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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財務管理法律法規范文1
1.農村經濟管理的法律法規不完善,影響工作的順利開展
農村經濟管理涉及到行政執法職能的多個方面,既與農村土地利益有關,又與農村財政管理掛鉤,執法過程中任務繁重,情況復雜。同時,現階段農村經濟管理的制度不完善,法規不健全,農村經濟管理部門不能夠行之有效地做好本職工作,進而對后續的經濟管理工作造成影響。
2.農經管理工作責權不匹配,開展工作難度大
農村經濟管理工作包括農村財務管理、農村土地承包管理、農民監督管理和農村合作組織建設四個方面的管理職能。管理工作覆蓋面廣,涉及方面較多,管理層級分工不夠明確,致使上傳下達失真。部分工作人員不夠重視農經管理工作在農村經濟發展中的重要性,也會導致工作效率低下。同時,政府不重視,領導不關心的現狀也使農經管理工作在實際運行中不能做到責權對等。
3.農經管理工作經費不穩定,組織運轉艱難
農經管理工作屬政府部門,但除去國家財政收入,并無其他收入來源。而農經管理工作又常涉及到農村公共事業的支出。因此在沒有任何行政事業性收入的情況下,要維持部門正常有效地運作是有很大困難的。
4.村級債務沉重,制約農村經濟、社會發展
村級債務支出主要有兩個方面:一是稅費改革后,村級財力下降,許多農村經濟收入入不敷出,不但不能償還陳債,甚至有的還出現新債,二是農村義務教育、維護社會穩定、河道治理、農田水利建設以及農村社會公共事業發展的財政支出。村里沒有能力拿出資金償還債務,更沒有能力拿出資金發展農村經濟管理工作。
二、加強農村經濟管理的對策
1.提高上級政府對農經管理工作的重要性的認識
農村經濟管理工作與農民群眾的切身利益和社會穩定息息相關,在黨和政府日常工作中有著重要的作用。各級黨委政府工作人員在日常工作中要擺正姿態,正確認識到農經管理的意義,并且為其發展出謀劃策,貢獻力量。切實加強領導并抓好工作。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形勢下,與農民利益息息相關的就是土地了,在目前我國土地承包制度變化不大的環境下,許多新的問題厄待解決。為防止農村經濟發生混亂,農村經濟管理部門任務艱巨。在農村經濟的發展過程中,要發揮其作用,擔負起監督審計的責任。這也是農經管理的主要職責。政府部門也應該對農村經濟管理工作足夠重視,并有所行動。
2.完善農經管理法律制度,保證職能高效行使
農村經濟管理工作經常會有一些政策性非常強的行政執法工作,比如,農村財務審計、土地糾紛調解、農民負擔監管等工作。雖然有些法律法規對這些問題都有涉及,但是,專門針對農經管理的配套法規卻較少。這也導致農經管理人員執起法來困難重重、無章可循。所以,要想保證農經管理部門能夠高效地行使權力、執行工作,制定相應的農經部門的法律法規勢在必行。
3.建設農經管理隊伍,提高工作效率
農村經濟管理部門面向農村,是與基層人員直接接觸的部門,工作職能多,任務繁重,若是管理隊伍現狀與管理工作本身之間不協調的話,將會極大地影響部門工作的開展。所以,加強農經工作隊伍建設意義重大。對各鄉鎮站所需的各類工作人員要重點培養,提高政府工作人員的整體能力;維持農經隊伍穩定也至關重要,保證農經隊伍成員都能夠積極地對待工作。從各個方面對農經隊伍的整體能力進行強化,建設一支高素質、高能力的農經隊伍。
4.強化農村財務管理,保證工作經費充足
農村財務管理工作是農經管理工作中的重點,雖然近年來各級財政對農村經濟管理工作的投入不斷增加,但始終不足。因此加強農村財務管理工作就顯得尤為重要。農經工作事關“四個確?!薄T谵r村經濟運行安全、農村經濟發展和農村社會的穩定方面以及建立適應市場經濟要求的管理監督新機制方面有著重要意義。推行農村財務民主管理,強化審計職能。改革財務管理模式,積極推行農村會計委托制。加強集體資產管理,確保集體財產安全和資源要素合理流動與開發。重點建設農村財會隊伍,著力培訓一批懂業務、愛崗敬業的農經人員隊伍,嚴格落實持證上崗制度。
5.加強經濟監督管理,化解債務危機
通過精簡組織機構、資產盤活、蹲息降債、糾錯減債等方式化解現有債務。加強村級集體經濟監督管理,建立村集體借款審批制度。國家在一些大的利民工程方面給予一定的政策傾斜和財力補助。這些措施均有利于化解村級債務。
農村財務管理法律法規范文2
根據鎮人大關于對*國土所工作進行評議的要求和部署,我所積極、認真地做了各項評議準備工作,今天鎮人大對我所工作進行評議,這是鎮人大對我所工作的關心和支持,也是對我所工作的進一步促進。借此機會、向各位領導、各位代表表示衷心的感謝。下面,按照評議要求,將我所20*年以來國土資源管理工作匯報如下,敬請各位領導、各位代表予以評議。
20*年以來,我所各項工作在縣局、鎮黨委、政府的正確領導下,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各項方針政策及法律法規,堅持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黨的十七大精神為指針,以全面加大耕地保護力度,強化國土資源監察,規范基礎業務和內部管理為重點,以科學發展觀為統領,緊緊圍繞縣國土局和鎮黨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堅持保護與利用、服務與管理并舉,狠抓機關效能建設,深科學發展觀教育活動,嚴格履行法定職責,扎實推進國土資源管理各項工作,較好的完成縣局和鄉鎮黨委、政府交給的各項工作任務。20*年*國土所被評為全縣國土系統先進單位,一名同志被評為優秀公務員。
