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礦山安全專項整治方案范文1
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強化企業主體責任,強化監管職責,嚴格管理,嚴格執法,嚴格責任追究.突出重點,深化非煤礦山安全整治,進一步提升非煤礦山安全生產水平。
二、主要目標
通過開展20*年非煤礦山安全專項整治工作,強化企業的主體責任的落實,強化各項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的落實。在開采方式方面,做到采剝并舉、剝離先行并由上而下分臺階開采,開采作業面、工作邊坡角度、臺階高度符合要求,作業現場管理規范。
三、工作重點
(一)把專項整治工作與安全生產許可證發放工作有機結合起來,推動非煤礦山安全生產許可證的發放工作。非煤礦山企業要嚴格按照有資質的設計單位所做的開采設計進行開采,并按《非煤礦礦山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實施辦法》規定的安全生產條件,對本企業存在的問題進行整改;地方政府和有關部門要加強工作指導,積極協調解決遇到的難題,促使企業加快整改工作進度。按照國家總局要求,今年我市重點整治的地區和礦種是房山區露天采石場。
(二)對20*年底前未提出安全生產許可證申請、20*年6月底前經整改仍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非煤礦山,各區縣局要摸清底數,及早研究,提請政府按規定時限依法關閉。
(三)各區縣局要與有關部門互相配合,嚴厲打擊無證開采、超層越界開采和以采代探等違法行為,促進礦產資源開采秩序的穩定好轉。
(四)進一步強化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督促企業落實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逐步建立非煤礦山企業自我約束機制,努力減少一般事故、遏制重特大事故的發生,確保非煤礦山良好的安全生產秩序。
四、實施步驟
(一)部署階段:20*年3月
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利用會議、文件、廣播、報紙等形式,對20*年非煤礦山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進行動員部署,加強政策宣傳,進一步統一思想,提高認識,督促工作落實。
(二)整治階段:20*年4-10月
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督促礦山企業針對自身情況,制定整改措施,抓緊進行整改;對與安全許可條件差距較大,很難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的,要調查摸底,掌握情況,心中有數;對6月30日仍不符合許可條件的企業,提請政府依法給予關閉;對未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違法開采的企業要依法進行嚴厲查處。
(三)總結階段:20*年11-12月
各區縣局要認真總結全年非煤礦山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情況,并于11月底前向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報送非煤礦山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總結。整治工作開展期間,市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將對各區縣的整治工作進行督察。
五、工作措施和要求
(一)突出重點,抓好許可證的發放工作。各區縣要掌握轄區內申請安全生產許可證企業的整改情況,依次進行排隊,加強分類指導,為企業提供技術服務,促進企業整改,加快取證工作的進度。
