罰款通知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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罰款通知

罰款通知范文1

現將北京市財政局《關于更換北京市行政事業單位統一銀錢收據、統一罰沒款物收據及票據購領證的通知》(京財綜〔1999〕1069號)轉發給你們,請按要求,做好有關收據及購領證的更換工作。此項工作有何問題,請及時與市局計財處聯系。

北京市財政局《關于更換北京市行政事業單位統一銀錢收據、統一罰沒款物收據及票據購領證的通知》

京財綜〔1999〕1069號  一九九九年八月十三日通知

市屬各單位、中央駐京各有關單位、各區縣財政局:

為貫徹落實財政部《關于行政性事業性收費和政府性基金票據管理規定》(財綜字〔1998〕104號)和北京市財政局《關于印發〈北京市行政事業單位銀錢收據管理規定〉的通知》(京財綜〔1999〕283號)等文件精神,從1999年9月1日至1999年10月15日,在全市范圍內統一更換北京市行政事業單位統一銀錢收據、統一罰沒款(物)收據有票據購領證,為確保此項工作能夠順利進行,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1.凡在本市行政區城內使用北京市財政局印制的統一銀錢收據及罰沒款(物)收據的單位,須持本單位原票據的購領證及98年6月15日以后購領的統一銀錢收據,統一罰沒款(物)收據等材料,到原購票的財政局更換新的票據及票據購領證。

2.從1999年11月1日起使用帶有防偽標志、規格為18厘米×10厘米、監制章為菱形的新版票據,舊票一律作廢(包括各類專用票據)。對逾期不辦理更換票據及票據購領證的單位,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予以處罰。

請將此通知轉所屬各單位執行。

換票時間:9月1日-9月15日          市屬各局、總公司

              9月16日-9月23日         市屬各委辦

              9月24日-9月7日          各高校及其它單位

             10月8日-10月15日         中央各部委辦

罰款通知范文2

民間借款合同范本

甲方(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貸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就下列事宜達成一致意見,簽訂本合同。

一、乙方貸給甲方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于_____________________前交付甲方。

二、貸款利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借款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還款日期和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本合同自_____________________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合同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

民間借款合同格式范本3

貸款方:

借款方:

一、借款用途

張要從事個體經營,急需一筆資金。

二、借款金額

借款方向貸款方借款人民幣**萬元。

三、借款利息

自支用貸款之日起,按實際支用數計算利息,并計算復利。在合同規定的借款期內,年利為7%。借款方如果不按期歸還款,逾期部分加收利率0.5%。

四、借款期限

借款方保證從**年*月起至**年*月止,按本合同規定的利息償還借款。貸款逾期不還的部分,貸款方有權限期追回貸款。

五、條款變更

因國家變更利率,需要變更合同條款時,由雙方簽訂變更合同的文件,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六、權利義務

貸款方有權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了解借款方的償債能力等情況。借款方應如實提供有關的資料。借款方如不按合同規定使用貸款,貸款方有權收回部分貸款,并對違約部分參照銀行規定加收罰息。貸款方提前還款的,應按規定減收利息。

七、保證條款

(一)借款方用自有房屋6間做抵押,到期不能歸還貸款方的貸款,貸款方有權處理抵押品。借款方到期如數歸還貸款的,抵押權消滅。

(二)借款方必須按照借款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進行違法活動。

(三)借款方必須按合同規定的期限還本付息。

(四)借款方有義務接受貸款方的檢查、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了解借款方的計劃執行、經營管理、財務活動、物資庫存等情況。

(五)需要有保證人擔保時,保證人履行連帶責任后,有向借款方追償的權利,借款方有義務對保證人進行償還。

八、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友好協商解決,也可由第三人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可由任意一方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九、本合同未做約定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執行。

本合同一式2份,雙方各執1份。

貸款人: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

民間借貸合同怎么約定管轄法院

民間借貸合同怎么約定管轄法院?《民間借貸司法解釋》第3條規定:借貸雙方就合同履行地未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事后未達成補充協議,按照合同有關條款或者交易習慣仍不能確定的,以接受貨幣一方所在地為合同履行地。債權人和債務人在約定管轄法院時要注意約定無效的情形和約定后管轄權爭議的處理,下面由法律快車小編在本文為您詳細介紹。

一、四種約定管轄無效的情形

在民間借貸合同簽訂之初,出借人具有絕對的話語權,如果能夠充分利用合同主體優勢,約定好管轄,將會對保障出借人的利益提供地利和人和的保障,可是出借人對管轄約定的風險確實頻頻產生,主要有:

1、約定不明無效

約定管轄必須明確直接,如果無法通過合同約定確定具體而且唯一的管轄法院,出現兩個以上的管轄法院,將會以約定不明而造成無效。

2、違反級別管轄無效

我國法院分為四個級別,按不同的金額和標準確定糾紛的管轄級別,合同簽訂之時,無法確定糾紛的大小,所以也就無法確定級別管轄,稍有處置不當,就會造成約定違反級別管轄而無效。

3、表述不清無效

法律對管轄的規定是明確而具體,如果表述不能用發言發語表達,就會發生誤解和分歧,有可能產生因表述不清發生的無效認定。

4、超出法定范圍無效

約定管轄的前提是與糾紛本身有一定的關聯性條件,如果超過這個范圍,就會發生約定無效的結果。

二、管轄爭議處理

接受貨幣一方所在地為合同履行地《民間借貸司法解釋》第三條:借貸雙方就合同履行地未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事后未達成補充協議,按照合同有關條款或者交易習慣仍不能確定的,以接受貨幣一方所在地為合同履行地。其中接受貨幣一方所在地,可作如下理解:可以是有給付請求權的一方所在地,也可以是實際接受貨幣一方所在地。

1、雙方均為自然人的借款合同是實踐性合同,出借人給付錢款時合同成立,出借人要求借款人還款,出借人所在地為接受貨幣一方所在地(合同履行地);

罰款通知范文3

關鍵詞:格式條款;效力規范;立法模式;概括性規范

中圖分類號:D923.6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3-854X(2016)05-0124-06

自《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以下簡稱《合同法》)頒布以來,作為調整格式條款效力的第39條和第40條受到學界的諸多批判,為了緩解兩法條中存在的問題,《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以下簡稱《合同法解釋二》)第9條和第10條針對格式條款的效力認定又作了進一步的細化。然而,這非但沒有解決《合同法》存在的既有矛盾,而且又進一步引發了《合同法》與司法解釋以及司法解釋條文之間的沖突,給法律適用帶來了更多的困難。因此,為了徹底擺脫立法與司法陷入的困境,首先應將解釋論作為工具廓清法律條文的真意,在對現有規范進行合理解釋之后。若仍然不能達致預設的效果,則需要從立法論的角度對格式條款的效力規范進行一次重構。

一、格式條款效力規范之司法審視

1.相關案例的搜索與分類

通過對搜集到的典型案例進行對比分析,筆者發現這些案例可以依據法官判定格式條款效力的路徑被分為三大類:

