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預防校園欺凌的措施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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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預防校園欺凌的措施

學校預防校園欺凌的措施范文1

國務院下發《關于開展校園欺凌專項治理的通知》(下稱《通知》),對中小學“校園欺凌”從國家層面進行治理和督查。以后――

“校園欺凌”怎么界定呢?《通知》說得挺明白,凡發生在學生之間,蓄意或惡意通過肢體、語言及網絡等手段,實施欺負、侮辱造成傷害的,都算!

那“校園欺凌”怎么治?

教育為主。對學生開展以校園欺凌治理為主題的專題教育;進行品德、心理健康和安全教育;請公安、司法等部門到學校開展法制教育。教職工也得學習,熟知校園欺凌事件預防和處理的相關政策、措施和方法。

同時完善制度。學校得拿出切實可行的校園欺凌的預防和處理制度、措施,得建立校園欺凌事件應急處置預案,教職工的預防管理職責也要理清楚、說明白,免得推諉扯皮不作為。

設立學生救助或校園欺凌治理電話,專人負責,公布給學生和家長都知道。以后若有孩子受欺負,就可以撥打這個電話求助了。對于欺凌事件的當事人,心理疏導也得跟上,要把學生的健康咨詢當回事兒!

“不知道”“不了解”以后不好使了,根據《通知》規定,學校要及時發現、調查處置校園欺凌事件,嚴肅處理實施欺凌的學生。對于涉嫌違法犯罪的,則將由公安部門立案查處。

這是動真格的啦!家長們注意:別再把孩子欺負同學當成小孩子之間的玩鬧,以后即使是輕微、微小的霸凌行為,也將“零容忍”。

學校預防校園欺凌的措施范文2

《關于開展校園欺凌專項治理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鋪天蓋地映入眼簾,耳邊仿佛聽到千千萬萬個家長長舒出的那口氣――真是該好好管管了!

到底要怎么管呢?《通知》字很多,不如讓小編為您提煉出關鍵點,節約您的寶貴時間。

?涵蓋面廣:小學、中學、中等職業學校都納入治理范圍。不僅是通過肢體、語言的暴力要管,網絡欺凌也涵蓋在內。

?預防為重:對學生進行品德、心理健康教育,安全教育,法制教育。老師和學生一起學習對校園欺凌事件預防和處理的相關政策、措施和方法。

?及時處理:要求學校一旦發現欺凌案件,涉嫌違法犯罪的,要及時報案并配合立案查處。

?硬件齊備:要求學校制定完善的預防和處理制度、措施,建立應急預案,明確相關崗位教職工預防和處理校園欺凌的職責。公布救助熱線或校園欺凌治理的電話號碼并明確負責人。

?軟件跟上:充分利用學校的心理咨詢室開展學生心理健康的咨詢和疏導。

?督學監管:責任督學對責任區內學校的專項治理全程監督,發現校園欺凌問題及時與校方溝通,做好記錄并及時向當地教育督導部門報告。

掃盲:責任督學是干嗎的?用大白話說就是相當于學校的“片警”,專門“管”學校的教學及管理問題。

可怕的是,就在《通知》發出后的幾天內,山西運城一15歲少年在網吧被6名同學毆打4小時后死亡;網上又有校園暴力的視頻上傳。這不是啪啪打《通知》的臉嗎?

本刊的觀點是:治理校園欺凌不是一錘子買賣,也不是一下子就能抓好的,預防的根源,學校是很重要的一方面,更重要的一方面,是家庭,預防暴力從“家”抓起,從家長以身作則抓起。

如果孩子從小在家中看到家長遇到事情有商有量,而不是一語不合就拳腳相向;

如果孩子從小學會用不傷及他人的方式宣泄自己的憤怒情緒;

如果家長從小培養孩子至少一項體育、藝術的愛好釋放郁悶;

如果孩子第一次揍了別人,家長能重視和反思并加以教育、引導,而不是打心眼里覺得“自己的孩子挺行,以后不會吃虧”;

學校預防校園欺凌的措施范文3

近年來,國際校園欺凌事件頻發,我國類似事件也逐漸增多。個別施暴手段惡劣,引發社會熱議,造成不良影響,不利于校園和整個社會的和諧穩定。校園欺凌使學生承受了巨大的心理壓力和身體傷害,學校管理面臨諸多挑戰。遏制校園欺凌事件的發生和蔓延,構建和諧校園,成為深化教育綜合改革,提升學校治理能力,促進社會治理升級的重要課題。

1.校園欺凌的出現、演變及現狀

“欺凌”在《辭海》解釋為:“欺負,?!蹦壳?,校園欺凌大致分為三種:一是校外不法人員對在校學生實施欺凌;二是學生間相互實施欺凌;三是師生間實施欺凌。本報告主要探討的是第二種,即在中小學發生的同學間以大欺小、恃強凌弱的行為。欺凌具備以下三個特征:重復發生性、傷害性和力量不均衡性。

校園欺凌由來已久,不僅存于在中國校園,西方國家同樣如此。但是,為什么近幾年校園欺凌越來越引起社會各界的關注呢?

