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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行管理層履職報告范文1
關鍵詞:農村商業銀行;法人治理;建議
中圖分類號:F830.6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1-828X(2013)04-0-02
一、農村商業銀行的法人治理存在的問題和困境
事實上,盡管經過了十年的發展,我國農村商業銀行的公司治理仍未走上一條規范、標準的道路。決策、執行、監督不能有效分開,“三會一層”徒有其形而無其實。普遍存在以下幾個問題:
(一)股權分散催生內部人控制
首先,根據銀監會《合作金融機構行政許可事項實施辦法》的規定,農村商業銀行單個自然人投資入股比例不得超過5‰,單個境內非金融機構及其關聯方合計投資入股比例不得超過10%。其次,農商行脫胎于信用合作社,股東的來源主要是自己的員工和客戶。這兩點決定了農商行的股權必將非常分散?;诔杀臼找娴目剂?,股東很少會真正形成合力,參與到法人治理的過程中來。由于嚴重的股權分散和信息不對稱,股東們更愿意選擇“搭便車”,客觀上形成農商行的內部人控制現象。
(二)董事會決策職能難以得到有效發揮
其一,從銀行的特點來看,由于銀行與大部分企業的經營模式不同,專業性極強,一方面,非專業的董事往往很難具備足夠的水準,要完全看懂銀行的報告和報表尚且費力,進行科學的決策和判斷則更加困難。另一方面,經營層出于對“外行指揮內行”的天生反感和保護自身利益的考慮,對董事會報告的信息往往能少則少,避重就輕,董事很難全面了解銀行的真實狀況。
其二,從董事會的構成來看,除去高管擔任的執行董事,農商行董事會的股權董事基本上都是銀行的貸款客戶,獨立董事往往是地方上的退休領導,本身與銀行存在千絲萬縷的利益關系,很難在董事會的決策中發揮積極作用。
其三,從董事會的組成及其職權行使方式來看,董事會及其下設委員會并非是銀行的常駐機構,其履職方式主要是通過召開董事會會議和開展調研檢查活動。非執行董事并不參與經營管理事務,僅靠一年開會的幾份材料和走馬觀花的幾次活動,無法及時了解和監督農商行的運營情況。
其四,從董事會的表決模式來看,盡管表面上看,“一人一票”的表決制度民主平等,實際上忽略了股份持有的差異,加重了內部人控制的事實。根據《農村商業銀行管理暫行規定》和參考上市銀行的設置,我國農商行董事會中執行董事、股權董事、獨立董事的比例通常為1:1:1。由于《公司法》規定,董事會決議經全體董事的過半數通過即可,這樣就會產生兩個問題:一是董事的持股數量多少與董事會決議是否通過毫無關聯。極端情況是,即使股權董事持股達到100%,只要在人數上未超過半數,仍將失敗。二是董事極有可能合謀損害小股東利益。只要利益一致,執行董事和股權董事完全可以撇開獨立董事,強行通過決議。由于擔任執行董事的農商行高管信息充分且利益高度一致,因此通常都能夠在董事會的決策中占得先機。
(三)缺乏對高級管理層的有效的激勵約束手段
首先,由于銀行業的特殊性,想要客觀地評價高管層的履職情況就十分困難:
其一,從經營的對象看,一般企業經營的通常都是某類商品或是服務,而銀行經營的對象卻十分抽象,是風險。銀行正是把儲戶無風險的存款,轉化為各種各樣的風險投資來獲得收益。然而,風險這個東西看不見摸不著,光靠股東、董事,根本無法客觀評估一家銀行的風險狀況;
其二,從經營目的看, 普通企業通常都是以利潤最大化或是股東價值最大化為目標,而銀行則更加注重利潤和風險的平衡-即實現所謂的穩健發展,而風險和收益本身就是對立的存在,如何評價高管層的經營是否“穩健”就顯得十分困難。
其三,由于銀行的高管和董事、監事、股東之間存在嚴重的信息不對稱,很容易產生逆向選擇和道德風險問題。比如說,如果股東偏好高收益,那么高管可以選擇投資風險較大、周期較長的貸款,在風險暴露前及時抽身;如果股東偏好低風險,那么高管往往會選擇投資低風險的票據、同業和中間業務,盡可能避免任何有可能產生風險的業務,而這種隱蔽的損害股東利益的行為更難發現。
在這樣的背景下,加上農商行本身股東水平不高,內部人控制嚴重,想要靠內部來推動實現對高管層有效的激勵和約束,幾乎是不可能了。
(四)有效監督缺失
對農村商業銀行法人治理的監督無非是來源于三個層面。一是來源于管理機構的監督。主要是來自于省聯社和銀監部門的監督。二是來源于銀行內部的監督。即股東大會、董事會和監事的監督。三是市場層面的監督。這主要是來源于與其切身利益相關的利益相關者(股東、債權人、投資人等)的監督。然而在實際運行中,這三個層面的監督都很難到位。
首先,管理機構對農商行法人治理的監督難以深入。名義上,省聯社是農商行的上級管理部門。而實際中,農商行作為股份制的獨立法人,股東大會才是其最高權力機構,省聯社對其管理缺乏法律支持,難以名正言順。銀監部門可以進行監管,然而法人治理很難用定量的指標去衡量,效果好壞往往需要一個較長的周期才能體現,很難監管到位。
其次,內部監督實際上很難落實。農商行股東十分分散且普遍素質不高,缺乏法人治理的專業知識,對法人治理監督的積極性很低。獨立董事在薪酬上又并不“獨立”,很難談得上真正的獨立性。監事會的外部監事基本上由銀行內部協商并最終決定,薪酬實質上也是由管理層發放;職工監事基本都是銀行的管理人員;股東監事通常與銀行有著利益關系,就更不可能去較真了。
再說市場層面的監督。一方面,銀行作為一個極為特殊的行業,其倒閉和破產的可能性極低,利益相關人通常并不擔心投資的安全性問題,監督的積極性就不高。另一方面,市場監督的前提是及時和充分的信息披露。由于政策要求并不嚴格,農商行的信息披露一般每年只有一次。僅僅靠著一份年報,是無法監督銀行的復雜的經營的。
二、加強農村商業銀行法人治理的幾點建議
(一)優化股權結構,提升股東地位和積極性
一是通過出臺和修訂有關政策和辦法,放寬農商行的入股條件,適度提高自然人和法人的持股上限,形成相對集中和相互制衡的股權結構,提高股東參與經營管理的積極性和主動性。二是要求農商行提高增資擴股門檻,更加注重股東的法人背景,引進富有經驗的戰略投資者,提升治理的效率和經營的透明度。三是在董事會中適度增加獨立董事、股權董事的比例,提高監事會中股東監事持股比例,在執行董事、股權董事、監事之間形成制衡。
(二)加強機制建設,發揮三會一層的不同作用
通過不斷完善公司治理結構,明確股東大會、董事會、監事會、高管層分別作為權力機構、決策機構、監督機構、執行機構的權限和職責,構建“三會一層”之間相互協調和制衡的治理文化。董事會、監事會及其下設委員會每年須制定工作計劃,年終須對計劃完成情況進行說明,并向股東大會報告。銀行要為董事會、監事會及其下設委員會履職提供足夠支持,成立董、監事會辦公室并配置專業人員,確保其能獨立深入開展各類調研、監督、檢查活動。
(三)加強監督管理,強化信息披露
目前,銀監會的監督管理仍然是促進銀行加強法人治理最為直接和有效的手段。銀監會一是可以通過規定監管員列席農商行股東大會、董監事會和專門委員會會議,并將相關會議的議案、決議、出席及發表意見情況和會議記錄納入到監管體系,對農商行的法人治理進行指導和監督;二是可以通過加強監管立法的方式,明確農商行對風險管理、內部控制、監察審計、財務狀況、合規管理、高管薪酬的披露要素及方式,為董事會、監事會履職和銀監監管提供充分依據;三是對農商行董、監事會的運作情況進行常規監管,對其其下設委員會履職情況進行重點關注,以確保其深入履職,不走過場。
(四)構建職業董、監事市場,提升獨立度
造成當前農商行內部人控制現象的根本原因在于董事、監事的水平不高,獨立性不夠。解決這一問題最為有效的辦法就是構建起職業的董、監事市場。通過設置水平較高的專業門檻(參考注冊會計師、律師等行業),確保董、監事的專業水準;董事會、監事會、高管層組成聯合招聘組,在公開市場上選拔優秀人才。如此其一可以避免委托人因時間和能力限制,無法充分履職職責的問題;其二可以有效地保證董事、監事特別是獨立董事、外部監事的獨立性;其三,對職業董、監事的任職期限進行強制規定(如六年),出于維護自身職業聲譽的考慮,其也必將努力勤勉履職。
(五)對高管層實施有效的激勵約束機制
一是要董事會薪酬管理委員會要發揮主導作用,建立和實施科學、合理和可操作性強的績效考評制度;二是監事會要發揮監督作用,建立履職檔案,對高管的履職情況進行長期跟蹤監督,按年度進行評價,并作為考評的重要依據;三是要落實高管層薪酬的延期支付制度,使風險和報酬在時空上匹配;四是根據農商行自身特點,摸索推行股權激勵制度,給高管層套上“金手銬”。
參考文獻:
[1]武青.提升股份制商業銀行監事會的監督水平[J].中國金融,2007(22).