第一,在探討格式條款內容之后,適用《合同法》第39條認定格式條款的效力。如果該格式條款未遵循公平原則并且提供方沒有盡提示說明義務,即沒有滿足《合同法》第39條對格式條款的要求,將被認定為無效條款。比如,在“上海上德貨物儲運有限公司訴上海艷興物流有限公司公路貨物運輸合同糾紛案”中,法官認為“應嚴格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三十九條第一款規定,而本案‘收貨憑證’中注意事項的第4項不但內容不公平,而且沒有將賠償限制條款標注在比較醒目、突出的位置,同時也未能舉證證明其采用格式條款訂立合同的同時已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請對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責任的條款,因此,應當認定本案不能適用‘收貨憑證’中的賠償限制條款”。

第二,在考查格式條款內容之后,適用《合同法》第40條認定格式條款的效力。法官會首先判斷格式條款的內容是否為免除提供方之責任、加重對方之責任或排除對方之權利,然后考察該條款是否與現行法律規定相抵觸或違背公平原則。如滿足以上情況,則直接適用《合同法》第40條認定格式條款無效。前者如在“張培明與張勇運輸合同糾紛上訴案”中,法官首先依據《合同法》第311條之規定并結合案件事實認定“張勇認可其在承運該批貨物時僅查看了電視機包裝紙箱,并未對電視機是否毀損進行檢驗。張勇亦不能證明其承運行為存在上述法律規定的免責情形。故,張勇應對案涉電視機的毀損承擔賠償責任”;然后再利用《合同法》第40條之規定進行判定,“案涉托運單中張勇關于‘包裝有破損,損壞自負,保丟不保損’的約定屬于上述法律規定的免除其責任的情形,應屬無效”。后者如“孫寶靜訴上海一定得美容有限公司服務合同糾紛案”,法官認為“提供格式條款的一定得公司并未遵循公平的原則來確定其與孫寶靜之間的權利和義務,服務協議及聲明書中關于孫寶靜放棄服務不退回任何費用的約定明顯加重了孫寶靜的責任。排除了孫寶靜的權利,這些約定條款應屬無效”。反之,如果不違反公平原則,即便格式條款限制了對方的權利也是合法有效的。

第三,出現了部分案例將《合同法解釋二》第9條和第10條作為裁判依據的情況。將第9條作為裁判依據的案件中,法官承認了相對方對免責條款的撤銷權。如在“中國大地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重慶分公司與重慶嘉峰實業(集團)有限公司財產損害賠償糾紛上訴案”中,法官認為“被上訴人嘉峰公司與案外人泛美公司系案涉貨物運輸托運單的雙方當事人,嘉峰公司為提供格式條款的一方,合同相對方是泛美公司……如果嘉峰公司未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請泛美公司對該托運單中第2條及第3條責任條款的注意并對該條款予以說明,則依法享有撤銷權的主體是泛美公司而非本案上訴人大地保險公司”。雖然該案由于相對方已經明確知道免責條款之內容而無權行使撤銷權,但足以說明法院承認相對人對于未盡提示說明義務之免責條款可以行使撤銷權。而不是直接認定其無效。另外,利用第10條作為裁判依據的案件一般是將格式條款分為兩個部分進行效力判定:提供方是否履行了合理的提示說明義務以及該條款是否免除了提供方的責任、加重了對方的責任或排除了對方的權利。如果該條款內容為免除己方責任、加重對方責任或排除對方權利并且提供方未盡合理的提示說明義務,那么法官便直接依據第10條認定該條款無效。比如在“孔×等訴楊××等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案”中,法官在對事實認定后認為“《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十條規定……對保險合同中免除保險人責任的條款。保險人在訂立合同時應當在投保單、保險單或者其他保險憑證上作出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提示。并對該條款的內容以書面或者口頭形式向投保人作出明確說明;未作提示或者明確說明的,該條款不產生效力?!痹诒景钢蟹ü僦苯诱J定了未作合理提示說明的免責條款是無效的,而沒有對免責條款本身是否遵循公平原則加以考量。但還有一部分案例是法官從免責條款是否被合理地提示說明與條款本身是否遵循公平原則兩個方面作出判斷之后才對條款效力作出認定。如在“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運城市分公司東峰山營銷服務部與李振華等交通事故賠償糾紛案”中,法官認為“《機動車第三者責任保險條款》責任免除部分中雖約定保險車輛發生事故致第三者停駛的損失保險人不負責賠償。但該條款從形式上為格式條款,從性質上為免責條款。保險公司在與被保險人訂立合同時未作出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提示,亦未對該條款的內容向投保人作出明確說明,且該條款違背公平合理、權利義務相一致原則,該條款為無效條款”。

2.司法裁判中存在的問題

通過以上對既有裁判的分類梳理,司法裁判中對于格式條款效力的認定存在兩個方面的問題:

第一。相同的案情適用不同的裁判依據。針對免責條款之效力問題,有的法官使用《合同法》第39條認定免責條款的效力。有的直接使用第40條認定其無效,還有法官運用《合同法解釋二》第9條、10條作為裁判依據。顯然,法官們對判斷格式條款效力的兩個條文及其相應的解釋應如何運用沒有形成統一的思路。它們各自的作用以及具體適用于怎樣的情形法官們也沒有形成明確一致的意處。

第二,相同的案情存在裁判結果不同的局面,在一部分案例中對于提供方未盡提示說明之義務的格式條款法院會直接認定其無效,如在“邵風英訴盧月紅、馬偉貨物運輸合同糾紛案”中,法官認為“發貨單上雖然注明了選擇保價賠償和最高額賠償的內容,但該條款為格式條款,對免除和限制提供方責任的條款。被告未能提供向原告提示或說明的證據,該辯解本院不予采信”。罾前述“孔×等訴楊××等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案”亦是如此,法官僅僅因為提供方不能證明對免責條款盡提示說明義務便否定其效力。忽視了免責條款所作的規定直接關涉到保險人的賠償額度及事后代位權的行使,符合公平原則與保險法的有關規定不應僅因為未被合理地提示說明而就被認定為無效。然而同樣是對于提供方未盡提示說明義務的格式條款,另一部分案件卻適用了《合同法解釋二》第9條,認為未被提示說明的格式條款可以由當事人行使撤銷權,并不是當然無效。如“常州嘉南置業有限公司訴吳明華等商品房預售合同糾紛案”等案件即是如此。

二、格式條款效力規范之立法考察

1.《合同法》中格式條款效力之評判標準

對比《合同法》第39條與40條會發現,第39條給“免除其責任”格式條款的提供方施加了“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請對方注意”并“對該條款予以說明”的義務。雖然此處并未對提供方履行提示說明義務時免責條款的效力作出規定,但立法顯然在此承認了免責條款有效的可能。否則要求提供方履行“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請對方注意”并“對該條款予以說明”的義務便毫無意義了。反觀第40條,則直接規定了“免除其責任”的格式條款無效而不論是否履行了提示說明義務,這顯然與39條的規定相沖突。

