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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工程評標辦法范文1
1一般規定
1.0.l評標必須遵循公平、公正、科學、嚴謹的原則。
1.0.2評標應按照招標文件規定的內容進行。本辦法第4、5、6、7、8、9款規定了評標一般應考慮的內容和辦法。
1.0.3本辦法的評標對象是指投標人擔招標文件要求提供的有效投標文件、包括應招標人和招標機構要求投標人提出的對原投標文件的正式書面澄清文件。
2組織機構與職責2.0.1由招標機構商招標人組建評標小組。主機和主要輔機設備招標的評標小組由項目招標領導小組確認,并接受其領導。
2.0.2項目招標領導小組指定招標人和招標機構負責秤標的組織工作。
2.0.3評標小組一般由項目法人、招標機構、工程設計單位及聘請的專家組成,總人數為5人以上單數,其中受聘專家一般不少于2/3.評標小組可根據情況分商務組利和技術組。每個組設組長l一2人,負責召集及評標意見的歸納整理工作。
2.0.4受聘專家原則上應具有高級職稱且具有較高專業技術水平。技術專家應熟知本專業有關設備的國內外技術水平及發展狀況;經濟專家應熟知有關法律、法規,有實際商務工作經驗。受聘專家由招標機構商招標人從電力設備評標專家庫中聘請。與投標人有利害關系的人員不得進入評標小組。
2.0.5招標人可根據實際情況,為評標小組配備必要的專業人員,開評標小組專家的指導下,完成投標文件有關資料的匯總整理工作。
2.0.6技術組和商務組應相對獨立工作,但技術組有義務向商務組提供其評標所必須的資料,商務組也有義務與技術組核對投標人的技標范圍等內容。
3評標程序
3.1評標工作應在評標后進行一般按下列程序:
3.1.1閱讀標書,整理資料
3.1.l.l評標小組各分組分別閱讀示書整理資料,詳細列出主要技術數據、性能和商務條款對照表及偏差表。
3.1.1.2對投標文件中不滿足招標文件要求、不明確之處進行專門標注和記錄,整理出需要投標人澄清的問題。
3.1.2澄清
3.1.2.1根據情況,評標小組可以要求投標人進行必要的澄清,澄清一般以召開澄清會的形式進行,經批準也可采取其它形式進行澄清。
3.1.2.2澄清后應以有效的書面文件(有授權人簽字或法人公章及日期)作為投標文件的有效補充材料。
3.1.2.3澄清不得對原投標文件做實質性修改。
3.1.3初步評價3.1.3.1如對投標人的資質沒有進行預審,首先要對投標人進行資格審查排除不合格的廠商。
3.1.3.2評標小組對投標文件進行審查檢查投標文件是否對招標文件做出廠實質性的響應,投標文件與招標文件有無實質性偏差,以確定其是否為有效的投標文件。對于投標文件與招標文件的主要技術和商務條款有實質性差異和/或背離或價格超出標底值規定范圍(一般為+5%或-5%,以具體值可根據設備品種的情況而定)的投標人應予以排除。但進入詳評階段的投標人一般不應少于兩家。各投標人投標價格均超過標底值5%時應按廢標處理并重新招標。
3.1.4詳細評價
對投標文件的詳細評價按兩條線進行,即技術詳評和商務詳評(見5款和6款)。
3.1.5綜合評標
(見6款)
3.1.6編寫評標報告
(見7款)
3.1.7定標
(見8款)
3.2對于某些大型及復雜設備的公開招標,可采用先開投標文件的技術部分和不含報價的商務部分,經過對投標文件的澄清后,投標人報價,再開價格標。之后再按上述程序進行評標。
4技術評標
4.1評標因素
評標內容應根據設備特點確定。一般為容量/能力(滿足招標文件要求)、經濟性能(熱耗、電耗、效率)、供貨范圍(含備件)、可靠性、主要參數和重要性能招標、壽命(包括易損件)、結構/配置特點(包括材料)、運行特性、檢修條件、服務、制造質量和供貨業績多。
4.2技術評分
4.2.1評標因素中不能以金額合理計算的,一般采用打分的辦法。設備可靠性一般按其近三年的情況考慮??煽啃栽u價時可參考電力部可靠性中心的有關數據制造質量評價可參考電力部成套局每年編發的有關設備質量問題資料。以及電力部/國家電力公司有關部門的資料。
4.2.2根據各投標人的技術投標情況,選擇其主要內容作為評標因素。評標因素的選取應從實際效果出發,但不宜過多。
4.2.3根據各因素的重要程度合理確定每一因素所占的權重,技術評分采用百分制。
4.2.4具體評標因素由招標機構提出,評標小組可根鋸工程實際情況對其進行適當調整,并須經招標人確認,此工作一般應在開標前完成。
4.2.5技術評標的最終評分,取所有參加評分專象獨立打分的平均值。
4.3經濟計算
4.3.1凡可以金額合理計算的評標因素均應按其保證值計算成金額。投標人提出的保證值,應有同類設備的實測數據證明,否則評標專家應分析其保證值的可信度。
4.3.2按已確定的單位容量/能力的價值折算因能力差異而使投標價增加或減少的金額。
4.3.3經濟性能
4.3.3.1按汽機熱耗、鍋爐效率及其它設備效率的差異折算投標價增加或減少的金額。
4.3.3.2根據電耗(廠用電率)的差異按‘成本法“或”煤耗法加補償裝機“折算投標價增加或減少的份額。
4.3.4對投標人的詳細供貨范圍和進口部套件進行確認,提交商務組。
4.3.5當采用6.1.3.2和6.1.3.3款規定的辦法進行綜合評標時可將按52款的方法計算的各投標人設備技術評分差值合理換算為金額。根據投標總價、技術復雜程度由評標小組確定的每一分值的金額。
5商務評標
5.0.1投標人應校招標文件規定的幣種進行報價。若報價幣種與招標文件規定不符,則對各投標人提供的不同幣種的報價按開標前一天國家公布的匯率(賣出價)折算為招標文件規定的幣種報價。匯率風險由投標人自行承擔。
5.0.2對各投標人的融資、付款方式和付款條件按現值法折算至同一基準。
5.0.3以設備到達安裝現場為基準折算各投標人的運輸、倉儲、稅、保險費用。
5.0.4調整各投標人的供貨范圍(包括備品備件)至同一基準。增加或減少的供貨范圍的設備價格按本次招標其它投標人相應項目的最高報價或最新相同或類似設備合同價格或估價折算,調整投標價格。