(二)對未按時限提出申請、經整改仍達不到安全生產條件的礦山企業要提請區縣政府堅決依法予以關閉,要將此項工作作為20*年非煤礦山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的重中之重,抓緊抓實。對已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的礦山,要實行動態管理,加強日常監督檢查,防止安全管理出現滑坡,對不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或存在重大安全隱患,要責令其立即停產整頓,暫扣安全生產許可證,督促企業落實整改工作。
(三)積極配合有關部門,加快非煤礦山企業的結構調整、資產重組和聯合改造,進一步提高礦產資源的開發利用及企業的安全管理和技術裝備水平。納入資源整合的礦山企業,必須先關閉,吊銷所有證照,停止電力、火工品等生產資料的供應后再進行整合。整合后的礦山必須按照新建礦山的要求,履行相關手續后方可施工。通過資源整合,促進非煤礦山的規?;洜I和現代化建設,逐步實現非煤礦山的本質化安全。
(四)按照《國務院關于全面整頓和規范礦產資源開發秩序的通知》(國發[20*]28號)精神和國土資源部等9部委聯合下發的《關于全面啟動整頓和規范礦產資源開發秩序工作的通知》(國土資發[20*]198號)要求,配合有關部門,堅決打擊亂采濫挖、超層越界開采、以采代探等違法行為,努力消除事故隱患,控制和減少重、特大事故的發生。
(五)嚴格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資質管理,非煤礦山企業礦長、安全管理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等必須經培訓持證上崗。要指導督促企業建立健全以第一責任人為中樞的安全責任體系,橫向到邊,縱向到底,把安全責任分解落實到所屬廠礦和車間、班組、崗位,落實到人。認真執行新建和改擴建工程項目的安全生產"三同時"制度,對未經安全監管部門驗收即投入生產的項目,要責令限期補辦相關手續,逾期仍未履行手續的,要加大處罰力度。
(六)非煤礦山企業從業人員安全意識不強,安全技術人員短缺,是安全生產中的一個突出問題。要加強職工安全技術培訓,依法實行強制性全員安全培訓制度,規范勞動用工制度,特殊工種必須持證上崗,新招工人必須先經過安全技術培訓,具備了與該崗位相適應的安全知識和技能后才能上崗。同時要聘請專業技術人員提供技術指導,規范礦山開采。
礦山安全專項整治方案范文2
根據省安監局《轉發關于深化非煤礦山安全生產整治工作的通知》、省人民政府安全生產委員會《省深化非煤礦山安全整治工作方案》等精神和要求,結合我鎮實際情況制訂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和工作目標
深入貫徹《安全生產法》和《礦山安全法》牢固樹立“把人民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思想,著眼于建立安全生產長效機制,立足防范,深化整治,標本兼治,綜合治理。
通過整治,依法取締、關閉非法的和不具備安全生產基本條件的礦山;淘汰破壞資源、污染環境的礦山;加強隱患整改,推進技術進步,使礦山安全技術水平有明顯的提高,防御能力明顯增強,消除重大事故隱患,杜絕特大安全事故,遏制重大事故發生,實現我鎮礦山安全生產狀況明顯好轉。
二、工作任務和重點
(一)工作任務
1、鞏固礦山資源管理秩序整治成果,防止已取締關閉的礦山“死灰復燃”。
2、取締、關閉以下各類礦山:
(1)無《采礦許可證》、《工商營業執照》的各類非法礦山;
(2)規模達不到《省新建、已建生產礦山部分礦種最小開采規?!返母黝惖V山;
(3)《采礦許可證》有效期滿而未辦理采礦期延續的礦山;
(4)不按礦山安全開采規劃設計或開發利用方案開采、達不到基本安全生產條件、又拒不進行整改或在限期內仍達不到安全生產條件的礦山;
(5)破壞資源、污染環境的各類礦山。
3、整治存在隱患的持證礦山;
4、推進小礦山聯合、改造,促進礦山技術進步。
(二)工作重點
1、取締關閉應取締、關閉的各類礦山;
2、無證開采地熱水的礦業企業和無證生產的機磚廠;
3、打擊取締無牌照的農用車、手扶拖拉機等礦山運輸車輛。
三、組織領導
