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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職回避報告范文1
第13號
《中央企業總會計師工作職責管理暫行辦法》已經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第37次主任辦公會議審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06年5月14日起施行。
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主任 李榮融
二六年四月十四日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強對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國資委)所出資企業(以下簡稱企業)總會計師工作職責管理,規范企業財務會計工作,促進建立健全企業內部控制機制,有效防范企業經營風險,依據《企業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暫行條例》和國家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企業總會計師工作職責管理,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總會計師是指具有相應專業技術資格和工作經驗,在企業領導班子成員中分工負責企業會計基礎管理、財務管理與監督、財會內控機制建設、重大財務事項監管等工作,并按照干部管理權限通過一定程序被任命(或者聘任)為總會計師的高級管理人員。
第四條 本辦法所稱總會計師工作職責是指總會計師在企業會計基礎管理、財務管理與監督、財會內控機制建設,以及企業投融資、擔保、大額資金使用、兼并重組等重大財務事項監管工作中的職責。
第五條 企業及其各級子企業應當按規定建立和完善總會計師管理制度,明確總會計師的工作權限與責任,加強總會計師工作職責履行情況的監督管理。
第六條 國資委依法對企業總會計師工作職責履行情況進行監督管理。
第二章 職位設置
第七條 企業應當按照規定設置總會計師職位,配備符合條件的總會計師有效履行工作職責。符合條件的各級子企業,也應當按規定設置總會計師職位。
(一)現分管財務工作的副總經理(副院長、副所長、副局長),符合總會計師任職資格和條件的,可以兼任或者轉任總會計師,人選也可以通過交流或公開招聘等方式及時配備。
(二)設置屬于企業高管層的財務總監、首席財務官等類似職位的企業或其各級子企業,可不再另行設置總會計師職位,但應當明確指定其履行總會計師工作職責。
第八條 企業總會計師的任免按照國資委有關規定辦理:
(一)已設立董事會的國有獨資公司和國有控股公司的總會計師,應當經董事會審議批準,并按照有關干部管理權限與程序任命。
(二)未設立董事會的國有獨資公司、國有獨資企業的總會計師,按照有關干部管理權限與程序任命。
第九條 企業可以按照有關規定對其各級子企業實施總會計師或者財務總監委派等方式,積極探索完善總會計師工作職責監督管理的有效途徑和方法。
第十條 擔任企業總會計師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一)具有相應政治素養和政策水平,堅持原則、廉潔奉公、誠信至上、遵紀守法;
(二)大學本科以上文化程度,一般應當具有注冊會計師、注冊內部審計師等職業資格,或者具有高級會計師、高級審計師等專業技術職稱或者類似職稱;
(三)從事財務、會計、審計、資產管理等管理工作8年以上,具有良好的職業操守和工作業績;
(四)分管企業財務會計工作或者在企業(單位)財務、會計、審計、資產管理等相關部門任正職3年以上,或者主管子企業或單位財務、會計、審計、資產管理等相關部門工作3年以上;
(五)熟悉國家財經法規、財務會計制度,以及現代企業管理知識,熟悉企業所屬行業基本業務,具備較強組織領導能力,以及較強的財務管理能力、資本運作能力和風險防范能力。
第十一條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擔任總會計師:
