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說法案例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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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說法案例

今日說法案例范文1

在商法教學課堂,案例教學主要是由教師與學生兩者共同來完成的。從教師對案例的積極態度來看,案例教學已經被教師廣泛接受,并形成自己的教學風格。但問題是,大部分商法教師在使用案例進行教學時,對案件實際場景被可以避免的信息,比如在證券、保險等專業性與技術性較高的案件上,法官適當隱藏的商業機密亦或是其他不能表達的信息未能合理把握,導致其無法引導學生真正理解案件,使學生對商法實踐作用無法把握。加之法學院的教學規定、教師背景及教師的考核標準限制,使得教師深入探究案例的興趣遭到限制,對實務研究的能力也無法提高。而在學生方面,許多學生對教師給出的商法案例的興趣點并不在于專業理論與實踐相結合的思考,而在于案例中出現的各種故事情節。因而,在案例講解完畢,或講解中途,老師提出需解答的問題后許多學生無法作答,甚至無人回答。雖然有些學生對商法的法律條文與業務領域已有基本的理解,但在課后復習時卻多忽視對案例的閱讀、分析與思考,更未參看其他案例,導致學生在案例教學中明顯呈現功利化與膚淺化,理論色彩偏重。

二、如何改進案例教學在商法教學中的作用

目前,案例教學已經逐步在我國商法教學領域占據比重,但基于案例教學目的缺失、案例資源匱乏與案例教學主體適應性考驗不過關等問題,案例教學在商法教學中并未起到很大的引導作用。為此,在多重教學困境下,兼顧理論與實踐的案例教學對商法教學非常有優勢。因而,筆者提出以下三個針對性解決方案:

(一)首要明確案例教學在商法教學中的作用

商法教學作為我國法律教學體系的重點內容,其引入案例進行教學輔助的目的必須要明確,這也是商法教學的首要任務。這也要求高校在實際商法教學課堂中,要在對學生進行知識傳授的同時多進行實踐操作能力的培養。對此,商法教師可以在法學教學體系的基礎上,整體引入案例并對其做適當的編排,積極發揮案例教學對學生思維能力與表達能力的培養與提高作用。比如,在合同法教學中,適當舉例當前較為大型的房地產違約現象,如不動產登記糾紛、房屋租賃合同糾紛等,讓學生從客觀的實例將理論轉化為實踐。與此同時,在學生理論掌握的基礎上,老師還可在課下指導開設自由發言與討論小組、模擬法庭辯論等多種實踐形式,讓學生在“事實”案例分析中把握理論的應用,從而實現課上理論與課下實踐相結合的案例教學目的。此外,教師必須打破理論對應案例的教學方式,多從案例出發,指導學生發現理論所在,并了解理論的實際應用??梢哉f,只有將理論與實踐結合起來,才能真正實現案例教學在商法教學中的本質目的。

(二)積極整理商法案例資源

在分析案例教學在商法教學中出現的問題時,筆者已經提到案例教學資源缺乏且質量不高的狀況。因而,為了改進案例教學在商法教學中所起的作用,當務之急是建立完整的案例庫。必須注意的是,案例庫是一種大工作量的建設工程,如果單憑個人或某個部門是難以實現的。為此,商法教學者應積極鼓勵全國各地法學教學體系的商法部門,以部門為單位搜集國內外商法案例并合理整理;同時,在整理商法資源時,教師應對每個地區法院整理資料的商字類案號充分了解,從而在匯編與排列時為商法教學提供相關案件容易辨識的條件;而對于某個商法部門內部,需積極搜集較新的法條與案例,且由于這些案例數量并不多,整理工作相對簡單,需規劃好典型案例的排放;此外,在整理商法資源時,教師與商法部門需避免對案例做刪減或增添等加工工作,盡量保持案例原貌,如果判決書證能夠一并納入,案例教學效果將更好。案例庫建設完成,商法教師與商法部門還需定期對其更新,不能大架構完成后即置之不理。目前,在我國法律教學體系內,只有北大法律信息庫已經啟動了商法及其他法律案例整理成庫、成集的建設工作。但資源庫因未采用有序排列,檢索與歸屬等方式未完善,資源匯編整理工作并不健全。因而,若其他商法體系能及時加入,必將有助于商法大資源庫的完善。

(三)改進法學教學的組織體系

今日說法案例范文2

關鍵詞:民法學;案例教學;應用

中圖分類號:G424 文獻標志碼:A文章編號:1002-0845(2012)12-0060-02

一、案例教學法概述

案例教學法最早運用于哈佛大學的醫學院和法學院,以后在各國法學專業教育中被推廣[1]。案例教學法是指根據教學目標,在教師指導下,學生對呈現的有代表性的案例進行研討,通過師生共同努力使學生增強知識、提高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能力和水平的一種教學方法。案例教學法要按照選編案例、呈現案例、分析案例、評論案例的基本操作步驟加以實施。案例教學法對于培養學生“在學術上形成懷疑和批判的精神有十分重要的作用”[2]。正因如此,自1870年至今的一百多年時間里,案例教學法日漸成為“一種風靡全球的、被認為是代表未來教育方向的成功教育模式”[3]。

二、案例教學法的實施準備

1.搜集、選編案例。以民法案例為例,可搜集發生在身邊的債權債務糾紛、相鄰權糾紛、繼承權糾紛、離婚案件等等現實案例;可搜集網絡、電臺、電視臺、報刊雜志等各種媒體上的案例;可通過走訪人民法院和從《最高人民法院公報》中獲取民事案例,亦可引用教師親自辦理的民事案例。

2.傳授案例分析方法。一是法律關系分析法,二是請求權基礎分析法。法律關系分析法是指以法律關系的理論為根據,對案件性質和當事人之間的權利義務關系進行分析判斷,并以此為基礎運用邏輯“三段論”的方法加以準確適用法律、做出正確結論的一種案例分析方法。

請求權基礎分析法,是以當事人享有民事實體法上的請求權及原告提出請求權主張為基礎加以分析考察,然后找尋該請求權的民事法律規范基礎,最終確定該請求權能否得到支持的一種案例分析方法。

3.學生閱讀分析案例。學生的準備工作主要是按照教師的安排和要求,認真閱讀案例,了解案例提供的事實、情節、數據等相關信息,熟悉和掌握案情,并查閱有關參考文獻和法律法規條文,為分析案例尋找理論基礎和法律根據,同時,對案例隨附的思考題進行思考分析。在這一環節里,允許學生在獨立思考的基礎上,對案例提出結論性意見。

