(附件1),人力資源部經理和行政人事總監審核確認,其中培訓費用在5000元以上,或參訓人員為部門經理及以上層級人員,須報總經理審核確認后方可實施。

2.4.2 其他部門負責的培訓的實施

對于公司各部門自行組織業務學習或相關培訓活動,由各部門自行安排。如涉及其他部門人員(含兼職講師),則須報公司人力資源部審核備案;

對于各部門因工作需要,派本部門人員外出參加相關商業培訓,或邀請外部專家到公司開展相關商業培訓,須到人力資源部領取《培訓項目審批表》,按表格要求填寫后提交至人力資源部,按2.4.1規定的程序辦理。

2.5 培訓時間的安排及管理

由公司組織安排的各類專業技能培訓,在時間安排上,盡可能安排在正常工作時間內,并兼顧培訓對日常工作的影響降低到最低的程度;對于有公司駐外人員參加的集中式培訓,盡可能與公司有關會議相結合,以節省時間和費用。另如因綜合因素,需利用非工作時間開展的培訓,對于參訓人員,則不計為加班。

第三章培訓方式及內容管理

3.1 關于培訓方式

3.1.1 企業內訓

由公司人力資源部負責組織安排的公司內部培訓,由公司的內部兼職講師主持或授課,培訓對象也均為公司內部各層級員工。在有相關培訓需求時,此類培訓為第一選擇,如因各方面因素限制,公司不具備開展的條件,則可選擇其他方式的培訓。

3.1.2 外聘培訓師或培訓機構開展的企業內訓

對于需要外聘培訓師或管理咨詢機構到公司開展實施培訓項目或活動,一般情況由公司人力資源部負責聯系和組織。對于專業性較強的培訓,則相關業務部門可向公司人力資源部推薦培訓師或培訓機構。人力資源部根據公司培訓需求及與對方聯系情況,填寫《培訓項目審批表》,按2.4.1規定的程序辦理。

3.1.3 外派人員參加相關培訓

對于因公須外派人員參加相關專業培訓,則派出人員到人力資源部領取《培訓項目審批表》,按要求填寫,注明培訓時間、內容、費用等,由部門經理簽字確認后,報總經理審核后,至人力資源部備案,并按3.5.3相關要求,與公司簽訂培訓協議后參加相關培訓。

3.2 關于培訓的分類

3.2.1 新員工入職培訓

3.2.2 員工在職培訓

公司員工在職期間,每年須接受一定時間的培訓和學習。其中原則上要求普通職員每年接受公司提供培訓的時間不小于40學時,部門主管接受公司提供培訓的時間不小于50學時,部門經理接受公司提供培訓的時間不小于60學時。

員工在職培訓的內容應包括專業技能(含市場營銷、生產技術等)、通用管理技能、職業發展與心態等方面的內容。采用外訓和內訓相結合的方式開展進行。

3.2.3 關于員工外訓

對于因工作需要,公司派出員工參加相關培訓機構組織的商業培訓,屬于員工外訓(時間不超過30天)。外訓費用超過2019元/人,脫產時間超過5天以上的,須報公司總經理批準方可執行。其他情況須經總監層級以上管理人員確認后執行。

參加外訓的人員受訓完畢返回公司后,須向公司人力資源部提交受訓總結和培訓教材備案,方可到財務部門核銷相關費用(培訓費、差率費等)。

公司人力資源部根據培訓所涉及的費用及培訓內容,在員工派出參訓前確定是否與員工簽訂《培訓協議》(附件2),明確相關責任。

3.2.4 關于委托培養

因公司發展需要,對于部分關鍵崗位所需的經營管理或技術性人才,可以采用委托相關培訓機構或院校培樣的方式進行培訓(培訓時間超過30天)。委托培養的人選須公司董事會認可同意,并與公司簽訂培訓協議,明確委培人員須在公司服務的年限、委培費用的承擔等相關事宜,具體情況參見公司《培訓協議》(附件2)相關條款。

第四章內部培訓講師的管理

4.1 內訓講師的選聘與培養

4.1.1 內訓講師選聘流程 (部門推薦,人力資源部門審核,總經理確認)

內訓講師的工作性質為兼職,即在公司內部開展培訓活動,以不影響其自身的正常工作為原則,或盡量將影響降低到最低程度。

人力資源部根據當年培訓工作開展計劃,確定當年內部講師的數量、專業方向,并在年度培訓計劃中予以體現,報請公司核準后,向公司相關部門內訓講師推薦信息。相關部門負責人推薦適合人選至人力資源部審核后,提交公司總經理確認,發放內訓講師聘書。

