鄉鎮活動應急預案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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鄉鎮活動應急預案

鄉鎮活動應急預案范文1

一、加強“一案三制”建設

1.完善應急預案體系。對縣總體應急預案和縣級專項應急預案進行全面修訂,加強部門應急預案修訂和備案工作,指導督促鄉鎮、部門開展各級各類應急預案修訂工作。

2.加強應急組織體系建設。進一步健全各級各部門應急管理領導機構和辦事機構,重點推進農村及基層組織、企事業單位應急組織體系建設。

3.調整充實縣應急委成員,建立應急管理工作聯席會議制度。

二、規范值守應急工作

1.進一步規范值守工作。抓好《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進一步加強值守應急和突發事件信息報送工作的通知》的落實,不斷完善相關工作制度。強化節假日和特防期值守工作,隨機抽查值守情況。

2.進一步加強信息報送工作。加強突發事件信息研判,拓寬突發事件信息服務范圍。嚴格按照《縣突發事件報告范圍與標準》,加強和改進應急信息報送工作,確保突發事件信息及時、準確、安全報送。

3.進一步提高突發事件處置水平。規范預案啟動程序,加大部門協作力度,依法依規處置突發事件。

三、強化監測預警工作

1.著力提高預測預警能力。加大預警能力建設,不斷完善突發事件預警信息體系,有效提高預測預報能力。

2.著力健全突發事件風險隱患排查和整改督查機制。采取“明查暗訪”等形式,加大突發事件風險隱患排查和整改力度,做到整改責任、措施、資金、期限和預案“五落實”。

3.加強隱患點監測工作,努力構建全覆蓋的監測網點。

四、創新宣教培訓工作

1.廣泛開展應急知識宣傳活動。強化應急管理知識集中宣傳和日常宣傳,深入推進應急知識“五進”宣傳活動。

2.切實抓好應急管理培訓工作。組織全縣相關單位應急管理工作人員開展應急管理知識培訓;依托縣行政學院,將應急管理培訓納入干部教育培訓體系;建立健全鄉鎮、部門應急管理知識長效培訓制度,加強學校應急知識教育工作。

五、提升應急保障能力

1.加強應急隊伍建設。強化專業隊伍管理,積極提升基層志愿者隊伍救援能力。

2.加強應急演練工作。建立健全應急演練長效機制,著力抓好跨鄉鎮、跨部門、跨行業的綜合應急演練。各應急救援隊伍和預案主責單位要牽頭組織開展應急演練活動。

3.加強應急物資儲備。開展應急物質儲備調查摸底工作,建立應急物資儲備信息庫,加強應急物資儲備動態管理,探索規劃全縣應急物資儲備布局。

4.充分發揮應急維穩基金在突發事件處置、縣級應急救援隊伍建設、物質儲備、平臺建設等方面的作用。

六、推進應急平臺建設

1.加強應急平臺體系建設。按照《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加快推進全省應急平臺體系建設的通知》精神,積極推進縣級應急平臺體系建設。

2.充分發揮小型應急移動平臺在處置突發事件中的作用。

七、加大督查考核力度

1.建立健全突發事件應對工作評估和趨勢分析制度。每年12月31日前,各鄉鎮和政府相關職能部門要做好本年度突發事件工作評估和下年度突發事件趨勢分析工作。

2.加大應急管理執法力度。企業應急管理工作不力造成突發事件發生的,依法對其實行經濟處罰;政府工作部門應急管理工作不到位造成突發事件發生的,依法對其主要領導和分管領導實行問責。

3.強化應急管理監督考核工作。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和相關文件要求,加大對各鄉鎮和相關單位應急管理日常工作的監查力度,建立健全應急管理年度計劃、總結、應急演練、風險隱患排查登記等資料的備案制度,認真開展年度綜合績效評估中應急管理考核評價工作,嚴格落實倒扣分制度。

鄉鎮活動應急預案范文2

山西省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辦法最新版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范全省突發事件應急預案(以下簡稱應急預案)管理,增強應急預案的針對性、實用性和可操作性,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山西省突發事件應對條例》等法律法規和《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辦法的通知》,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應急預案,是指各級人民政府及其部門、基層組織、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等為依法、迅速、科學、有序應對突發事件,最大限度減少突發事件及其造成的損害而預先制定的工作方案。

第三條 應急預案的規劃、編制、審批、、備案、演練、修訂、培訓、宣傳教育等管理工作,適用本辦法。

第四條 應急預案管理遵循統一規劃、分類指導、分級負責、屬地為主、動態管理的原則。

第五條 應急預案編制要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和規定,針對風險分析結果,以快速響應為中心,以提高應急處置能力為重點,緊密結合實際,合理確定內容,廣泛征求意見和研究論證,切實提高針對性、實用性和可操作性。

第二章 應急預案的分類和內容

第六條 應急預案按照制定主體劃分為兩類:

(一)政府及其部門應急預案;