(一)不具備第十條規定的;
(二)曾嚴重違反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財經紀律,有弄虛作假、貪污受賄、挪用公款等重大違法行為,被判處刑罰或者受過黨紀政紀處分的;
(三)曾因瀆職或者決策失誤造成企業重大經濟損失的;
(四)對企業財務管理混亂、經營成果嚴重不實負主管或直接責任的;
(五)個人所負企業較大數額債務到期未清償的;
(六)黨紀、政紀、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二條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總會計師任職或者工作應當回避:
(一)按照國家關于干部任職回避工作有關規定應當進行任職回避的;
(二)除國資委或公司董事會批準外,在所在企業或其各級子企業、關聯企業擁有股權,以及可能影響總會計師正常履行職責的其他重要利益的;
(三)在重大項目投資、招投標、對外經濟技術合作等工作中,涉及與本人及本人親屬利益的。
第三章 職責權限
第十三條 企業應當結合董事會建設,積極推動建立健全內部控制機制,逐步規范企業主要負責人、總會計師、財務機構負責人的職責權限,促進建立分工協作、相互監督、有效制衡的經營決策、執行和監督管理機制。
第十四條 總會計師的主要職責包括:企業會計基礎管理、財務管理與監督、財會內控機制建設和重大財務事項監管等。
第十五條 企業會計基礎管理職責主要包括:
(一)貫徹執行國家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遵守國家財經紀律,運用現代管理方法,組織和規范本企業會計工作;
(二)組織制定企業會計核算方法、會計政策,確定企業財務會計管理體系;
(三)組織實施企業財務收支核算與管理,開展財務收支的分析、預測、計劃、控制和監督等工作,組織開展經濟活動分析,提出加強和改進經營管理的具體措施;
(四)組織制定財會人員管理制度,提出財會機構人員配備和考核方案;
(五)組織企業會計誠信建設,依法組織編制和及時提供財務會計報告;
(六)推動實施財務信息化建設,及時掌控財務收支狀況。
第十六條 企業財務管理與監督職責主要包括:
(一)組織制定企業財務管理規章制度,并監督各項財務管理制度執行情況;
(二)組織制定和實施財務戰略,組織擬訂和下達財務預算,評估分析預算執行情況,促進企業預算管理與發展戰略實施相連接,推行全面預算管理工作;
(三)組織編制和審核企業財務決算,擬訂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四)組織制定和實施長短期融資方案,優化企業資本結構,開展資產負債比例控制和財務安全性、流動性管理。
(五)制定企業增收節支、節能降耗計劃,組織成本費用控制,落實成本費用控制責任;
(六)制定資金管控方案,組織實施大額資金籌集、使用、催收和監控工作,推行資金集中管理;
(七)及時評估監測集團及其各級子企業財務收支狀況和財務管理水平,組織開展財務績效評價,組織實施企業財務收支定期稽核檢查工作;
(八)定期向股東會或者出資人、董事會、監事會和相關部門報告企業財務狀況和經濟效益情況。
第十七條 企業財會內控機制建設職責主要包括:
(一)研究制定本企業財會內部控制制度,促進建立健全企業財會內部控制體系;
(二)組織評估、測試財會內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性;
(三)組織建立多層次的監督體制,落實財會內部控制責任,對本單位經濟活動的全過程進行財務監督和控制;
(四)組織建立和完善企業財務風險預警與控制機制。
第十八條 企業重大財務事項監管職責主要包括:
(一)組織審核企業投融資、重大經濟合同、大額資金使用、擔保等事項的計劃或方案;
(二)對企業業務整合、技術改造、新產品開發及改革改制等事項組織開展財務可行性論證分析,并提供資金保障和實施財務監督;
(三)對企業重大投資、兼并收購、資產劃轉、債務重組等事項組織實施必要的盡職調查,并獨立發表專業意見;
(四)及時報告重大財務事件,組織實施財務危機或者資產損失的處理工作。
