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生創業政策范例6篇

前言:中文期刊網精心挑選了大學生創業政策范文供你參考和學習,希望我們的參考范文能激發你的文章創作靈感,歡迎閱讀。

大學生創業政策

大學生創業政策范文1

“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的提出為大學生創業創新帶來了機遇和挑戰。面對著激烈的就業競爭環境,大學生應該發散思維,勇于挑戰,尋求自主發展的道路,讓人生有更多的選擇和可能。雙創驅動下,大學生創新創業公共政策的推出和實現,體現了社會、國家對于大學生就業創業的支持,體現了公共服務環境下,對于人才資源的優化配置。本文對雙創驅動下大學生創業創新公共政策進行分析,為大學生創新創業發展帶來更多的支持。

關鍵詞:

雙創驅動;大學生;創新創業;公共政策

2014年,在夏季達沃斯論壇上“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的號召,強調在市場經濟環境下應取消妨礙人才自由流動、自由組合的戶籍、學歷等限制。在這一重要號召下,青年人有更多的機會去創新創業,尋求發展。在雙創政策下,政府應為大學生發展提供更多的創業輔助,讓創新思維得到充分的發揮和指導,讓青年人從創業到守業,保持挑戰困難、實現價值的激情和決心。在公共服務環境,大學生創新創業具有無限的可能性,有公共政策的引導,大學生的創新創業實踐基礎和底蘊將會更加牢靠。

一、大學生創新創業公共政策方向

(一)促進人才的自由流動

大學生創新創業充分體現了人才資源的合理流動,但是由于受到戶籍、學歷等限制,大學生創新創業失去了很多的機會。在高校學習階段,大學生有創新創業的想法,學校和社會都應該予以充分的支持,不僅僅要給予學業上的支持,讓有好的創業項目的學生能夠保證創業時間,在創業穩定期之后回學校繼續完成學業,還要給予學校范圍內就業創業教育支持,幫助學生出謀劃策,進行創業指導,讓學生能夠少走彎路。大學生創新創業公共政策的實施在學生的學籍、戶籍問題上予以開放性的環境。在學校范圍內,學校采取了保留學籍支持學生創業的策略,鼓勵學生創業。對于創新創業的學生,削弱了戶籍限制的影響,對于有創新項目和創業素質能力的學生,政府應大力支持,給予大學生公共政策的全面保障,讓大學生創業沒有后顧之憂,保持對創業的堅持。通過創業對大學生就業提供更多的可能,鼓勵大學生尋求自由的發展,到更多的地方去闖蕩,增長見識,克服各種挑戰。

(二)加強社會創業創新扶持和引導

大學生創新創業公共政策支持力度較大,對于大學生創新創業扶持主要體現在資金支持、場地支持、創業專業理論教育培訓支持、執照辦理等方面。大學生創新創業缺乏經驗,政府在創業培訓上要予以大學生最大程度的幫助,以創業心理、創業項目的計劃到實施進行全面指導,幫助大學生形成整體思維方式,為創新創業的實現打好基礎。不僅如此,政府應該重視對大學生創業就業的職業扶持,以具有成功經驗的企業人員加強對學生的指導和幫助,讓大學生增長見識,積累經驗。在資金支持上,根據大學生創新創業項目的評估,進行資金貸款上的支持,依據學生創新創業項目的市場前景提供相應的貸款數額,以免息或者少息的方式讓大學生在創業資金投入上有保障。在場地支持方面,政府可以為大學生創新創業提供孵化基地,實行減免場地收費,并且為大學生租賃創業場地進行補貼。在大學生辦理營業執照等相關證件的時候,工商注冊開設綠色通道,優化業務便利流程。同時,為大學生創業提供法律咨詢和援助,為大學生創新創業提供較為全面的保障、支持和引導,以持續性的關注和支持給予大學生創業創新最大的支持,從而提高大學生創新創業的成功率。

(三)建立高校人才培養體系

大學生具有較為活躍的思維方式,在接受專業的學校教育后,大學生創新創業想法逐漸趨近于成熟,在高校范圍內,大學生創新創業應該得到學校支持。大學生創新創業公共政策支持中,高校人才培養體系必不可少,通過高校創新創業教育與實現的深度融合,形成高校人才的培養體系。以專業的創業創新教師進行一對一的指導,針對大學生創業創新項目內容進行分析,對其市場前景、項目的可行性進行評估。以大學生的創新創業項目準備、實施、跟進等各個階段內容進行詳細分析,讓大學生能夠明確創業所需要做出的努力和準備,在學校階段就能夠為創業打下基礎。高校要重視對創業創新人才的創業心理的教育引導,提升大學生的抗壓能力,培養大學生較強的心理素質,從而從容地應對創業道路上的各種挑戰。通過高校人才培養體系的支持,更好地適應大學生創業創新的公共政策。

二、大學生創新創業公共政策現實影響

(一)增強市場經濟的活性,豐富產業成分

大學生創新創業公共政策的實現能夠為市場經濟帶來更多的產業內容。在激烈的競爭環境下,創新是發展的動力,具有創新性的產業內容能夠極大地活躍市場經濟的氛圍,通過產業創新的帶動性,能夠為社會建設積累更多的社會財富。大學生創新創業公共政策重視激發大學生的主動性和積極性,通過政策上的引導和支持,能夠讓產業發展獲得穩定的可持續的進步。大學生創業行為不僅僅是學生的個人行為,更是關系到社會市場發展變化的實踐行為,充分體現了大學生從個人價值到社會價值的實現過程。在社會公共政策的充分支持下,社會公共管理的渠道和視野也得到擴展,市場經濟產業活力被帶動起來,更有助于我國經濟建設的長遠發展。

(二)增強政府的社會公信力,創造就業崗位

大學生創新創業公共政策的實現能夠提升政府的社會公信力,以政府的行動力和執行力來提升公共政策現實影響力,讓大學生群體享受到公共政策所帶來的福利。大學生創新創業能夠緩解大學生的就業壓力,開拓大學生的就業視角,以創新創業實現自我價值的同時,能夠為社會創造更多的就業崗位。大學生創新創業公共政策的實施需要有政府的引導,以政府的敏銳視角和整體統籌為大學生創業保駕護航。公共政策的實施過程是對于政府工作能力的提升表現,是完善政府職能的重要體現。青年群體是推動社會建設和社會發展的主要支撐力量,通過政府支持能夠將大學生力量凝聚起來,讓大學生支持政府的行為,對于國家的政策方針積極地響應,從而提升政府的社會公信力,營造更為和諧的社會氛圍,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培養和凝聚更多優秀的創新創業人才。

