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期股權投資權益法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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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期股權投資權益法

長期股權投資權益法范文1

【關鍵詞】長期股權投資;權益法;內部交易

一、權益法的定義及其適用范圍

權益法,是指投資以初始投資成本計量后,在投資持有期間根據投資企業享有被投資單位所有者權益份額的變動對投資的賬面價值進行調整的方法。

投資企業對被投資單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響的長期股權投資,應當采用權益法核算。

二、權益法核算

長期股權投資的初始投資成本大于投資時應享有被投資單位可辨認凈資產公允價值份額的,不調整長期股權投資的初始投資成本;長期股權投資的初始投資成本小于投資時應享有被投資單位可辨認凈資產公允價值份額的,應按其差額,借記“長期股權投資—成本”科目,貸記“營業外收入”科目。

【例1】A公司以銀行存款2000萬元取得B公司30%的股權,取得投資時被投資單位可辨認凈資產的公允價值為6000萬元。

2.損益調整

(1)投資企業取得長期股權投資后,應當按照應享有或應分擔的被投資單位實現的凈損益的份額,確認投資損益并調整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價值。投資企業按照被投資單位宣告分派的利潤或現金股利計算應分得的部分,相應減少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價值。

(2)投資企業在確認應享有被投資單位實現的凈損益的份額時,應當以取得投資時被投資單位各項可辨認資產等的公允價值為基礎,對被投資單位的凈利潤進行調整后確認。

比如,以取得投資時被投資單位固定資產、無形資產的公允價值為基礎計提的折舊額或攤銷額,相對于被投資單位已計提的折舊額、攤銷額之間存在差額的,應按其差額對被投資單位凈損益進行調整,并按調整后的凈損益和持股比例計算確認投資損益。在進行有關調整時,應當考慮具有重要性的項目。

(3)除考慮公允價值的調整外,對于投資企業與其聯營企業及合營企業之間發生的未實現內部交易損益應予抵銷。即,投資企業與聯營企業及合營企業之間發生的未實現內部交易損益按照持股比例計算歸屬于投資企業的部分,應當予以抵銷,在此基礎上確認投資損益。投資企業與被投資單位發生的內部交易損失,按照《企業會計準則第8號——資產減值》等規定屬于資產減值損失的,應當全額確認。

投資企業與其聯營企業及合營企業之間的未實現內部交易損益抵銷與投資企業與子公司之間的未實現內部交易損益抵銷有所不同,母子公司之間的未實現內部交易損益在合并財務報表中是全額抵銷的,而投資企業與其聯營企業及合營企業之間的未實現內部交易損益抵銷僅僅是投資企業或是納入投資企業合并財務報表范圍的子公司享有聯營企業或合營企業的權益份額。

①對于聯營企業或合營企業向投資企業出售資產的逆流交易,在該交易存在未實現內部交易損益的情況下(即有關資產未對外部獨立第三方出售),投資企業在采用權益法計算確認應享有聯營企業或合營企業的投資損益時,應抵銷該未實現內部交易損益的影響。當投資企業自其聯營企業或合營企業購買資產時,在將該資產出售給外部獨立第三方之前,不應確認聯營企業或合營企業因該交易產生的損益中本企業應享有的部分。

因逆流交易產生的未實現內部交易損益,在未對外部獨立第三方出售之前,體現在投資企業持有資產的賬面價值當中。投資企業對外編制合并財務報表的,應在合并財務報表中對長期股權投資及包含未實現內部交易損益的資產賬面價值進行調整,抵銷有關資產賬面價值中包含的未實現內部交易損益,并相應調整對聯營企業或合營企業的長期股權投資。

【例4】甲企業于20×9年1月取得乙公司20%有表決權股份,能夠對乙公司施加重大影響。假定甲企業取得該項投資時,乙公司各項可辨認資產、負債的公允價值與其賬面價值相同。20×9年11月,乙公司將其成本為1200萬元的某商品以1800萬元的價格出售給甲企業,甲企業將取得的商品作為存貨。至20×9年資產負債表日,甲企業未對外出售該存貨。乙公司20×9年實現凈利潤為3200萬元。假定不考慮所得稅因素影響。

應說明的是,在合并財務報表中進行調整實際上是實體觀的體現。也就是把合并財務報表的會計主體看作包含聯營、合營企業中母公司所占權益份額在內的一個完整主體,但聯營、合營企業因為對其沒有控制,不能采用常規的合并報表方式進行處理,只能采用“單行合并”處理。相當于先把聯營、合營企業凈資產和凈利潤(抵銷內部交易前)的份額(分別以長期股權投資和投資收益代表)加總到合并工作底稿中,然后再將內部交易中對應于母公司持股比例的部分予以抵銷。抵銷時,對于母公司一方仍使用正常的會計科目,但對于聯營、合營企業一方則以“長期股權投資”和“投資收益”分別取代其聯營、合營企業報表上的“凈資產類”和“損益類”的具體會計科目。

上例中在合并財務報表中進行調整可以理解為先按照抵銷內部交易未實現損益前的子公司凈利潤和凈資產確認投資收益:

上述兩筆分錄合并后,與【例4】相同。

【例5】甲企業于20×7年1月取得乙公司20%有表決權股份,能夠對乙公司施加重大影響。假定甲企業取得該項投資時,乙公司各項可辨認資產、負債的公允價值與賬面價值相同。②對于投資企業向聯營企業或合營企業出售資產的順流交易,在該交易存在未實現內部交易損益的情況下(即有關資產未對外部獨立第三方出售),投資企業在采用權益法計算確認應享有聯營企業或合營企業的投資損益時,應抵銷該未實現內部交易損益的影響,同時調整對聯營企業或合營企業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價值。當投資方向聯營企業或合營企業出資或是將資產出售給聯營企業或合營企業,同時有關資產由聯營企業或合營企業持有時,投資方對于投出或出售資產產生的損益確認僅限于歸屬于聯營企業或合營企業其他投資者的部分。即在順流交易中,投資方投出資產或出售資產給其聯營企業或合營企業產生的損益中,按照持股比例計算確定歸屬于本企業的部分不予確認。

【例6】甲企業持有乙公司有表決權股份的20%,能夠對乙公司生產經營施加重大影響。20×9年11月,甲公司將其賬面價值為1200萬元的商品以1800萬元的價格出售給乙公司,至20×9年資產負債表日,該批商品尚未對外部第三方出售。假定甲企業取得該項投資時,乙公司各項可辨認資產、負債的公允價值與其賬面價值相同,兩者在以前期間未發生過內部交易。乙公司20×9年實現凈利潤為2000萬元。假定不考慮所得稅影響。

