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認定申請書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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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認定申請書

企業認定申請書范文1

在當今社會生活中,各種申請書頻頻出現,正確運用申請書可以達到事半功倍的效果。我們該怎么寫申請書呢?為了讓您在寫的過程中更加簡單方便,一起來參考是怎么寫的吧!下面給大家分享關于關于延期申請書,歡迎閱讀!

延期申請書1__監督管理局:

本人(單位)__,性別:女,年齡30歲,所屬的康樂藥店,在20__年10月11日被單位所屬永平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檢查發現本藥店無《醫療器械經營企業許可證》。本人(單位)對貴局作出的行政處罰決定書所認定的違法事實和給予的.行政處罰無異議,并愿意繳納罰款,但是本人家庭情況特殊,家有老母親病重住院,以及2歲多的小孩,丈夫身體也患有腎結石,暫時無力繳納罰款。懇請延期繳納罰款。

申請人:__

日期:20__年11月26日

延期申請書2申請人:___,男,漢族,__歲,電話:____。

申請請求:請求依法延期開庭審理申請人勞動爭議糾紛一案。

事實和理由:

申請人與河南___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勞動爭議糾紛一案,已經貴院受理,并定于20__年_月_日下午15時開庭。因申請人的人在同一時間其他案件出庭參加訴訟,不能準時參加本案的庭審,故特依《民訴法》第132條之規定,申請延期開庭審理,請予準許。

此致

___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

申請人:___

特別授權人:___

申請日期:20__年_月_日

延期申請書3臺州海關:

我司于20__年1月26日進口一臺粗破碎機,合同號H_D1111291,單價USD380000/臺,委托臺州華光國際貨運有限公司于20__年2月10日報關,報關單號052200964,我司于20__年2月13日交保證金。

因本票貨物的完稅價格貴關還在審核中,暫時不能結案,而我司在通關時所交保證金有效期即將到期,故我司懇請貴關對本票貨物保證金作延期處理,請予以批準為感!

臺州_____有限公司

20__年8月7日

延期申請書4__銀行股份有限公司__支行:

我單位于20__年6月16日收到,__有限公司支付的一份銀行承兌匯票。出票人:北京北開電氣股份有限公司。收款人:__有限公司。付款行:__銀行__支行。出票日期:20__年3月28日。到期日期:20__年9月27日。匯票號碼為:3080005392019400金額:伍萬元整,因我單位財會人員書寫失誤,造成未能按期辦理兌付手續,請貴行給予諒解,因失誤引起的一切經濟糾紛由我單位負全部責任。

財務印鑒章:

__包裝廠

20__年10月12日

延期申請書5工商銀行_市支行:

我單位________,于二O__年九月十五日向貴行貸款300萬元,現已經到期,因近期我單位資金周轉困難,一時無法償還貴行貸款,需待到年底應收帳款到帳后,才能向貴行償還貸款,現特向貴行申請延遲三個月還貸,請貴行予以批準。

此致

企業認定申請書范文2

申請書在我們日常生活中越來越越多的需要用到,你知道申請書怎么書寫規范嗎?下面,小編為大家搜集整理了一些變更訴訟請求申請書,供大家參考借鑒,歡迎大家閱讀。

變更訴訟請求申請書模板1受 理 號:

受理日期:

注 冊 號:

個體工商戶變更登記申請書 業 戶 名 稱: (蓋章) (簽)

負 責 人 姓 名: 行 業: 網址:

咨詢電話:96633 廣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制 廣州市工商局:

廣州市工商局: 本工商戶申請變更登記,承諾本申請書所填內容及所有提交的文件、證件是真實的、有效的,本工商戶申請變更登記,承諾本申請書所填內容及所有提交的文件、證件是真實的、有效的,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并承擔因材料虛假所引發的一切法律責任。所提交的文件、證件如下: 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并承擔因材料虛假所引發的一切法律責任。

所提交的文件、證件如下: 規定 在對應欄 序號 文件、證件名稱 內打鉤 ⒈ ⒉ ⒊ ⒋ ⒌ 負責人簽署的《個體工商戶變更申請登記書》場地使用證明,即產權證復印件和租賃協議(變更經營地址者提交) 名稱核準通知書 新的合伙人身份證明即身份證、計生證和暫住證(非廣州市戶口人員)等資料復印件及壹寸免冠近照一張(變更合伙人的提交)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須報經有關部門審批的批準文件復印件 謹此確認。

經聯系電話: 營 者: (簽) 通訊地址: 年 月 日 填寫須知:申請人應仔細閱讀《城鄉個體工商戶管理暫行條例》、《城鄉個體工商戶管理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的有關規定及本申請 填寫須知:

