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債券案例分析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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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債券案例分析范文1

(一)籌劃思路 企業進行投資活動可以使用自有資金,也可以通過發行股票和債券、向金融機構借款以及向企業借款等方式從企業外部籌集資金。按照稅法的規定,企業發行股票所需要支付的股利只能用企業繳納完所得稅的稅后利潤支付,而發行企業債券所要支付的利息或借款的利息,符合扣除標準的可以在繳納企業所得稅前予以扣除??梢钥闯?,企業采用對外負債籌集資金的方式縮小了企業應繳納所得稅的稅基,與發行股票籌集資金的方式相比稅收負擔大大減輕。因此,企業在可以從多種籌資方式中進行選擇時,從減輕稅負的角度考慮,應優先采用借款和發行債券的方式籌資。

(二)案例分析 A企業投資總額為1000萬元,注冊資本只有600萬元,需要向銀行貸款400萬。假設借款年利息率為10%,年利息為40萬元,當年的稅前利潤為200萬元??梢钥吹剑髽I由于采用了負債籌資的方式(在投資總額中負債資本比例為40%),利息40萬元可作為稅前扣除金額,從而縮小了企業的應納稅所得額,企業所得稅稅率為25%,減輕稅負10萬元。

二、投資方式選擇稅務籌劃

(一)籌劃思路 投資活動按照投資物性質的不同可分為貨幣資金投資、有形資產投資和無形資產投資。投資的方式不同,所要涉及的稅種不同,享受的稅收待遇也就不同。一般情況下,從被投資企業的角度考慮,接受有形資產投資和無形資產投資要優于貨幣資金投資。首先,接受的有形資產投資,其折舊費可以在所得稅前扣除,無形資產的攤銷費用也可以在所得稅前扣除,都能夠縮小企業的應納稅所得額。其次,有形資產和無形資產在變動產權時,要進行資產評估。而資產評估可以高估它們的價值,對投資企業來說可以節約投資成本,對被投資企業來說則可以多列折舊費用和攤銷費用。然而,從投資企業的角度考慮,使用有形資產和無形資產進行投資則要承擔更多的稅收負擔,具體可能包括企業所得稅、增值稅、營業稅、房產稅等。投資企業應綜合考慮投資雙方的稅收負擔情況選擇適當的投資方式。

(二)案例分析 具體如下:

案例一:A企業準備同B企業共同出資設立C企業,注冊資本為2000萬元,其中,A方800萬元,占40%;B方1200萬元,占60%。A方打算用價值800萬元的舊機器設備和價值800萬元的房屋、建筑物投入,有兩種方式:一是以機器設備作為注冊資本、房屋、建筑物算作其他投入;二是以房屋、建筑物作為注冊資本、機器設備算作其他投入。

方案一:依照稅法規定,企業直接投入設備作為注冊資本,不征收增值稅及相關稅收附加,但是把房屋、建筑物出售后投入另一企業,視同為房產轉讓,需要繳納營業稅、城建稅、教育費附加及契稅。應納稅金為:

營業稅:800萬元×5%=40萬元;

城建稅、教育費附加:40萬元×(7%+3%)=4萬元;

契稅:800萬元×3%=24萬元(由受讓方繳納)。

方案二:按國家稅收政策規定,A企業不需繳納營業稅、城建稅及教育費附加,但B企業需繳納契稅。A企業把自己使用過的機器設備出售給B企業,售價未超過設備原值。因此,不需繳納增值稅。最終只有B企業繳納的契稅:800萬元×3%=24萬元。

A方企業在投資過程中,由于改變了出資方式,最終使稅收負擔減少了44萬元。

案例二:A公司有一塊賬面價值為65萬元的閑置土地,對外出租的年租金收人10萬元。按照稅法規定,出租無形資產應該繳納營業稅,適用稅率為5%,即為0.5萬元的營業稅,繳納城市維護建設稅和教育費附加稅為0.5×(7%+3%)=0.05萬元,印花稅為財產租賃合同的千分之一即0.01萬元。綜上考慮,該公司每年所得稅前的租金收人為9.44萬元,應繳納的企業所得稅為9.44×25%=2.36萬元,則有所得稅后的凈收人為7.08萬元。

如果公司將該土地對外投資,則免征營業稅。從表面看,公司只要預計每年的投資收益大于7.08萬元,就可以選擇投資入股,但事實上還有幾下因素制約:首先,出租的土地可以在出租方企業所得稅前攤銷,而對外投資的土地卻是在被投資方攤銷,因此,由出租轉為投資后每年的企業所得稅稅基增大,從而加重了稅收負擔。其次,公司考慮到投資的風險因素,在預計的年投資收益稍稍大于7.08萬元時選擇投資是很不明智的。

三、長期股權投資稅務籌劃

(一)籌劃思路 股票的長期投資又稱為長期股權投資。我國會計制度規定,長期股權投資的會計核算方法,有成本法和權益法兩種。企業持有的股票在被投資企業中所占的比例是選擇采用成本法還是權益法核算的主要依據。當投資企業的所得稅稅率高于被投資企業時,采用成本法還是權益法對, 對其所要繳納的企業所得稅是會有影響的,因此,也就為企業的稅務籌劃提供了空間。

(二)案例分析 A公司2010年1月1日以每股1元的票面價格購入B公司600萬股股票,占B公司股份總數的10%,A公司的所得稅稅率為25%,B公司的所得稅稅率為15%。B公司2010年全年的凈利潤為200萬元。2011年3月15 日,A公司收到B公司20萬元的股利。假設A公司持有的長期股權投資只存在B公司中。

長期股權投資采用成本核算法下的會計處理:

2010年1月1日取得投資時,借記“長期股權投資”600萬元,貸記“銀行存款”600萬元,

2010年12月31日,B公司實現利潤,A公司實現了200×10% =20萬元的投資收益,但成本法核算下不做賬務處理。

2011年3月15日A公司收到股利:借記“銀行存款”20萬元,貸記“投資收益”20萬元。

這筆投資收益應計入A企業2011年的所得額中,在2011年所得稅匯算清繳時,補繳所得稅20/(1-15%)×(25%-15%)=2.36萬元。可以看到,A公司2010年的投資收益應補繳的企業所得稅額延遲了1年繳納。如果A公司將已經實現的投資收益留在B公司繼續進行投資而不匯回公司,那么A公司的投資收益在會計資料上就反映不出來,從而避免了這部分投資收益應繳納的所得稅。

A公司采用權益法核算時的會計處理如下:

2010年I月1日取得長期股權投資時:借記“長期股權投資”600萬元,貸記“銀行存款” 600萬元。

2010年12 月31 日B公司實現凈利潤200萬元,A公司確認200×10% = 20萬元的投資收益,同時增記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價值,會計處理為:借記“長期股權投資”20萬元,貸記“投資收益”20萬元。