三、案例教學法在民法教學中的應用

1.依據理論,精選案例。這是在“選編案例”的操作步驟中要完成的任務。案例教學法實施的成效即教學效果如何,很重要的因素在于教師選擇的案例是否適當,是否能精確地揭示所學的民法理論。精選案例的基礎和保證,在于教師自己必須先弄清、弄懂民法學的每一個概念和原理,并厘清它們之間的內在聯系即民法學的知識體系,然后,才能按照案例選編的標準和要求做好搜集、取舍和編排案例的工作。無論選擇的是正面的案例還是反面的案例,都應有典型性和代表性,都應當與教學目標和教學內容密切相關,都應當做到寓民法理論于精選的案例之中。

2.陳述案情,引入案例。這是“呈現案例”操作步驟中要做好的工作。教師必須把精選出的民法案例展現給或提供給學生,要求學生進行課下閱讀、思考,以為課上進行案例分析和討論做必要準備。對案情進行陳述、將案例引入教學過程的時機較為靈活,既可在講授某一民法知識之時進行,也可在講完某一單元或章節之后進行,而其方式也較為多樣,既可直接印發以文字敘述為主要表現形式的案例資料(有的案例可配以圖表進行輔助說明),也可利用多媒體呈現案情,對情節相對簡單的案例教師還可口述表達。從案例教學的過程看,這一操作步驟體現為“案例引入”,即把自己或他人編寫的民法案例向學生進行完整性的案情介紹、情節描述,同時提出切中要害的、關鍵性的思考題目和閱讀要求,并可闡明該案例在民法課程中的重要性及需要達到的教學目標。

3.提煉理論,分析案例。這是實施案例教學法最為重要的一步,目的是通過師生的共同分析,引導學生總結歸納出帶有普遍規律性的民法理論,幫助學生真切地體會到理論是如何來自于實踐,體會到民法與生活的緊密相連。而做好這項工作的關鍵性要求,是教師必須圍繞案例設計出具有內在邏輯結構的問題并引導學生逐一作出分析。分析案例通常采用個人分析、小組討論和全班交流這三個逐層遞進的步驟和形式。個人分析要求學生在課下自行閱讀案例,進行獨立思考,判斷民事法律關系,嘗試作出案件結論或提出解決問題的意見。小組討論可在課上或課下進行,以3~7名學生為一組,發揮集體智慧,以團隊形式相互鼓勵支持、分工協作、啟發補充,找出該民法案例爭議的焦點或癥結,經分析討論后形成小組共識性的結論性意見或解決問題的方案,并推薦小組發言代表整理、完善發言稿準備參加全班交流。全班交流是在課堂上進行的案例正式分析討論階段,是運用案例教學法形成教學成果、使教學功能得以發揮的最關鍵的環節,是案例教學的部分。全班交流時,可以根據案例的具體情況采用小組發言人宣讀案例分析報告、接受和回答同學提問與質疑的交流方式;對能夠引起學生間較大爭論的民法案例,可采用分組辯論的交流方式,但需要教師及時準確歸納出各小組的觀點或意見甚至有意突出沖突矛盾之處,以激發學生碰撞出思維火花。

4.運用理論,重審案例。這一環節是上一環節的必要延續,主旨是在分析得出該部分民法理論后運用理論重新審視案例,體會是否正確地應用了這些理論,是否使理論回歸了實踐并指導了實踐。因此,教師可以對該民法案例的假設條件、案件情節作出改變,或提供新的案例,要求學生運用在上一環節經分析討論提煉出的理論做進一步的分析,為學生加深理論理解、鞏固理論知識、應用檢驗理論提供更多機會、更大空間。這一環節實質上是一個消化提升的過程。

5.歸納總結,構建體系。這是“評論案例”操作步驟中要實現的主題和達到的目標,也是課堂案例教學操作步驟的最后環節,一般由教師完成。首先,總結本次案例分析討論的總體情況,肯定學生好的分析意見和新穎獨到的見解,指出分析討論過程中存在的優點和不足,評判學生的參與狀況、發言表現和爭辯情景,特別要指出案例討論是否深入展開,分析問題是否透徹。其次,對圍繞案例所設、引發學生討論的問題進行分析總結,肯定學生正確的答題思路,進一步闡述、講解問題所涉及的民法理論和法律規范,最終推導出該案例經縝密分析后形成的結論性意見或者傾向性意見。但是,教師的最后總結性意見不應是所謂的“標準答案”,而應是圍繞教學目標對民法學的基本概念、原理、制度等所做的闡明,即教師的歸納總結應當使學生明確民法學的知識體系,并保證知識體系的完整性、系統性和清晰度,解答學生在自行閱讀案例時和在課堂上產生的困惑。

四、實施案例教學法要注意的問題

1.要注重實施方式的多樣性

(1)課堂分析討論方式。即將典型的民法案例提供給學生并同時提出若干具有內在邏輯關聯的問題,在課堂上交由學生進行討論。討論可先分組討論以形成共識,然后再進行全班交流。具體操作時,教師要把握好時間和進程,營造寬松和諧的課堂環境和氛圍,鼓勵學生勇于探索,大膽質疑,鼓勵學生提出各種不同主張,積極發言,甚至“挑起”辯論。教師可以參與課堂討論,通過設問、提示、暗示、設置疑團或充任反方辯手等方式,調動學生的積極性和主動性,一步步地將案例討論引向深入。討論結束后,教師應當對分析討論情況進行歸納總結。課堂分析討論方式是實施案例教學法的基本方式。

(2)多媒體教學方式。嚴格來說,這不是獨立的案例教學的實施方式,而是實施案例教學的現代化教學手段。這種手段的特點和優點在于圖文并茂、形象生動,趣味性和吸引力很強。運用這種手段時,教師可以在中央電視臺或地方電視臺的“今日說法”、“經濟與法”、“以案說法”等專題欄目中選擇典型案例,組織學生通過現代化教學網絡觀看和展開討論。