[2]肖沙莉.我國城市商業銀行法人治理結構問題淺析[J].中國農業銀行武漢培訓學院學報,2004(6).
銀行管理層履職報告范文2
“思想文化——政策制度——組織行為”的合規風險管理基本框架已經形成,并開始在我行經營管理實踐中發揮功能,功能發揮的過程同時也是檢驗和修正上述框架的過程。我們已經認識到:健全而又靈活的合規功能是銀行從事業務的基本前提,合規的功能除了體現在戰略層面外,還能廣泛應用于日常業務運作的協助、顧問和監控;此外驅動合規功能發揮的因素還有銀行產品的復雜化和業務間的不斷交叉,這些都使得合規管理的功能更加重要也更加復雜。
在我行的探索和實踐中,合規風險管理初步發揮了以下功能:
(一)確保法律、規則和準則得到遵守的功能。只有遵守法律、規則和準則,才能避免遭受法律制裁、監管處罰以及隨之而來的聲譽損失。不僅如此,法律、規則和準則本身對銀行經營管理和風險控制內在規律的描述和總結,有其內在科學性。自覺學習、運用和遵守上述規則,有利于銀行提高經營管理水平,在避免信用風險、操作風險和市場風險的同時,提高駕馭風險的能力。但“術業有專攻”,銀行高級管理層、專業技術人員和操作人員不可能像法律、合規風險管理人員一樣對法律、規則和準則有全面深刻的把握,他們既有可能判斷失誤,過失違規;也有可能裹足不前,錯失良機。這就需要合規風險管理部門對法律、規則和準則進行跟蹤和解讀,明晰尺度,并最終將其“翻譯”成為極具操作性的規程和手冊,為建立長效的遵章守制機制奠定基礎。此外,合規風險管理部門還通過積極揭示合規風險成為決策時的重要參謀,并促使管理層在決策時主動在監管要求、合規以及商業利益問尋求到均衡,以將違規風險降至最低。
(二)整合流程,促進業務發展的功能。如同劉明康主席在首屆合規年會上指出的“當前幾乎所有中資銀行的業務流程都存在重大弊端,仍只是部門銀行,而不是流程銀行”,我行正試圖以合規為契機,整合流程,明確各職能部門在流程中的位置和作用。為此,總行合規部負責對重要規章的審查,以及規章執行后的評價等,以確保不同部門頒布的規章能和諧統一,能夠對同一業務有相同的規定,而不是相互矛盾使基層無所適從;我行還在規章制定中貫徹“問責制”原則,使行內規章符合法律上的邏輯規范。此外,合規部還積極介入部室職責劃分和全行授權管理,積極創建“權責明確,銜接緊密,授權控權相統一”為特征的總行部室內部以及總行與分支行之間的關系。
“合規創造價值”的途徑在于嵌入業務促發展。合規要敢于說“不”,但是合規不能只說“不”,如果一項業務只是某一點上存在不合規,不能因此就否認整個業務的可行性,應該力圖將合規升華成為一種存在可能性的藝術,既“挑刺”,更要“拔刺”,在防范風險的基礎上優化方案。只有這樣,合規的價值才能體現,合規的功能才能發揮,合規部門才能得到全行的尊重。合規文化才能具有長久的生命力。
(三)良好企業文化的培育和形成功能。合規是良好企業文化的重要特征和必要內核,合規管理機制的建設過程也是良好企業文化培育和形成過程。銀行經營應當注重穩健和操守;既關注結果,也要關注過程;不能“只問結果不問過程”、“成王敗寇”或者“一俊遮百丑”;可以倡導“在發展中解決問題”,但是決不能“用發展來掩蓋問題”。
合規就是使銀行經營管理符合法律、規則和準則的過程,法律、規則和準則雖然屬于技術性法規,是對商業銀行經營管理內在規律的描述和總結,但在其背后同樣也蘊藏著公平、正義和誠信的理念,對其遵守的過程,就是實踐這些理念的過程。一家合規的商業銀行必然擁有良好的企業文化;而不合規的銀行,企業文化必定是錯位和扭曲的。
(四)監管接口的功能。**農商銀行成立合規部門,實施合規管理不僅有源于自身的強烈需求,也是順應銀行監管部門的監管要求。合規的監管接口功能主要是通過銀行內部合規與外部監管的“有效互動”來實現的。一是合規部門負責對監管部門下發的監管文件等進行闡釋,并從專業的合規角度向高級管理層提出有效執行的意見和建議,同時給予員工理解這些文件的指導,并對文件的執行持續跟蹤。二是對于監管文件不明之處要求監管部門給予解釋,以準確把握監管意圖。三是根據監管部門的要求代表銀行參加監管文件的制定過程,積極反饋意見和建議。通過“有效互動”,可以有效促進外部監管規則的內部化,實現“主動合規”,同時有利于保證銀行特別是中小銀行在監管規則制定過程中的話語權,主動爭取有利于自身未來發展和業務創新的外部政策。
二、合規風險管理機制的健全與完善
**農商銀行在合規風險管理機制建設方面進行了有益的探索,初步形成了一套系統的工作方法;但畢竟合規是一項新生事物,其在“移植”進入銀行肌體的過程中,不可避免地面臨著排斥和吸收,同化與異化的反復。在這一過程中,既需要我行改變原有經營管理習慣以適應合規;也需要合規接納和“容忍”我行現狀,自我修正以實現盡快融入。合規風險管理機制的健全和完善能有效地加快這種適應和融入的過程,為此,銀行應爭取在以下幾個方面有所突破。
首先,促使合規不斷深入地“嵌入”業務?!扒度搿敝饕腥N途徑:一是程序上嵌入,實現合規對具體業務的全流程控制,重點對流程中的風險點進行排查,對存在較大隱患的風險點進行持續監測和評估,并向管理層報告和建議;二是人員上融入,合規部應與其他職能部室建立良好的協作關系,合規工作人員不僅要熟悉法律法規,還應該掌握業務條線上的工作規程和方法,以期與職能部室和操作人員有相近的知識背景和共同的對話平臺;三是樹立合規管理的服務意識,合規應以促業務發展為己任,積極為業務部門和操作人員提供合規咨詢與幫助,避免合規風險,并為業務和產品創新提供業務支持。
其次,控制合規管理成本,拓寬合規的價值創造途徑。合規創造價值,同時也不可避免地會帶來成本,控制合規成本不是指要減少對合規管理的正常投入和資源支持,而是要減少合規對現有銀行管理體制的沖擊。正常的合規風險管理應維持對經營者和營銷人員雄心壯志的一種制約和平衡,如果不當就有可能挫傷其斗志,從而不利于正常的經營和發展。為此,我們力圖向全行干部員工傳遞一種理念,即好的合規風險管理應對所涉及的業務人員提出正面的建議、顧問和協助;合規風險管理應是一種尋求可能性的藝術,既要敢于說“不”,但又不能只說“不”;同時合規風險管理應該在流程整合與優化具體業務方案中發揮更大的作用。
第三,建立合規風險的識別和監測體系,明確報告路線。
銀行管理層履職報告范文3
一、郵儲銀行市分行的現狀
