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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執法改革意見范文1
關鍵詞:新時期;消防監督;檢查
2006年5月國務院下發了《關于進一步加強消防工作的意見》,簡稱意見,這對當前消防機構的監督管理機制有了更新的要求,給予了全國公安消防部隊更大的挑戰。消防部隊的消防監督管理職能的重要性在社會主義經濟體制的社會,顯得更加重要。要適應這一改革,我國公安消防應該理順工作思路,根據新時期新形勢做好工作定位,充分履行工作管理行政職能,用全新的理念和成熟的理論指導好消防監督執法工作。 根據多年工作實踐經驗總結,對新時期下的消防監督檢查工作提出幾點看法:
1 新時期消防監督檢查工作存在問題
(1)工作人員數量不足,整體素質參差不齊
由于經濟發展迅速,各地火災易發點較多,而編制有限,所以目前我國消防監督檢查工作人員非常緊缺,已經成為嚴重制約消防工作發展的一個"瓶頸"。所以很多消防執法人員身兼數職,長期無法消息,長期下去,工作積極性則不高,身體疲憊度高,很多人都處于亞健康狀態。
(2)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只治本
目前消防監督檢查主要是通過消防安全整治,無法經常到各處檢查,這種方式是整改火災隱患的有效途徑但無法根治,這也就是火災隱患仍不斷產生的根源。近年來,我國也加大了對消防整治工作的力度,總隊部署開展"習慣性"消防違法行為以來,人員密集場所的消防習慣性違法行為得到有效整治,場所業主自覺保持疏散通道暢通、疏散指示標志和應急照明完好的習慣正在形成,但就整個消防安全狀況而言,經過專項整治后反彈再整治再反彈的現狀還不能得到根本改變。
(3)單位責任制未能落實到位
公安部61號令對單位的消防責任和消防安全管理要求都進行了明確,各單位要"自我管理、自負責任",但是目前在社會發展階段還無法完成,一定程度上還必須依靠行政的強制力來保證。因為很多單位本身就存在諸多問題,比如組織不健全、制度不完善、安全設施不完備、責任不落實。有的單位一味關心的是經濟效益,忽視消防安全的重要性,不愿意投入經費在火災設施的配置上。對存在的火災隱患不能及時加以整改,有的在不具備消防安全條件的情況下,強行開業,導致后面一旦引發火災,對群眾的人身和財產安全將會是重大的。
(4)消防監督檢查工作中仍在"水平低、效果差"
由于前述的消防監督檢查隊伍的素質整體不高,導致對一些火災隱患確實沒有發現,也有一些消防監督人員在消防監督執法過程中存在著一定的短期行為,多數采取當場罰款的形式,有的甚至收受了老板的錢款,就不再管這個單位是否真正做了整改。
2 改進消防監督檢查工作的幾點建議
(1)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
經過近幾年的大力整改,消防監督審批制度已經在建審、消防產品、化學危險品管理、建筑消防工程施工單位資質等方面有一定進步,但是由于改革需要涉及法制、體制和政府職能轉變等根本問題,一時之間想要根本對消防行政審批制度改革還是不可能的。所以,要結合政府職能進行轉變,修改法律法規,確定消防機構審批范圍和權限,下放權限,簡化程序,規范審批行為,提高審批效率,強化審批監督,落實審批責任制和重大事項集體審批制度。
(2)改革監督檢查方式
以往消防監督人員都是到單位檢查存在的具體火災隱患,是一種"大包大攬式""保姆式"的監督檢查方式, 而沒有注重單位對消防安全管理的落實點,造成單位在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上存在一定的依賴性。所以應該明確社會單位的責任,告知他們根據《規定》, 他們是要責任自負的,必須將自己單位的火災隱患自行除去,規范自身單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由單位進一步推動層層落實消防安全責任。
(3)形成規范性檢查程序
由傳統的隨意性檢查向規范化、科學化監督檢查轉變,工作人員要先做好設備檢查工作,熟悉工作業務,多參看業務和法律書籍,經常學習,根據消防安全狀況以及可能出現的隱患和問題,對這些問題應如何提出科學合理的整改意見,做好這些準備后,可以帶著問題做好下一步的消防檢查工作。外出時必須充分發揮消防監督檢查器材的作用,事先準備好,應養成外出檢查攜帶監督檢查器材的良好習慣。
總之,當前隨著經濟的快速發展,人民群眾法律意識的提高,消防監督執法人員在監督執法中遇到的新問題新情況將會越來越多,未來的消防監督工作需要工作人員在實踐中不斷思考,善于總結,不斷自我提高,經常改革,努力適應社會單位及人民群眾對消防監督檢查工作的要求。
消防執法改革意見范文2
Abstract: How to strengthen and improve the fire safety enforcement is discussed from the aspects of legal system,the implementation,publicity way,law enforcement.