為加強對這次礦山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的領導,由分管領導沈純鵬擔任組長,成員單位為國土資源所、安監站、林業站、綜合執法隊。
由土地所牽頭并具體負責五里林及白沙溫泉地熱澡堂(黃培玉、黃勝白、黃金光三家)、長興機磚廠的整治工作。
四、整治步驟和時間安排
(一)動員部署階段
本階段主要是研究制定工作方案,召開會議安全動員和部署,宣傳有關法律法規和開展礦山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的必要性。
(二)全面開展礦山安全專項整治階段
1、領導小組辦公室對列入取締、關閉和整治的礦山,要根據各礦山和不同特點提出整治措施,報鎮政府確定后實施;
2、各成員單位要抽調得力人員,組成聯合集合隊,形成聯合集合,齊抓共管的聯動機制;
礦山安全專項整治方案范文3
在鎮黨委鎮政府的統一安排部署下,在各部門的大力支持配合下,我鎮非煤礦山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經過專項整治,完成前期所訂方案,現總結如下:
一、 取得的成效
此次專項整治工作,共書寫標語20余條,查處安全隱患10條,已現場整改8條,查獲不規范開采5戶,并下發整改通知書5份。
(一)領導高度重視,強化了部門協作管理
在8月份,我鎮召開了安全生產專題會議,研究部署了此次專項整治的工作,鎮人民政府鎮長孫廷瑞同志,親自對此次專項整治活動進行安排部署和動員講話,同時組建了由派出所、安監站、道安辦、海事所、交管站、國土所、供電所等7個部門組建的工作隊深入各生產、經營單位進行專項排查整治,取得了很好的成效;
(二)強化工作措施、收效良好
此次專項檢查活動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下發了相關文件,制定了工作方案,抽調13名干部,強化了宣傳,撥出了專項工作經費,從組織領導、人力、財力等多方面強化工作措施,收到了良好的社會效果。
(三)落實了責任、嚴格要求
在此次專項整治中,我鎮重點對非煤礦山安全中的生產、開采進行了專項整治,按照“五雙”制度以反“三違”和反“三超一改”為重點,嚴格落實工作責任,按照誰主管、誰負責、誰檢查、誰經營、誰負責的原則,在檢查中實行現場辦公、責任到人、限時解決,做好檔案和臺帳。
二、存在問題
在此次專項檢查中,雖然我鎮取得了一定的成績,為確保全鎮安全做了大量工作,但同時也存在一些問題,主要表現在:一是保障措施有待進一步完善;二是個別企業重視不夠;三是打擊力度有待進一步加強,落實長效機制
礦山安全專項整治方案范文4
以科學發展觀為統領,堅持“安全發展”指導原則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方針,深入開展“安全生產年”活動,認真落實兩個主體責任,緊緊圍繞開展“三項行動”的工作要求,以隱患排查治理為重點,標準化建設為目標,強化行政執法為手段,進一步深化非煤礦山安全整治工作,不斷加強非煤礦山安全基礎管理,改善安全生產條件,推動我市非煤礦山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好轉。
二、整治目標
(一)嚴厲打擊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的行為,努力建立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的非煤礦山安全生產法治秩序。
(二)全面排查非煤礦山違法違規生產行為,對查出的問題,落實整改責任和整改措施。
(三)推動礦山企業提高職業衛生防護水平。
(四)依法取締和關閉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非煤礦山。
(五)建立非煤礦山安全專項整治長效機制。
(六)減少非煤礦山安全事故總量和死亡人數杜絕重特大事故,遏制較大事故。
三、整治重點和主要工作
突出兩個重點區域:省安全監管局確定的*鐵礦區和近年事故多發的舒城縣采石企業。突出兩類重點企業:井工礦山企業和尾礦庫企業(尾礦庫安全整治工作另行制定方案)。突出兩項重點業務:井工礦山采空區治理和礦山安全“三同時”工作(包括井、巷探礦企業的安全審查)。繼續開展對冶金、建材等非煤礦山相關行業的隱患排查和治理,進一步加強監管。