郵政儲蓄銀行成立之前,各市郵政局設立儲匯局,專門管理郵政儲匯業務,未設立專門的審計部門,設有稽查室,由儲匯局管理。郵政儲蓄銀行成立后,按照總行制訂的市分行機構編制計劃要求,各市分行設置審計部。審計部是主管對市分支機構內部控制和各項經營活動實施監督評價,及對郵政郵政儲蓄銀行業務實施檢查的職能部門。主要負責對市轄機構開展業務審計、財務審計、離任審計,對機構開展業務檢查工作,實施內控評價及風險評級。審計部設總經理1人,審計員1人,另外按照網點多少,配備一定數量的稽查人員。按照遼寧的情況,審計部審計人員、稽查人員實行市行集中管理體制,縣支行不設審計部門和人員。審計部配備了專用車輛和筆記本電腦,增強了審計、稽查工作的時效性、機動性和有效性。審計部由市分行行長或副行長分管,在管理關系上,市分行審計部對應省分行審計部。
二、存在問題
1、內部審計難以保持相對獨立性,一定程度上影響了審計效果
相對獨立性是內部審計所遵循的一條基本原則。從國外銀行的經驗來看,內部審計部門往往是直接對董事會負責,而不是行政管理者,內部審計部門可以在沒有管理層的干涉下執行各項審計任務,可以自由地報告審計發現的問題和對被審計單位的評價,不會受管理層的干涉。而從我行的實際情況看,審計部門均在各市行領導之下,使得審計部門難以保持相對的獨立性,一定程度上影響了審計效果。
2、審計隊伍人員相對較新,多數沒有審計從業經驗,業務能力較低
內部審計是一項政策性強、涉及面廣的工作,內部審計人員不僅要通曉相關業務知識,還要懂得財會知識、審計知識和法律知識,還必須掌握電腦知識,并具有較強的綜合分析能力及文字表達能力。而郵儲銀行剛剛成立,內審部門剛剛組建起來,而且是和稽查部門合并設立,原來又沒有專門的郵政儲蓄內審部門,審計人員多為稽查人員、儲匯會計或其他人員擔任,難以一下子掌握內審人員所必須的各項專業技能,難以適應新形勢下郵儲銀行內部審計工作的需要。從郵儲銀行的實際情況看,由于組建部門的需要,原有稽查人員流失較為嚴重,部分相對優秀的稽查員被提拔到更重要的崗位,一定程度上降低了稽查工作的質量。
3、銀行從業人員內控思想較為淡泊,使得審計工作難度加大,效果銳減
郵儲銀行剛剛成立,壘行法律合規意識還很欠缺,合規文化建設還處于初級階段。表現在全體員工合規經營意識不強,對相關法律法規缺乏了解,在日常管理和開展新業務時沒有充分重視業務的合規性。部分人員認為儲匯資金安壘是審計人員和稽查人員的事,各營業崗位、業務管理崗位、會計崗位內控意識淡泊,對審計部門提出的問題不能切實整改,一定程度上影響了審計效果。
4、郵政儲蓄網點分散,地理分布較廣,加大了審計工作難度和審計成本
郵政儲蓄網點點多面廣,廣泛分布在城鄉各地,這是郵政儲蓄的優勢所在。這一特點從審計角度看,也正是審計工作的難度所在。雖然配備了稽查專用車輛,但有時鞭長莫及,審計和稽查的成本較大,給郵儲銀行帶來較為沉重的經濟負擔。
5、審計部門管理體制與網點管理體制的矛盾日漸突出,增加了業務審計的難度
郵儲銀行成立后,審計部門由銀行管理。從網點管理體制上看,一類網點歸銀行管理,占網點總數的10%左右,比例較低;二類網點和網點歸郵政局管理。而壘部網點的業務審計(稽查檢查)工作由郵儲銀行審計部門負責。審計和被審計部門不同的管理體制使得兩者矛盾日漸突出,增加了業務審計的難度。
6、銀行從業人員專業素質相對較低,與銀行業務發展需要難以適應,使得審計工作難度加大
郵儲銀行剛剛成立,人員以原郵政局儲匯部門人員和部分郵政人員為主。從整體情況看,人員專業素質相對較低,與銀行業的發展需要難以適應,使得審計工作難度加大。
7、高風險業務的人員配置需要與現實人員配備矛盾尤為突出,分級授權制度難以執行,潛藏著巨大的風險隱患
銀行業是經營風險的行業,大部分業務需要執行分級授權制度,各級人員之間認真履職,相互制約,才能保證各項業務健康穩定發展。而我行目前的實際情況是,考慮到人員成本較大等原因,多數崗位難以按照業務要求配足人員,只能采取兼職的辦法解決業務操作的問題,授權制度難以真正落實,無疑會給儲匯資金帶來較大的風險隱患。
三、加強郵儲銀行市分行審計工作的對策
1、進行人力資源整合,加強審計力量
根據郵儲銀行審計部門審計人員和稽查人員構成的實際情況,結合實際需要,通過優勝劣汰的方式,將稽查人員適當壓縮編制,將原有稽查人員過渡成審計人員,實現人力資源的整合,充實審計力量,將稽查檢查與業務審計、財務審計、經營責任審計等審計項目充分結合起來,納入到日常審計工作中來。
2、優化審計管理體制,實行壘省審計人員統一管理,實現審計人員的相對獨立
省分行審計部門對各市分行的審計人員實行統一管理,采取派駐制,各市審計人員人事關系、工資關系等劃歸省分行管理。從而增加省分行審計人員配備,實行下審一級,增強審計力度。對于市行審計來講,審計部門相對獨立,直接向省分行報告情況,不受來自市分行的干涉,可以全面地反映審計結果和判斷。
3、加強培訓,不斷提高審計隊伍整體素質和水平
我行審計隊伍剛剛組建,多數人員以前沒有從事過審計工作,因此加強培訓,提高審計人員的素質,是提高我行內部審計工作的水平、發揮內部審計職能的關鍵所在。為了提高審計隊伍的整體素質,調動審計人員學習鉆研業務的積極性,應逐步加強審計人員培訓工作,加強對審計人員審計、會計、業務、計算機知識的培訓,全面提高審計人員的綜合業務素質,適應不斷發展的銀行內部審計工作的需要。只有銀行審計隊伍和人員的專業素質和水平提高了,內部審計水平才能提高。
4、建立審計人員準人、準出制度,保持審計隊伍的穩定
一是要嚴把審計人員進入關,建立準人制度。在配備審計人員時,要設置必要的準入條件,優先安排業務素質高、精通會計知識、政策水平高、具有一定計算機水平的人員從事內部審計工作。隨著內部審計在銀行公司治理結構中的地位日益重要,審計人員必須是復合型人才,必須具備相應的專業素質和能力,才能勝任內部審計工作。二是要嚴把調離關,建立準出制度。要培養一名合格的審計人員,需要較長時間,因此維持審計隊伍的穩定是保證審計工作質量的重中之重,因此有必要建立準出制度。如果由于工作需要,審計人員調離,要經過省分行相關部門批準,方可調離,最大限度地維持審計隊伍的穩定性。
5、建立獎懲責任制和激勵約束機制,提高審計人員的工作自覺性和積極性
強化內部審計管理與控制,建立健全審計責任制,以便促進其增強紀律觀念,遵守職業道德,不斷加強自身修養,進一步增強責任意識。同時,要建立科學、有效的激勵約束機制,培育良好的企業精神和健康的內部審計和控制文化,提高全體員工的職業操守和誠信意識,從而創造全體員工都充分了解且能履行其職責的環境。
6、要加強審計的電子化,改進和創新審計方法
一是審計人員要充分利用電子信息技術,實現審計方法的改進和創新,不斷提高審計效率。審計人員對電子稽查系統、客戶管理系統、信管系統、經營管理系統以及會計系統反映的各種信息,運用計算機手段進行相應的數據處理,科學地進行分析和判斷,得出客觀的結論,用于指導現場審計,從而提高審計工作的實效性。二是要根據網點分布較廣的實際情況,保證審計部門的專用車輛,增強審計工作的突擊性和時效性,切實開展審計工作。