關鍵詞:消防執法工作;改進;措施
Key words: fire law enforcement;improvement;measures
中圖分類號:D91 文獻標識碼:A文章編號:1006-4311(2010)27-0136-01
1應建立一套健全完善的消防法規體系
細化和出臺一系列《消防法》和公安部令的配套法規、條例和細則。 我們大張旗鼓地宣貫《消防法》和公安部令的同時要結合當地實際,在廣泛深入調研的基礎上,強化超前意識,樹立全局觀念,并要用發展的眼光,適時對原有條款進行修訂,盡快完成與《消防法》配套的法律法規、實施細則的修訂,出臺與《消防法》諸條款相配套且具有權威性和法律效力的法律解釋,澄清模糊認識,闡明各條款的實質,從源頭、制度、權限上解決各行政法規之間不一致的現象,以法律為準繩指導消防執法實踐。尤其要以《消防法》為框架,對《消防法》中未予明確的予以補充,不夠具體的予以細化,制定頒布符合各地實際的配套規章,增強消防執法的可操作性
2明確法律責任、強化行政手段,推進消防安全責任的落實
要減少行政手段對消防監督執法的干預,就必須扭轉各級各部門對消防工作的錯誤認識,幫助各級各部門真正意識到各自在消防工作中應當擔負的職責。一是改“人治”為“法治”,以《消防法》為依據,進一步明確各級政府相關部門、行業、系統和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通過地方性法規、條例、制度,訂立相應的責任追究制度。推動消防工作的責任從行政責任往法律責任轉化,以嚴格、系統、完善的法律體系來維護消防監督執法的權威性。二是通過國家行政手段,對當前的政府工作制度加以改革,真正將消防工作內容與各級政府、各部門的工作內容緊密結合起來,確實把消防工作考評當成政府政績考評的重要內容抓好落實。
3加強消防法律法規宣傳,加快消防工作社會化進程
消防監督執法是一項系統工作,離不開良好的執法氛圍和消防工作社會環境。要把國家《消防法》等法律法規宣傳作為今后一個時期普法工作的重要內容,在社會大興學習消防法律法規的熱潮。一要主動向政府宣傳消防法律法規,贏得政府部門對開展消防行政執法的理解和支持。二要深入社區和企事業單位廣泛進行宣傳,讓廣大單位和人民群眾知曉消防法律法規,知道在消防安全上可為與不可為的界限,做到自覺知法守法,積極檢舉各類消防違法行為,與消防違法行為作斗爭。努力營造良好的消防行政執法氛圍。
4打造一支高素質的消防執法隊伍
執法質量高低在很大程度上取決于高質量人才的數量和質量。因此,必須將培養具有復合知識結構和綜合能力的新型消防監督執法人才作為當前一項重大而緊迫的戰略任務來抓。首先要加強業務干部的在崗培訓和進修、深造,要用新的思維謀劃和指導執法理論教學,用新的標準檢驗和評判執法監督水平,用新的觀念創建和完善人才培養模式,著力培養執法工作的“多面手”,力爭多出人才,適應當前執法工作對人才的新要求。其次是定期組織開展監督執法經驗交流會,為消防監督人員提供互相傳授消防監督執法工作過程中的經驗、技巧,討論工作中遇到的難點問題,解析工作中存在不足的機會,使消防監督執法工作呈現出疊加式、遞進式發展。再次是有必要大膽改革不適應消防事業發展的體制性、機制,改進完善現行消防工作機制,一是可以對部分防火監督干部崗位實行職業化管理或聘用制,以便于保留骨干,穩定隊伍,培育專業人才,保持執法工作的連續性;最后,要努力構筑對消防監督執法人員的多方位監督,一是思想上監督,加強對監督執法人員的政治教育,積極開展“為誰執法、為誰服務、為誰掌權”教育活動,切實把“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的真理性、科學性講清楚,確保執法人員在各種誘惑和考驗面前,守得住清貧,把得住操守;二是制度上監督,要在消防監督執法隊伍內部建立健全作風建設長效機制、內部執法監督機制、工作責任履行機制和責任倒查追究機制,增強執法人員規范執法的責任感、緊迫感和危機感;三是輿論上監督,對于消防監督執法的監督,要從消防監督執法的公信度出發,接受社會各界輿論監督,推行事前、事中和事后三位一體的全過程監督,提高社會監督的公開性和透明度。各級消防部門要加強對消防監督執法工作的監督檢查,對有法不依、違法不究、查處消防違法行為不力的單位和個人,要通過行政措施,給予通報和警告,對個別執法枉法,拿原則做交易,以消防執法謀取單位或個人私利的行為要堅決予以查處和打擊,樹立消防監督執法在社會的良好形象,維護消防監督執法的威信。
消防執法改革意見范文3
一、指導思想
深入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市消防條例》,全面實施構筑*區“*防火墻”工程,深入推進消防安全工作社會化進程,進一步完善“政府統一領導、部門依法監管、單位全面負責、公民積極參與”的消防工作體系,努力提升消防工作社會化水平,最大限度減少火災事故的發生。
二、總體目標
構筑*區“*防火墻”工程,以提高社會單位消防安全“四個能力”(檢查消除火災隱患能力、組織撲救初起火災能力、組織人員疏散逃生能力、消防宣傳教育培訓能力)、落實政府部門消防工作“四項責任”(領導責任、監管責任、設施建設責任、檢查考評責任)、夯實居民社區火災防控“四個基礎”(組織建設基礎、設施建設基礎、群防群治工作基礎、隊伍建設基礎)、提高公安機關消防監督管理“四個水平”(火災隱患排查整治水平、消防監督執法規范化水平、消防宣傳教育水平、社會管理創新水平)為著力點,力爭通過三年努力,使消防工作社會化水平明顯提升,全區消防安全環境明顯改善,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傷火災事故得到有效遏制,確保全區火災形勢的持續穩定。
三、組織機構