一、抓學習強素質、提高服務質量和工作效率。近年來,我所不斷完善學習制度,年初制定具體的學習計劃,認真組織開展學習政治理論和業務知識,進一步提高工作人員的素質。在學習方式上堅持采取集中學習和自我學習相結合的方式,一是狠抓了政治理論和國土資源管理法律法規知識學習,開展了以《行政許可法》、《行政處罰法》、《國家賠償法》、《行政復議法》、《土地管理法》、《礦產資源法》、《測繪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知識和國土資源業務知識為內容的學習,通過加強學習。提高了依法行政能力,強化了工作作風、紀律作風的轉變,增強了責任心、事業感,提高了工作主動性、積極性,不斷增強了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工作能力。進一步增強發展意識、機遇意識、競爭意識、憂患意識、責任意識。通過學習教育,增強了干部職工的政治意識、大局意識、責任意識。增強了責任心、事業感,提高了工作主動性、積極性。二是認真扎實開展了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活動,按照縣局關于深入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活動的要求,積極參加了縣局舉辦的專題輔導講座、通過學習交流、專題討論進一步增強了對科學發展觀內涵的理解、認識和踐行科學發展觀的主動性。認真落實各階段的學教任務,認真查找自身在工作作風、思想作風、紀律作風、履行崗位職責、依法行政等方面存在的各種不足和差距,制定了整改措施。采取了“三查、三強化”措施來提升和樹立國土工作人員的良好形象。一查服務態度,強化群眾服務理念。真正做到“情為民所系,權為民所用”。二查工作態度,強化責任意識。端正工作態度,樹立高度責任感,切實履行工作職責,變被動為主動,積極發揮主觀能動性,做好每項工作。三查執法水平,強化依法行政能力。把法律、法規學習作為一項長期任務不斷深化,切實做到學用結合,努力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和質量。三是把提高服務質量和工作效率、作為落實科學發展觀的著眼點和落腳點。國土所作為國土部門最基層的服務窗口、服務質量的好壞直接影響到國土部門的形象。我們要把提高服務質量和工作效率,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著力解決群眾反映的熱點、難點、焦點問題,把為民、利民、便民作為基層國土資源管理工作的立足點和出發點。做到熱情服務,要求全所人員必須端正服務態度,講文明禮貌,對來所辦事人員要做到接待熱情,耐心告知辦事程序,主動提供有關政策法規依據,同時告知能否辦理及原因,真正做到禮貌接待,辦事認真,服務周到。
二、夯實基礎、完善制度、狠抓國土資源所規范化建設。
近兩年來根據國土資源所規范化建設要求,我所堅持以隊伍建設、軟硬件建設為抓手,以精細化、規范化建設為主要目標,以制度建設為保障,以“提高人員素質、增強工作能力、提升服務水平、樹立國土資源新形象”為宗旨,不斷創新工作思路,提高服務能力,以人民滿意國土資源所創建活動為契機,切實履行工作職責,努力做好各項服務、全力打造“人民滿意國土資源所”,基層國土資源管理各項工作均取得了較為明顯的成效。為確保國土所各項工作順利開展,我所先后建立、健全了《國土資源所工作職責》、《財務管理制度》、《學習制度》、《考勤制度》、《勤政廉政制度》、《接待制度》等,各項規章制度。并將國土資源所職責、所長職責、工作人員職責以及服務項目、服務標準、服務承諾等上墻公示,主動接受各方監督。同時,我們還建立了接待、土地巡查、勤政廉政、檔案管理等制度,并定期檢查制度落實情況,形成了以制度建所,用制度管人的長效機制。用制度規范日常行為,注重預防與教育并重,增強工作的針對性和有效性。重點從三個方面規范國土所各項管理工作:一是規范了所里的地籍檔案管理。建立了各項設施較為齊全的檔案室,做到地籍資料和其它材料及時整理歸檔,妥善保管。二是規范了行政執法行為。組織開展經常性的法規政策學習,增強依法行政觀念和能力。在執行公務時嚴格執行國土部門“五條禁令”,嚴禁、吃拿卡要。三是規范了用地審核報批程序。對各類用地,堅持做到一到現場,二把關,三跟蹤。將違法違規用地遏制在萌芽狀態。
三、認真履行崗位職責,抓各項基礎業務工作、一是認真做好各項建設用地的報批工作,嚴格按照土地管理的法規制度和程序、嚴格審核把關,經審核對符合條件的各類建設用地戶按程序上報縣局審批。兩年來國土所共為全鎮審核上報事業單位、鄉村二三產業、農民宅基地、農業設施等各類建設用地178宗、面積59422.6平方米。二是認真做好建設用地地籍調查工作,對依法審批的各類建設用地逐戶進行了丈量核實,完成了土地登記的表、卡、冊、圖的填寫繪制工作。兩年來國土所共為全鎮各類建設用地戶發放國有土地使用證67本、集體土地使用證89本。三是全面開展第二次土地大調查工作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修編工作。根據縣局的要求從20*年11月開始,我鎮的土地大調查工作全面展開,在鎮、村、組干部的大力協調配合下,(1)從20*年12月17日開始利用42天時間,對全鎮轄區內的八個村、八個個體小農場村與村、村與個體小農場之間的土地權屬界線實地逐村逐組進行了調查。(2)從今年3月9日至5月25日開始對全鎮八個村、八個小農場、六十二個村民小組的所有耕地按照土地大調查的技術規程,逐村逐組逐地塊、在衛片影像圖上標注了種植戶戶主的姓名、全鎮共調查耕地面積8.6萬畝、耕地地塊29752塊、為今后進一步加強耕地保護工作奠定了基礎。(3)開展了全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修編工作,按照技術規程,對鎮區規劃、各村、組居民點、新農村建設、公益建設、二、三產業建設用地情況經過調研實地查看測算,為今后各項建設用地預留了較為寬松的空間。
四、強化監管、加大國土執法監察力度。兩年來我所結合本鎮實際、建立“事前防范、事中監督、事后查處相結合”的全程跟蹤管理機制,完善了動態巡查制度,一是全面實行土地執法監察動態巡查責任制和執法責任制,將所轄區域分片、明確巡查責任人,切實加強監察力度規范新增建設用地行為。二是健全鎮、村、組國土資源執法監察信息網絡建設,加大土地執法檢查和動態巡查力度,著力加強日常監管,做到早預防、早發現、早制止,嚴肅查處土地違法案件的發生。兩年來、全鎮共開展執法監察39次。根據縣局安排部署,依法對各類建設用地情況進行了檢查,結合鄉鎮實際,對每年新建、擴建、改建的集體、個人156宗、建設用地情況逐村、逐組、逐戶認真細致地進行了巡查,查處個人建房的違法違規案件7起,均按法定程序進行了處理,有效地遏制了違法用地可能漫延的苗頭,規范了用地行為;對全鎮亂開荒地的違法行為不定期的開展次巡查,依法查處隨意擴地、亂開荒地違法行為11起,全部及時制止處理;建立健全了基本農田保護各項制度,按照縣局要求,每年對基本農田變化,各類表、卡、冊及臺帳重新進行了調查核實,及時掌握全鄉耕地保護動態情況。在此基礎上,全面落實責任制,按照保護基本農田“五個不準”,非農業建設用地“六個不批”等一系列宏觀調控政策,及時制止土地違法行為。截止目前,未發生毀壞和占用耕地的違法行為,基本農田保護率保持在92%以上。