第十九條 企業應當賦予總會計師有效履行職責的相應工作權限,具體包括:對企業重大事項的參與權、重大決策和規章制度執行情況的監督權、財會人員配備的人事建議權,以及企業大額資金支出聯簽權。
第二十條 總會計師對企業重大事項的參與權是指總會計師應參加總經理辦公會議或者企業其他重大決策會議,參與表決企業重大經營決策,具體包括:
(一)擬定企業年度經營目標、中長期發展規劃以及企業發展戰略;
(二)制定企業資金使用和調度計劃、費用開支計劃、物資采購計劃、籌融資計劃以及利潤分配(派)、虧損彌補方案;
(三)貸款、擔保、對外投資、企業改制、產權轉讓、資產重組等重大決策和企業資產管理工作;
(四)企業重大經濟合同的評審。
第二十一條 總會計師對重大決策和規章制度執行情況的監督權具體包括:
(一)按照職責對董事會或總經理辦公會議批準的重大決策執行情況進行監督;
(二)對企業的財務運作和資金收支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有權向董事會或者總經理辦公會提出內部審計或委托外部審計建議;
(三)對企業的內部控制制度和程序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
第二十二條 財會人員配備的人事權是指企業財務部門負責人的任用、晉升、調動、獎懲,應當事先征求總會計師的意見。企業總會計師應當參與組織財務部門負責人或下一級企業總會計師的業務培訓和考核工作。
第二十三條 總會計師大額資金支出聯簽權是指企業按規定對大額資金使用,應當建立由總會計師與企業主要負責人聯簽制度;對于應當實施聯簽的資金,未經總會計師簽字或者授權,財會人員不得支出。
第二十四條 企業行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總會計師有權拒絕簽字:
(一)違反法律法規和國家財經紀律;
(二)違反企業財務管理規定;
(三)違反企業經營決策程序;
(四)對企業可能造成經濟損失或者導致國有資產流失。
第二十五條 總會計師對企業作出的重大經營決策應當發表獨立的專業意見,有不同意見或者有關建議未被采納可能造成經濟損失或者國有資產流失的情況,應當及時向國資委報告。
第四章 履職評估
第二十六條 為督促企業總會計師正確履行工作職責,應當建立規范的企業總會計師工作履職評估制度。
第二十七條 總會計師履職評估工作分為年度述職和任期履職評估。年度述職應當結合企業年度財務決算工作和下一年度財務預算工作,對總會計師年度履職情況予以評估;任期履職評估應當結合經濟責任審計工作,對總會計師任職期間的履職情況進行評估。
第二十八條 設立董事會的公司,總會計師應當在會計年度終了向董事會述職,董事會應當對總會計師工作進行履職評議,董事會評議結果及總會計師述職報告應當抄報股東會或者出資人備案;未建立董事會的企業,總會計師應當將述職報告報送出資人,出資人根據企業財會管理狀況對總會計師工作進行履職評估。
第二十九條 總會計師年度述職報告應當圍繞企業當年重大經營活動、財務狀況、資產質量、經營風險、內控機制等全面報告本人的履職情況,對本人在其中發揮的監督制衡作用進行自我評價,并提出改進措施。
第三十條 企業應當按照人事管理權限,做好對其各級子企業總會計師履職評估工作。
第三十一條 對總會計師履職情況評估,應當根據總會計師在企業中的職責權限,全面考核總會計師職責的履行情況,具體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一)企業會計核算規范性、會計信息質量,以及企業財務預算、決算和財務動態編制工作質量情況;
(二)企業經營成果及財務狀況,資金管理和成本費用控制情況;
(三)企業財會內部控制制度的完整性和有效性,企業財務風險控制情況;
(四)在企業重大經營決策中的監督制衡情況,有無重大經營決策失誤;
(五)財務信息化建設情況;
(六)其他需考核的事項。
第三十二條 為充分發揮企業總會計師財務監督管理作用,建立健全企業內部控制機制,企業應當保障總會計師相應的工作權限。
第五章 工作責任
第三十三條 企業主要負責人對企業提供和披露的財務會計報告信息的真實性、完整性負領導責任;總會計師對企業提供和披露的財務會計報告信息的真實性、完整性負主管責任;企業財務機構負責人對企業提供和披露的財務會計信息的真實性、完整性負直接責任。對可能存在問題的財務會計報告,總會計師有責任提請總經理辦公會討論糾正,有責任向董事會、股東會(出資人)報告。