上述兩筆分錄合并后,與【例6】相同。

【例7】甲企業持有乙公司20%有表決權股份,能夠對乙公司生產經營決策施加重大影響。20×7年,甲公司將其賬面價值為600萬元的商品以1000萬元的價格出售給乙公司。至20×7年資產負債表日,該批商品尚未對外部第三方出售。假定甲企業取得該項投資時,乙公司各項可辨認資產、負債的公允價值與其賬面價值相同,兩者在以前期間未發生過內部交易。乙公司20×7年凈利潤為2000萬元。假定不考慮所得稅因素。

【例8】甲企業持有乙公司20%有表決權股份,能夠對乙公司生產經營決策施加重大影響。20×9年,甲公司將其賬面價值為800萬元的商品以640萬元的價格出售給乙公司。20×9年資產負債表日,該批商品尚未對外部第三方出售。假定甲企業取得該項投資時,乙公司各項可辨認資產、負債的公允價值與其賬面價值相同,兩者在以前期間未發生過內部交易。乙公司20×9年凈利潤為2000萬元。

(5)超額虧損的確認

投資企業確認被投資單位發生的凈虧損,應當以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價值以及其他實質上構成對被投資單位凈投資的長期權益減記至零為限,投資企業負有承擔額外損失義務的除外。

其他實質上構成對被投資單位凈投資的長期權益,通常是指長期應收項目。比如,企業對被投資單位的長期債權,該債權沒有明確的清收計劃、且在可預見的未來期間不準備收回的,實質上構成對被投資單位的凈投資。

在確認應分擔被投資單位發生的虧損時,應當按照以下順序進行處理:①沖減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價值。②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價值不足以沖減的,應當以其他實質上構成對被投資單位凈投資的長期權益賬面價值為限繼續確認投資損失,沖減長期應收項目等的賬面價值。③經過上述處理,按照投資合同或協議約定企業仍承擔額外義務的,應按預計承擔的義務確認預計負債,計入當期投資損失。

除上述情況仍未確認的應分擔被投資單位的損失,應在賬外備查登記。

被投資單位以后期間實現盈利的,企業扣除未確認的虧損分擔額后,應按與上述相反的順序處理,減記賬外備查登記的金額、已確認預計負債的賬面余額、恢復其他實質上構成對被投資單位凈投資的長期權益及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價值,同時確認投資收益。

【例9】甲企業持有乙企業40%的股權,2006年12月31日投資的賬面價值為4000萬元。乙企業2007年虧損6000萬元。假定取得投資時點被投資單位各資產公允價值等于賬面價值,雙方采用的會計政策、會計期間相同。假定不考慮投資單位和被投資單位的內部交易。

【例10】甲企業持有乙企業40%的股權,能夠對乙企業施加重大影響。20×4年12月31日該項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價值為6000萬元。乙企業20×5年由于一項主要經營業務市場條件發生變化,當年度虧損9000萬元。假定甲企業在取得該投資時,乙企業各項可辨認資產、負債的公允價值與其賬面價值相等,雙方所采用的會計政策及會計期間也相同。則甲企業當年度應確認的投資損失為3600萬元。確認上述投資損失后,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價值變為2400萬元。

3.其他權益變動

投資企業對于被投資單位除凈損益以外所有者權益的其他變動,應當調整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價值并計入所有者權益。

在持股比例不變的情況下,被投資單位除凈損益以外所有者權益的其他變動,投資企業按持股比例計算應享有的份額,借記或貸記“長期股權投資”科目,貸記或借記“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科目。

【例11】A公司對C公司的投資占其有表決權資本的比例為40%,C公司2009年8月20日將自用房地產轉換為采用公允價值模式計量的投資性房地產,該項房地產在轉換日的公允價值大于其賬面價值的差額為200萬元,不考慮所得稅的影響。

參考文獻:

[1]財政部會計司編寫組.企業會計準則講解2008[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8,9.

長期股權投資權益法范文2

新準則和原準則相比,主要有以下幾方面的差異:縮小了規范的范圍,取消了長期股權投資差額的核算,對子公司的長期股權投資由權益法改為成本法,改變了權益法下投資損益的確認方法。新舊準則核算方法變化大,但是更符合企業的“資產負債觀”,那么怎樣來進行新準則下的長期投資權益法的核算呢?筆者通過舉例來分析具體的會計處理核算程序:

一、權益法的定義及其選用范圍

(一)定義:權益法是指投資以初始成本計量后,在投資持有期間根據投資企業享有被投資單位所有者權益的份額的變動對投資的賬面價值進行調整的方法。

(二)選用范圍:投資企業對被投資單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響的長期股權投資,即對合營企業投資及對聯營企業投資,應當采用權益法核算。

二.權益法的核算

(一)初始投資成本的調整

投資企業取得對聯營企業或合營企業的投資以后,對于取得投資時投資成本與應享有被投資單位可辨認凈資產公允價值份額之間的差額,應分別情況分別處理。

1、初始投資成本大于投資時應享有被投資單位可辨認凈資產公允價值的份額,兩者之間的差額不要求對長期股權投資的成本進行調整。該部分差額從本質上是投資企業在取得投資過程中通過購買作價體現出的與所取得股權份額相對應的商譽及不符合確認條件的資產價值。

2、初始投資成本小于取得投資時應享有被投資單位可辨認凈資產公允價值份額的,兩者之間的差額體現為雙方在交易作價過程中轉讓方的讓步,該部分經濟利益流入應作為收益處理,計入取得投資當期的營業外收入,同時調整增加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價值。

例:B企業于2006年1月取得C企業40%的股權,支付價款1000000元。取得投資時被投資單位可辨認凈資產公允價值為2300000元。

借:長期股權投資―投資成本1000000

貸:銀行存款1000000

如本例中取得投資時被投資單位可辨認資產的公允價值為3000000元,則賬務處理如下:

借:長期股權投資―投資成本1200000

貸:銀行存款 1000000

營業外收入 200000

(二)損益調整

投資企業取得長期股權投資后,應當按照應享有或應分擔被投資單位實現凈利潤或發生凈虧損的份額,調整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價值,并確認為當期投資損益。

在確認應享有或應分擔被投資單位的凈利潤或凈虧損時,在被投資單位賬面凈利潤的基礎上,應考慮以下因素的影響進行適當調整:

1、被投資單位采用的會計政策及會計期間與投資企業不一致的,應按投資企業的會計政策及會計期間對被投資單位的財務報表進行調整。

2、以取得投資時被投資單位固定資產、無形資產的公允價值為基礎計提的折舊或攤銷額,以及以投資企業取得投資時的公允價值為基礎計算確定的資產減值準備金額等對被投資單位凈利潤的影響。