2010年所得稅匯算清繳時, A公司應就這筆投資收益補繳所得稅20/(1-15%)×(25% -15%) = 2.36萬元。

2011年3月15日收到B公司分配的20萬元股利時,應沖減長期股權投資賬戶,會計處理為:借記“銀行存款”20萬元,貸記“長期股權投資”20萬元。

即使A公司將已經實現的投資收益留在B公司繼續進行投資而不匯回, 公司僅可以不作分錄, 但仍然要在2010年12月31日確認投資收益,仍然要補繳所得稅2.36萬元。

由此可以看到,在投資收益已實現但未分回之前,投資企業使用成本法核算長期股權投資,其投資收益賬戶不反映實際已實現的收益;而權益法下不管投資收益是否已經分回, 均在賬戶中反映。因此,采用成本法核算的企業可以將已實現的投資收益長期滯留在被投資企業賬上, 從而補繳企業所得稅。同時,股利的發放一般晚于投資收益的實現,在實際收到股利時繳納所得稅,企業可成功地遞延稅款的繳納。綜上所述,在企業進行長期股權投資時,在符合條件的情況下應盡量選擇成本法進行會計核算。

四、長期債券投資稅務籌劃

(一)籌劃思路 我國稅法規定,企業獲得的存款利息及企業債券利息收入需要繳納所得稅,而國庫券利息收入可在計算所得稅時予以扣除。因此,企業在進行債券投資時,除要考慮投資風險和投資收益等因素外,還必須充分衡量投資企業債券的稅后收益與國債利息收入的相對大小,以便合理決策。同時,購買國債相比企業債券更能保證企業資金的安全性和流動性。

(二)案例分析 籌劃一:投資國債與存款選擇的稅務籌劃

某盈利企業有閑余資金300萬元存入銀行,年利率為1.98%,期限為1年。企業獲得利息收入5.94萬元,該利息收入應計所得稅1.485(5.94×25%)萬元,企業得到稅后凈收益4.455萬元。若該企業用300萬元購買年收益率3%的國債,可獲得國債利息收入9萬元,該收入全部免繳所得稅。

籌劃二:投資國債與企業債券選擇的稅務籌劃。

有兩種長期債券,其一是甲企業債券,其利率為4%;另一種為國債,利率為3%。企業應該投資哪一種債券呢?表面上看起來甲企業債券的利率要高于國債利率,但是前者要交納25%的企業所得稅,而后者不用繳納企業所得稅,比較的應該是稅后收益。通過計算:4%×(1-25%)4n/3時,投資其他企業債券的收益才會高于投資國債的收益。

企業債券案例分析范文2

【關鍵詞】企業債券 債券風險 案例研究

【中圖分類號】F275 【文獻標識碼】A

【DOI】10.16619/ki.rmltxsqy.2016.24.019

債券作為一種風險資產其本身存在著違約可能,事實上自2000年以后,我國企業債券市場也發生了數起風險事件,但最后都通過第三方債務重組、政府擔保等方式得到了兌付。得益于中國經濟的高速發展,我國企業債券乃至整個債券市場都保持著“剛性兌付”的隱性規則。但是近些年來,伴隨經濟下行壓力不斷加大,企業效益不斷下滑,債券市場也開始承壓。

典型風險案例分析――以東北特鋼、廣西有色違約事件為例

東北特鋼債券違約事件研究。東北特殊鋼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簡稱“東北特鋼”)整體負債水平較高,短期負債占整體負債比例較高,一直在比較大的壓力下經營;作為東北特鋼控股子公司的撫順特鋼業績比較穩定,而且貢獻了較多的利潤,東北特鋼的問題主要出現在大連特鋼和北滿特鋼上,而這與當初“拉郎配”式的重組的初衷――希望發揮撫順特鋼的技術優勢與其他兩家企業的協同效應,從而帶領其他兩家企業走出困境――背道而馳。

時至2016年3月18日,東北特鋼集團曾一度公告表示將如期歸還到期債務,但危機隨后就開始爆發。僅6天后,3月24日東北特鋼董事長楊華突然自殺身亡。15東特鋼CP001本應于3月27日兌付本息,然而截至到期兌付日日終,公司未能按照約定籌措足額償債資金,不能按期足額償付,已構成實質性違約。由此拉開了東北特鋼系列債務違約的序幕,自此開始,東北特鋼在6個月內共曝出8次實質性違約,合計規模超過50.7億元。

東北特鋼發生債券違約事件后,作為主承銷商的國家開發銀行曾兩度召開債券持有人會議,商議后續處置方式。其中第一、二次會議通過了要求東北特鋼不進行債轉股的議案,東北特鋼在公開回復中也表示同意不進行債轉股。

時至7月12日,由于“13東特鋼PPN001”開始出現違約,國開行于7月20日再度召開債券持有人會議。東北特鋼董事長首次現身持有人會議并且帶來了三個方案:一是由債務人退出債轉股方案;二是盡快引入新的投資人;三是實現整體上市,通過資本市場退出償還債務。這一表態違背了東北特鋼對于第二次持有人會議做出的答復,被投資人視為“出爾反爾”并進一步激化了三方之間的矛盾。

作為數支違約債券的主承銷商的國家開發銀行,曾主動與發行人和控股股東遼寧省國資委溝通,愿意提供流動性支持,并表示已經準備好兌付資金,同時還愿意一攬子考慮為國開行主承銷的其他存續債項兌付提供資金支持。但是令人意外的是遼寧省政府并未接受。

同時,值得一提的是信用評級機構在此次債券風險事件中也出現了值得深思的行為,東北特鋼的信用評級機構是聯合資信評估有限公司和中債資信評估有限責任公司,他們的信用評級跟蹤報告并沒有反映出東北特鋼真實償債能力狀況,而作為債券定價最重要的一環,信用評級缺位對于監管者、投資者、承銷商都有著不可估量的負面影響。

廣西有色債券違約事件研究。廣西有色金屬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廣西有色”)組建于2008年,屬廣西國資委獨資企業,其成立之初是為了響應廣西省打造千億級礦產資源企業的目標,在成立最初的一段時間內,廣西有色也的確取得過比較好的效益。2013年,集團公司位列“廣西企業100強”第10位,并躋身“中國企業500強”第443位。

廣西有色自2012年起,一共在銀行間市場發行了6支債券,合計規模41億元。2015年11月5日及2016年2月27日到期兌付的非公開定向債務融資工具“14桂有色PPN003”及“13桂有色PPN001”陷入兌付危機,并最終先后違約。2015年12月18日,廣西有色以不能清償到期債務且公司資產不足以清償全部債務為由向南寧中院提交破產重整申請。