5.0.5對各投標人的設計、技術服務、人員培訓費用等折算至同一標準。
5.0.6根據各投標人報的價格增長指數調整交貨年度至同一基準。
5.0.7按招標文件規定,計算其它需評價的商務費用。
5.0.8以報價為基礎,計算出商務評價。
6綜合評標
6.1綜合排序
6.1.1根據商務組和技術組的評標結果,由被指定負責組織評標的招標人和招標機構人員組織技術組和商務組的組長等共同進行綜合評標,提出預中標人順序,聽取項目招標領導小組。
6.1.2進行綜合評標時應避免純技術或純經濟的傾向。
6.1.3綜合排序原則
6.1.3.1評標價格低且技術評價分高者優先;評標價格相同而技術評分不同時,技術評分高者優先;評標價格不同而技術評分相同時,評標價格低者優先。
6.1.3.2評標價格高且技術評分也高或評標價格低且技術評分也低時,排序可采用下列方式:
當技術評分相近,評標價格相差較大時,評標價格低者優先;
當技術評分相關較大,評標價格相近時,技術評分高者優先;
價格“相近”和分數“相近”尺度由評標小組提交項目招標領導小組確定,一般可控制在評標價和技術評分的1%-2%范圍內。
6.1.3.3對技術評分和評標價格,當有條件時也可以轉換成同一形式進行綜合排序。
6.1.3.4當技術評分相近,價格也相近時,評標小組提出評標意見,報項目招標領導小組決定。
6.1.3.5對推薦的預中標人的資格應進行復審確認,并將復審確認結果寫入評標報告。
7編寫評標報告
7.0.1評標小級負責編寫評標報告,內容包括評標過程,評標人員組成情況及簽字、主要技術性能數據、分項報價及評標價格表、技術評分表、主要技術特點和推薦意貝及資料審查情況等。
8定標
8.0.1項目招標領導小組按電力工業部電計[1997]23號文的規定定標或報批。
9.保密原則
9.0.1參與評標的人員應嚴格遵守國家有關保密的法律、法規和規定,嚴格自律,并接受上級主管部門和有關部門的審計和監督。
9.0.2在規定的時間和范圍內,評標情況和評標結果保密,任何人不得泄漏。
9.0.3評標小組成員不代表各自單位,沒有向各自單位匯報評標情況的權利和義務。
9.0.4在綜合評標前,商務組和技術組不應互通有關價格和技術評分的信息。
建設工程評標辦法范文2
關鍵詞:建設工程;招投標;經濟
中圖分類號:TU723.2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1-828X(2012)06-0-01
招標投標制度是比較成熟而且科學合理的工程承包發包方式,也是保證建設工程質量標準,加快工程建設進度,取得理想經濟效益的最佳辦法。但是,由于建筑市場尚不規范,建筑工程招標投標在具體操作中還存在不少問題。
一、建筑工程招投標存在問題
1.招投標行為不規范。主要是建設單位在實行招標或者公開招標的建設工程項目中,采取各種方式違規干預、弄虛作假,規避招標將應該公開招標的建設工程項目采取邀請招標,排斥潛在的投標人,同時在建設工程項目發包時,利用自身的優勢和強勢地位,壓低造價,侵害承包單位利益。
2.行政干預、行業壟斷和地方保護。從行業管理的角度,自然形成各自為政、上下一條線,以行業管理為由造成行業壟斷。還有些地方實施地方保護,排斥外地投標人,使一些外地企業只能靠掛當地企業承攬工程任務,并向他們交納高額的管理費用。
3.明顯違規插手招投標。一些建設單位以黨內會議或聯席會議的形式確定施工單位,直接插手建設工程項目招標投標,以集體決策為幌子規避招標。并且推薦不具備施能力的施工企業參與投票標,導致層層轉包和違法分包,不按正常的工招標程序執行,嚴重影響招投標的秩序,造成不良后果。
4.管理體制不完善。建設工程項目招標投標監管力量不足,雖然有些地方設立了獨立的監管機構或者由其他職能部門代管,但人員配備不足,經費不落實,使招標投標監管難以到位。
二、造成的原因分析
1.高利潤回報與低違規成本的反差。工程項目承包利潤比較高,施工企業不惜采取回扣、行賄等非法手段進行“攻關”,從而多攬工程。雖然《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中對大多數招投標違法行為都規定了“中標無效”的處罰,應該說還是比較嚴厲的,但由于地方保護或是部門利益的左右,目前對招投標違法行為的處罰相對很輕,多數只是罰款了事。
2.有形建筑市場不夠健全規范。從實踐來看,存在的大部分問題都是在招投標階段,對有形建筑市場的運行和管理無法可依;同時對應當進入有形建筑市場交易的建設工程項目而不進場,尚無制約和追究的法規;再者有形建筑市場的信息服務、場所服務、集中辦公服務三項基本功能還不到位,沒有形成信息網絡平臺。
3.建設單位權力過大,責任不明確,缺少責任約束和追究機制。在市場經濟條件下,個別領導干部法制觀念淡薄,經受不住權力、金錢的考驗,以權代法。同時評標辦法中存在人為因素,評標專家在評標、定標過程中扮演著重要角色,其行為直接關系到中標的結果,從而影響了招投標的公平、公正。
三、對策及幾點建議
1.加強制度建設,規范招投標運作。建設單位行為不規范,是當前建筑市場存在的主要問題之一。因此,要建立對建設單位行為的監督制度,對有依法必須招標而未招標、將工程肢解發包、迫使承包方以低于成本的價格競標、明示或暗示設計、降低建設工程質量或使用不合格建筑材料、建筑構配件和設備等行為的業主,嚴肅查處。
2.完善工程建設項目市場,促進公平競爭,打破地域、行業保護。完善工程建設項目市場的核心是交易中心同政府職能部門分開,明確工程建設項目市場的服務責任。應當加大進場交易的規范力度,所有項目均納入工程建設項目市場交易。建立有形市場,治理建筑市場的混亂,防止腐敗現象的產生,并且還可以促進公平競爭,打破地域和行業保護現象。
3.強化評標專家庫管理,依法依規、公正評標。招標監管部門按《招標投標法》及有關法律、法規,制定完善可操性強的專家管理辦法。首先,全省(或全市)技術、經濟等各方面專業人才要達到一定數量;其次,每年定期組織專家進行有關《招標投標法》法律、法規、業務知識、評標辦法及評標安全的學習及研討,提高他們依法評標,公正評標的自覺性、主動性;第三,對專家要實行動態管理,建議采用統一標準(表格式)對專家每次評標過程及結論進行考核。