(三)被投資單位宣告分派利潤或現金股利時

投資企業取得長期股權投資后,應當按照應享有或應分擔的被投資單位實現的凈損益的份額,確認投資損益并調整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價值?;举~務處理如下:

借:應收股利

貸:長期股權投資――損益調整

(四)超額虧損的處理

投資企業確認被投資單位發生的凈虧損,應當以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價值以及其他實質上構成對被投資單位凈投資的長期權益減記至零為限,投資企業負有承擔額外損失義務的除外。

其他實質上構成對被投資單位凈投資的長期權益,通常是指長期性的應收項目,如企業對被投資單位的長期債權,該債權沒有明確的清收計劃且在可預見的未來期間不準備收回的,實質上構成對被投資單位的凈投資。

企業存在其他實質上構成對被投資單位凈投資的長期權益項目以及負有承擔額外損失義務的情況下,在確認應分擔被投資單位發生的虧損時,應當按照以下順序進行處理:

1、沖減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價值。

如果長期股權投資賬面價值不足以沖減的,應當以其他實質上構成對被投資單位凈投資的長期權益賬面價值為限繼續確認投資損失,沖減長期權益的賬面價值。

2、在進行上述處理后,按照投資合同或協議約定企業仍承擔額外義務的(如:企業承擔的擔保義務),應按預計承擔的義務確認預計負債,計入當期投資損失。

被投資單位以后期間實現盈利的,企業扣除未確認的虧損分擔額后,應按與上述相反的順序處理,減記已確認預計負債的賬面余額、恢復其他實質上構成對被投資單位凈投資的長期權益及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價值,同時確認投資收益。

例:甲企業持有乙企業40%的股權,2006年12月31日投資的賬面價值為4000萬元。乙企業2007年虧損8000萬元。假定取得投資時點被投資單位各資產公允價值等于賬面價值,雙方采用的會計政策、會計期間相同。

則甲企業2007年應確認投資損失3200萬元,長期股權投資賬面價值降至800萬元。

借:投資收益 3200

貸:長期股權投資――損益調整3200

如果乙企業當年度的虧損額為13000萬元,當年度甲企業應分擔損失5200萬元,長期股權投資減至零。如果甲企業賬上有應收乙企業長期應收款1800萬元,則應進一步確認損失。

借:投資收益4000

貸:長期股權投資――損益調整 4000

借:投資收益 1200

貸:長期應收款1200

注:除按上述順序已確認的投資損失外仍有額外損失的,應在賬外備查登記。

(五)其他權益變動

投資企業對于被投資單位除凈損益以外所有者權益的其他變動,在持股比例不變的情況下,應按照持股比例與被投資單位除凈損益以外所有者權益的其他變動中歸屬于本企業的部分,相應調整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價值,同時增加或減少資本公積。

例:甲企業對乙企業的投資占其有表決權資本的比例為40%,乙企業2006年9月26日將自用房地產轉換為采用公允價值模式計量的投資性房地產,該項房地產在轉換日的公允價值大于其賬面價值的差額為100萬元。

借:長期股權投資――其他權益變動 40

貸:資本公積 40

三、對權益法的評價:

長期股權投資權益法范文3

一、長期股權投資初始成本與計稅基礎的差異

新準則將長期股權投資分為企業合并形成的長期股權投資和其他方式取得的長期股權投資,企業合并形成的長期股權投資又分為同一控制下的企業合并與非同一控制下的企業合并,并規定:(1)同一控制下的企業合并中,合并方應以在合并日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權益賬面價值的份額作為長期股權投資初始投資成本。(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業合并中,合并股權投資成本為購買方在購買日為取得對被購買方的控制權而付出的資產、發生或承擔的負債以及發行的權益性證券的公允價值,加上合并發生的各項直接相關費用;公允價值與其賬面價值的差額,計入當期損益。(3)除企業合并以外,其他方式取得的長期股權投資成本為付出的資產、發生或承擔的負債以及發行權益性證券的公允價值。公允價值與賬面價值的差額,計入當期損益。初始投資成本包括與取得長期股權投資直接相關的費用、稅金及其他必要支出。

現行所得稅政策對長期股權投資的計稅基礎原則上按付出資產的公允價值確定,付出資產賬面價值與其公允價值之間的差異應確認為資產轉讓所得。比較所得稅政策與新會計準則,除同一控制下企業合并取得的長期股權投資外,企業所取得的長期股權投資初始成本與計稅基礎基本一致。

二、被投資企業實現損益處理的差異

一是投資企業所得稅率等于或低于被投資企業所得稅率。對于被投資企業年終實現的損益,會計準則要求投資企業按持股比例確認投資收益的同時,增加長期股權投資賬面價值(損益調整);而稅法規定,若投資企業未收到現金股利(或利潤),投資企業在權益法下確認的投資收益不能確認為應稅收益,同時投資企業的長期股權投資計稅基礎也不變。由此,投資的賬面價值高于投資的計稅基礎,對投資收益確認的差異在以后期間不能轉回(或消除),屬于永久性差異。

二是投資企業所得稅率高于被投資企業所得稅率。對于被投資企業年終實現的損益,投資企業按持股比例確認投資收益的同時,增加長期股權投資賬面價值(損益調整);投資的賬面價值高于計稅基礎,形成差異。不同的是,此差異在企業收到發放的現金股利(或利潤)時能夠轉回并導致應納稅金額的產生,因此,此差異屬于應納稅暫時性差異。

三、收到現金股利(或利潤)及分配股票股利處理的差異

長期股權投資收到的現金股利(或利潤)屬于稅后凈利分配結果,因此,投資企業收到的現金股利(或利潤)屬于稅后收益?!端枚悤盒袟l例實施細則》規定,納稅人從其他企業分回的已經繳納所得稅的利潤,其已繳納的稅額可以在計算本企業所得稅時予以調整,即投資企業對于上述利潤不用重復納稅。

其一,投資企業所得稅率等于或低于被投資企業所得稅率。被投資企業發放現金股利(或利潤)時,不論現金股利(或利潤)是投資前的盈余分配還是投資后的盈余分配,會計準則要求投資企業不再確認投資收益,而是在調減投資賬面價值的同時,確認債權的實現;稅法將投資企業收到的現金股利(或利潤)確認為應稅收益,但不須重復納稅。因此,不會產生納稅差異。

其二,投資企業所得稅率高于被投資企業所得稅率。被投資企業發放現金股利(或利潤)時,若現金股利(或利潤)是投資前的盈余分配,投資企業會計上作為投資成本收回,稅法確認為投資所得,并按稅前盈余調減計稅基礎,要求按稅前盈余補繳稅款,形成可抵扣暫時性差異;若現金股利(或利潤)是投資后的盈余分配,會計要求投資企業在沖減投資賬面價值的同時確認債權的實現,但稅法仍確認為投資所得,并按稅前盈余調減計稅基礎,要求按稅前盈余補繳稅款,轉回確認投資收益時形成的應納稅暫時性差異。

