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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述競技體育的政治價值范文1
(一)文化產業的定義
什么是文化產業?聯合國教科文組織最新修訂的《文化統計框架(2009)》給出了這樣的定義:文化產業包括了文化創造、生產和傳播等不同的階段,是將想法轉變為文化產品和服務,并在此過程中將所需的實踐、活動和必要資源進行整合,而這些產品和服務反過來又會對消費者、參與者和使用者產生影響的一種產業。簡言之,筆者認為文化產業是將文化產業化的產業。我國對文化產業的定義,筆者認為相對權威和全面的是國家統計局《國民經濟行業分類》(GB/T 4754-2011)所修訂的文化產業,是指為社會公眾提供文化產品和文化相關產品的生產活動的集合。這與聯合國教科文組織《文化統計框架(2009)》一脈相承,與國際接軌的。
(二)文化產業的內涵和外延
(1)文化產業的內涵。筆者認為文化產業的內涵即狹義的文化產業,是指由市場主導,是經營性文化單位的集合。主要利用市場來配置資源,推動文化企業發展壯大,調動更多非公益性資源和民營資本激活文化市場,生產文化產品和服務,滿足人們多元化的精神需求。
(2)文化產業的外延。文化產業的外延,即廣義的文化產業,包括了公益性文化單位的集合,也稱“文化事業”。是由政府主導,具有公益性質,通過提供無差別的公共文化產品和服務來滿足人們的文化需求。本文闡述的是狹義上的文化產業。
(三)文化產業與文化創意產業在我國的統一
在我國,文化產業和創意產業這兩個概念至少在政府文件的使用中還是有區別的,但根據中國自身的國情,筆者更傾向于“文化創意產業”的定義和描述,因為“文化產業”與“文化創意產業”是高度統一的,內涵是一致的,定義和概念是可以互換的。
二、我國文化創意產業化的進程
(一)我國文化創意產業的行業定位和分類
(1)我國文化創意產業的確立。在我國,文化創意產業的確立是以《國民經濟行業分類》(GB/T 4754-2011)為基礎,根據文化及相關單位生產活動的特點,將行業分類中相關的類別重新組合。以此為我國文化及相關單位的生產活動提供依據,為當前的社會主義文化建設、文化宏觀管理提供參考,為文化及相關產業統計提供統一的定義和范圍。
(2)我國文化創意產業的基本分類。根據以上原則,國家統計局《文化及相關產業分類(2012)》確定的我國文化創意產業的范圍概括或許更有助于我們理解,即文化產品生產和文化相關產品生產兩大部分。若再按照我們更關心的產業類別劃分包括:新聞出版發行業、廣播電視電影業、文化藝術業、文化信息傳輸業(互聯網即屬此類)、文化創意和設計服務業(廣告業即屬此類)、文化休閑娛樂業(景區及游樂設施即屬此類)、工藝美術品業(包括銷售)、文化產品生產的輔助生產業(版權、印刷、經紀、會展即屬此類)、文化用品業(玩具、文具、樂器、視聽設備、煙火等即屬此類)、文化專用設備生產業,共十個大類。
(二)文化創意產業中文化的重要性
“文化”是文化創意產業中的核心,在識別文化創意產業時起到原始標尺的作用,同時也是文化創意產業經營發展的核心資源和出發點?!拔幕辈粌H是產業發展的“原材料”,同時也是形成產品反作用于具有此“文化歸屬感”的目標受眾??梢哉f,“文化”具有經濟學上的雙重性,既是生產資料又是客戶群體。
(三)文化創意產業的關鍵在于創意創新
“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的提出抓住了時代的脈搏,是我國政府激勵政策的縮影。由此可見,解放全民的思想,激發大眾創意創新意識和潛能才是當今社會政治、經濟、文化可持續發展的突破口和推手。當然,文化創意產業從起源到發展就更離不開創意創新的意識,而且比任何產業都更依賴創新。所以,創意創新在文化創意產業中也具有兩面性,既是原點又是推手。文化創意產業與其他產業融合發展已是當前世界經濟發展的重要趨勢。新媒體、云計算、物聯網等新技術、新知識和新渠道的快速興起,不斷催生出新興文化業態和產品內容,也大幅提升了文化創意產業的生產率。反過來,“文化創意”也為其他產業注入了“新的生命”,形成了文化+科技、文化+金融、文化+信息、文化+服務、文化+制造、文化+體育、文化+旅游等多樣的、新穎的創新發展模式,尤其對傳統產業發展思路的轉變的影響更加寶貴。
三、現階段我國文化創意產業的規模和現狀
(一)我國文化創意產業的理論基礎和國際地位
隨著近半個世紀的發展,當前國際上文化創意產業的基本格局是:美國、英國、日本等發達國家擁有各自的產業優勢和競爭實力,而包括中國在內的發展中國家,多數處在探索和發展的階段,未能形成世界性的影響。
(二)我國文化創意產業的規模
2014年,我國人均GDP首次突破了7000美元,文化創意產業的產值規模也較10年前有了大幅提升,約占到了GDP的3.77%。一般而言,產業增加值占GDP的比重達到5%以上,才能稱之為支柱性產業,可見我國文化創意產業相比發達國家還存在較大的差距。但不可否認,文化創意產業已經成為我國少數幾個總供給還不能滿足總需求的領域之一,發展的前景十分廣闊,這也與我國由溫飽型社會向小康型社會轉變的總體趨勢是相輔相成的。
四、簡述其他最具文化創意屬性的相關行業
我們在探討文化創意產業發展的時候,筆者認為不得不提到旅游產業和體育產業。按照國家統計局《文化及相關產業分類(2012)》的劃分,旅游產業和體育產業并未納入我國文化創意產業的范疇,因為“雖有部分活動與文化有關但已形成自身完整體系,以免削弱本分類的文化特征”。但筆者認為此解釋不免有失偏頗,不論從文化創意產業的內涵還是經營本質看,旅游和體育產業都應該屬于文化創意產業,而且是重要的組成部分。而且按照國際上文化產業發展相對成熟的國家的經驗以及我國其他機構和研究者的觀點,也都將旅游和體育產業視為文化創意產業的范疇。
(一)旅游產業的文化性
根據北京大學文化產業研究院和國家文化產業創新與發展研究基地共同完成的《中國文化產業年度發展報告(2014)》可以看出,旅游產業當然屬于文化創意產業的范疇,而且“仍居于文化創意產業整體市場規模的主導地位,同時也呈現出與新興平臺相結合的新趨勢”。由此可以看出,旅游產業不論從經營對象本身(人文風光、歷史古跡等本就是人類文明的遺產和智慧思想的成果)還是發展路徑的特點,無不體現出文化性和創意性。
(二)體育產業的文化性
體育除了競技因素之外,文化性、娛樂性、群眾參與性才是其真正維系受眾的核心,若脫離了體育的文化性,就不會形成產業化。已故國際奧委會主席薩馬蘭奇先生說過:“百年奧運沉淀下來的是奧林匹克的精神和文化”,國家體育總局副局長、中國足協主席蔡振華先生在參觀英超熱刺俱樂部青訓營時不禁感慨:“兩個半小時的參觀,我們感觸更多的不是場上運動員技能戰術的培訓,而是文化。發展足球最終還要回到足球本身,需要足球的土壤和文化的支撐”。足以見得“文化”是體育產業最重要的屬性。
五、結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