五、加強宣傳,營造氛圍,增強國土資源法制意識。我所近兩年來緊緊圍繞每年各個活動日主題,充分利用“12.4”法制宣傳日、“4.22”地球日、“6.25”土地日、“8.29”測繪日期間組織開展宣傳教育活動,充分采取多種形式,結合轄區工作實際,按照貼近實際,貼近群眾,貼近生活,通俗易懂的原則,廣泛深入地宣傳國土資源法律法規和政策,取得了良好成效。一是在集鎮設立了“土地法律法規知識咨詢臺,現場答復群眾提出關于土地承包、宅基地、土地征用,等法律法規、政策知識,國土資源管理的提問121個,二是采取了積極有效的宣傳措施,采取張貼標語刷新永久性宣傳標語,掛橫幅、散發宣傳資料等宣傳渠道和宣傳方式開展宣教活動,在近兩年的宣傳活動期間、共掛橫幅5條,張貼標語137條,板報7塊,舉辦咨詢活動11次,散發宣傳手冊和宣傳資料1600多份,通過深入廣泛的宣傳,使全鎮廣大干部群眾受到了一次深刻的國土資源法律、法規教育和土地市場法制教育。增強了守法觀念,“依法合理用地,促進科學發展”,這一觀念,部群眾普遍接受,依法有償使用國土資源的意識也部群眾理解和支持,為依法管好用好土地營造了一個良好的輿論氛圍。三是結合基層實際、充分利用村組會議見縫插針的對干部群眾進行土地管理法規、農民宅基地、各類建設用地審批、基本農田、保護禁止無序開荒和無序采砂等相關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活動7場次,受教育干部群眾達到2300多人次、進一步推動了全社會遵守國土資源法律法規的自覺性。四是以每年6.25”土地日活動為契機,強化土地執法巡查、對發現的土地違法行為及時進行制止,配合鄉鎮黨委、政府開展的新農村建設、環境衛生整治,依法拆除個別村組農戶臨時亂搭亂建的違章建筑。在此基礎上采取查處與教育相結合的辦法,對我轄區內依法查處的,受到處罰的農戶,做為典型違法案件,在不同的鄉村組會議上進行宣講,達到查處一人教育一片的目地。及時制止、為依法規范土地市場起到了積極的作用和良好的社會宣傳效果,依法行政、依法征用土地,群眾依法維權的意識牢固確立,各類違法用地現象得到有效遏制。
六、落實責任制、狠抓土地糾紛調處工作。兩年來、我所根據縣局關于進一步土地糾紛的安排,認真推行首問負責制、完善了接待制度、限時辦結制等,做到來訪有記錄,來信有答復,處理有反饋。積極做好上訪當事人的思想工作,穩定來訪人的思想情緒,從源頭上防止群訪、越級訪、重復訪的事件發生。兩年來、針對群眾反映的有關土地問題,國土所積極與鎮司法所、村、組等協調配合,加大了對土地糾紛的查處調解力度,兩年來共受理各類土地糾紛49起,調處結案49起,共接待群眾來信來訪371人次、做到了小事不出組、一般糾紛不出村、較大糾紛不出鎮,從源頭上制止了群訪、重復上訪事件的發生,有力的維護了轄區內社會的穩定秩序。
七、存在的問題及改進措施。兩年來,我所盡管在做好本職工作中,做了大量艱辛的努力,但與鎮黨委、政府和縣局的工作要求及群眾的期盼還有一定的差距和不足。一是對自身業務知識和理論水平的學習抓的不緊還不夠深,對農村村民的土地管理法律、法規的宣傳力度還不夠。二是行政執法措施手段不夠強硬,對各類違法用地的查處力度還不夠。三是在解決處理一些群眾案件上不能夠及時到位。四是國土所管轄兩個鄉鎮,只有2名工作人員,由于管理區域大、人員少、交通工具落后,按照縣局要求、每周一、二、三日在*鎮上班,周四、周五在瓜州鄉上班,致使管理和服務工作不能及時到位。今后,我們一定要加強學習、切實提高思想素質與業務水平,以業務精湛、工作勤奮、廉潔自律為目標,做好管理和服務工作。努力提高依法行政與執法水平,進一步完善本所的各項管理機制。按照科學發展觀的要求,把我所轄區內國土資源工作做好。
農村財務管理法律法規范文3
自2000年中央決定在安徽開展以省為單位進行農村稅費改革試點后,至今已有20多個省和直轄市進行了農村稅費改革。2003年7月1日廣東省全面啟動農村稅費改革。據統計,農村稅費改革試點全面推開之后,廣東農民年負擔由稅改前的55億多元減為目前的9億元,年減負總額達46億多元;人均年負擔稅費由106.93元降為17.4元,減負率達83.73%,居全國最高。
稅費改革的最終目的是通過規范農村稅費制度,理順國家、集體和農民的分配關系,這種分配關系,具體表現為鄉(鎮)、村、農民的財務關系。稅費改革后,農村財務管理的主體也由過去的村或鄉鎮經管站轉變為基層財政和農村會計核算中心,村級財務收支范圍逐漸減少,財務管理的重心也由事后核算轉變為事前監督和收支并重。強調農村財務管理法制化、標準化和規范化,村級財務會計制作為農村稅費整體配套改革的生理重要組成部分,不僅能夠節約財務管理成本,而且是“建國以來時期沿襲下來的財務管理體制的突破,保證集體資金所有權、使用權、管理權高度集中,缺乏相互監督制約的弊端”。同時,以民主理財作為農村財務管理的核心,切實加強農村財務管理。
但是,也應該看到,隨著稅費改革的進一步深入,一些深層次的問題也充分暴露出來,如收益分配的不合理導致上訪增加、財務收支矛盾突出、村級債務難以消化甚至反彈、相關部門及財務部門的職能轉換和性質不明確、集體經濟薄弱等。近年來雖然各級政府都不同程度地要求加強村級財務管理,甚至將財務納入鄉管理和全面實行財務公開化,但由于缺乏有效的監控和對資本運營相關指標的考核與評價,尤其是在發達地區,財務透明度不夠,現象逐漸增多,村級集體資產流嚴重,負債過高,出現了農民收入停滯,甚至因負債過高,又重新步入貧困,嚴重地抑制了農村社會經濟的發展。從廣東省來看,2001年廣東農村集體經濟資產總額達4661億元,占全國的18.5%,居第一位,其中85.6%的資產分布在珠江三角洲地區,村級集體經濟收入達618.7億元,集體有收入的行政村占了92.9%,無收入的行政村總數的84.6%。財務管理作為農村經營與服務的核心,其管理的水平和質量,是促進農村經濟發展的基礎,也是廣大農民群眾關注的焦點。所以,建立創新性財務管理模式顯得尤為重要。
