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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關系管理論文范文1
【關鍵詞】勞動爭議仲裁;時效制度;勞動法
隨著市場經濟的逐步發展,我國的勞動關系發生了巨大的變化,勞動爭議在逐年不斷增長。我國的勞動爭議仲裁,萌芽于1933年的《勞動法》,其相關條文規定,對于用人單位與被雇人之間,“因為各種勞動條件問題發生爭執和沖突時,各級勞動部在得到當事人雙方同意時,得進行調解及仲裁?!?986年《民法通則》的頒布正式確定了2年訴訟時效,有相當多的人就是從超過兩年訴訟時效遭敗訴的慘痛教訓中,開始認識了訴訟時效,領教了訴訟時效的厲害。但是要問及什么是仲裁時效,恐怕還有相當多的人不太熟悉,這種情況類似于訴訟時效的當初。現在勞動爭議越來越多,通過勞動爭議仲裁或訴訟解決勞動爭議的人也越來越多了,而有相當多的人恰恰是因為仲裁時效問題打輸了官司。那關于仲裁時效又是如何規定的呢?
一、我國關于仲裁時效已有的立法規定
1.《國營企業勞動爭議處理暫行規定》(1987年)16條規定;2.《企業勞動爭議處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第23條規定;3.《勞動法》第82條規定;4.法釋「200114號第3條規定: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根據《勞動法》第82條之規定;5.《江蘇省企業勞動爭議處理辦法》第19條規定。
二、關于勞動爭議仲裁所存在的缺憾與完善
(一)申請仲裁的時效不利于保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
根據之前有關立法,不難發現,對于仲裁時效,各法律、法規和規章對仲裁申請時效作了明顯不一致的規定,尤《勞動法》與《條例》分歧明顯,《勞動法》規定仲裁申請時效為60日,《條例》規定為6個月,至于其他法規也都大同小異,法律規定的不一致,必然導致執法上的不一致,實踐中也確實存在勞動爭議當事人根據自身的需要,引用不同的規定,各執一詞,仲裁部門和法院則無所適從,難以下判。但基本上都肯定了60日為期限。這種申請仲裁時效的規定對勞動者非常不公,往往是勞動者在權利受到侵犯后,費盡力氣實現維權,當難以實現維權目標,下決心申請仲裁以求公道時,卻已超過申訴時效。所以有的學者認為應當將仲裁時效改為6個月合適,“《勞動法》制定時把1993年頒布的《條例》規定的申請仲裁的時效從6個月改為60日,其初衷是想及時地使勞動爭議得到解決,但卻為勞動者維權設置了障礙?!钡械膶W者又認為應當適用60日,“雖然我國《勞動法》和《條例》規定的仲裁時效期間不一致,但根據法律適用上位法優于下位法的規定,法律的效力高于行政法規與地方性法規,行政法規與地方性法規的效力高與部門規章和地方規章,因此,《勞動法》的效力高于國務院頒布的《條例》。《條例》第23條第一款的規定與《勞動法》的第82條的規定相沖突,應適用《勞動法》的規定。因此,仲裁申訴時效的法定期間應為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60日。”而我認為,法律的規定是用于維護受害人的正當權益的,既然由于時效的不夠長會使當事人的正當權益有可能得不到保護,那就應該適用有益于保護受害人的那種,至于時效到底應該多長為好,那另行不論。
(二)對仲裁時效中止的事由不夠具體
從上述相關法律、法規及其解釋的考察可以看出,勞動爭議仲裁時效規定了仲裁時效中止制度。并將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當理由,以及爭議的調解時間和仲裁處理失誤的時間確定為仲裁時效中止的事由。但對“其他正當理由”怎樣理解,應當包含哪些“正當理由”,沒有作出明確而具體的規定。而現實中的情況又十分復雜,對于當事人是否屬于因“其他正當理由”而耽誤了仲裁時效,是否認定為仲裁時效中止的事由,實踐中很難把握。對“不可抗力”可以按民法通則的規定去理解,但對何為“正當理由”,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釋、勞動和社會保障部的有關規定都沒有作過具體界定。實踐中有的當事人,發生爭議后去上級部門、部門、紀檢部門等黨政部門反映,到向仲裁機構、法院申請仲裁、時往往已超過60天期限,對此種情形是否作為正當理由,我們認為,在法律已有規定的情況下,“正當理由”應從嚴掌握,不宜過寬,否則等于鼓勵當事人不依法解決爭議。實踐中應當要求當事人提供曾向有關部門反映情況或主張權利的證據。
