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風險評估報告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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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風險評估報告

社會風險評估報告范文1

一、評估范圍及責任主體

全縣各類建設項目涉及土地征收或者農用地、未利用地轉用的,在建設用地報批前必須開展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工作。未開展社會穩定風險評估的項目,一律不得上報建設用地審批。

按照“屬地管理、分級負責”的原則,由建設項目所在鎮政府(管委會)負責開展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工作,并出具風險評估報告。建設項目涉及多個鎮政府(管委會)的,由所涉及的鎮政府(管委會)分別進行本轄區的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工作,并出具風險評估報告??h國土資源局等相關部門配合做好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工作。

建設項目所在鎮政府(管委會)維護穩定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應全程跟蹤征地項目社會穩定風險評估的組織實施過程并進行指導。各鎮政府(管委會)出具的風險評估報告,由縣維護穩定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審核并作出明確的備案意見。

縣國土資源部門根據征地項目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報告和縣維護穩定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備案意見,對評估決定實施的項目及時開展建設用地報批。

二、評估內容

土地征收或者農用地轉用項目的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工作主要內容包括:

(一)擬實施土地征收或者農用地、未利用地轉用是否符合有關法律、法規、政策的要求。

(二)土地征收或者農用地、未利用地轉用的各項準備工作是否充分,如:征地補償安置政策的宣傳是否到位,被征地農民安置途徑和安置情況能否落實等。

(三)實施土地征收或者農用地、未利用地轉用是否會引起被征地農民、周邊居民及相關權利人的嚴重不滿。

(四)是否因實施土地征收或者農用地轉用,可能引發激烈沖突、群體性上訪等不穩定事件。

(五)實施土地征收或者農用地、未利用地轉用的社會穩定風險防范對策和預案措施。

三、評估程序

建設項目所在鎮政府(管委會)在申報土地征收或農用地轉用前,應組織專門的工作班子,科學制定社會穩定風險評估方案,啟動風險評估程序,在廣泛征求社情民意、綜合各方意見的基礎上,對土地征收或者農用地、未利用地轉用進行科學預測分析和論證研究,制定相應的防范、應急預案,形成專項評估報告,作出總體評估結論,提出意見和建議,并將評估報告報送縣維護穩定領導小組辦公室進行審查。對評估結論作出實施決定的項目,申報用地單位應將專項評估報告、維護穩定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審查意見作為申報土地征收、農用地、未利用地轉用的必備材料,一并提交國土資源部門。

對已經評估并付諸實施的土地征收、農用地轉用項目,所在地政府要堅持全程跟蹤并做好后續評估工作,及時發現和化解實施過程中遇到或新生的矛盾和問題,完善相應措施,確保社會穩定。

四、評估報告

土地征收或者農用地、未利用地轉用項目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專項報告的評估結論應明確作出實施、暫緩實施、暫不實施的決定。對評估中存在以下一種或多種情況及可能的,評估結論應明確暫不辦理或暫緩辦理:1、絕大多數群眾不贊成、不支持;2、已經發生群體性上訪事件并且沒有息訪;3、群眾反映強烈的問題沒有得到妥善處理,矛盾沒有解決;4、可能引發惡性事件;5、可能引發群訪、集訪、大規?;蛘邜盒允录钠渌闆r。

五、相關要求

(一)各鎮(區)應全面建立和落實征地項目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制度,每年年終應將該項工作開展情況納入目標管理考核內容。具體考核按《縣維護穩定工作領導小組考核辦法》執行。

(二)各鎮(區)在開展征地項目社會穩定風險評估時,要提前介入、并聯運行、提高效率,不能因為風險評估影響征地工作正常開展,確保各類項目特別是重點工程及時、順利建設。為簡化手續,征地項目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可以在項目立項前,與拆遷等其他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同時開展。

社會風險評估報告范文2

【關鍵詞】中小學安全教育情景劇 風險評估 應急能力

一、國內外校園風險評估與能力提升的現狀

歐美一些發達國家在這方面的先進成熟經驗也值得我們學習借鑒。美國在推行學校教育社會風險的過程中,由學區來制定學校教育社會風險評估的指標,美國學區安全標準包括7個一級指標,29個二級指標以及相應的三級指標,每個指標下面均有相關法律的規定和實施細則。目前,中國風險研究更多集中在自然災害和工業生產的風險源識別與評估方面,對于中小學校園安全風險的研究相對比較薄弱,且重點大多集中在地震、火災、人員密集場所、暴恐防范和公共衛生等單因素風險評估理論與標準化方法研究,不足以從宏觀上系統的分析校園突發事件的風險,更沒有一套比較全面的風險源識別與評估體系。在校園應急能力提升方面也存在著教學內容缺乏針對性、缺少系統教學設計、教學形式單一、對學生單純灌輸防災知識、忽略學生和教師的參與和體驗等問題。綜上所述,借鑒國際先進的全面學校安全(CSS)風險評估體系,結合我國校園實際情況,研制一套科學合理的校園安全風險評估與能力提升工具,不僅有利于提高師生對校園安全的意識和應急能力水平,更有利于教育管理部門提高校園安全管理的科學化、制度化和規范化,推動平安校園的建設。

社會風險評估報告范文3

【關鍵詞】風險管理;建立背景;風險評估;風險處置;批準監督;監控審查;溝通咨詢;系統生命周期

當今我們是如何看待網絡與信息化?對個人,人需要信息化還是信息化“綁架”人?對企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組織依賴信息化還是信息化成就組織?對經濟發展,經濟發展帶動了信息技術還是信息技術促進了經濟發展?對社會穩定,信息化的發展對社會穩定的影響是正面的還是負面的?對國家安全,信息化是國家安全的利器還是禍害?沒有標準答案,但值得思考。檢察業務系統風險管理的內容有哪些呢?我們作了以下的探討:

1.風險管理的基本架構與概念

1.1 風險管理的基本架構(如圖1-1所示)