7、加強合規性監督,建設合規性文化
根據郵儲銀行剛剛成立,全行合規意識比較欠缺的實際情況,各業務部門和支行應定期對員工進行合規性文化教育,通過培訓、宣傳等各種形式提高員工的合規意識,通過各種途徑培養全體員工正確的合規管理理念,把合規理念貫徹到壘體員工和所有業務中去,逐步樹立全員內控思想,營造全員內控的文化氛圍,促進各崗位員工認真履職,自覺遵守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充分發揮員工在防范操作風險中的主導作用。同時,要按照業務健康發展的需要,合理配備人員,切實實現分級授權管理,減低風險隱患。合規文化建設好了,審計難度自然就降低了,從而提高審計效果。新晨
8、加快郵儲銀行改革的進程,進一步理順網點管理體制
銀行管理層履職報告范文4
關鍵詞:商業銀行;內部控制;內控評價
中圖分類號:F830.1文獻標志碼:A文章編號:1673-291X(2010)34-0071-02
商業銀行架構多數為董事會負責的垂直管理體制,即總行統一法人管理體制。總行下設一級(直屬)分行或分設境外分行;一級(直屬)分行下設二級分行;二級分行下設支行;支行下設網點的形式進行管理,管理形狀呈正三角形分布狀態。完善的內部控制機制是商業銀行審慎經營的前提,是保證金融體系穩定的基礎。商業銀行要實現持續穩健發展,必須嚴格執行銀監會頒布《商業銀行內部控制指引》相關要求,采取相關措施建立完整、有效、合理的內部控制體系。內部控制評價是檢驗商業銀行內部體系建設是否達標的有效途徑。
一、商業銀行內部控制的內涵及構成要素
商業銀行內部控制是商業銀行為實現安全性、效益性、流動性經營管理目標,通過制定并實施系統化的制度和程序,對經營風險進行有效識別、評價、控制、監測和改進的動態過程和機制。商業銀行控制體系主要同內部控制環境、風險識別與評估、內部控制措施、信息與交流、監督評價與糾正五個相互獨立、相互聯系又相互制約的要素組成。其中,內部控制環境包括高級管理層責任、組織結構、內部控制政策與機制、人力資源內部控制文化等方面的內容;風險識別與評估包括信用、市場、操作等方面風險識別與評估;內部控制措施包括授權授信風險控制、崗位分離與權限卡風險控制、信貸資產管理風險控制、資產負債風險控制、財務會計風險控制、運行管理風險控制、國際業務風險控制、中間業務風險控制、洗錢風險控制、信息科技及安全防護風險控制、突發事件風險控制等方面的內控;信息與交流包括信息質量與管理、信息溝通與交流;監督評價與糾正主要包括檢查監督履職、糾正與改進等方面的內容。
二、商業銀行內部控制評價的定義和內部控制評價的組成部分
商業銀行內部控制評價是指對商業銀行內部控制體系對建設、實施和運行結果而獨立開展的調查、測試、分析和評估等系統性活動。通過實施內部控制評價活動,有助于督促商業銀行進一步建立健全內部控制體系和內部控制機制,為全面風險管理體系的建立奠定基礎;有助于外部監管部門和內部高級管理層客觀全面了解一個分支機構內部控制狀況,從而達到促進其內部控制過程各體系目標的進一步實現。內部控制評價包括過程評價、效果評價和限制評價三個部分。過程評價是對內部控制環境、風險評估與管理、內部控制活動、監督與糾正、信息與交流等五大要素的評價。效果評價是對內部控制主要目標實現程度的評價,按照重要性原則確定各效果評價指標,主要包括效益類指標、資產質量類指標和案件損失類指標。限制評價是對評價年度內是否發生影響內部控制的重大事件的評價,主要包括違反國家有關金融法規,情節嚴重,受到人民銀行、銀監會、審計署等外部監管部門處罰情況;發生一定金融以上的貪污、挪用、賄賂等內部經濟案件的;發生涉案一定金額以上的金融詐騙案件等。
三、商業銀行開展內部控制評價的重要意義
商業銀行內部控制評價有助于外部監管部門或上級管理部門了解被評價機構的經營及內部控制管理情況。商業銀行通過內控評價在排風險、找差距、堵塞漏洞的同時,更多地是可以幫助被評價機構通過評價發現問題進行整改,從而完善內控管理機制,進一步建立長效內控管理機制,按照內控管理的五大要素,培育良好的內控文化,建立完善高效的風險評估機制,實施健全有效的控制活動,構建科學、完善的內控體系。
1.內控評價促進商業銀行分支機構嚴格遵守國家法律,銀監會的監管要求和商業銀行審慎經營原則。2007年7月3日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頒布實施《商業銀行內部控制指引》商業銀行內部控制應當貫徹全面、審慎、有效、獨立的原則,包括:內部控制應當滲透商業銀行的各項業務過程和各個操作環節,覆蓋所有的部門和崗位,并由全體人員參與,任何決策或操作均應當有案可查;內部控制應當以防范風險、審慎經營為出發點,商業銀行的經營管理,尤其是設立新的機構或開辦新的業務,均應當體現“內控優先”的要求;內部控制應當具有高度的權威性,任何人不得擁有不受內部控制約束的權力,內部控制存在的問題應當能夠得到及時反饋和糾正;內部控制的監督、評價部門應當獨立于內部控制的建設、執行部門,并有直接向董事會、監事會和高級管理層報告的渠道。
2.內控評價促進商業銀行分支機構提高風險管理水平,保證其發展戰略和經營目標的實現。工商銀行從2002年開始從內部控制的五大要素按業務條線進行內部控制自我評價,2003年引入對基層行(二級分行和支行)的全面評價,并把評價分為過程評價和效果評價兩大部分,2005年總行開始對一級分行進行全面評價,2007年引入非現場評價指標體系,2009年擴大非現場評價的范圍。內控評價的五大要素為控制環境、控制活動、風險識別與評估、信息交流與溝通及監督檢查五個方面。擁有較為健全的內部控制評價體系和實施細則、評價方法和評價標準等,強有力地保障了工商銀行實現其發展戰略和經營目標。通過近十多年對基層行和五年來對一級(直屬)分行的評價,使工商銀行內控管理水平得到了顯著改善,經營效益大幅提升。
3.內控評價促進商業銀行分支機構在出現業務創新、機構重組及新設和關鍵崗位人員輪換等重大變化時,及時有效地評估和控制可能出現的風險隱患。通過對內控制度建設、執行情況作出有效的評價,同時揭示出內控制度的不足和疏漏,在開辦新業務、設立新機構和重要關鍵崗位人員(包括各級管理人員)輪換等重大業務、機構和人員發生變化時作出有效的評估,研究對策措施,促進商業銀行內控建設得到不斷改進。一是構建有效的內部控制評價體系。建立內控評價機構,保證其內控評價的客觀性和公正性。二是借助外部評價機構,實施外部評價。充分重視內、外部對內控制度建設、執行效果改進措施的評價,促進商業銀行內控制度建設走健康發展道路,提高內控制度建設的有效性,保證各項業務健康有序發展。三是完善考核機制,將內控評價結果作為考核分支機構行和業務部門考核重要內容之一,合理設置分值,充分運用內控評價結果。同時,要建立違規必究的處罰機制,防止重檢查輕整改現象,樹立內控規章制度的權威性。通過對各業務線條制定制度、辦法和實施細則等進行有效評價,堵塞制度方面存在的漏洞和隱患。