在國外,農村財務管理都體現為合作社的財務管理,而且隨著社會經濟的調整發展已經達到了一個較高的層次,所以財務管理已經不僅僅局限于對農村集體財產、集體資金的按理,而是重點考慮資金的投放與投資項目所需資金的籌集和風險管理。國外現有文獻有的從農業合作社的資本形式探討農村財務管理,以及從合作社的稅務負擔與融資的角度進行分析;還有的從某一農產品生產、銷售過程中的費用與收益進行分析,以及從合作社合并時的合并報表各因素進行分析。與我國不同,發達國家的農村財務管理已經沒有了發展中國家農村財務管理低層次、混亂、目的性不強的缺點,它們的財務管理目的明確,管理具體,且多以融資與投資為管理對象。因此,運用當前最流行的金融工具,盡量提高合作社的融資、投資效率,是國農村財務管理的實踐特點,也是發展中國家農村財務管理的方向,它對建立我國創新性管理模式有著積極的現實指導意義。
二、創新性財務管理模式的建立
(一)創新性財務管理模式的特征
1、社會性。農村稅費改革的全面鋪開,不單純是農民減負的問題,而是涉及到整個社會的方方面面,如三者利益分配協調問題、土地問題、稅制體系的構建問題、財政體制問題、農村債務化解問題、農村義務教育投向問題等等。
2、民主性。稅費改革與財務管理的創新必然體現民主性,因為改革和創新的目的就是要理順各方面的財務關系,廣大農民群眾的利益,如目前實行的村民詐治和民主理財,就是民主性的具體體現。
3、復雜性。由于我國農村集體經濟具有社區性、封閉性、合作性、股份性、多樣性、民主性的特征,使得農村財務管理更具復雜性,尤其是稅費改革后,農村原有的分配格局被打破,原有的財務管理體制、管理方式和財務關系等也發生了較大的變化,所以,需要將農村稅費改革與財務管理科學有機地結合起來,探索更深層次的問題。
4、長效性。農村稅費改革是解決“三農”問題的基本國策,要鞏固改革的成果就必須建立農村稅費改革的長效機制,其中有效監控、債務化解、科學理財、理順關系等都是財務管理的具體內容。
(二)創新性財務管理模式的內容
1、觀念的創新。觀念創新是一切改革與的源泉,新時期農村財務管理的內外經濟環境、政治環境、法律環境、資源環境等都有了新的變化。如經濟環境的變化使得農產品銷售額增加或減少給農民帶來收益的增減,農村各業因擴大生產規模而增加資金籌集或因銷售額下降、產品賣不出去而占用更多資金,資金周轉不靈。又如資源環境尤其是土地資源,土地作為主要勞動資料,其地理位置、肥活程度、土壤結構等都直接影響到對農業的投入,以及由于信息技術的發使得農產品交易更加便捷等等。因此農村財務管理必須適應這些變化,不再局限于傳統農業發展模式和財務管理模式,樹立新型理財觀念,如財務資源觀念、人本化理財觀念,信息化理財觀念、知識化理財觀念等。如目前農村資產經營中出現的資本、土地、人力、智力等資源的重新組合,實行民主理財、電子政務、財務信息網絡化、生產要素參與收益分配等,都是創新性財務管理的具體表現。
2、財務管理體制的創新。體制改革是創新的基礎,為配合農村稅費改革,各地區紛紛從體制上入手,徹底理順關系,其目的就是通過建立健全一個新的運行體制,形成一種新的機制,為農村的長治久安、穩定發展奠定穩固的、規范的財務制度基礎。如目前各省推行的“村賬鎮管”、財務雙代管、會計電算化、會計集中核算和財務人員選聘制等,都是新形勢下財務管理體制的創新。
3、財務管理制度的創新?,F階段農村財務制度主要包括財務計劃管理制度、開支審制度、固定資產管理制度、現金管理制度、專項資金管理制度、承包合同管理制度、財務檔案管理制度、民主理財制度、財務人員管理制度、財務監督制度、收益分配制度等。其中收益分配制度是農村財務管理的矛盾點,它直接關系到農民的切身利益,而且隨著農民收入來源日益多樣化,不僅包括勞動收入,而且還包括經營收入、管理收入、資產收入和權益收入等等;在財務人員的社會保障問題等,這些都必須通過財務管理的創新制定科學合理的管理制度加以妥善解決。
4、組織的創新。財務管理組織創新,包括組織體系創新、組織機構創新。創新性農村財務管理組織體系,應是在鄉鎮一級建立兩個中心,即農村財務管理中心或農村財務服務中心和會計結算中心。前者的主要職能是負責各項財務管理制度的制定和監督其執行情況,指導村級財務管理工作,監督財務公開的落實情況,協調縣、鄉、村的財務關系等;后者的主要職能是負責協助鄉(鎮)、村做好財會人員的選聘和會計核算。兩者職責明確,互相配合。
5、技術與服務的創新。信息技術和網絡技術的發展,必然推動財務管理技術與服務手段的創新,這就要求根據農村經濟的發展方向,研發財務動態管理軟件,建立網絡運行系統,實現財務工作信息化和網絡化。
6、財務管理方法的創新。創新的財務管理目標和指導思想必須通過創新的方法才能實現。創新的農村財務管理方法體系應包括財務決策、財務計劃、財務控制、財務監督與檢查、財務分析與評價、財務預警、財務公開和民主理財等。尤其是發達地區農村更要建立財務監督與評價體系,并通過其規范運行,降低管理成本,從制度上防止管理混亂、滋生腐敗現象的發生。
7、財務監督體系的創新。通過建立多層監管體系,對農村財務活動進行監督和管理。具體包括:第一,加強村民民主監督,建立健全民主理財制度,堅持財務公開,確保財務管理規范運行;第二,強化會計監督,推行會計委托制,通過多種形式公開招聘財會人員;第三,發揮下令監督的職能作用,具體可由農業行政主管部門、財政部門、審計部門等代表政府對農村的財務收支、資金使用等情況進行定期的輪審;第四,對重大事項的審計評估可以通過社會中介機構來進行。
三、建立創新性財務管理模式應注意的問題
(一)創新的財務管理必須圍繞服務于農村經濟發展來開展。創新的目的是要通過創新促進經濟的發展,因此,農村財務管理的創新必須圍繞著服務于農村經濟發展這一中心目標來開,必須以為農村經濟發展創造良好的體制和機制環境為出發點,針對農村財務管理中存在的問題,轉變資產管理觀念,注重價值形態的管理,從盤活農村集體資產等方面入手,在保值的基礎上不斷實現增值,不增加農民收入、壯大集體經濟、鞏固稅費改革成果。
(二)正確處理三者利益關系。稅費改革的最終目的是通過規范農村稅費制度,理順國家、集體和農民的分配關系,而農村財力管理直接體現了國家、集體、個人三者之間的利益關系問題,尤其是在收益分配方面。所以,必須在國家有關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約束下農村中的各項事務。要按照國家的有關財經法規和內部財務管理制度進行財務管理的創新,保證農村及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依法經營、依法理財,正確處理各方面的利益關系,使國家、農村集體和農民的利益不受侵犯。
農村財務管理法律法規范文4
要真正發揮信息技術在工作中的作用,促進信息工程項目實施管理能力建設,就要對信息工程項目有關的概念,與傳統工程項目管理的本質不同區分清楚。
1、何謂信息工程項目、管理、能力和建設?