(三)對仲裁時效的起算點難以把握
這是當前審理勞動爭議案件中普遍存在的問題。根據上述相關法律法規等規定的考察,對《勞動法》第82條所規定的“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算點的理解,勞動爭議仲裁部門或有些地方的人民法院參照原勞動部《關于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若干問題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第85條之規定理解為“知道或應當知道權利被侵害之日”,并以此作為仲裁時效的起算點。但目前審判實踐中已經意識到原勞動部《意見》第85條的解釋規定不合理,也不合乎邏輯。各地相繼采取了不同的做法,造成了當前對仲裁時效起算點適用混亂的局面。《勞動法》第82條是對《條例》第23條的修改。修改有兩點:一是仲裁申請期限的起點由“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之日”改為“勞動爭議發生之日”;二是仲裁申請期限的長度由6個月改為60日。對于“爭議發生之日”作何理解,理論界存在不同觀點,(下轉第75頁)(上接第51頁)概括起來大致有三:1.勞動爭議發生之日是指“當事人知道或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這也是勞動部《意見》第85條的規定);2.勞動爭議發生之日是指用人單位對勞動者的勞動權利和義務作出處分決定之日;3.爭議發生之日是指勞動關系當事人因勞動權利義務問題發生分歧,并有一方向對方明確主張權利(提出解決分歧)遭拒絕之日。
本來“勞動爭議發生之日”不等同于“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因為爭議的發生需要以當事人一方知道其權利被侵害并且能夠、敢于或愿意與對方爭議為前提,若當事人一方尚不知道其權利被侵害或者雖知道其權利被侵害卻不能、不敢或不愿與對方爭議,就不可能發生爭議。因而《勞動法》第82條才未把“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而把“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規定為60日仲裁申請期限的起點。勞動部的《意見》第85條卻仍把“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解釋為“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這樣,就把《條例》所規定的6個月仲裁申請期限縮短為60日。在如此短的60日期限屆滿之后,勞動者就喪失了申請仲裁的權利,進而喪失了向法院提訟尋求終極司法救濟的權利(雖仍有程序上的權,但依據《解釋》第3條的規定,法院受理后經審查確已超過仲裁申請期限,又無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當理由的,則被依法駁回訴訟請求,喪失了實體上的勝訴權),以致把《勞動法》保護勞動者的作用限制于60日內。這顯然不利于對勞動者權益的保護,與勞動法的宗旨不符。從一定程度上講,《解釋》第3條所規定的補救措施是軟弱無力的,甚至可以說是沒有意義的。這是因為:《解釋》第3條在把仲裁申請期限轉化為訴訟時效時并未改變《勞動法》第82條和《意見》第85條所規定的60日期限及其起點(知道或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對當事人來說,《解釋》第3條規定的超過勞動爭議訴訟時效的后果與《勞動法》第82條和《條例》第23條所規定的超過仲裁申請期限的后果幾乎是一樣的,即“不予受理”和“駁回訴訟