4.1.2 內訓講師的選聘標準

內訓講師須具有大專以上文化程度,同時在相關崗位上具有三年以上的工作經驗,工作技能位于中等以上,無重大違規違紀歷史,具有較強的語言及文字表達能力,善于溝通。

4.2 內訓講師的級別評定

公司對內訓講師施行等級管理的辦法,每年將根據內訓講師的工作能力以及當年培訓工作開展情況,進行級別評定,分為初級、中級、高級。

內訓講師須具備一定的課程開發能力,并全年保持一定的課時總量。如全年經人力資源部認可的授課時間不得低于30課時,或全年開發的課程數量不得小于3門,否則不具備次年晉級資格。

4.3 內訓講師課酬管理

公司將根據內訓講師當月經人力資源部認可并備案的授課時間,計發課酬。其中初級講師60元/課時,中級講師80元/課時,高級講師100元/課時。

另對于內部講師在部門內部開展的屬于本職工作范疇的正常培訓活動(如自營督導到辦事處開展進行工作輔導或培訓)不計發課酬。

第五章培訓檔案及記錄管理

5.1 關于培訓檔案

5.1.1 培訓檔案的建立

公司開展的新員工入職培訓、各類員工在職培訓、員工外訓、委托培訓等活動結束后,人力資源部應建立相應培訓檔案備查。

5.1.2 培訓檔案的內容

培訓檔案的內容包括《培訓項目審批表》、《培訓項目實施情況記錄表》(附件3)、參訓人員名單及出勤記錄、培訓教案(或教材)等相關內容,另對于部分培訓項目,應附有《培訓效果評估調查表》。

5.1.3 培訓檔案的用途

建立培訓檔案,是規范公司培訓管理的重要措施,讓各類培訓均有相對完整詳細的記錄,避免重復培訓,造成不必要的資源浪費。同時,培訓檔案也是公司對于人力資源部組織和開展的各類培訓活動進行評價和考核的重要依據,保證培訓效果及質量的重要手段。

5.2 關于個人培訓記錄

5.2.1 個人培訓記錄的建立

對于公司主管及以上層級的人員、部分專業技術人員,人力資源部將根據其參加培訓的情況,建立個人培訓記錄。

5.2.2 個人培訓記錄的內容

個人培訓記錄應包括《個人年度培訓情況登記表》(附件4)、《培訓協議》、結業考試試卷及成績單、結業證書(復印件)等相關個人培訓資料。個人培訓記錄與員工檔案一并保管備查。

員工制度管理制度范文6

第一條為了正確評價公務員的德才表現和工作實績,規范公務員考核工作,促進勤政廉政,提高工作效能,建設高素質的公務員隊伍,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公務員考核規定(試行)》等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公務員考核是指對非領導成員公務員的考核。對領導成員的考核,由主管機關按照有關規定辦理。

第三條公務員考核堅持客觀公正、注重實績的原則,實行領導與群眾相結合,平時與定期相結合,定性與定量相結合的方法,按照規定的權限、條件、標準和程序進行。

第二章考核內容和標準

第四條對公務員的考核,以公務員的職位職責和所承擔的工作任務為基本依據,全面考核德、能、勤、績、廉,重點考核工作實績。

德,是指思想政治素質及個人品德、職業道德、社會公德等方面的表現。

能,是指履行職責的業務素質和能力。

勤,是指責任心、工作態度、工作作風等方面的表現。

績,是指完成工作的數量、質量、效率和所產生的效益。

廉,是指廉潔自律等方面的表現。

第五條公務員的考核分為平時考核和定期考核。定期考核以平時考核為基礎。

平時考核重點考核公務員完成日常工作任務、階段工作目標情況以及出勤情況,由被考核人填寫平時考核登記手冊,并結合工作總結、專項工作檢查、考勤等方式進行,由主管領導予以審核評價。公務員的平時考核,可以周、月或季度為周期開展,但每個考核周期最長不得超過三個月。公務員主管部門要定期對平時考核情況進行督導檢查,并將平時考核情況作為年度考核審核優秀等次比例的依據之一。

定期考核采取年度考核的方式,在每年年末或者翌年年初進行。

第六條年度考核的結果分為優秀、稱職、基本稱職和不稱職四個等次。

第七條確定為優秀等次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思想政治素質高;