其三,對被投資企業分配股票股利、盈余公積或未分配利潤轉增資本處理的差異。投資企業收到分配的股票股利及盈余公積或未分配利潤轉增資本時會計上不作賬務處理,只在備查簿中登記增加的股數。而稅法要求對投資企業取得的股票股利,按股票票面價值確認投資所得,即投資企業取得股票股利,應視為取得與股票面值相當的股利支付額,同時又以股票面額購買股票處理。因此,被投資企業分配股票股利時投資企業要調整增加投資計稅基礎。以盈余公積或未分配利潤轉增資本時,稅法要求以轉增資本的金額確認為股息或紅利收益,但是不會引起投資方投資計稅基礎的變化。不論是分配股票股利,還是盈余公積或未分配利潤轉增資本,稅法均將其視為取得與股票面值相當的股利支付額確認為應稅收益,在投資企業不須補稅時,不產生納稅差異;在投資企業須補稅時,產生永久性差異。

四、期末計提長期股權投資減值準備處理的差異

新會計準則規定,當長期股權投資的可收回金額低于其賬面價值的,應當將其賬面價值減記至可收回金額,計提長期股權投資減值準備,減記金額確認為資產減值損失。同時規定,在以后各期長期股權投資價值恢復時,不得轉回。而稅法規定,投資企業期末計提的減值準備,不能在稅前扣除,即對本期計提的減值準備調增應納稅所得額,這時產生永久性差異。

五、長期股權投資處置時的差異

按新會計準則規定,處置采用權益法核算的長期股權投資時,其賬面價值與實際取得價款的差額應計入當期損益,因被投資企業除凈損益以外所有者權益的其他變動而計入所有者權益的,處置該項投資時應將原計入所有者權益的部分按相應比例轉入當期損益;而稅法規定,應計入當期應納稅所得額的處置損益等于處置長期股權投資凈收入減去按稅法規定被處置的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余額。會計確認的處置損益與按稅法規定確認的應計入當期應納稅所得額的處置損益屬于永久性差異。在會計實務中,應注意若該項長期股權投資有尚未轉銷的應納稅暫時性差異,在處置時應全部轉銷。

[例l]A公司以貨幣資金600萬元和房屋一棟換取B公司30%的股權,該房屋賬面原價為550萬元,已提折舊50萬元,公允價值為700萬元,B公司可辨認凈資產公允價值為4000萬元。則A公司賬務處理如下:

借:長期股權投資――乙公司(成本) 13000000

累計折舊 500000

貸:固定資產 5500000

銀行存款 6000000

營業外收入 2000000

會計核算確認的長期股權投資成本為1300萬元,并將換出的固定資產的公允價值與賬面價值的差額確認為營業外收入200

萬元;稅法將用貨幣資金向外投資視為投資業務,而要求將以非貨幣性資產對外投資分解為按公允價值銷售有關非貨幣性資產和投資兩項經濟業務進行所得稅處理,并按規定計算確認資產轉讓所得或損失,即一方面按公允價值作為投資的計稅基礎,另一方面確認非貨幣性資產的轉讓所得或損失。稅法按公允價值1300萬元(600+700)確認為計稅基礎,另確認所得200萬元[700-(550-50)],并計入當期應納稅所得額。此時,不僅會計確認的營業外收入與稅法確認的資產轉讓所得一致,而且會計確認的長期股權投資初始成本與稅法確認的計稅基礎也一致。

[例2]A公司2004年1月1日以14萬元銀行存款購入B公司20%的股份,對B公司有重大影響,并準備長期持有。B公司2004年1月1日可辨認凈資產公允價值合計為60萬元,2004年4月26日宣告分派2003年度的現金股利10萬元,2004年度實現凈利潤40萬元,2005年4月28 Et宣告分派現金股利30萬元,2005年度實現凈利潤50萬元。假設A公司除該項長期股權投資外無其他納稅調整事項,2004年和2005年兩年實現會計利潤均為40萬元。A、B公司所得稅率均為33%。

A公司取得長期股權投資時賬務處理如下:

借:長期股權投資――乙公司(成本) 140000

貸:銀行存款 140000

按新會計準則規定,當采用權益法核算時,長期股權投資的初始投資成本大于投資時應享有被投資企業可辨認凈資產公允價值份額的,不調整長期股權投資的初始投資成本。會計確認的長期股權投資初始成本與稅法確認的計稅基礎均為14萬元。

2004年B公司分派現金股利時,A公司賬務處理如下:

借:應收股利 20000

貸:長期股權投資――乙公司(成本) 20000

2004年B公司分派現金股利時,會計作為投資成本收回,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價值為12萬元;稅法確認的計稅基礎不變,仍為14萬元,但稅法規定對投資所得不予重復納稅,加之不存在所得稅率差異,不須進行納稅調整。

2004年末B公司實現盈余時,A公司確認投資收益8萬元(40×20%)。

借:長期股權投資――乙公司(損益調整) 80000

貸:投資收益 80000

該投資收益增加長期股權投資賬面價值,會計確認的長期股權投資成本為20萬元;但按稅法規定不須納稅,該投資的計稅基礎不變,仍為14萬元,因此該投資收益產生永久性差異,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應扣除該項投資收益,即2004年應納稅所得額為32萬元(40-8)。

2004年應納所得稅=32×33%=10.56(萬元)

借:所得稅費用 105600

貸:應交稅費――應交所得稅 105600

2005年B公司分派現金股利時,A公司賬務處理為:

借:應收股利 60000

貸:長期股權投資――乙公司(損益調整) 60000

同理,2005年B公司分派現金股利時,會計上沖減長期股權投資賬面價值,確認的長期股權投資成本為14萬元(20-6),稅法確認的計稅基礎不變,仍為14萬元,稅法將投資企業收到的現金股利(或利潤)確認為應稅收益,但不須重復納稅。因此,不會產生納稅差異。

2005年末B公司實現盈余50萬元時,A公司確認投資收益10萬元(50×20%)。

借:長期股權投資――乙公司(損益調整) 100000

貸:投資收益 100000

此時會計確認的投資成本為24萬元(14+10),而計稅基礎仍為14萬元,該投資收益產生永久性差異,2005年應納稅所得額為30萬元(40-10)。

2005年應納所得稅=30×33%=9.9(萬元)