4.加大招標監管力度,逐步實現招投標統一監管。對招標資質應納入動態管理范圍,應列入年檢考核的內容。對工程建設項目招投標事前事中事后進行全過程全方位監督和管理,包括:從信息、資格預審、招標方式等方面進行事前監督;從評委抽定、招標會議、開標評標、定標等方面進行事中監督;從中標公示、合同簽訂、履約驗收等方面進行事后監督,使招投標工作時時處于監督管理狀態。
5.規范有形建筑市場,提高工程交易透明度。要實行工程信息公開制度,擴大參加投標企業的知情權、參與權、選擇權和監督權,切實消除由于信息的局限性,導致領導干部干預工程承發包等不法行為,為參加投標的企業提供公平、公開、公正的競爭環境。在招標信息、投標人資格審查、評標辦法制定、評標委員會組成、定標等關鍵環節上,嚴格備案時限和跟蹤管理,嚴厲打擊轉包、違法分包、掛靠等行為。
6.建立健全企業信用管理制度。在招標投標監管環節中全面建立市場主體的信用檔案,將市場主體的業績、不良行為等全部記錄在案,并向社會公布。將企業的信用情況納入工程招投標管理中,招標辦針對此和建設局(委)聯合下文出臺專門的文件。將市場主體的不良行為與評標直接連接起來,使信用不良者無從立足;同時,通過設立投訴舉報查處招標投標中違法違規行為,達到監管的目的。
7.認真做好施工企業的資格預審和后審。對于目前掛靠企業資質比較嚴重的情況,應當從資質的管理入手,提高對建筑施工企業資質管理力度,可以考慮修改相關的資質管理和資質年審規定,加大對允許掛靠的處罰力度,只有讓建筑施工企業感到壓力,才能真正預防和制止企業資質掛靠行為。
在實施招標投標過程中,遵循法律法規的規定,加強政府監督管理的職能,同時規范招標程序,建立有效的監控機制,才能保證建筑市場良好的市場氛圍和和諧發展環境。
參考文獻:
[1]蔣世軍.建筑工程招標投標的發展與趨勢[J].中國科技信息,2005(14).
建設工程評標辦法范文3
關鍵詞:建設工程;招標;投標;信息化管理
中圖分類號:TU7 文獻標識碼:A
引言
21世紀我國信息化事業步入加快發展的快車道,大力推進國民經濟和社會信息化成為覆蓋現代化建設全局的戰略舉措。建設工程交易中心圍繞做大做強建筑業,充分利用網絡技術等現代信息化手段,不斷開發功能完備、性能先進、安全快捷的電子化招標投標平臺,不斷改進招標投標方式方法,優化工作模式,規范交易流程,降低交易成本開支,提高招標投標效率和監管機構管理水平,構建規范有序的招標投標市場環境,使建設事業又好又快發展。
一、加強建設工程招標投標信息化建設的意義
①隨著信息化辦公在建筑工程招標投標工作中的逐漸普及,相對傳統招標投標模式來說具有覆蓋面廣、不受時空限制、費用低廉等明確優勢,這種網絡化辦公趨勢充分體現了招標投標工作的“公開、公平、公正”的理念,招標投標過程中雙方人員可不見面進行,招標項目進行全程監控和備份,且不遺留任何細節,有利于相關部門審查,杜絕了人工修改,其工作的“透明”特征可最大限度的避免招標投標過程中出現暗箱操作。
②建設工程招標投標工作十分嚴謹,工程招投標交易中心必須具備自行招標的經驗和能力勝任才能該項工作,而開展招投標工作信息化建設后,網絡招標平臺為行業提供了大量的文件模板,同時保存的歷屆招標文件積累了經驗數據以供參考采納,這樣就節省了招標單位編制招標文件的精力、物力及時間,并在工作過程中利用網絡及時溝通交流,大大提高了招標籌備工作效率,縮短了招投標時間。
③推行網絡辦公、在線開標等工作后,招標中心可運用網絡實現異地開標,投標人則通過網絡招投標平臺響應招標,招、投標方以及評標人可同時在線互動,異地完成全程招投標工作,減少了開、投標出差頻率,節省了雙方在異地開、投標以及評標工作中差旅費用和招待費用等高額開支。同時,以電子郵件形式制作并發送招、投標文件,提高了招、投標信息的完整性和準確性以及傳達投遞的時效性,節約了傳統招標投標工作中投入的大量紙張和印刷費用及投寄費。
二、建設工程招標投標信息化建設
2011年北海市作為廣西自治區首個電子招標投標軟件試點城市,進行軟件的研發修改和試運行,這是北海市響應國家公共資源交易領域發展必然趨勢的具體工作化之一,旨在通過信息化手段,實現遠程評標、共享異地資源,借助網絡優勢實現電子招標投標,減少人為干擾,實現招標投標工作的全程有效監管;同時為廣西區公共資源招標投標運行機制改革起到了示范作用。
(一)建立了統一的信息平臺
依照招標投標各級監管機構的監管范圍,在市、縣單獨設立招標信息總目錄下的招標公告和中標公示,使各級工程交易中心保留信息的后臺管理權限,招標公告和投標公示首先要經招投標監管機構備案,然后由各級工程交易中心。這種統一平臺、單獨設立、分別的招投標信息化建設對于各級招投標監管機構加強招標項目的監管較為有利,使招投標監管機構、招標方和投標方更方便查詢招標信息。
(二)開展投標企業網絡報名
首先由房屋建筑、市政園林及工程監理主管科室建立起包括企業營業狀況、資質等級、資質增項等,企業建造師、監理工程師庫及資質等級和注冊證書等建筑企業基本信息數據庫,然后與網絡報名系統銜接,設置報名時間及自動截止時間等系統,開展建筑企業網絡投標報名。這種報名方式無需提供企業營業執照、資質證書、建造師證書等有關證件原件,方便投標企業程序,也提高了工程交易中心辦事效率。
(三)實行清單計價招標、電子評標
建設工程招標投標信息化建設安裝使用的清單計價招標軟件,結合工作實際制定出了經過評審的、合理的綜合評估法、低價中標法和最低投標價法等相對較固定的評標標準和定標辦法,然后根據這種標準和辦法制定出相應的表格,實現電子評標。這是對傳統建設工程招標投標制度及監管的深層次的改革,很大程度的降低了參與評標專家的工作量,并使復雜的評標工作相對容易化,提高了評標工作效率及水平;同時,電子評標避免了評標專家計算失誤,使得評標報告內容更加清晰、準確,為開展網上評標奠定了基礎。
(四)實現評標專家的異地抽取和網上評標