(三)提升青年群體的社會責任,維護社會穩定

大學生創新創業公共政策的實現能夠激發大學生的創造力,提升大學生創業創新的決心和勇氣,將大學生自身的發展和社會的進步緊密地聯系在一起。大學生創新創業是其社會責任感的具體呈現,大學生是青年群體的代表,只有深入到市場環境中,以市場需求、消費需求等綜合性考慮,實現具有創造性的實踐拓展,才能夠對于社會的發展發揮大的推動性作用。通過公共政策的實施能夠將青年群體的社會責任感充分地激發出來,公共政策的實現讓青年人感受到社會給予自身發展帶來的支持和機會,青年人在創新創業的同時,社會責任感也充分地提升,對于社會的穩定和和諧發展有重要的現實影響。

三、結論

總之,雙創驅動下大學生創新創業有更多的機會,公共政策的實現更為大學生創新創業提供了極大的支持。從公共管理視角來看,公共政策從制定到執行,始終是圍繞大學生創業創新的實際需求,貫穿于大學生創業創新的整體過程,充分地發揮著公共政策的現實影響力。由此可見,公共政策和大學生創新創業之間是相互促進和緊密聯系的關系,在二者的相互作用下,大學生的創新創業發展之路將會走得更加順暢和長遠。

參考文獻:

[1]楊勝強.長沙市促進大學生創業的公共政策分析[D].長沙:中南大學,2011.

[2]姚祎,徐映珺,王志謀.大學生創業實踐發展態勢分析與政策創新[J].赤峰學院學報(自然科學版),2014(14):127-130.

[3]彭鵬程,陳紅喜,朱躍釗,邱夢欣.政策網絡視角下大學生創新創業政策變遷的實證分析———以江蘇為例[J].江蘇商論,2016(08):70-73.

大學生創業政策范文2

摘要:我國進入“十二五”規劃以來,高校畢業生人數節節攀升,年年創歷史最高,就業形式越來越嚴峻,解決大學生就業成為了社會面臨的一大難題。今年來,隨著大學生就業壓力的增加,大學生創業這一話題越來越熱,大學創業這一積極的就業方式也得到社會各界的關注。然而我國的大學生創業研究仍有很多空白需要填補,大學生創業支持政策體系也需要得到完善,因此,研究和完善大學創業支持體系很有必要。本文通過對相關文獻的研究和分析,探討我國目前大學生創業政策體系存在的問題,提出針對性的意見和建議,為完善我國大學生創業支持政策體系貢獻一份力量。

關鍵詞:大學生;創業;政策;體系一、研究的意義

至今為止,學者們對大學生創業問題的研究還是很多的,也從各個層面作出了各自的研究探討,各個國家的對于大學生創業支持政策體系的理論也有了更多的聲音,但是從中國來看,大學生創業支持政策的理論還是比較薄弱,缺乏權威的理論領導者和創業先驅為現有的大學生創業理論作出系統完善的具體研究,達到世界高度。而現有的研究多是對政策文本和現實表層的基本分析和研讀,難以上升到理論高度,難以作出具體的富有針對性和現實意義的理論體系構建。因此,作為后來人,積極完善現有理論空白,參與到這一研究中來,作出薄弱貢獻,對大學生創業支持體系研究的具有一定的理論意義。

著眼于中國目前現狀,平均每年700萬以上的大學生人數總量以及低創業人數和創業成功率的現實嚴峻考驗著我國對于這一國情的應對策略和準備,再加上對我國未來要建立建設創新型國家的總體要求,鼓勵和促進大學生創業才能夠從根本上切合未來中華民族發展的客觀要求,而要孕育出更多成功的大學生創業者,研究和完善大學生創業支持政策體系具有積極的現實意義。

二、大學生創業支持政策概述

2.1我國大學生創業支持政策體系概述

2.1.1政府政策

大學生創業支持政策體系中的政府政策主要在稅收、開業、融資、創業指導和創業培訓等方面開展。近些年,政府在大學生創業企業的注冊、稅收、運營、貸款和企業指導方面的優惠政策越來越全面的拓展和實施,再加上地方政府不斷地跟進和推出地方政策優惠,我國在構建大學生創業支持政策體系中的政府支持層面越來越完善??傮w看來,我國政府政策對于大學生創業的支持和優惠主要體現在注冊優惠、貸款優惠、稅收優惠、培訓優惠這幾個方面。

從企業注冊登記方面來看,程序更簡化。政府政策對高校畢業生創業的開啟了“綠色通道”,優先進行登記注冊。大學畢業生在辦理自主創業的有關手續時,除帶齊規定的材料,提出有關申請外,還需帶上大學畢業生就業推薦表、畢業證書等有關資料即可辦理和享受相關優惠。二:從金融貸款方面來看,優惠更全面。各大金融機構對高校畢業生的貸款申請優先貸款支持、適當發放信用貸款。并且通過簡化貸款手續,提供利率優惠都等實用的舉措等大學生創業者進行扶持。三:從稅收繳納方面來看,稅收更少。對符合政策規定的高校畢業生創業企業,可以獲得在經營初免納幾年的所得稅。四:從企業運營方面來看,培訓、人事更便民。勞動保障部門和人才中介推出對大學生創業者的員工聘請和培訓提供減免費優惠,人事檔案管理減免,并且社會保險參保有單獨渠道等優惠政策,從細微處惠及創業者。

到目前來看,我國大學生創業率和大學生創業者對創業環境好評率逐步提高、大學生創業培訓接受率和大學生創業政策受益率呈總體提升態勢、大學生創業質量不斷提高。我國政府不斷地通過推出新的扶持性和優惠性政策為相關大學生創業構建一個穩定有利的創業環境,不斷的鼓勵和帶動大學生創業,為構建我國的大學生創業支持政策體系而不懈不努力著,這一切無論是對于改變我國大學生創業體系現狀的不足和缺陷還是為了面對未來充滿競爭的國際發展態勢而準備都充滿的正面積極的意義。

2.2.2創業教育

創業教育一直是一個充滿趣味性和挑戰性的話題。我國的創業教育相較世界而言,起步晚,發展水平依然處于較低的水平。中國作為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創業教育項目的成員國,創業教育開始于20世紀末,到今天已有十幾年左右的時間。然而就在這十幾年間,我國在創業教育方面的探索和進步已經初見成效,大學生創業率得到了不斷地提升。

1999年,清華大學舉辦了第一屆挑戰杯中國大學生創業計劃競賽。后來,由、中國科協、全國學聯舉辦的創業競賽不斷得到開展,并且創業教育也在大學中進一步推廣開來。2002年,以清華大學等9所大學作為試點院校進行創業教育試點,標志著探索我國高校開始探索大學生創業教育的基本方法和發展模式。2008年,由教育部開展的“質量工程”項目建設了30個創業教育類人才培養模式創新實驗區也取得了較好發展。在試點和試驗過程中,以課堂教學、學生創業意識、創業技能實習基地、政策支持和指導服務等綜合式創新創業教育模式得到不斷完善和創新,對大學生創業各方面的教育需求予以滿足,這些試點和試驗的成功,為我國推進創業教育事業提供的充分的經驗借鑒。