借:所得稅費用 99000

貸:應交稅費――應交所得稅 99000

[例3]沿用例2資料,假設B公司所得稅率為15%,A公司所得稅率仍為33%。

A公司取得長期股權投資、2004與2005年收到分派現金股利及確認投資收益的賬務處理同上,此處略。

當投資企業所得稅率高于被投資企業所得稅率時,投資企業須對被投資企業發放的現金股利部分確認收益后予以補稅。

2004年收到現金股利2萬元屬于投資前的盈余分配,會計作為投資成本收回,但稅法確認為投資所得,按稅前盈余調減計稅基礎,并按稅前盈余補繳稅款,形成可抵扣暫時性差異2萬元。2004年末B公司實現盈余40萬元時,A公司確認投資收益8萬元(40×20%),此差異屬于應納稅暫時性差異。

本期應納稅暫時性差異=8-2=6(萬元)

本期應確認的遞延所得稅負債=應納稅暫時性差異×所得稅率=60000÷(1-15%)×(33%-15%)=12705.88(元)

2004年A公司應納所得稅=(400000-80000)×33%+20000÷(1-15%)×(33%-15%)=109835.29(元)

借:所得稅費用 122541.17

貸:應交稅費――應交所得稅 109835.29

遞延所得稅負債 12705.88

2005年B公司分派現金股利6萬元時,其性質為投資后的盈余分配,會計沖減長期股權投資賬面價值;稅法要求投資企業按被投資企業稅前盈余調減計稅基礎并補稅。此時,轉回的應納稅暫時性差異為6萬元。2005年末B公司實現盈余50萬元時,A公司確認投資收益10萬元(50×20%),此差異屬于應納稅暫時性差異。

本期應納稅暫時性差異=10-6=4(萬元)

本期應確認的遞延所得稅負債=應納稅暫時性差異×所得稅率=40000÷(1-15%)×(33%-15%)=8470.59(元)

2005年A公司應納所得稅=(400000-100000)×33%+60000÷(1-15%)×(33%-15%)=111705.88(元)

借:所得稅費用 120176.47

貸:應交稅費――應交所得稅 111705.88

遞延所得稅負債 8470.59

[例4]沿用例2資料,假設2006年1月10日,A公司以25萬元轉讓所持B公司全部股份。

借:銀行存款 250000

貸:長期股權投資――乙公司(成本) 120000

(損益調整) 120000

投資收益 10000

處置該項投資時會計確認的損益為1萬元。而稅法在確認處置損益時,認為投資收益不論是累積未分配利潤和盈余公積是投資前產生的,還是投資后產生的,都是稅后利潤,都應歸入持有收益,不應轉化為處置收益。即稅法不考慮將被投資企業產生的留存收益分配作沖減投資成本處理,堅持投資成本不變,否則會等額增加以后的投資轉讓所得,導致雙重計稅。稅法確認的投資成本14萬元,處置損益為11萬元(25-14),此差異屬于永久性差異。期末應納所得稅額3.63萬元(11×33%)。

長期股權投資權益法范文4

成本法/收益法/長期股權投資/應用

一、長期股權投資初始成本確認

確認初始投資成本對于企業的長期股權投資是非常重要的,初始投資成本的確認除了股權的合并形成以外都按以下幾種方式進行確認。

(一)長期股權投資通過發行權益性證券取得的,初始投資成本為證券的公允價值。

(二)通過現金直接購買,這種情況下的初始投資成本就是實際購買中的支付金額,包括直接費用、稅金和其他支出等。

(三)投資者投入的,除約定價格不公允的情況外,其初始投資成本都按照合約約定的價值進行計算。

(四)通過非貨幣性資產交換或者債務重組所取得的初始投資資本,應按照《企業會計準則》中有關非貨幣性資產交換和債務重組的相關規定來確定計算。

二、長期股權投資中成本法的應用

(一)定義及適用范圍

長期股權投資在以其初始投資成本計量后,在收到利潤或現金股利后確認收益的方法即為成本法。

按照有關規定,長期股權投資中成本法的主要使用在以下幾種情況中:1、在企業的合并重組中,投資企業可以對被投資企業進行所有權控制。最常見的情況就是投資企業擁有被投資企業表決權資本在50%以上或通過協議等對其經營決策擁有控制權。2、在非企業合并的情況下,投資企業通常對于對被投資企業不具有共同控制權,在市場價值中公允價值無法可靠計量,沒有報價。共同控制即擁有被投資企業表決權資本在20%以上,投資企業與被投資企業合作經營,擁有一票否決權。而當兩個企業之間聯合經營,投資企業在技術、經營決策等方面對被投資企業有影響時即為重大影響。

(二)成本法的核算方法及核算程序

1、核算方法。長期股權投資通常被企業長期持有,對于長期股權投資按照成本法進行初始投資成本計算時,在追加資本、減少資本投入的同時要注意對于成本的核算調整,對于被投資企業所分派的現金股利或利潤應當確認為當期的投資收益,當企業當期利潤或現金股利超過被投資企業的凈利潤分配額度的作為初始投資成本的收回,避免在成本核算上出現紕漏,造成企業損失。在這樣的核算方法下,投資企業被動獲取其對于被投資企業的投資收益,最大限度的保證了被投資單位的生產自主性。

2、核算程序。應用成本法對于企業的長期股權投資進行核算時,要按照嚴格的程序執行,避免核算錯誤的發生。第一,對初始投資或追加投資進行核算時,通常情況下以其初始投資成本作為其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價值。第二,被投資企業要按照投資企業對其的投資成本進行現金股利或利潤的分派,這些現金股利或利潤所得即為投資企業的投資收益。投資年度以后的利潤或現金股利,若到本年末累積利潤大于等于被投資單位至上年末的累積凈損益,則可以依據會計制度按公式計算并進行會計處理,反之則應先計算當期投資企業的營收股利利潤,將以前所獲得的現金股利計入為投資收益,對初始成本進行沖減。

(三)成本法的理論依據和改進

1、理論依據。成本法的理論依據是長期股權投資以取得時的成本入賬,不隨所有者權益增減而調整,賬面價值保持不變,除追加、收回或減少投資外,都以入賬成本反映長期股權投資。因此無論企業盈虧,都只在收到現金股利和利潤時才借記銀行存款,貸記投資收益,核算方法相對較為簡單。在利潤分派前投資企業沒有分派利潤的權利,兩個企業相對獨立。因此成本法適用于投資企業不控制被投資企業且對其沒有重大影響時。

2、成本法的改進。在運用成本法進行會計核算時,可以通過投資成本沖減及轉回臺帳的方式來改進成本法,在計算時不在重新累計計算以前的凈損益和分配股利,直接根據當年分派的利潤和上年凈損益,結合投資成本沖減及轉回臺帳中金額計算投資收益和成本變動,這樣不僅可以節省時間精力,也降低了差錯率,達到了簡化的效果。