第三十四條 企業總會計師對下列事項負有主管責任:
(一)企業提供和披露的財務會計信息的真實性、完整性;
(二)企業會計核算規范性、合理性以及財務管理合規性、有效性;
(三)企業財會內部控制機制的有效性;
(四)企業違反國家財經法規造成嚴重后果的財務會計事項。
第三十五條 總會計師對下列事項負有相應責任:
(一)企業管理不當造成的重大經濟損失;
(二)企業決策失誤造成的重大經濟損失;
(三)企業財務聯簽事項形成的重大經濟損失。
第三十六條 企業總會計師應當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規定。對于企業出現嚴重違反法律法規和國家財經紀律行為的,以及企業內部控制制度存在嚴重缺陷的,應當依法追究企業總會計師的工作責任;造成重大損失的,應當追究其法律責任。
第三十七條 在企業財務會計工作中,對于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和財經紀律行為,總會計師不抵制、不制止、不報告的,應當依法追究總會計師工作責任;造成重大損失的,應當追究其法律責任。
第三十八條 企業總會計師未履行或者未正確履行工作職責,致使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引咎辭職:
(一)企業財務會計信息嚴重失真的;
(二)企業財務基礎管理混亂且在規定時間內整改不力的;
(三)企業出現重大財務決策失誤造成重大資產損失的。
第三十九條 在企業重大經營決策過程中,總會計師未能正確履行責任造成失誤的,根據情節輕重,給予通報批評、經濟處罰、撤職等處分,或給予職業禁入處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企業總會計師認真履行職責,成績突出的,由本企業或者由本企業建議國資委給予表彰獎勵。
第四十條 對于企業總會計師,造成企業財務會計工作嚴重混亂的,或、、以及其他瀆職行為致使國有資產遭受損失的,依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相應紀律處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第四十一條 在追究總會計師工作責任時,發現企業負責人、財務審計部門負責人和其他有關人員應當承擔相關責任的,一并進行工作責任追究。
第四十二條 企業未按規定設置總會計師職位,或者未按規定明確分管財務負責人及類似職位人員兼任總會計師并履行總會計師工作職責的,或者企業總會計師未被授予必要管理權限有效履行工作職責的,本辦法第三十五條、第三十六條、第三十七條、第三十八條規定的工作責任應當由企業主要負責人承擔。
第六章 附 則
第四十三條 各企業可結合本企業實際情況,制定總會計師工作職責管理具體實施細則。
履職回避報告范文2
首先,經濟責任審計進點會有利于化解被審計人員的抵觸情緒。被審計單位的領導干部由于忙于日常事務,很少學習審計法律法規,存在三種錯誤認識:一是認為審計是揭短找“茬子”來的,會影響自己的政績;二是認為開展經濟責任審計,是組織上對自己不信任,會危機自己“帽子”;三是客觀上存在問題,害怕問題發現,存在抵觸情緒。因此要利用進點會宣傳經濟責任審計的法規和意見,做好解釋疏通工作.
其次,經濟責任審計進點會有利于掌握有關情況。在進點會上,聽取被審計單位負責人和有關人員的情況介紹,可以彌補某些經濟活動書面資料沒有記載的缺陷。特別是一些經濟活動,在賬項和有關資料不全的情況下,可以掌握經濟活動的本來面貌,了解內部控制制度客觀真實的運行情況和單位相關人員廉政紀律的執行情況。
再次,經濟責任審計進點會是向被審計單位告知義務,為積極配合搞好審計工作的重要途徑。進點會上,審計組人員要介紹審計意義、目的、范圍、內容、方法,同時告知被審計單位義務。通過介紹有關情況,以便于審計客體把握有關情況,引起相關人員的關注和重視,加強溝通,提供工作上的配合。
為開好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進點會,要做好以工作:
履職回避報告范文3
二、遵守工作紀律,堅持著裝、佩證上崗;工作時間和工作日早中餐不飲酒;不與納稅人或工作上有利害關系人員打牌,不參與賭博。