請求”,都意味著對主張合法權益被侵害的當事人不能給予有效的救濟。因此,上述觀點明顯不可采用。第二種觀點不利于切實保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因為用人單位相對于勞動者處于強勢地位,其對勞動者的勞動權利和義務的處分,可能從利于本單位的角度出發,而致勞動者利益以損害。且該處分決定是否已清楚明白地以合乎規定的方式方法通知到了勞動者也不無疑問。
勞動關系管理論文范文2
【關鍵詞】農業勞動力轉移資源配置經濟增長勞動生產率
由于的實施以及科技的進步,農業勞動生產率顯著提高,使萊蕪市農村出現了大量剩余勞動力。盡管自1990年以來,農業勞動力轉移步伐明顯加快,然而其總量規模仍然居高不下,進一步轉移的壓力有增無減。大量剩余勞動力滯留農村,將會嚴重影響農村經濟乃至整個國民經濟的發展。農業勞動力轉移到城鎮和非農產業,不僅有利于農業勞動力資源的合理配置和勞動生產率的提高,對于促進農民增收以及我國經濟的持續健康發展也具有深遠意義。
一、農業勞動力轉移對農民收入的影響分析
對于農業剩余勞動力轉移推動農民收入增長的機制,可以從兩個方面考察。一是農業勞動力轉移到非農產業使得從事農業的勞動力減少,從而帶來農業勞動生產率的提高,進而使得人均農業收入增加,而這是農民收入增長的一個重要方面。二是農業勞動力轉移使得農村居民的時間資源得到更充分有效的利用。眾所周知,農業勞動力平均收入低的主要原因是就業不充分,而勞動力轉移使得農民由就業不足轉向較為充分的就業,從而增加了農民的非農收入。特別是存在兼業型農業勞動力轉移的農戶中,非農收入構成其家庭收入的重要組成部分。
農業勞動力向非農領域的轉移增加了農民的收入總量,這是不爭的事實。1990年以來,萊蕪市農民人均純收入顯著提高,從1990年的822元增加到2007年的5912.5元,按可比價格計算的年均增長率為12.3%。
隨著農村產業結構的調整和農業剩余勞動力的轉移,農民收入結構發生了很大變化。最顯著的特點是,來自非農產業的收入在農民收入中的比重迅速攀升。在表1中可見:1990年農民人均純收入中來自農業的收入占66.5%,而非農收入只占到33.5%,為農業收入的一半;2000年,農業收入的比重下降到48.4%,非農業收入已經超過農業收入,占到51.6%;2005年,非農收入的比重繼續上升,達到52.39%。可以預見,隨著農業勞動力轉移的繼續推進,非農收入(尤其是工資性收入)的上升趨勢將會持續。非農收入增加對農民純收入提高起到了至關重要的作用,1990—2007年期間,非農收入增長對農民人均純收入增長的貢獻率為58.1%,遠高于農業收入41.9%的貢獻率。這表明,農業剩余勞動力的轉移狀況已經成為影響農民收入的一項重要決定性因素,轉移的數量越多、速度越快,對農民增收地促進作用就越強。
二、農業勞動力轉移對經濟增長的配置效應
1、理論模型說明
農業勞動力轉移不僅促進農民收入的增長,而且對整個國家的經濟增長也有不可忽視的作用。結構主義增長理論認為,結構轉變是經濟增長的重要動因,產業結構的變化會顯著地影響經濟增長速度。勞動力轉移效益屬于資源再配置或結構轉換效益問題,這種部門間資源再配置對經濟增長的促進作用,對于發展中國家來說是一個非?,F實的問題。勞動力在不同部門之間的轉移,是以不同部門間的勞動力生產效率不同為前提的,勞動力從效率低的部門向效率高的部門轉移勢必會提高勞動力的總體效率。因此,在測量具有不同邊際生產率的部門之間勞動力轉移對增長的作用時,就要比較生產率總增長率與生產率部門增長率的加權平均數,兩者之間的差距就是勞動力再配置效益。那么,我國農業勞動力的再配置對經濟的貢獻究竟有多大?為了回答這一問題,下面使用一種比較簡單的方法測度勞動力轉移對經濟增長的配置作用。
社會總產出Y,可以表示為總勞動生產率P與投入勞動力數量L的乘積。用G(X)表示各要素的增長率,則可得:
GY=GL+GP+GLGP(1)