通過軟件設計建成全區建設工程評標專家抽取系統實現評標專家的異地抽取,這種多地專家資源共享的辦法克服了北海市專家庫內專家資源少、專業專家不夠用、特殊專業人員缺乏等問題,抽取的異地專家可在當地通過網上評標系統開展評標。建設工程招投標信息化建設中對于專家異地抽取和網上評標兩系統的結合使用是傳統建設工程招標評標的質的飛躍,降低了招標方、招標機構、投標人與評標專家的私下串通,使評標工作更公正、科學。
(五)自動實行建造師網上“押證”
實行建造師押證制度是避免一個建造師在同一時間投標多個工程,因承接多個工程而忽于實施項目管理的一種監管規定,但傳統的押證制度不統一,且押證件原件又給建筑企業涉及使用證件的活動帶來不便。實行建造師網上押證,根據評標結束后,軟件系統即自動將建造師姓名、證書編號、承接工程名稱及開竣工時間等公示于網上,一旦工程竣工或臨近竣工,經招投標監管機構審核后系統自動將該建造師個人信息公示撤銷。這種信息化管理有利于監管部門押證管理,方便各部門查詢建造師押證信息,公開、透明化建設工程招標投標活動。
三、加強招標投標信息化建設發展
建設工程招標投標信息化建設是一項綜合性較強的工作,具有一定的開創性和挑戰性,需要多部門、各方面長期堅持不懈探索與創新,力創一個簡潔、高效、透明、公開的政府運行模式。實施電子招標投標管理,實現了網上無紙化辦公的管理和監督以及電子文檔的“永遠存活”狀態,保障了所有信息的嚴密防范和安全。為進一步加強建設工程信息化建設工作開展,規范招標投標監管,提高建設工程招標投標工作現代化水平,還要做好以下幾點:
①加強標后監督管理??赏ㄟ^制定監督辦法編制監督管理系統對工程施工、監理等單位的履行投標承諾、工程合同等進行中標建筑企業標后監督管理,加強項目檢查,依法處置違法行為,將其違規行為公示通報于信息網絡。
②加強網上業績備案管理。建立投標企業業績庫,投標人業績及相關資料在招標監管機構備案并在網上公布,接受多方監督,這樣就減少了投標人虛報業績、多次篡改業績多次投標的弊端。要采取集中和單獨業績備案相結合的原則,每年定期接受投標企業業績備案,同時將投標企業業績備案管理系統連接建筑業基本數據,形成一個只要點擊某建筑企業即可查詢到該企業建造師、業績等信息。
參考文獻:
[1] 蘇清泉. 建設工程招標投標信息化建設的幾點思考[J]. 電子商務,2012(1):48.
建設工程評標辦法范文4
第一條 為了深化工程設計改革,引進競爭機制,促進技術進步,提高勘察設計水平,縮短設計周期,提高投資效益,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結合本市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下列建設工程項目,均應按本辦法進行設計招標:
(一)總投資額在1000萬元以上的居住小區、高層住宅、公共建筑工程以及市區廣場、主要道路兩旁和重要風景區的建筑物;
(二)總投資額在3000萬元以上的新建、 擴建、技術改造的工業、市政工程等項目。
有保密或者其他特殊要求的項目,由主管局提出申請,經上海市建設委員會批準后,可由建設單位自行委托設計。
第三條 建設工程設計招標投標是法人之間的經濟活動,受國家的法律保護和監督。
第四條 上海市建設委員會(以下簡稱市建委)是本市建設工程設計招標投標活動的主管部門,上海市建筑業管理辦公室(以下簡稱市建管辦)負責本市建設工程設計招標投標活動的管理工作,上海市建設工程招標投標管理辦公室(以下簡稱市招投標辦)具體負責設計招標投標日常工作。
第五條 市招投標辦有關建設工程設計招標投標方面的主要任務是:
(一)貫徹實施國家和本市有關建設工程設計招標投標的法律、法規和規章;
(二)進行招標項目的登記;
(三)審核招標投標咨詢服務單位、招標工作小組和評標小組的資格;
(四)核準招標單位的招標文件;
(五)協助建設單位聘請有關專家;
(六)調解決標中的分歧;
(七)處理招標投標中的違法行為。
第六條 建設工程設計的招標投標,招標單位可申請公證機關公證。
第二章 招 標
第七條 招標投標工作程序:
(一)招標單位組織招標工作小組;
(二)招標單位向市招投標辦辦理招標登記;
(三)招標單位編制招標文件,并經市招投標辦核準后,自行招標信息;
(四)投標單位向招標單位提出參加投標的書面申請;
(五)招標單位對投標單位進行資格審查;
(六)投標單位向招標單位領取招標文件;
(七)招標單位組織投標單位踏勘工程現場和招標文件答疑;
(八)投標單位編制投標標書;
(九)投標單位將投標標書在規定時間內密封送達招標單位;
(十)招標單位組織評標小組,制定評標、決標辦法;
(十一)開標、確定中標單位;
(十二)招標單位發中標通知書,與中標單位簽訂建設工程設計合同。
第八條 招標單位必須是具有法人資格的建設單位或者項目總承包單位。
第九條 招標單位組織的招標工作小組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有建設單位法人代表或者法人代表委托的人參加;
(二)有與工程規模相適應的技術、預算、財務和基建管理人員參加;
(三)有對投標單位進行資格評審的能力。
不具備上述條件的建設單位,可由其上級主管部門幫助組織招標工作小組;也可委托具有法人資格的咨詢服務單位招標工作。
第十條 實行設計招標的建設工程項目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具有經過有權審批機關批準的項目建議書或者設計任務書;
(二)具有規劃管理部門劃定的工程建設地點、平面位置和用地紅線圖;
(三)有符合要求的市區(1:500)或者郊區(1:1000)地形圖,建設場地的水文地質初勘資料或者有參考價值的建設場地附近水文地質詳勘資料,原料、燃料、水電、通訊、市政道路等方面的基礎資料;
(四)有設計要求說明書;
(五)招標工作小組已成立。
第十一條 設計招標按建設工程項目的不同性質,可采取一次性總招標、分單項招標、分專業招標等形式。