三、嚴守稅風稅紀,不以任何借口向納稅人“索、拿、卡、要、報、借”,不收人情稅、關系稅;不參與轉引、買賣稅款、不混級混庫;不接受或參與納稅人的宴請和娛樂活動,不故意為難、打擊報復納稅人。
四、不借婚喪喜慶之機宴請納稅人或大操大辦,如有婚喪喜慶事宜,按規定事前申請事后報告;并承諾不宴請和收受管理相對人的禮品、禮金。
五、不參與經商或利用職務之便幫助特定關系人經商辦實體;家屬子女經商的,教育其合法誠信經營,照章納稅,并及時報告其稅費繳納情況。
六、恪守陽光用車制度,使用的私車(包括購入、借入或其他途徑取得的車輛)自覺執行消費報告登記制度,杜絕私駕公車和私車公用。
七、公正執法.忠于職守;嚴格執行“陽光征收”、“陽光減免”.“陽光稽查”,遵守“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定稅公開,納稅公示,為納稅人保守個人隱私、商業秘密。
八、創優服務、規范行為,優化稅收環境,以維護納稅人的合法權益,減輕納稅人負擔為宗旨,做到一切以納稅人為重,一切為納稅人著想,為納稅人提供優質、文明、便捷服務。
如違反規定,特別是影響工作和地稅形象并受到查處,愿接受下列處理或處分:
(一)主動請求組織免職或引咎辭職;
(二)公務員年度考核定為不稱職等次;
(三)嚴格的黨紀、政紀處分。
為了依法履行政府采購職責,保證政府采購操作行為的公正廉潔,樹立政府采購中心的良好形象,本人承諾:
一、 嚴格遵守政府采購法律法規和中心有關廉潔自律規定,認真貫徹落實中央、海南省關于治理商業賄賂文件精神和政府采購治理商業賄賂的政策及有關規定。
二、 在政府采購過程中恪守公開、公平、公正和誠實信用的采購原則,堅持客觀公正、辦事公道、廉潔自律、不謀私利、遵紀守法的行為準則,自覺抵制各種不正之風。
三、 在政府采購活動中發現與參加投標(談判、詢價)的供應商及其附屬機構有利害關系時,主動申請回避。
四、 尊重和依法維護政府采購各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不對供應商實行差別或歧視待遇。
五、 在政府采購活動中嚴格遵守相關工作程序及各項管理規定,依法履職,對于應當采用公開招標方式的,未經批準,不得擅自使用其他方式采購。
六、 在評標時,除參加與本職工作有關的交流、討論外,不隨意評論參加投標(報價)的供應商,不單獨與投標(報價)人就投標價格,投標方案等實質性內容進行交談,不向評審委員會成員施加對評審結果有傾向性的意見。
七、 自覺遵守政府采購工作紀律和有關保密規定,不向他人泄露采購文件的評審以及投標人,評審專家和推薦中標(成交)候選供應商等應當保密的信息。
八、 發現采購人、供應商在政府采購活動中有不正當競爭或惡意串通等違規行為,應及時加以制止,勸阻不成時,將情況向采購中心有關部門的報告。
九、 在正常商業交往中對于無法推辭的禮品饋贈,嚴格執行《海南省政府采購中心工作人員在業務工作中收受禮品實行登記制度》的規定。
十、 不利用從事政府采購的特殊身份和工作便利謀取各種不正當利益。
十一、 本人將認真遵守上述承諾,如有違反,主動接受組織上的處理及承擔相應責任。
履職回避報告范文4
一、準確把握內審轉型和內審轉型文化的內涵
(一)何謂內審。國際內部審計協會對內部審計的最新定義是“一種獨立、客觀的確認、咨詢活動,旨在增加價值和改善組織的運營。它通過應用系統的、規范的方法,評價并改善風險管理、控制和治理過程的效果,幫助組織實現其目標?!薄,F代人民銀行內部審計除了及時、準確地向組織管理者報告有關差錯糾弊等相關信息外,更重要的是要采用先進的內部控制審計技術,通過內部控制測評,找出業務運行和管理的缺陷,提出建設性的建議,為決策提供依據。內審部門作為人民銀行的內部監督管理部門,是人民銀行自我約束機制的重要組織部分,內審是各類業務過程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環節,是保障人民銀行依法履職,規范管理,健康發展的重要手段。那么,作為基層中支內審部門如何正確定位,發揮其應有的作用呢?筆者認為就是要緊緊圍繞本中支的中心工作,從服務本中支全局的高度,充分發揮作用,促進科學管理,堵塞漏洞,提高效益,為本中支各項業務安全、高效運行起到保駕護航的作用。具體體現為四個作用,即監督作用,“免疫”作用,評價作用和服務作用。