這說明,總產出的增長率可以分解為勞動力增長率、勞動生產率增長率以及二者乘積之和。因此可以分別得到考察期內勞動力增長率對產出增長的貢獻EL,勞動生產率的變化對產出增長的貢獻EP,以及勞動力與勞動生產率共同作用不可分解部分對產出增長得貢獻ELP。
GP=(I1GP1+I2GP2)+(I1GR1+I2GR2)(2)
式(2)中I1、I2分別為農業與非農業部門在總產出中的比重,GP1、GP2分別代表兩部門的勞動生產率增長率,第二項代表了農業部門與非農業部門就業變化對總勞動生產率增長的影響,即農業剩余勞動力轉移的再配置效應,記為A(P)。因此,農業剩余勞動力轉移對總勞動生產率增長的貢獻以及對總產出增長的貢獻分別為:
Eap=A(P)/GP;EaY=A(P)/GP(3)
在具體測算時,農業勞動力轉移的再配置效益為:
A(P)=GP-(I1GP1+I2GP2)(4)
2、實證分析
利用萊蕪市1990—2007年的統計數據,采用1990年不變價格,計算出1990年以來勞動力轉移對勞動生產率及經濟增長的貢獻。
從表2中看出,1990—2007年,萊蕪市GDP年均增長率10.39%,社會勞動生產率年增長6.78%,農業和非農業的勞動生產率分別年均增長3.69%和5.38%;勞動力部門間的再配置對社會勞動生產率的貢獻約19.23%,對GDP增長的貢獻率約為11.61%。
分段來看,1995—2000年,我國經濟得到了較快的增長,GDP年均增長9.83%,勞動生產率的增長達到10.89%。在此期間,農業勞動力素質得到一定提高,青年勞動力不愿再從事臟、苦、累的農業生產,開始向城市轉移,勞動力部門間的再配置對社會勞動生產率的貢獻約18.25%,對GDP增長的貢獻約為14.45%。2000—2005年,勞動力部門間的再配置對社會勞動生產率的貢獻約為9.13%,對GDP增長的貢獻約為12.76%,比上一時期有所下降。但2005—2007年以來,勞動力部門間的再配置效益又有所回升,對GDP增長的貢獻上升為15.29%,這很大程度上是我國黨和政府加大對農業扶持力度的一系列政策措施的直接結果。
總體來看,農業勞動力轉移的結構效應對我國經濟增長具有重要作用,這種資源再配置效應對提高勞動生產率的作用尤其突出。研究農業勞動力轉移規律,尋求促進農業勞動力轉移的有效途徑,制定切實有效的措施來加速農業勞動力轉移顯得十分重要。
三、農業剩余勞動力轉移的模式選擇
在萊蕪市農業剩余勞動力轉移過程中,各區(縣)先后創造和總結出以下幾種農業勞動力轉移模式。
1、進入鄉鎮企業
這種模式的優點是農民可以在工作之余從事農業生產,就地轉移使勞動力的可分性較強,農業和本地兼業之間易于協調,而且農民的轉移成本小。缺點是鄉鎮企業的發展主要是在較低技術含量下增加投資的外延擴張。自1995年以來,鄉鎮企業由于有機構成提高、資源浪費嚴重,沒有形成較好的規模經濟,與城市工業競爭的優勢不斷減弱,吸納勞動力的能力減弱。
2、進入城市
這種轉移模式的優點是彌補了城市就業的供求缺口。城市建筑、家政、餐飲等臟、險、累的行業,其工資水平和對勞動力的技能要求較低,城市勞動力不愿從事,因而需求與供給缺口相對較大,而農業剩余勞動力的轉移,正好彌補了供求缺口,也有利于加快城市化的發展。缺點是農民進城與城市待業人員急劇增加之間存在著矛盾,使得農民進城就業的機會相對減少。另外,農民文化水平較低、轉移到城市的成本較大、土地及家庭等因素都使農民轉向城市就業受到一定的制約。
3、在農村內部消化吸收
這種轉移模式的優點是可以促進農村各要素的重新配置。萊蕪市目前有大量的三荒地、荒山等資源,如果將這些資源開發利用,可以吸收大量農業剩余勞動力。而且,實施農業產業化,將農業和產品優勢轉化為農民的就業機會,不但可以緩解城鄉轉移的就業壓力,從長遠來看,還可以使生態環境得到改善,促進經濟的良性發展。缺點是,由于目前許多地方農業比較利益低,農民收入水平低,導致農民從事農業的積極性不高。
四、結論
農業剩余勞動力轉移不僅促進農民收入增加,而且對整個國民經濟的發展也起到了重要的推動作用。因此研究農業剩余勞動力轉移規律,尋求促進我國農業勞動力轉移的有效途徑意義重大。本文通過分析得出,萊蕪市農業剩余勞動力應選擇以向城市轉移為主、本地兼業轉移為輔的轉移模式。
【參考文獻】
[1]萊蕪統計局:萊蕪統計年鑒[Z].萊蕪:萊蕪市統計局.