1.2 風險管理工作內容

1.2.1 風險管理工作主要內容有:建立背景、風險評估、風險處置、批準監督、監控審查、溝通咨詢(如圖1-2所示)。

1.2.2 系統生命周期中的風險管理:掌握系統規劃階段的風險管理工作;掌握系統設計階段的風險管理工作;掌握系統實施階段的風險管理工作;掌握系統運行維護階段的風險管理工作;掌握系統廢棄階段的風險管理工作(如圖1-3所示)。

信息安全風險管理是信息安全保障工作中的一項基礎性工作,是需要貫穿信息系統生命周期,持續進行的工作。我們的檢察業務系統是順應信息化發展及業務需求的實際情況,經過檢察系統多部門合作開發的符合全國檢察業務需求的背景下建立的。那么我們應該要掌握一套完善的管理方式去做好這件事。那就是要學會風險管理運用好風險管理的實質內容。

1.3 相關概念

1.3.1 通用風險管理定義是指如何在一個肯定有風險的環境里把風險減至最低的管理過程。風險管理包括對風險的量度、評估和應變策略。理想的風險管理,是一連串排好優先次序的過程,使引致最大損失及最可能發生的事情優先處理、而相對風險較低的事情則押后處理。

1.3.2 檢察業務系統信息安全工作為什么需要風險管理方式?

常見問題:安全投資逐年增加,但看不到收益;按照國家要求或行業要求開展信息安全工作,但安全事件仍出現;IT安全需求很多,有限的資金應優先撥向哪個領域;當了CIO,時刻擔心系統出事,無法預見可能會出什么事。

問題根源淺析:沒有根據風險優先級做安全投資規劃,沒有抓住主要矛盾,導致有限資金的有效利用率低;沒有根據企業自身安全需求部署安全控制措施,沒有突出控制高風險。決策者沒有看到安全投資收益報告,資金劃撥無參考依據。沒有殘余風險清單,在什么條件可被觸發,如何做好控制??偟膩碚f可以概括為以下三點:(1)信息安全風險和事件不可能完全避免,沒有絕對的安全。(2)信息安全是高技術的對抗,有別于傳統安全,呈現擴散速度快、難控制等特點。(3)因此管理信息安全必須以風險管理的方式,關鍵在于如何控制、化解和規避風險,而不是完全消除風險。

風險管理是信息安全保障工作有效工作方式。好的風險管理過程可以讓機構以最具有成本效益的方式運行,并且使已知的風險維持在可接受的水平。好的風險管理過程使組織可以用一種一致的、條理清晰的方式來組織有限的資源并確定優先級,更好地管理風險。而不是將保貴的資源用于解決所有可能的風險。風險管理是一個持續的PDCA管理過程,即計劃-做-檢查-執行循環的管理過程。也可以這樣理解,在全國使用統一的檢察業務系統,做需求分析計劃組織開發業務系統--全國各省市部分基層院試運行使用--檢查業務系統的可行性及需要完善的報告--執行需要完善的地方繼續開發完善。一個持續的不斷完善的管理過程。

在全國使用統一的檢察業務系統,也就會出現數據大集中,數據大集中天生的脆弱性就是數據集中的銷毀或丟失,這就是它與生俱來的風險,那么我們認識了這一點,就應該采用相應的技術措施來控制風險。什么是信息安全風險管理?了解風險+控制風險=管理風險。定義一:GB/Z 24364《信息安全風險管理指南》指:信息安全風險管理是識別、控制、消除或最小化可能影響系統資源的不確定因素的過程。定義二:在組織機構內部識別、優化、管理風險,使風險降低到可接受水平的過程。

1.3.3 正確的風險管理方法是前瞻性風險管理加反應性風險管理。

(1)前瞻性風險管理:評估風險、實施風險決策、風險控制、評定風險管理的有效性。(2)反應性風險管理:保護人身安全、遏制損害、評估損害、確定損害部位、修復損害部位、審查響應過程并更新安全策略。風險管理最佳實踐。簡單的例子:流行性感冒是一種致命的呼吸道疾病,美國每年都會有數以百萬計的感染者。這些感染者中,至少有100,000人必須入院治療,并且約有36,000人死亡。您可能會選擇通過等待以確定您是否受到感染,如果確實受到感染,則采用服藥治療這種方式來治療疾病。此外,您也可以選擇在流行性感冒病發季節開始之前接種疫苗。二者相結合才是最佳風險管理方法。

1.3.4 全國使用統一的檢察業務系信息安全風險管理的目標是它能做好:保密性、完善性、可用性、真實性、抗抵賴性。GB/T 20984的定義,信息安全風險:人為或自然的威脅利用信息系統及其管理體系中存在的脆弱性導致安全事件的發生及其對組織造成的影響。信息安全風險是指一種特定的威脅利用一種或一組脆弱性造成組織的資產損失或損害的可能性。信息安全風險是指信息資產的保密性、完整性和可用性遭到破壞的可能性。信息安全風險只考慮那些對組織有負面影響的事件。

2.風險管理的工作內容

2.1 背景建立是信息安全風險管理的第一步驟,確定風險管理的對象和范圍,確立實施風險管理的準備,進行相關信息的調查和分析。風險管理準備:確定對象、組建團隊、制定計劃、獲得支持。信息系統調查:信息系統的業務目標、技術和管理上的特點。信息系統分析:信息系統的體系結構、關鍵要素。信息安全分析:分析安全要求、分析安全環境。如圖2-1所示。

2.2 信息安全風險評估就是從風險管理角度,運用科學的方法和手段,系統地分析信息系統所面臨的威脅及其存在的脆弱性,評估安全事件一旦發生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提出有針對性的抵御威脅的防護對策和整改措施;為防范和化解信息安全風險,將風險控制在可接受的水平,從而最大限度地保障信息安全提供科學依據。