為了調和《合同法》第39條與40條所存在的矛盾,《合同法解釋二》第10條進一步明確了認定格式條款無效的要件。即“提供格式條款的一方當事人違反合同法第三十九條第一款的規定,并具有合同法第四十條規定的情形之一的”才能認定該格式條款無效?!逗贤ā返?0條一共規定了三種情形:具有第52條,第53條之情形以及免除提供方責任、加重對方責任、排除對方主要權利之情形;對于具有前面兩項情形的格式條款可以直接認定為無效。無需同時滿足格式條款提供方“違反合同法第三十九條第一款的規定”之要件。因此,這里需著重分析的是“違反合同法第三十九條第一款的規定”并具有《合同法》第四十條“免除其責任、加重對方責任、排除對方主要權利”而被認定為無效之情形。其實第39條第1款主要包括兩個要素:未遵循公平原則確立權利義務、提供方未對免除其責任之格式條款履行提請注意和說明義務。依《合同法解釋二》第10條之意,只要該格式條款違反公平原則確立雙方當事人的權利義務或提供方未對免除其責任條款盡提請注意、說明義務,并屬于第40條中免除其責任、加重對方責任和排除對方主要權利三類之一,該格式條款即為無效。具體來說,一方面,對于《合同法》第39條公平原則之理解應適用于所有的格式條款。某格式條款若違背公平原則并且本身內容屬于“免除其責任、加重對方責任和排除對方主要權利”,該格式條款是為無效。另一方面,根據《合同法》第39條之規定,提請注意及說明義務僅僅只是針對“免除其責任”的條款。其實免除或限制己方責任對于雙務合同的對立雙方來說必定加重了相對方之責任,排除對方主要權利也是免除、限制自己責任的表現,因而“加重對方責任、排除對方主要權利”之格式條款同樣需要提供方履行提請對方注意與說明之義務。因此,按《合同法解釋二》第10條之意,若某格式條款內容屬于免除其責任、加重對方責任和排除對方主要權利三項之一,即便遵循了公平原則,只要提供方未對其提請對方注意與說明,該條款依然無效。

此外,根據《合同法解釋二》第9條之規定,提供方對于“免除其責任”之格式條款未盡提請注意和說明義務的,“對方當事人申請撤銷該格式條款的,人民法院應當支持”。依據體系解釋一致性原則,“撤銷”之法律用語在《合同法》第54條可撤銷合同的規定中也有適用,如果當事人未撤銷該合同,應認為合同是成立并生效的,那么該格式條款在被撤銷之前也是有效的。而且,此處尊重相對人的意思自由,將違反提請注意說明義務之格式條款的效力交由相對人決定,因此,未盡提請注意和說明義務的免責條款在被撤銷前應當被理解為有效成立,否則就不存在相對人自由決定撤銷的意義。然而根據上文對于《合同法解釋二》第10條之規定的理解,提供方對于“免除其責任”之格式條款未盡提請注意和說明義務的,該格式條款直接認定為無效,這便產生了明顯的沖突:究竟該格式條款在被撤銷之前是有效還是無效呢?這也就是導致如前述相同案情之下卻出現了不同裁判結果的原因。《合同法解釋二》第9條特別規定提供方對于免責條款需履行提請注意與說明之義務,是試圖將違反此義務之格式條款的效力交由相對方自由決定,若直接認定其無效則太過嚴格,比如在人身保險合同中,明確規定某種疾病不在承保范圍之內,并不能因為保險人違反提示、說明義務而徑行認定無效,只有在被保險人因此申請法院撤銷該條款時,法院才予以支持;而《合同法解釋二》第10條主要針對違反《合同法》第39條第1款公平原則而導致格式條款無效的情況。盡管有一部分學者將提供方的提請注意與說明義務視為格式條款“納入”規則。將這里的“撤銷”之法律意義理解為“未訂入合同”。即使以后立法可以做此修改,但按目前立法之意旨不能這樣理解??傊绻懊獬湄熑巍⒓又貙Ψ截熑?、排除對方主要權利”之條款提供方違反提請注意與說明義務,該條款的效力應依據《合同法解釋二》第9條處理。只有當這些條款違背“公平原則確定當事人之間的權利和義務”,免除了提供方法定的、在通常情況下應該承擔的義務。迫使相對方承擔通常不應承擔的義務、排除其依合同性質或法律規定應享有的權利時才直接依據《合同法解釋二》第10條認定無效,此時第9條和第10條在適用中的矛盾便不復存在。

綜上,除去具有《合同法》第52條和53條而導致格式條款無效的情況,立法中格式條款效力規范的內容即是設置了三類格式條款無效與三類格式條款可撤銷之情形:(1)免除其責任+違反公平原則-無效;(2)加重對方責任+違反公平原則-無效;(3)排除對方主要權利+違反公平原則-無效;(4)免除其責任+違反提請對方注意與說明義務-可撤銷;(5)加重對方責任+違反提請對方注意與說明義務-可撤銷;(6)排除對方主要權利+違反提請對方注意與說明義務-可撤銷。

2.格式條款公平原則之分析

談到“公平原則”很容易聯想到《合同法》第54條關于“顯失公平”的判斷標準,因為其都是對公平的認定。故在此可以作為理解“公平原則”內涵的方法。我國學界對于是否“顯失公平”的判斷是存有爭議的,有學者認為公平的判斷只需要單一的客觀要件,即“凡合同內容雙方給付顯失均衡,致一方遭受重大損害的,均可構成顯失公平的法律行為”;還有學者持雙重要件說,認為除了客觀上的給付不平衡之外,“顯失公平”的構成還需要主觀上有利用對方不利情勢之故意。筆者認為不論以單一要件還是雙重要件來理解“公平原則”均不能很好地實現認定格式條款效力的目標,因為傳統的主客觀要件存在適用上的困難。

首先,格式條款中單純的客觀標準難以把握。一方面,在判斷合同法律行為是否“公平”時,我們必須將合同自由亦納入考量的范圍,因為合同公平首先是建立在合同自由的基礎之上。如果能保證雙方當事人意思自治,“只要每一方合同當事人根據他們自己的判斷。認為另一方提供的給付與自己所提供的給付具有相等的價值,即可認定給付與對待給付之間具有等價關系”。此時即便客觀上不等價,那也是正常的交易風險,法律不應介入其中。這么說來單一的客觀判斷標準并不確定。另一方面,即使以對待給付均衡作為唯一認定“公平”的標準,那么何為均衡?《合同法解釋二》第29條對“過分高于造成的損失”作出了規定,通過具體的數字作為公平合理的判斷標準。但這種明確的客觀數據在評價格式條款是否公平時并不能適用。因為格式條款主要是對雙方權利義務的公平配置,不如價款、數量可以量化,所以以客觀的給付均衡為內容的“公平原則”不能作為判斷格式條款效力的條件。即使否定“顯失公平”構成要件上的主觀性,也絕對不能抹去“具體的顯失公平案件中存在著主觀因素”這一事實。這就更說明了對公平的認定需要結合主觀因素。其次,利用主觀要素來判斷格式條款的公平性同樣難以適用。因為對于消費者格式合同。格式條款的擬定雙方本來就處于不平等的經濟地位。一方相對于另一方絕對享有締約優勢。即便格式條款的提供方已經向相對方履行提請注意與說明之義務。但也很難認定提供方是否利用對方不利之情勢。比如,提供方之壟斷地位導致相對方無法選擇交易主體,這是否能被認定為壟斷企業利用了對方不利之情勢?如果能夠認定,這種不利情勢卻是客觀存在而不是提供方在具體的交易中故意加以利用的,這對提供方必然不公平;而如果不加以認定。那作為條款提供方的壟斷企業確實處于壟斷地位。因此,公平的主觀要素在格式條款的效力認定中難以舉證。