1、申請人應仔細閱讀《城鄉個體工商戶管理暫行條例》、《城鄉個體工商戶管理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的有關規定及本申請

》、《城鄉個體工商戶管理暫行條例實施細則書每頁注解說明; 書每頁注解說明; 提交的文件、紙及資料中提交復印件的必須核對原件;

2、提交的文件、證件應當使用

a4 紙及資料中提交復印件的必須核對原件; 所填內容不應涂改,如不慎錯填,應在修改處加蓋負責人加蓋名章或按手印。

3、所填內容不應涂改,如不慎錯填,應在修改處加蓋負責人加蓋名章或按手印。

填寫本申請書應當跡工整,并使用鋼筆、簽筆或毛筆填寫或簽

4、填寫本申請書應當跡工整,并使用鋼筆、簽筆或毛筆填寫或簽。

注意事項

1、登記機關收到申請人提交的文件材料后進行查驗,在“對應”欄中打鉤。

對應”欄中打鉤。 該欄還應填寫負責人的通訊地址、郵政編碼、聯系電話。

2、該欄還應填寫負責人的通訊地址、郵政編碼、聯系電話。

首問責任人審查情況: 首問責任人審查情況: 責任人簽: 責任人簽: 年 月 日申請人簽確認:

申請人簽確認: 年 月 日 材料,如同一問題多次提出沒補齊,

注:申請人應當按工商部門經辦人提出要求補齊材料,如同一問題多次提出沒補齊,由企業負責人來遞交 申請材料并說明情況。

變更訴訟請求申請書模板2申請人(原告):農民工

法定人:

被申請人(被告):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申請人(原告)訴被告限公司關于工傷待遇糾紛一案,原告已依法請求工傷待遇賠償,因被告至今沒有一個愿意賠償的姿態。為求得這種合法訴訟請求的順利實現,現依法提出(增加)訴訟請求。

增加訴訟請求事項:

依法解除原告與被告瀘州觀宇玻璃制品有限公司的勞動關系

理由如下:

根據我國《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七條之規定,工傷職工有權要求解除勞動關系,并享受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

該條規定:“ 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七級至十級傷殘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七級傷殘為13個月的本人工資,八級傷殘為11個月的本人工資,九級傷殘為9個月的本人工資,十級傷殘為7個月的本人工資;

(二)勞動、聘用合同期滿終止,或者職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聘用合同的,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的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

二、被告未為原告繳納社會保險費,根據我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之規定,作為勞動者的原告有權要求解除勞動合同,并要求用人單位支付經濟補償金;

三、目前被告處于未與原告訂立勞動合同的狀態,只是存在事實勞動關系。根據勞動合同法原理,這種情形下,勞動者本身隨時有權解除與被告的事實勞動關系。

為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之有關規定,特此提出增加訴訟請求,請予一并審理為感!

此 致

人民法院

請求人;

法定人:

特別授權委托人:

變更訴訟請求申請書模板3申請人:==--、女、漢族、19---年12月--日出生、住址:-瑞州區前-房。

人:郭偉俊律師

被申請人:--、女、漢族、40歲、住址:呼和浩特-。

請求事項:

請求在申請人訴杜--一案中增加以下訴訟請求:

1、請求法院判令被告承擔從2011年1月1日起至歸還房屋止侵占房屋造成的損失(按照每月1000元計算現在已經為13000元)。

2、請求判令被告承擔本案鑒定費(待鑒定機構收取后確定)、訴訟費、和交通費元。

事實與理由:

申請人與被申請人房屋侵權糾紛一案已經由貴院受理,申請人與被申請人以前是申請人的弟媳,后被申請人與申請人兄弟離婚,申請人一直念在雙方曾經的感情因素讓被申請人暫住在本案所爭議的房屋中十多年,在申請人向貴院提起讓被申請人騰出房屋的訴訟時只是要求被申請人交還房屋則可,而且還向法院提出調解申請,只要被申請人搬出房屋訴訟費甚至都可以不予追究。但被申請人把申請人的寬容當做軟弱,而且一直對法院的正常審理工作不予配合,提供虛假信息拖延審理,并且多次對法院和申請人進行欺騙,為了保護申請人的合法權利不被進一步的擴大和繼續侵犯,現在申請人向貴院提起以上增加訴訟請求的'申請的項目和數額,請求人民法院予以支持。

申請人:

變更訴訟請求申請書模板4再審申請人(一審被告、二審上訴人):張雨寒,女,35歲,漢族,勝利石油管理局臨盤采油廠供水大隊,職工,住臨邑縣臨盤鎮宏達三區18號樓9號。電話13869225106