信息系統的安全風險信息是動態變化的,只有動態的信息安全評估才能發現和跟蹤最新的安全風險。所以信息安全評估是一個長期持續的工作,通常應該每隔1-3年就進行一次全面安全風險評估。風險評估是分析確定風險的過程。風險評估的目的是控制風險。風險評估是風險管理的起點和基礎環節。風險管理是在倡導適度安全。

2.3 風險處理是為了將風險始終控制在可接受的范圍內?,F存風險判斷:判斷信息系統中哪些風險可以接受,哪些不可以。處理目標確認:不可接受的風險需要控制到怎樣的程度。處理措施選擇:選擇風險處理方式,確定風險控制措施。處理措施實施:制定具體安全方案,部署控制措施。常用的四類風險處置方法如下:

2.3.1 減低風險:通過對面臨風險的資產采取保護措施來降低風險。首先應當考慮的風險處置措施,通常在安全投入小于負面影響價值的情況下采用。保護措施可以從構成風險的五個方面(即威脅源、威脅行為、脆弱性、資產和影響)來降低風險。減低風險辦法:減少威脅源:采用法律的手段制裁計算機犯罪,發揮法律的威懾作用,從而有效遏制威脅源的動機;減低威脅能力:采取身份認證措施,從而抵制身份假冒這種威脅行為的能力;減少脆弱性:及時給系統打補丁,關閉無用的網絡服務端口,從而減少系統的脆弱性,降低被利用的可能性;防護資產:采用各種防護措施,建立資產的安全域,從而保證資產不受侵犯,其價值得到保持;降低負面影響:采取容災備份、應急響應和業務連續計劃等措施,從而減少安全事件造成的影響程度。

2.3.2 轉移風險:通過將面臨風險的資產或其價值轉移到更安全的地方來避免或降低風險。通常只有當風險不能被降低或避免、且被第三方(被轉嫁方)接受時才被采用。一般用于那些低概率、但一旦風險發生時會對組織產生重大影響的風險。在本機構不具備足夠的安全保障的技術能力時,將信息系統的技術體系(即信息載體部分)外包給滿足安全保障要求的第三方機構,從而避免技術風險。通過給昂貴的設備上保險,將設備損失的風險轉移給保險公司,從而降低資產價值的損失。

2.4 批準監督。批準:是指機構的決策層依據風險評估和風險處理的結果是否滿足信息系統的安全要求,做出是否認可風險管理活動的決定。監督:是指檢查機構及其信息系統以及信息安全相關的環境有無變化,監督變化因素是否有可能引入新風險。

2.5 監控審查的意義,監控與審查可以及時發現已經出現或即將出現的變化、偏差和延誤等問題,并采取適當的措施進行控制和糾正,從而減少因此造成的損失,保證信息安全風險管理主循環的有效性。

3.安全風險評估實踐與國家相關政策

3.1 國家對開展風險評估工作的政策要求

3.1.1 信息化領導小組關于加強信息安全保障工作的意見》(中辦發[2003]27號)中明確提出:“要重視信息安全風險評估工作,對網絡與信息系統安全的潛在威脅、薄弱環節、防護措施等進行分析評估,綜合考慮網絡與信息系統的重要性、程度和面臨的信息安全風險等因素,進行相應等級的安全建設和管理”

3.1.2 《國家網絡與信息安全協調小組〈關于開展信息安全風險評估工作的意見〉》(國信辦【2006】5號文)中明確規定了風險評估工作的相關要求:風險評估的基本內容和原則;風險評估工作的基本要求;開展風險評估工作的有關安排。

3.2 《關于開展信息安全風險評估工作的意見》的實施要求

3.2.1 信息安全風險評估工作應當貫穿信息系統全生命周期。在信息系統規劃設計階段,通過信息安全風險評估工作,可以明確信息系統的安全需求及其安全目標,有針對性地制定和部署安全措施,從而避免產生欠保護或過保護的情況。

3.2.2 在信息系統建設完成驗收時,通過風險評估工作可以檢驗信息系統是否實現了所設計的安全功能,是否滿足了信息系統的安全需求并達到預期的安全目標。

3.3 《關于開展信息安全風險評估工作的意見》的管理要求

3.3.1 信息安全風險評估工作敏感性強,涉及系統的關鍵資產和核心信息,一旦處理不當,反而可能引入新的風險,《意見》強調,必須高度重視信息安全風險評估的組織管理工作。

3.3.2 為規避由于風險評估工作而引入新的安全風險,《意見》提出以下要求:(1)參與信息安全風險評估工作的單位及其有關人員必須遵守國家有關信息安全的法律法規,并承擔相應的責任和義務。(2)風險評估工作的發起方必須采取相應保密措施,并與參與評估的有關單位或人員簽訂具有法律約束力的保密協議。(3)對關系國計民生和社會穩定的基礎信息網絡和重要信息系統的信息安全風險評估工作必須遵循國家的有關規定進行。

3.3.3 加快制定和完善信息安全風險評估有關技術標準,盡快完善并頒布《信息安全風險評估指南》和《信息安全風險管理指南》等國家標準,各行業主管部門也可根據本行業特點制定相應的技術規范。

3.4 2071號文件對電子政務提出要求

為落實《國家電子政務工程建設項目管理暫行辦法》(發改委[2007]55號令)對風險評估的要求,發改高技【2008】2071號文件《關于加強國家電子政務工程建設項目信息安全風險評估工作的通知》提出了具體要求:(相當于“信息安全審計”)電子政務工程建設項目應開展信息安全風險評估工作;評估的主要內容應包含:資產、威脅、脆弱性、已有的安全措施和殘余風險的影響等;項目建設單位應在試運行期間開展風險評估工作,作為項目驗收的重要依據;項目驗收申請時,應提交信息安全風險評估報告;系統投入運行后,應定期開展信息安全風險評估。

參考文獻

[1]信息安全測評中心.信息安全保障[Z].