給付均衡與公平不可忽視的另一層意思是“如何公平地分配與合同相關的負擔和風險的問題”。那么該如何判斷“免除其責任、加重對方責任、排除對方主要權利”之格式條款是否公平地分配了與合同相關的負擔和風險呢?我國《合同法》第142條規定了風險承擔方式,即交付之前由出賣人承擔、交付之后由買受人承擔?;诖艘幎?,反觀《合同法》第62條對于合同履行地點不明確時的規定可知。除給付貨幣、交付不動產以外。一般在履行義務一方所在地交付標的、移轉風險。法律在此通過任意性規范分配交易雙方當事人之風險、平衡雙方之權利。這是立法者綜合考量當事人雙方之利益所作出的價值判斷。那么如果雙方當事人約定不采“往取主義”。而是在受領標的一方所在地履行義務、移轉風險就是不公平的嗎?第一。這樣約定顯然是雙方當事人意思自治之結果;第二,理性的出賣人作此約定,履行所存地交付標的、移轉風險之義務,他一定在交易的其他方面獲得了相應的補償,比如約定買受人承擔從出賣人所在地到買受人指定交付地之間的運費與貨損風險,那么即使雙方約定與《合同法》第62條不一致的履行地點也遵循了公平原則確立雙方當事人之權利與義務。正如學者所說:“任意法之立法意旨不是在使當事人得恣意將立法者制定之法律效力廢棄,而是容許當事人以其他規范來代替原來法律規定”,只要整體上公平地分配了雙方的權利義務就應該被允許,這么看來,“免除其責任、加重對方責任、排除對方主要權利”之格式條款是否遵循了公平原則只能依據個案加以判斷,不能簡單地認定他們無效。

總之,通過公平原則認定格式條款的效力還不足以幫助司法裁判作出明確的判斷。需要完全依靠法官正確行使自由裁量權。因此,《合同法》對格式條款效力的認定方式亟需轉變。

三、《合同法》格式條款效力規范體系之重構

在我國格式條款效力規范體系中,除《合同法》及其司法解釋之外,在一些單行立法中也有規定,比如保險法、海商法、勞動合同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郵政法、民用航空法和鐵路法等,這些單行立法針對本行業內的特殊情形設置了相應的條款。與《合同法》相互配合、共同調整特定領域中格式條款之效力。因此,我國《合同法》應在保持現有立法模式的基礎上。制定更為細化、邏輯清晰的概括性規范以代替過于抽象的公平原則來判斷格式條款的效力。由于法律已經為當事人設定了基本的行為準則,在此筆者以格式條款約定的情形是否已經被有關法律規范所規定作為邏輯展開的線索進行分析。

第一,違背法律規定之格式條款的效力規則。民法規范由強制性規范與任意性規范構成,區分標準即為該規范是否可以由當事人的約定加以排除適用。對于強制性規范,當事人必須無條件遵守,一旦約定與之相沖突自動不發生效力。因此。我們僅需要考慮替代任意性規范的格式條款之效力。當事人在進行民事行為時,多數情況下會對雙方之間的權利義務自由地約定,但也會出現對一些情形缺乏考慮或是因為太過麻煩而沒有在合同中予以規定的情況。因為當事人期待法律已經對民事活動中可能出現的一般細節有公正的規定。任意性規范可以被當事人之間的約定任意排除,但這也不是絕對的,立法者給排除任意性規范的法律行為設置了很多障礙。格式條款的效力規范即是如此。

法律之所以在格式條款排除任意性規范時給予限制。是由于格式條款的自身性質所致。因為只有當事人之間達成的約定是出于完全意思自治才能排除任意法的適用。而這種意思自治在使用預先擬定的格式條款訂立合同時是不存在的;因此,任意法對于適用格式條款的合同來說已經不是單純的任意法,而特別具有了強制性。另外,任意法的本質屬性是由立法者根據社會一般交往規則抽象而來,是對社會基本的公正進行考量之后的結果,有助于為當事人節省交易成本、防止法官恣意行使自由裁量權。任意法不能在格式條款中被當事人隨意排除。特別是任意法賦予格式條款相對人的基本權利、施加給條款使用人的法律責任不能被排除。在此也應該認識到,任意法已經異化為一種具體規則來代替誠實信用、公平等抽象的民法基本原則對格式條款之效力進行調整,“對一般交易條件僅僅應當以法律(特別是民法典)為標準進行考察,而不應當考察其是否符合進一步的公正理念”,這也正好彌補了以公平原則作為判斷標準的不足。此外,既然是對任意法排除的限制,那么絕不是禁止當事人在格式條款中對任意法的規定加以排除或變更。既有的私法體系不應該被例外地打破,即便是在格式條款效力的判定上,排除或變更任意性規范的格式條款應該允許合同相對方自由地撤銷而不是一律無效。這正好與可撤銷合同這種效力形式相吻合;而且,由于任意法建立在民事法律關系中最為基本的公平正義標準之上,代替任意法的約定至少應該與其一樣對契約的公平正義加以維護。因此,任意法在法律關系中構造的基本權利、義務與責任體系不應被格式條款所排除,比如相對人有關的形成權、請求權以及條款使用人承擔的違約責任等;除非格式條款中設定的權利、義務或法律責任較任意法的規定對條款相對人來說更為有利。排除或變更任意性規范的格式條款可由相對方撤銷,但較任意性規范更有利于條款相對方之正當權益的格式條款除外。

第二,法律規定調整范圍之外的格式條款的效力規則。民事行為建立在當事人意思自治的基礎之上。所以必須承認法律不能為可能發生的所有法律事實設立相應的調整規范,這就意味著當事人之間訂立的格式條款不會被全部納入任意法規制的范圍,因而存在很大一部分格式條款無法通過尋找任意法依據來判定其效力。那么此時又該如何對其進行調整呢?此時為了維護條款相對人之利益應圍繞具體訂立合同之目的加以判斷,即如果法律沒有對某一合同條款設置相應的調整規范。那么在審查其格式條款之效力時,就應該訴諸該合同訂立時所包含之目的。如果該格式條款并不違背合同設立當時相對人所欲達致之主要目的則該條款之效力應該得到承認。比如,在“謝莉莉與上虞市臥龍天香華庭置業有限公司商品房銷售合同糾紛上訴案”中,被上訴人(原審被告)上虞市臥龍天香華庭置業有限公司在其與上訴人(原審原告)謝莉莉簽訂的買賣合同中約定“面積誤差比絕對值超過3%時,給予買受人一定的考慮期間,允許買受人在合理期間內提出退房要求”,其目的是督促買受人及時受領房屋,并沒有害及買受人訂立買賣房屋合同之目的,所以該格式條款是有效成立的。由此可見,超出法律規定調整范圍之外的格式條款違背相對方訂立合同之主要目的無效。

罰款通知范文4

【關鍵詞】服務期違約金;人力資本;信息不對稱

中圖分類號:D92文獻標識碼A文章編號1006-0278(2013)06-131-02

一、引言

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二條第二款規定,勞動者違反服務期合同按事先約定違約金處理,同時約定違約金的數額受到事后實際勞動者履行服務義務情況的限制:不高于實際全部培訓費用或者剩余部分培訓費用。換言之,勞動者不履行服務期,應返還實際全部培訓費用;勞動者履行部分服務期,應返還剩余部分培訓費用。