(1)呈現蔓延趨勢

2015年日本政府公布的《兒童和青少年白皮書》顯示,日本校園欺凌現象普遍,近九成學生曾遭遇校園欺凌。從2007年小學四年級到2013年初中三年級的6年間,只有13%的學生表示從未遭受校園欺凌,從未欺負過他人的學生只占12.7%。據統計,2014年至2015年,媒體曝光的內地校園欺凌暴力事件共43起。海珠區“青年地帶”項目2014年對廣州1447名初一學生的調查結果顯示,有45.2%的初一新生表示曾經遭受同學言語上的惡意騷擾,有29.6%的被訪者表示在過去一個月遭受過同學故意拳打腳踢或者推撞。

(2)暴力傾向加重

欺凌者的行為性質越發惡劣,并借助網絡的傳播對受害人造成二次傷害。從毆打發展到更嚴重且殘酷的施暴行為,并有意拍照錄像記錄炫耀其過程。如某縣級中學8名女生對一名初一女生進行群毆,她們模仿網絡中的打人視頻,將過程拍攝下來并上傳網絡。某市一名初中生被高年級學生索要錢物,拒絕后遭到毆打,對方用手機拍下毆打和侮辱的過程并發送給其他學生和學生家長。

(3)欺凌方式翻新

近年來,隨著信息技術的發展和網絡的普及,網絡欺凌呈高發態勢。日本兵庫地方教育委員會的一項調查顯示,10%的日本高中生曾經收到來自電子郵件、網頁、博客的騷擾和威嚇。2013年11月,粵港澳相關機構的一項調查顯示,73.7%的受訪者曾于過去一年間目睹過網絡欺凌行為,17%曾欺凌其他人,63.7%則曾被欺凌。美國、英國、加拿大、澳大利亞、日本等國發生過多起因網絡欺凌導致兒童自殺的慘劇。

近年來發生的校園欺凌事件,從涉事群體的角度看,表現出一系列新特點。首先,呈現低齡化趨勢。法制網輿情監測中心以2015年1至5月媒體曝光的40起校園欺凌事件為例進行分析,發現75%發生在中學生之間,其中初中生占42.5%。其次,女生頻頻成為“主角”。近年來女生參與校園欺凌的案例越來越多。最后,在流動、留守兒童密集的地方,欺凌事件往往呈高發態勢。

2.校園欺凌的原因分析

產生校園欺凌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歸納起來大致有以下五方面。

一是家庭教育缺失。校園欺凌頻發,與家庭教育缺失有很大關系。華中師范大學針對中小學校園欺凌的研究顯示,90%以上的暴力少年在家庭教育上均存在缺失。從地域和群體上看,在縣城、農村、城鄉結合部等地方,在單親家庭、外來務工人員子女、農村留守兒童等群體,校園暴力易發、高發,這表明家庭教育的缺失會給孩子的成長帶來負面影響。

二是學校育人環境單一。一些中學為了升學率不惜減少學生們的休息時間,不開或者少開德、體、美、勞等適合學生全面發展的課程。用文化成績給學生排名,致使學習成績暫時落后的學生產生心理失衡,出現焦慮、報復、暴力等心理傾向。

三是教師關愛缺位。在現實生活中,中小學生往往會在交往需要與是非善惡之間產生迷惘,引起心理沖突;在人生需要與人生目標之間產生矛盾,引起心理壓力;在升學壓力與學習能力之間產生矛盾,引起心理對抗。這些矛盾如果不能得到及時化解,再加上教師教育方法簡單,態度粗暴,那么有些學生將會由懼怕、壓抑過渡到暴力對抗,最終導致校園欺凌事件的發生。

四是社會不良風氣影響。社會文化環境是復雜多變的,既有積極、健康、向上的,也有消極、落后、腐朽的,這些社會文化環境對青少年的影響作用更多、更快、更直接。當前社會上的一些消極惡劣現象,如黑惡勢力欺行霸市、恃強凌弱,某些影視片對欺凌、暴力場面的過度渲染,也強化了一些學生的欺凌意識。