申請破產重整后,廣西有色最終都沒能形成有效的重整方案。同時,廣西有色在資產被五礦信托、浦發銀行凍結后并沒有及時披露信息;在“12桂有色MTN1”到期日前后,緊急轉讓了旗下優質資產――華錫集團42%的股權給了廣西國資委獨資企業廣西交通投資集團和廣西北部灣國際港務集團。這兩項行為直接引發了市場對于廣西有色惡意逃廢債的質疑。由于債權人與廣西有色沒能達成一致意見,2016年9月12日廣西南寧中院宣布廣西有色破產,這也成為了中國銀行間市場上首個由債務違約引發的企業破產案例。

企業債券市場風險事件帶來的啟示

總結案例研究內容,筆者認為,我國當前企業債券市場主要存在以下幾方面問題:

中國企業債券市場目前在發行制度、交易機制、定價機制、監管機制方面都與發達國家存在較大差距。其中強烈的行政色彩不僅存在于債券市場也存在于企業的兼并重組中,這會對風險事件的處置造成不利影響,而對于債券利率的上限控制則不利于通過市場價格調控配置資源,區別企業風險。

我國企業債市場中的評級機構由于歷史發展的原因,導致其的跟蹤報告并不能很好地預測風險事件的到來。同時目前我國評級公司面臨較大的生存壓力,難以在評級過程中保持獨立超然的第三方地位,導致出現利益沖突、評級購買等不合理現象。

國有企業背后政府的隱性擔保行為為企業風險事件后處理埋下了許多隱患,政企不分、采取行政命令干預市場的行為通常導致在企業發生違約風險事件后無法采用市場化的破產清算的方式進行處置。同時,不同政府級別之間的行政溝通協調難題也為處置風險事件設置了巨大障礙。

承銷機構在企業債券市場中本應作為一個純粹的中介機構,出于對聲譽的考慮,加上我國企業債券承銷機構通常都是資金實力較強的銀行機構,因此在風險事件處置過程中往往會承擔不應當由其負責的義務。而這種行為嚴重擾亂了市場規律,增加了我國整個信用體系的風險,同時不利于市場長遠健康發展。

據此,筆者認為中國企業債市場在未來的改革路徑應當包含以下幾方面內容:

進一步完善和發展企業債券市場,降低準入門檻,允許高收益債券出現。目前我國現行債券發行體制下,核準制依舊是市場主流。但是債券發行的行政化色彩導致事后出現風險時,各方利益矛盾訴求復雜化,不利于市場發展。應當逐漸放開對于債券發行的諸多價格、規模、財務等限制,讓債券價格充分反映企業風險,同時避免政府過多干預而引起自身過多的負外部性。

大力發展信用評級機構,政府部門應將信用評級業作為重點發展行業,鼓勵信用評級公司以建立市場聲譽作為長期發展目標,推動評級機構獨立化、專業化、公正化建設,并改善信用評級環境,減少評級過程當中的干預行為,促進評級公司開展公正客觀的評級業務。

企業債券案例分析范文3

關鍵詞:小微企業 融資 信貸 方向

一、關于銀行業小微企業金融服務情況

2013年,某市各銀行業高度重視小微企業金融服務工作,大力構建小微企業金融服務體系,不斷加大對小微企業的信貸投入,持續提升小微企業金融服務的質量和水平。 截止2013年三季度末,某市銀行業小微企業貸款8千余戶戶,小微企業貸款戶數新增近20%,貸款增速近13%,低于全部貸款平均增速約2.5個百分點。

從機構類型分析:從各家銀行的貸款余額可以看出,國有商業銀行、農村信用社和某市銀行對小微企業的支持力度比較大。

銀行截至2013年三季度末貸款余額比年初新增月20%,比年初增加 17個百分點,戶數比年初增加18個百分點。

二、關于小微企業融資難現狀

除了少數大型知名企業,一般的小微企業融資能力都有限。目前,企業的融資渠道不外有三種:向銀行申請貸款、發行企業債券、發行股票上市直接融資。政府已將國有企業的股份制改造作為國有企業特別是關系到國有經濟控制力的大中型國有企業改革的基本措施,小微企業發行企業債券和股票上市融資很困難。另一方面,由于涉及到金融風險問題,小微企業發行企業債券也難以得到批準。從目前的情況來看,小微企業的資金主要靠自有資金和銀行貸款。

某市是個小城市,經濟實力較弱,受某市經濟狀況的影響,小微企業在融資方面也受到各方面的制約。其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首先,相對大中企業而言,小微企業經營規模較小,產品結構相對單一,市場較狹小,抵御外部沖擊的能力較差;第二,小微企業多為加工制造業,具有高度順周期性,在經濟進入下行期或市場需求發生逆轉時,小微企業很容易同步出現經營困難、市場萎縮、償債能力下降、違約風險上升等問題;第三,小微企業很多處于產業鏈的上中游,為大中企業配套服務,一旦大中企業受內外因素影響而出現經營困難,會首先波及小微企業;第四,近年來,我國小微企業呈爆發式發展,但多數企業的基礎制度建設和管理水平并未相應跟上,企業財務制度不健全,財務信息不規范,真實性不足;第五,小微企業融資渠道不規范,容易參與民間借貸活動,民間融資高息高風險、關聯企業或擔保互保,一旦外部經營環境拖累企業主營業務易導致其資金鏈斷裂,很容易引發風險;第六,小微企業自身發展前景良好,但無法提供有效的抵押擔保,被銀行拒之門外;第七;小微企業融資成本高。多數金融機構對待大企業與小微企業德待遇不平等,前者利率基本上是基準利率甚至下浮。

三、關于銀行解決途徑

為從根本上緩解小微企業融資難問題,不斷提高銀行對小微企業的金融服務水平,促進小微企業良性發展,根據今年全國小微企業金融服務的總體目標要求即貸款增速不低于各項貸款平均水平,貸款增量不低于上年同期水平,銀行將緊密結合國家宏觀調控政策變化情況,結合某市經濟社會整體發展情況,努力拓展小微企業客戶群體,信貸產品創新,切實有效支持小微企業發展。

(一)加強信息聯系溝通,發現營銷機會

一是加強同當地政府的協調溝通,立足于信息共享、技術公用和風險共擔。

二是加強與某市各行業協會的聯系與溝通。了解行業最新信息及企業動態,定期搜集行業協會刊物,關注企業動態、市場行情、政策聚焦、研究探討及企業規劃。,

(二)充分利用政府增信平臺、加強對政府信用的開發利用

借助銀行信貸政策,拓寬小微企業融資擔保渠道,加強與當地政府的溝通合作,搭建業務合作平臺,聯合政府簽約合作協議,形成政府、銀行、客戶三家共贏業務模式,既可以解決擔保難,又能通過政府增信,解決小微企業因其規模小,缺乏信貸所需的抵押擔保條件的問題。