在勞動關系中,由于雙方當事人的經濟地位不平等,造成了雙方在在協商過程中信息傳遞和掌握的不對稱,大部分情況下,勞動者處于信息交換不利地位。為平衡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之間的利益,我國《勞動合同法》服務期違約金的規定中采違約金限制性與補償性的觀點,用補償性違約金來統一替代違約金和損害賠償金。若勞動者如果違反服務期約定,用人單位只能主張“返還”全部或者部分培訓費,沒有權利通過主張損害賠償來彌補自己的損失。

表面上看,該規定立足于傾斜保護勞動者的立場,而實際上會導致用人單位將不再愿意在勞動者身上投資培訓,勞資雙方進入“雙輸”的惡性循環,而且,“挖墻腳”成為更加實際的用人方式進而導致企業之間惡意的人才爭奪。最終的結果是,勞動者很難獲得技術培訓的機會,受損害的終究還是勞動者的利益。文章將從法經濟學分析入手探討服務期違約金條款的利弊,從而為服務期違約金規定的進一步明確提出相關建議使勞動關系和諧雙贏。

二、服務期合同的特殊性

周其仁認為市場里的企業是一個人力資本與非人力資本的特別契約①,而契約都具有不完全性,因此亦是不完全的,即對于勞動合同來講要在簽約時預測到所有可能出現的狀態不可能。于是,契約中總有未列明的事項,這樣的契約就是不完全契約。不完全契約是由于個人的有限理性,外在環境的復雜性、不確定性,信息的不對稱性和不完全性,契約當事人或契約的仲裁者無法證實或觀察一切而造成的。

服務期合同亦然,合同的規定本身亦是不完全的。勞動者進入企業之后,企業對勞動者的培訓是一種投資,即人力資本投資。而服務期協議是企業為了對勞動者的人力資本投資有所回報而簽訂的協議。與物質資本相比人力資本有其特殊性:1.人力資本所有權天然屬于個人,勞動者控制人力資本的發揮程度。2.人力資本與物質資本相比具有不可抵押性,其流動性完全由勞動者個人控制。3.人力資本是一種無形的、較難直觀計量的資本。由于契約雙方信息的不對稱性以及個人機會主義的動因,服務期協議在簽訂之后,企業對勞動者進行了一定的人力資本投資,勞動者本身的人力資本得到提高,在勞動者將其人力資本投入到企業的生產經營之后,勞動者和企業會圍繞勞動者新增人力資本所產生的收益而產生相互博弈的行為。

三、關于服務期條款的經濟學分析

假設企業與勞動者簽訂服務期協議之后對勞動者進行人力資本投資(培訓),忽略企業和員工雙方對于金錢和時間的偏好,企業對某一員工進行一次人力資本投資的時間(培訓期)為T,企業的投資成本為C0,而員工個人所花費的時間和精力以及金錢所折合的成本為C1,培訓前雇員的工資率為W0,在培訓期T內員工的工資率降為Wd,則員工在培訓期間的工資成本為(W0-Wd)T,培訓后雇員的工資率W1,員工通過新增人力資本獲得的工資率為W’s=W1-W0,培訓后勞動生產率為Wt,設雇員接受培訓后離開企業可能獲得的市場工資率為W,此時給企業所帶來的無形資產(聲譽)損失為Dr,而雇員在市場上尋找工作的成本為C2,企業在市場上重新招聘該崗位員工的成本為C3,員工跳槽后變為該企業競爭對手的損失為Dh,雇員接受培訓后繼續留在企業的凈收益為Mp,此時企業所能獲得的凈收益為Mf;接受培訓后進入勞動力市場的凈收益為Mp’,此時企業的損失為Mf”;同時假設雇員的專用性人力資本在企業和勞動力市場所能發揮作用的時間相同,都為n,由以上假設可以得出:

Mp=(W1-W0)n-[C1+(W0-Wd)T]

Mp’=(W-W0)n-[C1+(W0-Wd)T]-C2

Mf=[Wt-(W1-W0)]n-(C0+WdT)

Mf’=(C0+ WdT)+Dr+Dh+C3-(W1-W0)n

Mp’- Mp > 0員工就有動力跳槽

即Wn-W1n-C2 > 0式(1)

Mf -Mf’>0企業才有動力培訓員工

即Wtn2C0-2WdT-Dr-Dh-C3 > 0式(2)

根據式(1)可知,只要市場上有企業可以提供滿足WnW1n-C2 > 0條件的崗位,則員工即會跳槽離職?,F行《勞動合同法》服務期條款僅僅是為員工跳槽增加了一個C0。即Wn-W1n-C2-C0 > 0。員工即會離職。事實上,員工在接受培訓之后個人身上所沉淀的人力資本大大提高,同時也會增加員工在市場上的談判能力,因此對于該種員工來說另外再找一份高薪工作的機會是增加了的,即C2是隨著員工人力資本的提升而降低的。在這種情況下,接受培訓的員工跳槽的概率會大增。

而如果員工接受的是專業性比較強的專用型人力資本投資,則員工跳槽的成本C2會較大,在這種情況下,該名員工也許會選擇留任,但由于人力資本所有權天然屬于個人,由員工控制著人力資本的發揮程度,在這種情況下很容易出現員工對企業“敲竹杠”的情況。即員工可以通過在工作中消極怠工、以及裝傻充愣等方式來控制自身人力資本的發揮,直到企業將其薪酬增加到他可能獲得的市場薪酬W為止。在這種情況下,原企業對該員工是無計可施的。

而對于企業而言,必須滿足式(2),才有可能對員工進行人力資本投資,該式的含義為,只有對員工的投資收益大于有可能因員工跳槽造成的損失之時企業才會對員工進行投資。而式(2)的條件十分苛刻,Wtn2C0-2WdT-Dr-Dh-C3> 0,要求員工接受培訓之后的勞動產出率大于兩倍的投資成本,員工在培訓期間薪酬的兩倍,員工離職帶給企業的聲譽損失,員工離職變為自己競爭對手的損失,以及重新招聘類似崗位的成本。按照《勞動合同法》服務期條款的規定,就算該離職員工補償了培訓成本C0,亦很難彌補企業的損失。若企業放棄對員工的人力資本投入,直接依靠在市場上購買擁有類似人力資本的勞動力,付出的成本僅僅是W的工資以及相關搜尋成本。

因此,在現有的服務期條款規定之下,企業對員工進行人力資本投資絕不是明智之舉。

四、關于違反服務期違約金規定的一些思考

人力資本是現代經濟發展所必須的關鍵性高級要素,同時對一個國家保持競爭優勢具有戰略意義。隨著人力資本流動壁壘的逐步解除,員工受培訓后可能離開原企業,轉向待遇更好的企業。培訓所具有的這種外部性使得企業對其投資的激勵不足,實際投資低于社會有效水平。而目前的《勞動合同法》服務期條款不但沒有促進企業對勞動者的人力資本進行投資,而是希望去其他企業挖人,進而導致企業之間惡意的人才爭奪。最終的結果是,勞動者很難獲得技術培訓的機會,受損害的終究還是勞動者的利益。

事實上,要促使企業對雇員進行人力資本投資,必須要在雙方之間簽訂一份顯性的長效合同,明確雙方的投資成本分擔收益以及意外情況出現時的再談判程序等。并且依靠違約金條款保證對違約當事人的制裁,從而促使當事人自覺,適當履行合同,減少違約行為發生,維護企業和雇員之間服務期條款背后形成的人力資本投資秩序。