(二)何謂內審轉型。內審轉型是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學習、借鑒國際、國內內部審計準則和先進內部審計實務經驗,構建以風險為導向、以控制為主線、以治理為目標、以增值為目的的內部審計新模式,更好地服務于中央銀行職責的依法、有效履行。人民銀行內審轉型與發展的總體目標是:由傳統的財務、業務合規性審計,向內部控制審計、風險管理審計和績效審計模式轉變,同時不斷加強和改進內審工作的組織管理和方法手段,推進人民銀行內審工作進一步深化發展。
(三)何謂內審轉型文化。文化是一個國家或民族發展過程中形成的歷史、地理、風土人情、傳統習俗、生活方式、文學藝術、行為規范、思維方式、價值觀念等。首先,內審轉型文化是央行文化的重要組成部分,它具有央行文化的一切特性,包括價值觀念、發展愿景、道德規范、行為準則、歷史傳統、文化環境等,是以內審轉型為內涵,以文化為表現形式的新興文化??偟膩碇v,是指內審工作改革發展過程中形成、積淀并發展的符合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的價值取向、工作理念、行為規范和精神風貌。其具體內涵還有待在工作實踐中進一步提煉、總結。內審轉型文化與內審轉型工作是密切聯系、辯證統一的關系。轉型文化是“軟實力”,轉型工作是“硬實力”,轉型文化促進轉型工作,轉型工作體現轉型文化。轉型文化建設有一個不斷探索的過程,沒有現成的標準。
二、建成什么樣的內審轉型文化
從內審轉性特性來說,內審轉型文化至少應該包含這樣幾項內容:
(一)責任,要建設敢于負責、勇于擔當的責任文化。內審轉型文化建設,“以人為本”是根本。內審人員要培養和增強負責任的觀念和意識。各級行領導要關心內審人員的成長與進步,關注內審人員的理想與信念。要為內審人員多崗位的學習和鍛煉提供機會,加大輪崗和交流力度;要把“爭先創優”、“有為才有位”的意識貫徹到內審工作中,開展一些有積極引導和示范作用的活動,充分調動和保護好內審人員的工作熱情和干勁;要加強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共同理想、社會主義榮辱觀教育,增強內審人員的政治素質和個人修養;要加強黨風廉政教育,要求內審人員做到廉潔自律、清白做人。
(二)奉獻,要建設愛崗敬業,潛心內審的敬業文化。甘于奉獻不僅僅是一種人生態度,更是一種高尚的精神境界。內審工作是一項默默無聞的后臺工作,不可能像貨幣信貸、金融穩定等工作做得轟轟烈烈。但是,內審工作做好了,內控安全了,人民銀行履職就有了保證,這就是最大奉獻。作為內審人員,要正確看待名利得失,理性看待履職要求,始終保持平和心態。要積極面對日常工作的平淡、枯燥,正視內審工作的困難,積極思考如何解決困難,自愿、積極、主動地踐行職業規范,實現自我。
(三)合規,要建設“合規創造效益、合規保障發展”的監督文化。監督是央行內審部門的一項基本的、核心的職能。防范和控制風險是內審永恒的主題,“依法、合規、審慎”是內審工作的基本理念。合規操作是中支健康發展的重要保障,是防范風險最有效的手段,也是對員工自身的最大的保護。在日常監督工作中要準確定位,自覺遵循三條原則:一是內審人員不應該參與具體業務運行的直接控制,也不應該參與業務部門內部控制制度的制定,更不應該參與業務系統程序的開發,否則就難以保證內審人員的獨立性,就有可能影響內審監督結果的公平公正。二是如果內審人員被指示參加某些工作(如參與合同會簽)或者被指示參與業務運行控制活動等不利于審計客觀性的工作,在對這些業務進行審計時,參與其中的相關審計人員是應該回避的。三是在開展日常監督等非審計工作時,內審人員應該明白,他不是以審計人員的身份發揮作用,而僅是作為一名普通工作人員協助工作,不應該在日后的審計中將參與此類活動作為作出審計結論的依據。