(三)整合地區特色產業、建立資料數據庫、進行行業指導

某市地區已成規模的特色產業包括加工及產業鏈延伸企業、食品加工企業、機械類產品生產企業,大多處于產業鏈的上、中端,組織人員分行業建立資料數據庫進行行業分析,針對不同點,定期制定具有某市特色的行業信貸指導意見及差別化信貸政策,從宏觀上駕馭銀行小微企業的經營方針,篩選出對當地貢獻度較高、成長性較好的企業,通過不同的信貸產品確保銀行有限的信貸資源落到實處。

四、風險控制措施

對于銀行來講,應對當前小微企業融資的高風險有清醒認識,在繼續堅持大力發展小微企業融資的戰略方向的同時,必須在策略上做好調整,堅決把過快的發展速度降下來,實施均衡穩定的增長;高度警惕當前小微企業貸款中可能的風險,提前做好應對的措施;從長遠來講,既已把小微企業當作發展重點,就應當盡快總結經驗,建立適合小微企業貸款的風險管理體系。具體做好以下幾點:

(一)創新小微企業貸后管理辦法、加大非現場監測力度

針對銀行小微企業信貸業務快速發展的實際,制定了《銀行小微企業貸后日常跟蹤管理辦法》,建立起風險管理部、公司事業部、平臺行三位一體的貸后日常跟蹤管理機制,規定平臺行按月持續報送所經辦小微企業日常貸后跟蹤管理材料,定期分析異常經營指標及平臺行報送情況,指定專門人員針對監測出的異?,F象向經營部門發送風險提示反饋單,監測部門藉此篩選出需回訪的目標客戶,有的放矢開展貸后回訪工作。

(二)加強客戶經理隊伍建設、提高從業人員職業素質

防范中小微企業貸款風險關鍵是基層客戶經理風險識別能力和個人素養。因此,必須加強客戶經理隊伍建設。加強業務培訓和教育,通過培訓增強客戶經理對市場的前瞻性分析能力、對企業經營變化的敏感性分析能力以及對財務數據識別分析的能力,同時,要加強客戶經理職業道德建設,嚴防道德風險。

(三)總結經驗、開展“回頭看”活動

企業債券案例分析范文4

【關鍵詞】 區域集優 債務融資 中小企業 集合票據

一、引言

為了破解我國中小企業長期以來的“貸款難”、“融資難”困局,中國銀行間市場交易商協會于2009年創造性地推出抱團取暖式的中小企業集合票據融資方式,突出其“集小成大、化劣為優”的創新優勢,以期有效解決單個企業獨立發行債券規模小、流動性差等問題。截止到2013年3月,銀行間債券市場共發行了103支集合票據,累計籌資金額超過200億元。

2011年5月,為有效擴大中小企業集合票據的發行量,交易商協會決定引入區域集優模式,并以此構建區域中小企業規模化、批量化發行集合票據的長效機制。自該模式推出以來,得到了我國許多地方政府、金融機構和中小企業的積極響應:截止到2013年8月份,已累計發行中小企業區域集優票據95.97億元,解決了128家中小企業的融資難問題。

區域集優中小企業集合票據融資模式的創新推出,得到了許多研究學者的重點關注。丁加華(2011)指出它的獨特優點:為中小企業量身定做的融資模式;史彥虎和覃博(2011)重點分析了它相對于傳統集合票據的創新優勢;陳支農(2011)指出了它面臨的風險緩釋、信用增進和強化監管等一系列問題。鄭曉(2012)闡釋了它的制度優勢,并分析了福建省引入該模式的可行性;呂士偉等(2012)分析了該模式在山東省的推廣路徑;郝小燕(2012)分析了該模式引入天津的重大意義;趙慧春(2013)分析了福建寧德市區域集優債務融資實踐??傮w而言,相關研究文獻大多局限于理論分析,案例分析和實證研究極少,有待于加強。

2011年7月,濰坊市成為山東省首批“區域集優”債務融資試點城市。同年11月,濰坊市在全國率先成功發行首單區域集優集合票據,為4家中小企業融資1.8億元。截至2013年8月,濰坊市共累計發行中小企業區域集優票據6支,惠及24家中小企業,融資16億元,票據融資總額、發行數量、涉及中小企業數量等各項統計指標均為全國第一。進行典型案例分析,總結區域集優債務融資模式的“濰坊經驗”,可供其他省市參考借鑒,有較大的現實應用價值。

二、中小企業直接債務融資新模式:區域集優集合票據融資

中小非金融企業區域集優票據,是指一定區域內具有核心技術、產品具有良好市場前景的中小非金融企業,通過政府專項風險緩釋措施的支持,在銀行間債券市場發行的債務融資工具。

“區域集優”債務融資模式是指依托地方政府主管部門和人民銀行分支機構,共同遴選符合條件的各類地方中小企業,由中債公司聯合商業銀行、地方擔保公司和其他中介機構為企業量身定做債務融資服務方案,并提供全產品線金融增值服務的業務模式。相對于傳統的中小企業集合票據融資,“區域集優”模式的主要制度創新有以下三點。

1、在參與人方面,引入了三個重要參與方:地方政府、中國人民銀行、中債信用增進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地方政府可以主動遴選并推薦中小企業,出資設立地方償債基金,出臺專項財稅支持優惠政策,保障債務融資的順利進行,為地方經濟發展合理配置資金資源,推進地方產業轉型升級;中國人民銀行可以組織協調、跟蹤指導、全程參與,開創地方中小企業融資新局面;中債公司是信用級別為AAA級的我國首家專業債券信用增進機構,為區域集優集合票據的本金及利息提供全額不可撤銷的連帶責任擔保。

2、在風險緩釋方面,引入地方政府風險緩釋措施

地方政府用于專項風險緩釋措施的資產,包括但不限于基金、土地及其他專項措施。一般而言,地方政府主導成立中小企業直接債務融資發展基金,并推薦其他反擔保機構,進行多渠道風險緩釋。

3、在發行過程方面,提高融資效率,降低融資成本

在地方政府和人民銀行的支持下,該模式通過中債公司將商業銀行、擔保公司等金融中介機構聯合起來,共同為精心挑選出來的優秀中小企業提供債券融資服務,整合各方資源,減少重復勞動,建立高效工作機制,融資效率較高。另外,地方政府給予專項發債基金保障、專項財稅政策優惠,加上中債公司的信用增進、承銷商和各金融中介機構的協調讓利,區域集優集合票據獲得了相關各方的鼎力支持,有較高的信用評級和信用保障,大大降低了融資成本。