三、長期股權投資中權益法的應用

(一)權益法的定義及適用范圍

權益法是指長期股權投資在進行初始投資成本計量后,在投資持有期間根據投資企業享有被投資企業權益份額變動情況調整投資賬面價值的方法。

按照相關規定,當企業進行長期股權投資時,如果投資企業對于被投資企業具有較大的影響或者享有共同控制權,這種情況下采用權益法(即合營或聯營企業投資)是非常明智的。

(二)權益法的核算方法和優點

1、核算方法:當投資企業長期股權投資的初始投資成本小于被投資單位可辨認凈資產公允價值份額時,其差額應當計入被投資企業的當期損益,借記“長期股權投資”,貸記“營業外收入”,并且對長期股權投資的成本進行調整,以便于資金核算;反之則不進行初始投資成本的調整。

2、優點:應用權益法進行長期股權投資的核算符合權責發生制的理論要求,是可行和有意義的。它不考慮股利是否收到,而是根據被投資其實是否有損益發生來確定投資企業的權益。權益法對投資企業和被投資企業經濟實質關系的強調也減少了利用分配調整利潤的行為。

(三)存在的問題

分析權益法的核算方法會發現,權益法在初始計量時會出現以下問題:若上市公司以市價評估凈資產公允價值,享受的差額不應被重復確認為商譽或不符合條件的資產價值,而應作為營業外支出。如果對被投資方資產逐項評估確認公允價值,差額不一定是轉讓收益,也可能時負商譽或未入賬的負債。在后續計量過程中也可能會出現投資企業確認的投資收益與現金流入不符或其他所有者權益變動的問題。

四、成本法與權益法的聯系比較

(一)面對企業的長期股權投資,成本法與權益法對于其股票獲利的處理方法相同。被投資企業按照投資企業的長期股權投資成本進行股票獲利的分配后,投資企業不管應用哪一種方法都只是在除權日注明股數變化,而不是進行詳細的賬務的處理。

(二)成本法與權益法對于資產減值計提的方式基本相同。當投資企業所持有的長期股權投資發生減值現象時,核算確定賬面價值后要按規定的計提減值進行準備。投資企業對合營公司、子公司及被投資單位無控制情況及產生重大影響的,其公允價值無法可靠計量的投資進行核算的,都要按照規定好的會計準則確定可回收資金,進行計提減值準備。但是無論是應用成本法還是權益法,減值準備確定后,資金都不能再次轉回。

長期股權投資權益法范文5

關鍵詞:權益法;成本法;轉換

中圖分類號:F23文獻標識碼:A

一、長期股權投資成本法和權益法的適用范圍和核算思路

長期股權投資核算分為成本法和權益法,成本法適用于投資企業對被投資企業具有控制或者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重大影響兩種極端情況;權益法適用于投資企業對被投資企業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響兩種中間情況。

無論哪種方法,整個核算過程中都需先確定其成本再進行后續計量。不同的是成本法在確定初始投資成本以后,遵循保守確定收益原則,在被投資單位宣告分派現金股利或利潤時才按照持股比例確認投資收益,后續計量與被投資單位所有者權益的變化無關,處理過程簡單;權益法在確定初始投資成本以后,體現與被投資企業同甘共苦的原則,不僅需要對初始投資成本進行調整,而且需要隨被投資單位所有者權益的變化步調一致的調整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價值。

可見,成本法和權益法有著完全不同的適用范圍和核算理念。但是,由于投資企業持股比例的增減或其他原因,可能導致其對被投資企業的影響加強或者減弱,從而核算方法從權益法轉為成本法或者從成本法轉為權益法。

二、成本法轉換為權益法的處理原則

投資企業對被投資企業的影響從兩個極端向中間靠攏兩種情況都可能導致核算方法從成本法轉換為權益法。

1、成本法轉換為權益法的兩種情況。(1)由于投資企業追加投資使得持股比例上升可能導致對被投資企業原來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重大影響且公允價值不能可靠計量的投資變為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響的投資;(2)由于投資企業處置投資持股比例下降可能導致對被投資企業原來具有控制的投資變為具有共同控制或者重大影響的投資。

2、核算的基本原則。成本法轉換為權益法屬于會計政策的變化,按照追溯法進行調整:(1)重新確認初始投資成本;(2)對初始投資成本進行調整;(3)將原成本法下未確認的被投資單位權益的變動進行確認;(4)對調整確認后的新舊投資都按照權益法繼續后續計量。

三、追加投資持股比例上升導致由成本法轉換為權益法

由于持股比例的上升,投資企業的投資分為兩部分,即原成本法下的投資和新增投資。

1、初始投資成本的確認。對原成本法下的投資,按照其確定的賬面價值作為按照權益法核算的初始投資成本。對新增投資按照所付對價的公允價值作為按照權益法核算的初始投資成本。

2、初始投資成本的調整。對原成本法下的投資,比較其賬面余額與按照原持股比例計算確定應享有原取得投資時被投資單位可辨認凈資產公允價值,前者大于后者的不作調整;前者小于后者,根據其差額分別調增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價值和留存收益。

對新取得投資,比較初始投資成本與取得該部分時應享有的被投資單位可辨認凈資產公允價值,前者大于后者不作調整;前者小于后者,根據其差額分別調增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價值和當期損益。

3、將原成本法下未確認的被投資單位權益的變動進行確認。對于原取得投資后至追加投資的交易日之間被投資單位可辨認凈資產公允價值的變動相對于原持股比例部分。分兩種情況處理:

屬于凈損益造成的,一方面增減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價值,另一方面分時段分別調整留存收益和當期損益;

屬于其他原因造成的,一方面增減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價值,另一方面調整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

4、對調整確認后的新舊投資按照權益法繼續后續計量

例:A公司2008年1月1日取得B公司12%的股權,成本3000000元,取得投資時B公司可辨認凈資產公允價值總額為28000000元(公允價值與賬面價值相同),A公司對其采用成本法進行核算,A公司按照凈利潤的10%提取盈余公積。

2009年6月1日,A公司又以12000000元取得了B公司20%的股份,當日B公司可辨認凈資產公允價值總額為50000000元,取得該投資后,A公司能對B公司經營實施重大影響故開始采用權益法進行核算。假定A公司在取得B公司12%股份后未與B公司發生過任何交易,B公司通過生產經營活動取得的凈利潤為13000000元,其中屬于2008年的為8000000元,2009年的為5000000元,未派發現金股利或利潤。