(二)精通業務,工作能力強;

(三)工作責任心強,勤勉盡責,工作作風好;

(四)工作實績突出;

(五)清正廉潔。

第八條確定為稱職等次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思想政治素質較高;

(二)熟悉業務,工作能力較強;

(三)工作責任心強,工作積極,工作作風較好;

(四)能夠完成本職工作;

(五)廉潔自律。

第九條公務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確定為基本稱職等次:

(一)思想政治素質一般;

(二)履行職責的工作能力較弱;

(三)工作責任心一般,或工作作風方面存在明顯不足;

(四)能基本完成本職工作,但完成工作的數量不足、質量和效率不高,或在工作中有較大失誤;

(五)能基本做到廉潔自律,但某些方面存在不足。

第十條公務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確定為不稱職等次:

(一)思想政治素質較差;

(二)業務素質和工作能力不能適應工作要求;

(三)工作責任心或工作作風差;

(四)不能完成工作任務,或在工作中因嚴重失誤、失職造成重大損失或者惡劣社會影響;

(五)存在不廉潔問題,且情形較為嚴重。

第十一條公務員無特殊情況未完成當年上級統一安排或所在單位安排的學習培訓任務,當年年度考核不得評為優秀等次。對培訓教育法規政策貫徹落實不力、未完成培訓教育任務的單位,適當核減該單位年度考核優秀等次比例。

第十二條公務員年度考核優秀等次人數,一般掌握在本機關參加年度考核的公務員總人數的百分之十五以內。上年度目標考核先進單位,以及本年度受到縣級以上黨委、政府或省轄市級以上主管部門與公務員主管部門聯合表彰的先進單位,在組織年度考核前,報經同級公務員主管部門核準同意后,優秀等次人數的比例可適當提高,但最多不超過百分之二十。

按有關規定受到“一票否決”的單位和在本考核年度工作中有重大失誤的單位,優秀等次比例控制在10%以內。

各機關優秀等次比例原則上應按各職務層次分別計算。

縣(市、區)參加年度考核人數較少的機關公務員年度考核優秀等次比例,由縣(市、區)政府人事部門在不突破本地優秀比例限額的前提下統籌研究確定。鄉鎮機關公務員年度考核優秀等次比例由縣級政府人事部門統籌掌握審核。

第三章考核程序

第十三條公務員考核按照管理權限和規定的程序進行,由機關公務員管理部門組織實施。

機關在年度考核時可以設立考核委員會??己宋瘑T會由本機關領導成員、公務員管理及其他有關部門人員和公務員代表組成??己宋瘑T會的日常事務由本機關公務員管理部門承擔。

考核委員會履行以下職責:

(一)依據有關規定制定本機關公務員年度考核具體實施辦法;

(二)組織、指導、監督本機關公務員年度考核工作;

(三)審核主管領導寫出的考核評語及提出的考核等次建議,受機關負責人的授權確定公務員考核等次;

(四)受理本機關公務員對年度考核定為不稱職等次不服的復核申請。

第十四條年度考核按下列程序進行:

(一)被考核公務員按照職位職責和有關要求進行總結,并在一定范圍內述職;

(二)主管領導在聽取群眾和公務員本人意見的基礎上,根據平時考核情況和個人總結,寫出評語,提出考核等次建議和改進提高的要求;

(三)機關負責人或者授權的考核委員會根據主管領導建議,擬定考核等次;

(四)對擬定為優秀等次的公務員在本機關范圍內公示;

(五)由本機關負責人或者授權的考核委員會確定考核等次;并加蓋機關印章;

(六)將考核結果以書面形式通知被考核公務員,并由公務員本人簽署意見。被考核公務員對考核結果不服又不申請復核,拒不簽署意見的,由機關公務員管理部門在《公務員年度考核登記表》作出說明,考核結果有效。

對擔任機關內設機構(含派出機構、直屬機構)領導職務公務員的考核,必要時可以在一定范圍內進行民主測評。

第十五條公務員對年度考核定為不稱職等次不服,可以按有關規定申請復核和申訴。

第十六條各機關應當將《公務員年度考核登記表》存入公務員本人檔案。

第十七條年度考核結束時,各機關應及時將本機關公務員年度考核工作總結、匯總數據及考核結果名冊報送同級政府人事部門,經審核備案后,考核結果方為有效。對確定為基本稱職、不稱職等次的公務員,須附情況說明。凡未經政府人事部門審核備案的,一律不得按照單位自定的考核結果兌現有關待遇。