2009年全市非煤礦山安全整治的主要內容:
(一)設計建設合法
1、依法立項審批。非煤礦山建設項目必須嚴格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履行建設項目審批、核準或備案手續,不得擅自開工建設。
2、嚴格項目審查。地下礦山建設項目的勘察、設計、安全評價、施工等工作,必須由具有相應資質條件的單位承擔。露天礦山必須有具有相應資質的設計單位進行設計,有設計單位提供的規范的開采設計說明書、附圖和安全專篇,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報經安全監管部門審查批準后方可施工;建設項目安全設施必須嚴格按照經審查批準的設計施工;對己批準的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作重大變更的,應當經原設計單位同意,并報經原審批部門批準。建設項目竣工后,必須經安全監管部門驗收合格。
探礦項目必須持有經國土資源部門批準的探礦設計,并依法取得探礦許可證后方可實施探礦,井探、巷探工程項目必須編制專門的安全設施設計報經安全監管部門審查備案后方可施工。
3、嚴格安全許可。礦山建設項目竣工并經安全監管部門驗收合格后,必須依法提出安全生產行政許可申請,經安全監管部門審核合格,頒發安全生產許可證后方可投入生產。
4、嚴厲打擊非法生產、建設行為。要嚴厲打擊無證開采和亂挖濫采,越層越界開采等行為;加大對違規非法建設和不按批準設計方案施工的查處力度。
(二)井工礦山
1、通風系統完善
繼續強制推行機械通風。建立完善的機械通風系統,制定通風管理制度,保證機械通風系統正常使用。建立完整的測風測塵制度,所有地下礦山必須配備風機性能檢測儀器和通風檢測儀器,所有用風工作面、爆破點及其周邊巷道的風質、風量、風速按規程要求檢測并應符合安全要求。密閉采場設立警示標志,采場回采完畢應及時封堵所有影響正常通風的巷道,對無風流進入的采場,獨頭上山和獨頭巷道,設置柵欄和警示標志。有效防治粉塵危害,所有存在粉塵危害的地下礦山必須采取有效措施抑塵降塵。
2、提升運輸設施可靠
提升運輸系統要符合設計要求。嚴禁使用國家明令淘汰的提升設備設施;提升裝置、提升鋼絲繩等應由有資質的檢測檢驗機構嚴格按規定的檢測周期進行檢測檢驗;嚴密防范跑車事故。防跑車要做到一坡三擋,設有躲避硐室,防跑車的阻車器和信號設施要隨時保持有效;斜井提升和放礦車時,井筒內不得有人員行走,井底車場嚴禁作業或有人員停留;提升運輸操作人員必須經過專業培訓合格才能上崗。
3、頂板管理嚴格
制定和落實頂板管理制度,建立重點采掘工作面和采空區的頂板邊幫管理制度,爆破面及其周邊頂板邊幫嚴格執行敲幫問頂制度;工程地質復雜、有地壓活動的礦山要做好地壓管理和監測;頂板不穩固的采場要及時采取監控手段和處理措施,頂板破碎的要做好支護;加強采空區管理,制定和落實采空區管理制度和處理方案。
4、防排水措施完備
豎井、斜井、平硐等井口標高要高于當地歷史最高洪水位1米以上;報廢井口必須封閉,并在周圍挖掘排水溝,對地面塌陷、裂縫區的周圍,設截水溝或擋水堤;井下主排水設備要由同類型的3臺以上泵組成,工作水泵確保20小時內排出一晝夜的正常涌水量;除檢修泵外,其他水泵應能在20小時內排出一晝夜的最大涌水量;井筒內應裝設兩條相同的排水管,一條工作,一條備用。
5、基礎資料完整準確
健全和保存完整的礦區地形地質圖和水文地質圖,井上井下對照圖,通風系統圖,井下避災線路圖等圖紙資料,并隨時填匯和及時更新;通過圖紙標記采空區(包括已充填采空區)、廢棄井巷和年度計劃開采的采場(礦塊)的位置、數量等;保存重要設備運行、維護、保養和檢測記錄。
(三)露天礦山
1、規范開采方式。有開采設計,并按設計要求開采;強制實行自上而下分臺階(分層)開采,嚴禁高陡邊坡、一面坡和傘檐開采;
2、推廣先進爆破技術。除生產型材和臺階低于6米以下的露天礦山外,強制推廣使用中深孔控制爆破。杜絕掏底崩落、擴壺爆破等違規爆破作業;推廣液壓錘二次破碎、機械化鏟裝作業,嚴禁高陡邊坡和浮石下冒險作業;爆破作業必須符合規程要求,爆炸物品管理必須符合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條例,爆破人員必須經過專業培訓合格后才能從事爆破工作;