為做好構筑“*防火墻”工程,區政府成立以區消防工作聯席會議總召集人、分管消防工作的副區長姜德志為組長,區消防工作聯席會議召集人、區政府辦公室副主任張瑾和公安*分局副局長戴文志為副組長,區消防工作聯席會議各成員單位領導為成員的構筑*區“*防火墻”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區消防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
四、任務措施
(一)堅持以實施“*”工程為抓手,推動社會單位消防安全“四個能力”建設。
各部門要推動各單位落實*市《單位消防安全管理標準》,全面推行“*”工程,即:一完善,完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二確定,確定消防安全責任人和管理人、確定消防安全重點部位;三規范,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規范、消防檔案規范、消防安全標識規范;四落實,落實防火定期檢查巡查、落實消防設施定期檢修檢測、落實消防定期演練、落實員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訓。
一是提高檢查消除火災隱患能力。各部門要推動社會單位按照“*”工程的要求,進一步完善單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確定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和管理部門,具體負責本單位的消防安全管理;消防安全重點單位每日要組織開展防火巡查,公眾聚集場所在營業期間每兩小時開展一次防火巡查,每季度組織一次防火檢查,其他社會單位每月組織開展防火檢查,督促落實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對檢查發現的火災隱患能立即消除的要立即消除,不能立即消除的,要制定整改方案,明確整改措施,落實整改資金和整改限期,切實做到“消防安全自查、火災隱患自除”。
二是提高組織撲救初起火災能力。各部門要推動應當建立專職消防隊的企事業單位建立專職消防隊,其他單位至少要組織員工和保衛人員建立一支志愿、“保消合一”等多種形式的消防隊。要按照“*”工程的要求,進一步規范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消防安全重點單位每半年組織一次消防應急疏散演練,其他社會單位每年至少組織一次消防應急疏散演練。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員要持消防行業特有工種職業資格證書上崗,熟悉消防設備,熟練掌握火警處置及啟動消防設施設備的程序和方法,定期對消防設施進行維護保養,切實做到“火情發現早、小火滅得了”。
三是提高組織人員疏散逃生能力。各部門要加大消防安全培訓,使單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人達到“懂消防法律法規,會部署消防工作;懂消防設施器材,會查改火災隱患;懂消防安全知識,會組織員工培訓;懂火災應急處置,會組織滅火演練”的“四懂四會”的要求。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員要取得消防行業特有職業資格證書,持證上崗,達到“懂消防設施設備,會操作使用;懂火災應急處置程序,會組織撲救火災;懂消防安全常識,會檢查隱患”的“三懂三會”要求。通過消防安全培訓教育使員工普遍掌握火場逃生自救基本技能,熟悉逃生路線和引導人員疏散程序,確保一旦發生火災,能夠及時組織在場人員安全疏散,切實做到“能火場逃生自救、會引導人員疏散”。
四是提高消防宣傳教育培訓能力。各部門要推動單位按照“*”工程要求,規范消防設施標識化管理,消防設施器材要設置規范、醒目的標識,用文字或圖例標明操作使用方法;重點部位、重要場所和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要設置“提示”和“禁止”類消防標語。要落實消防教育培訓制度,公眾聚集場所至少每半年組織一次消防安全培訓,其他單位每年至少組織一次消防安全培訓。員工普遍達到“懂基本消防常識、懂消防設施器材使用方法、懂逃生自救技能,會查改火災隱患、會撲救初起火災、會組織人員疏散”的要求。
去年屬于人員密集場所的消防安全重點單位要全部達標;今年所有消防安全重點單位要全部達標;明年屬于人員密集場所的一般單位基本達標。
(二)堅持以消防工作聯席會議制度為依托,落實政府部門落實消防工作“四項責任”。
一是落實組織領導責任。去年,要將消防經費、公共消防設施和裝備建設、社會消防力量發展、重大火災隱患整改等納入政府工作目標,并推動各項工作落實到位。要落實消防工作聯席會議和消防工作例會制度,每季度召開消防工作聯席會和消防工作例會,對構筑“*防火墻”工程工作進行階段總結,研究解決消防工作重大問題,并結合實際組織實施本地區、本部門的達標驗收工作。每年要組織公安*分局、區安全監管局、區文化旅游局、區質監局、工商*分局、區建委等部門開展消防安全專項治理,去年,全區要開展建筑消防設施、消防產品、建筑施工工地等消防安全專項治理。要針對重點地區、重點行業存在的消防安全問題,每年要不間斷地開展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對影響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災隱患要實施掛牌督辦。在重大節日、重大活動期間,區政府和各部門要組織開展消防安全檢查、消防知識宣傳提示和教育培訓。去年,要做好夏季達沃斯論壇舉辦期間的消防安全保衛工作,確保全區不發生重特大火災事故發生。