(二)單位和基層應急預案。

第七條 政府及其部門應急預案包括總體應急預案、專項應急預案、部門應急預案。

總體應急預案是政府應急預案體系的總綱,是政府組織應對突發事件的總體制度安排,由各級人民政府組織制定。

專項應急預案是政府為應對某一類型者某幾種類型突發事件,或者針對重要目標物保護、重大活動保障、應急資源保障等重要工作而預先制定的涉及多個部門職責的專項工作方案,由政府有關部門或者相關單位牽頭組織制定,報本級人民政府審核批準后印發實施。

部門應急預案是政府有關部門根據總體應急預案、專項應急預案和部門職責,為應對本部門、本行業、本領域突發事件,或者針對重要目標物保護、重大活動保障、應急資源保障等而預先制定的工作方案,由各級人民政府有關部門或者單位制定。

鼓勵相鄰、相近的設區的市、縣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聯合制定應對區域性、流域性突發事件的聯合應急預案。

第八條 總體應急預案主要規定本級人民政府突發事件應對的基本原則、組織體系、運行機制、應急保障的總體安排等,明確相關各方的職責和任務。

第九條 不同層級的專項應急預案和部門應急預案內容應當各有側重。省級專項應急預案和部門應急預案側重明確突發事件的組織指揮機制、信息報告要求、分級響應及響應行動、隊伍物資和應急保障及調動程序、市縣級政府職責等,重點規范省級層面應對行動,同時體現指導性;市縣級專項應急預案和部門應急預案側重明確突發事件的組織指揮機制、風險評估、監測預警、信息報告、應急處置措施、隊伍物資和應急保障及調動程序,重點規范市縣級層面應對行動,體現應急處置的主體職能;鄉鎮、街道編制的專項應急預案和部門應急預案側重明確突發事件的預警信息傳播、組織先期處置和自救互救、信息收集報告、人員臨時安置等內容,重點規范鄉鎮層面應對行動,體現先期處置特點。

針對重要基礎設施、生命線工程等重要目標物保護的專項應急預案和部門應急預案,側重明確風險隱患及防范措施、監測預警、信息報告、應急處置和緊急恢復等內容。

針對重大活動保障制定的專項應急預案和部門應急預案,側重明確活動安全風險隱患及防范措施、監測預警、信息報告、應急處置、人員疏散撤離組織和路線等內容。

針對為突發事件應對工作提供隊伍、物資、裝備、資金等資源保障的專項應急預案和部門應急預案,側重明確組織指揮機制、資源布局、資源調用程序等內容。

第十條 單位和基層組織應急預案內容側重明確應急響應責任人、風險隱患監測、信息報告、預警響應、應急處置、人員疏散撤離組織和路線、可調用或者可請求援助的應急資源等,體現自救互救、信息報告和先期處置特點。

第十一條 專項應急預案所涉及的單位,應當根據專項預案并結合本單位職責編制本單位相應配套的應急聯動方案,報專項應急預案編制單位備案。

第十二條 專項應急預案、部門應急預案編制單位應當編制相應的應急預案操作手冊,操作手冊包括指揮機構組成與主要職責、不同情況下響應處置的程序與相應措施、應急隊伍和裝備物資情況、相關單位聯絡人員及聯系方式等。

第十三條 政府有關部門、單位和基層組織應當根據應急預案,并針對突發事件現場處置工作靈活制定現場處置方案,側重明確現場組織指揮機制、應急隊伍分工、不同情況下的應對措施、應急裝備保障和自我保障等內容。第十四條應急預案編制單位應當根據本地區、本部門和本單位的實際情況確定應急響應的分級層次、分級標準、相應措施和響應結束條件等內容;分級響應的有關內容應當滿足本地區、本部門和本單位應對突發事件的實際需要,保持與上位應急預案的銜接。

第三章 應急預案的編制

第十五條 各級人民政府應當針對本行政區域易發多發突發事件、主要風險等,制定本級人民政府及其部門應急預案編制規劃,并根據實際情況變化適時修訂完善。

需要編制應急預案編制規劃外的專項應急預案、部門應急預案時,應急預案編制單位應當向本級人民政府申報立項,經批準后編制。應急預案審批單位可以向有關單位下達應急預案編制規劃外的專項應急預案、部門應急預案編制任務。

單位和基層組織可根據應對突發事件需要,制訂本單位、本基層組織應急預案編制計劃。

駐地中央企業和省屬企業根據相關標準規范、上級應急預案和應急管理工作要求,制定本企業應急預案體系目錄,報屬地人民政府主管或者監管部門備案。

第十六條 編制應急預案應當滿足以下要求:

(一)符合相關法律、法規、規章規定;

(二)與上位應急預案、本級其他相關應急預案和相鄰行政區域相關應急預案銜接;

(三)基于對風險隱患的調查分析結果,結合本地區、本行業、本部門特點和所具備的應急能力,針對性強;

(四)突出對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應對措施科學、具體,操作性強;

(五)內容完整,簡潔規范,通俗易懂,實用性強。

第十七條 應急預案編制單位應當組成預案編制工作小組,吸收預案涉及主要部門和單位相關人員、有關專家、有現場處置經驗的人員參加。編制工作小組組長由應急預案編制單位主要負責人或者分管負責人擔任。