(四)創新,要建設與時俱進,勇于探索的改革文化。改革創新是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的重要內容,是時代精神的核心,也是內審工作不斷發展進步的永久動力。內審轉型文化建設的過程,是打破“常規”的過程,是改變陳規陋習的過程。因此,要始終保持與時俱進、開拓創新的精神狀態,不自滿、不僵化、不停滯。要將“改革創新”的理念貫徹到具體的工作思路、內審模式、內審手段、風險評價、隊伍建設中去,在內審理念上要逐步實現“六個轉變”,即在審計目標上,由注重結果、重在治標向注重預防、重在治本上轉變;在審計內容上,由于財務收支審計為主向管理和效益審計為主轉變;在審計手段上,由手工操作、現場審計為主向計算機網絡技術、非現場審計轉變;在審計方式上,由事后審計為主向事前和事中、以及全過程審計為主轉變;在審計行為上,從隨意性向程序化、規范化、系統化轉變。
(五)幸福,要建設快樂工作、幸福生活的“家文化”。要充分認識到壓力大給內審員工身心健康帶來的影響,給內審員工家庭般的溫暖關懷,在管理中堅持以人為本,尊重人的首創精神,提升人的幸福度,從而以更大的熱情做好工作,實現價值。牢固樹立“和諧內審”的理念。內審工作有矛盾是不可避免的,內外關系是否協調、氛圍是否和諧至關重要。內審與審計對象的關系應該是良好的“伙伴關系”,內審與審計對象之間是監督與被監督的兩個平等的工作主體,并以此為基點形成檢查與配合、影響與協調、約束與認可的共同體。大家要牢固樹立“和諧監督”理念,在履職過程中要主動與相關部門聯系、溝通,爭取理解、配合、支持。要寓監督于服務之中,多做一些預警、提示、風險評價等方面的工作,通過實實在在的服務來支持相關部門做好工作,并以此增進感情、密切關系。當然,講“和諧”,并不是要放棄原則,放棄發現和暴露問題。內審工作一定要講原則,但講原則要有藝術、有方法,要讓人家易于接受。
四、如何建成內審轉型文化
文化是積累和沉淀過程和結果,但內審轉型文化的建設必須要有理論的架構,要有核心的內容,要有建設的重點和目標要求,要有必要的引導、激勵和約束。
(一)領導重視,加強引導。內審轉型文化建設和推進,離不開領導對內審轉型文化的高度重視,離不開領導在內審建設上的強力推動,內審轉型文化需要人格化。領導者最大的貢獻,就是明確內審的價值體系,并將之融入到組織文化中,深植在每一個細胞里。思想是行動的先導,只有認識到位行動才能自覺。要通過學習、培訓、研討等形式,讓內審人員認識、感知、認同自己的內審轉型文化。既要掌握內審轉型文化的內容,更要理解內審轉型文化的要求內涵;既要掌握內審文化的要求,更把握內審轉型文化本質并付之行動,讓內審轉型文化入眼、入腦、入心、入手,按照“從點起步、先行先試,單項突破、形成規范,構筑機制、全面轉型”的思路,逐步推進內審轉型。
(二)更新理念,大膽探索。內審工作轉型首要的在于觀念的轉變,要克服創新無路、轉型無門的認識誤區,要確立風險導向、控制驅動、關注績效、服務治理、增加價值的理念。同時,在轉型過程中,還要正確處理推動轉型與促進發展、轉型與合規性審計、轉型的過程與結果、轉型發展與人才隊伍建設等方面的關系,通過內審工作轉型與發展,達到拓展審計職能、改進審計方法、提高履職效能、提升人員素質的目標。創新是內審轉型與發展的內在動力與源泉,要把創新理念融入內審轉型全過程,按照“風險引導審計,審計關注風險”的要求,將內審工作的重點轉移到實施內部控制、風險導向、績效審計上來,實現內部審計從合規性審計為主向內部控制和風險管理審計為主轉變。要創新內部審計技術方法,建立并完善與審計對象相適應的數據處理中心和信息網絡工作平臺。充分利用現有的信息系統,將審計關鍵控制點植入信息技術控制系統,融入到現有的業務系統中去,以達到審計與其他系統的無縫對接,實現對被審計對象“全過程、全方位、全要素”的“事前”、“事中”、“事后”立體化審計監控。
履職回避報告范文5
工作述職,首先應對業績以及職責有一個明確陳述。重點是把履職經驗與組織分享,否則向老總一個人匯報就可以了??偨Y、提煉你過去一年有哪些成功的經驗。通過成功經驗的分享,本身就是一個學習。而且通過總結,提煉經驗,也是完成一個系統。
在陳述過程中,要以數據和事實來說話;同時要注重對成功經驗的提煉,不要只是一種羅列,我今天干了些什么……有的述職列了幾十條,記流水帳,沒有對流水帳進行提煉,對于成功經驗,沒有去很好地、系統地予以總結。述職的最終目的是通過總結經驗對系統加以改進。
第二、述職的再一個目的是尋找問題。即一年來我們存在什么問題;同時找到產生問題的原因。通過分析找出問題,避免以后*犯同樣的錯誤。允許犯錯誤,但不要犯同樣的錯。我們應該深入地去分析問題,找出問題責任人,相關原因何在?從教訓中去學習,不要回避問題的責任人,要找到問題的關鍵及解決問題的方法。要避免局限于談現象,缺乏原因、責任人、今后如何避免等分析。