五是干預機制滯后。校園欺凌的干預滯后和低犯罪成本,使得欺凌事件出現了愈演愈烈的趨勢。很多校園暴力案件雖有警方介入,但依據現行法律,對未滿14歲的未成年人不追究刑事責任,此類事件多以批評教育作結。2015年6月在美國洛杉磯發生的一起三名中國學生欺凌一名同班中國學生的暴力事件,引起了中美關于如何處理校園暴力事件的討論,在美國,往往通過校園警察、公共安全官員或司法程序處理;而在中國,往往作為違紀處理。

另外,就被欺凌的學生而言,也有在性格方面的明顯弱點。如有些學生性格懦弱,逆來順受,缺乏同學間交往的靈活應對能力;有些學生性格孤僻,不合群,又對同學的言行過分敏感。

二、政策措施與國際借鑒

1.政策措施

(1)有關法律法規

《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對未成年人的人身保護、安全教育、預防犯罪等從法律層面予以規定與確認。《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指出:對于在學校接受教育的有嚴重不良行為的未成年學生,學校和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應當互相配合加以管教;無力管教或者管教無效的,可以按照有關規定將其送專門學校繼續接受教育。《中華人民共和國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2013年修正本)》對政府及其有關部門、社會團體、學校、家庭等在預防未成年人犯罪上的職責、教育、預防、矯治、法律責任以及未成年人對犯罪的自我防范等進行了明確,要求各方面共同參與,各負其責,做好預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

(2)教育部有關政策

2006年,教育部印發《關于進一步加強中小學班主任工作的意見》(教基〔2006〕13號),要求(班主任)了解和熟悉每一位學生的特點和潛能,善于分析和把握每一位學生的思想、學習、身體、心理的發展狀況,科學、綜合地看待學生的全面發展,及時發現并妥善處理可能出現不良后果的問題。2012年,教育部修訂印發《中小學心理健康教育指導綱要》,指出要立足教育和發展,培養學生積極心理品質,挖掘他們的心理潛能,注重預防和解決發展過程中的心理行為問題,在應急和突發事件中及時進行危機干預。

(3)各部門聯合出臺政策

2006年,教育部等十部門聯合印發《中小學幼兒園安全管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令第23號)指出,(學校)發現學生行為具有危險性的,應當及時告誡、制止,并與學生監護人溝通。2011年,文化部、教育部等八部委印發《“網絡游戲未成年人家長監護工程”實施方案》(文市發〔2011〕6號)提出,養成積極健康的游戲心態,克服攀比、炫耀、仇恨和報復等心理,避免形成欺凌弱小、搶劫他人等不良網絡行為習慣。2013年,教育部等五部門聯合印發《關于進一步加強青少年學生法制教育的若干意見》(教政法〔2013〕12號)要求,教育行政部門要會同有關部門,推動家庭、學校有針對性地對有不良行為學生開展法制教育。

2.國際借鑒

(1)日本

日本校園欺凌現象較為嚴重,也較早得到政府和社會的關注。2013年6月,日本參議院審議通過《防止欺凌對策推進法》,要求文部科學大臣與有關行政機關密切協作,制定出有助于防止校園欺凌的綜合且有效果的基本方針。學校要根據本校實際情況,制定本校的欺凌防止對策。地方自治體成立由學校、教育委員會、兒童咨詢機關、法務局、警察等機關組成的“欺凌對策聯絡協議會”。

(2)美國

在美國,聯邦政府和州政府都加強立法,通過制定欺凌行為認定標準和嚴懲欺凌行為,遏制校園暴力。美國政府規定,對未滿18歲的校園欺凌涉案者,法院通常以輔導警告等方式處置。但如果后果嚴重且施暴者有前科,即便是未成年人涉案,也可以當做成人刑事案件審理,按成人標準定罪量刑。2015年洛杉磯當地時間6月18日,3名中國留學生因校園霸凌被控酷刑折磨罪、綁架罪等6項刑事重罪,已分別被判6年、10年、13年監禁。

(3)德國

德國特別重視從根源上尋找問題解決之道,幼兒園和小學從一開始就對孩子進行“善良教育”?!吧屏冀逃笔堑聡鴥和邮苋松鷨⒚傻牡谝徽n。德國把網絡欺凌和校園欺凌結合起來并案處置,將道德教育滲透于各項實踐活動中,重視培養學生的自律意識,從源頭上有效遏制了校園欺凌及網絡欺凌的蔓延。

三、治理對策及建議

在對國內外相關研究分析與整理后,就校園欺凌當前的發展態勢,提出如下治理建議。

一是構建學校有效干預機制。建立起校園欺凌的程序化處理,包括早期預警、及時上報、事中處理以及事后心理干預等全方位機制。學校成立校園欺凌事件應急處理領導小組,構建應急機制, 對于嚴重違反校紀校規、擾亂正常的校園秩序、暴力情節嚴重的學生,應遵照相關規定嚴厲懲戒,對校園欺凌做到早發現,早預防,早控制。