再審被申請人(一審原告、二審被上訴人):魏宏剛,男,37歲,漢族,勝利石油管理局臨盤采油廠車管大隊,職工,住山東省臨邑縣臨盤鎮曙光小區23號樓10號電話13626370997

張雨寒因與魏宏剛民間借貸糾紛一案,不服德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以下簡稱德州中院)于2007年7月18日作出的(2007)德中民一終字第65號民事判決,向貴院申請再審。

再審請求:

1、撤銷德州中院(2007)德中民一終字第65號民事判決書,駁回再審被申請人的訴訟請求;

2、本案產生的一審、二審和再審訴訟費用全部由再審被申請人承擔。

事實和理由:

一、《民事訴訟法》第179條第1款第(十二)項規定“原判決、裁定遺漏或者超出訴訟請求的;”應當再審。

德州中院作出的'二審判決超出了上訴請求事項。

二、《民事訴訟法》第179條第1款第(四)項規定“原判決、裁定認定事實的主要證據未經質證的;”應當再審。

鑒定人沒有出庭接受質詢,鑒定結論未經質證,不應采納。

三、《民事訴訟法》第179條第1款第(二)項規定“原判決、裁定認定的基本事實缺乏證據證明的;”應當再審。

四、《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179條第1款第(一)項規定“有新的證據,足以推翻原判決、裁定的;”應當再審。

再審申請人有新的證據,足以推翻德州中院的二審判決。

五、《民事訴訟法》第179條第2款規定“對違反法定程序可能影響案件正確判決、裁定的情形,或者審判人員在審理該案時有貪污受賄,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為的,人民法院應當再審?!?/p>

德州中院在審理該案時有以下違反法定程序的情形,影響了案件的正確判決。

綜上所述,請貴院站在“司法為民”“有錯必糾”的公正立場上,依法再審,糾正錯誤,維護再審申請人的合法權益。

此致

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

注意:向原審法院的上級法院申請再審

再審申請人:

企業認定申請書范文3

1997年8月,某市中行(以下簡稱為市中行)員工張某向國際結算科王某推薦其朋友劉某。劉某說打算進口鋁錠,需要開遠期信用證。王某遂把他介紹給中國石化某進出口公司(以下簡稱進口公司)設備部的部長趙某。97年8月25日,劉某拿來了進口公司的進口開證申請單據,并存上了350萬元保證金。王某受理后開立了L/C51F0141/97號(即141號信用證)信用證,開證金額為1592545.86美元,付款日期為98年3月。信用證要求的跟單到達后,進口公司接單并出具了《不可撤銷承兌信》,幾天后,劉某和王某一起去海南帶回1200萬元人民幣,并將存折放到王某處。

1997年9月下旬,劉又以同樣方式交來進口公司的開證申請書和進口合同,9月24日,王某為其開出了第二個信用證L/C51 F0161/97(即161號信用證),開證金額為1,368,500.00美元+10%,付款日期為見單后270天(即98年7月6日)。信用證要求的跟單到達后,97年10月13日,進口公司出具了《承兌信》、《信托收據》和《進口付匯備案表》。1997年11月5日,劉某和趙某又持開證申請書和進口合同要求開立第三筆信用證。王按其申請于97年11月21日開立了第三筆信用證L/C51F0201/97(即201號信用證),開證金額為1,439,550.00+10%,付款日期為見單后180天(即98年6月3日)。97年12月5日,進口公司出具了《承兌信》和《信托收據》6收到進口公司的承兌信和信托收據后,市中行對外承兌了以上三筆信用證。98年3月第一筆信用證到期付款,王某發現劉存在銀行的錢有一些取不出來,并且質押在這里的存單已被劉某掛失后將錢取走。經王某多方與劉某聯系,劉某將第一筆信用證的款項湊齊,對外付了款。

王某此時意識到事情的嚴重性,于4月初向科長隋某、進口公司的趙某和總會計師閻某反映了這一情況,建議報案。進口公司未同意。98年6月,經與劉某聯系,王某把第三筆業務辦理了展期,延遲到98年11月30日付款。7月6日,第二筆信用證到期,劉某無錢付款,原來交給市中行里的1200萬元的存單已被掛失提走,另有500萬元的存單無法取出。市中行多次要求進口公司履行付款義務,但進口公司以市中行工作人員勾結犯罪分子,偽造單據為由,拒絕承擔付款責任。為維護市中行國際聲譽,市中行被迫于1998年7月6日對外墊付了第二、三筆信用證項下款項。