我國目前的創業教育,從教育試點,到創業競賽,到創業教育課程設置,以及各種創業活動和指導培訓,和各個大學創立的創業基金,創業教育體系從點到面不斷完善,在十多年的時間里不斷的取得進步?,F如今,我們能欣喜地看到越來越多的大學生開始對創業教育有所了解,對創業知識更加的渴望,越來越多的大學生積極地參與到各種創業大賽中來展示自己的獨特的創意,為贏得自己的創業資金和未來的創業之路而準備和努力著。愈發濃烈的創業氛圍開始在大學里萌芽,生長。

2.2.3創業融資

2.2.4創業服務

三、大學生創業支持政策的意義

1.有利于建設創新型國家;2.有利于緩解就業壓力;3.有利于完善社會服務體系;4.有利于提高大學生綜合素質;5.有利于活躍市場經濟;6.有利于創業氛圍形成。

四、大學生創業支持政策的不足

1.資金支持力度??;2.創業教育滯后;3.政策執行力弱;4.創業服務匱乏。

五。完善我國大學生創業支持政策體系的建議

1.政策支持;2.教育支持;3.資金支持;4.服務支持

指導老師:蒲艷

參考文獻

[1]姜鵬飛.大學生創業支持體系構建研究.當代教育學科[J].2012(17):38-40.

[2]崔萬珍.大學生創業支持系統的構建研究.中國大學生就[J].2007(8):64-65.

[3]應永勝.論大學生創業政府責任的強化.南昌航空大學學報[J].2013(3)110-114.

[4]梁瀟.我國大學生創業現狀與問題探討.東方企業文化[J].2014(2):208-209.

[5]陳龍,劉海波,朱永華.中美日世界500強企業競爭力比較研究,武漢工程大學學報[J].2009(6):20-24.

[6]吳啟運.我國大學生創業支持體系構建研究.科技創業月刊[J](2):20-25.

[7]倉平,謝旭紅,王立新.大學生創業教育和環境的國際比較研究[J].東華大學學報(社科版),2010(03):15-18.

[8]張蕾.我國大學生創業政策分析[J].中國大學生就業,2008(22):17-18.

[9]黃茂.創業政策對我國大學生創業動力的影響分析[J].今日南國,2009(09)20-24.

大學生創業政策范文3

關鍵詞:知識產權;大學生創業創業;知識產權政策

為準確把握當前大學生創新創業政策中的知識產權條款,本文從國家、江蘇省、南京市三個層面進行研究,通過比對將近20份政策文件,對其中涉及到的大學生創業知識產權政策進行梳理。

一、雙創政策梳理

十以來,國家積極貫徹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發展理念,協調推進創新驅動發展戰略、知識產權強國等國家戰略的實施,“大眾創業、萬眾創新”已成為中國新常態下經濟發展的新引擎。筆者調研了2012年以來國家、江蘇和南京三級政府層面的有關創新創業指導性政策文件,通過梳理文件中所涉及知識產權條款,可以發現知識產權在創新創業中具有十分重要的支撐作用。國務院關于雙創政策文件21份,包括知識產權內容的有14份,占比67%;江蘇省16份文件,包括知識產權內容的有10份,占比63%;筆者重點梳理南京市關于大學生創業政策共5份,2份包括知識產權內容,占比40%。在國家層面上“雙創”相關知識產權措施,著重于推動建立全國知識產權運營公共服務平臺、豐富創業投融資機制、建立健全行業標準規范和規章制度、探索知識產權維權援助以及懲罰賠償制度等一系列措施,促進全要素生產率的提升,同時也提出了進一步完善知識產權授權確權和執法保護體系,優化創新創業環境等目標。江蘇省為落實國家關于“雙創”、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和知識產權強省戰略,制定并實施了一系列政策,對處于創業初期的科技型中小企業的稅收優惠政策與知識產權支持同等重視,在知識產權助力創新創業方面,提出要對小微企業亟需獲得授權的核心專利申請采取優先審查,并提出要探索建設江蘇(國際)知識產權交易中心、蘇南國家技術轉移中心等一批綜合性平臺,從而促進科技成果的規范有序流轉。南京市根據國家和省級創業政策的指導,大力推進大學生創新創業工作。為深化人才強市戰略,實施“創業南京”人才計劃,南京市了《關于實施萬名青年大學生創業計劃的意見》、《關于“創業南京”人才計劃的實施意見》等系列文件,大都強調對大學生創業中的資金、稅收優惠等支持。在知識產權方面,積極推進知識產權質押貸款,推動知識產權保護交易人才服務業發展,構建全方位的知識產權教育培訓組織體系。

二、政策實施現狀

南京市為落實大學生創業政策在市、各級區(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設立的大學生創業專門服務機構———青年大學生創業工作辦公室(以下簡稱“大創辦”),負責協調和具體實施各項大學生創業幫扶工作。主要職責包括遴選評估優秀大學生創業項目、給予大學生創業項目資投資、大學生創業載體的認定與補貼、創業孵化基地的認定與補貼、創業融資政策扶持、創業獎勵、政策咨詢、創業培訓等8個方面。我們通過訪談大創辦負責人,調研了南京市大創辦以及玄武區、秦淮區、鼓樓區、建鄴區、浦口區、六合區、棲霞區、雨花臺區、江寧區大創辦,發現與知識產權有關的三個較為突出的問題。一是知識產權在大學生創業幫扶政策中的權重較低。南京市“大創辦”負責同志將其部門工作內容總結為“調研大學生創業問題與需求,擬定政策、宣傳政策、落實政策”。知識產權在落實優秀創業項目評比、政府資助、融資、稅費、獎勵等創業幫扶政策時,是作為“加分項”而非“權重項”存在的,知識產權的有無或優劣不能直接決定創業項目能否獲得政策扶持,但能影響其獲得的扶持力度。二是實施幫扶政策主要考慮的知識產權因素較少?!按髣撧k”在實施相關政策時首先會關注創業項目的知識產權類型是發明還是實用新型。其次是專利權的歸屬問題。最后,專利的市場潛力即在項目落地后能帶來多大收益是認定其創業價值的決定性因素。而對于著作權和商業秘密等知識產權類型,相關政策則更是鮮有涉及。三是知識產權的資產杠桿效應沒有得到有效發揮。自2012年成立至今,大創辦評選并扶持了979個優秀創業項目。但是,也遇到過若干具備高價值專利的創業項目,僅依靠政策幫扶無法實現其產業化并盈利。因無法得到科學的價值評估,知識產權的資產屬性缺乏支點,杠桿效應得不到有效的發揮,進而無法吸引充裕的資金投入繼續研發以及小試、中試等產業化階段。如何幫助大學生創業團隊依靠高新價值知識產權成功創業是一個亟待解決的系統性問題。