(1)初始投資成本的確認。原12%的股權按原賬面余額3000000元確認,新增投資按對價12000000元確認。

借:長期股權投資―成本15000000

貸:長期股權投資3000000

銀行存款12000000

(2)初始投資成本的調整。對原投資比較3000000與28000000×12%=3360000,前者小于后者360000,故:

借:長期股權投資―B公司―成本360000

貸:盈余公積36000

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324000

(若前者大于后者則不作調整)

對新增投資比較12000000元與50000000×20%=10000000,前者大于后者2000000元,則視同商譽不作調整。

(3)將原成本法下未確認的被投資單位權益的變動進行確認。原成本法下未確認的被投資單位權益的變動為(50000000-28000000)×12%=2640000元,其中損益造成的有13000000×12%=1560000元(2008年度為8000000×12%=960000,2009年度為5000000×12%=600000),其他權益變動造成的有(50000000-28000000-13000000)×12%=9000000×12%=1080000元。

借:長期股權投資―B公司―損益調整1560000

長期股權投資―B公司―其他權益變動1080000

貸:盈余公積96000

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864000

投資收益600000

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1080000

四、處置投資持股比例下降導致由成本法轉換為權益法

處置投資行為涉及被投資單位處置部分投資的處理和處置后剩余投資的后續處理。處置行為完成后,成本法轉換為權益法實質上只涉及剩余投資。

1、初始投資成本的確認。對處置部分的投資按照處置或收回比例結轉長期股權投資賬面價值,確認投資收益;對剩余投資按照賬面價值確認為權益法下的初始投資成本。

2、初始投資成本的調整。對剩余部分長期股權投資,比較其初始投資成本和按照剩余持股比例計算應享有的被投資單位可辨認凈資產公允價值的份額,前者大于后者視同商譽不作調整,前者小于后者則同時調增長期股權投資賬面價值和留存收益,體現追溯調整原則。

3、將原成本法下未確認的被投資單位權益的變動進行確認。對原投資取得后至處置日之間被投資單位凈資產公允價值變動相對處置后持股比例部分的處理:屬于凈損益造成的,一方面增減長期股權投資賬面價值,一方面分屬于追加投資期初之前還是當期分別調整留存收益和當期損益(投資收益);屬于其他原因造成的,一方面增減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價值,一方面調整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

4、對調整確認后剩余投資按照權益法繼續后續計量

例:A公司持有B公司60%的股權,其賬面余額為30000000元,未計減值準備,2010年6月1日,A公司將持有股份的一半轉讓,出售取得價款20000000元,當日被投資單位可辨認凈資產公允價值總額為90000000元。A公司取得B公司60%的股權時,B公司可辨認凈資產公允價值總額為45000000元(公允價值與賬面價值相同)。自A公司取得投資后至處置投資前,B公司實現凈利潤35000000元,其中取得投資后至2009年底實現30000000元,2010年初至處置日實現5000000元。假定A公司一直未進行利潤分配,A公司按照凈利潤的10%提取盈余公積。

(1)初始投資成本的確認。原60%股權賬面余額30000000元,處置后剩余15000000即為權益法下的初始投資成本。

借:銀行存款20000000

長期股權投資―B公司―成本15000000

貸:長期股權投資―B公司30000000

投資收益5000000

(2)初始投資成本的調整。比較剩余投資初始投資成本15000000與原投資時份額權益45000000×30%=13500000,前者大于后者則不作調整。

(3)將原成本法下未確認的被投資單位權益的變動進行確認。自A公司取得投資后至處置投資前,原成本法下B公司凈資產公允價值總額變動為90000000=45000000+45000000元,A公司應確認部分為45000000×30%=13500000元,其中由于B公司損益造成部分為35000000×30%=10500000元(留存收益30000000×30%=9000000元,當期損益5000000元×30%=1500000元),由于B公司其他權益變動造成部分為(45000000-35000000)×30%=10000000×30%=3000000元。

借:長期股權投資―損益調整10500000

長期股權投資―其他權益變動3000000

貸:盈余公積900000

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8100000

投資收益1500000

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 3000000

(作者單位:四川財經職業學院)

主要參考文獻:

[1]羅素清.長期股權投資核算方法轉換的解讀.中國管理信息化,2011.6.

長期股權投資權益法范文6

【關鍵詞】 長期股權投資: 所得稅會計處理: 解析

2006年新會計準則頒布后,對于權益法核算的長期股權投資的所得稅會計處理,準則及指南講解中并沒有明確的界定與規范,2008年實施的新企業所得稅法中對于投資收益的確認與應稅、免稅規定與會計準則存在較大的差異,2010年的注冊會計師考試教材中又對權益法核算的長期股權投資的所得稅會計處理作出了一些新的規范與解釋,但如何準確把握和厘清這一會計事項的所得稅會計處理仍然是會計工作者實務操作中的一大難點。因此,筆者結合稅法與會計準則規定從以下六個方面對長期股權投資的所得稅會計處理進行了梳理與解析,以期為會計工作者提供參考。

一、長期股權投資初始取得時的所得稅會計處理

《企業會計準則第18號――所得稅》第四條:企業在取得資產負債時,應當確定其計稅基礎。資產、負債的賬面價值與其計稅基礎存在差異的,應當按照本準則規定確認所產生的遞延所得稅資產或遞延所得稅負債?!镀髽I會計準則第2號――長期股權投資》(簡稱2號準則)第九條:長期股權投資的初始投資成本小于投資時應享有被投資單位可辨認凈資產公允價值份額的,其差額計入當期損益,同時調整長期股權投資的成本。

《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七十一條:企業所得稅法第十四條投資資產按照以下方法確定成本:(一)通過支付現金方式取得的投資資產,以購買價款為成本;(二)通過支付現金以外的方式取得的投資資產,以該資產的公允價值和支付的相關稅費為成本。

由此可見,長期股權投資在初始確認時當初始投資成本小于投資時應享有被投資單位可辨認凈資產公允價值份額的,要調整增加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價值,其賬面價值大于計稅基礎,產生了應納稅暫時性差異,應在差異產生的當期確認遞延所得稅負債與所得稅費用。待投資資產處置或出售時差異轉回,差異轉回時作相反的所得稅會計處理。

二、被投資單位實現凈利潤時的所得稅會計處理

2號準則第十條規定:投資企業取得長期股權投資后,應當按照應享有或應分擔的被投資單位實現的凈損益的份額,確認投資損益并調整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價值。因此,當被投資單位實現凈利潤時,投資方應按照其享有的份額增加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價值,并確認投資收益。