第十八條 編制應急預案應當在開展風險評估和應急資源調查的基礎上進行。

組織風險評估時,應當針對突發事件特點,識別事件的危害因素,分析事件可能產生的直接后果以及次生、衍生后果,評估各種后果的危害程度,提出控制風險、治理隱患的措施。

組織應急資源調查時,應當全面調查本地區、本單位或者本系統可調用的應急隊伍、裝備、物資、場所等應急資源狀況和合作區域內可請求援助的應急資源狀況,必要時對本地居民應急資源情況進行調查,為制定應急響應措施提供依據。

第十九條 政府及其部門應急預案編制過程中應當廣泛聽取有關部門、單位和專家的意見。涉及其他單位職責的,應當書面征求相關單位意見,相關單位應當在15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反饋意見建議,無修改意見時也應當書面反饋。必要時,可以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

單位和基層組織應急預案編制過程中,應當根據法律、法規要求或者實際需要,征求相關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意見。

第四章 應急預案的審批、備案和公布

第二十條 應急預案審批單位應當從以下方面對應急預案進行審核:

(一)是否符合有關法律、法規、規章;

(二)是否與其他相關應急預案銜接;

(三)各方面意見是否協調解決;

(四)主體內容是否完備;

(五)責任分工是否合理明確;

(六)應急響應設置是否合理,應對措施是否具體可行;

(七)其他需要審核的事項。

第二十一條 總體應急預案經政府常務會議審議通過后,以本級人民政府名義印發。

第二十二條 專項應急預案經編制單位行政辦公會議審議通過后,報本級人民政府應急管理工作機構初審,送審材料包括以下內容:

(一)應急預案文本;

(二)應急預案編制說明;

(三)編制應急預案依據的相關文件資料;

(四)風險評估報告;

(五)征求意見復函以及意見建議采納情況說明。

初審過程中,政府應急管理工作機構應當指導應急預案編制單位組織召開評審論證會;根據需要,在召開評審論證會前可組織召開相關單位協調會。初審通過后,應急管理工作機構應當向編制單位出具初審意見書。

第二十三條 專項應急預案編制單位在應急預案通過應急管理工作機構初審后15個工作日內,按照公文處理相關規定將應急預案送審稿報送本級人民政府審批。送審材料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一)應急預案文本;

(二)應急預案編制說明;

(三)風險評估報告;

(四)征求意見復函以及意見建議采納情況說明;

(五)評審意見書;

(六)政府應急管理工作機構初審意見書。

因保密等原因需要應急預案簡本的,應當將應急預案簡本一起報送審批。

第二十四條 專項應急預案由本級人民政府審核批準,以本級人民政府辦公廳(室)名義印發。

第二十五條 部門應急預案由應急預案編制單位組織召開評審會,并經本單位有關會議審議通過,以部門名義印發。必要時,可以由本級人民政府辦公廳(室)轉發。

第二十六條 單位和基層組織應急預案須經本單位或者基層組織主要負責人簽發,審批方式根據實際情況確定。

第二十七條 應急預案印發單位在應急預案印發后的20個工作日內依照下列規定備案:

(一)總體應急預案報送上一級人民政府備案;

(二)專項應急預案抄送上一級人民政府有關主管部門或者監管部門備案;

(三)部門應急預案報送本級人民政府備案,同時抄送上一級人民政府主管部門或者監管部門備案。

(四)鄉鎮、街道辦事處制定的應急預案報送縣級人民政府備案;

(五)企業、事業單位應急預案報送本級人民政府主管或者監管部門備案,基層組織應急預案報送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備案;

(六)涉及需要與所在地人民政府聯合應急處置的中央單位和省屬單位應急預案,應當向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備案;

(七)大型群眾性活動應急預案在活動舉行20日前報送當地本級人民政府主管部門備案。

法律、法規、規章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二十八條 應急預案備案應當報送以下材料:

(一)應急預案文本一式10份;

(二)應急預案電子文本;

(三)風險評估報告;

(四)應急預案編制說明;

(五)應急預案審批和評審相關資料。

第二十九條 對于不涉及保密的自然災害、事故災難、公共衛生類政府及其部門應急預案,應當向社會公布。

第三十條 涉及保密的應急預案管理工作依照有關法律規定辦理。

第五章 應急預案的演練

第三十一條 應急預案編制單位應當建立應急演練制度,制訂演練計劃,根據預案內容并結合實際情況采取實戰演練、桌面推演等方式,組織開展人員廣泛參與、處置聯動性強、形式多樣、節約高效的應急演練。

專項應急預案、部門應急預案每3年至少組織一次應急演練。

第三十二條 地震、洪澇、滑坡、山洪泥石流等自然災害易發區域所在地人民政府,重要基礎設施、城市供水、供電、供氣、供熱等生命線工程經營管理單位,礦山、建筑施工單位和易燃易爆物品、危險化學品、放射性物品等危險物品生產、經營、儲運、使用單位,公共交通工具、公共場所和醫院、學校等人員密集場所的經營單位或者管理單位等,應當有針對性地經常組織開展應急演練。