三、提高建議

(一)深化知識產權通識教育

知識產權通識教育是面向非知識產權專業的大學生開設的有關知識產權創造、運用、保護和管理等基礎知識的課程。大部分大學生創業團隊都缺乏知識產權意識,而知識產權通識教育能提高知識產權意識,因此具備知識產權通識知識對于大學生創業團隊而言具有重要意義,所以對于創新創業教育方而言,要將知識產權通識教育納入高校大學生創業教育的必修環節。在大學系統性地開設知識產權通識課程,并與時俱進動態設置課程體系。

(二)建立大學生創業知識產權托管服務平臺

政府部門和中介組織應集中力量,建立大學生創業知識產權托管服務平臺,為大學生創業的知識產權需求提供全過程、高效率服務。主管大學生創業的政府部門應該積聚資源、整合力量,圍繞創新創業過程中的知識產權需求,打造知識產權托管服務平臺。具體而言,可以從以下三個方面重點建設大學生創業知識產權托管服務平臺:一是圍繞專利技術等內容建立知識產權信息平臺,為創業團隊提供相關技術最新動態情報,使創業團隊能及時進行技術創新,提升創業起點和高度。二是圍繞知識產權補貼政策等內容,建立知識產權注冊登記平臺。對大學生創業者的專利申請費用、商標申請費用以及著作權登記費用進行減免,簡化費用減免的審核流程,鼓勵大學生創業者將知識產權通過法律固定化,降低發生權屬糾紛與被侵權的風險。三是圍繞知識產權保護等內容建立知識產權保護平臺,提供知識產權市場侵權定期監控服務,并且對接知識產權行政執法部門和司法部門,一站式解決大學生創業團隊知識產權被侵權問題,最大限度幫助大學生創業團隊抵御知識產權市場風險。

大學生創業政策范文4

(一)政策的實施效果

大學生創業對經濟社會發展具有多重意義:一是增加就業崗位、緩解就業壓力,避免人才資源浪費;二可提高創業者的實踐能力,培養創新精神與創新意識,實現科技創新與成果轉化,推動經濟的轉型升級,增加社會財富;三能拉動民間投資、帶動地域經濟持續穩定發展。然而,對缺乏創業經驗和創業條件的大學生而言,創業之路充滿困難、艱辛和風險,需要政府、學校和社會從各方面給予足夠的關注與扶持,其中創業扶持政策制定與實施的好壞,直接影響著能否實現大學生創業對經濟社會的積極意義,由此決定了創業扶持政策應當是綜合性的社會政策,而不僅僅是經濟政策。所謂社會政策性質的創業扶持政策,即通過綜合運用經濟、法律、行政手段,培育創業創新人才,引導和激發創業者的創業行為,促進創業企業的產生與發展,保護創業者及創業企業的合法權利,并最終提升全社會的創業創新能力,推動經濟社會和諧、持續發展。但是,分析現階段我國各級政府出臺的創業扶持政策,多屬于經濟政策性質,其政策工具和目標相對簡單,政策的功能與作用相對有限,政策效果仍停留于“頭痛醫頭,腳痛醫腳”的階段。各地大學生創業情況說明,地域文化、人文精神、社會環境等因素對大學生創業事業的發展起到重要作用。從我國大學生創業情況最好的浙江省來看,有41.8%左右的被調查學生身邊有親友在創業,這在一定程度上給予他們創業上的方便,引導他們選擇自主創業。[1]而各媒體報道的大學生創業企業生存狀況調查數據顯示,創業扶持政策更加催生了大學生創業的夢想與激情。例如:杭州市2010年底就已全面完成大學生創業3年行動計劃,共創辦企業3414家,帶動大學生就業1.5萬多人,其中年產值1000萬元以上的企業有5家。另一項對1710家大學生創業企業發展現狀調查也表明,剛畢業就開始創業的大學生占51%,畢業后工作1年再創業的占12%,工作了2~4年的占32%,工作5年及以上的占5%。[2]又如:2012年2月,中國首個傳媒類孵化器———“傳媒夢工場”面向浙江省高校發起的90后大學生創業狀況的調查反映,被調查者中超過90%的在校大學生想過自主創業,有26.67%的在校大學生已經開始從事包括實體店鋪營銷、網店、校園等各種形式的創業。[3]杭州大學生創業企業存活率高于28.6%,大學生創業企業就業帶動率為1:6.8。[4]而近年來浙江全省平均創業率保持在4%左右,遠高于1%的全國大學生創業成功率。[5]由此可見,浙江省實施的創業扶持政策起到了催生創業者“溫床”的作用,但仍與政策的預期有一定距離。

(二)政策存在的問題

許多調查結果反映,盡管目前政府創業扶持政策對大學生創業產生一定的績效,但從理論上說還有很大差距。主要問題如下:

1.“零首付”政策增加創業失敗的風險。各地出臺“零首付”政策確實解決了大學生創業者創業初期的資金缺乏困難,刺激了大學生創業激情。如溫州市工商局為減輕大學生創業者初期資金不足和市場目標盲目的狀態,也出臺“零首付”注冊登記、住所(經營場所)備案制度;2012年5月到9月間,溫州市“零首付”注冊公司36家中大部分為大學生創業者登記的。但調查還顯示,成立后處于非正常營業狀態的大學生創業企業占14.02%,大學生創業企業注銷量近6%,生存最短的企業僅維持了不到5個月。這也證實資本是創業的先決條件,忽視創業者的素質和條件而降低創業的資金準入門檻實質上會降低創業企業信譽度,使創業成為無源之水、無本之末,加大今后的經營困難,增加失敗的風險,不利于創業企業生存和創業活動的良性循環。

2.政策資源浪費嚴重。目前,“政策優勢”成為大學生創業的最大助力,但由于創業扶持政策常常由各級政府職能部門分別制定,缺乏政策的介紹、梳理和匯編,加上信息溝通不暢,導致創業者普遍不會或不懂利用政策扶持優惠。同時,一些創業政策又抬高扶持政策申請門檻,致使許多創業者很難享受到政策帶來的優惠,導致政策作用未充分發揮,政策目的未能實現,政策資源形同虛設。如一項調查顯示,65.66%的大學生創業企業是創業團隊集資獲得的資金,只有11.53%的大學生創業企業獲得了銀行貸款,通過政府創業基金、風險創投和導師投資獲得創業資金所占的比例僅分別為2.9%、4.47%和1.32%,結果是根據政策規定而設置的創業投資引導基金、創業資助資金、科技創業種子資金資助等因在申請方面有許多設限,導致創業者只能“望梅止渴”,而扶持資金客觀上大量閑置,政策資源難以產生實際效益。