二是落實監管責任。要按照《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消防工作的意見》、市人民政府《批轉市公安局關于進一步加強消防工作實施意見的通知》和《*市消防安全責任制規定》的要求,依托消防工作聯席會和消防工作例會,進一步完善消防工作部門信息溝通制度和聯合執法機制,公安*分局、區安全監管局、區文化旅游局、區質監局、工商*分局、區房管局、區規劃分局、區衛生局、區人防辦、區建委等部門要認真落實監管責任,對發現的火災隱患依法查處或移送相關部門處理;去年,各部門要將消防工作納入本行業系統管理內容,落實消防工作責任,推動本部門每年開展消防安全檢查和消防知識教育培訓;要建立與消防支隊執法信息共享機制,嚴格依法審核涉及消防安全的項目,特別是對列入消防支隊行政許可范圍的項目,有關部門要根據消防支隊的審核意見,加強消防安全源頭控制,杜絕各類消防安全隱患。
三是落實設施建設責任。要在去年編制完成“十二五”消防事業發展專項規劃,確保消防工作與我區經濟社會發展相適應。同時,政府以及區發展改革委、區建委、區市容委、區財政局等有關部門依據消防規劃,落實公共消防設施建設和維護管理,增加、改建、配置公共消防設施,到明年,全區公共消防設施建設要達到國家有關消防技術標準的要求。
四是落實檢查考評責任。要將消防工作納入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檢查考評內容,每年各部門、街道和消防安全重點單位層層簽訂消防安全工作責任書,要按照《*市消防安全責任制規定》的要求,將落實消防安全工作納入年終責任制考核的內容,每年組織考評驗收。各部門要組織本部門、本系統每年對落實消防安全工作情況進行考評。消防支隊要推動各部門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考評工作,對消防工作存在問題的實行一票否決,取消評優評先資格。
(三)堅持以開展居民社區消防安全工作為重點,不斷夯實居民社區火災防控“四個基礎”。
一是夯實組織建設基礎。去年,各街道辦事處要成立消防安全領導組織或消防工作專門機構,每季度召開消防工作例會,部署消防工作,研究和解決消防安全重大問題。今年,各社區要確定一名消防安全專(兼)職管理人員,負責日常消防安全工作,并定期參加區政府、街道辦事處消防安全工作例會。
二是夯實設施建設基礎。各街道辦事處要結合各自實際,推動各社區建立義務消防組織,配備火災撲救必須的人員、車輛、器材和裝備,以承擔本社區滅火救援任務,提高自防自救能力。有條件的社區盡快完成,其他社區力爭在明年完成。
三是夯實群防群治工作基礎。去年,各居民委員會制定防火安全公約,組織開展群眾性消防工作。去年底,50%的社區要實行消防安全區域聯防制度,對社區內的小場所開展消防安全互查互督,保證一旦發生火災能夠聯合組織撲救;居民住宅區物業管理單位要落實消防管理責任,每日開展防火巡查、每月開展防火檢查,整改消除火災隱患,維護管理好共用消防設施,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車通道和消防設施、器材完好有效,提供消防安全防范服務。無物業管理單位的居民住宅區,居民委員會要定期組織開展防火檢查,消除火災隱患。
四是夯實隊伍建設基礎。要根據區經濟發展和消防工作需要,依法建立志愿消防隊,承擔火災撲救任務。去年,要按照《*市去年度消防安全工作目標責任書》的要求,完成文職雇員的招募工作;設有治安巡防隊的社區要建設治安、消防合一的治安聯防消防隊;其他社區要建立群眾參加的志愿消防隊。明年前,所有社區要按照有關規定建成專職、志愿消防隊伍。
(四)堅持以爭創執法示范單位為核心,提高公安機關消防監督執法“四個水平”。
一是提高火災隱患排查整治水平。去年,要建立消防、治安、內保、警務督察、戶政及公安派出所“多警聯勤”的消防執法機制,明確相關警種及公安派出所的消防工作職責,細化工作任務,落實績效考核,形成整治火災隱患合力。消防*支隊要嚴格履行消防監督職責,主動分析研判轄區內的消防安全形勢,針對突出問題確定火災隱患排查整治重點。嚴格落實執法工作例會制度,定期召開執法工作例會,解決影響消防安全的突出問題。同時,加強建設工程消防監督管理,依法查處未經消防驗收合格或消防竣工驗收備案抽查不合格的工程投入使用等違法行為,堅決遏制較大以上特別是群死群傷火災事故的發生。各公安派出所要堅持開展消防監督檢查工作,加大消防監督檢查力度。
二是提高消防監督執法規范化水平。要根據轄區消防工作特點和消防警務需要,統一調配和充實一線消防監督員。特別是要充分發揮大胡同商貿區消防警務室的作用;要督促有關部門建立健全合同制消防文職雇員工作制度,制定各項合同制消防文職雇員的管理制度,推動轄區招聘消防文職雇員,經過培訓合格后從事消防宣傳教育培訓工作,并試行協助消防執法工作;要加強消防監督執法規范化建設,信息錄入、執法程序流轉、執法活動監督、執法質量考評要全部實現網上運行;要深化警務公開,利用多種媒體向社會公開消防行政許可和行政處罰的情況;要加強消防執法廉政建設,及時辦理舉報、投訴和案件,防止纏訪和復議、訴訟案件發生,案件辦結率達到100%,消防執法滿意率到達100%,無被撤銷、變更具體行政行為的行政復議案件,無行政敗訴案件,無承擔國家賠償案件;要加強對公安派出所消防監督工作的業務指導,明確專人每季度至少對轄區派出所進行一次培訓指導,推動公安派出所消防監督工作的深入開展。
三是提高消防宣傳教育水平。區教育局、區勞動保障局、區文化旅游局、區安全監管局等有關單位和街道辦事處、居民委員會,要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區消防條例》、《機關、團體、企事、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公安部令第61號)等消防法律法規的要求,開展經常性消防宣傳教育培訓,普及消防法律法規,宣傳消防安全常識。要繼續深化推動開展消防宣傳“進社區、進學校、進企業、進家庭”活動,積極聯合民政部門實施社區消防安全宣傳教育示范工程,指導社區建立工作示范點;要推動區教育局、區民政局、區勞動保障局、區文化旅游局、區安全監管局等部門全面落實《社會消防安全教育培訓規定》(公安部第9部門令第109號),依法組織消防安全教育培訓;要推動各部門建立協作機制,每季度召開會議,研究做好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工作;充分發揮消防隊(站)等教育基地的作用,加大社會宣傳力度。去年,要建立互聯網公共消防服務平臺。