截至2013年8月,全國共有22個地市發行了39支區域集優中小企業集合票據,融資總額95.97億元,有力緩解了128家中小企業的融資難問題。其中,前三名分別是濰坊市、常州市、淮安市。濰坊市以融資額16億元、發行6支票據、惠及24家中小企業的顯著成績排名全國第一。詳細數據,可見表1。

三、濰坊市區域集優債務融資模式的實踐分析

1、先行先試,成為全省首批三個試點地市之一

對于濰坊市來說,嘗試和探索區域集優債務融資模式意義重大。首先,濰坊市應高度重視中小企業融資問題。2012年,濰坊市人口數量排名全省第二,人均GDP排名全省倒數第六,面臨較大的就業與經濟發展壓力。中小企業貢獻了70%以上的濰坊市GDP和就業崗位,是濰坊經濟社會發展的主戰場。其次,中小企業融資難一直是濰坊市經濟發展的瓶頸。中小企業大多因為抵押物不足等種種問題而無法獲得銀行貸款,資金鏈緊張,生存困難,甚至不得不求助于民間高利貸。最后,在中小企業債券融資方面,濰坊市走在了全國前列,經驗豐富,成績突出。在2011年之前,濰坊市就已在銀行間債券市場上直接融資17.4億元,占全國該類融資總額的51%,23家企業從中受益。

2011年以來,濰坊市抓住機遇,成為全省首批三個試點地市之一。濰坊市政府、人民銀行濰坊支行與中債公司共同簽署了《區域集優債務融資合作框架協議》,從制度上充分調動了相關各方的參與積極性,確立了農業綠色經濟為濰坊市區域集優債務融資主題。

2、精心準備,發行全國首批、全省首單區域集優票據

濰坊市人民政府、中債增信、人民銀行濰坊支行共同制定了《濰坊市區域集優債務融資項目管理辦法》,成立了聯合工作組,具體負責企業遴選、組織推薦和業務指導等工作。濰坊市金融辦收到商業銀行推薦擬發債企業名單后,按照遴選標準,結合地區產業政策,重點從企業規模、經營效益、稅收及訴訟情況等方面進行嚴格把關,于2011年8月出具了2011年度濰坊市“區域集優”中小企業集合票據發行推薦函。人民銀行濰坊支行、濰坊市財政局、金融辦于同年9月出具了濰坊市區域集優項目企業推薦表。隨后,濰坊市政府聯合國家開發銀行、中債增信,共同組織發債企業與評級機構、律師事務所進行聯合談判,爭取最優惠的中介服務費率,降低融資成本。與此同時,濰坊市政府出資2億元發起設立了中小企業直接債務融資發展基金,保證區域集優發債順利進行;出資設立政策性融資擔保公司――濰坊市鑫榮融資擔保有限公司,提供反擔保服務,進一步降低企業融資成本;出臺針對發債企業的財稅政策優惠措施,加大政策扶持力度。

2011年11月,濰坊市2011年度第一期中小企業區域集優票據成功上市發行,為4家中小企業融資1.8億元,期限3年,發行綜合費用低于同期銀行貸款利率。這是全國首批、全省首單區域集優票據,標志著濰坊市破解中小企業融資難題方面的新突破。

3、再接再厲,陸續發行多支區域集優票據

2012年至今,濰坊市總結成功經驗,再接再厲,陸續發行了5期中小企業區域集優集合票據,成效斐然。截止到2013年5月,濰坊市共發行區域集優集合票據6支,信用級別都是AAA級,為24家中小企業實現融資16億元,各項指標都在全國各地市中排名第一。詳細數據,可見表2。

由表2可知,濰坊市發行的中小企業區域集優集合票據融資期限以3年為主,票面利率在5.8%左右,單筆票據最低融資額1.5億元,最高6億元。其中,票據聯合發行人的信用級別大都在BBB級左右,單個企業的最低融資額2000萬元,最高1.5億元,平均融資額在6400萬元以上,有效緩解了濰坊市中小企業融資難問題。

四、濰坊市區域集優債務融資模式的主要特點分析

1、融資的主要優勢:區域集優帶來的多方共贏

對于中小企業而言,發債的主要目的是補充營運資金缺口,優化債務結構。它們從銀行獲得貸款的難度大、期限短、成本高,且需要抵押擔保,而低成本的區域集優債務融資有助于它們降低財務費用、優化融資結構。以壽光蔬菜、東寶特管、天雁服飾、華建鋁業、新裕東鋁業、藍天首飾等6家中小企業為例,2012年,它們僅能從銀行獲取1年以內的短期融資,平均貸款利率(1年期)約為7.04%,預計2013年營運資金缺口總額約3.23億元;而通過濰坊市2013年第一期區域集優票據,它們成功籌集了3年中長期資金共3.05億元,票面利率5.7%,滿足了企業擴大規模、進行基建等中長期資金需求,提高了企業信譽,增強了企業的規范化管理和責任感意識。對于地方政府而言,可以為地方經濟發展配置資金資源,緩解當地中小企業的融資困境,提高企業經營業績和市場競爭力,實現產業轉型升級,擴大就業,開拓地方中小企業直接債務融資新局面。對于人民銀行而言,可拓寬中小企業融資渠道,優化區域金融生態環境。對于承銷商而言,既獲得了可觀的承銷收益,又與當地政府和中小企業建立了良好業務關系,長期受益。

2、成功的關鍵因素:濰坊市政府的鼎力支持

濰坊市區域集優債務融資優異成績的取得,離不開當地政府的鼎力支持。統計數據顯示,山東省不同地市間的區域集優債務融資發展狀況嚴重失衡。山東區域集優融資受益的中小企業的84%、融資額的77%都集中于濰坊市,另有13%、10%的融資額分別歸屬于臨沂市、東營市,其他地市的融資額為零。這足以說明:除了人民銀行的全程參與外,濰坊市政府的鼎力支持是濰坊區域集優債務融資取得成功的至關重要的因素。

2013年8月7日,山東省出臺的《關于加快全省金融改革發展的若干意見》指出:“加快發展直接融資,2017年年底直接融資比重提高到20%以上……推廣‘區域集優債務融資’試點經驗?!庇纱丝梢?,在政府的高度重視和鼎力支持下,區域集優債務融資模式具有廣闊的發展前景。

3、實踐的經驗總結:政府資金支持、中介機構讓利、工作流產集優

在具體實踐中,形成了區域集優債務融資的濰坊經驗:“政府資金支持、中介機構讓利、工作流程集優”。地方政府組織協調并設立專項債務融資基金,并給予專項財稅政策支持;主承銷商、增信機構、反擔保機構等收取最優惠費率,降低債券發行成本;地方政府、人民銀行、承銷商與增信機構共同組建項目組,協同其他中介機構,建立“統一認可的業務標準、統一行動的工作機制、統一執行的審批流程”,提高工作效率,實現批量化、規?;闹行∑髽I直接債務融資。

區域集優債務融資的濰坊經驗在省內得到了較好推廣。山東省東營市設立了總額為1億元的區域集優債務融資專項獎勵資金;臨沂市對發債企業進行財政補貼,每年按照實際發債募集資金的0.5%直接支付給融資性擔保公司,抵頂部分反擔保費用。

總之,迄今為止,在區域集優債務融資模式下,濰坊市共發行中小企業集合票據6支,為24家企業融資16億元,各項統計指標均為全國第一。濰坊經驗值得學習、研究和推廣。

(注:本文系2011年度青島市社科規劃項目的研究成果。項目編號:QDSKL110215。)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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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郝小燕、邢薇:淺議以“區域集優”助力津城中小企業發展[J].中國外資,2012(11).