3.政策重置導致政策性歧視。一方面,政府在財政、稅收、金融、培訓等方面為已經或即將大學畢業的新生代浙商的產生與發展創造了良好環境與條件,但非大學畢業生的弱小創業者卻無權享受這些政策福利。另一方面,對于一些地方政府出臺的一系列扶持中小微企業的政策,如對《浙江省地方特色產業中小企業發展資金管理操作辦法》,絕大多數大學生創業者不甚了解,而政府在扶持大學生創業時也忽視這些政策亦可適用于大學生創業。按理說,無論是大學生創業企業還是非大學生創業企業,只要屬于中小微企業,就都應當有權享受國家與地方政府有關促進中小微企業發展的政策扶持,而分割大學生創業企業與其他中小微企業政策適用的做法,不僅直接導致政策實施效率低下,而且使非大學畢業生創辦的小微企業處在不平等競爭環境中,由此造成對非大學生創業企業的政策性歧視,違背了競爭法精神。

4.政策目的與政策受體的主觀需求錯位。調查說明,目前各地大學生創業意愿并不強烈,多數人只是在就業壓力大的情況下才考慮自主創業,創業成為大學畢業生就業失敗后的一條退路,若可在“待遇好的工作”和“自主創業”之間選擇,則前者占了76%。另一項調查顯示,53.3%的大學生創業者認為應該在工作之后再創業,33.3%的創業者認為可以畢業后直接創業,只有13.3%的創業者認為學生時代就應該嘗試創業。[6]可見,絕大多數創業者創業目的是出于自身興趣和自我價值的實現,并非解決就業問題那么簡單與功利。但從政府角度看,創業扶持政策主要目的是解決當前的就業壓力,顯然政策授體的主觀目的與政策受體的主觀需求發生較大偏離。換言之,創業扶持政策并不具備直接催生創業者的功能。

5.缺乏分擔創業風險的機制與保障體系。一般說來,創業風險包括物質資本風險、人力資本風險、精神資本風險和法律責任風險。調查顯示,70%的受調查者有過創業失敗的經歷,其中經營管理不善的占了57%;資金周轉不靈的占28.6%;投資方向錯誤的和技術落后的各占了4.8%。而根據杭州市工商局2008-2011年6月底注冊登記的大學生創業企業數和接受調查的企業數統計,杭州大學生創業企業的存活率高于28.06%。[7]這意味著,即使在我國大學生創業情況最好的地區,大學生創業企業的死亡率也近70%。換言之,大多數大學生創業者最終都不能成功,甚至還要承擔嚴重的法律責任。盡管人們對大學生創業不以成敗論英雄,但事實是那些因響應政策號召激情創業卻最終失敗的人,往往面臨來自內心的自責、家庭的指責、外界的嘲笑,受到經濟上、心理上甚至法律上的多重打擊,其本人及其家庭可能會因此長久陷入生存與發展的危機之中。但是,目前我國政策與法律并沒有關注到這樣一批創業失敗者,更沒有防范創業風險及對失敗者以各種救濟的制度與措施。過高的創業失敗率對提高創業率產生副作用,抵消了創業扶持政策的功效,消減了社會對大學生創業事業的認同度,阻礙了大學生向創業者的轉化,也不利于我國企業家人才的產生和儲備。

二、對現行創業扶持政策的反思

(一)合理性問題創業政策的實質是政府通過激勵機制對成本、風險以及競爭壁壘施加影響,從而增加創業機會和促進初創企業成長和發展。創業扶持政策合理與否,直接關系到能否激發創業動機,改善

創業環境,提高初創企業的存活率,促進企業發展。所謂創業扶持政策的合理性,主要是指政府從經濟社會發展目標出發,對創業者創業活動的理性預測、評價、引導、扶持和規范。政策合理性判斷標準可概括為:(1)合義性。即扶持政策的制定與實施必須合乎社會理性,遵循經濟規律,它包括政策出臺的必要性和實施的可行性兩方面。就必要性而言,包含兩方面:一是出臺政策所要達到的價值目標本身是否必要,這對于政策是否合理具有前提意義,因為創業者的具體需要并非總是必要的,有的需要是扭曲的,有的需要是過量的,有的需要因相沖突而不能共存或雖相容卻不能兼顧等,政策需要加以選擇。二是政策執行作為一種成本付出是否必要。合理的創業扶持政策應當是實現創業者價值目標的必要條件,因為處于現實中的創業者必然思考:創業后有沒有條件實現發展目標、自己有沒有條件和能力解決由此引發的問題、有沒有必要去冒這個風險等等。因此,就政策出臺的可行性而言,外部環境和創業者自身主客觀條件是制約創業者活動的外在因素,它與創業者的需要和利益一樣,同為政策合理性的深層基礎。(2)合利性。即扶持政策的出臺既要合乎創業者個體利益,也要符合社會整體利益和價值;既要符合創業者短期利益,也要考慮其長遠利益;既要顧及大學生創業者與非大學生創業者的利益平衡,也要考慮首次創業者與再次創業者利益平衡。如果扶持政策不能兼顧各利益群體的利益訴求,人為造成利益傾斜,政策本身就是無利甚至有害的。所以,政策福利的分配是否正義、公平,是衡量政策合理性的另一重要尺度,其包括三方面:一是政策的出臺與實施是否能促進生產力的發展;二是是否有利于社會穩定;三是是否符合社會(包括創業者)的承受能力?,F代經濟學和經濟法學界普遍認同的“有限理性假設”理論,已推導出政府失靈問題。創業扶持政策是由政府制定的,而政府理性是有限的,那么政府所制定的創業扶持政策當然存在著理性有限問題。而以上對創業扶持政策存在的問題分析也說明,目前我國各級政府出臺的創業扶持政策的合理性值得商榷:第一,在合義性方面,大多數大學生創業者主要是苦于就業困難而不得不被動選擇創業,他們中的許多人并不具備創業能力與條件;將大學生簡單推向市場的政策可能解決了創業者眼前就業的困難,卻可能引發不利于創業者長遠發展的問題;創業扶持政策如果主要是出于解決大學畢業生就業壓力之目的而鼓動成千上萬缺乏創業能力與條件的大學畢業生盲目進入激烈競爭的市場,就無異于讓他們當炮灰,有的政府部門難免有推卸職責之嫌,易引發政策的道德風險。第二,在合利性方面,目前各級政府出臺的一系列創業傾向性扶持政策不僅難以兼顧各層次創業群體的利益訴求,而且過多的、不當的傾向性扶持不利于同樣弱小的兩大小微創業企業群體間的公平競爭,破壞了弱小創業者之間的利益平衡,進而損害公共利益。所以,應當反思現行扶持政策,出臺保護全體弱小創業群體的具體政策,以糾正市場競爭造成的機會不公。創業扶持政策不能成為解決大學生就業壓力的一時之策,政策的關注點不應在創業率的高低上,而應在創業成功率的高低,以及對失敗者的救濟上。只有提高成功率,自主創業率才會隨之提高,弱小創業者才有可能發展成熟起來。