(3)模擬法庭方法。模擬法庭審判的案例教學,是培養和提高學生實際運用法律、操作法律的能力的好場所、好課堂。此種方法是在教師組織和指導下,由學生分別扮演原告、被告、法官(或仲裁員)、律師、證人等模擬訴訟角色,訓練學生從律師或法官的視角、用律師或法官的思維去分析和判斷法律問題。模擬法庭審判的實踐性很強,是能有效體現學生是否真正掌握、是否準確運用法律理論知識的綜合“演習”。

(4)觀摩審判。這種方式是學校和司法審判部門結合起來進行教學,幫助學生提高實踐能力的有效形式。具體實施時,要事先同當地人民法院取得聯系,然后組織學生到法院旁聽那些精選出的典型案例或是疑難案例。在觀摩結束后,可要求學生談談具體感受和體會,也可在下次課堂上組織討論并作出評論。此種方式的意義在于,它不僅使學生能在民事實體法方面學習和驗證相關理論,還能使學生全面了解民事訴訟程序,觀察和學習法官庭審的綜合技能,教育學生認識到要實現法律公正,實體公正和程序公正缺一不可。

2.要發揮教師在案例教學中的作用

教師在案例教學法實施過程中居于主導地位,發揮組織、指導、引導作用。組織作用表現為明確教學目標,充分考慮學生的能力、態度、條件和狀況,選擇好恰當的案例,營造良好的教學環境和氛圍,有效把握教學環節和進程。指導作用在于指導學生閱讀案例,了解案情,把握案件的關鍵點,并提供給學生分析案例所要參考的相關資料和文獻。引導作用主要是設計出具有內在邏輯結構的思考題來引導學生思維,在分析案例時引導學生對這些問題進行漸次分析,一步步地把學生引領到理論高度并指引學生運用理論。特別是在整個教學過程中,教師要充分鼓勵學生,將學生的潛能最大化地發揮出來。教師在案例教學中既是教學的組織者、設計者,又是引導者和激勵者。

民法案例教學要高度重視民法學的實踐性。要積極鼓勵學生能動地發揮自己的內在智慧,要求其以自己的思考得出自己的判斷,在質疑和探索的過程中,運用民法原理或民法規范去解決案例展示的民事糾紛。這明顯區別于講授法的“直白告之”的方式,“使學生由被動接受知識變為接受知識與運用知識主動探索并舉” [5],培養和提高了學生的獨立思考、自主學習和創新工作的能力。

通過案例教學法,引導學生不僅關注“紙上的法”,而且關注“現實的法”,培養學生的法學使命感和法治社會建設情懷[6]。

參考文獻:

[1]王俊霞. 民法學課程中案例教學法運用之探析[J].內蒙古工 業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09(3).

[2]張海燕. 淺議案例教學法在WTO法課程中的運用[J]. 湖南財經高等??茖W校學報,2006(4).

[3]嘉瑪. 案例教學及其在國內發展現狀[N].中華讀書報, 2003-08-06.

[4]劉兆柏. 淺談《民法學》運用案例教學的幾點體會[J]. 山東省青年管理干部學院學報,2003(5).

今日說法案例范文3

【關鍵詞】學生為中心;經管類;經濟法

1 經管類專業《經濟法》課程教學中存在的問題

1.1 課程目標不明確

在當前的高等院校中,經管類專業一般有經濟學、國際經濟與貿易、市場營銷、會計學、金融學等專業,不同的專業,課程教學目標是不同的。在實際的《經濟法》課程教學中,經類管專業的教學更具有針對性。這也就要求《經濟法》課程的教學內容要與經管類的專業要求結合起來才更有效果。比如會計專業更多講解與會計專業相關的票據法、稅法和證券法等法律法規知識;經濟學專業重點一般會放在證券法、銀行法和保險法等法律法規知識。但在學的教學中,并沒有針對哪個專業有不同的教材,而經濟法的內容又特別宏大,所以,教師在教學過程中并不是很有針對性地對經管類不同的專業有不同的教學內容,《經濟法》的課程教學目標不明確。

1.2 教學模式單一

有的高?!督洕ā氛n程設置的課時一般為48學時每學期,有的專業才32學時每學期。一般高校都是用PPT把教學內容展示給學生,要把經濟法的一般概念和原則進行講授,在教學過程中穿插一些運用的例子,以致,這樣“鎮鴨式”的教學方法,學生上課感覺枯燥,沒有積極性?,F在科技又比較發達,學生基本上都有智能手機,手機上網非常方便。由于學生上課感覺枯燥,所以學生上課時,經常玩手機,課堂氣氛不好。而進行案例討論,一個案例往往要一節課,這樣教學任務又會完成不了。

1.3 評價體系不完善

現在高校課程的評價體系一般為平時成績+期末成績這樣的考評機制。平時成績一般占20%,期末成績占80%。平時成績分配一般為到課率占50%,課堂表現占25%,作業情況占25%。期末成績以閉卷為主,考查的重點往往是學生的忘記能力,而考查學生綜合運用經濟法學理論分析、解決問題的能力這樣的試題幾乎沒有。這樣只注重卷面成績,忽視課堂中討論表達觀點能力的評價,學生往往平時沒有聽老師講課,只要在期末考試前半個月突擊一下,往往就能考及格、甚至得高分。以致,學生所學習的知識很快就分忘記,他們的學習積極性調動不起來,學生也感覺到學的知識只是為了考試而學習,用不上,甚至沒有用。

2 以“學生為中心”的教學方法在《經濟法》課程教學中運用的建議

2.1 明確有效的教學內容

經管類的各個專業對《經濟法》的教學內容側重點不盡相同,這就要求教師在對這些不同的專業進行教學時,該課程教師要熟悉教材的內容,結合不同的專業、學校的現實條件、學生的實際學習情況以及學習目標,對教材的內容進行適當地處理。同時,教師在設計有效的教學內容時,要設計學生最心并且實用的知識點,比如將來學生會進證券公司,對股票、基金以及債券的相關法律要講解清楚;如果有學生可能要創業,那對有限責任公司、股份有限責任公司、個人獨資企業、合伙企業等企業形式要有所了解。這在無形之中,對教師的要求提高了,要求教師根據不同的專業進行充分地、更有針對性地備課。

并且教師在備課時要加上充分《經濟法》有關的經典而實用的案例,可以通過電視媒體的一些好欄目如《今日說法》、《經濟與法》和《法律講堂》等節目,這些案例很實用,讓學生積極參與討論,能調動他們的學習積極性。當然,如果教師有相應的資源可以與當地的法院系統聯系,把一些公開的案例拿出來討論,這樣學生學習的目的性和積極性大大提高,也擴大了學生的視野。