二是創設和諧的校園環境和良好的班集體。首先,應加強培育學校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建設優良校風、教風、學風,營造良好的育人氛圍。其次,建設溫馨和諧的班集體。通過開展豐富多彩的集體活動,為同學間的交往創造良好的機會,形成團結向上、互助友愛、和諧的人際交往氛圍,并逐步形成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和價值觀。最后,正確處理欺凌行為。對學生間發生的輕微欺凌行為,應采用合理方法,切忌當眾訓斥、武斷批評,多發揮榜樣引領作用,從而減少學生欺凌行為的發生。

三是加強青少年法制教育。應將法制教育納入課程計劃,利用文化長廊,開辟法制教育專欄,開展普法知識講座、競賽、模擬法庭等,切實提高學生遵紀守法的自覺性和自我保護、自我防范的意識與能力,逐漸養成利用法律武器維護自身權益的良好習慣,更好地防治校園欺凌事件。

四是加強心理健康教育。提倡賞識教育。教師要多夸獎學生,增強學生的自信心,減少學生因受挫或缺乏自信心而產生的欺負行為。推進自我教育。中小學生要自信、自強、自尊、自愛,對自己的未來要充滿信心,提高自己的抗挫折能力,正確面對未來以及來自社會各方面的壓力。加強心理輔導。學校要配備心理健康教師,建好心理輔導室,為學生建立心理檔案,及早排查學生的心理障礙。

五是開發交際交往的校本課程。現代社會的重要特征就是交際、交往、交流,讓學生學會與他人交往,尊重他人,善待他人,是學校教育的重要內容。學校可以從建立關系、維持關系、沖突解決三個方面開發系列校本課程,不斷增進學生的人際交往與處事能力,引導學生正確面對出現的矛盾和問題,學會自我調節,避免激化矛盾,從而防止校園欺凌事件的發生。

六是探索開展學校社會工作。探索引進專業社會工作者運用社會工作的理論、方法與技術,給學生特別是處于困境的學生提供專業的服務。社會工作者主要通過幫助學生解決遇到的某些問題,包括對學生個體欺凌行為的修正,對學生群體的預防教育,協調家庭、學校和社區之間的關系,有效實現教育功能,以減少校園欺凌現象的發生。

七是加強師資培訓。要重視師德師風建設,引導教師尊重、關心每一個學生,了解學生的內心世界,及時疏導心理問題,以防患于未然。要加強包括防治校園欺凌技能在內的師資培訓,在職前教師教育標準中要突出教師在紀律管理方面的知識和技能的要求,對在職教師進行反校園欺凌方面的專業培訓,幫助教師掌握識別校園欺凌和進行早期干預和行為矯正的方法。

八是重視家庭教育方式。家長是孩子的第一任教師,他們的教育方式直接影響孩子的行為模式。要發揮家長在家庭教育中的主體地位,以恰當的方式關愛孩子,做到不溺愛、不專制,指導和幫助孩子解決遇到的問題。學校要辦好家長學校,設立家庭教育咨詢機構,幫助家長樹立正確的教育觀和人才觀,提高家教水平。

學校預防校園欺凌的措施范文4

北京市海淀區中關村第二小學事件過程中,涉事學生行為是否構成“校園欺凌”一直是各方最大的分歧所在。

根據2016年4月國務院《關于開展校園欺凌專項治理的通知》,“校園欺凌”即“發生在學生之間蓄意或惡意通過肢體、語言及網絡等手段,實施欺負、侮辱造成傷害”的行為。

根據此前曝光的明明(化名)母親提供的醫院診斷書顯示,受欺孩子被診斷出患有“急性應激反應”是在12月2日,即事發后第8天。

學校介紹,亮亮(化名)和軍軍(化名)的家長均不認可此事是校園欺凌行為,更不是施暴行為。呂老師告訴記者,明明(化名)和亮亮、軍軍平時都是正常同學關系,課上、課下互動交往正常,有互相起外號現象,但沒有明顯的矛盾沖突。學校經多方調查認為,“上述偶發事件尚不足以認定亮亮和軍軍的行為已經構成校園欺凌或暴力”。

北京大學社會學系教授夏學鑾表示,按照校園欺凌問題權威專家界定,欺凌具備三個基本特征,即“重復發生性、傷害性和力量不均衡性”。目前這三個特征現已被世界范圍內的眾多校園欺凌問題研究者所接受。“但現在的難點是,有人質疑欺凌的本質不應是行為的發生頻次,而應是行為雙方力量上的失衡關系;對于‘傷害性’的界定也不夠清晰。”他說。

中國教育科學研究院研究員儲朝暉告訴記者,在對校園欺凌進行判定時,不能僅從表面、形式上判斷,應依靠“被欺凌者”的感受,即當被欺凌者感到痛苦時,該學生就是受到了欺凌。

儲朝暉表示,衡量此事件是否是欺凌,目前我國還沒有明確的標準,但如果說是“學生之間在打鬧”,要素之一是“被開玩笑者”在感情上接受這種行為,不會產生心理上的痛苦感覺。從當事學生的描述看,“被開玩笑者”在心理上是不接受的,并且是不是校園欺凌也不能由學校單方面定義,而應該對受影響的學生進行關注。

焦點二:事件處理為何這么難?