(二)必要性問題

市場經濟本質是民主經濟,“經濟民主所關心或反映的便是財富的平等”,[8]“它的政策目標是重新分配財富并使經濟機會與條件平等化”。[8]“為了平等地對待所有人,提供真正的平等的機會,社會必須更多地注意那些天賦較低和出生于較不利的社會地位的人們?!盵9]因為“在緩和不平等、抵消壟斷扭曲以及糾正外部經濟效果方面,政府是必要的?!盵10]所以,在市場經濟條件下,政府既是市場監管主體,又是市場調控主體,政府政策既是立法基礎,又是執法保證。換言之,政府創業扶持的必要性在于:在保障就業與促進經濟發展方面擔當著核心主體的角色,發揮著市場監管、宏觀調控與引導的作用;創業扶持政策的基本法理在于糾正市場外在性、市場不完全競爭、市場信息不充分等問題。大學生創業者作為市場競爭中的弱者和經濟發展的后備力量,由政府對其進行傾斜性保護、扶持和引導,是在市場自發調節之外政府作為社會經濟干預主體借助于政策、法律手段對于經濟和社會利益的一種平衡和協調,追求的是一種基于差別原則的資源分配正義。但是,還須認識到,造成當前我國大學生創業比例低、成功率小、創業難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大學生自身因素,也有中國傳統文化與教育的影響,以及市場競爭不規范等問題,創業扶持政策并不能解決大學生創業者創業過程中遇到的所有困難,更不可能保證創業者創業必定成功,完全由政府采取大包大攬和承擔無限責任的做法,并不利于創業企業的成長與發展。因此,政府對大學生創業活動只能是作為與不作為并舉,即在扶持對象上,改變目前將創業扶持對象主要設定為應屆大學畢業生的做法,側重于對已有一定工作經驗、經濟具有承受能力的人進行創業扶持;在扶持功能上,應將政策扶持功能延伸到創業后期甚至是二次、三次創業階段,從激發創業激情向保障創業成功轉變,幫助創業者完成從“生存”、“發展”到“強大”和“持久”的跨越。所以,盡管創業扶持政策的本質是刺激大學生創業,但其須具備以下特性:(1)引導性。它不能通過行政權威來強制創業,而是通過與創業者密切聯系的經濟利益的誘導方式,引導潛在創業者自愿去創業。(2)時效性。創業過程分前期、中期和后期各個階段,政策不能停留于創業初期,而應當根據不同時期創業者的不同需求而制定不同的扶持措施,從而增加創業機會和促進弱小企業產生、成長、壯大。(3)糾偏性。政府的創業政策應當針對全體弱小創業者,通過改良創業環境和提供優質公共服務,糾正市場失靈問題,建立公平競爭秩序,保護有創業意識并有創業能力的弱小創業者自主創業。

三、大學生創業扶持政策資源之重新配置與優化

(一)政府職責與政策目標的重新定位

在我國,成功的創業主要是家族型創業與專業(技術)型創業。家族型創業是建立在家族已有的社會資源及社會信譽基礎之上,家族支持對創業成敗有決定性影響,通常這種創業風險與困難較小,較易獲得成功;專業(技術)型創業主要基于自身的能力與條件,其創業所依賴之資源、關系、信用有別于家族創業,并遠遠不及家族創業者,而且關鍵是專業技術是否得到社會認同,成功的要點在于能否掌握有限的資源、發揮其創意與技術、通過合理運作獲得有效經營與利潤。對于后者而言,外在資源的協助會對創業者創業動機的產生與創業企業的發展產生重大影響。而外在資源協助主要是指政府所提供的各項政策措施與所構建的創業發展與保障環境,其中政府政策措施之一,是維持市場經濟的運作及其公平性,確保創業活動不與公共利益相抵觸。如果不屬于以上兩種創業類型,那么創業失敗的風險更高?!盁o資金、無經驗、無人脈”的大學生,便多屬于家族型創業與專業型創業以外的創業,其本身存在先天不足,更需要政策、資金的扶持及技術、信息、管理等咨詢與服務。盡管創業扶持政策是整個創業支持體系中的重要環節,但政府還是應當秉承“有所為,有所不為”的有限理論和“適度”干預理論,堅持由政府(中央及地方政府)、高校、社會、創業者共同構建創業支持體系。政府承擔的職責是通過制定實施一系列社會政策和法律規范,對高校、創業者和社會進行規范和引導,健全創業管理結構,培育全社會的創業創新環境,協調與化解高校創業教育中的問題,回應創業者在創業方面的一系列活動。其中,應當建立的創業扶持政策包括:有利于創業的教育制度;有利于創業的社會救濟、救助制度;有利于創業的法律制度。創業不僅僅是創造一個組織,而是人們基于對自己成就事業的動機驅使,經由結合各種資源與條件的挖掘與利用機會之動機與能力,進而對任何創業者來說都具有滿足事業需要的價值。而所有創業者(包括大學生與非大學生、家境貧困的大學生與富二代大學生)均是新生代企業家的主要來源,均是推動區域經濟社會發展的后續力量,本質上并無差別。因此,各級政府應重新建立起綜合性創業扶持政策,從以鼓勵更多的大學生創業作為首要目標,轉變為促進弱小創業者之間的公平競爭,以提升創業成功率,化解創業風險,關心失敗者的生存與重新發展,實現個體與社會效益最大化為最終的政策目標,通過創業教育、政策扶持、法律制度引導大學生與非大學生兩大創業群體中的弱小創業者的創業活動順應國家就業促進、產業結構調整、財稅金融目標、科技發展等宏觀調控政策,對盲目、有害的創業冒險加以規范與預防,以此造就一大批具有創新精神、更加遵守競爭規則和經濟倫理、更具正確的利義觀和社會責任感的新生代企業家,促進創業企業從低品質向高品質發展。