四是提高社會管理創新水平。要針對新時期消防工作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定期組織召開會議,認真研究對策,創新社會消防安全管理機制和模式,不斷推出便民利民措施,積極開展消防技術咨詢服務,指導社會單位開展消防安全工作;全面推行消防行業特有職業技能培訓鑒定工作,對消防技術人員進行消防行業特有職業技能培訓;對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消防安全管理、專兼職消防安全管理人員、易燃易爆和公共娛樂等場所的從業人員進行社會消防安全教育培訓;鼓勵試行消防安全檢查師制度,為社會單位提供消防技術服務;積極培育和規范消防設施檢測、消防安全監測等社會消防中介組織;充分發揮市場機制和經濟杠桿作用,將單位的消防安全狀況納入信用等級評定、火災公眾責任保險費率調整的內容,推動單位自覺做好消防工作。
五、實施步驟
構筑*區“*防火墻”工程的工作歷時3年。共分4個階段實施。
第一階段為動員部署階段:(從即日起至去年6月底)
各部門、各單位和街道辦事處,要按照《實施意見》的要求,結合工作實際,制定具體實施方案,印發文件、召開會議,全面動員部署構筑*區“*防火墻”工作任務。
第二階段為典型推廣階段:(從去年7月至去年底)
各部門、各單位和街道辦事處,要按照《實施意見》的要求,培養工作試點,適時召開現場會,推廣典型工作經驗,以點帶面,推動工作開展。
第三階段為全面開展階段:(從今年至明年6月底)
各部門、各單位和街道辦事處,要按照《實施意見》的要求,結合工作的實際,深入開展構筑*區“*防火墻”工作。區政府將適時召開構筑“*防火墻”工作階段性推動會,交流工作經驗,推廣先進作法,促進工作深入發展。
去年底,區政府及區消防聯席會議辦公室將對動員部署、典型培養、工作開展情況進行考核。
今年底,區政府將對開展構筑*區“*防火墻”工作中期推動和階段工作進行考核。
第四階段為總結驗收階段:(從明年7月至明年底)
區政府組織有關部門對開展構筑*區“*防火墻”工程工作進行總體驗收,對3年工作進行總結,對取得成績的部門、單位和街道予以表彰。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統一部署。構筑*區“*防火墻”工程,是適應新時期消防工作的需要,是推動社會消防安全管理創新的重要舉措。各部門、各單位和街道辦事處要逐級簽訂消防安全工作責任狀;各部門要將構筑“*防火墻”工程納入行業系統管理內容,建立和完善聯動工作機制,形成“政府牽頭、部門聯動、單位落實、群眾參與”的工作格局;消防*支隊要按行業、系統和單位分類制定具體建設標準和考核驗收標準,明確各部門、各單位及社區的工作職責、目標任務和措施要求,確保此項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迅速全面啟動。
(二)部門聯動,形成合力。公安機關、消防機構要充分發揮四個作用,推動此項工作的深入開展。一是充分發揮參謀助手作用。結合轄區實際提出工作建議,積極提請區政府召開會議、印發文件、部署工作;二是要充分發揮主力軍作用。消防、治安、內保、警務督察、戶政及公安派出所要多警聯勤,廣泛開展消防安全檢查,提高消防監督檢查的覆蓋面,確保消防工作不留死角;三是要充分發揮專業部門作用。積極會同區安全監管局、區文化旅游局、區質監局、工商*分局、區建委、區市容委等部門開展聯合執法,同時加強對各部門和公安派出所的消防專業培訓,提高火災隱患的發現率;四是要充分發揮業務指導作用。加強對消防監督人員和公安派出所民警的業務培訓,指導單位扎實開展消防安全“四個能力”建設,對單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專兼職消防管理人員進行專門培訓,確保每個單位有1至2名消防安全“四個能力”建設的“明白人”和責任人。通過各部門之間的通力協作,形成工作合力,確保此項工作持續開展。
(三)加強培訓,廣泛宣傳。在構筑“*防火墻”工作中,要推動街道、單位設立消防宣傳(站)點,廣泛利用標志性建筑、高樓外墻、過街天橋、本單位門前、大型廣告牌、路燈燈箱、電子屏幕等處,以懸掛消防標語、橫幅,張貼宣傳畫開展宣傳;消防支隊要利用*消防教育館、*市紅領巾消防警校、*消防博物館、消防隊(站)全面向市民開放,深入普及消防安全理念,利用各種新聞媒體向社會宣傳構筑“*防火墻”工作的重要性,做到廣播有聲音、電視有節目、報紙有文章、網絡有陣地、街道有標語、社區有專欄,全方位、多角度地向群眾宣傳構筑“防火墻”工作;各單位要設立固定的消防宣傳欄,對構筑“*防火墻”工作進行大張旗鼓的宣傳,使構筑“*防火墻”的觀念深入人心。各部門、各單位要注重培養工作典型,及時總結工作經驗加以推廣,促進工作全面展開。
消防執法改革意見范文4
在改革開放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新時期,社會主義民主和法制日臻完善,特別是黨的“十”勝利召開,公眾的法律意識和自身權益保護意識日益提高。公安部61號令和73號令的相繼實施,對消防監督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那么,如何提高消防監督檢查人員的自身素質呢?