勞動關系管理論文范文3
尊敬的各位領導、各位專家:
大家好!
首先我代表公司工會對各位領導、專家來我公司檢查、指導工作表示熱烈歡迎和衷心的感謝!
**市位于長江入??诒卑?,東臨黃海,南倚長江,與上海隔江相望,三面環繞**市,下轄19個鎮、一個開發區,全境面積1351平方公里,人口125.64萬。
**市供電公司現有職工482人、農村供電所人員769人。固定資產原值6.53億元;擁有35千伏及以上變電所29座,主變49臺,總容量140.75萬千伏安;35千伏及以上輸電線路56條,總長度512.7千米。**年完成供電量23.54億千瓦時,售電量21.37億千瓦時,供售電量居**六縣(市)之首。
下面我將我們創建“省級企業勞動保護工作示范工會”所做的一些主要工作向各位領導和專家作一簡要匯報:
在上級工會的關心、指導和公司黨委的正確領導下,公司工會認真履行法律賦予工會開展群眾性勞動保護工作的重要職責,不斷研究和探索新形勢下工會勞動保護工作的新特點、新方法,將工會勞動保護監督寓于配合之中,參與寓于解決問題之中,教育寓于宣傳之中,組織寓于活動之中,深入開展以班組為重心、職工為主體、競賽為載體、安全為目標的工會勞動保護工作,努力營造全員參與、群防群治、群策群力共筑安全生產穩固防線的濃烈氛圍。公司呈現出系統穩定、工作有序、職工平安的良好局面。截至**年8月底,公司實現了連續安全生產3404天的歷史最好成績。
一、健全勞護網絡,構建安全防護屏障
近年來,我們根據盛市、縣總工會和系統工會關于加強勞動安全衛生的一系列文件要求,充分發揮工會聯系群眾和組織群眾的工作優勢,建立健全了以公司工會勞動保護監督檢查委員會、工區勞動保護監督檢查員、工會小組勞動保護檢查員為主體的三級勞動保護監督檢查網絡,并根據實際情況,及時調整機構和網絡成員。同時,建立了安全生產勞動保護工作責任制,制定了工會干部安全工作到位標準,明確工會主席是職工勞動保護第一責任人。工會在參與公司安委會活動、安全生產目標制訂、危險源辯識評價風險控制、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的策劃、安全督查與分析、事故調查等活動的同時,結合企業實際,主動、適時地與行政領導交流、溝通工會勞動保護工作情況。公司行政能認真執行國家有關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勞動安全衛生等涉及職工切身利益的法律法規,為職工提供符合國家勞動安全衛生標準的作業環境,按規定發放勞動防護用品,高度重視職工的勞動安全健康,自覺地把職工的勞動保護工作列入公司平安和諧發展的重要內容。圍繞公司安全生產總體目標,工會勞動保護工作目標計劃的實施、“事故隱患和職業危害監控方法”的推行、職代會職業健康安全工作小組的工作等等,都得到了公司行政的大力支持,使得工會、職代會在安全生產中的民主監督檢查作用得以充分發揮。在班組成員安全互保、職工代表巡視檢查、公司領導不定期檢查等長效機制推動下,形成了全員參與、全方位監督、群防群治、防治結合的安全生產勞動保護組織保障督查體系。公司工會始于**年的職工代表巡視檢查生產現嘗班組安全互保無違章競賽活動和2003年開始推行的崗位安全檢查表活動一直延續至今。通過開展“愛心活動”、“實施平安工程”、“安全合理化建議”“創建和諧勞動關系企業”等系列活動,對生產安全采取全方位、全過程的控制,有效調動了廣大職工安全生產勞動保護的積極性,習慣性違章大大減少,公司安全生產的基礎更加穩固,鑄就了職工安全與健康的可靠屏障。