一起看似簡單的沖突,為何在短短幾天迅速發酵?處理這類事件難點在哪里?

中關村二小一些家長向記者表示,學校一直在孩子教育方面做得還不錯,但此次對事件的調查信息披露還不夠及時。從11月24日事發一直到12月初,多番協調依舊未果,后經輿論放大后影響擴大,陷入僵局。

中關村二小校長楊剛13日接受記者采訪時說,事件發生后,學校一直積極協調,與涉事家長反復溝通。但明明的家長堅持要求學校認定亮亮、軍軍的行為是校園欺凌行為并記錄在案,且書面提出四項訴求,導致家長間無法協調。

“我們當時也是為了保護這三個孩子,不希望家長矛盾升級,現在也依然是這樣的想法,希望把對孩子的傷害降到最低?!睏顒傔@樣解釋學校遲未發聲的原因。

他認為,在孩子交往過程中難免會偶發、突發非正常事件,“學校教育承擔的更應該是一個協調者的角色,而不是懲罰者的角色”。

一些受訪中小學教師說,目前針對校園欺凌事件還存在認知不足、教懲不夠的問題。學校往往本著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原則,私下和解、息事寧人。

“校園欺凌不像校園暴力那么明顯,沒有毆打或沒造成輕傷等嚴重傷害,往往混同一般同學間的打鬧、開玩笑、鬧矛盾?!北本┦星嗌倌攴稍c研究中心主任佟麗華說,“未成年人的身心是脆弱的,有些玩笑、打鬧、惡作劇,對一些人可能無所謂,對有些人就可能帶來心理傷害?!?/p>

另外,部分專家認為,盡管國家重視校園欺凌問題,出臺了相關政策,但在執行層面效力逐級減弱。佟麗華認為:“現在很多基層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對此都缺乏足夠重視,這導致處理類似事件時往往簡單甚至粗暴。”

焦點三:反校園欺凌薄弱環節在哪里?

近年來,校園欺凌事件屢屢發生。根據2016年的《中國教育發展報告(2016)》,近年來校園欺凌發生的地域范圍廣泛,覆蓋了絕大多數省份,且頻次密集。而據教育部統計,2016年5月至8月,就上報68起校園欺凌事件。

北京師范大學教育法研究中心主任余雅風認為:“目前,對校園欺凌行為的規范主要是依靠傳統法律,缺乏針對性和指代性。對未成年人不良或不當行為的教育還主要依賴家庭和學校。”

2016年11月,教育部等九部門聯合印發《關于防治中小學生欺凌和暴力的指導意見》,其中提出多項措施,要求積極有效預防學生欺凌和暴力,依法依規處置學生欺凌和暴力事件。

佟麗華認為,目前關鍵是教育行政部門、學校和家長要真正重視落實,形成良好、密切的聯系與互動。“要讓學生和家長都意識到社會對校園欺凌和暴力的‘零容忍’。另外,如果學生被欺負,家長到學校討說法,需要如何妥善處理、采用何種應急機制、如何及時回應等都應在各校日常管理中進一步細化,甚至可以開發有效預防及處理校園欺凌問題操作手冊?!?/p>

學校預防校園欺凌的措施范文5

 

校園欺凌(School bullying),指發生在學生間的,個人或集體持續以語言、文字、圖象、符號、肢體動作或其他方式,對他人實施的直接或間接的貶損、排擠、欺負、騷擾或戲弄等,使該學生處于敵意或不友善的校園學習環境中,產生精神上、生理上或財產上的損害。隨著對欺凌危害認識的不斷深入,國外已越來越重視對其的懲治,許多國家已在立法上出臺了預防、處理辦法。在我國,校園欺凌越來越嚴重,暴露出家庭、社會、教育等各方面的問題,對其的預防與懲治也將是個系統性的工程。本文從法律的視角,嘗試分析校園欺凌產生的心理根源,并對這些行為進行法律上的分析,從而提出一些有針對性的對策。

 

一、校園欺凌的認識誤區

 

對于校園欺凌產生的原因,可以從諸多視角進行分析,本文則是從法律責任、不利后果的承擔上分析學生的心理。

 