第三十三條 應急演練組織單位應當組織演練評估。評估的主要內容包括:應急演練課目背景設置情況,演練組織指揮情況,參演人員應急處置和應急聯動情況,演練所用設備裝備和應急保障情況,應急預案的合理性與可操作性,對完善應急預案的意見和建議等。

第六章 應急預案的評估和修訂

第三十四條 應急預案編制單位應當建立定期評估制度,分析評價預案內容的針對性、實用性和可操作性,實現應急預案的動態優化和科學規范管理。

第三十五條 應急預案的修訂工作由應急預案編制單位組織實施。應急預案修訂涉及組織指揮體系與職責、應急處置程序、主要處置措施、突發事件或者應急響應分級標準等重要內容的,修訂工作應參照本辦法規定的預案編制、審批、備案、公布程序進行。

第三十六條 專項應急預案、部門應急預案一般3年修訂一次。有下列情形之一,應當及時組織修訂:

(一)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標準、上位應急預案中的有關規定發生變化的;

(二)應急指揮機構及其職責發生較大調整的;

(三)面臨的風險發生較大變化的;

(四)在突發事件應對或者應急演練中發現問題需要作出較大調整的;

(五)應急預案審批單位要求修訂的;

(六)應急預案編制單位認為應當修訂的其他情況。

印發滿3年的專項應急預案、部門應急預案,由應急預案編制單位組織評估后認為情況變化較小、可以延續使用的,向應急預案審批單位提出申請,經批準同意可暫緩修訂。延期使用時間不超過2年。

應急預案中指揮機構人員組成或者人員通訊聯系方式發生變動的,相關成員單位要及時進行調整,并將調整后的情況報應急預案編制單位,應急預案編制單位要將更新后的通訊錄印發各成員單位。

第三十七條 各級人民政府及其部門、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公民等,可以向應急預案編制單位提出修訂建議,應急預案編制單位要對所提建議進行研究,作出是否修訂應急預案的決定,及時反饋結果。

第七章 應急預案的培訓和宣傳教育

第三十八條 專項應急預案、部門應急預案印發后1個月內,應急預案中明確的指揮機構應當組織召開成員單位全體會議,學習熟悉預案,明確各有關部門、單位的職責,研究協調聯動事項。

第三十九條 應急預案編制單位應當通過編發培訓材料、舉辦培訓班、開展工作研討等方式,對與應急預案實施密切相關的管理人員和專業救援人員等組織開展應急預案培訓。

各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將應急預案培訓作為應急管理培訓的重要內容,納入領導干部培訓、公務員培訓、應急管理干部日常培訓內容。

第四十條 對需要公眾廣泛參與的非涉密的應急預案,編制單位應當充分利用互聯網、廣播、電視、報刊等多種媒體廣泛宣傳,制作通俗易懂、好記管用的宣傳普及材料,向公眾免費發放。

第八章 組織保障

第四十一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急管理工作機構及政府有關部門應按照分級負責的原則,指導、監督和協調本地區、本行業、本系統的應急預案管理工作。應急預案管理納入應急管理考核內容。

各級人民政府可根據需要對本行政區域應急預案管理工作進行檢查,發現問題責令其限期糾正,問題嚴重的予以通報批評,建議有關部門按照規定追究當事人和負責人的行政責任。

第四十二條 省人民政府應急管理工作機構、省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可根據需要編寫應急預案編制指南,指導和規范應急預案的編制工作。

各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各有關單位要指定專門機構和人員負責應急預案管理工作,將應急預案的規劃、編制、審批、、備案、演練、修訂、培訓、宣傳教育等工作所需經費納入年度預算。

第九章 附則

第四十三條 各市、縣人民政府和省人民政府有關部門、駐晉中央企業和省屬企業等可根據實際需要,制定相應的應急預案管理辦法。

第四十四條 本辦法所稱應急預案編制單位,是指承擔應急預案編制任務的政府及其部門、單位和基層組織。

本辦法所稱應急預案審批單位,是指審查批準應急預案實施的本級人民政府及其部門和單位。

本辦法所稱單位和基層組織,是指機關、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居委會、村委會等基層組織。

第四十五條 本辦法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負責解釋。

第四十六條 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實施,20xx年11月20日印發的《山西省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辦法》(晉政辦發〔20xx〕179號)同時廢止。

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六大原則1、以人為本,減輕危害

2、統一領導,分級負責

3、社會動員,協調聯動

4、屬地先期處置

鄉鎮活動應急預案范文3

一、指導思想

以黨的十七大精神為指導,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以人為本、預防與應急并重、常態與非常態相結合,按照“統一領導、分類管理、分級負責、條塊結合、屬地為主”的原則,以落實和完善應急預案為基礎,以提高預防和處置突發事件能力為重點,以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為根本,建立健全“集中領導、統一指揮、反應靈敏、運轉高效”的工作機制,努力把全縣應急管理工作提高到一個新水平。