設計招標一般應當采用設計方案招標,其中有條件的工業、市政工程建設項目,也可采用可行性研究方案招標。實行可行性研究方案招標后,可不再實行設計方案招標。
第十二條 招標單位的招標文件經市招投標辦核準后,應當按下列方式進行設計招標:
(一)公開招標:招標單位通過新聞媒介或者其他形式招標信息后,投標單位在規定時間內向招標單位申請設計投標,經招標單位資格審查后,領取招標文件參加設計投標;
(二)邀請招標:由招標單位直接向3個以上有資格的設計單位發出招標邀請書,邀請參加設計投標;
(三)指定招標:由市建委指定若干個設計單位參加設計投標。
第十三條 建設工程設計招標文件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一)投標要求;
(二)經批準的項目建議書或者設計任務書及其他文件的復印件;
(三)項目說明書;
(四)合同的主要條件和要求;
(五)提供設計基礎資料的內容、方式和期限;
(六)組織踏勘工程現場和招標文件答疑的時間和地點;
(七)投標、開標、評標等活動的日程安排;
(八)其他應當說明的事項。
第十四條 招標單位向市招投標辦報送建設工程設計招標文件,必須同時附送招標工作小組成員的名單。市招投標辦在接到招標文件后,應當在7日內審核完畢。逾期未答復的,視作同意。
第十五條 招標文件經市招投辦核準后,招標單位不得擅自改變其內容。
第三章 投 標
第十六條 凡持有本市建設工程設計證書的設計單位和領有本市勘察設計臨時許可證的外省市設計單位,均可按照批準的業務范圍參加本市建設工程設計投標。
第十七條 參加設計投標的單位可獨立投標,也可聯合投標。
第十八條 參加投標的單位在規定的時間內向招標單位送達投標申請書時,須同時提供下列資料:
(一)單位名稱、地址、所有制性質及其隸屬關系;
(二)建設工程設計證書復印件及承擔任務的范圍;
(三)單位簡歷、技術力量及主要裝備情況;
(四)近年來承擔主要建設工程項目設計的質量情況。
第十九條 投標單位的標書應當按招標文件規定的內容編制,其內容包括:
(一)標書綜合說明書。
(二)建設工程方案主要設計圖紙,包括:
1、總平面圖;
2、首層、標準層、非標準層、頂層等平面圖;
3、立面圖;
4、剖面圖,其中,主要剖面圖不少于2個;
5、公共建筑要有著色透視圖1份和建筑模型1只,居住小區要有小區規劃模型1只;
6、工業項目還須有工藝布置圖。
(三)主要的施工技術要求。
(四)工程投資估算、經濟分析和主要材料用量。
(五)設計質量達到的等級和設計周期及其保證設計進度的措施。
(六)設計收費金額。
(七)工業項目要提出達到主要技術經濟指標的方案設計,包括采用的工藝路線,主要設備的選型、物料、熱量平衡,主要建筑物和構筑物的總體布置等。
第二十條 標書內容須齊全,字跡須清楚。在規定的地方加蓋投標單位和法人代表或者法人代表委托的人的印章后,密封送達招標單位。標書一經送達招標單位,不得更改。開標前,標書不得啟封。
第二十一條 投標單位向招標單位報送標書數量一般為12套。招標單位需增加標書數量,應當在招標文件中說明,投標單位可酌情收取成本費。
第四章 開標、評標、決標
第二十二條 自發出招標文件至開標時間,一般不超過3個月;開標、評標至確定中標單位的時間,一般不超過1個月;確定中標單位后,雙方應當在15日內簽訂建設工程設計合同。
第二十三條 開標會議由招標單位主持。評標、決標會議由評標小組主持。
第二十四條 評標小組人員由招標單位及其上級主管部門和有關專家組成,其人員根據建設工程項目的規模、技術要求、重要程度等情況確定,一般為7至11人。投標單位和投標方案設計者不得參加評標小組。招標單位邀請有關專家有困難的,應當委托市招投標辦指定。
市招投標辦應當在接到評標小組名單之日起3日內審核完畢。
第二十五條 開標須在市招投標辦、投標單位和有關單位參加下公開進行,當眾啟封標書,并由招標單位對投標單位的標書、投標單位名稱及其印章進行編號和有關保密處理后,送交評標小組人員評審。評標小組人員不得參加開標會議。
第二十六條 投標標書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無效:
(一)未密封的;
(二)未按規定格式填寫,圖文和字跡模糊、辯認不清,內容不全或者粗制濫造的;
(三)未加蓋單位和法人代表或者法人代表委托的人印章的;
(四)逾期送達的;
(五)除事先說明外,投標單位未在規定時間內參加開標會議的。
第二十七條 評標須按技術先進, 切合實際,安全適用,經濟效益、社會效益、環境效益好的原則,結合設計方案優劣、投入產出效率高低、設計進度快慢、設計單位的資歷和社會信譽、設計收費金額高低等因素,綜合考慮,擇優確定。
除招標文件另有規定外,決標由評標小組成員表決確定,評標小組成員因重大分歧不能確定中標單位時,由市招投標辦調解。
第二十八條 實行招標投標的建設工程設計,應當按優質優價、按質論價的原則收費;但上下浮動不得超過國家規定收費標準的15%。
第二十九條 對參加投標而未中標的單位,由招標單位通知其領回投標標書及有關資料,同時根據編制投標標書工作量大小和技術難易程度,付給未中標單位1000元至1萬元的標書編制補償費。標書編制補償費的具體金額由評標小組確定。標書編制補償費在工程管理費中列支。
對中標單位的標書編制補償費可在設計費結算時一并付給。
第三十條 建設工程設計招標在決標后,招標單位以總投資額的0?2‰,向市招投標辦繳納設計招標管理費,管理費在建設項目管理費中列支。
設計招標管理費主要用于招標投標管理工作中發生的費用,不得挪作他用。市招投標辦應當在年終編制收支決算報表,并報送有關主管部門。
第三十一條 中標單位使用未中標單位的技術成果時,須征得未中標單位的同意,并實行有償轉讓。轉讓費由中標單位承擔。
第三十二條 招標工作結束后,招標單位應當按市招投標辦的要求填寫綜合報告和報表,報市招投標辦備案。
第五章 罰 則
第三十三條 違反本辦法有關規定的,由市建管辦按下列規定處理:
(一)應當招標發包而未采用招標發包的建設工程,提請規劃管理部門不發建筑執照,并可處以承發包合同價1%至3%的罰款,但最低不低于5000元,最高不超過20萬元;