(一)認為并不違法的游戲心理

 

有些校園欺凌,可能一開始確實僅僅是學生間的游戲行為,只是隨著游戲的不斷反復,一些不良游戲情節,尤其是一些暴力因素在不知不覺間被加入,游戲中的某些人開始向其他人提出物質財產上的要求,不服從者將受處罰或孤立。這種游戲已經轉變成了欺凌行為,學校和家庭也很難及時發現,也就無法予以干預、制止。

 

(二)認為不到法定年齡的無責任心理

 

一些校園欺凌行為人在自我認知上,以及其監護人對其認知上,都認為行為人是個學生,還只是個孩子,無法辨識、控制自己的行為。他們之間的行為,即使造成某種后果,也不具有主觀惡意,不需要承擔責任。行為人或其監護人從我國法律有關法定責任年齡的規定出發,錯誤地認為未成年人不需要承擔法律責任,不了解法定責任年齡的細節規定,也不了解法律責任的種類。在行為人因不到法定年齡無法承擔責任的情況下,忽視了監護人負有監護責任,需要承擔某些替代賠償責任,在嚴重情況下,監護人還可能被剝奪監護權。

 

(三)認為法不責眾的從眾心理

 

校園欺凌大都是由集體實施的,其惡劣之處在于,一群學生對某個學生進行身體侵害,被侵害者無力反抗、不敢反抗。而正是這種集體行為,讓行為人存有法不責眾的錯誤認識,認為法律不可能追究每一個人的責任,即使追究,他分擔的責任也很小。

 

(四)認為單個行為危害不大

 

校園欺凌是持續的行為,雙方地位是長久、穩定的不對等,致使被欺凌的一方精神上、肉體上遭受長期的折磨,累積起嚴重后果。而就每一次欺凌行為來看,有可能都不嚴重,表面上看都不會對被欺凌人造成很明顯的損害。正是這種單次行為危害后果不大的表象,讓行為人以及他人看不到欺凌行為的危害。行為人至多是從正在實施的單個欺凌行為判斷其危害,掌握自己行為的分寸,認為自己的欺凌行為并不過份,后果也不嚴重。老師、同學或其他人也多是從正在實施的單個欺凌行為判斷其危害,因此也認為欺凌行為不嚴重,最多只是簡單地阻止某次欺凌,而不能據此發現問題,從而有效防止欺凌的再次發生。

 

(五)認為受害者僅僅是受欺凌學生

 

在校園欺凌中,實施欺凌行為的學生,往往認為自己是勝利者,吃虧的是被欺凌者。其實,從美國對欺凌行為的研究來看,一方面,被欺凌者的學習、生活受欺凌干擾,嚴重影響其健康成長(美國校園槍擊案有三分之二是由被欺凌者實施的);但是另一方面,實施欺凌的學生,其心智也深受欺凌行為影響。許多成年罪犯,當年都曾在校園里有欺凌行為,學生時代的欺凌行為極易在成年后轉化成犯罪行為。從這個意義上說,欺凌實施者也是校園欺凌的受害者。

 

因為上面這些錯誤認識的存在,再加之現代網絡技術的發展,有些欺凌行為通過網絡實施,具有一定的匿名性,使實施者更無責任意識,更加肆無忌憚。因此,要防治欺凌行為,首先要明確欺凌者的法律責任,用必要的懲處來阻止欺凌行為。

 

二、校園欺凌的責任分析

 

校園欺凌法律責任的主體以及法律責任的種類,需要從整個法律規范體系中去完整把握。

 

(一)承擔法律責任的主體

 

欺凌行為人。欺凌的直接責任承擔者就是欺凌實施者,不管欺凌行為實施者年齡大小,法律責任都存在,只是有些責任,如果是未成年人則無法承擔或被減輕,有些責任轉于他的監護人承擔(或因無法承擔該種責任而對其有其他干預措施)。由于欺凌行為經常是種集體行為,因此實施者的情況也較復雜。直接實施欺凌的帶頭者、參與者與協助者,都有法律責任;旁觀者一般情況下沒有法律責任,但是如果旁觀者為欺凌行為起哄助威、出謀劃策,甚至教唆他人實施欺凌行為,則屬于共同行為人,也有法律責任。

 

未成年欺凌行為人的監護人。如上所述,對一些未成年的欺凌行為人,由于其無法承擔相應法律責任,因此,根據法律規定,有些責任轉由未成年人的監護人承擔。因為這是種責任的轉移承擔,因此并不能以監護人盡到監護責任而免除,但是可適當減輕。有些情況下,監護人還要承擔對實施欺凌的被監護人未盡監護義務的責任,造成監護人嚴重損害的,可能被剝奪監護權。