二、考核主要依據和目的

(一)考核主要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等法律法規以及國務院和省政府、市政府有關應急管理工作文件;《縣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

(二)考核目的:強化各鄉鎮、各有關部門和單位在突發事件預防和處置工作中的政治意識、大局意識、責任意識,理順和完善應急管理工作體制、機制,做好各項基礎性工作,強化應急聯動機制,促進應急管理工作規范化、制度化、科學化建設,不斷提高各鄉鎮、各有關部門和單位應對自然災害、事故災難、公共衛生事件、社會安全事件等各類突發事件的能力,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維護社會穩定。

三、考核對象(名單附后)

各鄉(鎮、場、區、處),縣直相關單位(即:19個專項應急指揮部相關單位)。

四、考核內容

(一)體制機制建設。包括應急管理領導機構、辦事機構、落實應急管理行政領導責任制等情況。

(二)應急值守工作。包括應急值班辦公設備配置,應急值守工作規章制度、值班記錄和信息報送等情況,值班人員要切實履行應急值守職責,及時、客觀、準確報送各類信息。

(三)預案體系建設。包括總體預案、專項預案、部門預案和基層應急預案的編制、修訂、演練及動態管理等情況。

(四)應急保障能力建設。包括基層應急救援隊伍建設、應急物資保障等情況。

(五)宣傳培訓工作。包括組織應急知識技能培訓,開展應急管理科普宣教活動。

(六)基層應急管理示范點建設。為擴大基層應急管理示范點的覆蓋面,各鄉(鎮、場、區)今年內要選擇建設2個示范點,年要求在全鄉(鎮、場、區)內全面鋪開。示范點可以是本單位也可以是轄區內村(居)委會、社區、學?;蚱髽I等基層單位。建設標準是做到“五有”,即:有組織機構、有應急預案、有應急隊伍、有應急保障、有宣傳培訓。

五、考核辦法

(一)應急管理工作考核實行年度百分制(考核細則詳見附件2)。

(二)各鄉鎮人民政府、縣直相關單位要對照應急管理考核評分辦法做好自我考評工作。

(三)考核采取平時抽查考核與年度綜合考核相結合的方式進行,考核結果由縣應急辦負責匯總,報縣政府審定后公布。

鄉鎮活動應急預案范文4

一、深入貫徹學習,提高認識

為充分提高應對突發性公共事件的處置能力,最大限度地避免和減少損失,我辦充分利用每周星期一政治和業務學習時間,組織機關干部職工深入學習和貫徹《突發事件應對法》以及全國、省、成都市和*市應急管理工作會議精神,認真落實*市委辦、市政府辦《關于進一步加強應急管理的通知》和《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突發性公共事件信息報告工作的通知》精神,安排布置應急管理工作目標任務,廣泛宣傳,提高認識,確保我辦應急管理工作不折不扣落到實處,確保在突發事件面前能沉著應對。

二、加強組織領導,落實工作責任

為切實加強對我辦應急管理工作的領導,根據市上有關文件精神,經辦黨組和主任辦公會研究,成立了*市人民政府移民辦公室處理移民突性領導小組,由辦黨組書記、主任蒲良全任組長,全面負責各項突發性事件的應急管理和處置工作;副主任趙新天、宋海燕,調研員王其林、范開明、王志福任副組長,分別負責我市河東、河西片移民安置鄉鎮和移民搬遷鄉鎮的移民突發性的應急管理工作及其它公共突發性事件應急處置工作;各科室負責人為成員,具體協調組織機關工作人員對口聯系鄉鎮,配合鄉鎮移民辦搞好移民政策的落實和穩定工作,開展應急演練,協同做好突發性事件的處置工作。

三、科學編制預案,確保應急管理工作落到實處

為確保我辦應急管理工作落到實處,保障我市紫坪鋪水利樞紐工程建設和移民搬遷安置工作順利進行,充分應對突發性公共事件,根據《*市突發公共事件專項應急預案》的相關要求,結合實際,今年初,我辦制定了《處理移民突發性群體性上訪事件應急預案》,建立健全了組織機構,明確了各自工作職責和具體要求,并根據可能會出現的移民突發性,制定了相應的處置應對措施,切實維護社會穩定和人民生命財產安全。

四、認真開展應急演練,提高實戰能力

為了檢驗應急預案的可行性,提高應急救援能力,規范處置程序,提高實戰能力,結合《應急預案》,上半年,我辦組織了1次突發性公共事件應急演練。在演練過程中,領導小組沉著應戰、果斷指揮;各科室緊密配合,互相協調,組織干部職工立即停止工作,并迅速關閉電源,搶救重要資料,然后有序疏散到安全地帶,成功應對了突發事件。通過實戰演練,達到模擬運行應急機制、管理體制,調整、充實預案的內容,不斷完善應急預案,檢驗預案的可操作性,解決在演練中暴露出來的問題與不足,進一步完善了應急救援機制。下半年,我辦還將組織1次應對移民突發性群體性上訪事件演練活動。