社會風險評估報告范文4

關鍵詞:綠色信貸標準;必要性;實施對策

JEL分類號:G21;Q57中圖分類號:F32.33文獻標識碼:A文章編號:1006-1428(2012)05-0104-03

綠色信貸是現代金融發展的一個重要趨勢,是對傳統金融觀念的改變和發展,是金融業履行社會責任的有效方式,構建和完善我國商業銀行的綠色信貸標準是實現其科學、可持續發展的必然選擇,它強調的是一種科學發展思路。對商業銀行的經營管理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一、商業銀行綠色信貸標準制定的必要性

(一)有利于銀行識別界定“兩高一?!逼髽I貸款

對于鋼鐵、電力、水泥等高耗能、高污染行業,長期以來各商業銀行趨之若鶩,一旦嚴格控制其貸款,商業銀行就會失去一塊利潤豐厚的信貸市場,這與其追求利潤最大化的經營目標產生矛盾。但是。隨著我國經濟的不斷發展,對環境和資源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這幾年,我國加快了產業升級的步伐,致力于推動經濟發展方式的轉變,并在財稅金融等方面出臺一攬子政策加快培育和發展七大戰略性新興產業?!皟筛咭皇!逼髽I會面臨越來越多的環境風險以及政策的不確定性風險。因此,商業銀行需要制定清晰的信貸環境管理政策,明確信貸準入的環境標準和要求,前瞻性地規避環境風險和政策風險。商業銀行需要密切跟蹤國家相關產業發展規劃,制定和完善有關低碳經濟、循環經濟、節能環保產業方面的信貸政策以及綠色信貸的相關標準,同時按照綠色信貸標準的要求,對“兩高一?!碑a業進行識別和界定,壓縮退出高污染、高排放行業內落后生產能力以及對資源環境負面影響較大的企業和項目的貸款。

(二)有利于銀行避免貸款審查標準不統一和隨意性

雖然我國逐步重視環境保護和節能減排。但是綠色信貸在我國的發展仍處于起步階段,很多相關的法律法規都不完備,迫切需要制定切實可行的執行標準,規范銀行操作。商業銀行需要根據自身的特殊情況,制定和完善綠色信貸相關的審查標準,根據具體的綠色信貸指導目錄、環境風險評價標準以及績效評價指南,對每個貸款企業進行嚴格統一的貸款審查,保障每筆貸款都符合綠色信貸標準、符合國家發展方向,避免銀行貸款審查標準的不統一和隨意性。2008年1月24日,國家環保總局與世界銀行國際金融公司簽署合作協議,決定共同制訂符合中國實際的“綠色信貸環保指南”,明晰我國的行業環保標準,使得金融機構在執行綠色信貸時有章可循。

(三)有利于提高綠色信貸政策實施的可操作性

除了綠色信貸標準的不統一和隨意性,綠色信貸政策的推進還存在一些技術難題,其中之一就是綠色信貸的可操作性亟待提高。因為綠色信貸的標準多為綜合性、原則性,缺少具體的綠色信貸指導目錄、環境風險評級標準等。這導致我國商業銀行難以制定相關的監管措施及內部實施細則。降低了綠色信貸的可操作性。為進一步應對我國節能減排融資的需求,我國的商業銀行應該盡快成立相關金融服務部門,專門負責碳金融、能效金融、環境金融等可持續金融業務的經營、管理和營銷統籌工作。這將為今后一段時期內銀行綠色信貸的大力發展奠定堅實基礎。其次,商業銀行應該盡快制定綠色信貸項目的準入標準,為銀行深入拓展節能減排的綠色信貸提供技術咨詢和支持,提高綠色貸款措施的可操作性。

二、我國商業銀行綠色信貸標準制定的實施對策

(一)嘗試采用“赤道原則”確立環境風險評級標準

社會風險評估報告范文5

摘 要 隨著“低碳經濟”的發展,碳金融逐漸成為推動低碳經濟發展、搶占未來低碳經濟先機的關鍵,同時為我國商業銀行提供了全新的發展空間,提升其國際影響力。面對國外碳金融市場發展迅猛,如何抓住機遇,挖掘碳金融市場,提升中間業務的服務質量和水平,成為擺在我國商業銀行面前的一個重要的發展問題。本文從碳金融業務的內容、實踐經驗、問題等方面進行了初步探討,為我國商業銀行碳金融業務的發展提供智力支持。

關鍵詞 商業銀行 碳金融 金融創新

2009年底,聯合國氣候變化大會在丹麥哥本哈根落下帷幕。氣候變化問題再次引起國際社會的高度重視。為應對世界氣候變暖,國際社會表達了加強氣候變化國際合作,共同應對挑戰的強烈意愿,而金融業也逐步興起了新型金融――碳金融(Carbon Finance)。碳金融市場已發展成為全球最具發展潛力的商品交易市場。而作為間接融資的主體,如何發展碳金融業務、參與金融市場已成為我國商業銀行面臨的重要問題。

一、商業銀行“碳金融”業務的基本介紹

碳金融是指旨在減少溫室氣體排放的各種金融制度安排和金融交易活動,既包括碳排放權及其衍生品的交易、低碳項目開發的投融資,也包括銀行的綠色信貸以及其他相關的金融中介活動,是由《京都議定書》而興起的低碳經濟投融資活動?!毒┒甲h定書》規定了“聯合履行”(JI)、“清潔發展機制”(CDM)和“國際排放權交易”(IET)三種靈活的履約機制,允許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締約方國與國之間,進行減排單位的轉讓或獲得,而碳金融就是基于這三種履約機制而開展的投融資活動。碳金融在整個碳交易的價值鏈當中起到了促進減排的成本收益轉化、能源鏈轉型的資金融通、轉移分擔風險和促進國際貿易投資等多項功能。

對商業銀行而言,在開展“碳金融”業務,主要是指為項目開發提供貸款、擔保和中介服務,開發各種創新金融產品,為碳排放權的最終使用者提供風險管理工具,或者為投資者提供新的金融投資工具,如碳交易保理、碳基金托管、開發與碳排放權交易掛鉤的理財產品、碳信用期權、期貨等衍生金融工具套期保值交易等。