3、邊坡穩定,排土有序。加強邊坡穩定性監測,對有變形和滑動跡象的,采取有效措施,治理隱患;每次爆破后,必須認真清理浮石,并仔細觀察,確定邊坡穩定后方能組織生產;加強排土場管理,排土場的排土工藝參數應符合設計規定;按《金屬非金屬礦山排土場安全生產規則》要求建立完善排土場監測系統,排棄土巖時不致因大塊滾石、滑坡、塌方等威脅工業場地(廠區)、居民點、道路等設施安全。
4、機械設備、電力設施安全可靠。鏟裝機械和場內機動車應經常檢查維護,確保燈光、信號齊全有效,轉向和制動裝置性能良好;鉆機、破碎機安全防護設置齊全穩固,動力傳動部位防護罩齊全有效;喂料口平臺應設柵欄且高度不低于1.5米;電氣線路應單獨架設固定且布局合理整齊,配電房、變壓器等重要電力設施應有供電部門選址設置且安全保護裝置穩定可靠;嚴禁使用液化氣瓶進行焊割作業。
5、強化職業衛生防護工作。根據崗位特點為職工配備安全合格的勞動防護用品,并指導職工正確穿戴;對有毒有害和粉塵嚴重崗位的職工,應每年進行一次職業病檢查;注意防塵,采用濕式鑿巖,爆破后和鏟裝前,要對爆堆進行噴霧降塵,破碎口和振動篩應實施噴霧降塵,必要時應設置除塵設備。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非煤礦山專項整治是有效預防和控制事故的重要手段,各地安監部門和礦山企業要緊緊圍繞國家和省市關于“安全生產年”的工作部署,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科學發展觀的要求上來,統一到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上來,進一步增強大局意識、憂患意識,增強責任感、緊迫感和使命感,扎扎實實地開展好非煤礦山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工作,確保整治工作取得實效。
(二)突出重點,措施有力。各地要結合實際,突出整治工作重點,對本地區存在的重大安全隱患要有明確的對策措施,并將專項整治方案于5月20日前報市安監局。非煤礦山企業要針對本企業薄弱環節和突出問題,突出重大隱患排查與治理、重大危險源監控,制訂專項整治實施方案,認真開展自查,并對關鍵工藝環節、重點部位和要害崗位的隱患制定明確可行的整改方案。企業自查報告應于5月30日前報各縣區安監局。
(三)明確責任,狠抓落實。各地各相關部門要明確任務,采取積極有效措施,扎實推進礦山安全專項整治工作。對整治中發現的重大安全隱患的,縣區安監局要一律下達整改指令,到期不整改的,一律停產整頓或提請當地政府予以關閉。原則上,整改指令應于6月30日前下達完畢,提請當地政府關閉的企業名單應于8月31日前上報相關部門。11月,各縣區安監局對企業專項整治工作進行檢查驗收,12月,市政府安委會對縣區專項整治工作進行檢查驗收。
(四)加強協調,強化執法。各地要建立政府統一領導、相關部門共同參與的專項整治聯合執法機制,明確和落實相關部門工作職責,規范工作程序,及時協調整治工作中出現的各種問題,用法治手段推進非煤礦山專項整治工作。
礦山安全專項整治方案范文5
通過開展深化礦山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工作,進一步落實礦山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提高礦山企業本質安全水平,提升礦山安全監管工作水平,夯實安全管理基礎,杜絕礦山事故的發生。具體目標有:
(一)實現礦山安全無事故。
(二)露天礦山開采工藝水平得到明顯提高。開采高度在50米以上的露天礦山全部實施臺階式開采,其它的露天礦山也必須實施臺階式開采或分層開采,并按照開采設計要求控制臺階高度;應用中深孔爆破的露天礦山(條塊石除外)的比例達到100%;礦山破碎系統安全防護裝置進一步完善;配備、使用液壓破碎機,杜絕二次爆破現象。
(三)礦山企業安全管理水平繼續提高。所有的礦山企業全部開展安全標準化活動。礦山企業基本技術資料比較完善,安全臺帳記錄及時、內容詳細、規范清楚。
二、指導思想
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按照“標本兼治、治本為主”的原則,開展礦山安全隱患排查治理與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工作。