今年5月12日下午兩點二十八分,當突如其來的特大地震來臨時,我辦立即組織干部職工疏散救生,并馬上啟動應急預案,開展救援工作。由于平時認真演練,措施恰當,此次地震中我單位人員無一受傷,所有移民檔案資料均完好無損。

五、組織教育培訓,提高應急管理工作水平

為保證應急預案科學、規范、合理,使預案真正能夠在突發事件中發揮應有作用,我辦聘請了市上有關部門有經驗的同志對本單位應急預案編制工作負責人及相關工作人員進行了專門的培訓。內容包括應急預案的適用范圍、事故可能發生的地點和可能造成的后果、事故應急救援的組織機構及其組成單位、組成人員、責任分工、事故報告的程序、接到事故報告后應當采取的行動和措施、應急預案編制、管理的措施和要求等。

六、認真排查隱患,防止移民不穩定事件發生

由于移民工作是一項系統工程,政策性強,涉及面廣,關系到群眾的切身利益,稍有處理不當,就容易引發移民群體性上訪。針對此,我辦對容易引起移民突性群體性上訪事件的問題和可能會進京上訪人員逐一進行清理,徹底清查危險源,并將危險源的事由、涉及人員、形成原因、可能會出現的后果及應對措施等相關資料建立數據庫,重點加以解決和應對。同時,組織包鄉干部對自己所負責的鄉鎮每月進行一次不穩定因素排查,排查結果由科匯總后上報市上有關部門和成都市移民辦,如遇重大問題立即上報,確保我市移民穩定。

七、加強應急值班,暢通信息渠道

鄉鎮活動應急預案范文5

各鄉鎮、街道年內要全部成立或明確應急管理領導機構和辦事機構,相應調整充實工作人員,嚴格做到有領導管事、有機構辦事、有人員干事、有經費保障。鄉鎮和街道的黨政辦公室可加掛應急辦牌子,確定相關責任人員。居委會、村委會等基層群眾自治組織,要成立社區、村應急管理辦公室,落實應急管理工作責任人。各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也要根據實際情況建立應急管理組織體系,接受屬地政府的統一領導。

二、加強基層應急預案編制管理

首先,擴大預案覆蓋面。到年底,所有街道、社區、鄉村和各類企事業單位基本完成應急預案編制工作,實現應急預案全覆蓋。其次,提高預案質量。努力做好職責清晰、簡明扼要、便于操作,注重征求群眾意見,讓群眾參與編制。第三,加強預案管理。建立健全管理辦法,科學規范應急預案制定、審批、備案、修訂程序,明確關聯單位預案之間的關系、銜接、配套工作。

三、加強應急預案日常演練工作

各專項預案、部門預案原則上每年要演練一次,能夠實戰演練的要實戰演練,不能實戰的要進行桌面推演。各單位預案3年左右要修訂一次,特別是消防、衛生、安全等涉及民生問題的預案,應不斷調整充實新的內容和手段。各預案牽頭部門要將演練計劃及時報區政府應急管理辦公室,區應急辦負責做好督查推進工作。各鄉鎮、街道,各有關部門和單位,要高度重視,切實組織好、落實好應急演練,在演練中檢驗預案、鍛煉隊伍、磨合機制、教育群眾。同時,根據應急實踐中暴露出的問題,及時修訂完善應急預案,增強基層預案的針對性、操作性和實用性。

四、加強基層風險防范建設

一要開展隱患排查。對各類危險源、危險區域、危險因素以及矛盾糾紛定期進行全面排查,不留死角,不留空白,切實掌握各類隱患情況,并實行分類管理。二要切實加強整改。堅持邊查邊改,短期內能整改的,立即采取措施消除隱患;情況復雜短期難以完成的,要制訂可行方案限期整改;自身難以完成整改的,要及時向上級政府或有關部門報告。三要加強監管力度。各基層組織和單位要認真履行安全管理主體責任,對重點部位特別是自然災害多發地區、危險品倉庫、“城中村”、“棚戶區”以及“多合一”建筑等,要加強監管,及時發現和解決苗頭性問題,及早消除風險隱患。四要加強信息報告和預警。突發公共事件發生后,基層單位要按要求及時向上級政府、有關單位和救援機構報告。街道辦事處和鄉鎮政府要建立和完善24小時值班制度,居(村)委員會及社區物業管理企業要加強值班工作,確保信息報送送渠道暢通。要建立完善預警信息通報與制度,構建覆蓋全面的預警信息網絡,及時預警信息。