2.2 鼓勵學生參與教學,進行互動

教師所教學的課程的目的是為了讓學生學會,并且學到有用的知識。學生是才是學習的主體。教師的“教”就是為了“不教”。讓學生盡快能了解和掌握與專業相關的《經濟法》的知識,教師可以對《經濟法》教學內容設計成案例和相應的提出問題,用提問的形式和學生進行互動,調動學生的參與性和積極性。當然,教師也可以用活動小組的形式來調動學生的學習積極性,比如,游戲、角色扮演以及主題辯論等形式,讓學生之間相互競爭和學習,這樣能讓學生切身參與到學習活動中來,調動更多的學生真實地表達自己對《經濟法》相關知識點的認知和感受,并讓學生從中體驗到真實的交際需求,同時也能提高學生的思維能力。這樣互動的課堂效果和交互的情感氣氛能讓學生感覺到學習的快樂。

2.3 建議能調動學生學習積極性的評價體系

“以學生為中心”調動其學習主動性,增加課堂實踐的比重,由原來的“平時成績(20%)+期末考試(80%)”的考核形式,現變為“平時成績(20%)+課堂實踐(30%)+期末考試(50%)”,平時成績考核(20%)由原來的三部分變為“到課率10%+作業表現10%”兩部分組成。

而課堂實踐是為了讓學生為中心,增加學生在課堂表現考核的力度,教師可以根據學生的提問、課堂發言、討論參與程度以及課堂表演、表達、調動情緒等方面進行給分。這樣學生的學習就不僅僅是為了考試而學習,而是全方位地進行學習,學生都感覺到自己得到了很大的鍛煉,學習上課的積極性和參與性都得到了明顯的提高。

3 結束語

《經濟法》課程內容比較多,如何根據經管類不同專業設計不同的教學內容,以及如果用“以學生為中心”的教學方式來調動學生的學習積極性,這是教師在實際教學中要探討的問題。

【參考文獻】

[1]郭燕茹.經管類專業經濟法課程教學存在的問題及對策研究[J].法制與社會,2013(7).

今日說法案例范文4

[關鍵詞]案例 教學法 素質 能力

[中圖分類號]G712[文獻標識碼]A[文章編號]1009-5349(2011)02-0096-02

案例教學法就是運用案例進行教學的一種方法,最早由古希臘哲學家蘇格拉底提出,最初是一種用來討論問題的方式,即從意見對立中探求矛盾,在矛盾中尋求新的意見,在歸納總結的基礎上,形成對真理的表述。案例教學法(casemethod)最早于1870年由當時擔任美國哈佛大學法學院院長的克里斯托弗•朗道爾(Christopher Columbus Langdell)教授創立。1871年他編著的《合同法案例》是世界上第一本案例教學法的教科書①。案例教學法是通過案例將所描述的法律事件的相關情景引入課堂,通過學生對法律事件的閱讀和分析,進入特定的法律情景,建立真實感受,經過老師的問題設問,同學的集體討論,最終得到解決實際問題的最佳方案。案例教學法啟迪學生的多種思維方式,培養學生推理和解決問題的能力,使學生通過歸納或演繹的方法掌握分析推導案例中的法學理論的一種教學方法。

一、案例教學法的基本特點

第一,是一種啟發式教學。相對于我國傳統的法學教學過于理論化的教導式學習,案例教學法使學生的學習走出了“抄筆記、考筆記、背法條”的誤區,傳統法學教育出來的學生,對于法理的深入理解力缺乏,更談不上對法律的綜合運用能力。案例式教學法,使老師成為知識的導入者、思維的啟發者,學生則成為問題的解決者,把知識傳播和能力培養有機地結合起來。教師在講課過程中引導學生對事件的分析、對問題的探討和深入理解,這些方式既啟發了學生的思維狀態,使學生開動腦筋,認真思考,又使學生真實全面地了解當前社會的法律狀況,使學生走進真實的法律世界。

第二,是一種參與式教學。法學專業既有很深的理論性又有很強的實踐性。學習者要理論與實踐不斷地緊密結合,才能學有所成。而案例式教學法則很好地貫徹理論與實際的原則。教師在教學過程中通過運用具體案例,使學生置身于真實的事件情景中,通過學生的參與感受到社會事件發生過程中法律的作用。這些都有助于增強學生的參與意識,調動其主觀能動性,這種方法既可以對學生闡明法學的基本理論和原理,又能提高學生在實踐中解決具體實際問題的能力。

第三,是一種民主式教學。案例式教學法有別于傳統的“灌輸”式教學,它既能充分發揮教師的主導地位,又使學生成為教學的真正主體,教師與學生在教學活動中相互啟發促進。在案例教學中討論這一環節,生生之間、師生之間均可自由討論、辯論,彼此都可以自由充分表達自己的觀點和理由。通過各種觀點、理由及其論據表述,使同學對事件的法律問題認識越來越清晰、理解越來越深刻,從而強化對法律原則和法律的理解。

二、案例教學法在法學教育中的作用

(一)有利于提高教師素質和提升教學質量

案例式教學法對教師提出了比傳統講授法更高的要求,要求老師有合理的知識結構、優秀的教學能力、嚴謹的工作態度和強烈的教學責任心;還要求教師具有淵博的理論知識、豐富的實踐經驗,能將理論與實踐相結合;又要求教師時時地關注社會現實,對社會中的法學問題保持高度的敏感,不斷更新教學內容、補充教案,不斷地從教學中尋找適合的教學案例。案例式教學法既可更好地發揮教師在教學中的引導、啟發作用,又使學生的頭腦處于活躍進取的狀態,不斷接受新知識。

(二)有利于提高學生綜合分析問題和解決問題的能力

案例式教學法把接受知識和運用知識有機結合起來,使學生運用掌握的法學基礎理論知識和基本分析方法,對真實情景案例主動進行分析、思考和探究。通過此過程使學生對法學知識的廣度和深度有深入的理解認識,同時創新性思維活動也得到鍛煉。因此,案例教學法是一種培養應用型、開放型人才的好方法。