二、我國商業銀行開展碳金融業務的現狀

據世界銀行的報告,國際碳交易增長十分迅速,全球以二氧化碳排放權為標的交易總額從2004年的10億美元到2008年突破1000億美元,五年時間增長了100倍。而中國是全球CDM項目注冊認證最多的國家。截至2010年3月10日,共有752個CDM項目成功注冊,獲得了聯合國執行理事會核查認證的減排量證書(CER),占全球獲認證項目總數的36.3%,預期可產生的年均減排量可達到1.88億噸二氧化碳當量,占項目總量的48.4%。中國已成為目前世界上最具有潛力的碳減排市場和最大的清潔發展機制項目供應方。而據有關專家測算,2012年以前我國通過CDM項目減排額的轉讓收益可達數十億美元。碳交易市場在我國發展空間非常廣闊。

近幾年來,國內越來越多的企業積極參與碳交易,我國的金融機構也在過去幾年中為支持節能減排項目積極嘗試金融創新,并獲得了有益的經驗和成果。興業銀行、北京銀行和上海浦東發展銀行等幾家股份制商業銀行從2006年起陸續與國際金融公司合作,推出了節能減排項目貸款的信貸產品和衍生產品。其中,截至2009年底,興業銀行累計發放節能減排項目貸款187筆,累放金額137.37億元,實現在我國境內每年減排二氧化碳2685.34萬噸。浦發銀行則在國內銀行界率先以財務顧問方式,成功為陜西兩個裝機容量合計近7萬千瓦的水電項目引進CDM開發和交易專業機構。國有大型商業銀行也紛紛提出打造“綠色信貸”銀行的長期發展戰略,工、農、中、建等國有商業銀行在信貸審批中均實行了環保政策的“一票否決制”,并制定了“雙高”、產能過剩及潛在產能過剩行業的信貸退出計劃。2008年,工商銀行在對“兩高”行業152戶企業實現清退的同時,實現節能環保項目貸款同比增長69.17%;農業銀行否決“不環?!辟J款項目167個,支持“節能減排”項目金額711億元;截至2008年12月31日,建設銀行實際退出的貸款達644.59億元,完成既定計劃的121.86%,同時綠色信貸項目貸款余額大幅增長至1541.43億元。

三、我國商業銀行開展碳金融業務中面臨的問題

盡管中國商業銀行參與碳交易業務取得了前所未有的成績,但與國外的碳金融的發展的速度和水平相比,中國商業銀行并沒有廣泛而深入地介入碳金融業務,不僅缺乏成熟的碳交易制度、交易場所和交易平臺,更缺乏證券、期貨、基金等各種碳金融衍生品的金融創新產品。究其原因,中國商業銀行在當前低碳經濟背景下還面臨著以下挑戰。

1.國內銀行自身能力不足。目前國內商業銀行在碳金融方面雖有所動作,但都沒有深入到核心部分,缺乏對CDM相關專業知識及政策法規的深度了解,投資該領域項目的業務能力嚴重不足,不僅缺乏成熟的碳交易制度、碳交易場所和碳交易平臺,更沒有各種碳金融衍生品的金融創新產品以及科學合理的利益補償機制,難與國際金融機構抗衡,使我國面臨著全球碳金融及其定價權缺失帶來的嚴峻挑戰。

2.中介市場發育不完全。CDM交易規則十分嚴格,開發程序也比較復雜,銷售合同涉及境外客戶,合同期限很長,非專業機構難以具備此類項目的開發和執行能力。在國外,CDM項目的評估及排放權的購買大多數是由中介機構完成,而我國本土的中介機構尚處于起步階段,缺乏專業的技術咨詢體系來幫助金融機構分析、評估、規避項目風險和交易風險,難以開發或者消化大量的項目。此外,由于對中介機構還缺乏有效的監管,一些中介機構在材料準備和核查中存在道德風險,甚至提供虛假信息。

3.交易成本高昂,風險較大。國際碳金融交易市場的交易成本巨大,主要源于基于項目的交易涉及跨國項目的報批和技術認證問題,監管部門要求制定運營機構來負責項目的注冊和實際排放量的核實,所涉及的費用高昂。此外,金融機構開展碳金融業務,除了面臨基本的市場風險、信用風險和操作風險外,還存在較大的政策風險和法律風險。風險進一步推動了成本和風險的增加。

4.外部的政策激勵措施不足。發展碳金融業務實質上是對經濟發展方式的重大調整,但由于欠缺有效的風險補償、擔保和稅收減免等綜合配套政策,往往導致轉型企業經營成本大幅上升,缺乏經濟效益,直接導致銀行信貸風險的上升。由于碳金融業務的概念還并不明確,缺少具體的碳金融業務的指導目錄,未能使碳金融業務獲得政策的傾斜,沒有激發金融機構參與的積極性。

5.市場環境的不確定性。商業銀行在開展碳金融業務時,需要重視其潛在的政策風險。最重要的是未來的《京都議定書》充滿變數,為這項交易帶來很多不確定性。一方面是到了2012年后,《京都議定書》是否續簽,內容有何變化都不得而知;另一方面,中國能否保持非附件I國家,繼續不必履行減排義務,存在不確定性。此外,國內缺乏相關法律制度體系,使得商業銀行向碳交易市場要素提供金融支持時沒有相應的依據。

四、我國商業銀行開展碳金融業務的政策建議

中國銀監會主席劉明康強調,商業銀行銀行要扮演好兩個角色:第一要成為低碳理念推廣的“踐行者”,第二要成為低碳經濟的“創新者”。而商業銀行要真正扮演好這兩個角色,應該提高認識,從產品研發、信貸投向、風險管理以及人才培養等方面都需要引起高度重視,順利開展“碳金融”業務。