二、采取有效形式強化職工防護意識
工會緊緊圍繞公司中心工作,以“安全月”活動和“安康杯”競賽“十個一”活動為載體,以深入基層、面向班組、落實到人、便于操作、強化職工安全意識為出發點,從活動方案的制訂到實施全面參與,注重常態管理與專題競賽相結合,教育培訓與組織活動相結合,充分利用工會網站、宣傳欄等陣地廣泛進行安全生產勞動保護宣傳教育,在形式與內容上力求做到職工喜聞樂見。先后組織了工會干部、勞動保護網絡成員、女職工健康知識培訓;通過舉辦安全生產漫畫展覽,交通安全圖片警示展覽,安全生產優質服務“百問百查”知識競賽,“說案例、講安全”演講比賽,“安全警句”、安全生產專項合理化建議有獎征集,職工代表現場安全督察,崗位隱患治理,“安全在我心中”文藝節目的創作和演出,安全管理論文研討,特種作業人員憑證上崗,新進職工安全技能崗前培訓,組織生產和管理人員“安規”考試等活動,促進了職工的個體自保意識和群體互保意識的日益增強。
工會結合公司實際,積極配合行政,每年都給“安康杯”競賽和“安全月活動”注入新的內容。積極組織職工開展“回憶一次危險經歷、提一條安全合理化建議、看一場安全生產錄像或電影、寫一條安全警句、排查一條安全隱患、對同事進行一次安全防范提醒、列舉一項身邊的習慣性違章現象、學會一項應急救援技能”等系列活動,收效明顯。我們還利用公司“交通安全5000天無考核事故”的契機,在全體專、兼職駕駛員中開展“構建和諧,安全永駐心中”交通安全系列活動,強化了大家的安全意識。形式多樣的活動,激發了職工參與的積極性,對職工們相互關心、相互教育、相互監護良好習慣的養成和職工自覺為公司安全生產承擔責任、履行義務的良性循環氛圍的形成,都起到了很好的促進作用。逐步實現了職工安全生產教育從被動灌輸向自我教育的轉化,促使“要我安全”向“我要安全”、“我會安全”轉化,使“沒有消除不了的隱患,沒有避免不了的事故”的安全理念更加深入人心。我公司多樣、有效的職工安全教育引起上級工會的高度重視,**年6月,**市總工會在我公司召開了全市勞動保護暨“安康杯”競賽現場推進會,我們的經驗和做法在全市重點骨干企業中得到全面推廣。
三、堅持過程參與勞動防護落到實處
工會積極參與安全生產全過程管理。工會主席和勞動保護專職按期參加安委會、月度安全分析會和不定期地參加各類安全生產檢查,及時掌握第一手資料,主動與公司行政領導溝通勞動保護工作開展情況,有針對性地對安全生產勞動保護工作提出工會的意見和建議。每年《集體合同》、《女職工專項保護集體合同》簽訂前,工會都會在廣泛征求、收集職工的意見和建議的基礎上,與行政方對合同條款進行逐條協商;合同簽訂后,工會認真履行監督檢查職能,并定期向職代會報告執行情況。公司職工對集體合同履行情況比較滿意。
工會始終把職工勞動安全、勞動衛生、勞動環境的安全看作是對職工合法權益的最根本的維護。一方面積極組織工會勞動保護監督檢查員和職工代表定期不定期地對生產作業現場的安全、勞動保護用品使用情況進行督查,對檢查發現的問題及時通報有關部門,并敦促整改;另一方面,積極推廣運用“一法三卡”,強化設備檢修和工程施工中的勞動保護工作,使職工作業過程的安全情況實現了可控、在控。