161號信用證墊款發生前后,市中行多次與進口公司聯系,要求進口公司支付信用證款項,在進口公司聲稱信用證涉嫌詐騙后,又多次建議進口公司報案。但進口公司拒絕報案。在此情況下,市中行于1998年9月11日向市公安局報案,進口公司得知后于次日即9月12日也向公安局報案。1998年11月,市中行向省高級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要求進口公司償還市中行已經墊付的161號信用證款項并在到期日之前支付201號信用證款項。進口公司以案件涉及信用證詐騙為由,于1998年12月24日書面要求省高級人民法院駁回市中行,法院未予支持。1999年5月19日,省公安廳向省高級人民法院送達(1999)217號函,函稱本案涉及詐騙,要求省高級人民法院將該案移送回市公安局。次日,省高級人民法院將該案移送市公安局。

市公安局立案后先后逮捕了劉某、王某等人,查明進口合同、報關單等系與境外公司勾結偽造,并以信用證詐騙罪提請市檢察院提起公訴。市檢察院審查后于2000年3月18日下達《不決定書》,認定了劉某、王某等人的欺詐事實,但同時認定犯罪嫌疑人不具有非法占有信用證項下資金的故意,不構成信用證詐騙罪。市公安局補充偵察后再次提請公訴,2002年8月12日,市人民檢察院通知市中行,劉某、王某信用證詐騙案事實不清,證據不足,達不到標準,對嫌疑人不。2004年2月,市中行根據案件專屬管轄的有關規定,至省城中級人民法院,要求進口公司償還上述信用證項下的墊付款。裁定繼續審理后,省城中級人民法院于2005年10月24日再次開庭審理本案,目前,本案仍在該中級人民法院審理之中。

二、案情分析

本案涉及多個法律問題,其中焦點問題是進口公司是否應向開證行付款。在信用證實踐中,無論國際慣例還是我國相關法律都認為,開證行與開證申請人之間的關系是合同關系。開證申請人的申請書是申請人的單方意思表示,是一種要約。如果銀行接受申請人的請求,開證申請書就成為雙方具有約束力的合同,構成各自權利義務的基礎。換言之,開證申請人有權依據合同要求開證行按約定及時開立信用證:開證行的違約賦予申請人要求實際履行或解除合同、損失賠償的權利:開證行處理了信用證事務后,也有權依據合同要求獲取償付,取得手續費、利息,并保有有關的抵押權。因此,進口公司與開證行之間的開證合同如果是有效成立,進口公司自然必須依合同向開證行付款。

(一)開證合同已經有效成立

在合同法上,合同有效成立涉及兩大問題:合同成立和合同生效。合同的成立與合同的生效常常是密切聯系在一起的,因為當事人合意的目的就是要使合同生效,以實現合同所產生的權利和利益。在實踐中,即使合同已經成立,如果不符合法律規定的生效要件,仍然不能產生法律效力。

1、本案開證合同已經成立。根據我國相關法律,合同的成立要件包括訂約主體存在雙方或多方當事人,訂約當事人就合同的主要條款達成合意。這里的訂約主體是指實際訂立合同的人,與合同主體是不同的。合同主體是合同關系的當事人。他們是實際享受合同權利并承擔合同義務的人。合同成立的根本標志在于,合同當事人就合同的主要條款達成合意。

在本案中,市中行國際結算科王某及進口公司的趙某均為各自單位的分管該項工作的正式員工,是合格的合同的實際訂約人,市中行和進口公司也是符合我國法律規定的合同主體。同時,開證申請人的申請書無疑是一項有效的要約,開證行的接受也是有效的,可見,開證合同的雙方已經就開證相關事宜達成了合意。所以,本案中的合同已經成立。

2、本案合同具有法律效力。根據我國《民法通則》第55條的規定,合同生效的要件包括: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意思表示真實:不違反法律或者社會公共利益。

在本案中,為開立信用證之目的,進口公司向市中行遞交了蓋有其公章的開證申請書,并向市中行提供了進出口合同復印件,要求為其開出信用證。在庭審中,進口公

司曾辯稱開證申請系其公司設備部部長趙某的個人行為,并進而認為進口公司與市中行之間的開證關系不成立。筆者認為該抗辯理由是缺乏事實及法律依據的:

首先,開證申請書上加蓋了進口公司的公章。公章系代表單位的有效印鑒,蓋章后的開證申請書足以表明是進口公司的意思表示。進口公司認為開證申請書上的公章系其公司的趙某“盜用”。如果說是“盜用”的話,是當事人以非法手段取得公章,涉及刑事犯罪,卻始終未見進口公司報案追究, “盜用”顯然是進口公司故意推脫責任的說法。退一步講,即便趙某此次未經領導同意,那也是擅自使用單位公章,是進口公司管理不嚴的結果造成的,其責任也完全應由進口公司承擔。