(二)因招標單位責任在開標前造成投標標書泄密的,對其處2000元至1萬元的罰款,并責成其對直接責任人予以處分;
(三)招標單位或者投標單位借故收受回扣的,對收受回扣單位處以回扣費5倍的罰款,但最高不超過3萬元;
(四)投標單位在投標中惡意串通、哄抬壓價,擾亂招標投標秩序的,對其各處總投資額5%以下的罰款,但最高不超過3萬元,并取消其1年以下的投標資格;
(五)投標單位在投標中不如實填寫投標申請書,或者有隱瞞、虛報單位資質等弄虛作假行為的,責令其退出投標,并取消6個月以下的投標資格;
(六)招標單位違反本辦法自行招標的,對其處總投資額5%以下的罰款,但最高不超過3萬元。
第三十四條 招標單位擅自改變發出的招標文件內容或者因招標單位責任在開標前造成投標標書泄密,給投標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賠償投標單位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
第三十五條 對犯有行賄、受賄等行為,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三十六條 建設行政管理部門作出行政處罰,應當出具行政處罰決定書。收繳罰沒款,應當出具市財政部門統一印制的罰沒財物收據。
罰沒收入按規定上繳國庫。
第三十七條 當事人對建設行政管理部門的具體行政行為不服的,可以按照《行政復議條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的規定,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
當事人在法定期限內不申請復議,不提起訴訟,又不履行具體行政行為的,作出具體行政行為的部門可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的規定,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第六章 附 則
第三十八條 本辦法第二條規定范圍外的建設工程項目設計招標投標,由市建委根據實際情況,參照本辦法逐步組織實施。
建設工程評標辦法范文5
關鍵詞:建設工程;招投標;評標方法
一、引言
建設工程實行招投標,是我國建設管理體制改革的一項重要內容,是市場經濟發展的必然產物,也是與國際接軌的需要。而評標是建設工程招投標工作的核心,評標工作的公平性、公正性及科學性對確保招標方和投標各方的正當權益、使招投標工作在經濟建設中發揮實效具有決定性意義。目前建筑市場上的評標方法主要有無標底法、合理低價法和綜合評分法,本文通過對這幾種評標方法進行對比分析,從而選出最適合我國現階段工程招投標的評標方法。
二、評標方法評述
1.無標底法。所謂無標底評標就是指在建設工程招標中,業主不編制標底,而將各投標單位的報價去掉最高值和最低值,取剩余報價的算術平均值作為衡量投標人投標報價是否合理的標準。
無標底評標是國際招標中通用的作法,存在如下優點:(1)施工企業要想在激烈的招投標市場競爭中獲勝,就不得不加強內部管理,提高員工素質,降低投標報價,從而節約建設投資。(2)由于沒有標底,也就不存在標底泄漏的問題,可以遏制腐敗現象,使人為因素的干擾降至最低。(3)將主觀評價因素從評標條件中剝離出來,增加了評標標準的透明度,保證了評標結果的公正性。
但是在我國現階段采用無標底評標法還存在以下缺點:(1)價格最低,不能保證質量最優。許多施工企業為了能夠中標而盲目降低報價,一旦中標后,為了保證自己的經濟利益,要么在施工時偷工減料,為工程質量埋下了隱患;要么以各種理由要求業主追加資金,使招投標失去了本來意義。(2)由于不設標底,評標時缺乏參考值,可能導致投標方走價格聯盟,人為抬高或降低投標報價,產生圍標、串標現象,使其他企業的報價因遠離基準價而被淘汰。(3)在投標各方競爭激烈的情況下,施工企業為了能中標而互相攀低報價,可能會加劇不正當競爭,使本來就不太規范的我國招投標市場更不規范。
因此,無標底法評標不適合我國現階段的實際,但它是一個前進方向,是一種理想模式,有待于進一步完善。
2.合理低價法。合理低價評標法就是在各商務條款滿足招標文件且各項報價在基準價的合理區間內,選擇投標報價較低的投標人為中標候選人或中標人的評標方法。該方法對招標前期的工作質量要求比較高,應加強對投標企業的資格預審,確保入圍企業都是資質較高、信譽優良、能獨立完成項目的企業。
在定標過程中應建立“澄清制度”,給投標報價低于成本價的投標人一個澄清機會。投標人如不能合理說明或不能提供相關證明材料的,應認定該投標人以低于成本價競標,其投標應作廢標處理;如投標人能對其所使用的先進工藝闡述見解,則應給予相應的高分。
成本價標底應采用實物法編制,計入足額的材料費、機械費和人工費、保證工程能正常施工的現場管理費和總部管理費,不計入利潤。但是,準確估計投標人的建設成本是非常困難的,因為建設成本涉及到投標人的施工技術、管理能力、材料采購、財務狀況等多方面因素,且目前在我國許多地區的相關法規中對如何確定投標報價低于成本價并沒有明確的評判標準,這就給實際操作帶來了很大困難?!『侠淼蛢r法一般適用于具有通用技術、性能標準或招標人對其技術、性能沒有特殊要求的招標項目,國外工程招標一般采用該辦法,但在國內,采用得較少。
3.綜合評分法。綜合評分法是指在最大限度地滿足招標文件實質性要求的前提下,評標專家組按照招標文件中規定的各項因素進行綜合評審和量化打分,以評標總得分最高的投標人作為中標候選人或中標人的評標方法。評標的主要因素有投標報價、施工技術、財務狀況、社會信譽、歷史業績、服務、對招標文件的響應程度以及相應的權重等。
綜合評分法是目前我國工程界,尤其是規模大、技術難度大、施工條件復雜的大型工程普遍采用的評標方法。該方法兼顧了價格、技術等方面的因素,比較客觀地反映了工程招標文件的要求,能全面評估投標人的整體實力。在采用綜合評分法時,投標人往往本著保本微利的經營思路來進行報價決策,根據評分標準合理報價,這樣有助于提高企業的報價能力,同時也可以避免不正當的低價競爭。