四、商業銀行分支機構開展內部控制評價的作用
商業銀行的管理層需要了解分支機構內控的效果,監管當局需要掌握金融機構內控的狀況,這都需要通過對一個機構內控狀況的全面評價來實現。沒有有效內控評價,就無法對一個商業銀行分支機構內控管理情況得出全面性結論,也就不可能為其內控工作的優化創造條件。
1.開展內控評價工作,有利于商業銀行加大對各級機構內控工作管理力度。內控評價工作在消除業務操作和管理隱患、改善內部控制環境、從根本上建立風險管理績效機制、持續改善內控管理方面發揮著重要作用。各金融機構根據銀監會《商業銀行內部控制評價試行辦法》的要求,制定或完善本行《內部控制評價辦法》,促進內部控制評價工作的制度化、規范化和科學化。逐步加大內控管理在經營績效中的占比,把內控管理狀況及評價結果與高管人員考核和離任、責任審計和績效分配相掛鉤。
2.開展內控評價工作,有利于商業完善操作風險防范體系,提高操作風險防控能力。內控評價工作是對商業銀行內控管理狀況的全面體檢。通過內控評價工作有利于各商業銀行防范操作風險,防止發生重大差錯事故、操作性失誤和違規違紀案件,全面貫徹落實銀監會案件專項治理的工作部署,是一項標本兼治的綜合性管理工作,切實提高操作風險防范水平。一是強化操作風險管理員在組織推動操作風險管理的重要作用,突出操作風險防范在全面風險管理體系中的重要地位,推動形成各分支機構、各業務部門齊抓共管操作風險局面。二是強化內控管理委員會對全行各分支機構、各職能部門和各業務條線進一步落實對重點部位、重要環節和重要崗位的防控措施。三是強化各分支機構建立規章制度的后評價制度,跟蹤研究制度執行情況,并根據經營環境的變化,不斷加以完善,及時發現和堵塞漏洞,防范制度梳理工作不到位帶來的風險隱患。
3.開展內控評價工作,有利于商業銀行各項內部控制措施有效發揮作用,各類風險得到有效控制。通過對內部控制五大要素的有效評價,能夠確保各項內部控制措施作用得以有效發揮,各類風險得到有效控制。一是促進各分支機構嚴格執行授權控制。各項業務活動按照授權控制原則,實行統一法人管理和法人授權。嚴格執行授信控制,對法人客戶辦理的各類授信業務納入法人客戶統一授信管理。二是促進各分支機構執行嚴格的職責分離制度。明確劃分各級機構和部門之間、崗位之間的職責分離、橫向與縱向相互監督制約的機制,并嚴格按規定程序辦理各項業務。三是促進各分支機構強化業務監督控制。配置專人對各類核算業務進行有效監督,按照重要性原則確定檢查范圍,進行檢查,發現問題立即整改。四是促進各分支機構建立科學的信息資料保全系統,確保信息資料的完整性、真實性、保密性、安全性,有助于各部門之間信息進行有效的交流與溝通。
參考文獻:
銀行管理層履職報告范文5
摘要:人是最大的資源,也是最大的風險。當前,切實加強和改進對銀行機構高管人員的監管,對于防范操作風險和案件發生,提高國內銀行業的競爭力意義重大。以人為本,構建對銀行機構高管人員監管的長效機制,一是完善法規體系,實現人本監管;二是抓住關鍵環節,加強行為監管;三是完善法人治理結構,強化機制約束;四是提高檔案管理科技水平,實現資源共享。
人是最大的資源,也是最大的風險當前,切實加強和改進對銀行機構高管人員的監管.對于防范操作風險和案件發生,提高國內銀行業的競爭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也是提高銀行業監管有效性的現實要求。
一、抓住關鍵,正視銀行機構高管人員對銀行業發展的作用
以人為本,多管人少管事,鼓勵金融創新,確保各種行為的誠實守信是當前國際金融監管總的趨勢一作為銀行機構的經營管理者和決策者,其高管人員的道德、素質和能力的優劣,直接影響著銀行機構風險防范和經營發展的效果,關系到銀行機構的生存
(一)加強對高管人員的監管是貫徹現代銀行監管理念的要求。
銀行監管當局對每一家銀行機構的監管,無論是合規性監管,還是風險性監管,實際上是對人的監管。對人的監管分為兩種途徑,一是對全部人員的監管,即對操作規程、規章制度及執行狀況的監管,一種是直接對高管人員監管,并通過高素質的高管人員對其內部人員實現管理,以達到規避風險、獲得良好效益之目的。顯然,加強對高管人員的監管是監管當局降低監管成本,提高監管效能的合理選擇。銀監會成立以后,確立了“管法人、管風險、管內控、提高透明度”的監管新理念,把管法人作為銀行監管的重要內容,其目的就是在健全科學的法人治理構架后,通過一級法人加強對下屬機構的內部控制和風險管理;通過對高管人員任職資格和任職行為的管理,防范人為風險,以管好法人來促進銀行業的健康發展。
(二)加強對高管人員的監管是現代法人治理規則的要求。
公司治理結構風險是目前國有商業銀行的制度性風險所在目前國有商業銀行在總行層面上建立起了公司治理框架,但這種框架更多的是形式上的架構,在內容上和實質精神上還沒有達到要求,而且現代公司治理的理念和精神在其經營性分支機構仍未得到有效滲透與貫徹,影響了公司治理的有效性。按照現代公司治理規則,股份公司的董事長應當是產權方的代表,是最大股東派出的董事,銀行行長應當是由董事會選舉、決定或聘任的。在現行銀行體制下,總行級高管人員的產生,是由組織部門考查任免的,分支行級高管人員是由其上級考核任免、地方組織部門備案的,均有行政級別。行政任免高管人員往往又要受到各種關系的制約和左右,用人往往成為平衡關系、鞏固權力的杠桿和琺碼。這種高管人員的產生環境和方法與現代化股份制公司的治理規則及國際慣例有著一定的差距。需要進一步引起關注的是城鄉信用社高管人員的監管問題,由于城鄉信用社等非銀行金融機構系獨立法人,在經營與管理上較國有銀行或股份制銀行有著更大的自主性,因而高級管理人員對機構經營所起的作用和產生的影響更是遠遠大于銀行分支機構。城鄉信用社雖說都建立了“三會一層”,但其職責劃分并不完全清晰,而且高管人員也是組織考核與任免。這種體制上的缺陷使得公司治理結構很不健全,也為銀行業高管人員出現道德風險埋下了伏筆。在這種情況下,加強高管人員的市場準人和日常行為監管,使之能夠正確履行職責顯得尤為迫切。
(三)加強對高管人員的監管是彌補當前銀行管理體制缺陷的要求。