1.進一步提高對低碳經濟與碳金融的認識。全球對低碳經濟取向的認同以及碳金融業務的巨大市場空間決定了銀行提高對低碳經濟的認識具有十分重要的戰略意義。為此,商業銀行應進一步強化對低碳經濟的認識,把加大對低碳經濟的服務與支持力度作為經營理念和價值導向之一,把可持續發展與社會責任提升到經營管理的戰略層面。在項目融資決策時充分考慮相關利益主體的訴求,積極學習國外銀行業處理環境和社會風險的先進理念和方法,建立適合我國國情的“綠色信貸”體系,并逐步參與到國際金融規則的制定和修改過程中。

2.加大對低碳經濟行業的信貸投放力度。目前,我國商業銀行資金投入過度集中于基礎建設等兩高行業中,對CDM項目投入比重很小。大量信貸資金集中在某些行業,在銀行調整其信貸資金結構過程中,可能出現多家銀行同時對一家企業壓縮信貸規模的“羊群效應”,從而增大資金退出的難度。因此,建議銀行一方面壓縮對“兩高”行業的信貸投入,一方面要對低碳經濟的發展給予一定的信貸傾斜,重點關注能效技術評估,大力支持諸如新能源等行業的發展。

3.創新碳金融業務服務模式。首先,創新碳金融業務信貸融資模式。我國商業銀行在開展碳金融業務提供融資服務時,創新思路和融資模式,將原有綠色信貸模式進一步專業化為低碳信貸體系,低碳企業貸款與CDM下CERs貸款相結合。一方面可引進發達國家先進的節能減排資金援助和節能技術,另一方面可促進低碳企業貸款中低碳企業對能源的高效利用和清潔開發。其次,應該繼續著力進行低碳投資、低碳信貸、低碳信用卡、碳交易市場金融產品及衍生品的開發,除已經推出的CDM項目融資和掛鉤碳交易的結構性理財產品外,應積極發掘新的業務領域,探索更多的業務模式,特別是中介服務模式。

4.防范化解碳金融業務經營中的各種風險。由于受技術、成本等限制,低碳項目本身盈利性有待提高,而且碳金融屬于新興領域,銀行服務經驗不足。因此,在適度加大碳金融業務的同時,必須注意防范化解碳金融業務經營中的各種風險,完善自身的氣候變化風險評估體系,健全內部風險控制制度,以確保我國商業銀行碳金融業務穩健開展。

5.健全相關機構,引進培養相關專業人才。由于碳金融服務專業性較強,銀行內部組織結構中應設置專門的部門,專門負責處理融資過程中的環境與社會風險評估等問題。為此,在銀行系統內部開展有針對性的培訓或從外資銀行引入專業人才。同時,也可以考慮先聘請一些社會和環境專家或行業環保專業人員充當外部顧問,在必要時提出專業意見和建議并審查項目融資過程中的環境評估報告、行動計劃等。

五、總結

綜上所述,中國碳金融的市場發展前景十分廣闊,發展碳金融業務可以促進中國經濟的健康發展,推動商業銀行的經營戰略轉型,提升中國商業銀行的國際競爭力。中國銀行業不斷開拓碳金融服務的新模式,在促進經濟可持續發展的同時實現自身的可持續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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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風險評估報告范文6

關鍵詞:商業銀行;社會責任;赤道原則

中圖分類號:F830.33 文獻標識碼: A 文章編號:1003-3890(2008)06-0065-04

商業銀行作為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中介,決定了其在可持續發展中的特殊地位。商業銀行作為特殊的公眾企業,既依賴于股東的資本投入,也得益于客戶、員工和其他利益相關者以不同的資源所付出的努力。銀行的行業特性要求其發揮和承擔更多社會責任,即主動把對經濟、社會和環境和諧統一的追求自覺納入自身的發展目標中,真誠推動與各利益相關者的互動。銀行不僅為社會和公眾提供金融工具和金融服務,為客戶和社區傳遞和增加價值,更由于其在資源配置與調控上的獨特作用,使其成為現代經濟的核心和樞紐,從而對其社會責任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銀行社會責任的核心是通過提供專業服務來實現環境保護、減少排放和增加社會福利。它要求銀行遵循市場準則,通過提供金融產品和服務來發揮影響力,以支持社會、經濟和環境的可持續發展。

一、赤道原則(The Equator Principles,簡稱Eps)的產生與發展

赤道原則誕生于風起云涌的企業社會責任運動,其間,一個重要的觀點開始被人們所認識,即對一個環境危害事件,不應該只關注造成事件的企業,更要重視企業背后的力量――投資給企業的金融機構。2002年10月,荷蘭銀行和國際金融公司在倫敦主持召開了一個由9個國際商業銀行參加的會議,專門討論在項目融資中屢屢碰到的環境與社會問題。會上花旗銀行提出建議,國際金融界應制定一個統一的規則來解決這些問題。隨后一個專門工作組成立,任務就是起草可供其他金融機構參考的框架,這個框架就是“赤道原則”。2003年6月,7個國家的10家國際領先銀行宣布正式施行赤道原則。原則列舉了9條赤道銀行作出融資決定時需依據的特別條款和條件,施行Eps的金融機構承諾只把貸款提供給符合這9個條件的項目。其中,第1條規定了項目風險的分類依據;第2條規定了項目的環境評估要求,包括環境影響評估、社會影響評估和健康影響評估以及更深層次的要求;第3條規定了環境評估報告應包括的主要內容,這是赤道原則的核心部分;第4條規定了環境管理方案要求,內容是環境和社會風險的降低、行動方案、監控和管理以及計劃表;第5條規定了向公眾征詢意見制度;第6~8條規定了有關借款人和貸款人關系的要求以及確保守約的機制;第9條規定了赤道原則的適用范圍,即只適用于總融資5 000萬美元以上的項目。

截至2007年7月,包括花旗、渣打、匯豐在內的至少52①家大型跨國銀行明確施行Eps,在貸款和項目資助中強調企業的環境和社會責任。世界銀行、亞洲開發銀行、美國和歐盟的進出口銀行都已經把環境因素納入貸款、投資和風險評估程序。國際經驗證明,越來越多的政府和國際組織傾向于運用經濟杠桿來引導環保,就是指政府主要利用稅收、價格、信貸等經濟手段來迫使企業將污染成本內部化,從而達到事前自愿減少污染,而不是事后再對污染進行治理的目的。和傳統的行政手段相比,環境經濟手段具有節省行政成本、優化資金配置、促進技術創新、提升公眾參與水平等多項優點。