五、加強應急處置和善后工作

基層組織和單位作為突發事件的第一處置者,要著力抓好三個關鍵環節工作。一是抓好先期處置,做到快速高效。突發事件發生后,基層組織和單位要立即組織應急隊伍,以營救遇險人員為重點,開展先期處置工作。見事早、行動快,做好先期處置,將事件解決在萌芽狀態,為整個事件的成功處置贏得寶貴時間,從而控制事態發展,防止發生次生、衍生事件。二是抓好協助處置,做到配合有力。先期處置未能有效控制事態時,基層組織和單位要組織好自身應急隊伍和群眾,在現場指揮部領導下,積極配合專業救援隊伍做好協助處置工作。基層要發揮人熟地熟的優勢,幫助做好現場取證、道路引領、后勤保障、秩序維護等大量力所能及的工作。三是做好突發事件后的新聞宣傳工作,統一扎口,規范報道程序。四是抓好恢復重建,做到秩序井然。應急處置結束后,基層組織和單位要在當地政府統一領導下,協助有關方面做好物資發放、救助撫恤、心理疏導、環境整治、保險理賠、事件調查和重建規劃等善后處置工作。在遭受較大災害后,要組織群眾自力更生、重建家園。

六、加強基層應急保障能力建設

一是加快推進基礎設施建設。在農村,要結合新農村建設,搞好村鎮規劃,合理避讓隱患區域,做好病險水庫及河堤海堤的除險加固,加強抗御本地區常發突發事件的基礎設施、設備及應急避難場所建設。在社區,要重點加強消防基礎設施建設。在學校,重點做好教室宿舍等安全加固和疏散通道暢通工作,確保食堂、宿舍等設施達到安全和衛生要求。二是加強基層綜合應急隊伍建設。整合現有力量,以基層警務人員、醫務人員、物業保安和企事業單位應急隊伍為主要依托,吸收衛生、城建、國土、水利、林業管理等基層人員和有救援經驗的志愿者參加,組建基層綜合應急隊伍,配備必要裝備,強化培訓演練,提高綜合應對能力。三是加快推進技術平臺建設。通過公用通信網絡推進應急管理信息系統向街道、社區、鄉村延伸,努力構建全覆蓋的應急管理信息網絡。進一步完善傳染病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網絡直報系統,為及時開展應急處置提供信息支持。四是加強應急救援裝備建設。按照“先急后緩、注重實用、資源共享”的原則,建立政府投入為引導、企業投入為主體、互為補充良性互動的應急裝備投入機制,切實提高我區應急救援裝備水平。公安、消防、農林水、衛生等隊伍作為我區應急救援的主要力量,要根據需要,進一步加強專業搶險救援設備建設,全面提高我區急救救援工作水平。

七、切實加強對基層應急管理工作的組織領導

基層應急管理工作涉及眾多部門,任務艱巨,各地各有關部門要切實加強領導,明確責任,狠抓落實。一要建立獎懲嚴明的工作責任制。各鄉鎮、街道要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全面負責轄區內各類突發事件的預防應對工作,整合應急資源,明確應急管理各個環節的主管部門、協作部門、參與單位職責,真正實現預案、隊伍、信息、物資、防范處置“五聯動”。要建立獎懲嚴明的工作責任制,制定科學規范的評價評估指標體系,加強督查考核。

鄉鎮活動應急預案范文6

一、基本情況

(一)自然災害情況。年,我市共發生影響較大的自然災害3起,造成經濟損失4800萬元,所幸無人員傷亡。全年未發生森林火災。3起自然災害分別是:1、3月21日,全市有7個鄉(鎮)場遭受了80年未見持續近20分鐘的特大冰雹災害,冰雹所到之處,油菜等高桿農作物幾近完全倒折,損壞房屋17392間,死亡家禽150余只;2、受西太平洋副熱帶高壓影響,8月份以來我市降水持續偏少,到9月14日為止,高溫干旱天氣造成部分晚稻無法播種和不同程度的減產;3、因受穩定的大陸高壓控制,我市11月降水量不到5毫米,比歷年偏少91.7毫米,旱情嚴重。

(二)事故災難情況。年,我市發生各類安全事故22起,死亡15人,死亡人數較上年下降11.76%,占年度死亡控制指標的88.23%,受傷12人。其中:道路交通事故20起,死亡13人,受傷12人;煤礦和非煤礦山安全生產事故2起,死亡2人。分析年的安全事故,全市安全生產形勢總體平穩,各項指標較往年均有所下降。其中:我市以城區交通秩序為重點,強化了交通秩序綜合治理整頓工作,特別是對酒后駕車行為進行了嚴厲治理,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數較上年下降13.3%,受傷人數較上年下降7.7%。

(三)公共衛生事件情況。年,我市無一例公共衛生事件發生。主要做法:一是完善了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并指定專人負責;二是成立了公共衛生應急領導小組,并組建了公共衛生應急專業隊,全年開展應急演練3次;三是儲備了一批應急物資;四是公共衛生常規工作扎實開展。