目前,國有商業銀行的分支機構設置方式使得分支行的行長享有在轄區支配人、財、物等資源的權力。雖然總行一級有公司治理結構,管理上不斷加強集中控制,但是國有商業銀行機構設置戰線長、機構多、隊伍龐大、各地情況不一,在分支行行長的權力控制過于集中和缺乏有效治理的現實情況下,一些分支行在執行上級規定、按章辦事等方面,仍有空子可鉆,內部控制在執行時就容易變成內部人控制,影響了總行風險控制的效力。這種缺乏有效約束的權力為其違規操作、滋生案件留下了可怕的漏洞。如中行哈爾濱市河松街支行案,就是與分支機構權力過大有關。與此同時,如果主要負責人帶頭違反法律制度,基層員工就會上行下效,從而導致內控機制全線崩潰,“破窗效應”無限放大。特別是目前銀行機構內部人員監督與舉報機制不暢等問題的存在,使得有些高管人員的問題長期得不到暴露和解決。因此必須加強對高管人員經營決策等履職行為的監管,從關鍵環節上堵塞制度性缺陷帶來的管理漏洞。
(四)加強對高管人員的監管是防范操作風險和案件專項治理的要求。
近些年,國內外由于金融機構高管人員因素而引發的金融風險屢見不鮮。2004年銀監會系統共依法取消244名各類金融機構高級管理人員的任職資格,并建議各類銀行機構處分違規人員4294人。而2005年以來,又接連暴露出“中行河松街支行案”、“北京‘森豪公寓’按揭涉嫌騙貸案”等一系列銀行大案。分析案件頻發的原因,一個重要因素就是高管人員不能依法按章履職、內部控制不力而導致內部人作案。因為在市場經濟中,無論什么樣的業務,什么樣的經營策略和規章制度,最終是靠人來做的,受到考驗的首先是人。具體到每一個銀行員工,都是社會中的一員,他所處的社會環境無時無刻不在影響著他的思想變化。一旦銀行從業人員甚至高管人員的人生觀、價值觀被金錢所控制,個人利益的驅動就會使他們敢于違規操作、火中取栗,最終把手伸向國家的口袋。因此,從內部管理層面上講,銀行業務的穩健操作需要高素質的管理人才,只有經營管理水平高、執行政策能力強的高管人員才能不斷嚴密內控制度,把制度落實到位,并以制度規范全員行為,這也是防范風險的關鍵。由于政策法規素質、經營管理理念、管理能力和管理方法的差異,不同的高管人員在同一個機構的經營管理成效也會不同。一個沒有管理能力和管理合力的高管人員群體,必然導致有制度難落實、內控不力等問題,為內部違規操作、內部人作案提供風險隱患。因此,加強對高管人員品德素質的考核和履職能力的監管是防范操作風險、減少案件發生的重要途徑。
(五)加強對高管人員的監管是提高監管權威和監管有效性的需要。
當前,國有銀行和城鄉信用社雖然進行了多年的改革,但
二、把握現狀,重視銀行機構高級管理人員監管工作存在的問題
近年來,銀行監管部門加強了對銀行機構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管理和經營業績考核工作,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監管的權威和效率。但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視的問題:
(一)對高管人員實施監管的有關政策法規沒有隨改革進展及時跟進。
銀監部門分設后,出臺了《銀行業監督管理法》,修改了《商業銀行法》部分條款,但在高管人員監管上還沒有一個系統的管理辦法。目前對銀行機構高管人員監管的法律法規,主要還是沿用《金融機構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管理辦法》以及《金融違法處罰辦法》等相關法規,銀監會僅以文件形式對《金融機構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管理辦法》的部分內容作出適用性修改,但由于執法主體與文件規定不一致,權威性上受到質疑。特別是在涉及行政處罰方面,沿用人民銀行原來頒布的文件規定,不能“名正言順”,具體操作中仍有難度。
(二)現行法規體系對高管人員任職期間行為監管的規定不夠完善。
對銀行機構高管人員的監管應該是一個連續的、完整的動態過程,包括其對市場準人、任職行為以及市場退出等的監管。目前的法規體系主要體現了對高管人員任職資格審核、取消等方面的監管,而對高管人員日常經營行為的監管規定少,且彈性大,難操作,形成了監管部門對高管人員任職資格審查的多,對任職期間經營行為監管的少;對銀行機構經營行為監管的多,對高管人員監管的少;對銀行機構違規行為處罰機構的多,處理高管人員的少。同時,由于目前監管者與被監管高管人員的日常交流不多,缺乏日常動態的行為監管,難以控制高管人員道德風險和經營風險,導致部分高管人員為了追求業績在任期內存在短期行為,或不盡職、疏于管理而導致金融風險不斷積聚等。監管部門一般在發現違規問題時,才約見其高管人員進行談話,后續監管缺少連續性。一旦發生道德風險,監管部門只能“救火”,損失也難以挽回。由于直接觸及高管人員任職行為的監管力度不大,對履職情況沒能進行有效的跟蹤監控,使得銀行監管有效陛大打折扣。
(三)現行法規對高管人員道德風險防范的可操作性差:
有效預防高管人員職務犯罪、道德風險也是當前監管工作中的薄弱環節。高管人員的任職資格審查,監管部門往往依據銀行機構的組織考察材料進行判定,即使進行現場考察,也難以在短期內作出全面準確地評價,其結果難以保證經資格審查合格的高管人員在品行、能力等素質上的合格。同時,對銀行機構提供的組織材料的真實性,目前缺乏有效的問責,也為高管人員市場準人的審核留下了缺口。
(四)檔案管理的落后使得資源共享困難。
高管人員的檔案是一種相當重要的資源,它載明了高管人員的所有信息,尤其是監管部門關注的不良行為記錄。在當前高管人員變動頻繁、異地交流力度不斷加大的情況下,由于檔案不隨人走,也未實行計算機信息化管理,因此難以全面連續地記錄高管人員的各項信息,這不僅加大了高管人員異地任職的監管成本,而且也使監管的有效性、連續性受到影響。
三、以人為本,構建對銀行機構高管人員監管的長效機制
加強對高管人員的資格管理和日常監督,是規避決策風險和道德風險的有效途徑,是防范操作風險、案件發生的關鍵所在,必須構建對銀行機構高管人員監管的長效機制,才能確保對高管人員監管的常抓不懈。
(一)完善法規體系,實現人本監管。
依照現代銀行監管理念要求,大力實施人本監管策略,把對高管人員的監管納人法制化和科學化的軌道,有效地約束法人的行為。針對目前管理現狀,建議盡快出臺有關銀行機構高管人員任職資格管理辦法和任職期間行為監管管理辦法,從法律上加大對高管違法案件的懲處力度,對出現風險和案件的銀行機構,既要有人及時問責,又要深人追查事件責任人,迫使高管人員不僅僅是對任命他的組織負責,而且要對其任職的單位負責,對社會公眾負責。