(二)創業扶持政策體系之重新配置

創業是個復雜的、艱難開拓的、持續的創新動態過程,是一項高風險的并有益于全社會的創新活動,那么由創業者個人承擔全部風險,顯然是不可能也是不公平的,需要由政府、市場、社會與創業者共同分擔風險,故要積極構建以政府、社會和教育機構為主體,“官、民、學”分工合作的創業扶持體系。由于創業有首次創業、二次創業甚至連續創業和持續創業之分,因而根據國外創業政策理論,完整的創業激勵-保障政策系統應有6個子系統組成,即:(1)創業供給政策;(2)創業需求政策;(3)創業激勵政策;(4)創業資源配置政策;(5)創業宣講政策;(6)創業市場競爭政策。[11]顯然,對社會而言,創業實際上是一個系統工程,要落實配套方方面面的措施才能夠有所成效。任何一個子系統的缺失,都對創業產生負面影響。而我國目前的創業扶持政策,主要屬于創業激勵政策,創業供給政策、創業宣講政策、創業資源配置政策不盡完善,創業需求政策、創業市場競爭政策基本空白。所以,必須加以優化完善。針對許多地方政府的創業扶持政策側重于創業前期扶持,而對創業中期、后期創業企業的成長和發展關注不夠的情況,今后的創業扶持政策應當是從主要限于大學畢業生初期創業向畢業若干年并有一定創業條件和能力的人轉移,同時將政策支持功能延伸到創業后期甚至是二次、三次創業階段,以此提高和鞏固創業成功率;而且,建立對創業失利者的法律援助、社會保險、社會救助甚至心理撫慰制度等,消除創業者的后顧之憂,由此形成與其他的中小企業扶持政策、法律形成緊密銜接的、完整的、公平的創業政策、法律支持體系。

(三)大學生創業支持政策與法律制度的完善

大學生創業政策范文5

一、混合策略博弈

博弈論是研究多人決策問題的理論,現在被廣泛應用于各個領域。對于給定的博弈,必須使參與者自愿選擇理論給他導出的策略,每一參與者要選擇的策略必須是針對其他參與者選擇策略的最優反應;如果提供的策略組合解不是納什均衡,則至少有一個參與者有動因偏離理論的預測,使得博弈真實進行和理論預測不一致。因此,一個有效的協議中的策略組合必須是納什均衡策略組合[6]。

如果一個策略規定參與人在給定信息情況下以某種概率分布隨機地選擇不同的行動,則該戰略為混合策略博弈。由于混合策略伴隨的是收益的不確定性,因此參與人關心的是其期望效用,使期望收益函數值最大的混合策略即為最優混合策略,有時又稱為混合納什均衡[6]。

定義1在n個人參與的博弈中,表述G≤S1,S2……Sn,u1,u2……un>中,假定參與人i有K個純策略Si={Sil…Sik},那么概率分布σi={σil…σik},稱為i的一個混合策略。這里σik=σil(Sik)表示i選擇策略Sik的概率,對于所有的σik,有0≤σik≤1,σik=1。

二、模型構建與分析

在社會生產活動中,政府是宏觀指導者及管理者,大學畢業生是生產者;從博弈的角度來說,他們都是參與者。政府為提高社會總體收益,會出臺相關政策對大學生創業給予扶助,大學生也會視政府優惠政策而采取不同的策略。為簡化分析,將政府所有創業扶助政策視為一種,本文不考慮大學生就業行為。

1.混合策略模型構建

在現實情況下,人們的創業動機往往受到自身因素及周圍環境的影響,如親朋引導、政府的優惠刺激政策等,因此大學生選擇創業可歸屬于概率性事件;與之對應的是,政府對大學生創業也可以采用一定概率給予支持或不支持。鑒于此,可基于混合策略模型對當前問題進行建模分析。

表1 博弈收益值

創業 非創業

扶助 5,3 -1,4

不扶助 1,1 0,0

表1是對政府創業扶助政策與大學生創業活動之間的博弈過程進行模擬所產生的收益值對表示。表的上方表示大學生的策略行為,策略集Sstu={創業,非創業};表的左邊表示政府的策略行為,策略集Sgov={扶助,不扶助}。表格中的數字表示博弈雙方的收益,如大學生選擇創業策略,政府選擇扶助策略,收益對(5,3)表示政府收益為5,大學生收益為3。

假定政府的混合策略概率分布σgov={θ,1-θ},θ表示政府扶助的概率,1-θ表示不扶助;

假定大學生的混合策略概率分布σstu={γ,1-γ}, γ表示大學生選擇創業的概率。

由表1及定義1,當政府以概率θ扶助大學生創業時,大學生以概率γ選擇創業,政府收益為5,大學生也有可能以1-γ的概率不創業,政府的收益為-1。因此,當政府選擇扶助時,其收益取期望值為5γ-1(1-γ)。以此類推,當政府以1-θ的概率不扶助大學生創業時,其期望收益值為γ+0(1-γ),故政府總的期望收益函數表示如下:

Pgov(σgov ,σstu )=θ(5γ-1(1-γ))+(1-θ)(γ+0(1-γ))

=θ(5γ-1)+γ

依政府總期望收益函數的分析過程類推,大學生的期望收益函數表示如下:

Pstu(σgov ,σstu )=γ(3θ+1(1-θ))+(1-γ)(4θ+0(1-θ))

=γ(1-2θ)+4θ

2.收益函數分析

下面從收益函數來分析雙方策略選擇所產生的影響。首先對政府收益函數(1)式求偏導,得到政府最優化的一階條件:

求得γ=0.2,將γ=0.2代入(1)式,

Pgov(σgov ,σstu )=θ(5γ-1)+γ=θ(5*0.2-1)+0.2=0.2

從政府層面來說,當大學生以0.2的機率選擇創業,從(3)式可以得出,政府選擇扶助與不扶助,收益是固定的。當大學生選擇創業的概率低于0.2時,從(1)式可以得出,政府的收益函數值隨著扶助概率θ的增長而減少,反之,政府的收益函數值會隨著扶助概率θ的增長而增長。

下面從大學生的層面分析,先對大學生的收益函數(2)式求偏導,得到大學生的最優化一階條件:

得出θ=0.5,將θ=0.5代入(2)式,

Pstu(σgov ,σstu )=γ(1-2θ)+4θ=γ(1-2*0.5)+4*0.5=2

與政府收益分析類似,當政府的扶助機率為0.5時,從(4)式可以得出,大學生選擇創業與非創業的收益是相同的。如果政府的扶助機率高于0.5時,從(2)式可以得出,大學生的收益函數值隨著γ增長而減少。