(三)有利于師生之間在教學中的互動和學生之間的交流與辯論

案例式教學法,可以增進教師與學生之間的信息交流和情感互動,從而達到“師生互補,教學相輔,師生促進”的效果。通過教師的引導,學生運用所學的法律原理分析出具體案例中包含的各種法律問題,最終找到合理的解決方案。學生通過對于法律問題展開討論,對于法律疑難問題展開爭辯,以此更加深刻理解法學理論知識。

三、案例教學法在法學教育中的應用

案例教學效果的好壞,還在于是否能恰當地運用案例,掌握運用的步驟和方法技巧。為使案例教學法在法學教學中取得良好效果,還應當具備一定的條件:其一,選擇高質量適合教學的案例;其二,還應掌握運用案例教學的步驟、方法和技巧。

(一)選擇案例的原則

1.目的性原則。應根據教學目標和教學內容的要求有目的性地選擇案例。遴選出一個高質量的法學教學案例,可以使學生通過討論加深對法學知識重點難點的理解,并能應用所學過的理論知識分析和解決案例中所涉及的具體問題,從而使學生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得到較大提高。相關教學內容在生活中沒有典型的案例,教師可以根據教學需要自行設計案例。

2.典型性原則。教師在遴選案例時既可選人民法院審結的案例作為教學案例,也可以以法制新聞事件如《今日說法》等類似的節目中選擇相關案例。主要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案例作為教學工具。此外,我們還可以從人民法院出版社和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合作出版的《中國審判案例要覽》中精選部分與教學相關的案例。

(二)案例教學法的課堂應用

第一階段,課前的準備。包括課前教師的準備和學生的準備。教師要依據課程設置的內容選擇與教學有密切聯系并能反映同類案件一般特征的案例。而且選擇的案例還應具備一定的難度。同時還要涉及課堂討論的問題,設計案例中具體條件的假設,確定學生討論和思考的方向等。學生課前準備包括課前預習和課堂發言的準備。課前預習是學生分析后發言的基礎,如果學生缺乏充足準備,就很難在課上跟隨老師的啟發思路分析問題,也很難掌握案例涉及專業理論,同樣也不可能運用理論分析案例。最終很難實現教學要求,也無法培養學生的思維能力和法學素養。

第二階段,課堂的討論與分析。課堂討論是案例式教學法的關鍵環節。教師要不斷營造自由討論的氛圍和環境。在討論中教師的作用就是依據教學思路逐步引導學生圍繞案例陳述自己的觀點,抓住問題的焦點進行辯論,培養學生學會分析案例。在討論過程中,教師也不宜直接闡述自己的觀點,更不宜對學生的觀點過早地評價。教師引導學生進行探討式分析,可采用設問、反問、情景問等多種手段,使學生自覺感應問題解決方式的合理性,從而引發理性的思考,進而得出應有的結論。通過課堂的討論培養了學生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能力以及口頭表達能力。通過學生間的互辯也啟發了學生的思辨能力??傊?,教師做好引導同時逐步滲透理論內涵,使學生在明事的過程中達到認理。

第三階段,課堂討論后的總結。案例討論結束后,教師對學生的討論進行總結是一個十分重要的環節??偨Y討論中的得失,進行補充性和提高性講授??偨Y包括兩個方面,一方面總結案例的知識點及相關知識點的聯系;另一方面總結整個教學過程,包括分析問題的恰當與否、觀點歸納的邏輯性與全面性、課堂討論主旨問題的把握及表達效果。通過總結,使學生對自己的學習效果進行客觀地評價,從中吸取經驗,培養知識的應用能力。

總之,法學教育的目的不僅是向學生傳播法律知識,還要肩負培養符合市場需求的法律人才。案例式教學法有助于學生感受、理解知識,有助于培養學生的創新能力,也有助于培養學生的實踐能力和創業精神,所以這種注重培養學生分析問題和解決問題的教學方式是推進素質教育、培養高素質高水平法律工作者的重要途徑。

注釋:

①韓大元,葉秋華.走向世界中國法學教育論文集[C].北京: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01:925.

【參考文獻】

[1]韓大元,葉秋華.走向世界中國法學教育論文集[C].北京: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01:925.

今日說法案例范文5

【關鍵詞】法治素養 高中政治 教學探討

【中圖分類號】G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0450-9889(2017)04B-0037-02

法治素養培育是全面提升中學生綜合素質的重要組成部分,培養中學生良好的法律意識、法律觀念是法律常識教育的重要內容,我國當前正在全力推進依法治國,在此背景下,更加有必要加強公民尤其是高中生的法治教育,所以將法治教育貫穿于整個高中政治教學中,是為了更好地建設思想政治課學科,也符合依法治國的時代要求。

一、培育高中生法治素養的必要性

(一)法治素養對依法治國具有重要意義

高中學生馬上要步入成年,走入社會,為社會主義建設貢獻力量,其法治素養高不高,法律觀念強不強,是不是具備運用法律知識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這些都影響到我國依法治國的實現,關系到社會和諧和社會文明程度。因此,通過高中政治教學培育高中生的法治素養,加強高中生的法律意識,引導學生尊法守法,形成科學完善的法治思維,對于推進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具有重大戰略意義。

(二)法治素養是素質教育的重要內容

學生綜合素質不能缺少法治素養,素質教育的一項重要內容就是培養學生的法治素養。建設有社會主義特色的國家,實現依法治國,和當代中學生法律意識、法治觀念的強弱密切相關。所以,切實提高和增強高中生的法律觀念和法律意識是非常重要的。作為高校法治教育的重要陣地、開展法治教育的重要平臺,高中思想政治課所要擔負的重任不言而喻。培養出知法守法、懂得運用法律的學生,是作為一名高中政治教師義不容辭的責任。

(三)課程標準明確要求開展中學生法治教育

在高中思想政治教學中,新課標明確指出思想品德和思想政治課程是對中學生進行系統的公民道德教育和理論教育的初級課程。高一階段主要任務是引導學生了解中國的經濟制度,如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基本國策、改革開放等基礎理論,然后就是引導學生形成良好的道德觀念、法律觀念。高二階段的主要任務是引導學生學習我國的基本政治制度,了解我國的外交原則和依法治國的理念,然后結合政治生活的道德標準引導學生形成良好的道德觀念、法律意識。高三階段主要任務是引導學生正確認識人類社會,正確認識世界,引導學生形成科學的人生觀,培養學生的辯證唯物主義思想。