 

學校。學校對學生管理不善,對校園欺凌不能及時發現、制止,對學生疏于管理,要承擔行政上的法律責任。有對被欺凌學生所受損害的責任,也有侵權責任上的補充責任或合同上的違約責任。需要注意的是,正如前述,欺凌行為中,除了被欺凌者外,欺凌實施者也是某種意義上的受害者,學校對未成年欺凌者也要承擔責任,如《未成年人保護法》第25條規定的管教的責任以及按規定送專門學校的責任。

 

(二)欺凌行為的法律責任種類

 

1.刑事責任

 

如果欺凌行為觸犯刑法,行為已構成犯罪,則行為人需要承擔刑事責任。如果是集體行為,則行為人可能構成共同犯罪,根據其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的不同,分別為主犯、從犯、脅從犯、教唆犯等,承擔相應的刑事責任。如果行為人不滿14周歲,則不負刑事責任,但應責令家長或者監護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時候,可以由政府收容教養。如果行為人已滿14周歲不滿16周歲,欺凌行為構成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等,應當負刑事責任。

 

2.民事責任

 

除了承擔刑事責任外,如果校園欺凌造成被欺凌者人身或財產等損害的,還要同時承擔民事責任。欺凌行為可能不構成犯罪,或者因當事人未達到法定年齡而無法承擔刑事責任,則依然要承擔民事責任。只是當欺凌者是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時,由其監護人替代承擔。如果未成年欺凌者有自己財產的,先由其財產支付賠償費用,不足部分由監護人賠償。當欺凌是由集體實施時,如果數個欺凌者共同實施欺凌,則每一個欺凌者承擔連帶責任;如果數個欺凌者分別實施欺凌,造成同一損害,則承擔按份責任;能確定責任大小的,各自承擔相應責任,無法確定責任大小的,平均承擔責任。

 

3.行政責任

 

欺凌行為尚不構成犯罪的,則有可能被給予治安管理處罰等行政處罰。雖然不滿14周歲的人不予行政處罰,但是同樣應責令監護人嚴加管教,也同樣需要同時承擔民事責任。學校在教育教學活動中,如果沒有盡到管理責任,對校園欺凌沒有及時發現、干預、制止,造成了不良后果的,也要承擔相應的行政責任。

 

三、校園欺凌的法律應對

 

近期,我國一名在美國留學的中學生翟某,因校園欺凌事件,被判處十多年的監禁,引起了社會的大討論。為扼制住校園欺凌的嚴重勢頭,許多國家采取了零容忍態度,嚴肅追究法律責任。根據我國法律,欺凌行為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只是根據行為的性質,承擔不同的法律責任。但在如何發現、如何追究、如何定性等問題上,缺乏必要的規定,我國許多校園欺凌行為人仍逍遙法外,責任無法追究。因此,要正確應對欺凌,應制定相關的法規,建立完善的校園欺凌懲治法律機制。

 

(一)成立欺凌信息的收集機制

 

對于欺凌行為,被欺凌者因為精神上的恐懼,大都不敢向家庭、學?;蛩伺e報;其他旁觀者因害怕自己成為報復或欺凌對象,也大都不敢向學?;蛴嘘P方面反映。即使有些大膽的旁觀者想舉報,也不知向誰舉報。有的向自己的老師反映,如果不是同一班級或同一學校的學生,往往也得不到重視,獲得信息的老師也不知道如何處理。

 

因此懲治校園欺凌,首先要建立起校園欺凌信息的收集處理機制。學校應建立專門的受理、收集有關校園欺凌的投訴或舉報機構,設置投訴電話、郵箱、網頁,并大力宣傳,讓學生、社會人士了解能反饋欺凌信息的渠道。學校也應不時組織匿名問卷調查等方式,靈活技巧地獲得欺凌信息。另外,還要建立起全社會的協同通報制度,比如當警察在處理案件時發現存在校園欺凌,應及時將有關信息反饋給相關學校;醫院在診療過程中,發現在校學生人身傷害有可能來自校園欺凌,也應及時將有關信息反饋給相關學校;媒體接到或發現校園欺凌的線索,也應及時反饋到學校。此種信息反饋機制,應明定于相關法規中,整合各方社會力量,及時發現校園欺凌。收到相關欺凌信息的學校,如果沒有管轄權限,應及時將信息轉到有管轄權的學校。

 

(二)建立科學的調查處理程序

 