(二)抓住關鍵環節,加強行為監管
為加強對高管人員連續、系統、規范、完整的全方位動態監管,建議試行高管人員從業資格證制度,在監管環節上抓住市場準人關,在其履職時“查好崗”,對其行為“問好責”一是實行市場準人資格證書制度。要求出具擬任人申報材料的銀行機構,準確評價擬任人的品德、學識、能力以及任職硬條件,對材料失真的申報機構負責人和直接責任人,實行嚴格的問責制;實施任職資格審查的監管機構,要在嚴格審查任職申報材料的基礎上,實行任職資格現場考試制度、實地考核制度和準人前公示制度,將品德差、能力弱的擬任人拒之門外,對符合資格的高管人員頒發《銀行業金融機構高管人員從業資格證書》,從源頭上選準“當家人”。二是實行對履職行為的四項監管制度。
(1)年度經營業績考核制度,從建立科學的經營指標考核體系人手,對高管人員的經營行為進行系統的量化,通過實施現場檢查并結合非現場監管情況,考核其實際工作能力,對不符合監管要求的高管人員給予一定程度的處罰,克服治標不治本的短期經營行為。
(2)定期或不定期約見談話制度,就現場檢查和非現場監管中發現的問題及時向高管人員咨詢、誡勉、警告和提出限期整改意見等,掌握高管人員的經營管理思路和思想動態,把金融風險消除在萌芽環節。
(3)建立群眾舉報制度,把高管人員置于社會監督之下,密切關注高管人員是否存在違規操作、經商辦企業、從事第二職業、賭博、不正常交友等問題和現象,促進其自我約束,力求消除各種案發隱患。
(4)離任審查監管制度,在高管人員離任前,對其上級部門出具的離任審計報告進行審查,對問題仍未查清的機構,向其上級部門提出原高管人員不允許離任的監管意見,并督促進一步查糾落實。對發現高管人員履職或個人行為有嚴重問題的,按照規定及時提出處理意見。這樣,通過多環節的日常監督,把高管人員履職行為序時記入《銀行業金融機構高管人員從業資格證書》和任職資格管理檔案,約束和激勵其自覺主動地守法合規經營,規避風險,以促進銀行機構穩健運行。三是嚴格問責制度,增強監管效果。對銀行機構的違法違規行為,按規定對機構進行處理的同時,要加大對責任人特別是高管人員問責力度,充分體現以人為本的監管原則,切實防范道德風險。對不能有效履行職責、對銀行業發展造成破壞的高管人員要堅決取消任職資格,并收回高管人員從業資格證書,逐步實現對高管人員行為監管的系統化、制度化、規范化。
(三)完善法人治理結構,強化機制約束。
防范高管人員道德風險的“治本”之策就是建立有效的監管長效機制。一是要加快體制轉換,徹底打破官本位,取消行政級別,按照完善的公司法人治理結構運行機制的要求,明晰股東與高管人員之間的委托關系、分支機構高管人員上下級之間的授權范圍,讓各級高管人員明白自己任職的責、權、利范圍。二是監督各級高管人員正確行使權力,使其各項行為均能在透明有效地監控之下,從而解決權力過度、弄虛作假和內控不力等弊端。三是建立科學的決策機制、監督機制、制約機制、激勵分配機制,消除制度缺陷,使得違法違規付出的成本大于收益,從內部機制上有效防范道德風險。四是堅持日常監管中的提醒,促進高管人員增強守法合規意識,進而促進其主動加強機構內部控制與管理,認真執行內控制度,查處糾正違規問題,約束下屬,規避風險,全力實現工作目標。
銀行管理層履職報告范文6
2015年9月底,甘肅東鄉縣警方通過電話告知16位來自全國各地的存款人,高達2.88億元的存款因涉及東鄉縣工行“9.26”貸款詐騙案被全部凍結,由此又一起令人震驚的高息攬儲引發的風險大案浮出水面。東鄉縣經濟并不發達,離省會蘭州有兩個小時的路程,而且東鄉縣工行門面很小,營業場所很擁擠,看上去像個儲蓄所,但就是這樣一家銀行,2014年至2015年期間累計吸存2.88億元,儲戶大都來自浙江、上海、安徽等地,其介紹人即資金掮客也來自各個不同地區,并非同一個人。
“9.26貸款詐騙案”的情況如下:當地一家大型民營企業的負責人魏某先以高額貼息的方式吸引浙江等地儲戶到東鄉縣工行存款3.12億元,然后勾結銀行高管騙貸。多個資金中介人從中層層拿到數額不等的傭金,遠高于存款人的貼息幅度,魏某等人串通銀行內部人員,偽造上述存款人的大額存單,戶口本、《結婚證》,編造儲戶家庭信息,偽造儲戶簽名,再以假存單作質押,向銀行騙得巨額貸款。據當地銀行人士透露,質押貸款一般為存單面額的9折,以此測算騙貸額約2.7億元。此外,魏某還涉及從蘭州銀行、當地農行等機構騙貸,累計金額可能高達15億元左右。
二、地方性商業銀行柜面操作風險的現狀及存在問題
根據《巴塞爾協議》現代銀行風險可以分為信用風險、市場風險、操作風險,協議對操作風險的定義為:因操作流程不完善、人為過失、系統故障或失誤及外部事件造成損失的風險。根據協議當前的資本配置比例為:操作風險20%,市場風險占比10%,信用風險70%。由于操作風險的日趨突現,未來資本配置將會提高操作風險的占比至30%。2010年9月12日,巴塞爾銀行監管委員會管理層會議通過了加強銀行體系資本要求得改革方案――《巴塞爾協議Ⅲ》,新協議對全球銀行業得最低監管標準進行了調整,提高了銀行業的最低資本監管標準,將一級資本充足率下限由4%上調為6%,核心一級資本率下限由2%上調為4.5%,此次調整,充分體現了巴塞爾銀行監管委員會將再次拉緊資本風險管理這根弦,毫不松懈。我國資本市場屬于剛剛起步階段,中國銀監會對我國各大銀行的資本充足率比率要求較高,資本充足率下限為11.5%,核心資本充足率7%。
地方商業銀行的操作風險主要劃分為四大類風險:人員、系統、流程、外部事件。員工風險主要表現為內外勾結,違規操作,違反職業道德觸犯法律等。系統風險主要表現在核心系統不完善,漏洞較多。流程風險主要表現為內控制度及流程設計存在缺陷,缺乏可操作性而引發的與內控管理有關的各類風險。外部風險主要表現為外部欺詐、不可抗力風險、外包商、客戶糾紛等。
近年來,隨著我國金融體制改革進程的不斷推進,地方性商業銀行如雨后春筍般紛紛成立,繁榮了金融市場,資本市場也趨向多元化,這使得地方性商業銀行面臨機遇的同時需要接受更大得挑戰,要想在競爭激烈的金融市場占有一席之地,在擴充規模的同時,還需不斷創新產品與服務,夯實客戶基礎,但目前地方性商業銀行的現狀令人堪憂,一方面,地方性商業銀行急于擴大規模,出現了惡性競爭,高息攬儲,制造噱頭吸引客戶;另一方面,其內控管理基礎薄弱,其從業人員也不乏素質較低人員。為了爭得市場的一席之地,地方性商業銀行成立初期只能選擇粗放式經營,對資本風險、資源配置及內控體系優化建設方面無暇顧及。結果就是出現了諸如東鄉“9.26”事件等等。