三、工作重點
加強對重點隱患的排查與整治。今年重點排查與整治的隱患是:1、露天礦山高陡邊坡和“一面坡”開采;2、不按照設計要求進行違章開采;3、礦山破碎系統安全防護裝置不完善;
四、工作安排
礦山企業按照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安全生產標準等要求,進行隱患排查治理,安監部門負責督查指導,并對企業存在違法行為進行處罰。
(一)礦山企業須完成的主要工作
1、礦山企業除做好日常的安全檢查工作外,每季度須對照事故隱患排查表(見附件1)和有關安全規程、標準的要求,開展一次全面的事故隱患排查,第一次排查須在3月底前完成。
2、對發現的事故隱患,立即落實整改。
3、積極推廣應用先進適用生產技術。
4、每季度向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書面報送一次隱患排查治理情況。
5、按照《關于加強金屬非金屬礦山安全基礎管理的指導意見》要求,完善安全管理機構和制度,落實責任制,加強現場管理、技術管理、勞動組織和安全培訓。
6、積極開展安全生產標準化活動,建立完善企業安全管理臺帳。
(二)安監部門須完成的主要工作
各級安監部門按照工作分工和屬地監管的原則,對監管的企業完成以下工作:
1、督促指導礦山企業開展事故隱患排查、應用先進適用安全生產技術以及開展安全標準化活動。
2、督促企業對重大事故隱患進行整改或采取相關安全措施。
3、對礦山是否具有《開采設計》或《開采方案》,以及有沒有通過審查批復進行檢查。
4、對礦山采礦方法是否符合設計要求進行檢查,發現不符合的,督促其完成整改。
5、對礦山改擴建項目“三同時”情況進行檢查,發現沒有按照規定履行相關手續的,督促其完成整改并依法進行處罰。
6、市安監局每季度開展一次礦山安全整治工作督促檢查。
五、工作要求
(一)明確責任。一是明確隱患排查與整治工作中企業的主體責任。企業必須自覺履行隱患排查和治理的責任,對檢查中發現的各類隱患,必須及時整改,一時難以整改的,要制定整改工作方案,采取有效措施,確保安全;在隱患整改前,不能保證安全生產的,要實施停產整改。二是明確整治工作中各級安監部門的監管責任,各級安監部門要按照屬地監管原則并結合上下級的工作分工,共同督促好隱患排查與整治工作。
(二)抓好落實。各地要按照省、市關于“安全生產年”深化隱患排查治理活動方案的要求,認真抓好各階段工作的落實。制訂礦山隱患排查治理與安全專項整治實施細則,明確工作要求與實施計劃。對重點隱患的整治,要將整治目標、整治時間、工作措施落實到位。
(三)積極爭取相關部門配合,加大隱患排查治理與整治工作力度。隱患排查與整治工作要積極爭取公安、國土、工商、監察等部門的配合和支持,形成治理合力,加大工作力度。
礦山安全專項整治方案范文6
一、整治目標和內容
通過開展專項整治,督促企業改善安全生產條件,強化安全現場管理,推進非煤礦山企業安全達標建設,提升全縣非煤礦山安全管理水平,有效預防和控制非煤礦山安全事故,使全縣非煤礦山企業達到“合法生產、管理規范、現場安全”三大目標,實現“五有五落實十達標”。
(一)合法生產“五有”
有合法有效的工商營業執照、采礦許可證、安全生產許可證、安全和環保“三同時”手續、開采設計。
(二)安全管理“五落實”
配置安全管理機構或專職安全管理人員,從業人員持證上崗;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管理規章制度、安全操作規程和臺帳記錄;應急救援預案有針對性和可操作性,定期開展演練并做好記錄;嚴格落實“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安全生產費用提取、工傷保險和人身意外傷害保險”三項經濟政策;安全管理檔案健全規范。
(三)現場安全“十達標”
1.嚴格實行分臺階(層)開采。全面貫徹執行“采剝并舉、剝離先行,自上而下分臺階(層)開采”原則,杜絕“一面墻”和高陡邊坡開采;有經批準的開采設計和安全專篇,并嚴格執行。
2.嚴禁違規爆破。杜絕掏底崩落、擴壺爆破等違規爆破作業,除生產型材和最大開采高度小于10米的礦山外,強制推行中深孔爆破技術。
3.嚴禁冒險作業。及時清理浮石、險石,積極推進機械化鏟裝作業,杜絕高陡邊坡和浮石、險石下冒險作業。