二、基于法治素養培育的高中政治教學策略

筆者根據自己多年的教學經驗,在高中政治教學中總結出如下幾點教學策略。

(一)聯系生活提煉法治教育內容

教師應該在新課程標準的框架內,深入挖掘和提煉教材中的法治教育內容,將教材中分散的法治教育內容集中化、系統化。如教師在講解“依法維護勞動者的合法權利”這節課時,可以將勞動者的權利這塊內容拆分成若干個環環相扣、邏輯相關的問題向學生提問:我國勞動者權利包括哪些?為什么勞動者權利應該受到保護?如何更好地保護勞動者權利?然后教師在講解這三個問題的時候,自然地引入勞動法中的相關法律知識,通過對勞動法的講解和討論,使學生更深入地認識勞動者權益保護方面的知識,樹立勞動者權利應受法律保護的觀念。除此之外,我們在教學過程中應將知識橫向聯系、縱向延伸,引導學生聯系身邊的生活例子,使學生能夠舉一反三。高中政治教材中有關未成年人權益保護的法律知識很少,大部分是有關成年人權利義務、法律保護的法律知識。針對這個情況,教師更應該根據教學內容,多聯系實際生活中的未成年人法律案例,選擇與學生生活聯系緊密的法律法規,在課堂上引入一些與學生息息相關的法律知識,使學生感受到法律在生活中的作用,從而將法治理念融入學生生活。

(二)創設情境,引導學生運用法律思考

教師要根據學生的認知特點在教學中創設符合教學內容的情境,善于加工處理涉及的法律素材,將抽象的法律素材具體化,從而引導學生在層層深入、由表及里的理性思考中正確地認識法律,鼓勵學生積極探討、勤于思辨,引導他們提出自己關于法律問題的看法,提高學生在實際生活中運用法律解決問題的能力,提高學生對不法觀念的抵抗力,使學生形成“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觀念,將法治教育與育人有機融合。比如教師在教授“依法納稅是每個公民的基本義務”這節課時,教師可以給學生創設一個生活中常見的情境:“我和朋友們在商場購物,我的朋友選中了一件裙子,付款時,服裝店老板提出‘如果你們不需要開發票,那我可以給你八折,如果要開發票就不能打折’,假如你是我這位朋友,你會怎么辦,發票開不開?”提出問題,讓學生討論,根據實際生活經驗,大部分學生會明白購買商品或服務時應該索要發票,而少數學生會認為可以不開發票,還能享受優惠。這時教師可以將與依法納稅相關的法律知識引入進來,讓學生明白索要發票合理合法,一方面可以保障自身權益,一方面是在幫助國家增加稅收,使他們認識到依法納稅是公民的基本義務,作為守法公民在依法納稅的同時還要自覺監督其他公民的納稅行為。通過生活案例教學,進一步加強學生的法律監督意識。

此外,創設情境時問題的設計應該符合法律嚴謹、科學的特點。法律內容比較抽象,概括性強,比較難理解。這就需要教師要深入分析教材,根據教材中的重點難點,明確教學目標,創設符合學生學習特點、認識水平的情境問題,比如,教師在講解“公司的經營”這節內容時,先問學生:“你們的理想是什么?”通過學生回答,教師了解到部分學生的理想是自己創業,非常喜歡看各種創業故事,但是對于企業的創建、經營、管理以及股權等概念并不了解。因此,教師可以針對這個情況,挑選一個大學生自主創業,最初成功,最后由于法律意識淡薄,在經營過程中違反法律,最終導致創業失敗,自己也鋃鐺入獄的故事,并根據此故事提出問題:“這個大學生為什么創業會失???如果你是他,你會怎么做?”學生熱情高漲,經過一番激烈討論得出結論:在自主創業的過程中,經營者一定要合法經營、合法管理、依法行使權利。通過這個例子引導學生思考,在交流討論中領悟“法”的意義,加深了對法治意義的理解。

(三)課外延伸課堂內容,課內課外有機結合

教師可在課外開發與高中思想政治課相關的課程,通過拓展、整合、構建,將學生所學的相關法律知識有機串聯起來,拓展學生法治思維的廣度和能力??梢栽谡n外進行法治主題教育,如刑法、勞動法、憲法、未成年人保護法、消費者權益法等法律知識講座,將課堂內容與生活中的法律案例進行有機結合;還可通過舉辦法律知識競賽、模擬法庭、法治故事表演、法治社會實踐等多種形式,課外拓展法治教育與課堂教學相互配合,進一步提高法治教育效果。

今日說法案例范文6

摘要:傳統講授式教學法強調認同性思維,抑制了學生的主體意識和創新能力,不利于我國法學教育。司法考試增加了法科學生的學習壓力,也促生了為了通過司考而學習的功利心。面對法學教育的新挑戰,法學教學方法的改革勢在必行。理論法學的枯燥乏味更呼喚教學方法的革新。理論法學課堂引入案例教學法是必要的,也是便捷、可行的。

關鍵詞:案例教學法;理論法學;實踐理性

中圖分類號:G642.4 文獻標志碼:A 文章編號:1674-9324(2017)26-0184-03

一、中國法學教育的失敗

在制定法傳統的大背景下,我國自上世紀70年代末恢復高等法學教育以來,主要沿用傳統的大陸法系的教學模式,以教師課堂講授為主,強調課程的體系性、完整性,學生則以被動接受的方式掌握課程的基本內容,于業已形成的專業觀點中領會法學的精神。相較法治發達的美國法學教育以訓練受教育者的批判思維能力及塑造相應的人格為目的,我國的法學教育的設計則立足于訓練學生的認同性思維能力。雖然講授者有不同的見解,但都不得不盡心盡責地詮釋既定法律及其制度的合理性、有效性。而這種認同性的思維方式和人格弱化了人的主體意識,抑制了人的創造力,是有悖于法律職業本質的。這種以教師講授為主導,學生被動接受的課堂教學模式已經遠遠不能適應社會發展和法學職業教育的需要。特別在形而上色彩濃厚的理論法學課堂教學中如若不吸收新的方式和內容,枯燥的法學理論知識充斥于整個索然無味的課堂教學中將極大地打擊老師教學和學生聽課的積極性。