(四)社會安全事件情況。年,我市未發生。主要措施:一是積極推進情報信息的預警機制建設。逐步建立健全了大情報系統,建立了一支情報信息分析研判隊伍,對影響社會穩定的苗頭性問題做到預警及時、處置有力,牢牢掌握了維護社會穩定的主動權。特別是在全國“兩會”、“6·4”、國慶60周年、市慶20周年等重要敏感時期,廣泛搜集各類情報信息,做到了工作前移,信息先行,專人下沉。二是完善了矛盾糾紛排查化解機制。先后多次集中開展矛盾糾紛大排查、大調處活動,對集中排查出來的矛盾糾紛按照“三不放過”及“誰主管,誰負責”和屬地管理原則妥善化解。同時,進一步完善了處置突發應急預案,強化措施,落實責任。三是完善了長效工作機制。繼續堅持市領導接訪制度,認真開展涉法涉訴化解工作。

二、總結評估

年,我市高度重視應急管理工作,切實推進應急法制建設,認真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預防和處置突發公共事件的能力進一步提高,應急管理工作有序開展。

(一)加強組織領導,健全組織機構。根據上級有關精神并結合我市實際,成立了市突發公共事件應急委員會,由市委副書記、市長古小平任主任,由市委常委、常務副市長曾憲奎主抓應急管理工作,下設應急辦,指定了專人負責應急管理的日常工作。同時,我市進一步健全了地震應急、突發環境事件、突發地質災害、處置火災事故、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處置重大道路交通事故、防汛抗旱、氣象災害、處置重大森林火災、突發重大動物疫情、涉外突發事件、糧食應急、安全生產事故、處置重大水上交通事故、處置電網大面積停電事件、通信保障、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指揮機構。

(二)制定完善預案,強化預案體系。市政府制定和完善了《市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并根據總體預案完善了《市自然災害應急預案》、《市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市突發環境事故應急預案》等19個專項應急預案;各地、各單位也分別編制修訂了本地、本行業和領域的各類應急預案1424個,其中:鄉鎮村編制747個,街道社區120個,學校342個,醫院105個,企業65個,娛樂場所65個。鄉鎮村著重編制了防汛抗旱、森林防火、公共衛生、公共安全事件和地震預案。

(三)加強資源整合,增強應急能力。我市對現有各類應急資源進行了全面普查和有效整合,統籌規劃應急處置所需的物料裝備,通信器材、生活用品等資源和緊急避難場所,以及運輸能力、通信能力、生產能力和有關技術信息的儲備,加強對儲備物資的動態管理,保證及時補充和更新。同時,適時啟動了人防地面應急指揮中心建設,應急指揮平臺落在實處。

(四)進一步強化應急隊伍建設。我市共有專業應急隊伍241支,4919人。其中,部門單位專業應急隊伍28支,373人;湓城和桂林街道專業應急隊伍3支,82人;19個鄉鎮場專業應急隊伍65個,2007人;居委會專業應急隊伍27支,468人;村委會專業應急隊伍118支,1989人。鄉鎮場和村委會專業應急隊伍主要以森林防火和防汛抗旱為主。

(五)積極開展應急知識宣傳教育。在重大時節和敏感時期,通過電視臺、報社、信息辦開展了防災減災法律法規宣傳專題欄目,高頻率高密度的向全市人民普及了防災減災法律法規知識。全市各單位結合自身實際,開展了形式多樣的應對法宣傳培訓活動。

在全市上下的共同努力下,我市應急管理工作取得了預期成效,但在實際工作中尚存在少數鄉鎮村編制的應急預案操作性不強、專業隊伍應急演練不夠廣泛等薄弱環節,在2010年將進一步予以規范和完善。

三、工作建議

(一)建立健全專家咨詢制度,充分發揮專家在突發公共事件的信息研判、決策咨詢、專業救援、事件評估等方面的作用。

(二)建立健全應急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建立完善基本生活必需的食品、藥品、衣物、帳篷和飲用水等調集和發放機制,確保受災群眾不因餓、因渴、因凍、因病致死。

(三)建立應急保障所需的應急資源生產能力和儲備等動態數據庫,建立健全應急狀態下的資源征集、調用工作機制,做好應急處置所必需的重要物資等資源的合理儲備工作。

(四)加強監測預警和信息報告、信息制度建設。利用現代信息技術,加強對各類突發公共事件和可能引發突發公共事件的有關信息的收集、風險分析判斷和持續監測,建立準確、及時、快速的突發公共事件監測、預測和預警工作機制。

(五)加強化宣傳教育、員工培訓、演練和法制建設。廣泛開展應急處置工作法律法規、政策和相關知識的宣傳、教育,加快普及各類預防、避險、自救、互救和減災等方面的基本常識。加快培養各類危機管理人才,加強對應急救援隊伍的專業技能培訓,把危機管理知識作為各級黨校、行政學院干部培訓的重要教學內容,著力打造一支高素質的應急管理隊伍。

四、典型案例分析

南義鎮第一號煤礦“11.23”頂板事故

年11月23日15時30分左右,市南義鎮第一號煤礦+65米掘進工作面發生頂板垮落,導致架木師傅被掩埋,當時當班有4人,礦長帶班,當班人員即刻按照井內突發事故處置規程進行搶救,并向地面報告,請求支援,當日16:40左右將余小兵救出井口,經醫生檢查判斷余小兵已經死亡。該事故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近8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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