第十八條各省轄市考核工作結束后,應及時對考核工作進行總結,并將本轄區年度考核匯總數據報省人事廳。政府人事部門應對考核單位的優秀等次比例情況、優秀等次人員結構情況和考核程序等進行審核,對違反考核規定的機關,責令其糾正。

第四章考核結果的使用

第十九條公務員年度考核的結果作為調整公務員職務、級別、工資以及公務員獎勵、培訓、辭退的依據。

依據年度考核結果按本辦法晉升級別和級別工資檔次的,從考核年度下一年一月份開始執行。

第二十條公務員年度考核被確定為稱職以上等次的,按照下列規定辦理:

(一)累計兩年被確定為稱職以上等次的,在所定級別對應工資標準內晉升一個工資檔次;

(二)累計五年被確定為稱職以上等次的,在所任職務對應級別范圍內晉升一個級別;

(三)確定為稱職以上等次,且符合規定的其他任職資格條件的,具有晉升職務的資格;連續三年以上被確定為優秀等次的,晉升職務時優先考慮;

(四)被確定為優秀等次的,當年給予嘉獎;連續三年被確定為優秀等次的,記三等功;依據年度考核結果給予公務員嘉獎、記三等功的,由公務員所在單位提出申請,報經同級公務員主管部門審核備案并作出批復后,再按照有關規定辦理;

(五)享受年度考核獎金。

第二十一條公務員年度考核被確定為基本稱職等次的,按照下列規定辦理:

(一)對其誡勉談話,限期改進;

(二)本考核年度不計算為按年度考核結果晉升級別和級別工資檔次的考核年限;

(三)一年內不得晉升職務;

(四)不享受年度考核獎金;

第二十二條公務員年度考核被確定為不稱職等次的,按照下列規定辦理:

(一)降低一個職務層次任職,降職決定按照公務員管理權限由任免機關在三個月內作出;

(二)本考核年度不計算為按年度考核結果晉升級別和級別工資檔次的考核年限;

(三)不享受年度考核獎金;

(四)連續兩年年度考核被確定為不稱職等次的,予以辭退。

第二十三條公務員主管部門和公務員所在機關應根據考核情況,有針對性地對公務員進行培訓。

第五章相關事宜

第二十四條新錄用的公務員在試用期內參加年度考核,只寫評語,不確定等次,考核情況作為任職、定級的依據。

第二十五條調任或者轉任的公務員,由其調任或者轉任的現工作單位進行考核并確定等次。其調任或者轉任前的有關情況,由原單位提供。

第二十六條掛職鍛煉的公務員,在掛職鍛煉期間由掛職單位進行考核并確定等次,本人不列入派出單位參加考核人員的基數;掛職鍛煉不足半年的,由派出單位進行考核并確定等次。

第二十七條單位派出學習、培訓的公務員,由派出單位進行考核,主要根據學習、培訓表現確定等次。其學習、培訓的相關情況,由所在學習、培訓單位提供。

第二十八條當年辦理退休手續的,實際工作時間不滿6個月,不再進行年度考核;工作時間超過6個月的,可由所在單位根據其表現情況,確定考核等次。

第二十九條軍隊轉業到機關的公務員,由轉業后所在機關進行考核,其轉業前的情況,可參閱其轉業時的鑒定,一般當年確定為稱職等次。

第三十條病、事假、出國(境)探親假累計超過考核年度6個月的公務員,不進行考核;累計超過考核年度3個月的公務員,一般不得確定為優秀等次。

對因公(工)負傷的公務員,在治療期間進行年度考核,治療終結前所在年度一般可確定為稱職等次。

第三十一條公務員涉嫌違法違紀被立案調查尚未結案的,參加年度考核,不寫評語、不定等次。結案后,不給予處分或者給予警告處分的,按規定補寫評語、補定等次。

第三十二條受行政處分公務員的年度考核,按下列規定辦理:

(一)受警告處分的,當年參加年度考核,不得確定為優秀等次;

(二)受記過、記大過、降級、撤職處分的期間,參加年度考核,只寫評語,不定等次。在解除處分的當年及以后,其年度考核不受原處分影響;

第三十三條公務員不進行考核或參加年度考核不定等次的,本考核年度不計算為按年度考核結果晉升級別和級別工資檔次的考核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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