其次,趙某在開證申請書上是其職務行為,市中行有合理的理由相信趙某系進口公司的合法人。從進口公司1997年前后在市中行開立的40余份信用證的統計來看,進口公司的開證申請書上從未有法定代表人簽字,僅有10%左右由授權代表簽字(其中包括趙某),90%是以加蓋公章確認為準。而趙某持有蓋單位公章的開證申請書,其本人又是進口公司設備部部長,在此之前也曾代表進口公司向市中行申請開立信用證,符合進口公司開證慣例,因此,市中行有充分理由相信趙某系進口公司授權代表,有權代表進口公司在開證申請書上簽字。

綜上,進口公司遞交了有趙某的簽字且有進口公司公章的開證申請書,而市中行依據該申請開出了信用證,表明市中行與進口公司之間的開證合同關系已經有效成立。即便公章系趙某擅自蓋上的,依法也應由進口公司承擔責任,并且趙某的行為是職務行為,應由進口公司承擔其行為之后果。

3、市中行開證符合法律規定。本案中,進口公司還認為,市中行在審查不嚴、其職工王某明知無基礎貿易合同關系的情況下開立信用證,因而市中行應自負責任。這一觀點既無事實依據、又無法律依據,因此不能成立,理由如下:

(1)市中行在開立201號信用證前,審查了進口公司的開證申請書及進口合同,市中行的審查既符合法律規定,也符合進口公司在市中行開證的慣例。在通常的情況下,依據加蓋公章的申請書可以推斷開證申請系開證申請人真實意思表示,從進口合同可以推斷存在基礎貿易關系。在本案中,申請人進口公司又是“對外付匯進口單位名錄”中的企業,在市中行信譽優良。因此,市中行在適當審查開證文件后,認為進口公司的開證申請符合開證條件,在此情況下開出201號信用證。實際上,劉某在委托進口公司開證前,也曾找過其他公司,因不符合市中行的開證要求而未做成??梢?,市中行認真履行了其審查開證的工作,如果沒有進口公司以其名義申請并提交符合要求的申請文件,市中行不會開出201號信用證。因此,市中行的開證行為是完全符合法律規定的。

(2)進口公司認定市中行王某明知無基礎貿易合同關系缺乏充分有效的證據,卻開立信用證涉嫌信用證詐騙。市公安局的審訊材料中相互矛盾,王某的供述前后不一致,致使無從得出結論性意見。而作為一般審單員,以適當的謹慎審查進口公司的開證申請文件,恰恰可以從進口合同判斷存在基礎貿易關系。不僅如此,從市中行開立信用證的程序來看,王某只是市中行審查開證的一個環節,在其審查開證材料后,還須結算科科長以及分管行長的審查并同意后方可開出信用證。而已經證實的事實是國際結算科科長隋某及市中行分管行長并不知是無基礎貿易合同關系。因此,市中行是在合理審查開證申請文件、并認為有基礎貿易關系的情況下,為進口公司開出201號信用證。

綜主所述,市中行審查開證申請文件并開出信用證的行為符合法律規定及進口公司在市中行的開證慣例,是合法有效的。

(二)信用證欺詐例外并不導致開證合同必然無效

在本案庭審中,進口公司以基礎貿易合同關系中存在欺詐來對抗開證合同法律關系,否定其在信用證墊付關系中的合同義務。筆者認為,這是沒有任何法律依據的。

首先,根據信用證的獨立抽象性原則,信用證獨立于基礎貿易合同或其他合同,即不得以基礎貿易合同關系的履行和爭議去影響其他信用證法律關系的獨立性和有效性。這種設置的目的是通過銀行的介入,由銀行信用取代買方的商業信用,由銀行負第一性付款責任,承擔買方的信用風險,解除賣方的顧慮,為國際貿易提供保證。UCP500第3條的規定及最高人民法院于1989年6月12日的《全國沿海地區涉外、涉港澳經濟工作座談會紀要》(以下簡稱《紀要》)都確認了這一原則。因此,在一般情況下,當事人無權以基礎貿易合同中的爭議抗辯信用證合同關系的效力與履行。

其次,國際慣例與同時承認基礎貿易合同欺詐構成信用證獨立抽象性原則的例外。根據這一例外的規定,在基礎貿易合同欺詐的情況下,開證申請人享有的是申請法院判令銀行對外止付的權利。信用證獨立抽象性原則一直被認為是“國際商業生命的血液”,是信用證支付方式的“靈魂”,如果該原則受到破壞,信用證支付方式就自然形同虛設。因此,許多國家在承認信用證欺詐例外的同時。信用證的欺詐例外決不會破壞信用證的獨立性原則,基礎貿易合同欺詐例外獨立于開證申請人與銀行之間的開證合同關系,不會解除開證申請合同項下開證申請人對開證行所負有的義務,僅僅是賦予開證申請人申請法院判令銀行對外止付以對抗欺詐人的權利。