但是,該方法除了報價這一客觀因素外,其他標準均受個人主觀判斷影響,且評標專家一般都是臨時抽調的,短時間內無法充分熟悉所評工程的資料,不能全面正確掌握評標因素及其權值。評標專家的選擇和專家評標的客觀性成為綜合評分法能否發揮實效的兩個關鍵要素。因此,選用綜合評分法時,在權重系數的分配上要盡可能的考慮工程項目的主要影響因素。在打分的過程中,要盡可能限制評標人在打分過程中的主觀隨意性,要制定具體、明確、客觀,具有可操作性的打分標準。
三、結語
上述幾種評標方法均存在一些缺點和局限性,同樣的工程采用不同的評標方法將會產生不同的結果,我們所能做的也只是盡最大可能選擇 “最合適的評標方法”。雖然綜合評分法也存在許多問題,離理想的工程量清單計價模式下無標底招標相距甚遠,但是在招投標機制不夠完善、市場機制尚不健全,投標人的投標不理性的情況下,可糾正招投標過程中的不規范行為,因而不失為一種比較好的辦法。相信在現階段乃至今后較長時期內,綜合評分法仍將是最適合我國國情的評標方法。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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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工程評標辦法范文6
第一條、為了加強建設工程招標投標管理,維護建筑市場秩序,確保工程質量,提高投資效益,保護招標投標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遼寧省建設工程招標投標條例》,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建設工程,是指房屋建筑、土木工程、建筑裝飾裝修、設備安裝、管線敷設等工程。
第三條、本市行政區域內建設工程項目總承包、勘察、設計、施工及重要建筑材料設備供應招標投標適用本辦法。
建設監理招標投標參照本辦法執行。
第四條、招標投標活動必須遵循公開、公正、公平競爭和擇優定標的原則,不受部門及所有制形式的限制。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將應招標的工程指定發包,也不能干擾按規定確定的中標結果。
第五條、鞍山市建筑工程局是建設工程招標投標的主管部門,市工程建設招標投標管理站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建設工程招標投標的管理工作,海城市、臺安縣、岫巖滿族自治縣的招標投標管理機構,負責本行政區域內招標投標的日常管理工作。
建委、計委、經委、財政、工商、統建開發等有關部門應當根據各自職責,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參與建設工程招標投標管理工作。
第二章、招標
第六條、建設工程招標單位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有與招標工程相適應的經濟、技術管理人員;
(二)有組織編制招標文件和標底的能力;
(三)有審查投標單位資質的能力;
(四)有組織開標、評標、定標的能力;
不具備前款規定條件的,必須委托由招標投標管理機構批準的具備相應資質條件的中介服務機構招標。
中介服務機構不得同時接受招標單位和投標單位對同一建設工程的委托。
第七條、招標的建設項目一般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項目已正式列入國家、部門或者地方的年度固定資產投資計劃;
(二)已辦理項目報建手續;
(三)建設用地已經征用,房地產開發項目已取得建設用地中標通知書;
(四)已依法取得固定資產投資許可證;
(五)建設資金已經落實。
第八條、招標可以采用下列方式:
(一)公開招標:由招標單位通過建設工程交易中心招標公告;
(二)邀請招標:招標單位經招標站同意后向資質條件符合該工程要求的單位發出招標邀請書;
(三)議標:嚴格限制議標。采用議標方式的工程,限于涉及專利權保護、只有少量潛在投標人可供選擇、經公開或邀請招標無人報名投標以及有其他特殊要求的極少數工程。采用議標方式,必須報經建設工程所在地招標投標主管部門審核后,報同級人民政府批準。
參加公開招標、邀請招標的投標單位不得少于五家;參加議標的單位不得少于三家。
第九條、凡政府投資(包括政府參股投資和政府提供保證的使用國外貸款進行轉貸的投資)以及國有企業、事業單位、集體企業和公有產權占主導地位企業投資的工程,工程造價人民幣50萬元或者建筑面積1200平方米以上的新建、擴建、翻建和技術改造等建設工程項目,必須采用招標的形式發包。
經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確認涉及國家安全的保密工程、搶險救災等特殊工程,可以不實行招標。
住宅工程和公用工程無論其資金來源為何種形式,一律采用公開招標或邀請招標的形式發包。
招標限額以外的建設工程項目可以直接發包,也可以實行招標,采用招標方式發包時,必須執行本辦法;直接發包時,必須到招標投標管理機構備案并辦理相應手續。
第十條、省、市投資在海城市、臺安縣、岫巖滿族自治縣的建設工程,投資總額為1000萬元以上的工程項目的招標,由市招標投標管理機構審批。
第十一條、建設工程采取公開招標、邀請招標,必須按照下列程序進行:
(一)招標單位向招標投標管理機構遞交招標申請書;
(二)招標單位編制招標文件,并報招標投標管理機構審查;
(三)招標單位通過建設工程交易中心招標公告或者發出招標邀請書;
(四)招標單位審查申請投標單位的資質,報招標投標管理機構核準后,通知合格的投標單位,并向其分發招標文件;