因此,王利明認為,違約金應該體現其懲罰性,在此不再贅述。而我國《勞動合同法》服務期違約金規定明顯采用的是補償性違約金原則,且該種補償性還是有限補償,如式(2)所示,接受培訓的員工離職,帶給企業的損失絕不僅僅是投入的培訓成本。

對企業所有者來講,在對員工進行人力資本投資之后實際上是處于信息相對劣勢的一方,因此在服務期合同中他最重要的是要在合同中一方面設計一個激勵方案減弱信息不對稱給其帶來的不利影響,同時需要在協議中引入懲罰性機制減少被投資員工的機會主義。即一方面需要在協議中表明它會向職工提供公平的待遇和良好的發展機會,不會阻滯他們的準租收益。另一方面需要向員工表明違反協議之后的懲罰,這種不但需補償企業對員工的投資成本,且應該足以產生一種威懾,即該種威懾可以保證員工在接受培訓之后可以按照協議約定在企業繼續工作下去。作為員工,需要做的是選擇是否接受該協議。如此方可穩定雙方雇傭關系,企業才可大膽對員工進行人力資本投資。

關于勞動者在服務期內違約的法律責任,依照德國聯邦勞工法院的判斷標準,將勞動者因職業培訓或進修而獲得的利益包括在勞動者應返還給用人單位的費用當中。德國的規定具有明顯的懲罰性,值得我國《勞動合同法》所借鑒。

我國《勞動合同法》在制定過程中堅持保護勞動者的立場,而事實上,勞動力資源不但是經濟發展的關鍵性要素,且勞動者身上沉淀的人力資本更是現代經濟發展的關鍵性資源,勞動合同法在保護勞動者立場的同時,更應該站在社會經濟全面發展的立場鼓勵企業對人力資本的投資于積累,尤其在中國經濟需要產業結構優化升級的背景下具有特殊意義。否則在勞動者很難獲得技術培訓提高自身人力資本,所謂鼓勵創新和鼓勵產業結構優化升級也只是如鏡花水月般難以實現。

注釋:

①周其仁.市場里的企業:一個人力資本與非人力資本的特別合約[J].經濟研究,1996(06).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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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董保華.十大熱點事件透視勞動合同法[M].法律出版社,2007.

[3] HART OLIVER. Firms, contracts and financial structure[M]. Oxford University Press,1995.

[4]王利民.違約責任論[M].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2003.628-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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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埃瑞克?G?菲呂博頓,魯道夫?瑞切特.新制度經濟學[M].上海:上海財經大學出版社,1998.

罰款通知范文5

一、選款很重要

款式選對是很重要得,一件不受大眾喜歡的產品花再多的錢去打造它,也依然不會受到買家的喜愛。而如果產品是一件很受歡迎的款式,而且整體質量也很好,那恭喜你,可以花更少的錢獲得更多的收益。一件款式好的商品,就可以算是成功了一半,那么下面就來說說選款需要考慮的要素:

1、應季性:所選主推產品是否應季,有些產品季節性很明顯,比如羽絨服、短袖這樣的類目,不應季的產品推廣效果很有可能會差強人意,所以大家要多關注市場發展趨勢,好及時做相關決定。

2、基礎銷量和評價:所選產品要有一定的基礎銷量以及曬圖評價作為推廣的必要條件,這兩個條件對產品后期轉化會有很大影響,至于初期基礎銷量如何積累,途徑很多方法也不少,看你怎么選擇。

3、貨源:接下來就是貨源的問題,所推款質量一定過關,不然后期的差評售后就是極大的問題,另外庫存要充足,千萬不要前方剛剛推起來,后方就斷貨,所有的精力和花銷都白費了,所以質量跟數量一定要把控好。

4、產品歷史數據:觀察想推款的跳失率和產品平均停留時長,發展趨勢等相關數據,因為這些數據能直觀的反應出顧客對產品的的喜愛程度。

5、收藏加購和售后反饋:收藏的占比越大,對產品的影響的也就越大,其次多關注同行競爭產品銷售情況,對比一下你的優勢劣勢,做好產品swot分析,所謂知己知彼百戰不待。

6、流量轉化情況:同一批產品上線,例如6個產品,投入進去什么都沒做的時候,總會發現有個別產品的流量會大于其它產品的流量,有些產品也不需要做任何工作,自然而然也會賣出去,為什么?店鋪選的寶貝,淘寶" href="ebrun.com/label/co/taobao.html">淘寶的后臺會有個初步的認定,如果認定還不錯,就會給它展現流量,流量就是投放效果基礎,有了平臺流量再去做各方面推廣,對整體單品流量會有很大的幫助。

7、產品利潤:選款毛利率也很重要,主推產品一定要有利潤空間,不然賬戶很難達到盈利狀態,不管你是為了引流還是為了走量,所選款式除了質量,庫存可靠外,產品利潤也是必須要考慮的一點,沒有誰選出來產品就為了做推廣,一切都是以盈利為目的地。

二、關鍵詞和優化對轉化率的影響

選詞的基本策略就是結合店鋪實際情況,以及主要優缺點,來進行選詞,前期最好以精準關鍵詞為主,不僅可以節省推廣資金,點擊率高,還能很好的養詞。

經常說一些初期以精準詞為主的玩法,今天反其道而行之,因為有不少商家耐不住寂寞,總感覺初期用精準詞流量太少,比較喜歡拿大詞來引流,這里針對這種情況出現的相關問題,我做下優化分析:

在直通車推廣初期,選擇一些大詞熱詞確實可以幫助你快速獲得流量,大詞與熱詞雖然引流能力更強,大把流量來了,但后面的轉化問題,PPC就不好說了;

關于PPC高,轉化率低的情況如何做調整?

1、首先對關鍵詞進行調整

建議先降低流量來源大詞的出價,將這部分推廣費用用來做精準關鍵詞的投放,同時呢,以行業搜索以及成交較好的屬性詞作為核心,搜索相關關鍵詞,加入更多精準關鍵詞來彌補大詞所損失的流量,這樣能夠在保證流量的基礎上,提高精準流量的占比,降低高價大詞的推廣預算,從而達到降低PPC的目的,長尾詞的優勢在于流量精準性比較強,所以轉化率會有所提升。

2、其次,對關鍵詞進行優化篩選

不斷的優化篩選出利于推廣的關鍵詞,才能使得引進的流量更加精準,建議在上新產品的時候,定期將每個關鍵詞都提高一定的幅度,同時調整好投放到時間段內,盡量排到前面,上新的關鍵詞還需要不停的出價來進行調整,一般3天內降價幅度不要太大,第一天幅度以10%~30%往下調整,第二天和第三天稍微做調整,但是不能太大幅度降價,主要為了防止質量得分下降。

按照以上方法來操作,賬戶在短期內應該會有一個明顯的提升,接下來需要怎么讓賬戶數據穩而再升呢?