企業認定申請書范文4

一、“創業示范社區”認定范圍

已被認定為“充分就業社區”且符合“創業示范社區”標準的社區均可申請認定“創業示范社區”。

二、“創業示范社區”認定標準

(一)創建計劃及采取措施

1.將“創業示范社區”創建活動納入社區工作計劃,指定專人負責創建“創業示范社區”工作。

2.引導和鼓勵轄區高校畢業生、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登記失業人員、殘疾人、返鄉農民工等城鄉勞動者自主創業、自謀職業10人以上,并取得一定成效。

3.采取多種形式,開展創業幫扶活動,在資金支持、場地協調、項目推薦、信息提供等方面為有創業意愿者提供服務,實際扶持創辦經濟實體5戶以上。

4.組織轄區各類人員參加有針對性的創業培訓,實際參加創業培訓人員10人以上,培訓效果顯著,培訓后創業率達50%以上。

5.積極搭建創業平臺,社區累計創建3個“創業示范點”(其中2010年新創建2個)或1個創業實訓基地或1個創業孵化基地。

6、私營企業數年增長5%,個體工商戶年增長7.5%。

(二)創業扶持政策掌握及落實

1.稅收扶持政策。熟悉稅收扶持政策,并配合落實。

2.小額擔保貸款政策。熟悉小額擔保貸款政策,及時幫助貸款人獲得貸款,貸款還款率達到100%。

3.企業社保補貼政策。熟悉企業社保補貼政策,并協助落實。

4.《就業失業登記證》。熟悉《就業失業登記證》辦理程序,并協助辦理。

5.社會保險宣傳。熟悉社會保險參保程序,并協助參保。

6.免費職業培訓。熟悉免費培訓專業及培訓內容,積極推薦10人以上有培訓意愿的人參加培訓。

7.職業素質測評。了解職業素質測評基本知識,積極推薦有測評意愿的人到就業局參加職業素質測評。

8.職業指導。積極開展職業指導工作,并附有相關職業指導記錄。

9.崗位招聘信息、崗位推薦。定期崗位招聘信息,及時進行崗位推薦。

(三)創業扶持政策宣傳

1.申報社區設有創業扶持政策宣傳欄。

2.積極培育和宣傳自主創業、自謀職業先進典型,實際培育和宣傳自主創業、自謀職業先進典型各2名以上。

3.各項創業扶持政策上墻公示。

(四)“充分就業社區”、“充分就業街道”創建

1.申報社區已被認定為“充分就業社區”。

2.申報社區所屬街道已被認定為充分就業街道。

(五)基礎工作

1.《申請小額貸款及創業就業情況登記表》、《申請小額擔保貸款情況統計匯總表》等各類臺賬健全,使用規范,臺帳內容全面真實。

2.建立長期跟蹤服務制度,定期走訪小額擔保貸款人員,每季度上門跟蹤不少于1次,每月電話跟蹤不少于1次,并附有跟蹤服務記錄。

3.“零盲點、全覆蓋”工程全部完成,實現對轄區居民、轄區行政事業單位、轄區企業、轄區個體工商戶100%上門入戶、100%了解情況、100%登記上帳、100%提供勞動保障和就業服務。

(六)其他

1.申報社區已被認定為信用社區。

2.社區就業站工作人員熟悉轄區基本情況。

3.月度任務按計劃完成。

三、“創業示范社區”考評實行百分制(詳見考評表),凡總分達到90分以上者,可認定為“創業示范社區”。

四、申報“創業示范社區”需提供資料

(一)“創業示范社區”認定申請書。

(二)“創業示范社區”創建匯報材料。

(三)已認定的“創業示范點”創建資料包括(創業示范點認定申請書、企業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企業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企業簡介及法定代表人簡介、職工花名冊、企業與職工簽訂的勞動合同復印件)。

(四)“創業示范點”認定文件復印件。

(五)“創業示范社區”自查表。

五、“創業示范社區”認定程序

符合條件的社區通過所屬街道保障所向就業局提出申請,并提交相關資料。

就業局對申請資料在書面審核的基礎上進行實地考評,符合條件的認定為“創業示范社區”,并統一頒發牌匾,向社會公布。

六、“創業示范社區”考評管理

(一)“創業示范社區”由就業服務局考評認定。

(二)就業服務局對“創業示范社區”創建工作進行安排、指導、檢查。

企業認定申請書范文5

1經濟補償金

俗稱“N”,標準為按勞動者在本單位的工作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的工資,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支付半個月的工資。根據勞動合同法,在28種情形下,勞動者可以主張單位支付經濟補償金。