[4] 費憲進、郭舒萍:中小企業融資模式創新:區域集優債務融資[J].浙江金融,2012(5).

企業債券案例分析范文5

關鍵詞:財務杠桿;資本結構;投資決策

財務杠桿又可稱為融資杠桿、資本杠桿或者負債經營,它是投資者在制定資本結構決策時對債務籌資的利用,而在這種利用中,只要企業在籌資中通過適當舉債調整資本結構可以給企業帶來額外收益。財務杠桿在企業的現實經營中具有重要的作用,如果企業投資收益率大于負債利率,財務杠桿作用會使得資本收益由于負債經營而絕對值增加,從而使得權益資本收益率大于企業投資收益率,且債務資本比例越高,財務杠桿利益越大,所以財務杠桿利益的實質便是由于企業投資收益率大于負債利率,由負債所取得的一部分利潤轉化給了權益資本,從而使得權益資本收益率上升。反之,如果企業投資收益率等于或小于負債利率,那么負債所產生的利潤只能或者不足以彌補負債所需的利息,甚至利用權益資本所取得的利潤都不足以彌補利息,而不得不以減少權益資本來償債,這便是財務杠桿損失的本質所在。

財務杠桿的選擇直接影響到企業的資本結構從而對一個企業的興衰具有深遠的影響,本文就已有資本結構理論進行總結,并對其進行評價,借鑒國內外資本結構理論的成果,由此引出我國企業應該在應用財務杠桿時應該注意的問題。

一、理論回顧:現代資本結構理論及其評價

(一)現代資本結構理論和其發展的最新趨勢

1、MM理論

1958年,美國經濟學家弗蘭克·莫迪格萊尼和金融學家默頓·米勒提出MM定理,并在隨后的十多年里不斷修正改進,前后經歷了三個階段:第一,MM理論1——資本結構無關論即假設不考慮稅收情況下,企業無論以負債籌資還是權益資本籌資,企業總價值都不受資本結構的影響;第二,MM理論2——資本結構有關論,是考慮公司所得稅的MM理論,認為因負債利息避稅利益,企業價值會隨著資產負債率的增加而增加,當100%負債時企業價值最大,故理論上企業最佳資本結構為100%負債;第三,MM理論3——米勒模型,是同時考慮公司所得稅和個人所得稅時的MM理論,認為企業所得稅提高時,資金會從股票轉移到債券以獲得節稅效益,此時企業的負債率提高,另一方面,如果個人所得稅提高,并且股利收入的稅率低于債券利息收入的稅率時,資金則會從債券轉移到股票,此時企業的負債率降低。該理論暗示的一層含義是:現實的世界不可能是完美的,因而資本結構很可能會影響企業的投資決策。正是基于這一推斷,財務杠桿與企業投資之間的關系一直受到金融學界的關注。雖然MM理論數理邏輯嚴密,是現代資本結構理論體系創立的標志,但難以得到實踐的驗證。

2、基于成本的資本結構理論

1976年簡森(Jensen)和麥克林(Mecking)將成本理論引入到財務學分析,分析股東與經理之間、股東與債權人之間的利益沖突,探詢公司資本結構與成本之間的關系。

(1)股東與經理之間的成本。外部股權融資是現代大型企業的典型特征,企業規模龐大,企業中的經理人通常只持有一部分或小部分企業股份,他們只能享受改善企業經營管理所產生的部分利益,而要承擔相應的全部成本。于是經理會平衡個人管理投入的邊際成本和邊際收入,它是管理層的最優決策,那么,相對沒有外部股權融資的企業,有外部股權融資的企業則會降低經理的管理投入,從而降低企業價值,這就給外部股權融資企業帶來成本,它可體現為管理懈怠、利益侵占等。

(2)股東與債權人之間的成本。股東與債權人之間的利益沖突實質是源于股東的有限責任、源于股票的期權性質。股權是公司給予股東隨時可以買賣的權力,股東承擔有限責任,企業股權可看成是企業資產為標的的資產的看漲期權,一旦企業存在違約風險,債權人和股東之間就會出現利益沖突,如資產問題或風險轉移問題、投資不足問題等,都反映可能導致企業因債務融資而做出次優投資決策,形成企業債務成本。企業可以通過消弱債務價值與企業資產風險之間的關系,有效降低債務成本。

3、現代資本結構理論發展的最新趨勢

無論是債務融資還是股權融資,企業的融資行為都離不開資本市場這個溝通資金盈余者和資金短缺者的重要場所。不過,從前面的回顧可以看出,資本結構理論的發展似乎沒有給予資本市場以足夠的關注。近年來,一些文獻開始重新考慮資本市場環境對企業融資行為的影響,如動態資本結構權衡理論、市場擇時理論(Market-timingTheory)和基于市場微觀結構的資本結構理論。

(二)資本結構理論的評價

西方資本結構主流理論以企業價值與資本結構之間關系為核心,不斷拓展延伸對企業融資行為的研究,從MM理論創立,到權衡理論、理論、信息不對稱理論等的提出,理論體系得以發展豐富,許多時候后者往往是在對前者研究的修正與延伸,各種理論有其既定的假設前提且存在一定的邏輯關聯。從現代資本結構理論的發展及其最新趨勢可以看出,目前資本結構理論研究開始越來越傾向于研究資本市場的微觀因素,如交易成本、交易行為、流動性和信息等對資本結構造成的影響。這為我國資本結構理論研究提供了一條很好的思路。事實上,作為上市公司融資的場所,資本市場對上市公司資本結構的選擇產生重要影響,我國學者對此一直沒有給予足夠重視,而且,我國資本市場存在著諸多有別于國外的特征,如企業債券市場不發達、流通股和非流通股同時并存、實行指令驅動的交易機制、市場監管不完善等。為更深入地分析和研究我國公司資本結構形成規律,應該把國外先進的資本結構理論與我國實際有機地結合起來,這將有助于促進我國資本結構理論的發展。