首先應加強思想政治素質的提高。作為一名消防監督檢查人員,在開展消防監督檢查時,是代表一級政府的行政執法的職能部門,行使國家法律、法規賦予的消防行政監督管理職權,幫助被監督單位發現火災隱患,根除隱患,杜絕火災的發生是消防監督工作的最終目的。在改革開放的市場經濟大潮考驗面前,作為消防監督工作人員,面對社會的“燈紅酒綠”要時刻保持清醒的頭腦,堅定一個消防監督工作干部的責任感和使命感,牢固樹立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思想,要堅決抵制拜金主義,享樂主義的極端個人主義的侵蝕,在消防監督工作中,面對糖衣炮彈,要做到警鐘常鳴,增強服務意識和公仆意識,切記消防工作離不開群眾,失去了群眾,就等天失去了工作基礎。在工作中,堅決杜絕冷、橫、硬、沖現象和吃、拿、卡、要現象。時刻樹立“以人為本,執法為民”的思想,以辯證唯物主義的觀點和方法去分析和解決問題,增強工作的責任感,堅持原則,講究方法,為實現有效的消防監督檢查工作奠定堅實的思想基礎。二是要扎實文化理論功底,加強文化素質的提高。俗語說:“活到老,學到老”。作為一名新時期的消防監督工作人員,不應滿足現有的文化素質。通過自學,函授等學習,不斷提高文化理論功底,是加強和提高消防執法工作能力的重要保障。通過對社會學、哲學、邏輯學、管理科學公共關系學等社會科學知識的學習,不斷為自身的文化素質充電,增強語言表達能力、理解能力,在消防監督檢查工作中理解運用有關消防法律法規就會游刃有余,提出的火災隱患整改意見就會有說服力,在消防監督執法工作中就會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三是要切實加強業務素質提高。作為一名消防監督人員在了解常見物質的基本理化性能,熟悉生產與儲存的火災危險性分類,掌握《建筑防火》、《電氣防火》、《企事業單位防火》以及《消防器材裝備》等專業基礎知識的同時,應進一步加強業務學習,不該滿足現狀,認為學和不學都一樣,吃老底也夠吃幾年的想法。因為知識是無止境的,社會經濟在飛越發展,老的生產模式和設備在不斷的更新淘汰。新技術、新工藝的大量使用,新時期的消防監督工作業務知識面臨著越來越高的要求。為此,作為消防監督檢查工作人員,必須要不斷提高業知識和專業理論水平,達到熟練運用各種消防技術規范和防火專業知識,以便在實際檢查工作中,及時準確的認定火災隱患,提出切實可行的整改方案。增進火災隱患整改工作的說服力,提高消防監督工作效率。
在具備過硬一名消防監督人員自身素質的同時,消防監督人員還應注重消防監督檢查的方法。在消防監督檢查工作中,要主動爭取監督單位的領導和被監督單位的領導的支持。
消防執法改革意見范文5
【關鍵詞】 消防 監督管理 制度 改革
1 目前我國消防監督管理制度存在的問題
1.1 社會化消防宣傳教育和安全培訓力度不夠
公眾消防安全意識,與社會消防宣傳教育重視程度以及消防安全培訓力度之間存在著極為密切的關系,對于消防工作的社會化也會產生一定程度的影響。盡管很多地級市已經相繼開展消防安全意識宣傳教育和培訓工作,但是某些單位仍然存在一些個體以及私營企業業主的安全意識不強,對相關法律法規沒有全面地了解和認識;某些單位的重要崗位人員并沒有經過專業化崗位培訓,不知道消防安全專業知識的重要性,因為不能嚴格按照相關法律法規用火、電器等人為因素,致使形成火災。除此之親愛,還有很大一部分群眾對于滅火技巧沒有明確地認識和了解,針對公共消防設備位置、使用方法也不能有所掌握,因為沒有學習過火災逃生、自救技能等,當火災發生以后,不能采取積極有效地措施進行自救逃生,也不知道在最短時間內報警,造成火災一發不可收拾。在此基礎上,全面消防安全意識的不斷加強成為必然。最后,消防安全教育沒有堅持下去,宣傳范圍極其狹窄,方式方法單一,形式枯燥,沒有形成長期有效的制度保障。
1.2 各級消防監督機構權責混亂,影響工作效率
“三級”消防監督管理模式,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消防監督檢查規定》得以規定,換言之,就是市、縣一級公安派出所消防機構,分別對各轄區內消防安全重點單位進行管理的消防監督管理工作。然而,消防安全重點單位在界定難點問題的過程中,使有些單位無人看管,有些單位被多家監管。除此之外,職責混亂現象在公安消防機構內容也比較常見。執法監督崗位和執法監督人員盡管是重中之重,但是這方面的問題卻經常會出現。
1.3 消防監督人員數量少、素質不過硬,業務能力不過關
當前,我國消防監督人員不穩定,流動性較大,造成消防監督工作無法順利開展,這種現象十分普遍。在現役公安部隊中,消防監督執法人員占據著重要位置,現在部隊干部實行特殊的晉職晉銜制度,很多執法人員在相關崗位上的工作時間僅有三年而已,有的甚至還沒到三年,在這個階段,他們對于業務的熟悉程度較高,但是卻只能選擇被調崗。除此之外,消防監督人員還應該面對各種形式和面子工程,也經常開展一些內部管理活動,人員少、業務多,這樣的話,監督不力和執法不到位等問題時有發生。
2 對我國消防監督管理制度改革的思考與建議
2.1 加強消防監管制度的社會化
伴隨著我國市場經濟體制的不斷完善和健全,消防監管工作在社會發展進程中已經成為一項必不可少的工作,與當前發展形勢相結合,運用科學發展觀,科學指導監督管理制度化的相關建設,不僅可以為監督制度的制定奠定堅實基礎,而且還可以使消防工作得到進一步完善,從而使消防監管工作可以順利進行。
2.2 加強政府消防職能的有效落實
消防監督管理水平想要得到進一步提升,就需要政府消防職能可以真正落到實處,與此同時,政府部門也應該引起應有的重視。具體落實措施如下。
第一,相關工作的開展,需要嚴格按照相關法律法規,例如,《消防法》、《加強消防工作的意見》等,促使消防工作可以跟上社會發展的腳步,同時也可以融入到國民經濟總體規劃中去,進一步加大財政投入力度,從而使地方消防基礎設施、安全布局以及消防通訊等發展評估得以加強。