我國地方性商業銀行普遍存在的問題有如下幾點:
(一)從業人員素質層次不齊,導致內部員工作案風險上升
地方性商業銀行尤其是基層分支行缺乏經驗豐富的成熟管理人才,銀行職員職業道德教育欠缺,內部人員作案比例上升。同時基層行管理人員與客戶經理德素質亟待提高,人員培訓深度及廣度不夠,,企業內部還未形成合規文化氛圍。另外各機構人員調動頻繁,不穩定因素增加。營銷部門注重產品創新輕風險把控,客戶經理好大喜功,無風險意識,進而導致發生差錯、事故甚至違法行為。
(二)地方性商業銀行核心系統對風險把控能力不足
地方性商業銀行的核心系統建立之初,往往很難全面估計業務發展規模、速度及面臨的風險,核心在柜面運行過程中頻頻遭出現企業重要信息泄露、會計信息失真、系統無法正常運行的危機,加之會計核算綜合核心系統漏洞較多,無法有效防范前臺柜面操作業務風險,主要表現為軟件或硬件錯誤、通訊故障、設備老化等。
(三)柜面操作流程設計不合理,內控管理系統不健全,政出多門
地方性商業銀行普遍存在各個部門制度不銜接,缺乏互相制約機制,業務部門綁架營運部門,誤導柜面操作,制度傳導出現偏差,員工執行力大打折扣。重要崗位、重要環節關鍵流程失查,崗位分工授權權限劃分界限模糊,操作困難?!?.26”案件突出表現地方性商業銀行的此類弊端:銀行內部員工客戶辦理結算業務,比如代客戶填制憑證、簽字或代客戶蓋票據上的印章、現金存取業務等。對客戶提供的資料審查不嚴,柜員第一道關,識別客戶,審核資料失實,流于形式,使內外部不法分子有機可乘,以無效票據或克隆票據欺騙銀行經辦人員。
(四)外部事件引發的風險
地方性商業銀行的外部事件包括與客戶法律糾紛、反欺詐手段落后引起外部欺詐、硬件基礎建設滯后,安保方面存在搶劫、盜竊等隱患以及地震、火災等等不可抗力,都將使地方性商業銀行聲譽風險面臨較大挑戰。另外,新興的電子銀行業務成為新的風險點,隨著銀行業電子化程度的不段提高,黑客攻擊等技術性因素產生的風險愈來愈多。
三、地方性商業銀行柜面操作風險防范與管理的對策分析
1.加強地方性商業銀行員工職業道德觀和忠誠度的培養
“9?26”事件再次提醒我們,員工職業素養的培養至關重要。地方性商業銀行應堅持以人為本, 形成企業內部合規文化氛圍,加強員工合規意識教育,注重員工思想道德、 法律意識的培養及工作技能的培訓, 使其自覺遵守各項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 杜絕麻痹大意的思想, 不給任何犯罪分子留可乘之機;通過制度、培訓、交流相結合, 不斷提高員工的綜合素質; 同時抓好員工的警示教育,有針對性地、定期進行員工違規行為排查,對排查出的兼職經商、賭博、社會關系復雜的員工要予以密切關注,防患于未然。人力資源部門吸收高管人才時,須嚴格篩選,層層把關。人員素質作為關鍵性起決定性作用的環節,百密一疏,引進人才失誤,縱使建起萬丈高樓,幾只蛀蟲會使其毀于一旦。所以,必須不遺余力的加大人員選拔、培訓,培養員工對單位忠誠度,提升識別真偽能力和職業敏銳度。同時, 發揮員工在操作風險管理上的主觀能動性,樹立員工的主人翁意識,培養員工的榮譽感與使命感,使員工有一個明確的目標與良好的預期, 發揮團隊精神; 關注優秀合規員工的人才儲備,做好人力資源的開發; 建立全面、科學、可操作的風險管理激勵約束機制, 使每一位員工成為全行的風險管理制度的參與者。
2.建立機控與人控相結合的制度
加快核心系統的建設,科技信息化發展需趕上業務發展的節奏,這就要求地方性商業銀行的科技力量具有前瞻性,充分考量現狀,建立健全科學完善的科技系統、核心系統管理制度和防范補救措施,著重關注因新興業務、機構合并、拆分等需求下,核心系統的規章制度梳理、組織流程及平臺建設的真空區。同時,在營業網點應配備先進的電子設備,例如票據鑒別儀、二代身份鑒別儀、電子驗印機、本外幣票樣等等。擴大與外圍系統的聯網核實相關信息的范圍。在機控的基礎上,對前臺操作人員實施必要的控制措施,實行用戶權限分級及授權管理。進一步強化營業網點負責人及會計主管在柜面操作業務中的事前、事中、事后的各級授權管理, 樹立基層營業網點柜面業務授權的權威性, 按照柜面業務的風險等級劃分授權權限等級,要建立強化相互制約的柜面業務崗位職責, 加強授權、分權管理, 通過科學合理地分配責權利, 不相容崗位的業務人員崗位職責必須分離。上級主管部門定期做好監督檢查核實工作, 真正發揮營業網點會計主管風險把關第一人的作用,防范經濟案件事故的發生。
3.建立完善的內控管理體系
地方性商業銀行內控管理體系的建立應具有較強的可操作性和指導性。一方面,需借鑒國外銀行先進管理經驗的,采用定性與定量相結合的方法,按照風險發生的可能性及影響程度等,對識別的風險進行分析和排序,確定關注重點和優先控制的風險。新巴塞爾資本協議中提出三種估計方法: 基礎指標法、標準法、高級計量法。地方性商業銀行應按照巴塞爾委員會制定的業務條線和操作風險的分類,對操作風險的損失數據進行系統的收集和分析,經過3-5年的努力,建立起使用高級衡量法的數據基礎;另一方面,要充分收集一線資料,不能閉門造車?!??26”案件中,一張無經辦柜員簽章的假存單就能使上億元的資金流失,其中的授權環節、崗位分工、不相容崗位制約制、貸款流程、事后監督等制度存在嚴重漏洞,崗位制約制度的健全亟待解決。通過制定和實施系列制度、程序和方法,對全部柜面操作風險業務進行事前防范、事中控制和事后監督與糾正的連續動態過程與機制,通過風險預警、識別、評估、分析、報告等措施,對柜面操作風險進行有效防范和控制。具體表現為:按照業務需要和不相容崗位、職責相分離的原則,明確職責權限,形成各崗位和人員的相互制衡機制。重要崗位的人員必須經過嚴格考察和有權部門批準上崗,貸前審核崗與貸后管理崗必須事權劃分,互相制約,不得混崗。加大對內控管理層的制約力度,對柜面新業務的推廣,應充分評估風險,確保內控制度的可控性,對要害部門、重點崗位實施有效管理,逐步推行輪崗制度、離崗審計制度等。
4.夯實軟硬件基礎設施建設,打造地方性商業銀行的品牌形象。
地方性商業銀行大都建行時間短,社會聲譽影響及客戶認知度不及國有商業銀行,優質客戶基礎也較薄弱,因此,追根溯源,穩扎穩打的打造百年老店的品牌形象,擴大社會影響力,提高知名度才是王道。地方行商業銀行管理人員對柜面操作風險的認知缺乏,致使管理失效,靠經驗直覺、人情關系進行管理。這就要求地方性商業銀行要培育合規文化,樹立全員合規意識,不靠人情管人,靠制度管人。合規文化的氛圍就是要靠員工自律、全員參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