4.確保排土安全。排土場的選址建設經正規設計。防排水措施到位。排土工藝選取合理,排土作業規范。
5.安全距離有保障。礦山之間,礦山與周邊民房住宅、道路交通、工業設施、高壓供電線路等之間的安全距離和爆破安全距離達到規程要求。
6.嚴格管好爆破物品?!侗谱鳂I單位許可證》、《民用爆炸物品購買許可證》、《民用爆炸物品運輸許可證》合法有效,爆破物品的使用、儲存、運輸安全可靠,民爆信息系統運行正常,領退制度嚴格規范,臺賬記錄完整清楚。
7.用電安全。變壓器、配電房、電氣開關等涉電設施的安全防護裝置完備,電纜電線敷設規范,警示標識醒目。
8.機械運輸安全。機械設備傳動部分在外的轉動輪齒、三角皮帶、排風扇等設備的安全防護裝置有效;特種設備(空壓機、儲氣罐、裝載機、挖掘機、運輸車輛等)定期檢測檢驗并安全有效,運輸平臺的留設符合規程要求。
9.防范職業危害。穿孔、破碎篩分、鏟裝場所作業人員佩戴防塵口罩、防噪音耳塞等防護用品,有效防范職業危害。
10.預防事故無傷亡??刂撇怀鍪鹿驶蛏俪鍪鹿?,
二、整治時間和步驟
(一)安排部署和調查摸底階段(1-4月)。各鄉(鎮)要召開專題會議,對專項整治工作作出全面具體安排部署,并成立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制定落實整治工作方案,結合實際組織開展專項整治工作;對轄區內的非煤礦山進行逐一調查摸底,如實填寫登記表,做到底數清、情況明。
(二)實施治理階段(5-10月)。各非煤礦山企業依據有關法規、規程和標準,對照這次專項整治的內容和要求,針對存在的問題制訂本企業整改方案,落實整改資金、期限和責任人,整改治理各類事故隱患;鄉(鎮)政府對企業自查和整改工作進行檢查督查;縣直有關部門按照各自職責進行監督檢查,監督企業嚴格按照整治內容和要求進行整治并達到檢查驗收標準。
(三)檢查驗收階段(11-12月)??h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對各鄉(鎮)非煤礦山企業專項整治工作進行逐一檢查驗收;并對全縣專項整治工作進行總結,迎接市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的檢查驗收。
三、組織領導和職責分工
(一)組織領導
成立縣非煤礦山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縣人民政府副縣長
副組長:縣人民政府辦公室副主任
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局長
成員: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支部書記
縣發改局副局 長
縣經濟局工會主席
縣國土資源管理局副局長
縣公安局副局長
縣環保局副局長
縣林業局副局長
縣供電公司副經理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縣安監局,負責具體整治日常業務工作。
(二)整治工作各成員單位職責分工
安全監管部門主要負責專項整治工作的綜合協調、指導、監督工作;審查安全生產“三同時”執行和許可證頒況;督促指導各鄉鎮和企業編制及完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組織有關部門開展專項整治調查摸底和安全隱患排查,對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企業責令停止生產,限期整改,整改不合格或不具備安全生產的,按照“屬地原則”提請縣人民政府依法實施關閉。
發展改革局主要負責檢查相關建設工程項目的投資核準和備案情況,對沒有依照有關規定進行核準和備案的項目進行依法處理。
國土資源部門主要負責采礦權的監督管理工作,積極推進礦產資源整合和礦業秩序整頓,加強對非煤礦山的整體規劃和合理布局,提升開采生產規模,整合采礦權設置范圍過小以及一礦多開、大礦小開的礦區,對無證開采、持過期采礦許可證開采、越層越界開采、不按許可的礦種開采等行為依法查處,保障開采設置具備安全條件;對縣政府作出停辦、關閉決定以及采礦權人申請注銷的礦山,依法辦理注銷手續;對違反礦產資源管理法律有關規定的,依法予以吊銷采礦許可證。