2賠償金

俗稱“2N”,即經濟補償金的2倍,適用于單位違法解除的情形。

3代履行通知金

適用于單位需要提前一個月通知卻沒有提前通知的情形,通常與經濟補償金并稱“N+1”。就北京而言,單位需要提前一個月通知的情形僅包括:

(1)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

(2)勞動者不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勝任工作,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

(4)第一次簽訂的勞動合同到期,用人單位不續簽的。

這三個概念容易混弄的地方如下:

1經濟補償金與賠償金

申請人是想主張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賠償金的,但只知道2N,N的說法,就可能會在申請時寫“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但卻是按照賠償金的方式進行計算的;或者說不知道違法解除適用賠償金,只要求支付經濟補償金。

申請人可能覺得只要計算方式對了,只是把賠償金寫成了經濟補償金,或者說單位確實構成違法解除了,即使當時主張的是經濟補償金,也并不會影響到最后的裁判。但這是有問題的,仲裁員能否徑自變更申請人的請求事項存在爭議,部分地區對此有明確規定,比如廣州規定“勞動者要求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但經審理后認為用人單位系違法解除勞動合同需支付賠償金的,可以支持其經濟補償金。如果勞動者要求解除勞動合同賠償金,庭審中根據查明事實認定用人單位應當支付經濟補償金的,可直接支持經濟補償金。”[i]申請人很可能因為請求錯誤,是本來可以獲得的賠償減少。

2“N”與“N+1”

這是申請人在解除勞動合同補償這方面又容易產生誤解的一組概念,不知道由于什么原因,很多申請人在提及經濟補償金的時候都提出“N+1”的方案,認為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都需要提前1個月通知,在其沒有提前通知情況下,應當支付“N+1”作為補償。如前所述,單位需要提前通知的情形是有限的,僅前述4種情形下,申請人有申請代履行通知金的依據。

4未簽訂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未簽訂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也是常見的請求之一,申請人提出該主張時最容易產生的誤解就是未簽訂勞動合同時,單位應支付的補償是雙倍工資,正確的理解應當是如果單位已經支付相應月份的工資,申請人主張未簽訂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差額。

5防暑降溫費與高溫津貼

本周連續高溫,最高氣溫可達到37℃、38℃,正式宣告夏天的來臨。隨著夏天的來臨,一種請求事項也就增多了——防暑降溫費或高溫津貼,這是一種很有季節性的請求事項,雖然不是在春冬季沒人提出過高溫津貼或防暑降溫費的請求,但大量集中在7月-10月。申請人在提出主張時或主張防暑降溫費,或主張高溫津貼,或同時主張兩項的,這兩個概念是并列的,還是就是同一概念呢,其實申請人并不清楚。

1高溫津貼

在《防暑降溫措施管理辦法》(2012)中,明確提出了“高溫津貼”的概念以及發放的情形及標準,即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35℃以上高溫天氣從事室外露天作業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應當向勞動者發放高溫津貼,并納入工資總額。高溫津貼標準由省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并根據社會經濟發展狀況適時調整。

企業認定申請書范文6

第二條  本規定適用于本市國有土地范圍內的商品房銷售。微利房、福利房銷售不適用本規定。

第三條  本規定所稱商品房銷售,系指房地產開發經營企業(以下簡稱開發企業)將建造的居住或非居住房屋向境內外銷售(包括預售,下同)的交易行為。

第四條  商品房銷售應遵循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切實保障將交易雙方的合法權益。

第五條  南京市房產管理局是本市商品房銷售經營管理的主管部門,南京市房地產市場管理處具體負責商品房銷售的管理工作。

第六條  銷售商品房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已經工商管理部門核準登記,取得房地產經營開發權;

(二)已經土地管理部門核準,取得開發項目的土地使用權;

(三)已經市計劃管理部門核準立項并已申領固定資產投資許可證;

(四)已向市房產管理部門辦理了房屋產權登記備案手續;

(五)預售商品房除已交納的土地出讓金外,凡附有地下設施的,投入開發建設的資金須達到總投資額的20%以上;無地下設施的,須完成設計地坪以下的基礎工程或完成單體項目的基礎工程;