信息工程項目:就是以先進、成熟的信息技術為依托,改進工作方式、方法和手段,提高工作效率和效能,促進管理工作、服務能力和服務質量的提高。信息工程項目一般可分為信息系統集成項目和應用軟件開發項目。
信息工程項目管理:就是依據國家的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在對項目所選擇的信息技術進行充分論證的基礎上,確定項目建設的合理時間與經費預算,實現信息技術、人員與業務需求的有效結合,達到項目建設的質量要求和目標。
信息工程項目管理能力:是對信息工程項目進行科學、合理、規范、有效的管理,以確保信息技術在實際工作中發揮良好應用效果的能力。
信息工程項目管理能力建設:就是為增強信息工程項目管理能力所作的各項投入和開展的相關工作。包括學法用法、技術研究、項目監管、項目評價、政府采購與財務管理等方面內容。
2、信息工程項目管理與傳統工程項目管理的不同
傳統的工程項目是以資源,特別是有形資源,如人力、機械工時、材料的消耗為主要生產形態,項目成果最終通過這些資源的消耗與形態的轉化來逐步實現,以有形的建造物為項目目標,其實質是“資源消耗”。傳統工程項目的物質資源約束是項目的決定因素,管理核心是資源配置、工程計劃、工程組織與協調、成本控制與質量管理等問題。項目的建設目標相對是一個比較明確的問題。項目建設的工期一般是剛性的。質量是可見的(即便隱蔽工程也具有可見的屬性)、可檢驗的、可度量的。項目的建造質量可以與項目運營相對剝離來衡量。
信息工程項目的核心是信息技術,更偏重于知識的運用,項目成果要通過信息技術在實際工作中的應用效果來體現,以無形的智力產品為項目目標,其實質是實現“知識轉移”。信息工程項目的信息技術知識約束是項目的決定因素,管理核心是在傳統工程項目管理的基礎上更著重于信息技術的選擇與應用。項目的建設目標是有形資產與無形知識的結合體,項目質量受技術選擇與實際應用效果的影響很大,只有將項目建設與運營結合起來,才能得出有價值的結論。
當然,并非說信息工程項目中不存在“資源消耗”,也不是說傳統工程項目中沒有“知識轉移”,這一點應該得到辨證的理解。
目前,從社會整體上看,信息作為工程列入國家投資項目的時間還不長,對于信息工程項目的管理還處于起步階段,諸如立項、評估、定額、監理、效益評價等問題也是近一兩年才開始探討和研究。所以信息工程的管理能力的提高還是目前擺在我們面前的一個需要努力研究的課題。
二、信息工程項目管理能力建設的內容
通過工作實踐的摸索和總結,我們認為加強信息工程項目管理能力建設,主要做好以下四個方面的工作:
1、依法對信息工程項目進行管理
項目實施依法管理、發揮國家投資效益已經成為項目管理工作中的頭等大事,提高項目管理能力,就是要認真學習和領會項目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并在實際工作中嚴格遵照執行,依法管理項目,實現項目管理工作的法制化、規范化和制度化,最大限度地發揮國家投資效益和作用。
2、高度重視信息工程項目前期工作
項目前期工作是實施好項目的基礎。只有把前期工作做扎實,才能保證項目的切實可行,才能贏得投資源頭部門的信任和支持,才有可能爭取投入。將項目前期工作做穩、做扎實,把好項目遴選關,確保項目的技術可行性、經濟可行性得到充分的研究和論證。
3、加強信息工程項目實施過程管理
加強項目實施過程管理,建立監督制約機制是確保項目依法管理和投資收益的關鍵。信息工程項目實施過程政策性強、技術性強,只有做到信息技術、項目實施人員、項目管理人員與業務工作的有效結合,互相配合、協同工作,依法監督與管理,才能確保項目建設的進度要求、質量要求和建設目標的實現。
4、做好信息工程項目后評價工作
信息工程項目是要做到信息技術的無形知識與計算機、網絡等硬件設備的科學、合理、有效結合,才能發揮項目的實際建設效果,真正實現信息技術的有效應用。因此對信息工程項目建設效果的評價要與項目建成后的運營結合起來,也就是說,要做好項目建成后投入運行的技術應用效果、運行管理成本等的綜合評價工作,才能得出信息工程項目真正客觀、合理、有價值的結論。
三、農業部信息中心信息工程項目管理能力狀況
農業部信息中心作為農業部的數據中心、網絡中心、通訊中心和信息交換中心,為農業部機關和直屬單位辦公提供通訊、網絡技術支持和服務,承擔著農業部政務內網、政務專網、政務外網、農業部指揮調度衛星通信系統等的建設、運行、管理和維護工作。為更好地適應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的新形勢,進一步做好項目建設管理工作,農業部信息中心高度重視信息工程項目實施管理,嚴格進行信息工程項目的遴選、評估和申報,切實管好用好農業基本建設投資和農業財政專項資金,加強項目實施過程中的管理和監督,力爭最大限度地發揮基建投資和專項資金的作用和效益。
1、學法用法,項目管理工作做到有法可依
農業部信息中心高度重視項目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的學習、領會和貫徹落實工作。為適應國家投資體制改革的變化和要求,實現項目管理工作的規范化、制度化,提高項目管理人員素質和項目管理水平,農業部信息中心對信息工程基本建設項目管理嚴格按照農業部制訂的《農業建設項目管理辦法》(農業部令第39號)和四個配套管理規定的要求,對項目申報、招標投標、竣工驗收、財務管理、監督檢查等關鍵環節,明確職責、重點管理,提高了項目管理效率和管理水平。對重大信息工程項目,為確保招標投標活動的公開、公平、公正,促進廉政建設,按照《農業重大招標投標項目廉政監督規定(試行)》,向派駐農業部的紀檢監察機構進行項目備案和報告。對財政專項項目的申報、可行性研究和經費預算等工作遵照《中央本級項目支出預算管理辦法》(試行)進行。
為配合國家財政支出管理制度改革,農業部信息中心在項目實施中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和農辦財[2005]39號《關于做好我部2005年政府集中采購工作的通知》的有關法律法規和文件精神,做好信息工程項目的政府采購工作。
2004年底國務院頒布了《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今年2月1日正式實施。該《條例》對財政資金運行的各個環節、各個方面可能發生的違法行為都規定了明確、具體的法律責任,尤其是強化了對責任人的懲處。財政、審計、監察等部門進一步加大了對財政資金使用的監督檢查力度,這對加強信息工程項目資金的安全規范運行,充分發揮財政資金使用效益,提供了堅實的制度保障。
2、嚴格篩選,做好項目前期準備和申報工作
近兩年農業部信息中心針對本部門發展計劃工作的不同內容分別成立了項目前期工作小組,進行項目需求的深入調研、分析,針對有關技術問題深入討論、研究,形成基本建設項目草案。項目草案由各自工作小組在中心范圍內進行匯報、討論,并邀請有關方面的專家進行咨詢指導。在充分研究討論的基礎上,由中心主任辦公會議根據工作的輕重緩急,事業發展的緊迫程度確定本年度基本建設申報項目。對擬申報項目,由中心領導、專業技術人員、項目管理人員、預算編制人員等組成項目建議書或可行性研究報告編寫小組,完成項目相關報告的編寫工作。對于重點基本建設項目,中心聘請有專業資質的咨詢、設計單位,一同完成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或項目初步設計方案的編寫工作。
近兩年農業部信息中心完成了《農業部指揮調度衛星通訊系統同城聯網工程初步設計方案》、《農業部通訊網絡系統安全保障設備采購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農業部衛星多媒體傳播系統(DVB)主站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農業部行政審批綜合辦公信息系統建設二期項目建議書》、《中國農業信息網網站群數據存儲系統可行性研究報告》、《農業部辦公系統升級改造建設項目》等項目申請報告的編報工作,經農業部發展計劃司審核批復,已經落實了部分項目投資資金。