第二,各政府部門針對消防工作的監查力度要落到實處,通過相應的消防考評機制,重點考核和評價消防工作,并將其作為基本工作目標。與此同時,結合社會發展的實際情況,給予適當的考評,從而使消防工作的每一項措施都能夠得到全面有效地落實。
第三,在服務型政府建設過程中,將原有的保姆管理方法進行轉變,不斷規范和引導各種消防中介組織,在中介組織服務范疇中,融入設計審核、從業人員培訓以及火災損失評估等內容,作為政府部門,主要是對該類中介服務的相關組織機構進行管理,這對于公正消防管理體系的構建有著極其重要的作用和意義。
2.3 加強消防監管資源的整合與完善
警力配備,對于消防監管水平的有效提升而言發揮著重要作用,尤其是針對派出所民警與一線防火干部的編制要加大力度,在此基礎上,一些具有專業知識背景的合同制人員的綜合素質也會得到全面有效地提升,這樣的做法,也為消防部門工作的順利開展奠定堅實基礎。目前,需要在全國范圍內加大派出所民警與防火干部的編制顯得比較吃力,還不能完全實現,而且在加大合同制人員編制的過程中,也凸顯出一系列難題和矛盾,為了使這個難題和矛盾得到有效解決和緩解,就需要結合合同制人員自身的實際情況,定期開展消防知識方面的培訓活動,進而可以對消防相關知識有更加全面地了解和認識,同時編制壓力也會得到進一步緩解,而且還可以全面提升消防隊伍的軟實力,以積累更多更有效的消防工作經驗。除此之外,還可以借鑒國家一些企事業單位或者公用建筑監督檢查的方式方法,然后結合當地消防工作的實際情況,制定出與其相適應相符合的消防監管制度。與此同時,實施消防監督三級管理機制,促使基層消防隊伍可以做好日常消防監查工作,從而使消與防實現完美結合。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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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執法改革意見范文6
關鍵詞:行政執法;執法理念;執法監督
近年來,我國相繼頒布修訂了一系列消防法律法規、技術規范和技術標準。消防工作走上了有法可依的軌道,形成了我國新的消防法律體系,為消防行政執法奠定了良好的法律基礎。與此同時,消防行政執法工作也取得了明顯的成效然而隨著改革的不斷深入作為直接為經濟建設服務的消防行政執法工作,正面臨著新的挑戰。消防行政執法中暴露出的“有法不依,執法不嚴,違法不糾”的問題仍較普遍存在,重實體、輕程序等問題也時有發生。因此,加強和改進消防行政執法工作是切實推進消防工作規范化,實踐依法治火方略的重要內容,是消除隱患、預防和減少火災發生,保障國家和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的有效路徑。
一、當前消防行政執法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行政管理的實踐證明,行政執法實踐中存在的種種問題,是依法治國、依法行政的主要障礙。目前,消防行政執法工作還有許多漏洞和薄弱環節,消防行政執法不夠規范,存在較大的隨意性,消防行政執法和隊伍建設中還存在不少不容忽視的問題,已經成為社會關注的焦點。
1.消防行政執法中程序違法現象時有發生
行政執法程序是一個作出行政執法決定并加以實施的過程,是行政機關將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適用到具體人或事時應當遵守的步驟、方法和時限所構成的連續性過程?,F代行政執法的一個特點是建立在法治和科學原則基礎上的程序性。行政執法與行政程序是行政法制系統工程中兩項有著密切聯系的子工程,行政執法程序是行政執法的存在形式,沒有行政程序,行政執法不可能存在也不可能進行。由于受重實體、輕程序觀念的影響,在消防行政執法過程中,執法程序或缺失,或不規范,具體體現在①對行政處罰程序把握不準搞不清立案調查取證、權利告知、處罰呈批和下發處罰決定書的時間順序。②各地公安消防機構不同程度地存在處罰在前、審批在后,處罰在前、聽證在后,處罰在前、集體議案在后,集體議案在前、聽證在后,集體議案在前、調查取證在后,權利告知與行政處罰同時進行等執法程序方面的錯誤。③執法文書送達不規范,有的文書填寫不規范,沒注明送達人和所送文書的名稱與編號,有的送達回執上受送達人沒有簽收。④告知當事人申請復議及重新認定的單位錯誤,分不清行政處罰與火災原因認定、火災事故責任認定、火災損失核定到底應向哪些單位申請復議或重新認定。
2.消防行政執法中調查取證不規范
證據是辦理案件的核心問題。根據《公安機關辦理行政案件程序規定》第二十三條的規定,證據有以下八種:書證;物證;視聽資料、電子證據;被侵害人陳述和其他證人證言;違法嫌疑人的陳述和申辯;鑒定意見;檢測結論;勘驗、檢查筆錄,現場筆錄。消防行政執法要有事實依據,在作出行政執法決定之前要查明事實,調查取證是行政執法的核心環節。公安消防機構在辦案時,凡是與案情有關的地方都要認真檢查勘驗;與案情有關的物品和痕跡都要提取;與案情有關的一切單位和個人都應調查和詢問。只有全面、客觀、公正的調查證據,才能保證各項執法行為的準確性,這是行政執法的基本要求。然而在消防行政執法中出現調查取證規范缺失:①證據收集上存在片面性。消防行政處罰少數案件在證據收集上還存在證據不足、孤立、收集證據片面等問題,如僅有詢問筆錄,而缺乏檢查筆錄、視聽資料、現場物證等證據輔證,證據之間沒有形成鎖鏈,不能相互映證。②物證提取不規范,使得證據缺少證明力。③傳喚不規范,傳喚違法嫌疑人時,沒有表明執法身份,出示傳喚證。④詢問筆錄制作不規范,有的詢問筆錄上僅一名辦案人簽名,有的甚至沒有辦案人簽名,還有的詢問筆錄沒有被詢問人簽名。⑤聽證不規范,有的沒按要求告知當事人聽證的權利,有的沒告知當事人處罰的種類與幅度。
3.消防行政執法存在中斷情形