二、案例分析:財務杠桿之濫用與韓國大宇集團的倒閉

韓國大宇集團是金宇中先生于1967年靠借來的10000元美金創立的。1997年,美國《財富》雜志將帶領大宇集團的金宇中評為當年“亞洲風云人物”。然而,在大宇集團世界化經營風光無限的背后,卻是企業的大舉借債,這個龐然大物逐步踏上了靠借債度日的不歸路。1997年7月,大宇集團宣布因負債800億美元而破產,這是韓國歷史上金額最大的一筆企業破產案。

大宇集團倒閉的主要原因就是企業對財務杠桿的濫用。1997年年底韓國發生金融危機,根據財務杠桿原理,為了降低財務風險,企業應該減少利息支出,而要減少利息支出就必須償還債務。其他企業開始變賣資產償還債務,以降低財務杠桿系數(即降低財務風險)。大宇集團非但不減少債務,而且發行了大量債券,增加了它的財務負擔,更增加了財務風險。此時,它的借款利率已經遠大于其資產利潤率。1998年其債務危機已經初露端倪,1999年前幾個月其資產負債率仍然居高不下,1999年7月該集團被韓國4家債權銀行接管,一度輝煌的大宇集團實質上已經倒閉??梢姶藭r,大宇集團的舉債經營所產生的財務杠桿效應是消極的,它不僅未能提高企業的盈利能力,反而因巨大的償付壓力使企業陷入難以自拔的財務困境。

一般而言,財務杠桿是指由于固定性財務費用的存在,使企業息稅前利潤的微量變化所引起的每股收益大幅度變動的現象。企業盈利水平越高,扣除債權人拿走某一固定利息之后,投資者(股東)得到的回報也就愈多。相反,企業盈利水平越低,債權人照樣拿走某一固定的利息,剩余給股東的回報也就愈少。當盈利水平低于利率水平的情況下,投資者不但得不到回報,甚至可能倒貼。由于利息是固定的,因此,舉債具有財務杠桿效應。所以,從根本上說,大宇集團的倒閉是財務杠桿的消極作用影響的結果。

大宇集團在政府政策和銀行信貸的支持下,走的是一條“舉債經營”之路。試圖通過大規模舉債,達到大規模擴張的目的,最后實現“市場占有率至上”的目標。由于經營不善,加上資金周轉困難,舉債不僅沒有提高企業的盈利能力,并且使公司的總資產利潤率小于利潤率,巨大的償付壓力使企業陷入無法解脫的財務困境。

三、結論

由上文對資本結構理論的總結和對大宇公司破產原因的分析,對于我國企業在運用財務杠桿在進行投資決策時,得到以下結論。

(一)企業應根據所處的環境確定合理的負債水平

大宇集團高負債的資本結構導致的破產的例子使我們清楚的看到,財務杠桿發揮正效益需要在贏定的范圍之內,當企業投入某一數額的資金可以產生一定稅前利潤水平時,企業應及時合理調整其資本結構,據此提高企業的每股收益水平,即前面所說的“分餅原理”。只有當總資產利潤率大于借款利率時,才會給企業帶來有利的積極的財務杠桿作用;反之,將會給企業帶來負面、消極的影響。任何企業不能無條件地從事舉債經營。在財務決策中,應該首先對資項目進行嚴格的可行性研究,通過可行性研究把握市場和把握項目的盈利能力;在此基礎上,再根據項目的盈利能力謹慎選擇相應的籌資模式,以充分、合理利用財務杠桿的積極作用效應,提高企業的每股收益水平。

(二)財務杠桿水平的利用必須與公司預計實現的現金凈流量相匹配

MM資本結構理論中的無公司稅模型認為,公司的價值取決于公司未來所創造的現金凈流量,與企業的資本結構無關。雖然我們認為MM的這條定理所設定的假設條件與現實有著遙遠的距離,也無意評價資本結構是否影響公司價值。但MM理論卻揭示了企業發展最為本質的一條鐵律:增加企業價值、增強公司持續發展能力的根本途徑是增強企業獲取未來現金凈流量的能力。盈利能力強的企業有著選擇各種財務杠桿利用政策的機動性和靈活性,能夠更好地駕御財務杠桿的利用,能夠更好地控制財務杠桿利用不當給企業帶來的損失。

企業債券案例分析范文6

【關鍵詞】一般借款; 專門借款;混合借款;利息資本化;利息費用化

按照借款是否有明確用途的標準,將借款劃分為專門借款和一般借款兩種類型。專門借款是指為構建或者生產符合資本化條件的資產,如固定資產、投資性房地產和存貨等而專門借入的款項,借款利息一般作為資本化處理;一般借款是指沒有明確用途的各種借款,借款利息通常作為費用化處理。由于一般借款事先沒有明確用途,在使用過程中也可以將其投入到固定資產、投資性房地產等符合資本化條件資產的構建或者生產上,這就出現了一般借款的利息資本化。當符合資本化條件的資產在構建或者生產過程中同時占用了專門借款和一般借款時,即形成混合借款,其利息費用的會計處理變得非常復雜。如果混合借款中利息費用的會計處理程序、方法不恰當,一方面會影響當期凈損益的確定,導致盈余管理;另一方面會影響會計處理的效率,導致工作復雜化。因此,本文通過案例分析,闡明混合借款中利息費用的會計處理技巧。

一、混合借款中利息費用的確認程序

第一步:對專門借款的利息資本化與利息費用化進行確認

首先,將專門借款的每一會計期間劃分為資本化期間和非資本化期間(包括暫停資本化期間),以便分別確認利息資本化和利息費用化以及閑置借款的利息收益。

其次,在資本化期間,分別確定專門借款的實際利息(通常確認為應付利息)和閑置借款的利息收益(通常確認為應收利息),進而確定專門借款的利息資本化部分(通常確認為在建工程或生產成本等)。

資本化期間專門借款的實際利息可以通過以下計算得到:如果屬于從銀行或金融機構借款,則實際利息應按照本金計算的利息加上利息調整;如果借款屬于溢價或折價發行的企業債券,則實際利息為票面利息減去溢價攤銷或者加上折價攤銷。

再次,在非資本化期間,分別確定專門借款的實際利息(通常確認為應付利息)和閑置借款的利息收益(通常確認應收利息),進而確定專門借款的利息費用化部分(通常確認為財務費用)。

非資本化期間專門借款的實際利息與資本化期間專門借款的實際利息確定原則相同。

應當看到:專門借款的利息資本化與資本化期間相掛鉤,但不與資產支出相掛鉤。

第二步:對一般借款的利息資本化與利息費用化進行確認

首先,判斷為構建或者生產符合資本化條件的資產因專門借款不足而占用了一般借款。

其次,在資本化期間,通過一般借款的累積資產支出加權平均數和一般借款的資本化率來確定一般借款的資本化金額部分(通常確認為在建工程或生產成本等);