首先,要建立專門的欺凌處理機構,成員應包括校長、教師代表、家長代表等,保證處理機構的專業性與廣泛代表性。其次,調查過程中,應全面了解相關信息,聽取教師、欺凌學生、被欺凌學生、其他學生陳述,對未成年學生進行詢問,應通知其監護人在場。調查中,為保護被欺凌學生,除非必要,應盡量避免學生互相對質。處理人員要進行專門的培訓,注意保密,維護學生尊嚴,著眼欺凌行為的校正而不是激化矛盾。再次,學校要建立專門的輔導團隊,對有欺凌傾向或被欺凌的學生進行及時、長期、有針對性的輔導,并要有相關的輔導過程與輔導成效記錄,輔導學生健康成長,而非簡單的以處罰代替教育。然后,要注意各部門的配合。在處理過程中,如果學生涉及多個學校,相互間要密切配合,必要時應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門統一協調處理。如果調查中發現情節嚴重,涉及違反治安管理甚至刑法的情形,應及時將情況通報相關機關,并依法處理,不能以校內處罰代替行政處罰或刑罰。最后,要根據調查的情況與輔導后的改善情況,在合理期限內,及時做出處理結論,并以書面形式通知申請人及行為人,并且要告知不服處理的復議等救濟方式及期限。

 

(三)賦予學校必要的處置權

學校預防校園欺凌的措施范文6

一、什么是校園欺凌?

發生在學生之間,蓄意或者惡意通過肢體、語言及網絡等手段,實施欺負、侮辱等造成傷害的。

二、治理校園欺凌的措施:

開展以校園欺凌治理為主題的專題教育,開展品德、心理健康和安全教育;

制定完善校園欺凌的預防和處理制度、措施,建立校園欺凌事件應急處置預案;

公布學生救助或校園欺凌治理的電話號碼并明確負責人;

及時發現、調查處置校園欺凌事件,涉嫌違法犯罪的,及時向公安部門報案。

三、校園欺凌的主要行為

1.打:打架、斗毆

2.罵:侮辱、中傷、譏諷、貶抑受害者

3.毀:損壞受害者的書本、衣物等個人財產

4.傳:網上傳播謠言,人身攻擊

5.嚇:恐嚇、威脅、逼迫受害者做其不愿做的事

四、校園”小霸王“是如何出現的?

1.家庭過度溺愛,導致任性、驕橫等不良心理。不良家庭環境讓孩子背負過多壓力,催生心理障礙。

2.學校只重視成績而忽視了道德教育。平時缺乏管理,出了事又急于息事寧人。

3.社會暴力影片、游戲等,引起青少年模仿。社會不正之風影響青少年的是非觀。部分媒體過度、過細再現犯罪經過。

4.司法法律界定不清晰,懲戒不嚴。法制教育缺失。

法律規定,14周歲以下屬于完全無刑事責任能力人,讓不少孩子有恃無恐。

五、我國刑法對犯罪年齡的界定

1.已滿14周歲不滿18周歲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2.已滿16周歲應當負刑事責任。

3.已滿14周歲不滿16周歲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搶劫、販毒、放火、爆炸、投毒罪的應當負刑責。

4.14周歲以下完全無刑事責任。

六、這些可能是校園欺凌的信號!

1.身體傷痕,孩子身體表面無故出現瘀傷、抓傷等人為傷痕,很可能是遭遇暴力。如果孩子大熱天常穿長袖,可能是想遮掩。

2.個人物品丟失或損壞,如果孩子的鞋子、首飾、文具等個人物品經常丟失或破損,就要留心了。

3.如廁習慣改變,孩子非得回家才上廁所?學校廁所很可能成為暴力場所。

4.自尊心受挫,孩子回家經常帶著傷心、沮喪情緒很可能在學校受到言語誹謗等精神方面傷害。

5.自我傷害傾向,孩子任何形式的自我傷害甚至自殺行為,家長都要高度重視。

6.不愿上學,孩子非常不想上學,甚至逃學、裝病請假,可能是在學校被人排擠欺負。

7.睡眠問題,失眠、噩夢、尿床等問題也是孩子遭受暴力侵害的表現之一。

七、遇到校園欺凌怎么辦?

1.保持鎮定。遇到校園暴力,一定要沉著冷靜,采取迂回戰術,盡可能拖延時間,爭取機會求救。

2.求救。必要時,向路人呼救求助,采用異常動作引起周圍人注意。

3.保證人身安全。人身安全永遠是第一位的??梢栽囍ㄟ^警示性的語言擊退對方,或者通過有策略的談話和借助環境來使自己擺脫困境。但不要意氣用事激怒對方。

4.一定要告訴家長。告訴孩子,如果遭遇校園暴力事件一定要告訴家長,不管遭遇了怎樣的恐嚇,都要告訴家長,不要承受身體和心理上的創傷。

八、家長應該怎么做?

1.穩定孩子情緒,理解和同情孩子。無條件的陪伴孩子,給孩子足夠的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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