每一個具體領域的行政執法都是一個連續不斷的過程。譬如,對有關單位進行的消防監督檢查,發現火災隱患,責令限期改正,并且要做到及時復查整改情況,針對違反消防安全行為,最后予以依法查處,消防行政執法就一直處于連續不斷的工作過程中然而有時消防行政執法也會出現執法中斷情形:①存在不按要求復查和立案的情形,例如,有的公安消防機構沒有按照責令限期改正通知書指定的期限及時進行復查,有的對發現的火災隱患及違法違章行為沒有按照要求進行立案查處②存在該處罰而未實施處罰的情形,或者本該對違反消防安全行為的單位及單位負責人同時進行處罰的,僅僅追究單位或單位責任人一方的法律責任;③消防行政處罰執行不到位的情形也時有發生。
4.消防行政執法力度不夠,消防違法行為和火災隱患突出
消防行政處罰是消防執法中大量運用的一種執法行為,消防行政處罰是指消防行政處罰主體對違反消防行政法律規范且應當承擔消防行政法律責任的消防行政相對人依法給予法律制裁的執法行為。它是依法實施消防監督的重要措施和手段,是消防監督執法工作的一個重要環節。正確實施消防行政處罰,對切實保護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維護社會穩定,保障經濟建設的順利發展和人民財產安全,有十分重要的意義。如果執法人員沒有正確把握好處罰的力度,就會使處罰流于形式,達不到執法目的。如果執法人員在處罰時考慮過多,處罰力度不夠,那么對于重大火災隱患根本就沒有觸動作用,不能有效遏制消防行政違法行為的發生,致使一些地區消防違法行為屢見不鮮,火災隱患大量存在,重大火災隱患長期得不到整改,就會為該地區經濟發展埋下禍根,一旦發生火災,就會危及到人民的生命財產,影響社會的穩定。然而,目前在消防行政執法中會出現一些不盡人意之處:①一些新、改、擴建的工程由于沒有依法進行審核、驗收,沒有從源頭上把好關,導致在消防監督過程中形成新的火災隱患;②對一些消防違法行為由于沒有依據具體的違法事實、情節實施處罰,處罰量罰過輕沒有起到懲誡和教育的作用,火災隱患與違法行為也沒有得到有效糾正。
二、消防行政執法中存在問題的原因
1.消防行政執法主體依法行政意識不強
部分消防監督執法人員依法行政意識淡薄,對消防行政執法的嚴肅性、重要性認識不足,重執法實體,輕執法程序,沒有嚴格依法辦事,放縱了執法隨意行為。另一方面是少數相關領導依法行政意識不強,對消防監督執法中存在的問題沒有引起警覺,沒有采取整改措施。
2.行政執法監督機制不健全
有些公安消防機構還沒有制定嚴格的內部執法監督機制,有的雖已建立了一些制度,但沒有落到實處,對發現的一些執法過錯行為的處理失之過寬。此外,由于公安消防機構實行的是現役體制,干部到了一定年限就要轉業、復員,同時,崗位交流又相對頻繁,因此,監督執法人員流動性大,隊伍人員很不穩定,導致消防監督執法工作缺乏連續性和長遠規劃。從法治角度看,制度上的原因是影響行政執法的根本因素。
3.消防行政執法隊伍業務素質有待進一步提高
目前,我國行政執法人員的整體素質有待進一步提高,這是影響行政執法的重要因素。有的消防監督人員不熟悉消防技術標準、消防監督程序,法律知識缺乏,不能及時、準確發現火災隱患;有的不會制作法律文書,分不清法律條、款、項,分不清行政處罰、行政強制措施、行政強制執行的區別;有的缺乏火災事故調查的知識與技能,不會勘查火災事故現場。
三、加強和改進消防行政執法工作的有效路徑
從根本上解決消防行政執法中存在的問題,是一項巨大的社會系統工程,需要全社會長期不懈的努力,需要采取有效措施,從多方面加強和改進消防行政執法。
1.樹立依法行政執法理念,嚴格消防行政執法程序
消防行政執法行為是行政執法觀念的外化,沒有符合現代法治理念的執法觀念作為指導,企望行政執法獲得成功是不可想象的。程序理念被英美等西方國家奉為圭臬,并且這種根植于西方法律文化土壤中的程序觀念已深深地融入到立法、行政、司法體制及活動之中。程序正義是實體正義的有力保障,“程序不是次要的事情,隨著政府權力持續不斷地增長,只有實現程序公正,權力才可能變得讓人容忍。”確立重視程序的觀念,有利于提高警察行政執法的社會可接受程度。增加相對人對消防行政執法行為的認同感,更有利于保證辦案質量,建立起公正的保護相對人合法權益的制度屏障,這無疑會促進執法效率的提高。
遵守程序是實現行政執法價值目標的重要保障?!豆矙C關辦理行政案件程序規定》和《消防監督檢查規定》對消防行政執法程序工作做了明確規定,它包括表明身份、回避、告知、聽取陳述和申辯、舉行聽證、時效等多項內容,它是限制隨意行政的前提,是保證相對人權利的關鍵,是公平與效率的平衡機制。消防機關必須嚴格執行法律程序,規范消防執法行為。
2.加強消防行政執法監督,健全消防行政執法監督機制
各級消防部門要加強對消防行政執法工作的監督檢查,堵塞各類漏洞,樹立消防行政執法在社會的良好形象,維護消防行政執法的威信。我國對行政執法的監督機制分為內部監督和外部監督兩個系統。堅持消防執法民主化與公開化,建立健全執法責任制和過錯責任追究制為主要內容的內部監督機制,組建行政執法監察機構,采取明察暗訪、設立舉報電話等多種形式強化監督,對違禁者、責任人嚴肅查處。加強執法檢查,及時研究、分析、糾正消防執法中存在的問題,從而使消防執法工作更趨完善。同時,要接受社會對消防執法主體的監督,實行公開執法制度。責任追究制度不僅可以保護行政相對人的合法權益,而且通過對有關執法人員追究責任的形式來強化監督的力度,以制裁的強大威懾力使公安消防機構依法行政、公正執法,而不敢或者迫于畏懼而不敢濫用自由裁量權。推行執法行為備案制度,對公安消防機構行使行政執法行為的歷史進行記錄,并進行嚴格的統計備案。其目的在于不僅可以對消防行政執法的個案進行監督,從公安消防機構內部對行政自由裁量的行為進行約束,同時還有利于公安消防機構的自我認識和自我評價。
3.提高消防行政執法主體的整體素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