二、中國商業銀行重視并參與實施赤道原則的必要性

環境保護與社會的可持續發展已經遠遠不是生產性企業所能單獨負起的重大責任,污染的責任也不能僅僅歸咎于工廠。作為現代社會經濟運轉中樞的金融業,為環境保護與可持續發展做出自己該做而且能做的一切,重視并參與實施赤道原則只是銀行業履行企業社會責任的第一步。

1. 實施赤道原則是與國際金融體制接軌的必然選擇。伴隨著中國金融業的進一步開放,在其經濟建設取得全面發展的同時,也引發了諸如收入差距過大、城鄉和區域發展失衡以及環境污染等社會問題。建立生態文明,實現可持續發展成為中國政府和企業日益關注和積極推進的目標。前世界銀行行長沃爾福威茨在2006年10月24日在巴黎接受《回聲報》采訪時,對中國政府及中國銀行機構提出嚴厲批評,稱中國給非洲窮國貸款無視“赤道原則”,忽視了環境標準。中國金融機構在海外項目融資過程中,對環境和社會責任的評估、監控項目的環境保護和勞工保護重視不夠是一個不爭的事實。面對中國對非洲的金融援助與支持,世界銀行東亞與太平洋地區副行長亞當斯早就表示,中國金融機構今后的挑戰將來自于對“赤道原則”的認識和遵守。如今,“綠色信貸”機制對中國銀行業來說,可能是“赤道原則”的一次國內試水。中國銀監會曾表示,他們已經要求銀行業各金融機構堵住“高耗能、高污染”行業資金的“血管”。

2. 實施赤道原則有助于商業銀行管理環境風險。據全球金融界估計,1970-1979年氣候性災害給金融業造成的經濟損失大約為500億美元,1988-1997年更劇增為3 000億美元。這些數據顯示:環境破壞增加了銀行業的經營風險并危及銀行業的可持續經營。在中國,一些地區建設項目和企業的環境違法現象較為突出,因污染企業關停帶來的信貸風險加大,影響了社會穩定和經濟安全。由于各國政府對企業污染環境責任的追究日益嚴格,銀行業若不加強其環境風險管理,一旦給予貸款的企業發生污染事件,不但影響銀行的社會形象,而且影響債權的收回。實施赤道原則,把環境和社會責任標準融入商業銀行的經營管理活動中,對環境和社會風險進行動態評估和監控,并為商業銀行通過保險和衍生金融市場轉移環境風險提供了可行的路徑。

3. 實施赤道原則有助于提升商業銀行的經營績效。成功的可持續金融是運用多樣化的金融工具來促進環境保護,維護生態多樣性,其產品能夠轉移環境風險、減少污染,為活動主體提供一定的盈利激勵,確保經營主體的可持續發展。對于銀行而言,放款收息是本職,然而金融機構若能發揮管理風險和資金融通的特長,將節能與環保同銀行的專業服務有機結合,將產生巨大的信貸杠桿作用和示范效益,拓展銀行的新業務領域和利潤增長點,實現商業利益與環保公益的良好結合,從而使其更具商業性、持續性和可復制性。可持續資產管理公司(簡稱SAM)對58個產業的2006年可持續年報披露的可持續風險與機會進行分析后證實,環境績效與財務績效之間存在正相關關系。SAM提出,從監視銀行相關的生態或社會議題的風險與機會(如氣候變遷對企業的影響)作為切入點,將有助于銀行獲得競爭優勢。

三、“赤道銀行”的企業社會責任實踐案例

赤道原則不是一個國際條約,也沒有形成一個國際組織,接受這些原則的金融機構無需加盟,也無需簽訂協議,只需各自宣布已經或將要建立與該原則一致的內部政策和程序即可。顯然,赤道原則的奠基者并不想創立一個銀行集團或者一個封閉式的俱樂部,而是想建造一個有吸引力的“盡可能寬廣的教堂”。2003年6月之后,赤道原則就直接運用于世界上絕大多數大中型和特大型項目中。2005年11月,35家“赤道銀行”占據全球項目融資總額的約90%。

1. 以匯豐銀行為例。匯豐銀行長期成功的秘訣就是把企業社會責任視為其商業責任,其目標并不僅僅局限于利潤,因為其深知企業明天的成功有賴于今天的責任構建。因此,匯豐銀行努力奉行“赤道原則”,于2006年6月了能源行業融資的相關指引,特別規定了不予提供貸款的能源項目。他們關注環保和可持續發展,拒絕對有污染的項目放貸,以減少二氧化氮和污染空氣的排放,捐款支持環境保護事業,與世界自然基金會簽訂合作期為5年的長江項目,改善自然生態環境;支持教育領域,贊助清華大學經濟管理學院的教師和學生進行中國農村金融發展研究等等。自2001年起,匯豐銀行每年都會年度的責任承諾和社會責任報告,報告的內容涵蓋環保、“投資大自然”計劃、金融關系管理、財務透明、股東回報、誠信經營等方面的政策和工作。在2006年日內瓦Covalence的第二份年度“全球最具道德的公司”排行榜里,匯豐銀行在全球前10名跨國企業的排名中分獲“最佳道德引證獎”的第6名和“最佳道德進步獎”的第8名。