3、嚴慎細實,做好項目實施過程中的管理工作
農業部信息中心高度重視項目實施的全過程監督和管理工作,成立項目實施領導小組和工作小組,分別負責項目實施過程中的領導決策和項目具體執行工作,同時要求計劃財務部門做好項目實施過程中的財務監督管理、政府采購管理、合同管理和初步驗收監督等方面的工作,形成項目實施各部門相互配合、相互制約和監督的項目管理流程和制度。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重點信息工程項目引入信息工程監理制度,重大招標投標項目執行向紀檢監察機構備案、報告制度。對規定限額以上的投資項目,按照有關規定做好項目的竣工審計、竣工驗收、固定資產移交等工作,確保項目實施工作更加合法有序地進行,以便獲得國家投資的最大收益。
對于2004年9月1日正式實施的農業部第39號令《農業基本建設項目管理辦法》和四個配套規定,信息中心非常重視這一個辦法和四個規定的學習落實工作,組織相關人員學習領會基本建設項目管理的新規定、新要求,對照此前的項目管理工作,找差距、找問題,及時加以改進和完善。對農辦財[2005]39號文件《關于做好我部2005年政府集中采購工作的通知》,《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和農業建設項目資金管理的各項規定,中心主要領導和計劃財務部門認真參加培訓學習,提高政府采購工作的管理能力,增強合理、合法、規范使用財政資金的責任意識,確保今后的項目管理工作嚴格按照國家和農業部的有關法律法規和管理規定進行。
總結
近年來農業部信息中心在信息工程項目管理方面所做的工作,理清思路、創新思維、依法管理、注重實效,確保了信息中心事業發展的需要。但也要看到項目管理中存在的不足,主要體現在以下四個方面:
(1)對事關項目管理工作的國家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的學習缺乏系統性、領會不夠透徹、貫徹執行力度尚需加強;
(2)項目申報前期工作重視程度還不夠,對項目技術可行性研究還不夠系統、深入、全面,可行性研究報告基礎材料準備不夠充分,前期工作質量有待加強和提高;
(3)項目實施中對政府采購的有關規定還需認真理解、掌握,財政項目實施管理工作有待進一步完善;
(4)項目財務管理、竣工驗收、竣工決算和固定資產移交和項目后評價工作,以及加強固定資產管理等工作還有待進一步完善和提高。
四、加強信息工程項目實施管理能力建設的幾點建議
為進一步推進信息工程項目實施管理能力建設,建議做好以下四個方面的工作:
1、加強有關項目管理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的學習和領會
依法進行項目管理,不僅僅關系到單位主要領導責任、計劃管理和財務管理工作,更關系到分管領導、承擔項目工作的業務部門和業務人員的工作責任,因此加強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的學習和領會,在工作中自覺遵守并貫徹執行絕不是空話,學習也不能停留在口頭上、表面上,而是要真正做到認真學、仔細學、學以致用,才能為推進信息工程項目實施管理能力的提高提供法律保障和制度保障。對項目管理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的學習可以采用多種形式,如集中學習和討論,組織專題報告和講座等,切實提高依法進行項目管理的能力。
2、進一步做好項目規劃、技術可行性研究等前期工作
項目前期工作是確保項目質量的重要環節,按照國家投資體制改革的精神和有關規定,項目批準立項、批復初步設計和投資概算后,項目實施中必須嚴格按照批復文件執行,嚴禁調整項目建設內容、建設地點、建設標準和建設規模等,如確需進行調整,必須報原批準部門審批。實際項目執行中的調整往往是項目前期工作準備不充分造成的,因此項目前期工作質量的高低直接關系到整個項目能否順利實施,并對爭取更多的國家投資產生直接影響。加強項目前期準備工作,對項目的技術可行性進行充分研究和論證,并進行項目內部評審,確保申報項目的科學性、合理性。根據事業發展需要,做好項目規劃和項目儲備工作,充分進行需求調查研究和技術論證工作,以便能夠及時有效地進行項目的篩選申報工作。建議成立單位內部技術管理委員會和外部專家咨詢委員會,對擬申報的項目進行內部評審、專家論證,嚴把申報項目關,確保申報項目的質量。
3、進一步做好項目實施管理工作
按照農業部關于項目管理的有關規定,進一步加強對基建項目和財政項目實施過程的管理和監督,按照《政府采購法》、《招投標法》的有關規定做好項目的政府采購工作,加強項目實施過程中的政府采購計劃編報、招標投標管理、合同管理、工程監理等工作,嚴格遵守基本建設項目財務管理制度和財政項目財務管理制度。針對目前基本建設項目管理規定與政府采購管理規定不完全協調一致的問題,研究細化項目實施政府采購程序和工作流程,標注有關法律法規和文件依據,以便更好地指導項目實施過程中的各個工作環節,確保項目實施工作的合法有序進行。
農村財務管理法律法規范文5
關鍵詞:農村;集體資產;管理對策
為相應2006年諸暨市對全市各鄉鎮行政村撤并的要求,大唐鎮將原有38個行政村,撤并為10個行政村和三個社區。在新的形式與情況下,撤并后出現了一些問題,其中集體資產的管理成為了其中的一個焦點問題。本文針對如何對加強農村集體資產管理的問題,談了一些淺顯的認識。
一、集體資產管理過程中存在的問題
1.村集體資產的產權不明,造成集體資產流失
在農村集體資產存量的統計標準與統計口徑方面,均沒有較規范的要求,以致有的村級組織說不清有多少集體資產,因而集體資產的產權界定不明確。農村“集體資產產權”在農村經濟中有著不同的表現形式,如農村土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鄉鎮集體企業等。主要有以下幾種情況:
(1)土地所有權造成的產權不明晰
在實行時,原有的資產沒有劃清所有權。由于農民沒有土地所有權,集體與農民權利邊界模糊。在缺乏民主和監督的情況下,有的村輕易取消農民的土地使用權,或重新分配、或另行承包給他人、或中飽私囊等等。改革開放后,實行統分結合的雙層經營體制,農村集體資產所有的產權性質始終沒有改變,產權主體缺位和產權邊界模糊的問題始終得不到有效解決。隨著市場經濟體制改革的深入,集體資產產權主體虛置,產權邊界不明晰,產權制度滯后、效率偏低的弊端逐漸顯現。
(2)農村集體經濟組織造成的產權不明晰
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產權制度改革要著重解決兩個問題:一是農民個人作為集體經濟組織的成員,其產權主體如何體現?;蛘哒f,集體經濟組織如何實現產權主體的人格化。二是如何將模糊的集體資產產權明確到每個農民的頭上。經過艱苦探索,股份合作制成為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產權制度改革的主要趨勢。股份合作制以合作制為基本原則,吸收了股份制的適用規定,是一種新型經濟組織形式。它類似于合作制,但它明確了資金的聯合,明確了農民個人產權,明確了按資分配,使農民真正擁有自己的產權分額。
然而,在實踐中往往由于投資主體的多元化反而造成了投資主體不明,無法劃分所有權的集體資產很多。
(4)其他資產的產權不清的情況
有的集體資產被行政事業單位和國有企業無償占有、使用;有的集體資產被工商、稅務、土地管理等部門平調,形成了大量產權不清的集體資產。有些國家扶持,鄉村集體投資、群眾集資,或占用集體設施興建的公益性事業、基礎設施和鎮企業沒有明確各自的產權。