公安部門主要負責爆破物品的監督管理工作,檢查企業爆破物品購買、運輸、儲存、使用行為的合法有效性,查處打擊非煤礦山開采爆破作業中的違法違規行為,督促企業建立健全爆破物品的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和臺帳記錄;核查爆破器材庫(包括臨時存放點)是否通過驗收;負責對涉爆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培訓,檢查持證上崗情況;強化對爆破作業單位的監督管理,提供技術支持和指導,進一步提升其業務水平和服務質量;嚴格民爆物品審批,對安全生產許可證過期和經整治驗收不合格的非煤礦山,不得審批民用爆破物品。
經濟局主要負責企業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的審批、核準和備案工作;支持企業技術改造,限制、淘汰企業落后生產工藝和設備;督促企業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抓好安全生產管理工作。
環保部門主要負責組織擬定和監督實施重點礦山區域、重點流域的污染防治規劃和生態保護規劃;審查環保“三同時”履行情況;加強環境安全隱患的排查。督促指導企業編制、完善環境安全應急預案;檢查環境安全管理責任落實情況,負責查處破壞環境及環境污染事故。
林業部門主要負責林地征用的審核審批,指導企業合法合理使用林地;依法查處違法違規占用林地和建設項目區域內各種盜伐濫伐林木資源及破壞林業生態等行為;督促指導企業開展復墾和恢復植被工作;協同環境保護部門查處破壞環境及環境污染事故。
電力部門負責輸電、供電系統設施設備的安全運行,電力的供給和違規用電的查處,對安全生產許可證過期和經整治驗收不合格的非煤礦山,不得提供電力保障。
四、整治措施
(一)按照整治要求,對照“五有五落實十達標”等方面內容分級檢查驗收,縣級檢查驗收鄉級??h級抽查驗收不低于50%,鄉級100%檢查驗收。
(二)制定檢查驗收標準。根據《安全生產法》《云南省安全生產條例》《金屬非金屬礦山安全規程》《小型露天采石場安全生產暫行規定》《排土場安全生產規則》《非煤礦礦山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審查與竣工驗收辦法》《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等規定結合整治要求制定,并嚴格按照標準進行檢查驗收。(檢查驗收表見附表1.2.3)
(三)凡被縣級檢查、鄉級逐一檢查為整治驗收不合格的(整治檢查驗收評定為70分以下的礦山),將分類采取以下整治措施:
1.被鄉級檢查驗收不合格的,停止生產限期整改,整改后經縣級檢查一驗收合格,方可恢復生產;
2.被縣級檢查驗收不合格的,立即責令停止生產,列入縣級安全生產黑名單實施監控,公安部門不得審批提供民爆物品,電力部門停止供電。安監部門不予辦理安全生產許可延期手續;
3、被市級和省級檢查驗收不合格的礦山,列入市級安全生產黑名單實施監控。安監部門注銷其安全生產許可證,國土部門取消采礦許可權;
(四)實行重點安全生產掛牌。被縣級和市級檢查驗收不通過(抽查中有40%的礦山未檢查驗收合格的可評定為檢查驗收不通過)的鄉(鎮)。列入下年度安全生產重大隱患掛牌督辦鄉鎮,按照安全隱患掛牌督辦的有關規定處理。
五、整治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各鄉(鎮)人民政府及其相關職責部門和礦山企業要進一步提高對非煤礦山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工作重要性、必要性的認識,增強責任感、緊迫感和使命感,切實加強組織領導,扎實開展工作,務求專項整治取得實效,達到治理標準。
(二)各司其職,齊抓共管。要建立政府統一領導、相關部門共同參與的專項整治聯合機制,各司其職、通力合作加強督促檢查,及時整治各類問題和隱患。
(三)精心組織,抓好落實。各鄉鎮要采取多種形式,切實做好 宣傳動員和安排部署工作,明確目標、任務,細化落實整治措施,確保整治工作扎實推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