每年,工會都要會同行政,針對安全生產中的薄弱環節,特別是高危崗位或工種,有計劃、有重點的開展不同層面的技術培訓和技能競賽,積極引導和組織廣大職工學技能、練本領,有效的提高了職工的安全意識和業務技能。在**年安全生產優質服務“百問百查”知識競賽中,我公司4名參賽選手獲**供電系統“百問百查”知識競賽筆試和現場競答兩項團體第一。之后,以我公司為主組隊,代表**供電公司參加省公司組織的競賽,又奪得了團體第三的好成績。
公司行政和工會認真執行《**供電公司工會勞動保護工作實施細則》,相繼頒發了《女職工勞動保護條例實施細則》、《關于加強勞動保護用品管理的若干規定》、《供電所人員勞動防護用品發放標準》等文件,使勞動保護用品的發放和管理,進一步規范、合理,保障了職工的勞動安全和健康。
近年來,我公司黨政高度重視勞動保護工作,工會主動作為,通過為職工辦實事,拓展了勞動安全防護工作的外延:1、在公司行政的支持下,建立了職工自愿參加的大病康復互助基金會。運作三年來,累計為患大病職工提供了13萬余元補助款;2、成立職工健康服務部,通過提供健康咨詢和平價藥房服務,使職工從中得到實惠;3、工會每年為職工辦理團體人身意外傷害保險,增強了職工一旦遭遇人身意外傷害時抵御風險的能力;4、組織勞模、先進和生產一線職工外出療休養,工會把組織職工療休養同褒獎先進模范結合起來,在療休養人員的安排上首先考慮每年受公司及以上單位表彰的先進工作(生產)者。并向一線生產骨干和工作多年的老同志傾斜,調動了職工的積極性,增強了企業的凝聚力和向心力;5、在組織好職工每年一度的健康體檢的同時,對女職工進行婦女疾病普查和專項檢查,把女職工的特殊保護落到實處;6、針對職工中“亞健康”較為普遍的現象,開展職工體能測試鍛煉達標和各種文化體育活動,為生產部門配置籃球、桌球、乒乓球等鍛煉器材,新建了羽毛球館,為職工健身提供了條件;7、對職工供養直系親屬醫藥費實行補貼,把企業對職工的關愛延伸到家庭;8、組織特殊季節和重大工程項目施工現場慰問活動,堅持“冬送溫暖,夏送清涼”。建立了困難職工檔案,熱心幫助家庭困難的職工解決實際問題。**年以來慰問一線職工和為困難職工送溫暖335人次,發放慰問金15.62萬余元。
近兩年來,通過全體職工的共同努力,公司的安全生產管理和勞動保護工作得到了有效推進,職工的勞動保護意識有了明顯增強,職工的生命安全和健康權益得到了切實維護,有力地推動了公司的平安、和諧發展。公司先后獲得“國網公司一流縣供電企業”、“**省文明單位”、“**省文明行業”、“**省和諧勞動關系模范企業”、拾模范職工之家”、連續五年獲得“**十安康杯’競賽優勝企業”等榮譽稱號,為地方經濟又好又快地發展提供了強有力的電力保障。
尊敬的各位領導、各位專家,我公司工會在勞動保護方面雖然做了一些工作,但與上級領導的要求,仍存在著一定的差距。我們相信,有檢查組的各位領導、專家的悉心指導,有上級工會和公司黨委的正確領導,我們一定會加倍努力,進一步健全完善工作制度,規范運行機制,在勞動保護工作實踐中勤于探索,善于思考,精于總結,力求在工作內容、活動方式和實施方法等方面有所創新,為保護職工的安全與健康,促進企業的和諧發展作出新的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