2.農村集體資產評估管理工作落后
一些改制的集體經濟組織進行清產合資時,本應當由具備資產評估資格的權威機構對企業資產存量進行正規的資產評估,并建立起正常的驗資審計和資信評定制度,而一些村下屬企業在改制時,是由村委班子確認企業凈資產的。同時一些改制集體經濟組織的企業經營層與普通職工之間股權分配比例失調,實際中仍存在法人股比例過高的現象,存在一定的不公平性,同時也造成了集體資產的流失,因而這幾年的集體資本金沒有產生相應的增值,造成了有些村民的上訪、集訪。
3.村級財務管理水平落后,缺乏必要的審計
村集體經濟組織的收支關系到組織內每一位農民的切身利益,集體財務會計不僅反映了國家、集體、農戶之間的分配關系,更反映了集體經濟的實力和干部的作風。因此,村集體經濟組織財務一直是廣大農民群眾十分關注的熱點問題。
但長期以來,由于村干部法律意識淡薄、財經觀念不強、財務監督機制不健全、財務管理制度不落實、財務公開不規范和財務人員素質偏低等原因,造成農村集體資產流失嚴重。主要表現在:
(1)費用審批不規范。主要表現在:第一,審批不符合有關程序規定,有些開支不經集體研究,大額開支不經理財小組討論,個別人說了算,或者說理財小組只是走過場。第二,審批手續不全,有的有經辦人無審批人、有的有審批人無經辦人、有的甚至無經辦人也無審批人、有的自用自批。第三,報銷憑證不規范,收據、自制單據、白條入賬的現象大量存在。
(2)會計人員業務水平較低,賬務處理不規范。主要表現在:第一,賬簿尤其是明細賬設置不全。在調查中,有的村應收款和承包及內部往來科目設置了明細賬,其它科目都只是在摘要欄中作了記錄,時間長了,業務多了,不易核對,容易發生錯誤。第二,總賬與明細賬不相符。有的科目,總賬和明細賬的數據有明顯的差錯,都堂而皇之的進行賬務處理并每月進行結賬。第三,賬務處理錯誤。村級會計在進行賬務處理時,經常是以收抵支,差額入賬,不按會計制度要求進行賬務處理。第四,會計出納對賬不及時,相互監督不力,憑證傳遞不規范,有的村會計和出納甚至長期不對賬,出了問題相互推誘指責。第五,工作不認真,有少記、多記、漏記及隨意調賬等現象發生。
(3)會計檔案管理不善,財務資料保存不完整?,F在農村由于辦公條件的限制,辦公在許多倉庫或者是危房中,沒有特別的檔案室來擺放各種檔案資料,出現了許多村會計檔案出現霉爛、鼠啃、蟲蛀、遺失等情況。有些村是過了許多年才發現情況的,造成了部分資料的缺失、不連續。
二、農村集體資產管理存在問題的原因分析
1.法律制度建設嚴重滯后
法律制度完善、產權明晰、責任明確是市場經濟運行的基本要求。國家現行的法律法規還沒有對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法人地位立法。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法人不明確、《憲法》和《民法通則》都只是對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合法性有明確規定。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究竟屬于何種形態的組織,法律上并未作出明確規定,導致其產權不清,法律責任不明確,使得農村集體經濟組織難以較高效地開展商品經營活動,集體經濟的交易成本非常高。同時,對集體資產的處置、評估等也缺乏有效的法律監督,因而隨意性較大。
2.農村集體資產管理素質低下
從本質上講,農村集體資產面寬范圍廣,涉及部門多,認識也不夠統一,導致集體資產管理相當混亂,常常出現有好處時哪個部門都管,無好處時誰都不管的現象,管理機構的不明確,使得管理主體的合法權益得不到保障。同時,農村集體資產管理的任務與目標模糊。農村實行承包經營責任制以來,不少管理人員認為,集體資產管理就是看管好“分”的過程中保留下來的已為較少的集體資產,沒有認識到集體資產管理的主要任務是管好、用好、保值增值。
3.集體債權催繳困難或催繳不力
農村集體債權既有歷史上積存下來的,又有承包以來新形成的,都存在催繳困難問題:主要是債務人長年出走下落不明(外出打工經商);債務人經濟確有困難無力償還、歷史欠賬不好理清;有的在合同中沒有清楚的規定權利和義務,同時按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己經過了規定的時間,勝訴權消失等?!按呃U不力”主要是對部分無故拖欠的單位和個人采取措施不力,或有些欠款屬于村組干部關系戶欠款而給予包庇或放任等。債權越多,拖欠時間越長,出現壞賬的概率就越大,時間長了,就不了了之。
三、農村集體資產管理的對策
1.盡快建立和完善相關國家層面上的農村集體資產管理基本法律體系和具體管理辦法
建立、健全農村集體資產管理法規體系,是構建有效的農村集體資產管理、監督、運營體系和機制的重要前提,是搞好農村集體資產管理工作的重要條件,也是分清不同主體、層面、部門之間職責的法定依據。建立農村集體資產的經營責任制度,至少要確立五個方面的規章:明確農村集體資產的責任部門、責任人,界清政府部門就農村集體資產管理方面的權能和職責;明確農村集體企業受托的農村集體資產數量、法人財產權對應的責、權、利,明確政府部門與農村集體企業之間的責任、權能界限,并成為農村集體企業拒絕行政干預的法規依據;明確年度農村集體企業經營者的責任目標,獎懲的數額,獎懲的形式,獎懲的范圍等;關于加強對農村集體資產監督方面的規章,向農村集體企業派出不同身份的監督人員。并按規定行使監督職權,對監督人員進行規范管理,嚴格考核,對監督報告及時處理等;關于農村集體資產收益、集體股權管理、農村集體資產流失查處、農村集體資產處置等方面的規章,維護國家所有者的權益,服務農村集體企業改革,確保農村集體資產的安全。
2.避免出現過度集權的問題
在建立農村集體資產管理新體制過程中,由于強調作為農村集體資產“管人、管事、管資產”相統一的所有者代表,因而很容易走向過于集權。過于集權,一是容易導致對農村集體企業日常的生產經營活動的過度干涉,影響企業正常的生產經營權;二是面對大量的農村集體資產,過于集權容易造成管理幅度過寬,影響管理效率。
所以農村集體資產管理委員會要實現責任與權利的統一,行使作為出資人應有的全部權利,實現管資產和管人、管事相結合。
(l)管資產。應通過立法或規章的形式明確管理委員會與農村集體企業的關系是資產管理關系,而不是隸屬關系,管理委員會代表政府履行農村集體資產的出資者職能;要從實物形態管理向價值形態管理轉變,明確第二層次運營對象是資本,而不是資產;要逐步實現從前置性審批管理向后置性監督管理轉變,管理委員會主要監督運營主體是否依法經營、規范管理、科學決策,而不是事事都要事先報經審核和批準,出資人的利益將來主要依靠社會中介機構的審計來維護。
(2)管人。應實現從管班子向推薦或委派產權代表轉變:從按勞分配為主向按要素分配和按勞分配并重轉變;要在堅持“黨管干部”原則的基礎上,按照市場經濟發展現代農村集體企業制度的要求,實現黨務工作特別是黨管干部方式的轉變。一是對全資農村集體企業,仍實行現行的干部管理方式;二是對非獨資或全資農村集體企業,采取國際通行的推薦或委派董事的辦法;三是對非獨資或全資農村集體企業,總經理人選完全由董事會依法定程序確定。要注意實施人力資本管理,對剩余價值的分配做到既要按出資者份額分配,又要按人力資本的份額分配,實踐上可通過年薪制與期股制相結合等形式使農村集體企業的勞動者和經營管理者把自己的利益與農村集體企業的利益真正緊緊地捆在一起。
(3)管事。要逐步實現從對農村集體企業的直接管理轉變為間接管理,從重視微觀管理向注重中觀管理和宏觀管理轉變。主要是通過立法、政策、授權、委托、培育和發展產權交易市場,促進資產流動和區域經濟結構調整等進行農村集體資產的中觀和宏觀管理。立法和政策上:一要明確農村集體資產范疇是經營性農村集體資產;二要明確如何確定農村集體資產運營主體及其權責;三要盡快完善農村集體資產所有權、法人財產權、經營權等有關產權制度,并進一步完善農村集體資產產權登記、資產統計報告、保值增值獎懲考核、收益收繳、資產評估等管理制度,形成比較完善配套的政策法規體系。積極推進產業資本與金融資本和社會資本的融合,并加速培養一批懂資本運營的干部隊伍。