二、理論法學教學方法改革迫在眉睫

當前,我校法學課堂教育,特別是理論法學課堂教育出現了嚴重的問題。傳統教學模式的僵化,加之司法考試的沖擊,導致學生寧愿參加價格不菲的司法考試補習班,甚至埋頭于應試技巧與瘋狂的魔鬼訓練中,而應付學校的專業考試,完全忽視法學理論知識的學習。這種狀況導致每個學期初的教學檢查法學院都被學校教務處列為重點監督對象。以筆者所在的學校為例,學生出勤率偏低,特別是畢業班的學生,開學第一節課有的班甚至只有三名同學來上課,形勢相當嚴峻。學生以復習司法考試為借口逃課。反過來說,即便學生真的是在參加司考輔導班,經過魔鬼訓練通過司考的學生,也因缺乏法學理論素養和基本的法學理論知識而很難成為一名優秀的法律執業者。因為,法律的背后是利益,任何一項法律法規的背后都是利益的博弈與平衡。執法者必須懂得法律之所以這么規定的緣由何在,處理案件時才能做到令人信服,樹立法律的權威。當下學生為了司考而司考的功利心態,突擊過關后備考時背誦的法條將很快被忘記,因為沒有深厚的法學理論知識作為鋪墊在未來執業過程中對案件的處理就很難令當事人信服。因此,我們的法學教育模式改革迫在眉睫,否則在市場選擇和就I壓力的雙重沖擊下課堂教學將日益萎縮,教師的價值和作為也將被拋棄。最重要的是,我們沒有培養出以深厚法學理論武裝自己的優秀法律人,而造就了一批批不會運用法律理論分析社會問題的庸才。

面對我國法學教育表面輝煌,實際形勢嚴峻的現狀,實施教學方法的改革勢在必行。法學教學方法在應對法律教育的職業性趨向上的策略,除了案例教學法,還有辯論式教學法、法律診所教學方法等。針對當前我國法學教育的現狀引入案例教學法是比較可行的做法。相較實踐中常見的通過記憶法律條文處理案件,案例教學法使學生通過不斷閱讀,進入特定情境,站在法官或律師的立場上思考解決問題的方案。通過反復訓練,學生就會擁有作為一名合格法律職業人所應該具有的法律推理能力,即使不記憶法律條文也能夠迎接實務中不斷面臨的新挑戰。

理論法學是法學學科皇冠上的明珠,是學好部門法的基礎,也是法學學科中最抽象、晦澀的部分。將案例教學法引入理論法學教學中來將提高學生的學習興趣,深入對理論知識的理解,提高學生運用理論知識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

三、理論法學教學引入案例教學法的可行性分析

(一)法之理在法外

隨著我們對立法工作的重視和立法機關立法水平的不斷提高,我們制定的法律在內容的明確性、邏輯的統一性方面已經越來越完善。但社會生活與法律條文之間往往是存在差距的。紙面上的法只有現實地調整社會生活才有法律實效。正如朱慶育教授所說的:“世俗法律不同于圣經,后者被尊為神的作品,任何凡人無權更易一字,前者則隨時面臨增刪修改之可能,甚至整部法律推倒重來亦屬尋常?!?/p>

法學理論來源于生活,是以整個法律現象的共同發展規律和共同性問題為研究對象的學科。整個法律現象的共同發展規律和共同性問題必然來源于博大精深的法學理論和紛繁復雜的法律實踐。法理學被界定為法律的智慧,是對法律運行共同規律的抽取,是學習部門法的基礎。法理可以補充法律的不足。學習法學理論知識可以讓學生具有堅實廣博的理論基礎與系統深入的專業知識,不僅可以指導部門法的學習,也可以指導未來的法律實踐。在理論法學教學過程中適時引入恰當的案例,或解釋概念,或闡釋法的價值等等都會收到很好的教學效果。

(二)法學是實踐理性的學問

無論是部門法學還是理論法學都是實踐理性的學問,社會現實是其存在的根源,純理性或者純思想性的法學是不存在的?;仡櫡砂l展史,我們不難發現無論是亞里士多德的實踐智慧還是康德的實踐理性,抑或后來出現的實證主義法學派都說明法學必須面向和關注現實生活,為社會生活中出現的困惑、矛盾、沖突提供合適的法律解釋及合理的法律解決方案。處于神壇之上的法律,只有走出人們生活才是活生生的法律。部門法都是研究法律現象的某一部分,調整某一類社會關系的。法學理論研究法律現象的整體,構建理論法學關于法律生活的一般原理。部門法教學中采用案例教學,案例源于部門法,又可以闡釋部門法,發展部門法。同時,部門法提供了解決案例的依據。同樣的,理論法學教學中可以引入案例,用來發現法的一般理論,闡明法的一般理論,豐富法的一般理論。理論法學也為部門法案例的解決,特別在針對某一案件部門法沒有明確規定時提供案件解決的法理依據和價值追求。

(三)理論法學以法律現象的一般規律為研究對象

理論法學的內容包括法律本體論、法律社會論、法律價值論及法治國家論等諸多豐富內容。一份令當事人信服的判決書,必然要求法官具有豐富的法學理論知識。判決書中體現法官的價值追求和法治理念。任何一個時代的法學理論及法理價值都將自覺不自覺地體現在當代法官的判決書中。

研究法與社會的關系是法理學的重要內容?;谖覈▽W教育的現狀,法科學生沒有相應的學科基礎和生活閱歷很難理解諸多部門法中講述的法律規范。而諸如哲學、經濟學、社會學知識很多時候影響司法、執法等諸多法律程序?!胺墒钦麄€社會生活一部分,而且絕不是存在于真空之中。法律并不是社會科學中一個自給自足的獨立領域,能夠被封閉起來或者可以與人類努力的其他分支學科相脫離。如果教師不闡明作為判決的政治和社會背景,法院的許多判決就無法被理解,也無法得到恰當的分析?!绻粋€人只是法律工匠、只知道審判程序方法和精通實在法的專門規則,那么他的確不能成為第一流的法律工作者。布蘭代斯法官說,‘一個法律工作者如果不曾研究經濟學和社會學,那么他就極容易成為一個社會公敵’?!盵2]如果在枯燥的教學中能夠引用歷史上具有社會影響的典型案例進行闡釋就會使原本晦澀難懂的理論變得容易理解,從而激發學生探究法學理論的興趣,加深對理論知識及制度構建的理解,為將來成為一名優秀的法律人打下基礎。如,在講到法律的效力位階時,可以用馬伯里訴麥迪遜案引入美國的違憲審查制度,拓展學生的知識廣度,加深學生對憲法具有最高法律權威的認識,收到很好的教學效果。