《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十七條:企業所得稅法第六條第四項所稱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是指企業因權益性投資從被投資方取得的收入。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除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另有規定外,按照被投資方作出利潤分配決定的日期確認收入的實現?!镀髽I所得稅法》第二十條:符合條件的居民企業之間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為免稅收入?!镀髽I所得稅法》第二十六條所稱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不包括連續持有居民企業公開發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個月取得的投資收益。《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五十六條:企業的投資資產以歷史成本為計稅基礎。歷史成本指企業取得該項資產時實際發生的支出。企業持有各項資產期間資產增值或者減值,除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規定可以確認損益外,不得調整該資產的計稅基礎。

由此可見,會計上在確認投資收益時會增加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價值,而稅法中規定長期股權投資的計稅基礎保持歷史成本不變,因此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價值大于計稅基礎,從而產生應納稅暫時性差異。對于采用權益法核算的長期股權投資,其賬面價值與計稅基礎產生的有關暫時性差異是否應確認相關所得稅影響,應當考慮該項投資的持有意圖。

(一)投資方擬準備長期持有長期股權投資時

當企業擬準備長期持有長期股權投資時,由于投資方根據被投資方實現凈利潤而增加長期股權投資成本,而計稅基礎不變,產生了應納稅暫時性差異。根據《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十七條及《企業所得稅法》第二十條規定,稅法確認投資收益實現的日期為被投資方作出利潤分配決定的日期,但由于該投資收益屬于免稅收入,該差異對被投資方作出利潤分配時不會產生所得稅的影響。因此,在準備長期持有的情況下,由于采用權益法核算的長期股權投資產生的應納稅暫時性差異一般不確認遞延所得稅負債。

(二)投資方擬準備近期對外出售時

當企業擬準備近期對外出售長期股權投資時,由于投資方根據被投資方實現凈利潤而增加長期股權投資成本,而計稅基礎不變,產生了應納稅暫時性差異,由于企業擬準備近期對外出售,在企業轉讓或者處置投資資產時,投資資產的計稅成本準予扣除,應納稅暫時性差異可以轉回。因此,賬面價值與計稅基礎產生的暫時性差異應在差異產生的當期確認相關的遞延所得稅負債,待差異轉回時作相反會計分錄。

例1:2008年1月,甲公司持有乙公司30%的股權,初始投資成本為10 000 000元,因能夠參與乙公司的生產經營決策,對該項投資采用權益法核算。2008年末,乙公司實現凈利潤6 000 000元,甲公司企業所得稅稅率為25%。

1.2008年末,當甲公司擬準備長期持有投資時,

甲公司會計處理:

借:長期股權投資――損益調整 1 800 000

貸:投資收益 1 800 000

2.2008年末,當甲公司擬準備近期出售投資時,

甲公司會計處理:

借:長期股權投資――損益調整 1 800 000

貸:投資收益 1 800 000

長期股權投資賬面價值=11 800 000元

長期股權投資計稅基礎=10 000 000元

借:所得稅費用450 000(1 800 000×25%)

貸:遞延所得稅負債 450 000

三、被投資單位實現凈虧損時投資方的所得稅會計處理

根據2號準則第十條規定,當被投資方實現凈虧損時,投資方應根據享有的份額減少投資的賬面價值,并確認一項投資損失。根據稅法及實施條例的規定,投資資產的計稅基礎仍然保持歷史成本不變。權益法下長期股權投資賬面價值與計稅基礎不同產生了可抵扣暫時性差異,該差異等到投資出售或處置時可以轉回。因此,在差異產生的當期,應確認一項遞延所得稅資產,并沖減所得稅費用,待差異轉回時作相反會計分錄。

四、被投資單位實現所有者權益的其他變動時投資方的所得稅會計處理

2號準則第十三條規定:投資企業對于被投資單位除凈損益以外所有者權益的其他變動,應當調整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價值并計入所有者權益。但從稅法的角度,長期股權投資的計稅基礎仍然保持不變,因此,會產生應納稅暫時性差異或可抵扣暫時性差異。對于該暫時性差異應該確認對未來期間所得稅的影響,當未來投資資產處置或出售時,該差異會轉回,待差異轉回時作相反會計分錄。

承前例,2008年乙企業因持有的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公允價值的上升計入資本公積的金額為1 000 000元,則甲企業2008年應作如下會計分錄:

借:長期股權投資――其他權益變動300 000

貸: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300 000

長期股權投資賬面價值大于計稅基礎,則:

借: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75 000(300 000×25%)

貸:遞延所得稅負債75 000

五、長期股權投資發生減值時的所得稅會計處理

根據2號準則第十五條規定,對聯營企業和合營企業的投資應該按照8號資產減值準則的有關規定計提減值準備。當企業計提減值后,投資資產的賬面價值會下降。

根據《關于企業資產損失稅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財稅[2009]57號文件)第六條規定,企業的股權投資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減除可收回金額后確認的無法收回的股權投資,可以作為股權投資損失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一)被投資方依法宣告破產、關閉、解散、被撤銷,或者被依法注銷、吊銷營業執照的;(二)被投資方財務狀況嚴重惡化,累計發生巨額虧損,已連續停止經營3年以上,且無重新恢復經營改組計劃的;(三)對被投資方不具有控制權,投資期限屆滿或者投資期限已超過10年,且被投資單位因連續3年經營虧損導致資不抵債的;(四)被投資方財務狀況嚴重惡化,累計發生巨額虧損,已完成清算或清算期超過3年以上的;(五)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規定的其他條件。

根據《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五十六條及(財稅[2009]57號文件)規定可知,企業計提減值準備,不能減少資產的計稅基礎。因此投資資產的賬面價值小于計稅基礎,產生了可抵扣暫時性差異,應確認遞延所得稅資產,并沖減所得稅費用,該差異符合財稅[2009]57號文件規定情形,經批準確認損失時該差異轉回,或者該投資處置時該差異轉回,差異轉回時作相反會計分錄。

六、長期股權投資處置時的所得稅會計處理

根據2號準則第十六條規定,處置長期股權投資,其賬面價值與實際取得價款的差額,應當計入當期損益。

《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七十一條:企業所得稅法第十四條所稱投資資產,是指企業對外進行權益性投資和債權性投資形成的資產。企業在轉讓或者處置投資資產時,投資資產的成本,準予扣除。

由此可見,投資資產處置時,會計與稅法確認的投資收益存在差異,稅法角度的投資收益是取得價款與稅法確定的計稅基礎之間的差額。當長期股權投資處置時,所涉及到的所得稅會計處理主要是暫時性差異轉回時的會計處理。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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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中國注冊會計師協會.2010年度注冊會計師考試會計輔導教材[M].中國財政經濟出版社,2010.

[3] 葉敏.基于資產負債表觀的長期股權投資所得稅會計處理[J].財務與會計,200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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