3、將賬戶推廣計劃設定清晰,大詞和精準詞,定向跟移動計劃最好單獨分開來搞,因為點擊率是互相獨立,互不影響的,但是點擊率高低對質量得分卻有著很大的聯系。

另外對于不同用處的關鍵詞,可以通過計劃管理,針對性的設置投放時間和投放地域,且定向計劃通過時間和人群的單獨設置,可以更快被數據抓取,對于定向流量不穩定的情況,則可以通過單獨設置日限額和投放時間來進行控制,這樣也不會影響到關鍵詞的正常投放,要想提升點擊率不僅要把精準詞單獨挑選出來,還要做不同的推廣圖的測試,從而篩選出點擊率最高的推廣圖片。

綜合來優化分析,質量得分也會有很不錯的提升,靠著優化數據搞起來的質量得分,也會降低PPC,所以說只要用心去做,優化的過程也不會很難,用心分析后臺數據,將每個影響因素考慮好優化到位,效果不會很差。另外提醒一下,店鋪要在不同階段做不同的考慮,有的階段我是為了要流量,有的則是為了利潤,再有是為了提高產品ROI,所以說不同階段要做好不同的計劃設置才能得到更好的效果。

三、直通車推廣手腕

想開好車抱怨是沒有任何用,在自己不夠足夠了解推廣時賺錢很難,多了解一些推廣的手腕,多學習推廣的方法,運用到后臺賬戶,初期不建議玩的太猛,掌握住精華,細水長流比較可取,下面說一些推廣的途徑:

最常見的關鍵詞推廣基本都在用,它們有什么特點呢?搜索式營銷,鎖定意向客戶、流量精準轉化,這是最常用的推廣途徑;另外還有定向推廣,這種推廣方式PPC 低、好測款、ROI相對較高;最后還有店鋪推廣,整個店鋪需要大量的流量的時候來用,但是相對費用、轉化也低、精準性偏差,主要用來提升品牌宣傳度。

各個推廣方式有什么特點,優勢劣勢,再根據自己需要的情況做選擇,才能事半功倍。

四、直通車重點分析什么指標

點擊率、PPC、ROI、轉化率這四個指標必然不能缺少。

其實,直通車僅僅做好某一點不管用,它的每一點都是相互關聯的,所以賣家們就算不能全部做好,也要知道自己該優化什么,有哪些地方需要優化等等。下面就來說說如何來做好這四個指標。

1、 CTR也就是我們經常說的點擊率,它是由點擊量比展現量得出來的一個結果,大家都知道點擊率很重要,沒有點擊哪里來的成交?很明顯點擊率越高,點擊量就越多,就證明直通車引流能力越強,就證明直通車開得越好,這是開好直通車所需的必要條件。細分來說,影響你的CTR的原因有很多,今天就撿著重要的說幾點,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入手:出價排名、推廣創意、質量得分、銷量基礎以及寶貝價格等。

1)出價排名:很明顯,就是通過提高出價獲得更高的展現量,經過觀察分析,可以發現,排名越好,點擊量也會越好,點擊量會隨展現量的上升而上升。

2)推廣創意:可以分為推廣標題和推廣首圖兩個部分,推廣標題如何重要就不用多說了,建議推廣標題里帶有寶貝賣點,盡量加入推廣寶貝的表現較好的關鍵詞,還可以快速提升關鍵詞權重;關于推廣首圖,都說做淘寶就像是在賣圖片,買家不能直接看到、摸到真實的產品,只能通過推廣首圖去初步了解你的產品,所以若是推廣首圖都做不好,買家還能信任你的產品嗎?既然不信任產品,又怎么會浪費時間去點擊它呢?所以推廣首圖一定要認真做,一張清晰的圖片是首要的,圖片上背景與主題要相互協調融洽,文案要精減整潔,要突出產品的賣點,這樣的推廣首圖才是一個合格的推廣首圖。

3)質量得分:點擊率和質量得分息息相關,點擊率越高質量得分也就隨之提高,質量得分高就可以獲得更好的排名,也會帶動點擊率的提升。

4)銷量基礎:買家都有一種從眾心理,誰也不愿做第一個吃螃蟹的人,一個好的銷量基礎可以打消人們的這種顧慮,也可以給買家們一個“這個寶貝更好才會有這么多人買”的一個心理,所以銷量基礎是提升點擊率的一大利器。

5)寶貝價格:寶貝定價要考慮很多方面,比如市場上的平均價格,自己的利潤空間,或是排位上下的寶貝的價格等等,買家想要的是性價比,一種賺了、值了的感覺。

2、PPC也就是平均點擊花費,這個不用多說,當然是越低越好。它和關鍵詞的質量得分以及投放息息相關。主要是注意關鍵詞優化和投放時間段設置以及投放地域設置這些方面。

3、優化轉化率首先就要優化寶貝詳情頁,詳情頁優化好轉化率這里就算是優化好一半了。要注意的是寶貝評價、促銷活動和關聯銷售,一定要做,而且要做好,這三點做好了,可以為詳情頁增色不少,增加點擊率是必然。在這里還要說一點很多賣家都疏忽的,就是客服的服務。記得有句話“當你的旺旺叮咚想起的時候,客服就是提升你轉化的神”,這句話說得很對,在買家咨詢客服的時候,就說明這個買家對寶貝有購買欲望,這時候,就要看客服的服務的水平,客服的回復速度,客服的態度,客服對寶貝的了解程度等等都可以直接影響到產品的轉化,所以建議大家關注一下客服這方面。

罰款通知范文6

[關鍵詞] 老年人;髖部骨折;手術

[中圖分類號] R683 [文獻標識碼] A [文章編號] 1674-4721(2014)07(c)-0034-03

隨著科學技術的不斷進步和人類壽命的延長,老年群體的身心健康和生活質量問題越來越受到重視。老年髖部骨折是較常見的損傷性骨折,主要有股骨頸骨折、股骨轉子間骨折,其發生率僅低于腕部骨折[1-2],其病因與隨著年齡增加發生的骨質退化及性激素減少所致的骨質疏松有關,老年人由于骨骼的礦物質含量減少,骨小梁數量減少,骨脆性增加,骨折危險度升高,遭受低能量損傷即會造成髖部骨折。老年髖部骨折發生率隨著年齡的增高也逐漸上升,嚴重威脅老年人的身心健康和生活質量[3-4]。老年髖部骨折已成為當下社會面臨最嚴重的公共衛生課題之一,不僅影響個人、家庭,而且影響社區乃至整個社會的安定,必須從醫療模式、社會、經濟等多方面予以重視[5]。近年來,我國外科手術和植入材料也在突飛猛進地發展,髖部骨折摒棄了傳統保守的治療方式,通過手術治療的治愈率越來越高[6]。本研究主要比較手術及非手術治療老年髖部骨折的效果。