2. 以日本瑞穗實業銀行為例。瑞穗銀行于2003年成為接受赤道原則的第18家銀行。2007年8月,第三屆中日產業經濟論壇上,日本瑞穗實業銀行可持續發展室主任小田原治的主題發言――“瑞穗實業銀行與赤道原則”讓人耳目一新。小田原治認為赤道原則給瑞穗銀行帶來了很大的變化,最關鍵的一步就是在銀行內部設置了可持續性發展室,把可持續發展貫穿到銀行整個業務當中,使可持續發展室成為了銀行的一個常設部門。最近瑞穗銀行正在借助氣侯變動問題來擴展業務,比如,對中國的一些風能項目積極進行融資,自行開發了碳素財務管理,制定了用煤發電的二氧化碳排放量標準,在介入煤電項目的融資時考慮使用這些標準。赤道原則的采用并沒有降低瑞穗銀行的業績。瑞穗銀行在世界項目融資當中業績位于第3位,而且業績居前10名的銀行中有7家采用了赤道原則,而在采用赤道原則之前,瑞穗銀行的業績排名是第18位。瑞穗銀行的經驗是:采用赤道原則使銀行的內部管理體制發生了變化,銀行的業績得到大大的提高,同時也使銀行與外部利益相關者的一些交流體制發生了變更,促使銀行進一步增加了在可持續發展方面的舉措。

四、對中國商業銀行的啟示

1. 制度創新推動企業社會責任激勵機制的構建。隨著中國經濟迅速融入世界,金融部門將致力于實現“人、地球、利潤”三重利潤與和諧社會這兩者之間共享的原則。長遠來說,強調和承擔社會責任肯定對銀行有利,但現實中,許多銀行基本上對環境風險的問題考慮較少。據國家環保總局公布的數據,2003-2005年間,由于地方政府的縱容和袒護,全國70 000宗環保違法案件僅有500件得到處理,占全部案件的0.71%。短期內,國內高污染、高能耗行業所產生的利潤率仍將高于其他行業,銀行本身作為以“逐利”為目的的商業機構也很難抵擋向這些企業貸款的誘惑。需要強調的是,銀行并不是政府部門,我們不能以法律或行政力量強制性地要求銀行拒絕向污染企業貸款,但可以通過政策激勵引導銀行自發地這樣做。從國際經驗來看,政府部門行為的調整和約束、銀行與各級政府的共識是信貸政策有效支持環境保護的首要前提。因此,中國中央政府有必要將環保指標納入地方官員的績效考核指標體系,或是加大環保指標在地方政府績效考核指標中的比重,并以立法或規定等形式隔絕地方政府對商業銀行經營行為的干預。

中國銀監會的數據顯示,截至2007年5月末,全國主要銀行業金融機構向石油加工及煉焦、化工、建材、鋼鐵、電力等“高耗能、高污染”行業發放中長期貸款1.5萬億元,同比少增527億元。當前高耗能、高污染行業的生產增長速度依然較快。中國當前嚴峻的環境形勢表明,少數專業部門的控制手段有限,必須與更多宏觀經濟部門聯合起來,進行制度創新。任何新生事物都是在反復的探索和失敗中前進。政府需要構建一整套環境經濟政策,運用價格、稅收、財政、信貸、收費、保險等經濟手段,調節或影響市場主體的行為。筆者認為,社會、媒體監督力量也應該參與到“曝光”監督中來,環保部門更要敢于監督和治理排污大戶,通過社會監督促使企業承擔環境及社會責任。惟有市場參與者無法從違法使用環境資源的行為中得到額外利益,違規者能被及時發現、阻止甚至處罰,環境友好型企業才能得到社會的認可與充足的發展資金,才能真正實現依靠市場機制配置環境資源。

2. 金融創新推動新業務領域的拓展。商業銀行作為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中介,決定了其在可持續發展中的特殊地位。商業銀行履行社會責任,通過差異化定價引導資金投向有利于環保的產業、企業和項目,可有效地促進可持續發展,同時也有助于拓展商業銀行的新業務和利潤增長點,實現商業利益與環保公益的良好結合。匯豐銀行之所以能成為企業社會實踐的典范,把企業社會責任的核心價值觀融入企業成長是一個關鍵的因素。匯豐銀行致力于金融工具的開發,將節能與環保同銀行的專業服務有機結合,產生巨大的信貸杠桿作用和示范效益。西方發達國家在踐行金融業可持續發展的過程中積累了一些成功經驗,如花旗集團旗下的Fannie Mae于2004年針對中低收入顧客推出的結構化節能抵押產品,將省電等節能指標納入貸款申請人的信用評分體系;英國聯合金融服務社自2000年推出生態家庭貸款以后,每年為所有房屋購買交易提供免費家用能源評估及二氧化碳抵銷服務,僅2005年就成功地抵銷了5萬t二氧化碳排放;再如愛爾蘭銀行對“轉廢為能”項目,給予長達25年的貸款支持,只須與當地政府簽訂廢物處理合同并承諾支持合同范圍外廢物的處理。

五、建立環保與金融兩部門間的信息溝通機制

2008年1月,中國環??偩忠雅c世界銀行國際金融公司簽署合作協議,共同制訂符合中國實際的“綠色信貸環保指南”,它可以使金融機構在執行綠色信貸時有章可循,這可以說是中國推行綠色借貸標準建設的重要一步。我們要積極落實這項政策,建立具體的、細化的綠色信貸指導目錄和環境風險評級標準,盡早制定出符合國情的《中國綠色信貸管理指南》。同時,要提高銀行信貸人員對環保的認同度,建立環保與金融兩部門間的信息溝通機制。一方面是環保部門要及時企業環境的違法信息;與此同時,商業銀行要準時提供使用環境信息的反饋情況,以真正做到信息共享。商業銀行可以借助環保部門的力量,加強貸款風險管理,補充銀行信用信息數據庫,強化“以法治貸”意識;同時,環保部門也可借助商業銀行的力量,強化環境監督管理,嚴格信貸環保要求,促進污染減排。目前,中國環保政策和信息零散、缺乏統一管理與機制,加上環保專業性強,銀行信息搜集成本高,所以在一定程度上制約了綠色信貸的推行,因而迫切需要盡快建立并完善環保信息庫。

注釋:

①數據來源:中國銀行業走近赤道原則,國際商報,2007年9月4日第009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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