(四)西方國家案例教學的實證經驗

19世紀70年代,案例教學法由美國哈佛大學法學院院長克里斯托弗?哥倫姆布斯?朗道爾(Christopher Columbus Langdell)教授創立。此后,成為英美國家,特別是美國、加拿大法學課堂廣泛采用的教學方法。在美國法學教育中,案例教學法不僅應用于部門法教學,在諸如法理學、法制史等理論法學課程中均獲廣泛采用。在美國法學院甚至世界范圍的法學教學中廣泛流傳的哈佛大學法學院教授朗?富勒(Lon Full)運用的“洞穴探索者”的案例堪稱經典。在設計該案例時“根據自己對法律的理解,以及所學到的法律知識和法學理論(如實證主義法學,自然法學,社會法學等)對此作出判斷和裁決。教師可根據學生的回答,指出學生子運用法律推理時出現的錯誤和法律知識上的缺陷,引導學生對法律問題進行深入思考?!盵3]

“總之,案例教學法不僅可以適用于部門法教學,同樣也適用于理論法學的教學,無論從理論的角度,還是從實踐的角度看,在理論法學教學中采用案例教學不僅是可行的,而且是必要的和便捷的[4]?!?/p>

四、理論法學引入案例教學應該注意的問題

(一)講授式教學與案例教學相結合

中國成文法傳統源遠流長。我們法官裁判的過程因循傳統的三段論模式,在此過程中法典是裁判案件的重要依據。基于長久的講授式教學占據主導地位的我國法學課堂我們不可能用案例教學完全取代講授式教學。在案例教學法的運用模式中,諸如:課堂討論模式、多媒體教學模式、模擬法庭模式和觀摩審判模式中運用最多的就是插入式的課堂討論模式。這種模式基本的操作步驟是:教師在講到某個知識點時將課前準備好的典型案例拿出來用以講述在講知識點。通過討論案例使學生更加深入地理解所講授知識,并在此基礎上啟發學生進行法學推理和法律背后價值選擇的思考。課堂討論模式是案例教學中最便捷可行,運用最多的一種模式,在這種模式操作中知識點的講授是不可或缺的部分,加深對知識點的理解也是運用案例的目的。

(二)有w系的典型案例的獲得

1.教材中的案例。教材中的案例主要有兩種:一種是在通用教材中為了講明一個概念或問題而設定的案例,或者在某一章節的后面會附有闡明這一章節主要內容或理念的案例;一種是針對某一法學學科的專門案例教材中的針對某一概念或問題的案例。后者所含的案例一般都是本學科比較經典的案例。

2.大眾傳媒中的案例。當今社會各種媒體在法制宣傳和對民眾輿論引導方面的作用越來越大。諸如《今日說法》、《法律講堂》等主流媒體報道的都是近期的熱點案例,是師生了解法治熱點,關注法治進程的案例庫。培養學生的問題意識,鍛煉學生創新思考的能力。

3.文學影視作品中的案例。生活中法律無處不在,各種童話故事中都蘊含法理。文學藝術作品源于生活,雖有藝術夸張成分但對年輕人來說因情節生動更易于被學生理解,激起學生的學習興趣。通過文學藝術作品中的相關情節作為案例講述會收到意想不到的教學效果。

4.司法實務中的案例。這類案例主要適合兼職從事律師業務的教師。專業老師若能夠通過司法考試并兼職從事律師實務工作對案例教學的開展會非常有利。從律師實務中處理的形形的案例中選擇與講述知識點相關的案例引入課堂教學。這個需要教師進行認真甄別選擇既生動又有法律難點的案件,加上自己處理的經驗介紹,這種案例講述最能吸引學生。且在聽講的過程中學生就會了解相關訴訟程序和處理類似案件應該注意的點。對教學雙方均有裨益。

(三)針對不同年級設置難度適度的案例

美國法學院招收的學生是具有其他專業背景的完成本科教育的學生,這些教學對象具有多學科的知識積累、社會閱歷、學習能力、理論理解能力都為案例教學法的開展提供了得天獨厚的條件。而我們的法科學生在進入本科前沒有任何其他專業知識的積累,沒有社會閱歷,學習能力、理論理解能力都比較欠缺。特別是理論法學課程多開設在法學本科低年級階段,這個時段的學生缺乏部門法知識,對案例的設計就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鑒于我國當前理論法學多安排在本科低年級的課程安排的現狀,要求部門法知識完全空白的學生分析案例有揠苗助長之嫌。這就要求教師在案例選擇時要注意選擇難度適中的案例才不會打擊學生的學習積極性。有些學校在理論法學課程安排上就比較合理。比如,將法理學分大一和大三兩個學習階段進行講述。大一講述法律本體論和法律社會論,大三講述法律價值論和法治國家論。針對不同學習階段安排難度不同的案例,重在使學生體悟案例中抽取出的法的一般理論。

(四)豐富教師的法律實務經驗

法學專業教師通過司法考試,進行律師執業是教師接觸法律實踐的常規渠道。法律執業經歷可以為案例教學的開展提供更多素材,也可帶給學生更多訴訟知識和實務經驗。當然,對法學專業教師我們更多地強調的是學術水平和課堂教學。不過,法學永遠是一門實踐性的學問,沒有實踐,法學理論知識就是無源之水無本之木。嚴格來講,只有做過法律實務的人才能更好地進行案例教學。

“郎道爾認為,如果學生閱讀了大量的案例,特別是判決正確的案例,真理就會出現在他的面前。即通過案例,了解法官判案的思路,理解法律精神,掌握判案的技巧,提高分析問題與解決問題的能力?!盵4]在當前法學教育功利浮躁的大背景下,在理論法學教學中引入案例教學是非常必要的,且是便捷可行的。通過案例教學學生不會再厭倦枯燥乏味的法學理論知識,且能夠學習更多的訴訟程序知識和實務經驗,培養問題意識,鍛煉法律思維,提高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

參考文獻:

[1]葛云松.法學教育的理想[J].中外法學,2014,26(2):285-318.

[2][美]博登海默.法理學――法哲學及其方法[M].鄧正來,譯.華夏出版社,1987:490-4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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