(五)招標單位組織現場勘察,進行答疑;
(六)招標單位組織編制標底,建立評標組織,確定評標、定標辦法,并報招標投標管理機構審定;
(七)投標單位向招標單位報送投標書;
(八)招標單位在建設工程交易中心召開開標會議,組織評標、定標,決定中標單位;
(九)招標單位向招標投標管理機構遞交評定標資料及報告,申請簽發中標通知書;
(十)招標單位和中標單位在建設工程交易中心辦理工程建設的各項手續。
采用議標方式招標時,應當參照前款規定程序進行。
第十二條、招標單位編制的招標文件一般由商務部分和技術部分組成。
第十三條、經審定的招標文件一經發出,其內容一般不能變更或者補充,確需變更或者補充的,應當征得招標投標管理機構同意,并在投標截止日7日前,以書面形式通知投標單位。
第十四條、招標文件發出后5日內,招標單位應當組織答疑會。答疑會紀要作為招標文件的補充,以書面形式發給所有投標單位,并報招投標管理機構備案。
第十五條、招標單位編制標底必須以招標文件、設計圖紙、現行定額、取費標準、工程類別及有關資料為依據。標底價由成本、利潤、稅金及風險系數組成。
一個招標項目只能編制一個標底。
第十六條、參與審查、負責審定標底的單位和個人,不得參加標底的編制工作。
第十七條、有財政資金投入的建設工程,標底審定前可由財政等部門先行論證。
審定后的標底必須密封,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泄露標底。
第十八條、招標單位除不可抗力外,不得中止招標活動,如中止招標活動,除返還投標保證金外,給投標單位造成損失的,應給予賠償。
第三章、投標
第十九條、凡具有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和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資質等級證書和投標證書的單位,均可按照本辦法規定參加與其資質的經營范圍相適應的建設工程投標。
兩個或者兩個以上單位聯合投標的,應當簽訂合作承包合同,確定代表人,由其代表合作單位參加投標。
第二十條、在本市注冊的投標單位參加建設工程投標,應當向招標投標管理機構申領投標證書并按規定參加年檢。外省、市單位來我市參加建設工程投標,應當憑省招標投標管理機構發放的一次性投標證書和入鞍施工許可證到市招標投標管理機構辦理有關手續。
第二十一條、參加建設工程投標的單位應當按照招標公告或者招標邀請書規定的時間,向招標單位提交招標申請書、企業法人營業執照、資質等級證書、投標證書和取費證書、投標單位簡況、銀行出具的資信證明。參加材料設備供應投標的單位還應當提供生產經營許可證,產品證書等。
第二十二條、投標單位應當按照招標文件的要求編制投標書,并加蓋單位的公章、法定代表人的印鑒,密封后送招標單位。
投標單位應當在報送投標書的同時,按照招標文件規定的數額,向招標單位交納投標保證金。
第二十三條、任何單位或個人不得串通投標,故意抬高或者壓低標價。
第四章、開標、評標、定標
第二十四條、招標單位主持開標、評標、定標活動,必須在招標投標管理機構的監督下,在指定場所進行。
第二十五條、招標單位應當按照招標文件規定的時間召開開標會議,宣布評標、定標辦法,公布標底,當眾啟封并宣讀標書的主要內容。
第二十六條、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投標書無效:
(一)未密封;
(二)未按照規定填寫,內容不全,字跡模糊不清;
(三)未加蓋單位和法定代表人的印鑒;
(四)有兩個以上不同的投標價,且未標明何者有效;
(五)投標報價超出招標規定的標價浮動幅度;
(六)投標單位未能出示投標證;
(七)投標單位未參加開標會議。
第二十七條、在標底無誤的情況下,中標單位若以高于標底的報價中標,執行標底價格,若以低于標底的報價中標,在有效幅度內執行投標報價。
第二十八條、定標后,招標單位應當持評標、定標報告向招標投標管理機構申請簽發中標通知書,并自簽發之日起7日內向中標單位發出,同時通知未中標單位,退還投標保證金。
招標投標管理機構有權否決招標單位不按照規定確定的定標結果,由此給投標單位造成損失的,由招標單位負責賠償。
第二十九條、招標和中標的單位應當按照規定向招標投標管理機構繳納招標投標管理費。
第五章、合同的訂立與履行
第三十條、中標通知書發出后15日內,除不可抗力外,建設單位與中標單位應當依照有關規定使用統一制定的合同文本,簽訂承發包合同,并辦理合同簽證、施工許可證以及備案等有關手續。
第三十一條、建設單位、中標單位在簽訂承發包合同時應當互換各自開戶銀行出具的履約保證金存款證明,同時建設單位退還投標保證金,履約保證金存款證明在工程竣工驗收后退回。
第三十二條、定標后,中標單位拒絕簽訂合同的,其投標保證金不予退還,給招標單位造成損失的,由中標單位負責賠償。
招標單位拒絕簽訂合同,除向中標單位返還投標保證金外,還應當賠償給中標單位造成的損失。
第三十三條、合同價、最終工程結算價應當與中標價一致。除由于設計變更和合同內容調整而引起的工程量的變化,可按照原中標單價進行調整外,其他均應含在風險系數中,不做調整。
第三十四條、發生合同糾紛,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六章、法律責任
第三十五條、違反本辦法規定,屬于招標投標范圍的建設工程,未按規定招標投標的,由招標投標管理機構責令其按規定進行招標投標,并對建設單位處以工程造價的2%?5%的罰款;對施工單位處以1%、最多不超過3萬元的罰款。
第三十六條、違反本辦法其它條款的單位和個人,由招標投標管理機構按照《遼寧省建設工程招標投標條例》的有關條款給予處罰。
實施行政處罰的程序和罰沒財物的處理,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執行。
第七章、附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