從某種意義上來說,模型中的大學生創業機率可以視為大學生的創業能力及創業意識,政府的扶助機率可以視為政府在各個層面對大學生創業行為的支持力度。從上述政府與大學生的博弈過程分析可以得出,政府扶助機率θ=0.5與大學生創業機率γ=0.2是兩個臨界值。當γ≤0.2時,即大學生的創業意識或創業能力低于20%時,政府增加創業扶助投入所獲得的收益反而會減少。從經濟效益角度來說,政府應該讓資金投入優于當前選擇的其它扶助方向,因此政府的創業政策中應包含有大學生創業意識與創業能力的考查,同時政府需要思考如何提高他們的創業激情與能力;而當政府的扶助概率θ≥0.5,大學生選擇非創業或假創業可以獲得更好的收益,這可視為扶助政策失控帶來的社會高福利,這種現象在西方高福利國家經常出現。過高的福利帶來的負面效應就是大家都不去創業轉而設法套取政府的扶助投資,因此政府的扶助政策要控制在適當的范圍之內,創業才會成為大學生的最佳選擇。

三、創業政策對創業活動的影響分析

大學生創業政策對大學生創業活動有著舉足輕重的地位。凱尼(Kayne)的創業政策制定思路對大學生創業政策的制定有著一定的借鑒作用,他把創業政策集中在新企業的出現及增長上,認為創業政策應包括:

稅收和規制環境,政府通過減少稅收及降低制度要求來減少成本,促進創業;

創業資金,創業初期的權益資本是非常重要的;

創業教育,通過創業課程教育培訓,使更多的人對創業產生興趣;

知識資本,是創新的源泉[7]。

基于凱尼的思路,可以看出影響創業活動的關鍵因素有稅收環境、創業初期資金、創業文化培育及創業技能等。其中稅收和規制環境的制定屬于進入政策,影響到創業者的積極性;創業教育培育的創業文化會影響到大學生的創業興趣和動機;創業資金與技能決定了創業者是否有創業的能力。創業活動是動機、技能和機會相結合的結果,促進創業的政策需要圍繞這幾個要素來思考。有學者認為,我國的創業進入障礙政策已日趨完善[4],說明我國的創業稅收和規制環境已不是重點,主要問題是大學生創業技能的不足、創業動機的缺乏及創業資金的需求。

四、大學生創業政策的完善對策

面對當前大學生創業率極低這一現實,我們必須承認我國的大學生創業政策還遠談不上成功。下面我們將針對當前存在的問題,以博弈的思維方式,來討論如何完善當前的創業政策。

1.重視創業文化教育的連貫性

結合前面博弈模型的分析便很容易知道,當大學生的創業熱情不高或者創業能力不足時,政府進行扶助將是一種資源浪費行為,彌補這一不足只能依靠創業文化培育及創業教育來實現,因此政府制定創業政策要注重創業能力及創業文化的培育。創業教育不同于通識教育,要特別注重過程的連貫性及企業家精神的塑造。

創業能力的培養是一個連貫的過程。目前社會普遍將創業能力培養的不利因素都歸因于高等教育,而忽視素質與能力的培養是一個連續的過程。殊不知,人的許多能力都是從個人最基本的特質中衍生而來的,因此我們需要重視家庭教育和過程教育。從小就培養孩子的自主意識和頑強毅力,向其滲透諸如向社會奉獻創造財富等正面信息,這也可算作創業的啟蒙教育及創業文化的初始培育。

企業家精神的培養是創業能力培養的關鍵環節,也是一個連續的過程。它應是我國各教育階段不可回避的一個重要目標。為培養未來的創業者,需提倡將企業家精神培養貫穿于小學到大學的教育體系,有針對性地進行創業能力的培養。比如小學階段,應注重激發創業意識,培養創業精神,利用假期或課間時間勤工儉學,如給人送報紙等;中學階段,在創業精神教育的基礎上可開始企業經營方法的教育,如開設淘寶商店設計、創業發明比賽等活動;而大學階段,則在進一步加強企業經營方法教育的同時,應大力開展創業知識、創業技能的培養。

2.加強創業扶助資金的管理

在大學生創業初期,企業很難賺到錢,稅收優惠政策對企業來說無實質性的刺激作用,缺乏資金是創業初期最大的難題。當大學生創業者的能力與動機達到足夠的程度時,政府加大扶助,其社會收益是正增長的(政府收益也可以稱為社會收益,因為政府可以將稅收應用于社會福利事業、公用事業建設等),對于政府與大學生來說,這是一個雙贏的局面。雖然現有的創業政策對大學生在創業中可以享受的優惠政策和優惠貸款進行了規定,但大都停留在宏觀倡導政策的層面,從實施過程來看,還有待細化。

中央和各地方政府加大金融扶助力度對促進大學生創業尤為關鍵。政府可以從小額擔保貸款、設立創業基金兩方面來解決這個難題。對于當前的小額貸款政策,要持續加大其扶持的力度,盡可能地簡化審批手續;在中央和各地方政府層面設立國家科技創業基金,用于資助高校(含科研院所)畢業生以其科研成果或專利發明創辦科技企業,鼓勵大學生依托科技自主創新創業,推動科技成果產業化,拓寬大學生就業渠道。

從博弈分析模型可知,創業扶助資金是一把雙刃劍,過低達不到扶助的效果,過高則會成為部分人的福利。為了防止政府扶助資金被套取,無論是小額貸款還是科技創業基金,在決定資助之前都要對大學生創業項目進行評估,擇優資助;同時也要加強資金審批和資金去向的監管,確保其發揮應有的作用。正如有學者所言:“我們需要通過減少為鼓勵越來越多的人開辦公司而提供的轉移支付、貸款、補貼、放松管制和稅收優惠來降低我們給予不重要的創業者創辦企業的激勵”[8]。

參考文獻

[1] 胡桃,沈莉.國外創新創業教育模式對我國高校的啟示[J].中國大學教學,2013(2):91-96.

[2] 牛金成,陸靜.發達國家的創業教育及其啟示[J].黑龍江高教研究,2013(1):46-49.

[3] 向輝,雷家.基于ISO模型的在校大學生創業意向[J].清華大學學報(自然科學版),2013 (1):122-128,138.

[4] 陳成文,孫淇庭.大學生創業政策:評價與展望[J].高等教育研究,2009(7):24-31.

[5] 葉映華.大學生創業政策的困境及其轉型[J].教育發展研究,2011(1):34-38.

[6] 張維迎.博弈論與信息經濟學[M].上海:格致出版社,2012:57-58.

大學生創業政策范文6

1、實施三大政策,支持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即貨比出資“零繳付”、經營場地“零成本”、服務創業“零收費”;

2、推行兩個放寬,鼓勵高校創業生創業經營,其中包括放寬登記形式,實行“試營業”、放寬創業領域,鼓勵高校畢業生創新經營;

3、建立三項制度,強化高校畢業生創業服務,即建立“綠色通道”、實行“首先不罰”、強化“跟蹤服務”。

(來源:文章屋網 )

亚洲精品一二三区-久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