再次,在會計期間,一般借款的費用化部分(通常確認為財務費用),通過一般借款在某一會計期間的實際利息扣除一般借款的資本化金額進行確定。

應當看到:一般借款的利息資本化不但與資本化期間相掛鉤,而且與資產支出相掛鉤。

第三步:對利息資本化金額進行限量檢驗

每一會計期間利息資本化金額不超過當期混合借款的實際利息金額。

二、混合借款中利息費用的計量方法

在借款利息的會計計量中,利息資本化的金額確定了,利息費用化的金額也就迎刃而解。

(一)專門借款的利息資本化計量

在資本化期間:專門借款的利息資本化金額=專門借款的實際利息-閑置借款的利息收益。

閑置借款的利息收益是指尚未動用的借款資金存入銀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者進行暫時性投資取得投資收益的金額。

(二)專門借款的利息費用化計量

非資本化期間:專門借款的利息費用化金額=專門借款的實際利息-閑置借款的利息收益。

閑置借款的利息收益同上。

(三)一般借款的利息資本化計量

在資本化期間:一般借款的利息資本化金額=一般借款的累積資產支出加權平均數×一般借款的資本化率。

一般借款的累計資產支出也必須是在資本化期間所發生的支出,同時必須與資產支出相掛鉤。

一般借款的資本化率為一般借款的加權平均利率。

(四)一般借款的利息費用化計量

在會計期間:一般借款的費用化金額=一般借款的實際利息-一般借款的資本化金額。

三、混合借款中利息費用處理的案例分析

以“2008年度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輔導教材《會計》中393頁的例題18―20”為例進行說明。例1,MN公司擬在廠區內建造一幢新廠房,有關資料如下:

(1)20×7年1月1日向銀行專門借款5 000萬元,期限為3年,年利率為6%,每年1月1日付息。

(2)除專門借款外,公司只有一筆其他借款,為公司于20×6年12月1日借入的長期借款6 000萬元,期限為5年,年利率為8%,每年12月1日付息。

(3)由于審批、辦手續等原因,廠房于20×7年4月1日開始動工興建,當日支付工程款2 000萬元。工程建設期間的支出情況如下:

20×7年6月1日:1 000萬元;

20×7年7月1日:3 000萬元;

20×8年1月1日:1 000萬元;

20×8年4月1日:500萬元;

20×8年7月1日:500萬元。

工程于20×8年9月30日完工,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其中:由于施工質量問題,工程于20×7年9月1日―12月31日停工4個月。

(4)專門借款中未支出部分全部存入銀行,假定月利率為

0.25%。假定全年按照360天計算,每月按照30天計算。

根據上述資料,進行相關的會計處理。

(一)對20×7年度借款利息進行會計處理

第一步,專門借款的利息資本化與利息費用化:

專門借款資本化期間:20×7年4月1日―20×7年9月1日(5個月)。

專門借款資本化期間的實際利息=5 000×6%×150/360=125(萬元)(應付利息)

專門借款資本化期間的利息收益=3 000×0.25%×2+2000×0.25%×1=20(萬元)(應收利息)

專門借款資本化期間的資本化金額=125-20=105(萬元)(在建工程)

專門借款的非資本化期間:20×7年1月1日―4月1日和20×7年9月1日―12月31日(7個月)。

專門借款的非資本化期間的實際利息=5 000×6%×210/360=175(萬元)(應付利息)

專門借款的非資本化期間的利息收益=5 000×0.25%×3=37.5(萬元)(應收利息)

專門借款的非資本化期間的費用化金額=175-37.5=137.5(萬元)(財務費用)

第二步,一般借款的利息資本化與利息費用化:

會計期間:一般借款的實際利息=6 000×8%=480(萬元)(應付利息)

資本化期間:一般借款的累計資產支出加權平均數=1 000×60/360=166.67(萬元)

一般借款的資本化率=8%

一般借款的資本化金額=166.67×8%=13.33(萬元)(在建工程)

會計期間:一般借款的費用化金額=480-13.33=466.67(萬元)(財務費用)

第三步,對利息資本化金額進行限量檢驗:

混合借款的實際利息=125+175+480=780(萬元)(應付利息)

混合借款的資本化金額=105+13.33=118.33(萬元)(在建工程)

混合借款的資本化金額118.33(萬元)

混合借款的費用化金額=137.5+466.67=604.17(萬元)(財務費用)

混合借款的利息收益=20+37.5=57.5(萬元)(應收利息)

會計分錄如下:

借:在建工程118.33萬元

財務費用 604.17萬元

應收利息57.5萬元

貸:應付利息780萬元

(二)對20×8年度借款利息進行會計處理

第一步,專門借款的利息資本化與利息費用化:

專門借款資本化期間:20×8年1月1日―20×8年9月30日(9個月)。

專門借款資本化期間的實際利息=5 000×6%×270/360=225(萬元)(應付利息)

專門借款資本化期間的利息收益=0×0.25%=0(應收利息)

專門借款資本化期間的資本化金額=225-0=225(萬元)(在建工程)

專門借款的非資本化期間:20×8年10月1日―12月31日(3個月)。

專門借款的非資本化期間的實際利息=5 000×6%×90/360=75(萬元)(應付利息)

專門借款的非資本化期間的利息收益=0×0.25%=0(應收利息)

專門借款的非資本化期間的費用化金額=75-0=75(萬元)(財務費用)

第二步,一般借款的利息資本化與利息費用化:

會計期間:一般借款的實際利息=6 000×8%=480(萬元)(應付利息)

資本化期間:

一般借款的累計資產支出加權平均數=2 000×90/360+2 500×90/360+3 000×90/360=1 875(萬元)

一般借款的資本化率=8%

一般借款的資本化金額=1 875×8%=150(萬元)(在建工程)

會計期間:一般借款的費用化金額=480-150=330(萬元)(財務費用)

第三步,對資本化金額進行限量檢驗:

混合借款的實際利息=225+75+480=780(萬元)(應付利息)

混合借款的資本化金額=225+150=375(萬元)(在建工程)

混合借款的資本化金額373(萬元)

混合借款的費用化金額=75+330=405(萬元)(財務費用)

混合借款的利息收益=0(應收利息)

會計分錄如下:

借:在建工程375萬元

財務費用405萬元

貸:應付利息 780萬元

總之,上述借款利息費用的會計處理程序與方法無論是對簡單的借款(如單一的專門借款或一般借款),還是對復雜的借款(如混合借款),都能使利息資本化和利息費用化的確認、計量更加便捷、準確。

【主要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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