第三、述職本身是一個能力開發過程,是對自我能力,以及團隊能力
的一個開發過程。除講業績經驗以及問題,還要分析我們團隊的建設及人力資源管理問題。
人力資源不應是人力資源部一個部門的事,而是每個管理者都要參與的事。部門經理要對本部門的人才結構、核心人才流失負責。如果我們人才留不住,人才結構沒有提升,那說明你的業績沒有提升。
如何把我們的人力資源建設、企業文化建設放在述職中?對此我們談得較少。說明我們在對業績的陳述中,對軟件即隊伍建設、文化建設、團隊建設關注不夠。很少有人去分析能力提升,我的能力有哪些不夠?明年我在能力上要有*哪些提升?管理上要有哪些提升?而且不光是個人,還包括團隊。如果團隊的能力提升得不夠,那么僅靠個人能力提升也是不夠的。
第四、確定新目標,新思路,新系統是述職的又一要求。因為述職是一個管理過程,可以及時發現問題,改進工作,這是一個新思路的產生過程。
為什么要讓領導參加?就是讓你的思路讓領導了解。這是一個良性互動概念。評委已不僅是評價打分,而更為重要的是
通過了解述職人的新思路,來考慮它與大局、與集團或公司的整體思路是否吻合。這個過程也是高層與基層的一個溝通過程,一個相互達成共識的過程。所以說,述職是一個管理過程,一個系統過程
。一種績效推進系統的原因所在。
為何要讓文員參加?要相關部門參加?這就是要讓相關部門認識到,我怎么去提供支持??雌渌块T在做什么,我怎么辦、怎么做。
第五、在提出新思路、新觀念的同時,我們還要思考我們面臨什么樣的挑戰、什么樣的機會。在談新思路時,要有一個透晰的分析。
履職回避報告范文6
推進轉職能、轉方式、轉作風“三轉”既是紀檢監察工作職能和方式方法的深刻變革,同時也是紀檢監察機關自身建設的深刻變革。轉作風作為“三轉”的重要內容,是實現轉職能、轉方式的前提和保障,而作風問題歸根到底是責任心問題,是敢不敢于擔當的問題,推進轉作風,必須把強化擔當精神和責任意識擺在突出位置。
“擔當”在《辭海》中的定義為承擔并負起責任,“責任”則為一個人不得不做的份內之事。擔當總是和責任緊密聯系在一起的,工作就是責任,責任就要擔當,有多大的擔當才能干多大的事業,盡多大的責任才能有多大的成就,而不敢擔當、不愿擔當從本質上說就是失職瀆職。紀檢監察機關作為黨內監督專門機關,紀檢監察干部作為黨的忠誠衛士,愿意擔當、敢于擔當、能夠擔當是最基本的素質和要求。黨的十以來,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的責任越來越清晰,越來越重大,現在關鍵看行動,根本在擔當。
敢于擔當。古人云:“為官避事平生恥”,意思是為官從政應在其位謀其政,以敷衍塞責、怕事躲事為恥辱。紀檢監察干部敢擔當,不是逞個人之勇,而是事業使然、職責使然、形勢使然。當前,反腐敗斗爭面臨許多困難和突出問題,腐敗案件依然高發頻發,滋生腐敗的土壤依然存在,更有甚者,隨著反腐敗和糾“”力度加大,一些腐敗問題改頭換面,一些頂風違紀行為穿上“隱身馬甲”, 反腐敗形勢愈趨嚴峻復雜,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必須迎難而上、排難而進?!笆郎鲜掠须y易乎?為之則難者亦易矣,不為則易者亦難矣?!狈锤瘮∈且粓鰝ゴ蠖窢帲恰岸窢帯本筒荒芑乇?、逃避,必須面對面、硬碰硬。是“斗爭”就不是請客吃飯,而是要敢動奶酪、敢碰問題、敢啃硬骨頭。要堅持原則、認真負責。對于紀檢監察干部來說,敢于擔當最重要的就是堅持原則、敢抓敢管,不當老好人。當前,有的紀檢監察干部不敢動真碰硬,怕得罪人,這實際上是對黨的事業極端不負責任。倘若因害怕得罪領導同僚、親朋好友,就對群眾舉報淡然漠視、不查不處,倘若紀檢監察干部都當“好好先生”,監督機關成為“聾子的耳朵”,勢必壞人橫行、惡人當道,如此則國之何往,民之何生?紀檢監察干部要切實去除私心雜念,敢于斗爭,敢于唱黑臉,為維護黨紀國法的尊嚴和人民群眾的利益敢于“拍案而起”、“怒發沖冠”,無論遇到何種復雜情況、何種困難阻力,都要理直氣壯、豪氣干云、剛正不阿,決不能事不關己、高高掛起,也不能瞻前顧后、明哲保身,更不能瞞案不報、壓案不查,始終以零容忍的態度與各種違紀行為和消極腐敗現象作堅決斗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