3.進行“分類”監管
農村集體企業數量眾多,情況復雜,目標也多種多樣,分類監管十分必要和重要。迄今為止,人們在論及建立農村集體資產管理新體制時,過多的強調“管人、管事、管資產”相統一的所有者代表職能,忽視了農村集體企業的目標和行業的差別問題,很少提及分類管理問題。一般認為,農村集體企業的癥結在于經營效率低下。其實準確地說,由于經濟目標和社會目標的雙重存在,農村集體企業犧牲了根本的經濟目標卻獲得了有限的社會目標。市場經濟國家管理農村集體資產的經驗表明,必須進行分類管理。要提高監管效率,就必須進行分類管理。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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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何偉明.加強農村集體資產規范化管理的做法與成效.新農村.2008/09
農村財務管理法律法規范文6
一、勤于學習,努力提高思想政治業務素質。
首先,加強了思想政治學習。除積極參加中心組理論學習、職工政治學習等集體學習活動外,同時,利用工作之余的閑瑕時間,對黨的方針、政策、路線、法律法規及“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相關理論文章進行了認真學習;九月份又在黨校進行了為期20天的黨性教育培訓,對“三基本”、“四教育”等基礎理論進行了系統學習,并進行了黨性分析,對照黨性分性個性,深刻剖析自己。通過參加上述活動,在對“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的產生時代背景、實踐基礎、科學內涵、精神實質和歷史地位的認識達到了新的高度,對黨在新時期、新階段作出的新決策、新論斷及新任務有了更清醒認識,更加堅定地把握住正確的政治方向、政治立場和政治觀點。
其次,加強了業務知識學習。面臨新的工作崗位,特別作為一名新提拔領導干部,不僅要求自身熟悉精通相關業務,而且還要組織、指揮、領導相關部門、同志有序開展工作。這就不得不迫使進行相關知識的學習。在這大半年時間里,通過購買、查閱相關書籍、資料,請教他人等方式,對預算外資金管理、行政事業單位財務結算辦法、賬務處理,預決算編制及調整辦法,稅收征管辦法,公路法,農民負擔管理條例以及稅費改革相關文件精神進行了認真學習,避免了犯原則性錯誤,提升了自己業務知識水平。
三是加強了法律知識學習。在正推行依法治國,依法行政,事事要求依法進行的今天,法律無疑成為了我們工作、生活必須遵循的規則,我們的各項活動都必須在這個框架內進行。因而,法律已成為每一位公務人員的必修課,學法、知法、守法、用法、護法,是我們的基本義務。作為鄉鎮干部,我首先對《刑法》、《治安管理處罰條例》、《行政復議法》、《婚姻法》、《土地管理法》、《稅收管理法》《預算外資金管理條例》、《會計法》、《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等相關法律法規進行了學習和了解,進一步提高了自身的依法決策、依法管理、依法行政能力。
二、樂于工作,切實增強為人民服務本領。
半年來,緊緊圍繞黨委政府中心工作,在各位同志協助配合及幫助支持下,通過參與、協助、獨立完成等方式,較好地完成了自身承擔的各項工作。這大半年的工作過程,實際就是不斷學習,接受煅煉的過程。在這個過程中,盡管還存在不盡人意的地方,但總的來說,達到了煅煉、積累、提高的目的。
(一)財稅工作
首先,加強了財務管理工作,進一步理清財政思路,適時掌握財務收支狀況,為主要領導科學決策提供財務信息。同時抓好資金調度,確保重點工程、中心工作順利開展和職工工資的按時發放。
其次,完善了制度建設,建立健全了限額預算、歸口接待、小車管理、職工差旅包干等制度,以制度管理約束人,盡量減少人為隨意性,既有效控制經費支出,又避免了因經濟紛爭而影響團結穩定。
三是積極組織財源,加強與財政、國稅、地稅、工商等部門的聯系,掌握稅收入庫動態,對照目標任務查找差距,有針對性的開展工作。同時,加強與納稅對象溝通,盡力幫助他們解決其面臨的困難,敦促他們自覺履行納稅義務,確保各稅的按時入庫。
(二)交通建設工作
一是制定了年初規劃,將市級下達我鎮的硬化支路1.4公里,新建及維修村級公路4.7公里,建成“院院通”水泥板路10公里的交通建設任務,全部進行了責任分解,與各村簽訂了目標責任書,保證了工作的順利實施。截止9月底,全鎮共硬化支路1.4公里,新建維修村級公路4.9公里,建成“院院通”水泥路14.7公里,修建便民橋2座,基本解決了全鎮人民行路難問題;同時做好了代表全市迎接廣安市交通實事目標檢查工作,上級領導對此較為滿意。二是積極協助配合市交通部門對廣溪公路祿市段的整治工作;三是完成旅游公路(黃花梨度假村橫山公路)3公里的建設任務;四是對轄區內祿(市)代(市)公路及相關村級進行了全面整修,保證了道路暢通。
(三)農民負擔管理工作
一是嚴格按照上級規定及稅費改革精神,堅持“取之有度,用之合理”的原則,對2003年度農民負擔任務進行下達,不加碼,未攤派,得到了群眾的認同,維護了基層穩定,促進了稅費順利收取。
二是加強涉農收費管理監督。積極協助配合市農業、物價、審計、監察等部門對鎮域內建房、婚姻登記、計劃生育、中小學收費、農村電價等面向農民有收費行為的部門行業進行了實地檢查,糾正了亂收費現象,進一步規范了收費行為,提高了收費透明度,減少消除了群眾疑慮,密切了干群關系。
三是強化了稅費征收管理。按照往年慣例,在黨委政府的領導下,在廣大村社干部及人民群眾密切配合下,精心組織夏秋兩季旺征工作。對今年農稅、兩工的征收政策作了深入宣傳,對每家每戶的稅費繳納數額事先進行了公示;同時設立稅務大廳,稅費征管實行微機操作,直接開票到戶;加強員工管理,強化服務意識,提高服務質量;并制定相應激勵措施,大大激發了各農戶自覺繳納稅費的積極性和主動性。截止11月底,全鎮共完成農稅及附加83萬元,義務工折資款23萬元,分別占全年任務的92%和89%。
四是完善村級財務管理,加強村務公開,幫助村社追收集體欠賬。
全鎮各村均實行了村級零招待費制度,取消了村級接待費;對村級辦公經費開支實行民主理財、按季公開,先審核,后公開,保證公開內容的真實性。另外,在公安部門的大力協助下,加大對拖欠村級集體資產的催收力度,對原、現任村社干部及部分村民挪用、侵吞、擠占集體公款、財物等行為進行了一一追查,共追回公共財產3萬余元。
(四)其他工作
服從組織統一調度、安排,協助參與黨委、政府其他中心工作,如“三個轉變”現場會籌備、全國水保工作現場會準備、計生執法清理及駐村聯村工作等等。
三、嚴于律已,牢守廉潔從政紀律。
首先,加強了廉政知識學習,特別是以對《廉潔從政準則》、《紀律處分條例》及其相關資料進行認真學習,深刻領會,以曉通規則,分清有所為有所莫為,以把握正確的人生方向。其次,關注法制欄目,以案例警示進行自我教育,做到警鐘長鳴,時刻讓自己保持清醒的頭腦,強化拒腐防變意識。三是端正自己言行,嚴格要求自己,強化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公仆”意識,從平常做起,把持每一細節,時常告誡自己“莫以惡小而為之”、“千里之堤,潰于蟻穴”,“天網恢恢,疏而不漏”,不能利用手中一時的權力謀取不正當利益,決不能因一已私欲作出有損黨,有損國家和人民利益的事。
四、存在的問題和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