(六)須訂立房屋使用管理維修公約。

第七條  銷售商品房的開發企業,須向市房產管理部門提交銷售申請書,經審核批準領取《商品房銷售許可證》后,由市房產管理部門通過報紙商品銷售公告,方可銷售。

需向境外銷售商品房的,應向市房產管理部門申請,經批準發給《商品房外銷許可證》后方可銷售。

第八條  申請辦理《商品房外銷許可證》,除須符合本規定第六條外,還應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一)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規定可向境外銷售的;

(二)項目立項時已經批準向境外銷售的;

(三)經市政府特批允許向境外銷售的。

第九條  商品房銷售申請書應包括以下內容:

(一)商品房座落、范圍(附圖)、結構、用途、層次、面積等;

(二)建筑合同及施工單位出具的工程進度證明;

(三)銷售、交付使用日期;

(四)商品房銷售基價;

(五)售后管理、維修方案;

(六)預售房款的監管方式;

(七)其他開發企業認為必要的事項。

第十條  市房產管理部門接到開發企業銷售申請書后,應在10日內作出審核結論,核準銷售的發給《商品房銷售許可證》或《商品房外銷許可證》。

經批準的申請事項對申請企業產生約束力。

第十一條  開發企業銷售商品房,應在售樓場所公示《商品房銷售許可證》;需向境外銷售的,應同時將《商品房外銷許可證》公示于售樓場所。

承購人須認明《商品房銷售許可證》或《商品房外銷許可證》后方可購買。

第十二條  獲準銷售的商品房須在南京市房地產交易市場公開掛牌,明碼標價。

第十三條  開發企業刊登商品房銷售、預售廣告,須持有市房產管理部門核發的《商品房銷售許可證》或《商品房外銷許可證》,并在廣告中載明許可證編號。違反規定的,廣告經營單位應拒絕為其刊登記銷售廣告。

第十四條  接受委托銷售商品房的單位須具備房地產銷售經營權,并按規定銷售。被委托單位應按委托書載明的價格銷售,不得擅自加價。

第十五條  商品房預售款須存入經批準的銷售申請書中確定的銀行所開立的專用帳戶,專項用于商品房的建筑工程,并由開戶銀行監管應繳納的稅費。

第十六條  商品房的預售須簽訂預售契約。承購人應在預售契約簽訂后10日內,向市房產管理部門申請辦理預購契約登記監證手續,未辦理預售契約登記監證手續的商品房銷售,不受法律保護。

第十七條  開發企業與購房者雙方,須自商品房現貸交易合同簽訂之日(期貨交易按實際交付之日)起3個月內,向市房產管理部門申請辦理商品房交易立契、過戶及繳納稅手續,逾期不辦的,按《契稅暫行條例》的有關規定處罰。

第十八條  開發企業辦理商品房交易立契、過戶及繳納稅費手續,應交驗下列證件:

(一)房屋所有權證或商品房房屋登記備案證;

(二)土地使用權證;

(三)項目開工報告及年度投資計劃批文;

(四)建筑許可證;

(五)工程竣工驗收合格證;

(六)法定代表人證明書;

(七)銷售(預售)契約。

第十九條  商品房銷售須使用由市房產管理部門經統一印制的契約文本和稅務部門統一監制的專用發票。

第二十條  銷售方未按契約規定期限將商品房交付給購房者使用的,應自契約規定的交付使用的次日起至實際交付使用之日,按當時中國人民銀行南京分行規定的貸款利率計算利息,補償購房者的損失。

第二十一條  商品房交付使用后,開發企業應按《建筑工程保修辦法》的有關規定負責保修。在保修期內發生重大質量問題,影響使用的,經有關部門認定后,購房者有權退房;開發企業除須退還已付購房價款本息外,另加付商品房總售價5%的違約金。

第二十二條  預售后的商品房需轉讓的,轉讓雙方須到市房產管理部門辦理交易過戶手續,原預售契約規定的權利、義務隨之轉移。開發企業不得擅自為承購者辦理更名手續。

第二十三條  對違反本規定第七條、第十二條、第二十二條私自進行商品房交易的,由市房產管理部門責令補辦有關手續,繳清稅費,對當事人按應繳稅費的1至5倍處以罰款。

第二十四條  對違反本規定第十四條的,由市房產管理部門沒收其非法所得;情節嚴重者,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取消其房地產銷售經營權。

第二十五條  對在商品房銷售過程中有違反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規行為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依照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第二十六條  當事人對行政處罰決定不服的,可在接到處罰通知書之日起15日內,向作出處罰決定機關的上級機關申請復議;對復議決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復議決定之日起15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當事人也可以在接到處罰通知書之日起15日內,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逾期不申請復議,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訴、又不履行處罰決定的,由作出處罰決定的機關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第二十七條  本規定由南京市房產管理局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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