1 資料與方法

1.1 一般資料

選擇本院2009年1月~2013年10月采用兩種不同方法治療老年髖部骨折患者98例,其中男65例,女33例;年齡62~98歲,平均(72.8±3.5)歲;發病0.5~6 d。納入標準:年齡≥60歲,低能量損傷所致的單側股骨頸骨折或股骨轉子間骨折,受傷前能夠進行主動抗重力和部分/完全抗阻力進行活動;排除標準:有嚴重認知障礙,不能遵從醫囑要求功能鍛煉,終末期患者,嚴重內科疾患有明顯手術禁忌、惡性腫瘤、精神病史。致傷原因:不慎摔跌傷59例、車禍傷17例、墜落傷9例、撞擊傷13例。詳細記錄患者合并癥,主要為高血壓、糖尿病、腦神經功能障礙、冠心病、前列腺增生、泌尿系感染、慢性支氣管炎、慢性腎衰竭、腦血栓后遺癥、各種胃炎及消化性潰瘍;骨折類型:股骨頸骨折42例,并根據Garden進行分型,其中Ⅰ型6例、Ⅱ型13例、Ⅲ型20例、Ⅳ型3例;粗隆間骨折56例,根據Evans進行分型:Ⅰ型2例、Ⅱ型13例、Ⅲ型26例、Ⅳ型15例。合并肱骨近端骨折l例、鎖骨骨折1例、肋骨骨折1例、Colles骨折2例。按照隨機數字表法分為觀察組與對照組,每組49例。兩組患者的性別、年齡、身體質量、病程、病情等基線資料比較差異無統計學意義(P>0.05),具有可比性。

1.2 治療方法

所有患者入院后均行X線或CT掃描確診,常規作血常規、電解質、血氣分析、凝血功能、CRP;患肢外展抬高股骨髁上骨牽引或皮套牽引,患肢皮膚牽引護理,止痛,常規進行抗骨質疏松治療(骨化三醇,0.25 μg,2次/d,口服)完善全面檢查,了解患者全身狀況和耐受手術情況,對于所有患者進行美國麻醉醫師協會(ASA)評分,請內科醫生會診積極治療合并癥,體質差者給予支持治療。好轉后即行手術,一般3~7 d即可手術。

1.2.1 對照組 采用非手術治療,護理人員為患者進行健康教育、物理治療(冷敷、按摩、熱敷等)、心理疏導、環境護理,并采用音樂療法、意象療法、深呼吸等分散注意力,包括臥床、牽引、半髖石膏固定、患者穿“丁”字外展矯形鞋等外展位制動患肢,行止痛對癥治療,注意觀察,及時翻身預防壓瘡的發生,住院時間≥6周。

1.2.2 觀察組 采用手術治療,對患者進行術前健康狀況分析、評估,確定手術的可行性,并制訂科學合理的治療方案。穩定型股骨頸骨折Garden Ⅰ、Ⅱ型一般采用空心加壓螺紋釘或動力髖螺釘(DHS)內固定,非穩定型和Ⅲ、Ⅳ型股骨頸骨折采用人工關節置換術,老年患者行人工雙動股骨頭置換術(半髖),股骨粗隆間和粗隆下骨折采用防旋型股骨近端髓內釘(PFNA),動力髁螺釘(DCS),Gamma釘和股骨近端解剖鎖定鋼板(LPFP)內固定。

1.3 術后處理

術后不輔以其他外固定,中藥活血化瘀、消腫止痛對癥治療,加強護理,鼓勵拍背、多飲水、主動咳嗽,預防傷口感染,常規留置導尿3~5 d,引流量

1.4 療效判定標準

采用髖關節功能評分判斷療效。①優:骨折完全愈合、髖部無痛、無畸形,髖關節功能正常,生活自理能力達到傷前水平;②良:骨折愈合無畸形,髖部無痛感,髖關節活動度相差10°~20°,日常生活可以自理;③可:骨折輕度畸形愈合,髖部無痛,髖關節功能接近一半,可扶拐行走,活動基本正常,生活部分自理;④差:骨折延遲愈合,髖關節功能受限超過一半(與對側相比),髖部時有疼痛,未能下地活動或生活不能自理。優良率=(優+良)例數/總例數×100%。

1.5 統計學處理

采用SSPS 17.0軟件包進行數據處理,計量資料以x±s表示,采用t檢驗,計數資料采用χ2檢驗,以P

2 結果

2.1 兩組患者臨床療效的比較

觀察組的優良率為81.63%,顯著高于對照組的20.41%,差異有統計學意義(χ2=74.254,P

2.2 兩組患者并發癥發生率的比較

兩組住院期間均無死亡病例,觀察組的并發癥發生率為18.37%,明顯低于對照組的59.18%,兩組比較差異有統計學意義(P

3 討論

髖部是老年人最常發生骨折的部位之一,髖部骨折是對老年人影響最大的一類骨質疏松骨折,患者骨密度降低,呈現骨質疏松。老年髖部骨折是指發生在60歲(或65歲)以上老年人的股骨近段的骨折(包括股骨頸、粗隆間、粗隆下),近年來,由于交通事故(車禍)意外摔傷、墜傷及激素等的廣泛應用,創傷性、病理性髖部骨折的患者逐漸增多,占住院患者的15%以上。老年人髖部骨折以往多采用非手術治療,需要臥床3個月左右,但老年人臥床時間長,生活不能自理,將會導致心腦血管疾病、肺部和泌尿系感染、壓瘡、深靜脈血栓等嚴重并發癥,致殘率和病死率很高,嚴重威脅老年人的身心健康和生活質量[7-8]。

隨著醫療技術的不斷發展,對老年股骨粗隆間骨折和股骨頸基底骨折已多傾向手術治療,可明顯縮短患者離床時間,減少因長期臥床引起肺炎、泌尿系感染、壓瘡、血管性疾病等并發癥和髖畸形的發生。在患者能夠耐受手術的前提下,及早進行手術治療是高齡髖部骨折的最佳治療方案,采取手術治療這種方式能夠降低老年患者的死亡率[9]。高齡并不是手術的絕對禁忌證,只要無嚴重的心、腦、肺或腎功能失代償等合并癥,符合手術指征,患者及家屬同意手術,均可采用積極的手術治療。采取比較微創的手術方法,不用直接切開骨折部位,創傷小,手術時間一般在30 min左右[10]。最好能在患者入院后24~48 h完成手術,因為此時患者的整體功能尚未遭受臥床打擊,感染等臥床并發癥尚未出現,術后最大的優勢就是很快能夠下地,從而避免了諸多臥床并發癥,術后嚴格監護和精心護理是老年人度過手術危險期的最后保障,相比非手術治療,大大提高了治療效果。王裕民等[11]認為對骨折的手術治療有以下優點:避免了股骨骨折不愈合,可早期下床活動,降低了患者骨折并發癥的發生率,縮短了住院時間,提高了治療效果和患者的生活自理能力及生活質量。張瑞等[12]認為手術治療老年人髖部骨折,對改善患者身體狀況,提高生活質量有很好的作用。梅磊[13]也認為手術治療高齡髓部骨折能有效減少并發癥,降低死亡率,顯著提高患者傷后生活質量。本研究結果基本與相關文獻報道一致。本研究結果表明,觀察組患者的優良率顯著高于對照組(P

綜上所述,對老年人髖部骨折,只要做好術前評估、掌握手術指征,就能有效控制合并癥,早期采用手術治療老年髖部骨折創傷小、安全、可靠、有效,可縮短患者的住院時間,提高患者的生活自理能力及生活質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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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張嘉.老人髖部骨折應盡可能手術治療[N].中國醫藥報,2014-3-28(3版).

[11] 王裕民,張鐵良,于建華.全髖關節置換術及骨折內固定術治療老年股骨頸骨折臨床隨訪結果比較[J].中華骨科雜志,2000,20(4):204.

[12] 張瑞,杜躍華,郝祿軍.高齡老年人髖部骨折手術治療的體會[J].中國當代醫藥,2012,19(29):164-1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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